○第二疑者,空生闻上两节,无住行施,因深也。无相见佛,果深也。诚恐未来之世,于此甚深道理,难于生信,则空说何益?此节显有疑辞,与前后伏疑不同。
第二点疑问:须菩提听到前面两段内容——无住行施讲的是因位深奥,无相见佛讲的是果位深奥。他担心未来世间众生面对这样深妙的道理难以生起信心,那么空谈玄理又有什么意义?这一节明确提出了疑问,与前后文中隐含的疑虑有所不同。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须菩提问佛说:“世尊!会不会有众生听到这样的经文章句,而生起真实的信心呢?”佛告诉须菩提:“不要这样说:如来灭度后第五个五百年,会有持守戒律、修行福德的人,对这些章句能够生起信心,以此作为真实义理。应当知道这样的人,不是在一尊佛、两尊佛、三四五尊佛那里种下善根,而是已经在无量千万佛的处所培植了种种善根。只要对这段章句哪怕生起一念清净信心,须菩提啊,如来完全知道、完全看见这些众生获得如此无量的福德。
此断因果俱深无信疑也。文三。初约无信呈疑。空生闻上因果俱深,谓是难信之法,遂疑世无信者。
这里要破除对深奥因果难以生信的疑惑。经文分为三段。第一段是须菩提对无人信受提出疑问。他听闻前面所说的因果道理极为深奥,认为是难以信受的法门,因而怀疑世间没有能够深信的人。
二、呵疑显信。佛因呵止之曰:汝莫作是无有实信之说。岂但如来在日,即使如来灭后,后五百岁,当鬬诤坚固之时,去圣愈遥,人根愈劣,亦有修戒定而于此因果俱深之章句,能生实信之心者。
世尊立即制止他说:你不要说这种没有真实信心的话。岂止是如来在世时,即便是如来涅槃后,到第五个五百年争斗坚固的时代,距离圣人越遥远,众生根器越低下,也仍会有持戒修定的人,能够对这种因果深奥的经文章节,生起真实的信心。
三、明能信所以。又二:
三、说明生起信心的缘由。分两部分:
初.明历事多佛,以显信因。谓此非聊尔人,此人岂止于一二佛所而种善根,乃是于无量千万佛所发菩提心,种植无贪等诸善根者。夫一念生净信者,其善根广大深固已如此,况永信不退者乎?
他曾在无数佛那里种下善根 这不是寻常修行人 哪里只是在一两位佛前结缘 而是在千万佛土中发过觉悟心 培育了无贪无嗔等种种善根
一念生起清净信心的人 善根已经如此深厚坚固 更何况那些终生坚信不退转的人呢?
二.明诸佛摄受成就信德,亦二:初、明诸佛摄受显福德门。呼须菩提告之曰:如来悉以现量而知,佛眼而见,是诸净信众生,于行住所作中,得如是无量之福德。如是二字,即指上广大无尽善根。
须菩提,如来用现前的智慧完全知道,用佛眼清楚看见,这些生起清净信心的众生,在他们的一切行为举动中,将会获得如此无量的福德。这里说的“如此”,就是指前面所说的广大无边的善根。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则着我、人、众生、寿者。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众生已经不再有自我执着、他人执着、众生执着、寿命执着,既不执着事物的表象,也不执着否定表象的空无。为什么这样说呢?如果这些众生心中执着任何表象,就会陷入自我、他人、众生、寿命的分别;如果执着事物的表象,同样会陷入这些分别。更进一步说,如果执着否定表象的空无,也仍然会陷入这些分别。
二.明摄受所以显智慧门。初总征云:夫一念净信无几矣,以何义故,得诸佛悉知悉见耶?释意云:无净信人,固执五蕴身心,内作主宰,名为我相。以计我故,起惑造业,展转趣于余趣,曰补特迦罗,此云数取趣,名为人相。计我盛衰苦乐变异,相续而生,名众生相。计一报命,根识暖息,三事相连,不断而住,名寿者相。此四总一我相也。今净信者,不于五蕴身心,执着四相,则我空矣。亦不于五蕴身心,起法执分别,则法空矣。又不住法空,故云亦无非法相。以真空不断,非法亦无。如是离二执,成就净信,蒙诸佛知见摄受,为得福之本也。
二、说明摄受的缘由以显智慧门。首先总问:这一念清净信心虽然微小,凭什么道理能让诸佛全都知晓、全都看见呢?解释的意思是:没有清净信心的人,固执地执着色受想行识这五蕴构成的身心,在内心当作主宰,这叫做“我相”。因为计较有我,便生起迷惑造作业力,辗转投生到各种生命形态,称为“补特迦罗”,汉语意思是“数取趣”,这叫做“人相”。计较我的盛衰苦乐变化,相续不断地产生,叫做“众生相”。计较这一期生命,根尘识与暖息三者相连,持续不断而存在,叫做“寿者相”。这四种本质上都是一个“我相”。现在具足清净信心的人,不在五蕴身心上执着这四种相,那就达到我空了。也不在五蕴身心上生起对事物的执着分别,那就达到法空了。更进一步不停留在法空境界,所以说“也不执着于否定事物的观念”。因为真空不断灭,否定事物的观念也不存在。像这样远离两种执着,成就清净信心,蒙受诸佛知见摄受,这就是获得福德的根本。
次何以故下,重释上三义。初征云:何以知净信者,断我法二执耶?释意谓:夫净信者,若有我执,而心取诸相,则着我等四相。既不取相,则知无我执矣。若有法执,而心取法相,亦着我等四相。盖法根也,我苗也。有根必有苗,有法执必有我执。既无我等,则知无法执矣。后又征云:法执但是法相,何故便着我等?释意谓:取非法亦着我等,何况取法?以后释前也。是知纤毫取着,便落法尘,具我等四相。故净信者,尤当法与非法俱尽也。
那么为什么要接着解释呢?是为了进一步阐明前面说的三个要点。首先设问:怎么知道生起清净信心的人,就能断除对自我和事物的执着呢?解释的意思是:真正生起清净信心的人,如果还存在自我执着,心里执着于各种表象,就会产生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这四种执着相。既然他们不执着于任何表象,就知道已经没有自我执着了。如果还存在对事物的执着,心里执着于事物的表象,同样会产生这四种执着相。因为对事物的执着是根本,自我执着是枝叶。有根本就必然会有枝叶,有对事物的执着就必然会有自我执着。既然连自我执着都没有了,就知道对事物的执着也不存在了。
后面又设问:对事物的执着只是执着事物的表象,为什么就会产生自我执着呢?解释的意思是:就连执着“不要执着”这种念头也会产生自我执着,更何况是执着于事物本身呢?这是用后面的道理来解释前面的问题。由此可知,只要有一丝一毫的执着,就会陷入对事物的分别之中,具足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这四种执着相。所以生起清净信心的人,更应该把“执着”和“不执着”这两种念头都彻底放下。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所以不应该执着于任何教法,也不应该执着于非教法。正因为这个道理,如来时常告诫各位比丘:你们应当明白,我所说的教法就像渡河的竹筏,过了河就要放下。真正的教法尚且应当舍弃,更何况那些不是究竟真理的见解呢?
是故者,由前取法非法,皆为着我之故,所以诫令不应即入中道也。谓不应取法而着有,亦不应取非法而着空。以此不着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须知我所说之法,皆是假言显义。学者须得义而忘言,如渡河舍筏之喻。筏者,过河之具,到岸则舍。如来说非法,乃渡法之筏耳。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而不舍哉。河已渡而犹恋于筏,与未渡河者何异。法既舍而犹住于非法,与未舍法者无以异也。不住法,不堕于有。不住非法,不堕于空。入中道之玄门,乃能与无住之因,无相之果相应。是谓称实净信者矣。
因此,由于之前执着于法或非法,都是因为自我执着的缘故,所以告诫我们不应这样,而要契入中道。就是说,既不应执着于法而陷入实有,也不应执着于非法而陷入顽空。因为明白了不执着的道理,如来常常说:你们这些比丘要知道,我所说的法都是借用言语来显明真义。学道之人应当领会真义而忘却言语,就像过河后要舍弃竹筏的比喻。竹筏是渡河的工具,到达彼岸就要放下。如来所说的"非法",其实也是渡越法执的竹筏啊。连真正的法都应当放下,更何况那些非法呢?已经渡过河却还贪恋竹筏,和没有渡河的人有什么区别?法都已经舍却还住着在非法上,与没有舍法的人也没有什么不同。不执着于法,就不会堕入实有;不执着于非法,就不会堕入顽空。这样才能契入中道的玄妙法门,才能与无住的因行、无相的果位相应。这才是真正称合实相的清净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