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量品第三之二
异于有事者, 类等无比量。 有杖等一切, 世俗立名言。
有事、殿鬘等, 声亦非待他。 若房是具者, 彼鬘复是何?
若是种类者, 一房犹如树, 亦应说为鬘。 于众多殿鬘,
彼声如何转? 种类无类故。 于鬘等大等, 所许假立者,
与实无差别, 识取故非假。 即许实转者, 非余因相同。
六等、句义声, 见待何余因? 如共称所成, 真名。彼同故,
如是说俗名。 事立无事故。 共称随名行, 彼随乐说行。
名言义所作。 如韵名、声分。 虽异由事法, 如是识因义,
彼识于彼等, 即如是了知。 异了知无异, 其知亦如是。
故离无彼果, 随行。无一事。 于诸事有故, 事闻有彼边。
外功能遮断, 虽无触,彼声, 其分别影像, 彼究竟相属。
遣余究竟故, 说闻能遣余。 如遮,由诸声, 于识现余影,
彼亦非义体, 彼从乱习起。 彼若由闻说, 能知义何分?
不知。为彼义, 作名则无义。 声诠义何分? 当诠彼遣余。
彼相于义无, 说彼岂义依? 随行声随行, 义果。由见习,
所变无随行。 由觉无异故。 以知彼事益, 了知遮余故。
何为其声义? 说即彼无违。 识由声所变, 彼等所现遮,
此随义分行。 如是闻遣余。 故于立名时, 亦见自为果,
与说义属故, 遣余与声属。 待不见于余, 待有见彼故。
遣余与声属, 彼于事不可。 故无类等具, 于义及彼等,
非闻相系属, 遮余合声故。 以念名为因, 所见合杂性,
执前后所空, 眼识彼如何? 心向余转者, 眼见众色时,
不明执彼名, 无彼生分别。 于何定立声, 于彼生分别,
根生随欲转, 应不见外境。 于色谓见色, 彼觉如何见?
亦有彼领受, 如何无分别? 若彼自领受, 无顿二分别。
彼即说同时, 由他识领受。 于过去成念, 无受彼如何?
觉自觉他觉, 决断体应一。 于了过去义, 离喻,因非有,
由何成?于彼, 非现、非有因。 若谓现彼体, 由彼无间觉,
如色等缘者, 不缘彼前觉。 如有自境识, 领受无分别,
不能名。如是, 余亦无分别。 诠总为性声, 分别亦一义。
若无无分别, 差别由何知? 若有无分别, 与彼同因者,
一切皆如是, 果异由因异。 不观待外义, 由念名结合,
如是不待名, 由事能眼觉。 若色待念名, 于根觉有能,
非无所待者。 如因,于念性, 彼彼系生故。 念,根识、或非;
余时亦应生; 有时散乱故。 若渐为二因, 无异故,即前。
若根觉余因, 于彼念无义。 如为成假名, 许忆念名者,
缘别无假名, 彼念有何义? 若缘唯总者, 不可待差别。
故依眼及色, 而生于眼识。 若生起现识, 如根、境是能,
何故依二生, 而不以彼说? 由见能了知, 决定立名言,
根名言有彼, 所立是彼法。 故此立名言, 是自性正因。
反能遍自性, 故彼亦应遮。 诸集合是聚, 彼总彼根觉,
总觉定无疑, 与分别相连。 余义相连故, 余何尘当生?
说彼等集合, 是生识原因。 若无余微尘, 亦无彼别尘。
识定非于一, 故说总行境。 若虽是一处, 非能顿缘多。
于胡麻等异, 如何现顿缘? 此中速,已说。 于次第降落,
何不非次缘? 诸觉皆同时, 如何彼等中, 有现非次第,
余现有次第? 故缘众义时, 此应非次第。 如花蝶等色,
众多如何现? 若种种是一, 此尤为希有。 种种非一性,
喻如摩尼色。 青等诸区别, 花布等亦同。 若唯支分色,
乃见如是者, 若舍青等外, 见余花甚奇。 时与义行相,
同了知诸觉, 一次第多义, 一非次一义。 觉种种体故,
诸义种种体。 若彼非因者, 建异由何成? 异类无造故,
画觉非种种。 由无有色故, 相应非种种。 亦非依假设。
各各非种种。 非渐次取已, 觉合为种种, 一不缘多故。
故一有多义。 由知一义时, 亦见余义故。 亦成无分别。
现种种诸义, 若一性非理, 且彼独一觉, 如何现种种?
如如思惟义, 如是如是离, 诸智者所说, 是由事力来。
一种种何过? 彼觉亦不成。 若诸义体尔, 于彼我何为?
故于义与识, 现粗色非有。 破彼体一故, 体多亦非有。
决断是内心, 似安住于外, 此是所余分。 无异者诸识,
现异是染性。 彼中由一无, 二者俱失坏。 是故彼二空,
亦是彼实性。 此诸事异住, 是依于彼异。 彼既是染性,
彼等亦当染。 离能所取相, 其余相非有。 由其相空故,
说为无自性。 由蕴等差别, 一切能相者, 彼亦非实性。
彼等皆离相。 无明所染体, 观待如自缘, 生识非真如,
如有眩翳等。 未见彼岸者, 皆不了实性。 无能所取染,
彼皆非有故。 彼舍真实义, 以象王顾视, 唯顺世间心,
趣向观外义。 识青等种种, 识别不依余, 非能见。尔时,
分辨趣外义。 识如其所现, 即如是领受。 如是心行相,
种种成一体。 布等色若一, 如是无区别。 除去差异者,
不见余无异。 若如诸根等, 差别生众多, 顿为一觉因,
亦有何相违? 除为因事外, 全无余所取。 彼中觉所现,
说为彼所取。 如何能顿取, 具自支有支? 未见垂胡等,
不见知是牛。 若许顿了知, 功德最胜等。 非顿取众支,
亦非德等具。 差别、有差别, 乐说他力故, 先取为支分,
由此而缘彼。 自事离余者, 无异故;未取、 德等能异故:
虽见余余法, 其觉当成一。 若取德等别, 故了知多者。
虽尔,纵如是, 其系属错乱。 声等多性故, 顿缘多已成。
未取能建者, 不取所建故。 有法遮一切, 从彼彼返异,
假立有异者, 彼众多体性, 假立自性异, 现种种彼等,
非无分别心, 现为种种事, 非暂生行境。 设有白等性,
如根所行境, 非声能诠说, 识自性异故。 诸觉虽一义,
由种种所依, 故成彼异者。 则彼耳等心, 由何有异义?
心虽然是从。 彼彼所依生, 然于彼一事, 现种种自性,
彼是由何成? 无所见了知, 言分别转故。 是遮由所见,
而认识牛等。 于所见牛等, 随言说分别, 比度种类等,
由此亦破彼。 所见虽各异, 分别认谓一, 是由自性造,
如前已说讫。 若缘前领受, 意则非是量, 若缘未见者,
盲等应见义? 是刹那性故, 非见过去义。 若非刹那性,
应说相差别。 所作已办业, 不作少差别, 有根或余者,
如何许能立? 彼事所生觉, 一切应顿起。 若余无别作,
待彼相违故。 是故诸根识, 无间缘所生, 意能缘余境,
故盲者不见。 待随自义者, 根生觉是因, 故此虽缘余,
许缘境决定。 与彼无同时, 自识时诸义, 如何为根识,
而作俱生缘? 无前无能故, 后亦不合故, 一切因先有,
非义俱自觉。 彼如何缘异? 由理智了知, 能立识行相,
因性为所取。 因虽有众多, 能随生果者, 彼立彼体性,
说彼是所取。 乐等不依余, 不能设立名, 故彼等自证,
非系属言说。 余非证,彼等, 自体如何证? 有说依一义,
是识所证知。 彼非彼自性, 彼非彼因生, 识因生非余,
乐等何非识? 俱义根堪能, 有如自体心, 见能生乐等,
意亦与彼同。 彼等若有无, 有乐等及觉, 见生不生故,
从彼生,非余。 由彼等差别, 苦乐等各异, 喻如即由觉,
明、不明,及疑。 由近于何义, 觉及乐等生, 舍彼则乐等,
彼如何能知? 故渐次缘者。 领受彼不能, 无间断显现。
速故者,同故, 何非无领受? 非由一知二, 根心决定故,
即无有乐等, 从诸义生故, 彼能无成故。 若谓二别别,
是能,如青等。 应唯缘乐等。 未取彼因义, 领受彼非理。
若与义同缘, 乐等有何能? 不许彼生觉。 若无义,眼等。
领受乐等者, 眼终不能缘, 色等妇等别。 有内支能义,
应不见外境。 缘义,从彼生。 则不受乐等。 由有彼彼境,
诸觉顿生者, 则顿有诸义, 苦乐应顿了。 若有内因识,
则生起苦等, 许彼识唯一, 非相违因者。 何缘计彼识,
为无知亲因? 若是增上者, 于相违亦见。 喻如一光明,
对夜行及余, 诸根观色相, 顿作逆顺缘。 故乐等自身,
所投义相现, 领受故。世设。 非亲受外义。 此等了自体,
唯从义生耳。 彼等义体相, 成自体,彼受。 故说领受义,
即所缘,彼现。 有者说乐等, 住外及无心, 是所取。彼亦,
顿缘二,非理。 青等性乐等, 一故顿缘者, 现异相之心,
所取何非异? 外境无差别, 由修习差别, 则不应于觉,
生欢戚差别。 若觉是乐等, 体性无违者, 如何知外境,
是乐等体性? 若谓种类异, 非能所取者, 则士夫应非。
一切能取者, 则受者失坏。 此亦除因果。 应非是因果,
无能所取故。 若有,余亦尔。 故彼是内性; 所受故是心。
领受何自性? 彼非彼领受。 若非自性受, 谓了住觉者。
除现念行相。 领受,何用觉? 依于彼彼义, 领受乐苦等,
见有一受起, 中间不见余。 如火与铁丸, 合杂无分者。
如是一切事, 异不异失坏。 受无异是一, 非尔则成异。
若此非能立, 异能立不成。 苦白等现异。 非异,而觉受。
现无异异者, 异无异何依? 一时为明障, 然于心相续,
见其有异故, 异建立得成。 瑜伽智前说, 彼等修所成。
由除分别网, 是明了显现。 欲、怖、忧所恼, 梦贼等所坏,
如现前安住, 见非真实事。 分别相随属, 义不明了现。
梦中所忆念, 念非如是事。 不净、地遍等, 虽非真实事,
由修力所化, 无分别明见。 故真非真实, 彼彼善修习,
修习圆满时, 其果当生觉, 明了无分别。 彼如上说事。
许彼不欺诳, 修所成现量。 余者有染坏。 若识缘声义,
彼即是分别。 自体非声义, 故彼皆是现。 似现量四种:
三种分别识; 从坏所依起, 无分别一种。 为成非根生,
说二,见误故。 说比等已成, 为成前二故。 有依止名言,
于余义增益, 是等诸分别, 近现量转故。 时为错乱因。
如缘不现义, 忆念等分别, 待名言为性, 不缘现前义。
不念所领受, 不知是瓶等。 故彼知亦从。 现量中失坏。
此第四例外, 彼说从患生。 彼唯说眩翳, 是表有患者。
有说彼属意, 青、二月等觉, 谓根亦是因。 此论与彼违。
若是辗转因, 今此是观察, 根识所行境, 如何成意时?
如何为依根? 若随根有无, 彼同。若有变, 则何故破此?
此如误蛇等, 根虽变而退, 根患虽除愈, 然而不退转。
如是于他身, 由说,时安立。 应待忆所见, 应不明了现。
睡眠或醒时, 所有明显觉, 彼即无分别。 随于二时中,
非尔即分别。 故彼无分别, 亦破是正量。 欺故。为彼亦,
说二似现量。 言能立所作, 非是说一切, 诸业之能立。
从何是何果, 彼是彼能立。 于彼唯领受, 相同体之识,
由何辨别业, 彼是其体性。 非体性诸因。 虽异,于异业,
此无所异者, 非能决定异。 故此体性异, 由何定作业?
谓此了知此, 成为彼能立。 虽有相能使, 识自性各异,
此能与义属, 除义性,非余。 能立知所量, 即所量自性。
若余能立者, 彼彼系不成。 彼是彼体性, 故果非余义。
缘彼体性者, 是知义体性。 于自所作业, 现似有作用。
自虽非作者, 由此立彼故。 如果似诸因, 体性而生故。
虽非具所作, 世说持因色。 故见及根系, 并差别觉等,
所作隔断故, 不许为量性。 能作于所作, 一切皆和合。
最后能异者, 许彼正能立。 一切等因故, 如此非根有。
彼虽异无异, 由何言此此? 此即说余者。 彼若无事者,
则诸差别觉, 亦应无差异。 余觉亦如是。 所作与能立,
不许二境异。 若是一义者, 则第二无义。 应无次第起。
若觉顿生者, 无能立所立。 依于彼建立, 建分能所立。
体性皆相系, 则了知某法, 不应有决定, 相系无别故。
彼虽无差别, 然由何立异, 彼即此量性。 非由所为立。
若无彼事者, 彼亦无立故。 若谓能所作, 一相违。不实,
许为异法故。 许无真实异。 能所作名言, 皆如是安住。
许为异诸事, 皆增益转故。 何为了知义? 若谓别别了,
此所有现量。 彼由何知义? 由彼相同者, 应当成错乱。
由何领受此? 此是观察彼。 诸微尘由何, 令现此粗相?
故彼非实义。 纵是,由错乱, 故非能成立, 彼领受体性。
若彼同、彼生, 是领受相者。 则应等义识, 领受等无间。
言见此闻此, 由何决定觉, 彼是领受者? 由何而许彼,
是彼之能立? 现与见彼等, 相近是所观。 依彼等系属,
是见者决定。 彼领彼体性, 彼非余谁领。 现量别别了,
彼是彼体性, 无余所领受。 彼复无余领, 彼所诤同故。
彼自性是明。 彼事青等故, 亦领受自性, 彼虽领自体,
现为领青等。 如彼体性故, 能明,明义时, 许能明自体。
如是觉自了。 彼所了余义, 能所受难成。 无能所了相。
如发等识异。 若时能所取, 分离相有害。 如错乱所见,
如是建立此。 尔时能所取, 于相非所诤。 以无了他故,
许自证是果。 若领受外境, 有何过?虽无, 领受外义者,
此当说何因? 若觉有彼相, 虽有随相转, 彼由外或余?
此理应观察。 离所见差别, 则不能取彼, 取彼则取故。
青现是所见, 非有单外义。 此中谓有某, 醒发某习气,
故觉成决定, 非观待外义。 故一有二相, 由如是领受,
及念。此二相, 领受即是果。 若时识因境, 余欲或不欲,
彼事不成就, 彼如是领受。 若时将识分, 安立为义故,
说为识俱境。 尔时受自体, 决定彼为义。 若领受此体,
欲相及余相, 则彼欲不欲, 亦当了知义。
这段经文讲的是关于“名言”和“现量”的复杂讨论,我把它翻译成大白话如下:
跟具体事物不同的“种类”这些东西,并没有办法通过比量来认识。比如“有杖”等等,这些都是世间为了方便而安立的名言。像“殿堂”“花鬘”这些词,也不是非要依赖别的东西才能成立。如果说房子是“具有”花鬘的,那花鬘又是什么呢?如果说是种类,那一座房子就像一棵树一样,也应该可以叫做花鬘了。对于众多的殿堂和花鬘,那个词又是怎么用的呢?种类本身并没有种类,所以对于花鬘等等,那些大的、小的,人们所假名安立的,跟实际的东西并没有差别。因为识能够认识它,所以并不是假名安立。如果承认实际的东西可以这样称呼,那么其他的因也是相同的。像“六句”等等这些词义,要看它还需要什么其他的因呢?就像大家共同称呼所成立的那样,真正的名称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世间所说的假名,都是因为事物本身并没有自性,大家共同称呼,名称就跟着名相走,随顺人们的喜好而说。名言和事物都是这样造作的。就像“韵”和“名”这些声音,虽然各部分有差异,但因为事物和法的关系,识就以此为因。那个识对于那些事物,就是这样了知的。虽然了知的方式不同,但了知本身并没有不同,它的认知也是这样。所以离开了那个,就没有那个结果。没有一件事物是独立存在的。对于各种事物,因为有事物的缘故,所以能听到“有”那边的边际。外界的功能被遮断,虽然没有接触到那个声音,但识中的分别影像,那究竟的关联,是因为排除了其他而究竟的。所以说听到声音能排除其他。因为通过种种声音,在识中显现出其他的影像,那也不是事物的本体,那是从错乱的习气生起的。如果通过听闻言说,能了知事物的哪一部分呢?不知道。为了那个事物而安立名称,如果没有意义的声音,那声音诠释的又是什么部分呢?应当诠释那个排除其他的部分。那个相对于事物本身来说是没有的,说那个难道是事物的依靠吗?随着声音而行的,是随着意义而行的结果。由于看见习气所变,没有随行,因为觉知没有不同的缘故。以了知那个事物来利益,了知是排除了其他的缘故。什么才是那个声音的意义呢?说就是那个,并不矛盾。识由于声音所变,那些所显现的,遮止了这个,随着意义的分别而行。像这样听闻,排除了其他。所以在安立名称的时候,也看见自己作为结果,与所说的意义相关联。排除其他与声音相关联,要看待没有见到其他的情况。因为见到了那个,所以排除其他与声音相关联。那个对于事物来说是不可能的。所以没有种类等等。对于意义以及那些,并不是听闻所能关联的。排除其他与声音相合,所以以记忆名称为因。所见到的混杂性,执着于前后所空的,眼识如何能向着其他的转变呢?眼睛看见众多颜色的时候,不明白地执着那个名称。没有那个生起的分别,在何处确定声音,就在何处生起分别。根所生的随着欲望而转,应该不能看见外境。对于颜色说看见颜色,那个觉知如何能看见呢?也有那个领受,如何能无分别呢?如果那个自己领受,没有同时的两种分别,那个就是说同时的。由其他的识领受,对于过去就成了记忆。没有领受,那个觉知如何能自己觉知,他觉知,决断的体应该是一个。对于了知过去的意义,离开了譬喻和因,是没有的。由什么成立那个呢?不是现量,也不是有因。如果说现量是那个体,由那个无间的觉知,像颜色等等的缘,不缘那个前面的觉知。如有自己的境,识领受无分别,不能称呼名字。像这样其他的也无分别。诠释总相为自性的声音,分别也是一个意义。如果没有无分别,差别由什么知道呢?如果有无分别,与那个相同的因,一切皆是这样。结果不同是因为因不同,不观待外义。由记忆和名称结合,像这样不待名称,由事物能生起眼觉。如果颜色要等待记忆和名称,对于根觉有能力,不是没有所等待的。像因对于记忆的自性,那个那个系属生起的缘故。记忆、根、识,或者其他的,其他时候也应该生起。因为有时散乱的缘故。如果渐渐成为二因,没有不同,所以就是前面那个。如果根觉有其他的因,对于那个记忆没有意义。如为了成立假名,承许记忆名称的人,缘于没有别的假名,那个记忆有什么意义呢?如果只缘总相,不可以等待差别。所以依于眼和颜色而生起眼识。如果生起现识,像根和境是能,为什么依于二者而生,却不以那个来说呢?由于看见能了知,决定安立名言。根和名言有那个所立的,是那个法的缘故。所以这个安立名言,是自性的正因。反过来能周遍自性,所以那个也应该遮止。各种集合是聚集,那个总,那个根觉,总觉决定没有疑惑。与分别相连,其他的意义相连的缘故。其他的什么尘应当生起呢?说那些集合是生识的原因。如果没有其他的微尘,也没有那个别的尘识。决定不是因为一个,所以说总相为行境。如果虽然是一处,不能顿时缘于众多。对于胡麻等等的差异,如何能现量顿时缘取呢?这里已经快速说过了。对于次第降落,为什么不是次第缘呢?各种觉都是同时的,如何在那其中有显现不是次第的,其他的显现是次第的?所以缘众多意义的时候,这个应该不是次第的。像花、蝴蝶等等的颜色,众多如何显现呢?如果种种是一,这个尤其稀有。种种不是一性,比喻像摩尼宝的颜色,青等等的种种区别,花布等等也是这样。如果只有支分的颜色,才看见像这样,如果舍弃青等等之外,看见其他的花,很是奇怪。时与意义行相相同,了知各种觉,一次第,多义一,非次第,一义觉,种种体故,诸义种种体。如果那个不是因,建立异由什么成立呢?异类没有造作的缘故,画觉不是种种,由于没有颜色的缘故。相应不是种种,也不是依于假设。各各不是种种,不是渐次取已,觉合为种种。一不缘多的缘故,所以一有多义。由于了知一义的时候,也看见其他的意义,所以也成了无分别。显现种种的意义,如果一性不合理,且那个独一的觉,如何显现种种呢?如如思惟意义,如是如是离,智者所说,是由事力来的。一种种有什么过失呢?那个觉也不成。如果各种意义的体是这样,对于那个我做什么呢?所以对于意义与识,显现粗色不是有。破除那个体一的缘故,体多也不是有。决断是内心,相似安住于外,这个是所剩余的部分。没有不同的各种识,显现差异是染污性。彼中由于一,无二俱失坏。所以那个二空,也是那个实性。此诸事异住,是依于彼异。彼既是染性,彼等亦当染。离能取所取相,其余相非有。由其相空故,说为无自性。由蕴等等的差别,一切能相者,彼亦非实性,彼等皆离相。无明所染体,观待如自缘,生识非真如。如有眩翳等,未见彼岸者,皆不了实性。无能所取染,彼皆非有故,彼捨真实义。以象王顾视,唯顺世间心,趣向观外义。识青等种种,识別不依余,非能见尔时。分辨趣外义,识如其所现,即如是领受。如是心行相,种种成一体。布等色若一,如是无区别。除去差异者,不见余无异。若如诸根等,差别生众多,顿为一觉因,亦有何相违。除为因事外,全无余所取。彼中觉所现,说为彼所取。如何能顿取,具自支有支。未见垂胡等,不见知是牛。若许顿了知,功德最胜等,非顿取众支,亦非德等具。差别有差别,乐说他力故,先取为支分,由此而缘彼。自事离余者,无异故未取。德等能异故,虽见余余法,其觉当成一。若取德等別,故了知多者。虽尔纵如是,其系属错乱。声等多性故,顿缘多已成。未取能建者,不取所建故。有法遮一切,从彼彼返异。假立有异者,彼众多体性。假立自性异,现种种彼等。非无分别心,现种种事。非暂生行境,设有白等性。如根所行境,非声能诠说。识自性异故,诸觉虽一义。由种种所依故,成彼异者,则彼耳等心,由何有异义。心虽然是从彼彼所依生,然于彼一事,现种种自性,彼是由何成。无所见了知,言分别转故,是遮由所见。而认识牛等,于所见牛等,随言说分别。比度种类等,由此亦破彼。所见虽各异,分别认谓一,是由自性造,如前已说讫。若缘前领受,意则非是量。若缘未见者,盲等应见义。是刹那性故,非见过去义。若非刹那性,应说相差别。所作已办业,不作少差别。有根或余者,如何许能立。彼事所生觉,一切应顿起。若余无别作,待彼相违故。是故诸根识,无间缘所生,意能缘余境故,盲者不见。待随自义者,根生觉是因。故此虽缘余,许缘境决定。与彼无同时,自识时诸义,如何为根识,而作俱生缘。无前无能故,后亦不合故。一切因先有,非义俱自觉。彼如何缘异,由理智了知。能立识行相,因性为所取。因虽有众多,能随生果者,彼立彼体性,说彼是所取。乐等不依余,不能设立名故。彼等自证,非系属言说。余非证彼等,自体如何证。有说依一义,是识所证知。彼非彼自性,彼非彼因生。识因生非余,乐等何非识。俱义根堪有,如自体心见。能生乐等意,亦与彼同。彼等若有,无有乐等及觉,见生不生故。从彼生非余,由彼等差別,苦乐等各异。喻如即由觉,明不明及疑。由近于何义,觉及乐等生。捨彼则乐等,彼如何能知。故渐次缘者,领受彼不能。无间断显现,速故者同故,何非无领受。非由一知二,根心决定故。即无有乐等,从诸义生故。彼能无成故。若谓二别别,是能如青等,应唯缘乐等,未取彼因义。领受彼非理,若与义同缘。乐等有何能,不许彼生觉。若无义眼等,领受乐等者,眼终不能缘色等。妇等别有内支,能义应不见外境。缘义从彼生,则不受乐等。由有彼彼境,诸觉顿生者,则顿有诸义,苦乐应顿了。若有内因识,则生起苦等。许彼识唯一,非相违因者。何缘计彼识,为无知亲因。若是增上者,于相违亦见。喻如一光明,对夜行及余,诸根观色相,顿作逆顺缘。故乐等自身,所投义相现,领受故世设。非亲受外义,此等了自体。唯从义生耳,彼等义体相,成自体彼受故。说领受义,即所缘彼现。有者说乐等住外,及无心是所取。彼亦顿缘二非理。青等性乐等一故,顿缘者现异相之心,所取何非异。外境无差别,由修习差别,则不应于觉,生欢戚差别。若觉是乐等体性,无违者如何知外境,是乐等体性。若谓种类异,非能所取者,则士夫应非一切能取者,则受者失坏。此亦除因果,应非是因果。无能所取故,若有余亦尔。故彼是内性,所受故是心。领受何自性,彼非彼领受。若非自性受,谓了住觉者。除现念行相,领受何用觉。依于彼彼义,领受乐苦等。见有一受起,中间不见余。如火与铁丸,合杂无分者。如是一切事,异不异失坏。受无异是一,非尔则成异。若此非能立,异能立不成。苦白等现异,非异而觉受。现无异异者,异无无异何依。一时为明障,然于心相续,见其有异故,异建立得成。瑜伽智前说,彼等修所成。由除分别网,是明了显现。欲怖忧所恼,梦贼等所坏。如现前安住,见非真实事。分别相随属,义不明了现。梦中所忆念,非如是事。不净地遍等,虽非真实事。由修力所化,无分别明见。故真非真实,彼彼善修习。修习圆满时,其果当生觉,明了无分别。彼如上说事,许彼不欺诳。修所成现量,余者有染坏。若识缘声义,彼即是分别。自体非声义故,彼皆是现似现量。四种三种分别识,从坏所依起。无分别一种,为成非根生。说二见误故,说比等已成。为成前二故,有依止名言。于余义增益,是等诸分别。近现量转故,时为错乱因。如缘不现义,忆念等分别。待名言为性,不缘现前义。不念所领受,不知是瓶等。故彼知亦从,现量中失坏。此第四例外,彼说从患生。彼唯说眩翳,是表有患者。有说彼属意,青二月等觉。谓根亦是因,此论与彼违。若是辗转因,今此是观察。根识所行境,如何成意时,如何为依根。若随根有无,彼同若有变,则何故破此。此如误蛇等,根虽变而退。根患虽除愈,然而不退转。如是于他身,由说时安立。应待忆所见,应不明了现。睡眠或醒时,所有明显觉,彼即无分别。随于二时中,非尔即分别。故彼无分别,亦破是正量。欺故为彼亦,说二似现量。言能立所作,非是说一切。诸业之能立,从何是何果。彼是彼能立,于彼唯领受。相同体之识,由何辨别业。彼是其体性,非体性诸因。虽异于异业,此无所异者。非能决定异,故此体性异。由何定作业,谓此了知此。成为彼能立,虽有相能使。识自性各异,此能与义属。除义性非余,能立知所量。即所量自性,若余能立者。彼彼系不成,彼是彼体性故。果非余义,缘彼体性者,是知义体性。于自所作业,现似有作用。自虽非作者,由此立彼故。如果似诸因,体性而生故。虽非具所作,世说持因色。故见及根系,并差别觉等。所作隔断故,不许为量性。能作于所作,一切皆和合。最后能异者,许彼正能立。一切等因故,如此非根有。彼虽异无异,由何言此此。此即说余者,彼若无事者。则诸差别觉,亦应无差异。余觉亦如是,所作与能立。不许二境异,若是一义者。则第二无义,应无次第起。若觉顿生者,无能立所立。依于彼建立,建分能所立。体性皆相系,则了知某法。不应有决定,相系无别故。彼虽无差别,然由何立异。彼即此量性,非由所为立。若无彼事者,彼亦无立故。若谓能所作,一相违不实。许为异法故,许无真实异。能所作名言,皆如是安住。许为异诸事,皆增益转故。何为了知义,若谓别别了。此所有现量,彼由何知义。由彼相同者,应当成错乱。由何领受此,此是观察彼。诸微尘由何,令现此粗相。故彼非实义,纵是由错乱。故非能成立,彼领受体性。若彼同彼生,是领受相者。则应等义识,领受等无间。言见此闻此,由何决定觉。彼是领受者,由何而许彼。是彼之能立,现与见彼等。相近是所观,依彼等系属。是见者决定,彼领彼体性。彼非余谁领,现量别别了。彼是彼体性,无余所领受。彼复无余领,彼所诤同故。彼自性是明,彼事青等故。亦领受自性,彼虽领自体。现为领青等,如彼体性故。能明明义时,许能明自体。如是觉自了,彼所了余义。能所受难成,无能所了相。如发等识异,若时能所取。分离相有害,如错乱所见。如是建立此,尔时能所取。于相非所诤,以无了他故。许自证是果,若领受外境。有何过虽无,领受外义者。此当说何因,若觉有彼相。虽有随相转,彼由外或余。此理应观察,离所见差别。则不能取彼,取彼则取故。青现是所见,非有单外义。此中谓有某,醒发某习气。故觉成决定,非观待外义。故一有二相,由如是领受。及念此二相,领受即是果。若时识因境,余欲或不欲。彼事不成就,彼如是领受。若时将识分,安立为义故。说为识俱境,尔时受自体。决定彼为义,若领受此体。欲相及余相,则彼欲不欲。亦当了知义。
(现量品中段)
现量品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