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境有五
此五缘四境起。一所乐。二决定。三曾习。四所观。五所观。皆有所缘境事。多分不同不定俱起。
这五种缘和四种境界是怎么产生的呢?第一是因为心里喜欢,第二是因为拿定了主意,第三是因为过去曾经经历过,第四第五都是因为现在观察到的东西。这些情况都有各自对应的事物对象。大多数时候它们各不相同,不一定同时出现。
- 一欲。於所樂境。欲觀察者。皆有欲生。任運即無。希望為性。懃依為業。懃通三性。於不善懃即是懈怠。於無記懃即是勝解。於善懃即是精進。境有三解。一所欣。二所求。三所觀察。
- 二勝解。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於邪正俱非教印持。更有異緣。不能引轉。於猶豫境即無。
- 三念。於曾習境。令心明記為性。定依為業。體境類境。應分四句。一染心。緣苦集體。是體家類。二染心。緣無漏名。是名家類。三見道。證真如體。是名家類。四無漏心。緣苦集名。是體家類。前五第八汎觀不名類境。非是曾習。故不起念。
- 四定。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於得失非境中決擇智。生心專注。言非唯一境。不爾見道十六心。應無智定生。若不專注。無有定生。故非遍行。
- 五慧。於所觀境。揀擇為性。斷疑為業。於得失俱非境中慧推求。若愚昧心中無有揀擇。故非遍行。此五緣四種境生。非定俱起。應說此五。單單起有五。能所別觀。唯於所觀境。別起定慧。為止散心。而不揀擇。有定無慧。如戲忘天。或於所觀不專注。推求法相。有慧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