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严经集解熏闻记卷第四
吴兴沙门 仁岳 述
起第六卷
五、耳根。分二:一、觀音正說,二、昔佛所記。初又四:一、值佛稟教證真。引天台云:西音阿那婆婁吉低輪,此云觀世音。能所圓融,有無兼暢,照窮正性,察其本末,故稱觀世音。又梵語阿縛盧枳帝滋伐羅,此云觀自在。唐三藏云:觀有不住有,觀空不住空,聞名不惑於名,見相不沒於相,心不能動,境不能隨,動隨不亂,其真可謂無礙智慧也。(彼文)今觀諸經標名,或單云觀世音,或單云觀自在,唯大悲心陀羅尼經具云觀世音自在,而不知梵語有單有具,為是譯人去取不同,未詳厥旨。
五、耳根部分分为两段:第一段是观世音菩萨自己的讲述,第二段是过去佛的授记。第一段又分为四部分:第一是遇到佛学习教法,证得真理。引用天台宗的说法:梵语“阿那婆娄吉低输”,翻译过来就是“观世音”。能观照的智慧和所观照的境界圆融无碍,对“有”和“无”都能透彻理解。智慧照见万事万物的真实本性,观察事物的来龙去脉,所以称为“观世音”。另外,梵语“阿缚卢枳帝湿伐罗”,翻译过来是“观自在”。唐朝的玄奘法师解释说:观照“有”时,不执着于“有”;观照“空”时,不执着于“空”。听到名字,不被名字迷惑;看到形象,不被形象困住。内心不会被外境动摇,外境也无法牵着他走。即使动和乱,也不会扰乱他真实的清净心。这可以说是没有障碍的智慧啊。(这是引用其他经论的说法)现在看各种佛经中标注的名号,有的只写“观世音”,有的只写“观自在”。只有《大悲心陀罗尼经》完整地写着“观世音自在”。但不知道梵语中是有单独称呼还是完整称呼,还是翻译的人取舍不同,所以不清楚其中的具体含义。
▲注:流通本经者,本谓本门,示可通指法华为本经。
▲教即世音,以初禀教即是耳根所对之境故。
教导就是观世音菩萨最初领受的教法,这个教法正是耳根所对应的对象。
▲闻即耳根者。此从能闻边说。若约所闻,有通有局,局取彼佛音教,通取一切声尘之境。
▲“闻”指的是耳根,这是从能听的角度来说的。如果从所听的内容来看,既有普遍性也有局限性:局限来说,专指那尊佛的教法声音;普遍来说,则包括一切声音、声响这些境界。
▲思修皆能观之观者,闻非无观,以观行成时正在思修故。应知三慧有横有竖,横则名字已上位位有之,竖则名字为闻、观行为思、相似为修。三慧具足能得相似分真之定,故曰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思"和"修"都属于能观照的智慧,"闻"也不是没有观照。因为观照的功夫成就时,正好处在"思"和"修"的阶段。所以要知道,三种智慧有横向和纵向的区别:横向来说,从"名字位"开始,每个位次都有这三种智慧;纵向来说,"名字位"属于"闻慧","观行位"属于"思慧","相似位"属于"修慧"。三种智慧都具备,才能得到"相似位"和"分真位"的禅定。所以说:从"闻慧"、"思慧"、"修慧"进入"三摩地"。
△二、初于下,依教起修。
▲注:舊約三慧次第銷之,義出沇疏。且初、聞慧者,謂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此觀聞性,返照離緣。)如是漸增,聞、所聞盡。(非唯亡境,亦乃離聞。)二、思慧者,謂盡聞不住,覺、所覺空。(即能覺心,思慧為體。又觀此覺,體性亦無。)三、修慧者,謂空覺極圓,空、所空滅。(思盡唯修,既無能覺,亦無所覺。)證真曰:據疏此釋,但遣前二,不遣修慧。空覺極圓等,即是釋思慧盡相,令助一解。最初七句遣聞慧,次二句遣思慧,後二句遣修慧。謂前聞、思二慧俱為所空,修慧為能空;今能、所俱遣,故云空、所空滅。孤山、長水,大節亦同,但釋義小異耳。
▲节文为四下。须知根尘是所破之境,理观是能破之观。以三谛之理,即三观之体。故荆溪云:谛观名别体复同,是故能所二非二。前二如贼,后二如兵。虽计贼而发兵,要贼除而兵息。又此四节,说有伦次,遣必俱时。若不然者,非顿亡之智,非无作之行。注文已显,无俟烦辞。
△三、生灭下,因修获证。
▲注此非属应,盖言其机者,诸师皆作应解,唯兴福云下合有二:悲则谦居学地,仰乃俯类凡夫。又云:仰谓敬法处师,悲谓伤己拔彼。此善经意也。若属应者,如何销释与之一字?
▲菩萨所证圆通之理下。理谓三千三谛之性。众生心佛,一体无差。迷之则事用确分,悟之则真精洞彻。永嘉云:诸佛法身入我性,我性同共如来合。此之谓也。
▲感應常冥,與拔常顯者,冥謂冥密,顯謂顯露。然感應必與拔,與拔必感應,冥則俱冥,顯則俱顯,蓋左右言之耳。凖智者釋法華普門品,以前問答,不見形聲,密荷深祐,為冥益(即七難、二求等)。以後問答,觀覩色身,得聞說法,視聽彰灼,名顯益(即三十三身、十九說法也)。約彼申此,則三十二應是顯益,十四無畏是冥益,四不思議兼通冥顯云云。
四、世尊下,由证成用,为二:一、广谈应用,二、总结圆通。初又三:一、三十二应,二十四无畏,三、四不思议。初又三:一、总标。
▲经:闻熏闻修者,熏谓熏习,从喻为名。修兼于思,三慧备矣。起信云: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今亦如是,观音因中初无净用,由闻如幻金刚三昧而熏习故,能成三十二应也。
▲入诸国土者。若约四土论之,应六,凡二乘及藏、通菩萨但入同居,应别、圆菩萨则入方便、实报、感机居,同居亦入分段、寂光、无相三土,由之而生天器、饭色,喻意可解。
△二、世尊下,别释,分五:一、应三乘。
△经:胜解现圆。资中云:将登正觉,坐道场也。今谓胜解即正觉,此通分极识,如孤山所说。而资中云:将登者,蹑上进修无漏言之。秪为进修未登正觉,是故现身而为说法,令其胜解现前圆满。
▲注臣家之鏡下,喻分真理,能現佛身也。王家之鏡下,喻究竟理,現菩薩身也。證真云:若初住能現妙覺,是本下迹高。若妙覺現菩薩等像,是本高迹下。俱高俱下,二句可知。此依天台四句分別。(鈔文)問:經云:現佛身者為劣?答:若在方便實報,定是勝身。若在同居,或勝或劣云云。
▲毱多等者,梵云优波毱多,此翻近护。佛灭度后百年出世,得阿罗汉果。付法藏传云:毱多于摩突罗国说法,降魔已,语魔王言:我不得见如来色身,汝首曾覩,宜为我现。魔曰:仁者!我现佛身,勿为吾礼。即入林中,变现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化为比丘,前后围绕,若鹅王趋,从林而出。毱多见已,说偈赞叹,不觉为礼。魔言:何故如是?答曰:我知世尊久已灭度,见此容仪,欢喜内发,是故礼耳。魔复本形,归还天上。
▲资加二位者,五停心为资粮,四善根为加行。
▲虽有菩萨等者。今谓藏、通菩萨虽约凡圣,位同人天及以二乘,而现身说法必须有异。若然,则应取前诸菩萨文,通收四教之机,不亦可乎?但随教相明,胜解现圆,于义无咎。
△二、若诸下,应天道。
▲注四禅皆有王者,次第禅门云:佛于仁王经说十八梵,亦应有民主之异。又云:四禅中有大静王。而佛于三藏中但说初禅有大梵王者,以初禅内有觉观心,则有语言法主,领下地众生为便。上地无此,故不别。
▲出初禅之顶者,初禅有三天,谓梵众、梵辅、大梵也。
▲经:帝释者,梵语释迦提桓因陀罗,此言能作天主。今略云帝释,盖华梵双举也。
▲大自在天者,智者云:有人以為第六天。而諸經多稱大自在是色界頂天。釋論云:過淨居天,有十住菩薩,號大自在。又十住經云:大自在天,光明勝一切眾生。涅槃獻供,大自在天最勝。故非第六天也。(舊以前自在天為第五,大自在天為第六。又慈恩以自在為夜摩、兜率,大自在為化樂、他化。)
▲注:散脂者,具云散脂修摩,此翻为密,未知此中定是何等。此智者之语。
▲虽未可定,下是孤山之辞。
▲经:四、天王者,金光明疏云:上升之元首,下界之初天,居半须弥。东黄金埵王,名提头赖咤,此云持国。南瑠埵王,名毗留勒叉,此云增长。西白银埵王,名毗留博叉,此云杂语。北水精埵王,名毗沙门,此云多闻。
▲国大子者,谷响云:亦如世间太子,入则监国,出则抚军。
△三、若诸下应人伦。
▲经人王者,普门品谓之小王,智者以轮王粟散等解之,今亦应尔。
▲长者者,净名疏云:有长人之德也。风俗通曰:春秋之末,有贤人着长者一篇,谓年耆德艾,事长于人,以为长者。
▲居士者,据普门疏,以多积财货,居业丰盈,谓之居士。今经之意,有似不然。谷响引郑康成云:居士者,道艺处士。此义同焉。
▲注:三台者,亦曰三阶,每台二星,凡六星,名泰阶六符。符者,星之验也。黄帝泰阶六符经云:泰阶者,天之三阶也。上阶谓天子,中阶谓诸侯、公、卿、大夫,下阶谓士、庶人也。今通云三台,正言其中耳。
▲州牧者,牧,养也,谓养于民也。尚书周官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
▲净行者,普门疏云:劫初种族,山野自闲,故人以净行称之。
▲六宫者,谷响引郑康成注云:前一宫,后五宫也。五者,后一宫,三夫人一宫,九嫔一宫,二十七世妇一宫,八十一御妻一宫,凡一百二人。
▲妻因夫荣者,即夫尊于朝,妻荣于室也。
△四应八部。
▲经:若有诸天。普门疏云:上列大威德天,今更举二十八天,或可星宿掌人间者也。
▲諸龍者,此有四種:一、守天宮殿,持令不落;二、興雲致雨,利益人間;三、地龍,決江開瀆也;四、伏藏龍,守轉輪王及大福人藏也。肇師但出三種,不出天、龍、藥叉者,此有三處:海嵨、空中、天上,傳傳相持,不令食人。佛初成道及說法,傳唱至天,乾闥婆在須彌南金剛窟住矣。什師云:在寶山中住。天欲作樂,身有異相。阿脩羅有千頭、二千手,萬頭、二萬手,或三頭、六手。(已上皆普門疏。)
△五、若诸下应杂类。
▲注有形如休咎、精明等,此取十二类生配之,则与孤山所解不同。若观下文明神呪功能中云:从第一劫乃至后身,不生有形无形、有想无想。如是恶处,有似不摄色、无色界。更侯讲者详而辨之。
△三、是名下,结成。
▲注互有出沒者,此經有四天王并國太子及女主、國夫人、命婦、大家、人非人,是出也(普門雖有人非人,智者以為結八部之數)。無長者等歸女并迦樓羅及執金剛神,是沒也。普門出沒,反此可知。
▲或曰下。皆古师释普门品意也。
二、世尊下,十四无畏,分三:一、总标,二、引释。为三:一、观声得脱。
▲经: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资中云:由我不观所听音声,但观闻性也。真际云:由我不自观音,不循前尘也。以观观者,用无缘之慈,观彼世间,观音之者也。今谓沇释二句,全失节释,下句则是,上句亦非,注文显矣。
▲不旋踵者,言其速也,犹云不转足之间耳。
▲罔识闻熏者。谓无闻慧熏习之力也。问:若尔,散心称名,应无感应耶?答:今顺经文以观观者,故须正取观慧为机,因此䇿其怠者,及遮其谤者,故云罔识等也。然有散心感应者,亦由过去积善,或是在至诚之所招致,必非浅植轻念者能通圣应。传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菩萨利物,岂不如之?是犹尔。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不熄则谓之水不胜火,此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今借此为譬。二、远害随求为三。一、免七难。
▲注准天台下,普门。疏约观行释火难。火难有三种:一、果报火,如阿鼻鬲子,八万四千,内外洞彻,上下交炎,乃至劫尽,须弥洞然,诸天宫殿,悉皆都尽。初禅已下,无免火灾。二、修因恶业火,随有改恶修善之处。若五戒、十善,多为恶业所烧。故经云:烧诸善根,无过瞋恚。虽生有顶,头上火然。三、烦恼火,若二乘人厌恶生死,见三界因果犹如火宅,四倒结业,烟𦦨俱起,乃至菩萨,并为五住烦恼之所烧害。
▲他皆倣此者,水难三种果报:水至二禅,余二同上。彼罗刹难中以黑风为难,由亦有三种果报:风至三禅,余二同上。乃至七难皆有观行三义,须者寻之。
▲经:入诸鬼国,即普门品罗刹难也。
▲则诸幽暗者,谷响引乐记云: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
△二、离三毒。
▲注二乘下,即界外三毒之相。
▲菩萨下三句,如次配贪、瞋、痴。
△三满二求。
▲经:立大圆镜空如来藏,上句立智,下句言理智一合,无复分张。
▲注地狱指轻系,欲天指地居。
△三、持名获福。
▲经:百亿日月。准俱舍颂云:四大洲日月,苏弥卢欲天,梵世各一千,说名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说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坏。是则小千界有一千日月,中千界有十亿日月,大千界有万亿日月。故南山云三千世界,其中四洲山王日月等,则有万亿之所是也。今大千云百亿者,恐西天数有大小,应以一百小亿为一大亿,乃成百亿日月。
▲修法垂范者,修法约自行,除耳根外,随于何根修习行法也。垂范约化他,即以自行垂为摸范,转化于他也。
▲注:法华亦有此之校量。彼疏云:圆人唯一,偏人则多。格六十二亿偏菩萨,等一圆菩萨也。又别行疏云:一、多性不可得,无有二相。一则非一,多则非多,同入实际。实际、正等,是故无异。法华论云:毕竟决定知法故。法即法性、真如、法身。是故六十二亿与观音无别。及观今经,方晓彼意者,孤山意谓今经校量功德,与法华是同。但智者时,此经未至,不知观音耳根胜于余根故也。尝试议之:法华为流通本经,故智者二疏约待、绝二妙之义,互显其文。格、偏等圆,相待义也;实际、正等,绝待义也。况复本论以法性释等,记可违之。今经为对诸圣说圆通本根,校量胜劣,诚如孤山所解。然则两经义趣,不可全同。傥或一向将此例彼,岂唯见智者未晓,抑亦覩天亲弗明。五品、四依,便成虗说。若擕李所释,纯用别疏义,销今经文,此又与孤山敌体相反。过犹不及,二师有焉。明识之士,更请商略。三、是名下,结成。
三、世尊下,四、不思议,为二:一、总标,二、列释。又二:一、显应化功名,二、成机感福乐。初又二:一、功用。
▲经:妙妙闻心,心亦性也。此性绝待,犹老子曰玄之又玄,故云妙妙。
▲首、臂、目数皆至八万四千者,应表八万四千法门,以破八万四千尘劳也。
△二名闻。
▲经:由我闻、思者,略于修也。下文云由我修习,又略闻、思,盖影互相显耳。
▲如声度垣者,闻思如声,六尘如垣。度,犹脱出也。
△二、成机感福乐。又二:一、求福,二、得乐。
▲注有以慈悲等者,长水疏也。
二、佛问下,总结圆通。
二、世尊下,昔佛所记。
▲经:由我观听者,约所听言之,即世音也。
▲注悲华经,彼云:往昔过恒河沙阿僧祇劫,此佛世界名删提岚,劫名善持。有转轮王,名无诤念。有一大臣,名曰宝海,是梵志种,生一子,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出家成佛,号曰宝藏。轮王千子,第一太子,名曰不瞬,请佛及僧,终竟三月,奉诸供养。太子愿言:我之所有一切善根,尽回向佛道。愿我行菩萨道时,若有众生受诸苦恼、恐怖等事,退失正法,堕大暗处,忧愁孤穷,无救护。若能念我,称我名字,我天耳所闻,天眼所见,是诸众生若不得免斯苦恼者,我终不成阿耨菩提。时宝藏佛即为授记:汝观天人及三恶道一切众生,生大悲心,欲断众生诸苦恼故,欲令众生住安乐故,今当字汝为观世音。乃至云:无量寿佛般涅槃已,第二恒河沙阿僧祇劫后分,初夜分中,正法灭尽;夜后分中,彼土转名一切珍宝所成世界,所有种种庄严安乐世界所不能及。汝于后夜成等正觉,号徧出一切光明功德山王如来、应供、正徧知等。二、尔时下,广现符瑞。
▲经金刚三昧,此应通指圆定名为金刚,亦首楞严之异名也。如下文明位中云:是种种地,皆以金刚观察等。孤山别指初住以上能破坚惑,盖约多分说之。
▲梵呗咏歌者,谷响云:具言呗匿,或曰婆陟,此翻赞叹。乃是以梵天之音赞叹咏歌于三宝也。
四、于是下,文殊简辨,为三:一、如来告敕,二、文殊说偈,三、大众获益。初又二:一、会通前说。
▲经:彼等修行实无优劣,斯即会通诸圣于十八界及以七大修行所证圆通是同,故无优劣。亦可一往以理融事,未论被机难易,是则最初方便亦无优劣。若约开权说之,即法华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也。
▲前后差别者。此据诸圣各各修证久近不同,故云差别。如诸菩萨于过去劫得圆通者,久也。诸声闻人于现世中得圆通者,近也。又于过现各有前后,对文可见。
▲注:小教者,藏、通也。通教虽是大乘初门,今就不得意者,同前藏教所证偏真耳。
▲大教者,别、圆也。法华玄义明四教各有四门。藏、通二教,能通之门有八,所通之理无二,即偏真也。别、圆二教,能通亦八,所通唯一,即中道也。而此下真中是理,俗谛是事。以理无所存,徧在于事。故于事达理者,唯观十八界等真中而已矣。但法华以前,真中未会。别、圆菩萨,知中异真,以真为权。藏、通三乘,谓真同中,以真为实。今叙昔既毕,还用法华之意,开而示之。故曰:彼等修行,实无优劣。斯乃真、中二二理,皆如来藏也。前文云:令汝会中定性声闻等,皆获一乘寂灭场地。此诸声闻说圆通者,其定性之明导欤?
▲全分無差者。如荊谿明法華開權意云:方便諸乘,皆悉不知無始藏理一心三法,故各於一法少分起計,並謂究竟。今如來善巧方便,種種調熟,還示眾生本有覺藏,使大小咸知,昔覆今顯,名之為開。(彼文)是知少分開已,無非會通一心三法。若以圓位收之,即內凡十信也。故下文除乾慧地,從初信以上,皆與如來法流水接,乃至五十五位,同名真菩提路。前後符合,妙旨昭然。問:此經開權,為秪開聲聞,亦開菩薩耶?答:聲聞證權理,故須開之。菩薩證實理,不須開已。縱有離俗顯中,因雖用權,果必同實。然其聲聞,或於方等、般若密入中者,亦不須開。菩薩敘昔得小果者,亦有開義。又若據法華開顯之後,諸聲聞人已無執真之見。今以權引實,所敘小果,佛重開之,其實開法不開人也。
△二、我今下,敕令别简。
▲经:谁当其根,此问阿难等现在之众,于诸圣所说,谁人与汝根性相当?二、文殊说偈,为三:一、申敬,二、正说。分二:一、广前会通,二、显今别简。初又二:一、略明真妄,二、会通修证。初又二:一、真本圆妙。
▲注寂而常照者,澄湛故寂,圆融故照也。
▲照而常寂者,经文上句即寂而照,故曰澄圆;下句即照而寂,故曰圆澄。更以妙字助显其义。若约三谛言之,圆即空也,澄即假也,觉性即中也。节疏谓下句牒释上句,亦犹将本觉明妙释性觉妙明,义必不尔。
△二、无明下,妄分迷悟,又二:一、迷生诸法。
▲注妄生照用而形所相者,照即能见相,所即境界相。
▲节公为长者问:孤山所释,于义何短耶?答以生所之义,阙能生之妄,故虽云由迷本明而起元明,其如释经元明照字,但言即上本明之性也。况复元明已是于照,更言照者,理似烦重,所以短之。
▲经: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谓情与无情,皆妄想所成。如天亲说:有分别及无分别,皆名为识。有分别名识识,无分别名似尘识。今想澄成国土,即似尘识也。
▲知觉乃众生,即识识也。宗唯识者,但谓此识不与真如同以一心为源,故说真如无觉无知,凝然不变,不许随缘唯谈八识生起诸法,由是与法性宗义同水火。若晓今家破四性已,随宜而说,情通妙契,诤计咸失。
▲注世界、国土为异者,亦可世界是总,国土、众生是别。若尔,则唯以国土为异,不同第四卷中别无国土之名,即以世界为异也。
▲有漏兼有情者。以漏谓漏失,属烦恼故。律云痴人造业,开诸漏门是也。
△二、沤灭下。悟灭诸相。
▲注三、有含情器者,有因有果,故婆沙以苦、集二谛为三有体。二、归无下,会通修证。此是文殊广前佛说,彼等修行实无优劣而为颂也。人不见之,但言文殊显性,不推功于佛者,失焉。
▲注私谓下,两番解逆顺义,并以背性为逆,了性为顺,此如荆溪修性不二门。
二、初心下,显今别简,为三:一、标简所以。
▲注日劫相倍,如第四卷。彼又云:十方如来于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圆满无上菩提,于其中间亦无优劣。但汝下劣,未能于中圆自在慧,故我宣扬,令汝但于一门深入,入一无妄,彼六知根一时清净。须知此中简辨,即是詶前所许。由佛世当机及灭后得益,缘在文殊,是故奉命代佛宣扬耳。
△二、正辨是非。分二:一、简诸圣非,二、辨观音是。初又四:一、简六尘。
▲经色想结成尘等,简优波尼沙陀所悟色尘也。讲者当取前说,对销此文。乃至诸圣圆通,各有名相,避烦不销。
▲但伊名句味者,谷响云:伊,惟也,皆语辞耳。字或作依者,误也。
▲注名诠自性至为二所依,出唯识论。
▲古人以文为味者,据慈恩意,不许此义。故百法疏云:若依古译,翻文为味,但是所显,非能显也。问:陈那下,孤山疏在说圆通前,广有料简,已如前记。今略注此,贵易见耳。彼又云:前白佛,则陈那居先,意明声为教体,欲扶成于观音也。此简辨,则陈那居次,意显法相不乱,贬同非于诸圣也。此亦深旨,岂得不知?经:香、味、触、尘,皆合中知,离则不觉。简意大同,凭尘必有。所谓迦叶修灭尽定时,必依法尘为所缘境。既有能、所,斯属作意,故非圆通。
△二、见性下,简五根。
▲经:四维者。孤山云:维即是方,如云八方八维也。且如来前明六根功德云:而此界性,设虽十方,定位可明。世间秪目东、西、南、北、上、下无位,中无定方,四数必明与世相涉。请观佛语,秪约四方以涉三世,不言四隔,岂可文殊特违佛语?须知译者取其通义,以变其文也。
▲亏一半者,以不足为半,非以中分为半。
▲支离匪涉入者,支,分也。涉入亦交义,谓鼻息分离,不能同时交相出入故。
▲湛了终无见者,沇疏云:若湛了时,意不可见。彼以湛了为不杂乱,与今注异,义似不然。
△三识见下简六识。
▲经结本称非相。此于三和中责其本因元无自相故。
▲注则为非住,谓非是妙定之所住也。
▲经说法弄音文。说文云:弄,玩也。下句既云名句非无漏,是则两句义含四法,盖影略互举耳。
▲开悟先成者。资中云:说法悟道,先须修定,然后发慧。故知说法为先成者也。孤山云:此约自说悟道,古人翻作听法以解先成,误矣。
▲注识在其中者,以波离持戒,从身识悟道故。
▲经神通本宿因。六神通中,漏尽通是意识内证,前五通是意识外用。斯由目连宿因成熟,从三迦叶边闻法而发,且非初心入道轨则,是故简之。
▲念缘非离物者。谷响云:小乘修通,天眼则缘障外色修之,天耳则缘障外声修之,余通皆然。今谓身如意通中转变他身,及世间所有随心自在,亦是念缘,非离物相。
▲注作意者,谓一心秪能作一,不同大乘无记化化通也。
△四、若以下,简七大。
▲经:如如非觉观。谓如如之理,非由水之觉观所能契会。观识非常住者,初心以识为境,则念念流动,入道良难故。
▲注古谓者,悫疏也。彼长吁下又云:进[篷-夆+束]逢迍,私衔悒怅。
二、我今下,辨观音。是为二:一、辨根缘。
▲注:教体应具等,备如说题。
△二、良哉下,示人法。分二:一、叹能说人。
▲经:得大自在力,无畏施众生。上句自行得脱,不为三惑所缚也。下句利他起用,施十四无畏也。
▲梵音、海潮音者,夫观音之名,音属所观,本在于境,及在于机。菩萨既以此为名,故就其名假喻而叹,云梵音等也。此叹菩萨之德,非叹音声。纂要释海潮音为警告雄音者,谬矣。
△二、我今下,示所说法,分二:一、明闻性,二、明行相。初又二:一、闻性圆通。
▲经静居者,居,坐也,如礼记燕居闲居。
▲然心念纷无绪,说文云:绪,丝端也。言心念纷乱,如丝之无端。
▲注用有时方下,明常真实来意也。孤山、长水皆以三真实文分为三科,今所不取。须知下文说常,秪是成今圆通义耳。
△二、音声下闻性常住。
△经:觉观出思惟。证真云:觉观即寻、伺二法,是发语加行,觉麤观细也。思惟即妄想念虑,与觉观体别。谓觉观是语加行,受想是心加行。如经云:念想观已除,言语法皆灭。如是尊妙人,则能见般若。
△二、今此下,明行相,为四:一、斥迷。文有八句:初二句欲令众生从闻起行,故先言此土,声论宣明;次四句正斥迷妄;后二句结妄显真,即蹑上文斥阿难意,结而显之。
三、阿难下,警悟。
△注:金刚空也者,能摧万有故。
▲佛母中也者,能生种智故。
△三、闻非下,示修。四、一根下,显证,为三:一、正明断证。
▲经:闻复翳根除者,复其本闻也。分破无明,故名为除。
△尘销觉圆净者。销义同前,觉圆净即分真智也。
△净极光通达。谓真智究竟也。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既离见,即是光明遍照之义。
△二、如世下,重喻缚脱,又二:一、喻。
▲经要以一机抽。机谓机关。虽转动如人,无主无宰。故智论云:佛所说法,皆无有我,亦无我所。但诸法和合,假名众生。如机关木人,虽能动作,内无有主。若观上文云:幻作诸男女。似非木人。恐是幻术,使其木人,故见诸根机动之相。
▲注一机即耳根者,如于木人抽断耳根转动之机,则诸根动作一时俱息。
△二、六根下,合。
▲经:休复者,谷响云:休,善也,善复其性也。
△三、尘垢下,结成圆极。
△三、大众下,总劝修证,为二:一、劝当机。
▲经:旋汝倒闻机沇。疏云:机者,根性也。今谓亦应帖前抽机之喻,故此云耳。
△二、此是下,示同范。初二句总示十方现在诸佛。如前观音说圆通后,佛与十方微尘如来交光相罗者是也。
▲次过去下,别示三世修证之人,可见。
△三、诚如下,诘詶,又二:一、据佛意总结前说。
▲注苟他土下,如维摩诘问众香菩萨:香积如来以何说法?彼菩萨曰:我土如来无文字说,但以众香令诸天人得入律行。菩萨各各坐香树下,闻斯妙香,即获一切德藏三昧,即鼻根利也。又佛告阿难:或有佛土以光明而作佛事,有以衣服、卧具而作佛事,即身根利也。有以饮食而作佛事,即舌根利也。有以相好而作佛事,即眼根利也。乃至或有清净佛土,寂寞无言、无说、无示、无识、无作、无为而作佛事,即意根利也。斯由诸佛转物为己,于法自在,随诸众生应以何法而入律行,用为佛事。
△二、顶礼下,愿群机皆入此门。
三、于是下,大众获益。
▲注几乎俦昧,几、乎声近也。左传:太史克曰: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嚣,傲狠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捣杌。杜氏注:谓鲧也。梼杌,顽凶无俦匹之貌。今言阿难至此,若未有所证,则近于梼杌之蒙昧也。
▲住第十地者,涅槃云:第四依人名阿罗汉,断诸烦恼,住第十地,取果之比辈也。春秋音义作必利反。
二、阿难下,明助行,为三:一、经家总叙。二、大悲下,阿难述请,又二:一、述已发心。
▲注:度人为先,即众生无边誓愿度。
▲应世为本者,璎珞云:具足十号,名世中尊。故知十号皆从应世而立也。
△二、世尊下,为他请法。
▲经邪师说法者,如梁肃止观统例云:去圣久远,贤人不出,庸昏之徒,含识而已。至使魔邪诡惑,诸党并炽,空有云云,为坑为穿。有胶于文句不敢动者,有流于漭浪不能住者,有太远而耳心不至者,有太近而我身即是者,有枯木而称定者,有窍号而称慧者,有奔走非道而言权者,有假于鬼神而言通者,有放心而为广者,有罕言而为密者,有齿舌潜传为口诀者。凡此之类,自立为祖,继祖为家,反经非圣,昧者不觉。今阿难请意,谓当尔之时,恐诸众生为彼所惑,云何令其摄心入定等。
三、尔时下,如来宣示。为三:一、受请;二、阿难下,奉教;三、佛告下,正说。分二:一、为离魔业,教持净戒;二、为除宿习,令诵神呪。初又二:一、通举三学。
▲注毗奈耶,此云律。谷响云:以此方法律之名,翻彼土奈耶之语。律者,诠也,诠量轻重、犯不犯等。风俗通曰:皐陶谟:虞造律。律训诠,训法。尚书大传曰:丕天之大律。注云:奉天之大法。法亦律也。
△二、阿难下,别明四重,为四:一、婬戒,乃至四、妄戒。初又三:一、标戒德。孤山云:大乘则杀戒居初,慈心为本故。小乘则婬戒居初,人多喜犯故。今扶小律,以婬为初。若尔,何故杀居第二?答:小乘四重,唯制杀人,犯者既稀,故居盗后。今制杀畜,须居盗先。问:小乘若定以婬戒居初者,五戒何故不然?答:四重制僧,五戒制俗,故不同也。大论云:婬欲难,不恼众生,心心系缚,故为大罪。是以戒律中,婬欲为初,白衣不杀戒在前,为求福故。
△二、汝修下,明持犯,分二:一、诫犯,二、劝持。初又二:一、诫现前。
▲经上品魔王等,沇疏云:功德深者为上品,浅者为中下。魔不断欲而修定作福,以邪定力报得五通,以有漏福生天魔界。今谓经文但云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婬,必落魔道,何须别以邪定漏福解之?应知秪约比丘等修正定者,借使得入观行位中,若不断婬,正翻为邪,即同魔业。下杀戒文云: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其意亦尔,但随定力,三品分之,暂得生天。天报若终,还堕地狱。如第八卷云受魔福尽,堕无间狱是也。
▲注且落魔鬼等道,此对下文通说。
△二、我灭下,斥灭后。
▲经落爱见坑者,爱义可知。见者,如为众生说行婬欲非障道法,或复销说婬欲是道等。
△二、汝教下,劝持,分三:一、正劝。
▲经:先断心婬。长水云:此戒虽与小乘名同,而持随有异。此则一一内防,心念轻重。持彼则事遂缘成,轻重随戒。今谓先断心婬,乃防萌杜渐之意,非谓赴心。便同初篇,一例结罪。如大经云:言语嘲调,壁外钏声,男女相追,皆污净戒。天台菩萨戒疏指此为污定共戒。又云:称叹摩触等,皆是婬戒方便,悉犯轻垢。当知大经云:菩萨持遮制戒,与性重戒等无差别者,盖慎小过,如护夷愆。璇师之说,人多惑此。
△二、是故下,示损,又二:一、喻;二、汝以下,法。
△三、必使下,显益。
▲经:断性亦无者,作犯既息,止持亦亡。
△三、如我下,结邪正。
▲注:此翻恶者,或言杀者,肇师云:断人善根,故名杀;违佛乱僧,罪莫之大,故名恶。二、阿难下,杀戒,为三:一、标戒德。二、汝修下,明持犯,分二:一、诫犯,二、劝持。初又二:一、诫现前经,鬼师所类切,将也。二、我灭下,斥灭后,又二:一、总斥。二、阿难下,委示,又二:一、指开。
▲经食五净。内孤山云:诸律并明鱼肉为食,唯楞伽、涅槃及以今经悉唱断肉,何邪?答:说法被机,事有顿、渐。定、慧既尔,戒、律亦然。故梵网顿制,对别、圆机,久断食肉。但鹿苑以来,毗尼渐制,对藏、通机,故开三净。化道将终,则收渐归顿。于是三经俱唱断肉。楞伽且制藏、通菩萨,此经则兼制三乘,故云清净比丘。又诸菩萨于岐路行,不蹋生草等,洎至涅槃,更独制声闻,慇懃告示。若不了四教宗旨,云何销会一期?开制之文云云。
▲注:各开正罪及前后方便。谷响云:于见、闻、疑中,各说三相。且见中三者,谓见牵畜去时,乃至见彼持刀临杀时,名前方便;见正杀时,即根本正罪;见杀已欢喜,名后方便。不见此三,名为净肉。闻三亦尔。疑中三者,初瞥尔举心,名前方便;分别思惟,疑为己杀,名根本正罪;疑已欢喜,名后方便。无此三疑,名为净肉。
▲經地多蒸濕者。谷響引漢書張騫傳曰:身毒國,(鄧展云:毒音篤。李奇曰:一名天篤,則浮屠胡是也。顏師古曰:即敬佛道者。)在大夏東南,(大夏,國名。)可數千里。其俗土著,(有城郭,常居,不隨畜牧移從也。著音直略反。)與大夏同,而卑滋暑熱。其民乘象以戰。其國臨大水焉。西域記所說略同,而皆言暑濕。
△二、奈何下诃后犯。
△二、汝教下,劝持,为三:一、正劝。二、是故下,示损,又二:一、喻。二、清净下,法。
▲经:不蹋生草者。草本无情,外计云有,佛遮其谤,故制坏生。
▲清净戒者尚兢持之,况有情之类乎?
△三、若诸下,显益。
▲经:不服东方丝绵绢帛。资中云:西国指此方为东。彼尚不许杂野蚕绵作新卧具,况有家蚕?律中若有犯者,斩剉涂埵,终不衣也。
▲酬还宿债,不游三界者,长水云:经语倒也。
▲百糓者,珙钞引物理论云:梁者,黍稷之总名。稻者,粳糯之总名。菽者,众豆之总名。三糓各二十,合六十。蔬果之实各二十,合为百糓。
△三、如我下,结邪正。
三、阿难下,盗戒,为三:一、标戒德。二、汝修下,明持犯,分二:一、诫犯,二、劝持。初又二:一、诫现前。二、我灭下,斥灭后,又二:一、总斥。
▲经潜匿奸欺者,偷贼之心也。
▲称善知识者,诈伪之名也。若据各自,谓已得业。佛时为婆罗门,博通典藉,教五百童子。因王设会,请佛及僧。有一比丘,病不能赴。佛及大众食已,还时为病比丘请食,过梵志出。梵志闻食香美,便兴嫉妬曰:此髠头沙门,正应食马麦,不应食此饵馔之供。告诸童子,童子曰:此等师主,亦应食马麦。佛告舍利弗:尔时婆罗门,则我身是。五童子,今五百罗汉是。病比丘,即弥勒菩萨是。以是因缘,我与卿等经历地狱,无数千岁。今虽成道,尔时残缘,故于毗兰邑食马麦九十日也。又中本起经明舍卫国随兰郡有婆罗门,名阿耆达多,请佛与五百比丘三月供养。时婆罗门为天魔所惑,耽荒五欲,退入后宫。其邦既饥,人不好道。佛与比丘各且分卫,三日空还。时有马师减麦,饭佛及比丘等云云。
△二、汝教下,令断现业。
△二、是故下,示损。
▲经漏巵者谷响,引颜师古注汉书曰:巵,饮酒圆器也。
△三、若诸下,显益。
▲经施饿众生。宝云经云:凡乞食,分为四分:一分奉同梵行者,一分与穷乞人,一分与诸鬼神,一分自食。
▲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者,上有人等二句是舍心,下身肉等二句是舍身,文之间错也。亦虽略足以蔽诸而偏损。
▲称善知识者,将非如来悬鉴末世,其徒寔繁耶?持此经者,当以自有。
二、我教下,委示,又二:一、明正行。
▲经:不自熟食。梵网经:自手作食,犯轻垢罪,律文犯堕。
△二、云何下,责非法。
▲经裨贩者,纂要云:裨,附也。谓附佛法以自活命劫,非出家具戒等。沇疏引涅槃邪正品云:我灭度后,是魔波旬渐当坏乱我之正法,乃至作比丘、比丘尼像及阿罗汉等形,以此有漏之身称是无漏,乃至说言无四婆罗夷、十三僧残、二不定法、三十舍堕、九十堕、四忏悔法、众多学法、七灭诤等,无偷兰遮,亦无五逆等罪及一阐提,乃至若犯如是等罪亦无有报,如是诸并是魔说云云。
二、我灭下,劝持,为二:一、正劝,又二:一、劝酬宿债。
▲经:烧一指节。荆溪释法华药王本事品中云:有人问:律制烧身得兰,烧指得吉。此中赞烧,其事如何?今为答之:大小开制,教法不同。小制结过,大制令烧。故梵网中若不烧者,非出家菩萨,岂独令俗而不制道?故知顺小行易,不烧何难?从大诫难,烧乃不易。世以不持为大,则大小俱倾。
▲注兴起行经,彼云:佛昔于比,分二:一、诫犯,二、劝持。初又二:一、明圣不自言,二、斥言必是妄。初又二:一、正明。
▲经终不言等,应以终不二字贯下四句。
▲轻言未学,谓终不容易说示于他。
△二、唯除下,简示。
▲注南岳之言铁轮等,谷响云:南岳临终,谓其徒曰:吾一生望入铜轮,领徒太早,损己利他,今但铁轮耳。璎珞以六轮喻位,铁信、铜住、银行、金向、水精地、摩尼等。南岳六根清净,即圆十信位也。智者临灭,谓智朗曰:吾不领众,必净六根,以损己益他,但居五品。
▲求那䟦摩,此云功德铠,罽宾国王之子。宋文帝时来于建康,临终作梵语说偈,付弟子阿沙罗寄归西土。文帝令译,乃言于阇婆林邑证得须斯两果,至死反屈二指以表之。
▲真观,钱唐天竺寺僧,当堕文帝时。及死,反屈三指,表证三果,各如本传。此之四师,皆阴有遗付也。
△二、云何下,斥言必是妄。
△二、汝教下,劝持,为三:一、正劝;二、是故下,示损。
▲經噬臍者,譯人取左傳文潤之。魯莊公六年,楚文王伐申,過隥。鄧祁候曰:吾甥也。(祁,諡也。姉妹之子曰甥。)止而享之。騅甥養,請殺楚子。(皆鄧甥仕於舅氏也。)鄧候弗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後君噬臍。(若齧腹臍,喻不可及。)
△三、若诸下,显益。
△三、如我下,结邪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