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示偏圆第八
戒中三。应须具。
戒律有三条。必须都遵守。
戒以防非止恶为义。三聚之戒。皆能防止一切恶非故也。
戒律的作用,就是防止错误、制止恶行。三类戒律,都能防止一切恶行和错误。
一摄律仪戒。谓断一切恶。
第一条是摄律仪戒,意思是断除一切恶行。
摄律仪戒有四。一者不得为利养故。自赞毁他。二者不得故悭。不施前人。三者不得瞋心。打骂众生。四者不得谤大乘经典。持此四法。无恶不离。故名摄律仪戒。
摄律仪戒有四条。 第一,不能为了得到利益供养,就夸耀自己、贬低别人。 第二,不能故意吝啬,不肯布施给有需要的人。 第三,不能因为生气,就去打骂众生。 第四,不能诽谤大乘经典。 遵守这四条,就没有恶行不能远离,所以叫做摄律仪戒。
二摄善法戒。谓修一切善。
第二条是摄善法戒,意思是修行一切善法。
摄善法戒者。所行之行。能摄一切善法也。谓身口意所作善法。及闻思修三慧布施等六度之法。无不聚摄。故名摄善法戒。
三饶益有情戒。谓誓度一切众生。
摄众生戒者。谓能摄受一切众生也。能摄之行。即是慈悲喜舍。慈名爱念。能与一切众生乐故。悲名怜愍。能一切众生苦故。喜名喜庆。喜庆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故。舍名无憎无爱。常忆众生同得无憎无爱故。以四等法。摄诸众生也。
定中三。应须别。
石壁云。定以正简寻伺昏沉为义。
一安住定。谓妙性天然。本自非动。
此安住定。在诸经中立名不同。华严称为法界。法华称为佛慧。楞严称为常住真心。圆觉称为圆满觉性。涅槃称为三德。起信称为本觉。智论称为三谛等。荆溪云。三谛者。天然之性德也。即当人妙心。含生本性修禅定者。先能悟此。方可全性以起修。全修而在性也。
二引起定。谓澄心寂怕。发莹增明。
石壁云。理定本妙。迷而不知。今反迷方。还修上定。澄心息妄。发莹智明。增道损生。功由引起。佛性论云。道前名自性。住佛性道中。引出佛性。余谓准此以明三观。则前安住。乃是三谛。含生虽具。为惑所覆。荆溪云。见思阻乎空寂。尘沙障乎化导。无明翳乎法性。今修引起。则以空观破一切法。假观立一切法。中观统一切法。三惑之昏妄既除。则三德之静明得显。澄心寂怕。则复乎静也。发莹增明。则复乎明也。引起之禅定修。安住之禅定得。能办大事。莫此为功。
三办事定。谓定水凝清。万像斯鉴。
石壁云。修因趣果。所办事圆。道后名果佛性。余谓办事者。至于果地能办。化度众生。禅道骇动。智辨宣扬。无记化化。化复作化之大事也。楞严云。明相精纯。一切变现。不为烦恼。皆是涅槃清净妙德。此之谓也。
慧中三。应须别。
石壁云。慧以灵鉴不昧为义。
一人空慧。谓了阴非我。即阴中无我。如龟毛兔角。
能了五阴假名。无有主宰。此无之无。如龟无毛。兔无角之无也。
二法空慧。谓了阴等诸法。缘假非实。如镜像水月。
能了五阴诸法。缘假不实。此之不实。如镜中像水中月之不实也。前龟毛兔角之无。乃无体之无。今镜像水月之无。乃无实之无。二无之言虽同。二体之义永异。
三空空慧。谓了境智俱空。是空亦空。
前之人法二境。了达一切皆空。境虽空。而不无能空之智。今则能空亦空。名俱空。是故名为空空慧。
见中三。应须识。
石壁云。见者。增计长非自是为义。
一空见。谓见空而见非空。
见空者。谓能了达人法皆空也。所见者虽空。而能见者不空。故成空见也。
二不空见。谓见不空。而见非不空。
不空见者。谓能了达所空不空也。所见者虽不空。而能见非不空。故成不空见也。
三性空见。谓见自性。而见非性。
性空见者。谓能了见自性也。所见虽性。而能见者非性。故成见非性也。第一于真谛而起见。第二于俗谛而起见。第三于中道而起见。中论云。若法为待成。是法还成待。以其未能忘能所。绝对待故。虽见三谛。而反执成见也。
偏中三。应须简。
此中所简三德。乃修禅极吃紧工夫。悟此。则所修一切皆圆。迷此。则所修一切皆偏。若依大部止观所简。先约小乘。后约大乘以简三德。纵横所该甚广。所论甚博。旧注于此。亦约小乘大乘以简偏。然皆不当修门。罔知大旨。其大旨者。正在能观所观。能所契合。远尘离垢以明三德也。盖所观三谛名为法身。能观三观名为般若。能所契合。名为解脱。即纵横不纵横。皆约此以明也。
一有法身。无般若解脱。
欲明三德有无者。须约纵横二说以明之也。初约境论三者。所观中谛属法身德。真谛属般若德。俗谛属解脱德。约观论三者。中观属法身德。空观属般若德。假观属解脱德。约能所契合论三者。性净涅槃属法身德。圆净涅槃属般若德。方便净涅槃属解脱德。今言有法身无般若解脱约竖论者。知有本具三谛法身。不能全性以起三种般若之修。何有能所契合三种解脱无累之证。故有法身无般若解脱也。约横论者。于境知有但中之谛。不即二边。于观但修中观。不能即空即假故。有中道法身而无般若解脱。又乌能三谛三观。境智契合以得果上三解脱圆证哉。私谓此中横竖。横约即一之三。竖约次第之三。又横约三法。竖约境观能所。
二有般若。无解脱法身。
约竖论者。有空观般若照真谛。而不能照中道法身。乌能境观契合以证性净解脱哉。约横论者。有三观之修。而不能彻照三谛之境。又乌能契合法身而得解脱哉。
三有解脱。无法身般若。
约竖论者。有世间等禅定解脱。而不能照中道法身以修般若。又乌能境观契合以成出世间解脱哉。约横论者。偏教三乘有果上解脱。而不知圆顿境智。故无真般若与法身也。
有一无二。故不圆。不圆。故非性。
或纵或横。有一无二。皆不能契三德妙性也。
又偏中三。应须简。
前则有一缺二。今则有二缺一。皆不成圆。故须简之。
一有法身般若。无解脱。
约竖论者。能从法身之性起般若之修。故有二也。有二。应离垢脱尘。其如昧而不明。故无解脱也。约横论者。能以空中。照真照中。然但复修。不能具修。故阙俗谛假观解脱也。
二有般若解脱。无法身。
约竖论者。能以般若空智照见阴空。度见思苦厄。而不能彻照中道。故无法身也。约横论者。能以空假二观。观真观俗。但能复修。而不能具修圆观三谛。故无法身也。
三有解脱法身。无般若。
约竖论者。或由宿秉。曾观法身妙境。自然于尘无累。离染着心。然而此世无般若之真修。故有二无一也。约横论者。能以假中二智。照俗中二谛复修。而无三观三谛圆照之具修。故阙一也。
有二无一故不圆。不圆故非性。
问曰。圆觉二十五轮。单复具足。皆属圆修。今以复修。判归于偏何耶。答曰。圆觉为摄机故皆属圆。此中为显圆。故判属偏。又圆觉悟圆。则修复修单皆属于圆。此中虑未悟者执之为圆。故判属偏。
圆中三。应须具。
石壁云。云何三。云何德。法身。般若。解脱。是为三。一一皆具常乐我净。是为德。
一法身不痴。即般若。般若无着。即解脱。解脱寂灭。即法身。
法身不痴者。天台明理即佛之法身也。此是圆智。圆觉诸法。遍一切处。无不明了。盖含生本有清净法身。当体如此照明。则不痴。不痴故即般若也。既称般若。般若岂有染着。故般若无着。即解脱也。以其解脱。故能寂五住烦恼。灭二种生死。以其全体寂灭。故即法身也。论举一即三。以法身必具般若解脱。只须立二句。不必更至于三。复云解脱寂灭即法身者。为显三德极圆。如循环之无端。故作如此说耳。又若作二句。则二德有释。法身无释矣。为显法身是寂灭义。故须第三句也。
二般若无着。即解脱。解脱寂灭。即法身。法身不痴。即般若。
义释同前。但三法中。每以一法为头。各各互具耳。
三解脱寂灭。即法身。法身不痴。即般若。般若无着。即解脱。
如文同前。
举一即具三。言三体即一。
三德举一即三。言三即一者。所谓直法身非法身。以法身必具般若解脱。直般若非般若。以般若必具法身解脱。直解脱非解脱。以解脱必具法身般若。如摩尼珠。即体圆。即莹彻。即具宝。虽是一珠。而有三义。虽有三义。而是一珠。然有性中之三德。则法身般若解脱是也。法身属一性。般若解脱属二修。虽是法身一性。于全性而起般若解脱二修。故直法身非法身。于法身必具般若解脱。虽是般若解脱二修。而全修在法身一性。故直般若非般若。于般若必具法身解脱。直解脱非解脱。于解脱必具法身般若。此就性中论三也。有修中之三德。则空观假观中观是也。虽是三修。乃全性中三德以起修中三观。全修中三观而在性中三德。惟其全是三德。故三观虽在于修。亦可论乎修性。盖全法身以为中观。故直法身中观。非法身中观。谓法身中观。必具般若空观。解脱假观。全般若以为空观。故直般若空观。非般若空观。谓般若空观。必具法身中观。解脱假观。全解脱以为假观。故直解脱假观。非解脱假观。谓解脱假观。必具法身中观。般若空观。此就修中论三也。有果上之三德。则三种解脱是也。虽是果德。乃全性中三德。修中三观以成果上三德。盖全性中法身以修中观。而证果上性净解脱。全性中般若以修。修中空观。而证果上圆净解脱。全性中解脱以修。修中假观。而证果上方便净解脱也。又此三德。于性中但名法身。于修中但名般若。于果上但名解脱。以其名分主宾。故圆修之人能悟此者。单修亦可。复修亦可。具足修亦可。圆觉备明二十五轮。有单修复修。具足修。非惟显摄机之遍。亦以彰圆修之妙也。
此因中三德。非果上三德。
正显前所明三德。乃就众生因性。并修性以辨也。往人不谙。乃约小乘大乘果证以辨者。有违此旨矣。
欲知果上三德。
石壁云。有曰。禅宗何论于果。故智者叹云。呜呼。聋騃。若为论道。伪说滋漫。难可纪矣。
法身有断德。迩因断惑而显德。故名断德。
天台云。法身不显。过在无明。故曰。法身流转五道。法身既显。功由断德。故曰。出缠名大法身。余谓前二。法身寂灭。此之谓也。
自受用身有智德。具四智真实功德故。
石壁云。准唯识转于八识。以成四智。转第八识。成大圆镜智。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转第六识。为妙观察智。转前五识。为成所作智。此之四智。能严法身。不就他论。故云真实功德。余谓自受用身者。报身也。此之报身。惟佛自己受用。初住己上。等觉已还。所不能见。
他化二身。有大恩德。
如文下释。
他受用身。于十地菩萨。有恩德故。
石壁云。问。自他受用二身云何。答。自受用身。上冥如理。他受用身。下应机缘。亦是如理如量二智。根本后得二智。然地上圣人。见他受用。即舍那十重。为十地所现。故余谓别明初地。破无明。见他受用身。圆明初住。破无明。见他受用身。今言十地。依华严故。
三种化身。于菩萨。二乘。异生。有恩故。
石壁云。大化千丈。小化千尺。并丈六。更有随类化不定。余谓佛有三身。曰法。报。应。今云自受用身。即报也。他受用。即报即应。他菩萨所受用故。亦可称胜应。故又今但云化。不云应者。合应为化故。若具论者。须分应化。如释迦丈六。名为劣应。于法华会。又召十方分身。故知不开。未为详说。
三谛四智。除成所作智。为缘俗谛故。
石壁云。谓成所作智。多附利他种种变化。是以除之。若准唯识说而实异。大圆镜智成法身。平等性智成报身。成所作智成化身。妙观察智遍于三身。存斯两文。学者详也。
然法无浅深。而照之有明昧。心非垢净。而解之有迷悟。
石壁云。结示次位。因果历然。约法约心。水波无别。论照论解。清浊须分。故无滥于圣阶。亦不屈于凡下。如斯奥旨。味而研之。
剏入初心。迷复何非浅。终契圆理。达始何非深。
初心迷浅者。不了三德以成偏。终契远深者。能了三德以成圆也。
迷之失理而自差。悟之失差而即理。迷悟则同其致。故渐次名焉。
悟则同其致者。譬如以清明眼。观晴明空。惟一晴虗。逈无所有也。迷之而自差者。其人无故不动目睛。瞪以发劳。则见虗空种种非相也。合法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