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入流亡所。
进入清净境界便不再执着外相。
入流二字,诸说不同。一说流者法性流,一说流者生死欲流,一说流者三心中等流,一说众人随流而出。今此反流而入,反流而入,似合反闻自性。但前偈中入流成正觉,彼意应是入法性流。以法性对声尘,不入声尘而入法性,即反流意,故从第一说。
关于“入流”这两个字,各种解释不同。一种说法认为“流”指的是法性之流,一种说法认为是生死欲望之流,一种说法认为是三种心识中的等流,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是众生随流而出。这里所说的“反流而入”,反流而入,似乎与“反闻自性”的意思相合。但前面偈颂中有“入流成正觉”一句,它的意思应该是进入法性之流。以法性对照声尘,不进入声尘而进入法性,就是“反流”的含义,所以采用第一种说法。
下合十方一切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
向下与十方一切六道众生相合,和所有众生有着同样的悲切与仰望。
一说:菩萨观众生苦恼故悲,观众生即佛故仰。一说:悲属菩萨下悯,仰属众生上慕。二说俱未稳。只依古解,悲仰皆属众生。悲者,悲己沉沦;仰者,仰他救度。众生悲,菩萨与同悲;众生仰,菩萨与同仰。所谓以万物为一体。又云:痌瘝切身。又云:象忧亦忧,象喜亦喜。意正相似。
有一种说法:菩萨因为看到众生受苦而悲悯,因为看到众生本具佛性而敬仰。另一种说法:悲悯属于菩萨向下怜悯,敬仰属于众生向上仰慕。这两种说法都不够稳妥。只依照古人的解释,悲和仰都属于众生。悲,是悲叹自己沉沦生死;仰,是仰赖菩萨救度。众生悲,菩萨与他们同悲;众生仰,菩萨与他们同仰。这就是所谓的与万物为一体。又说:如同病痛在自己身上。又说:大象忧愁他也忧愁,大象欢喜他也欢喜。意思正是相似的。
如幻闻薰闻修。
(这段讲的是通过听闻佛法来修行,就像幻术一样不真实,却又真实有效。)
如同幻术般,通过听闻熏习,依闻修行。
万法虗妄,唯是一心。声尘本空,闻性常住。于常住心中,一切声尘及与万法,悉皆如幻。以此如幻法门,始于闻中薰习,终于闻中修证。无作而作,作实无作。随缘应用,本体如如。不动不摇,不失不坏。此三昧者,名如幻闻薰闻修金刚三昧也。
一切现象都是虚妄不实的,唯有心性真实不灭。声音的尘相本质是空,能听闻的觉性却恒常存在。在这恒常不变的心性中,一切声音尘相以及所有现象,都如同幻影一般。凭借这如幻的法门,从听闻中开始熏习,最终在听闻中修证圆满。看似有所作为,实则无所造作;虽随缘起用,本体却如如不动。不摇不动,不失不坏。这种禅定境界,就叫做“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
若諸菩薩入三摩地(云云),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
如果诸位菩萨进入禅定境界(等等),这就叫作微妙清净的三十二种应化身,能随缘示现进入任何国土。
此三十二应,与法华大同小异。彼俱称得度,平等无二,此则种种差别。初菩萨、独觉、缘觉、声闻、梵天,则云解脱。解脱者,即彼经得度也。次帝释、诸天等,则云成就。成就者,各满其本所欲也。梵亦天类,而例居解脱者,以离欲也。又天等以下,云出伦、脱伦者,厌本伦而欲超之也。又众生乐人、修人者,承上天龙八部中,有乐生人道者也。上言欲出,未委出此乐生何所,故今曰乐人也。所以乐人者,经云:诸天尝自思:我何时当得人身,生释迦如来法中,受比丘戒?裴相国亦云:可以整心虑趣菩提者,唯人道耳。人之为贵明矣,故乐生也。或疑均之三十二应,何得两经不同?不知菩萨利生,有百千万亿种种方便,况此小不同乎?
这三十二种应化身,与《法华经》所说大体相同略有差异。《法华经》中都说“得度”,体现平等无二的救度;这里则呈现种种差别相。最初菩萨、独觉、缘觉、声闻、梵天这几类,经文说“解脱”。所谓解脱,就是《法华经》所说的得度。其次帝释、诸天等,则说“成就”。所谓成就,是指满足他们本来的愿求。梵天也属于天界,却归在解脱类,是因为他们已经离欲。再者,从天界往下,经文说“出伦”“脱伦”,是指厌离原本的类别而想超越它。还有众生中“乐人”“修人”的,是承接上文天龙八部里,有愿意投生人道的众生。上文只说“欲出”,没有明确说出离后愿意生到哪里,所以这里点明“乐人”。之所以乐意生为人,佛经上说:诸天常常自思:我什么时候才能得到人身,生在释迦如来的教法中,受持比丘戒呢?裴休宰相也说过:能够整顿心念、趣向觉悟的,只有人道啊。人身的可贵很明白了,所以乐于受生。有人疑惑:同是三十二应化身,为何两部经的表述不同?这是不明白菩萨利益众生,有百千万亿种善巧方便,何况这只是小小的不同呢?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第一,因为我不去观听声音本身,而是观照那个能观的觉性,使得十方世界一切苦恼众生,只要专心听闻这个观照之力所显的音声,当下就能得到解脱。
自,犹独也。凡人听音,只观其音。今不独观音,而复观其能观音者。如是旋倒闻机,反观自性,则了无诸妄,惟是一真。觅乐尚不可得,有何苦恼。所谓照见五阴皆空,度一切苦厄者是也。以此神力,加被众生。故众生闻菩萨圣号之音,而一心观之,专注不舍,皆于苦恼而得解脱。观者,即持念之谓也。而有二义。但以事观,专持名号,解脱世间苦恼,而获安隐。兼以理观,反闻自性,解脱三界苦恼,而得涅槃。此与法华不同。彼属菩萨观,此属众生观也。一说菩萨以反观自性之力,能令众生脱苦。则观其音声一句,似无着落。
“自”,如同“独”的意思。一般人听到声音,只关注那声音本身。现在不仅关注声音,还进一步观察那个能听声音的本体。这样扭转向外听闻的惯性,反过来观照自己的本性,就能彻底看清一切虚妄不实,只剩下纯然的真实。连所谓的快乐都找不到,哪里还有什么苦恼呢?这就是所谓的“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菩萨就是凭借这种神力,来加持帮助众生。所以众生听到菩萨圣号的音声,一心观想它,专注不放弃,都能从苦恼中获得解脱。
这里说的“观”,指的就是持念圣号。它包含两层含义:如果只从事相上观,专心地持念名号,就能解脱世间的苦恼,获得安稳;如果能同时从理体上观,反观自己的本性,就能解脱三界的苦恼,证得涅槃。这和《法华经》的讲法不同,那是从菩萨的观法角度说,这里是从众生的观法角度说。
另有一种说法认为,菩萨凭借反观自性的力量,能让众生脱离痛苦。这样理解的话,“观其音声”这一句,似乎就找不到着落了。
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摇动。
就像用刀去割水,也像对着光吹气,水的本性不会被割开,光的本性不会被吹动。
上言刀断断坏,次言割水吹光。夫割水不能坏刀,似与上意不合,何也?盖此各为一义,上明能斫之刀反招自损,此明所斫之体曾无所损。云何无损?如割水而水不痕,吹光而光不动是也。故与上文语若相悖,而意实相成也。
前面说到用刀去砍反而会损坏刀刃,接着又提到割水和吹光。割水不会损坏刀,似乎和前面的意思不一致,这是为什么呢?其实这两处各自表达一层含义:前面说明能砍的刀反而会招致自身的损伤,这里说明被砍的对象其实根本不会受到损害。为什么不会受损呢?就像割水却留不下痕迹,吹光而光不会动摇一样。所以这两段话看起来似乎矛盾,实际上意思是互相补充、彼此成就的。
我从耳门圆照三昧,缘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
我通过耳根修习圆照三昧,让心念自由无碍,随着声音流入而不执着,由此证入正定。
由从耳根圆照三昧,缘心自在,因此入法性流,得三摩地也。圆照者,一照一切照,即圆通也。以从观音故,不曰圆闻,而曰圆照。缘心自在者,凡夫心为缘碍,而不自在,今缘随乎心,心任乎缘,无不如意,触处自在,所谓他人被十二时使,老僧使得十二时也。因此三昧自在力故,入法性流,得三摩地。
由于从耳根圆满观照的禅定境界,意识能自由运用,由此进入法性的洪流,证得正定。所谓“圆满观照”,就是一念观照即能遍照一切,这就是圆融通达。因为这是从观世音菩萨的修行而来的,所以不称为“圆满听闻”,而称为“圆满观照”。“意识能自由运用”的意思是:凡夫的心被外境束缚,不得自在;现在则是外境随顺心念,心念驾驭外境,无不随心所欲,处处自在。正如古德所说:“一般人被十二时辰驱使,老僧却能驱使十二时辰。”由于这种禅定的自在力量,便能融入法性的洪流,证得正定。
覺海性澄圓(云云)。知覺乃眾生。
觉海者,以觉性澄湛圆融,喻之如海。元妙者,以圆澄性绝诸对待,不可思议,故曰元妙。合而言之,是名圆澄元妙大觉海也。此觉本自常明,无照无不照,是真照也,所谓本来无有世界众生者也。无端于真照体上,忽生一念,妄起照用,局为所照,此照立而真照隐矣。真照既隐,遂成妄想。妄想未起,空觉不分。今因妄想,乃有虗空。即此空中,妄想之澄凝不动也,则成国土;妄想之灵明有知也,则成众生。圆澄元妙之觉海,于是乎失其初矣。故必假方便门,入归元路,而复其初也。
觉海这个比喻,是用觉悟的本性清澈、圆满、融通,来比拟它像大海一样。元妙这个词,是说这圆满澄澈的本性超越一切相对概念,无法用思维去揣测,所以称为元妙。合起来说,就叫作“圆澄元妙大觉海”。这个觉悟本性原本就一直光明朗照,无所谓照或不照,这就是真正的照用,也就是所谓本来没有世界和众生的那个状态。无缘无故地,在这个真照的本体上,忽然生起一个念头,错误地生起了照的作用,局限在所照的对象上,这个(妄想的)照一成立,真正的照就隐没了。真照既然隐没,于是就变成了妄想。在妄想还没生起时,空性(虚空)和觉性(觉悟)是不分离的。现在因为有了妄想,才有了虚空。就在这个虚空之中,妄想如果凝结不动,就形成了国土世界;妄想如果灵明有知,就形成了众生。那圆满澄澈、不可思议的觉海,就这样失去了它本初的状态。所以,必须借助种种修行法门,走上回归本原的道路,来恢复那个本初的状态。
明前不明后,四维亏一半。
看清前面却看不见后面,四方就缺了一半。
以四正方言之,全不见后,是明前不明后也。依天如正方各具二百功德,则三方止具六百矣。以四隅方言之,见前二隅,不见后二隅,是四维亏一半也。依天如隅方各具一百功德,则二隅止具二百矣,故成八百。维者,方隅之总名,对方则维者隅也。
从四个正方向来说,完全看不见后方,这说明只能明了前方而不能明了后方。按照天如禅师的说法,每个正方向具备二百功德,那么其余三个方向总共就只有六百功德了。 从四个斜方向来说,能看见前方两个斜角,看不见后方两个斜角,这说明四个斜角各缺损了一半功德。依照天如禅师所说,每个斜角方向具备一百功德,那么两个斜角就只具备二百功德了,所以总共合成八百功德。 “维”这个字,是方向与斜角的总称;相对于正方向而言,“维”指的就是斜角。
神通本宿因,何关法分别?
神通本是过去修行的果报,哪里与对佛法的分别计较有关呢?
目连神通从旋湛生,今拣之,谓神通本于宿因,非关依法分别修习而成,彼其旋意识而复妙湛,亦法分别也。况始闻迦叶谈说因缘深义,由之发心,既属因缘则不离物,不离物则有所着,而安得为圆通也?
目犍连的神通是从回归清净本性中产生的,现在要辨别这一点,是说神通本是源于过去世的因缘,并非依靠对法门的分别修习而成就。他那种通过回转意识而恢复妙明清净的境界,也属于对法门的分别。更何况他最初听闻迦叶尊者讲述因缘的深奥义理,由此发心修行,既然属于因缘法,就不能脱离外物;不脱离外物就会有所执着,这样怎能算是圆满通达呢?
诸行是无常,念性元生灭。因果今殊感,云何获圆通。
一切行为现象都是无常变迁的,念念生灭本就是生灭起伏。现在因果的体验各不相同,如何能由此证得圆融通达的境界呢?
佛明言不知常住真心,是以流转。又明言生灭为因,无由得不生灭果。则念佛乃无常生灭法也。薄净土而不修者,不亦宜乎?此势至念佛因缘,弥陀疏钞中已发大意,而专销彼经,无暇及此。此义若不辨明,初学必成疑阻,有不容终嘿者。昔吴兴谓势至都摄六根,则所念之佛必通三身。然其子母相忆,多就应身,故指同无常生灭也。意谓法身念佛者,自证真常不生灭法,今是应身念耳。此意固善,而尚未尽。如来法王于法自在,时当耳根,则一切法趍耳,而眼等诸根皆在所拣;时当眼根,则一切法趍眼,而耳等诸根复在所拣。四科七大,万法皆然。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而已。彼耳根所以为常为不生灭者,以声有声无,闻性不随之而有无也。独不曰念起念灭,念性不随之而起灭乎?恶得谓念佛为无常生灭法也?且据此方教体,则云然耳。故世人徒知今经独贵耳根,不知他经云此五根者,意为之主,则耳根不圆通欤?世人徒知此经独尚观音,不知他经云正法眼藏,惟付迦叶,则观音不得正法欤?持百千万亿观音名号,不如一称地藏,则观音不足称念欤?喻如夫子云:吾与点也,未闻颜闵之见弃也。又云:君哉舜也,未闻尧禹之不君也。敬母而慢父,誉日而毁月,拘人曲士之僻见耳,尚何足以语圆通哉?
佛陀明确说过:不明白常住真心,才会轮回流转。又明确说过:用生灭的心作修行之因,不可能得到不生不灭的果。那么,念佛岂不是成了无常生灭的法门吗?有些人轻视净土而不肯修行,不也是理所当然的吗?关于大势至菩萨念佛的因缘,我在《弥陀疏钞》里已经大致说明过,但那是专门解释《阿弥陀经》的,没来得及细讲这里的问题。这个道理如果不辨明,初学的人必定会产生疑惑和障碍,所以实在不能一直沉默不说。
从前吴兴法师认为:大势至菩萨“都摄六根”所念的佛,必然贯通法身、报身、应身三身。然而经中用母子互相忆念作比喻,多半是就应身佛来说的,所以有人就指责念佛同属无常生灭法。他们的意思是:如果是念法身佛,那是自己证悟真常不生不灭的法;而现在念的是应身佛。这种用意固然是好的,但还没有说透彻。如来是法王,对于一切法都能自在运用。当这个时代耳根最利时,一切法门就都趋向耳根,眼等其他诸根就都被拣选掉了;当某个时代眼根最利时,一切法门就都趋向眼根,耳等其他诸根又会被拣选。四科七大,一切万法都是这个道理。能否神妙地明了它,在于各人的根器罢了。
那些人认为耳根之所以是常、是不生不灭,是因为声音有生有灭,而能闻的闻性并不随着声音的生灭而生灭。那为什么不说:念头有起有灭,而能念的念性并不随着念头的起灭而起灭呢?怎么能说念佛就是无常生灭的法呢?这只是根据我们这个世界以音声为教体的特点,才这样说罢了。
所以世人只知道这部《楞严经》特别推崇耳根,却不知道其他经典说过“这五根之中,意根是主宰”——难道耳根就不圆通了吗?世人只知道这部经特别推崇观世音菩萨,却不知道其他经典说“正法眼藏,只付嘱给迦叶”——难道观世音菩萨就没有得到正法吗?持诵百千万亿遍观世音名号,不如称念一声地藏菩萨名号——难道观世音菩萨就不值得称念了吗?
打个比方:孔子说“我赞同曾点啊”,没听说他就抛弃了颜回、闵子骞。又说“舜真是君主啊”,没听说尧、禹就不是君主。尊敬母亲却轻慢父亲,赞美太阳却诋毁月亮,这都是狭隘之人的偏执见解罢了,哪里够资格谈论圆通法门呢?
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
在戒律之中,宣说了修行的三个根本原则:收摄内心就是戒,由戒能产生定,由定能引发智慧。
三、决定,指戒、定、慧。莫见下文杀、盗、婬、妄,各云决定明诲,便谓是杀、盗、婬。况妄语亦曰决定明诲,则四决定矣。又决定字,亦不必泥。前文云有二决定义,岂亦指杀、盗、婬耶?然必曰毗奈耶中者何?盖言律中所明三决定义者,决定戒为最先,决定定依戒生,决定慧依定生也。所谓二字,紧紧接下,良由以戒为本,故曰毗奈耶中。
三、这里说的“决定”,指的是戒、定、慧三学。不要看到下文分别提到杀、盗、淫、妄语时,各说“决定明诲”,就以为“决定”只是指杀、盗、淫这几件事。况且妄语戒也说是“决定明诲”,那样就成了四种“决定”了。再说“决定”这个词,也不必过于拘泥字面。前文曾说“有二决定义”,难道那也是指杀、盗、淫吗?然而这里为什么一定要说“毗奈耶中”呢?这是说在律藏中所阐明的三种决定意义:决定以戒为根本最先,决定由戒而生定,决定由定而生慧。“所谓”二字,紧紧承接下文,正因为以戒律为根本基础,所以说是“毗奈耶(律)中”。
求佛菩提,如噬脐人,欲谁成就?
追求佛的觉悟,就像有人想咬自己的肚脐,怎么可能成功呢?
噬脐,一说用庄子如麝噬脐,喻悔之无及也。一说经云如噬脐人,不曰兽而曰人,则指人不能自噬其脐,喻趂之莫及也。而上云求佛菩提,下云欲谁成就,则第二说较切。
咬自己的肚脐,一种说法是引用庄子故事中麝香鹿咬自己肚脐的比喻,形容后悔已经来不及。另一种说法是经文里提到“如咬肚脐的人”,不说动物而说人,指的是人无法自己咬到自己的肚脐,比喻追赶也赶不上。而前面说到“追求佛的觉悟”,后面说到“想要靠谁成就呢”,那么第二种解释更为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