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四(之上)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 宗密撰
○九、翻傳中文二:一、敘翻,二、敘傳。初中二:一、約圖錄敘,二、約他疏敘。初中云覺救者,此三藏以非智為名也。覺謂覺悟,救謂救迷。又覺者覺法,救者救世。(起信歸敬偈讚佛云:救世大悲者。)謂覺悟真法,救世群迷,故名覺救。疏此印度者,天竺國有五印度、四方及中,此是北也。印度、罽賓,皆未詳。唐語白馬寺者,後漢明帝時,梵僧摩騰、竺法蘭等將白馬駄經到洛都,帝令造寺,報白馬恩。此即天下寺之祖也。在舊洛城門外,東去今洛城二十里。余亦曾到騰、蘭。白馬梵經初到元由,廣如別卷。
○九、翻译与传播的经过分为两部分:一是翻译的经过,二是传播的经过。第一部分又分为两方面:一是依据图籍记载来叙述,二是参考其他注疏来叙述。第一方面所说的“觉救”,这是这位三藏法师以智慧之外的德行来命名的。“觉”指的是觉悟,“救”指的是救度迷惘。另外,“觉”是觉悟佛法,“救”是救度世间。(《大乘起信论》中归敬偈赞叹佛说:救世的大悲者。)意思是觉悟真实的佛法,救度世间一切迷惘的众生,所以称为“觉救”。注疏中提到的“此印度”,天竺国分为五印度,即东、南、西、北、中,这里指的是北印度。“印度”、“罽宾”这些名称,具体含义都未详细说明。所说的“唐语白马寺”,是指后汉明帝时期,西域僧人摩腾、竺法兰等人用白马驮着佛经来到洛阳都城,汉明帝下令建造寺庙,以报答白马的恩德。这就是天下寺庙的始祖。它位于旧洛阳城门外,向东距离现在的洛阳城有二十里。我也曾经到过摩腾、竺法兰相关的遗迹。关于白马驮经最初来到中原的缘由,详细情况记载在其他卷中。
疏一部者,目錄曰:二十八紙,或一卷,或兩卷。不載年月者,目錄云:此經近出,不妄何年?且弘道為懷,務甄詐妄,但真詮不謬,豈假具知年月耶?(上皆本文。)評云:余謂但云不知年月即得,何必加此數言?故疏中不載耳。
这部注疏(指《圆覺經大疏》)在目录中记载为:共二十八张纸,有的版本是一卷,有的版本是两卷。没有记载具体年月的原因,目录上说:这部经典是近代才出现的,怎么能胡乱确定是哪一年呢?况且弘扬正道才是根本要务,关键在于辨别虚假错谬,只要所阐释的真义没有错误,哪里需要完全知道具体的年月呢?(以上都是原文内容。)评语说:我认为只说不知道年月就可以了,何必加上后面这几句话呢?所以注疏中就没有记载了。
▲疏北都下,二、约他疏叙。于中三:一、正叙。言龙集者,有释云:高宗大帝当其年龙飞以王天下。此说恐谬。曾见有处说长寿年是则天之代,然今亦未委其指的也。待更寻检。疏具如别录者,复不知是何图录,悉待寻勘。有释云:证义大德是京兆皇甫氏、范氏、沙门复礼、怀素。又指度语、笔授云:在白马寺译经图记。此等悉难信用。谓证义、笔授等,何得半在此记,半在彼图?乍可不知,不得妄生异说。坚志法师疏说译主年月并与藏海疏同,唯云天竺三藏羯湿弥罗为异耳。余又于丰德寺难经中见一本圆觉经,年多虫食,悉已破烂。经末两三纸才可识辨。后云:贞观二十一年岁次丁未七月乙酉朔十五日己亥,在潭州宝云道场译了。翻语沙门罗睺、昙揵,执笔弟子姜道俗,证义大德智晞注,纮慧今宝证道脉。然未详真虗,或恐前已曾译。但缘不能闻奏,故滞于南方,不入此中之藏。不然者,即是诈谬也。
▲疏文“北都”以下第二部分,是依据其他注疏来叙述。这部分分为三段:第一段是正式叙述。文中提到“龙集”,有一种解释说:这是指唐高宗皇帝在那一年登基统治天下。这种说法恐怕不对。我曾见别处记载说长寿年间是武则天的时代,但这里也不清楚具体所指。还需要进一步查证。疏中说“详细情况如另录所示”,又不知道是哪一种图录,都要等待查考。有一种解释说:参与译经证义的大德是京兆的皇甫氏、范氏、沙门复礼、怀素。又提到译语、笔授的人,说记载于白马寺译经图记中。这些说法都难以轻信。因为证义、笔授等人,怎么可能一半记录在此处,一半记录在别处?宁可暂时不知,也不能胡乱提出不实的说法。坚志法师的注疏中关于译主和年代的记载都与藏海疏相同,唯独说天竺三藏是羯湿弥罗人这一点不同。我后来又在丰德寺的疑难经卷中见到一部《圆觉经》,因年代久远被虫蛀蚀,已经破烂不堪。经末两三页勉强可以辨认。后面写着:贞观二十一年,岁次丁未,七月乙酉朔十五日己亥,在潭州宝云道场译毕。译语沙门罗睺昙揵,执笔弟子姜道俗,证义大德智晞注,紘慧、今宝、证道脉。但无法确定其真伪,或许这部经以前曾经译过。只因为未能上奏朝廷,所以流传滞留在南方,没有收入中原的藏经中。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伪造的了。
△疏不知此说下。二、评量也。言素承此人等者,后余到此京,询其事迹,悉如先闻,甚有德行,亦多事业,更有著述数本章疏。
疏文说“不知此说”以下,是第二段,进行评量。所谓“素承此人”等语,是指后来我到了这座京城,探问他的事迹,完全和先前听闻的一样,他很有德行,也做了许多弘法事业,还撰写了数本著作和章疏。
△疏然入藏下。三、例断也。疏定真伪者。曾见经说:迦叶白佛:末法有魔,或变现,或说法,惑乱佛法及佛弟子。如何辨之?佛言:当以理验。故知须以所诠法理,方验真诈。
**疏文**:然而“入藏”以下,是第三部分,举例说明如何判定。**疏文**说“定真伪”,是因为曾经见到经中记载:迦叶尊者问佛:末法时期有魔,或变化形象,或宣说教法,惑乱佛法及佛弟子。应当如何辨别呢?佛说:应当以法理来验证。所以要知道,必须依据所诠释的法理,才能检验真伪。
疏前后下。二、叙传。于中二:一、叙诸疏。言造疏者,且据所见者叙之。近闻江淮间亦有疏行,不知如何。惟悫者,是佛顶疏主。悟实者,少小出家,曾禀荷泽之教,高节志道,戒行冰洁。久在东都,恩命追入内,住先天寺,八十六岁方终,焚得舍利数百粒。坚志者,实之弟子,虽多作化俗法筵,亦有节行施利,悉不入已。邈经者,但节节料了,便都以文言邈之而已。至于解释文义性相,会前通后,殊不局怀。述理性者,从首至末,每科每段,只是说万法虗妄,如梦幻等,觉性圆明,徧满法界,与诸法不即不离。此之所见,即不失南宗实理,且免偏局。然于著述之门,都非作者。文句虽不至凡俗,且非章疏体,或又无紸论骨气,又不显发经文前章后段生起血脉意,亦不一一销释性相义理。专他词者,布置言语处,用文字标结已来,一一专倣敩古来诸人述作模样,章疏仪或由此亦得。首末颇似是当,亦多用法相名句,只是无的当见解,逢文则强强随分作语销过。今寻觉之,虽免大段过失,然旦都无滋味,亦无所益利群俗者。此疏四卷,多作四六结对,联环言语,以说大乘理性,诸法幻化。乍闻皆悦耳畅心,听览不倦。然不堪研核,亦无经论宗绪,非可传授。疏未见开析者,住含性相权实,是圆顿宗,具在教起因缘十段中第七收处,说可检之,略叙方见。诸疏都未开析。
**疏前後下。二、敘述傳承。其中分兩部分:一、敘述各家注疏。** 所說造疏的人,只是根據我所見到的來敘述。近來聽說江淮一帶也有注疏流傳,不知內容如何。
“惟慤”這位,是《佛頂經》注疏的作者。 “悟實”這位,從小出家,曾接受荷澤宗(神會)的教法,志行高潔,持戒清淨如冰。長期在東都洛陽,後受皇命徵召入內,住錫先天寺,八十六歲時圓寂,火化後得舍利數百粒。 “堅志”是悟實的弟子,雖常舉辦化導俗眾的法會,但所有供養利養,自己分毫不取。 “邈經”這位,只是將經文分段略作整理,便都用文言概括而已。至於解釋文義、辨析心性與現象,貫通前後文脈,卻很少深入用心。
**“述理性”的注疏,**從頭到尾,每章每段,只說萬法虛妄如夢幻等,覺性圓滿光明,遍滿法界,與諸法不即不離。這種見解,雖未偏離南宗的根本實理,且能避免偏執。但從著述的角度看,都算不上精到之作。文句雖不至於粗俗,卻也不是注疏應有的體例,既無註解的骨力氣韻,也不闡明經文前後章節的連貫脈絡,更不逐一解釋心性、現象的義理。
**“專他詞”的注疏,**在語言安排上,借用前人文字格式以來,一一模仿古來諸家著述的模樣。章疏的體例或許因此得以保存,首尾看起來也頗為妥當,且多用法相名相詞句,只是缺乏確當的見解,遇到經文便勉強隨分敷衍解說過去。如今仔細推究,雖無大過失,但全然沒有滋味,對普通大眾也無甚益處。
**此疏共四卷,**多用四六駢文、連環語句,來說明大乘理性、諸法幻化。乍聽之下悅耳暢心,令人聆覽不倦。但經不起深入推敲,也無經論的宗脈傳承,不可作為傳授依據。
**“疏未見開析”的注疏,**內容涵蓋心性與現象、權教與實教,屬圓頓宗義,具體在“教起因緣”十段中的第七收攝處有說明,可查檢略知一二。以上諸家注疏,均未作深入開顯剖析。
▲疏故今处为下,二、指此疏也。言俱不依者,但不依建立义理门户及释经文意趣。然其中文句相当者,时亦引之。犹如不依外典小乘,不妨数有引用耳。序末者,即疏序之末文云参详诸论,反复百家,以利其器,方为疏解。冥心圣旨,极思研精,义备性、相,禅兼南、北等也。可检彼钞,略更叙之。
▲疏文说“故今处为下”,第二点,是指这部疏。说“俱不依”的意思,只是不依照建立宗派门户的义理以及解释经文的特定意趣。然而其中文句内容相合的,有时也会引用。就像不依傍外道典籍和小乘教法,但也不妨碍偶尔有所引用一样。“序末”指的是疏序末尾的文字,说“参详各种论典,反复研究诸家学说,以此磨砺工具,方才进行疏解。潜心领会圣典宗旨,竭尽思虑钻研精义,教理上兼备性宗与相宗,禅法上兼及南宗与北宗”等等。可以查考那部钞文,这里只是略加叙述。
释题目。
解释书名。
疏初者、然下,文中有二:一、总辨诸经,如法华、金刚之类者,法华中文殊云:我见灯明佛本光瑞如此以是知今佛欲说法华经。又云:此法华经是阎浮提人病之良药。亦云:时有仙人来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莲华。若不违我,当为宣说。一部之文,频标名目。金刚云:须菩提问佛: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言之类者,看诸经文,但有自举题目,即此类也。疏如阿弥陀入楞伽者,彼经文之中不立名字,即知佛灭后,结集家约义立名也。言之类者,但看诸经中有不标题目,即此类也。一藏之经不出此二类。
疏文开头“然”字以下,文中分为两部分:第一,总体说明各类佛经的情况,例如《法华经》、《金刚经》这类经典。《法华经》中文殊菩萨说:我见到灯明佛时,本有的光明瑞相也是如此,因此知道现今的佛将要宣说《法华经》。又说:这部《法华经》是阎浮提众生治病的良药。也说:当时有仙人来禀告国王:我有一部大乘经典,名为《妙法莲华》。如果您不违背我的意愿,我当为您宣说。整部经文中,多次标举出经名。《金刚经》说:须菩提问佛:应当如何称呼这部经?我们应当怎样信奉受持?佛告诉须菩提:这部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此名称,你们应当信奉受持。所谓“之类”,是指察看诸佛经的经文,凡是有自己举出题目的,就属于这一类。疏文说“如《阿弥陀经》、《入楞伽经》”,是因为那些经的正文中并未建立名称,由此可知是佛灭度后,结集经典的人根据经义确立的名称。所谓“之类”,是指只要看诸经中有不标明题目的,就属于这一类。全部藏经不出这两大类。
▲疏今此下,二、正明此经也。五种名者,诸经亦有如此者。
▲疏文接下来,第二、正式阐明此经。五种经名的情况,其他经典也有类似的例子。
疏:二者、諸經下,得名也。文二:一、明諸典互虧;二、今經五名下,顯此經通攝。今初也。云人有請說者,說復有二:一、約所說,如金色童子經等;二、約能說,如無盡意菩薩經、維摩經等。請者,如思益梵天所問經、賢護菩薩經等。復有約所為人立名,如須達經、優填王經、郁伽長者經等。喻者,如大雲經、寶積經等。體者,如諸法無行經等。用者,如神足經、大神變經等。果者,如大般涅槃等。因者復二:一、約因行,如六波羅蜜經等;二、因位,如十地經等。能詮者,如四阿含經等。(阿含,此云教,教即能詮也。小乘唯以教為所信、所依、所緣、所行之法,故結集之經直名為教。天台指小乘為三藏教,亦是此意。)所詮者,如無量義經等。真者,如法界體性無分別經等。妄者,如十二因緣經等。境者,如不思議境界經等。智者,如般若經等。疏乍單乍複者,單,如上說。複者,或具法、喻,如金剛般若、妙法蓮華等;或具人、法,如勝天王般若等;或具體、用,如十住斷結經等;或具因、果,如漸備一切智德經等;或具真、妄,如大乘流轉經等;或具詮、旨,如大方廣修多羅王經等;或具境、智,如觀無量壽佛經等。疏其類不同者,但詳審上所列得名之例,遍觀一藏經題類此,皆知得名所以。
疏文第二部分:说明各种经典得名的缘由。分两段:一是说明其他经典各有局限;二是从"今经五名下"开始,彰显本经统摄一切的特点。现在是第一段。
所谓"有人请说"的命名方式,又分两种情况:一是依据所说内容命名,如《金色童子经》等;二是依据说法者命名,如《无尽意菩萨经》《维摩经》等。"请者"类,是依据请法者命名,如《思益梵天所问经》《贤护菩萨经》等。还有依据所教化对象立名的,如《须达经》《优填王经》《郁伽长者经》等。用比喻命名的,如《大云经》《宝积经》等。依体性命名的,如《诸法无行经》等。依作用命名的,如《神足经》《大神变经》等。依果德命名的,如《大般涅槃经》等。依因缘命名的又分两类:一是依修行因行,如《六波罗蜜经》等;二是依修行阶位,如《十地经》等。依能诠教法命名的,如《四阿含经》等。(阿含,汉语意为"教",教就是能诠表的言教。小乘只以教法作为所信、所依、所缘、所行的根本,所以结集的经典直接称为"教"。天台宗指称小乘为三藏教,也是这个意思。)依所诠义理命名的,如《无量义经》等。依真谛命名的,如《法界体性无分别经》等。依妄相命名的,如《十二因缘经》等。依境界命名的,如《不思议境界经》等。依智慧命名的,如《般若经》等。
疏文中说"乍单乍复":单名如上所述。复名则或兼具法义与比喻,如《金刚般若》《妙法莲华》等;或兼具人物与法义,如《胜天王般若》等;或兼具体性与作用,如《十住断结经》等;或兼具因行与果德,如《渐备一切智德经》等;或兼具真谛与妄相,如《大乘流转经》等;或兼具能诠与所诠,如《大方广修多罗王经》等;或兼具境界与智慧,如《观无量寿佛经》等。
疏文说"其类不同":只要仔细审察上面所列的得名范例,遍观整部大藏经中类似的经题,都能明白其得名的缘由。
△疏今經下,二、辨此經通攝也。文六:一、總標;二、大者下,別配;三、斯則下,結攝;四、方諸下,對辨;五、了義下,印題;六、其每字下,指別。疏宗本、體用等者,宗本即圓覺,圓覺是法;體用即大方廣,大方廣是義。故云法義之宏(宏,大)綱(綱者,網之所憑。尚書云:若網在綱,有條而弗紊。紊,亂也)。詮是修多羅,即言也。旨及功能是了義,了義即象也。了義之言,簡勝餘經故。皎是至明鏡者,可辨妍媸、好惡。
**疏文**在“今经”之后,第二部分,是辨析此经能通摄一切法。文字分为六段:一、总标;二、从“大者”开始,是分别配属;三、从“斯则”开始,是总结收摄;四、从“方诸”开始,是对比辨析;五、从“了义”开始,是印证经题;六、从“其每字”开始,是指明别义。
**疏文**中提到的“宗本”、“体用”等,“宗本”就是圆觉,圆觉是所诠的**法**;“体用”就是大方广,大方广是所诠的**义**。所以说这是法义的总纲领。(宏,就是大。)(纲,是网的总绳,凭借它才能张开。正如《尚书》所说:就像网在纲上,有条理而不紊乱。紊,就是乱。)“诠”指的是修多罗,也就是**言教**。“旨”及“功能”指的是了义,了义就是**意旨**。用“了义”这个词,是为了显示它比其他经典更为殊胜。“皎是至明镜”的意思是,如同极其明亮的镜子,可以照辨美丑、好恶。
疏:二、配法、义者,文三:一、立理,二、指例,三、正配。今初也。谓听学之人但求文、义,不寻法体,亦不原此义是何法上之义。若禅学者,但欲认取一法,认得即了,更小推斥诸佛本、末之说,菩萨性、相之释。故今具与配之。
解释:第二、配合佛法与义理来解说,这部分文字分为三段:一是阐明根本道理,二是举例说明,三是正式配合经文解释。现在是第一段。意思是说,一般学习佛法的人往往只追求文字表面的意思和义理,不去探究佛法本身的体性,也不去推究这些义理究竟是依据什么法而产生的。如果是参禅学道的人,又往往只想体认一个根本的法门,以为认得了就万事大吉,很少进一步去推究诸佛从根本到枝末的教法体系,以及菩萨关于心性与现象的解释。所以现在要全面地为这些内容配合对应的法义来说明。
▲疏故論中下,二、指例。文三:一、舉其例者,謂佛、菩薩所說大乘一切差別義理,皆約本心說之,不曾於本心外別說一法。故論云: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心即眾生心也。聖人既依此心顯之,我等即依於此心求之,不應於文字、語言中求之也。)二、心是下,指法同。三、論文為欲下,顯名別。
▲疏文中“故論中”以下第二部分,是指举例说明。文字分为三层:一、举出例证。意思是佛与菩萨所说大乘佛法的一切不同义理,都是依据本心来说的,从未在本心之外另说一个法。所以论中说:依于此心,显示大乘教义。(心就是指众生的本心。圣人既然依此心显示教义,我们就应当依此心去探求,不应只在文字、语言中寻求。)二、“心是”以下,是指明法义相同。三、“论文为欲”以下,是说明名称的差别。
▲疏今经下,三、正配。文三:一、总配;二、故正宗下,别配,三、总结。别配中文二:一、所诠,二、能诠。一中二:初三字、二字对也。言标本唯立圆觉者,文殊章初便云:无上法王有大陀罗尼,名为圆觉,流出一切清净等。云只言圆觉者,此章亦云:如来因地修圆觉者。普贤章云:闻此圆觉清净境界,云何修行?亦云:种种巧化,皆生如来圆觉妙心。亦云:皆从诸如来圆觉心建立。普眼章云:则于圆觉不能悟入。又云:欲求如来净圆觉心。亦云:圆觉净性现于身、心。彼愚痴者说净圆觉实有如是。又云:十方众生圆觉清净。亦云:圆觉普照,寂灭无二。于三章经中略举十处,后九章经更有五十处,已来列在别卷。检看相当易记者,任取稳便引之。
▲疏文中“今经下”第三部分,是正式配合说明。文字分为三节:一、总体配合;二、从“故正宗下”开始,分别配合;三、总结。分别配合中又分两部分:一、所诠释的义理,二、能诠释的经文。第一部分中再分两段:先是“初三字、二字对”的说明。说到标举根本只立“圆觉”这一名称,是因为《文殊章》开头便说:无上法王有一个大总持法门,名为圆觉,能流出一切清净佛法等等。为何只提“圆觉”呢?这一章也说:如来在修行因位时所修的正是圆觉。《普贤章》说:听闻这圆觉清净境界,应当如何修行?又说:种种巧妙化用,都从如来圆觉妙心产生。也说:一切皆从诸如来的圆觉心中建立。《普眼章》说:若不能如此,则对圆觉无法悟入。又说:欲求如来清净圆满的觉心。也说:圆觉清净本性显现于身心之中。那些愚痴之人却认为清净圆觉实有如此相貌。又说:十方众生本具圆觉清净。也说:圆觉普照一切,寂灭无二。在上述三章经文中,略举了十处例证,后面九章经文还有五十多处,已另外列在别的卷帙中。检看时选择对应且容易记诵的,任取稳妥方便的例证引用即可。
△疏或唯覺下,二、四字、一字對也。言或但云覺者,覺遍十方界。又云:依幻說覺,亦名為幻。若說有覺,猶未離幻;說無覺者,亦復如是。亦云:一切覺故。亦云:皆是覺隨順。亦云:非覺違相。諸能入者,有諸能入,非覺入故。又云:證覺般涅槃淨覺者,是則名為淨覺隨順。亦三觀,皆云:以淨覺心。又云:由此(餘云是故)不能入清淨覺。(此言自有五句。)亦云:則不能入清淨覺海。亦云:為我等輩廣說淨覺。大覺者,大覺悉圓滿。又云:無上大覺心本際無二相。妙覺者,無上妙覺大因緣故。覺性者,亦不可說無知覺性。亦云:當知覺性平等不動等。(等於同者三句。)亦云:隨順覺性等。(等於五句皆同。)覺心者,諸幻滅盡,覺心不動。又云:若此覺心本性清淨,因何染污?又云:信佛祕密大圓覺心。覺相者,皆依圓照清淨。覺相等者,或云:成就正覺心華嚴明。或云:一切障礙,即究竟覺。釋曰:廣列諸覺者,意令講者自簡。或義要,或誦得,或熟處,逐便即引,不必總記之。
**疏文**中“或唯觉”以下,是第二层,以四字、一字相对。说“或但云觉”的,是指觉性遍满十方法界。又说:依托虚幻来说觉,这说法本身也成虚幻。如果说有个“觉”存在,那还没脱离虚幻;说“无觉”的,也同样如此。也说:因为是一切法的觉性。也说:都是随顺觉性的体现。也说:不是与觉性相违背的表象。那些能契入的人,虽有各种能入的途径,但并非有个“觉”去入。又说:证悟觉性、般涅槃的净觉,这就称为随顺净觉。也说到三种观法时,都说:以这清净觉悟的心。又说:因此(别的本子写作“是故”)不能契入清净觉性。(这句话本身包含五层意思。)也说:则不能进入清净觉性的海洋。也说:为我们这些人广泛开示净觉。“大觉”的,是指无上大觉悉皆圆满。又说:无上大觉心,其根本实际没有两种相状。“妙觉”的,是指因无上妙觉这伟大因缘的缘故。“觉性”的,也不可说它没有知、没有觉性。也说:应当知道觉性平等、不动摇等。(“等”字代表同类的三句。)也说:随顺觉性等。<note>“等”字代表同类的五句。</quote>“觉心”的,指一切虚幻灭尽时,觉悟的心如如不动。又说:如果这觉悟的心本性清净,因为什么而被污染呢?又说:深信佛陀秘密的、广大圆满的觉悟之心。“觉相”的,都是依于圆满观照的清净心。“觉相等”的,有的说:成就正觉心,如《华严经》所阐明。有的说:一切障碍,即是究竟觉。**解释**说:广泛列举各种关于“觉”的说法,意图是让讲解者自行拣择。有的因义理重要而引,有的因背诵得来而引,有的因熟悉而引,随其方便即可引用,不必全部记住。
疏三字者下,初對中二:一、釋三字,二、釋二字。初中三:一、配三大;二、然經下,正釋義;三、對華嚴。二中云簡小之大者,百法論題云大乘百法明門論。彼疏釋云:大以簡小為義,乘以運載得名。故今云爾。疏先於諸法者,儒、道二教所說人、畜、草木、萬物,以天下為先。天地又以混沌一氣最為其先,故立元始之號。亦老子經云:有物渾成,先天地生。意云:天、地、人、畜、萬物,皆從混沌而有。今正教處明,則天、地、人、畜是別業、共業所感。所感、能感,皆從自己妄識之所變起,則以妄識為先。妄識由迷圓覺真心故有,則以圓覺為先也。故下經云: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至於虗空,亦從識變。當知唯有圓覺是最先之義,故云先於諸法也。若約本、末無礙,真、妄融通,則無先無後。今就迷真起妄、依本起末之義,故云先於諸法也。先,故稱大。如人最長,以生在先,故稱為大,不約身量說大、小也。疏涅槃經云者,引經證常義,是大義也。常者,即竪窮初際也。即彼經第三名字功德品:佛告迦葉:是名為大般涅槃。上語亦善云云。乃至所言大者,名之為常。如八大河,悉歸大海云云。今但取其大字,約體不變,故名為常。以性出自古,非造成故。故生公序云:夫真理自然,悟亦冥符。真則無差,悟豈容易?云云。乃至若尋其趣,乃是我始會之,非照今有。照不在今,即是莫先為大。既云大矣,所以稱常。常必滅累,復曰般泥洹也。疏橫者者,此約分量以說大也。涅槃又云者,即彼經第五如來性品云:佛告迦葉:所言大者,其性廣博,猶如有人壽命無量,名丈夫人。是人若能安住正法,名人中勝。故遠云:分此一文,便成二種大:一、廣,故名大;二、勝,故名大。今但取廣遍之義,義便引來。彼更有多,故名大,如藏多珍寶;復有高,故名大,如高大山,難至其頂;復有深,故名大,猶如大海,難窮虗故。今以多即約用,高即約果,故但用二義。於常義中已含深、勝,如人最長,即是勝故。又言猶如虗空,復是別義,謂第二十三又云:譬如虗空,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涅槃。疏本有過塵沙等者,即論云: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云云。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一一翻對,故染、淨皆過恒沙也。)釋曰:今改恒沙云塵沙者,一則避於國諱,二則展數更多。謂抹世界為塵,一塵為一德用,故甚多也。沙則恒沙中所有沙數也。然所引論,是釋相大中文。今於用大中引者,以德相是起應用所依之本,故標本攝之,以明妙用。又文句相近,便亦及證得相大之文,免兩度重舉,甚為宜便矣。疏潛興密應者,以凡夫位中,此妙用等亦非斷無,但凡夫日用而不知,故云潛密。故論云: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不善違真,是所治故,非其用也。若爾,應離於真。答:〔以〕迷真故,不得離真;以違真故,非其用也。)既亦生世善,則凡非無也。疏無有休息、窮盡者,通論圓覺,用無窮盡,不簡聖、凡。若直就聖人者,諸佛大用,昭然可解。具如華嚴、涅槃諸大乘典。且如涅槃經云:是大涅槃能建大義。若有菩薩住大涅槃,以須彌山王如是高廣,悉能令入於芥子中,乃至我已久住是大涅槃,種種示現神通變化,猶如虗空。涅槃章引彼經,即約果用。今意明是即體之用、本有之用。佛果有相、用者,皆由本自有故。問:涅槃此義,本釋大字,何得於廣字義中引之?答:良以涅槃題中無廣,廣與大同,故以廣釋大(大中之廣);十二部經名廣,無大字,字與廣合,故以大釋廣(雜集論釋云:方廣者,宣說廣大甚深法故。入大乘論釋云:能生無量廣大果故。皆以大釋廣也)。今經具有三大,故名配之。
在解释“大疏”这三个字时,首先分两部分来对答。第一部分是解释“大疏”二字,第二部分是解释“钞”字。第一部分又分三点:一、配合“体大、相大、用大”这三大来解说;二、从“然经下”开始,正式解释含义;三、与《华严经》进行对照。
在第二点中,说到“简小之大”,是指像《百法明门论》的标题里说“大乘百法明门论”。那里的注疏解释说:“大”是为了区别于小乘而有的含义,“乘”是运载、度化的意思。所以这里也这样说。
注疏中说“先于诸法”,是指儒家、道教二教所说的人、畜生、草木、万物,都认为“天下”是最先存在的。天地又以混沌一气为最先,所以立了“元始”这个名号。老子《道德经》也说:有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意思是:天、地、人、畜生、万物,都是从混沌中产生的。现在从佛法正教的立场来阐明,那么天、地、人、畜生是众生各自的业力(别业)和共同的业力(共业)所感召的。所感召的境界和能感召的业力,都是从自己的虚妄心识所变现出来的,那么就是以虚妄心识为先。虚妄心识是因为迷失了圆满觉悟的真心才有的,那么就是以圆满觉悟的真心为先。所以后面的经文说:种种幻化现象,都生于如来的圆满觉悟妙心;甚至连虚空,也是从心识变现的。应当知道,只有圆满觉悟才是最先、最根本的意义,所以说“先于诸法”。如果从根本与枝末无碍、真实与虚妄融通的角度来说,那就没有先后之分。现在这里是依据迷失真心而生起妄念、依凭根本而生起枝末的道理来说,所以说“先于诸法”。因为是最先、最根本的,所以称之为“大”。好比一家人中,最先出生的兄长,因为生得早,就称为“大”,并不是根据身材的高矮来说大小。
注疏中引《涅槃经》说,这是引用经典来证明“常”的意义,也就是“大”的意义。“常”,就是竖着穷尽过去、现在、未来(时间上永恒)。这是出自《涅槃经》第三卷“名字功德品”:佛告诉迦叶:这就叫做“大般涅槃”。上面的话也说得很好了……乃至经中说:所谓“大”,就叫做“常”。就像八大河流,都归入大海一样……现在只取它“大”这个字,是从本体不变的角度,所以称为“常”。因为真性是自古就存在的,不是被造作而成的。所以竺道生大师在序文里说:真理是自然如此的,觉悟也是与它暗合。真理本身没有差别,觉悟哪里是容易的事?……乃至说:如果探寻它的旨趣,乃是我才开始领会它,并非我现在观照才使它存在。观照所得并不只在当下,这就是没有比它更先、更根本的,所以称为“大”。既然说是“大”了,因此就称为“常”。“常”必然能灭除烦恼束缚,所以又称为“般涅槃”。
注疏中说“横者”,这是从遍及一切(空间)的分量来说“大”。《涅槃经》又说:这是该经第五卷“如来性品”说:佛告诉迦叶:所谓“大”,它的本性广博无边,好比有人寿命无量,称为大丈夫。这个人如果能安住于正法,就称为人中之胜。所以慧远法师说:分析这一段文字,就形成两种“大”:一是广博,所以叫大;二是殊胜,所以叫大。现在只取它广博遍满的意义,为了意义方便就引用了过来。那里面还有因为“多”所以叫大,比如宝藏里有很多珍宝;又有因为“高”所以叫大,比如高大的山,难以到达山顶;又有因为“深”所以叫大,比如大海,难以穷尽其底。现在因为“多”是约作用来说,“高”是约果位来说,所以只用“广”和“胜”两种意义。在“常”的意义中已经包含了“深”和“胜”,比如人中最年长的,就是殊胜的缘故。又说犹如虚空,这又是另外的意义,指该经第二十三卷又说:譬如虚空,比喻真正的解脱。真正的解脱,就是涅槃。
注疏说“本有过尘沙等”,就是《大乘起信论》说的:从本以来,自性就具足圆满一切功德,所谓自体具有大智慧光明的意义……乃至具有超过恒河沙数那么多的虚妄染污的意义。相对于这个染污的意义,心性本来不动,则有超过恒河沙数那么多的清净功德相状意义显现出来。(每一方面都对应翻转变现,所以染污和清净的功德都超过恒河沙数。)解释:现在把“恒沙”改成“尘沙”,一是为了避国讳(皇帝名讳),二是让数目显得更多。意思是把整个世界磨成微尘,一粒微尘代表一种功德作用,所以非常多。“沙”就是指恒河沙数中所有的沙粒。然而所引的论文,是解释“相大”这部分内容的。现在在解释“用大”时引用它,是因为功德相状是生起妙用所依凭的根本,所以用“标举根本”来统摄,以说明妙用。又因为文句相近,顺便也引证了说明“相大”的文字,避免两次重复列举,这样非常方便适宜。
注疏说“潜兴密应”,因为在凡夫的阶位中,这种妙用也并非完全断绝没有,只是凡夫在日常运用中自己不知道,所以说“潜藏、隐秘”。所以《起信论》说:能生起一切世间、出世间的善的因果。(不善法与真理相违,是所要对治的,所以不是它的妙用。如果这样问:那不善法应该离开真心独立存在吧?回答:因为迷失了真心,所以实际上不能离开真心;但因为违背真心,所以不属于真心的妙用。)既然也能生起世间的善法,那么凡夫也并非完全没有(这种妙用)。
注疏说“无有休息、穷尽”,总体而论圆满觉悟的妙用是没有穷尽的,不区分圣人、凡夫。如果单就圣人来说,诸佛广大的作用,明显可以理解。具体就像《华严经》、《涅槃经》等各大乘经典所说。比如《涅槃经》说:这大涅槃能建立广大的义利。如果有菩萨安住于大涅槃,即使像须弥山王那样高大宽广,也能全部纳入一粒芥子之中……乃至说:我早已安住在这大涅槃中,以种种方式示现神通变化,犹如虚空。《涅槃经》相关章节引用该经,是就佛果的作用来说。现在的意思是要说明,这是即本体而起的妙用、是本自具足的妙用。佛果所具有的功德相状和作用,都是因为本来自有的缘故。问:《涅槃经》这个义理,本来是解释“大”字的,怎么能在解释“广”字的意义中引用它?答:确实因为《涅槃经》的经题中没有“广”字,而“广”与“大”意义相通,所以用“广”来解释“大”(“大”含义中的“广博”。);十二部经里称为“方广”的,没有“大”字,但“大”字与“广”字意义相合,所以用“大”来解释“广”(《杂集论》解释说:方广,是宣说广大甚深法义的缘故。《入大乘论》解释说:能生出无量广大果报的缘故。都是用“大”来解释“广”。)。现在这部《圆觉经》具足体、相、用三大,所以用这三大来配合解释经题。
▲疏問華嚴下,三、對華嚴也。具十玄門者,即彼宗中儼尊者稟受於文殊化身杜順和尚。心既精通,自有文釋。(初但稟受十門之義,未有解釋之文,故自製文,勒成一卷。)一、同時具足相應門,(如海一滴,具百川十德。)二、因陀羅網境界門,(一中有一切,一切中復有一切,重重無盡。)三、祕密隱顯俱成門,(約緣說也。此有力不得與彼有力俱等。)四、微細相容安立門,(約相說也。一切法於一切中炳然歷現,如瑠璃瓶盛白芥子。)五、十世隔法異成門,六、諸藏純雜具德門,(約萬行也。芥被此華開錦上。)七、一多相容不同門,(約理。)八、諸法相即自在門,(約用。)九、唯心迴轉善成門,十、託事顯法生解門。藏和尚除純雜、唯心二門,加廣、狹無礙自在門,主、伴圓明具德門,還成十也。然此十言通德、相、業、用。持之不失,即當德、相;應之於緣,即當業、用。今雖於此引之,應知便[言*(苑-夕+歹)]廣字中也。疏百門義等,即藏和尚製百門、義海兩卷,謂就一微塵說十門義,門門具十,故成百也。具列在別卷中。復言等者,如觀一蓮華葉具十玄門,(如彼疏然〔讀〕中。)及金師子章具十門義。相即、相入、重重無盡者,即十玄中略舉三門也。業用之義,義最顯故。同、異可知者,此中所釋,則大唯尅體,方唯持性,廣包事事、相入及重重無盡。
**疏文**提问关于华严宗的部分,第三点,是针对华严宗的。具备“十玄门”的,就是该宗派中,俨尊者从文殊菩萨化身杜顺和尚那里禀承的教法。心法既然精通,自然有文字解释。(最初只是禀受了十门的义理,还没有解释的文字,所以自己撰文,编成一卷。)一、同时具足相应门,(就像大海中的一滴水,具备百川的十种功德。)二、因陀罗网境界门,(一之中有一切,一切之中又有一切,重重无尽。)三、秘密隐显俱成门,(这是根据缘起来说的。此有力时,不得与彼有力时同时显现等等。)四、微细相容安立门,(这是根据事物的相状来说的。一切法在一切法之中,清晰分明地历历显现,如同琉璃瓶里盛放白芥子。)五、十世隔法异成门,六、诸藏纯杂具德门,(这是根据菩萨万行来说的。芥子能容纳此花,锦缎上能开出花朵。)七、一多相容不同门,(这是根据理体来说。)八、诸法相即自在门,(这是根据作用来说。)九、唯心回转善成门,十、托事显法生解门。藏和尚(法藏)去掉了“纯杂具德门”和“唯心回转善成门”这两门,加上了“广狭无碍自在门”和“主伴圆明具德门”,还是构成十门。然而这十门的说法,贯通了德、相、业、用。持守不失,就相当于德与相;应和于缘起,就相当于业与用。现在虽然在这里引用它,应当知道它也就包含在“广”字的意义当中了。**疏文**提到“百门义海”等,就是藏和尚撰写的《华严经旨归》和《华严经义海百门》两卷,说的是就一粒微尘来讲说十门义理,每一门又具备十门,所以成为百门。具体罗列在别的卷中。又说“等”字,是指比如观察一片莲花瓣也具备十玄门,(如同那部疏文中所阐述的。)以及《金师子章》也具备十门义理。“相即、相入、重重无尽”这几句,就是十玄门中略举了三门。业用的含义,在这里最为明显。“同、异可知”的意思是,这里所解释的,那么“大”只是精确指本体,“方”只是持守本性,“广”则包含了事事无碍、相互含摄以及重重无尽的含义。
疏圆觉者下,二、释二字也。文三:一、正释,二、故论下,引证,三、会诸教。今初也。疏虗明灵照者,肇公云:欲言其有,无状无形;欲言其无,圣以之灵。圣以之灵,故虗不失照;无状无形,故照不失虗。
疏文中“圆觉”两字以下,是第二部分,解释这两个字。文字分为三节:一、正面解释,二、从“故论下”开始,是引经据论来证明,三、会通各种教法。现在是第一节。疏文说“虚明灵照”,这是僧肇法师的话:想说它是有,却又没有形状、没有形象;想说它是无,圣人却因它而灵妙。圣人因它而灵妙,所以虽虚灵却不失观照;没有形状、没有形象,所以虽观照却不失虚灵。
▲二中又二:初、引论证上无诸分别念想;故知下,释圆字;二、故下文下,指经证圆字义。
**第一段分两部分**: 首先引用经论证明上文所说的“没有各种分别念头”; “故知”之后,解释“圆”字的含义;
**第二段**: “故下文”之后,引用经文证明“圆”字的义理。
▲疏然此下,三、会诸教也。文二:一、会经;二、禅门下,会禅。初中三:初、总标;二、涅槃下,别释;三、余类下,结意。
▲疏文接下来第三部分,是融会各种教法。文字分为两段:一是融会经教;二是在禅宗门下,融会禅法。第一段中又分三层:首先,总体说明;其次,从“涅槃”以下开始分别解释;最后,在“余类”之后总结大意。
疏:后四字可后对也。文二:初总配,后别释。文四:一、间隔对;二、亦可下,如次对;三、又四字下,总、别对;四、是则下,结五字。
疏解:后面四个字可以对应后文来解释。这段文字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总体对应,然后是分别解释。分别解释又包含四个层次:第一是间隔对应;第二从“亦可下”开始,是按顺序对应;第三从“又四字下”开始,是总体与个别的对应;第四从“是则下”开始,是对前面五个字的总结。
疏后释者下,分为五段:一、略指三字;二、具释了义;三、契经下,略指经字;四、问修多罗下,问、答通妨;五、上来下,结竟,指余。今初也。
在疏文后面解释的部分,分为五段:第一、简要指出“了义”这三个字;第二、详细解释“了义”的含义;第三、从“契经”二字开始,简要指出“经”字;第四、从“问修多罗”开始,以问答方式排除疑难;第五、从“上来”开始,总结完毕,并指出其余部分。现在开始第一段。
二釋了義中又二:一直銷文,決擇等者順釋,非覆等者反釋。謂決擇說非覆相說(若但說生滅因緣,是覆真空實相;但說無我,是覆其我之相;但說一切皆空即名至道,是覆靈覺本及性上恒沙德相,故非决了。反此故名了義),究竟說故非密意說(佛說無我,佛意密顯真我;說諸因緣生法,密顯恒沙性德;說一切皆空,密顯真如本覺。為恐隨言生著,但泯息其念,故非究竟也),顯了說故非含隱說(佛所說權教,一一皆含真實究竟之法,但未顯言,故云隱也)。
在解释“了义”的第二部分中,又分为两方面:一是直接解释经文文字,其中“决择等”是正面解释,“非覆等”是反面解释。意思是:能够决断明辨的言说,不是遮蔽真相的言说(如果只说生灭因缘,就遮蔽了真空实相;只说无我,就遮蔽了真我的相状;只说一切皆空就是最高真理,就遮蔽了灵明觉悟的本体以及本性上无量无边的功德相状,所以不是究竟明了的。与此相反,才称为“了义”。),因为是究竟彻底的言说,所以不是隐含密意的言说(佛说无我,其密意是要显示真我;说诸法因缘生,密意是要显示本性中无量的功德;说一切皆空,密意是要显示真如本觉。因为恐怕众生执着于言语,只是为了让其妄念止息,所以不是究竟彻底的。),因为是显明透彻的言说,所以不是含藏隐晦的言说(佛所说的权宜教法,每一句都含藏着真实究竟的法义,只是没有明确说出来,所以说是隐晦的。)。
▲疏然諸經中下,二、釋行相也。於中三:一、徵起;二、清涼下,正釋;三、通妨。正釋中又三:一、約師釋,二、約教釋,三、證此題。初中又二:今初,就理俱了。(佛意及圓器,皆稱理俱了。)順宗者,時在東宮,令敕使蘇明俊至清涼山,問和尚諸經了義。和尚製述,以牋引而答之,約十餘紙。今撮機要引用矣。疏本為一事者,則法華經意本為開、示、悟、入,故出現於世,如懸談教起因緣中說。疏今約開下,二、開教有了、不了。於中二:今初,標定,謂淨名等四依中之一也。餘三依者,謂: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法不依人。疏不了義下,二、判教,又二:一、約大、小判;二、大乘復下,約權、實判。皆如懸談權、實對辨中廣說。(正在西域兩種三時教中及性、相十別中。)一極者,會三所歸之一也。玄是法,鑪是喻;智是法,海是喻。群像萬流,皆含法、喻,謂以玄妙之理鎔融森羅萬像染、淨事法,而為一味之法,如以炎鑪陶冶千萬金之器像,而為一味之金;又總攝無量流類差別之智,但是一實相智,如攝百川萬流為一大海。餘皆可見。
▲疏文说“然而诸经中”以下,是第二部分,解释行相。其中分为三节:一、徵问起头;二、“清涼”以下,是正式解释;三、通解疑难。正式解释中又分三部分:一、依祖师解释,二、依教理解释,三、证明此题。第一部分中又分二段:现在是第一段,从理体上完全明了。(佛的深意与圆顿根器,都称为依理体完全明了。)所谓顺宗,是指当时还在东宫为太子,命令敕使苏明俊前往清凉山,请问和尚诸经中哪些是了义之说。和尚便撰写论述,以书牍引证来回答,约有十余张纸。现在摘取其中的关键机要来引用。疏文说“本为一件事情”,这是指《法华经》的意旨本为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所以才出现于世间,如同《悬谈》中教起因缘部分所说。疏文说“现在依开……”以下,是第二段,就教法分别有了义与不了义。其中分二:现在是第一,标举判定,是指如《净名经》等所说四依中的一种。其余三依是: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法不依人。疏文说“不了义……”以下,是第二段,判摄教法,又分二:一、依大乘、小乘来判;二、“大乘复……”以下,依权教、实教来判。都如《悬谈》中权实对辨部分详细所说。(主要涉及西域两种三时教以及性宗、相宗的十种差别。)所谓“一极”,是指会归三乘所趋向的唯一实相。“玄”是法,“炉”是喻;“智”是法,“海”是喻。群像万流,都包含法、喻两重意思,是说以玄妙之理融会森罗万象的染净事法,而成为一味之法,如同用炽热的炉火冶炼千万金制器像,而成为一味之金;又总摄无量流类差别的智慧,都只是一实相智,如同容纳百川万流成为一大海。其余部分都可以理解。
△疏又大宝下。二、约教释也。但细详法中所释之义及所引之经,即了不了道理,昭然可见。三、释曰下。证此题也。
疏文又说“大宝”以下。第二部分,是依据教理来解释。只要仔细推究文中所阐释的义理以及所引用的经文,那么了义与不了义的道理,就清清楚楚地显现出来了。第三部分,“释曰”以下。是印证这个经题。
△疏雖諸經中下,三、通妨也。謂外難云:圓覺中義與佛所相當,題云了義者,法華、涅槃、華嚴不題云了義,應可皆非了義故。此牒所難詞,而通云雖諸經等也。如法華難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等。而乃復云:見六道眾生貧窮無福慧等。(等一部中同此類之文也。上云等者,亦爾。)涅槃等經亦類此而知。疏各隨別義者,法華云妙,涅槃圓寂,華嚴萬行之。華嚴飾法體,般若能斷煩惱,各從增勝之義而占一名。不可難云:法華之外,餘經量皆不妙;涅槃之外,餘經皆無圓寂之理;華嚴之外,餘經皆不說萬行及佛;般若之外,餘經皆便不說智慧、斷惑等。疏唯此等者,此經決了覺真、妄性、相,窮須盡底,了義之味偏為增勝,故特標也。上來第二、具釋了義竟。
**疏文**虽然诸经中也存在类似情况……第三部分,解答疑问。这是针对外界的质疑:圆觉经中的义理与佛陀所说完全相应,既然题目标明“了义”,那么法华经、涅槃经、华严经没有标明“了义”,难道它们都不是了义经吗?此处先引述质疑之词,然后解释说:虽然诸经都有各自侧重……比如有人根据《法华经》质疑说:“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等经文已经究竟,但经中又提到“见六道众生贫穷无福慧”等。(等指一部经中同属此类的文句。上文所说的“等”,也是这个意思。)涅槃经等其他经典也类似,可以此类推。**疏文**说“各随别义”,是指《法华经》突出“妙”义,《涅槃经》突出“圆寂”,《华严经》突出“万行庄严”。华严经重在庄严法界本体,般若经重在断除烦恼,都是依据其最为殊胜的义理而侧重一个名称。不能因此质疑说:除了《法华经》,其他经都不妙;除了《涅槃经》,其他经都没有圆寂之理;除了《华严经》,其他经都不说万行及佛果;除了般若经,其他经都不谈智慧、断惑等。**疏文**说“唯此经”等,是因为此经彻底抉择了觉悟的真与妄、性与相,探究到了最根本的境地,了义的意味特别浓厚、突出,所以特别标明。以上是第二大部分,详细解释“了义”完毕。
疏契经下,第三、略指经字;第四、问修下,问、答通妨;第五、上来下,结竟指。余皆详之,可见耳。
**第三部分** 简要说明“经”字的含义;**第四部分** 从“问修”以下,是问答释疑;**第五部分** 从“上来”以下,是总结并指明内容结束。其余部分都已详细解释,可以查阅了解。
释序分。
解释序文部分。
二釋本文義中四:一總科三分,二所以下別釋三分,三今初下牒釋序分,四正釋經文。今初也。彌天等者,謂道安法師(習公謁安〔云〕:令人通報云:四海習鑿齒,故來相見爾。安公報曰:彌天釋道安,不假出相看。故今云彌天也)判一切經皆為三分。後西國梵僧將佛地論來翻譯論文,亦判一切經皆為三分,故云冥符也。
在解释经文正文含义的部分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总体划分三个部分,二是从“所以”开始分别解释这三个部分,三是从“今初”开始对应解释序分部分,四是正式解释经文内容。现在开始第一部分。“弥天”等说法,指的是道安法师(习凿齿拜见道安时说:让人通报说:四海的习凿齿,特来相见。道安回复说:弥天释道安,不必出来相见。所以现在称为“弥天”)将一切佛经都判定为三个部分。后来西域的印度僧人将《佛地论》带来翻译,其中的论文也判定一切佛经都为三个部分,所以说这是暗合。
▲二中可知。
第二,可以从这里理解。
▲三中又三:一、釋證信序;二、發起下,釋發起序。言寶蓋者,即彼經大眾集已,時毗耶離城有長者子,名寶積,與五百長者子俱,持七寶蓋。諸佛各以其蓋供養佛。佛之威神,令五百蓋合成一蓋,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而此世界廣長之相,皆於中現。三千界中,須彌諸山、日月星辰、天龍宮等,及十方諸佛說法等,一一皆現於寶蓋中。大眾歡喜。寶積說偈讚佛云:目淨修廣如青蓮等。發起彼經會差別體種種之權,合為一實之教等也。法華毫光者,即彼經四眾已集,圍遶供養。佛說無量義經已,入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天雨四華,地六震動。四眾歡喜,一心觀佛。佛放眉間白毫相光,照東方萬八千世界,下至阿鼻地獄,上至阿迦膩咜天。於此盡世界,盡見彼土六趣眾生,及諸佛說法,四眾修行,及見菩薩種種因緣相貌。彌勒陳疑,文殊解說,皆是發起彼經宗旨。白表眾色之本,毫表中道智慧等,如彼疏說。又涅槃經面門放種種光,謂青、黃、赤、白等。又華嚴面門(口也)眾齒之間放光,照十方世界海,召集大眾。故華藏界外,十方諸大菩薩雲集,發起彼經主、伴緣起。
在三个部分中又分三点:第一,解释证信序;第二,从“发起”以下,解释发起序。 所说的“宝盖”,是指那部经中大众聚集之后,当时毗耶离城有一位长者的儿子,名叫宝积,与五百位长者的儿子一同,手持七宝装饰的华盖。诸佛各自用他们的宝盖供养佛陀。佛陀以威神力,让五百个宝盖合为一个宝盖,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而这个世界的广阔长远景象,都在宝盖中显现。三千世界中的须弥山等众山、日月星辰、天龙宫殿等,以及十方诸佛说法的场景,一一都在宝盖中呈现。大众心生欢喜。宝积以偈颂赞叹佛陀说:眼睛清净修长如青莲等。这发起那部经会中种种差别的权宜教法,最终汇归为一真实的教义等。
《法华经》中白毫放光,是指那部经中四众弟子已聚集,围绕供养佛陀。佛陀说完《无量义经》后,进入无量义处三昧,身心安然不动。天上如雨般落下四种花,大地六种震动。四众弟子欢喜,一心观想佛陀。佛陀从眉间放出白毫相光,照耀东方一万八千个世界,下至阿鼻地狱,上至阿迦腻咜天。在这整个世界中,完全见到那些国土的六道众生,以及诸佛说法的景象,四众弟子修行的情形,还见到菩萨种种因缘相貌。弥勒菩萨提出疑问,文殊菩萨加以解说,这些都是为了发起那部经的根本宗旨。白色象征一切颜色的根本,毫光象征中道智慧等,正如那部注疏所说。
另外,《涅槃经》中佛陀从面门放出种种光,有青、黄、赤、白等色。又《华严经》中从面门(即口部)众齿之间放光,照耀十方世界海,召集大众。所以在华藏世界之外,十方诸大菩萨如云般聚集,发起那部经中主尊与伴众的缘起关系。
△疏然证下。三、重释二序也。
那么,在“证”字之后的内容,是第三部分,即对两篇序文的重新解释。
疏今此经文下,四、正释。此经文二:一、合明;二、序可检下,销本文之疏略叙之;二、将解证下,开章解释,文三在疏。疏请问四事者,智论第二云:佛涅槃时,于拘夷那竭国娑罗双树林中北首而卧,一心欲入涅槃。阿难亲属爱未除,未离欲故,心没忧海,不能自出。尔时长老阿泥楼豆语阿难言:汝是持佛法藏人,不应如凡人自没忧海。一切有为法是无常相,汝莫忧愁。又佛首付汝法,今愁闷,失所付事。汝当问佛:佛涅槃后,我曹云何行道?谁当作师?恶口车匿云何共住?佛经初头作何等语?如是种种未来事,应当问佛。阿难闻是事已,心闷少醒,得念道力,以是事问佛。佛告阿难:若今现前,若我过去后,自依止法,依止念处,莫依止余。乃至广说。身、受、心、法,除世间贪、忧。又云:从今日后,解脱戒经是汝大师。如解脱戒经,身、口、意业应如是行。又车匿比丘如梵天法治,若心耎,复应教迦旃延经,即可得道。复次是我三僧祇劫所集法宝藏,是藏初应作如是说言:我闻如是:一时,佛在某方、某国土、某处树林中。是我法门初首,应作如是说。何以故?三世诸佛法,经首皆称是语。今我经首亦应称此如是我闻、一时等语。又大悲经第五云:佛告阿难:我今以是正法宝藏付属于汝,勿令毁灭。阿难白佛言:我今云何修行法眼?乃至复云何结集法眼?佛云:阿难!我灭度后,有诸大德比丘僧众集法、毗尼时,彼诸大德摩诃迦叶最为上首。阿难!彼诸大德诸比丘众应如是问:世尊何处说大阿波陀那?何处说摩诃尼陀那?乃至云何处说声闻藏、缘觉藏、菩萨藏?阿难!时诸比丘如是问已,汝应答言: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摩伽陀国菩提树下初成正觉。如是我闻:一时佛在伽耶城。如是乃至云: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拘尸那城力士生地阿利罗䟦提河边娑罗双树间。乃至云:佛说经已,一切大众皆大欢喜,顶戴奉行。阿难!汝应如是结集法眼。疏四、念处住者,于四念处,心常观察,明记不忘,故名念住。若要广说,即检下普眼章中释三十七助道法初之疏钞也。疏观身不净者,谓五不净及九相观等五停心观及念处观身之观,大同小异耳。今注中且约五种以释也。注种子者,揽父母精、血、惑、业、识种以成身分。故净名云:是身如幻,从颠倒起;是身如影,从业缘现。智度论云:是身种不净非余妙宝物不由白净生但从秽道出。住处者,于父母胎中,生藏之下,熟藏之上。自体者,三十六物成身,外有发、毛、爪、齿、垢污、大小二遗、眵、泪、涕、涶等十二,次有皮、肤、血、肉、肪、膈、脑、膜、骨、髓、筋、脉等十二,中有心、肝、胆、肺、脾、肾、肠、胃、生脏、熟脏、赤痰、白痰等十二。自相者,九孔常流。智度论云:种种不净物充满于身中常流出不止如漏囊盛物。究竟者,命断膖胀,烂坏故也。净名云:是身为虗伪虽假以澡浴衣食必归磨灭。智度论云:审谛观此身必归于死处难御无返复消息如小儿。金光明经云:虽常供养怀怨害终归弃我不知恩。注:三苦者,苦受苦苦,乐受怀苦,舍受行苦。八苦者,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盛阴。疏:心无常者,前念、后念,生灭不停,一刹那中九百生灭。故深密经云: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疏:法无我者,一、人无我,于五蕴中一一推求,即蕴、离蕴,皆无主宰故;二、法无我,五蕴一一当体自空故。
现在解释这段经文,分为两部分:一是综合说明,二是按顺序梳理下文,简要解释原文的疏略部分;接着从"将解证"开始,分章节详细解释,具体内容在疏文中有三处说明。疏文提到"请问四事":《大智度论》第二卷记载:佛陀即将圆寂时,在拘夷那竭国的娑罗双树间头朝北躺卧,专心准备进入涅槃。阿难由于亲情未断,欲望未除,沉陷在忧苦的海洋中无法自拔。这时长老阿泥楼豆提醒阿难:"你是受持佛法宝藏的人,不该像普通人那样沉溺忧海。一切有为法都是无常的,你不必忧愁。而且佛陀最初将法托付给你,现在你忧愁昏沉,会辜负所托。你应当去问佛陀:佛涅槃后,我们该如何修行?谁可以作老师?恶口的车匿该如何相处?佛经开头该用什么语句?"阿难听了这番话,从昏沉中稍醒,凭借修持的力量,向佛陀请教这些问题。佛陀告诉阿难:"无论我在世或离世后,都要依靠正法,依止四念处,不要依止其他。"详细说明了观身、受、心、法以消除世间贪欲忧愁的方法。又说:"从今以后,解脱戒经就是你们的大师。应当依照戒经规范身口意行为。"对于车匿比丘,应按梵天法治罚;若他心性调柔,可教他迦旃延经,便能得道。最后强调:"这是我经历三僧祇劫所积累的法宝,经典开头应说'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三世诸佛的经典都以这样的语句起始。"《大悲经》第五卷也记载:佛陀嘱咐阿难将正法宝藏传承下去,阿难请示如何修行与结集法要。佛陀说:"我灭度后,大德比丘们集结法藏时,应以大迦叶为首。当众人问'世尊在何处说大因缘、大本生等教法'时,你应回答: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摩伽陀国菩提树下初成佛道……乃至在拘尸那城娑罗双林间说法。"并嘱咐阿难应如此结集法藏。疏文解释"四念处住":指对身、受、心、法四种对象保持觉照观察,明记不忘,所以称为念住。若要详细了解,可查阅后文普眼章中关于三十七道品最初部分的疏钞。关于"观身不净":指五种不净观及九想观等。五停心观与念处观身虽有差异,但大体相通。注文暂且用五种不净来解释:一、种子不净:身体由父母精血、惑业、识种和合而成。《维摩经》说此身如幻影,从颠倒妄想生;如影像,随业缘显现。《大智度论》云:此身种子不净,非珍宝所成,不从清净生,唯从秽道出。二、住处不净:在母胎中位于肠胃之间。三、自体不净:由三十六物组成——外有发毛爪齿等十二,中有皮肉血脉等十二,内有心肺肠胃等十二。四、自相不净:九窍常流秽物。《大智度论》说:种种不净物充满此身,如漏囊盛物不断外溢。五、究竟不净:命终后肿胀腐坏。《维摩经》云:此身虚妄不实,纵使沐浴衣食,终归磨灭。《大智度论》说:仔细观察此身,必定走向死亡,难以调御不复还,无常如孩童嬉戏。《金光明经》云:虽常受供养却怀怨害,终将弃我不知恩。注文解释三苦:苦苦(痛苦本身)、坏苦(快乐变坏)、行苦(无常迁流)。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蕴炽盛。疏文说"心无常":前念后念生灭不息,一刹那便有九百生灭。《深密经》云:阿陀那识深细难知,一切种子如激流奔腾。疏文解释"法无我":一、人无我——在五蕴中推求,不论即蕴或离蕴都无主宰;二、法无我——五蕴本身当体皆空。
疏建立之意者,佛令阿難經首置此如是我聞等,有何利要之意。注引律云爾者,出華嚴疏及上生經疏。上生經疏云:微細律所明,未詳是何部帙。此局如是我聞者,六成就中唯通初、二,故言局也。疏今故癈我下,上即論文,此下即生公意,成上論義。疏阿優者,如百論說,其文稍廣。今略而言者,提婆菩薩立佛教功用,初云惡上善行。外道破云:初有惡字,是不詳也。初惡,故中、後亦惡。豈如我經教首置阿優,是吉祥初,故中、後亦吉。菩薩破三,具在別卷。(然此建立之意,更有其三,總有其三。今不取者,有其所以,亦在別卷和會。)
**疏文解释"建立之意":** 佛让阿难在经书开头安放"如是我闻"等语,有什么利益和必要呢?注中引用律藏的说法,这出自《华严经疏》和《上生经疏》。《上生经疏》提到:细微的律藏所说明的内容,不清楚是哪一部典籍。这里专指"如是我闻"——在"六种成就"中,它只贯通前两种,所以说"专指"。
**疏文说"今故废我"以下:** 前面是论典的文句,从这里开始是道生法师的意思,用来成立上述论典的义理。
**疏文提到"阿优":** 如《百论》所说,原文较详细。这里简略来说:提婆菩萨建立佛教的功用,开头说"恶上善行"。外道反驳说:开头有"恶"字,这不吉祥。开头是恶,中间和结尾也是恶。哪像我们的经教开头安放"阿优",是吉祥的开始,所以中间和结尾也吉祥。菩萨破斥这三点的详细内容,在别的卷章。
(但这"建立之意"还有另外三点,总共有三点。这里不采用,是有原因的,也在别的卷章中调和会通。)
疏三、释文者下,此文有二:一、标举开章,二、牒章解释。今初也。六、成就者,若准佛地论,科为五事:一、总显已闻,二、教起时分,三、别教显生,四、彰教起藏,五、显所被机。今依用之,但开初总显已闻,作信、闻二种,故成六矣。
疏文第三、解释经文的部分,以下这段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标明章节结构,二是逐章解释。现在开始第一部分。第六是“成就”这一项,如果依照《佛地论》的划分,可分为五个要点:一、总体说明这是亲耳听闻的,二、说明教法兴起的时代,三、分别阐明教法所化导的众生,四、显示教法兴起的依据(藏),五、指明教法所适应的根机。现在沿用这个框架,只是把第一项“总体说明亲耳听闻”再分开为“信”和“闻”两种,所以就成了六项。
疏今初,經如是下,二、牒章解釋也。大章有三,今即牒初信聞時主也。於此一段經中,疏又分三:一、配六成就,二、合釋初二,三、離釋初四。今初也。云後二者,第一、說處依真及第三、同體法眾,各是一成就也。疏先且下,合釋也。於中又五:一、直釋,可知。二、佛地論云:謂結集下,引論釋。然彼論合釋四字,總有四義。今疏但用第四、依許可也,以文顯故,要故。彼論具云:謂傳佛教者言:如是之事,我昔曾聞。如是總言,依四義轉:一、依譬喻,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許可。前三在別卷。四、依許可者,即疏連次者,文云:如有說言:我當為汝知是而思,如是而作,如是而說等。又許可者,或信可言:是事如是,謂如是法,我昔所聞;此事如是,齊此當說。定無有異。由四義故,經初皆置如是我聞。然上總意遍此四義,非別理也。又功德施論釋云:如是我聞者,顯示此經是佛現覺而演,非自所作。此亦同佛地總意耳。梁朝雲光法師云:如是我聞者,將傳所聞之法,先當標舉一部,謂:如是經教,我於佛聞。此亦全同佛地總意。疏釋曰:宣下,三、約論簡結集人。疏華嚴疏下,四、引記簡結集處。華嚴鈔云:此記本是藏和尚製,後經修飾。其間經、論所無者,皆問日照三藏,乃西域相傳耳。而纂靈記及華嚴舊疏,皆言智度論說,未檢其文。金剛仙論(金剛仙菩薩所造釋金剛般若經)亦同此說,云:佛記鐵圍山二界中間召集阿羅漢、八十億那由他菩薩、無量無邊恒沙等。畢鉢羅窟者,迦葉等結集處也。疏集法傳等者,五、引傳會結集人,華嚴鈔引也。復有本云:集法經說,此應抄寫字錯。或前、後兩譯名殊,如付法藏經、付法藏傳,但是一耳。然金剛仙論及真諦般若疏引闍王懺悔經等,並同此說。此云歡喜者,又有本云:慶喜隨德名別者,由此阿難多聞聞持。其聞積集,三慧皆備,文、義並持。於三藏教總持自在大法念經者,且也。天台、淨名疏中所引,其經喜字,皆在梵語,云:一、阿難賢,二、阿難持,三、阿難海。今以集法傳,一一便翻。又說所持三藏,意在易見,故先引也。彼經不說所持之藏,天台配云:今謂初者聞持三藏教(彼以小乘為三藏矣),二、聞持共二乘說大乘法,三、聞持不共說大乘法。然天台先有問答,如別卷引。
这部疏文现在开始讲解。首先是经文开头“如是我闻”这一句,这是第二部分,即依照章节进行解释。大的章节分为三部分,现在解释的是第一部分,关于信心、听闻的时机和说法主。在这一段经文中,疏文又分为三点:一、配合“六成就”,二、合并解释前两个成就,三、分别解释前四个成就。现在是第一点。所谓“后二者”,指的是第一“说处依真”和第三“同体法众”,各自算作一个成就。疏文中“先且”以下,是合并解释。这里面又分五点:一、直接解释,意思可以明白。二、引用《佛地论》说:“谓结集者……”这是引论解释。然而那部论是合并解释“如是”二字,总共有四种含义。现在的疏文只采用了第四种“依许可”的含义,因为经文明显,而且重要。那部论详细说道:传述佛教的人说:像这样的事,是我过去曾经听闻的。“如是”这个总称,依据四种意义而转:一、依譬喻,二、依教诲,三、依问答,四、依许可。前三种在别的卷里。第四“依许可”的,就是疏文紧接着说的,文字是:比如有人说:我当为你这样思考,这样去做,这样来说等等。另外,“许可”的意思,也可以理解为信受认可而说:这件事是这样的,就是说这样的法,是我过去听闻的;这件事是这样,就说到这里为止应当宣说。确定没有差异。因为这四种意义,所以经的开头都安放“如是我闻”。然而上面总的意旨遍及这四种意义,并非单独的道理。另外,《功德施论》解释说:“如是我闻”,是为了显示这部经是佛现证觉悟而演说的,不是结集者自己所作的。这也和《佛地论》的总意相同。梁朝的云光法师说:“如是我闻”,是传授所听闻的法之前,先要标举出整部经,意思是:像这样的经教,是我从佛那里听闻的。这也完全和《佛地论》的总意相同。疏文解释说:“宣……”这是第三点,根据论来辨别结集的人。疏文“华严疏下”,是第四点,引用《纂灵记》来辨别结集的地点。《华严经随疏演义钞》说:这部《纂灵记》本是藏和尚(法藏)所制作,后来经过修饰。其中经、论所没有的内容,都是询问过日照三藏(实叉难陀),属于西域的相传说法。而《纂灵记》以及旧的《华严经疏》,都说《大智度论》里有讲,但没有查到原文。《金刚仙论》(金刚仙菩萨所造的《金刚般若经》注解)也与此说相同,说:佛授记在铁围山两界中间,召集阿罗汉、八十亿那由他菩萨、无量无边恒河沙数的圣众。毕钵罗窟,是迦叶等人结集经典的地方。疏文“集法传等者”,是第五点,引用《集法经》或《集法传》来会通结集的人,这也是《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引用的。还有的本子说:《集法经》里说的,这可能是抄写时文字有误。或者是前后两种翻译名称不同,就像《付法藏经》和《付法藏传》,其实是一部著作。然而《金刚仙论》以及真谛法师的《般若经疏》引用的《阇王忏悔经》等,都与此说相同。这里说的“欢喜”,又有本子说:“庆喜”是随其功德而名称不同,这是因为阿难多闻且能忆持。他所听闻的积累起来,闻、思、修三慧都具备,文字和义理都能持守。对于三藏教法总能持守,自在于大法……“念经者,且也”一句或有省略。天台宗、净名疏中所引用的,那部经里“喜”字,都在梵语中,意思是:一、阿难贤,二、阿难持,三、阿难海。现在根据《集法传》,逐一翻译出来。又说到他所持守的三藏,意在容易理解,所以先引用了。那部经没有具体说所持的是哪三藏,天台宗配合解释说:我们认为第一种是听闻持守小乘三藏教法(他们以小乘为三藏了),第二种是听闻持守对二乘共同说的大乘法,第三种是听闻持守不对二乘说的、不共的大乘法。然而天台宗先有问答,如同别的卷里所引用的。
疏此下,离释者,三、离释初、四也。对上初、二四字合释,故云离释。望下如字,是义殊此。又应名合释也。文四:一、如是,二、我闻,三、一时,四、婆伽婆。今初,如是也。文二。今初,约信、顺合释也。智论者,论具云: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如是者,即是信也。若人心中有清净信,是人能入佛法;若无信,是人不入佛法。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持,是不信相故。信者言:是事如是,是信相故。故肇公者,此下肇公但是用智论意,非是别理,是以疏言故肇公云也。疏信则所下,此是后人复于肇公上加云:信为入法之初基智为究竟之玄术信则所言之理顺顺则师资之道成由信故所说之法皆可顺从由顺故说听二途师资建立此所加者言则虽多亦无异理
这里是分开解释的部分,共三点,先分开解释第一和第四点。这是相对于前面将第一、第二、第四个字合并解释而言的,所以叫“离释”。对比下面“如”字的解释,含义与此不同。这里其实也应该称为“合释”。文字分为四部分:一、如是,二、我闻,三、一时,四、婆伽婆。现在开始第一部分,关于“如是”。这部分文字又分为两点。现在第一点,是从“信”和“顺”两方面合并解释。
《智论》指的是《大智度论》,论中明确说道:佛法如大海,信心是能进入的门径,智慧是能渡过的舟船。“如是”二字,指的就是信心。如果一个人心中有清净的信心,这个人就能进入佛法;如果没有信心,这个人就不能进入佛法。不信的人会说:“这事不是这样,我不认同。”这就是不信的表现。有信心的人则会说:“这事确实如此。”这就是有信心的表现。
所以,接下来提到的肇公(僧肇),他只是运用了《大智度论》的意思,并非另外提出别的道理,因此疏文说“故肇公云”。
疏文中“信则所……”之后的部分,是后人又在肇公的见解之上添加的,内容是:信心是进入佛法的初始根基,智慧是达到究竟的玄妙方法。有信心,所讲的道理才能被顺受;能顺受,师徒传授的渠道才能建立。因为有信心,所以对所说的法都能随顺听从;因为能随顺,所以说法与听法的双方,师徒关系得以确立。这些后加的言辞虽然较多,但道理并无不同。
▲疏又聖下,二、約法體離釋,文二:一、通約諸經釋。此下自狹之寬以釋也。此第一最為唯取如故,即劉虬注無量義經云爾。疏又真不下,若取敵對阿、優,應如此釋。今更為廣釋之,令顯外道謂阿之言無,優之言有。萬法雖眾,不出有、無。此則斷、常之計。今云如即真空,是即妙有。既有外之真,故空而非斷(破阿也);無真外之俗,故雖有非常(破優也)。即對破邪宗以彰中道。一代時教不出於斯,故云如是。言敵對阿、優者,百論:外道立阿優為吉。智論說:梵王昔有七十二字以訓於世,教化眾生。後時眾生轉薄,梵王因茲吞噉,在口兩角各有一字。是其阿優亦云阿嘔,但梵語輕、重耳。疏又如者下,通能、所詮,含於事、理。理者,道理,非唯真如,即生公釋法華經云爾。注此同遠公者,此於生公釋中傍出遠公約法以釋意,明遠公即生公意。然彼具云一切法解。阿難道:彼如來所說如於諸法,故名為如。說理如理,說事如事,說因如因,說果如果。如法之言是當道理,故曰如是。良以乖法之言,說名為非;故如法之言,得稱為是。其言雖多,但當理言耳。故不異生公。又有、無下,總合上寬、狹釋也。
▲疏中“又聖下”第二段,是從法的本體遠離執着來解釋,分兩部分:一是普遍依據諸經來解釋。這以下是從狹義到廣義來解釋的。這第一層意思最為純粹,只取“如”的含義,也就是劉虯注解《無量義經》時所說的。疏中“又真不下”,如果針對“阿”、“優”這對概念來解釋,應該這樣理解。現在再作更廣泛的解釋,使其含義更明顯:外道認為“阿”表示無,“優”表示有。萬法雖然眾多,但不超出有和無的範疇。這就落入了斷見和常見的偏執。現在說“如”就是真空,“是”就是妙有。既然有超越現象的真實本體,所以空而不斷滅(這是破除“阿”(無)的偏執);沒有真實本體之外的世俗假象,所以雖有卻非恆常(這是破除“優”(有)的偏執)。這就是針對破除邪執來彰顯中道。佛陀一代的教法都不出這個道理,所以說“如是”。所說針對“阿”、“優”這對概念,出自《百論》:外道立“阿”、“優”為吉祥之義。《大智度論》說:梵王過去有七十二個字用來教化世間,引導眾生。後來眾生福德轉薄,梵王因此將字吞下,留在口兩角各有一字。這就是“阿”和“優”,也說作“阿嘔”,只是梵語發音輕重不同罷了。疏中“又如者下”,是貫通能詮(語言)和所詮(義理),包含事相和理體。理,指道理,不僅僅是真如,這是道生法師解釋《法華經》時所說的。注中提到這與慧遠法師的解釋相同,是從道生法師的解釋中附帶引出慧遠法師依據法義來解釋的用意,說明慧遠法師的解釋與道生法師意思一致。然而慧遠法師的解釋詳盡地涵蓋了一切法。阿難曾說:如來所說契合諸法,所以稱為“如”。說理契合理,說事契合事,說因契合因,說果契合果。契合法的言語就是符合道理的,所以叫“如是”。實在是因為違背法義的言語,稱之為“非”;所以契合法義的言語,才能稱之為“是”。言語雖然很多,但只要是符合道理的言語就夠了。所以這與道生法師的解釋沒有不同。又有“有、無下”,是總合上面狹義和廣義的解釋。
△疏若唯就下,二、唯约当经释。谓不异是相似义,故名如也。离非则反显于是义,故名是也。此虽约当经,然亦大同。有、无不二为如,如非有、无为是矣。疏唯此因、果者,还源观云:非真流之行无以契真,何有饰真之行不从真起?故知不异圆觉,方是离过之因也。果例此。知法应随教门者,华严钞中配五教以释。谓既知是为理之言,明于二谛,则小乘人、法为俗,生、空为真。始教之中,四重真、俗;终教之中,事、理真、俗,二相交彻。约顿教,则真、俗两亡。亡言绝虑称当理,如无常经应以生、老、病、死定是可厌等称为当理之言。异此所明,不得称是事等。余教可思。
**疏文**如果只从本经的角度解释,第二部分、仅依据本经释义。所谓“不异”是相似的含义,所以称为“如”。“离非”则是反过来显明“是”的含义,所以称为“是”。这里虽然依据本经,但也与普遍道理大体相同。有与无没有分别就是“如”,而“如”本身不落于有或无就是“是”。
**疏文**“唯此因果”是指,《还源观》说:不是从真实本源流出的修行,就无法契合真实;哪有修饰真实的修行不从真实生起呢?因此可知,只有与圆满觉悟不异的修行,才是远离过错的正确因行。果位也可依此类推。
理解法义应随顺教法门庭,这在《华严经疏钞》中配合五教教判来解释。意思是,既然知道这是契合真理的言教,阐明真俗二谛,那么小乘以人、法为俗谛,以“人无我”的空性为真谛。大乘始教中,有四重真俗二谛的安立;终教中,则以事、理为真俗二谛,二者互相融通透彻。就顿教而言,则真谛、俗谛两者皆泯灭,超越言语思虑才称得上契合真理,例如《无常经》说应以生、老、病、死等现象必定是可厌离的等等,这就称为契合真理的言教。与此处所阐明的不相符的,就不能称为正确的事理等等。其余教派可以依此思路推想。
疏我闻下,二也。于中又二:一、正释,二、通妨。初中又三:一、约大、小乘法相教释,二、约空宗释,三、约终教释。初中二:一、释我,二、释闻。初中复四。今初,第一、约假名直指。谓净土所说之经,故结集兼于菩萨。然此总指已含实教。疏云何称我者,二、以妨难征起。意云:一切佛教诠于无我,阿难是入理圣人,那同凡夫而言我闻?
《圆觉经大疏释义钞》白话翻译:
解释“我闻”以下,是第二部分。其中又分为二:一是正式解释,二是解答疑问。第一部分中又分三:一、依据大乘、小乘的法相教理解释,二、依据空宗解释,三、依据终教解释。第一部分中又分二:一、解释“我”,二、解释“闻”。解释“我”的部分再分为四。现在开始第一点:第一、依据假名直接指陈。这是指净土所说的经典,所以结集时也包含了菩萨。然而这一总体指陈已经包含了实教的意涵。疏文问为何称为“我”呢?第二、以疑难问题来引出讨论。意思是说:一切佛教都阐明无我的道理,阿难是已证入真理的圣人,怎么会同凡夫一样而说“我闻”呢?
疏我有四種者,三、總列邪、正。於中,初、二如下所辨,三、通大、小、賢、聖,四、唯明菩薩。又若約本而言,阿難亦通法身我也。亦如下說。疏今是下,四、以正簡邪。謂法雖無,隨世流布,假說故;無我法中有真我,故非邪慢等者(且釋所簡,後更明真我)。此中通是一論之意,謂智論第一有三復次,以釋無我、說我。一云:世界法中說我,非第一義中說。以是故,諸法空無我,世界法故(世界者,世間也)。雖說我,無咎。二云:復次世界語言有三根本:一、邪,二、慢,三、名字。前二不淨,後一是淨。一切凡夫人具三種語;見道學人具二種語,謂慢及名字;諸聖人一種語,謂名字。由心不計實法,隨世間人共傳是語。佛弟子順俗,故說我,無咎。三云:復次若人著無我相,言:諸法是實,餘皆妄語。是人應難:汝一切法實相無我,云何言如是我聞?今諸佛弟子一切法空無所有,是中心不著,亦不著諸法實相,何況無我中心著?以是故,不應難言何以說我。釋曰:上三復次:一、隨世間故,二、破邪見故,三、不著無我故。又瑜伽論說有四義:一、慈恩傍智論意,立三種我,並無別義,皆如別卷和會。上來皆是簡邪慢,及顯第三隨世似我也。其第四法身我者,即法性、圓宗、涅槃等經,會權歸實,所顯法身真我,不同法相破相,但說似我及無我矣。此結集者,既是文殊、阿難,阿難當第三我,同諸聖故;文殊當第四我,法身大士故。又阿難權本,亦當第四;文殊不壞似相,亦當第三。或從勝配屬,或本末互通,二意皆得。
这部疏文中提到“我有四种”的意思,第三点是总体列举邪见与正见。在这部分中,第一、二种如下文所辨析,第三种通于大乘、小乘、贤者、圣人,第四种则只阐明菩萨境界。再者,如果从根本来说,阿难也通于法身之我。这也如下文所说。疏文“今是下”的部分,第四点,是以正见来拣别邪见。意思是,虽然法本身是空无自性的,但随顺世间流传的习惯,假名安立来说;在无我的法中存在真我,所以并非邪慢等(这里暂且解释所拣别的对象,后面再说明真我)。这里整体是一部论典的意思,指的是《大智度论》第一卷有三个“复次”,用来解释无我而说我的道理。一说:在世界法中说有我,并非在第一义谛中说。因此,诸法性空无我,因为是世界法(世界,就是指世间)。虽说我,并无过失。二说:再者,世间的语言有三种根本:一、邪见,二、我慢,三、名字。前两种是不清净的,后一种是清净的。一切凡夫具备三种语言;见道位的有学圣人具备两种语言,即我慢和名字;诸位无学圣人只有一种语言,即名字。因为心不执着于实有之法,只是随顺世间人共同流传的言说。佛弟子随顺世俗,所以说我,并无过失。三说:再者,如果有人执着于无我之相,声称:诸法是实在的,其余都是妄语。这样的人应该诘问他:你主张一切法实相无我,为何又说“如是我闻”?如今佛弟子了知一切法空无所有,心中对此不执着,也不执着于诸法实相,何况会在无我之中生起执着呢?因此,不应诘难为何说“我”。解释说:以上三个“复次”:一、是随顺世间的缘故,二、是破斥邪见的缘故,三、是不执着于无我的缘故。另外,《瑜伽师地论》说了四层含义:一、慈恩法师依据《智论》的意思,安立三种我,并无特别的含义,都如其他卷中所调和会通。以上内容都是在拣别邪慢,并显明第三种随顺世间而假名安立的“似我”。那第四种法身之我,即是法性、圆教宗旨、《涅槃经》等,会合权巧归于真实,所显发的法身真我,不同于法相宗、破相宗只讲“似我”及“无我”了。此经的结集者,既然是文殊菩萨和阿难尊者,阿难尊者对应第三种我,与诸位圣人相同;文殊菩萨对应第四种我,因为是法身大士。再者,阿难尊者示现权迹的根本,也可对应第四种;文殊菩萨不坏假名之相,也可对应第三种。或者从殊胜的方面来配属,或者从根本与末梢互通来看,两种理解都可以成立。
△疏聞謂下,二、釋聞也。文中又二:初、正釋,二、通妨。初中二:一、釋能聞義,二、釋發識義。初中又二:一、直指;二、大、小乘下,釋義。各有三說者,小乘三者,薩婆多宗自有三義:一、法救論師,耳聞非識。謂雖自分識依根方聞,然聞體是根,非是於識。如聞既爾,見等亦然。故雜心云:自分眼見色非彼眼識見非慧非和合不見障色故。二、妙音師,識聞非耳,根無覺故。三、成實師,和合能聞。上三並如俱舍界品一及婆沙第十三說受教故。疏然或具下,二、釋發識也。上云和合,但合根、識能聞。大乘三者,一、耳聞非識。如雜集第一云:耳界何相?謂能聞聲。瑜伽三十五云:數數於聲作意,耳能聞故。二、識聞非耳。梁攝論云:聞有三義:一、聞體,謂耳識;二、聞資粮,謂音聲;三、聞果,謂即聞慧。唯此耳識以為正聞。三、和合能聞。佛地論云:聞謂耳根,發識顯受。瑜伽釋論云:聞謂聽聞,即是耳根發聲,耳識聞。明耳具緣發識,故云四八。四緣者,小乘也: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故智論云:爾時耳根不壞(根也),聲在可聞處(空也),作意欲聞(作意);情根(根合識義)虗(境也),意(意根也。加此成五。今以但是作意之根,故唯云四。四是小乘通用之義)合(眾緣和合也),耳識生(眾緣之果也);隨耳識生,即意識生(同時意識分別名句,此非是緣也);能分別種種因緣,得聞聲(總結)。然意但是作意之根,故唯云四。智論九所釋之義,皆具大、小乘故。又此四緣通大、小故。疏:八緣者,大乘也。亦於四上復加於四,謂: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五、根本依,六、染、淨依,七、分別依,八、種子。種子為因緣依,諸有為法,皆說此依;離自因緣,必不生故。分別依者,即第六識;染、淨依者,即第七識;根本依者,即第八識。根即同境依。故唯識第四云:由此五識俱有所依,定有四種,謂:五色根,六、七、八識。隨闕一種,必不轉故。同境、分別、染、淨、根本,所依別故。如有偈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並在下八識章中具釋。疏雖因耳處下,二、通妨。謂有問言:既是耳聞,何言我聞?故為此通,明我為總?總該眼等耳諸根故。即佛地論文。
▲疏若無相下,二、約空宗等釋。含於三教,謂始教、頓教、終教,故云等也。雖含三教,無相宗義理強,故云空宗。謂若但云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即大乘初門為始教意;若云能、所雙寂,無聞、不聞,亦無我、不我,離念而顯,即頓教意。其從緣空,故有二:一者、向上成前二教無我所以;二者、向下不壞假名,即不聞聞耳為終教意。謂事、理無礙故,聞與不聞無二義故。故智論云:聞者云何聞?用耳根聞耶?用耳識聞耶?用意識聞耶?若耳根聞,耳根無覺知,故不應聞;若耳識聞,耳識一念不能分別,意識不能現在五塵,(先五識生,識五塵已,然後意識。識即唯識過去、未來五塵也。)故皆不應聞。答曰:非耳根、耳識及意識是聞聲事。從多因緣和合,故得聞聲,不得言一法能聞聲。(此上皆明離不能聞。)爾時耳根不壞,乃至種種因緣得聞聲。(已如上四緣中具引。)釋曰:既和合而聞,聞即無聞,皆終教意。若劉公注法華云:陰、入非主,我為聽受。非情曰聞。深照緣起,悟解法空。若斯人也,顧命之所因,然後傳而無執,物、我同致。釋曰:此初,亦始教意;從深照緣起下,即實教意。然皆屬無相宗攝。又言不聞聞者,即涅槃十九說也。彼有四句,謂不聞聞、不聞不聞聞、不聞聞聞。今但用一句,不能具引經意。天台用此四句配於四教,謂藏教、聞聞等,如別卷引。
**疏文** “若無相”以下,是第二部分,依据空宗等义理来解释。这里包含了三种教义,即始教、顿教、终教,所以说“等”。虽然包含了三教,但无相宗的义理在其中最为突出,所以称作“空宗”。意思是:如果仅仅说“既然没有实在的‘我’,那么听闻也等于没有听闻”,这是大乘初入门径,属于始教的意思;如果说“能听的主体和所听的对象都归于寂静,既无听闻也无‘不听闻’,也无‘我’与‘非我’,超越一切念头而显现”,这就是顿教的意思。至于从因缘和合而本性空的角度来说,这又有两层含义:第一,向上推究,成就前述始教、顿教“无我”的所以然之理;第二,向下安立,不破坏假有的名称,即“不闻而闻”的耳根功能,这就是终教的意思。因为事相与理体圆融无碍,听闻与不听闻本无二致。所以《大智度论》说:听闻者,是怎么听闻的呢?是用耳根听闻吗?是用耳识听闻吗?还是用意识听闻呢?如果是耳根听闻,耳根本身没有觉知能力,所以不应该是它听闻;如果是耳识听闻,耳识在单独一念中不能起分别作用,意识又不能直接缘取当前的色、声、香、味、触这五尘,((总是前五识先生起,认知了五尘之后,然后意识才生起。意识所认知的,只是唯识意义上过去或未来的五尘影像。))所以也都不是它们在听闻。回答说:并非耳根、耳识或意识单独就是听闻声音这件事。是众多因缘和合在一起,所以才有了听闻声音的现象,不能说有某一种单一的法能够独自听闻声音。((以上都是说明,离开因缘和合,没有一法能独自听闻。))在那个时候,耳根没有损坏,乃至需要种种因缘具足,才能听闻到声音。((这已如前面“四缘”部分所详细引述过的。)) 释文说:既然是因缘和合而闻,那么听闻本身即是无自性的听闻,这都属于终教的意思。又如刘公注解《法华经》所说:五阴、十二入这些都不是主宰,是“我”在听受。无情之物不会听闻。深刻观照缘起之理,悟解万法皆空。像这样的人,回顾生命流转的根本原因,然后传承佛法而不执着,外物与自我达到了同一的境地。释文说:这前面部分,也是始教的意思;从“深照缘起”以下,则是实教(终教)的意思。然而这些都属于无相宗的范围。另外,所说的“不闻闻”,就是《大般涅槃经》卷十九中所说的。那里有四句,即:不闻闻、不闻不闻闻、不闻闻闻。现在只用其中一句,不能详细引述经文全部意思。天台宗用这四句来配属四种教义,即藏教对应“闻闻”等,具体内容在其他卷中有引述。
▲疏若約法性下,三、約實教釋(合於終、頓,通名實教)。然亦明圓教中意,以我、無我者含兩經意:一者、淨名云: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二者、涅槃云:無我法中有真我是故敬禮無上尊。正當今意,則口順世間,心造真境、真自在我。疏根、境非一、異者,以根、境與共為緣起,因根說境,因境說根,互相融即,故曰非異;兩相歷然,故曰非一。斯為妙耳,何所不聞?
**疏** 如果从法性的角度来说,以下是第三点,依据实教来解释(这与终教、顿教相合,统称为实教)。然而这里也阐明圆教中的含义,所谓“我”与“无我”包含了两种经典的意趣:第一、《维摩诘经》说:于我、无我而不作分别,这才是无我的真义。第二、《涅槃经》说:在无我法中存在着真我,因此我们礼敬无上尊。这正符合当前这段经文的意思,也就是口中随顺世间的说法,心中却契入真实的境界、真正的自在之我。**疏** 说根与境不是同一、也不是相异,是因为根与境共同作为缘起的条件,依根而说境,依境而说根,二者互相融摄,所以说不是相异;二者相状分明、各住自位,所以说不是同一。这才是微妙的道理啊,有什么是听不到的呢?
疏然阿难下,大文第二、通妨也。谓有闻言:智度论云:阿难是佛得道夜生。涅槃经说:佛成道后,过二十年,阿难方为给使。自二十年前,如来所说,阿难不闻;如来将入涅槃,阿难为魔所蔽,亦不得闻。何以经初皆言我闻?故为此通。通有二义:今初,带权以通也。故先且举难词,云阿难所不闻等。疏重说者,报恩经第六明阿难,佛命为侍者。阿难从佛请求三愿:一者、不受佛故衣,二者、不随佛受别请,三者、若所未闻法,更请为说。故如来将入涅槃前,更为阿难重说。智论亦说此义,如别卷中。疏得深三昧自通者,金刚华仙经云:阿难得法性觉自在王三昧,故如来前所说经,皆能忆持,与亲闻无异。涅槃亦云:阿难多闻士若在若不在自然能解了常与无常义。法华得授记竟,云:世尊甚希有令我念过去无量诸佛法如今日所闻我今无复疑安住于佛道方便为侍者护持诸佛法。既云得记,意亦滞权;方便为侍者,即密显实矣。更有数意,并在别卷。疏若推本下,二、显实以通。又有三节:一、直示;二、如不下,指经。经云:尔时复有千亿菩萨现声闻形,亦来会坐。其名曰:舍利弗、目连。乃至云:阿难、提婆达多、䟦难陀等而为上首,皆已久修六波罗蜜,近佛菩提,为他众生于离染生现声闻形。释曰:是大菩萨方为显本,故为实说。如法华五百弟子品云:诸比丘谛听。佛子所行道。善学方便力。不可得思议。如众乐小法。而畏于大智。是故诸菩萨。作声闻缘觉。阿难章中云:方便为侍者。护持诸佛法。即大权明矣。疏况同下,三、结答也。文殊者,如前所引纂灵记也。何滞迹者,谓一代时教所被多机,机、感既殊,见、闻互异。故诸教说圣众,权、实多端,善须得意,何滞其迹?况前引大乘集法经说三阿难,权、实之应昭然;金刚仙论及真谛般若疏引阇王忏悔经等,并同此说。
疏文中“然阿难下”开始,是第二大部分,意在解答疑问。这是因为有人听到这种说法:《大智度论》说,阿难是佛陀得道的那一夜出生的。《涅槃经》却说,佛陀成道后,过了二十年,阿难才成为侍者。那么,在之前的二十年里,如来所说的法,阿难并没有听到;而且,如来将要进入涅槃时,阿难被魔障遮蔽,也没能听闻。为什么各部经的开头都说“如是我闻”呢?所以这里要对此进行疏通解释。
这疏通解释有两层含义:现在第一层,是带着权巧方便的角度来解释。所以先举出这个疑难之词,说“阿难所不闻”等等。疏中提到的“重说”,是指《报恩经》第六卷说明阿难被佛任命为侍者时,阿难向佛请求三个愿望:一、不接受佛穿过的旧衣;二、不随佛接受个别的供养邀请;三、如果有没有听过的法,请佛再为他说一遍。所以如来在即将进入涅槃之前,又为阿难重新讲说了一遍。《大智度论》也说到这个意思,详见其他卷章。
疏中说“得深三昧自通”,是指《金刚华仙经》里讲:阿难证得了“法性觉自在王三昧”,所以如来以前所说的经典,他都能记忆受持,和亲自听闻没有差别。《涅槃经》也说:阿难这位多闻的修行者,无论在场或不在场,自然都能明了常与无常的义理。《法华经》中阿难被授记后,经文说:“世尊真是稀有难得,让我忆念起过去无量的诸佛之法,就如同今日所听闻的一样。我现在不再有疑惑,安住于佛道之中。以方便示现为侍者,来护持诸佛的法教。”既然说到得授记,其深意也包含了超越权宜方便的一面;“方便为侍者”一句,就隐秘地显示了真实的本怀了。还有其他几层意思,都记录在其他卷中。
疏文“若推本下”,是第二层,显示真实义理来疏通。这又分三小节:一、直接指示;二、“如不下”,指引经文。经文说:那时又有千亿菩萨,示现为声闻的形象,也来法会中就坐。他们的名字是:舍利弗、目犍连……乃至说到:阿难、提婆达多、跋难陀等作为上首。这些菩萨都是长久修行六波罗蜜,已接近佛的觉悟,为了其他众生,在离于染着的境界中示现为声闻的形象。解释说:这些大菩萨的身份才是显示根本,所以是真实的说法。正如《法华经·五百弟子授记品》所说:“诸位比丘,仔细听。佛子所行的道,善于修学方便之力,不可思议。因为众生乐于小乘之法,畏惧大乘智慧,所以诸位菩萨才示现为声闻、缘觉。”在阿难的章节中说:“以方便示现为侍者,护持诸佛的法教。”这就明确是大菩萨的权巧示现了。
疏文“况同下”,是第三小节,总结回答。提到文殊菩萨,就像前面引用的《纂灵记》所说。为何要拘泥于表象呢?这是说佛陀一代的教法,所度化的众生根机众多,众生的根机和感应的因缘既然不同,所见所闻也就各有差异。所以各种经典在讲述圣众时,权宜与真实的示现方式多种多样,应当善于领会其深意,何必拘泥于外在的形迹呢?更何况前面引用的《大乘集法经》说到三种阿难,权宜与真实的应化已经很清楚;《金刚仙论》及真谛法师的《般若疏》引用的《阇王忏悔经》等,也都与此说法相同。
疏一時者下,大文第三也。文三:一、隨相釋,二、據實釋,三、總出體。初中三:一、正釋也。時者,梵云三摩耶,此云時。師資合會者,生公云:機教一時,謂上言如是。言雖當理,若不會時,亦為虗唱。今明物機感,聖能垂應,凡、聖道交,不失良機,故云一時。肇公云即法王啟運嘉會之時者,意亦可知。啟者,開也;嘉者,善也。易云: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謂開大運,演說真乘,即嘉善之會也。疏說、聽、究竟者,先應難云:一會說有多多字句,句字有多多剎那,如何言一?佛地論云:此就剎那相續不斷,說、聽、究竟,總言一時。(時復有二,解在別卷。)此中不定約剎那,亦不定約相續,亦不定約四時、八時及十二時,亦不定約成道已竟年數、時節,名為一時。但是聽者根熟,感佛為說;說者慈悲,應機為演。說、聽事訖,總名一時。由能說者得陀羅尼,說一字義,一切皆了;或能聽者得淨耳意,聞一字義,一切皆解;或說者時少,聽者時多;或說者時多,聽者時少。故不定說一念多劫之時節也。由於一會聽者之機有利有鈍,如來神力或延短念為長劫,或促多劫為短念,亦不定故。但約說、聽、究竟,名為一時,更無異義。釋曰:上所釋者,多約佛地論。疏簡異餘時等者,佛說餘經等時,或作餘事等時也。
疏文“一时者”以下,是第三大段。分为三部分:一、随相解释,二、据实解释,三、总体说明其本体。第一部分中又分三:一、正式解释。“时”这个词,梵语称“三摩耶”,这里译为“时”。“师资合会”的意思,道生法师说:是众生根机与佛陀教法相遇的一刻,也就是前面所说的“如是”。言语虽然契合道理,如果时机不相应,也只是空谈。现在阐明,众生根机成熟有所感,圣者佛陀便能垂示应化,凡夫与圣者之道相交接,没有错失良机,所以称为“一时”。僧肇法师说“即法王启运嘉会之时”的意思,也就可以理解了。“启”是开启;“嘉”是美好。《易经》说:“元,是善的起始;亨,是美的会聚。”意思是佛陀开启宏大的法运,演说真实的教法,这就是美好善妙的际会。疏文中“说、听、究竟”的意思,或许有人会问:一场法会说了很多字句,每个字句又包含很多刹那,怎么能说是“一”时呢?《佛地论》说:这是就刹那相续不断,说者说完、听者听毕,整个过程总称为“一时”。(关于“时”还有两种解释,在别的卷中说明。)这里并不固定指某一刹那,也不固定指相续的过程,也不固定指晨、午、暮、夜四时或八时、十二时,也不固定指成道后第几年、哪个时节,才名为“一时”。只要是听法者根机成熟,感得佛陀为之说法;说法者心怀慈悲,应其根机而演说。说法与听法的事情圆满完毕,总称为“一时”。因为能说法者获得陀罗尼,说一个字的意义,便能了达一切;或者能听法者获得清净的耳根与意识,听到一个字的意义,便能理解一切;或者说法的时量少,听法理解的时量多;或者说法的时量多,听法理解的时量少。所以并不固定说是一念还是多劫那样的时节。又由于同一法会中听法者的根机有利有钝,如来以神力或者将短促的一念延展为长劫,或者将多劫浓缩为短促的一念,也是不固定的。所以只依据说法、听法之事圆满究竟,称为“一时”,没有其他特别的含义。释文说:以上所解释的,大多依据《佛地论》。疏文中“简异余时等”的意思,是指佛陀说其他经典的时候,或者做其他事情的时候。
△疏如涅槃下,二、引证。具云:我于一时在迦尸国,我于一时在恒河岸,我于一时在尸首林。
疏文中提到“如涅槃”以下,是第二部分,引用经典作为证明。经典中详细记载说:我曾有一次在迦尸国,我曾有一次在恒河边,我曾有一次在尸首林。
△疏又诸方下,三、通妨。又字者,连前释一时义之文势也。诸方下,正是通妨。谓有难云:何不别说四时、六时、十二时等?定是何时,但云一耶?故为此释。言诸方者,竖谓上下,横谓四方。言延促者,人间五十年,四王天一昼夜等。言不定者,有二意,即:一、指正延促,云不定也。二、谓四州昼夜不同,故云不定。谓北洲夜半,南洲日午,东洲日没,西洲日出等。如来说经,拟于上界诸方流通。若说四时等,即诸方不遍,故不别说。又以处则不过十六国中游化住止之处,而有其数,易为标指。时则年、月、日、春、夏、秋、冬、寒、热、昼、夜、寅、卯、须臾等,变易迅速,积数无量,不可一一记录,难为标指。故多不说。亦有说者,谓鹿园教成道三七日后说,十地经一七日后说,如来藏经十年说等。今疏云诸方时分等者,已摄此也。谓一方时分犹繁积难标,况诸方不定,其数尤多,如何标指?亦如闻说此州某年月日午时有某事,其州土他阔狭、彊域、方处,即如所闻,以意取像,想之不着。其年月等,即想之量定。况闻午时,便作午时想,乃是此间子时。既敌对相反,说之何益?故处可定标,时不可定说也。此前先破慈恩两重通难之失,在别卷中。
【疏文】另外,诸方以下,是第三部分,解释疑问。这个“又”字,是承接前面解释“一时”含义的文势。从“诸方”往下,正是要解答疑问。意思是有人问难说:为什么不分别说明是四时、六时、十二时等等?究竟是哪个具体时间,却只说一个“一时”呢?所以做了这番解释。所说的“诸方”,竖着说指上下(各界),横着说指四方(各处)。所说的“延促”,是指人间五十年,只相当于四天王天的一昼夜等等。所说的“不定”,有两层意思:一是指正有延长和缩短,所以说“不定”。二是指四大部洲的昼夜时间不同,所以说“不定”。比如北俱卢洲是夜半,南瞻部洲就是日午,东胜神洲是日落,西牛贺洲是日出等等。如来说法,是为了让法音能在上界和各方流通。如果说了具体的四时等时间,那么诸方就不能普遍适用,所以不特别说明。再者,从地点来说,不过是佛陀在十六国中游行教化和居住停留的地方,数量有限,容易指明。而时间则包含年、月、日、春、夏、秋、冬、寒、热、昼、夜、寅、卯、须臾等等,变化迅速,累积起来数量无量无边,不可能一一记录,难以具体指明。所以大多不说。也有说具体时间的,比如鹿野苑的教法是在成道后三七日说的,《十地经》是在一七日之后说的,《如来藏经》是十年后说的等等。现在疏文说“诸方时分”等,已经包含了这些情况。意思是,一方的时分尚且繁多累积难以标明,何况诸方时间不定,其数量就更多了,如何能具体指明呢?也如同听说我们这州某年某月某日午时发生了某事,那个州的土地广阔或狭窄、疆域、方位,可以依据听闻,用意念去想象,但想不真切。而那具体的年月等时间,想象起来就更加模糊不确定。何况听说“午时”,便当作此地的午时去想,却可能是他方的子时。既然完全相反,说了又有什么益处呢?所以地点可以确定标明,时间却不可以确定地说。在这之前,先破除了慈恩宗两重解释疑问的过失,这在别的卷中(有说明)。
▲疏若约下,二、据实释也。此是佛顶悫疏所说也。谓心、境泯时,乃至本始会时也。谓说、听皆入三昧,观此二法皆从缘无性,但是一心,故云一也。心、境通于遍计,故须泯之。理、智唯悟,悟即不执能、所,不坏能、所,故但融之。融之即自、他不异,故云如也。本即本觉,始即始觉,始觉合本,无别始异,名究竟,故云会也。佛说之时,心、心若此而一,机、感相契亦然,故云一也。净名楷疏亦作随相、就实二释。随相大同于前。就实释云:说、听虽别,原其本性,真体不殊,一味如如,故名为一。即就此一以辨其时,故云一时。评曰:若以本性为一,则一切皆一,何唯时一?应云听众一人,贤圣一德,经有一义等。此义不然,故不用也。
**白话翻译:**
▲疏文从“若约”以下,是第二部分,依据真实义理来解释“一时”。这是依据《佛顶慤疏》的说法。说的是当心念与所缘境都泯灭时,乃至本觉与始觉相会合时。意思是说,佛陀说法时与大众听法时都进入了三昧定境,观照这说法与听法二者都是从因缘而生、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根本只是一心所现,所以称为“一”。心念与境界都涉及虚妄分别(遍计所执),所以需要泯灭它们。真理与智慧唯有通过觉悟,觉悟了就不会执着能觉悟的主体和所觉悟的对象,但也不否定这能、所二相的显现,所以只是融合它们。融合了,自我与他人就没有差别,所以说是“如”。本,就是本有的觉悟(本觉);始,就是开始修行生起的觉悟(始觉)。始觉契合本觉,没有另一个独立的始觉,这就叫做究竟觉悟,所以说“会”。佛陀说法的时候,每一念心都是如此与真如合一;听法众生的根机与佛陀的教化感应也如此相契合,所以称为“一”。《净名经楷疏》也做了随顺事相和依据实理两种解释。随顺事相的解释大致和前面相同。依据实理的解释说:说法者和听法者虽然看起来有分别,但推究他们的本性,真实的体性并无不同,都是同一真如法味,如如不动,所以叫做“一”。就是依据这个“一”来辨别那个时间,所以说“一时”。评析说:如果以本性作为“一”的标准,那么一切法都是“一”,为什么单单时间是一呢?照此逻辑,也应该说听法大众是一个人,贤圣的功德
▲疏然一下,三、总出体。言无体者,即当据实门中;言假立者,即当随相门中。假即无体,无体即假。即随相、据实,二义无碍。故云总出体也。又俱出一体、时体,故云总也。言假立者,皆是不相应行,行蕴、法处、法界所摄,故指云引对法。论云:有为法上假立数等,非色非心,不相应行为体。或可假法无体,以实法为性,即用五蕴为体。或云:从识变现,是识上分影像相分;摄相从见,唯识为体。若各出体者,即就不相应行中,数是一体,时是时体。
▲疏文接下来第三部分,总体说明其本质。说“没有实体”,就是指在依据实相的立场中;说“假名安立”,就是指在随顺现象的立场中。假名即是无实体,无实体即是假名。也就是随顺现象、依据实相,这两种含义互不相碍。所以说总体说明其本质。再者,两者都指向一个本质、时间的本质,因此说是“总体”。所谓“假名安立”,都属于不相应行法,为行蕴、法处、法界所包含,所以引证指出来自《对法论》。《对法论》说:在有为法上假名安立数目等概念,既非物质也非心识,以不相应行法为本质。或者可以说,假名之法没有自体,以实有之法为体性,即用五蕴作为本质。又或者说:是从心识变现而来,是心识上分别显现的影像相分;将相分归摄于见分,则以唯识为本质。如果分别说明其本质,就在不相应行法中,数目有数目的本质,时间有时间本质。
疏:婆伽婆者,主成就也。文三:初、正釋此,二、會餘經,三、總出體。初中三:今初,約經翻譯也。三德者:法身、斷德,(由斷煩惱,方顯出故。)報身、智德,(轉識成智,方名正覺故。)化身、恩德。(多劫化生,利他行滿,方能現化;所化緣熟,方成佛故。)疏此宗法、報不分者,諸處以遮那為法身,以舍那為報身。若華嚴等圓頓宗教,即遮、舍。但梵音小異,此翻為光明遍照,或云廣大生息,是理、智不分之真身也。此經是淨土說,故化主是真身。是以經云婆伽婆也。
△疏故佛地下,二、引論例證。謂佛地經亦淨土說,故論所釋化主,亦云異餘大師、婆伽、薄伽,但梵音之小異。注六義者,謂自在、熾盛與端嚴、名稱、吉祥及尊貴,如序中說。(要說即檢。)又為其餘者,地前及二乘人也。彼未能親見,故標勝以生其信。
△疏文“故佛地下”第二段,是引用《佛地经论》为例证。这是说《佛地经》也是在净土中宣说的,所以论中解释说法之主时,也说有别于其他的大师,“婆伽”、“薄伽”只是梵语音译上微小的差异。注文提到的“六义”,指的是自在、炽盛、端严、名称、吉祥和尊贵,如同在序文中所解释的那样。(需要详细说明时即可查阅。)“又为其余者”,指的是地前菩萨以及二乘人。他们还不能亲身证见,所以标明殊胜之处,是为了让他们生起信心。
△疏彌勒下,三、將論反顯也。謂無著菩薩入日光定,上昇兜率,問彌勒金剛經義。(大雲疏云爾。)彌勒以八十偈為說。無著將此妙偈轉授天親,天親造三卷論釋。今引論中之頌也。頌釋經中無有定法名如來可說之文也。論長行釋此頌云:釋迦名佛是化身,此佛不證菩提,亦不說法。今解曰:言化身不說,反明真身說也。(彼經是密意教也。)故大雲疏釋云:報身說也。此疏意者,給孤園中當穢土化身說經,及今論主推歸實理,化身亦無實說之義。況於圓覺在淨土所演,而非真身說耶?故云況也。是以科云反顯。
▲疏文中“弥勒”以下,是第三部分,通过对比反显来阐明。说的是无著菩萨进入日光定,上升到兜率天,向弥勒菩萨请问《金刚经》的深义。(《大云疏》是这么记载的。)弥勒菩萨用八十个偈颂为他解说。无著菩萨将这些精妙的偈颂传授给天亲菩萨,天亲菩萨据此造了三卷论来阐释。这里引用的就是该论中的偈颂。这个偈颂是解释经文中“无有定法名如来可说”这一句的。论的长行文解释这个偈颂说:释迦牟尼佛是化身佛,这个化身佛并不亲自证得觉悟,也不亲自说法。现在疏文解释说:说化身不说,反过来正是表明是真身在说。(那部经是含有密意的教法。)所以《大云疏》解释说:是报身在说法。本疏的意思是,给孤独园中是在秽土由化身佛讲说经典,而如今论主(天亲)将说法推归于真实的理体,说明化身也没有实在地说法。更何况《圆觉经》是在净土所宣演的,难道还不是真身所说的吗?所以说“况”。因此,科判中称之为“反显”。
▲疏若約諸下,二、會通餘經。文中六:一、標舉直釋。謂若云菩提,此直云覺,此是法也;若云佛陀,即加者字,則屬人也。然覺是覺察、覺悟之義。佛地論云:如大夢覺,如蓮華開,上察下悟也。或可反此。或佛以覺照為覺,謂覺妄法本無,照真性本淨,故云覺了真、妄。又覺性中本無諸妄為覺性,照性上恒沙功德本來具足為覺相。(真性即圓成,相即依佗,妄即遍計。)
▲疏中接下来第二点,是与其他经典会通。文中分为六部分:一、标举并直接解释。就是说,如果说到“菩提”,这里直接译为“觉悟”,这是指法本身;如果说到“佛陀”,就加上“者”字,那就属于人了。然而“觉”有觉察、觉悟的含义。《佛地论》说:如同大梦醒来,如同莲花开放,是向上觉察、向下觉悟的意思。或者也可以反过来理解。又或者,佛是以觉照为“觉”,意思是觉悟到虚妄的事物本来没有,照见真实本性本来清净,所以说“觉了真实与虚妄”。再者,觉悟的本性中原本没有种种虚妄,这是“觉性”;在照性上,恒河沙数般的功德本来具足,这是“觉相”。(真实本性就是圆成实性,相就是依他起性,虚妄就是遍计所执性。)
△疏据大下。二、反复相释。
根据疏中“大”字以下内容,第二部分,是反复互相解释。
△三、故论又下,引证反释。
第三、因此论中又说,引用经典证明并反向阐释。
△四、又云下,引证顺释,文皆可见。
第四、又云以下,是引用经文来佐证并顺向解释,文义皆清晰可辨。
△五、然觉有下,开义别释。注云从此便异于二乘者,不同权教,从觉他方简二乘,觉满方简菩萨。言二觉理圆者,觉自心诸法性相无异也。
五、然而觉悟有……以下是展开具体义理的解释。注解说从这里开始便不同于二乘的原因,是指不同于权宜教法,是从觉悟他者这一角度来区分二乘,从觉悟圆满这一角度来区分菩萨。所谓二种觉悟在理体上圆融,是指觉悟到自心与一切事物的本性、表象并无差别。
△六、若約佛地下,取類總釋。注云智、障、諦、覺、喻各二者,此有五對(一、能斷、能證之二智,二、所斷二障,三、所證二諦,四、得二利,五、顯覺二相),成十句也。即論第一云:謂具一切智(根本)、一切種智(後得),離煩惱障及所知障,於一切法(真諦)、一切種相(俗障),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故名為佛。釋曰:謂以一切智斷煩惱障,證真諦,名自覺,如夢覺也;以種智斷所知障,達俗諦,能覺他,如蓮開也。疏華嚴十佛者,離世間品說也。所謂:成正覺佛,願佛,報佛,乃至隨樂佛(十名一一云佛)。成正覺者,果位妄盡智顯故。願者,願力周法界,恒轉法輪,度眾生故。業報者,萬行功圓,相好、福德具足故。住持者,持自受用身,安住受用土,盡未來際而不失故。涅槃者,生死永寂故。法界者,若心,若境,若性,若相,無非佛故。心者,萬法雖眾,不出一心,唯心知、覺故。三昧者,雖心、境皆佛,妄想取著,即乖正覺;唯平等持心,方相應故。本性者,將心息妄,亦乖本性;性本自寂,性本自知,方名真佛故。隨樂者,如理觀察,隨心所見,無非是佛。(初、五及十局於果位,餘該凡、聖。於中,八簡散心,九簡塵妄,六、七俱攝。)
第六、如果从佛的阶位来说,可以用类比的方式整体解释。注文说智慧、障碍、真理、觉悟、比喻各有两种,这里共有五对(一、能断除、能证得的两种智慧,二、所断除的两种障碍,三、所证得的两种真理,四、得到两种利益,五、显示觉悟的两种相状),形成十句。也就是论中第一所说:具备一切智(根本智)与一切种智(后得智),远离烦恼障和所知障,对于一切法(真谛)和一切种相(俗谛),能自己开悟觉醒,也能开悟觉醒一切众生,如同从睡梦中醒来,如同莲花开放,所以称为佛。解释说:以一切智断除烦恼障,证得真谛,名为自觉,就像从梦中醒来;以种智断除所知障,通达俗谛,能够觉他,如同莲花开放。疏文中提到的华严十佛,出自《离世间品》。所谓:成正觉佛,愿佛,报佛,乃至随乐佛(十个名称都称为佛)。成正觉佛,是因为果位上虚妄除尽、智慧显现。愿佛,是因为愿力遍满法界,恒常转动法轮,度化众生。业报佛,是因为万种修行功德圆满,相好、福德都具足。住持佛,是因为持守自受用身,安住于受用土,尽未来际而不失坏。涅槃佛,是因为生死永远寂灭。法界佛,是因为无论心、境,还是性、相,无不是佛。心佛,是因为万法虽然众多,不出于一心,唯有心能知、能觉。三昧佛,是因为虽然心、境都是佛,但若以妄想执着,就背离正觉;唯有平等持心,才能与佛相应。本性佛,是因为刻意用心息灭妄念,也违背本性;本性本来寂灭,本性本来自知,才名为真佛。随乐佛,是因为如理观察,随心所见,无不是佛。(第一、第五及第十仅限于果位,其余则通于凡夫与圣者。其中,第八简别散乱心,第九简别尘境妄念,第六、第七两者都包含。)
▲疏若出下,大文第三、总出体也。若心,若境,若圣,若凡,摄归圆觉,故总为诸门佛义之体也。
▲疏文“若出”以下,是第三大段、总体说明圆觉的体性。无论是心识,还是外境,无论是圣者,还是凡夫,全都统摄归入圆觉之中,所以圆觉是一切法门、一切佛义的根本体性。
疏:二、说处下,此文有二:初、总标宗意。于中云亦如华严下,举普贤例佛也。普贤尚尔,佛岂不然?
**疏文**:第二点,“说处”以下这段文字有两层意思:第一是总体点明宗旨。其中提到“亦如华严经中”以下,是举普贤菩萨的例子来类比佛陀。普贤菩萨尚且如此,佛陀难道不是这样吗?
疏释此下,开章别释,又二:初、通疑难中,文六:一、问,二、答,三、转难,四、通难,五、总结,六、显要。今初,文三:一、自立宗也。彰说处者,如金刚舍卫国、法华王舍城、祇阇崛山、净名庵罗树园之类是也。主、伴者,檀佛为主,列众为伴,胜、劣等差不同。此经云:同住如来平等法会。二、今云下,指所疑。三、既不下,牒之为问。
接下来要详细解释这一部分,分为两个主要方面:首先,在解答普遍疑问中,包含六个环节:一、提出问题,二、给予回答,三、进一步追问,四、疏通疑难,五、总结要点,六、揭示核心。现在从第一个环节开始,它又分为三步:一、是确立根本宗旨。说明说法地点,就像《金刚经》在舍卫国、《法华经》在王舍城耆阇崛山、《维摩诘经》在菴罗树园这类记载一样。主与伴的关系是:以佛陀为核心,在场大众为伴随,其中有殊胜、普通等不同层次。这部经中说:大家共同安住于如来平等的法会之中。二、从这里开始,指出所存在的疑问。三、既然不是这样,便将其列举出来作为问题。
疏答曰下,答中三:一、辨宗以答,二、引其類例,三、以論具釋。初中二:初辨定二宗,後然此了下,簡宗以答。識、智之體者,文殊章後半云:如來因地修圓覺者,智是空華,乃至究竟圓滿,遍十方故。(既識、智皆遣,即唯如來藏是體也。)又普賢章:眾生幻心,還依幻滅。諸幻盡滅,覺心不動。依幻說覺,亦名為幻。乃至諸幻雖盡,不入斷滅。(不斷滅,即體也。)性、相源者,流出一切真如、菩提、涅槃,則性源也。種種幻化,皆生於覺心,即相源也。深究無明根者,文殊章初明無始顛倒,乃至此無明者,非實有體等,盡於推窮妄宰一段文也。又彌勒章五性所依,淨業章四相根本,皆是此義也。圓彰無漏界者,普眼章中法界觀三重之經,乃至一切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如昨夢等。然此四句,一部經中文相當者,皆引釋之為妙也。餘諸義勢,並如教起因緣中及分齊幽深所辨。須明真佛者,佛地論云化身麤,不可宣說等,如下所引。
▲疏然諸大乘下,第二、引其類例。意恐愚者疑云:此經既無人間說處,豈敢一向傳持?故引同例。若以不標人間之處便疑者,則所引經等總應疑也,以皆無人間說處故。然引此十經,非唯通例淨土,其中儀或一一相類,謂光明、神通及主、伴、三昧同平等會、諸佛同住、眾生同體、處於不二而現眾事等,並具引配,在別卷中。今此答亦各標處而已。又疏外更引五本,亦在彼卷。深密解脫經序品第一(總五卷)。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住法界殿如來境界處、眾寶赫炎一切莊嚴第一之處、遍至無量諸世界處、放大光明普照之處等(即大光明藏等也。次下云云)。法集經(八卷)。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在虗空界、法界無差別住處云云。稱讚大乘功德經(一卷)。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法界藏諸佛所行等云云。大乘密嚴經密嚴會品第一(三卷)。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出過欲、色、無色、無想於一切法自在無礙神足力通密嚴之國云云。佛說如來興顯經第一(四卷)。聞如是:一時佛遊如來建立之土,號歎如來深奧悅豫,普見樓閣為大嚴淨,顯曜威宮瑠璃之藏,如來所行云云。大毗盧舍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卷第一。入真言門住心品第一(十卷)。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如來加持廣大金剛法界空,一切持金剛者皆悉集會。云云。信力入印法門經卷第一(五卷)。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住如來住持境界之處、金剛堅固所成之處、不可壞地安固之處。方等王經虗空藏所問品第一(十卷)。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遊如來行處,入無礙智行處。佛地經。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最勝光曜七寶莊嚴,放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無量方所妙飾間列,周圓無際渺然難測,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勝出世間善根所起,最極自在淨識為相,如來所都,大菩薩眾所雲集。又有四本經,亦在淨土說,亦在別卷。又有經俱有穢土、淨土之相,謂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云:聞如是:一時,世尊遊於摩竭境界法靜道場,初始得佛。云云。㸌然正受,其定恬泊忽無形像,亦無中外靜無見聞,所居正受乃大曠蕩,汪洋無極難遇難聞,億世之遇時還此定,佛定無量無炳不徹。(云遊摩竭界者,是不壞隨識所見,故但云遊不云住也。正同佛地論說:地前見居穢,地上見居淨土也。次云初始得佛等,即淨土相也。)又有文殊寶藏陀羅尼經,在淨居天說。又大集部中有一品,在欲、色二界中間說。故知說經之處各隨所見,不應局執。
**疏文** 然而诸大乘经以下,是第二部分,引用同类例证。意思是恐怕愚钝的人怀疑说:这部经既然没有标明在人间说法的地点,怎么敢一直传持下去呢?所以引用同类例子。如果因为不标明人间地点就怀疑的话,那么所引的这些经论都应该怀疑了,因为它们都没有标明人间说法地点的缘故。但引用这十部经,不仅仅是为了通例说明净土说法,其中仪轨或许一一类似,指的是《光明》《神通》以及主、伴、三昧同于平等会、诸佛同住、众生同体、处于不二而显现众多事相等,都详细引用配合,在别的卷中。这里只是回答时各标出处而已。另外疏文之外再引五部经,也在那卷中。
**《深密解脱经》序品第一** (共五卷)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在法界殿如来境界处、众宝赫炎一切庄严第一之处、遍至无量诸世界处、放大光明普照之处等。 (这就是大光明藏等。后面接着说明。)
**《法集经》** (八卷)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在虚空界、法界无差别住处等等。
**《称赞大乘功德经》** (一卷)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在法界藏诸佛所行之处等等。
**《大乘密严经》密严会品第一** (三卷)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在超出欲界、色界、无色界、无想,于一切法自在无碍神足力通的密严之国等等。
**《佛说如来兴显经》第一** (四卷) 闻如是:一时,佛游于如来建立之土,号叹如来深奥悦豫,普见楼阁为大严净,显曜威宫琉璃之藏,如来所行之处等等。
**《大毗卢舍那成佛神变加持经》卷第一 入真言门住心品第一** (十卷)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在如来加持广大金刚法界空,一切持金刚者皆悉集会。等等。
**《信力入印法门经》卷第一** (五卷)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在如来住持境界之处、金刚坚固所成之处、不可坏地安固之处。
**《方等王经》虚空藏所问品第一** (十卷)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游于如来行处,入无碍智行处。
**《佛地经》**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在最胜光曜七宝庄严,放大光明普照一切无边世界,无量方所妙饰间列,周圆无际渺然难测,超过三界所行之处,胜出世间善根所起,最极自在净识为相,如来所都,大菩萨众所云集。
又有四部经,也是在净土说的,也在别的卷中。又有经同时具备秽土、净土之相,指的是《等目菩萨所问三昧经》说:闻如是:一时,世尊游于摩竭境界法静道场,初始得佛。等等。㸌然正受,其定恬泊忽无形像,亦无中外静无见闻,所居正受乃大旷荡,汪洋无极难遇难闻,亿世之遇时还此定,佛定无量无炳不彻。 (说“游摩竭界”,是不坏随识所见,所以只说“游”不说“住”。正同《佛地论》所说:地前菩萨见佛居秽土,地上菩萨见佛居净土。后面说“初始得佛”等,就是净土相。)
又有《文殊宝藏陀罗尼经》,在净居天说。又《大集经》部中有一品,在欲界、色界二界中间说。所以知道说经的地点各随众生所见,不应固执局限。
▲疏然淨土說下,三、以論具釋也。於中三:一、標意,二、正明,三、印定。今初,論曰下,二、正明也。今科此一段,論文且為兩段:今初,問也;二、有義下,釋也。唯注科為四段:今初,謬義也。文三:一、論答;二、注難;三、佛為下,論通。此文本是通於伏難,疏家今便騰於伏難,令血脉連通。初學者易見,又不敢濫於論文,故側注書之也。下所有注,意皆例此。論有義下,二、正義也。於中五:一、正答問(答前根本問也),二、注難前義也。變淨土者,即寶塔品大樂說請開寶塔戶,佛言:須集分身佛。大樂說請集佛,世尊放光遠召,為欲受佛身故:一、變娑婆,二、於八方各更變二百萬億那由他國土,皆令清淨;受佛不足,第三、更變二百萬億那由他國土,皆令清淨。故云三變。足指按地者,即淨名經?佛國品說:隨其心淨,則佛土淨。爾時舍利弗承分身諸佛威神力故,作是念:若菩薩心淨,則佛土淨者,我世尊本為菩薩道時,意豈不淨,而是佛土不淨?若是佛,即答云:我此土淨,而汝不見。爾時世尊即以足指按地,即時三千大千世界若干百千眾寶莊嚴土,一切大眾歎未曾有,而皆自見坐寶蓮華等是也。論經不下,三、結宗曰也。經即佛地經。四、若爾下,前宗難也。五、傳法下,自通釋。於中又三:今初,總也;二、注云此下下,別也。注又由科此下,為四節:一中、令見勝境忻樂也;二中、見如是佛者,自受用身也;聞如是法,超情稱智性之法也;修彼因者,離相無念修也;三中、廣大等者,初心上根頓機也;及諸菩薩者,依位地前菩薩也;勝歡喜者,總結二機,初心者稱機故喜,菩薩漸勝故喜。注云結上三者,此注唯判結集流布一句之意。四中、云處若非勝化身相麤者,夫尋思觀照法門境界,必須一心諦注歸授,若以色身穢土為本而歸依,則情生智昧,如何徹見勝妙境界?故須顯無礙淨土智性之身為本,一心歸誠,稱此觀察微妙法義也。論故受用下,三、結也。義如上釋。論若爾何故下,第三、徵責也。注云如無量壽觀經者,化身佛在穢土王舍城說西方淨土也等,取餘所說淨土之經阿彌陀之類也。餘皆可解。論如實義下,第四、圓了也。文二:今初、和會權實色法,引等目王三昧經為例者,如上所引遊摩竭等是也。注具不可說佛剎塵相者,華嚴云具十蓮華藏世界海微塵數相,然一世界海自有十不可說佛剎塵數世界種,一一種復有不可說剎塵數世界,故云爾也。論而傳法下,二、釋成本義。經中自有三段:一、正釋論;二、諸餘下,例餘經,謂說諸經時,諸大菩薩及勝上機皆見淨土真身;三、由隨下,標穢所以,但緣就劣者所見以接凡下,故結集云在舍衛國王舍城拘尸那等也。
▲疏中“然净土说”以下,是第三部分,用《佛地论》来详细解释。这部分分为三节:一、标明意图,二、正式阐明,三、印可确定。现在是第一节,“论曰”以下是第二节,正式阐明。现在把这段论文暂且分为两段:第一段是提问;第二段“有义”以下是解释。唯有注疏将其科判为四段:第一段是错误见解。文字分为三部分:一、论文的回答;二、注疏的质难;三、“佛为”以下,是论文的通解。这段文字本来是用于疏通隐含的疑难,疏主现在将它提出来,是为了让文脉连贯。初学者容易看懂,又不敢与论文正文混淆,所以用小字在旁边标注。下面所有的注,意思都以此为例。
论文“有义”以下是第二段,正确的见解。其中分为五点:一、正式回答前面的问题(回答前面最根本的提问);二、注疏质难前面的见解。“变净土”指的是《法华经·见宝塔品》中,大乐说菩萨请求打开多宝佛塔的门,佛说:需要聚集分身的诸佛。大乐说菩萨请求聚集诸佛,世尊便放光远召,为了安受佛身的缘故:第一次,将娑婆世界变为净土;第二次,在八方各自再变化出二百万亿那由他国土,都令其清净;安受诸佛还不够,第三次,再变化出二百万亿那由他国土,都令其清净。所以说“三变”。“足指按地”指的是《维摩诘经·佛国品》所说:随其心净,则佛土净。那时舍利弗凭借分身诸佛的威神力,心里想:如果菩萨心净,佛土就清净,那么我们世尊当初行菩萨道时,心意难道不清净吗?为何这佛土看起来却不净?这时佛知道他的念头,就回答说:我此土本来清净,只是你看不见。那时世尊就用足趾按地,当下三千大千世界显现出数百千种众宝庄严的国土,所有大众都感叹前所未见,并且都看见自己坐在宝莲华上等等。这就是“足指按地”。
论文“经不”以下是第三点,总结宗旨。“经”指的是《佛地经》。第四点“若尔”以下是依据前面宗旨提出的疑难。第五点“传法”以下是自行疏通解释。其中又分三节:现在是第一节,总说;第二节,注疏说“此下”以下是分说。注疏又将这里科判为四小节:第一小节中,让众生见到殊胜境界而生起欣求向往之心;第二小节中,“见如是佛”指的是自受用身;“闻如是法”指的是超越凡情、契合智慧本性的法;“修彼因者”指的是离相、无念的修行;第三小节中,“广大等者”指的是初发心的上根顿悟之机;“及诸菩萨者”指的是依位修行的地前菩萨;“胜欢喜者”是总结这两种根机,初发心者因为契合根机而欢喜,菩萨则因为渐次增胜而欢喜。注疏说“结上三者”,这个注只是判断“结集流布”这一句的含义。第四小节中说“处若非胜化身相麤者”,凡是寻思观照的法门境界,必须一心专注地归向和领受。如果以有相的色身和秽土为根本来归依,就会情执生起、智慧蒙昧,怎么能彻底见到殊胜微妙的境界呢?所以必须显示无碍的净土和智慧本性之身为根本,一心归诚,依此来观察微妙的法义。
论文“故受用”以下是第三点,总结。意思如上所解释。
论文“若尔何故”以下是第三部分,追问责难。注疏说“如无量寿观经者”,指的是化身佛在秽土的王舍城说西方净土等,也取其他所说的净土类经典,如《阿弥陀经》之类。其余部分都可以理解。
论文“如实义”以下是第四部分,圆满了义的解释。文字分二:现在是第一,融会权教与实教的色法,引用《等目菩萨所问三昧经》为例,就像上面所引的“游摩竭”等经文一样。注疏说“具不可说佛刹尘相者”,《华严经》说具足十莲华藏世界海微尘数的相好。然而一个世界海本身就有十不可说佛刹微尘数的世界种,每一种又有不可说微尘数的世界,所以这样说。
论文“而传法”以下是第二点,解释成就本经的义理。经中本有三段:一、正式解释论文;二、“诸余”以下是例举其他经典,意思是说讲说其他诸经时,诸大菩萨及殊胜上等根机的众生都能见到净土和佛的真身;三、“由随”以下是标明显现秽土的原因,只是因为随顺下劣根机众生所见的景象,来接引凡夫和下根者,所以结集经典时才说“在舍卫国、王舍城、拘尸那”等等。
△疏释曰:下大文第三、印定论文也。不假别议三种定量中,此以圣言为定量,故不假更立道理,别为议论矣。皆诠殊胜等者,十本之经,余皆遍览,觉其殊胜,故有斯言。但以文义繁博,不可一一指出。学者自取,转读评察,即见微妙幽深,殊于诸教矣。瓶注不遗等者,华严说:若如来具足注于法雨,非法云地菩萨不堪领受。如娑竭罗龙王所降之雨,唯大海方受。今意云:如海顿受娑竭罗大雨,渐渐潜流四天下。地大菩萨顿受如来、佛地、圆觉等法,结集流转,渐沾群品。乃至今日,我得闻之,学之,修之。且如帝王降敕,宰臣亲受,天下将士百姓不得一一亲领。及乎须下州府,则一切皆闻。上来总是大文第三、以论具释竟。
**疏释部分说:** 下面第三大段,是印证确定论文的部分。在三种确定标准中,这里以圣言作为确定依据,所以不需要另外设立道理、另行议论。 “皆诠殊胜”等语,是指十种版本的经典,我都全部阅读过,感到它们特别殊胜,因此才有这样的话。但因为经文义理丰富广博,不能一一具体指出。学人可自行取阅,反复阅读、评察,就能见到其中微妙幽深的境界,与其他教法有所不同。 “瓶注不遗”等语,出自《华严经》说:如果如来圆满地注下法雨,非法云地菩萨不能承受领受。就像娑竭罗龙王所降的大雨,只有大海才能容纳。这里的意思是:如同大海顿时承受娑竭罗龙王的大雨,再渐渐潜流遍布四天下;大菩萨顿时领受如来、佛地、圆觉等法,经过结集流传,逐渐润泽一切众生。乃至到今天,我们得以听闻、学习、修持。就好比帝王颁布诏令,宰相大臣亲自领受,天下将士百姓不能一一亲自接旨;等到需要下达到州府时,则一切人都能听闻。 以上总的是第三大段,以论文完全解释完毕。
疏问华严下。第三、转难也。
这部疏文提问《华严经》下面的内容,是第三个问题,也是进一步的诘问。
▲第四、答大圣下,通释。
第四、回答大圣以下,总体解释。
▲第五、然佛化下,总结也。注云毱多等者,即优婆毱多欲见老尼,问佛在化仪。尼称老病,出迎不得,请自入房,因推门翻钵中油数滴。尼答化仪云:佛在世时,六群数入我房,不翻涓滴。大德!今威仪若此,比佛在时,可知优劣也。注乳味不如水味者,育王经说:育王常供养诸圣僧。上座食,见乳稍多,育王向言:乳若多食,恐生疾患。上座云:此乳何力不及世尊在世时水?今佛灭后,一切精淳皆沉地下。育王曰:愿见佛在时水。上座展手,地下取水。育王甞之,实过于乳。信知福人灭矣。能事随灭,百年尚尔,况今去圣将二千年,最更淡薄,况于灭极?铁为上严,稗为上味,如起世等经说。
第五、然而佛在世时的教化等等,以下是总结。注中提到毱多等人的故事,说的是优婆毱多想拜访一位老比丘尼,询问佛在世时的教化风范。老尼自称年老多病,无法出门迎接,请他自行入房,结果推门时碰翻了钵中的油,洒出几滴。老尼回答关于教化风范的问题说:佛在世时,六群比丘常来我房中,却从不曾洒落一滴油。大德!您如今的威仪如此,与佛在世时相比,便可知道优劣了。注中说“乳味不如水味”,是根据《育王经》的记载:阿育王经常供养诸位圣僧。上座用斋时,看见乳品较多,阿育王便对他说:乳如果食用过多,恐怕会引发疾病。上座说:这乳的滋养之力,哪里比得上世尊在世时的水呢?如今佛已圆寂,一切精纯淳厚之物都沉入地下了。阿育王说:但愿能见到佛在世时的水。上座便伸手从地下取水。阿育王尝了,确实胜过乳汁。由此确信有福德之人已逝去了。能行教化之事也随之消逝,佛灭后百年尚且如此,何况如今距离圣世已近两千年,风气更为淡薄,更何况到佛法将灭尽的极端时期呢?那时铁成为最庄严的装饰,稗子成为最美味的食物,正如《起世经》等经典所说。
▲疏然一部下,第六、顯要也。由此經圓頓,理趣恒規。況說處殊常,常情多惑。若因疑而退,則寶山空迴;若懷疑而聽,亦難見玄趣。以疑渴渾於心水,故應具以論釋,掃蕩疑雲。疑雲既卷,則覺性天空,曹月孤懸,義星羅列也。(釋疑竟。說處依真,自下正釋文。)
这部经书分为六个部分,现在讲第六部分——阐明要点。因为这部经讲的是圆满顿悟的法门,道理和常规不同。更何况说法的地方很特别,一般人常常感到疑惑。如果因为怀疑而退却,那就好比到了宝山却空手而回;如果带着怀疑去听,也很难领悟深奥的旨趣。因为怀疑就像泥沙搅浑了心水,所以应该详细地讨论解释,扫除疑惑的乌云。疑惑的乌云一旦消散,觉悟的本性就像晴朗的天空,心月独自高悬,义理如同星辰般清晰罗列。(解释疑问完毕。说法之处依据真实境界,接下来正式开始解释经文。)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四(之上)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四(之下)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 宗密撰
疏宝性、法界者,宝性论、佛性论、胜鬘经,皆有诸藏,或四种,或五种,其文小异,其义不殊。今就五种言之:一、如来藏,在缠含果法故;二、自性清净藏,在缠不染故;三、法身藏,果位为功德法所依故;四、出世间上上藏,出缠超过二乘、菩萨故。初二就凡位说,次二就圣位说。五、法界藏,谓通因、果:外持一切染、净有为,故名法界;内含一切恒沙性德,故名为藏。此义宽通。今光明藏既与圣、凡同体,故当此义也。故华严经叹普贤等海会菩萨亦云:入法界藏,智无差别。彼疏释同此也。
《圆觉经大疏释义钞》中解释“宝性”与“法界”时说:《宝性论》《佛性论》《胜鬘经》这几部经论中,都提到“诸藏”的说法,有的分为四种,有的分为五种,文字表述略有差异,但根本含义并无不同。这里就按五种来解释:
第一是“如来藏”,指众生本具的如来体性,虽在烦恼缠缚中,却已含藏一切果地功德; 第二是“自性清净藏”,指众生本性清净,即便处于烦恼中,也始终不受染污; 第三是“法身藏”,指成佛之后,此藏成为一切功德法的依托; 第四是“出世间上上藏”,指超出缠缚之后,其境界超越声闻、缘觉二乘及菩萨,最为殊胜。 前两种是从凡夫位的角度说,后两种是从圣者位的角度说。
第五是“法界藏”,这是贯通因位与果位的总说:对外能含摄一切染污、清净的有为现象,所以称为“法界”;对内则蕴藏如恒河沙数般的本性功德,所以称为“藏”。这个含义最为广大融通。
现在《圆觉经》所说的“光明藏”,既然与圣者、凡夫同为一体,正与“法界藏”这一含义相应。所以
疏起信心真如者,彼論雖於一心說二義,然心真如總相門,非別相門,然亦該收別盡。故論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即無二真心為一法界。此經云不二隨順,是一義耳)。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釋曰:既是總相法門,即塵沙、無漏、因果、德用之本也。上引二論,皆是出大光明藏之體也。疏諸佛、眾生本源者,後段經文即說法性。土者,唯識所說四土之一;餘三者,謂自、他、受用及變化。
疏文所说的“起信心真如”,是指那部论典虽然在一心中讲说两种含义,但心真如属于总体性、概括性的法门,不是个别性、具体性的法门,不过它也完全包含了所有具体内容。所以论中说:心真如,就是整个法界的(即是没有分别的真实心,成为一法界。这部经所说的“不二随顺”,也是这个意思)。它是广大总体的法门本体,也就是心性不生不灭。解释道:既然是总体相状的法门,那就是一切微尘般众多、无漏清净、因果规律、功德作用的根本。上面引用的两段论文,都是指出大光明藏的本体。疏文说“诸佛、众生的本源”,后面一段经文就是说这个法性。“土”的意思,是唯识学所说的四种佛土之一;其余三种,指的是自性土、他受用土以及变化土。
疏常寂光者,即天台約智論所說四土之一,餘三如懸談釋之也。疏常光者,此復有二:一、如諸教說,項佩圓光,長一尋也;二、即光明遍法界。疏放光者,此即群機,有見、不見;對機而說,有放、不放。如法華經:從眉間白毫相中放光,照東方萬八千世界,靡不周遍。疏然通與光數無量者,華嚴經不思議品曰:一切諸佛有無邊際無量解脫,示現無量大神通力。又如來現相品云:世尊知諸菩薩心之所念,即於面門眾齒之間放佛剎微塵數光明(列十名云云),一一復有佛剎微塵數光明以為眷屬。如是等文,遍於一部。疏或六者,如意、天眼、天耳、宿住、他心、漏盡;五、該外漏盡,唯聖通於大、小。或十者,一、他心通,二、無礙清淨天眼通,三、宿住隨念通,四、知盡未來際神通,五、無礙清淨天耳通,六、無礙體性廣大神通,七、善分別眾生言音通,八、出過無量阿僧祇色身通,九、一切法無量名字神通,十、一切法滅盡三昧通。疏此云正思等者,海東元曉法師造論,釋金剛三昧經。初釋題目中三昧云:於中有二:先釋,後簡。古師說言:彼(彼,西域也)名三昧,此云正思。今謂在定時,於所緣境審正思察,故名正思。如瑜伽言:三摩地者,謂於所緣審正觀察心一境性故。問:定應是靜,靜住一境,云何乃云審正思察?思察之用應是尋伺,云何說定為思察耶?答:若守一境即為定者,惛沉住境應即是定;若正思察是尋伺者,邪慧推求應非尋伺。當知思察有其二種:若通邪、正,意言分別,名思察者,即是尋伺,直是分別;二、若唯審正,明了緣境,名正思察,是名定用,而非尋伺。定通分別及無分別,故以審正簡彼尋伺。又住一境亦有二種:若住一境,昏迷闇昧,不能審察,即是惛沉;若住一境,不沉不浮,審正思察,是名為定。故以思察別彼昏沉。是故當知不以住、移簡別定、散差別之相。何以故?捷疾之辨雖速移轉,而有定故;遲鈍之念雖久住境,而是散故。今金剛三昧名為正思察者,無正、不正,亡思、非思,但為別於分別邪、正。又不同虗空無思,所以強號為正思耳。三昧之名,略釋如是。(故注云:如曉公說也。)疏無漏、無明等者。無漏,則一切稱性淨法也,謂出世三乘因、果等,若人若法,此屬聖也。無明,則一切顛倒染法也,謂三界六道惑、業、苦等,此屬凡也。論既云皆同真如性、相,即知凡、聖同體,故引論釋也。然迷、悟、染、淨等法,本、末分析,有同有異。今則同也。至下文中,廣令遠離虗幻境界及滅影像,堅持禁戒,住定修慧,隨順覺性,以淨覺心修習三觀,乃至三期道場禮懺等,即約異也。故論具云: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云何為二?一者、同相,二者、異相。同相者,(染、淨二法同以真如為性,真如以此二法為相。)譬如種種瓦器,(喻染、淨法。)此皆微塵性、相。(器以塵為性,塵以器為相。)如是無漏,(始、本二覺。)無明,(本、末二不覺也。)種種業、幻,(此二皆有業用顯現,而非實有,故云業、幻。此等合種種器也。)皆同真如性、相。(以動真如門作生滅門中染、淨二法,更無別體,故云性也。真如亦以二法為相。淨相,可知。其染相者,下文具云:但如無明而勳習故,即有染相也。)是故修多羅中依此義說: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不得,亦無色相可見。(諸佛何故現報、化種種色耶?故下釋云:)而有現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並是隨眾生染、幻心中變異顯現也。)以智相無可見故。(非是可見之法。)異相者,(牒名。)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喻也。下合云:)如是無漏、無明,(總指。)隨染、幻差別,(別明無漏法也。)性染差別故。(是無明法也。以彼無明迷平等理,是故性自差別。諸無漏法順平等性,直論真性,則無差別,但隨染法差別相故。設無漏法,有差別耳。)疏華嚴亦云:如心等者,此是夜摩偈讚品覺林菩薩所說之偈,明具(具真、妄心。)分(唯生、滅識。)唯識也。此是晉譯之文。若取唐譯,即下半云:應知佛與心體性皆無盡(上半同也)。今略示之,謂次前偈云:心(德相心也)如工畫師(總相喻也,下別明染法也)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便次此偈。彼疏釋以心例佛也。謂如世五蘊從心而造,諸佛五蘊亦然;如佛五蘊,餘一切眾生亦然,皆從心造。然心是總相,悟之名佛,成淨緣起;迷作眾生,成染緣起。雖有染、淨,心體不殊。佛果契心,同真無盡;妄法有極,故不言之。若今依於舊譯,云:心佛與眾生是三無差別(此疏引晉譯經者,要證佛與眾生皆同一心,無別也)。此則三皆無盡,無盡即是無別之相。應云:心佛與眾生體性皆無盡,以妄體本真,故亦無盡。是以如來不斷性惡,亦猶闡提不斷性善。若約一人,心即總相,佛即本覺,眾生即不覺,乃本覺隨緣而成。此二為生滅門。二、體性無盡,即真如門,隨緣不失自性故。餘義至下平等義中再引備釋。以後一偈云:若人知心行普造諸世間是人則見佛了佛真實性(謂妄取諸法,則不知心行;若知心行普造世間,則無虗妄,便了真矣也)。疏月上經者,初二句證聖同,後一句證凡同,第三句即所同之體,即證光明藏也。聖皆證之,故云覺一法;凡不自知,故但指同。如下但言覺地,不云住持。
疏文中“常寂光”这一概念,是天台宗依据智慧理论所阐述的四种佛土之一,其余三种佛土的含义在《悬谈》部分已有解释。
疏文中“常光”有两种含义:第一,如诸多经教所说,是指佛项背所佩的圆光,长度约为一寻(八尺);第二,是指佛的光明遍满整个法界。
疏文中“放光”是指佛陀为契合不同众生的根机而显现光明,有的众生能看见,有的看不见;针对特定根机说法时,才会放射光明,否则不放。例如《法华经》中记载:佛陀从眉间的白毫相中放出光明,照耀东方一万八千个世界,无不周遍。
疏文说神通与光明的数量都是无量无边的。《华严经·不思议品》说:一切诸佛拥有无边无际、无量无数的解脱法门,示现无量广大的神通力量。又如《如来现相品》说:世尊知晓诸位菩萨心中所念,随即在面部众齿之间,放射出如同佛刹微尘数那么多的光明(经中列出了十种名称等等),每一光明又各有佛刹微尘数的光明作为眷属。像这样的经文,遍布整部《华严经》。
疏文提到“或六”种神通,是指: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心通、漏尽通;前五种神通外道也可能具有,唯独漏尽通是大小乘圣者才具备的。有时也说“十”种神通:一、他心通,二、无碍清净天眼通,三、宿住随念通,四、知尽未来际神通,五、无碍清净天耳通,六、无碍体性广大神通,七、善分别众生言音通,八、出过无量阿僧祇色身通,九、一切法无量名字神通,十、一切法灭尽三昧通。
疏文说“此云正思等”,是指海东(朝鲜半岛)的元晓法师造论解释《金刚三昧经》。他在开始解释经题中的“三昧”一词时说:这里分两部分,先解释,后辨析。古时的法师说:彼(“彼”指西域(印度))语称为“三昧”,这里(汉语)解释为“正思”。现在的理解是:在禅定中,对于所观想的境界能够审慎、正确地思维观察,所以称为“正思”。正如《瑜伽师地论》所说:“三摩地,就是指对于所缘境审正观察,心专注于一境的特性。”有人问:禅定应该是寂静的,安静地安住于一境,怎么反而说是审正思察呢?思察的作用应该是寻伺(粗略和细致的思维分别),怎么能说禅定是思察呢?回答是:如果仅仅守住一境就是禅定,那么昏沉住境也应该算是禅定了;如果正思察就是寻伺,那么邪慧推求也应该算是寻伺了。应当知道,思察有两种:第一种,如果泛指邪、正思维,在意念言语层面进行分别,这种思察属于寻伺,纯粹是分别作用;第二种,如果特指审慎、正确,明了清晰地缘虑境界,这种“正思察”是禅定的作用,而非寻伺。禅定可以包含分别与无分别两种状态,所以用“审正”来区别于寻伺。再者,安住一境也有两种情况:如果安住一境时,昏迷暗昧,不能审察,那就是昏沉;如果安住一境时,不沉不掉(不昏沉也不散乱),能够审正思察,这才叫做禅定。所以要用“思察”来区别于昏沉。因此应当明白,不能简单地用“安住”还是“移动”来区分定与散的差别相状。为什么呢?因为思维敏捷的辩论虽然快速流转,却可能有定力;而迟钝的念头虽然长久住于一个境界,却可能是散乱的。现在《金刚三昧经》将“三昧”称为“正思察”,这里的“正思察”其实已经超越了“正”与“不正”、“思”与“非思”的分别,只是为了区别于分别邪正的寻伺思维。同时,它又不同于虚空那样完全没有思虑,所以勉强称之为“正思”。关于“三昧”的名称,大略解释如此。(所以注解说:正如元晓法师所说。)
疏文提到“无漏、无明等”。“无漏”,是指一切契合真如本性的清净法,也就是出世间的声闻、缘觉、菩萨三乘的因行与果德等,无论人还是法,这属于圣者的范畴。“无明”,是指一切颠倒虚妄的染污法,也就是三界六道的惑(烦恼)、业(行为)、苦(果报)等,这属于凡夫的范畴。既然《起信论》说无漏与无明“皆同真如性、相”,就可以知道凡夫与圣者在本体上是相同的,所以引用此论来解释。然而,迷与悟、染与净等诸法,从根本与枝末来分析,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差异之处。这里(疏文引用的部分)是强调其“同”的方面。到了下文经文中,广泛开示要远离虚幻境界、灭除影像,坚持禁戒,安住禅定修习智慧,随顺觉悟本性,以清净觉悟之心修习空、假、中三观,乃至设立三期道场礼佛忏悔等,就是侧重于“异”的方面了。所以《起信论》详细说道:再者,觉悟(本觉)与不觉有两种相状。是哪两种呢?第一是“同相”,第二是“异相”。所谓“同相”,(染法与净法都以真如为体性,真如也以染净二法为相状。)好比种种瓦器,(比喻染法与净法。)这些瓦器都具有微尘的体性与相状。(瓦器以微尘为体性,微尘以瓦器为相状。)同样,无漏法,(指始觉与本觉。)与无明,(指根本无明与枝末无明这两种不觉。)以及种种业用、幻相,(无漏与无明二者都有业用显现,但并非真实存在,所以称为业、幻。这些合起来比喻种种瓦器。)都与真如的体性、相状相同。(因为由动真如门而产生了生灭门中的染、净二法,这二法并无另外的体性,所以说以真如为“性”。真如也以这二法为“相”。净的相状,可以理解。染的相状,下文具体说明:只是由于无明的熏习作用,便有了染污的相状。)因此,佛经(修多罗)依据这个道理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具足涅槃、菩提之法,这不是可以修造出来的相状,也不是可以造作的相状,毕竟不可得,也没有任何色相可见。((那么)诸佛为什么又显现报身、化身等种种色相呢?所以下文解释说:)而之所以有显现色相的情况,那只是随顺众生染污的业用、幻相而示现的,并非智慧之色(报身佛的色身)那种“不空”的真实体性。(都只是随顺众生染污、虚幻的心中,变异显现出来的。)因为智慧的相状是无可见的。(不是可见之法。)所谓“异相”,(列出名称。)就像种种瓦器,各自不同。(比喻。下面配合解释:)同样,无漏法与无明,(总指。)随着染污、幻相的差别,(特别说明无漏法。)以及体性染污的差别缘故。(这是说明无明法。因为无明迷惑了平等之理,所以其体性自然有差别。诸无漏法随顺平等真性,单从真性本身来说,是没有差别的,只是随顺染法的差别相状,才使得无漏法也显现出差别的相状。)
疏文说《华严经》也讲:“如心”等等,这是《华严经·夜摩宫中偈赞品》觉林菩萨所说偈颂中的内容,阐明(具备真、妄二心。)与(仅指生灭识。)唯识的道理。这是晋译(六十卷本)的经文。如果采用唐译(八十卷本),下半偈是:“应知佛与心,体性皆无尽”(上半句相同)。这里大略提示一下:前面紧接着的偈颂说:“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然后就是这一偈。澄观大师的《华严经疏》解释这是以心来类比佛。意思是:如同世间的五蕴(色受想行识)由心所造,诸佛的五蕴也是如此;如同佛的五蕴,其余一切众生的五蕴也是如此,都是从心所造。然而,“心”是总相,觉悟它就叫作佛,成就清净的缘起;迷惑它就成为众生,成就染污的缘起。虽然有染污与清净的差别,但心的本体并无不同。佛果契合本心,与真如一样无尽;虚妄之法有其极限,所以偈颂中不说它无尽。如果依据旧译(晋译)经文,说的是:“心、佛与众生,是三无差别”(此疏引用晋译经文,是为了证明佛与众生都同是一心,没有差别)。这样,心、佛、众生三者都是无尽的,“无尽”就是无差别的相状。应该说:心、佛与众生,体性都是无尽的,因为虚妄的体性本来是真如,所以也是无尽的。因此,如来不断绝“性恶”(本性中潜藏的恶的可能性),就像一阐提(断善根者)不断绝“性善”(本性中潜藏的善的可能性)。如果就一个人来说,“心”是总相,“佛”指本觉,“众生”指不觉,这是本觉随缘而成为后两者,属于生灭门。而“体性皆无尽”,则属于真如门,因为随缘而不失自性。其余的道理,到下文解释“平等”含义时再引用补充说明。因为后面还有一偈说:“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意思是:如果妄自执取诸法,就不知道心的作用;如果知道心的作用普遍造作世间一切,就能远离虚妄,从而了悟真实)。
疏文提到《月上女经》,经文的前两句证明圣者相同,后一句证明凡夫相同,第三句指出所相同的本体,即证明“光明藏”。圣者都能证悟它,所以说“觉一法”;凡夫自己不知道,所以只指出他们相同。如下文只说到“觉地”,不说“住持”。
疏十方諸等者,圓、頓宗中法、報不分,通為毗盧遮那佛故。身、心、智慧、十力、四無畏等,皆同一也。然十方國土皆有如來,各皆法、報不分。今但言一者,法界融攝,主、伴無礙故。隨舉一佛為主,餘則為伴,一一皆然。故彼經十玄門中有主、伴圓融具德門,謂:諸佛約體,則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相即自在門也);約用,則一入一切,一切入一(一多相容門也)。今云同共一相,即當一切即一入一之句也。問:若爾,諸佛互相見不?不相見即乖主、伴(可知),相見即乖圓遍(此佛外別有佛即,成分限故)。答:通有四句,謂:主、主不相見,伴、伴不相見,主、伴、伴、主即互相見。互相見者,同遍法界,約用,互相容故;互不見者,各遍法界,約體,互相即故。體、用無礙,故相入、相即,重重無盡。成唯識說:自性身、土,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土,雖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礙障者,以彼定分法、報體別故。但作此說。既無主、伴重重之義,豈免前兩重妨難?由此習法相宗人於諸佛自受用身相見及不相見二義之中,至今各執一義,諍競未決,以彼宗教所說,理未盡故。
在圆顿教法中,法身与报身是不分开的,都统称为毗卢遮那佛。因此,诸佛的身形、心识、智慧、十力、四无畏等功德,也都是相同的。然而,十方世界都有如来,每一位如来也都是法、报不分。这里只说“一佛”,是因为法界圆融含摄,主佛与伴佛之间没有障碍。随便举出一尊佛作为主佛,其余的就是伴佛,每一尊佛都是如此。所以《华严经》十玄门中有“主伴圆融具德门”,意思是:就诸佛的本体而言,一即是一切,一切即一(这是相即自在门);就作用而言,一能入一切,一切能入一(这是一多相容门)。这里说的“同共一相”,就相当于“一切即一、一入一切”这个句子的含义。
有人问:如果是这样,诸佛之间互相看得见吗?如果互相看不见,就违背了主伴圆融的道理(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互相看得见,又违背了周遍圆融的道理(因为如果此佛之外另有他佛,就有了分别和界限)。
回答:从道理上通融来说,有四种情况:主佛与主佛之间互相看不见,伴佛与伴佛之间互相看不见,主佛与伴佛之间、伴佛与主佛之间,则是互相看得见的。之所以能互相看见,是因为他们都周遍法界,就作用而言,能够互相含容;之所以互相看不见,是因为他们各自都周遍法界,就本体而言,互相即是、融为一体。本体与作用互无障碍,所以能互相含入、互相即是,重重无尽。
《成唯识论》中说:自性身与自性土,本体没有差别;自受用身与自受用土,虽然各自变现不同,但都无边无际,互不妨碍。这是因为他们(唯识宗)的教义明确区分了法身和报身是不同的本体,所以只作这样的解释。既然(唯识宗)没有主佛伴佛重重无尽的义理,又怎能避免前面提到的两种相互矛盾的责难呢?因此,学习法相宗的人,对于诸佛的自受用身究竟互相看见还是看不见这两种观点,至今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这正是因为他们的宗派教理所阐述的道理不够圆满彻底的缘故。
疏本覺真理名如等者,且依藏和上論。疏約理、智,略為此釋。若廣釋者,復有五義:一、就理顯,謂法性名如,出障名來。二、唯就行,瑜伽云:言無虗妄,故名如來。涅槃三十亦同此說。(即樹提長者父之親友讚佛云:〔如來云:長者!〕如來世尊於一切法知見無礙,故名為佛;發言無二,故名如來;斷煩惱故,名阿羅訶。世尊所說,終無有二也。)三、理、智合說,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正覺第一義諦,故名如來。此與成實大同。(彼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以如實道亦通萬行,故言大同,即非全同也。)四、離相說,般若云: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五、融攝說,謂:一、如無二如。若理,(第一義。)若智,(當第二義。)若開,若合,(合即第三義,開即第四義,各說。)無不皆如,故名為如。如外無法,來亦即如。如是來者,是真如來。
《圆觉经大疏释义钞》白话翻译:
关于“本觉真理名为如来”的解释,这里暂且依据藏和尚的论述来阐述。疏文从“理”和“智”两方面,简要做了这样的解释。如果要广泛解释的话,还有五种含义:
第一,从“理”的层面来彰显:一切法的本性称为“如”,从障碍中显现出来称为“来”。
第二,单从“行”的层面来说:《瑜伽师地论》说:所言真实不虚,所以称为“如来”。《涅槃经》第三十卷的说法也与此相同。(就像树提长者的父亲称赞佛时所说:“如来世尊对于一切法都能无碍地了知照见,所以称为‘佛’;所说的话真实不二,所以称为‘如来’;断尽了一切烦恼,所以称为‘阿罗汉’。世尊所说的法,始终没有矛盾之处。” )
第三,结合“理”和“智”两方面来说:《转法轮论》说:第一义谛(最高的真理)称为“如”,彻底觉悟称为“来”。能够觉悟第一义谛,所以称为“如来”。这与《成实论》的说法大体相同。(《成实论》说:依循真实的道,来成就正觉。因为“如实道”也通于一切修行,所以说大体相同,并非完全一致。)
第四,从超越一切表象的角度来说:《般若经》说:所谓如来,没有从哪里来,也没有到哪里去,所以称为“如来”。
第五,从圆融统摄的角度来说:所谓“一真如,无二如”。无论是从“理”的层面(即第一义。),还是从“智”的层面(即第二义。);无论是分开说,还是合起来说,(合起来就是第三义,分开就是第四义,各自表述。)这一切无不是“如”,所以称为“如”。“如”之外没有别法,“来”也就是“如”。像这样来理解“来”,才是真正的如来。
疏:本覺心地者,地能生成住持萬物,萬物依之而生,依之而住。諸教無明、智慧及本心源,皆以地為喻。喻無明者,根本無明能展轉生成諸見及煩惱、業行、果報(論中云云)。故勝鬘經說:根本無明為無始住地也。喻智慧者,本業經說:十地,地地名為持,持百萬阿僧祇功德;亦名生成,生成一切因、果,故名為地。世親十地論云:生成佛智住持故。喻本心者,即如來藏心。雖非染、淨,能生一切染、淨。故勝鬘、楞伽、起信、寶性皆說:如來藏是生死及涅槃因,謂清淨不變心體。迷之,則隨染緣生起一切有漏因業;悟之,即隨淨緣能生一切無漏因、果。如地,各隨種子生成甘、苦、藥草等。故達磨宗云心地法門。梵網經亦有心地法門品。品中云:是一切眾生之本源,是一切菩薩之根本。今云本覺心地,意在此也。經中但云覺地,以就諸佛同住光藏三昧不二境中稱性之智,不見染相,但是本覺故也。注論云:一切眾生者,如世人正迷東作西時,東元是東,不曾移動;以喻正迷真作妄時,真元是真,不曾生滅。故云常住入涅槃也。淨名亦云: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今經中正約此義,云眾生清淨覺地也。疏妄不能染者,曰:此覺地即心真如,故非妄所染也。論云: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疏凡不知同者,如數十人同一華堂,睡、夢、遊行山險、虫獸、驚恐、奔走,或見枷、鏁種種諸苦之類,一半先覺;見未覺者,同一華堂安隱之處,不曾出遊。其夢者元不知同,自認種種驚怖、憂苦之相。華堂喻大光明藏,先覺者喻一切如來,但見在夢境中者喻眾生。一一配法,其義可明。
疏:所谓“本觉心地”的“地”,就像大地能够生长、承载万物,万物依靠它而生,依靠它而安住。各种教法中,无论是对无明、智慧的说明,还是对本心根源的阐述,都常常用“地”来作比喻。比喻无明时,根本无明能够辗转产生各种邪见以及烦恼、业行、果报(论中详细说到)。所以《胜鬘经》说:根本无明就是无始以来安住不动的“住地”。比喻智慧时,《本业经》说:十地,每一地都称为“持”,能持守百万阿僧祇的功德;也称为“生成”,能生成一切因与果,所以叫做“地”。世亲菩萨的《十地论》说:因为它能生成佛的智慧并使其安住。比喻本心时,就是指如来藏心。它本身既不是染污,也不是清净,却能生出一切染污和清净的法。所以《胜鬘经》、《楞伽经》、《大乘起信论》、《宝性论》都说:如来藏是生死轮回以及涅槃解脱的根源,指的是那个清净不变的心体。迷失了它,就会随顺染污的因缘,生起一切有漏的业因与行为;觉悟了它,就能随顺清净的因缘,生出一切无漏的因与果。就像大地,随顺不同的种子,生长出甜的、苦的、药草等各种植物。所以达摩一宗称之为“心地法门”。《梵网经》也有《心地法门品》。品中说:这是一切众生的本源,是一切菩萨修行的根本。现在说“本觉心地”,意思就在这里。经中只说“觉地”,是因为站在诸佛共同安住的“光藏三昧”不二境界中,依本性而起的智慧,看不见染污的相状,所以只是“本觉”。注论中说:所谓一切众生,就像世间人正迷失方向,把东边当作西边时,东边原本就是东边,从来不曾移动过;以此来比喻,当众生正迷失真性,把真当作妄时,真性原本就是真性,不曾有过生灭。所以说它是常住、入于涅槃的。《维摩诘经》也说:众生当下就是寂灭的相状,不需要再去灭除什么。本经正是依据这个意义,说“众生清净觉地”。疏文说“妄不能染”,意思是:这个觉地就是心真如,所以不是虚妄所能染污的。《大乘起信论》说:从本以来,一切染污法与它都不相应。疏文说“凡夫不知相同”,譬如几十个人同在一个华丽的大厅里,有人睡着做梦,梦到在山野险地游玩,遇到虫兽,惊恐奔走,或者梦见枷锁等种种痛苦,其中一半人先醒过来;他们看见那些还没醒的人,其实和自己同在一个华丽安稳的大厅里,不曾出去游历过。那些做梦的人原本不知道大家同在厅中,自己认定了梦中种种惊怖、忧苦的境相。华丽的大厅比喻大光明藏,先醒的人比喻一切如来,而那些还在梦境中的人比喻众生。这样一一对照来理解,其中的道理就很明白了。
疏:三、总明称体中二:一、直销文,二、别释义。初中言凡、圣身、心者,以第二段中与凡、圣同体故。此总,故二类身、心皆寂灭也。以圆觉为本际者,流出真如、菩提、涅槃等故,种种幻化皆从其中生故。随体圆满者,下云:觉性遍满,圆无际故,当知六根遍满法界等。虗空小者,彼经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生死、涅槃为二者,准净名不二法门品,皆约二法说不二也。
**疏文第三部分:总体说明契合本体,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直接解释经文,二是分别阐释义理。**
**第一,直接解释经文中“凡夫与圣者的身心”**:因为第二段中提到(圆觉)与凡夫、圣者同为一体。这里是总体说明,所以两类身心都归于寂灭。
**“以圆觉为本际”**:是因为真如、觉悟、涅槃等都从其中流露出来,一切种种幻化现象也都从中产生。
**“随体圆满”**:下文说:觉性周遍充满,圆融没有边际,应当知道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都遍满整个法界等等。
**“虚空为小”**:其他经典中提到:虚空出现在广大觉性中,就像大海中的一个水泡。
**“分出生死与涅槃为二”**:依据《维摩诘经·不二法门品》,都是通过两种对立的概念来阐述不二的道理。
▲疏又依报下,别释义也。文二:一、别释不二,如文,可知。若更广之,谓于一切法体有、无不二,于义则常、无常不二,于行则苦、乐不二,于教则世、出世不二,于谛则真、俗不二,于道则邪、正不二,于化则权、实不二。
接着疏文从“依报”往下,是分别解释其中的含义。文字分为两部分:第一,分别解释“不二”的道理,如同原文所述,可以理解。如果进一步展开来说,是指对一切事物的本质而言,存在与不存在是不二的;从道理上讲,永恒与无常是不二的;从修行体验上说,痛苦与快乐是不二的;从教法来看,世间法与出世间法是不二的;从真理的层面看,真谛与俗谛是不二的;从修行道路区分,邪道与正道是不二的;从教化众生的方式看,权宜之法与究竟实相是不二的。
△疏然凡、聖下,二、別釋解等。文二:一、正釋,二、結勝。初中五:一、約各隨相,二、互相望,三、約法性,四、依真心,五、出圓融。初各隨相中言佛平等者,唯約佛已,如問明品云十方諸如來同共等(如上所引)。次唯約眾生,六道雖差,皆三雜染,無不迷真執妄。既皆具十二有支,故平等也。疏若生、佛下,二、互相望也。生、佛對說平等之義,有二意,謂異時、同時。今此互望,即是異時。(同時義在後法性中。)文二:一、具配列,文皆所知。疏此約三世下,二、以教釋,即別示義相。此是涅槃經本有今無偈之意也。彼經四處出此一偈。初第十經,因文殊騰純陀心疑,疑佛常住,以得見性力故。若見佛性而為常者,本未見時,應是無常。若本無常,後亦應爾。如世間物,本無今有,有已還無。如是等物,悉是無常。以是義故,諸佛、菩薩、聲聞、緣覺無有差別。爾時世尊即說偈言: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諸佛菩薩聲聞緣覺亦有差別亦無差別。次第十七,因迦葉難佛無所得義,舉佛先說本有之偈而問。佛答:本有者,我昔本有無量煩惱;有無量煩惱,故現在無大般涅槃。本無者,本無般若波羅蜜;無般若波羅蜜故,現在具有諸煩惱結(此釋上半)。若有沙門、婆羅門,若天、若魔、若梵、若人,既言如來去、來、現在有煩惱者,無有是處(此釋下半)。至二十七因,說一切眾生定得菩提,故說定有佛性,而實未有三十二相等,故我說此偈云云。至二十八因,明食為命因,非食即命,故說此偈。釋曰:四處大同而意小異。彼論判答迦葉處云:為二乘說,不謗大乘(隨相是三世有法故);若為大乘,是謗大乘(涅槃真性非今有法)。次判偈云:有二意:一、破邪義,謂外道、小乘上三句是邪小所立之法,第四句總非云無有是處。二、立正義,謂本有、今有過於三世,是名正義。以從初發心至得涅槃,一果無異,不依生因、不依滅因,有則清淨,凡不能染、聖不能淨(上皆論釋)。清涼大師先辨諸家解釋乖理,然後以論釋疑云(誦云:純陀見同相不見別相,文殊見別相不見同相,故疑):約緣始會,似本無、今有。涅槃之性不屬三世,智契此性,同性是常,何得難言有始必終是無常耶?純陀疑遣矣。若通文殊疑者,文殊見是不見同,故疑。謂見三乘迷悟差別,今同二乘無常盡滅即無差別,此名見異生疑。云何不見同?不見同無三世。故今答云:契無三世,一得永常。何得同於二乘無常?無三世性,則無差別;會與不會,則有差別。上根一聞,二疑頓遣;中、下未悟,迦葉起悲。梵行品中因無所得問佛。佛舉八段,每段之中皆悉結云:三世有法,無有是處。斯無得矣。二十七、二十八經文亦是三世因緣之法,隨相而說。若隨相取,即無是處。釋曰:上來判釋理無不盡,次當解釋今疏用意。案十七經本有、今有,皆得約妄;本無、今無,並約真故。故我本有煩惱(指昔世也),今無涅槃(昔日現行為今);本無般若(亦昔世也),今有煩惱(亦昔現行)。所以爾者,約佛昔因故。至二十七經,則云:眾生過去斷煩惱因緣,今見佛性,則是真法本無今有。故純陀生疑,正約世尊因見佛性本無今有為難。是知若真若妄,皆通本有今無,本無今有故。疏唯清涼取斷經意及彼論意,故約生、佛相望,真、妄並說。又十七經諸佛昔說,故即以佛昔時為本,亦云昔時為今;例於眾生,則以今時為本,亦以今時為今,如佛昔有煩惱無異。皆是影略。今疏取斷意,則以昔時為本,現在為今。言煩惱佛,則本有今無者,以佛昔為凡夫,則有煩惱(以昔為本);今成正覺,故無煩惱(以即日為今)。言眾生,則本無今有者,約性淨,故本無煩惱(以源為本);約客塵,故今有煩惱(以妄現行為今)。言菩提,則眾生本有今無者,亦約性淨菩提。本有為客塵之所覆,故迷真起妄,無有證得菩提,故云今無耳。言諸佛,則本無今有者,約圓淨菩提者,未修成,云本無;今已修得,故云今有。(生、佛本今,皆同上配。)上來已顯彼偈上半。疏約迷、悟異下,釋偈下半。然准論意,三句皆於第四一句拂去上三,方為真性。今疏以第三句總牒三世,第四句遣之,故云下半頌性,取文小異。念是論意。云何約迷、悟異等?謂迷時有妄,非是無真;悟時見性,性非今有。故生公云:但是我始會之,非照今有;照不在今,即是莫無為大。既云大矣,所以稱常。是知迷、悟雖異,涅槃之性三世不遷,湛然常住。會即符契,同彼性常。如始覺同本,無復始、本之意。何得難言有始有終?則純陀之難遣矣。此上一義雖似傍來,涅槃玄旨於是乎見也。又以荷澤曾答真一法師此問,宗中學者多愛論之,故為具經、論之意釋也。疏若以性淨下,三、約法性,即同時平等也。文二:一、標三十一亦異,正是前偈下半之意。以雜三世性,故現、今平等。言不妨迷、悟之殊者,即涅槃論來後融其性、相,令離斷、常。論云:若本有、今有,則是常見;若過三世,則是斷見。若二義相待,成離斷、常,是中道義。意云:若相外有性,性為斷識,性是定常,故離迷、悟,無別真性。因我乖常,故有三界無常;因解無常之實性,故成常智。二理不偏,照與之符。其猶懸鏡高堂,萬像斯鑒。言是故三乘亦有差別,亦無差別者,即涅槃、文殊領解。性無二故,故差別;迷、悟淺、深,故有差別。文殊之疑遣矣。二疑既遣,迦葉之疑亦去。餘如上論。疏眾生寂滅下,二、釋亦一亦異與於亦有差別,亦無差別之相。言眾生寂滅即是法身者,生不異佛。法身隨緣,名曰眾生;佛不異生,則無差別矣。次言寂滅非無之眾生恒不異真而成立下,一、對明無差別、不礙差別。寂滅,故無差;非無眾生,故不礙差。恒不異真,成上寂滅也;而成立者,成上非無眾生也。隨緣非有之法身恒不異事而顯現者,隨緣,故佛不異生;非有之法身,則不礙異生。恒不異事者,成上隨緣也;而顯現者,成上非有之法身也。
**△疏文从“然凡、聖下”开始,是第二部分“别释解等”。** 这部分文字又分两段:一、正释,二、结胜。正释部分又分五点:一、从各自的现象(随相)来说,二、从众生与佛互相比较来说,三、从法性(真理本质)来说,四、依真心来说,五、最后点出圆融的道理。
**第一,从各自的现象来说。** 文中说“佛平等”,是单就佛的境界而言的,就像《华严经·问明品》里说的“十方诸如来,同共等……”(意思如上文所引)。接着单说“众生平等”,是说六道众生虽然形态有差别,但都具有三种杂染(烦恼、业、苦果),没有不迷失真心、执着虚妄的。既然都具备十二因缘(构成生命的链条),所以是平等的。
**△疏文“若生、佛下”,是第二点,从众生与佛互相比较来说。** 将众生与佛放在一起说平等,有两个角度:一是从不同时间的角度(异时),二是从同一时间的角度(同时)。这里互相比较,就是“异时”的角度。(“同时”的角度在后面“法性”部分会讲到。)文字分两段:一、详细配对列举,文字意思都容易理解。**△疏文“此约三世下”,是第二段,用教理来解释,也就是特别说明其中的道理。** 这其实是《涅槃经》里“本有今无”偈颂的意思。
这部经在四个地方提到这个偈颂。第一次在第十卷,因为文殊菩萨转述了纯陀的疑问,他怀疑佛是常住的,因为佛见到了佛性。如果见到佛性就是常住,那么佛当初没见佛性时,应该不是常住(是无常)。如果原本是无常,后来也应该一样。就像世间的东西,本来没有后来有了,有了之后又会消失,这样的东西都是无常的。因此,诸佛、菩萨、声闻、缘觉(阿罗汉)应该没有差别。这时世尊就说偈言:“本有今无,本无今有,三世有法,无有是处。诸佛菩萨声闻缘觉,亦有差别,亦无差别。”
第二次在第十七卷,因为迦叶尊者质疑佛说的“无所得”的道理,举出佛先前说过的“本有”偈颂来问。佛回答说:“‘本有’是指,我过去本来有无量烦恼;因为有无量烦恼,所以现在没有大般涅槃(大解脱)。‘本无’是指,过去本来没有般若智慧(觉悟的智慧);因为没有般若智慧,所以现在具有种种烦恼束缚。”(这是解释偈颂的上半部分。)“如果有出家人、修行者,或是天神、魔、梵天、人类,说如来在过去、未来、现在有烦恼,那是不对的。”(这是解释偈颂的下半部分。)
到第二十七卷,因为说到一切众生必定能成佛(得菩提),所以说众生一定有佛性,但实际上还没有具备佛的三十二相等庄严相貌,所以佛说这个偈颂等等。到第二十八卷,因为说明食物是维持生命的条件,但食物不等于就是生命,所以说了这个偈颂。
解释:这四处引用大同小异,但侧重点稍有不同。相关的论著在解释回答迦叶那一段时说:这是针对二乘(声闻、缘觉)人说的,是为了让他们不诽谤大乘(因为随现象看,是属于三世流转的有为法);如果是对大乘根性的人这样说,反而是诽谤大乘了(因为涅槃真性不属于“今有”的流转法)。接着解释偈颂说:有两个意思,一是破斥错误的见解,指外道和小乘人所立的“上三句”(本有今无、本无今有、三世有法)是邪见、小乘的见解,第四句“无有是处”总是否定这些。二是建立正确的见解,认为“本有、今有”是超越三世的,这才是正见。因为从初发心到证得涅槃,最终的果位没有不同,不依赖生起的因,也不依赖灭除的因,其存在是清净的,凡夫不能污染它,圣者也不能使它更清净。(以上都是论著的解释。)
清凉大师(澄观)先辨析了各家解释不合道理的地方,然后依据论意来解释疑问:(论中说:纯陀只见到共同相,没见到差别相;文殊只见到差别相,没见到共同相,所以产生疑问。)从因缘和合、开始契合真理的角度看,好像是“本无今有”。但涅槃之性不属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智慧契合此性,与此性相同就是常,怎么能质疑说“有开始就必定有终结,所以是无常”呢?这样纯陀的疑问就消除了。如果要通解文殊的疑问,文殊是只见差别不见共同,所以疑惑。他看到三乘(声闻、缘觉、菩萨)迷悟有差别,现在却说他们和二乘一样无常灭尽,那就没有差别了,这是只见差异而产生的疑问。为什么说不见共同呢?因为没见到那超越三世的共同本性。所以现在回答说:契合了无三世的真性,一旦证得就永远常住。怎么会等同于二乘的无常呢?从无三世的本性来说,就没有差别;但从是否契合这个本性来说,就有差别。上等根器的人一听,两个疑问立刻消除;中等、下等根器的人还没领悟,所以迦叶尊者(代表他们)生起悲悯心。在《梵行品》中,因为“无所得”的道理而问佛。佛列举了八段,每段最后都总结说:认为三世流转的有为法(有生灭的法)是实有的,那是不对的。这就是“无所得”了。第二十七、二十八卷的经文也是讲三世因缘之法,是随顺现象而说的。如果执着于现象本身,那就不对了。
解释:以上清凉大师的判释和解释,道理已经非常透彻了。接下来应当解释我们这部《疏钞》在这里的用意。
根据第十七卷经文,“本有”、“今有”都可以指虚妄(烦恼);“本无”、“今无”都可以指真实(菩提、涅槃)。所以说“我本有烦恼”(指过去世),“今无涅槃”(指过去世的行为延续到现在,导致现在没有涅槃);“本无般若”(也是过去世),“今有烦恼”(也是过去世的行为延续到现在)。之所以这样说,是就佛过去因地修行时的情况而言的。到第二十七卷,则说:众生过去断了烦恼因缘,现在见到佛性,这就是真实的法“本无今有”。所以纯陀产生疑问,正是针对世尊因为见到佛性而“本无今有”这一点来发难的。由此可知,无论是真实法还是虚妄法,都可以用“本有今无”、“本无今有”来说明。
**△疏文中,唯独清凉大师是依据《涅槃经》的根本意旨和论著的意旨,所以从众生与佛互相比较的角度,同时说明真实与虚妄两方面。**
另外,第十七卷是诸佛过去所说,所以以佛过去的时候为“本”,也可以说以佛过去的时候为“今”;以此类推众生,就以众生现在的时候为“本”,也可以说以众生现在的时候为“今”,就像佛过去有烦恼一样。这些都是互文省略的写法。
现在我们这部《疏钞》取根本意旨,是以过去为“本”,以现在为“今”。说到“烦恼佛,则本有今无”,意思是:佛过去作为凡夫时,有烦恼(以过去为“本”);现在成就正觉,所以没有烦恼(以现在为“今”)。说到“众生,则本无今有”,意思是:从本性清净的角度说,本来没有烦恼(以本源为“本”);从客尘烦恼的角度说,现在有烦恼(以虚妄的现行烦恼为“今”)。说到“菩提,则众生本有今无”,意思是:也是从本性清净的菩提(觉悟)来说,本来是有的,但被客尘烦恼覆盖,所以迷失真心生起虚妄,没有证得菩提,所以说“今无”。说到“诸佛,则本无今有”,意思是:从圆满清净的菩提(修成的佛果)来说,没有修成时,叫“本无”;现在已经修得,叫“今有”。(众生与佛的“本”、“今”配对,都同上所述。)
以上已经显示了那偈颂上半部分的意思。
**△疏文“约迷、悟异下”,是解释偈颂的下半部分。** 然而根据论著的意旨,前三句(本有今无、本无今有、三世有法)都要用第四句“无有是处”来扫除,才是真性。现在《疏钞》用第三句总括三世流转法,第四句否定它,所以说“下半颂性”,文字表述稍有不同,但思想还是论著的意旨。
怎么叫“约迷、悟异”呢?就是说:迷惑的时候有虚妄,但并非没有真性;觉悟的时候见到本性,本性也不是现在才有的。所以道生法师(竺道生)说:只是我开始契合它,并非现在才照见它;照见不在于现在,就是没有“无”才是“大”。既然是“大”,所以称之为“常”。由此可知,迷和悟虽然不同,但涅槃之性在三世中并不变迁,湛然常住。一旦契合,就与那永恒的本性相符。就像开始的觉悟与根本的觉悟相同,不再有始、本的分别。怎么能质疑说“有开始就有终结”呢?这样纯陀的疑问就消除了。上面这一层道理虽然像是旁涉而来,但《涅槃经》的玄妙宗旨在这里就显现出来了。又因为荷泽神会禅师曾经回答过真一法师关于这个问题的提问,我们宗派(华严宗/禅宗)的学人多喜欢讨论它,所以这里详细引述经、论的意思来解释。
**△疏文“若以性净下”,是第三点,从法性(真理本质)来说,就是“同时平等”。** 文字分两段:一、标出“三(世)亦异”,这正是前面偈颂下半部分的意思。因为混杂在三世中的本性,在当下显现是平等的。说“不妨迷、悟之殊”,是依据《涅槃论》后面融通性、相,使见解远离断见和常见。论中说:如果认为是“本有今有”,就是常见(认为事物永恒不变);如果认为是“过三世”(完全脱离三世),就是断见(认为事物断灭)。如果让这两种意义相互依存,就能远离断、常二见,这就是中道义。意思是:如果在现象之外另有一个独立的本性,这个本性就是断灭的认知,本性就成了固定的常,这样就会脱离迷悟,另外去寻求一个真性。因为众生违背了常性,所以有三界无常;因为了悟无常的真实本性,所以成就了常的智慧。真实与现象两方面道理都不偏废,智慧观照与它们相符。就好像镜子高悬在厅堂,万物影像都能照见。说“是故三乘亦有差别,亦无差别”,就是《涅槃经》中文殊菩萨领解的意思:从本性无二来说,所以无差别;从迷悟有浅深来说,所以有差别。这样文殊的疑问就消除了。两个疑问都消除了,迦叶的疑问也就没有了。其余的道理如上论所说。
**△疏文“众生寂灭下”,是第二段,解释“亦一亦异”和“亦有差别,亦无差别”的具体表现。** 说“众生寂灭即是法身”,这是说众生与佛没有不同。法身随缘显现,就叫做众生;佛与众生没有不同,这就是无差别。接着说“寂灭非无之众生恒不异真而成立”,这是第一对,说明无差别不妨碍差别。“寂灭”,所以无差别;“非无众生”,所以不妨碍差别。“恒不异真”,是承接上面的“寂灭”;“而成立”,是承接上面的“非无众生”。接着说“随缘非有之法身恒不异事而显现”,“随缘”,所以佛不异于众生;“非有之法身”,则不妨碍与众生有异。“恒不异事”,是承接上面的“随缘”;“而显现”,是承接上面的“非有之法身”。
疏又如下,四、依真心也。前凡、圣同体科中已全偈引。上约性净说者,以理为佛,以事为众生,约本觉法身以为佛故,故但成二法。今则以报、化之身始觉之佛。此佛亦在生灭门中,皆是有为事相。若各注凡、圣之相,则生、佛迢然。今以令是真心为生为佛,故经云三无别也。又此偈据清凉疏,亦约生、佛与心互望而释。然约同时互望,不同前约三世。言互望者,由此三法各具二义故,谓:心有染、净二义,佛具应机、称性二义,众生有达性、感佛二义。各以初义成随相无差,各以后义成顺性无差。疏是故染、净下,总以融结。疏况称性互收者,五、况出圆融。上但事、理无碍,已是难思,余经容有;此则事、事无碍,唯华严及此经观成中意。疏如是解下,第二、结胜也。地者,生、成、住、持义,已如前说。然就法有三:一、无明住地,二、佛、菩萨智地,三、平等心地。心地是总,余二是染、净别。若会归性,则皆平等。故前引经云是三无差别。
疏文接下来是第四部分:依据真心来说。前面“凡夫与圣人同体”这一科中已经完整引用了偈颂。上面从本性清净的角度来说,是以真理为佛,以事相为众生,因为依据本觉法身作为佛的缘故,所以只成立了两种法。现在则是以报身、化身之身和开始觉悟的佛来说。这样的佛也在生灭门中,都属于有造作的事相。如果各自标注凡夫与圣人的相状,那么众生与佛就截然分离了。现在因为都同样是真心,既可以成为众生也可以成为佛,所以经中说这三者没有差别。另外,这个偈颂根据清凉疏的解释,也是从众生、佛与心三者互相观待的角度来阐释的。但这里是就三者同时存在、互相观待而言,不同于前面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角度。所谓互相观待,是因为这三法各自具备两种含义:心具有染污和清净两种含义,佛具备应机示现和契合本性两种含义,众生具备通达本性和感召佛力两种含义。各自用第一种含义,成就随顺事相而无差别;各自用后一种含义,成就随顺本性而无差别。疏文中“是故染、净……”以下,是总体融会总结。疏文中“何况称性互收……”是第五点,推究出圆融无碍的境界。上面只是事与理无碍,已经难以思议,其他经典或许也有提及;这里则是事与事无碍,只有《华严经》和本经观行成就的意旨中才有。疏文中“如是解……”以下是第二部分:总结殊胜之处。“地”具有生起、成就、安住、持守的含义,如前所述。然而就法而言有三种:一是无明住地,二是佛与菩萨的智慧地,三是平等心地。心地是总称,其余两种是染污与清净的分别。如果回归本性,则都是平等的。所以前面引经文说“是三无差别”。
疏:二、称真现土中,二、收四门标引,可见。言净土者,离染皎洁曰净,凡、圣可居曰土。璎珞经云:土名贤圣所居之处。是故一切众生、一切贤圣各有自居果报之土。若凡夫住五阴中,为正报土;山林、大地,为依报土。初地圣人亦有二土:一、实智,二、变化云云。疏初中,然土虽下,释义相。上二:一、开、合,谓:初、说三土,二、开三为四,三、合四成二,四、融二为一。前二即唯识第十意。然初说三者,依三身故;报有自、他,故为四身。四身还依四土。论云:又自性身依法性土等。至下第四身立一、异中,当具引释。疏统唯二种,谓净与秽,或性与相者,摄四为二也。诸经、论中,皆有于此两种之二。先摄上四为净、秽者,乃有多义:一、前三皆净。四中有净有秽,则三:类半为净,半类为秽。二、前三为净。以他受用,断分别障,已证真如,故得名净;变化皆秽。设有七珍,秽众生住,故亦非净土。三、后二皆秽。仁王经云: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故。而生公说:有形皆秽,无形为净。则唯法性为净。若尔,自受用土岂称秽耶?今此以冥同真性,不可说其形量大、小,则同净摄。二、摄前四为性、相者,略有二门:一、法性为性,余三皆相;二、自受用土冥同真性,亦可名性,余二唯相。第四、融而为一,则净、秽、性、相,三土、四土,无不圆融,即华严及此经意。故云有异余宗。疏云又一质不成下,第二、研穷,即融摄矣。因上第四义,故略为此融。然东晋安庄云:本有三句无有质不成。清凉加此句,以成二对,谓:净、秽域绝,不可言一;理唯一果,不可言异;冥同性空,不可言有;随缘成立,不可言无。然一为遣异,无为遣有。然其释中,一亦约理。实则一义有其二种:一、约理一,二、约事一。如自受用,十方如来同有净土,不可言无,而得称一故。疏故形夺下,然上略举四句,一向遮过。实,则即异,即同,即有,即无。若互相形夺,则一、异两亡,有、无双泯;若圆融无碍,则即一,即多,即无,即有。有是无有,无是有无;多是即一之多,一是即多之一;有、无即事、理无碍,一、多兼事、事无碍。由此重重,故华藏刹海一一尘中皆见法界。
**疏文:** 第二点,契合真如而显现佛土的部分,包含四项门类来标举引导,后文可见。所谓“净土”,“离染污而皎洁”称为“净”,“凡夫、圣者皆可居住”称为“土”。《璎珞经》说:土是贤圣所居之处。因此,一切众生、一切贤圣各有自身所居的果报之土。若是凡夫,住在五蕴身心中,这是“正报土”;山林、大地等外境,则是“依报土”。初地圣人也有两种土:一是“实智土”,二是“变化土”等等。
**疏文开头部分:** 然而佛土虽有多类,下文将解释其含义与相状。上面分为两段:一是开合说明,即:最初说三土,其次开三为四,再合四为二,最后融二为一。前两点出自《唯识论》第十卷之意。最初说三土,是依据佛有三身;而报身又分自、他二种,故成四身。四身对应四土。《唯识论》说:自性身依托法性土等。至下文第四“身”中设立一与异的讨论时,会详细引证解释。
**疏文:** 统摄起来只有两种,即“净”与“秽”,或“性”与“相”。这是将四土收摄为两类。诸经论中,都有关于这两种分类的阐述。
先摄前述四土为“净、秽”二类,其中有多重含义: 一、前三土(法性土、自受用土、他受用土)皆属净;第四变化土则兼有净与秽——若与前三类同性质的部分为净,其余则为秽。 二、以前三土为净,因为他受用土已断分别障、证得真如,故可称净;变化土皆属秽,即便有七宝庄严,但因秽土众生居住,亦非净土。 三、后二土(他受用土、变化土)皆属秽。《仁王经》云:“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而道生法师说:“有形相者为秽,无形相者为净。”则唯法性土可称净。若如此,自受用土岂能称为秽?此处因自受用土冥合真性,不可说其形量大小,故同归净类。
将前四土摄为“性、相”二类,略有两门: 一、以法性土为“性”,其余三土皆属“相”; 二、自受用土冥合真性,亦可名“性”,其余二土唯是“相”。
第四点“融而为一”,则净与秽、性与相,三土或四土,无不圆融互摄,此即《华严经》与本经之意。故说“有别于其他宗派”。
**疏文:** 又说“同一实质不成立”以下,是第二层“研穷”,即融会摄受之义。承接上文第四义,故略作此融通。然而东晋安庄法师说:原本有三句,并无“质不成”之句。清凉国师加入此句,以成二对:净与秽界限截然,不可说为一;理体唯一佛果,不可说为异;冥合真如性空,不可说为有;随缘而成立事相,不可说为无。然“一”为对治“异”,“无”为对治“有”。
但在解释中,“一”也依理而言。实则“一”义有两种:一、约理体为一,二、约事相为一。例如自受用土,十方如来同有净土,不可说无,却可称为“一”。
**疏文:** 故“形夺”以下,上文略举四句,旨在遮除偏执。实则即异即同、即有即无。若相互形夺,则一与异两亡,有与无双泯;若圆融无碍,则即一即多、即无即有。“有”是“无”之有,“无”是“有”之无;“多”是即一之多,“一”是即多之一;有、无体现事理无碍,一、多兼涉事事无碍。由此重重无尽,故华藏世界海一一微尘中皆现法界。
疏:出體中八微:地、水、火、風、色、香、味、觸。凡諸色法乃至微塵,皆具此故。小乘不達唯心,計為實故。疏唯心者,從多而說。然法性土亦即真如,後三皆是力、無畏等一切功德無漏五蘊,自利後智,利他後得,相應心品而為體也。疏分性、相者,初一是性,後三皆相,定不相即故。疏融攝者,如下第四段中所說。然淨名揩疏出淨土體,總分為二:一、約如來,二、約菩薩。初有五種:一、法性土,以真如為體;二、實報土,力、無畏等一切功德無漏色蘊為體(彼文云總持國等);三、色相土,攝境,從心自利,後智為體,故佛地云:最極自在淨識為相;四、他受用土,攝境,從心利他,後智為體(三、四皆云:約相,則四塵、五塵為體;若攝相歸性,一切皆以真如為體);五、變化土,同他受用。若約菩薩,亦五:一、二分得,而出體同前;三、色相有漏土,攝境,從心,本識為體;四、色相無漏土,攝境,從心自利,後智為體。若約相,則四塵、五塵、五變化土亦同前也;若攝相歸性,亦一切真如為體。此釋雖有攝相歸性之說,亦與上融攝之義不同。詳之,可見。
疏文:说明构成事物的八种基本要素是:地、水、火、风、色、香、味、触。一切物质现象,乃至最微小的尘埃,都具备这八种要素。小乘修行者未能透彻领悟万法唯心的道理,因此将这些要素执为实有。疏文中说“唯心”,是从主要倾向而言的。然而,法性土的本质也就是真如,后面三种土(实报土、色相土、他受用土)都是以佛的十力、四无畏等一切功德,以及无漏的五蕴,自利方面的后得智,利他方面的后得智,及其相应的心识活动为本质的。疏文区分性与相:第一种(法性土)是性,后面三种都是相,它们之间并不等同。疏文所说的融摄,如同下面第四段中解释的那样。然而,《净名经》的科判疏文揭示净土的本质,总体分为两类:一、从如来的角度,二、从菩萨的角度。从如来角度有五种:一、法性土,以真如为本质;二、实报土,以十力、四无畏等一切功德以及无漏的色蕴为本质(该处文字说总持国等);三、色相土,收摄外境归于自心,以自利方面的后得智为本质,所以《佛地经论》说:以最极自在的清净识为相状;四、他受用土,收摄外境归于自心,以利他方面的后得智为本质(第三、第四种都说:从相状而言,以色、声、香、味四尘或色、声、香、味、触五尘为本质;如果收摄相状回归本性,那么一切都以真如为本质);五、变化土,与他受用土相同。如果从菩萨角度,也有五种:一、部分证得(法性土、实报土),其本质同前所述;三、有漏的色相土,收摄外境归于自心,以阿赖耶识为本质;四、无漏的色相土,收摄外境归于自心,以自利方面的后得智为本质。从相状而言,则以四尘、五尘为本质,第五种变化土也同前所述;如果收摄相状回归本性,那么一切也都以真如为本质。这里的解释虽然有“摄相归性”的说法,但与上面疏文“融摄”的含义并不相同。仔细推究,就可以明白。
疏:三、方便者,是修因義,謂明有何因緣而有淨土。文中二:一、通辨,二、別辨。初本起者,唯華嚴世界成就品中云:十種因緣故,一切世界海已成、現成、當成。今以次四、後三即屬下,別辨中收。故通相本起中唯有三已。言本起者,盡法界、虗空界、一切世界,無始已來本常此生起成就,故云本起。故彼經前總標此十。十世界起具因緣十者,經云:所謂:如來神力故,(一切淨、穢國土,皆是如來通慧力。或為物而取,擬將普應,佛應統之,皆稱佛土。故彼經說華藏海,佛所嚴淨,而內含淨、穢之相。然就佛言之,無國而不淨也。)法應如是故,(梵云達磨多,此云法爾,亦云法性。法性,則本識如來藏身為所依持,恒頓變起外諸器界。問:何以諸佛、眾生起於剎土?答:法應如是,不可致語,故云法爾也。謂法爾如是,藏識變起故。)一切眾生行業故,(業有善、惡,國有淨、穢,故淨名以萬行為國。又云:眾生之類是菩薩淨土。謂法性雖一,隨業成異;佛隨異類,取土攝生。故涅槃微善觀經三心,皆土因也。次下四種因,皆別明也。)一切菩薩成就一切智所得故,(自受用土因,大圓鏡智之所成故也。)一切眾生及諸菩薩同集善根故,(變化土因,凡、聖同居故。)凡一切菩薩嚴淨國土願力故,一切菩薩成就不退行故(上二皆他受用土因。上句則約地中淨土願,此句則八地中淨土分。上四即當後別辨中出世上上已去萬行為方便等也。故疏此門不取此後三因,約融攝說印,當下八地已上一向淨清矣),一切菩薩清淨勝解自在故(八地已上,大海為酥酪,大地為黃金,染、淨自在,以勝解印持心變故),一切如來善根所流(語因中也),及一切諸佛成道時自在勢力故(明果用也),普賢菩薩自在願力故(成與不成,常能融攝。又前妙覺,此是等覺,其法法通為諸土之體)。諸佛子!是為略說十種因緣。若廣說者,有世界海微塵數。然隨宜下,通伏難。伏難曰:上既云通於淨、穢,何名佛土?故此通云佛應等。疏若就行致下,別辨者,即生公意。彼注淨名經云:行致淨土,非造之也。造於土者,眾生類矣。十四科中釋彼義云:問:云何致而非得耶?答:夫稱致,而體為約假,雖獲,非已。釋曰:謂因化而得,故名為致。謂佛修萬行,直趣真極,不取色相、他受用等;因化眾生,遂以大悲為約取土故。故行致既因萬行而致於土,必招淨也。疏然淨有二下,別顯其相。展轉開之,乃成四重,皆以方便為因,清淨為果。第一對中言以六行為方便者,謂忻上淨妙離,厭下苦麤障,故以色、無界而為淨土。疏此復二種下,第二、對二乘淨土,即懸談所說方便有餘土也。疏二、出世上上淨下,第三、對,文二:一、總,二、別。今初也。疏勝解者,如上別十因緣中第八文也。印持萬境,隨心改變。故淨名云:隨其心淨,即佛土淨。彌勒般若偈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疏萬行者,如淨名直心等六度。(文云:寶積當知:直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不諂眾生來生其國;菩提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大乘眾生來生其國;布施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能捨眾生來生其國。云云,乃至智慧也。)觀經三種三心及十六觀,并涅槃經生不動國之因等,皆如別卷。疏實報七珍者,淨識所現矣。疏此復有二下,二、別也。疏一者、未極下,有四。今初,一、直指未極;疏故仁王下,二、雙證極、未極,即彼經菩薩品波斯匿王讚佛。此前一偈半云:覺法無相遍法界三十生盡智圓明寂照無礙真解脫大悲應現無與等湛然不動常安隱光明遍照無所照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在文易了。若瓔珞經亦云:佛子!土名一切賢聖所居之處。(云云,如上引。)乃至初地聖人亦有二土:一、實智土,前智為住,後智為土;二、變化淨、穢,經劫數量應現之土。乃至無垢地,土亦如是。一切眾生乃至無垢地,盡非淨土,住果報故。唯佛居中道第一法性之土。是故我昔在普光堂,廣為一切眾生說淨土門。以上二經,唯佛為淨。疏未極之中下,三、別釋未極也,即第四對,文云:一、純,二、雜。初、言永絕累者,即生公淨土,義云:未來絕形累者,故須託土以自居。八地已上永絕色累,照體獨立,神無方所。土復何為?意云:八地已上淨無生忍,得色自在,捨於分段,永絕色累。一切世間、出世間心悉不現前故,故照體獨立;稱性普周故,故神無方處。神即心神,而云神者,神萬物而為言也。故神無方而無體。既無色累,故其土相難以名目。疏七地已還等者,二、雜。言未出三界者,未捨分段故。無漏觀智有間斷者,即六地已下。若至七地,觀無有間斷。依十地經,六地已下為染,八地已上為淨。七地亦名中間,亦可名染,亦得名淨,或非染非淨。今取染義,故非純淨。疏若依瑜伽下,第四、對權教簡定,以分權、實。若依之言,對後簡辨,非躡前也。言初地方為淨者,亦不妨上純、雜、間、不間義矣。疏然約圓教者,始自發心、事友,終至成佛,皆嚴淨國土之方便。
疏四、身土中,謂自性身依法性土等者,應先說能依身,後方釋所依土相。能依身者,即唯識第十所說,在別卷中,兼隨文略注解已。今此務在銷文,便明所依土也。疏中所釋,亦皆唯識之文。然取意撮結,今却具之,須以論解疏也。彼論云:又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相、性異故。(以佛是相義,為功德法所依止故,眾德、聚義二身自體故;法是性義,功德自性故,能持自體故,諸法自性故。體為土,義為身。)此佛身、土俱非色攝,雖不可說形量小、大,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虗空遍一切處。(上皆釋䟽兩句。)自受用身還依自土,(還隨自受用土,下二身隨自土亦爾,非離身別有名土故。如樞要記。)謂圓鏡智相應淨識。(釋一句。)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就,(中間二句即所修之行,故疏但以所修字攝之。)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為純淨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自受用身常依而住。(上皆疏文,皆引下論以成之矣。)如淨土量,身量亦爾,諸根相好,一一無邊,無限善根所引生故。功德智慧既非色法,雖不說形量大、小,而依所證及所依身,亦可說言遍一切處。(然此功德隨所依身,智慧隨所證如,亦可說云遍一切處。)他受用身亦依自土,(疏但標三身,已總攝了,故無別標。)謂:平等智、大慈悲力,(疏唯一句。此下用論,皆緣上知。)由劣所修利他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隨住十地菩薩所宜,(十地經說:十地各有分量大、小。廣如彼說。唯是百佛、百葉華佛見百三千大千世界。)變為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轉,他受用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若變化身依變化土,謂:成事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淨穢佛土因緣成熟,(以化土中有淨有穢,非他受用土,故云淨穢他受用土。法樂義增,同自受用。化土雖復說法,神通增故,立變化名。法樂義微,〔比〕佛地論廣說。)隨未登地有情所宜,化為佛土,或淨,或穢,或大,或小,前後改轉,佛變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自性身、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及所依土,雖一切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二身、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
**疏文第四部分,关于佛身与佛土。** 文中说“自性身依法性土”等等,应当先说明能依的“身”,然后再解释所依的“土”的相状。关于能依的“身”,就是《唯识论》第十卷所说的内容,它在别的卷册里,并且已经随文做了简略的注解。现在这里主要是为了解释经文,所以就方便地先说明所依的“土”。疏文中的解释,也都是引用《唯识论》的文字。不过,它是提取大意、概括要点。现在我却要完整地引用它,需要用《唯识论》来解释疏文。
那部论中说:另外,自性身是依托于法性土的。虽然这身和土的体性没有差别,但一个属于“佛”的范畴,一个属于“法”的范畴,它们的“相”和“性”是不同的。(因为“佛”是相状、表现的意义,是种种功德法所依托的所在,是“众德聚”这个意义下两种佛身的自体;“法”是本性的意义,是功德的本质属性,能够持守其自体,也是一切法的自性。以体性为土,以表现为身。)这种佛身和佛土,都不属于物质形态的“色法”所摄。虽然无法具体说出它的形状大小,但随顺其展现的事相,它的范围是无边无际的,就好像虚空一样,遍及一切处所。(以上都是解释疏文中的那两句。)
自受用身,反过来也依托于它自己的土。(也就是随顺自受用土。下面两种身随顺自土也是这样,并不是离开身另外有个名字叫土。详见《枢要记》。)这是指与“大圆镜智”相应的清净识。(这是解释疏文中的一句。)由于往昔所修行的、为了自利的无漏纯净佛土的因缘已经成熟,(中间两句就是指所修的行持,所以疏文只用“所修”两个字来概括。)从最初成佛开始,直到无尽的未来,这清净识持续变现出纯净的佛土,周围圆满,没有边际,用各种珍宝庄严,自受用身就恒常地依托于此并安住。(以上都是疏文的文字,都是引用下面的《唯识论》来完成的。)如同净土的广大无量,身的量度也是如此,诸根和相好,每一个都无边无际,因为这是由无限的善根所引生的。功德和智慧既然不是色法,虽然不说它的形状大小,但依据它所证得的境界以及所依托的身,也可以说它是遍一切处的。(然而这功德随着所依托的身,智慧随着所证得的真理,也可以说它们是遍一切处的。)
他受用身也依托于它自己的土。(疏文只是标出三身,已经总括包含了,所以没有另外单独标出。)这是指:由“平等性智”和大慈悲的力量,(疏文只有一句。下面引用《唯识论》,都顺着上文就能知道。)由于往昔所修行的、为了利他的无漏纯净佛土的因缘成熟,随应住于十地的菩萨所适宜的根器,(《十地经》说:十地菩萨各自所见佛土的分量、大小不同。详细内容如那部经所说。比如,初地菩萨见百佛,坐百叶莲花,见百个三千大千世界。)变现出净土,或者小,或者大,或者劣,或者胜,前后会有改变转换,他受用身就依托于此并安住,能依的身的量度也没有固定的限制。
至于变化身,则依托于变化土。这是指:由“成所作智”和大慈悲的力量,由于往昔所修行的、为了利他的无漏清净或污秽佛土的因缘成熟,(因为化土中有净有秽,不同于他受用土,所以说“净秽(佛土)”。他受用土,法乐的意义更强,与自受用土相同。化土虽然也说佛法,但神通变化的意义更重,所以立名为“变化”。法乐的意义相对微弱,详细内容可参考《佛地论》。)随应尚未登地的有情众生所适宜的根器,化现出佛土,或者清净,或者污秽,或者广大,或者狭小,前后会有改变转换,佛的变化身就依托于此并安住,能依的身的量度也没有固定的限制。
自性身和法性土,是一切如来共同证得的,所以体性没有差别。自受用身及其所依托的土,虽然一切佛各自变现的不同,但都是无边无际,彼此互不障碍。其余的他受用身、变化身以及他们所依托的土,则随顺各位如来所教化的有情众生,有共同见到的,也有不共同见到的。
疏后广释者下,文二:一、依佛地正立。性虽一味下,解妨,即正答前问也。谓与身为性,名法性身;与土为性,名法性土,即三身、土之真性也。未失一味。疏智论云下,二、以诸教释成,文三:一、非一非异释,二、非有非无释,三、诸佛同证。初中二:一、引智论。佛者是觉,人有灵知之觉。今第一义空与之为性,故名为佛性;非情无觉,但持自体,得称为法。今真性与之为性,故名法性。故结云:假说能、所,而实无差。疏唯下,二、引唯识也,亦为证前,即第十论之文。自性身依法性土,虽此身、土体无差别,而属佛、法,性、相异故。此佛身、土俱非色摄,虽不可说形量小、大,然随事相,其量无边,譬如虗空遍一切处。释曰:此文兼证后段如空,论文易了。谓法性属佛下,是疏释论。然唯彼疏云:佛义是相,为功德法所依止故,众德聚义故,二身同体故。法是性义,功德自性故,能持自性故,诸法自性故。体为土义,相为身义。此云意云:属佛是相,属法是性。直语所依名土,故云体为土义;以能依名为法性身,故云相为身义。今疏意小异,谓佛有觉义,故名属佛;土无觉义,但持自性,故名为法。言性随相异者,身、土约相,则有二别;所依之性,则无差别。今以无差之性随有差之相,故云性随相异也。疏又云此身、土下,二、约非有非无释也。言然随事相,其量无边者,以变化等三身、三土,事既无边,与之为性,岂有边耶?既如虗空,故能遍至一切色、非色处。疏故华严下,二、引华严也。具云:普贤身相如虗空依真而住非国土。此则约普贤境界显佛身也。云如空者,但证遍一切处义。若据佛身,既非顽凝,即不同虗空。故彼经回向品又云:解如来身非如虗空,于一切处令诸众生积集善根,悉充足故。前明自利,此明利他。疏一切如来下,三、诸佛同证也。疏二、唯大智下,乃至第七门中,文皆可解。疏我此土净,而汝不见,即净名第一,如前所引。众生见烧,净土不毁,即法华经。具云:众生见劫尽大火所烧时我此土安稳天人常充满。色即是如,相即非相。此义引大品等经身土事理交互依持,结前生后。然结前者,结前三文成上三义,谓引净名成第二当相,即是功德身土,即具妙土庄严,通自他用。二、引法华成智法身土,亦通性相智。所现身土者,若大圆镜智现自受用身,平等性智现他受用身,成所作智现变化身,此三身融则三土亦融。变化即他自受用皆悉不毁,我土不毁即自受用,天人充满即他受用,在灵山即变化。三、义引大品色即是如来一义相即,以即法性相通诸土,即法性身与色相义无碍,依性相无碍,是故云事理交互等空,生后四句。其色相言通于报、化,身、自受用、报皆色相故。具足应云:一、色身依色相土,二、色身依法性土,三、法身依色相土,四、法身依法性土。若以单对复成六句者,应云:一、色身依色相法性土,二、法性身依色相法性土,三、法性色相身依色相土,四、法性色相身依法性土。第五有一俱句,谓法性色相身依法性色相土,六则是性相无碍之身依性相无碍之土。
疏文后面广泛解释的部分,以下文字分为两部分:第一,依据《佛地论》正确建立观点。“性虽一味”以下,是解答疑难,正是回答前面的提问。意思是:这真性与身为一体,称为法性身;与国土为一体,称为法性土,这就是佛的三身、三种国土的真实本性。并未失去其浑然一体的本质。
疏文“《智论》云”以下,是第二部分,引用各种经教来阐释成立,文字分三节:一、用“非一非异”来解释,二、用“非有非无”来解释,三、说明诸佛共同证悟。第一节“非一非异释”中又分两部分:一、引用《大智度论》。“佛”是觉悟的意思,人有灵明觉知的觉悟。现在这第一义空(即最高真理的空性)作为其本性,所以称为佛性;无情识的事物没有觉悟,只是保持其自体,可以称为“法”。现在这真实本性作为其本性,所以称为法性。因此总结说:只是假立了能依(身)和所依(土)的名称,实际上并无差别。疏文“唯”以下,二、引用《唯识论》,也是为了证明前面的观点,即是《成唯识论》第十卷的文字。自性身依托法性土,虽然这身与土的体性没有差别,但归属于“佛”与“法”,其“性”与“相”是不同的。这佛身与佛土都不属于物质色法范畴,虽然不能说有形状大小的度量,然而随着所显现的事相,其量是无边无际的,就好像虚空遍及一切处所。解释说:这段文字也兼带证明了后面段落“如虚空”的意思,论文本身容易理解。
“谓法性属佛下”是疏文解释论文。然而唯独那部《唯识论》的注疏说:“佛”义侧重于“相”,因为它是功德法所依止的缘故,是众多功德聚集的缘故,报身与化身同体的缘故。“法”义侧重于“性”,是功德的自性缘故,能保持自性不变的缘故,是诸法自性的缘故。体性是国土的义理,相状是身的义理。这里的意思是说:归属于“佛”是相,归属于“法”是性。直接说所依托的称为土,所以说“体为土义”;以能依托的称为法性身,所以说“相为身义”。现在本疏的意思稍有不同,认为“佛”有觉悟的含义,所以称为属佛;“土”没有觉悟的含义,只是保持自性,所以称为法。说“性随相异”的意思是:身与土从“相”的层面看,就有两种区别;但它们所依托的“性”,则没有差别。现在以无差别的本性,随顺有差别的相状,所以说本性随顺相状而有差异。
疏文“又云此身、土下”,是第二部分,约“非有非无”来解释。说“然随事相,其量无边”的意思是:因为变化身等三身、变化土等三土,所显现的事相既然无边无际,那作为它们本性的法性,又怎么会有边际呢?既然如同虚空,所以能普遍到达一切物质和非物质的处所。
疏文“故华严下”,是第二,引用《华严经》。完整句子是:“普贤身相如虚空,依真而住非国土。”这是通过普贤菩萨的境界来显示佛身。说“如空”,只是证明遍一切处的含义。如果根据佛身来说,既然并非顽固执滞,就不同于虚空。所以那部经的《回向品》又说:“了知如来之身并非如同虚空,因为能在一切处所,使所有众生积聚善根,都能得到充足满足。”前面说明自利,这里说明利他。
疏文“一切如来下”,是三,说明诸佛共同证悟。
疏文“二、唯大智下”,一直到第七门中,文字都可以理解。
疏文“我此土净,而汝不见”,出自《维摩诘经》第一卷,如同前面所引用的。“众生见烧,净土不毁”,出自《法华经》。完整句子是:“众生见劫尽,大火所烧时,我此土安稳,天人常充满。”“色即是如,相即非相”,这个义理引自《大品般若经》等经典,说明身与土、事相与理体相互依存,总结前面并引出后面。然而总结前面的,是总结前面三段文字,成立上面三种含义:一、引用《维摩诘经》成立第二“当相即是功德身土”,即具备微妙国土的庄严,通于自受用和他受用。二、引用《法华经》成立“智法身土”,也通于性身土和相身土。智慧所显现的身土是指:大圆镜智显现自受用身,平等性智显现他受用身,成所作智显现变化身,这三身融合则三种国土也融合。变化土以及他受用土、自受用土都不会毁坏,“我土不毁”即指自受用土,“天人充满”即指他受用土,在灵鹫山即指变化土。三、义引《大品般若经》“色即是如来”这一义理,说明相状与法性相即,因为即法性的相状通于诸土,即法性的身与色相的意义无碍,依托于性相无碍,所以说事理交互依存等如同虚空,由此引出后面的四句。其中“色相”这个词通于报身土和化身土,因为身(自受用身、报身)都具有色相的缘故。
完整来说应该是:一、色身依托色相土,二、色身依托法性土,三、法身依托色相土,四、法身依托法性土。如果用单一项对复合项来配对,则成六句:一、色身依托色相与法性融合的土,二、法性身依托色相与法性融合的土,三、法性与色相融合的身依托色相土,四、法性与色相融合的身依托法性土。第五有一句“俱句”,即法性与色相融合的身,依托法性与色相融合的土。第六句则是性相无碍之身,依托性相无碍之土。
疏此上通诸大乘者,结前生后,生后唯属一乘。华严之宗,结前不出法性、色相之身、土及四身、四土之义故。谓一及四唯法性;二、三法相及如、智、色;五、六具上诸义,亦不出如、智等;七、八方具事、理无碍。故上八门不出事、理无碍实教之宗,故云通诸大乘,即同教一乘义也。故此下二方是事事无碍法界别教一乘宗也。疏九、通摄三种世间等者,如彼八地中,十身即三种世间故。十身者,众生身、国土身、业报身、声闻身、缘觉身、菩萨身、如来身、智身、法身、虗空身。三世间者,一、即众生世间,二、即器世间,三、通上二。从四至九,皆智、正觉世间。或二乘、菩萨亦通众生世间。其虗空身即冥三世间,同一体也。由此,故得合为一大法身。若彼经云:以虗空身作众生身,依国土身作业报身,作声闻身,作缘觉身,作菩萨身,作如来身,作智身,作法身,是为虗空身。余九皆尔。其如来身既具菩提身、愿身、化身、法身、智身等十,则有百身、千身,一一类身复各摄多,故云尔也。又如虗空之言,合法身、智身,即是真身。即真而现,于何不具矣?疏十、上分权、实等者,为简深、浅,以分权、实故。亦八非实,不摄权,亦非真实。如说海水异于百川,不摄百川,非海水矣。随义布列,有十不同;得意而谈,一一融摄。疏上言土有下,二、五重土也,即别分土相。谓前三如、智有离、合之殊,故分出三身。其所依土唯一法性,余可思准。
这段疏文前面部分贯通各大乘教义,是承接上文、开启下文的作用,开启的下文则专属一乘教法。华严宗的要旨,总结上文不出法性、色相之身与国土,以及四身、四土的含义。就是说第一种和第四种只属法性;第二种、第三种涉及事物的表象以及如如之智、色相;第五种、第六种具备以上各种含义,也不超出如如、智慧等范畴;第七种、第八种才完全具备事相与理体无碍的义理。所以上面八门都不出“事理无碍”这一实教宗义,所以说“贯通诸大乘”,也就是同教一乘的义理。因此从这里往下的两部分,才是“事事无碍法界”这一别教一乘的宗义。疏文第九、“通摄三种世间”等句,就像《华严经》八地中说的,十种身就是三种世间。十种身是:众生身、国土身、业报身、声闻身、缘觉身、菩萨身、如来身、智身、法身、虚空身。三种世间是:第一是众生世间,第二是器世间(物质世界),第三贯通前两种。从第四到第九身,都属于智正觉世间。或者声闻、菩萨也通于众生世间。那虚空身则冥合三种世间,成为同一体性。因此,才能合为一大法身。就像该经所说:以虚空身作众生身,依国土身作业报身,作声闻身,作缘觉身,作菩萨身,作如来身,作智身,作法身,这就是虚空身。其余九种身也都是如此。那如来身既然具备菩提身、愿身、化身、法身、智身等十种身,那就有了百身、千身,每一种类身又各自含摄众多,所以才这样说。又如“如虚空”这句话,合法身与智身,就是真身。从真身而显现,还有什么不具备呢?疏文第十、“上分权、实”等句,是为了辨别教义的深浅,从而区分权教与实教。前面八种也不是实教,但并非不包含权教,也并非不是真实。好比说海水不同于百川,但不包含百川,就不是海水了。随义理分布陈列,有十种不同;领会其意旨而谈,则每一种都相互融通含摄。疏文前面说到“国土有”以下,是第二部分“五重土”,就是分别辨析国土的相状。是说前三种如如与智慧有分离与融合的不同,所以分出三身。它们所依的国土唯一是法性土,其余可以依此类推。
疏次销文下,又二:一、直销本文;二、前凡、圣下,对前以释。疏约境释者,悲、智所缘之境也。谓修智求大菩提,运悲化众生也。疏有了悟者,约心,有顿悟。地前有比观,登地有现观。虽云了悟之觉,非依主释,以了悟即是觉故。而言之者,为简佛果觉故。下云之情亦然。疏余缘虑者,地前虽悟解,而未证故;登地出观散心,是情虑故。八地已上,三细未除,习气流注,故流。此约心释者,谓上约所求、所化,皆是所对,非己当体,故云境;今约自能悟及情虑,故云心也。亦可对上佛果众生,此当悲、智之心也。谓以觉智求大觉果,以能缘悲情度众生也。疏求菩提之有情者,其义可知。然亦有断萨埵之勇猛,谓于大菩提勇猛求故。亦约能、所。疏大法等者,法华云:必说大法。又云:演大法义。下文云:末世众生将发大心,求善知识等。证大道者,真觉性;大行者,二利故。若约位说者,信即十信,解即十住,发即十回向大愿之心,证即见道,行即修道,趣即八地已上无功用,自然流入萨婆若海。
**疏文接下来解释文字部分,又分为两个层次:第一、直接解释经文本文;第二、从“前凡、圣下”开始,对照前文进行解释。**
**“疏约境释者”**,这是指大悲与智慧所缘虑的对象(境界)。就是说,修行智慧是为了追求无上觉悟,运用慈悲是为了教化众生。
**“疏有了悟者”**,这是从心的角度来说,有顿然觉悟的情况。在登地之前的阶位有通过比量观察而得的理解,登地之后则有现量直观的智慧。虽然说是“了悟之觉”,但这不是依主释(限定关系)的用法,因为“了悟”本身就是“觉”的意思。之所以这样表述,是为了区别于佛果的圆满觉悟。下文说到的“之情”也是同样的道理。
**“疏余缘虑者”**,指登地之前虽然有所悟解,但尚未实证的缘故;登地菩萨在出离正观时的散乱心,也属于情识思虑的范围。八地以上的菩萨,三种微细烦恼尚未除尽,习气仍在相续流动,所以称为“流”。这里从“心”的角度来解释,是因为前面从所追求的(佛果)和所教化的(众生)来说,都是所对的外境,并非自身当体,所以称为“境”;现在从自己能觉悟的心以及情识思虑来说,所以称为“心”。也可以理解为,对照上面所说的佛果与众生,这里对应的是悲、智之心。就是说,用觉悟的智慧去追求大觉悟的果位,用能够缘虑的悲悯之情去度化众生。
**“疏求菩提之有情者”**,这个含义容易理解。然而,其中也包含断除烦恼、勇猛精进的“萨埵”(有情)之义,指对于无上觉悟勇猛追求的缘故。这也是从能求(心)与所求(果)的角度来说的。
**“疏大法等者”**,如《法华经》说:“必说大法。”又说:“演大法义。”下文也说:“末世众生将发大心,求善知识等。”所谓“证大道”,指的是证悟真实的觉性;“大行”,指自利利他的修行。如果按照修行阶位来说,“信”即十信位,“解”即十住位,“发”即十回向位发起大愿之心,“证”即见道位,“行”即修道位,“趣”即八地以上无功用行,自然
疏:二、別列,有文二:一、通釋,二、別釋。初中四:一、總標意。言聖人無名,為物立稱者,莊子云:至人無已,神人無功,聖人無名。今約利生無名而強立名耳。多依行德者,多是不唯之義,謂亦有因姓,如慈氏等;亦有因所求神,如世親等;亦有因父母,如聲聞中鶖子等。然依行德立名者,偏多矣。問:既依行德,而諸菩薩行德皆具,何以成別?故次云隨宜別標也。樓、宜不同,所表各異,云千差等也。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名觀世音;悲愍眾生,名為常慘;手中雨華,便名華手等。又如經偈無厭大悲未曾捨,即金剛愛菩薩;見行小善便稱美,即金剛善哉菩薩;無住檀施等虗空,即金剛寶菩薩之類是也。疏此等下,二、別指十二,即在文所列也。疏良以下,三、明解而復問之竟。疏今各以下,四、顯別釋之儀。言穿鑿者,孔安國注論語云:孔子在陳,思歸欲去,曰:吾黨(鄉黨)之小子狂者,進取於大道,妄作穿鑿,以成文章。不知所以裁之,我當歸以裁之耳。疏梵語訛者,大品云滿尸利,亦訛略也。疏此云妙德者,准華嚴宗,此菩薩表三滅門,謂:一、名妙首,表能信之心故。華嚴十信會中,十菩薩皆同名首,謂覺首、財首等,故文殊即妙首也。觀察諸法三昧經云普首,阿目佉云濡首,無量門微密經名敬首。皆有首字者,信是萬行、萬德之頭首也。二、名妙吉祥。佛地經云:一切世間親近、供養,咸稱讚故,名妙吉祥。真諦云:以恒寂靜,於怨親中平等利益,不為捐惱,名為吉祥。(上生經疏引)三、聖觀說,表能起行願之解。次下即釋。三、名妙德,表能證真理之大智。諸經多云法王子者,如王太子,無等雙故。今釋云智德深妙,總含三意。以此經文略義廣,但一處說,文殊已含三義故。疏龍種尊者,智論引首楞嚴說。疏摩尼寶積者,央堀經云:是北方常喜世界歡喜藏摩尼寶積佛,諸有聞者,敬禮蹄令,種種事業,皆為吉祥。慈恩上生經疏云:未來成佛,名為普現。疏三、世佛母者,慈氏語善財云:文殊師利常為無量百千億那由他諸佛之母。釋曰:無有一佛不從般若波羅蜜生,文殊主般若故。疏釋迦師者,放鉢經但云昔為釋迦之師。今云豈獨者,即處胎經云:計我成佛身此剎為最小座中有疑故捨胎現變化我身如微塵今在他佛國三十二相明在在無文現本為能仁師今乃為弟子佛道極廣大清淨無增減我欲現佛身二尊不并立此界現受教我剎見佛身。下取意引佛剎名無礙佛名等昇仙尊。(結云)我身濡首是。(濡首是文殊之別名)又云:剎立名究竟佛名大智慧。亦結云:我身濡首是。釋曰:然權、實有其二釋:一、本高迹下,即文殊是也;三、本下迹高,即圓教菩薩十信滿足,於無佛世八相成佛,教化眾生是也。疏影、響、華嚴下,彼經名號品云:爾時世尊知菩薩心之所念,各隨其類,為現神通。現神通已,東方過十佛剎微塵數世界有世界,名金色,佛號不動智。彼世界中有菩薩,名文殊師利,與十佛剎微塵數諸菩薩俱,來詣佛所。到已,作禮,即於東方化作蓮華藏師子之座,結跏趺坐,至光明覺品中佛放足輪下光,照此三千界百億閻浮乃至色究竟天。其中所有,悉皆明現。其百億閻浮中,悉有世尊坐蓮華藏師子之座。悉以佛神力,東方各有一大菩薩,名文殊師利,與十佛剎微塵數菩薩來詣佛所。(九方各然,菩薩名各別。)爾時一切處文殊師利菩薩各於佛所同時發聲,說此頌言:頌有十也。(其說偈者,但言文殊,不言九菩薩也。展轉〔下〕皆然。)此光明過此界,一一照東方十佛國土,(九方亦爾。)一一世界皆有百億閻浮,一一類前;乃至展轉倍過二十六節,至不可說不可說世界,一一類前。其後十六節經文,但於第十重類結。其十重經,一一有一切處文殊師利說十頌,總為百頌也。故云一切咸見也。疏勸善財者,即華嚴六十二說:文殊於福城東古佛塔廟處說普照法界修多羅,城中優婆塞、優婆夷、童子、童女各五百來集。文殊於諸童子中偏觀善財,知宿生事已,為說一切佛法,慇懃勸喻,增長勢力,令其歡喜,發阿耨云云菩提心,復為眾生隨宜說法,然後而去。善財聞已,一心勤求阿耨云云菩提說偈,悔往忻來,願求慈誨。文殊如象王迴觀善財,告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已發阿耨菩提心,復欲親近諸善知識,問菩薩行,修菩薩道,親近、供養諸善知識,是具一切智最初因緣。是故於此勿生疲厭。疏印無言者,即淨名經。具如五教中頓教處說,可撿敘之。疏答光明者,涅槃第二十一(南經十九)高貴德王品說:因瑠璃光菩薩欲來,先放光。佛問文殊。文殊初入第一義,答云:世尊!如是光明名為智慧,即是常住之法,無有因緣。云何佛問:何因緣故,有是光明?廣明無因緣竟。佛印許了。末後云:世尊!亦有因緣,謂因滅無明,則得熾然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光明。疏談般若下,謂諸大乘經中佛說玄妙之理,多與文殊問答。文殊多以第一義反質世尊,世尊皆印如是遍諸大乘。其文甚多。又文殊所說法處,多須般若深旨,亦別有文殊般若經。故三聖觀配主般若。疏權、實下,寶積二十六、七。疏三聖圓融觀者,清涼所製。先明二聖三對表法:一、普賢即所信如來藏,(理趣般若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初會即入如來藏身三昧故也。)文殊即能信之心,(佛名經說:一切諸佛,皆因文殊而發心故。善財始見,發大心故。)二、普賢表所起萬行,(上下經文,皆云普賢行故。)文殊表能起之解,(慈氏云:汝先得見諸善知識,聞菩薩行,入解脫門,皆是文殊力故。)三、普賢表所證出纏法界,(經云:身相如虗空故,善財入其身故。善財見之,即得智波羅蜜者,依體起用故。)文殊表能證大智。(本所事佛,名不動智故,常為諸佛母故。再見文殊,方見普賢者,顯其有智,方證理故。故古德名後文殊為智,照無二相也。)然此二聖,各皆融攝,謂依體起行,行能顯理,故三普賢而一體。信若無解,信是無明;解若無信,解是邪見。信解真正,方了本源,成其極智。極智反照,不異初心,故三文殊亦是一體。故前總為妙德也。又二聖亦互相融,如理,思之。疏究真、妄等者,是即信之解,解窮之智,融信、解、智三為一文殊也。疏徵幻法等者,是從體起行,稱理之行,融體、行、理三為一普賢也。疏三、普眼至賢善者,但尋前後經文,疏文自見。各以法門為各,各之照著。
**疏文第二部分:分别列举**,包含两段文字:一是通释,二是别释。
**第一、通释部分**又分为四小节:
**一、总标其意**。 所谓“圣人无名,为物立称”,出自《庄子》:“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这里的意思是,圣人本无名字,但为了利益众生,勉强设立名号。
“多依行德者”中的“多”是“不唯”之义,意思是名号不仅依据德行而立,也有依据姓氏的(如慈氏菩萨),有依据所求神灵的(如世亲菩萨),有依据父母之名的(如声闻弟子中的鹙子等)。但依据德行而立名的情况,还是占大多数。
问:既然都依据德行而立名,而诸位菩萨的德行都具足,如何区分彼此呢?因此下文说“随宜别标也”——随着机缘、场合的不同,所表法的侧重点也各有差异,所以说“千差等也”。例如:观其音声皆得解脱,故名“观世音”;悲愍众生,名为“常惨”;手中雨华,便名“华手”等。又如经偈说“无厌大悲未曾舍”,即是金刚爱菩萨;“见行小善便称美”,即是金刚善哉菩萨;“无住檀施等虚空”,即是金刚宝菩萨之类。
**二、别指十二菩萨**,即经文所列的十二位大菩萨。
**三、明解而复问之竟**,说明理解后又提出疑问的过程到此结束。
**四、显别释之仪**。 “穿凿”一词,孔安国注《论语》说:孔子在陈国时,想回归故里,说道:“我乡里的年轻人志向高远,进取于大道,但妄作穿凿,以成文章。不知如何裁度,我当归去裁度他们。”
“梵语讹者”,如《大品般若经》中的“满尸利”,也是音译的讹略。
“此云妙德者”,依华严宗的解释,此菩萨表三种妙德门: 一、名“妙首”,表能信之心。《华严经》十信会中,十位菩萨皆以“首”为名,如觉首、财首等,故文殊即妙首。《观察诸法三昧经》称“普首”,《阿目佉经》称“濡首”,《无量门微密经》称“敬首”。皆有“首”字,是因为“信”为万行、万德之开端。 二、名“妙吉祥”。《佛地经》云:一切世间亲近、供养,咸称赞故,名妙吉祥。真谛法师说:恒常寂静,于怨亲中平等利益,不起恼害,名为吉祥。 三、圣观所说,表能起行愿之解(下文即释)。 三、名“妙德”,表能证真理之大智。诸经多称“法王子”,如同国王太子,无与伦比。此处解释为“智德深妙”,总含以上三意。因此经文虽略,义理甚广,仅在一处说“文殊”,已含三义。
“龙种尊者”,《大智度论》引《首楞严经》所说。
“摩尼宝积”,《央掘经》云:是北方常喜世界欢喜藏摩尼宝积佛,若有闻者,敬礼赞叹,种种事业,皆成吉祥。慈恩《上生经疏》说:未来成佛,名为普现。
“三世佛母”,慈氏菩萨对善财说:文殊师利常为无量百千亿那由他诸佛之母。释曰:无有一佛不从般若波罗蜜生,文殊主般若故。
“释迦师”,《放钵经》只说“昔为释迦之师”。此处说“岂独”,即《处胎经》云: > 计我成佛身,此刹为最小。座中有疑故,舍胎现变化。我身如微尘,今在他佛国。三十二相明,在在无文现。本为能仁师,今乃为弟子。佛道极广大,清净无增减。我欲现佛身,二尊不并立。此界现受教,我刹见佛身。
下文取意引:佛刹名无碍,佛名等昇仙尊。结云:我身濡首是。又云:刹立名究竟,佛名大智慧。亦结云:我身濡首是。
释曰:然权、实有二释:一、本高迹下,即文殊是也;二、本下迹高,即圆教菩萨十信满足,于无佛世八相成佛,教化众生是也。
“影、响、华严下”,彼经《名号品》云:尔时世尊知菩萨心之所念,各随其类,为现神通。现神通已,东方过十佛刹微尘数世界有世界,名金色,佛号不动智。彼世界中有菩萨,名文殊师利,与十佛刹微尘数诸菩萨俱,来诣佛所。到已,作礼,即于东方化作莲华藏师子之座,结跏趺坐。至《光明觉品》中,佛放足轮下光,照此三千界百亿阎浮乃至色究竟天。其中所有,悉皆明现。其百亿阎浮中,悉有世尊坐莲华藏师子之座。悉以佛神力,东方各有一大菩萨,名文殊师利,与十佛刹微尘数菩萨来诣佛所。九方各然,菩萨名各别。尔时一切处文殊师利菩萨各于佛所同时发声,说此颂言:颂有十也。其说偈者,但言文殊,不言九菩萨也。展转皆然。
此光明过此界,一一照东方十佛国土,九方亦尔。一一世界皆有百亿阎浮,一一类前;乃至展转倍过二十六节,至不可说不可说世界,一一类前。其后十六节经文,但于第十重类结。其十重经,一一有一切处文殊师利说十颂,总为百颂也。故云“一切咸见也”。
“劝善财者”,即《华严经》六十二说:文殊于福城东古佛塔庙处说《普照法界修多罗》,城中优婆塞、优婆夷、童子、童女各五百来集。文殊于诸童子中偏观善财,知宿生事已,为说一切佛法,殷勤劝喻,增长势力,令其欢喜,发无上正等正觉心,复为众生随宜说法,然后而去。善财闻已,一心勤求无上正等正觉,说偈悔往忻来,愿求慈诲。文殊如象王回观善财,告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已发无上正等正觉心,复欲亲近诸善知识,问菩萨行,修菩萨道,亲近、供养诸善知识,是具一切智最初因缘。是故于此勿生疲厌。
“印无言者”,即《维摩诘经》。具如五教中顿教处说,可检叙之。
“答光明者”,《涅槃经》第二十一卷(南本第十九)《高贵德王品》说:因琉璃光菩萨欲来,先放光。佛问文殊。文殊初入第一义,答云:世尊!如是光明名为智慧,即是常住之法,无有因缘。云何佛问:何因缘故,有是光明?广明无因缘竟。佛印许了。末后云:世尊!亦有因缘,谓因灭无明,则得炽然无上正等正觉光明。
“谈般若下”,谓诸大乘经中佛说玄妙之理,多与文殊问答。文殊多以第一义反诘世尊,世尊皆印可“如是”。遍诸大乘,其文甚多。又文殊所说法处,多须般若深旨,亦别有《文殊般若经》。故三圣观中配文殊主般若。
“权、实下”,见《大宝积经》第二十六、七卷。
“三圣圆融观者”,清凉国师所制。先明二圣三对表法: 一、普贤即所信如来藏,文殊即能信之心。 二、普贤表所起万行,文殊表能起之解。 三、普贤表所证出缠法界,文殊表能证大智。
然此二圣,各皆融摄:谓依体起行,行能显理,故三普贤而一体。信若无解,信是无明;解若无信,解是邪见。信解真正,方了本源,成其极智。极智反照,不异初心,故三文殊亦是一体。故前总称为妙德也。又二圣亦互相融,如理思之。
“究真、妄等者”,是即信之解,解穷之智,融信、解、智三为一位文殊也。
“征幻法等者”,是从体起行,称理之行,融体、行、理三为一位普贤也。
**三、普眼至贤善者**,但寻前后经文,疏文自见。各以法门为名,各各照了分明。
疏三、總歎下,此一段疏有三:一、總明大意。於中,初二句標;從崇德故下,牒釋。謂周易上繫云: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注云:窮理入神,其德崇也;兼濟萬物,其來廣也。今借此語者,以窮理入神,同菩薩照真理;始覺合本,是成正覺之義。故云進齊佛果也。兼濟萬物,同菩薩大悲利化。普賢行願經說:菩薩以大悲為根,即利他是菩薩行。眾生無邊,故菩薩行無盡。故云行稱法界也。)智崇禮卑,崇効天,卑法地。(注云:智以崇為功,禮以𢍉為用。)盛德廣業,大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言虗心外身者,老經云:聖人治,(說聖人治國、治身也。)虗其心,(除嗜欲,棄亂煩。)實其腹,(懷道抱一,守氣養神。)弱其志,(和業謙讓。)強其骨。(愛精重施,髓滿骨堅。)又云:後其身,(先人後己。)而身先,(天下教之,先以為長。)外其身,(薄己而厚人。)而身存。(百姓愛之如父母,神明祐之如赤子,故身常存。上皆河上注也。今借其言者,謂菩薩虗曠其心,智絕能、所,忘身為物,一向利他故也。)
疏文第三部分,从“总叹”往下,这一段疏文分为三层:一、总体阐明大意。其中,前两句是标举;从“崇德故”往下,是逐句解释。这是说《周易·系辞上》讲道:“《易》的道理,真是至高无上啊!圣人就是用它来崇高道德、广大事业的。”(注解说:穷究事理,达到神妙的境地,他的道德就崇高;普遍利益万物,他的事业就广大。现在借用这句话,是因为穷究事理达到神妙,等同于菩萨观照真理;始觉与本觉相合,是成就正觉的含义。所以说“进齐佛果”。普遍利益万物,等同于菩萨以大悲心利益教化众生。《普贤行愿经》说:菩萨以大悲心为根本,利益他人就是菩萨行。众生没有边际,所以菩萨行也没有穷尽。所以说“行称法界”。)智慧崇高,礼仪谦卑,崇高是效法天,谦卑是效法地。(注解说:智慧以崇高为功用,礼仪以谦卑为效用。)盛大的道德、广大的事业,真是伟大啊!拥有万物叫做大业,日日更新叫做盛德。说到“虚心外身”,《老子》说:圣人治理天下,(这是说圣人治理国家、修养自身。)使内心清虚,(去除嗜好欲望,抛弃混乱烦恼。)使腹部充实,(心怀大道,持守纯一,保养精气元神。)使意志柔弱,(平和谦让。)使筋骨强健。(爱惜精气,重视施予,则骨髓充盈,骨骼坚固。)又说:把自己放在后面,(先人后己。)反而能占先;(天下人都推崇他,以他为尊长。)把自身置之度外,(薄待自己而厚待他人。)反而能保全自身。(百姓爱戴他如同父母,神明护佑他如同婴儿,所以身体能长久存在。以上都是河上公的注解。现在借用这些话,是说菩萨使心胸开阔虚旷,智慧超越能知与所知的分别,忘却自身,一心为了众生,完全利益他人。)
▲疏今此下,二、正销此文。言但叹主、伴等者,但字有二意:一者、但总相略叹,不一一别列行德;虽不别列,已含在总中。二者、但显智德高、深,顿齐佛果,是崇德之义,略无大悲利物广业之文。既云同佛,即不住生死、涅槃,必具二利深、广之德,故但言同住。佛平等会,则已叹万德矣。疏发扬正宗者,此释主、伴同佛之义,不取但字之意也。缘此经文至简至略,故于处、众二成就中便当发起之序。故从前凡、圣同体,乃至此因、果同会,融通无二,方显圆觉,故云发起。疏各随所宜者,此一切经叹普贤、文殊,与华严所叹通、局全殊,胜、劣天隔,盖是各随经宗而显也。如世有一人而备多艺,或向文章侪流之中叹之,或向毬、𢐟社中叹之,乃至如是等所叹,其调各别。疏必具主、伴者,谓华严中每举一法,必具一切。如普贤入毗卢藏身三昧时,尽法界十方国土所有微尘,一一尘中,一一佛前,皆有世界海微尘数普贤,亦入此一切诸佛毗卢遮那如来藏身三昧普贤之身。又云:尔时普贤菩萨即从是三昧而起,起时即从一切世界海微尘数三昧海门起;或放一光,即以佛刹微尘数光明而为眷属;或说一修多罗,即一切修多罗为眷属。事事皆尔,以性无分限,一一融通故。注外徒众者,如法华说:或显多众,或十,或五,乃至三、二,或单己者。注内法行者,如净名云: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善心诚实男慈悲心为女法喜以为妻等。疏法性会者,一一皆是法界缘起之众也。
▲疏文接下来,是第二、正式解释这段文字。说“只赞叹主、伴等”的“只”字有两层意思:一、只是总体上、大略地赞叹,不一一分别列举修行功德;虽然不分别列举,但已经包含在总体赞叹之中了。二、只是显示智慧功德的高超、深奥,顿时与佛的果位齐平,这是推崇德行的含义,略去了关于大悲心利益众生广大功业的文字。既然说“同佛”,那就是既不执着于生死,也不执着于涅槃,必定具备自利利他深刻、广大的功德,所以只说“同住”。佛的平等法会,就已经赞叹了所有功德了。疏文说“发扬正宗”,这是解释“主、伴同佛”的含义,不是取“只”字的意思。因为这部经的经文极其简略,所以在“处”(说法地点)、“众”(与会大众)这两个条件成就中,便担当了发起序的作用。因此从前面的凡夫、圣人同体,直到这里的因、果同会,融会贯通没有分别,才能显示圆觉的妙义,所以说“发(起)”。疏文说“各随所宜”,这是因为一切经典赞叹普贤、文殊菩萨,与《华严经》所赞叹的(范围)广狭完全不同,(境界)高下有天壤之别,大概是各自随顺经典宗旨而显现的缘故。就像世间有一个人具备多种才能,有时在文人圈子里赞叹他,有时在球类、射箭团体中赞叹他,乃至像这样,所赞叹的侧重各有不同。疏文说“必定具备主、伴”,是说《华严经》中每举出一法,必定具备一切法。例如普贤菩萨进入毗卢遮那如来藏身三昧时,尽法界十方国土所有的微尘,每一粒微尘中,每一尊佛前,都有世界海微尘数那么多的普贤菩萨,也都进入这“一切诸佛毗卢遮那如来藏身三昧”的普贤之身。又说:那时普贤菩萨就从这三昧中起来,起来时就从一切世界海微尘数的三昧海门起来;或者放一道光,就以佛刹微尘数的光明作为眷属;或者说一部经,就以一切经典作为眷属。事事都是如此,因为自性没有分别界限,一一融会贯通的缘故。注文说“外徒众”,就像《法华经》说的:有时显示众多听众,有时十人,有时五人,乃至三人、二人,或者只有自己一人。注文说“内法行”,就像《维摩诘经》说的:智慧是菩萨的母亲,善巧方便是父亲,善心诚实是儿子,慈悲心是女儿,对法的喜悦是妻子等等。疏文说“法性会”,是说一一与会者都是法界缘起的大众。
▲疏然此序下,三、总重释序分,即随宗所显也。故清凉云:应随教之深浅,以显如是不同。释序分疏文竟。
这部疏文接下来,第三部分是从整体上重新解释序分内容,正是依据本宗教理所彰显的义理。所以清凉国师曾说:应当根据教法浅深的不同,来显明“如是”等词语的差异。关于序分的疏文解释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