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无即离辨二:初、有无难出问中二:初、章名。
二、从有无关系展开辨析,分为两部分:首先,关于“有无”难以成立的诘问,其中又分两部分:第一,章节名称。
征出第四
征者,推问也。因前章明涅槃出有无,故今双牒有无而推问涅槃出有无之理也。
所谓“徵”,就是推究问难的意思。因为前一章阐明了涅槃超越有和无的范畴,所以这里同时提出“有”和“无”这两个概念,来推问涅槃究竟是如何超出有与无的道理。
△正问二:初、泛叙难端中二:初、泛叙。
**正问二:初、泛叙难端中二:初、泛叙**
有名曰:夫渾(上呼)元剖判,萬有參分。
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当宇宙从混沌初开,天地万物分化形成。
儒道穷五运之前,天地未分,三才浑为一气,故曰混元,亦曰混沌。至于剖判清浊,则清升曰天、浊坠曰地、和气于中曰人,则三才启运。万物不过三而分之也。
儒家和道家学说探究到五行运转之前的境界,那时天地还未分开,天、地、人三者浑然融合为一团元气,所以称作“混元”,也叫“混沌”。等到这团元气分开,清轻的部分上升成为天,浊重的部分下沉成为地,而中和之气处在中间就形成了人,这样天、地、人三才就开始运行了。天下万物,都可以归结到这三类之中来划分。
有既有矣,不得不无;无不自无,必因于有。所以高下相倾、有无相生,此乃自然之数,数极于是。
事物既然存在,就必然有它消亡的时候;空无不会凭空出现,总是依托于存在而显现。因此高低相互依存,有无彼此转化,这是天地间本然的规律,一切现象都遵循这个法则而运行到极致。
三才是有,对有立无。于有无中,复暂有无,或高或下,相向相生,此则物理之数。自然如是,非彊使之。
三才(天、地、人)是存在的,相对于存在而设立了“无”的概念。在“有”和“无”之中,又暂时区分出“有”和“无”,或高或低,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这是事物本然的道理。它自然如此,并非外力强加而成。
以此而观化母所育,理无幽显。
从这样的视角来看,造化所生养的一切,在根本道理上并没有幽暗与显明的分别。
《道经》云:「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母者,母人,有生育义故。未有三才名字之前,此为变化之本。今观此理,幽显万物无不统摄也。
《道德经》说:“无名是天地的开端,有名是万物的根源。”所谓“母”,就像母亲一样,有生育化育的含义。在还没有天地人三才的名称之前,这就是一切变化的根本。现在来体会这个道理,无论隐微的、显明的事物,没有不被它所统摄的。
恢憰恑怪,无非有也。
一切怪异之事,无不源于存在。
《庄子》云:「恢憰恑怪,道通为一。」此则言其变怪殊形好丑差别,无不属有,亦不过有无所摄。
《庄子》说:“千奇百怪,从道的角度来看都是相通的。”这句话的意思是,无论事物如何变化、外形如何怪异、美丑如何不同,都属于“存在”的范畴,也终究离不开“有”和“无”这两种基本状态的涵盖。
有化而无,无非无也。
变化显现为不存在,但这不存在并非真正的虚无。
有而后化,化复归无,无不属无。
存在而后变化,变化又回归于空无,空无并不执着于空无。
然则有无之境,理无不统。
然而“有”与“无”这两种境界,在究竟的真理中是没有不被包容统摄的。
三才属显、变怪属幽,竝不过有无,故理无不统。意谓真实涅槃亦不过无之所统。
天地人事属于明显可见的范畴,怪异变化属于幽暗难测的范畴,这些都没有超出“有”和“无”的范畴,所以从道理上没有不能涵盖的。意思是说,真实的涅槃境界,也同样没有超出“无”这一根本原理的统摄。
△二、引证。
经云:「有无二法,摄一切法。」
经中说:“有和无这两种根本法则,涵盖了世间一切事物与道理。”
此证前为量。
这是证明前面所说的道理是正确的。
△二、正伸难意。文三:初、别经标指。
第二部分,正式展开辩难之意。分三段说明:第一、分别引用经典作为依据。
又称三无为者。
三种无为法。
小乘说无为有三,相宗说六,今约小乘人致问也。
小乘佛教说无为法有三种,唯识宗说有六种,这里是依据小乘行人的角度来提问的。
虗空。
虚空。
一也。太虗非生住异灭故,性离作为。
虚空本身没有生起、持续、变异和消亡的过程,所以它的本性是远离一切造作和有为的。
数缘尽。
依靠各种条件而存在的现象都已寂灭。
二也。数即智也。以智为缘,拣择诸惑,显灭尽理,即择灭无为也。
第二层含义是,数量即是智慧。以智慧为助缘,辨别筛选各种迷惑,显现寂灭圆满的真理,这就是通过抉择而证得的寂灭无为境界。
非数缘尽。
不是靠思维造作达到的寂灭境界。
三也。即非择灭无为。不假智数择断而得灭尽。如阿罗汉,永离三界苦果。果非择断,故云非择灭。但断集因,即择灭也。
第三种,就是非择灭无为。不依靠智慧抉择断除烦恼,就能达到灭尽的状态。就像阿罗汉,永远脱离了三界的苦果。苦果本身不是通过抉择断除的,所以称为非择灭。只要断除了招感苦果的业因(即“集”),那就是择灭了。
数缘尽者,即涅槃也。
由种种条件所构成的现象彻底止息,这就是涅槃。
标指择灭所显,以为真实无为之义。然前即双执有无二相为真,今则已知有相非真,故疑无相必实。虽则舍有取无,意谓亦不过二相,故责无为何离有无也。
这里指明了通过抉择寂灭所显示的境界,被认为是真实无为的意义。然而之前是同时执着“有”和“无”两种表象为真实,现在则是已经知道“有”的表象并非真实,所以就怀疑“无”的表象必定实在。这虽然算是舍弃了“有”而选取了“无”,但心里想的还是没超出这两种表象,所以责难说:无为的境界,又怎能脱离“有”和“无”呢?
△二、推求出意。
其次,推究阐明其主旨。
而论云:有无之表,别有玅道。
这部论著说:在有和无的表象之外,另有一种玄妙的真谛。
前云果出有无之域。
前面说到,果报是超越“有”和“无”这两个领域的。
玅于有无,谓之涅槃。
在有无之间达到精妙的境界,就称之为涅槃。
玅者,不可思议故。不可以有无思议,谓之玅道。
奇妙,是因为它无法用思维去揣测。不能用“有”或“无”这样的概念去思量揣度,才称得上是奇妙的真理。
请核玅道之本。
探究玄妙之道的根本。
请无名者研核其本,必不过于有无。
请无名者探究其根本,必定不会超越“有”和“无”的范畴。
果若有也,虽玅非无。虽妙非无,即入有境。
如果果真是存在的话,那么即便它再玄妙,也并非“不存在”。既然不是“不存在”,那就落入了“有”的范畴。
此牒前云「虽无而有,所谓非无」,乃征之也。道若是有,玅局非无,非无之玅即当入有,故知非无即是有也。
这里承接前面所说的“虽无而有,所谓非无”,并就此提出追问。如果道是真实存在的,那么玄妙的境界就不属于“无”;既然不属于“无”的玄妙就应当归入“有”的范畴,由此可知,所谓“非无”其实就是“有”。
果若无也,无即无差。无而无差,即入无境。
如果连“空无”也彻底不存在,那么“空无”本身也就没有差别了。既然“空无”且没有差别,便进入了真正的“无”的境界。
又前云「虽有而无,所谓非有」,复征之也。道若是无,玅在无差,无差之玅即当入无。
前面说“虽然有却如同没有,这就是所谓的非有”,这里进一步追问。如果道是无,其微妙之处在于没有差别,这种没有差别的微妙就应当归于无。
总而括之、即而究之,无有异有而非无,无有异无而非有者,明矣。
总的来说,仔细探究起来,没有哪一个存在的事物不是“空无”的,也没有哪一种“空无”不是体现为存在的事物,这个道理已经很清楚了。
有名者总以非有非无之文,搜括推究玅道之本如是也。无有者,不可也。异者,非也。不可非有又非无,又不可非无又非有。玅在非无则定有,玅在非有则定无,则非有非无微玅之道不过有无义已明矣。
所谓“有名者”,是总括“非有非无”的文句,来探寻推究微妙之道的根本。所谓“无有者”,就是“不可”。所谓“异者”,就是“非”。既不可说它是非有又非无,也不可说它是非无又非有。微妙之处在于:若说“非无”则必定是有,若说“非有”则必定是无,那么“非有非无”这一微妙之道,不过就是阐明有与无的道理罢了。
△三、结责非理。
第三、总结并指斥不合正理之处。
而曰有无之外别有玅道,非有非无谓之涅槃。
如果说在“有”和“无”之外另有一种玄妙的道,它既不是“有”也不是“无”,这就叫作涅槃。
牒前所言出有无也。
承接前面所说的“超越有与无”这个观点。
吾闻其语,未即于心也。
我听过这些话语,但还没有真正理解它们的意思。
未解此语故。即者,契也。
因为不明白这句话的缘故。“即”的意思,就是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