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禅宗集注卷下
明天台山幽溪沙門 傳燈 重編(并)註
○事理不二第七
夫观非境不立。境非观不融。境观双冥。乃臻妙觉。故于将修三观之前。立事理不二之门。为全境发智之体。盖谛境虽三。不外事理。事理虽岐。不二为宗。故题事理不二以张其本。而此妙境。乃以中道融通为体。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为宗。既以此为境。亦以此为观。全性起修。全修在性。斯之谓欤。苟不以此置于三观之前。则无造修之路。故知古人编集。实暗大途也。
观察这件事,没有对象就成立不了。对象呢,没有观察也融会不了。当观察和对象两者都放下、都超越时,才能达到那绝妙的觉悟。所以,在准备修习三种观法之前,先要建立“事”和“理”本就不二这个法门,作为让整个境界生发智慧的根本。虽然谛观的对象有三种,但总归离不开“事”和“理”这两个方面。“事”和“理”看起来好像不同,但它们的根本宗旨是“不二”。所以,用“事理不二”这个题目来彰显这个根本道理。而这个绝妙的境界,是以中道圆融为它的本体,以言语无法描述、心思无法到达为它的宗旨。我们不仅把这个境界作为观察的对象,也把这种“不二”的见地本身作为观察的方法。全部的本性(性)发起全部的修行(修),全部的修行又完全安住在本性之中。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啊!如果不把这个“事理不二
夫妙悟通衢。则山河非壅。迷名滞相。则丝毫成隔。
真正的领悟一旦贯通,山河大地就不再是障碍。如果被名称和表象迷惑困住,哪怕一丝一毫也会造成阻隔。
妙悟通衢。祗是了达一切诸法。无非中道实相。譬如庖丁解牛。始解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以喻迷名滞相。虽目前丝毫之物。亦成隔碍。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者。所谓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于大軱乎。以喻妙悟通衢。山河非壅。
真正的智慧领悟,就像走在四通八达的大道上。它只是明白了所有的事物,本质上都是中道实相。
这就好比庖丁解牛的故事。刚开始学解牛的时候,眼里看到的全都是“一头完整的牛”。这比喻我们被事物的名称和外表迷惑、困住了。那时候,哪怕眼前再小的东西,也会成为障碍。
三年之后,庖丁眼里就“再也看不到完整的牛”了。这是因为他已经掌握了牛身体的天然结构,顺着筋骨的缝隙、关节的空处下刀,连筋脉相连、骨肉紧结的地方都不会碰到,更何况是那些大骨头呢?
这用来比喻真正的智慧领悟,就像走在通衢大道上。这时候,山河大地不再是阻碍,万物都变得通畅无碍。
然万法本源。由来实相。尘沙惑趣。原是真宗。故物像无边。般若无际者。以其法性本真。了达成智故也。
然而一切事物的根本来源,从来就是真实的本相。像微尘沙粒一样数不清的迷惑与趣向,原本就是真正的宗旨。所以万事万物的形象无边无际,智慧也无穷无尽——这是因为一切事物的本性本来就是真实的,只要彻底明白,就能成就智慧。
此正释妙悟通衢。山河非壅之所以也。以万法本源。由来实相。尘沙惑趣。原是真宗等。然文出法华。义阐天台。功归般若。凡修圆行。略须明此三义。一理。二惑。三智。盖诸佛果地。般若之智。所以无际者。以所照之境。物像无边。物像所以无边者。以惑趣若尘沙之多也。惑趣所以多者。正以万法本源由来实相也。故法华云。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诸法者。众生性具十法界。假名。实法。正报。依报。三千之性相也。此十种法界。有性善性恶。修善修恶。本具九界。名为性恶。本具佛界。名为性善。修成九界。名为修恶。修成佛界。名为修善。而此性具之法。于日用中。能变造一切诸法。故华严云。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无法而不造。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虽然能造。须知皆不变而随缘。随缘而不变。故九法界。能随染缘。造九法界。迷中一切依正诸法。云万法者。即指所造诸法也。尘沙惑趣者。即指所起染缘三惑也。惑染为因。万法为果。由全修恶。即是性恶。性恶融通。无法不趣。任运摄得佛界性善。故万物本源。由来实相。尘沙惑趣。原是真宗。是以诸佛菩萨。能从性善以起修。善以般若无际之智。照物像无边之境。从物像无边之境。起般若无际之智。境智双融。始本一合。以成圆明大觉。远讨其功。别无他法。祇以法性本真。了达成智故也。极重在了达二字。学者思之。
这里要解释清楚“妙悟通衢、山河非壅”的道理。为什么说山河大地不是障碍呢?因为一切万法的根源,本来就是真实的相状。而像尘沙一样多的迷惑和趣向,其本质也是真实的宗旨。等等。虽然这段文字出自《法华经》,但它的义理是由天台宗阐发的,其根本的功德要归于般若智慧。凡是修行圆顿法门的人,大略需要明白以下三个要点:第一是“理”,第二是“惑”,第三是“智”。诸佛在果地上的般若智慧,之所以无边无际,是因为它所照见的境界,万事万物的相状是无边无际的。万事万物的相状之所以无边无际,是因为众生的迷惑和趣向,多得像尘沙一样。迷惑和趣向之所以这么多,正是因为一切万法的根源,本来就是真实的相状。所以《法华经》说:“只有佛与佛,才能彻底穷尽一切法的真实相状。”这里说的“诸法”,指的是众生本性中具足的十法界,包括假名、实法、正报、依报,以及三千性相。这十种法界,有本性上的善与恶,也有修行成就的善与恶。本性中具足九法界,这叫做“性恶”。本性中具足佛界,这叫做“性善”。通过修行而成就了九法界,这叫做“修恶”。通过修行而成就了佛界,这叫做“修善”。而这种本性具足的法,在我们日常运用中,能够变化、造作出一切万法。所以《华严经》说:“心就像一位善于绘画的工匠,能造出种种五蕴。一切世间法中,没有什么是它不能造的。心是这样,佛也是这样;佛是这样,众生也是这样。心、佛以及众生,这三者没有差别。” 虽然心能造作一切,但必须知道,这一切都是“不变而随缘,随缘而不变”的。所以,九法界能随顺染污的因缘,造作出九法界中迷惑状态的一切依报和正报等法。这里说的“万法”,就是指所造作出来的这些法。“尘沙惑趣”,则是指所生起的染污因缘中的三种迷惑。迷惑染污是因,万法是果。由于全部的“修恶”就是“性恶”,而“性恶”是融通无碍的,没有一法不归向于它,自然而然也就含摄了佛界的“性善”。所以说,万物的本源,本来就是真实的相状;像尘沙一样多的迷惑趣向,其本质也是真实的宗旨。因此,诸佛菩萨能够从“性善”出发,生起“修善”,用无边无际的般若智慧,去观照无边无际的万事万物相状。从无边无际的万事万物相状中,生起无边无际的般若智慧。境界与智慧相互融合,初始的本性与最终的修证合而为一,从而成就圆满光明的无上觉悟。追溯这其中的根本功德,没有别的法门,只因为法性本来就是真实的,通过彻底了悟通达,就能成就智慧。这里最关键的就是“了达”这两个字。学习的人要好好思考。
譬夫行由通径。则万里可期。如其触物冲渠。则终朝域内。以其不知物有无形之畔。渠有穷虗之域故也。
就好比走路,如果沿着畅通的大路走,那么万里之遥也能到达目的地。但如果碰到障碍物就横冲直撞,或者遇到水渠就硬闯,那就可能一整天都困在原地,走不出去。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物体虽然看不见,但也有无形的边界;水渠虽然看似虚空,但也有其尽头和范围的缘故。
行由通径二句。喻上妙悟触物。冲衢二句。喻上迷滞。以其不知二句。寄责合法。以迷者不知物即实相。乃无形之畔。惑即真如。为穷虗之域故也。
“行由通径”这两句话,比喻上面所说的“妙悟”能通达一切事物。“冲衢”这两句,比喻上面所说的“迷惑”会让人停滞不前。后面“以其不知”这两句,是借机指出问题所在。因为迷惑的人不知道,事物本身就是实相,并没有形状的边界;迷惑本身也是真如,它只是虚幻不实的领域罢了。
是以学游中道。则实相可期。
所以,学习修行中道的方法,就能达到实相的境界。
中道。则非有非无。而照空照假。实相。则无相而相。相而无相。故能学游中道。则心心契实。而实相可期。
中道,就是既不是有,也不是無,同時又能觀照空性、觀照假有。實相,就是沒有固定的形相,卻又顯現出形相;顯現出形相,卻又沒有固定的形相。所以,如果能學習並遊心於中道,那麼每一個心念都能契合實相,這樣,證悟實相就有希望了。
如其执有滞无。则终归边见。以其不知。有有非有之相。无有非无之实故也。
如果人们执着于“有”或停滞在“无”上,最终都会落入片面的见解。这是因为他们不明白,“有”并非真正的有,“无”也并非真正的无。
世间万法之有。凡夫虽见为有。而此有。自有非有之相在焉。涅槃之无。二乘虽见为无。而此无。自有非无之实存焉。如是则有无是非。而当体中道。即此中道。又未尝不有不无。而双照宛然。彼未达者既执有以滞无。岂不归于边见哉。
世间万事万物的存在,普通人虽然看到它们是有,但这种“有”,本身就有“不是真有”的特性在里面。涅槃境界的空无,声闻缘觉虽然看到它是无,但这种“无”,本身就有“不是真无”的实质存在着。这样看来,有和无、是和非,在它们本身当下就是中道的体现。就连这个中道,也并非固定地“有”或“无”,而是同时观照两边,清清楚楚。那些没有领悟到这一点的人,既执着于“有”而困在“无”里,岂不是落入了片面的见解吗?
今之色像纷纭。穷之则非相。音声吼唤究之则无言。
现在的各种形象和颜色虽然看起来杂乱繁多,但仔细追究下去,就会发现它们本来没有固定的相状。各种声音虽然听起来喧闹震耳,但深入探究之后,就会发现它们本质上并没有实在的语言和内容。
穷。亦究也。如小乘。有析色明空。瑜伽。有慧刀剖析。大乘。有体如幻化。以至了达音声根本。悉假缘生。求之于因缘。皆不可得。苟色像不空。何以穷之则非相。音声不实。何以究之则无言。以有例无。一切皆然。故知执有滞无。皆由情计。究之法体。实非有无。
“穷”就是彻底追究的意思。比如小乘佛法通过分析物质现象来认识空性,瑜伽派用智慧之刀来剖析,大乘佛法则体会到一切如幻如化,甚至彻底明白声音的本质都是因缘和合而生,从因缘中去寻找,都找不到实在的东西。如果物质现象不是空的,怎么能追究到它没有真实形相呢?如果声音不是虚假的,怎么能探究到它没有真实言说呢?从“有”的例子类推“无”,一切事物都是这样。所以要知道,执着于“有”或执着于“无”,都是因为主观臆测,而法的本体实际上既不是“有”也不是“无”。
迷之。则谓有形声。悟之。则知其閴寂。
迷惑的时候,就以为有实实在在的形状和声音;觉悟的时候,才知道这一切本来是寂静无声的。
石壁云。迷则听不出声。见不超色。悟则一色一香。无非中道。
石壁禅师说:迷惑的时候,耳朵听不出声音之外的东西,眼睛也看不透色相之外的世界。觉悟的时候,哪怕是一抹颜色、一缕香气,全都是中道真理的显现。
如是。则真谛不乖于事理。即事理之体元真。妙智不异于了知。即了知之性元智。
这样一来,真正的真理就不会违背世间的事物和道理,因为事物和道理的本质本来就是真实的。微妙的智慧也不不同于普通的认知,因为认知的本性本来就是智慧。
中道真谛。能不变以随缘。为生为佛。为色为心。为依为正。为事为理。是则事理皆性。宁乖于事有理无。故即事理之体元真。然而智固性矣。即了知亦性也。既俱即性。岂有妙智独乖于了知乎。大师对六祖云。分别亦非意。真有味乎。其言之也。
然而妙旨绝言。假文言以诠旨。真宗非相。假名相以标宗。
上已略明妙境妙智。为事理不二之标宗。此正欲明理绝言诠。智忘待对。故先明有言。以极乎忘言。有待。以臻乎绝待。若无文言。不足以诠妙旨。若无待对。不足以彰绝待。皆可因言而得旨。得旨而忘言。斯臻其奥也。
譬夫象非雪山。假雪山而类象者。此但取其能类耳。岂以雪山而为象耶。
此借法喻难齐之事。以比兔不同之旨。意言雪山类象者。既不可于山而求其尾牙。例妙旨于假名。亦不得执名而责其实义也。
今之法非常而执有。假非有以破常。性非断而执无假非无而破断。
法本不常。而凡夫执之为有也。法本非断。而外道执之为无也。圣人应病以设药。假非有以破常。假非无而破断。病去药忘。若夫执药以成病。则圣人又有非有非无之教生也。
类如净非水灰。假水灰而洗净者。此但取其能洗耳。岂以水灰而为净耶。
石壁云。水灰喻能破。净喻所显。意云所显假能破。能破非所显。
故知中道不偏。假二边而辨正。断常非是。寄无有以明非。若有若无言既非。非有非无亦何是信知妙达元源者。非常情之所测也。
此正明中道。虽假二边以显也。然离有无。中则假二边以辨正。离断常。中则寄无有以明非。理既显矣。中亦不存。故曰若有若无言既非。非有非无亦何是。信知妙达元源。非常情所测者。谓吴虽假有无。不滞有无。虽显中道。不住中道也。
何者。妄非愚出。真不智生。达妄名真。迷真曰妄。岂有妄随愚变。真逐智回。真妄不差。愚智自异耳。
妄。即凡夫外道。所执有无断常之二边也。真。即假有破无。假无破有。所显之中道也。然彼妄自为妄。不因愚而后出妄。真自本真。亦不因智而后生真。惟其达妄本空。而名为真。迷妄实有。而名曰妄。岂果有妄随愚而后变为妄乎。真逐智而后变为真乎。要知真妄本自无殊。特因愚智之不同。而自异耳。
夫欲妙识元宗。必先审其愚智。善须明其真妄。若欲明其真妄。复当究其名体。名体若分。真妄自辨。真妄既辨。愚智迢然。
上文。言妄不随愚变。真不逐乎智回。然愚与智。又不可以不分。真与妄。又不可以不辨。苟愚智不分。则愚何以灭。而智何以生乎。苟真妄不辨。则妄何以断。而真何以复乎。是则审愚智。明真妄。乃修门之要务。然而复须究其名。而得其体。名体立。而真妄辨。则愚智分矣。
是以愚无了智之能。智有达愚之实。故知非智无以明其真妄。非智莫能辨其名体。
此欲辨其名体。以为性空之旨。但名体因真妄而立。真妄由智慧以辨。智慧复待愚痴而彰。然但不知何谓之愚。何谓之智。故先释云。所以称为愚者以无了智之能也。所以称为智者。以有达愚之实故也。然又何须立其智慧。盖非智无以明其真妄。非智莫能辨其名体故也。
何者。或有名而无体。或因体而施名。名体混绪。实难穷究矣。
征起。何须用智以明真妄以辨名体。盖世间自有有名而无体者。自有因体而施名者。苟无明鉴之智以辨之。则名与体。混其头绪。而名下之体难穷究矣。
是以体非名而不辨。名非体而不施。言体必假其名。语名必藉其体。
今日先言因体施名。谓有名有体之法。盖体乃名下之实体。故体非名不彰。名乃体上之假名。故名非体不施。是以言实体。必假其假名。语假名。必藉其实体。名体相因。其来久矣。
今之体外施名者。此但名其无体耳。岂有体当其名耶。
此明有名无体。乃体外施名。但能名其无体。岂有无体之体。以当此名哉。下文假喻彰之。
譬夫兔无角以施名。此则名其无角耳。岂有角当其名耶。
譬如人言。兔无有角。此名但名无角。无角则无有体。岂有无角之角。以为其体而当其名哉。
无体而施名者。则名无实名也。名无实名。则所名无也。所名既无。能名不有也。
上明无名施名。名下无实体也。此明无体施名。名中无实名也。
何者。设名本以名其体。无体何以当其名。言体本以当其名。无名何以当其体。体无当而非体。名无名而非名。此则何独体而元虗。亦乃名而本寂也。
今欲发明事理不二。以为三观之体。而此实体。必藉名彰者。反显无假名。则无以名其实体。则有名有体。乃今观之要义也。宜舍虗名以寻实名。弃虗体以得实体。故反复辨明。名体虗实。故曰设名本以明其体等。正欲弃虗而就实。故曰无体元虗。无名本寂也。
然而无体当名。由来若此。名之体当。何所云为。
上两句。结上有名无体。下两句。生后因体施名。
夫体不自名。假他名而名我体。名非自设。假他体而施我名。
体。主也。质也。名。宾也。假也。假名实体。不相为伦。故体不自名。要假彼假名以名我之实体。假名非自设。须假此实体而成我之假名。
若体之未形。则名何所名。若名之未设。则体何所明。然而明体虽假其名。不为不名而无体耳。
体之未形。名何所名。似无名矣。名之未设。体何所明。似无体矣。然而体虽未形。非如兔无角之无体。名虽未设。亦非如兔无角之未名。故曰。明体虽假其名。不为不名而无体耳。正显世间之法。有实体而亦有假名也。
设名。要因其体。无体。则名之本无。如是。则体不名生。名生于体耳。
此正明假名。与夫实体。先之与后。使学者寻名显体。以悟缘起本无。则性空理显。以为入道之先资也。体不名生。名生于体。所谓第一义谛。有名有实义也。
今之体在名前。名从体后。辨者如此。则设名以名其体。故知体是名源耳。
体为本。而名为末。故体是名之源也。
则名之所由。缘起于体。体之元绪。何所因依。
世间之法。惟名与体。推名既得其由。推体复何元绪。下文正明体之绪也。法元如丝。法因如绪。得名之绪。复何所依苟得其绪。可以尽一茧之丝矣。
夫体不我形。假缘会而成体。缘非我会。因会体而成缘。
夫万法虽多。不出十界。十界虽众。不外性相。性之未形。谓之体。性之既着。谓之相。第性不自相。假缘会以成相。会不自会。假性相以为会。故十地论云。单真不立。独妄难成。要因不生灭。与生灭和合。而为缘起之法。是则不惟九界虗妄之法假缘起而成。即佛法界真实之法。亦假缘起而就。故四教皆明十二因缘。法华云。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是也。然此缘起。关乎三世。过去。则已造已成。已造。即无明缘行二支是也。已成。即今世依正二报。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五支是也。现在之果。即前五支。现在之因。即爱取有三支是也。未来。即生缘老死二支是也。今且约现前一念。寻常分别识心。为所观境以明缘起。即下文恰恰用心时。所用之心。乃以意根为因。法尘为缘。中间生起一念识心。名为缘起之法。中论所谓因缘所生法是也。如是识心。元依性起。性之不变。未随缘时。乃体不我形。至不变而随缘时。乃假缘而成体。然而缘非自会。要因性体而成妄缘。
若体之未形。则缘何所会。若缘之未会。则体何所形。
体之未形。则性未随缘也。随缘。则缘有所会。既未随缘。则虽有染净之缘。何所会哉。缘之未会。则缘未偶性也。偶性。则体有所形。既未偶性。虽有不变之性。何所形哉。明随缘以为所观。故先明未会以为其本。
体形则缘会而形。缘会则体形而会。
体形者。如一念识心。十法界中必落一界。谓之体形也。缘会而形者。以根尘相对。而后心生也。但因缘不自会。要因性体形兆。乃能会也。
体形而会。则明形无别会。形无别会。则会本无也。
法性。体自形兆。而后缘会生。法者则所生之法无别。与他相会而成其形。乃即性以为其形也。岂非形无别会。而会本无耶。
缘会而形。则明会无别形。会无别形。则形本无也。
然而单形不立。要缘会而后成形。缘会而形者。则惟缘而无别形。既无别形。则知形亦本无也。此皆二法相破。各显其无。以绝人之情。非谓果无其法也。私谓随缘不变之法。固不无。而性由缘显。则性无自性。缘藉性成。则缘无自性。既并无自性。则缘起无生。性亦自寂也。故云本无以此。
是以万法从缘。无自体耳。
石壁曰。法性无体。全指无明。无明无体。全指法性法性之与无明。徧造诸法。名之为染。无明之与法性。徧应众缘。号之为净。清水浊水虽异。清湿浊湿无殊。万法。言其体也。从缘。言其用也。法既从于众缘而生。则知法无自体矣。
体而无自。故名性空。性之既空。虽缘会而非有。缘之既会。虽性空而不无。
初二句结成性空。次四句正名性之自空。则不当有无。何者。盖性空则不当有也。缘会则不当无也。非有非无。中道之理显矣。
是以缘会之有。有而非有。性空之无。无不当无。何者。会即性空。故言非有。空即缘会。故曰非无。
缘会之有者。正当是有。为其假众缘而为体。故依有而实非有也。性空之无者。正当是无。为其因妄情而言无。故虽无而实不无也。故征释云。方其会时。而其性本空。故言非有。方其空时。能随缘而有。故曰非无。
今言不有不无者。非是离有。别有一无也。亦非离无。别有一有也。
今言不有不无者。正言事理不二称中道。故谓之不有不无。双遮二边。非离缘会之有外。别有一无。亦非性空之无外。别有一有。谓之不有不无。即此根尘识心等法。当体双遮。名为中道也。
如是。则明法非有无。故以非有非无名耳。
此中正结显名之与体。称为中道。名有召体之功。体有应名之实。以为下文奢摩他等。三法之圆修也。
不是非有非无。既非有无。又非非有。非非无也。
上文显是。此中遣非。谓言中道。非有非无者。不是寻常于非有无上。又加双非。非去非有。非去非无。何也。盖余经论。为不明法体者。情执未尽。要当于双非。遣之又遣。故曰非非有相。非非无相。今明缘会之法。有即无。而无即有。敌体相破。情无不尽。理无不显。岂须遣之又遣哉。
如是。则何独言语道断。亦乃心行处灭也。
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乃所宗极圆顿之法。乃即因缘所生之法。当体即空。以其性本空寂故也。当体即有。以其缘会而生故也。当体即中。以其即缘会之有而无。即性空之无而有。如是中道。岂言语可以议。思惟可以度乎。然有境也观也性也修也事也理也。今正言境与性理。若下文言奢摩他等。恰恰用心时。恰恰无心用。方是明其观也。修也。事也。故知裂此一章。居于第十。使血脉理路断绝不连。可不惜哉。具眼者。自能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