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玄论卷第二
胡吉藏撰
第三释名。
法华经深奥义理
具存梵本,应云萨达磨分陀利修多罗,竺法护公翻为「正法莲华」,罗什改正为「妙」,余依旧经。远公双用二说,加以多名,谓真法好法等也。评曰:什公改正为妙者,必应有深致,今当试论之。正以对邪受称、妙以形麁得名,以九十六术为邪、五乘之法为正,斯则正名劣也;五乘虽正犹未妙极,唯有一乘最为无上,则妙名为胜,故改前翻用后译也。颂曰:是乘微妙,清净第一,胜二乘也;于诸世间,为无有上,出人天乘也,故对彼麁乘以佛乘为妙矣。
这部经的梵文原名是"萨达磨分陀利修多罗"。竺法护法师原先译为"正法莲华",后来鸠摩罗什大师将其改为"妙",其他部分仍沿用旧译。慧远法师则同时采纳两种说法,并补充了多个名称,如真法、好法等。
现在来评析:罗什大师之所以改译为"妙",必定有其深意。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正"是相对于"邪"而言的,"妙"则是相对于"粗浅"而说的。将九十六种外道视为邪法,五乘教法称为正法,这样"正"的层次还不够高。五乘虽正但尚未达到究竟圆满,唯有佛乘才是最无上的,所以"妙"这个译名更为殊胜。因此罗什大师改用后一种译法。
正如偈颂所说:此乘精微玄妙,清净无染最为第一,这是说明它胜过二乘;在一切世间法中无与伦比,这是说明它超出人天乘。所以相对于那些粗浅的教法,佛乘才堪称妙法。
问:妙有几种。
问:妙有几种。
答:略明二义,一相待妙、二绝待妙。相待妙者,待麁说妙。绝待妙者,非麁非妙,不知何以字之,故强名为妙。
回答:简要说明两个含义,一是相对而言的微妙,二是绝对超越的微妙。相对微妙的意思,是相对于粗浅来说的微妙。绝对微妙的意思,是既不粗浅也不微妙,无法用语言形容,所以勉强称之为微妙。
问:何故立斯二妙?
问:为什么要建立这两种妙义?
答:至人善巧,一往对麁说妙,封执名者谓道乃非麁,理应是妙。是故次云待麁说妙,未是好妙。所以然者,虽复绝麁犹未绝妙,若非麁非妙麁妙两绝,乃名为妙也。绝待之目起自于斯。观公经序云「寄花宣微而道玄像表,称之为妙而体绝精麁。」颂曰:是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二乘所以息虑,补处所以绝望,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评曰:观公冥同今意也。难曰:详此释者唯明果妙,乘通因果者不应偏执。答:以理言之唯果妙耳,因乘未极则非妙也,但因学果行故随分说妙耳。有人但以因乘为妙者,未究妙源也。
回答:觉悟者善用巧妙方法,暂时通过对比粗浅来解说精妙,但执着名相的人就会认为真理不属于粗浅,理应是精妙的。所以接下来要说:依靠粗浅来说明的精妙,还算不上真正的精妙。为什么呢?因为虽然超越了粗浅,却还没有超越精妙本身。只有当既不落于粗浅也不落于精妙,粗妙双亡,才能称为真正的精妙。"绝对超越"这个概念就是由此建立的。
观公在经序中说:"借花朵宣示幽微之理,而真理超越形象之外;虽然称之为妙,但其本体已断绝精粗之分。"偈颂说:这真理无法直接示现,言语表述终归寂灭。这正是二乘行者停止思虑、等觉菩萨断绝希望的缘故,唯有诸佛与诸佛才能彻底通达。
评析:观公的见解与现在所说的深意暗合。
有人质疑:仔细推敲这种解释只说明了果位的玄妙,但佛乘贯通因果,不应偏执一端。
回答:就真理而言唯有果位才是究竟玄妙,因地的修行尚未达到极致,所以不能称为真正的妙。不过因为因地修学是趋向果位的修行,所以可以随其程度称为妙。如果有人只把因地修行当作究竟妙法,那是还没有透彻妙法的本源啊。
次明二妙,一开三显一以明妙、二开近显远以辨妙。此是一经之宗领,故就此以明妙,即释第二法字也。就二中,初总论十对、次别详因果。此义若成则名为妙,如其不成便非妙也。
其次说明两种妙义:第一是通过开示三乘显发一乘来阐明妙义,第二是通过开示近迹显发远本来辨别妙义。这是一部经的宗旨纲领,所以依此来阐明妙义,也就是解释“法”字的第二重含义。在这两种妙义中,首先总体论述十对范畴,其次分别详说因果关系。这个道理如果成立就称为妙法,倘若不能成立便不能称为妙法。
总论十对者。
总论十对概念。
问:此言妙者,佛果为是常故言妙、为未是常故言妙?
问:这里所说的“妙”,究竟是因为佛果已经是恒常不变所以称为妙,还是因为尚未达到恒常所以称为妙?
答:光宅云公言:犹是无常。所以然者,教有五时,唯第五涅槃是常住教,四时皆无常。法华是第四时教,是故佛身犹是无常。又此经自说无常,如下文言「复倍上数」,虽复称久终自有限,故知无常。又〈药草品〉云「终归于空」,终归于空者既是无常,终入无余也。
光宅寺的云公法师说:这仍然属于无常。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教法分为五个时期,只有第五阶段的《涅槃经》是讲述永恒真理的教法,前四个阶段都属于无常教法。《法华经》是第四阶段的教法,所以其中所说的佛身仍然属于无常范畴。而且这部经自己也提到无常,比如后文说"寿命又加倍于前",虽然号称久远,终究还是有期限的,由此可知是无常。又如〈药草品〉中说"终究归于空寂",既然说终究归于空寂,就是指无常,最终进入无余涅槃的境界。
问:既是无常,为是了义、为不了义?
问:既然说是无常,这究竟是究竟的真理,还是非究竟的方便说法?
答:此经明一乘了义,辨无常不了,故亦了亦不了也。评曰:此经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开二种方便、示二种真实。二方便者,谓乘方便、身方便。二真实者,谓乘真实、身真实。若尔,前开三乘是方便、一乘是真实,既是实说名为了义;后开身方便、身真实,云何未是实说为不了义?若同是方便真实,以后为不了义,则前亦应然。又同是方便真实,以前为了、以后为不了,亦应以后为了、以前为不了也。又同是方便真实,以前为了、以后为不了,则前分是满教、后分为半教,前分为深、后分为浅,有颠倒过也。今所明者,依佛口说,初段明乘之权实、后段明身之权实,乘之权实谓究竟乘,身之权实名究竟身。若言乘权实为究竟、身权实不究竟,是人但信初分经、不信后分经,故信不具足。《大经》云「于十二部中唯信六部、不信六部。」斯言验矣。
回答:这部经阐明一乘究竟的真理,同时也辨明无常教法的不彻底性,因此兼具究竟与不究竟两种性质。评析说:此经开启方便法门、显示真实本相,具体开启两种方便、显示两种真实。两种方便是指:教法的方便与应化身的方便;两种真实是指:教法的真实与法身的真实。照此说来,前文开示三乘是方便、一乘是真实,既然是真实之说就可称为究竟义;后文开示应化身是方便、法身是真实,为何反而不是真实之说被判定为不究竟义?如果同属方便与真实的开示,以后者为不究竟义,那么前者也应该如此。再者,同是阐释方便与真实,若认定前部分究竟、后部分不究竟,那么反过来也可以说后部分究竟、前部分不究竟。更严重的是,若坚持前部分究竟、后部分不究竟,就等于判定前段属于圆满教法、后段沦为半截教法,前段深邃、后段浅薄,这显然犯了颠倒错乱的过失。我们现在要阐明的是:依据佛陀亲口宣说,前段是阐明教法的权实关系,后段是阐明法身的权实关系。教法的权实关系指向终极教法,法身的权实关系指向终极法身。如果有人认为教法权实是终极真理,而法身权实不是终极真理,这种人就是只信受经文集前部分、不信受后部分,其信德存在缺陷。正如《大般涅槃经》所说:“对于十二部经典,只相信其中六部、不相信另外六部。”这句话正是最确凿的印证啊。
第二明因果义。旧云初开三显一以明因,次开近显远以辨果。依旧判者,因亦满亦半,果则唯半不满。明会三归一,故一乘究竟为因满;但明缘因未辨正因,故因不满。明果虽有近远之异,皆是无常,故唯半不满也。评曰:此释二失。一者云初段明因后章辨果,是义不然。昔明因三果三,今辨因一果一,何得开三显一但明因耶?若今日明一唯是因者,则昔明三乘事亦应然。又明今一佛果乘究竟,明昔三因三果皆不究竟,正引物果一,云何乃明因耶?此义文中已说。二者若言初段明因了、后章辨果未了,即因胜而果劣、因深而果浅,是义不然。又因异声闻、果同罗汉,所以然者,会三归一故因异声闻,犹是无常故果同阿罗汉。又以今一因感无常之果,亦应以昔二因招常住之报;不可以三乘因得常住果者,亦不可以一乘因得无常果。又因满果半,则因非果因、果非因果,故非因果义也。今所明者对破二失以明二得。初段开三显一,一者通因果,故昔则有因三果三,今则有因一果一也。二者此经辨究竟之因、圆满之果,会三归一之因,因名满因;开近显远之果,果名圜果,故因名果因、果名因果也。又因具二因故因满:一者正因谓佛性、二者缘因即万善,如前说也。果具二果,一迹身果、二法身果也。
第二说明因果的意义。旧说认为最初开三显一是说明因,其次开近显远是辨别果。依照旧判,因既圆满又部分,果则只有部分不圆满。说明会三归一,所以一乘究竟作为圆满之因;但只说明缘因未辨明正因,所以因不圆满。说明果虽有近远之别,都是无常,所以只有部分不圆满。
评说:这种解释有两个过失。第一说初段明因后章辨果,这个道理不对。过去说明因有三果有三,现在辨明因有一果有一,怎能说开三显一只说明因呢?如果现在说明的一只是因,那么过去说明的三乘事也应该如此。又说明现在一佛果乘究竟,说明过去三因三果都不究竟,正是引导众生证得果的一,怎么只说明因呢?这个道理文中已经说过。
第二如果说初段说明因已了、后章说明果未了,就是因胜而果劣、因深而果浅,这个道理不对。又因不同于声闻、果同于罗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会三归一所以因不同于声闻,还是无常所以果同于阿罗汉。又用现在的一因感得无常之果,也应该用过去的二因招感常住之报;不可以用三乘因得常住果,也不可以用一乘因得无常果。又因圆满果部分,那么因不是果的因、果不是因的果,所以不符合因果的道理。
现在要说明的是针对破除两种过失来显明两种正确认识。初段开三显一,这个一贯通因果,所以过去有因三果三,现在有因一果一。再者此经辨明究竟之因、圆满之果,会三归一的因,因名为圆满之因;开近显远的果,果名为圆满之果,所以因称为果的因、果称为因的果。又因具备二因所以因圆满:一是正因即佛性,二是缘因即万善,如前面所说。果具备二果,一是应身果,二是法身果。
第三辨三德。初段经明权实二智,即是般若;后段辨本迹,名为法身;此二无累,称为解脱。是故斯经三德斯备,故名为常。
第三是说明三德。第一段经文阐明权实二智,这就是般若智慧;后段说明本迹,称为法身;这两者没有束缚牵累,就叫做解脱。所以这部经中三种功德都已具足,因此称为常驻不变。
问:《大经》可有三德,此经云何亦明三德耶?
问:《大涅槃经》中提出了三德的概念,为什么这部《法华经》也要阐明三德呢?
答:此经明一佛乘因、一佛乘果。一佛乘因,因具万行;一佛乘果,果具三德。二乘之因,因不具万行;二乘之果,果不备三德。若果不备三德,则果不异二乘;因不具万行,因不异二乘耳。岂可然乎?
回答:这部经阐明了一佛乘的修行因地和一佛乘的证悟果位。一佛乘的因地修行,具备一切修行法门;一佛乘的证果境界,圆满具足三种功德。而声闻、缘觉二乘的修行因地,不能具足一切修行法门;二乘的证悟果位,也不能完备三种功德。如果成佛的果位不能具足三种功德,那么果位就和二乘没有差别;如果修行因地不能具足一切法门,那么因地也就和二乘没有区别。这样怎么可以呢?
问:何以知初段明般若、后段辨法身?
问:怎么知道前一部分是说明智慧,后一部分是分辨法身呢?
答:般若是口密,法身是身密,如〈四相品〉说。前明智之权实,故是般若;后辨身之本迹,故宜明法身。解脱者,斯二无累即解脱也。
答:智慧是如来的语言秘密,法身是如来的身体秘密,正如《四相品》中所说。前面阐明智慧的权宜与真实,所以谈的是智慧;后面辨析法身的根本与显现,因此应当说明法身。至于解脱,正是这两者都没有牵挂就是解脱。
第四对二缘。初辨智之权实,对声闻说;今明身之本迹,对菩萨说。对声闻说,身子为小中之极,大小交接故,反小以归大。对菩萨说,弥勒为因行之极,与法身相隣,故反因无常令证果常。若法身犹是无常,则因果同位,因人复何所学耶?又因亦无常、果亦无常,则因位之人能测果德,慈氏复何所疑耶?今所明者,前对小人说大,令小归大;今对无常人说常,令无常人证常。又小劣而大胜,故说大以引小,令小慕大;无常劣而常胜,故说常以引无常,令无常者以慕常,故有二教二缘两段差别。若法身无常者,教无引缘之能,缘无欣教之理也。
第四组说明两种教化因缘。前面是阐明智慧的权巧与真实,这是针对声闻众所说的;现在是说明佛身的根本与示现,这是针对菩萨众所说的。对声闻众说法时,以舍利弗作为小乘中的顶尖代表,因为大小乘需要衔接过渡,所以要扭转小乘偏向使其回归大乘。对菩萨众说法时,以弥勒菩萨作为修行因位的最高典范,因其与法身境界相邻,所以要破除因位无常的认知令其证得果位常德。如果法身仍然属于无常,那么因果之位就会等同,修行因位之人还有什么可修学的呢?再说因位既属无常、果位也属无常,那么因位之人就能测度果位功德,弥勒菩萨又还有什么需要疑惑的呢?这里要说明的是:前面对小乘人说大乘法,是要让小乘回归大乘;现在对执着无常者说常德,是要让执着无常者证得真常。再者小乘低劣而大乘殊胜,所以说大乘法来引导小乘,令小乘仰慕大乘;无常低劣而常德殊胜,所以说常德来引导执着无常者,令执着无常者因仰慕常德而修行,因此就有了两种教法两种因缘的差别。假如法身属于无常,那么教法就失去引导众生的功能,众生也失去向往教法的动力了。
第五明双治。初段明一乘,异昔三乘,故以三为病、一为药,以一斥三。后章明今常,异昔无常,常为药、无常为病,以常斥无常,故有今昔药病相治也。若后段犹明无常者,但有前治、无后治也,则前病得消、后疴不遣也。
第五段说明双重对治。前段阐明一乘法门,区别于过去的三乘法,因此将三乘视为病症、一乘作为良药,用一乘来破除三乘。后章说明现今的常驻真理,区别于过去的无常观念,以常驻为良药、无常为病症,用常驻来破除无常, thus forming the mutual treatment between present and past remedies and ailments. 若后段仍执着于无常观念,则仅有前段对治而缺失后段对治,如此前病虽除、后疾未消。
问:明果亦异昔也。昔明八十或七百僧祇,今云复倍上数,岂非异耶?
问:说明果报也与过去不同。过去说八十劫或七百阿僧祇劫,现在却说还要加倍这个数目,这难道不是差异吗?
答:虽言复倍,终是无常,但短长为异耳。若终是无常,终无后治也。若言昔是短无常、今是长无常,终是无常者;亦应昔日麁三、今日妙三,终有三也。若三一相对,昔三合不三;亦应常无常相对,昔无常今不无常也。
回答:虽说时间延长了,终究还是无常,只是长短不同罢了。如果终究是无常,终究不会有最终的解脱。如果说过去是短暂的无常、现在是长久的无常,终究还是无常的话;那么也应该说过去是粗糙的三乘、现在是微妙的三乘,终究还是三乘。如果以三乘与一乘相对照,过去的三乘应当对应现在的一乘;同样以无常与常相对照,过去的无常也应当对应现在的常。
第六举二地对两生死。前会三归一则免于二地,人天乘入一乘故离凡夫地,声闻缘觉入一乘故离二乘地。离凡圣二地故发菩提心,渐渐修行入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乃至等觉,此则因义圆满也。果若犹是无常则未免二死,若未免二死则未度五百由旬;若已度五百则已免无常。又若果未免二死则果未圆,若果未圆则十地因亦不满,辨因之义亦不成也。今所明者,初段令一切众生离凡夫二乘之地发菩提心,乃至修行菩萨行至乎等觉。后章明果永除五住,具倾二死,故果义圆。以因满果圆,斯经究竟。
第六部分通过两种境界对应两种生死。前面通过会合三乘归于究竟一乘,就能超越两种境界:人天乘融入一乘所以脱离凡夫境地,声闻缘觉融入一乘所以超越二乘境地。超越凡圣两种境地后发起觉悟之心,循序渐进修行进入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乃至等觉位次,这样因地的修行就圆满了。如果证得的果位仍属无常变化,就未能超越两种生死;若未超越两种生死,说明尚未度过五百由旬的险道;若能度过五百由旬,则已超越无常束缚。再者,如果果位未能超越两种生死,说明果德尚未圆满;若果德不圆满,则十地修行也不能称为圆满,这样论证因地修行的意义也就不能成立。
现在要阐明的是:经初段教导令一切众生脱离凡夫二乘境地发起觉悟之心,进而修行菩萨道直至等觉位次;后段说明果位永远断除五住烦恼,彻底超越两种生死,因此果德圆满。正因为因地圆满、果德圆满,这部经典才堪称究竟圆满。
第七明二妙。初段明一妙、后段明常妙。初段明一妙者,以道无有二,故名为一。如《华严》云「一切无畏人,一道出生死。」但一道有二种:一者无九十六种之异故言一、二者无五乘之异故言一,无此二种故言一道。以不一故则便乖道,名之为麁;道无二故,称之为妙。故初段正示一切众生一道清净也。第二段示一道是常者,虽知一道清净,但未知一道为常无常,故次明一道是常。以道是常所以为妙,如来是证一道之人,以道常故诸佛亦常,以道妙故体道之人亦妙,以道一故体道之人亦一,故十方诸佛同一法身。所以然者,非道既是无常,道亦无常者,道与非道竟何异耶?若如由来说者,但有一妙、无有常妙,妙义不足,故不名妙法华也。又一道是常故一可称妙,由来明一犹是无常,故一亦非妙。若尔,非但无常妙亦无一妙,既无二妙,但有二麁。今明唯一正道,随义说之,以至极无二故名为一,体非生灭所以是常也。
第七讲两种妙义。前段说明"一"的妙义,后段说明"常"的妙义。前段所谓"一"的妙义,是指真理本身没有对立分别,所以称为"一"。就像《华严经》说的"所有觉悟者,都是通过同一条道路脱离生死轮回"。不过这个"一道"有两种含义:一是没有九十六种外道的差异所以称为一,二是没有五乘教法的差异所以称为一,因为消除了这两种分别才叫做"一道"。如果执着分别就会背离真理,这叫做粗浅;真理本来没有对立,这才称为玄妙。所以前段正是要开示一切众生本具的同一真理是清净无染的。
第二段说明这个真理是永恒不变的。虽然知道真理是清净的,但还不清楚它是否是恒常的,所以接着要阐明真理的永恒性。因为真理永恒所以称为妙,如来就是证悟这个真理的人。由于真理永恒,诸佛也就永恒;由于真理玄妙,体现真理的人也就玄妙;由于真理统一,体现真理的人也就统一,所以十方诸佛都具有同一的法身。为什么呢?如果非真理是无常的,而真理也是无常的,那么真理与非真理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按照以往某些解释,只有"一"的妙义而没有"常"的妙义,这样妙义就不够圆满,就不能称为妙法莲华了。再者,因为真理是永恒的,所以"一"可以称为妙;而以往所说的"一"还是无常的,因此那个"一"也算不上妙。照这样看,不但没有"常"的妙义,连"一"的妙义也没有,既然缺少这两种妙义,就只剩下两种粗浅的认识。现在要阐明的是唯一的正道,根据其内涵来解说,因为至高无上没有对立所以称为"一",其本质不生不灭所以是"常"。
第八明三引。释迦一化始终凡有三引:《法华》之前谓引邪归正。佛未出世有二种邪法:一者九十六术出家外道、二者一切世俗在家众生。此二种虽异,并非佛法,故名为邪。如来出世引此二邪归五乘正法,此二种人中有无闻非法者,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有三乘根性者,以三乘法而化度之,故引此二邪归五乘之正。二者引异归同。《法华》之前虽免二邪,仍执五异,是故引于五异归乎一乘,即初段意也。第三引因归果。五乘虽入一乘,犹是因位,故引因归果,令证法身。如声闻领解,明十信之始;弥勒疑除,辨十地之终。引此始终二因,归如来究竟法身之果。此三引,无教不收、无义不尽,非止局释迦,乃贯通诸佛。已以三引究竟,故名圆满之经,即是了义常住。又三引究竟,是故下品明多人得道。自《法华》之前但有初引未有二引,故得道者少也。若后段犹明无常,但有二引无有三引。又但有引声闻、无有引菩萨,以声闻不信一今令入一,故引声闻。菩萨与佛同是无常,云何引菩萨耶?又亦不得引声闻。所以然者,诸佛及弟子声闻缘觉众皆是无常身,云何得引之?又佛若无常,令二乘人而起退心不复求佛。又三乘犹是无常,名为半字;《大经》云「为声闻说半字」。此经正教菩萨,云何说半字耶?
世尊教化众生始终共有三次引导:在《法华经》开讲之前,首先是引导邪见归于正法。佛陀尚未出世时存在两种邪法:一是九十六种外道修行法门,二是一切世俗在家众生。这两类虽然形式不同,但都偏离佛法,所以称为邪见。如来出世后引导这两种邪见归向五乘正法:对于其中缺乏正见者,用人天善法来培养他们的善根;具有三乘根基者,则用三乘教法来度化,这就是引导二邪归向五乘正法。
其次是引导差异归于统一。在《法华经》之前虽然脱离了二种邪见,但众生仍执着于五乘差异,因此要引导这五种差异归于究竟一乘,这正是经初段的核心意旨。
第三是引导因位归于果德。五乘虽已融入一乘,但尚处于修行因位,故需引导因位修行证得法身果位。譬如声闻弟子领解佛意,阐明十信位的初阶;弥勒菩萨疑惑消除,彰显十地位的圆满。由此引导从初至终的修行因位,归于如来究竟的法身果德。
这三重引导,涵盖所有教法、穷尽一切义理,不仅限于释迦牟尼佛的教化,更是十方诸佛共通的教化准则。因三重引导已达究竟圆满,故本经称为圆满之经,即是了义常住的妙法。又因引导事业究竟,所以经文明示多数众生证得圣果。
在《法华经》之前只有初次引导而未开展第二重引导,故得道者稀少。若后文仍说无常教法,则仅具前两重引导而缺第三重。且当时只引导声闻众而未引导菩萨众——因声闻不信一乘需令其信入,故加引导;菩萨与佛同说无常教法,何必再作引导?实则连声闻亦不应引导,何以故?若诸佛与弟子声闻缘觉众皆是无常身,如何能够引导?若佛果无常,反令二乘众生退失求佛之心。况且三乘若仍属无常,便如同半字教法;《大般涅槃经》说“为声闻说半字教”,而此经正为教化菩萨,岂能只说半字教法?
问:三引究竟,何故复说《涅槃》?
问:既然已经通过三乘引导众生达到究竟解脱,为什么还要再讲《涅槃经》呢?
答:诸子有二种:一不失心、二者失心。不失心子闻三引究竟皆得领悟;余失心子闻三引不悟,故方便唱灭为说涅槃,方得受道也。若尔,《涅槃》最为钝根人说。
答:众生分为两种:一是心智清明之人,二是心智迷失之人。心智清明之人听闻三次引导,最终都能领悟真理;而那些心智迷失之人,即使经过三次引导仍不能醒悟,因此佛陀便采用善巧方法,示现涅槃相为他们说法,这才使得他们得以接受正道。照这样看来,《涅槃经》其实是最为根器迟钝之人所说的教法。
问:《涅槃》为钝根人说者应浅耶?
问:《涅槃经》说是为钝根人讲说的,难道内容就应该浅显吗?
答:教非浅也,但于缘悟故转势说之。如犹是一药,不失心者前服、失心者后服。犹是一正道,利者前悟、钝者后悟。《涅槃》《法华》更无异也。
回答:教法本身并不浅显,只是根据众生的根机因缘而调整讲说的方式。就像同样一味药,心智清明的人先服用,心智迷乱的人后服用。也如同同一条正道,根器利的人先觉悟,根器钝的人后觉悟。《涅槃经》和《法华经》在本质上并没有差别。
问:《涅槃》为最钝根人说者,何得经云「为人中象王迦叶说」耶?
问:《涅槃经》说是为最愚钝的人讲的,为什么经中又说"是为人中象王迦叶说的"呢?
答:须识二缘。一历教不悟缘,从见佛初生乃至闻《法华》不悟者,名历教不悟缘,此是最钝根人,至《涅槃》方悟也。二者前已得悟,今至《涅槃》更复进悟,如迦叶等大利根人,为此人故说《涅槃》也。又有根缘,不闻前教直闻涅槃,即具足识如来究竟因果,名大利根人。
答:需要明白两种因缘。第一种是经历各种教法仍不能觉悟的因缘,从最初见佛出世直到听闻《法华经》都未能开悟,这叫做经历教法不悟的因缘,这是最钝根的人,要到听闻《涅槃经》时才得以觉悟。第二种是先前已经获得觉悟,如今到了《涅槃经》时更进一步觉悟,比如迦叶等大利根人,正是为了这样的人而说《涅槃经》。还有基于根器的因缘,有些人没有听闻前期的教法,直接听闻涅槃教义,就能完全明了如来究竟的因果,这称为大利根人。
问:历闻前教得悟,何故是钝?直闻涅槃领解,云何为利?
问:经历前面种种教法才得以领悟,为什么算是根器迟钝?直接听闻涅槃教法就能领受理解,为什么说是根器锐利?
答:历闻诸教,从小至大、从浅入深,故为钝;直闻究竟而悟,名为利根也。
回答:有些人需要经历听闻各种教法,从浅显到深奥、从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才能领悟,这叫做钝根;而有些人直接听闻最究竟的真理就能顿时开悟,这就称为利根。
第九辨三轮义。初段开三显一,谓教权实,名说法轮。次章辨开近显远,名神通轮。说法轮,谓始终一切教,一切教虽多不出权实。五乘即权教、一乘即实教,昔则开一为五,今收五归一也。神通轮,谓始终一切身,一切身虽多,不出本迹身。始生终灭、前凡后圣,名为迹身。无始无终,不生不灭,名为本身。昔则以本垂迹,故隐本为显迹;今则以迹显本,废迹而明本也。他心轮者,通贯二教二身也。
第九讲三种法门的含义。第一段阐明三乘是方便、一乘是真实,这是关于教法的权实之分,称为说法法门。接下来说明显现近期事迹是为了彰显久远本原,称为神通法门。说法法门,指佛陀从始至终的一切教法,这些教法虽然众多,但都不离权宜与真实两个层面。五乘教法属于权宜之教,一乘教法才是真实之教,过去将一乘展开为五乘,如今则将五乘收归一乘。神通法门,指佛陀从始至终的一切示现,这些示现虽然多样,但都不离根本与迹现两种身份。有始有终、有生有灭,从前显现凡夫相后来示现圣者相,称为迹现之身。无始无终、不生不灭的本来面目,称为根本之身。过去是以根本身份垂现迹化身,因此隐没根本而显现迹化;现在则是通过迹化显现根本,废除迹化而彰明根本。他心通明法门,则贯通于权实二教与本
问:《法华》之前亦有三轮义不?
问:在《法華經》之前,是否已存在三輪教法的義理?
答:亦有三轮,但说法轮未开教之权实、神通轮未开身之本迹。今始俱开,故与昔异也。
回答:佛通常用三种方式来教化众生,但过去在讲说佛法时,并未揭示权宜与真实的教义;展现神通变化时,也未显露佛身的根本来历与显现踪迹。直到现在讲《法华经》,才同时开显这三者的深意,所以和以往的教法有所不同。
第十明二说。一者直说、二释疑成前说。直说者,初段明无九十六种之邪异,亦无五乘之正异,三世诸佛唯有一道也。第二段成前说者,道虽无二,若犹是无常,还同九十六种道,亦还同五乘之道,不名一道。今明九十六道自是无常道,今明一道是常道。五乘之道谓无常道,一乘之道方是常道,故举常道成前一道也。
第十是说明两种说法:一是直接宣说,二是解释疑问以成立前说。直接宣说是指:开头部分阐明既没有九十六种外道的邪见差异,也没有五乘教法的正见差异,三世诸佛唯有一乘真理。第二段成立前说的内容是:真理虽然唯一,但若仍属无常,便与九十六种外道相同,也与五乘教法无异,不能称为唯一真理。现在要说明:九十六种外道本是无常之道,而这一乘真理才是恒常之道。五乘教法属于无常之道,唯有一乘真理方为恒常之道,因此通过彰显恒常之道来成立前文所述的一乘真理。
次别明因妙义。旧云:此经但明缘因成佛,未明佛性正因,故因亦未妙。评曰:前已略说。此事不轻,今当广说。此经对麁言妙、形三辨一。昔有三乘则有三性,今唯一乘则唯一性,盖是数之然也。若乘一而性三,盖是数不然也。今请难之:若乘一而性三者,性既有三,则众生或有成佛、或有不成。所以然者,有于三性、无有一性,是故或成或不成。若尔者,何得经云「一豪之善皆成佛」耶?又若今无一乘性而成佛者,昔应无三乘性而成三乘也。又昔有三性,有成三之理;今无一性,无成一理。又无一乘性而成一者,等无三性,何不成三?又至《法华》虽明一乘犹有三性者,则乘一而性三。若乘一而性三,则昔乘三而性一。不可乘三性一,岂得乘一性三?又乘一性三,即事相违,智人不信。譬如唯成一味,复云乳有五性。乳有五性者,岂唯成一味?若成一味,云何复说性五?微识盐梅、少异木石,不说此言。言尚不成,义何犹立?若言今教无有三乘性,异昔有三性者,亦应今教有一性,异昔无一性,盖亦是数然也。若言今明无三性,复明无一性者,既无三性不成三乘,若无一性何犹成一?若言佛不说有一乘性,复不明无性,但覆相说一乘成佛者,此无成佛因缘,何由得成佛?夫论成佛者必有其义,众生有作佛理,可成佛耳。不明有理无理,何由成耶?譬如不论黄石有金无金,而忽令人炉冶,事所未闻。
接着要详细说明因的殊胜意义。旧有的说法认为:这部经典只说明了缘因能够成佛,还没有阐明佛性的正因,所以因的教义还不够圆满。对此我评论说:前面已经简要讨论过这个问题。但这件事关系重大,现在应当详细说明。
这部经典通过对比粗浅来彰显精妙,通过对照三乘来辨明一乘。过去讲三乘修行,自然就有三种佛性;现在只说一乘教法,当然只有一种佛性,这是道理本身的必然。如果说乘是一而性是三,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
现在请允许我提出诘问:如果主张乘是一而性是三,那么既然存在三种佛性,就意味着有些众生能够成佛,有些则不能成佛。为什么呢?因为只有三种佛性,没有统一的一种佛性,所以会出现有的能成佛、有的不能成佛的情况。如果真是这样,怎么解释经中所说"一丝一毫的善行最终都能成就佛道"呢?
再者,如果现在没有一乘佛性的人也能成佛,那么过去没有三乘佛性的人也应该能证得三乘果位才对。而且过去既存在三种佛性,又有成就三乘的理论依据;而现在既没有一乘佛性,又缺乏成就一乘的理论基础。再说,如果没有一乘佛性却能成就一乘,这就好比没有三乘佛性却要成就三乘一样不合逻辑。
如果到了《法华经》时期,虽然阐明了一乘教义却仍然存在三种佛性,那就成了乘是一而性是三。如果乘是一而性是三,那么过去就应该是乘是三而性是一。既然不可能乘是三而性是一,又怎么可能乘是一而性是三呢?这种乘是一而性是三的说法,本身自相矛盾,稍有智慧的人都不会相信。
好比说只能制成一味佳肴,却又坚持说原料具备五种不同性质。如果原料真有五种性质,怎么可能只做成一味?如果确实做成了一味,为什么还要说原料有五种性质?即便是稍微懂得调味的人,也不会说出这种话。连语言都说不通,道理又如何能够成立?
如果说现在的教法不讲三乘佛性,以此区别于过去讲三种佛性,那么同理,现在的教法也应该讲一乘佛性,以此区别于过去不讲一乘佛性,这也是道理本身的必然。如果既主张现在教法不讲三乘佛性,又主张现在教法不讲一乘佛性,那么既然没有三乘佛性就不能成就三乘,如果没有一乘佛性又凭什么成就一乘呢?
如果说佛陀既不肯定有一乘佛性,也不否定佛性的存在,只是用隐晦的方式说能够通过一乘成就佛道,这样缺乏成佛的因缘,凭什么能够成佛?要讨论成佛这件事,必须有其理论依据。众生要有能够成佛的理体,才可能成就佛道。如果不说明是否存在这个理体,又如何能够成佛呢?就好比不管黄石中是否含有金子,就让人直接拿去冶炼,这种事情闻所未闻。
问:此经下云「人天两足尊,知法常无性。」既言无性,岂得说一乘性耶?
问:这部经下文说"人天两足尊,知法常无性。"既然说没有自性,怎么能说一乘具有实性呢?
答:此明破性执耳。又破外道及小乘人因中有性义。若如《大经》佛性之性,岂得言无耶?又难曰:既其无性,亦无别佛种异三乘种;今遂有别种异五乘种,何故无别性异三性耶?若言万行为种无有性者,此之万行既无有性,何必成佛?又一行无佛,万行亦无佛;万行既成佛者,一行亦无何不成耶?龙树云「泥中无瓶而出瓶者,指端无车马饮食何不出耶?」又若言恐昔我执未除故不说佛性者,何不畏今不得成佛而说有性?不应观前则怯、望后便勇。以众事推之,必知应明佛性,又应说佛性。所以然者,佛性是佛乘本,由有佛性故假缘显之。而但明缘因不说本性,则舍本攀条为不黠也。又天亲释《金刚般若》已明佛性,况《法华》而不说。又成道五年说《如来藏经》明有佛性,况《法华》未明?若言此非次第教故不应引之,可言《金刚般若》复是无方说耶?若言天亲等不足信者,五时是慧观所制,四宗是光统著述,何由则受?逆圣顺凡,良所未喻。若言无文佛性之说故不用者,《涅槃》、《华严》无梨耶之文,则《涅槃》、《华严》应未明八识,故不可即就一经令备一切教。则唯有一部,八方何施?以有佛性,故修行成佛,是故为妙;若无佛性,则不成佛,故非妙也。
答:这里是为了破除对事物固有本质的执着。同时也是针对外道和小乘佛教认为"因"中存在固定本质的观点。如果像《大涅槃经》所说的佛性本质,怎么能说是没有呢?再提出质疑:既然没有固定本质,就不应该有区别于三乘的佛种存在;但现在确实存在区别于五乘的特殊佛种,为什么不能说有区别于三性(指三乘特性)的独特佛性呢?如果说依靠各种修行实践作为成佛种子而不需要固有本质,那么这些修行实践既然没有固定本质,又凭什么能成就佛果?如果单一修行不能成佛,那么万千修行综合起来也不能成佛;既然万千修行能成就佛果,为什么单一修行就不能成就呢?龙树菩萨曾比喻:"泥土里本没有瓶子却能烧制出瓶子,那指尖为什么变不出车马饮食呢?"如果说担心过去我执未除所以不宣讲佛性,那为什么不担心现在不能成佛而应当说明佛性的存在?不应该瞻前则怯懦,顾后却勇敢。通过多方面推论,必定知道应当阐明佛性,也应当宣说佛性。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佛性是成就佛道的根本,正因为存在佛性,才需要借助条件来显发。如果只说明条件因素而不说本质本性,就是舍弃根本而追逐枝叶,实在不够明智。再说天亲菩萨注释《金刚般若经》时已经阐明了佛性,何况《法华经》怎么会不说?而且佛陀成道第五年宣讲的《如来藏经》就明确了佛性的存在,何况《法华经》反而没有说明?如果认为这不是次第教法所以不应引用,难道《金刚般若经》就不是无方之说吗?如果认为天亲等人的观点不足为信,那么五时判教是慧观制定的,四宗判教是光统法师著述的,为什么要接受这些?违背圣教顺从凡见,实在难以理解。如果说没有经文明确提到佛性就不采用,那么《涅槃经》、《华严经》也没有阿梨耶识的名称,难道就说这两部经没有阐明八识理论吗?所以不能要求一部经典包含所有教法。如果真是这样,只要有一部经就够了,其他八方教法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正因为有佛性,所以修行能够成佛,这才称为妙法;如果没有佛性,就不能成就佛果,那就谈不上妙了。
次别论寿量。旧云:从《大品》至《法华》皆无常。汝以何义证《法华》常耶?评曰:今以三证。一《法华》前经证。婆数作《金刚般若论》云「三相异体故,离彼三相是如来。」此明生住灭三相与法身异体,离彼三相是如来一法身。则知《金刚般若》已明常义,况《法华》在后而是无常?若《法华》在后而是无常者,则《般若》为胜《法华》劣也。《大品.常啼品》云「诸佛色身有来去,法身无来去。」则明法身是常,况《法华》耶?《小品经》分明辨法身不可迁灭,与《大品》同意。第三《净名经》云「佛身无漏,诸满已尽。佛身无为,不随诸数。」此二句具足解如来常身。
接着专门讨论如来寿量。旧说认为:从《大品般若经》到《法华经》都讲无常。你们凭什么证明《法华经》讲的是常住?现在用三种证明来评析:第一是《法华经》之前经典的证明。婆薮在《金刚般若论》中说:"因生住灭三相本质不同,超越这三相才是如来。"这说明生住灭三相与法身本质不同,超越三相才是如来唯一的法身。由此可知《金刚般若经》早已阐明常住之义,何况在后的《法华经》反而会讲无常?若说在后的《法华经》反讲无常,那就变成《般若经》胜妙而《法华经》低劣了。《大品般若经·常啼品》说:"诸佛色身有来有去,法身无来无去。"这已明确法身是常住,何况《法华经》呢?《小品般若经》清楚说明法身不可变迁灭失,与《大品般若经》主旨相同。第三是《维摩诘经》所说:"佛身无漏,诸漏已尽。佛身无为,不落于有为法范畴。"这两句完整阐释了如来常住之身的真义。
问:此二云何具辨法身?
问:这两方面如何共同体现法身的境界?
答:佛身无漏者,子结断也。佛身无为不堕诸数者,果缚断也。子果既断,岂非常耶?又佛身无漏,故异凡夫身;佛身无为,异二乘无常身。是故佛身常恒,无有变易。又佛身无漏,五住皆倾;佛身无为,二死俱离。此异菩萨身。菩萨从初发意至金刚已还,一念无明未断,犹名诸漏无常;苦报犹在,不名无为。佛已离之,故是常也。又佛身无漏,不可为有;佛身无为,不可言无。非有非无,即是中道法身,故名为常。若是二边,则名无常也。又佛身无漏即是解脱,佛身无为谓法身、般若,但点虽有三,不出得离以具三德,是故名常。又佛身无漏名之为空,佛身无为名为不空,故大涅槃具空不空义,即是常也。《净名》尚辨法身是常,况《法华》耶?又《净名》云「诸仁者!此身无常,当乐佛身」。既言此身无常当乐佛身,佛身犹是无常,与己身同,何所乐哉?
回答:佛的身体没有烦恼,这是因为他已经断除了所有烦恼的根源。佛的身体超越有为造作、不受任何局限,这是因为他已经彻底摆脱了生死束缚。既然烦恼根源和生死束缚都已断除,这难道不是永恒吗?
再者,佛的身体没有烦恼,所以不同于凡夫的身体;佛的身体超越有为造作,所以也不同于声闻、缘觉这些还有生灭变化的身体。因此佛的身体是永恒不变的。
同时,佛的身体没有烦恼,说明他已彻底清除五种住地烦恼;佛的身体超越有为造作,表明他已完全脱离两种生死。这与菩萨的身体不同。菩萨从初发心到即将成佛之前,哪怕还有一念无明没有断尽,就仍然属于有烦恼、有生灭的状态;痛苦的果报还未完全消除,就不能称为超越有为造作。而佛已经彻底超越这些,所以是永恒的。
另外,佛的身体没有烦恼,不能说它实有;佛的身体超越有为造作,也不能说它虚无。既非实有也非虚无,这就是中道法身,所以称为永恒。如果偏向任何一边,那就成为生灭无常了。
还可以说,佛的身体没有烦恼就是解脱德,佛的身体超越有为造作则包含法身德和般若德。虽然分为三点说明,但本质上都是通过证得与超越而具足三种功德,所以是永恒的。
又或者,佛的身体没有烦恼可称为空性,佛的身体超越有为造作可称为不空性。因此大涅槃具备空与不空的双重含义,这就是永恒。《维摩诘经》尚且阐明法身是永恒的,何况《法华经》呢?《维摩诘经》中说:“各位贤者!这个身体是无常的,应当追求佛的身体。”如果说这个身体无常而应当追求佛的身体,但佛的身体如果也是无常的,与自己的身体相同,那还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问:《净名》序说明常耳,而未是经正宗也。
问:《维摩诘经》的序文只是说明通常的道理,还不是这部经的核心宗旨。
答:此是愚人问也。领是《净名》所说,皆是《净名》经宗,云何言非正宗耶?故肇师云:「始自净土、终讫供养,其文虽殊,不思议一也。」又既非经宗,即与宗相害,云何说耶?又《净名》有二处四会。二处者,一庵薗处、二方丈处。四会者,〈佛国品〉庵薗初会、〈方便品〉方丈初会、〈问疾〉以去方丈重会、〈菩萨行品〉以去庵薗重会。若尔,〈方便品〉是室内说之,云何言非经正宗耶?又若《净名经》序与正说相违,则余一切经悉应然也。又子夏之序《诗》、元凯之序传,皆应乖正经也。次引《法华》文证三说三领解以明之。〈方便品〉明一种说。一广辨教之权实、二略明身之本迹。如云「唯有一乘法」谓实教也,「方便说三乘」谓权教也。「我始坐道场」谓迹身也,「从久远劫来」赞示涅槃法谓本身也。身子还领二事:初文领解教之权实,次云「如今者世尊从生及出家得道转法轮,亦以方便说」,此领身本迹也。既言从生出家是方便迹身者,则不生不灭为实身也。既以生灭为迹身,迹身是无常,无生灭为本身,本身则常,斯一说一领也。次〈譬喻品〉明三车为权教、一车为实教。如来已离因果诸患具一切德,谓法身也。而生三界朽故火宅,谓迹身也。又云「是时长者在门外立」谓法身也。「惊入火宅」谓迹身也。迹身在三界八相成道,故有生灭。本身出三界外,故是无生灭也。〈信解品〉还领二事:一使谓实教也、二使谓权教也。「长者严饰」谓本身也,「脱珍御服着弊垢衣」垂迹身也。
答:这是愚昧之人的提问啊。《维摩诘经》所说的内容,都是这部经的根本宗旨,怎么能说不是正宗呢?所以僧肇法师说:“从净土篇开始到供养篇结束,文字虽然不同,但贯穿其中的不思议境界是统一的。”再说如果不符合经的宗旨,那就与宗旨相违背,怎么可能还加以阐述呢?
再者,《维摩诘经》包含两处地点、四场法会。两处指的是:一庵园处、二方丈处。四场法会指的是:《佛国品》在庵园初次集会、《方便品》在方丈初次集会、《问疾品》往后是方丈再次集会、《菩萨行品》往后是庵园再次集会。既然如此,《方便品》是在室内所说的,怎么能说不是经的正宗呢?
如果《维摩诘经》的序分与正式说法相矛盾,那么其他一切经典也都应该如此了。像子夏为《诗经》作序、杜预为《左传》作注,岂不是都要违背正经了吗?
接下来引用《法华经》的经文,通过三次说法三次领解来证明。《方便品》阐明两种说法:一是详细说明教法的权宜与真实、二是简要说明佛身的本原与示现。比如说到“唯有一乘法”指的是真实之教,“方便说三乘”指的是权宜之教。“我始坐道场”指的是示现之身,“从久远劫来”赞叹示现涅槃法则是指本原之身。舍利弗也领解了这两件事:开头文字领解教法的权实,接着说“如今者世尊从生及出家得道转法轮,亦以方便说”,这是领解佛身本迹。既然说从出生到出家是方便示现之身,那么不生不灭就是真实之身。既然以生灭为示现之身,示现之身是无常的,无生灭是本原之身,本原之身就是常住的,这是一次说法一次领解。
其次《譬喻品》说明三车是权宜之教、一车是真实之教。如来已超越因果各种过患,具足一切功德,指的是法身。而示现在三界朽坏的火宅中,指的是示现之身。又说“是时长者在门外立”指的是法身。“惊入火宅”指的是示现之身。示现之身在三界经历八相成道,所以有生灭。本原之身超出三界之外,所以是无生灭的。
《信解品》也领解两件事:一使指真实之教、二使指权宜之教。“长者严饰”指本原之身,“脱珍御服著弊垢衣”指垂示示现之身。
问:此明本迹诚如所言。云何用此证常无常?
问:这样说明本迹的道理确实如您所说。但为什么要用这个来证明常与无常呢?
答:今请问长者眷属围绕,为是法身、为是应身?若是法身,云何而有眷属围绕、出内取与?复云何言中止一城?是释迦应身者,脱珍御服着弊垢衣,复喻何身耶?今所明者,长者严饰,即舍那身;出内取与,谓舍那教。若尔,舍那形教蕴在《法华》之中,法华教岂不说常耶?复云何言是半字耶?若《法华》是无常半字教者,舍那佛教义亦应然。
回答:现在请问长者被眷属们围绕,这是法身还是应身呢?如果是法身,怎么会有眷属围绕、出入往来和取受给予的行为?又怎么说他居住在一座城里?如果说是释迦牟尼的应身,那么脱下珍贵的服饰穿上破旧的衣服,又比喻的是哪一种身呢?现在要说明的是,长者庄严的装扮,就是卢舍那佛的法身;出入往来和取受给予的行为,指的是卢舍那佛的教法。如果这样,卢舍那佛的形象教法都蕴含在《法华经》之中,《法华经》的教法难道不是讲说常住真理的吗?又怎么能说是半字教呢?如果《法华经》是无常的半字教法,那么卢舍那佛的教法义理也应该如此。
问:此中何处有法身常文?
问:这段经文中哪里有关于法身恒常的经文依据?
答:中止一城既是应身,中止之前即是法身。故以法身垂舍那之迹,则法身是常也。
回答:世尊停留在一座城中示现的是应化身,而在示现应化身之前的本体则是法身。因此法身显现出卢舍那佛的化迹,可见法身是永恒不变的。
问:释迦教中何处有三身文?
问:在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中,哪里提到了三种佛身的经文?
答:《像法决疑经》云「或见我身为舍那,为百千释迦围绕。或见我身满虚空」即法身,「或见丈六」即应身也。
答:《像法决疑经》中说:“有人看见我的真身是毗卢遮那佛,被千百亿释迦牟尼佛环绕。有人看见我的法身遍布虚空”,这指的是法身;“有人看见一丈六尺的金身”,这指的是应身。
问:但应领解二身,何故此经领解三身耶?
问:这部经本应只领受理解佛的两种身相,为什么此处却要领会三种身相呢?
答:此经领解一化始终,故具领三身。三身别自有科。第三周亦具二事教,权实易知。如云「我于余国作佛更有异名」,此即明身之本迹也。领解中略而不陈,例上可解。
答:这部经的领解涵盖佛陀一生教化的完整过程,因此具备三身的内涵。三身的具体内容另有专门章节说明。第三周说法同样包含事相与教理两方面,其中权巧与真实的区分很容易理解。譬如经中说“我在其他国土成佛时会有不同的名号”,这正是阐明佛身根本与示现的关系。领解部分对此略而未谈,但参照前文便可知晓。
问:若尔,三周具明形、教、寿量,何繁说耶?
问:如果这样,三次讲法已经完整说明了佛的形相、教法和寿命境界,为什么还要反复详细阐述呢?
答:二周教广身略,后周身广教略也。又初周举二身为成二教,后周举二教为成二身。次就二涅槃证,即是略释涅槃义。就大小涅槃凡有三异:一者本性寂灭非本性寂灭异、二断三界内外惑异、三者具众德不具众德异。本性寂灭非本性寂灭异者,〈方便品〉云「我设是方便,说诸尽苦道,示之以涅槃,是亦非真灭。」此明昔方便涅槃也。「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佛子行道已,来世得作佛。」此明今教真实涅槃。
回答:在法华经的前后两部分中,前半部分教法内容详尽而法身阐释简略,后半部分则法身阐释详尽而教法内容简略。此外,前半部分通过法身与应身这两种佛身来建立权实二教,后半部分则通过权实二教来彰显法应二身。
接下来通过大小两种涅槃来论证,这里简要解释涅槃的涵义。关于大小涅槃主要有三个区别:第一是本自寂灭与非本自寂灭的差异;第二是断除三界内外烦恼的差异;第三是具足一切功德与不具足功德的差异。
所谓本自寂灭与非本自寂灭的差异,正如〈方便品〉所说:“我设立这些权巧方便,讲述种种离苦之道,指示他们涅槃境界,但这并非真正的寂灭。”这里阐明的是往昔方便所说的涅槃。“诸法从本质上看,始终保持着寂灭的本性。佛子们依道修行,来世必将成就佛果。”这里显扬的才是真实不虚的涅槃。
问:此二涅槃有何异耶?
问:这两种涅槃有什么不同?
答:文中已明竟也。但有人谓此为一乘文,非涅槃也。今明不然,经文正对小涅槃明大涅槃,小涅槃为方便、大涅槃为真实,故前句明非真实、后句明真灭。
回答:经文中的意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但有人认为这里说的是成佛之道的经文,并非指涅槃境界。现在要说明并非如此,经文正是通过对比较小的涅槃境界来彰显伟大的涅槃,小涅槃是权宜方便之说,大涅槃才是究竟真理,所以前一句说明不是真实,后一句阐明真正的寂灭。
问:此二涅槃云何开权实耶?
问:这两种涅槃如何区分方便说法的权巧与真实究竟的实义呢?
答:如经自说小乘人灭烦恼故名小涅槃。大乘中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故名大涅槃也。
回答:正如经文自己所说,小乘修行人断除烦恼,所以称为小涅槃。在大乘佛法中则说“一切法从本质上,始终就是寂灭的状态”,所以称为大涅槃。
问:灭烦恼何故名小?本来寂灭云何名大?
问:为什么消除烦恼被称为小解脱?而本来清净无染的境界为何称作大解脱?
答:小乘不知烦恼及身本自不生今亦无灭,故见有烦恼生,今欲灭之,是生灭观,故名为小。大乘人知烦恼本自不生今亦无灭,以无生灭观,故名大涅槃也。
回答:小乘修行者不知道烦恼和身体本来就是无生无灭的,所以他们认为烦恼是真实存在的,想要去消除它,这种有生有灭的见解,就称为小乘。大乘修行者明白烦恼本来没有生起、现在也不会消失,因为具备了这种无生无灭的智慧,所以称为大涅槃。
问:以何亦证小乘人不知本不生今不灭耶?
问:凭什么证明小乘修行者也不知道万物本来不生、现在不灭的道理呢?
答:即前文为明据,义可知也。又《释论》云「大乘空门者,谓一切法自性空、自相空。小乘空门者,即折法明空。」《摄大乘论》云「小乘人不知诸法性空,故不得法无我真如」也。又《净名经》云「佛为增上慢人说断三毒名为涅槃。若无增上慢,佛说三毒即是涅槃。」三毒即是涅槃者,三毒本不生今不灭,岂非即是涅槃耶?又《法华论》释二乘与一乘有无义,明无有二乘涅槃,唯有如来大涅槃。故知此经辨涅槃与小乘异。若尔,身岂同昔耶?第二明小乘涅槃与大乘涅槃异者,〈譬喻品〉小乘人但离虚妄名为解脱,其实未得一切解脱,三界子果名为虚妄,二乘脱之名得解脱。一切解脱者,三界内外一切子果并皆离之,名一切解脱。故大小涅槃短长义异也。
回答:前面所说的经文已经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其中的含义可以理解了。另外《大智度论》中说:“大乘所说的空,是指一切事物本性就是空的、自相就是空的。小乘所说的空,是通过分析事物来证明空性。”《摄大乘论》也说:“小乘修行者不了解一切法本性是空,所以不能证得法无我的真实境界。”《维摩诘经》中还说:“佛陀为了那些傲慢的人,说断除贪嗔痴三毒就叫做涅槃。如果没有傲慢心,佛陀说三毒本身就是涅槃。”所谓三毒就是涅槃,是指三毒本来就没有生起,现在也不会消灭,这难道不就是涅槃吗?另外《法华论》解释二乘与一乘的有无关系时,明确指出并没有二乘的涅槃,只有如来究竟的大涅槃。由此可知这部经所讲的涅槃与小乘是不同的。既然如此,佛身怎么会和从前一样呢?
第二点说明小乘涅槃与大乘涅槃的差异:〈譬喻品〉中说小乘修行者只是脱离了虚妄状态就叫做解脱,其实并没有得到究竟的解脱。三界内的烦恼和果报称为虚妄,二乘脱离这些就说是得到解脱。而究竟的解脱,是指三界内外的一切烦恼果报全都超越,这才叫做一切解脱。所以大小乘涅槃在境界深浅、功德圆满与否上是有区别的。
问:小乘灭三界子缚名有余,灭三界果缚名无余。大乘复云何?
问:小乘教义中说,灭除三界烦恼的束缚称为有余涅槃,灭除三界生死果报的束缚称为无余涅槃。那么大乘教义中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答:灭三界内外一切子缚尽名有余,灭三界内外一切果缚尽名无余。
答:断除三界内外的所有烦恼束缚,称为有余涅槃;断除三界内外的所有业果束缚,称为无余涅槃。
问:小乘先得有余、后入无余,大乘云何?
问:小乘法门是先证得有余涅槃,再进入无余涅槃,那么大乘法门是怎样的呢?
答:即一时也。障佛无明既断,无常苦报即净,故二涅槃一时也。出《摄大乘论》也。第三明大小涅槃异者,小乘涅槃不具众德,大乘涅槃具足众德。如〈信解品〉云「我等长夜修习空法,得脱三界苦恼之患。」小乘涅槃无身无智故名为空,唯有法无人,故名为空。大涅槃者,具足身智及以人法。故〈信解品〉云「无漏无为诸法之王」。此文含一切义,无漏故谓解脱德,无为故具法身、般若德。无漏无为即是法也,诸法之王即是人,故知如来之身无漏无为即是涅槃人法具足。〈信解品〉未具释此义也。又〈譬喻品〉明如来涅槃异二乘涅槃义,如云「皆以如来灭度而灭度之,不令有人独得灭度。」此明大小二灭异,即是果果异也。又云「是诸众生脱三界者,悉与诸佛禅定解脱娱乐之具。」此明佛众德异二乘德,即果义异。
答:所谓“一时”,是指当障碍成佛的无明已经断除,无常苦报的身心当下清净,所以两种涅槃的境界是同时成就的。这个说法出自《摄大乘论》。第三点要说明大小乘涅槃的差异:小乘涅槃不具备种种功德,大乘涅槃则圆满具足一切功德。正如《信解品》所说:“我们长夜修习空法,得以脱离三界苦恼之患。”小乘涅槃既无真实法身也缺乏究竟智慧,所以称为空;只有法性存在而无人格主体,所以称为空。大乘涅槃则同时具足法身、智慧以及人格与法性的统一。因此《信解品》说“无漏无为诸法之王”——这段经文包含深意:“无漏”体现了解脱的功德,“无为”具足了法身与智慧的功德。无漏无为是指法性的本质,诸法之王则是指人格化的如来。由此可知如来之身就是无漏无为,这就是涅槃中人格与法性圆满具足的境界。《信解品》后文对此有详细解释。另外《譬喻品》阐明如来涅槃与二乘涅槃的差别,如经文说“皆以如来灭度而灭度之,不令有人独得灭度”,这正说明大小二种灭度的不同,也就是最终证果的差异。又说“这些众生脱离三界后,都能获得诸佛禅定解脱等安乐法具”,这表明佛陀具足的功德与二乘不同,即是证果境界的差别。
问:《大经》何故先明果、后辨果果,《法华》文前明果果、后辨果耶?
问:《大涅槃经》为什么先说明佛果、再讲涅槃果中果,而《法华经》却先阐明涅槃果中果、再论述佛果呢?
答:《摄大乘论》明佛二果与《法华》同。而两经异者,《法华》为小乘人保灭为正,欲以大灭代小灭,如以大车代小车,故先明大灭。小乘人不以余德为贵,后明余德也。《大经》云「欲叹涅槃」,故铭涅槃是果中之果,居最后也。又此二实无前后,但约义分之耳。
答:《摄大乘论》阐明佛果的两种境界与《法华经》宗旨相同。两经差异在于:《法华经》针对小乘修行者以证得寂灭为终极目标,欲用大乘的寂灭替代小乘的寂灭,如同用大车替换小车,所以先阐明大乘寂灭。因小乘修行者不重视其他功德,后才说明其余功德。《大经》说“欲赞叹涅槃”,故将涅槃定义为最终极的果位,置于最后。其实这两种境界本无先后次序,只是根据教义内涵所作的分别阐释。
问:举二涅槃异,欲何所明耶?
问:列举两种涅槃的差异,究竟要说明什么道理呢?
答:欲例显二身异也。大小二涅槃既异,大小二法身亦异。小乘五分法身是生灭无常身,大乘法身谓无生灭常身也。若此经明法身犹是无常者,亦应此经明涅槃不异小乘也。
回答:这是为了举例说明两种佛身的区别。大乘与小乘的涅槃境界既然不同,大乘与小乘的法身自然也不同。小乘的五分法身属于有生有灭的无常之身,而大乘法身则是指没有生灭的永恒之身。如果这部经中所说的法身仍然是无常的,那么这部经所阐述的涅槃境界也就与小乘没有差别了。
问:此经明涅槃与昔不异。何以知然?此经明佛既是无常终入无余,与小乘同也。又初品云「佛此夜灭度如薪尽火灭」,故知与小乘不异。
问:这部经所讲的涅槃与过去所说的没有不同。怎么知道是这样呢?这部经中说明佛既然也是无常,最终会进入无余涅槃,这和小乘的说法是一样的。而且初品中也说“佛在此夜灭度,如同柴薪烧尽火焰熄灭”,所以知道它和小乘的教义并无差别。
评曰:此是大事,宜请详定。前引〈方便品〉及〈譬喻品〉,佛口自说大小二涅槃为异,何故违反佛语而言不异?如此即是无信人也。又难曰:若大小二乘同一涅槃,则因异而果同,是事不然。又大小乘本期在果,在果既同,何须因异?今所明者,二因异故二果亦异;无复异因终归一因,无复异果终归一果。
评语:这是至关重要的大事,应当仔细审察判定。前面引用了《方便品》和《譬喻品》中,佛陀亲口说明大乘与小乘两种涅槃有所不同,为何要违背佛陀的教示而说没有差异?这样的做法就是缺乏正信之人。再提出质问:如果大乘小乘同证一个涅槃,那就成了修行因不同而结果相同,这是不合道理的。再说大小乘修行根本目标在于证果,既然最终证得的果位相同,何必还要区分不同的修行因呢?现在要阐明的是:因为两种修行因不同,所以两种果报也有差异;不会有不同的因最终归于同一因,也不会有不同的果最终归于同一果。
问:此经云「佛此夜灭度如薪尽火灭」,此是小乘灰断涅槃,云何言是大乘涅槃耶?
问:这部经中说“佛在此夜灭度,就像柴火烧尽火焰熄灭”,这说的是小乘的灰身灭智涅槃,为什么说它是大乘涅槃呢?
答:言薪尽火灭者,感以为薪、应以为火,故感尽而应息耳。
答:所谓“柴烧尽火熄灭”的意思,是以众生感召为柴,佛陀应化为火,所以众生感召之力穷尽时,佛陀的应化自然止息。
问:何以知然?
问:怎么知道是这样呢?
答:〈寿量品〉云「以方便力故说有灭不灭」,岂同二乘灰身灭智云如薪尽火灭耶。又感尽应必灭,盖是数之然也。《大经》云「诸佛法尔,有为亦然」。
答:《寿量品》中说“因为运用方便法门的缘故,所以既说有灭度又说不灭度”,这怎么会等同于二乘人所说的像柴火烧尽火焰熄灭那样的身心毁灭、智慧断灭呢?再者,感应力用尽时化身必然消失,这本是自然规律使然。《大涅槃经》明确指出“诸佛的法则是如此,一切有为法也都是这样”。
问:有人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此明一乘寂灭三乘之相。汝今何故以配涅槃耶?
问:有人说"一切法从最初以来,始终保持着寂灭的本性",这是在阐明一乘法门寂灭了三乘的分别相。您为何现在要将这个道理与涅槃教义相配呢?
答:此是人情义耳,非佛义也。佛经前偈明非真灭,后偈辨真灭,云何将配一乘义耶?若以此文明一乘无三相者,前文应云三乘非真灭,不应言涅槃非真灭也。
回答:这只是人们主观的想法,并不是佛陀的本意。佛经前面偈颂说明涅槃并非真正的寂灭,后面偈颂才阐明真正的寂灭,怎么能把这个对应到一乘教义呢?如果要用这段经文说明一乘法没有生住灭三相,那么前文就应该说三乘不是真正的寂灭,而不该说涅槃不是真正的寂灭啊。
问:今正明三乘一乘,云何乃解涅槃耶?
问:现在正要阐明三乘与一乘的教义,为何却要解释涅槃呢?
答:正以涅槃异,故分三乘一乘异耳。良由一乘涅槃是真灭,三乘涅槃非真灭,故一乘是真乘、三乘非真乘耳。若不以涅槃异以简三一者,复用何物简耶?讲经者多迷此处,希熟观文也。复有人言:「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者,初段开三显一,未得说言宝所涅槃。故且用《大品》实相涅槃,故云本来寂灭耳。评曰:是亦不然。若《摄大乘》及《地论》正明自性清净为大乘涅槃,即是今文本来寂灭相也。彼论既释究竟涅槃,则知《法华》辨圆极真灭。
答:正是因为涅槃的境界不同,所以才区分三乘与一乘的差异。根本原因在于一乘的涅槃是真正的寂灭,而三乘的涅槃并非真正的寂灭,因此一乘是真实究竟的法门,三乘则非真实究竟。若不以涅槃境界的差异来辨别三乘与一乘,又该用什么标准来区分呢?讲解经文的学者多在此处产生迷惑,望诸位仔细研读经文的深意。
另有学者提出:“诸法从本以来常自寂灭相”这段经文,在《法华经》初段开三显一的教义中,尚未直接指称究竟的宝所涅槃,因此暂且借用《大品般若经》的实相涅槃之义,故说诸法本来寂灭。
对此见解需要澄清:这种理解并不准确。《摄大乘论》与《十地经论》中明确将自性清净阐释为大乘涅槃,正是此处经文所说“本来寂灭相”的真义。既然这些论典阐释的是究竟涅槃,便可确知《法华经》所阐明的乃是圆满终极的真实寂灭。
问:众人何故皆暗而子独明乎?
为什么大家都看不清真相,只有您能明白呢?
答:初释以五时局,后解将二段判,不细寻文,故失其妙旨也。
回答:起初的解释用五时来限定,后来的理解用两段来划分,因为没有仔细推敲经文,所以没能领悟其中的精妙意义。
次引关河旧说以证常无常义。昔竺法护翻旧《法华》,犹未见判其宗旨。自罗什所译新本,长安僧叡法师亲对翻之。其《法华.序》云「以寿无量,永劫未足以明其久;分身无数,万形不足以异其体。然则寿量定其非数,分身明其不实,普贤显其无来,多宝证其不灭。」评曰:叡公亲承罗什制斯序者,即明常其明证。盖是法华宗本,不得不依之矣。次河西道朗对翻《涅槃》,其人亦着《法华统略》,明说《法华经》凡有五意。第四意云「为明法身真化不异、存没理一,如〈多宝品〉说。而群生不解,为显此义,故说斯经。」又云「多宝塔现,明法身常存。〈寿量品〉明与大虚齐量。」评曰:道朗着《涅槃疏》世盛行之,其所解法华,理非谬说,明常之旨还符叡公。道场慧观云:「同往之三会便归一,乘之始也;灭影澄神,乘之终也。灭影谓息迹,澄神则明本,故迹无常而本常。」评曰:还同叡公义也。次注《法华》云「非存亡之数曰寿,出修夭之限称量。明法身非形年所摄,使大士修践极之照,不以伽耶而成佛、百年为期颐也。」评曰:注释犹是明常,而意极清玄也。何者?既云非存非亡,即是不生不灭、不修不夭、非常无常,与《涅槃经》明法身绝百非不异也。次竺道生云:「夫色身佛者,应现而有,无有实形也。形既不实,岂有寿哉?然则万形同致、古今为一,古亦今也、今亦古也,无时不有、无处不在。若有时不有、有处不在者,于众生然耳,佛不尔也。是以极决长寿云伽耶是也。伽耶是者非复伽耶,伽耶既非彼长,何独是乎长短斯亡、长短斯存焉?」评曰:道朗、僧叡但明常义耳。生公注经明非常非无常义也。常无常皆是斥病,对治悉檀耳。第一义悉檀即是法身,法身岂常无常等五句可取耶?
接下来引用关河地区的传统学说来证明常与无常的含义。从前竺法护翻译旧版《法华经》时,还未见有人判定其根本宗旨。直到鸠摩罗什翻译出新版本,长安的僧叡法师曾亲自参与译场工作。他在《法华经序》中说:"用寿命无量来形容,纵使经历永劫也不足以说明其长久;用分身无数来描述,即便化现万形也不足以区分其本体。既然如此,寿量是为了确定它超越数字概念,分身是为了表明它没有固定实体,普贤菩萨彰显其无来无去的本性,多宝佛塔印证其永不灭度的实相。"评析:僧叡公亲承罗什教导并撰写此序,这正是阐明永恒真理的明证。这实为《法华经》的根本宗旨,后世学者必须依循此说。
接着看河西地区的道朗法师,他参与翻译《涅槃经》,也曾著作《法华统略》,明确指出《法华经》包含五层深意。其中第四层说:"为了说明法身的真实与化现本无差别、存在与隐没本质同一,正如〈多宝品〉所启示。但因众生不能领会,为开显此义,故说此经。"又说:"多宝佛塔显现,证明法身恒常存在。〈寿量品〉阐明法身与太空同等无量。"评析:道朗所著《涅槃疏》盛行于世,他对《法华经》的理解绝非谬误,阐明永恒之旨恰与僧叡公相契合。
道场慧观法师提出:"三次法会共赴一乘是归一之始;息灭踪迹、澄明神性则是究竟之终。灭迹指息灭应化踪迹,澄神即彰显本来面目,所以应化之迹无常而本体恒常。"评析:这与僧叡公的宗旨完全一致。
另有注释《法华经》者说:"超越存亡概念的称为寿,超出寿命长短限制的名为量。阐明法身不受形貌年岁约束,令菩萨修证至高无上的观照,不认为只有在伽耶城成佛、百年寿命才算究竟。"评析:此注释同样阐明永恒真理,意蕴极为清远玄妙。何以见得?既然说非存非亡,即是不生不灭、不增不减、非常非无常,这与《涅槃经》阐释法身超越一切相对概念的宗旨毫无二致。
最后竺道生法师开示:"所谓色身佛,乃是随缘应现,并无固定形体。形体既非真实,何来寿命长短?实则万相本质相同、古今本来一体,过去即是现在、现在即是过去,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若说有时不存在、某处不显现,这只是众生局限认知,诸佛绝非如此。因此究竟而言,长寿即伽耶,伽耶即非伽耶。伽耶既非彼长,长寿岂独为长?长短概念泯灭之处,正是真实长寿显现之时。"评析:道朗、僧叡只阐明了永恒之义,而生公注经则彰显了超越常与无常的深意。常与无常都是对治执着的方便法门,第一义谛才是法身实相,法身岂是常、无常等五种相对概念所能局限的?
问:〈药草喻品〉云「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岂非终入无余,舍无常身智耶?
问:〈药草喻品〉中说“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这难道不是指最终进入无余涅槃,舍弃无常的身与智吗?
评曰:光宅此言不识文意也。若云此经明涅槃空即是灭身智者,《涅槃》云大涅槃空,可得然耶?又若身智终无常者,与二乘竟复何异耶?今明〈药草品〉分明有二究竟,凡举两果:一者初文云「究竟至于一切种智」,此举智果究竟,显二乘人智不究竟也。二者云「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此举断究竟,显二乘人断不究竟。既明两义,是以前后开二文也。以后明断究竟故,所以涅槃空无诸相。
评论说:光宅法师这个说法没有理解经文的本意。如果说这部经说明涅槃空就是灭除身智,那么《涅槃经》说大涅槃空,难道也可以这样理解吗?再者,如果身智终究是无常的,那与二乘的究竟果位又有什么区别呢?现在阐明〈药草品〉中明确有两种究竟,共举出两种果位:第一处经文说"究竟达到一切种智",这是指出智慧果位的究竟,显示二乘之人的智慧不究竟。第二处说"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这是指出断惑果位的究竟,显示二乘之人的断惑不究竟。既然阐明这两个含义,所以前后分开两处经文。因为后文说明断惑究竟的缘故,所以涅槃空无一切表象。
问:何以知举果及果果耶?
问:怎么知道要同时说明修行成果和最终成就呢?
答:〈譬喻品〉合大车,亦举二果,皆以如来灭度,灭度谓果果也,诸佛定慧谓果也。佛德虽多,莫出斯二也。又龙法师为法华之宗,其人云:「大涅槃空无诸相」,又云「空无烦恼」,与今意同也。印法师云:「终归常住第一义空。」忠法师云:「终归第一义空智慧也。」又有人云:佛果无累故空。注经云「空有同尽乃名为空。」评曰:前法师皆云常住空无相,或注经意逈越前判,谓空有俱绝故名为空也。
回答:在《譬喻品》中说到庄严的大车时,也举出了两种果位,都是以如来灭度作为究竟归宿,这里说的灭度就是指最终的果位,而诸佛的定慧则是指修行所得的果。佛陀的功德虽然很多,但都不超出定与慧这两种。另外,龙法师阐述法华经宗旨时说:"大涅槃是空寂的,远离一切表象",又说"空寂就是没有烦恼",这与现在的理解是一致的。印法师说:"终究归于常住不变的第一义空。"忠法师说:"终究归于第一义空的智慧。"还有人认为:佛果没有烦恼系缚所以是空。注经的解释说:"空和有同时泯灭才叫做空。"评论如下:前面几位法师都说是常住不变的空无相,而注经的理解显然超越了之前的判断,认为空和有两边都彻底超越才叫做空。
问:既言寿量,岂是常耶?
问:既然说是寿命的限量,这难道就是永恒不变的吗?
答:若尔,称无量寿,应是常也。《阿弥陀经》云无量寿既非常者,今明寿量岂无常耶?今明有四句:一者实有量,叹美长远故言无量,如《阿弥陀经》。二者实无量,欲明量齐大虚故言寿量,即此经也,《金光明》亦尔。三者实无量而言无量,如《大经》云「唯佛覩佛其寿无量」。四者有量而言有量,如言释迦寿八十也。
回答:如果这样说,称佛为无量寿,就应该是永恒的了。《阿弥陀经》中说无量寿并非永恒存在,那么现在阐明寿量难道就是无常的吗?现在说明有四种情况:第一种是实际有量,因赞叹其长远而称为无量,如《阿弥陀经》所示。第二种是实际无量,为说明寿量等同虚空而说寿量,就是这部经所说的,《金光明经》也是如此。第三种是实际无量而宣说无量,如《大般涅槃经》所说“唯佛能见佛,其寿无量”。第四种是有量而说为有量,如说释迦佛住世八十年。
问:若此经明常,何用《涅槃》耶?
问:如果这部经已经说明了永恒真理,为什么还需要《涅槃经》呢?
答:前已说竟。《法华》已明一乘,《胜鬘》复何用明一耶?《大品》明空解,诸般若复何用明耶?又若尔者,第三时但有《维摩》明抑扬,《思益》应无用耶?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已经说明过了。《法华经》既然已经阐明了一乘法门,《胜鬘经》为什么还要再说明呢?《大品般若经》已经讲透了空性智慧,其他般若类经典又何必重复阐释呢?照此推论,第三时教法中若只有《维摩诘经》通过抑扬手法显实,那么《思益梵天所问经》岂不是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吗?
问:二经明常者有何异耶?
问:这两部经所阐明的常理有什么不同呢?
答:此经直明二义,一者教权实、二者身真应。略开斯二,众便解了。《大经》广明四德、三点、缘正二因,故与此经语异意同也。
回答:这部经直接阐明两个要义:一是教法有方便与真实的分别,二是佛身有真身与应化身的区别。简要开显这两点要义,大众便能理解。《大涅槃经》广泛阐明常乐我净四德、法身般若解脱三点的关系、缘因与正因等深义,因此与本经虽然言说方式不同,但根本意趣是相通的。
问:汝虽种种门说佛是常,此就道理明是常耳。而此经文佛口自说无常,不应违经明是常耶。如经云「复倍上数」,终有限极,故终是无常也。
问:您虽然从不同角度说明佛是恒常的,这只是从道理上论证其恒常。但这经文里佛亲口说自己并非恒常,难道要违背经文而坚持说佛是恒常吗?正如经中所说"寿命倍数递增",终究有极限尽头,所以终归还是无常的。
答:此经明久已成佛,斯久已证常。证常之时,尚非补处所知。今言复倍上数者,证常已后,此岂可知?穷学不知,则唯佛覩佛其寿无量,是故常也。又复倍上数者,欲叙佛无始终义也。前明久已成佛,而逸多不见其初,明无始义;今言复倍上数,弥勒不见其后,明无终义。
回答:这部经说明佛陀在久远之前早已成佛,这表示他早已证得了永恒的真常境界。当他证得真常之时,这种境界连一生补处的大菩萨都难以完全了知。现在经文又说"还要加倍于前面的时劫",这是指证得真常之后的岁月,岂是常人所能测度的?就连修学圆满的圣者也无法知晓,唯有佛陀能彻见佛陀,所以他的寿命无量无边,这正是永恒常在的体现。
另外,"还要加倍于前面的时劫"这个说法,是为了阐明佛陀没有开始与终结的深义。前面说到久远成佛,而弥勒菩萨都看不到他的开端,这是说明无始之义;现在说加倍于前数,弥勒菩萨也看不到他的尽头,这是说明无终之义。
问曰:何故明无始终?
问:为什么要说明没有开始和结束?
答:〈见宝塔品〉亦因事密表不生灭,今假微尘譬明无始终。以身无生灭异凡夫二乘之身,寿无始终异凡夫二乘之寿。以凡夫二乘之身为生灭所迁,寿则有始成终尽一期所坏,故如来身不生灭寿无始终也。又肇法师《涅槃论》正明此二义「六趣无以摄其生,力负无以化其体」,谓无生灭也。「随之不得其踪,迎之罔眺其首」,明无始终。肇公不见《涅槃》、《华严》,还采《法华》、《般若》以作斯论,故与经意符也。
回答:在《见宝塔品》中,也是通过具体事相隐晦地表达不生不灭的道理,现在借助微尘的比喻来说明无始无终的深意。如来的身体没有生灭变化,不同于凡夫和二乘修行者的身体;如来的寿命没有起点终点,不同于凡夫和二乘修行者的寿命。因为凡夫和二乘修行者的身体受制于生灭规律的支配,寿命则有开始形成和最终耗尽的过程,在一期生命结束时就会坏灭。所以如来的身体是不生不灭的,寿命是无始无终的。另外肇法师在《涅槃论》中正好说明了这两个要义:“六道轮回无法拘束他的存在,一切力量无法改变他的本体”,这是在说明无生灭的境界;“追随他找不到踪迹,迎接他望不见开端”,这是在阐明无始终的真理。肇公虽然未曾得见《涅槃经》和《华严经》,却能参考《法华经》和《般若经》来创作这部论著,因此与经典的本意完全相符。
问:此但经明成佛久耳,云何是无始终耶?
问:这部经只是说明成佛的时间久远而已,为什么说是没有开始和终结呢?
答:今请详经意。若但明成佛久者,于缘竟有何益耶?所以然者,始成之与久成皆是无常,今开久成竟有何利?今深取佛意者,昔明始于伽耶、终乎双树,故是无常之寿,补处不见其初、穷学不知其后,唯佛覩佛其寿无量。考斯文旨,岂不允哉。三省愈彰,再思已决也。故《法华论》云「复倍上数者,示现如来常命。方便显多,数过上数,不可知故也。」余见此文,悲喜交至也。
回答:现在让我们详细探讨经文的深意。如果仅仅说明成佛时间久远,对众生究竟有什么实际利益呢?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无论是刚刚成佛还是久远成佛,如果执着于时间概念,就都落入了无常的范畴。那么现在揭示久远成佛的真相,究竟有什么殊胜意义呢?
深入体会佛陀本意:过去说佛陀在伽耶城初成道、在双树林入灭,这都是为了顺应众生理解而示现的无常寿命。就连补处菩萨也见不到佛陀的起始,穷尽修学也测不到佛陀的终结,唯有佛与佛之间才能彻见这无量寿量。考察这些经文的宗旨,难道不是最真实的义理吗?经过反复深思,这个道理越发清晰,再三思惟后更加确定。
所以《法华论》说“将数量加倍递增,是为了显示如来的永恒寿命。用方便法门显现多数,让数字超越可计数的范围,正是为了表明其不可测度的特性。”我读到这段经文时,
又问:若以近成为方便、以久成为实说者,《法华》明久成此实说,《华严》辨始成正觉便是方便,未可然矣。又《大经》云「我闻半偈,超弥勒九劫先得成佛。」今请问之,超九劫者为是实说、为是权教?若是实说者,则《法华》为方便。又若超九劫为实说者,诸小乘经论明超九劫,若尔三藏为实教、《法华》是权经。若言《法华》明久为实、《大经》明超九劫为权者,则《法华》为实、《涅槃》为权。又《法华》已开近,云何《涅槃》更覆远耶?若近远两经回互者,三一之教义亦应然。
有人问:如果把近期成佛的说法当作方便法门、把久远成佛的说法当作真实教义,那么《法华经》阐明久远成佛是真实教义,《华严经》说释迦牟尼刚刚成佛就是方便说法,这恐怕说不通。另外《大般涅槃经》记载“我听闻半句偈语,超越弥勒菩萨九劫提前成佛”。现在要请教:这种超越九劫的说法是真实教义,还是权宜之教?如果是真实教义,那么《法华经》就成了方便法门。如果超越九劫是真实教义,那些小乘经论也都说明超越九劫之事,这样说来三藏教法反而是真实教义,《法华经》倒成了权宜之经。如果说《法华经》讲久远成佛是真实、《大般涅槃经》说超越九劫是权宜,那么《法华经》是真实教、《涅槃经》是权宜教。可是《法华经》已经开显了近成佛的真相,为什么《涅槃经》又要重新掩盖久远成佛的事实呢?如果关于成佛远近的经教相互矛盾,那么三乘与一乘的教义也应该存在同样的问题。
又问:若《法华》开近显远,明久已成佛为本、近成为迹者,何故〈常不轻品〉更覆远明近、隐本辨迹耶。不应一经之内前后相违。若一经之中本迹或覆或开,则三一或会或不会也。又若此经为明久已成佛实说者,则初开三显一诸佛共同,开近显远则释迦独有也。若言此义为例者,下〈分别功德品〉诸菩萨皆发愿「愿我于未来说寿亦如是。」岂得言释迦独有开近显远而余佛无耶?以此众事详之,但知是寄无始终以显法身常义,有始终者皆是应迹。以此义通上诸经,无一豪滞也。此义难明,本迹义及〈寿量品〉文更广论之。又设以复倍上数之言证无常者,经有二文,前文明寿命无量阿僧祇劫常住不灭,后明复倍之言。若以后说为无常者,何故不以前证为常?
有人问:如果说《法华经》是揭开近迹显示远本,说明佛陀早已成佛是根本、示现近世成佛是迹相的话,为什么〈常不轻品〉又要反过来掩盖远本说明近迹、隐没根本显示迹相呢?一部经中不应该前后矛盾。如果同一部经中对根本与迹相时而掩盖时而揭开,那么三乘与一乘的关系也就时而融会时而不融会了。
再者,如果这部经是为了说明久远成佛的真实义理,那么开头"开三显一"是诸佛共同的说法,而"开近显远"却只有释迦佛独有。如果说这是特例,那么后面〈分别功德品〉中各位菩萨都发愿说"愿我未来成佛时也能如此宣说寿命",难道能说只有释迦佛独有"开近显远"而其他佛没有吗?
通过这些内容仔细推究,就能明白这是借无始无终来显示法身常住的意义,凡是有始有终的说法都是应化迹相。用这个道理来贯通上述经义,就不会有丝毫滞碍了。这个道理比较深奥,关于本迹的义理及〈寿量品〉的经文,后面会进一步详细讨论。
另外,如果有人用"复倍上数"的说法来证明无常,经中其实有两处文字:前文明说寿命无量阿僧祇劫常住不灭,后文才提到复倍的说法。如果以后说为无常,为什么又不以前说为常呢?
问:何故前后相违耶?
为什么前后说法不一致呢?
答:后文举因说果,明行菩萨道时所得寿命于今未尽,况得佛寿命而可尽耶?如在太子之位资财犹尚未竭,况登天子之位俸禄可尽耶?
回答:后文通过讲述修行因缘来说明果报,表明在行菩萨道时所得的寿命至今尚未穷尽,更何况成就佛果后的寿命怎么可能有尽头呢?这好比身为太子时拥有的财富尚且不会枯竭,何况登上天子之位后,朝廷的俸禄又怎会耗尽呢?
问:云何因中寿命不可尽耶?
问:为什么修行过程中的寿命能够无穷无尽呢?
答:从十信至十地位,行既深则寿亦无量,况法身之龄而可竭尽耶?又必是无常而说是常者,此依道理则应获福无边,以佛说教本为显理故也。若是常住而言无常,得无量罪。如《释论》云「实无十方佛,敬言有者则得福也。实有十方佛,而言无者则获大罪也。」今明是经究竟法身,百非不非、百是不是,与《大经》及《华严》不异,尚不可言常,岂可言是无常耶?故名果妙。以此因果妙故,名为妙法。
答:从初信位到十地菩萨位,修行既然深广,寿命自然也无量无边,何况法身的寿命怎会有穷尽呢?如果实际是无常却说是常,依照这个道理应当获得无边福报,因为佛陀说法本就是为了彰显真理。若是常住法却说是无常,就会招致无量罪过。正如《大智度论》所说:"实际上没有十方佛,若怀着恭敬心说有时就能得福;实际上存在十方佛,若妄言没有就会获大罪。"现在阐明这部经所说是究竟法身,超越一切是非对待,与《大涅槃经》《华严经》的宗旨并无二致。既然连"常"都不可执着,又怎能说是"无常"呢?所以称为果报微妙。正因为因果如此微妙,才称之为妙法。
次释莲华义。有人言:外国名分陀利,此间翻为莲华。莲华有四色,简三取一,谓白莲华名分陀利。白者,诸色中本,亦是喻白净平等慧。
接下来解释莲华的含义。有人说:这种花在外国称为分陀利,我们这里翻译作莲华。莲华有四种颜色,要从中辨别筛选,最终选取白色莲华称为分陀利。白色是众色的根本,也是用来比喻清净平等的智慧。
问:何故佛眼喻青莲华?
问:为什么佛陀的眼睛要用青莲花来比喻?
答:青者喻佛眼色,取相似为喻。白者诸色之本,明一乘是三乘之本,故取白不取三。评曰:不然。莲华者盖是通名,分陀利此为别称。何以知然?叡师序云「诸华之中莲华最胜,而华未敷名屈摩罗,敷而将落名迦摩罗,处中盛时名分陀利。」远法师云「分陀利伽是莲华开发时名。然此华体以时迁,名随形变。初出未开名屈摩蓝,衰落之时名为摩赖,当开发盛美色香具足时名分陀利伽。」《大经》十六卷解十号云「人中莲华分陀利华」,二名并出,应有通别之异。又列四华,最后云分陀利华,河西道朗云「鲜白色」。又余处翻为赤色最香莲华。今明莲华是众华中之胜,分陀利又是莲华中之美,所以云分陀利华也。又《大经》偈问「云何处浊世,不污如莲华。」下〈菩萨品〉具举四华答,故知莲华是通名,分陀利为别称也。今以通名为翻,故云莲华也。若未开,但因而无果;若已落,但果而无因;今取正开,因果分明,华譬因、实喻果,华譬教、实喻理。
回答:青色比喻佛陀眼睛的颜色,这是选取相似之处作比喻。白色是各种颜色的根本,说明一乘是三乘的根本,所以取白色不取三色。评论认为:并非如此。莲华本是通称,分陀利才是特指。如何得知?僧叡法师的序文说"百花之中莲华最为殊胜,含苞未放时名为屈摩罗,初绽将谢时名为迦摩罗,盛开正艳时名为分陀利。"慧远法师解释:"分陀利伽是莲华绽放时的名称。此花形体随时间变迁,名称随形态更易。初生未开叫屈摩蓝,凋谢衰落时名为摩赖,正当盛放、色香俱足时称作分陀利伽。"《大般涅槃经》第十六卷解释佛陀十号时提到"人中莲华、分陀利华",两个名称并列出现,应有通称与特指的区别。经文又列举四种莲华,最后说到分陀利华,河西道朗注释为"鲜白色"。其他经典也译作赤色最香莲华。应当明白莲华是百花中的殊胜者,分陀利又是莲华中的美妙者,所以称为分陀利华。另《大般涅槃经》偈语问"如何身处浊世,不染如莲华。"下文〈菩萨品〉详细列举四种莲华作答,由此可知莲华是通称,分陀利是特指。现在以通名作为翻译,故称莲华。若未开放,只有因而无果;若已凋落,只有果而无因;现今取正值盛开,因果分明,以花喻示因行、果实象征果德,以花喻示教法、果实象征真理。
问:何故梵本举其别称谓分陀利,此间存其通名称为莲华?
问:为什么梵文原本使用特定的名称"分陀利",而我们这里却用通用的名称"莲华"?
答:分陀利必是莲华,今取分陀利之莲华,非异莲华也。又外国此华有三时异名,此间无有三时异翻,故存其通称,故含得别也。
回答:分陀利就是莲花,这里特指分陀利这种莲花,并非其他品种的莲花。另外在印度,这种花在不同季节有各自的名称,但汉语里没有对应不同时节的专门译名,所以保留通用的称呼,这样就能涵盖所有特定时节的含义了。
问:以何义故取莲华喻此经耶?
为什么用莲花来比喻这部经呢?
答:略明十六种义。一明此华众华中最第一,《释论》云「陆生中须漫那华为第一,水生中青莲华为第一。」以喻此经众经中最为第一。故下云「诸佛已说、今说、当说,而此《法华》最为深妙。」
回答:简要说明十六种含义。第一是说明这种花在百花中最为殊胜,《大智度论》说:"陆生花中以须漫那花为第一,水生花中以青莲花为第一。"以此比喻此经在一切佛经中最为第一。所以后文说:"诸佛过去已说、现在正说、未来当说的经典中,这部《法华经》最为深奥微妙。"
问曰:已说即是法华之前,谓《般若》等,当说即是《法华》,之后谓《涅槃》等。何因缘故言《法华》最为难信解也?
问:前面已经说过《法華經》之前的经典,比如《般若經》等,也应当说明《法華經》之后的经典,比如《涅槃經》等。为什么偏偏说《法華經》的教义是最难让人相信和理解的?
答:诸大乘经显道乃当无异,但《法华》已前大小分流,《法华》已后会三又竟。但此经是反三之始、归一之初,故最为难解,称为第一也。
回答:所有大乘经典所揭示的真理本无差别,但在《法华经》之前,大乘小乘教法各自分流;《法华经》之后,则已圆满会归三乘。正因此经是扭转三乘分别的开端、回归一佛乘的初始,所以最为深奥难解,被称为诸经之首。
二明此华由种而生,喻一乘从缘而起。故下偈云「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
这朵花由种子生长而成,比喻一乘法是从因缘中产生的。所以后面的偈颂说:“佛的种子从因缘生起,因此演说一乘法门。”
三明此华开合有时,开则为昼、合则为夜,以喻一乘隐显有时,大缘未熟故隐、缘熟故显。
这朵花的开合有其时机,开放时是白天,闭合时是夜晚。这用来比喻一乘教法的隐没与显现也有其时机:当众生根器尚未成熟时便隐没不显,待因缘具足时自然显现。
四明此华能为瑞相,喻见《法华》必知众生皆得成佛。
这朵花能够作为祥瑞的征兆,正如见到《法华经》便知一切众生都能成就佛道。
五明此华有三时之异,终不离一华,以喻于一佛乘分别说三,虽说三乘终归一乘。
这朵花在五个方面展现了不同时节的差异,但始终不离一朵花的本质,以此比喻佛陀将一佛乘分别说为三乘:虽然开示三乘教法,最终都回归一乘真理。
六明此华从微至着,以喻此经明众生一礼之福、一念之功渐渐成佛。
这朵莲花从含苞待放到全然盛放的过程,正如同这部经中所说:众生哪怕只是虔诚一拜的福报、清净一念的功德,都能渐渐积累,最终成就佛果。
七明大梵王众生之祖从此华生,喻十方三世诸佛根本法身由此经有也。
大梵天王是众生的本源,他从这朵莲花中化生,这个比喻说明:十方三世一切诸佛的根本法身,都是依据这部经典而显现的。
八明此华为人天之所爱敬,喻此经众圣之所尊重。
这朵花受人天喜爱敬重,正如同这部经典被诸佛圣贤所尊崇。
九明此华虽生淤泥,泥不能染污,以喻一乘虽在三乘污泥,污泥不能染污。
这朵莲花虽从淤泥中生长,淤泥却无法染污它;正如一乘法门虽处在三乘的污泥之中,污泥也无法染污它的纯净。
十明此华生必在淤泥,喻一乘之人必起自生死。
这朵莲花必定从淤泥中生长,比喻那些寻求无上正等正觉的人必然要从生死轮回中觉醒。
十一明此华开而现实,喻此经言巧而理显也。
这朵莲花开放时显现出果实,比喻这部经书言辞巧妙而道理显明。
十二明此华不生而已,生则华实俱含,喻此经不说而已,说则因果双辨。
这莲花不开则已,一旦开放便同时蕴含花与果,比喻这部经典不说则已,一旦宣说便同时阐明因果。
问曰:若华实俱含,将非因中有果因果并耶?
有人问:如果花和果实同时存在,难道不是因中包含果,因果混淆了吗?
答:莲华未是果,故非一时;离莲华无果,亦非前后也。
莲花本身并不是最终的果实,所以不能说它们同时出现;但离开了莲花就没有果实可言,所以也不能说是先后产生。
十三者明此华必生于菓,余华不尔或生不生,喻一乘之因必当作佛,三乘之因或作或不作。
这朵花一定会结出果实,其他的花却不一定,有的结果有的不结果。这比喻修习一乘佛法的人必定能成佛,而修习三乘佛法的人则不一定,有的能成佛,有的不能成佛。
十四者明此华为诸佛之所践玩、众圣之所托生,喻此经诸佛护念教菩萨法也。
这部法华经如同莲花,是诸佛亲自践履赏玩、诸圣托付生命之处,比喻此经为诸佛所护持忆念、教导菩萨的根本法门。
十五明未敷之时而莲实不现,喻佛初出世说法明有三乘,一乘莲实未现,华开实方现,开方便门一乘真实方现。故此华有开未开,喻三乘之权、一乘之实也。
莲花尚未绽放之时,莲蓬中的果实不曾显现,这好比佛陀最初示现世间宣说教法时,明确开示有声闻、缘觉、菩萨三种修行途径。此时代表唯一佛乘的莲实尚未显露,待到莲花盛开果实方得显现,正如开启权巧方便之门后,究竟圆满的一乘真理才彻底彰显。因此莲花开与未开的两种状态,正对应着三乘教法的权变施设与一乘教法的真实本质。
十六者佛初成正觉,故莲华藏世界说一乘法门;今为二乘人说于一乘,令二乘人同入法界共在莲华藏土,故借莲华以表此义。
十六、因为佛陀刚成就正觉时,曾在莲华藏世界宣说一乘法门;现在为了引导二乘修行者领悟一乘真理,让二乘众生共同证入法界真理,一同住在莲华藏世界,所以借用莲华来象征这个深意。
问:莲华但是譬名,亦得是法说也?
问:莲花只是用作比喻的名称,还是可以直接用来解说佛法呢?
答:《大集经》偈云「慈悲为茎、智慧为叶、三昧为须、解脱为敷,菩萨蜂王,采甘露味。是故敬礼妙法莲华。」若观此意,具以众德为莲华也。
回答:《大集经》中有首偈颂说:“慈悲是莲花的茎干,智慧是莲花的花叶,禅定是莲花的花须,解脱是莲花的绽放。菩萨就像采蜜的蜂王,汲取佛法的甘露滋味。因此我们要虔诚顶礼妙法莲华。”从这段经文的意义来看,是以各种功德来整体诠释莲花的内涵。
问:莲华有几种?
莲花有几种?
答:《释论》云「有三种:一人中莲华,十余叶也;二天中莲华,百叶;三菩萨净土中华,有千叶或无量叶。」取其最胜为喻,即举菩萨华也。借近以况远者,取即目华也。晚见《法华论》明此大乘修多罗有十七种名,显示甚深功德。应知一名无量义经者,成就字义故,以此法门说彼甚深妙境界法故。甚深妙境界者,诸佛如来最胜境界法故。二名最胜修多罗者,三藏中最胜妙藏成就故。三名大方广者,无量大乘门,随众生根住持成就故。四名教菩萨法者,为教化根熟菩萨随器法成就故。五者名佛所护念者,依佛如来有此法故。六名一切诸佛秘密法者,此法甚深如来知故。七名一切佛藏者,如来功德三昧之藏在此经故。八名一切诸佛密处者,根未熟众生非法器不与故。九名能生一切诸佛者,闻此法门能成佛菩提故。十名一切诸佛道场者,闻此法门能成阿耨三菩提,非余修多罗故。十一名一切诸佛所转法轮者,此法门能破一切诸障故。十二名一切说佛坚固舍利,谓如来真如法身于此修多罗不坏故。十三名一切诸佛大巧方便经者,依此法门成大菩提已,为众生说天人声闻辟支佛等法故。十四名说一乘经者,此法门显示如来阿耨三菩提究竟之体,二乘非究竟故。十五名第一义住者,此法门即是如来法身究竟住处故。十六名妙法莲华经者,有二种义。何等为二?一者出水义,不可尽出离小乘泥浊水故。复有义莲华出泥水,喻诸声闻入如来大众中坐,如诸菩萨坐莲华上,闻说无上智慧清净境界,证如来密藏故。二华开者,众生于大乘中心怯弱不能生信故,开示如来净妙法身令生信心故。十七名法门者,摄成就故。摄成就者,摄取无量名句字身、频婆罗、阿閦婆等偈故也。
回答:《释论》说莲花有三种:一是人间莲花,有十余瓣;二是天界莲花,有百瓣;三是菩萨净土中的莲花,有千瓣或无量瓣。这里选用最殊胜的作比喻,就是指菩萨的莲花。借用近处事物比拟深远道理,是取眼前可见的莲花为例。
后来见到《法华论》阐明这部大乘经典有十七种名称,彰显其深奥功德。应当知道:第一称为《无量义经》,因为成就文字义理,以此法门宣说甚深妙境界之法的缘故。甚深妙境界,是指诸佛如来最殊胜的境界之法。第二称为《最胜经》,因为在经律论三藏中最殊胜妙藏得以成就。第三称为《大方广》,因为无量大乘法门能随众生根器安住持守而成就。第四称为《教菩萨法》,因为能教化根机成熟的菩萨随其器量而成就。第五称为《佛所护念》,因为依止佛如来才具足此法。第六称为《一切诸佛秘密法》,因为此法甚深唯有如来能知。第七称为《一切佛藏》,因为如来功德三昧宝藏都含藏在此经中。第八称为《一切诸佛密处》,因为根机未熟的众生非法器故不传授。第九称为《能生一切诸佛》,因为听闻此法门能成就佛的觉悟。第十称为《一切诸佛道场》,因为听闻此法门能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其他经典则不能。第十一称为《一切诸佛所转法轮》,因为此法门能破除一切障碍。第十二称为《一切说佛坚固舍利》,因为如来真如法身在此经中永不坏灭。第十三称为《一切诸佛大巧方便经》,因为依此法门成就大觉悟后,能为众生宣说天、人、声闻、辟支佛等法。第十四称为《说一乘经》,因为此法门显示如来无上正等正觉的究竟本体,而二乘并非究竟。第十五称为《第一义住》,因为此法门就是如来法身的究竟安住处。第十六称为《妙法莲华经》,有两重含义:一是出水之义,如同莲花出离淤泥浊水不可穷尽,比喻出离小乘泥浊之水;另有含义是莲花出淤泥,比喻声闻众入如来大众中安坐,如同菩萨坐于莲台,听闻宣说无上智慧清净境界,证得如来密藏。二是花开之义,因众生对大乘心生怯弱不能起信,故开示如来清净妙法身令生信心。第十七称为《法门》,因为总摄成就一切,所谓摄成就,是指统摄无量名句文身、频婆罗、阿閦婆等偈颂的缘故。
第四辨经宗旨。
探究本经核心
问:此经以何为宗耶?
问:这部经以什么为核心宗旨呢?
答:说者甚众,略陈所见有十三家。
回答:解释的人很多,我简要陈述十三种主要观点。
第一远师云「此经以一乘为宗,一乘之法所谓妙法。」如〈譬喻品〉云「是乘微妙清净第一,于诸世间为无有上。」评曰:未见远师序本,相传云尔然。寻经始终虽明一乘,而一乘具有因果,何得但用于因不取于果?此则得在于因,失在于果。又且果门已备可得称妙,因行未圆何得称妙?以果妙故可得为宗,因既不妙岂得为宗也?
远法师说:“这部经以一乘法为宗旨,一乘之法就是所谓的妙法。”就像《譬喻品》中说的:“这个法门微妙清净至高无上,在所有世间法中是最殊胜的。”
评析说:虽然没见到远法师序言的原本,但历来都是这样传述的。不过仔细推究整部经的脉络,虽然确实阐明了一乘法,但一乘法本就包含因果两个方面,怎么能只用因位而不取果位呢?这样就是只把握了因位,却遗漏了果位。而且果位已经圆满可以称为妙,因位修行尚未圆满怎么能称为妙呢?正因为果位殊妙才可以作为宗旨,因位既然不圆满,怎么能作为宗旨呢?
第二龙师云「此经但以果为宗」。彼云「妙法者,如来灵智体也。陶练滓累,众麁斯尽,故云妙也。动静轨物,故云法也。法既真妙难以言辨,故借莲华为譬,所以果智为宗也。」评曰:光宅受经于印,印禀承于龙,龙为法华之匠。然此释以文义两推,实符会经致。何以知之?开宗之始、广说之初皆叹佛慧,故云「为说佛慧故,诸佛出于世。」又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故知一经始终皆明佛慧也。以理推者,三乘智慧犹未圆满,唯佛智慧乃称究竟。既欲引三趣一,宜令皆学佛慧,则以佛慧为宗也。然此慧照无不圆、累无不尽,称之为妙。体可轨模,名之为法。唯此一慧为实,余二非真,称为一也。虚通自在纵任无碍,目之为乘。详此释意,应无间然矣。但既有妙果,必有妙因,考经始终因果斯备。若偏以果为宗,即得在于果、失在于因,义亦未允也。
第二位龙师说:“这部经只以佛果为宗旨。”他认为:“所谓妙法,就是如来的灵明智慧本体。陶冶锻炼去除杂质,种种粗重烦恼全部除尽,所以称为妙。动静举止都能作为众生的轨范,所以称为法。此法既真实微妙难以用言语说明,故而借莲花作比喻,因此是以佛果智慧为宗旨。”评论说:光宅法师从法云那里受学此经,法云又师承于慧基,而慧基实为弘扬《法华经》的大家。但这种解释从经文与义理两方面推究,确实符合经文的宗旨。何以得知?在开宗明义之处、广说经文的开端都赞叹佛的智慧,所以说“为演说佛智慧故,诸佛出现于世。”又说“我所证得的智慧,微妙最为第一。”由此可知整部经自始至终都在阐明佛的智慧。从义理推究:三乘的智慧尚未圆满,唯有佛的智慧才称得上究竟。既然要引导三乘归向一佛乘,就应当让众生都修学佛的智慧,所以以佛智慧为宗旨。而且这种智慧照见无有不周遍、烦恼无有不除尽,故称之为妙。其体性可作为轨范,故称之为法。唯有这一智慧是真实的,其余二乘并非真谛,故称为一。虚通自在运用无碍,故称之为乘。仔细推究这种解释,应该是没有异议的。但既然有微妙的果位,必然有微妙的因行,考察经文始终,因果二者都具备。如果偏重以佛果为宗旨,虽然把握了果位,却忽略了因行,在义理上也不算周全。
第三宋道场慧观法师序云「此经以妙一为名,真慧为体。妙一为名者,三乘异流是即非真,终期会归其乘唯一,其乘唯一谓之妙法。颂曰:是乘微妙,清净第一,于诸世间,为无有上。真慧为体者,释迦玄音始唱赞佛慧甚深,多宝叹善则称平等大慧。颂曰:为说佛慧故,诸佛出于世,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其序又云「会三归一,乘之始也。此明三乘同入一乘,始得信解,故名为始也。觉慧成满,乘之盛也。此明佛果成满,谓乘之盛。灭影澄神,乘之终也。此明息迹归本,明法身常恒,谓乘终也。」慧观作序竟,以示罗什。什叹曰:「善男子!自不深入经藏,岂能作如是说。」评曰:寻观此释,名体具足、因果圆满,始终两举、本迹双明。文旨允契,如什所叹也。
慧观法师在《法华经》序言中说:"这部经以'妙一'为名,以'真慧'为体。所谓妙一为名,是指三乘教法看似不同实则不究竟,最终都要回归唯一佛乘,这唯一的佛乘就称为妙法。经中偈颂说:此乘最为微妙,清净无上,在一切世间再没有比这更高的了。所谓真慧为体,是指释迦牟尼佛开示的深奥法音赞叹佛慧无比深远,多宝如来称许的正是这平等大慧。经中偈颂说:为开示佛慧的缘故,诸佛出现于世,唯此一乘是真实,其余二乘皆非究竟。"
序言又说:"会三归一,是修行的初阶。这是说明三乘终将融入一乘,初得信解,故称为始。智慧圆满,是修行的盛果。这是说明成就佛果,称为乘之盛。息迹归本,是修行的终极。这是说明泯灭幻相回归本心,彰显法身永恒,称为乘之终。"
慧观完成序文后,呈给鸠摩罗什法师阅览。罗什赞叹道:"善男子!若不是深入经藏,怎能作出如此透彻的阐述!"
评析:细读慧观的解释,既圆满阐述了经名与体性,又具足因果道理,既说明修行始终,又彰显本迹二门。文义契合佛理,正如罗什所赞叹的那样。
第四中兴寺印师云:「此经亦以一乘实慧为体。下开宗中叹云『佛智甚深』即是实慧。又云『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诸法实相即是一乘妙境,故境智为经宗。所以然者,非实境无以生实慧,非实慧无以照实境也。所以铭一乘为实相境者,体无三伪故称实相也。」评曰:印受经于龙,龙明佛慧为宗,而印加之以境,故以境智为宗。然经非无境智,但又阙因果;方之于观,亦未尽美矣。
第四中,兴寺的印法师说:“这部经也是以‘一乘真实智慧’作为根本。后面开宗明义处赞叹说‘佛的智慧极为深奥’,这就是真实智慧。又说‘唯有佛与佛才能彻底通达诸法实相’,诸法实相就是一乘微妙的境界,所以境界与智慧共同构成此经的宗旨。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没有真实境界就无法生起真实智慧,没有真实智慧就无法照见真实境界。之所以将一乘称为实相境界,是因为其本体远离三种虚妄,所以称为实相。”
评论说:印法师从龙树处传承此经,龙树阐明“佛慧”为宗旨,而印法师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境界”,所以以境界与智慧共同为宗旨。然而经中并非没有境界与智慧的内容,但这样确立宗旨又缺少了因果的层面;用观照的视角来衡量,也尚未达到完美。
第五光宅法师受学印公之经,而不用印公之释,云「此经以一乘因果为宗。故经有两段:初开三显一以明因,后开近显远以辨果也。」评曰:光宅所明,盛传于世,末学推之。又既有因果之文,应符经旨。今以文义推寻,意犹未允。何者?后明开近显远,可得是果。前辨开三显一,非专明因。所以然者,昔日明三则有因三果三,今日辨一则有因一果一。开昔因三果三皆是方便,显今因一果一并为真实。何得开三显一以辨因耶?又因果乃圆,本迹未足,如前评也。
光宅法师学习印公传授的《法华经》,却不采用印公的注解,提出"此经以成佛之因与佛果为宗旨。经文分为两段:前半阐明开三乘权教显一乘实理以说明修行之因,后半开启近迹显扬久远本际以辨明证果。"对此评析:光宅法师的见解在世间广为流传,后学多推崇其说。既然经文中确有因果的表述,应当符合经旨。但如今根据经义推究,其见解仍有未妥之处。何以见得?后半阐明开近显远,可以视为佛果范畴。但前半开三显一,并非专指修行之因。究其根本,昔日说三乘教法时,既有三乘之因也有三乘之果;现今显一佛乘时,既有一乘之因也有一乘之果。破除过去三乘因果皆属权宜之说,彰显现今究竟因果方为真实妙义。怎能将开三显一单纯判定为修行之因呢?况且因果虽已圆满具足,但本迹义理尚未透彻,正如前文所评析的那样。
第六师云「此经既开权显实,则宜以二智为宗。开三即是明权,显一所谓辨实。以下开近显远,义亦例然。开近谓权,显远为实。」未详作者。评曰:权实二慧总贯一经,诚如所说。考斯权实唯是果智,终以果为宗,同前评矣。又若以权实为宗,则应具以三一为体。今不可以三一为体,何得以权实为宗?又初段开权显实,宜名权实二智;后章开近显远,宜称本迹二身。若皆用权实,则身智相浑也。
第六位法师说:“这部经既然要开启权宜之法、显扬真实之理,就应当以两种智慧为宗旨。开示三乘法就是阐明权宜,显扬一乘法就是辨明真实。后面经文开启近迹、显扬远本,道理也是一样。开启近迹称为权宜,显扬远本即是真实。”不清楚这位作者是谁。
评析说:权实两种智慧确实贯穿整部经文,正如他所言。但仔细推究,这种权实只是佛果的智慧,终究还是以佛果为宗旨,这和前面评述的观点相同。再者,如果以权实作为宗旨,就应该同时以三乘与一乘为体。现在既然不能以三一为体,又怎能以权实为宗呢?另外,经初开权显实的部分,适合称为权实二智;后面开近显远的章节,则应称作本迹二身。如果全都用权实来概括,就会混淆智慧与身相的概念了。
第七师云「既名妙法,即以妙法莲华为宗。妙法者,即是佛所得根本真实法性也。此法性不受惑染、不与惑同,名之为净。以是净故,称为妙也。故用此为题,即以为宗。莲华者,如前引《大集经》取众德为华,不用世间莲华也。」评曰:寻此师学集出此方,谓第八识自性清净,亦名性净涅槃,以为妙法。既云是佛所得,还是果义,同前评也。又《摄大乘论》阿僧伽菩萨所造,及《十八空论》婆薮所造,皆云八识是妄识,谓是生死之根。先代地论师用为佛性,谓是真极。昔《般若》未度,远师已悟真空;《涅槃》不尽,生公照知佛性。诸地论师有惭先见之明矣。又此经所兴不正明八识,八识之义别付余解说耳。
第七位法师说:“既然称为妙法,就用妙法莲华作为宗旨。所谓妙法,就是佛陀所证得的根本真实法性。这个法性不受烦恼污染、不与烦恼混同,所以称为清净。因为这种清净,才称作妙。所以用这个作为题目,也就以此为宗旨。莲华的意思,如同前面引用《大集经》所说,是摄取众德为华,并非采用世间莲华。”
评析说:考察这位法师的学说源自本土,认为第八识自性清净,也称作性净涅槃,以此为妙法。既然说是佛陀所证得,仍然属于果位含义,与前文的评析相同。再者《摄大乘论》由阿僧伽菩萨造作,以及《十八空论》由婆藪造作,都说明八识是虚妄之识,认为是生死根源。前代地论师将其用作佛性,认为是究竟真理。往昔《般若经》尚未传译时,慧远法师已悟得真空;《涅槃经》未尽传译时,道生法师已照见佛性。诸位地论师应当愧对前辈的明见了。又此经兴起本意并非专门阐明八识,八识的义理应当另作解说。
第八师云「此经以常住为宗。所以然者,大论佛教所宗在常,是故此经以常为宗。但教门未极止,是覆相明常耳。」
第八位论师说:“这部经以常住为宗旨。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大智度论》指出佛教的根本宗旨在于常住,所以这部经以常住为宗旨。只是教法尚未完全显发终极真理,因此是以隐晦的方式阐明常住之理。”
第九师云「此经以显了明常,故以常住为宗。如下文云常住不灭,但与《涅槃》明常广略为异耳。」评曰:此二师虽有覆显为异,而明常义同。然非无有常住之文,但常义是开近显远之意,非一经始末之说也。又《释论》云「《法华经》是秘密法,明罗汉授记作佛,非正明常义也。」覆相之与显了,至〈寿量品〉自具详之。
第九位法师说:“这部经用显了的方式说明常住的真理,所以以常住为宗旨。就像后文所说的‘常住不灭’,只是与《涅槃经》说明常住的方式有详略的差别罢了。”评语说:这两位法师虽然有用隐覆和显了说明方式的差异,但阐明常住之义的实质是相同的。不过并非经中没有关于常住的文字,只是常住之义是开三乘之近迹、显一乘之远本的意思,并非贯穿全经始终的主题。另外《大智度论》说:“《法华经》是秘密法门,主要说明阿罗汉授记成佛的道理,并非直接阐明常住的义理。”关于隐覆说法与显了说法的区别,到〈寿量品〉时会详细说明。
第十师云「以万善为体。但使是善,善必无朽,皆当作佛也。」评曰:万善为体犹是因义为宗,得在于初章、失在于后段,复同前评也。
第十位法师说:“以一切善行为根本。只要是善行,善的力量永远不会消亡,最终都能成就佛果。”评论说:以万善为根本仍然是以修因为宗旨,这个观点的可取之处在于初步建立了修行基础,但缺陷在于后续论证不足,这又和前面评论过的问题相同。
第十一师云「万善为体,此大通漫。此经既明一乘,但取乘之饰具,宜用一乘为体。乘饰具者,如下云『其车高广乃至驾以白牛』,但取无漏大乘,简除有漏之法也。」评曰:寻此释用一乘为体,与初师不同。初师总明一乘,今但取无漏。明义既局,非所用也。
第十一师说:“以各种善行为本体,这种说法过于宽泛笼统。此经既然阐明一乘教法,就应当选取庄严法车的要素,宜以一乘作为本体。所谓庄严法车的要素,如同下文所说‘其车高广乃至驾以白牛’,只取无漏大乘之法,排除有漏法门。”评析:考察这种解释虽以一乘为本体,但与初师见解不同。初师总体阐明一乘要义,此处却只取无漏法门。义理阐释既已局限,便不足取法。
第十二长安僧叡法师《法华.序》云「寻经幽旨,恢廓宏邃,所该甚远,岂但说实归本,毕殊途而已哉!乃大明觉理,囊括古今。寿量定其非数,分身明其不实,普贤显其无来,多宝明其不灭。此乃丧功于本无,忘期于二地也。」评曰:叡公亲承罗什,是传译之宗。制斯一序,故自冠绝众师,与光宅一门数条硕异。初开三显一以明因,叡公总云说实归本。说实归本者,一乘一因名为真实。非但初段正明于因,此一义不同也。光宅云「次章明果犹是数量」,叡公云「寿量定其非数」,非数者,常恒不变,无有限数,二不同也。光宅云「此经未明常,唯一法身而垂万迹」,叡公云「分身明其不实」,不实者,释迦之与分身皆是应迹,非是实身,则显法身为实,三不同也。「普贤无来、多宝不灭,乃至丧功于本无、忘期于二地。」此皆辨忘名绝相、无住无得、不因不果、非始非终、不一不二乃至非常非无常,显诸法实相不可言宣,四不同也。与光宅四异,将慧观三同,既其共禀什公,一车无二辙矣。
第十二长安僧叡法师在《法华经序》中说:"探究此经深奥的意旨,境界开阔宏大深远,所涵盖的范围极为广博,岂只是说明真实归向根本、使不同道路归于统一而已?更是彻底阐明觉悟的真理,包罗古今一切。通过寿量品确立佛陀寿命超越数量概念,通过分身品阐明应化之身并非实相,普贤菩萨示现无来无去的本质,多宝佛塔彰显不灭的真理。这都是要让人放下对'本无'的执著功绩,忘却对两种境界的期许。"
评语说:僧叡公曾亲受罗什大师教导,是传承译经的宗师。他所写的这篇序文,自然超越众多注疏家,与光宅法师的见解在多个重要问题上存在明显差异。首先关于开三乘显一乘以阐明因行,僧叡公总结为"说实归本"。所谓说实归本,是指一乘一因才是真实。不仅初段明确说明因行,这第一点见解就不同。光宅法师认为"后续章节说明果位仍属数量范畴",而僧叡公说"寿量定其非数"——所谓非数,是指永恒不变,没有限量,这是第二点不同。光宅法师说"此经未明常理,唯有一法身而示现万千应化身",僧叡公则说"分身明其不实"——所谓不实,是指释迦佛与所有分身都是应化显现,并非真实法身,由此彰显法身才是真实,这是第三点不同。"普贤无来、多宝不灭,乃至丧功于本无、忘期于二地",这都是说明要超越名相概念、无所执著、无得无失、不固守因果、不区分始终、不落于一边乃至超越常与无常,显示诸法实相不可言说,这是第四点不同。与光宅法师的四种差异,却与慧观法师的三种观点相合。既然他们都承袭罗什大师的教导,就像同一辆车不会走出两条辙迹般本质一致。
十三刘虬《集注》,采安、林、壹、远、什、肇、融、恒八师之说。其序大意云:教凝于三一之表,果玄于丈六之外,无名无相者,此经之旨归。自非道越三空、智通十地者,孰能辨名于无名、厝说于无说者哉?评曰:寻注意与叡、观等大同,同辨无依无得、忘言忘相之说也。
《法华经集注》由刘虯编纂,收录了道安、支道林、僧壹、慧远、鸠摩罗什、僧肇、道融、道恒八位高僧的注释。该书序言要旨是:教法凝结于三乘归一之理,果证玄妙于丈六化身之外,超越名相执着——这正是此经的根本宗旨。若非修行已达三空境界、智慧通达十地阶位之人,又有谁能诠解不可言说的真理、安立无可言说的教法呢?后世评析:考察其注释要义,与僧叡、慧观等古德大体相同,都是阐明无依无得、忘言离相的究竟法义。
问:已闻异说,未见今宗。为异众师、为同诸匠耶?
问:已经听过各种不同的说法,但还没了解您的主张。请问您的见解是与其他诸位法师不同,还是与他们相同呢?
答:若以悟而言,禀斯异说各蒙益者,则众师释无可为非;若闻而不悟,则众师无可为是。一师之意唯贵在于悟耳,宜以悟为经宗,无论同异也。
回答:如果从领悟的角度来说,接受这些不同学说而各自受益的人,那么各位老师的解释都没有错;如果听了却不领悟,那么各位老师的解释也都算不上正确。一位老师的本意,最看重的就在于领悟而已,应当以领悟作为经典的根本宗旨,不必执着于相同或不同的见解。
问:符经须录、背文宜弃,何故朱紫共贯之、清浊尚混流?唯悟为宗,未详可领。
问:符合经文的应当采用,背离经文的理当舍弃,为何还要将正确与错误混杂、清澈与浑浊并流?若只以领悟为宗旨,实在难以理解其中深意。
答:假设符经,闻而不悟,于缘非药,则应弃之。如其释背佛经,闻而受道,则成甘露,理应须录。故甘毒无定,唯悟为宗。晚见《摄大乘论》与一师大致符会,菩萨于一切法,无有定教、无有定身,唯利益为定也。
回答:如果某种解释与经典相符,但听了却不能领悟,对于修行者来说不能起到良药的作用,那就应当舍弃。如果解释虽然与佛经文字表面不同,但听了却能使人领悟正道,那就如同甘露般珍贵,理应采纳。所以甘甜或毒害并无绝对标准,唯有能否使人觉悟才是根本原则。后来看到《摄大乘论》与某位法师的观点大体契合:菩萨对待一切法门,没有固定不变的教法,没有固定不变的身相,唯以能否利益众生作为根本准则。
问:若于缘取悟无不契道,论中何故显正破邪?
问:如果在因缘中领悟真理,没有不合乎大道的,那么论中为什么要彰显正道、破除邪见呢?
答:为缘不悟,是故破邪;如其契道,无非正说也。
回答:因为众生未能领悟真理,所以才要破除错误的见解;如果能够契合正道,那么所说的就都是正确的法义。
问:唯悟之言乃应会道,未知此说出在何文耶?
问:只谈觉悟的话应该契合佛道,但不知道这种说法出自哪部经文呢?
答:斯乃众圣之本怀、经论之宗领,非但会理亦有诚文。故《大经》云「一切诸法无有定相。若有定相,是生死相、是魔王相,非佛法相。」以无定相,是故如来非道说道、道说非道,常说非常、非常说常。法若有定,是应说是、非应说非。而是非反论、真伪互说者,故知法无定相,唯悟是从。又诤论中云「我诸弟子闻是说已,不解我意。」虽领正言,乃成邪说。又《中论》云「一切实、一切非实、亦实亦不实、非实非非实,了者于四句皆是佛法,不了者四句皆是魔法。」又《释论》云「不得般若方便力故,学阿毘昙门堕有见中,学空门堕无见中,学昆勒门堕空有见中,学非有非无堕愚痴论。得般若方便,学此四句不堕四见。」又《文殊问经》云「十八及本二,皆从大乘出。无是亦无非,我说未来起。」斯二十部皆是如来赴缘方便,闻皆得道,故无非大乘。又《大集经》云「虽有五部,皆不妨如来法界及大般涅槃。」又求那三藏师偈云「诸论各异端,修行理无二。偏执有是非,达者无违诤」也。以此而推,用悟为宗,斯判宜允。此非但欲通一教,乃总贯众经也。
回答:这正是所有圣者根本的意愿、经论的核心宗旨,不仅符合真理,也有确切的经文依据。所以《大涅槃经》说:“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表象。如果有固定表象,那就是生死轮回的表象、是魔王的表象,不是佛法的表象。”正因为没有固定表象,所以如来才会在非真理中阐述真理、在真理中阐述非真理,在无常中阐述常、在常中阐述无常。如果事物有固定不变的性质,就该直接说对错。但如来却用相反的方式论述是非,真假互相阐释,由此可知事物本无定相,唯有以觉悟为标准。
《诤论》中也说:“我的弟子们听到这些说法后,不能理解我的真实意图。”虽然记住了正确的言语,却变成了错误的见解。《中论》则指出:“一切真实、一切不真实、既真实又不真实、非真实非不真实,觉悟的人在这四种论述中都能见到佛法,未觉悟的人则都会落入魔道。”《大智度论》进一步说明:“如果没有智慧的善巧运用,学习阿毗昙就会陷入执着‘有’的偏见,学习空宗就会陷入执着‘无’的偏见,学习昆勒门就会同时陷入空有两种偏见,学习非有非无就会陷入愚痴争论。掌握了智慧的善巧方法,学习这四种论述就不会落入四种偏见。”
《文殊师利问经》记载:“十八部及根本二部,都是从大乘衍生出来的。没有绝对的是与非,我说这些将来都会兴起。”这二十个部派都是如来顺应众生机缘的善巧方便,听闻者都能证得道果,所以无不是大乘。《大集经》也明确表示:“虽然有五个部派的分歧,但都不妨碍如来的法界境界与大般涅槃。”求那三藏法师的偈颂更总结道:“各种论著虽然各有侧重,修行真理本来没有分别。偏执才会产生是非对立,通达之人没有矛盾争执。”
通过这些经证可以推知,以觉悟为宗旨,这样的判教标准确实恰当。这不仅是为了融通某一部经典,实在是贯通所有佛经的总原则。
问:若唯悟为宗,子前何故评其得失耶?
问:如果只以觉悟为宗旨,您先前为何还要评判各家观点的得失呢?
答:若领先通,无俟今问;如其未晓,更为折之。大判前言凡有三辙:一者于缘并悟,则众释无非。二者闻悉失迷,则异说无是。三者自有于此即悟、于彼生迷,则此说成正、彼言为邪。故法无定相,显在于兹;唯悟是宗,事彰今说也。
回答:如果之前已经理解透彻,就不必现在再来提问;若是尚未明白,就让我再为你分析。总体来看,前面的论述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若能从各种因缘中领悟真谛,那么所有解释都有其价值。第二,若听闻任何说法都陷入迷惑,那么不同见解都难称正确。第三,若有人在此处豁然开朗,在别处又生困惑,则此种说法对他便是正道,彼种言论便成偏邪。所以真理本无固定形态,这个道理在此显现得清清楚楚;唯有契入觉悟才是根本宗旨,这个事实通过今日论述已昭然若揭。
问:若约缘悟为正、缘迷是邪,此言通漫。自有是佛口说、非佛口说,然佛说中有了义经、不了义经。若尔者,则应有正说邪说。今就文而判,何释符经耶?
问:如果说根据缘起觉悟就是正确、根据缘起迷惑就是错误,这种说法太过笼统。本来就有佛亲口所说的法门和并非佛亲口所说的法门,而且佛所说的法中又有了义经和不了义经。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应该存在正确说法和错误说法的区别。现在根据经文本身来判断,哪种解释才符合经文的真义呢?
答:如前所评,得失已彰。
答案:就像前面评论的那样,优缺点已经很清楚。
问:前明得失自是旧宗,今欲安心,愿闻异说。
问:前面所说的得失是传统教法的观点,现在想要安顿内心,希望能听闻不同的见解。
答:夫欲安神好异者,盖是入道之巨累、通教之尤毒,今当为子陈之失。心有所安则情有所寄,情有所寄则名有所得,有所得者则有所缚,有所缚者盖是众累之府藏、万苦之林苑。子欲安神,事招斯过。又云愿闻异说。若云求异,则异更有异,使异异无穷。古语云「真言归于竞辨,宗逾出于好异。」可谓去城逾远岐路逾多,乖之弥至、失之弥甚。必欲会虚宗、契玄寂者,宜自同于前、冥异于后,内视不己见、外听不我闻,虚其心实其照者,即是闻所未闻未曾有法,如此法者称为法华。法华大宗其意在此。
回答:那些想要安住心神、追求奇特见解的人,这实在是修道的重大障碍、通达教理的剧毒,现在应当为你说明其中的过失。心有所安住,情感就有所寄托;情感有所寄托,名相就有所获得;有所获得就会产生束缚,有所束缚正是各种负累的仓库、万千痛苦的林苑。你欲求安神,此事便会招致这些过错。你又说要听闻与众不同的见解。若说要求异,则异见之外还有更异的见解,会使差异无穷无尽。古语说“真理在争辩中迷失,宗旨因求异而偏离”。可说是离城池越远岔路越多,背离得越远,迷失得越深。若真想融会虚静宗旨、契合玄妙寂灭,应当与前人见解相通、与后世差异冥合,向内观照不见自我存在,向外聆听不闻我执声音,使内心虚静而观照真切——这便是听闻从未听闻过的殊胜法门,这样的法门就称为法华。《法华经》的根本宗旨正在于此。
问:若心有所依既称有所缚,情无所寄还复染无,其犹逃峰趣壑俱不免于患难。故下经云「若有若无见,具足六十二。」
有人问:如果心有所依附,就称为被束缚;如果情感无所寄托,又会陷入虚无的染着。这就像逃避高山却奔向深谷,都难免遭受困扰。所以经文后面说:"无论执着'有'还是'无'的见解,都会陷入六十二种错误观念。"
答:诚如所问。前为借无以出有,有病既息无亦不留。《释论》云「如霜雹草死,草死而雹消。」若能远离二边乃称妙悟也。
回答:确实如您所问。前面是借助"空无"来破除"实有"的执着,当"实有"的妄念平息后,"空无"的概念也不会留存。《大智度论》说"就像霜雹能使草枯死,草枯死后冰雹也会消融。"如果能同时远离"实有"和"空无"两种极端,这才称得上是真正的觉悟。
问:有无双离乃可二见不生,今明非有非无即堕愚痴论也。
问:只有同时远离"有"和"无"的执着,才能消除这两种偏见。如果只是强调"非有非无",反而会陷入愚痴的争论。
答:子初关滞有、次辙染无。今虽两是病消,双非疾起,可谓众生处处着,斯言验矣。若能远离二边、不着中道,萧焉无寄,理自玄会。返本之道,着乎兹矣。
回答:你最初被"有"的概念所障碍,接着又沾染了"无"的见解。现在虽然这两种偏执的毛病消除了,却生起了否定两边的执着,这正应验了那句话:众生总是处处执着。如果能够远离"有"和"无"两个极端,也不执着于中道,让心境空灵无所依附,真理自然就会明白显现。回归本源的途径,关键就在于此了。
问:虽云众生处处着,复云引之令得出。请示玄宗,令虚心无寄。
问:虽说众生处处执着,又说要引导他们超脱。请开示根本宗旨,让心灵无所依附。
答:经言是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今当示不可示,子宜闻无所闻。此经以实相正法为宗。明因辨果、开权显实,皆是无名相中假名相说,为其用也。
回答:经上说真正的法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一切言说概念都是寂静空无的。现在我们要用言语来解说这不可言说的法,您应当以无所得的心来聆听。这部《法华经》是以诸法实相作为根本宗旨。其中阐明修行因位、辨明觉悟果位,开示权宜教法、彰显究竟真理,都是在无相无名的实相中,暂时借用名相概念来引导众生,这就是经文的妙用。
问:何以知实相正法为宗?
问:怎么知道这部经是以实相正法为核心宗旨?
答:如前所引,是法不可示,即是实相也。又过去二万亿日月灯明佛云「诸法实相义,已为汝等说。」又云「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又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文处甚多,非可具举。又夫欲辨宗,须观经题。题云妙法者,即是正法。正法者,如《华严》云「正法性远离,一切语言道,一切趣非趣,皆悉寂灭相。」正法绝于名相,故乃名为妙。若四句所及,何妙之有耶?
回答:就像前面引用的那样,“是法不可示”指的就是真实的本体。过去二万亿日月灯明佛曾开示:“诸法实相的真义,已经为你们解说。”又说:“诸法本来的寂静状态,无法用言语表达。”还指出:“一切现象从最初以来,始终保持着寂静的本性。”经文中这类表述很多,无法一一列举。要理解经典宗旨,应当先观察经题。经题所说的“妙法”,就是指究竟真理。这真理正如《华严经》所言:“真实法性超越一切语言表述,所有存在与非存在的现象,本质都是寂静的。”究竟真理断绝一切名称概念,所以称为“妙”。如果可以用四句分别(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来描述,又哪里称得上玄妙呢?
问:若非因非果,亦应非正非邪、非虚非实,何故名为实相正法耶?
问:如果既不是原因也不是结果,那应该既不是正确也不是错误,既不是虚假也不是真实,为什么还称它为真实的相貌和正确的法则呢?
答:实如所问。非邪非正:非实非虚,不知何以目之,为欲出处众生,于无名相中假名相说,故强名正法耳。故《大经》云「低罗婆夷实不食油,强名食油。」皆有类也。
回答:实际情况确实如你所问。所谓正法,既不是邪也不是正:既不真实也不虚幻,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为了引导沉沦的众生,只好在无法用名称概念描述的境界中,暂时借用名称概念来说明,所以勉强称之为"正法"。正如《大涅槃经》所说"低罗婆夷明明不吃油,却硬要说他吃油",这些都是类似的表达方式。
问:若言非因非果、非虚非实者,斯乃真谛四亡,复何开一乘妙旨?
问:如果说既不是因也不是果,既不是虚妄也不是真实,这已经是真理层面的四种超脱境界,又为什么要再阐明一乘佛法的深妙旨趣呢?
答:既言非因非果,亦非俗非真、非缘非观,故《释论》解般若云「因是一边、果是一边,离是二边,名为中道。」又云「缘是一边、观是一边,离是二边,乃名中道。」肇公《涅槃论》云「法无有无之相,故无数于外。圣无有无之智,故无心于内。于外无数、于内无心,彼已寂灭,乃名涅槃。」岂是真谛。
回答:既然说既不是因也不是果,也不是世俗也不是真理、不是外在条件也不是内心观照,所以《大智度论》解释般若智慧时说:“因是一端、果是一端,超越这两端,才称为中道。”又说:“外在条件是一端、内心观照是一端,超越这两端,才能称为中道。”僧肇大师在《涅槃论》中说:“诸法没有存在或不存在的固定相状,所以对外在事物不起分别计数。圣者没有存在或不存在的执着认知,所以内心不起分别念想。对外不计数、对内不起心,主客都归于寂灭,这才叫作涅槃。”这哪里只是真谛的境界呢?
问:云何因果为用耶。
问:怎样理解因果的作用呢?
答。正法实非因果,为众生开因果法门,故名为用;权实亦尔。但今明因果,异旧因果。所言因者,具足二因:一者佛性、二者缘因。以众生有佛性,故修万行方得成佛也。所言果者亦具二果:一无德不圆、二无累不尽。此义现《法华论》,后当说之。故言正法为体、因果为用也。
回答:真正的佛法本来无所谓因果,但为了引导众生而开设了因果的法门,所以称之为作用;权宜与真实的道理也是如此。不过现在所说的因果,与以往所说的因果有所不同。这里所说的"因"包含两种:一是众生本具的佛性,二是修行所需的助缘。正因为众生都具有佛性,所以通过修行种种善行才能成就佛道。所说的"果"也具备两种特征:一是所有功德无不圆满具足,二是所有烦恼无不彻底断除。这个道理在《法华论》中有明确阐述,后面会详细说明。所以说真正的佛法是根本,因果显现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