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观释论卷第十四
安慧菩萨造
(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卿光梵大師賜紫沙門臣 惟淨等 奉 詔譯)
观因果品第二十之余
复次颂言。
因生果已灭 而复何有灭
又若因住果 离果何有住
释曰此义云何若果灭已不与因合若法生已而不重生如是果法若已生者不与因合未生亦不合亦无生已重生道理而此果体无所依故何能生果若法未生即因果二体俱无相续若同时因果此已遮遣何能生果又未生之法此即是无今此所说亦复遮遣眼识等缘此中亦无已见之法因能生果且如眼根与眼识为因若见色已即眼识不生谓已见色故眼识若生相违无用若未见色眼识不生即堕过失耳等诸识亦复如是如应所说作是观察前所说果此止余义。
后复遮遣故下颂言。
无彼过去因 与过去果合
亦无未生果 与已生因合
释曰所言合者此说有生谓以过去因果二法俱无体故无未生因与过去果和合有生因果二法性差别故若过去若未生二俱无体时分差别无有和合。
复次颂言。
亦无未生因 与已生果合
已生即不见 有和合可得
释曰此亦遮遣因果二法同时而有时分差别故若有体无体此中如是审伺察时因果二法而悉无有和合可得。
复次颂言。
若法无和合 因何能生果
若法有和合 因何能生果
释曰此无有生亦无和合能生法徧若不生时如是和合皆为徧计若以二法和合同生此即相违。
复次颂言。
因果若是空 云何能生果
因果若不空 云何能生果
释曰体性空故如余物体又复因离果故。
复次颂言。
不空即不生 不空即不灭
以得不空故 不生亦不灭
释曰若自体空自果亦然若谓自体有所生者或无自性又复云何果法不生若果有自体因亦不生若法自体定有性者是即不从因缘所生若法不生即云何灭谓以自性离所作故非此所说欲令因果有生有灭前说亦然生法自体若有所得此即不生增上所作。
如后颂言。
空即云何生 空亦云何灭
以空故不生 以空故不灭
释曰若先自体所得皆空体即不有如石女之子无所生故若无自体法即不生法既不生云何有灭。
此中有问如先所说因果二法为一性邪为异性邪或共有邪。
故颂荅言。
因果若一性 即无法可生
因果若异性 亦无法可生
释曰何所以邪若因果二法一处有者即能生所生同见生灭如父子有异非一体可见是故遮遣一性异性若因若果能生所生等此中如是如有因言因果若异性因即同非因若果异体即比量无因此即止其非因因有异故果亦遮遣。
复次颂言。
果自体若有 因即何能生
果自体若无 因亦何能生
释曰若有若无非果体可有若无所有亦非有因能生于果此即亦无见因可有又若因为能生者即因自体亦复不能生于果法此即因无和合因若不能生云何当得果若彼如是因不能生此中果法亦无所得以果无体故。
复有人言亦非因果一向有成但以因缘和合所成。
故颂遣言。
亦非因缘成 亦非自体有
又非和合生 此何能生果
释曰若此因果和合假立法体如是决定亦无力用能生此说云何自体生果是中亦非和合所作故无和合所成有果是故都无果生道理应知诸法不从因缘和合生果此亦不离因缘所成。
复次数论师言当知诸法若有物体即有和合谓以自类无别异故譬如自体。
故颂遣言。
若因缘和合 所作得成者
果若无集因 即因缘不合
释曰果体不有即无所生是故应知诸法不有云何是中有所成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