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教征事篇第六
今立正仪行敬、须本教宗。教有权实不同、行亦昏明殊则。先须通其立本、然后附本兴怀可也。
经说四依、区分三位。足为末代之龟镜、信是众行之宗师。大圣致词、终不徒设。准教行事、毕正无邪。
初人四依。谓从初贤至于极圣、人资无漏、法体性空。据此依承、理无邪倒。
但以无相好佛尚惑魔形、况有识凡夫能无受乱。故立法依、显成楷定。
初明依法不依人者。人唯情有、法乃轨模性空正理、体离非妄即用此法为正法依。𣵀槃极教、盛明斯辙。
二明依义不依语者。语是言说止是张筌、义为达理化物之道。证解已后、绝虑杜言、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三言依智不依识者。识谓现行随尘分见眼色耳声、耽迷不觉与牛羊而等度、同邪凡而共行。 大圣示教、境是自心下愚冰执、尘为识外所以化导无由舍之。是知滞归凡识、倒遣圣心。愚迷履历常沦三倒、勇励特达念动即知。知倒难清名为依识、知流须返名随分智。如是加功、渐增明大后见尘境、知非外来境非心外、是自心相安有愚迷生憎生爱思择不已、解异牛羊。 但出圣道、无始未经今欲革凡、理变恒习自揣形服都非俗流、如何想观全乖道望诚可笑、也四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者。此之两经并圣言量凡入道者率先晓之、则无壅不通、有疑皆决。但为群生性识深浅利钝不同、致令大圣、随情别说 然据至道、但是自心故经云、三界上下法、我说唯是心。此就世界依报以明心也又云、如如与真际、𣵀槃及法界、种种意生身、佛说唯心量。此据出世法体以明心也。终穷至实、毕到斯源随流赴感、还宗了义。 故佛以法约定权机。何以知然。且如欲有乱善、体封下界。经中有说为不动业及以成佛、并非了义。以此凡愚、少厌欲苦。令修净观、多生退没。故随意乐、说为道业 然其此业、因乱果定。核其修证、成相似报。得生善趣事净国土、终非事业克于佛果后因前业、重更修明、静智澄清、方遂前愿故论云、若有诵持多宝佛名得生净土者、别时远意。
行四依者、律中自明。三乘行者通所资用。所谓纳衣乞食树下尘药、各有开制、如常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