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扬圣教论卷第十
无着菩萨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摄净义品第二之六
复次计诸极微常住论者,我今问汝,随汝意答。汝为观察已计极微常、为不观察计彼常耶?若不观察者,离慧观察而定计常,不应道理。若言已观察者,违诸量故,不应道理。
我再来问你那些认为极微是永恒的人,请你如实回答:你是经过观察分析后才认为极微是永恒的,还是未经观察就认定它是永恒的?如果说未经观察,那么不通过智慧观察就断定它是永恒,这不合道理。如果说已经观察过了,这又违背了正确的认知标准,同样不合道理。
又汝何所欲?诸极微性为由细故计彼是常、为由与麁果物其相异故计彼常耶?若由细者,离散损减其性羸劣,而言是常,不应道理。若言由相异故者,是则极微,超过地水火风之相,不同种类相故,而言能生彼果,不应道理。又彼极微亦无异相可得,故不中理。
再说你如何认为:那些极微的本质,是因为它们极其细微就认定是恒常的,还是因为它们与粗显的果物形态不同就认定是恒常的呢?如果是因为细微就说恒常,那么当它们离散损耗时性质已然衰弱,却还要说是恒常,这不合道理。如果说是因形态不同而恒常,那么极微就应当超越地、水、火、风这些基本形态,变成不同种类的相貌了——这样却说能生出那些粗显的果物,也不合道理。况且极微本身并没有特殊的形态可以辨认,所以这种观点站不住脚。
又汝何所欲?从诸极微所起麁物、为不异相、为异相耶?若言不异相者,由与彼因无差别故,亦应是常,是则应无因果决定。若异相者,汝意云何?为从离散极微麁物得生、为从聚集耶?若言从离散者,应一切时一切果生,是则应无因果决定。若从聚集者,汝意云何?彼麁果物从极微生时,为不过彼形质之量、为过彼量耶?若言不过彼形质量者,从形质分物生形质有分物,不应道理。若言过者,诸极微体无细分故不可分析,所生麁物亦应是常,此不中理。若复说言有诸极微本无今起者,是则计极微常,不应道理。
那么再问你,由众多极微所组成的粗大物体,与极微本身是相同的呢,还是不同的?如果说是相同的,由于粗大物体与构成它的极微因没有差别,那么粗大物体也应该是恒常不变的,这样因果关系就无法确立了。如果说是不同的,你认为粗大物体是由散乱的极微产生的,还是由聚集的极微产生的?如果说是由散乱的极微产生,那么任何时候都应该产生一切结果,这样因果关系也无法确立。如果说是由聚集的极微产生,你认为粗大物体从极微产生时,体积是否超过单个极微的大小?如果说没有超过,那么从没有体积部分的极微产生出有体积部分的粗大物体,这是说不通的。如果说超过了,由于极微本身没有更小的组成部分而不可分割,那么产生的粗大物体也应该是恒常不变的,这同样不合道理。如果又有人说极微是从无到有产生的,那么主张极微是恒常的,就更不合道理了。
又汝何所欲?彼诸极微造作麁物,为如种子等、为如陶师等耶?若言如种子等者,应如种子体是无常。若言如陶师等者,彼诸极微应有思虑,如陶师等。若言不如种等及陶师等者,是则相似喻不可得故,不应道理。
再者,你想过没有:那些极微构成粗大物体,到底是像种子生长那样,还是像陶匠造器那样?如果说像种子,那么极微本身也该和种子一样是无常的。如果说像陶匠,那么极微就该像陶匠一样有思虑能力。如果既不像种子也不像陶匠,那就连相似的比喻都找不到,这样的说法实在不合逻辑。
又汝意云何?诸外物起,为由有情、为不尔耶?若言由有情者,彼外麁物由有情生,所依细物不由有情,不应道理,谁能于彼制其功能?若言不由有情者,是则无用而外物生,不应道理,如是随念诸蕴及众生故、由一境界一切识流不断绝故、由想及受变异不变异故,计彼前际及计后际常住论者,不应道理。
再说你的想法是怎样的呢?外界万物的产生,到底是因为众生的作用,还是并非如此呢?如果说是由于众生作用的话,那些粗重的物体确实因众生而生,但作为基础的细微物质却不是因众生而生,这就说不通了——又有谁能控制那些细微物质的功能作用呢?如果说不是由于众生作用的话,那么万物无缘无故地自己产生,这同样说不通。像这样,因为人们会忆念身心五蕴和众生的存在,由于同一境界能使所有识的相续不断绝,又因为感受和观念会发生变化或保持不变,所以那些执着过去未来、认为存在永恒不变本体的理论,都是站不住脚的。
又由观察不观察故、由共相故、由自相故、由造作故、根本所用故,极微常论不应道理。是故计常论者,非如理说。
通过观察与不观察、共同特征与个别特征、主动造作与根本作用这几个方面来分析,认为极微是永恒不变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所以执着永恒论的这种说法,并不符合真理。
复次我今当说常住之相,若一切时无变异相、若一切种无变异相、若自然无变异相、若由他亦无变异相、又无生相,当知是常住相。
我如今要说明什么叫做常住不变的状态:如果任何时间都没有变化,如果任何方面都没有改变,如果自身不产生变异,如果受外界影响也不发生变动,再加上根本没有生起的现象,这就叫作常住不变的真相。
皆宿作因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广说如经。凡诸世间士夫所受者,谓现所受苦,皆由宿作为因者,谓由宿恶为因。由勤精进吐旧业故者,谓由现法极自苦行。现在新业由不作因之所害故者,谓诸不善业。如是于后不复有漏者,谓一向是善性,故说后无漏。由无漏故业尽者,谓诸恶业。由业尽故苦尽者,谓宿因所感及现法方便所招苦恼。由苦尽故得证苦边者,谓证余生相续苦尽。谓无系外道作如是计。
有一种人,不论是出家人还是在家人,提出这样的见解,建立这样的主张,详细内容如同经典中所说。他们认为世间众生所承受的一切,都是过去行为所导致的结果。也就是说,现在遭受的苦难,都是以过去的恶行为根源。通过精进修行来消除旧业,指的是通过现世极度苦修的方式。现在新造的行为因为不再造作恶业的缘故,指的是各种不善行为。这样将来就不会再有烦恼漏泄,说的是从此永远保持善性,所以说未来没有烦恼。由于没有烦恼所以业力穷尽,指的是各种恶业。由于业力穷尽所以痛苦止息,包括过去因缘所感召和现世行为所招致的苦恼。因为痛苦止息所以证得苦难的终结,说的是证得未来生命相续中痛苦的彻底灭除。这是无系外道所持的观点。
问:何因缘故,彼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论?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说。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由见现法所作功用不决定故。所以者何?彼见世间虽具正方便而招于苦、虽具邪方便而致于乐。彼如是思:若由现法所作功用为彼因者,彼应颠倒。由彼所见非颠倒故,是故彼皆以宿作为因。由此理故,彼起如是见立如是论。
问:为什么那些外道会产生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答:这是受到他们的教义和推理方式影响。教义前面已经说过。至于推理方式,是指有这样一类人,天性喜欢深入思考、仔细观察(详细情况如前所述)。他们看到现实生活中的努力与结果并不对应。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观察到世间有人采用正确的方法却招来痛苦,有人使用错误的方法反而获得快乐。他们这样想:如果现实行为的善恶直接决定苦乐结果,那么因果就颠倒了。既然他们亲眼所见并非颠倒,所以认定一切都是过去世的行为决定的。根据这样的推理,他们便产生了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
今应问彼,汝何所欲?现法方便所招之苦,为用宿作为因、为用现法方便为因?若用宿作为因者,汝先所说由勤精进吐旧业故,现在新业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于后不复有漏,乃至广说,不应道理。若用现法方便为因者,汝先所说凡诸世间士夫所受,皆由宿作为因,不应道理。
现在要问你们:你们认为,当下行为所招致的痛苦,究竟是以过去的行为为原因,还是以当下的行为为原因?如果说是以过去的行为为原因,那么你们先前所说的“通过精进修行消除旧业,现在的新业因不再造作而止息,从此不再产生烦恼”等观点,就说不通。如果说是以当下的行为为原因,那么你们先前主张的“世间众生所承受的一切,都以过去的行为为根本原因”,也同样站不住脚。
如是现法方便苦宿作为因故、现法功用为因故,皆不应道理,是故此论非如理说。
这样看来,无论是把现世的苦难归咎于过去的业力,还是完全归因于今生的造作,这两种说法都站不住脚。所以这种观点并不符合正理。
复次我今当说如实因相,或有诸苦唯用宿作为因。谓如有一,自业增上力故生诸恶趣、或于贫贱家生、或有苦等杂因所生。谓如有一,因邪事王,不获乐果而反致苦。如事于王,如是由诸言说商贾等业、由事农业、由劫盗业、或于他有情作损害事,若有福者,获得富乐;若无福者,虽设功用而无果遂。或复有法纯由现在功用因得如新所造引余有业,或听闻正法于法觉悟、或复发起威仪业路、或复修学工巧业处,如是等类唯因现在方便功用。
接下来,世尊进一步说明真实因果的道理:有些痛苦完全是由过去的行为造成的。比如有人因为自己过去行为的推动力,投生到痛苦的境界或贫穷低贱的家庭;另一些痛苦则是由过去和现在共同的原因造成的。比如有人侍奉昏庸的君主,本想得到好处却招来灾祸。像这样,无论是从事言语沟通、商业经营、农业生产,或是偷盗行为,还是伤害其他众生——有福报的人能获得财富安乐,没有福报的人即使费尽心力也得不到结果。还有些结果完全取决于当下的努力,比如新造作的能引发未来生命的行为,或是听闻正法后对真理的领悟,或是开始修行威仪,或是学习技艺谋生,这些都需要依靠现在切实的用功才能成就。
自在等作者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凡诸世间士夫所受,彼一切或以自在变化为因、或余丈夫变化为因,诸如是等。谓说自在等不平等因论者作如是计。
有些修行者,无论是沙门还是婆罗门,会产生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世间一切众生所承受的苦乐果报,要么是由大自在天变化所决定的,要么是由其他主宰者变化所形成的。这些主张都属于将自在天等奉为宇宙根源的谬论。
问:何因缘故,彼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论?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说。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彼由现见于因果中,世间有情不随意转,故作此计。所以者何?现见世间有情,于彼因时欲修净业,不遂本心反更为恶;于彼果时愿生善趣,不遂本心反堕恶趣;意为受乐,不遂所欲反受诸苦。由见如是故,彼作是思:世间诸物必应别有作者生者及变化者为彼物父,谓自在天,或复其余。
问:为什么那些外道会产生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 答:这是受到他们的教义和推理方式的影响。教义如前所述。至于推理,是说有一种人,天生喜欢深入思考、观察推究(详细情况如前所述)。他们因为亲眼看到世间众生在因果过程中不能随心所欲,所以才形成这种观点。为什么呢?他们看见世人在种因的时候,本想行善积德,结果却违背本心反而造下恶业;在得果报的时候,本愿投生善道,结果却事与愿违反而堕入恶道;心中想要享受快乐,结果不但不能如愿反而遭受种种痛苦。观察到这些现象后,他们就产生这样的想法:世间万物必定另有一个创造者、生成者和主宰者作为万物的根源,认为是大自在天,或者是其他什么神明。
今当问彼,嗢柁南曰:
现在应当请问,以颂概括说:
功能无体性, 摄不摄相违,
有用及无用, 为因成过失。
作用本无实质,包含与否自相矛盾, 有用与无用之间,成为理由便生谬误。
论曰:汝何所欲?大自在天变化功能为用,业方便为因、为无因耶?若用业方便为因者,唯此功能用业方便为因,非余世间,不应道理。若无因者,唯此功能无因,非世间物,不应道理。
论中这样问道:你是怎么想的?大自在天变化万物的功能作用,究竟是以业力造作为因缘,还是根本不需要原因?如果说是以业力造作为因缘,那么唯独这种神奇功能需要业力作为原因,而世间其他事物却不需要,这显然不合逻辑。如果说不需要任何原因,那么唯独这种功能可以无缘无故产生,而世间万物却都需要因缘,这也同样说不通。
又汝何所欲?此大自在,为堕世间摄、为不摄耶?若言摄者,此大自在即同世法,而能遍生世间,不应道理。若不摄者,即是解脱,而言能生世间,不应道理。
再者,你如何理解呢?这个所谓的大自在天,是属于世间范畴,还是超脱世间?如果说它属于世间,那么大自在天本身就与世间现象同类,却声称能普遍创造世间,这不合逻辑。如果说它不属于世间,那它就是解脱状态,却宣称能产生世间,这同样不合逻辑。
又汝何所欲?为须用故变生世间、为不须用耶?若须用者,是则于彼须用无有自在,而于世间有自在者,不应道理。若不须用者,无有所须而生世间,不应道理。
再者,你如何理解呢?你认为世界是因某种需求而显现的,还是无需任何需求就自然存在的?如果说是因需求而生,那么这种需求本身就不受控制,而认为世界能自主存在,这不合逻辑。如果说是无需需求而生,那么毫无缘由就显现出世间万物,这同样不合逻辑。
又汝何所欲?此所出生,为唯大自在为因、为亦取余因耶?若唯大自在为因者,是则若时有大自在是时即有出生,若时有出生是时即有大自在,而言出生用大自在为因者,不应道理。若言亦取余因者,此为唯取乐欲为因、为除乐欲更取余因?若唯取乐欲为因者,此乐欲,为唯取大自在为因、为取余因耶?若唯大自在为因者,若时有大自在是时即有乐欲,若时有乐欲是时即有大自在,便应无始常有出生,此亦不应道理。若言亦取余因者,此因不可得故,不应道理。又于彼欲无有自在,而言于世间物有自在者,不应道理。
那么,你又是怎么想的呢?这些万物的产生,是仅仅以大自在天为原因,还是同时也以其他原因为原因呢?
如果认为仅仅以大自在天为原因,那么只要有大自在天存在的时候,就应当有万物产生;只要有万物产生的时候,就应当有大自在天存在。这样一来,说万物的产生是以大自在天为原因,这是说不通的。
如果认为同时也以其他原因为原因,那么这是仅仅以欲望为原因,还是除了欲望之外还有其他原因呢?
如果认为仅仅以欲望为原因,那么这个欲望又是仅仅以大自在天为原因,还是以其他原因为原因呢?
如果认为仅仅以大自在天为原因,那么只要有大自在天存在的时候,就应当有欲望;只要有欲望的时候,就应当有大自在天存在。这样一来,万物就应该从无始以来就恒常存在了,这同样是说不通的。
如果认为也以其他原因为原因,可是这个原因又无法找到,所以也是说不通的。
再说,大自在天连对自己的欲望都不能自主,却说他能主宰世间万物,这是不合道理的。
如是由功能故、摄不摄故、用无用故、为因性故,皆不应道理,是故此论非如理说。
这样看来,从功能作用、包含与否、实际效用、因果本质这些方面来分析,这些观点都站不住脚。所以,这种理论并不符合真理。
执害为正法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若于彼祠中呪术为先害诸生命,若能祀者、若所害者、若诸助伴,彼一切皆得生天。
有些人,不论是出家的修行人还是在家的修行者,会产生这样的见解,主张这样的说法:如果在祭祀仪式中,先通过咒语法术来杀害各种生命,那么无论是主持祭祀的人、被杀害的生命,还是参与协助的人,所有这些都能往生天界。
问:何因缘故,彼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论?答:此违理论,谄诳所起,不由观察道理建立。然于诤竞恶劫起时,诸婆罗门违越古昔婆罗门法,为欲食肉妄起此计。
问:那些外道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呢?
答:这种见解违背正理,是由于谄媚欺诳而产生的,并不是通过正确观察道理建立的。在争斗恶浊的时代兴起时,一些婆罗门违背了古来婆罗门的传统规范,为了能够吃肉而虚妄地编造出这种说法。
又应问彼,汝何所欲?此呪术方为是法自体、为是非法自体?若是法自体者,离彼杀生不能感得自所爱果,转彼非法以为正法,不应道理。若是非法自体者,自是不爱果法,而能转余不爱果法者,不应道理。
你应当这样问他:你是怎么想的?这些咒术方法,究竟是法的本质,还是非法的本质?如果说是法的本质,那么离开杀生这种行为,就无法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把非法转变成正法,这说不通。如果说是非法的本质,它本身就会招致不好的结果,却又能转变其他招致恶果的行为,这也说不通。
如是破已。复有救言:如世间毒,呪术所摄不能为害,当知此呪术方亦复如是。
这样破除之后,又有人辩解说:就像世间的毒药,被咒术的力量所摄持后就不能造成伤害,应当知道这个咒术方法也是如此。
今应问彼,汝何所欲?如呪术方能息外毒,亦能息内贪瞋痴毒,为不尔耶?若能息者,无处无时无有一人贪瞋痴等静息可得,故不中理。若不能静息者,汝先所说如呪术方能息外毒亦能息除非法业者,不应道理。
现在应当问你:你是怎么想的?就像咒术能够平息外界的毒害,是否也能平息内心的贪嗔痴这些毒素呢?
如果认为能够平息,那么无论何时何地,都没有任何人的贪嗔痴等烦恼真正止息过,所以这种说法不合道理。
如果认为不能平息,那么你先前所说的"咒术既能平息外界毒害,也能消除恶业"的主张,就不成立。
又汝何所欲?此呪术方,为遍一切、为不遍耶?若言遍者,自所爱亲不先用祀者,不应道理。若不遍者,此呪功能便非决定,不应道理。
再者,你如何理解这个问题呢?这种咒术的方法,究竟是普遍适用于一切情况,还是并非普遍适用?如果说它普遍适用,那么对于自己所珍爱的亲人却不优先用来祭祀,这不合道理。如果说它并非普遍适用,那么这种咒术的功效就不是确定无疑的,这也不合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呪功能,为但转因亦转果耶?若但转因者,于果无能,不应道理。若亦转果者,应如转变,即令羊等成可爱妙色,然舍羊等身已方取天身,不应道理。
再说你如何认为:这个咒语的功能,是只能转变因缘,还是也能转变果报呢?如果只能转变因缘,那么对果报就无能为力,这说不通。如果连果报也能转变,那就应该像直接变化一样,立刻让羊等畜生变成可爱的美妙身形才对。可是实际却是要舍弃羊等身形之后,才能获得天人身——这显然不合道理。
又汝何所欲?造呪术者,为有力能及悲愍不?若言有者,离杀彼命不能将彼往生天上,不应道理。若言无者,彼所造呪能有所办,不应道理。
再问你怎样认为:施展咒术的人,是否具备超凡能力和慈悲心?如果说有这种能力与慈悲,那么不杀害生命就无法将众生送往天界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如果说没有这种能力与慈悲,那么他们所施的咒术能够产生效用,也是说不通的。
如是由因故、譬喻故、不决定故、于果无能故、呪术者故,不应道理,是故此论非如理说。
由此可见,无论是从立论依据、所用比喻、逻辑的不确定性、对结果的无效性,还是类似咒术的论证方式来看,都违背正理。因此这种观点并不符合真理。
又我今说非法之相。若业损他而不治现过,是名非法。又若业诸修道者,共知此业感不爱果。又若业,一切智者决定说为不善。又若业,自所不欲。又若业,染心所起。又若业,待邪呪术方备功验。又若业,自性无记。诸如是等,皆非法相。
我现在说明什么是不符合正法的表现。如果某种行为损害他人却没有立即显现恶报,这就叫做非法。再者,如果某种行为被所有修行者公认会招致苦果;或者被一切智者明确判定为不善;或者是连自己都不愿承受的行为;或者是出于烦恼心所生起的行为;或者是必须依靠邪门咒术才能见效的行为;或者是本身性质属于无记(非善非恶)的行为。所有这类行为,都属于不符合正法的表现。
边无边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依止世间诸静虑故,于彼世间住有边想、无边想、俱想不俱想,广说如经。是故起如是见立如是论:世间有边、世间无边、世间亦有边亦无边、世间非有边非无边。当知此中已说因缘及能计者。
关于世界有限无限的讨论,指的是有这样一些人,无论是出家修行的沙门,还是在家的婆罗门,他们依靠世间禅定的境界,对这个世界产生各种想法:认为世界有边界、认为世界没有边界、认为两者兼具、认为两者皆非。这些观点在佛经中已有详细说明。因此他们形成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世界是有限的、世界是无限的、世界既是有限又是无限的、世界既非有限也非无限。应当明白这里已经说明了他们持这些观点的缘由和主张者。
是中若依断边际求世边时,若忆念坏劫,即于世间起有边想。若忆念成劫,即于世间起无边想。若依方域周广求世边时,若下过无间更无所得,上过第四静虑更无所得,傍一切处不得边际。尔时即于上下起有边想,于傍处所起无边想。若为治此执,依于异文义无差别,即于世间起非有边想、非无边想。今应问彼,汝何所欲?从前坏劫已来,为更有世间生起、为无起耶?若言有者,汝计世间有边,不应道理。若言无者,汝今依此世间而住念世间边,不应道理。
如果从断灭的极限来推究世界的边际,当回忆世界毁坏的劫数时,就会对世界产生"有边际"的想法。当回忆世界形成的劫数时,就会对世界产生"无边际"的想法。如果从空间范围来推究世界的广度时,向下经过无间地狱再无所得,向上超越第四禅天再无所得,四周一切处所都找不到边际。这时就会对上下方位产生"有边际"的想法,对周围处所产生"无边际"的想法。为了对治这种执着,依据不同表述而义理无别的道理,就会对世界产生"既非有边也非无边"的想法。
现在应当反问:依你看来,从过去坏劫以来,是还有新的世界生起,还是没有生起呢?如果说还有新的世界生起,那么你主张世界有边际,就不符合道理。如果说没有新的世界生起,那么你现在依止这个世间而思维世间边际,也不符合道理。
如是从彼来有故、从彼来无故,皆不应道理,是故此论非如理说。
无论是从它存在而来,还是从它不存在而来,这两种说法都不合乎真理,所以这个论点并不正确。
不死矫乱论者,谓四种不死矫乱外道,如经广说应知。彼诸外道,若有人来依世间道问善不善、依出世道问苦集灭道,尔时便自称言:我是不死乱者,随于处所依不死净天不乱诘问,即于彼所问以言矫乱,或托余事方便避之、或但随问者言词而转。
那些主张不死矫乱论的人,指的是四种自称不死的矫乱外道,就像佛经里详细说明的那样。这些外道,如果有人用世间法的道理来问善与不善,或者用出世间的道理来问苦集灭道,他们就会自称:"我是不死矫乱者"。无论别人根据不死净天的境界提出什么问题,他们都会用言语来矫饰混乱:要么借其他事情来回避问题,要么只是顺着提问者的话头转来转去。
是中第一不死乱者觉未开悟,第二于所证法起增上慢,第三觉已开悟而未决定,第四羸劣愚钝。又复第一怖畏妄语及怖畏他人,知其无智故,不分明答言我无所知。第二于自所证未得无畏,惧他诘问怖畏妄语、怖畏邪见故,不分明说我有所证。第三怖畏邪见、怖畏妄语,惧他诘问故,不分明说我不决定。如是三种,假托余事以言矫乱。第四唯惧他诘问,于世间道及出世道皆不了达,于世文字亦不善知,而不分明说言我是愚钝都无所了,但反问彼,随彼言词而转以矫乱。彼此四种论发起因缘及能计者,并破彼执,皆如经说。由彼外道多怖畏故,依此见住:若有人来有所诘问,即以谄曲而行矫乱。当知此见是恶见摄,是故此论非如理说。
这里所说的第一种人,是尚未开启觉悟却自以为开悟;第二种人是对自己证得的境界产生傲慢;第三种人是虽然觉悟却尚未坚定确信;第四种人是心智羸弱愚钝。此外,第一种人因害怕妄语、担心他人看穿自己无知,所以不敢明确回答“我并不知道”;第二种人因对自己所证境界缺乏自信,害怕被质问、恐惧妄语与邪见,所以不敢坦然宣称“我已证得”;第三种人因畏惧邪见与妄语,担心被诘问,所以不敢直接表明“我尚未确定”。这三种人都会借其他事由掩饰真实,用言语混淆是非。第四种人纯粹害怕被质问,对世间道理与出世真理都不明白,连世俗学问也不通晓,因而不敢直言“我确实愚钝无知”,只会反过来追问对方,随着别人的言辞转移话题来搪塞。这四种议论产生的根源、持这些观点的人,以及如何破除他们的执着,都如佛经所述。由于这些外道内心充满恐惧,便安住于这种见解:只要有人来询问,就用曲意逢迎的方式混淆视听。应当明白这种见解属于邪见范畴,所以这些议论都不是符合真理的阐述。
无因见论者,谓依止静虑及不正思惟建立二种,如经广说应知。
没有原因的错误见解,是指依据禅定境界和错误思考产生的两种邪见,正如佛经中详细说明的那样应当了解。
问:何因缘故,彼诸外道依不正思惟起如是见立如是论:我及世间无因而起。答:略而言之,见不相续以为先故,诸内外事无量差别种种生起。或复有时见诸因缘空无果报,谓见世间无有因缘。或时欻尔大风卒起,于一时间寂然止息。或时忽尔暴河弥漫,于一时间宛然空竭。或时欝尔果木敷荣,于一时间飒然衰悴。由如是故,起无因见立无因论。
问:为什么那些外道会基于错误的思考,产生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认为我和世间万物都是无缘无故产生的? 答:简要来说,他们先是看到事物没有连续性的现象,然后发现内外事物有无数种不同的变化和生起。有时候又看到某些因缘最终没有结果,就认为世间事物没有原因。比如有时突然刮起大风,过一会儿又完全停止;有时洪水猛然泛滥,不久却干涸见底;有时树木茂盛繁荣,转眼间却枯萎凋零。因为这些现象,他们就产生了无因的见解,确立了无因的理论。
今应问彼,汝宿住念,为念无体、为念自我?若念无体者,无体之法未曾串习,未曾经识而能随念,不应道理。若念自我者,而计我先无后欻然生,不应道理。
现在应当问你:你回忆过去世,是回忆起一个没有实体的存在,还是回忆起一个真实的自我?如果说是回忆起没有实体的存在,那么这种从未体验过、从未认识过的东西能够被回忆起来,这实在说不通。如果说是回忆起真实的自我,却又认为这个自我先前不存在后来突然产生,这也同样不合逻辑。
又汝何所欲?一切世间内外诸物种种生起,或欻然而起,为无因耶?为有因耶?若无因者,种种生起、欻然而起忽复不生,不应道理。若有因者,汝计我及世间无因而生,不应道理。如是念无体故、念自我故、内外诸物不由因缘种种异故、由彼因缘种种异故,不应道理,是故此论非如理说。
再者,你是怎么想的呢?世界上一切内外种种事物,它们的产生变化,是突然出现的,还是有其原因呢?如果说是无缘无故突然产生的,那么这些事物的生起与消失忽然而来、忽然而止,就说不通了。如果承认事物产生是有原因的,那么你认为"我"和世界都是无因无缘生起的,这就不合理了。由此可知,执着念头没有实质、执着自我实有、认为内外事物不需因缘就能千差万别、或者否定因缘条件导致事物差异的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所以这种主张不符合真理。
断见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乃至我有麁色四大所造之身,住持未坏,尔时有病有痈有箭。若我死后断坏无有,尔时我善断灭。如是欲廛诸天、色廛诸天、无色空处所摄乃至非想非非想处所摄,广说如经。谓说七种断见论者作如是计。
有一种人,无论是出家的修行者还是在家的修行者,产生这样的见解,主张这样的说法:只要我还有这个由四大元素构成的粗重身体存在,当这个身体还没有毁坏时,就会遭受病痛、毒疮、利箭般的痛苦。但当我死后身体断灭消失,那时我就得到了彻底的断灭。同样地,欲界诸天、色界诸天乃至无色界中空无边处所摄受的众生,一直到非想非非想处所摄受的众生,也都如此。正如经典中所详细说明的,有七种持断灭见解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的。
问:何因缘故,彼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论?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说。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彼如是思:若我死后复有身者,应不作业而得异熟;若我体性一切永无,是则所受业果亦应无有。观此二种理俱不可,是故起如是见立如是论:我身死已断灭无有,犹如瓦石。若一破已不可还合,彼亦如是应知。
问:那些外道为什么会生起这样的见解、建立这样的学说? 答:这是受到他们的教义和推理方式影响。教义方面前面已经说过。推理方面,是指有这样一类人,天生喜欢深入思辨、细致观察(具体如前所述)。他们这样推想:如果我死后还有来世之身,那就应该会出现不造业却能获得果报的情况;如果我的本体完全消失不存在,那么所造的业力果报也应该随之消失。观察到这两种情况在逻辑上都说不过去,因此就产生了这样的见解,建立这样的学说:我的身体死后就彻底断灭不存在,如同瓦块石头一样。就像瓦器一旦破碎就无法复原,众生的生命也是如此。
今应问彼,汝何所欲?为蕴断灭、为我断耶?若言蕴断灭者,蕴体无常,因果展转生起不绝,而言断灭,不应道理。若我断者,汝先所说麁色四大所造之身,有病有痈有箭,欲廛诸天、色廛诸天、无色空处所摄乃至非想非非想处所摄,不应道理。
现在应该问你:你认为怎样?是五蕴断灭,还是自我断灭呢?如果说五蕴断灭,但五蕴本质无常,因果相续生起不断,却说它会断灭,这不合道理。如果说自我断灭,那么你之前所说的由粗大四大构成的肉身,具有病痛、疮痈、箭伤,以及属于欲界诸天、色界诸天、无色界空无边处乃至非想非非想处所摄受的境界,就都不合道理了。
如是若蕴断灭、若我断灭,皆不应理,是故此论非如理说。
如果认为五蕴会断灭,或者认为自我会断灭,这些观点都不符合真理,因此这样的理论并非正确的见解。
空见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无有施与、无有爱养、无有祠祀,广说乃至世间无有真阿罗汉。复有起如是见立如是论:无有一切诸法体相。
有些人,不论是出家修行者还是在家修行者,产生这样的见解,主张这样的说法:布施没有意义,供养没有功德,祭祀没有作用,详细来说,甚至认为世间根本不存在真正证得解脱的圣者。还有人产生这样的见解,主张这样的说法: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没有真实的本质存在。
问:何因缘故,彼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论?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说。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又依世间诸静虑故,见世施主一期寿命恒行布施无有断绝,从此命终生下贱家贫穷匮乏。彼作是思:定无施与爱养祠祀。复见有人一期寿命恒行妙行、或行恶行,见彼命终堕于恶趣生诸那落迦、或往善趣生于天上乐世界中。彼作是思:定无妙行及与恶行,亦无妙行恶行二业异熟。复见有一刹帝利种命终之后,生婆罗门、吠舍、戍达罗诸种姓中。或婆罗门命终之后,生刹帝利、吠舍、戍达罗诸种姓中。吠舍、戍达罗等亦复如是。彼作是思:定无此世刹帝利等从彼世间刹帝利等种姓中来,亦无彼世刹帝利等从此世间刹帝利等种姓中去。又复观见诸离欲者生于下地。又见母命终已生而为女、女命终已还作其母,父终为子、子还作父。彼见父母不决定已,作如是思:世间必定无父无母。或复见人身坏命终,由彼或生无想、或生无色、或入涅槃故,求彼生处不能得见。彼作是思:决定无有化生众生,以彼处所不可知故。或于自身起阿罗汉增上慢已,临命终时自见生相,彼作是念:世间必无真阿罗汉。如是广说。
问:为什么那些外道会产生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呢? 答:这是由于他们所依据的教义和推理导致的。教义如前所述。推理方面,比如有一种人,天生喜欢思索、观察(详细情况如前所述)。另外,他们依据世间的各种禅定境界,看见某些施主一生都在持续布施从未间断,但死后却转生到低贱贫困的家庭。于是他们就认为:布施、供养和祭祀根本没用。
又见到有人一生行善或作恶,死后却堕入恶道,生在地狱中,或者转生到善趣的天界享福。他们就断定:行善和作恶都没有意义,善恶行为的果报也不存在。
还见到有刹帝利种姓的人死后,转生为婆罗门、吠舍或戍达罗种姓;或者婆罗门死后成为刹帝利、吠舍、戍达罗等。其他种姓之间也是如此转换。于是他们认定:根本不存在此世的刹帝利等种姓从前世相应种姓转生而来,也不存在前世的种姓会转生为此世的相应种姓。
又观察到某些修行者通过禅定脱离欲界后,却转生到更低层次的天界;还见到母亲死后转生为女儿,女儿死后又转生为母亲;父亲转生为儿子,儿子转生为父亲。看到父母关系如此不确定,他们就认为:世间根本没有固定的父母关系。
还有人见到某些修行者命终之后,因为转生到无想天、无色界或证入涅槃,找不到他们转生的去处,于是就断定:化生众生根本不存在,因为找不到他们的去处。
或者有人自以为证得阿罗汉果位,临命终时却见到自己还要转生的迹象,便认为:世间根本没有真正的阿罗汉。诸如此类的推论还有很多。
问:复何因缘,或有起如是见立如是论:无有一切诸法体相。答:以于如来所说甚深经中相似甚深离言说法,不能如实正觉了故。又于安立法相,不如道理而思惟故,起于空见。彼作是念:决定无有诸法体相。
问:又是什么原因,有些人会产生这样的见解、建立这样的主张:认为一切事物都没有真实体相?
答:这是因为他们对如来所说的甚深经典中,那些超越言语的相似深义,不能正确如实地理解领悟。再加上他们用错误的方式去思考安立的事物表象,因而产生了虚无的见解。他们这样想:肯定不存在任何事物的真实体相。
今应问彼,汝何所欲?为有生所受业及有后所受业、为一切皆是生所受耶?若俱有者,汝先所说无有施与、无有爱养、无有祠祀、无有妙行、无有恶行、无有妙行恶行诸业异熟、无此世间、无彼世间,不应道理。若言无有后所受者,诸有造作净与不净种种行业,彼命终已,于彼生时顿受一切净与不净诸业异熟,不应道理。
现在应该问你:你是怎么想的?是存在今生受报的业和来世受报的业,还是所有业都只在今生受报?如果两种业都存在,那么你之前所说的“没有布施、没有供养、没有祭祀、没有善行、没有恶行、没有善恶业的果报、没有此世、没有来世”就说不通了。如果说没有来世受报的业,那么那些造作清净或不清净种种行业的人,在他们命终之后,转生时就要一下子承受所有清净与不清净业的果报,这也是不合逻辑的。
又汝何所欲?凡从彼胎藏及从彼种子而生者,彼等于此为是父母、为非父母耶?若言是父母者,汝言无父无母,不应道理。若言彼非父母者,从彼胎藏及彼种子所生,而言非父非母,不应道理。若时为父母,是时非男女;若时为男女,是时非父母,无不定过。
再者,你又是怎么认为的呢?凡是经由胎藏孕育或由种子生长而成的众生,这些生命的来源能算是父母,还是不能算作父母呢?如果说他们是父母,那你之前主张的“无父无母”便不合逻辑。如果说他们不算父母,可生命明明是从胎藏和种子中诞生,若否认他们是父母,也同样不合逻辑。其实,当生命作为父母存在时,便不再具备男女相;当生命显现为男女相时,便不再承担父母的角色——这其中并无矛盾的谬误。
又汝何所欲?为有彼处受生众生天眼不见,为无有耶?若言有者,汝言无有化生众生,不应道理。若言无者,是则拨无离想欲者、离色欲者、离三界欲者,不应道理。
再说,你是怎么想的?那些投生到某一处的众生,天眼看不见他们,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呢?如果说有,而你却说没有化生的众生,这就不合理了。如果说没有,那就是否定了脱离欲望束缚的修行者、超越物质欲望的修行者、以及彻底解脱三界束缚的修行者,这同样不合理。
又汝何所欲?为有阿罗汉性而于彼起增上慢、为无有耶?若言有者,汝言世间必定无有真阿罗汉,不应道理。若言无者,若有发起不正思惟颠倒,自谓是阿罗汉,此亦应是真阿罗汉,不应道理。
再问你认为如何?是确实存在阿罗汉的境界,却有人对此产生傲慢自大;还是根本不存在这种境界呢?如果说存在,那你主张"世间绝对没有真正的阿罗汉"就说不通。如果说根本不存在,那么当有人产生错误观念,颠倒妄想自称已是阿罗汉,这个人就该算是真阿罗汉——这同样说不通。
又应问彼,汝何所欲?圆成实相法、依他起相法、遍计所执相法,为有、为无?若言有者,汝言无有一切诸法体相,不应道理。若言无者,应无颠倒所执亦无杂染及无清净,此不应理。如是若生后所受故、非不决定故、有生处故、有增上慢故、有三种相故,不应道理,是故此论非如理说。
再问你,你是怎么想的?圆成实相的法、依他起相的法、遍计所执相的法,到底是有还是无?如果你说这些法都存在,那你之前说一切事物都没有真实体相,这就说不通了。如果你说这些法都不存在,那就不该有因错误执着而产生的烦恼,也不该有杂染和清净的分别,这同样不合道理。像这样——因为会产生后续果报、因为并非不确定、因为有生起的根源、因为有傲慢心的存在、因为具备这三种特征——所以你的观点站不住脚。由此可见,这种理论不符合真理。
妄计最胜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婆罗门是最胜种类,刹帝利等是下劣种类。婆罗门是白色类,余种是黑色类。婆罗门种可得清净,非余种类。诸婆罗门是梵王子,腹口所生、从梵所出、梵所变化、梵王体胤。谓鬪诤劫,诸婆罗门作如是计。
有一种人,不论是出家修行者还是在家人,会产生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认为婆罗门是最高贵的族姓,刹帝利等其他种姓都是低劣的。他们声称婆罗门属于洁净的白色种姓,其他种姓则属于污浊的黑色种姓。唯有婆罗门种姓能获得真正的清净,其他种姓都不可能。他们还宣称婆罗门是梵天之子,从梵天口中诞生、源自梵天、由梵天化现、承继梵天血脉。这些坚持妄见的婆罗门,正是在争斗时代提出这般主张的。
问:何因缘故,诸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说。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以见世间真婆罗门性具戒故,又贪名利及恭敬故,作如是计。
问:为什么这些婆罗门会产生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 答:这是受到教义和推理的影响。教义方面前面已经说过。推理方面,就像有些人天生喜欢深入思考、仔细观察,详细情况如前所述。因为他们看到世间真正的婆罗门具备清净的戒行,同时又为了追求名利和他人的尊敬,所以才形成这样的观点。
今应问彼,汝何所欲?为唯余种类从母产生、为婆罗门亦尔耶?若唯余种类者,世间现见诸婆罗门从母产生,汝谤现事,不应道理。若婆罗门亦尔者,汝先所说诸婆罗门是最胜种类、刹帝利等是下劣种类,不应道理。如从母产生,如是造不善业、造作善业,造身语意恶行、造身语意妙行,于现法中受不爱果、若受爱果,于彼后世生诸恶趣、若生善趣。若三处现前,是彼是此,由彼由此,入于母胎从是而生。若世间工巧处、若作业处、若善不善、若王若臣、若机捷、若增进满足、若为王顾录以为给侍若不顾录、若是老病死法若非老病死法、若修梵住已生于梵世若复不尔、若修菩提分法若不修习、若悟声闻菩提独觉菩提无上菩提若复不尔。
现在要问你,你是怎么想的?是只有其他种姓的人从母亲出生,还是婆罗门也同样如此?如果只有其他种姓如此,但世间明明见到婆罗门也是从母亲出生,你这是在否定眼前的事实,这说不通。如果婆罗门也一样,那么你之前说婆罗门是最尊贵的种姓、刹帝利等是低劣种姓,这就站不住脚了。
就像从母亲出生这件事一样,无论是造作不善的行为、还是行善积德,无论是身口意造作恶行、还是身口意行持善法,在现世承受苦果、或是享受乐果,来世投生恶道、或是转生善道——这些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当父缘、母缘、业缘三者和合时,不论是谁,凭借这些因缘入胎受生。无论是世间的技艺工巧,还是各种职业活动;无论是行善还是作恶;无论是国王还是臣民;无论是机敏敏捷,还是精进有成;无论被君王重用担任近侍,还是不被赏识;无论是会衰老病死的人,还是不会衰老病死的人;无论是修持梵行往生梵天,还是未能如此;无论是修习觉悟的法门,还是不去修习;无论是证得声闻觉悟、独觉觉悟还是无上觉悟,或是未能证得——所有这些对一切众生都是平等的。
又汝何所欲?为从胜种类生此名为胜、为由戒闻等耶?若由从胜类生者,汝论中说,于祠祀中若闻胜、若戒胜,取之为量,此言应不中理。若由戒闻等者,汝先所说,诸婆罗门是最胜类、余是下劣,不应道理。
再者,你认为怎样呢?是出身于高贵的种姓才叫做优越,还是因为持戒清净、博学多闻等德行才称得上优越?如果仅凭出身高贵就算优越,那么你们典籍中记载,在祭祀仪式中应当以博闻多学和严持戒律者为标准,这种说法就不合理了。如果是以持戒和博学作为标准,那么你们先前宣称婆罗门种姓最为尊贵、其他种姓都低劣的说法,就更站不住脚了。
如是产生故、作业故、受生故、工巧业处故、增上故、彼所顾录故、梵住故、修觉分故、证菩提故、戒闻胜故,不应道理,是故此论非如理说。
因为它是这样产生的,有它的作用,有它投生的方式,有它技艺的运用,有它的殊胜之处,有它所关注的对象,有它清净的安住,有它修习觉悟的方法,有它证得觉悟的途径,有它在戒律和闻法上的优胜,所以这种说法不合道理,因此这个论述是不如法的。
妄计清净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若我解脱,心得自在、观得自在,名为清净。谓于诸天微妙五欲坚着摄受,嬉戏娱乐随意受用,是则名得现法涅槃第一清净。
有些人,不论是出家修行者还是在家的修行者,会产生这样的见解,建立这样的主张:如果我能获得解脱,让心得到自在、观照得到自在,这就叫做清净。他们认为,对于诸天微妙的五种欲望能够坚固执着、摄受享受,随意嬉戏娱乐、自在受用,这就是现世证得涅槃、达到第一清净的境界。
又若离欲恶不善法,于初静虑得具足住,乃至第四静虑得具足住,是亦名得现法涅槃第一清净。
若能远离欲望和种种不善,在初禅中达到完全安住,乃至在第四禅中达到完全安住,这也称为现世证得涅槃的第一种清净境界。
复有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若有众生于孙陀利迦河中沐浴支体,所有罪障一切除灭。如于孙陀利迦河,如是于婆胡陀河、伽耶河、萨罗萨伐底、河殑伽河等中沐浴支体,所有罪障一切除灭第一清净。
还有外道产生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如果有众生在孙陀利迦河中沐浴身体,所有的罪业障碍都能完全消除。不仅孙陀利迦河如此,在婆胡陀河、伽耶河、萨罗萨伐底河、殑伽河等河流中沐浴身体,也能将一切罪业障碍彻底清除,获得最殊胜的清净。
复有外道计持狗戒以为清净,或持牛戒、或持油墨戒、或持露形戒、或持灰戒、或持自苦戒、或持粪秽戒等,计为清净。谓说现法涅槃外道及说水等清净外道作如是计。
还有一类外道认为持守狗戒就是清净,或者持守牛戒、或者持守涂油墨戒、或者持守裸形戒、或者持守涂灰戒、或者持守自我苦行戒、或者持守粪秽戒等等,把这些行为当作清净之道。这就是那些主张现世就能达到涅槃的外道,以及宣称依靠水等物质就能获得清净的外道所坚持的观点。
问:何因缘故,彼起如是见立如是论?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说。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彼谓得诸纵任自在,欲自在、瑜伽自在,名胜清净。然不如实知纵任自在等相。
问:为什么他们会产生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答:这是受到教法和理论两方面的影响。教法前面已经说过。理论方面是说,有这样一类人,天生喜欢深入思辨、细致观察,详细情况如前所述。他们以为自己获得了随心所欲的自在境界——欲望得自在、修行得自在,称之为殊胜清净。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真正理解随心所欲等境界的真实含义。
又如有一,计由自苦身故,自恶解脱;或造过恶,过恶解脱。
又有一种人,认为通过自我折磨身体就能获得解脱;或者以为造作种种罪业也能从罪业中解脱。
今应问彼,汝何所欲?诸有于妙五欲嬉戏受乐者,为离欲贪、为未离贪耶?若已离贪者,于世五欲嬉戏受乐,不应道理。若未离贪者,计为解脱清净,不应道理。
现在要问你:你认为那些在美好五欲中嬉戏享乐的人,是已经断除欲望贪着,还是尚未断除呢?如果已经断除贪欲,却还在世间五欲中嬉戏享乐,这不合道理。如果尚未断除贪欲,却自认为是解脱清净,这也不合道理。
又汝何所欲?诸得初静虑乃至具足住第四静虑者,彼为已离一切贪欲、为未离耶?若言已离一切贪欲者,但具足住乃至第四静虑,不应道理。若言未离一切贪者,计为究竟解脱清净,不应道理。
再问你,那些证得初禅乃至圆满安住第四禅的人,他们是已经完全断除一切贪欲,还是尚未断尽呢?如果说已经彻底断除一切贪欲,那么仅仅安住于第四禅的境界,显然不合道理。如果说尚未断尽一切贪欲,却认为这已是究竟解脱的清净境界,同样不合道理。
又汝何所欲?为由内清净故究竟清净、为由外清净故究竟清净?若由内者,计于河中沐浴而得清净,不应道理。若由外者,内具贪瞋痴等一切秽垢,但除外垢计究竟净,不应道理。
你又是怎么想的呢?究竟清净是因为内心清净而达到的,还是因为外在清净而达到的?如果说是由于内心清净,那么认为在河中沐浴就能获得清净,这是说不通的。如果说是由于外在清净,那么内心充满贪瞋痴等一切污秽垢染,仅仅除去外在污垢就说是究竟清净,这也是说不通的。
又汝何所欲?为执受净物故而得清净、为执受不净物故得清净耶?若由执受净物故得清净者,世间共许狗等不净,而汝计执受狗等戒得清净者,不应道理。若由执受不净物者,自体不净而能令他净,不应道理。
再说你的想法:是靠执着于清净的事物才能获得清净,还是靠执着于不净的事物才能获得清净呢?如果认为执着于清净事物才能获得清净,世间人都承认狗等是不净的,而你却主张通过执着于狗等戒律能获得清净,这不合道理。如果认为执着于不净事物能获得清净,那么自身不净的东西反而能使他人清净,这也不合道理。
又汝何所欲?诸受狗等戒者,为行身等邪恶行故而得清净、为行身等正妙行故得清净耶?若由行邪恶行者,行邪恶行而计清净,不应道理。若由行正妙行者,持狗等戒则为唐捐,而汝计彼能得清净,不应道理。
再问你认为如何:那些遵守狗戒等戒律的人,是因为做了身体行为等方面的邪恶行为而得到清净,还是因为做了身体行为等方面的正确善行而得到清净呢?如果说是因为做邪恶行为而得到清净,那么做了邪恶行为却自以为能获得清净,这是说不通的。如果说是因为做正确善行而得到清净,那么持守狗戒等戒律就是白费功夫,而你却认为这样能获得清净,这也是说不通的。
如是离欲不离欲故、内外故、受净不净故、邪行正行故,不应道理,是故此论非如理说。
这样说来,认为离开欲望或不离开欲望、内在或外在、感受清净或不清净、行为错误或正确,都是没有道理的。因此,这种说法不符合真理。
妄计吉祥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若世间日月薄蚀星宿失度,所欲为事皆不成就,若彼随顺所欲皆成。为此义故,精勤供养日月星等,祠火诵呪安置茅草,满瓮毘罗婆果及饷佉等。谓历算者作如是计。
有些出家人或在家人会产生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当出现日食月食、星辰运行失常时,人们想做的事都无法成功;如果天象顺遂,则所有愿望都能实现。为了达成目的,他们虔诚祭祀日月星辰,点火念咒,摆放茅草,用满瓮的吉祥果和祭器供奉。这些就是占星历算者的执着见解。
问:何因缘故,彼起如是见立如是论?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说。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彼由获得世间静虑,世间同谓是阿罗汉,若有欲得自身富贵快乐所祈果遂者便往请问。然彼不如实知业果相应缘生道理,但见世间日月薄蚀星度行时,尔时众生净不净业果报成熟,彼即计为日月等作。复为信乐此事者建立显说。
问:他们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见解,提出这样的主张?答:是因为受到某些教义和推理的影响。教义方面的原因前面已经说过。推理方面,是指有这样一类人,天性喜欢深入思考、细致观察(详细情况如前所述)。他们通过修习获得了世间层次的禅定,被世人普遍认为是证得阿罗汉果位的圣者。那些想求得自身富贵、实现快乐愿望的人,就会前去请教。然而这些人并不能如实理解业果相续、缘起生灭的真正道理,只是观察到世间现象:当出现日食月食、星辰运行到特定位置时,众生的善业恶业果报就会成熟。于是他们就错误地认为,这些果报是由日月星辰等天体所造作的。进而又对那些信奉这些现象的人,明确建立并宣说这套理论。
今应问彼,汝何所欲?世间兴衰等事,为是日月薄蚀星度等作、为净不净业之所作耶?若言日等作者,现见尽寿随造福非福业,感于兴衰苦乐等果,不应道理。若净不净业之所作者,汝言由日等作,不应道理。
现在应该问问那些持不同观点的人:你们认为如何?世间种种兴衰成败等现象,究竟是日月盈亏、星象变化所造成的,还是众生清净或不清净的业力所感召的?
如果认为是日月星象所致,那么现实中明明可见众生终其一生造作善业或恶业,自然会招感兴衰苦乐等相应果报——这种事实就难以说通了。
如果承认是清净或不清净的业力所造就的,那么你们先前坚持的“由日月星象决定”的说法,显然就站不住脚了。
如是日等作故、净不净业作故,不应道理,是故此论非如理说。
如同太阳升起落下这样的现象,若说是由清净或不清净的业力所造作,这样的说法不合真理。因此,这种观点并非如理的论述。
如是十六种异论,由二种门发起观察,由正道理推逐观察,彼一切种皆不应理。
这十六种不同的理论,通过两种途径引发人们思考,如果用正确的道理去推究检验,就会发现它们全都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