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一下
天台智者大师说
七、会异者。
七次法会的不同之处
问:
佛有所说,依四悉檀。今解五义,与彼会不?
世尊说法,都是依据四种普适的教化原则。现在我来解释这五个要义,是否与佛陀的教法相契合呢?
答:
此义今当说,先对五章,次解四悉檀。世界悉檀对释名。名该一部,世界亦冠于三。第一义对体,最分明。为人对宗,宗论因果,为人生善,义同。对治对用,用破疑滞,与治病事齐。分别悉檀对教相,教相如后说。
这个道理现在要说明,先对应五个章节,再解释四种悉檀。世界悉檀对应经题释义——经题涵盖整部经典,世界悉檀也统摄其他三种悉檀。第一义悉檀对应经体,最为清晰明了。为人悉檀对应宗旨——宗旨论述因果关系,与培养善根的用意相通。对治悉檀对应功用——功用在于破除疑惑滞碍,与治病救人的道理一致。各别悉檀对应教相判释,教相部分将在后文详述。
问:何不次第?
为什么不是按顺序来的呢?
答:
悉檀是佛智慧,对利钝缘则成四种。利人闻世界解第一义,此对释名辨体即足。若钝人未悟,更须为人生善、对治破恶,乃入第一义,则具用四也。五重玄义,意兼利钝。四悉檀法,专为钝者,对义是同,次第则异。
悉檀就是佛陀的智慧,根据不同众生的根器利钝,相应形成了四种方法。利根之人听闻世界悉檀就能悟入第一义谛,这在解释经名辨明体性时便已足够。若是钝根之人尚未开悟,就需要先运用为人悉檀培植善根、对治悉檀破除恶见,方能契入第一义悉檀,这样就需要完整运用四种方法。五重玄义的阐释同时兼顾利钝两种根器。而四悉檀的施设,则是专门针对钝根者,虽然最终目标相同,但实践次第确有差别。
问:《论》专释《大品》,不涉《法华》,何得指彼悉檀通此五义?《中论》通申诸经,何意不用?
问:《中论》专门解释《大品般若经》,并未涉及《法华经》,怎能引用其中的悉檀理论来融通这里的五重深义?既然《中论》本是贯通阐释诸多经典的,为何在此不采用它的体系呢?
答:
《释论》云「四悉檀摄八万法藏、十二部经」,《法华》何得不预耶!《中论》通申,理宜须用。若具引论,博而未巧。今取论题,申于五章,「中」字申体,「观」字申宗,「论」字申用。《缨珞》云「破法方便、立法方便、利益众生方便。」《论》有研核、破执,立三宝、四谛,得四沙门果,故知「论」字申用。中观理不可思议,申「妙」。观境是权实,申「法」。观智是因果,申「莲华」。观诠,申「经」。论之三字,合四悉檀,以对五义,通申意显。若更以论申余经者,取偈初句申三藏,次句申通,次句申别,次句申圆。《法华》又为第四句所申也。岂止两论申此五章,五章通申诸经论也。
《释论》中说“四悉檀统摄八万法藏、十二部经”,《法华经》怎能不包含其中!《中论》普遍阐释教理,自然应当运用。若完整引用论典,内容广博却不够精要。现取论题要义,阐释五重玄义:“中”字阐明本体,“观”字阐明宗旨,“论”字阐明功用。《璎珞经》说“破除执着的善巧、建立教法的善巧、利益众生的善巧。”《中论》具有研究辨析、破除执着的功用,建立三宝四谛教法,证得四种沙门果位,故知“论”字阐明功用。中观真理不可思议,阐明“妙”义。观照境界包含权实二智,阐明“法”义。观照智慧贯通因果,阐明“莲华”义。观照诠释,阐明“经”义。论题三字融合四悉檀,对应五重玄义,普遍阐释的意趣得以显发。若再以论典阐释其他经典:取偈颂首句阐释三藏教,次句阐释通教,第三句阐释别教,末句阐释圆教。《法华经》正被第四句所阐释。岂止两部论典阐释这五重玄义,五重玄义实可贯通阐释一切经论。
次解四悉檀为十重:
接下来分十个层次解释四种普遍教法:
一、释名 二、辨相 三、释成四、对谛 五、起教观 六、说默七、用不用 八、权实 九、开显十、通经
一、解释名称 二、辨别特征 三、阐明成立 四、对应真理 五、发起教法与观照 六、言说与沉默 七、运用与不运用 八、权宜与真实 九、开权显实 十、贯通经典
释名者,悉檀,天竺语。一云:此无翻,例如修多罗多含;一云:翻为宗、成、墨、印、实、成就、究竟等,莫知孰是。《地持.菩提分品》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是名四优檀那。」此翻为印,亦翻为宗。印是楷定,不可改易。佛菩萨具此法,复以传教,此就教释印。如经世智所说,有无无二此法楷定,以此传授,经过去寂默诸牟尼尊展转相传,此就行释印也。经增上、踊出,乃至出第一有,最上,众共归仰,世间所无,此释宗义。彼明文了义释优檀那,诸师何得用宗印翻四悉檀?如此既谬,余翻亦叵信。南岳师,例「大涅槃」,梵、汉兼称。「悉」是此言,「檀」是梵语,悉之言遍,檀翻为施。佛以四法,遍施众生,故言悉檀也。
解释名称。悉檀是天竺语,有人说是这里没有对应的翻译,就像修多罗含有很多意思一样。有人说是翻译成“宗成”、“墨印”、“实成就”、“究竟”等等,不知道哪个才是对的。《地持经·菩提分品》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这叫做四优檀那。这个翻译成“印”,也翻译成“宗”。印就是楷定,不可以改变。佛和菩萨具备这个法,又用它来传教。这是从教法的角度解释“印”。就像经中世间智慧所说的有、无、无二,这个法楷定,用它来传授。经过过去寂默的诸位牟尼尊辗转相传,这是从修行角度解释“印”。经中说到增上踊出,乃至出第一有最上,大众共同归仰,世间所没有的,这是解释“宗”的含义。那些明文了义的解释优檀那,各位法师怎么能用“宗印”来翻译四悉檀呢?这样既然错了,其他的翻译也不可信了。南岳禅师以例大涅槃,梵汉兼称,都是这个意思。“檀”是梵语,“悉”的意思是遍,“檀”翻译成“施”。佛用四种法普遍施给众生,所以说悉檀。
二、辨相者,世界如车,轮、辐、轴、辋和合故有车,无别车也。五众和合故有人,无别人也。若无人者,佛是实语人,云何言:「我见六道众生」?当知有人。
世界就像车辆,由车轮、辐条、车轴、轮毂这些部件组合而成,并没有独立存在的"车"。同样地,由色受想行识这五类要素和合而成"人",并没有独立存在的"人"。倘若真的没有人存在,那么佛作为真实语者,为何会说"我见到六道众生"呢?由此可知确实有"人"的存在。
人者,世界故有,非第一义;第一义可是实,余不应实。答:各各实。如如法性等,世界故无,第一义故有。人等,第一义故无,世界故有。有于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一切名相隔别,名为世界。外人迷此世界,不达法相,或计无因缘有世界,或计邪因缘有世界。大圣随顺众生所欲乐闻,分别为说正因缘世界法,令得世间正见,是名世界悉檀相。
所谓“人”,是因为世俗世界的存在才有的,并非究竟真理;究竟真理可以说是真实的,其余的不应算作真实。回答是:各自都有其真实性。像真如法性等,在世俗层面看是不存在的,从究竟真理来看则是存在的。而“人”这样的概念,从究竟真理来看并不存在,只是因世俗世界才显现。
存在着的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所有这些以名称和相状区分隔阂的现象,就叫做世俗世界。世间人迷失在这个世俗世界里,不能通达事物的真实本质,有的认为世界没有因缘而生,有的则认为世界是由错误的因缘所生。佛陀顺应众生喜欢听闻的方式,分别为他们解说正确的因缘所生的世间法,使他们获得世间的正确见解,这就叫做世界悉檀的教法。
(世界悉檀:佛陀随顺世间常识,为引导众生而建立的教法体系)
二、各各为人悉檀者,大圣观人心而为说法,人心各各不同,于一事中或听或不听。如杂业故,杂生世间,得杂触杂受。更有《破群那经》说无人得触,无人得受。为二人疑后世,不信罪福,堕断常中,故作此说。此意傍为破执,正是生信。增长善根,施其善法也。故名各各为人悉檀。
第二种是应机施教的善巧方法,世尊观察众生根器而施予教化。众生心性千差万别,对同一教法可能接受也可能拒绝。因为众生造作各种业行,投生到纷杂世间,感受着不同的触受体验。另有《破群那经》指出,并没有实在的承受者,也没有真实的感受对象。这是针对某些人怀疑来世、不信因果,陷入断见或常见两种偏见而施设的教法。这种教法的深层用意在于破除执着,根本目的是令众生建立信心。通过培育善根,给予相应的善法引导,所以称为应机施教的善巧方法。
三、对治悉檀者,有法对治则有、实性则无。对治者:贪欲多,教观不净;瞋恚多,教修慈心;愚痴多,教观因缘。对治恶病,说此法药,遍施众生,故名对治悉檀相也。
第三、对治悉檀的意思是:作为对治方法它是存在的,但从真实本性来看它并不存在。什么是对治呢?贪欲重的人,就教他观想不净;嗔恨心重的人,就教他修习慈悲心;愚痴重的人,就教他观察因缘法则。针对众生的烦恼病症,开出相应的法药,普遍施予一切众生,这就叫做对治悉檀的表现。
四、第一义悉檀者,有二种:一、不可说;二、可说。不可说者,即是诸佛、辟支佛、罗汉所得真实法。引偈云:「言论尽竟,心行亦讫,不生不灭,法如涅槃。」说诸行处,名世界;说不行处,名第一义。二、约可说者,一切实、一切不实、一切亦实亦不实、一切非实非不实,皆名诸法之实相。佛于如是等处处经中说第一义悉檀相,此亦是一家明四门入实之意。故《中论》云:「为向道人说四句,如快马见鞭影即入正路。」若闻四句,心生取着,皆是戏论,岂第一义耶?
四、关于第一义悉檀,可分为两种:一是不可言说;二是可以言说。不可言说的,就是诸佛、辟支佛、罗汉所证悟的真实法性。正如偈颂所说:"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生不灭,法性如同涅槃。"凡是能用言语表述的,属于世俗世界的范畴;超越言语思维的,才称为第一义。
二、就可言说的角度而言:一切真实、一切不真实、一切既真实又不真实、一切非真实非不真实,这些都统称为诸法实相。佛在各类经典中处处阐明第一义悉檀的特征,这也正是通过四门契入实相的一种阐释方式。所以《中论》说:"为求道之人开示四句法要,犹如骏马看见鞭影即刻步入正途。"倘若听闻四句教法后,内心产生执着分别,这些都落入了戏论,怎能算是契入第一义呢?
私十五番释其相令易解:随说事理,闻者适悦是世界;旧善心生是为人;新恶除遣是对治;得悟圣道是第一义。
我分十五个方面来解释它的含义,让大家容易理解:根据具体事例和道理来讲说,使听闻的人感到舒畅欢喜,这是世界悉檀;使原有的善心得以增长,这是为人悉檀;将新起的恶念去除消解,这是对治悉檀;最终悟入圣贤之道,这是第一义悉檀。
双说假、实,是世界。《论》:「轮辐轴辋故有车,五阴和合故有人。」
同时说明假象和实相,这就是世界的真相。《中论》说:“有了轮辐、车轴和轮圈,才组成完整的车辆;有了色受想行识五蕴的和合,才形成众生的存在。”
單說假人即為人。《論》:「或說有人,或說無人。」單說實法即對治。《論》:「對治則有,實性則無。」雙非假實即第一義。《論》:「言語道斷,心行亦訖。」(云云)。
只从假名的角度说众生就是“人”。《论》中说:“有时说有众生,有时说没有众生。”只从真实法性的角度说是对治法门。《论》中说:“对治时存在,真实本性中不存在。”同时超越假名与实相就是第一义谛。《论》中说:“言语之道已断,心念运作也止息。”(等等)。
因缘和合,有善人、恶人之异,是世界;善缘和合有善人,是为人;恶缘和合有恶人,是对治;双非善恶,是第一义。
因缘和合形成了善人与恶人的差别,这是世俗世界的现象;善缘和合产生善人,这是世间法则;恶缘和合产生恶人,这是对治方法;超越善恶对立的境界,才是最高真理。
五阴实法隔历,是世界;从善五阴生善五阴,是为人;以善五阴破恶五阴,是对治;无漏五阴,是第一义。
五蕴作为实际存在的现象各有分别,这是世界的真相;从善的五蕴产生善的五蕴,这是众生的流转;用善的五蕴破除恶的五蕴,这是修持的方法;达到无漏的五蕴境界,这才是究竟的真理。
善法恶法异,是世界;说今善法生后善法,是为人;以今善法破今恶法,是对治;非善非恶,是第一义。
善法和恶法相对立,这是从世俗的角度来说;说现在的善法能引发未来的善法,这是为了引导众生;用现在的善法破除当下的恶法,这是对治烦恼的方法;超越了善与恶的分别,这才是最高真理。
问曰:人通善恶,何得言生善是为人?
有人问:人性本就包含善与恶,为什么说引发善念才算是为人呢?
答:善业为人所乘,令生其善,故言为人。
答:善业能够承载他人,使他人也生起善心,所以称为"为人"。
問:為人生善,秖應生善,那復斷惡?答:為人者,生善是舊、是正,斷惡是傍、是新。治中、治惡是舊、是正,生善是新、是傍(云云)。
问:为了培养人的善根,本应只培养善根,为何还要断除恶念呢? 答:培养善根是根本目的,属于常规和主要方法;而断除恶念则是辅助手段,属于次要方法。就如同治病时,治疗恶疾是根本和主要方法,培养善根则是辅助和次要方法(等等)。
三世隔别是世界;来世是为人;现世是对治;非三世是第一义。
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相互区别是世界层面的理解;关注来世是为人的层面;把握现世是对治烦恼的层面;超越三世的究竟实相才是第一义谛。
四善根内、外凡隔别是世界;煗、顶是为人;总、别念处是对治;世第一法近真是第一义。
在四善根的修行阶段: 外凡与内凡的区分属于世俗层面的理解(世界); 煗位和顶位是为了引导众生进步(为人); 总相念处和别相念处是用来对治烦恼的方法(对治); 世第一法则已接近真理,属于最高真实的范畴(第一义)。
见道、修道异是世界;见道是为人;修道是对治;无学道是第一义。
见道和修道不同,这是世界层面的理解;见道是为了利益众生;修道是对治烦恼;无学道则是第一义谛。
非学、非无学是世界;见学是为人;修学是对治;无学是第一义。
不是学习,也不是不学习,这是世界;为了他人而显现学习;针对问题而实践学习;达到不学习的境界才是最高真理。
世界悉檀中有為人,為人中有對治,對治中有第一義,第一義中無三悉檀(云云)。
在世界悉檀中包含着为人悉檀,为人悉檀中又包含着对治悉檀,对治悉檀中更包含着第一义悉檀,而第一义悉檀中则不再具有其他三种悉檀(如此类推)。
一悉檀通有四悉檀,《论》云:「阴入界隔别,是世界;因缘和合故有人,是为人;正世界破邪世界,是对治;闻正世界得悟入,是第一义。」
一切教化方法都包含四种教化方式。《大智度论》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各有区分,这是从现象世界的角度说明;因缘和合而显现众生,这是从适应众生的角度引导;用正确的世界观破除错误的世界观,这是对治烦恼的方法;听闻正确世界观而获得领悟,这是通向最高真理的途径。”
为人有四者:杂业因缘得杂触、杂受,是世界;于一事中或听,是为人;或不听,是对治;无人得触、无人得受,是第一义。
世上有四种人:因缘复杂的人,感受也复杂,这是从世俗角度看;对同一件事有人能听进去,这是从人的根机来说;有人听不进去,需要调整方法对待;若能超越主观感受,体悟无我境界,才是最高真理。
对治中有四者:佛三种法治人心病,药病异故,是世界;治人是为人;对病是对治;实性则无,是第一义。
用佛法的三种方法对治众生心中的烦恼:因为众生的病症与佛法良药各不相同,这是世间层面的对治;根据众生根器施以教化,这是为人悉檀;针对具体烦恼加以矫正,这是对治悉檀;若能体悟烦恼本无自性,这便是第一义谛。
第一义中四者:一切实,乃至四句,是世界;佛、支佛心中所得法岂非理善,是为人;一切语论、一切见、一切着皆可破,一切不能通,第一义能通,是对治;言语道断,法如涅槃,是第一义。
从最究竟的真理来看,可以从四个层面理解:
一切真实存在,乃至所有概念表述,这都是世间的认知方式;
佛与缘觉圣者心中所证悟的真理,岂不就是究竟的理体?这是为众生指明的修行路径;
一切言语讨论、一切见解、一切执着都可以被破除,其他方法都不能通达真理,唯有最究竟的智慧能够通达,这是对治烦恼的法门;
超越言语的道路,诸法本质如同涅槃寂静,这才是最究竟的真理。
又通作者,四悉檀不同,通是世界悉檀也;四悉遍化众生,通是为人;四悉檀皆破邪,通是对治;随闻一种皆能悟道,通是第一义也。
再者,从相通的角度来说:四种教化方法各有侧重,其共通之处在于顺应世间常理;四种方法普遍度化众生,共通之处在于针对众生根器;四种方法都能破除邪见,共通之处在于对治烦恼;无论听闻哪一种法门都能悟入真理,共通之处在于契入最高真理。
别作者,约苦集谛,明世界;约道谛能治,明为人;约道谛所治,明对治;约灭谛,明第一义。
从苦与烦恼的根源,说明世间真相;从修行之道能对治烦恼,说明为人处世的准则;从修行所要对治的烦恼,说明对治方法;从烦恼寂灭的境界,说明至高无上的真理。
问:依《论》解相已足,何用多释?答:《论》云:「四悉檀摄八万四千法藏」,私约十五法分别,何咎!
问:依照《大智度论》来解释经文的义理已经足够,为什么还需要作这么多的解释呢?
答:《大智度论》中说:“四悉檀法门统摄了八万四千法藏”,我私下用十五种法门来分别解说,这有什么不妥呢!
三、釋成者,四悉檀,是龍樹所說;四隨,《禪經》佛所說。今以經成論,於義彌明。所謂隨樂欲、隨便宜、隨對治、隨第一義。樂欲從因得名,世界從果立稱。《釋論》云:「一切善惡,欲為其本。」《淨名》云:「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道。」佛經舉脩因之相,論明得果之相。舉隨樂欲,釋成世界悉檀也。隨便宜者,隨行人所宜之法。各各為人者,是化主鑒機,照其可否。《論》云:「於一事中,或聽、或不聽,宜聽、不宜不聽。」如金師子宜數息,浣衣子宜不淨。《經》舉行者之堪宜,《論》明化主之鑒照,以釋成也。餘兩種,經論名義同(云云)。
三、关于如何解释成立的说明:四悉檀是龙树菩萨提出的理论,四随则出自《禅经》中佛陀的教法。现在用佛经来印证论典,使义理更加明晰。所谓四随就是:随顺众生喜好的、随顺适宜方法的、随顺对治烦恼的、随顺最高真理的。随乐欲是从修行因缘的角度命名,世界悉檀则是从结果立论。《大智度论》说:"一切善恶行为,都以欲望为根本。"《维摩诘经》说:"先以欲望作为引导,再使其契入佛道。"佛经侧重说明修行过程的样态,论典则阐明获得果报的样态。通过随乐欲来解释世界悉檀的成立。随便宜是指随顺修行人最适合的法门。各各为人悉檀体现教化者观察众生根器,洞察其是否可行。《大智度论》说:"对于同一件事,有时允许有时禁止,应当允许时就不应禁止。"譬如金银匠适合修数息观,洗衣匠适合修不净观。佛经列举修行者的适应能力,论典说明教化者的观察智慧,以此解释成立。其余两种悉檀,经论的名称为义理相同(详细内容如下)。
四、对谛者,直对一番四谛,如前说。广对四种四谛者,四种四谛,一一以四悉檀对之。复总对者,生灭四谛对世界,无生四谛对为人,无量四谛对对治,无作四谛对第一义。
第四、关于四谛的对应关系:首先是直接对应一种四谛,如前面所述。其次是广泛对应四种四谛:对每一种四谛,都用四悉檀来对应。再总体对应的话:生灭四谛对应世界悉檀,无生四谛对应为人悉檀,无量四谛对应对治悉檀,无作四谛对应第一义悉檀。
五、起观教。幽微之理,非观不明;契理之观,非悉檀不起。修从假入空观时,先观正因缘法。此法内、外、亲、疎隔别,若不殷勤、乐欲,则所习不成,必须晓夜精勤、欣悦、无𣀇,此即世界悉檀起初观也。若欲观假入空,须识为人便宜。若宜修观,即用择、精进、喜三觉分起之。若宜修止,则用除、舍、定三觉分起之。念通两处,是为随宜,善心则发。若有沈、浮之病,须用对治悉檀。若心沈时,念、择、进、喜治之。若心浮时,念、舍、除、定治之。若善用为人,善根则厚。若善用对治,烦恼则薄。于七觉中,随依一觉,怳然如失。即依此觉分研修,能发真明,见第一义。是为用四悉檀,起从假入空观,成一切智,发慧眼也。若从空入假观,巧用四悉檀,取道种智,法眼亦如是。若修中道第一义观,巧用四悉檀,取一切种智,佛眼亦如是。若一心三观,巧用亦如是。
五、起观教。深奥微妙的真理,不通过观修就不能明白;契合真理的观法,没有善巧方便就无法生起。修习从假入空观时,首先要观察正确的因缘法。这种法门涉及内外亲疏种种差别,如果不殷切勤勉、欢喜好乐,所修习的便不能成就,必须昼夜精进勤修、心怀欣悦、永不厌倦,这就是运用世界悉檀生起初观。若要通过观假入空,必须懂得随顺众生根机的善巧。若适宜修观,就用择、精进、喜这三种觉支来发起;若适宜修止,就用除、舍、定这三种觉支来发起。念觉支贯通两者,这样随顺机宜,善心就能生发。若有沉没、浮散的弊病,就需运用对治悉檀。若心念沉没时,以念、择、进、喜对治;若心念浮散时,以念、舍、除、定对治。若能善用为人悉檀,善根就会深厚;若能善用对治悉檀,烦恼就会减轻。在七觉支中,随依某一觉支修持,忽然间妄念消融,就依此觉支深入修习,能启发真实智慧,契见第一义谛。这就是运用四悉檀,发起从假入空观,成就一切智,开启慧眼。若修从空入假观,善巧运用四悉檀,证得道种智,法眼也是如此。若修中道第一义观,善巧运用四悉檀,证得一切种智,佛眼也是如此。若修一心三观,善巧运用也是如此。
起教者,《大论》云:「佛常乐默然,不乐说法。」《净名》亦论杜口。此经云:「不可以言宣」,《大经》云:「生生不可说,乃至不生不生不可说」,又云:「亦可得说,十因缘法为生作因。」亦可得说十因缘者:从无明至有,此十成于众生,具四根性,能感如来,说四种法。若十因缘所成众生有下品乐欲,能生界内事善,拙度破惑,析法入空;具此因缘者,如来则转生灭四谛法轮,起三藏教也。若十因缘法所成众生有中品乐欲,能生界内理善,巧度破惑,体法入空;具此因缘者,如来则转无生四谛法轮,起通教也。若十因缘所成众生有上品乐欲,能生界外事善,历别破惑,次第入中;具此因缘者,如来则转无量四谛法轮,起别教也。若十因缘所成众生有上上品乐欲,能生界外理善,一破惑一切破惑,圆顿入中;具此因缘者,如来则转无作四谛法轮,起圆教也。
说到佛陀说法的缘起,《大智度论》指出:“佛陀常常安住于静默,不轻易说法。”《维摩诘经》也谈到维摩居士以沉默示现。这部《法华经》说:“真理无法用言语完全表达”,《大涅槃经》说:“从生生到不生不生,所有境界都不可言说”,但又说:“也可以通过十因缘法来说明生命产生的原理”。
所谓“十因缘法”:从无明开始一直到“有”这十个环节,构成了众生的生命形态,具备四种根器,能感召如来宣说四种教法。
如果十因缘所形成的众生具有下等愿力,只能产生三界内的事相善根,通过粗浅方法破除烦恼,分析诸法而证悟空性——具备这样因缘的众生,如来就为他们宣说生灭四圣谛法门,建立三藏教。
如果十因缘所形成的众生具有中等愿力,能产生三界内的理性善根,以巧妙方法破除烦恼,体认诸法本性空寂——具备这样因缘的众生,如来就为他们宣说无生四圣谛法门,建立通教。
如果十因缘所形成的众生具有上等愿力,能产生超越三界的事相善根,逐步破除各类烦恼,次第契入中道实相——具备这样因缘的众生,如来就为他们宣说无量四圣谛法门,建立别教。
如果十因缘所形成的众生具有最上等愿力,能产生超越三界的理性善根,一念破除所有烦恼,圆顿直入中道实相——具备这样因缘的众生,如来就为他们宣说无作四圣谛法门,建立圆教。
复次一一教中,各各有十二部经,亦用悉檀起之。若十因缘法所成众生乐闻正因缘世界事,如来则为直说阴、界、入等假实之法,是名修多罗。或四、五、六、七、八、九言偈,重颂世界阴、入等事,是名祇夜。或直记众生未来事,乃至记鸽、雀成佛等,是名和伽罗那。或孤起偈,说世界阴、入等事,是名伽陀。或无人问,自说世界事,是名优陀那。或约世界不善事而结禁戒,是名尼陀那。或以譬喻说世界事,是名阿波陀那。或说本昔世界事,是名伊帝目多伽。或说本昔受生事,是名阇陀伽。或说世界广大事,是名毘佛略。或说世界未曾有事,是名阿浮陀达磨。或问难世界事,是名优波提舍。此是世界悉檀,为悦众生故起十二部经,或作十二种说生众生善,或作十二种说破众生恶,或作十二种说令众生悟,是名四悉檀起三藏十二部经。
再者,每一种教法中,各自都包含十二类经典,也都是根据众生的不同根机而设立的。如果由十种因缘所形成的众生喜欢听闻关于世间现象的真实因缘,如来就直接为他们解说五蕴、十八界、十二处等虚妄与真实的现象,这就叫作长行经文。或者用四言、五言乃至九言的偈颂,重新概括世间与五蕴、十二处等现象,这就叫作重颂。或者直接预言众生未来的命运,甚至预言鸽子、麻雀等将来成佛的事迹,这就叫作授记。或者创作独立的偈颂,讲述世间与五蕴等现象,这就叫作孤起颂。或者无人提问而主动开示世间真理,这就叫作无问自说。或者根据世间不善现象而制定戒律,这就叫作因缘。或者用比喻来说明世间现象,这就叫作譬喻。或者讲述过去世间的因缘故事,这就叫作本事。或者讲述如来过去生中的修行经历,这就叫作本生。或者阐述深广无边的宇宙真理,这就叫作方广。或者讲述世间罕见的神通变化,这就叫作未曾有法。或者通过问答辩论阐释世间真理,这就叫作论议。这些方法都是顺应世间众生的根机,为令众生生起欢喜而设立十二类经典:有时通过十二种方式引导众生行善,有时通过十二种方式破除众生恶习,有时通过十二种方式使众生开悟。这就是根据四种教化宗旨而建立的三藏十二部经典体系。
若十因缘法所成众生乐闻空者,直为说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无不即空。或四、五、六、七、八、九言偈重颂,阴、界、入即空。或说能达阴、入、界即空者,便与授记。或孤然说阴、界、入即空。或无问自说阴、界、入即空。或说知阴、界、入即空,名为禁戒。或举如幻、如化等,喻阴、界、入即空。或说本昔世间、国土即空。或说本生阴、界、入即空。或说即空广大。或说阴、入、界即空希有。或难问阴、界、入即空。是为随乐欲世界悉檀,起通教十二部经,或作十二种说即空生善,或作十二种说即空破恶,或作十二种说即空令悟理,是为四悉檀起通教十二部经也。
如果由十种因缘形成的众生喜欢听闻空性道理,就直接为他们说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无不是当下即空。有时用四言、五言、六言、七言、八言或九言的偈颂重复阐释,指出五蕴、界、处即是空性。有时宣说能够通达五蕴、处、界即是空性的人,便为他们授记成佛。有时单独开示五蕴、界、处即是空性。有时无人请问而主动宣说五蕴、界、处即是空性。有时说明认知五蕴、界、处即是空性,就是持守清净戒律。有时举出如幻如化等譬喻,阐释五蕴、界、处即是空性。有时讲述往昔世间国土本质即空。有时通过本生故事说明五蕴、界、处即是空性。有时宣说即空真理的广大深远。有时赞叹五蕴、处、界即是空性的殊胜难得。有时通过辩难问答彰显五蕴、界、处即是空性。这些就是顺应众生乐欲的世界悉檀,由此生起通教的十二部经。或是通过十二种方式宣说即空来培养善根,或是通过十二种方式宣说即空来破除恶执,或是通过十二种方式宣说即空令众生悟入真理,这就是依四悉檀建立通教十二部经的教化方式。
若有十因緣法所成眾生樂聞一切世界,一切陰、界、入,及不可說世界,不可說陰、界、入等事者,如來即直說一切正世界及陰、入等,一切翻覆世界及陰、入等,一切仰世界及陰、入等,一切倒住世界及陰、入等,一切穢國、一切淨國、一切凡國、一切聖國,如是等種種世界,不可說世界,種種陰、入、界,不可說陰、入、界(云云)。或作四言,乃至九言偈重頌,或孤起偈,或能知國土陰、入、界者,即與記成佛。或能知者,即具禁戒。或譬喻說,或說昔國土事。或說昔受生事。或說廣大事。或說希有事。或說論議事。如是等十二種說悅其樂欲,或生其善,或破其惡,或令悟入,是名四悉檀起別教十二部經。
如果有众生因为十种因缘法的缘故,乐于听闻一切世界、一切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以及不可言说的世界、不可言说的五阴十八界等现象,如来就会直接说明:一切正常的世界及其五阴十二入等现象,一切颠倒反复的世界及其五阴十二入等现象,一切向上仰观的世界及其五阴十二入等现象,一切倒悬存在的世界及其五阴十二入等现象,一切污秽的国土、一切清净的国土、一切凡夫居住的国土、一切圣者居住的国土。像这样各类不同的世界——不可计数的世界,各类不同的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不可计数的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等)。
有时用四言诗句,乃至九言诗句的重颂形式来表达;有时用独立的偈颂;有时对于能够通达国土、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真理的人,就授记他们将来成佛;有时对于能够领悟这些道理的人,就说他们已具足清净戒律;有时用譬喻的方式来解说;有时讲述过去国土的故事;有时述说往昔受生的事迹;有时宣说广大无边的境界;有时讲说稀有难得的事理;有时开展深入讨论的议题。通过这十二种讲述方式,或顺应众生的喜好,或培养他们的善根,或破除他们的恶习,或使他们悟入真理,这就称为运用四种悉檀原则来开显别教所说的十二部经。
若十因缘所成众生乐闻不可说国土、不可说阴界入,皆是真如实相,即直说一切国土依、正即是常寂光;一切阴、入即是菩提,离是无菩提;一色、一香无非中道,离是无别中道;眼、耳、鼻、舌、皆是寂静门,离此无别寂静门。或作偈重颂,或作孤起偈,或作无问自说,或知者与记,或知者具戒,或作譬说,或指昔世界,或指本生,或说广大,或说希有,或作论议。是为赴乐欲世界悉檀,起圆教十二部经,或作十二种说生妙善,或作十二种说顿破恶,或作十二种说顿会理,是为四悉檀起圆教十二部经。
如果十种因缘所形成的众生喜欢听闻不可说的国土、不可说的身心世界,这些其实都是真如实相,那就直接说明:一切国土环境与众生正报本身就是常寂光净土;一切身心现象就是觉悟,离开这些并没有别的觉悟;每一种色彩、每一种香气无不是中道实相,离开这些也没有另外的中道;眼睛、耳朵、鼻子、舌头都是通向寂静的法门,离开这些也没有别的寂静之门。有时用重颂偈语的形式,有时用独立偈颂的形式,有时无人提问而主动说法,有时为有智慧的人授记,有时引导有智慧者持戒,有时借用譬喻来说明,有时指向过去的世界,有时讲述本生故事,有时阐述广大境界,有时开示稀有之事,有时进行深入讨论。这些都是为了顺应众生喜好的世界而施设的教法,由此生起圆教的十二类经典。或是通过十二种方式讲述而生起微妙善根,或是通过十二种方式讲述而顿时破除恶业,或是通过十二种方式讲述而即刻契入真理。这就是依循四种教化原则所建立的圆教十二部经典。
复次,用别、圆两种四悉檀说十二部经者,是起华严教也。但用一番四悉檀说十二部经者,是起三藏教也。若用四番四悉檀说十二部经者,是起方等教也。若用三番四悉檀说十二部经者,是起般若教也。若但用一番四悉檀说十二部经者,是起法华教也。《大论》云:「四悉檀摄十二部经」,其义如是。《地持》云:「菩萨入摩得勒伽,造不颠倒论,为令正法得久住禅而作论也。」菩萨住是禅,观众生于佛去世后,根、缘不同,作论通经。天亲用两番四悉檀造《地论》,通华严。舍利弗用初番四悉檀造《毘昙》,五百罗汉造《毘婆沙》,通三藏,见有得道意也。诃黎跋摩亦用初番四悉檀造《成实论》,通三藏,见空得道意也。迦栴延亦用初番四悉檀造《毘勒论》,通三藏,见空有得道意也。龙树用四番四悉檀造《中论》,三番正通大乘,一番傍通三藏。弥勒用二番四悉檀造《地持》,通华严。无着亦用二番四悉檀造《摄大乘》。龙树用三番四悉檀造《大智度》,通《大品》。天亲用一番四悉檀,通《法华》。世人传,天亲、龙树各作《涅槃论》,未来此土,准例可知。又,五通神仙种种诸论,释天善论,大梵出欲论,皆用初番悉檀,方便利益意也。《书》云:「文行诚信,定礼删诗,垂裕得昆。」即世界也。「官人以德,赏延于世。」即为人也。「叛而伐之,刑故无小。」即对治也。「政在清静,道合天心,人王无上。」即是世间第一义悉檀也。
再者,运用别教和圆教两种四悉檀来讲说十二部经的,这就形成了《华严经》的教法。仅用一种四悉檀讲说十二部经的,这就形成了三藏教的教法。若用四种四悉檀讲说十二部经的,这就形成了方等教的教法。若用三种四悉檀讲说十二部经的,这就形成了般若教的教法。若只用一种四悉檀讲说十二部经的,这就形成了《法华经》的教法。《大智度论》说:"四悉檀统摄十二部经",其道理正是如此。
《地持经》说:"菩萨深入摩得勒伽藏,造作不颠倒的论典,是为了让正法得以长久住世而造论。"菩萨安住在这种禅观中,观察众生在佛灭度后,根器与因缘各不相同,因而造论来解释经典。天亲菩萨运用两种四悉檀造《十地论》,通释《华严经》。舍利弗运用第一种四悉檀造《阿毗昙论》,五百罗汉造《毗婆沙论》,通释三藏教法,是从"有"的见地得道。诃黎跋摩也运用第一种四悉檀造《成实论》,通释三藏教法,是从"空"的见地得道。迦旃延也运用第一种四悉檀造《毗勒论》,通释三藏教法,是从"空有"的见地得道。
龙树菩萨运用四种四悉檀造《中论》,其中三种主要通释大乘教法,一种兼带通释三藏教法。弥勒菩萨运用两种四悉檀造《地持论》,通释《华严经》。无著菩萨也运用两种四悉檀造《摄大乘论》。龙树菩萨运用三种四悉檀造《大智度论》,通释《大品般若经》。天亲菩萨运用一种四悉檀,通释《法华经》。世人传说,天亲、龙树各造有《涅槃论》,虽未传到此土,但依例可以推知。
此外,五通神仙所作种种论著,释天的善论,大梵天的出欲论,都是运用第一种悉檀,以方便利益众生为宗旨。《尚书》说:"文德施行、诚实守信,制定礼乐、删定诗篇,为后世留下典范",这就是世界悉檀。"选拔官员以德行为准,奖赏延续到后代",这就是为人悉檀。"反叛就讨伐,故意犯罪虽小必罚",这就是对治悉檀。"政治在于清静无为,道法合乎天心,人王至高无上",这就是世间第一义悉檀。
六、起圣说、圣默者。《思益》云:「佛告诸比丘:汝等当行二事,若圣说法、若圣默然。」圣说如上辨。圣默然者,夫四种四谛并是三乘圣人所证之法,非下凡所知,故不可说;假令说之,如为盲人设烛,何益无目者乎!故不可说,名圣默然。华严中数世界,不可说、不可说,明理极不可说、不可说。约无量、无作两番四谛,不生生、不生不生法,明不可说。不可说,名圣默然。若三藏中,憍陈如比丘最初获得真实之知见,寂然无声字。身子云:「吾闻解脱之中,无有言说者。」是约生灭四谛生生之法,明不可说。不可说,名圣默然。《净名》杜口,《大集》无言菩萨不可智知,不可识识,言语道断,心行亦讫,不生不灭,法如涅槃。此约四番四谛不可说。不可说,名圣默然。若《大品》句句悉不可得。不可得者,不可以身得,不可以心得,不可以口得。此约三番四谛,生、不生、不生生、不生不生法,明不可得。不可得,故不可说。不可说,名圣默然。此经明「止止不须说,我法妙难思」;「是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不可以言宣,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此约无作四谛,不生不生法,明不可说。不可说故,名圣默然。
第六、关于圣者说法与圣者默然。《思益经》说:「佛告诉众比丘:你们应当践行两种修行,或是圣者说法,或是圣者默然。」圣者说法如前所述。所谓圣者默然,是因为四种四谛都是三乘圣人所证悟的真理,并非凡夫所能理解,所以不可言说;即便勉强解说,犹如为盲人点燃烛火,对失明者又有何益!因此不可言说,称为圣者默然。《华严经》中计算世界数量时,用"不可说不可说"来形容,正是表明真理的极致境界超越言语。这是从无量四谛与无作四谛两种角度,通过"不生生"与"不生不生"的真理,阐明不可言说的境界。这种不可言说,就称为圣者默然。在三藏教法中,憍陈如比丘最初证得真实知见时,呈现寂然无声的境界。舍利弗说:「我听闻解脱境界中,本无言语可说。」这是就生灭四谛的"生生"之法,说明不可言说。这种不可言说,称为圣者默然。《维摩诘经》中维摩诘默然不语,《大集经》记载无言菩萨的境界超越心智认知,言语道断,心行处灭,契合不生不灭、如涅槃般的法性。这是从四种四谛的角度说明不可言说。这种不可言说,称为圣者默然。《大品般若经》指出每一法句皆不可得。所谓不可得,即不能以身得,不能以心得,不能以口得。这是就三种四谛——"生""不生""不生生""不生不生"之法,阐明不可得的真理。因为不可得,所以不可说。这种不可言说,称为圣者默然。本经明确指出「止止不须说,我法妙难思」;「是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真理无法用语言表达,非思量分别所能理解。这是就无作四谛的"不生不生"之法,阐明不可言说的境界。因为不可言说,故称为圣者默然。
问:为乐他故,有圣说法;为自乐故,名圣默然。默然则不益他?
有人问:为了利益他人,所以圣人会宣说佛法;为了安住自性之乐,所以称为圣人静默。那么静默难道就不能利益众生吗?
答:正为自乐,傍亦益他。若人厌文,不好言语,为悦是人,故圣默然。如《律》中:为福他故受供,圣则默然。如脇比丘,对破马鸣,是故默然。如佛结跏正念,身心不动,令无量人得悟道迹。是故默然,皆是四悉檀,起此默然,利益一切,何谓无益!
回答: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自己内心的安乐,同时也能利益他人。如果有人厌烦繁琐的文字,不喜欢过多的言语,为了顺应这样的人,所以圣者保持沉默。就像《律藏》中记载的:为了给众生种福田而接受供养时,圣者就会保持静默。又如同胁尊者以沉默应对马鸣论师的辩论,这就是保持沉默的用意。就像佛陀结跏趺坐、保持正念,身心如如不动,却能让无数人悟道证果。因此,这种沉默都是运用四种善巧方便,通过这样的静默来利益一切众生,怎么能说没有益处呢!
问:
《论》云:「四悉檀摄八万四千法藏」,其相云何?
《论》中说:“四种善巧方便统摄八万四千法门”,具体的情形是怎样的呢?
答:
《贤劫经》云:「从佛初发心去,乃至分舍利,凡三百五十法门,一一门各有六度,合二千一百度。用是度,对破四分烦恼,合成八千四百。约一变为十,合八万四千也。」若作八万四千法藏名,是世界悉檀摄。若作八万四千尘劳门名,为人悉檀摄;八万四千三昧、八万四千陀罗尼门,亦如是。若作八万四千对治、八万四千空门,对治悉檀摄。若作八万四千诸波罗蜜、八万四千度无极,第一义悉檀摄。
《贤劫经》中说:“从佛陀最初发心修行,直到舍利分布世间,共有三百五十种法门。每个法门都包含六度修行,合计二千一百度。用这些法门来对治破除四种烦恼,共形成八千四百法。再将每一法扩展为十法,总共便是八万四千法门。”
若从“八万四千法藏”的角度命名,这是世界悉檀的范畴;若称为“八万四千尘劳门”,则属于为人悉檀的范畴;八万四千三昧、八万四千陀罗尼门也是如此归类。若从“八万四千对治法门”“八万四千空门”的角度阐释,属于对治悉檀的范畴。若以“八万四千波罗蜜”“八万四千度无极”来诠释,则归属于第一义悉檀的范畴。
又一说:佛地三百五十法门,一一门有十善,合三千五百善。治四分,则一万四千。又治六根,即八万四千也。
还有一种说法:佛的境界有三百五十种修行法门,每一种法门都包含十种善行,合起来就是三千五百种善行。用这些善行对治众生的四种过失,就演变成一万四千法门。再进一步对治众生的六根烦恼,最终就形成了八万四千法门。
七、明得用、不得用者。夫四悉檀独有如来究竟具得,微妙能用。下地已去,得、用不同,凡有四句:不得不用、得而不用、不得而用、亦得亦用。凡夫外道苦集流转,尚不能知四悉檀名字,谁论其得?既其不得,云何能用也!若三藏教二乘殷勤自行者,知苦、断集、修道、证灭、入真,亦名为得。不度众生,故不能用。假令用者,差机不当,故净名诃满愿云:「不知人根,不应说法,无以秽食,置于宝器。」如富楼那九旬化外道,反被蚩笑!文殊暂往,师徒皆伏。此是不知乐欲,不能用世界悉檀也。如身子教二弟子,善根不发,更生邪疑,此不能用为人悉檀也。如五百罗汉为迦𫄨那说四谛,都无利益;佛为说不净观,即得破恶。此不能用对治悉檀也。如身子不度福增,大医不治,小医拱手,五百皆不度,佛度即得罗汉,此不能用第一义悉檀也。支佛亦然,是名得而不用也。次明三藏教菩萨者,虽知苦、集、修道,止伏、结惑,未有灭证,但得三悉檀。虽未得一,而能用四。所以者何?如病导师,具足船栰,身在此岸,而度人彼岸,常以化人为事,自未得度先度人,是为不得而用。通教二乘,体门虽巧,得而不用,与三藏同也。通教菩萨,初心至六地,亦得亦用,用而未巧;七地入假,其用则胜也。若别教十住,但得析法、体法两种四悉檀,而未能用;十行方能用;十回向进得相似四悉檀,亦能相似用;登地分真得,亦分真用。圆教五品弟子,未能得用;六根清净,相似得用;初住分真,得用也;唯佛究竟得、究竟用。
第七、说明获得运用和未能运用的情形。这四种善巧法门唯有如来能究竟证得,微妙的运用自如。菩萨以下各阶位,获得与运用各有不同,共有四种情况:未能获得也无法运用、获得却不运用、未得却能运用、既得又能运用。
凡夫外道沉沦于苦集流转,连四种善巧法门的名称尚不得知,更谈不上证得。既然未能证得,又如何能够运用呢?像三藏教里的声闻缘觉精进修行,了知苦谛、断除集谛、修习道谛、证得灭谛、契入真谛,这可称为证得。但因不度化众生,所以不能运用。假使勉强运用,往往不能契合众生根器,正如维摩诘居士呵斥富楼那尊者时说:"不了解众生根器,就不应该随意说法,不可将污秽食物放入珍贵器皿。"譬如富楼那用九十日教化外道,反遭讥笑;文殊菩萨暂往片刻,外道师徒全部折服。这就是不知众生乐欲,不能善用世界悉檀。又如舍利弗教导两位弟子,弟子善根未能萌发,反而生出邪见疑虑,这是不能运用为人悉檀。再如五百罗汉为迦絺那讲述四谛法义,全然没有利益;佛陀改说不净观法,立即破除恶念。这是不能运用对治悉檀。又如舍利弗不能度化福增,大医束手,小医无策,五百圣众皆不能度,佛陀亲自度化即证阿罗汉,这是不能运用第一义悉檀。缘觉修行者也是如此,这些都属于"得而不运用"的情形。
其次说明三藏教菩萨:虽然了知苦集、修习道谛,能制伏烦恼结使,但未证灭谛,仅得三种善巧法门。虽未证第一义谛,却能运用四种法门。为何如此?如同抱病导师,备齐舟船筏具,自身尚在此岸,却能渡人到达彼岸。常以教化众生为事业,自己未得度先度他人,这就称为"未得而能运用"。
通教声闻缘觉,虽善巧体悟空性,却得而不运用,与三藏教情形相同。通教菩萨从初发心至第六地,属于"既得又能运用",但运用尚未纯熟;第七地入方便道,运用便趋胜妙。
别教十住菩萨,仅得析法、体法两种四悉檀,尚不能运用;十行位始能运用;十回向位进阶相似证得四悉檀,亦能相似运用;登地后分证真实,亦分真实运用。
圆教五品弟子位,未能证得运用;六根清净位,相似证得运用;初住位分证真实,始得真实运用。唯有佛陀能究竟证得、究竟运用。
八、明四悉檀权实者,四谛各辨四悉檀者,此通途说耳。《释论》云:「诸经多说三悉檀,不说第一义」者,此指三藏。三藏多说因缘生生事相,灭色取空,少说第一义。就三藏菩萨,但约三悉檀明四,若就佛即具四。虽尔,终是拙度,权逗小机也。若通教四谛明四悉檀,体法即真,其门则巧故。《释论》云:「今欲说第一义悉檀故,说《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就佛、菩萨,皆得有四;而约方便真谛以明悉檀,犹属权也。若别教四谛明四悉檀,约于中道,此意则深;而犹是历别,别相未融,教道是权,此则非妙。今圆教四谛明四悉檀,其相圆融,最实之说。故四悉檀,是实、是妙。
八、说明四种教法中的权宜与真实:通常说四谛各自对应四种教法,这只是普遍说法。《大智度论》指出:"诸经多讲三种教法,少说第一义理",这是指小乘教法。小乘多阐述因缘生灭的事相,通过消解物质现象证悟空性,较少论及最高真理。就小乘菩萨而言,仅以三种教法阐释四谛,若就佛境界则具备四种。即便如此,终究属于笨拙度化,是权宜接引小根器者的方法。
若依通教四谛阐明四种教法,当下体认诸法本质即是真理,这种法门就显得巧妙。所以《大智度论》说:"为演说第一义理之教法,故说《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在通教中,佛与菩萨皆具足四种教法;然其仍依托方便真理来阐释教法,尚属权宜之策。
若按别教四谛说明四种教法,立足于中道实相,此中深意更为殊胜;但仍是次第分别,各相未能圆融,教法体系仍属权宜,未达微妙境界。而今圆教四谛阐释四种教法,其相圆融无碍,才是最真实的教说。因此圆教的四种教法,方是真实、微妙的究竟之法。
若用此權、實約五味教者:乳教則有四權、四實;酪教但有四權;生蘇則有十二權、四實;熟蘇則有八權、四實;涅槃十二權、四實;法華四種俱實(云云)。
如果用权教与实教来对应五味教法的话:乳教中包含四种权教、四种实教;酪教中只有四种权教;生酥教则包含十二种权教、四种实教;熟酥教包含八种权教、四种实教;涅槃教包含十二种权教、四种实教;而法华教中四种教法全部都是实教(详细内容如下)。
问:
三藏菩萨虽得四悉檀,望通教但成三悉檀。今通教望别教云何?
通教菩萨虽然获得了四种悉檀利益,但对照通教本身只成就了其中三种。那么通教与别教相互对照时,又该如何看待呢?
答:
有二义,当通是得四,望别但得三。
从普遍意义上看可以具备四层含义,但就特定角度而言只能得到三层。
问:
别教望圆,亦尔不?
别教与圆教比较,也是这样吗?
答:
不例,圆、别证道同故。
圆教与别教的证道境界是相同的。
并曰:三藏、通教俱证真谛,亦应俱得四?
并且说:三藏教和通教都证得真谛之理,难道也都应该获得四种果位吗?
答:
三藏真谛虽同,菩萨不断惑,故阙一。圆、别俱断惑,是故俱四。
真正的佛法真理虽然相同,但菩萨尚未断尽烦恼,因此缺少一种功德。圆教和别教都能断除烦恼,所以都具备四种圆满。
又,并三藏、通等虽四而三可是权,别教四而不三应非是权?
再者,三藏教与通教等虽有四种法门却仅具三谛,可说是权宜之法;而别教具足四法门却不圆融三谛,难道不也应属于权教吗?
答:
三藏、通教,教、证俱是权,故但三无四。别教教道权、证道实,从证则四,从教则权。
三藏教和通教,无论是教法还是证悟都属于方便法门,因此只有三种真理层次而没有第四种。别教的教法属于方便法门,但证悟境界真实不虚——从证悟的角度说有四种真理层次,从教法的角度看仍属权宜施设。
又,并证道有四,教道应三?
此外,所有证悟道果的方法有四种,而教导众生的方法应当有三种?
答:
若取地前為教道,應如所問(云云)。
如果将初地之前的修行阶段作为教化的方式,确实会像你所问的那样(详细内容如下)。
九、开权显实者,一切诸法莫不皆妙,一色一香无非中道,众生情隔于妙耳。大悲顺物,不与世诤,是故明诸权、实不同。故《无量义》云:「四十余年,三法、四果、二道不合」、「今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唯以一大事因缘,但说无上道」、「开佛知见,悉使得入究竟实相」。除灭化城,即是决麁;皆至宝所,即是入妙。若乳教四妙,与今妙不殊。唯决其四权,入今之妙。是故文云:「菩萨闻是法,疑网皆已除」,即此意也。决酪教四权、生苏十二权、熟苏八权,皆得入妙。故文云:「千二百罗汉,悉亦当作佛」,又云:「决了声闻法,是众经之王,闻已谛思惟,得近无上道」。《方等》、《般若》所论妙者,亦与今妙不殊。开权显实,其意在此。
九、关于开权显实的道理:一切事物无不是妙法,即使一色一香也都体现着中道真理,只是众生因执着而与此妙理隔绝。佛陀怀着大悲心随顺众生,不与世人争论,因此才阐明各种权宜之法与真实之法的区别。正如《无量义经》所说:“四十余年间,所说的三法、四果、二道未能融通”,“如今开启方便之门,显示真实相状”,“唯以一大事因缘,只说无上之道”,“开显佛的知见,使众生都能证入究竟实相”。破除化城之喻,即是破除粗浅;同归宝所之喻,即是契入妙理。
就像乳教中的四种妙理,与《法华经》所阐明的妙理并无不同。只需破除其中的四种权宜之说,便能契入当下的妙理。因此经文中说:“菩萨听闻此法,疑惑之网皆已消除”,正是这个含义。破除酪教中的四种权宜、生苏教中的十二种权宜、熟苏教中的八种权宜,都能契入妙理。所以经文说:“一千二百罗汉,也都将成佛”,又说:“通达声闻法门,方知此是众经之王,听闻后认真思惟,便能趋近无上佛道”。《方等经》《般若经》所论述的妙理,也与《法华经》的妙理无别。开权显实的意义,正在于此。
问曰:
问:
决诸权悉檀同成妙第一义,为当尔不?
所有方便法门最终都通向究竟的真理,难道不正是如此吗?
答:
决权入妙,自在无碍。假令妙第一义不隔于三,三不隔一,一三自在。今且作一种解释也。若决诸权世界悉檀为妙世界悉檀者,即是对于释名妙也。亦是九法界、十如是性相之名,同成佛法界性相,摄一切名也。亦是会天性、定父子,更与作字,名之为儿,我实汝父,汝实我子也。若决诸权第一义悉檀为妙第一义悉檀者,即对经体妙也。即是开佛知见,示真实相,引至宝所也。若决诸权为人悉檀为妙为人悉檀者,即是对宗妙也。如此经云:「各赐诸子等一大车也」。若决诸权对治悉檀入妙对治悉檀者,即是对用妙也。文云:「以此宝珠用贸所须」,又云:「如此良药,今留在此,可用服之,勿忧不差」:经云:「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动执生疑,佛当为除断,令尽无有余。又云:「我已得漏尽,闻亦除忧恼也。」若是分别诸权四悉檀同异,决入此经妙悉檀中,不复见同异,昔所未曾说,今皆当得闻,即是妙不同异,即对教相妙也。即如文云:「虽示种种道,其实为一乘」,虽分别诸同异,为显不同异,说无分别法也。
破除权巧而契入微妙,自在无碍。即便是最微妙的究竟真理,也不与三种权法相隔,三种权法也不与微妙相隔,一与三自在圆融。现在暂且作一种解释。倘若将种种权巧的世界法门破除而转为微妙的世界法门,这便是对应"释名"的微妙。也就是将九法界、十如是等性相概念,全都转化为佛法界的真实体性,统摄一切名相。如同确认血缘关系、确定父子名分,再为孩子正式命名说:"我确实是你的父亲,你确实是我的孩子。"
倘若将种种权巧的究竟真理破除而转为微妙的究竟真理,这便是对应"经体"的微妙。也就是开启佛陀的智慧见解,示现真实法相,引导众生直抵究竟宝所。倘若将种种权巧的应机教化破除而转为微妙的应机教化,这便是对应"宗趣"的微妙。正如此经所说:"平等赐予所有孩子同一辆大白牛车。"
倘若将种种权巧的对治法门破除而转为微妙的对治法门,这便是对应"作用"的微妙。经文有云:"用这颗宝珠换取所需之物",又说:"这般良药如今留在此处,可随时服用,不必担心不能痊愈";经中更言:"正直舍离方便法,唯说无上菩提道",动摇执着生起疑惑时,佛陀自会为之断除,令其彻底清净无余。又说:"我已证得漏尽解脱,听闻此法亦能消除忧恼。"
若是分别种种权巧四种法门的异同,破除执着而融入此经微妙法门时,便不再见到异同之相。往昔未曾宣说的法义,如今皆能得以听闻,这便是微妙的无分别境界,对应"教相"的微妙。正如经文所示:"虽然开示种种法门,究竟皆为同一佛乘",虽然分别种种异同,实为显发无分别性,演说无分别之法。
十通经者。
十通经
问:
今以四悉檀通此经,此经何文明四悉檀耶?
要用四种普适教法来贯通这部经,那经文中哪些文句说明了这四种教法呢?
答:
文中处处皆有此意,不能具引。今略引迹本两文。〈方便品〉云:「知众生诸行,深心之所念,过去所习业,欲性精进力,及诸根利钝,以种种因缘,譬喻亦言辞,随应方便说。」此岂非是四悉檀之语耶?欲者即是乐欲,世界悉檀也;性者是智慧性,为人悉檀也;精进力即是破恶,对治悉檀也;诸根利钝即是两人得悟不同,即是第一义悉檀也。又〈寿量品〉云:「如来明见,无有错谬。以诸众生,有种种性、种种欲、种种行、种种忆想分别故。欲令生诸善根,以若干因缘,譬喻言辞,种种说法,所作佛事,未曾暂废。」种种性者,即是为人;种种欲者,即是世界;种种行者,即是对治;种种忆想分别,即是推理转邪忆想得见第一义。两处明文,四义具足,而皆言为众生说法,岂非四悉檀设教之明证也!
经文中处处都有这个含义,不能全部引用。现在简略引用迹门与本门两处经文。《方便品》说:"了知众生种种行为,深心中的念头,过去所积累的业力,欲望本性与精进力量,以及根器的利钝差别,因而运用种种因缘、譬喻和言词,随顺机缘施设方便说法。"这难道不正是四悉檀的表述吗?"欲"就是指众生的乐欲,属于世界悉檀;"性"是指众生的智慧本性,属于为人悉檀;"精进力"是指破除恶法,属于对治悉檀;"诸根利钝"是指众生悟道因缘各异,这就属于第一义悉檀。
又如《寿量品》所说:"如来明察秋毫,从无错谬。因为众生具有种种本性、种种欲望、种种行为、种种忆想分别的缘故,为使众生生长善根,所以运用各种因缘、譬喻言词,以种种方式宣说佛法,如来的教化事业从未片刻停歇。"文中所说"种种性",就是对应为人悉檀;"种种欲",就是对应世界悉檀;"种种行",就是对应对治悉檀;"种种忆想分别",即是通过正理转化邪思妄念而证见第一义谛。这两处经文明确具足四重含义,并且都强调为众生说法,这难道不是运用四悉檀施设教法的明证吗!
△第二、别解五章。
第二、分别解释五个章节
初释名,为四:一、判通别。二、定前后。三、出旧。四、正解。
首先解释经名,分为四个部分:第一是辨别通称与专称,第二是确定前后次序,第三是列举前人的解释,第四是正式解说。
「妙法莲华」名异众典,别也;俱称为经,通也。立此二名,凡约三意,谓教、行、理。从缘故教别,从说故教通;从能契故行别,从所契故行通;理从名故别,名从理故通。略说竟。
“妙法莲华”这个名称与其他经典不同,是特殊之处;而同样被称为“经”,则是共通之处。设立这两个名称,大致有三个方面的考量:即教法、修行和真理。从因缘来说教法各有特殊,从宣说而言教法本质相通;从能契合的修行方式看修行各有差别,从所契合的真理本体看修行根本一致;真理随名称安立而显现差异,名称依真理本源而归于相通。简略说明至此。
夫教本應機,機宜不同,故部部別異。金口梵聲,通是佛說。故通、別二名也。約行者,泥洹真法寶,眾生以種種門入。如五百比丘各說身因,佛言:無非正說。三十二菩薩各入不二法門,文殊稱善。《大論》明阿那波那皆是摩訶衍,以不可得故。當知,從行則別,所契則同。求那跋摩云:「諸論各異端,修行理無二」(云云)。約理者,理則不二,名字非一。《智度》云:「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大經》云:「解脫亦爾」多諸名字,如天帝釋有千種名。名異故別,理一故通。
教法本是顺应众生根机,由于众生根机各不相同,所以各部经典有所区别。佛亲口宣说的梵音,都是佛陀的教法。因此有"通"和"别"两种名称。从修行者角度看,涅槃真实法门,众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证入。就像五百位比丘各自阐述身体成因,佛说:这些都是正确的说法。三十二位菩萨各自证入不二法门,文殊菩萨都赞叹说好。《大智度论》说明呼吸法门都属于大乘法,因为诸法不可得的缘故。应当知道,修行方法虽有差别,所证悟的真理却是相同的。求那跋摩说:"各种论典各有不同见解,修行真理却无二致"(等等)。从真理角度看,真理本是不二,名称却有多种。《大智度论》说:"智慧本是一法,佛用种种名称解说"。《大般涅槃经》说:"解脱也是如此"有多种名称,如同天帝释有千种名号。名称不同所以有分别,真理同一所以贯通。
今称妙法之经,即是教之通别。各赐诸子等一大车,乘是宝乘,直至道场,即行之通别。或言实相,或言佛知见、大乘家业、一地实事、宝所、系珠、平等大慧等,即是理之通别。约此三义,故立两名也。
这部被称为《妙法莲华经》的经典,体现了教法的共通与特殊之处。就像长者给每个孩子同样珍贵的宝车,乘着这辆宝车直达修行道场,这是修行方法的共通与特殊。有时说诸法实相,有时说佛的知见、大乘家业、同一境地真实事理、珍宝所在、衣中系珠、平等大智慧等等,这些都是真理的共通与特殊。基于教法、修行、真理这三个方面的含义,所以建立了"通"与"别"两种名称。
问:
教主不同,设教亦异。云何而言金口梵声,名为教通?
说法的人不同,设立的教法也有差别。为何要说佛陀亲口宣说的梵音,能贯通一切教法呢?
答:
此有兩義:一、當分,二、跨節。當分者,如三藏佛赴種種緣,說種種教,緣異故教別,主一故教通。依此教行,有能契、所契,種種名理,理無種種。經言:「即脫纓珞,著弊垢衣。語言勤作,勿復餘去,并加汝價,及塗足油。」此則身口行理齊分而說,不得作餘解也。通、別、圓等,教、行、理,當分亦爾。斯義易解,而理難融(云云)。二、跨節者,何處別有四教主,各各身,各各口,各各說?秪隱其無量功德莊嚴之身,現為丈六紫金輝;不說甘恬、常樂之味,說於鹹酢、無常、辛辣;棄王者服飾,執持糞器,名為方便。若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即向身是圓常之身,向法是圓法。向行、向理,皆即真實。如此通是一音之教,而小大差別。能契有長短,所契唯一。極種種名、名一究竟;唯一究竟,應於眾名。作如此論教、行、理通別者,相則難解,理則易明(云云)。
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当分,二是跨节。所谓当分,就像三藏佛陀顺应种种机缘,宣说种种教法。因为众生根机不同,所以教法有差别;但说法之主唯一,所以教法又相通。依照这样的教法修行,就有能契入的修行方法与所契入的真理境界,虽然名相各有不同,但真理本身并无分别。经中说:"便脱下珍宝璎珞,换上粗布垢衣。亲自指导劳作,嘱咐'安心工作,另加薪酬,并供给涂足油'"。这正是通过身教言传展现修行与真理的统一,对此不应作其他理解。通教、别教、圆教等不同体系中的教法、修行、真理,在当分意义上也都是如此。这个道理容易理解,但其中真谛却难以融会贯通(详细阐述如前文所述)。
二是跨节之义:何处真有四个独立的教主,各自具足不同的身相、不同的口业、不同的说法?其实只是隐去无量功德庄严的法身,显现为丈六紫金辉耀的应化身;不直接宣说甘露般永恒安乐的妙味,而演说咸醋般无常辛辣的权教;舍弃君王的华服,手持粪器作务,这些都称为方便法门。若是开启方便之门,显现实相真谛,那么方才的身相就是圆满常住的法身,方才的教法就是圆融妙法。方才的修行、方才的真理,当下即是真实不虚。如此看来,一切本是一音演教,只因众生根器而有大小乘的差别。能契入的方法虽有深浅,所契入的真理唯此一味。极尽种种名相,每个名相都指向同一终极;唯一终极实相,却能应机显现种种名相。用这样的视角来论述教法、修行、真理的通别关系,虽然概念较难把握,但真理本身却容易明了(详细阐述如前文所述)。
二、定妙法前後者,若從義便,應先明法,却論其妙。下文云:「我法妙難思」,若從名便,應先妙、次法。如欲美彼,稱為好人。篤論無人,何所稱好?必應先人後好。今題從名便故,先妙後法;解釋義便故,先法後妙。雖復前後,亦不相乖(云云)。
二、确定妙法前后顺序的说明:如果根据义理的逻辑顺序,应该先阐明"法",再讨论"妙"。下文说:"我法妙难思",但如果按照名称的惯例,应该先说"妙",再说"法"。好比要赞美一个人,会称他为"好人"。但若根本没有人,又赞美谁好呢?所以必须先有人,再说好。现在经题的排列遵循名称惯例,所以把"妙"放在"法"前面;而在解释时按照义理逻辑,就先说"法"再说"妙"。虽然前后顺序不同,但两者并不矛盾(详细说明如下)。
三、出旧解,旧解甚多,略出四家:道场观云:「应物说三,三非真实,终归其一,谓之无上,无上故妙也。」引经云:「是乘微妙,清净第一。于诸世间,为无有上。」又云:「寄言谭于象外,而其体绝精麁,所以称妙。」又引经:「是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会稽基云:「妙者,表同之称也。昔三因异趣,三果殊别,不得称妙。」北地师云:「理则非三,三教为麁,非三之旨为妙。」此意同而辞弱。光宅云云:「妙者,一乘因果法也。待昔因果各有三麁,今教因果各有三妙。昔因果麁者,因体狭,因位下,因用短。声闻修四谛,支佛修十二因缘,菩萨修六度,三因差别,不得相收,因体是狭。昔第九无碍道中行,名菩萨。伏道不断,未出三界,故名因位下。第九无碍,止伏四住。不伏无明,故言用短。是为昔因三义故麁也。昔果麁者,体狭、位下、用短。有余、无余,众德不备,故言体狭。位在化城,不出变易,故言位下。第九解脱,止除四住,不破无明。又八十年寿,前不过恒沙,后不倍上数,是故用短。是为昔果三义故麁。今因体广、位高、用长者,会三为一,收束万善,故言体广。不止界内,无碍道中行,出于界外,行菩萨道,故言位高。无碍伏惑,不止四住,进伏无明,故用长。今因三义妙也。今果三义妙者,体广、位高、用长。体备万德,众善普会,故言体广。位至宝所,故言位高。断五住惑,神通延寿,利益众生,故言用长。今果三义故妙。即是一乘因果之法妙也。」
三、介绍旧有的解释,旧解非常多,这里列举四家主要观点:
道场观说:"顺应众生的根机而说三乘教法,这三乘本身并非究竟真理,最终都要回归一佛乘,这至高无上的境界就称为妙。"引用经文说:"这个法门微妙难思,清净无染最为第一。在一切世间法中,再没有比它更高的了。"又说:"通过言语来阐述超越形相的真理,其本体超越精粗分别,所以称为妙。"又引经文:"这法不可用言语示现,一切言辞在它面前都归于寂灭。"
会稽基说:"妙,是表示融会贯通的称谓。过去三乘的修行因位不同,证得的果位也有差别,所以不能称为妙。"
北地师说:"真理本来没有三乘分别,三乘教法属于粗浅层面,超越三乘的宗旨才是妙义。"这个观点意思正确但表述不够有力。
光宅法师详细解释说:"妙,是指一乘的因果法门。对照过去三乘因果各有三种粗相,现在法华经的因果则各有三种妙义。过去因粗表现在:修行范围狭窄、修行阶位低下、作用有限。声闻修四谛,缘觉修十二因缘,菩萨修六度,三种修行方法各不相同,不能相互融通,所以修行范围狭窄。过去在第九无碍道中修行,才称为菩萨。只能降伏烦恼而不能断除,尚未超出三界,所以修行阶位低下。第九无碍道仅能降伏四住地烦恼,不能降伏无明烦恼,所以说作用有限。这就是过去因位三粗相。
过去果粗表现在:功德体性狭窄、果位低下、作用有限。有余涅槃和无余涅槃,种种功德未能圆满具足,所以说体性狭窄。果位停留在化城,未能超越变易生死,所以说果位低下。第九解脱道仅能消除四住烦恼,不能破除无明。而且寿命只有八十年,功德前不超过恒河沙数,后不会倍增,所以说作用有限。这就是过去果位三粗相。
现在因位三妙表现在:修行范围广大、修行阶位高超、作用深远。融会三乘归于一乘,统摄一切善法,所以说修行范围广大。不局限于三界之内,在无碍道中修行,超出三界行菩萨道,所以说修行阶位高超。无碍道降伏烦恼,不仅限于四住烦恼,进而降伏无明,所以说作用深远。
现在果位三妙表现在:功德体性广大、果位高超、作用深远。体性具足万德,一切善法普皆融会,所以说体性广大。果位直达究竟宝所,所以说果位高超。断除五住地烦恼,神通无量寿命延长,广利一切众生,所以说作用深远。这就是一乘因果法的妙义所在。"
今古諸釋,世以光宅為長。觀南方釋大乘,多承肇、什。肇、什多附通意。光宅釋妙,寧得遠乎?今先難光宅,餘者望風(云云)。因體廣狹四難者:若謂昔因體狹為麁,指何為昔?若指三藏等,可然。若指《法華》已前皆稱為昔,此不應爾。何者?《般若》說:「一切法皆摩訶衍,靡不運載。」《思益》明「解諸法相,是菩薩遍行。」《華嚴》:「入法界,不動祇洹。」《淨名》:「一念知一切法,是為坐道場。」昔因如此,無所不收,若為是狹?若言今因體廣,那忽言《法華》明一乘是了,不明佛性是不了?那復言《法華》明緣因是滿,不明了因是不滿?那復言前過恒沙,後倍上數,猶是無常因?既以無常因,那得常果?因果俱無常,此無常人,那見佛性?非了義故,體不收行一。非滿字故,體不收教一。非常住故,體不收人一。不見佛性故,體不收理一。當知今因狹中之狹,狹則是麁;昔體既廣,昔還是妙。此一難已知麁妙,薳復具作後難耳。
从古至今的各种解释,世人认为光宅法云的观点最为高明。观察南方解释大乘教法,大多继承僧肇、罗什的学说。但僧肇、罗什的阐释多偏向通教义理。光宅对"妙"字的解释,又怎能超越这个范围呢?现在先驳难光宅的观点,其他各家便可不言而喻。关于教法体性广狭的四个诘难:如果说过去因行体性狭隘算是粗浅,那么所谓"过去"具体指什么?如果指三藏教法,倒还可以成立。若将《法华经》之前全都称为"过去",这就不合理了。为什么呢?《般若经》说:"一切法都是大乘佛法,无不承载教化。"《思益经》阐明:"通达诸法实相,是菩萨的普遍修行。"《华严经》记载:"入法界真理,不必离开祇园精舍。"《维摩诘经》指出:"一念洞悉一切法,就是安坐道场。"过去的教法如此博大,无所不包,怎能说是狭隘?如果说现在《法华》因行体性广博,为何又说《法华》只阐明一乘是了义,未说佛性是不了义?为何又说《法华》只说明缘因已圆满,未说了因尚未圆满?为何还说前面超过恒河沙数、后面倍加无数的修行,仍属无常之因?既然以无常为因,怎能获得常乐果报?因果都是无常,这个无常之人,又如何能见证佛性?因非了义教法,故体性未收摄"行一";因非圆满教法,故体性未收摄"教一";因非常住真理,故体性未收摄"人一";因不见佛性,故体性未收摄"理一"。应当知道现在所谓的广博之因,实是狭隘中的狭隘,狭隘就是粗浅;过去教法体性既然广博,过去反而才是玄妙。通过这一诘难已可辨别粗妙,其余诘难便不必再详细展开了。
因位高下四难者:般若是无上明呪,无等等明呪。上人应求上法,因教则不下。《大论》云:「菩萨出三界外,受法性身,行菩萨行。」因位则不下。《净名》叹菩萨德,近无等等佛自在慧;十方作魔王者,皆是住不可思议解脱。则因人不下。《净名》云:「虽成佛道,转法轮,而行菩萨道。」又云:「诸佛秘藏,无不得入。」则见理不下。如是因位,四一皆高,云何言麁?若言今因位高者,教那忽是第四时?位那忽住无碍道伏无明?人那忽是生死身,非法性身?理那忽无常,不见佛性?当知,今因皆无四一,其位下而麁;昔因具四一,高而妙。
因为修行者根基有高下差异,所以产生四种疑难:智慧是无上的光明真言,是无可比拟的光明真言。根基深厚的人应当追求上等法门,依据教法则不会堕入下乘。《大智度论》说:"菩萨超越三界之后,获得法性之身,继续践行菩萨道。"这样的修行阶位自然不落低下。《维摩诘经》赞叹菩萨的功德,说他们已接近如来平等无碍的自在智慧;十方世界中作为魔王的,其实都是安住于不可思议解脱境界的菩萨。这说明修行者本身并不低下。《维摩诘经》又说:"虽然已成佛道、转法轮,却仍在践行菩萨道。"又说:"诸佛的奥秘法藏,没有不能契入的。"这说明所证真理并不低下。像这样修行阶位中的教、行、人、理四种究竟法都处于高阶,怎能说是粗浅之法呢?
如果说现今修行者阶位崇高,那么教法为何还属于第四时?阶位为何还停留在以智慧降伏无明的阶段?修行者为何还是生死凡夫之身,非法性身?所证真理为何还是无常法,未见佛性?应当明白,现今修行者尚未具足四种究竟法,其修行阶位低下故而粗浅;往昔修行者具足四种究竟法,所以崇高而微妙。
因用长短四难者,《释论》云:「处处说破无明三昧」,是教用长。是事不知,名为无明。佛一切种智,知一切法,明、无明无二。若知无明不可得,亦无无明,是为入不二法门。是则行长。又一日行般若,如日照世,胜萤火虫。若人入薝卜林,不嗅余香,谁复乐二乘功德?座不须礼,华不着身,皆是阿惟越类。则人用长。色无边故,般若亦无边;受、想、行、识无边故,般若亦无边。是则理长。当知,昔教、行、人、理俱长,长故是妙。若谓今因用长,那复言《法华》是覆相教,教则短;行覆相,行则短;覆相不明佛性,理则短?四一既阙,今短而麁;昔用既长,长则是妙。
关于用法的长短有四种辩证关系,《大智度论》说:“处处阐述破除无明的禅定法门”,这是教法的深远体现。对真理的无知,就叫做无明。佛陀的究竟智慧,能洞悉一切法,明与无明本质并无差别。若能了悟无明本不可得,连无明的概念也不存在,这就是进入了不二法门。这是修行的深远。又如一日修持智慧,如同太阳普照世间,远胜萤火微光。若人步入檀香林,自然不染其他香气,谁还会贪着二乘的功德?不需礼拜座席,天花不沾衣襟,这都是不退转菩萨的境界。这是修行者的殊胜。物质世界无边无际,智慧也同样无边无际;感受、思想、行为、意识无边无际,智慧也同样无边无际。这是真理的深远。应当知道,过去的教法、修行、行者、真理都具有深远特质,深远所以玄妙。若有人认为现在教法功用浅短,又如何解释《法华经》被称作含藏深意的教法?若教法含藏深意,则教法显得浅短;修行含藏深意,则修行显得浅短;含藏深意未能显明佛性,则真理显得浅短?既然教、行、人、理四类完整体系有所欠缺,现在就显得浅薄粗糙;而过去教法功用既深且远,深远即是玄妙。
果体广狭四难者,若昔果体是有余、无余,不备众德,为狭、为麁者,此岂然乎?般若是佛母,十方佛皆护。《净名》云:「未曾闻此实相深经」,当知昔果体备众德也。若谓今果体广,应备满、了,何故复言亦满、不满,亦了、不了?何故复言:佛果无常,亦无我、乐、净等。众德缺然,广义安在?若体广者,法身应遍一切处,何故复言寿止八十?或七百阿僧祇灰断入灭,去此不至彼耶?若言体广,应备五眼见佛性。当知今果阙于四一,狭而是麁;将今望昔,昔还是妙。
果体的广狭问题有四个难解之处:如果过去的果体属于有余涅槃、无余涅槃,不具备种种功德,认为是狭隘、粗糙的——这难道合理吗?般若是诸佛之母,十方佛陀都共同护持。《维摩经》说:"从未听闻过这般实相深义经典",可知过去的果体本就具足种种功德。
如果说现在的果体广博,应当完全具足圆满、明了,为何又说既有圆满也有不圆满,既有明了也有不明了?为何又说佛果是无常的,也没有我、乐、净等功德?种种功德都有缺失,广博的意义又在何处?
如果说果体广博,法身应当遍及一切处,为何又说寿命仅止八十岁?或者七百阿僧祇劫后灰身灭智入灭,离开此处而不去往彼方呢?
如果说果体广博,应当具足五眼能见佛性。应当知道现今果体缺少四种一体,狭隘而粗糙;用现在对比过去,过去的反而更玄妙。
果位高下四难者,今果位若高,设教何得在第五教下?行那不出无常?人那不出变易?理那不穷秘藏?当知今果之位阙四一,皆下、皆麁;昔果位具四一,皆高、皆妙。
如今果位如果崇高,为何教法被排在第五时之下?修行怎能不超越无常?修行者怎能不超越生灭变化?真理怎能不穷尽秘藏?应当明白,现今果位缺少四一法门,都是低下粗浅的;过去果位具备四一法门,都是崇高微妙的。
果用長短四難者,若今果用長,教何不明常住?行何不頓破無明?人何不即是毘盧遮那?理何不即是祕藏?當知今果無有妙法,豈非麁耶(云云)?
如果现在的佛果功用是长久的,那么教法为何不直接说明它是永恒常住的?修行为何不立刻破除无明?修行者为何不能当下就成为毗卢遮那佛?真理为何不能直接显现为秘藏?可见现在的佛果并不具备微妙法性,这难道不是粗浅的吗?(详细分析如下)
而复言神通延寿,是何神通?若作意神通,同彼外道;若无漏神通,同彼小乘;若实相神通,则非延、非不延,能延、能不延。能延,何止延寿,而不延眼令见佛性?何不延舌说于常住?眼不见性,则知非实相神通,非麁何谓?前一难已知麁,后难重来耳。
如果说神通能够延长寿命,那这是什么神通呢?如果是刻意造作的神通,就和那些外道一样;如果是无漏的神通,就和那些小乘修行人相同;如果是实相神通,那就既无所谓延长,也无所谓不延长,既能延长,也能不延长。如果真能延长,为何只延长寿命,却不延长眼睛让它看见佛性呢?为何不延长舌头让它宣说常住真理呢?眼睛不能看见佛性,就知道这不是实相神通,不是粗浅又是什么呢?前面第一个问题已经知道是粗浅,现在这个疑问是再次提出罢了。
彼作因果六种以判麁妙,又以四一专判妙。今难其麁皆备四一,则昔麁非麁;难其妙全无四一,则今妙非妙。於其一句,设四句难,四六二十四耳。用彼矛盾,自相击故,不盈不缩,应尔许耳。
他用因果六种标准来判定教法的粗浅与精妙,又以四种"一"(教一、行一、人一、理一)专门判定精妙。现在要诘问:既然粗浅教法也具备四种"一",那么过去的粗浅其实并非粗浅;若说精妙教法完全不具备四种"一",那么现在的精妙也算不上精妙。针对其中每一句话,设立四重诘问,四乘六共二十四重诘难。借用他自身的矛盾之处,使其自相冲击,不增不减,正应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