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一上
天台智者大师说
释名第一 辨体第二 明宗第三论用第四 判教第五
释名第一 辨体第二 明宗第三 论用第四 判教第五
释此五章,有通、有别。通是同义,别是异义。如此五章,遍解众经,故言同也。释名名异,乃至判教教异,故言别也。例众经之初,皆安五事,则同义也。如是诠异,我闻人异,一时感应异,佛住处所异,若干人听众异,则别义也。又通者,共义;别者,各义。如此通、别,专在一部。通则七番共解,别则五重各说。例如利钝,须广略二门也。众教通别,今所不论;一经通别,今当辨。
解释这五个章节,有通和别两种方式。通是相同的含义,别是相异的含义。这五个章节适用于解释一切经典,所以称为"同"。每部经的经名解释各不相同,乃至判教方式各有差异,所以称为"别"。就像各部经典开头都具备五件事项,这是相同之处;但"如是"所指教法不同,"我闻"所指闻法人不同,"一时"所示感应机缘不同,"佛"所在处所不同,"听众"规模各异,这些就是相异之处。
再者,通是共通之义,别是各别之义。这里所说的通与别,专门针对一部经典而言。通则通过七种方法共同解释,别则通过五个层次分别说明。好比众生根器有利有钝,需要广略两种法门来应对。其他经典的通别关系在此不作讨论,现在要辨明的是一部经典内部的通别关系。
△就通作七番共解:一、标章;二、引证;三、生起;四、开合;五、料简;六、观心;七、会异。
接下来按照通用的七种方法来解释:第一、标明章节主旨;第二、引用经典验证;第三、阐明次第关联;第四、分析开合结构;第五、辨析疑难问题;第六、指导观心实践;第七、会通不同说法。
标章令易忆持,起念心故。引证据佛语,起信心故。生起使不杂乱,起定心故。开合、料简、会异等,起慧心故。观心即闻、即行,起精进心故。五心立,成五根,排五障,成五力,乃至入三脱门。略说七重,共意如此。
用标题章节让人容易记住理解,是为了唤起大家的专注之心。引用佛陀的教诲作为依据,是为了建立大家的信心。安排内容层次分明不混乱,是为了培养大家的安定之心。通过展开归纳、分析梳理、融会贯通等方法,是为了启发大家的智慧。观照自心当下就能领悟、当下就能实践,是为了激发大家的精进之心。这五种心念确立了,就能成就五根,排除五种障碍,转化为五种力量,最终进入解脱之门。以上简要说明的七个层次,其用意都在于此。
广解五章者,一一广起五心、五根,令开、示、悟、入佛之知见耳。
详细解释这五个章节的目的,是通过逐一深入培养五种心念和五种根基,让众生能够开启、明了、领悟、契入佛陀的智慧与见解。
○初標五章(云云)。標名為四:一、立;二、分別;三、結;四、譬。
首先说明五章的大致内容。确立名称分为四步:一、建立;二、分析;三、总结;四、比喻。
立名者,原圣建名,盖为开深以进始,咸令视听,俱得见闻,寻途趣远,而至于极,故以名名法,施设众生。
圣人们建立名称,本是为了开启深奥的义理来引导初学者,让所有见闻佛法的人都能依循道路趋向远方,最终抵达究竟境地。因此通过名相来诠释真理,以此教化众生。
分别者,但法有麁妙,若隔历三谛,麁法也;圆融三谛,妙法也。此妙谛本有,文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尚非不退菩萨、入证二乘所知,况复人天群萌之类。佛虽知是,不务速说。文云「我若赞佛乘,众生没在苦。谤法不信故,坠于三恶道。」所以初教建立融不融,小根并不闻;次教建立不融,大根都不用;次教俱建立,以融斥不融,令小根耻不融,慕于融;次教俱建立,令小根寄融向不融,令大根从不融向于融。虽种种建立,施设众生,但随他意语,非佛本怀故,言不务速说也。今经正直舍不融,但说于融,令一座席同一道味,乃畅如来出世本怀,故建立此经,名之为妙。
要分辨清楚:佛法有浅显和精妙的分别。如果硬是把真谛、俗谛、中谛割裂开来,这就是浅显的法;若能圆融无碍地统摄三谛,这才是精妙的法。这种妙谛原本就存在,经文说:"诸法安住于本然法位,世间万象本来常住。唯有我知晓这真相,十方诸佛也都如此。"这境界连不退转菩萨和已证果的声闻缘觉尚且不能完全领会,更何况世间凡夫与天人众生。
佛陀虽然彻知这妙法,却不急于宣说。经文提到:"我若直接赞叹佛乘,众生沉溺苦海不能信受。因诽谤正法堕恶道,反而害他们受煎熬。"所以最初的教法同时设立圆融与不圆融的法门,但根基浅薄者连听都听不到;其次的教法只设立不圆融的法门,可根基深厚者用不上;再后来的教法同时设立两种,用圆融法门来对比不圆融法门,让根基浅者羞于停留在不圆融的境界,向往圆融法门;再进一步的教法仍同时设立两种,引导根基浅者依托圆融趋向不圆融,同时引导根基深者从不圆融迈向圆融。
虽然用种种方法设立教法,随顺众生根器说法,但这都是顺应众生需求的权宜之教,并非佛陀出世的本意,所以说"不急于宣说"。而这部《法华经》直接舍弃不圆融的法门,专说圆融妙法,让所有听闻者都能品尝相同的法味,这才彻底彰显如来出现于世的根本心愿。因此确立这部经
结者,当知《华严》兼,《三藏》但,《方等》对,《般若》带。此经无复兼、但、对、带,专是正直无上之道,故称为妙法也。
要知道,《华严经》是兼带说法的形式,《三藏》是单一直接的说法,《方等经》是对治烦恼的说法,《般若经》是附带其他教义的说法。而这部《法华经》不再有兼带、单一、对治、附带的说法方式,纯粹是直接无上的究竟之道,所以被称为妙法。
譬莲华者,例有麁妙。云何?麁狂华无果,或一华多菓,或多华一菓,或一华一菓,或前菓后华,或前华后菓。初喻外道,空修梵行,无所克获。次喻凡夫,供养父母,报在梵天。次喻声闻,种种苦行,止得涅槃。次喻缘觉,一远离行,亦得涅槃。次喻须陀洹,却后修道。次喻菩萨,先籍缘修,生后真修。皆是麁华,不以为喻。莲华多奇:为莲故华,华实具足,可喻即实而权;又华开莲现,可喻即权而实;又华落莲成,莲成亦落,可喻非权非实。如是等种种义便故,以莲华喻于妙法也。
就像莲花,也有粗糙与微妙的分别。为什么呢?粗糙的花不结果实,有的是一朵花结多个果,有的是许多花结一个果,有的是一朵花结一个果,有的是先结果后开花,有的是先开花后结果。第一种比喻外道,徒然修习清净行,却毫无收获。第二种比喻凡夫,供养父母,福报只在梵天。第三种比喻声闻,经历种种苦修,仅证得涅槃。第四种比喻缘觉,通过独居修行,也得涅槃。第五种比喻须陀洹,先证果后修道。第六种比喻菩萨,先借助外在修行,再生出真正的修行。这些都是粗糙的莲花,不足为喻。
莲花独具奇妙特质:为结莲而开花,花与果实同时具足,可比喻实相中蕴含权巧;又如花开时莲蓬显现,可比喻权巧中展现实相;再如花瓣凋落莲蓬成熟,莲熟后也终将落下,可比喻既非权巧也非实相。正因为具有这些种种殊胜含义,所以用莲花来比喻微妙的佛法。
体者为四:一、释字。二、引同。三、简非。四、结正。体字训礼。礼,法也: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君臣撙节。若无礼者,则非法也。出世法体,亦复如是,善恶、凡圣、菩萨、佛,一切不出法性。正指实相,以为正体也。故〈寿量品〉云「不如三界,见于三界,非如非异。」若三界人见三界为异,二乘人见三界为如,菩萨人见三界亦如亦异,佛见三界非如非异、双照如异。今取佛所见为实相正体也。金刚藏说「佛甚微智」,辞异意同。其辞曰:「空有、不二、不异、不尽。」空非断无,故言空有。有即是空,空即是有,故言不二。非离空有外,别有中道,故言不异。遍一切处,故言不尽。此亦与龙树意同。《中论》云「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因缘所生法即空者,此非断无也。即假者,不二也。即中者,不异也。因缘所生法者,即遍一切处也。今言实相体,即权而实,离断无谤也;即实而权,离建立谤也;权实即非权实,离异谤也;双照权实,遍一切处,离尽谤也。斯乃总二经之双美,申两论之同致,显二家之悬会,明今经之正体也。
关于实相的本体,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说明:第一是解释字义,第二是引证相同观点,第三是辨析错误见解,第四是归结正理。
"体"这个字本义是礼制。礼,就是法则:每个人敬爱自己的父母,养育自己的子女,君臣之间遵守礼仪规范。如果没有礼制,就会失去准则。出世间的法体也是如此,无论善恶、凡圣、菩萨、佛陀,一切都不离法性。这里特别指出实相才是真正的本体。
所以《寿量品》说:"不似三界所见的三界,既非相同也非相异。"凡夫认为三界与现实截然不同,二乘修行者认为三界与真理完全一致,菩萨认为三界既相同又相异,而佛陀证见三界既非相同也非相异,同时观照相同与相异两个方面。现在我们选取佛陀的见解作为实相的正确定义。
金刚藏菩萨所说的"佛的甚深智慧",虽然措辞不同但意义相通。他说:"空与有是不二的、不异的、不尽的。"空并非断灭虚无,所以说空中有有;有即是空,空即是有,因此说是不二;并非在空有之外另有一个中道,所以说是不异;遍及一切处所,因此说是不尽。这个观点与龙树菩萨的思想也是相通的。
《中论》说:"因缘所生之法,即是空、即是假、即是中。"因缘所生法即是空,这说明空不是断灭虚无;即是假,这表明空有不二;即是中,这显示不异于空有;因缘所生法,就是指遍一切处。
现在所说的实相本体,即权变而显真实,远离断灭的偏见;即真实而显权变,远离执着的谬误;权变与真实既非权变也非真实,远离分别的妄见;同时观照权变与真实,遍及一切处所,远离局限的认知。这样总结两部经典的精华,申明两部论著的共同旨趣,显发两位祖师的深意相合,正是为了彰明本经所揭示的实相正体。
私谓实相之法,横破凡夫之四执,竖破三圣之证得。破凡夫可解。破圣者,三藏二乘,指但空为极。譬颇梨珠,一往似真,再研便伪。身子云:「我等同入法性,失于如来无量知见。」空有之旨,正破此证也。通教人,指但空、不但空共为极。譬杂色裹珠,光随色变。缘所见之光,亡其本体;逐玄黄之色,堕落二乘。《大经》云「声闻之人,但见于空,不见不空。」菩萨之人,非但见空,亦见不空。所见既殊,不二之旨正破此证也。别教人,指不但空为极。逈出二边,如云外月,弃边取中,如舍空求空,不异之旨,正破此证。若彼有此无,则正法不遍,不尽之旨,亦破此证也。此等皆非佛甚微智,不与金刚藏意同。非佛证得本有常住,不与〈方便品〉同。不遍一切处,不与〈寿量品〉同。既不会正体,摄属何法?但空,是化他之实;但不但,是自行化他之实。出二边中,是自行之权。并他经所说,非今体也。今经体者,体化他之权实,即是自行之权实,如垢衣内身,实是长者。体自行化他之权实,即是自行之权实,如衣内系珠,即无价宝也。自行之权,即自行之实。如一切世间,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一色一香,无非中道。况自行之实而非实耶!
我认为实相的法义,横向破除凡夫的四种执着,纵向破除三圣的证悟境界。破除凡夫执着容易理解。破除圣者方面:三藏教的二乘行者,以"但空"为究竟真理。好比玻璃珠,乍看像是真宝,仔细研磨就显假相。舍利弗说:"我们同样证入法性,却错失了如来无量的智慧洞见。"空有双破的宗旨,正是要破除这种证境。通教行者,以"但空"与"不但空"共为究竟。如同杂色布包裹的宝珠,光芒随布色改变。执着所见之光,就迷失了本体;追逐玄黄之色,便堕入二乘境界。《大涅槃经》说:"声闻之人,只见空性,不见不空。菩萨之人,非但见空,亦见不空。"既然所见不同,不二法门的宗旨正是破除这种证境。别教行者,以"不但空"为究竟。超脱二边对立,如云外明月;舍弃边见取中道,却像舍弃虚空又追寻虚空。无差别之旨,正是破除这种证境。若执着彼有此无,则正法不能周遍,无尽法界的宗旨也破除这种证境。这些都不是佛最深妙的智慧,与《金刚藏》经义不同。非佛证得本有常住,与《方便品》宗旨不同。不能遍一切处,与《寿量品》法义不同。既然未能契会真理本体,究竟归属于何种法义?"但空"属于化他的实相;"但空与不但空"属于自行化他的实相。超出二边的中道,属于自行的权便。这些都是其他经论所说,并非本经所指的体性。本经的体性在于:体认化他权实之法,即是自行的权实,如同垢衣裹身的长者,本质尊贵不变。体认自行化他的权实,即是自行的权实,好比衣内系珠,本是无价之宝。自行的权便即是自行的实相,正如一切世间谋生事业,都与实相毫不违背。一色一香无非中道,何况自行的实相岂非真实?
宗者为三:一、示。二、简。三、结。
宗旨分为三点:第一是开示,第二是辨析,第三是总结。
宗者,要也。所谓佛自行因果,以为宗也。云何为要?无量众善,言因则摄;无量证得,言果则摄。如提纲维,无目而不动;牵衣一角,无缕而不来。故言宗要。
所谓宗旨,就是核心要义。这部经以佛陀自身修行的因果作为根本宗旨。为什么说这是核心要义呢?因为谈到"因"时,就包含了无量无边的善法;谈到"果"时,就囊括了所有修行证得的境界。这就像提起渔网的总绳,所有网眼都会随之移动;牵起衣襟的一角,整件衣服的丝缕都会随之而来。所以称之为根本宗旨。
然诸因果,善须明识,尚不取别教因果,况余因果!余因果者,昔三因大异,而三果小同;又三因大同,而三果小异。又一因逈出,一果不融。因不摄善,果不收德,则非佛自行之因,非佛道场证得之果。又简者,诸经明佛往昔所行因果,悉皆被拂,咸是方便,非今经之宗要。取意为言,因穷久远之实修,果穷久远之实证,如此之因,竖高七种方便,横包十法界法。初修此实相之行,名为佛因,道场所得,名为佛果。但可以智知,不可以言具。略举如此因果,以为宗要耳。
然而各种因果关系,必须清楚认识。尚且不采用别教的因果观念,何况其他因果理论!其他因果理论指的是:过去三种因差异很大,而三种果却略微相同;或者三种因大体相同,而三种果稍有差异。又有一种因迥然超绝,却与果不能融通。因不能含摄善法,果不能统摄功德,这就不是佛陀亲自修行的因,也不是佛陀在道场证得的果。
所谓简择,就是指各部经典所记载佛陀往昔所修行的因果,现在都要加以辨析扬弃,这些都是方便说法,并非本经的根本宗旨。简要来说,因要穷尽久远劫来的真实修行,果要穷尽久远劫来的真实证境。这样的因,竖向上超越七种方便法门,横向上含摄十法界一切法。最初修习这种实相法门,就称为佛因;在道场证得的境界,就称为佛果。这只能通过智慧体证,无法用言语完全表达。简要举出这样的因果关系,作为本经的根本宗旨。
用者为三:一、示。二、简。三、益。用者,力用也。三种权实二智,皆是力用。于力用中,更分别:自行二智,照理理周,名为力;二种化他二智,鉴机机遍,名为用。秖自行二智,即是化他二智;化他二智,即是自行二智;照理即鉴机,鉴机即照理。如萨婆悉达弯祖王弓满,名为力;中七铁鼓,贯一铁围山,洞地彻水轮,名为用。诸方便教,力用微弱,如凡人弓箭。何者?昔缘禀化他二智,照理不遍,生信不深,除疑不尽。今缘禀自行二智,极佛境界,起法界信,增圆妙道,断根本惑,损变易生。非但生身、及生身得忍两种菩萨俱益,法身、法身后心两种菩萨亦俱益。化功广大,利润弘深,盖兹经之力用也。
作用分为三种:一是显示,二是辨别,三是利益。所谓作用,就是力量与功用的统称。三种权实二智,都是这种力量与功用的体现。在力量功用中可进一步区分:自修所得的两种智慧,能够完全彻照真理,这称为"力";用于教化众生的两种智慧,能够普遍洞察众生根机,这称为"用"。其实自修的二智就是教化众生的二智,教化众生的二智就是自修的二智——彻照真理即是洞察根机,洞察根机即是彻照真理。就像萨婆悉达太子拉开祖传宝弓时,弓满如月,这叫做"力";箭矢连续射穿七面铁鼓,贯穿铁围山,直透水轮,这叫做"用"。其他方便法门的力量功用较为微弱,犹如凡夫所用的弓箭。为什么呢?因为以往众生依循教化之智,对真理的体认不够全面,生起的信心不够深厚,疑惑不能彻底断除。而今众生依循自证之智,达到佛陀境界,生起遍法界的信心,增长圆融微妙的道业,断除根本烦恼,消减变易生死。不仅使生身菩萨及生身得忍菩萨两种圣者同时获益,就连法身菩萨与法身后心菩萨两种大士也都获得利益。这种教化功德广大无边,利益润泽深远莫测,正是这部经典的力量功用所在。
教相为三:一、根性融、不融相。二、化道始终、不始终相。三、师弟远近、不远近相。教者,圣人被下之言也;相者,分别同异也。云何分别?如日初出,前照高山,厚殖善根,感斯顿说。顿说本不为小,小虽在座,如聋如痖,良由小不堪大,亦是大隔于小,此如《华严》。约法被缘,缘得大益,名顿教相。约说次第,名从牛出乳味相。次照幽谷,浅行偏明当分渐解,此如三藏。三藏本不为大,大虽在座,多跢婆和,小所不识,此乃小隔于大,大隐于小。约法被缘,名渐教相。约说次第,名酪味相。次照平地,影临万水,逐器方圆,随波动静,示一佛土,令净秽不同。示现一身,巨细各异,一音说法,随类各解,恐畏、欢喜厌离、断疑、神力不共,故见有净、秽,闻有褒、贬,嗅有薝卜、不薝卜,华有着身、不着身,慧有若干、不若干,此如《净名》、《方等》。约法被缘,犹是渐教。约说次第,生苏味相。复有义,大人蒙其光用,婴儿丧其睛明;夜游者伏匿,作务者兴成。故文云「但为菩萨说其实事,而不为我说斯真要。」虽三人俱学,二乘取证,具如《大品》。若约法被缘,犹是渐教。约说次第,名熟苏味相。复有义,日光普照,高下悉均平。土圭测影,不缩不盈。若低头,若小音,若散乱,若微善,皆成佛道。不令有人独得灭度,皆以如来灭度而灭度之。具如今经。若约法被缘,名渐圆教。若说次第,醍醐味相。
教相分为三种:一是众生的根器能否融通;二是教化的过程是否有始有终;三是师徒因缘的远近关系。所谓"教",是圣者教化众生的言语;"相"则是辨别这些教法的异同。
如何分别呢?就像太阳初升时,先照耀高山——那些深厚培植善根的人,就能感应到顿悟法门的宣说。顿教本不是为小乘根基者所说,虽然他们也在法会上,却如同聋哑人般无法领会。这是因为小乘根基不堪承受大法,也是大法与小乘根基存在隔阂。这就像《华严经》的教法。根据法门对应根基,有缘者获得大利益,称为顿教相。按说法的次第来说,好比从牛身上直接取得鲜乳。
接着阳光照进幽深山谷——那些修行浅薄、只能理解局部教法的人,逐步获得觉悟。这如同三藏教法。三藏本不是为大乘根基者设立,虽然大乘行者也在座中,却显得格格不入,这是小乘教法与大乘根基的隔阂,大乘真理隐没在小乘教法中。根据法门对应根基,称为渐教相。按说法的次第,如同酿成的酪浆。
然后阳光普照大地,影子映在万千水面上,随着容器方圆各异,随着水波动静不同。示现同一佛土,却有清净污秽的差别;显现同一法身,却有巨细各异的形相。同一声音说法,各类众生各自理解:有的心生恐惧,有的欢喜踊跃,有的产生厌离,有的断除疑惑。由于神通力各不相同,所以有人见到净土,有人见到秽土;听闻教法有人被赞叹,有人被贬斥;如同嗅到檀香,有人觉得香,有人不觉香;天华飘落,有人沾身,有人不沾;智慧证悟,有人深广,有人浅薄。这就像《维摩诘经》《方等经》的教法。根据法门对应根基,仍属渐教。按说法的次第,好比初熟的酥酪。
更进一步说,大根器者蒙受法益,小根器者如婴孩般失去明辨之力;夜行之人隐没踪迹,勤修之人成就道业。所以经文说"只为菩萨宣说真实义理,而不为我们开示究竟法要"。虽然三乘行人共同修学,但二乘人只证得各自果位,详如《大品般若经》所示。若根据法门对应根基,仍属渐教。按说法的次第,如同醇熟的酥酪。
最后究竟义理,如同日光普照,高下平等无别。就像用土圭测量日影,不短也不长。无论是低头合掌,或是微声念佛,哪怕是散乱心,微少善根,皆能成就佛道。不让任何人独自得证灭度,都是以如来的灭度来度化众生。完整展现在这部经典中。根据法门对应根基,称为渐圆之教。按说法的次第,恰似纯净的醍醐。
當知《華嚴》之譬,與《涅槃》義同。三子、三田、三馬等譬,皆先菩薩,次及二乘,後則平等凡聖(云云)。
要知道《华严经》中的比喻,与《涅槃经》的义理是相通的。比如三个儿子、三块田地、三匹马等比喻,都是先讲菩萨,再说声闻缘觉二乘,最后才平等涵盖凡夫与圣者(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问:
既以五味分别,那同称渐?
既然用五味来区分,为何都称作渐教?
答:
约渐得明五味耳。又若小不闻大,大一向是顿;若大不用小,小一向是渐;若以大破小,是渐顿并陈;若带小明大,是渐顿相资;若会小归大,是渐顿泯合。故《无量义》云「渐顿二法,三道、四果不合。」今时则合,即此义也。
从渐次修行的角度来说明五味。再者,如果小乘行者未曾听闻大乘法教,那么大乘法对他们而言就完全是顿教;如果大乘行者不借助小乘法门,那么小乘法就纯粹是渐教;倘若以大乘法破除小乘执著,这便是渐顿二法同时展现;若是带着小乘根基来显发大乘义理,这便是渐顿相互资成;如果将小乘汇归大乘,这便是渐顿融会合一。所以《无量义经》说"渐顿二法,三道、四果原本不能融通",但在法华会上却得以融通,正是这个道理。
问:
云何相资?
如何相互助益?
答:
小闻于大,耻小而慕大,是为顿资小;佛命善吉转教,大益菩萨,是为渐资顿。
小乘听闻大乘法门,因自惭浅陋而生仰慕之心,这是顿教接引小乘的契机;佛陀命须菩提为菩萨转述教法,使大乘行者获得更深利益,这是渐教滋养顿教的明证。
如前分别,但约显露,明渐顿五味之相。若论不定,义则不然。虽高山顿说,不动寂场,而游化鹿苑;虽说四谛生灭,而不妨不生不灭;虽为菩萨说佛境界,而有二乘智断;虽五人证果,不妨八万诸天获无生忍。当知即顿而渐,即渐而顿。《大经》云「或时说深,或时说浅。」应问即遮,应遮即问。一时、一说、一念之中,备有不定。不同旧义,专判一部。味味中悉如此,此乃显露不定。
正如前面所分析的,这只是从明显可见的角度,说明了渐教、顿教与五味次第的相状。但如果讨论"不定"的教法,道理就不同了。虽然佛陀在灵山会上宣说顿教法门,法身本自安住寂灭道场,同时也能应化在鹿野苑度众;虽然演说生灭四谛法,却不妨碍展现不生不灭的真理;虽然为菩萨开示佛国境界,其中也包含声闻乘的智慧与断惑方法;虽然只有五比丘证得圣果,同时却有八万天人契入无生法忍。应当明白这就是顿教中蕴含渐教,渐教中圆摄顿教。《大涅槃经》说"有时演说深奥法义,有时开示浅近道理"。该追问时反而止息,该止息时反而追问。在同一个时辰、同一场说法、同一念心中,都具足不定教法的特质。这与古来判教方式不同,不只局限于某部经典。每一味教法中都是如此,
秘密不定,其义不然。如来于法,得最自在,若智、若机、若时、若处,三密四门,无妨无碍。此座说顿,十方说渐、说不定。顿座不闻十方,十方不闻顿座。或十方说顿、说不定,此座说渐。各各不相知闻,于此是显,于彼是密。或为一人说顿,或为多人说渐、说不定,或为一人说渐,为多人说顿。各各不相知,互为显密。或一座默,十方说;十方默,一座说。或俱默,俱说。各各不相知,互为显密。虽复如此,未尽如来于法自在之力。但可智知,不可言辨。虽复甚多,亦不出渐、顿、不定、秘密。
所谓秘密不定,其含义并非如此简单。如来对于一切法,获得最自在无碍的境地,无论是智慧、根机、时机、处所,还是身口意三密与四教法门,都相互融通无碍。在此法座演说顿教法门,同时在十方世界演说渐教、不定教法门。顿教法座听不见十方世界的说法,十方世界也听不见顿教法座的说法。或者十方世界演说顿教、不定教,而此法座演说渐教。彼此互不相知互不相闻,在此处是显说,在彼处就成为密义。有时为一人演说顿教,有时为多人演说渐教、不定教;有时为一人演说渐教,却为多人演说顿教。各自互不相知,互为显密教法。或者此法座默然,十方世界在说法;十方世界默然,此法座在说法。或者各方同时默然,同时说法。彼此互不相知,互为显密教法。虽然如此,仍未能穷尽如来于诸法自在无碍的功德力用。这等境界只能够以智慧体证,无法用言语完全说明。虽然表现方式极为繁多,终究不出渐、顿、不定、秘密这四种教化范畴。
今《法华》是显露,非秘密;是渐顿,非渐渐;是合,非不合;是醍醐非四味;是定,非不定。如此分别,此经与众经相异也。
这部《法华经》是显明直白的教法,并非隐秘难解;是顿悟与渐修兼备的法门,而非仅限于渐修;是圆融统一的体系,并非割裂分散;如同醍醐般纯粹究竟,不同于其他层次的教法;是确定无疑的真理,并非权宜之说。通过这些区分,便可明白此经与其他经典的不同之处。
又异者,余教当机益物,不说如来施化之意。此经明佛设教元始,巧为众生作顿、渐、不定、显密种子,中间以顿、渐五味调伏长养而成熟之,又以顿渐五味而度脱之。并脱、并熟、并种、番番不息,大势威猛,三世益物,具如〈信解品〉中说,与余经异也。
此外还有不同之处:其他教法虽然能应机利益众生,却未说明如来教化众生的本怀。此经则阐明佛陀设教的本源,是巧妙地为众生播下顿教、渐教、不定教、显教与密教的种子;在教化过程中,更以顿渐五味的法乳调伏滋养,令其善根成熟;最终仍以顿渐五味的法门令众生得以度脱。这种同时度脱、同时成熟、同时播种,循环不息的大威猛力用,遍及三世利益众生,正如《信解品》中所说,正是此经与其他经典的不同之处。
又众经咸云「道树,师实智始满;起道树,始施权智」。今经明师之权实,在道树前久久已满。诸经明二乘弟子不得入实智,亦不能施权智;今经明弟子入实甚久,亦先解行权。又众经尚不论道树之前,师之与弟,近近权实,况复远远;今经明道树之前,权实长远,补处数世界不知,况其尘数!经云「昔所未曾说,今皆当得闻」,殷勤称赞,良有以也。当知此经,异诸教也。
另外,各种佛经都说"佛陀在菩提树下证道时,真实的智慧才圆满;从菩提树下起身后,才开始运用方便的智慧"。而这部《法华经》却阐明,佛陀的真实智慧与方便智慧,早在菩提树下证道之前很久就已经圆满了。其他经典记载,声闻、缘觉二乘弟子既不能领悟真实智慧,也不会运用方便智慧;但这部经说明,弟子们领悟真实智慧其实已经很久了,而且也早就懂得运用方便法门。再说,其他经典甚至都不曾讨论菩提树下证道之前,佛陀与弟子们这种浅近层面的真实与方便智慧,更何况是更深远层面的;而这部经却彰显了在菩提树下证道之前,真实与方便智慧早已存在许久,就连一生补处的大菩萨历经无数世界也难以测知,何况其如微尘般不可计数的深远程度!经中说"过去从未听闻的教法,如今都能得以听闻",这样反复地赞叹,确实是有深刻缘由的。应当知道这部经,确实是与其他教法截然
○二、引证者,如文殊答问偈云「我见灯明佛,本光瑞如此,以是知今佛,欲说《法华经》」。何但二万亿?大通智胜及五佛章中三世佛说,皆名「法华」也。文云「今佛放光明,助发实相义」,又云「诸法实相义,已为汝等说」,又云「无量众所尊,为说实相印」。此亦今古同以实相为体也。
第二,引经据证。正如文殊菩萨回答质询的偈颂所说:“我曾见灯明佛示现的光明瑞相正是如此,因此知道今日世尊将要宣说《法华经》。”又何止过去二万亿佛?在大通智胜佛及五佛章节中,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佛所说的教法,都名为“法华”。经文明言:“今佛放光明,助显实相真义”,又说:“诸法实相的真谛,已为你们宣说”,更指出:“无量众生所尊崇的佛陀,开示实相法印”。这正说明古今诸佛同样以诸法实相作为经教的根本体性。
文云「佛当雨法雨,充足求道者」,即是会三归一之法雨,令求佛道因者充足,乃至一切皆会令充足。若开近显远之法雨,令求佛道果者充足。文云「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当为除断,令尽无有余」,又云「诸佛法久后,要当说真实」,即是断三乘、五乘、七方便、九法界等疑,皆令生信。此证经用也。
经文说“佛将降下法雨,使求道者得到满足”,这正是融会三乘归于究竟的法雨,让追求佛果的人得以充实,乃至一切众生都能获得圆满。若是开启权近显示深远的法雨,则令追求佛果者得到究竟满足。经文又说“所有寻求三乘修行的人,若心存疑惑懊悔,佛必为之消除断除,使其彻底清净无余”,更指出“诸佛教法经历久远后,终将宣说真实义理”,这正是破除对三乘、五乘、七种方便法门、九法界等产生的种种疑惑,令众生皆生起清净信心。此段印证本经的妙用所在。
又〈如来神力品〉云「以要言之,如来一切所有之法,如来一切自在神力,如来一切秘要之藏,如来一切甚深之事,皆于此经宣示显说」。一切法者,权实一切法皆摄也,此证经名。一切自在神力者,内用名自在,外用名神力,即证用也。一切秘要之藏者,非器莫授为秘,正体为要,多所含容而无积聚名藏,此证体也。一切甚深之事者,实相名甚深,为实相修因名深因,究竟实相名深果。又〈法师品〉云「若闻此经,乃是善行菩萨之道」,深因也。「求佛道者,咸于我前闻《妙法华经》一句,乃至一念随喜,我皆与授记。乃至须臾闻之,即得究竟三菩提深果。」此证宗也。
在《如来神力品》中说:“总而言之,如来所有的一切教法,如来所有自在无碍的神通力量,如来所有隐秘精要的宝藏,如来所有深奥微妙的真理,都在这部经中宣说显明。”所谓“一切法”,是指权巧与真实的全部教法都包含其中,这印证了经题的含义。“一切自在神力”是指内在的妙用称为自在,外在的显现称为神力,这印证了经文的功用。“一切秘要之藏”是指不契合根器者不传授称为秘,真实本体称为要,包容万法而不积聚称为藏,这印证了经文的体性。“一切甚深之事”是指实相真理称为甚深,为证得实相修行称为深因,圆满证得实相称为深果。
又如《法师品》说:“若能听闻此经,便是实践菩萨道的善行”,这就是深因。“凡是追求佛道的人,若在我面前听到《妙法华经》哪怕一句,甚至生起一念随喜之心,我都会为他们授记。哪怕是片刻听闻,都能究竟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的深果。”这印证了经宗的宗旨。
所以引二文者,古佛事定,举要略以释疑。今佛说竟,举要略以付嘱。中间正当机广说,故不引证耳。若引者,「开、示、悟、入」,即其文也。「为大事因缘故」,证名;「佛之知见」,证体;「开示悟入」,证宗;「为令众生」,证用;「此异余经」,证教也。
因此引用这两段经文的原因在于:古佛的事迹已经确定,所以选取精要来解释疑问;现在佛陀说法完毕,所以选取精要来付嘱传承。中间部分正是对应根基的广泛解说,因此没有引用证明。如果要引用的话,“开佛知见、示佛知见、悟佛知见、入佛知见”就是相应的经文。“为一大事因缘故”印证经题名称;“佛之知见”印证本体核心;“开示悟入”印证修行宗旨;“为使众生”印证教化作用;“此法不同于其他经典”印证教相判释。
又〈药王品〉举十譬叹教,今引其六:大如海,高如山,圆如月,照如日,自在如梵王、极如佛。
再有《药王品》中举出十个譬喻来赞叹教法,这里引用其中六个:广大如同大海,崇高如同山岳,圆满如同明月,光明如同太阳,自在如同大梵天王,究竟如同佛陀。
海是坎德,万流归故,同一咸故。《法华》亦尔,佛所证得,万善同归,同乘佛乘。江湖川流,无此大德,余经亦尔,故《法华》最大也。
大海具有包容万川的品德,所有江河最终都汇入大海,融合同一咸味。《法华经》也是如此,这是佛陀所证悟的境界,一切善法终究同归一处,共同乘载成佛之道。江湖河川虽能容纳流水,却不具备这般广大的品德;其他经典也是如此,所以《法华经》最为究竟圆满。
山王最高,四宝所成故,纯诸天居故。《法华》亦尔,在四味教之顶,离四诽谤,开、示、悟、入,纯一根一缘,同一道味,纯是菩萨,无声闻弟子故。
这《法华经》就如同众山之王那般崇高——因为它由四种珍宝所成,又纯粹是天人居住之处。《法华经》也是如此,它在四类教法之巅,远离四种偏见,通过开示悟入,纯然以同一根器、同一因缘,体悟同一法味,纯粹是为菩萨所说,没有声闻弟子的分别。
月能亏盈故,月渐圆故。《法华》亦尔,同体权实故,会渐入顿故。
月亮有圆缺变化,所以能渐渐圆满。《法华经》也是如此,因为本质中本就包含着善巧与真实,所以能融汇渐修而归于顿悟。
灯、炬、星、月与暗共住,譬诸经存二乘道果,与小并立,日能破暗故。《法华》破化城,除草庵故。又日映夺星月,令不现故。《法华》拂迹,除方便故。
灯火、火炬、星辰、月亮都与黑暗共存,这比喻其他经典中保留着声闻、缘觉二乘的修行果位,与小乘教法同时并存;而太阳能够破除黑暗,所以《法华经》破除化城幻相,清除草庵暂居之处。再者,太阳光芒会掩盖星辰月亮,使它们隐没不现,所以《法华经》扫除权教痕迹,消除一切方便法门。
轮王于四域自在,释王于三十三天自在,大梵于三界自在。诸经或于俗谛自在,或于真谛自在,或于中道自在;但是历别自在,非大自在。今经三谛圆融,最得自在,譬大梵王。余经拔众生出生死,如五佛子,于凡夫第一。或拔众生出涅槃,如菩萨居无学上。今经拔出众生,过方便教菩萨上,即成法王,最为第一。
转轮圣王在四方疆域自在无碍,帝释天在三十三天自在无碍,大梵天王在三界自在无碍。其他经典或在世俗真理中得自在,或在究竟真理中得自在,或在中道真理中得自在;但这都是分别成就的自在,并非究竟大自在。此部《法华经》圆融贯通三种真理,最得究竟自在,好比大梵天王统摄三界。其他经典救度众生出离生死轮回,如同声闻五比丘,在凡夫中称为第一;或救度众生超越涅槃执着,如同菩萨位居无学圣者之上。而此经救度众生的境界,超越权巧方便教法中的菩萨,使众生当下成就法王之位,方为最上第一。
引诸譬喻,明教相最大。例知用、宗、体、名,亦大如海,境智乃至利益,亦大如海。教相如山,在四味教上,用、宗、体、名、境、智、利益,亦复如是。教相亏盈圆满,如月;用、宗、体、名、境、智、利益,亦复如是。教破化城,用、宗、体、名、境、智、利益,亦复如是。教相自在,余亦如是。教相王中王,余亦如是。非但引文证教,余义亦成。
通过种种比喻,说明教相的广大殊胜。以此类推,经教的妙用、宗旨、体性、名称,也都像大海般深广;所观境界、能观智慧乃至所得利益,同样如同大海般无量无边。教相如同高山,超越四味教法之上;经教的妙用、宗旨、体性、名称、境界、智慧、利益,也都如此崇高。教相的隐显圆缺,犹如明月;经教的妙用、宗旨、体性、名称、境界、智慧、利益,也都如月轮般圆满光明。教法能破除化城权教;经教的妙用、宗旨、体性、名称、境界、智慧、利益,同样具备破妄显真的力量。教相自在无碍,其余诸法亦复如是。教相是诸法之王中最胜者,其余诸法同样具足至高无上的特质。不仅引用经文印证教相殊胜,其他各项义理也都得以圆满成立。
○三、生起者,能生为生,所生为起。前后有次第,麁细不相违。肇云:「名无召物之功,物无应名之实。无名无物,名、物安在?」盖第一义中无相意耳。世谛为言,无名无以显法,故初释名。名,名于法,法即是体,寻名识体;体非宗不会,会体自行已圆,从体起用,导利含识;利益既多,须分别教相也。
三、关于生起的含义:能够产生的称为"生",所产生出来的称为"起"。前后要有次序,粗浅与精微要相互契合。僧肇说:"名称没有召唤物体的功能,物体也没有呼应名称的实质。既然没有名称也没有物体,那么名称和物体究竟存在于何处?"这其实是从最高真理的角度来说明不执着于表象的道理。从世俗的角度来说,没有名称就无法彰显法义,所以首先要解释名称。名称是用来指称法的,法就是本体,通过名称来认识本体;但本体若没有宗旨就无法契会,契会本体后自身的修行就已圆满,再从本体生起妙用,引导利益众生;既然利益众生的方式很多,就需要分别教法的相状。
〈神力品〉中,约教次第,一切法本皆佛法。《大经》云「一切世谛,若于如来,即是第一义谛。」众生颠倒,谓非佛法,今明言示之,故言一切法也。
在《神力品》中,依照教法的次第,一切法本质上都是佛法。《大涅槃经》说:“一切世俗的真理,在如来看来,都是究竟的真理。”众生因为颠倒妄想,认为这些不是佛法,现在明确地开示说明,所以称为一切法。
欲说此法,先以神力骇动,故言一切自在神力。既见变通,醒悟渴仰,得为说教,教诠实相,故言秘密之藏也。禀教修行,即有因果,故言甚深之事也。欲分别四义与余经同异,次明教相耳。
当要宣说这法门时,首先运用自在神通之力震动众生心识,所以称作"一切自在神力"。众人目睹神通变化后,内心醒悟而生起渴求仰慕,这时才能为他们解说教法。教法所诠释的真理实相,因此称为"秘密之藏"。领受教法并依之修行,就会产生因果律则,所以称作"甚深之事"。为了辨明这四种义理与其他经教的异同,接着便要阐明教法的相状特征。
〈序品〉约行次第,初从经卷,若善知识,有所闻见,即闻名也。闻故推理体显,显体须行,行即因果,宗也。行自排惑,亦利众生,是用也。分别同异,教相也。开、示、悟、入,亦约行次第,法本无开闭,今呼为方便门开,此闻名也。示真实相,体也。自迷得悟,悟因也。由因故悟果,宗也。悟故深入,亦令他入,用也。分别同异,教也。今之五义,依〈序品〉扶行次第也。
在《序品》中按照修行次第来说,最初是从经卷或有道良师那里,通过听闻和见闻获得认知,这就是"闻名"的阶段。听闻之后进而体悟真理本体显现,要显发本体就必须实践修行,修行就涉及因果,这是根本宗旨。修行自然能破除迷惑,同时也能利益众生,这是实际作用。辨别教法异同,属于教相分别。
开、示、悟、入也是按照修行次第展开的:诸法本来没有开闭之分,但为了方便众生,我们称此为打开方便之门,这对应"闻名"阶段。指示真实相状,是显发本体。从迷惘中获得觉悟,属于悟道之因。由因而证得果位,这是根本宗旨。觉悟后能深入法性,并引导他人契入,这是实际作用。辨别教法异同,属于教相判释。现在所说的五重义理,正是依据《序品》辅助修行的次第建立的。
○四、开合者,五章共释一经,种种分别,令易解故。凡三种开合,谓五种、十种、譬喻。
接下来是白话翻译:
四、关于开合关系的说明:五个章节共同解释一部经典,通过不同角度的分析,使人更容易理解。开合关系主要有三种类型:五重开合、十重开合和譬喻开合。
初、釋名通論事、理,顯體專論理,宗、用但論事,教相分別事、理。釋名通說教行,顯體非教、非行,宗、用但行,教相但教。釋名通說因果,顯體非因、非果,宗自因果,用教他因果,教相分別上法耳。釋名通論自行、化他,體非自、非他,宗是自行,用是化他,教相分別自、他。釋名通論說默,體非說、非默,宗默、用說,教相分別(云云)。
首先,解释经名时既讨论具体修行也探讨根本道理,阐明本体则专门探讨根本道理,宗旨和实践只涉及具体修行,教相分析则区分具体修行与根本道理。
解释经名时兼顾教法与修行,阐明本体则超越教法与修行,宗旨和实践专注修行,教相仅涉及教法本身。
解释经名时统摄因果关系,阐明本体则超越因果范畴,宗旨关乎自身因果实践,实践功用在于教导他人因果法则,教相则是对上述教法的判别分析。
解释经名时涵盖自我修行与教化他人,本体既非自修也非化他,宗旨侧重自我修行,实践功用在于教化他人,教相则区分自他两种法门。
解释经名时兼论言教与默示,本体超越言语与静默,宗旨归于默示境界,实践功用展现于言教传播,教相则对言默二门进行分别辨析(详细内容如下)。
十種者,釋名總論三軌:體、宗、用開對三軌,教相分別三軌。釋名總論三道:體、宗、用開對三道,教相分別三道。乃至第十,釋名總論三德:體、宗、用開對三德,教相分別三德(云云)。
这十种方法,是从解释名相的角度总体说明三轨:本体、宗旨、作用分别对应三轨,教相分别对应三轨。再从解释名相的角度总体说明三道:本体、宗旨、作用分别对应三道,教相分别对应三道。如此层层递进直到第十种,从解释名相的角度总体说明三德:本体、宗旨、作用分别对应三德,教相分别对应三德(详细内容如下)。
譬喻者,譬如總名人身,開身則有識、命、煖,分別諸身貴、賤、賢、愚,種種差降。人身譬名,識以譬體,命以譬宗,煖以譬用,分別譬教相(云云)。
打个比方说,就像我们总称"人身"这个名称,若将人身展开分析,就会认识到它有意识、寿命、体温等不同层面。通过辨别这些特征,才能区分出人身的贵贱、贤愚等种种差别。用这个比喻来说明: "人身"这个总称好比经文的名称 "意识"比喻佛法的根本体性 "寿命"比喻核心宗旨 "体温"比喻实践功用 而"辨别差别"则对应教法的相状层次(详细内容如下)。
○五料简者,
五种辨析
若为莲故华,华果必俱,将不堕因中有果耶?
为了莲花而开花,花开之时果实已在其中,这难道不是说明因中已经包含了果吗?
答:
因中有果,旧医邪法,已为初教所破,尚非麁权实义,况是妙因妙果、新医真乳法邪?
因果中先有结果的说法,是旧派医师的邪见之法,早已被初阶教法所破除。这种见解连粗浅的权宜教义和真实教义都算不上,更何况能契合精妙的因果之理、新派医师的真谛甘露之法呢?
问:
华以喻权,权是小乘之法,则不应破于草庵。草庵既破,何得以华喻权?
用花朵来比喻权巧方便,权巧方便本是小乘的教法,那就不应该破除草庵。既然草庵已被破除,又怎么能用花朵来比喻权巧方便呢?
答:
小乘是化他之权,是故须破。今明自行之权,故以华喻耳。
小乘法门是度化他人的权宜之法,因此需要破除其执着。现在阐明自我修行的权巧方便,所以才用莲花来作比喻。
问:
文内从火宅至医子,凡七譬,悉不明莲华,何以取此为题?
从火宅比喻到医生儿子的故事,共有七个譬喻,都没有明确提到莲花,为什么偏偏用莲花作为经题呢?
答:
七譬是别,莲华是总,举总摄别,故冠篇首也。
七种譬喻是分别说明,莲华是总体概括,通过总体来统摄分别,所以将莲华置于篇首。
问:
一切法皆佛法,何意简权取实为体?
一切方法都是佛法,为什么还要区分权宜之法与究竟实相,以实相为根本呢?
答:
若开权显实,诸法皆体;若废权显实,如前所用。
如果通过权宜方便来彰显真理,一切现象都是真实的体现;如果舍弃权宜方便直接显示真理,就如前面所说的方法。
问:
何故双用因果为宗?
为什么同时用因果作为根本宗旨?
答:
由因致果,果为因所办。若从能办,以因为宗;若从所办,以果为宗。二义本是相成,不得单取。又迹本二文,俱说因果故。
通过修行之因成就觉悟之果,果位正是由因行所成就。如果从能成就的角度来说,应当以修因作为根本宗旨;如果从所成就的角度来说,则应以证果作为根本宗旨。这两种意义原本就是相互成就的,不能片面地只取其中一方。况且在佛陀示现的迹门与本地门两种教法中,都是同时阐述因果之理的。
问:
论宗简化他因果,明用俱取自他权实?
论述宗旨要简化他人因果,说明作用时是否都取自他人权宜与实相?
答:
宗论自行,故须简他,用是益他,是故双取。
宗旨论述自己实修时,需要辨别其他法门;运用此法利益众生时,则需两者兼顾。
又问:
请问:
用是化他,亦不须自行权实?
用这些方法教化众生时,是否也不需要运用权宜与真实的修行法门?
答:
欲以自利、利他故。
想要让自己得到利益,也让别人得到利益。
并宗亦应然,欲自行化他因果,是故应取他也?答:
为了自己修行和教化他人的因果,所以应该采纳他人的方法吗?回答是:
化他因果,不能致佛菩提,是故不取。
帮助他人修行所获得的因果,并不能达到佛的觉悟境界,所以不应该执着追求。
并用他权实,亦不能令他至极,亦不应取?
用其他教法的权宜与真实,也无法使他人达到究竟,难道也不应执着吗?
答:
他宜须此利,是故取也。
他应该需要这种利益,所以去获取。
问:
宗、用俱明智断,云何分别?
宗和用都体现了智慧与断惑的圆满,这二者该如何区分呢?
答:
自行以智德为宗,断德为用,若化他、自行,智断俱为宗,化他,智断俱为用。
自己修行以智慧为根本,断除烦恼为功用;若是教化他人,自己的智慧和断德都成为根本,在教化他人时,智慧和断德都成为功用。
问:
何故五章,不四不六?
为何分为五章而非四章或六章?
答:
设作四六,亦复生疑,堕无穷问,非也。
如果写成四六骈文,反而会让人产生更多疑问,陷入无穷无尽的诘问之中,这样是不对的。
问:
经经各有异意,那得五义共释众经耶?
每部经典都有各自不同的含义,怎么能用同一种五重含义来解释所有佛经呢?
答:
若经经别释,但得别,不得同。今共论五义,得同不失别。
如果一部部经书分开解释,就只能看到各自的差异,而看不到共通之处。现在我们共同探讨这五种要义,既能把握共通性,又不会失去各自的特色。
○六明观心者,从标章至料简,悉明观心。
从标明章节到辨析要义,处处都在讲如何观照自心。
心如幻焰,但有名字,名之为心。适言其有,不见色质;适言其无,复起虑想。不可以有、无思度故,故名心为「妙」。妙心可轨,称之为「法」。心法非因、非果,能如理观,即办因果,是名「莲华」。由一心成观,亦转教余心,名之为「经」。释名竟。
心就像幻影和火焰一样,只是有个名字,我们称之为心。刚说它有,却看不见形状颜色;刚说它无,又生起思虑念头。既不能用有、无来揣度,所以称心为"妙"。这微妙的心能作为轨范,就叫做"法"。心法本不是因也不是果,但若能如理观察,就能成就因果,这就叫做"莲华"。从一心成就观行,又能辗转教化其他众生心,这就叫做"经"。解释名称完毕。
心本无名,亦无无名。心名不生,亦复不灭,心即实相。初观为因,观成为果。以观心故,恶觉不起。心数尘劳,若同若异,皆被化而转,是为观心。标五章竟。
心本来没有名字,也没有所谓"无名"的概念。心的名字不会产生,也不会消灭,心就是真实的本质。最初修观是起因,观行圆满便是结果。因为修习观心的缘故,不好的念头便不会生起。心中种种杂念烦恼,不论表现形式如何,都会被观照之力转化,这就是观心的真义。以上已阐明五个章节的要旨。
观心引证者,《释论》云「一阴名色,四阴名名,心但是名也。」《大经》云「能观心性,名为上定。上定者,第一义定。」证心是体。《大经》云:「夫有心者,皆当得三菩提。」心是宗也。《遗教》云:「制心一处,无事不办。」心是用也。《释论》云:「三界无别法,唯是一心作。」心能地狱、心能天堂,心能凡夫、心能贤圣。觉观心是语本,以心分别于心,证心是教相也。
关于观心的引证,《大智度论》说:“色蕴属于物质层面,受想行识四蕴属于精神层面,心其实只是名相概念。”《大涅槃经》指出:“能观照心之本性,称为最上禅定。这种最上禅定,就是契入真理的定境。”这证明心是修行的根本体性。《大涅槃经》又说:“一切有心识的众生,都将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可见心是修行的宗旨。《佛遗教经》说:“将心专注于一处,就没有不能成就的事。”这说明心具有妙用。《大智度论》阐明:“三界中没有别的事物,完全是由一心所造作。”心能让人堕入地狱,心能让人升享天堂;心能成就凡夫,心能成就圣贤。起心动念是言语的根本,以心去观照心本身——这些经论正证明了心就是教法的核心纲领。
观心生起者,以心观心,由能观心,有所观境。以观契境故,从心得解脱故。若一心得解脱,能令一切数皆得解脱故。分别心王、心数,同起、偏起等,即是教相故。
通过观察心的生起来修行,就是用这个能观察的心,去观照那个被观察的心。因为有了能观的心,才会显现所观的境界。当观照与境界完全契合时,就能从心的束缚中获得解脱。如果一念心得到解脱,那么所有心念活动也都能随之解脱。要区分心王和心数的关系,不论是同时生起还是单独生起,这些都是教法的具体表现。
观心开合者,心是诸法之本,心即总也。别说有三种心:烦恼心是三支;苦果心是七支;业心是二支。苦心即法身,是心体;烦恼心即般若,是心宗;业心即解脱,是心用:即开心为三也。分别十二因缘心生,即有六道差降。分别心灭,即有四圣高下,是为教相兼于开合也。
观察心性的展开与收摄:心是一切现象的根本,心就是总体。分别来说有三种心:烦恼心对应无明、爱、取三支;苦果心对应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支;业心对应行、有二支。苦痛之心即是法身,这是心的本体;烦恼之心即是智慧,这是心的宗旨;造业之心即是解脱,这是心的作用——这就是将一心开显为三个方面。当分别执着的十二因缘心生起时,便显现六道轮回的差别相。当分别执着的心念息灭时,则现声闻、缘觉、菩萨、佛四圣境界的次第,这正是教法体系同时具足开展与融摄的深意。
观心料简者。
观察心念的辨析
问:
事解已足,何烦观心?
理解了具体的事情道理就足够了,何必还要费心去观照自心呢?
答:
《大论》云「佛为信行人,以树为喻;为法行人,以身为喻。」今亦如是,为文字人,约事解释;为坐禅人,作观心解。又《论》作四句评「有慧无多闻,是不知实相,譬如大暗中,有目无所见;多闻无智慧,亦不知实相,譬如大明中,有灯而无照;多闻利智慧,是所说应受;无闻无智慧,是名人身牛。」今使闻、慧兼修,义、观双举,《百论》有盲跛之譬,《牟子》有说行之义。《华严》云「譬如贫穷人,日夜数他宝,自无半钱分」,偏闻之失也。下文云「未得谓得,未证谓证」,偏观之失也。何者?视听驰散,如风中灯,照物不了。但贵耳入口出,都不治心,自是陵人,增见长非,把刃自伤,解牵恶道,由其不习观也。若观心人,谓即心而是,已则均佛。都不寻经论,堕增上慢,此则抱炬自烧,行牵恶道,由不习闻也。若欲免贫穷,当勤三观;欲免上慢,当闻六即。世间相常住,理即也。于诸过去佛,若有闻一句,名字即也。深信随喜,观行即也。六根清净,相似即也。安住实智中,分证即也。唯佛与佛究尽实相,究竟即也。修心内观,则有法财;正信外闻,无复上慢。眼慧明闻,具足利益,何得不观解耶?
《大论》中说:"佛陀为了引导注重信心的人,用树木作比喻;为了引导注重义理的人,用身体作比喻。"现在也是这样,对于重视文字的人,就从具体事相来解释;对于修习坐禅的人,就指导观心的方法。
《大论》又用四句话来评述:"有智慧却不广学多闻,就不能认识事物的真实面貌,好比在漆黑的夜里,虽有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广学多闻却没有智慧,同样不能认识事物的真实面貌,好比在明亮的白天,虽有灯烛却照不见东西;既广学多闻又具足智慧,这样的教法应当接受;既不学习又无智慧,这就叫做徒具人形的牛。"
现在要让听闻教理与修习智慧同时进行,义理研究与观心实践双双并举。《百论》中有盲人与跛子互相配合的比喻,《牟子》里也说到理论要与实践结合。《华严经》说"好比贫穷的人,整天数着别人的珍宝,自己却没有半分钱",这是偏重听闻的过失。下文又说"没有证悟却说已证悟,没有修得却说已修得",这是偏重观想的过失。
为什么呢?如果心思散乱,就像风中的烛火,照物模糊不清。只重视耳朵听进去、嘴巴说出来,却不用功调伏内心,自高自大轻视他人,增长执见助长过失,这好比拿着刀剑伤害自己,最终被牵引到恶道,都是因为没有修习观心。
若是修习观心的人,认为当下这个心就是佛,自己就和佛平等。完全不研究经典论著,就会堕入增上慢,这好比举着火把烧自己,同样会被牵引到恶道,都是因为没有学习教理。
如果想要摆脱贫乏,应当精勤修习空、假、中三观;想要避免增上慢,应当了解六即佛理。"世间相常住"是理即;"对于过去诸佛,若能听闻一句佛法"是名字即;"深信随喜"是观行即;"六根清净"是相似即;"安住真实智慧中"是分证即;"唯佛与佛能够彻底穷尽实相"是究竟即。
修心观照内心,就能获得佛法财富;正确信仰听闻教理,就不会产生增上慢。眼具智慧耳善听闻,就能得到圆满利益,怎么可以不修习观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