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卷第五
安慧菩萨糅
大唐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五
等无间缘者,谓中无间隔等无间故、同分异分心心法生等无间故,是等无间缘义。中无间隔等无间者,不必刹那中无间隔,虽隔刹那但于中间无异心隔,亦名中无间隔。若不尔,入无心定心望出定心,应非等无间缘。然是彼缘,是故于一相续中前心望后心,中间无余心隔故,是等无间缘。如心望心,当知心法亦尔。同分异分心心法生等无间者,谓善心心法望同分善、异分不善无记,无间生心心法,为等无间缘。如是不善、无记心心法望同分异分,无间生心心法亦尔。又欲界心心法望欲色无色界及无漏,无间生心心法为等无间缘。如是色界等心心法各各别望色界等及欲界等,无间生心心法,如其所应尽当知。
所谓等无间缘,是指前念与后念之间没有间隔障碍,前念心识活动引生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心识活动持续生起,这就是等无间缘的含义。
"中间没有间隔障碍"的意思,并不局限于刹那之间没有间隔。即使中间隔了若干刹那,只要在此期间没有其他心识活动插入隔断,也称作中间无间隔。若非如此,那么进入无心定之前的心识,相对于出定后生起的心识,就不能成为等无间缘了。但实际上前者确实是后者的缘,所以在同一生命相续中,前念心识引生后念心识,中间没有其他心识隔断,就构成等无间缘。心识与心识之间如此,心所法与心所法之间的关系也是同样道理。
"引生同类型或不同类型心识活动"是指:善性的心识活动,既能引生同属善性的心识活动,也能引生不同类型的不善性、无记性心识活动,这种无间隔的生起关系就是等无间缘。不善性的心识活动引生同类型不善性或异类型善性、无记性心识活动,无记性的心识活动引生同类型无记性或异类型善性、不善性心识活动,也都是同样的原理。
再者,欲界的心识活动可以引生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以及超越三界的无漏心识活动,这种无间断的生起关系就是等无间缘。同样地,色界等各层次的心识活动,各自都能引生同界或欲界等其他层次的心识活动,根据相应的情况,都应当理解为等无间缘的作用。
问:为一切心无间一切心生耶?为有各别决定耶?答有。今于此中若广别说如是心无间如是心生者,便生无量言论,是故唯应略总建立心生起相。谓诸心生起由十种力:一由串习力、二由乐欲力、三由方便力、四由等至力、五由引发力、六由因力、七由境界力、八由忆念力、九由作意力、十由相续力。
问:是不是每一个心念消失后,都会接着生起任何心念?还是各有特定的规律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要详细说明每一种心念消失后生起何种心念,就会产生无穷无尽的讨论,所以应当简略地总结心念生起的规律。总的来说,心念的生起有十种推动力量:一是习惯的力量,二是意愿的力量,三是方法的力量,四是禅定的力量,五是引导的力量,六是本性的力量,七是外境的力量,八是记忆的力量,九是专注的力量,十是相续的力量。
串习力者复有三种,谓下中上品。若于诸定入住出相未了达故,是下品。虽已了达,未善串习故,是中品。既了达已复善习故,是上品。若有下品串习力者,于诸静虑,诸无色定唯能次第入。若有中品串习力者,亦能超越入,唯能方便超越一间。若有上品串习力者,随其所欲或超一切,若顺若逆入诸等至。
反复练习的力量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下等、中等、上等。如果对于各种禅定的进入、安住和退出方法还没有完全明白,这是下等层次。虽然已经明白了方法,但还没有熟练运用,这是中等层次。已经完全明白并且能够熟练运用,这是上等层次。具有下等练习功夫的人,对于各种禅定和无色界定,只能按照固定顺序依次进入。具有中等练习功夫的人,能够超越某些层次进入,但只能跳过相邻的一个层次。具有上等练习功夫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或者跳过所有层次,或者顺着次序,或者逆着次序,自由进入各种深定。
乐欲力者,谓已得第二静虑者入初静虑已,若欲以第二静虑地心出,或欲以欲界善及无覆无记心出,即能现前而出于定。如是广说,余一切地如理当知。
具备乐欲力的人,是指已经证得第二禅定境界的修行者。当他从初禅进入二禅后,若想以第二禅的境界出定,或者想以欲界的善心、无记心出定,都能随其意愿自如出定。依照这个原理,其他所有禅定境界的出入方法也应当如此理解。
方便力者,谓初修行者唯欲界善心无间色界心生,未至定善心无间初根本静虑心生,初根本静虑善心无间第二静虑地心生,如是广说,乃至有顶皆如理知。
方便力指的是:初学修行的人,从欲界的善心状态,直接转生起色界的心;从尚未达到根本定的善心状态,直接生起初禅的根本定心;从初禅根本定的善心状态,直接生起二禅的心。像这样层层递进,直至最高的有顶天境界,都能如理通达。
等至力者,谓已入清净三摩钵底,或时还生清净等至、或时生染。
已进入清净禅定的修行者,有时能再次生起清净的定境,有时却会生起染浊的念头。
引发力者,谓从三摩地起乃至现行定地心,与不定刹那心间杂随转,乃至由彼相违烦恼现行故即便退失。此相违烦恼相应心,复由因等四力方得现行。因力者,谓先以积习能退障故决定应退。境界力者,谓净相势力增上境界现前故,能随顺生贪等烦恼。忆念力者,谓忆念分别过去境界而生戏论。作意力者,谓由观察作意思惟种种净妙相貌。
引发力指的是,从三昧境界中出来,到现行定境的心念,与不稳定的刹那心相互夹杂着运转,直到因为与之相违的烦恼现行而导致退失。这种与烦恼相应的心念,又通过四种力量才能现行:因力是指过去累积的退失障碍已经形成,注定会退转;境界力是指清净表象的力量增强,美好境界现前,容易引发贪爱等烦恼;忆念力是指回忆分别过去境界而产生种种妄念;作意力是指通过观察思惟各种清净美妙的相貌。
相续力者,有九种命终心与自体爱相应,于三界中各令欲色无色界生相续。谓从欲界没还生欲界者,即以欲界自体爱相应命终心结生相续。若生色无色界者,即以色无色界自体爱相应命终心结生相续。如是从色无色界没,若即生彼若生余处,有六种心,如其所应尽当知。又此自体爱唯是俱生,不了所缘境,有覆无记性摄,而能分别我自体生差别境界。由此势力,诸异生辈令无间中有相续。未离欲圣者亦尔,临命终时乃至未至不明了想位,其中能起此爱现行,然能了别,以对治力之所摄伏。已离欲圣者,对治力强故,虽未永断,然此爱不复现行,彼由随眠势力令生相续中有。初相续刹那唯无覆无记,以是异熟摄故。从此已后,或善或不善或无记,随其所应,除彼没心,以中有没心常是染污。犹如死有,生有相续心刹那,亦唯无覆无记。若诸菩萨愿力受生者,命终等心当知一切一向是善。已说因论生论等无间缘义。
相续力指的是,有九种命终心与对自我存在的贪爱相应,在三界中各使众生继续投生于欲界、色界、无色界。具体来说: 从欲界死亡又投生欲界的众生,就是以与欲界自我贪爱相应的命终心,结成了下一期的生命相续。若投生色界、无色界,则是以相应色界、无色界的自我贪爱命终心结生相续。同理,从色界、无色界死亡后,无论是投生同一界或转生他处,共有六种心,依照相应情况运作,应当全面了解。
这种对自我存在的贪爱属于与生俱来的本能,不能清晰认识所缘境界,属于有覆无记的性质,却能分别出“我的存在”所产生的种种境界差别。依靠这种力量,凡夫众生使生命结束后即刻转入“中有”状态而相续不断。尚未断除欲界烦恼的圣者也是如此——临命终时,直到未进入意识不明阶段前,仍可能生起这种贪爱;但圣者能够清楚觉察,并凭借修持的对治力量将其克制。已断除欲界烦恼的圣者,因对治力强大,纵然未永久断除此贪爱种子,但贪爱不再显现,仅凭潜在习气力量令中有相续延续。
生命相续最初的刹那纯粹是无覆无记性,因为属于业力果报。从此之后,心念或善、或不善、或无记,随具体状况而定——唯除死亡刹那的心念,因为中有阶段的死亡心永远是染污的。正如临终时刻,投生后相续初起的心念刹那,也纯粹是无覆无记。若是凭借愿力受生的菩萨,其命终心等一切心念完全纯善。
以上阐明了因果相续等无间缘的含义。
所缘缘者,谓有分齐境所缘故、无分齐境所缘故、无异行相境所缘故、有异行相境所缘故、有事境所缘故、无事境所缘故、事所缘故、分别所缘故、有颠倒所缘故、无颠倒所缘故、有碍所缘故、无碍所缘故,是所缘缘义。有分齐境所缘者,谓五识身所缘境界,由五识身各别境界故。无分齐境所缘者,谓意识所缘境界,以意识身缘一切法为境界故。
所缘缘的意思,是指以下几种情况:有固定范围的境界作为所缘对象、没有固定范围的境界作为所缘对象、没有不同行相的境界作为所缘对象、有不同行相的境界作为所缘对象、有实体的境界作为所缘对象、没有实体的境界作为所缘对象、以具体事物为所缘对象、以心识分别作用为所缘对象、以颠倒认知为所缘对象、以正确认知为所缘对象、有障碍的所缘对象、无障碍的所缘对象,这些统称为所缘缘。
所谓有固定范围的境界作为所缘对象,是指眼耳鼻舌身这五识所感知的对象范围,因为五识各自都有特定的感知领域。
所谓没有固定范围的境界作为所缘对象,是指意识所认知的对象范围,因为意识能够以一切现象作为其认知对象。
无异行相境所缘者,谓不能了别名想众生意识所缘境界,由彼于境不能作名字故。有异行相境所缘者,谓与此相违。
意识所认知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没有明确特征的认知对象"——这是指那些无法用概念和名称去辨识的境界,是众生意识在没有语言标签的情况下直接感知的。因为这种认知过程中,心识无法对感知对象赋予名称。
另一类是"具有明确特征的认知对象"——这种情况正好与前面所说的相反。
有事境所缘者,谓除见慢及此相应法,余所缘境界。无事境所缘者,谓前所除所缘境界,由彼于我处起故。事所缘者,谓除无漏缘不同分界地遍行于事不决了及未来所缘,余所缘境界。分别所缘者,谓前所除所缘境界,由彼唯缘自所分别为境界故。有颠倒所缘者,谓常等行所缘境界。无颠倒所缘者,谓无常等行所缘境界。有碍所缘者,谓未断所知障者所缘境界。无碍所缘者,谓已断所知障者所缘境界。复次若欲决择所缘缘义,应以相故、差别故、安立故、遍知故、断故建立所缘相者,谓若义是似此显现心心法生因,彼既生已还能执着,显了内证此义是所缘相。
能够被具体事物作为观察对象的,指的是除了自我见解、傲慢以及与之相应的心理活动之外,其余所有被认知的客观存在。 无法被具体事物作为观察对象的,指的是前面所排除的那些认知对象,因为它们都是基于"我"的立场而产生的。
以实在事物为观察对象的,指的是除了超越烦恼的认知、不同领域界的普遍性活动、对事物本质未能彻底明了的部分以及未来将要认知的对象之外,其余所有被认知的客观存在。 以分别心为观察对象的,指的是前面所排除的那些认知对象,因为它们只是以自己主观分别的内容作为认知对象。
以颠倒认知为观察对象的,指的是那些执着于"永恒不变"等错误观念的认知对象。 以正确认知为观察对象的,指的是那些认识到"无常变化"等真理的认知对象。
存在障碍的观察对象,指的是还没有断除认知障碍的人所面对的认识领域。 没有障碍的观察对象,指的是已经断除认知障碍的人所面对的认识领域。
要进一步理解观察对象这个概念,应该从它的特征、种类、确立方式、认知程度和断除方法这几个方面来把握。 所谓观察对象的特征是指:如果某个事物能够作为心识活动生起的原因,使心识呈现出与该事物相似的形态,这个生起的心识反过来又能执着于该事物,并清楚地在内心确认它——这样的特性就是观察对象的本质特征。
差别者有二十九种:一非有所缘,谓颠倒心心法及缘过去未来梦影幻等所缘境界。二有所缘,谓余所缘境界。三无所缘所缘,谓色心不相应行无为。四有所缘所缘,谓心心法。五正性所缘,谓善法。六邪性所缘,谓染污法。七非正性非邪性所缘,谓无覆无记法。八如理所缘,谓善心心法。九不如理所缘,谓染污心心法。十非如理非不如理所缘,谓异此心心法。十一同类所缘,谓善等缘善等、自地缘自地、有漏缘有漏、无漏缘无漏如是等。十二异类所缘,谓善等缘不善等、余地缘余地、有漏无漏缘无漏有漏如是等。十三异性所缘,谓有寻有伺心心法所缘。十四一性所缘,谓无寻无伺心心法所缘。十五威势所缘,谓无想及彼方便心心法所缘境界,及空识无边处所缘境界。此中前二句能除想故名威势,所余性大故名威势。十六略细所缘,谓无所有处所缘境界。十七极细所缘,谓非想非非想所缘,过此更无极细性故。十八烦恼所缘,谓即此能有所缘故,如经中说断灭所缘。十九法所缘,谓圣教名句文身。二十义所缘,谓依此法义。二十一狭小所缘,谓声闻乘等。二十二广大所缘,谓大乘。二十三相所缘,谓止举舍相。二十四无相所缘,谓涅槃及第一有。二十五真实所缘,谓真如及十六行所缘诸谛。二十六安住所缘,谓灭尽定及定方便心心法所缘。二十七自在所缘,谓解脱等乃至一切种智诸功德所缘。二十八须臾所缘,谓无学所缘唯此生故。二十九随转所缘,谓佛菩萨所缘境界。
差别有二十九种:
一、非有所缘:指错误认知的心念活动,以及缘取过去、未来、梦境、幻影等虚幻对象。
二、有所缘:指其他真实存在的认知对象。
三、无认知功能的对象:指物质现象、心理活动、非相应行为及无为法。
四、有认知功能的对象:指心识及其相应活动。
五、正性所缘:指善法的认知对象。
六、邪性所缘:指染污法的认知对象。
七、非正非邪所缘:指无覆无记法的认知对象。
八、如理所缘:指善心及其活动的正确认知对象。
九、不如理所缘:指染污心及其活动的错误认知对象。
十、非如理非不如理所缘:指除此之外的其他心识活动对象。
十一、同类所缘:如善法缘善法、自地缘自地、有漏缘有漏、无漏缘无漏等相应认知。
十二、异类所缘:如善法缘不善法、异地缘异地、有漏无漏互缘等交叉认知。
十三、异性所缘:指有寻有伺心识活动的粗显认知对象。
十四、一性所缘:指无寻无伺心识活动的微细认知对象。
十五、威势所缘:指无想定及其修习过程中的心识对象,以及空无边处、识无边处的认知境界。前二者能消除妄想故称威势,其余因体性广大故称威势。
十六、略细所缘:指无所有处的认知境界。
十七、极细所缘:指非想非非想处的认知对象,超越此境再无更微细之性。
十八、烦恼所缘:指能引发烦恼的认知对象,如经中所说应断除的所缘。
十九、法所缘:指圣教中的名相、语句、文字等教法。
二十、义所缘:指依据教法所诠的义理。
二十一、狭小所缘:指声闻乘等小乘的认知范围。
二十二、广大所缘:指大乘的广大认知领域。
二十三、相所缘:指修止、修观、修舍的所缘相。
二十四、无相所缘:指涅槃及非想非非想处的无相境界。
二十五、真实所缘:指真如及观修四谛十六行相的真理对象。
二十六、安住所缘:指灭尽定及入定前方便的心识所缘。
二十七、自在所缘:指解脱乃至一切种智等功德的自在认知对象。
二十八、须臾所缘:指阿罗汉此生暂时的认知对象。
二十九、随转所缘:指佛菩萨随缘度化的认知境界。
安立者,谓所缘境体非真实,唯安立故。由四种因知所缘境体非真实,谓相违识相故、无所缘境识可得故、不由功用应无倒故、随三智转故。由此道理能取体性亦非真实。三智者,谓自在智、观察智无、分别智。为显四因,乃说颂曰:
安立的意思,是指我们所认知的对象并非真实存在,只是假名安立而已。通过四种理由可以证明认知对象的本质并非真实:第一,不同众生对同一事物会产生截然不同的认知;第二,存在根本不缘取外境的纯粹意识;第三,若境界真实存在,那么不假修持自然就能正确认知;第四,认知会随着三种智慧转变而转化。由此可知,能认知的主体其本性也同样不真实。
所说的三种智慧是指:自在运用的智慧、观察空性的智慧、超越分别的智慧。为阐明上述四种理由,特以偈颂总结:
鬼傍生人天, 各随其所应,
等事心异故, 许义非真实。
于过去事等, 梦像二影中,
虽所缘非实, 而境相成就。
若义义性成, 无无分别智,
此若无佛果, 证得不应理。
得自在菩萨, 由愿解力故,
如欲地等成, 得定者亦尔。
成就简择者, 有智得定者,
思惟一切法, 如义皆显现。
无分别智行, 诸义皆不现,
当知无有义, 由此亦无识。
鬼道、畜生、人道与天道众生, 各自根据相应的业力境界, 对同一事物产生不同的心识认知, 可见所谓的“真实”并非绝对真实。
在回忆过去的事件时, 或是梦境与镜中影像里, 虽然所缘取的对象并非实有, 但内心的境相却能清晰呈现。
如果认为外境具有真实不变的体性, 那么无分别智慧便无从生起, 倘若没有无分别智, 证得佛果的道理便不能成立。
获得自在境界的菩萨们, 凭借愿力与智慧解悟之力, 能如其所愿化现大地等境相, 证得禅定的修行者同样具备这种能力。
具备深刻洞察力的修行者, 那些获得智慧与禅定的人, 当他们思惟一切现象时, 诸法的真实本质便如理显现。
当无分别智慧生起运作时, 一切外境的执着相都消失不见, 应当了知此时并无实在的外境, 正因为无境,所以也无识可得。
遍知者,谓如实知相差别安立所缘境界。
能够如实了知一切现象差别、安立方式及所缘境界的智慧,就是遍知。
断者,谓声闻等及与大乘所得转依。声闻乘等所得转依,虽于蕴界处所缘得解脱,然于彼不得自在。大乘所得转依,具得二种。已说所缘缘,随文决择义。
能够断除烦恼的,指的是声闻乘修行者以及大乘修行者所证得的转依境界。声闻乘等修行者所获得的转依,虽然已经从五蕴、十八界、十二处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但对这些现象还不能完全自在掌控。而大乘修行者所证得的转依境界,则同时具足解脱与自在两种功德。
关于所缘缘的讨论已经完成,接下来将依照经文顺序逐一阐释其中的深意。
增上缘者,谓任持增上故、引发增上故、俱有增上故、境界增上故、产生增上故、住持增上故、受用果增上故、世间清净离欲增上故、出世清净离欲增上故,是增上缘义。
所谓增上缘,就是指: - 作为支撑的力量 - 作为引导的力量 - 作为共存的力量 - 作为所缘境的力量 - 作为生起结果的力量 - 作为持续保持的力量 - 作为受用果报的力量 - 作为获得世间清净离欲的力量 - 作为获得出世间清净离欲的力量 这些就是增上缘的含义。
任持增上者,谓风轮等于水轮等,器世间于有情世间、大种于所造、诸根于诸识,如是等。引发增上者,谓一切有情共业于器世间故,有漏业于异熟果,如是等。俱有增上者,谓心于心法、作意于心、触于受,如是等。此后增上依二十二根建立。境界增上者,谓眼耳鼻舌身意根,由此增上力色等生故。产生增上者,谓男女根,由此增上力得入胎故。住持增上者,谓命根,由此增上力众同分得住故。受用果增上者,谓苦乐忧喜舍根,依此能受爱非爱异熟故。世间清净离欲增上者,谓信勤念定慧根,由此制伏诸烦恼故。出世清净离欲增上者,谓所建立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由此永害诸随眠故。
维持的增上作用,是指风轮对水轮等的支撑关系,物质世界对众生世界的承载,基本元素对合成物质的基础作用,各种感官对相应认知功能的依托关系,诸如此类。
引发的增上作用,是指所有众生共同业力对物质世界形成的影响,有漏业力对异熟果报的招感作用,诸如此类。
共同存在的增上作用,是指心识对心理活动的主导作用,作意对心识的警醒功能,接触对感受的引发关系,诸如此类。
这些增上作用依据二十二根来建立:
作为认知对象的增上作用,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依靠这些根的力量,色声香味触法等认知对象才能生起。
繁衍的增上作用,是指男女二根,依靠这种力量才能获得投胎受生的机会。
维持生命的增上作用,是指命根,依靠这种力量才能使众生保持生命形态。
感受果报的增上作用,是指苦乐忧喜舍五根,依靠这些才能体验可爱与不可爱的异熟果报。
达到世间清净离欲的增上作用,是指信勤念定慧五根,依靠这些就能制伏各种烦恼。
达到出世清净离欲的增上作用,是指所建立的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依靠这些就能永远断除一切烦恼种子。
云何同分彼同分?几是同分彼同分?为何义故观同分彼同分耶?谓不离识彼相似根于境相续生故,离识自相似相续生故,是同分彼同分义。初是同分,诸根与识俱识相似,于诸境界相续生故。由根与识相似转义,说名同分。第二是彼同分,诸根离识自类相似相续生故。由根不与识合,唯自体相似相续生根相相似义,说名彼同分。色蕴一分眼等五有色界处一分,是同分彼同分。为舍执着与识相应不相应我故观察同分彼同分。
什么是同分和彼同分?哪些属于同分和彼同分?为什么要观察同分和彼同分呢?这是指不脱离识的相似根在境界中持续产生,以及脱离识后自身相似相续产生的现象,这就是同分和彼同分的含义。
首先说同分:各种根与识共同作用,识保持相似性,在各种境界中持续产生。由于根与识相似运转的特性,所以称为同分。
其次说彼同分:各种根脱离识之后,自身同类相似、相续产生。因为根不与识结合,只是自体相似相续产生根相的相似特性,所以称为彼同分。
色蕴中的一部分,即眼、耳、鼻、舌、身这五根,以及色界处中的一部分,都属于同分和彼同分。
为了破除执着于与识相应或不相应的自我观念,所以要观察同分和彼同分。
云何执受?几是执受?为何义故观执受耶?谓受生所依色故,是执受义。若依此色受得生,是名执受。色蕴一分、五有色界处全及四一分,是执受。色蕴一分者,谓根根居处所摄。五有色界处全者,谓眼等。四一分者,谓不离根色香味触。为舍执着身自在转我故观察执受。
什么是执受?哪些属于执受?为什么要观察执受呢?所谓执受,是指能够感受生命所依靠的物质。凡是依托这些物质而生起感受的,就称为执受。具体来说:色蕴的一部分、五个有色界处的全部以及四种境的一部分,属于执受。色蕴的一部分:指的是感官及其所处部位。五个有色界处的全部:指的是眼、耳、鼻、舌、身。四种境的一部分:指的是与感官不可分离的色、香、味、触。观察执受的目的,是为了破除众生执着身体能自在运转的自我错觉。
云何根?几是根?为何义故观根耶?谓取境增上故、种族不断增上故、众同分住增上故、受用净不净业果增上故、世间离欲增上故、出世离欲增上故,是根义。取境增上者,谓眼等六,由此增上力于色等境心心法转故。种族不断增上者,谓男女根,由此增上力子孙等胤流转不绝故。余如增上缘中说。受识蕴全、色行蕴一分、十二界六处全、法界法处一分是根。色蕴一分者,谓眼耳鼻舌身男女根。行蕴一分者,谓命信勤念定慧根。十二界全者,谓六根六识界。六处全者,谓内六处。法界法处一分者,谓命及乐等信等五根。为舍执着增上我故观察根。
什么是根?有哪些属于根?为什么要观察根呢?所谓根的意义,是指对感知境界具有增强作用、对延续种族具有增强作用、对维持生命形态具有增强作用、对承受善恶业果具有增强作用、对超越世俗欲望具有增强作用、对达到出世解脱具有增强作用。
感知境界的增强作用:指的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依靠这些根的增强力量,心识才能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境界产生作用。
延续种族的增强作用:指的是男女二根,依靠这些根的增强力量,子子孙孙才能代代相传不绝。
其余作用如同增上缘中所说。
受蕴与识蕴全部、色蕴与行蕴的一部分、十二界与六处全部、法界与法处的一部分都属于根。色蕴部分包括:眼耳鼻舌身和男女根。行蕴部分包括:命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慧根。十二界全部指:六根界与六识界。六处全部指:内在六处。法界法处部分包括:命根以及乐受等感受、信等五根。
为了破除对"具有增强作用的自我"的执着,所以要观察根。
云何苦苦性?几是苦苦性?为何义故观苦苦性耶?谓苦受自相故、随顺苦受法自相故,是苦苦性义。苦受自相者,谓苦受,即用苦体为自相故,名苦苦性。随顺苦受法自相者,谓能生此受根境及相应法随顺苦受故,名苦苦性。一切一分是苦苦性。为舍执着有苦我故观察苦苦性。
什么是苦苦的本质?哪些属于苦苦的本质?为什么要观察苦苦的本质呢?所谓苦苦的本质,是指痛苦感受本身的特点,以及引发这种痛苦感受的事物本身的特点。痛苦感受本身的特点,就是说痛苦感受就是以苦的实质作为它自身的特性,所以称为苦苦的本质。引发痛苦感受的事物本身的特点,是指能够产生这种痛苦感受的感官、对象以及与之相应的各种因素,因为它们都顺应着痛苦感受的产生,所以称为苦苦的本质。一切事物中都有一部分属于苦苦的本质。为了舍弃对痛苦实体的执着,所以要观察苦苦的本质。
云何坏苦性?几是坏苦性?为何义故观坏苦性耶?谓乐受变坏自相故、随顺乐受法变坏自相故、于彼爱心变坏故,是坏苦性义。此中乐受及随顺乐受法,于变坏位能生忧恼,故此变坏是坏苦性。又由爱故令心变坏,亦是坏苦。如经中说:入变坏心。一切一分是坏苦性。为舍执着有乐我故观察坏苦性。
什么是坏苦的性质?哪些属于坏苦的性质?为什么要观察坏苦的性质呢?就是说,快乐的感受会失去它本来的样子,那些让人快乐的事物也会失去本来的样子,对这些的贪恋之心也会改变,这就是坏苦的含义。这里所说的快乐感受和带来快乐的事物,在失去本来面目的时候会让人产生忧愁烦恼,所以这种失去就是坏苦的性质。又因为贪爱的缘故让心产生变化,这也是坏苦。就像经中说的:心进入了变化损坏的状态。一切事物中都有一部分属于坏苦的性质。为了舍弃对快乐和自我的执着,所以要观察坏苦的性质。
云何行苦性?几是行苦性?为何义故观行苦性耶?谓不苦不乐受自相故、随顺不苦不乐受法自相故、彼二麁重所摄受故、不离二无常所随不安隐故,是行苦性义。不苦不乐受者,谓阿赖耶识相应受。随顺不苦不乐受法者,谓顺此受诸行。彼二麁重所摄受者,谓苦坏二苦麁重所随故。不离二无常所随不安隐者,谓不解脱二苦故,或于一时堕在苦位、或于一时堕在乐位,非一切时唯不苦不乐位,是故无常所随不安隐义,是行苦性。除三界二处诸蕴一分,一切是行苦性。三界者,谓意界法界意识界。二处者,谓意处法处。一分者,谓除无漏相。为舍执着有不苦不乐我故观察行苦性。
什么是行苦的本质?哪些属于行苦?为什么要观察行苦呢?
所谓行苦,指的是不苦不乐感受本身的状态、顺应这种感受的所有现象本身的状态、这两种状态都被痛苦的重负所束缚、始终无法摆脱无常而不得安稳——这些就是行苦的含义。
不苦不乐的感受,是指与深层意识相应的感受。顺应这种感受的现象,是指所有与此感受相关的存在活动。它们被痛苦重负束缚,是说这些状态始终伴随着痛苦与毁坏的重担。无法摆脱无常而不得安稳,是指不能从两种痛苦中解脱,有时会陷入痛苦境地,有时会陷入快乐境地,并非始终停留在不苦不乐的状态,因此始终伴随着无常而不得安稳,这就是行苦的本质。
除了三界、二处以及部分五蕴之外,一切存在都属于行苦。三界是指意识界、法界、意识认知界。二处是指意根处、法境处。部分例外是指除去那些超越烦恼的清净本质。
观察行苦的目的,是为了破除人们对"不苦不乐中存在永恒自我"的执着。
云何有异熟?几是有异熟?为何义故观有异熟耶?谓不善及善有漏,是有异熟。由不善及有漏善法,能有当来阿赖耶识及相应异熟,由彼异熟,故此二种名有异熟。十界四处诸蕴一分,是有异熟。十界者,谓七识色声法界。四处者,谓色声意法处。一分者,谓除无记无漏。为舍执着能舍能续诸蕴我故观察有异熟。又异熟者,唯阿赖耶识及相应法,余但异熟生非异熟。余者,谓眼耳等及苦乐等是阿赖耶识余,此唯得名异熟生,从异熟生故。
什么是具有业果报应?哪些事物具有业果报应?为什么要观察具有业果报应呢?所谓的不善行为和善行的有漏业力,都具有业果报应。因为这些不善和有漏善法,能够引起来世的阿赖耶识及其相应的果报,由于这种果报关系,所以这两种业力称为具有业果报应。
十种界、四种处以及各类蕴的一部分,具有业果报应。十界是指七种识界、色界、声界和法界。四处是指色处、声处、意处和法处。一部分是指除去无记性和无漏性的部分。
为了破除众生执着于能够舍弃或延续五蕴的自我观念,所以要观察业果报应的道理。
再者,真正的异熟果报,只指阿赖耶识及其相应的心所法,其他都只是异熟所生,并非真正的异熟。所谓其他,是指眼、耳等感官以及苦、乐等感受,这些都是阿赖耶识的附属产物,只能称为异熟所生,因为它们是从异熟中产生的。
云何食?几是食?为何义故观食耶?谓变坏故有变坏者、境界故有境界者、悕望故有悕望者、取故有取者,是食义。初是段食,由变坏时长养根大故。二是触食,由依可爱境触摄益所依故。三是意思食,由系意悕望可爱事力摄益所依故。四是识食,由阿赖耶识执持力身得住故。所以者何?若离此识,所依止身便烂坏故。三蕴十一界五处一分是食。为舍执着由食住我故观察食。又此四食差别建立略有四种:一不净依止住食,谓欲界异生,由具缚故。二净不净依止住食,谓有学及色无色界异生,有余缚故。三清净依止住食,谓阿罗汉等,解脱一切缚故。四示现住食,谓诸佛及已证大威德菩萨,由唯示现食力住故。
什么是食?哪些属于食?为什么要观察食呢?所谓食物能使形体变坏而产生需要食物滋养的有情,境界能使心识攀缘而产生执取境界的受用,希求能使意念延续而产生渴望满足的造作,执持能使生命相续而产生维持存在的力量,这就是食的意义。第一是段食,依靠食物消化时滋养根身四大。第二是触食,依靠接触可爱境界来增益身心所依。第三是意思食,依靠心念系缚于所爱事物而希求的力量来滋养生命。第四是识食,依靠阿赖耶识执持的力量使生命得以延续。为什么呢?如果离开这个识,所依托的身体就会迅速败坏。食的范围包括五蕴中的三蕴、十八界中的十一界、十二处中的五处部分。为了舍弃执着依靠食物维持的自我而观察食。这四种食根据众生状态可分为四类:一是不净依止住食,指被烦恼完全束缚的欲界凡夫;二是净不净依止住食,指尚有残余烦恼的有学圣者及色界无色界凡夫;三是清净依止住食,指解脱一切束缚的阿罗汉等;四是示现住食,指诸佛及已证大威德的菩萨,他们只是示现依靠食物维持生命的相状。
云何有上?几是有上?为何义故观有上耶?谓一切有为故、无为一分故,是有上义。除法界法处一分,一切是有上,以一切法中涅槃及清净真如是最胜相故。为舍执着下劣事我故观察有上。
什么是有上?哪些是有上?为什么要观察有上?所谓一切有为法、部分无为法,就是有上的含义。除了法界法处的一部分,其他一切法都属于有上,因为在一切法中涅槃及清净真如是最殊胜的境界。为了舍弃对低劣事物的执着,所以要观察有上。
云何无上?几是无上?为何义故观无上耶?谓无为一分故,是无上义。法界法处一分,如前所说是无上。为舍执着最胜事我故观察无上。由此所说差别道理,余无量门可类观察。复次蕴界处差别略有三种,谓遍计所执相差别、所分别相差别、法性相差别。遍计所执相差别者,谓于蕴界处中遍计所执。我,有情,命者,生者,养者,数取趣者,意生者,摩纳婆等,于蕴等中实无我等自性,但是遍计所执相故。所分别相差别者,谓即蕴界处法,由于此处我有情等虚妄分别转故。法性相差别者,谓即于蕴界处中我等无性、无我有性,由离有无相,真如用蕴等中我等无性、无我有性为相故。当知此中依三自性及多分依数取趣无我理说三种相。
什么是无上?哪些属于无上?为什么要观察无上呢?是指无为法的一部分,这就是无上的含义。法界和法处的一部分,如同前面所说的就是无上。为了舍弃对最胜事物的执着,所以要观察无上。根据这些所说的不同道理,其他无数的法门也可以类推观察。
再者,蕴、界、处的差别大致有三种:遍计所执相的差别、所分别相的差别、法性相的差别。
遍计所执相的差别是指:在蕴、界、处之中,人们执着于有"我"、"有情"、"命者"、"生者"、"养者"、"数取趣者"、"意生者"、"摩纳婆"等等概念。实际上在蕴等之中并没有"我"等的真实本性,这些都只是遍计所执的虚妄相。
所分别相的差别是指:就是蕴、界、处这些法本身,因为在这些地方产生了"我"、"有情"等虚妄分别。
法性相的差别是指:正是在蕴、界、处之中,"我"等是没有真实本性的,而"无我"才是真实存在的。因为远离了有无的执着相,真如就是以蕴等之中"我"等无自性、"无我"有真实性作为其本质。
应当知道,这里是依据三种自性,并且主要是依据众生无我的道理来说这三种相的。
复有四种差别,谓相差别、分别差别、依止差别、相续差别。相差别者,谓蕴界处一一自相差别,如色受等。分别差别者,谓即于蕴界处中,实有假有、世俗有胜义有、有色无色、有见无见,如是等无量差别。分别如前说。依止差别者,谓乃至有情依止差别有尔所,当知蕴界处亦尔,由依各别内身蕴等诸法种种异故。相续差别者,谓一一刹那蕴界处转,于一身中蕴等诸法一一刹那性变异故。
还有四种差别:相状差别、分别差别、依止差别、相续差别。
相状差别是指五蕴、十八界、十二处各自具有不同的特征,比如色蕴与受蕴等的区别。
分别差别是指在五蕴、十八界、十二处中,存在真实存在与假名存在、世俗认知与终极真理、有形质与无形质、可见与不可见等无数差别。这些分别方法如前文所述。
依止差别是指众生的身心基础各不相同,由此可知五蕴、十八界、十二处也相应存在差异。这是因为每个众生内在的身心构成中,各种法都具有各自不同的特性。
相续差别是指五蕴、十八界、十二处在每个刹那中持续流转变化。在同一个生命体里,这些法在每一刹那都在发生本质性的转变。
问:于相差别善巧为何所了知耶?答:了知我执过患。问:于分别差别善巧为何所了知耶?答:了知聚想过患。问:于依止差别善巧为何所了知耶?答:了知不作而得、虽作而失想过患。问:于相续差别善巧为何所了知耶?答:了知安住想过患。
问:通过了解事物表象的差别,能明白什么? 答:能认识到自我执着的危害。 问:通过了解思维分别的差别,能明白什么? 答:能认识到聚合概念的危害。 问:通过了解存在基础的差别,能明白什么? 答:能认识到"不劳而获"和"劳而无功"这两种错误观念的危害。 问:通过了解生命相续的差别,能明白什么? 答:能认识到常住不变这种执着观念的危害。
又蕴界处有六种差别,谓外门差别、内门差别、长时差别、分限差别、暂时差别、显示差别。外门差别者,谓多分欲界差别。多分言为简等流法为因闻思所生慧。内门差别者,谓一切定地。长时差别者,谓诸异生。分限差别者,谓诸有学,及除最后刹那蕴界处所余无学。暂时差别者,谓诸无学最后刹那蕴界处。显示差别者,谓诸佛及已得究竟菩萨摩诃萨所示现诸蕴界处。
另外,关于五蕴、十八界、十二处还有六种不同的表现方式,分别是:对外感知的差异、对内觉照的差异、长期状态的差异、阶段限制的差异、短暂时刻的差异、以及圆满示现的差异。
所谓对外感知的差异,主要是指欲界众生普遍存在的状态。这里说"普遍"是为了区分那些通过听闻思维产生的智慧,以及由因果法则形成的现象。
对内觉照的差异,指的是所有进入禅定状态时的境界。
长期状态的差异,是指尚未证悟的凡夫持续轮回中的表现。
阶段限制的差异,是指正在修学的行者,以及除了最后一刹那之外的所有无学圣者所处的状态。
短暂时刻的差异,特指无学圣者在生命最后时刻所呈现的五蕴、十八界、十二处。
圆满示现的差异,则是指诸佛如来以及证得究竟境界的大菩萨们为度化众生而示现的种种五蕴、十八界、十二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