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垂手正倒。
伸手扶正颠倒。
旧解:竖手为倒,垂手为正。一说:垂手是倒,以后文如我垂手等无有异为据。然经文虽止是如我垂手四字,意则通该前文。若云如我上来垂手示众一段因缘,非专指垂手也。请以喻明。头以下垂为倒,故时时上竖。手既亦以下垂为倒,何不亦时时上竖乎?又一说:手无正倒,一时首尾相换。世人妄见,生正倒想,以后文名字何处号为颠倒为据。此说亦佳,但非经正意。良由下文弃海取沤,认沤为海,本末翻覆,故名颠倒。则知海者喻真,沤者喻妄。妄身在于心内,如一沤至微;真心徧乎身外,如海水至广。弃真取妄,认妄为真,身心颠倒所在,正在此耳。与观手者正倒错乱,何以异哉?或谓:合论亦云垂手是倒。曰:合论何可尽从也?如前七征中,文外不相知。古人谓不字当是又字,其理甚正。合论云当是不字,而文义毕竟不通。下文辨见展转五重,合论非之,亦不当理。
旧解认为:竖起手是颠倒,垂下手是正常。一种说法认为:垂下手是颠倒,依据是后文“如我垂手等无有异”。然而经文虽然只说“如我垂手”四个字,意思却是贯通前文的。如果说“如同我先前垂手示众这一段因缘”,就不是专门指垂手这个动作了。请允许我用比喻来说明:头以下垂为颠倒,所以要时时向上竖起。手既然也以下垂为颠倒,为什么却不也时时向上竖起呢?另一种说法认为:手本无正倒之分,只是暂时首尾互换位置。世人虚妄分别,才生出正倒的念头,依据是后文“名字何处号为颠倒”。这种说法也很好,但不是经文的根本意思。实在是因为下文“弃海取沤,认沤为海”,根本与枝末翻转颠倒,所以称为颠倒。由此可知,海水比喻真实,水泡比喻虚妄。虚妄之身处在真心之内,如同一个水泡极其微小;真心周遍于身体之外,如同海水极其广大。舍弃真实而抓取虚妄,错认虚妄为真实,身心颠倒的根源,正在这里。这与观察手时正倒错乱,又有什么不同呢?有人或许会说:《合论》也说垂手是颠倒。回答是:《合论》怎么可能全部遵从呢?比如前面“七处征心”中,有“文外不相知”一句。古人认为“不”字应当是“又”字,道理很正确。《合论》说应当是“不”字,但文义终究不通。下文辨析“见性”辗转五重道理时,《合论》加以否定,也并不合理。
晦昧為空(云云),趍外奔逸。
当内心陷入昏昧,便误以为这种状态就是空性(等等内容),于是心念便向外奔驰追逐。
长水以晦昧为空,至结暗为色,配三细。次聚缘内摇,配前二粗。次趍外奔逸,配后二粗。为烦恼道毕,有非之者。然此配合三细,多说不同。今长水所配,下文因明立所等处,阴入界大等处,迷妄有虗空等处,皆如是说。前后经文,语意符合。盖渠从清净本然,忽生山河大地中悟入,故认取如是。而孤山以文殊觉海性澄圆偈文,与此相对,而释意颇合。亦显长水非无据而云然。前后文义,互为照应,未可非也。又愚意三细六粗,本出起信。而将论合经,不必拘拘逐句逐字的配,但取大意可也。良由佛为法王,于法自在。或随时增减开合,辞不必同,而理实无二。太拘则反成龃龉。况本论中,三细六粗,共成九相。既而明血脉,则又成八。既而原染起,则又成六。开合增减,彼论自不拘死法。引之者,独可拘死法乎?
长水大师将“晦昧为空”到“结暗为色”这一段,对应“三细”。接着“聚缘内摇”,对应前“二粗”。再接着“趋外奔逸”,对应后“二粗”。这样烦恼道的过程就完整了,但也有人不赞同这种对应。不过,这种配合“三细”的说法,历来有很多不同见解。现在长水大师的这种对应,在下文“因明立所”等处、在“阴入界大”等处、在“迷妄有虚空”等处,都是这样说的。前后的经文,在语意上是相互符合的。这大概是因为他是从“清净本然,忽生山河大地”这一句悟入的,所以这样理解。而孤山大师用文殊菩萨“觉海性澄圆”的偈文,与这段经文对照解释,意思也很契合。这也说明长水大师的说法并非没有根据。前后文义,互相照应,不能轻易否定。另外,我个人认为,“三细六粗”的说法,原本出自《大乘起信论》。而用论来配合经,不必逐字逐句死板地对号入座,领会其大意就可以了。实在是因为佛陀是法王,对于说法运用自如。有时会根据时机增减开合,言辞不必完全相同,但道理其实没有两样。太拘泥反而会造成矛盾。况且在《起信论》本身,三细六粗,合起来是九种相。接着说明心识流转的脉络,又成了八相。再探究染污生起的根源,又成了六相。开合增减,那部论自己也不拘泥于死板的方法。我们引用它的时候,难道反而要拘泥于死法吗?
一迷为心。
一旦迷失,错把妄心当作真心。
一迷为心者,明此不是心,迷惑无知,错认此虗妄以为我心也,则知我自有真心也。何者?上文晦昧为空,空结暗而为色,色杂想而为身,内摇外趍,昏昏扰扰,即于此时认为己心。自此一迷为心,便生执着,决定惑为心,在此身方寸之中,牢不可破,宁复知此心广大圆满,含褁虗空,周徧法界乎?颠倒如是,故名为可怜悯者。有人谓此处是一迷为心,下文某处文是二迷为心,又至某处文是三迷为心,其说甚谬。
一旦将迷惑当作本心,就说明这个不是真正的本心,是因为愚昧无知,错把这种虚妄现象当成自己的心。这样就知道我们本有真实的心。为什么呢?前面说昏昧形成虚空,虚空凝聚黑暗成为物质,物质混杂念头形成身体,内在动摇、向外追逐,昏沉混乱,就在这个时候误认为这是自己的心。从这第一次把迷惑当作心开始,就产生执着,坚决认定心就在身体这方寸之地,牢不可破,哪里还知道这颗心原本广大圆满,包含虚空,遍及一切世界呢?颠倒到这种地步,所以说是值得怜悯的人。有人认为这里说的是第一次把迷惑当作心,后面某处文字是第二次把迷惑当作心,再到某处文字是第三次把迷惑当作心,这种说法非常错误。
此见虽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
这个见虽然不对,但奇妙精明的真心,却像第二个月亮。
第二月者,非真月也,何故不还?盖第二虽非真月,然真月外更无二月,此第二月即从真起,明眼人固直下见真月矣。见精虽非真,见全体即真,亦复如是。
那所谓的“第二个月亮”,并不是真正的月亮,可为什么说它不会回归呢?因为虽然这“第二个月亮”并非真月,但在真实的月亮之外,并没有另一个独立的“二月”;这个“第二月”正是从真月显现出来的。有智慧眼的人,当下就能直接看见真正的月亮。我们认知事物的“见精”虽然本身不是真性,但它整体的作用就是真性的显现,道理也正是这样。
若不见吾不见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如果看不到那个“我看不见”的本身,它自然不是外物,又怎么会不是你自己的本性呢?
长水展转五重,合论直说本意。要其归结,总是见既非物,云何非汝真性耳?二说一意,何必相非?
长水和尚辗转阐释了五个层次,合论则直接点明本意。究其根本要旨,都是在说明:能见的本性既然不是外物,那它怎么会不是你的真实心性呢?这两种说法其实指向同一个道理,何必互相否定呢?
若实我心令我今见,见性实我而身非我,何殊如来先所难言物能见我?
如果这所谓的“我”真心存在,能让我此刻看见,那么能看见的这个本性才是真实的我,而身体反而不是我。这跟如来先前所驳斥的“外物能看见我”的说法,又有什么不同呢?
此即重蹑上文而断之也。温陵所解极明,言既此在前之见实是我心而能见物,则彼见乃我而此身非我,见在物而不在我,是物来见我而非我去见物矣,有是理乎?
这正是承接前文所作的判断。温陵法师的解释非常清楚:如果说之前能见的那个功能确实是我心的作用,并且能够看见外物,那么那个能见的功能属于我,而这个身体并不属于真正的我。这样就成了能见的功能依附在外物上而不在我这里,变成是外物来见我,而不是我去见外物了。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呢?
指非指。
手指不是手指。
或谓指非指是庄子语,非也。何不看文中连有十处指字,一云非无指示,二云举手指陈,三云确实指陈,四云指陈示我,五云举手所指,六云指皆是物,七云则汝所指,八云受汝所指,九云应有所指,然后十云出指非指。盖佛令阿难指点何者是见,何者非见,故曰出指非指。可指者是物非见,不可指者是见非物,出者是非双泯也。问:庄子不可用乎肯綮,亦庄子语也。答:用固无害,但此指不是庄子一马一指之意,何可扭摼强合?其肯綮等自非此例,故用无害。盖经本梵语,译为华言,不用此间文字,则终成梵语矣,何名为译?有阐提人言佛经剽猎老庄,果尔,则译佛以觉伊尹,早已曰予天民之先觉矣,译修多罗以经易诗书等,早已名经矣,则觉字经字亦是剽猎儒典乎?其说不通,无俟多辨。
有人说“指非指”是庄子的说法,这是不对的。怎么不看看文中有十处用了“指”字:一处说“并非没有指示”,二处说“举手指点陈述”,三处说“确实地指点陈述”,四处说“指点陈述给我看”,五处说“举手所指向的”,六处说“所指的都是物”,七处说“那么你所指的”,八处说“接受你所指的”,九处说“应当有所指”,然后第十处说“指出‘指’与‘非指’”。原来是佛让阿难指出来,哪一个是“见”,哪一个不是“见”,所以说“指出‘指’与‘非指’”。能够被指出来的是物而不是见,不能被指出来的是见而不是物,“指出”这个动作是同时泯灭了是与非啊。有人问:庄子的话不能用吗?“肯綮”这个词也是庄子的用语啊。回答:用当然没有妨碍,但这里说的“指”并不是庄子“一马一指”那个意思,怎么能生拉硬扯强行凑合呢?至于“肯綮”这类词自然不属于这种情况,所以用了也无妨。佛经本来是梵文,翻译成汉语,如果不用我们这里的文字,那最终还是梵文,怎么能叫翻译呢?有那种不信佛法的人说佛经是抄袭老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翻译“佛”为“觉”,伊尹早就说过“我是天民中的先觉者”了;翻译“修多罗”为“经”,《易经》《诗经》《尚书》等,也早就称为“经”了,难道“觉”字、“经”字也是抄袭儒家典籍吗?这种说法讲不通,不需要再多辩论了。
诸外道种,说有真我,徧满十方,有何差别?
其他外道所说的那种“真我”,声称它遍布整个宇宙,这和我们所讲的有什么不同呢?
此疑佛说见性周徧十方,外道亦说我徧十方,差别安在?下文惟广说因缘自然,不剖此疑者,何也?盖外道所计,不出断常二见,今说缘因自然两非,则断见常见双破,而又非和合生,非不和合,则情穷理极,诸计消亡,真我自显,故云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是佛之所谓周徧也。岂外道妄见,执有实我徧十方者,可同日而语哉?
这里有人疑惑:佛陀说见性遍满十方世界,外道也说“我”遍满十方,二者的差别究竟在哪里?下文只广泛讨论因缘与自然的道理,却不剖析这个疑问,是为什么呢?其实外道所执持的见解,总不出断见与常见两种。如今说明既非缘起、亦非自然,便同时破除了断见与常见;又指出既非和合而生,也非不和合,这样就让凡情思虑穷尽、道理透彻,一切妄计自然消失,真正的“我”便自然显现。所以经中说“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这才是佛陀所说的“周遍十方”。哪里是外道虚妄见解中,执着有一个实在的“我”遍布十方所能相提并论的呢?
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
当你认为自己看见了什么的时候,那个能看见的本身并不是你所见的对象;真正的见性,是超越一切能见与所见的,连“见”这个念头都无法触及它。
见见古有正解,言能见即今见物之见也,则下之见字成所见矣。见见之时是见也,非寻常见物之见也,故曰见非是见。一说谓岂有真见复见妄见之理?二见字平看,一真见,一妄见,此说似是而非。二见平看,则之时二字无所着落。又下文云:此实见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如何销会?试以本经语例之。经云:将闻持佛,佛何不自闻闻?今例云:将见见如来,何不自见见?又经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今例云:不自见物,以见见者。如是则其义不辨而自明矣。
关于“见见”这个词,古代已有正确的解释:所谓“能见”,就是指我们当下看见事物的这个见的能力;那么后面的“见”字就成为所见的对象了。“见见之时”的这个见,并不是平常看见事物的那个见,所以说“见非是见”。另有一种说法认为:难道会有真实的见再去看见虚妄的见吗?把两个“见”字平等看待,一个指真见,一个指妄见。这种说法看似有道理,其实并不准确。如果两个“见”字平等并列,那么“之时”这两个字就无处安放了。而且下文说:“此实见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这又该如何理解呢?试着用本经的语言例子来对照。经中说:“用闻性去持守佛号,佛为何不自己闻自己的闻性?”现在可以类推:“用见性去见如来,为何不自己见自己的见性?”又比如经中说:“不是去观听声音,而是用能观的心去观照那个能观者。”现在可以类推:“不是自己去见外物,而是用能见的本性去见那个能见者。”这样,其中的含义就不辩自明了。
别业妄见。同分妄见。
个人认知的错觉。群体认知的错觉。
旧解:别者,一人妄见也;同者,多人妄见也。混而不明,隐而不畅,未有发挥者。然温陵有说云:别业者,起惑之异;同分者,感妄之同。会解失录,故讲者忽焉。但温陵略出其意而止,今更为详言之。譬如世人造种种罪,人各殊科,喻之如别;后罹王法,共入一狱,喻之如同。今曰起惑者,随心而造妄业也,造业别其因由,故名别业;曰感妄者,随业而受妄报也,受报同其剂限,故名同分。近又一说:别者见根,同者见境。亦异旧说,览者详焉。
旧解认为:别业,是指一个人虚妄的见解;同分,是指许多人共同的虚妄见解。这种说法混杂不清,隐晦而不通畅,没有深入阐发过。然而温陵法师曾有这样的解说:别业,是指生起迷惑的差异;同分,是指感受虚妄的相同。《会解》一书遗漏了这段论述,所以讲解的人往往忽略了。但温陵法师只是简略点出大意就停止了,现在再为他详细说明。譬如世间人造下种种罪业,每个人所犯的罪状各不相同,这可以比喻为“别”;后来遭受王法制裁,共同关入一个监狱,这可以比喻为“同”。这里所说的“起惑”,是指随着心念而造作虚妄的业行,造业的原因各不相同,所以称为“别业”;所说的“感妄”,是指随着业力而承受虚妄的果报,受报的界限范围相同,所以称为“同分”。近来还有一种说法:别,是指能见的根(主观认识能力);同,是指所见的境(客观对象)。这也和旧说不同,请阅读的人仔细辨别。
进退合明。
前进与后退相互印证,彼此阐明。
经云吾今以此二事进退合明,而旧解从此处过经文一百余字,直至如彼众生处,方曰进同例别;一病目人处,方曰退别例同。进退虽显,而隔前大远,似为不妥。温陵以法、喻互举为进退合明,颇觉稳当。但合明则得,进退未恊。近索隐谓且置同分而举别喻,次以法合;复置别业而举同喻,次以法合。举者,进也;置者,退也。兼此二说,其义甚备。
《楞严经》说:我现在用这两种情况,通过“进”和“退”来配合说明。但过去的解释从这里开始,跳过了经文一百多字,直到“如彼众生”那里,才说是“进”是类比相同而事例不同;到“一病目人”那里,才说是“退”是事例不同而类比相同。“进”和“退”的意思虽然显明了,但和前文隔得太远,似乎不太妥当。
温陵的解释认为,将法和比喻互相列举,就是“进退合明”,这让人觉得比较稳妥。但“合明”是做到了,“进退”的配合却不很协调。近来《索隐》的说法是:先放下“同分”(共业)而举出“别业”的比喻,接着用“法”来配合;再放下“别业”而举出“同分”的比喻,接着再用“法”来配合。举出,就是“进”;放下,
譬如有人(云云),其人無故,瞪以發勞。
比如有个人(等等),这个人无缘无故,瞪着眼睛看,以致眼睛疲劳。
有谓上有人,人字属菩萨;下其人,人字属众生。此说非是,上下即是一人。
有人以为上面提到的“人”字指的是菩萨,下面提到的“人”字指的是众生。这种说法不对,上下所说的其实是同一个人。
取频伽瓶塞其两孔,满中擎空,千里远行,用饷他国。
取来频伽瓶,塞住瓶口两端的孔洞,瓶中看似满载虚空,便能携带这瓶中之空,跨越千里之远,赠予他方国度。
温陵、孤山皆以瓶喻妄身,空喻识阴。净觉乃添出譬如有人之人喻业,合论非之是也。合论又云:空喻识者,无分别为真空,有分别为识阴也。瓶内之空局,故有分别与外空异也。塞其两孔,温陵谓妄分同异,不知何名同异。今谓塞孔者,恐物出瓶外也。而瓶有两孔,两孔俱塞者,保护之极其至也。空非出入之物,而慎塞之,喻识本虗幻,而保持虗幻命根,惟恐其失也。千里用饷者,喻多劫飘零,死此生彼也。
温陵、孤山两位法师都用瓶子比喻虚妄的身体,用瓶内空间比喻识阴。净觉法师则另外提出,譬如有人中的“人”比喻业力,合论法师对此是不赞同的。合论法师又说:用空比喻识,是因为没有分别就是真空,有分别就是识阴。瓶子里的空间是局限的,所以它有分别,与瓶外的虚空不同。塞住瓶子的两个孔,温陵法师说这是比喻虚妄地分别同与异,但不知道“同异”具体指什么。现在认为,塞住孔,是怕东西从瓶子里跑出去。而瓶子有两个孔,把两个孔都塞住,是保护到了极点。空本来不是能出入的东西,却小心地塞住它,比喻识本是虚幻的,却紧紧抓住这个虚幻的命根,唯恐失去它。不远千里运送军粮,比喻在漫长的劫数中漂泊流浪,死了又生,生了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