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三下
天台智者大师说
三、对二谛境明智者,权、实二智也。上真、俗二谛既开七种,今权、实二智亦为七番:内外相即、不相即四也,三相接合七也。若对上数之:析法权实二智,体法二智,体法含中二智,体法显中二智,别二智,别含圆二智,圆二智。上七番各开随情、随情智、随智,合二十一种谛。今七番二智,亦各开三种:谓化他权实、自行化他权实、自行权实,合二十一权实也。
三、针对二谛境界生起的智慧,就是权智和实智这两种智慧。前面将真俗二谛开列为七种,现在权实二智也相应分为七类:内外相即与不相即四种,加上三相接合共七种。若对应上文次第排列:析法权实二智,体法二智,体法含中二智,体法显中二智,别教二智,别教含圆教二智,圆教二智。前文七种二谛各开为随情、随情智、随智三类,共成二十一种谛境。现在七类二智也各分三种:即化他权实、自行化他权实、自行权实,总共构成二十一种权实智慧。
若析法权实二智者,照森罗分别为权智,尽森罗分别为实智。说此二智,逗种种缘,作种种说,随种种欲、种种宜、种种治、种种悟,各随堪任,当缘分别。虽复种种,悉为析法权实所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随缘之说,皆束为权智;若内自证得,若权、若实,俱是实证,束为实智。内外相望,共为二智,故有自行化他权实二智也。就自证权实,唯独明了,余人不见,更判权实,故有自行二智也。
如果用分析事物现象的方式来理解两种智慧(权智与实智):能够照见纷繁万象并加以分别的,是权智;能够超越一切分别而透彻本质的,是实智。佛陀宣说这两种智慧时,顺应众生不同的根器机缘,作出种种解说:随着众生不同的愿求、不同的接受能力、不同的对治需要、不同的悟入途径,各自根据相应根基善加分别。虽然教法千差万别,但都被分析事物现象的权实二智所统摄,这就形成了教化他人的二智。
在教化他人的过程中,所有随顺因缘的言说都归为权智;而佛陀内心亲自证悟的境界,无论是权巧方便还是究竟实相,都是真实证得的,统归为实智。从内在证悟与外在教化的相互关系来看,就构成了自行与化他两方面的权实二智。
若就佛陀自身证悟的权实而言,这种境界唯有佛陀分明彻见,其他众生无法窥见。在此基础上再作权实判别,便形成了自行修证层面的二智。
今更約三藏重分別之。此佛化二乘人,多用化他實智。二乘稟此化他之實,修成自行之實,故佛印迦葉云:「我之與汝,俱坐解脫床。」即此義也。若化菩薩,多用化他權智。其稟化他之權,修學得成自行之權,佛亦印言:「我亦如汝(云云)。」此三種二智,若望體法二智,悉皆是權。故龍樹破云:「豈有不淨心中修菩提道?猶如毒器,不任貯食,食則殺人。」此正破析法意也。故皆是權(云云)。
现在再依据三藏教义来详细说明。这位佛陀教化声闻、缘觉二乘修行人时,多运用教化他人的真实智慧。二乘行者领受这种教化他人的真实智慧,通过修行成就了自身的真实智慧,所以佛陀印可迦叶尊者说:"我与你们,同坐解脱之座。"正是这个道理。若是教化菩萨行者,则多运用教化他人的权变智慧。那些领受教化权变的菩萨,通过修学成就了自身的权变智慧,佛陀也同样印可说:"我也如同你们(等等)"。这三种权实二智,若是相较于体认真理的二种智慧,便都属于权变之法。所以龙树菩萨破斥道:"怎能在不清净的心中修习觉悟之道?好比盛过毒药的器皿,不能再用来存放食物,否则食用便会害人性命。"这正是破斥析空观法的意趣所在。因此这些都属于权变之法(等等)。
體法權實二智者,體森羅之色,即是於空。即色是權智,即空是實智。《大品》云:「即色是空,非色滅空。」正是此義。為緣說二,緣別不同,說亦種種;雖復異說,悉為化他權實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既是隨情,皆束為權;內證權實既是自證,悉名為實。以自之實對他之權,故有自行化他二智也。就自證得又分權實,故有自行二智也。此三二智望含中二智,復皆名權。何者?無中道故(云云)。
体悟法门的权实两种智慧,就是认识到森罗万象的事物本身即是空性。将事物看作现象是权变智慧,认识到现象本质是空则是真实智慧。《大品般若经》说:“现象本身就是空,并非现象灭尽后才显空性”,正是这个道理。
为不同根基的众生解说时,会分为两种法门。由于众生根机千差万别,说法也就有多种形式。虽然讲解方式各异,但全都属于教化众生的权实法门范畴,所以存在教化他人的两种智慧。教化他人的权实二智既然是随顺众生情执而设,都应归为权变智慧;内心证悟的权实之理既然是亲自体证,都可称为真实智慧。用自身证得的真实对照他人所需的权变,因此产生了自行与化他两种智慧。
在自我证悟的层面又区分权实,所以存在自修实践的两种智慧。这三种二智(自行权实、化他权实、自证权实)相对于含摄中道的二智而言,仍都称作权变智慧。为什么呢?因为尚未契入中道实相的缘故(详细解说见相关注疏)。
体法含中权实二智者,体色即空不空。照色是权智;空不空是实智。说此二智,赴无量缘,随情异说;虽复无量,悉是含中二智所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本是逗机,皆名为权;自证二智皆名为实。于自证二智更分权、实,故有自行二智。此三二智望显中二智,悉皆是权。何者?带于空真及教道方便故。
通过体悟诸法实相而包含中道权实二种智慧的,就是体认到事物的本质既是空又是不空。观照现象世界的差别相是权智;认识到空与不空的统一是实智。演说这两种智慧,是为了顺应众生无量的因缘,根据众生不同的根机而作种种解说;虽然表现形式千差万别,但都不超出中道所含摄的权实二智范畴,所以产生了化导众生的二智。化他的二智本是为了顺应众生根机,都称为权智;自证境界的二智都称为实智。在自证二智中再细分权、实,所以产生了自行修证的二智。这三种二智相对于究竟显发的中道二智而言,都还属于权巧方便。为什么呢?因为还带着对空性的执着以及教法上的方便施设。
又,体法显中权实二智者,体色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了色是权智;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是实智。为缘说二,缘既无量,说亦无量;无量之说悉为显中二智所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既是随缘,悉名为权;自证二智既是证得,悉名为实。以自望他故,有自行化他二智。就自证二智,更分权实。此三二智望别权实二智,悉皆是权。何者?带即空及教道方便故。
再者,从体认诸法来彰显中道时,权智与实智是这样体现的:体认一切色相本质是空而不执著于空,所有现象都归向空而不空的真理。了知色相是权宜之智;证悟空而不空、一切现象归向空而不空则是究竟实智。为顺应众生因缘而说二智,众生因缘无量,说法也无量;这无量的说法全为彰显中道所含摄的两种智慧,因此产生化导众生的二智。化他的二智既随顺因缘,都称为权智;自证的二智既是亲证所得,都称为实智。以自证对照化他,故有自行与化他二智。在自证二智中,又可再分权实深浅。这三种二智(自行权实、化他权实、自证权实)相较于究竟的权实二智,则都属于权智。为什么呢?因为仍带着"即空"的观照与
别权实二智者,体色即空、不空。色、空俱是权智;不空是实智。以此二智,随百千缘,种种分别;分别虽多,悉为次第二智所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悉是为缘,皆名为权;自证二智既是证得,悉名为实。以自对他故,有自他二智。就自证权实,自分二智故,有自行二智。此三二智望别含圆二智,悉复是权。何者?以次第故、带教道故。
区分权实两种智慧:事物的本质既是空,又是不空。空与不空都属于权宜的智慧;不空才是真实的智慧。用这两种智慧,随顺千百种因缘作种种区分辨别;虽然分别很多,但都归属于次第分明的两种智慧,所以有了教化他人的两种智慧。教化他人的智慧都是顺应因缘,都称为权宜;自我证悟的两种智慧既然是亲身体证,都称为真实。以自我对应他人,所以有自他两种智慧。就自我证悟的权实而言,自身又分两种智慧,所以有了自我修行的两种智慧。这三种二智相较于圆融无碍的智慧,又都成为权宜。为什么呢?因为仍有次第分别,还带着教法形式的缘故。
别含圆权实二智者,色空、不空,一切法趣不空。色空名权智;一切法趣不空为实智。以此二智随百千缘,种种分别;分别虽多,悉为别含圆二智所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既是为缘,悉皆是权;自证二智既是证得,悉名为实。自他相望,共为二智。就自证得,更分权实,故有自行二智。此三二智望圆二智,悉复是权。何者?带次第及教道故。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圆教中包含着权巧与实相两种智慧——色即是空,但空并非虚无,一切现象都指向这个不空的实相。将色与空对立看待,这是权巧智慧;而了悟一切现象都归于不空的实相,这才是实相智慧。用这两种智慧应对无数因缘,展开种种分别解说;虽然分别解说众多,但都被圆教中的权实二智所统摄,由此形成教化他人的二智。教化他人的二智既然是顺应众生的因缘,便都属于权巧;自我证悟的二智既然是亲身体证的境界,就都称为实相。从自证与他教相对的角度看,共同构成二智。若单就自我证悟而言,又可再分为权巧与实相,因此有了自行修证的二智。这三种二智(化他二智、自他相望二智、自行二智)与圆教根本的二智相比,则又
圆权实二智者,即色是空、不空,一切法趣色、趣空、趣不空。一切法趣色、趣空是权智;一切法趣不空是实智。如此实智即是权智,权智即实智,无二无别。为化众生,种种随缘、随欲、随宜、随治、随悟。虽种种说,悉为圆二智所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既是随情,悉复是权;自证二智,悉名为实。就自证中,更分二智,故有三种不同也。此之二智,不带析法等十八种二智方便,唯有真权、真实,名佛权实。如经:「如来知见广大深远,方便波罗蜜皆悉具足。」独称为妙,待前为麁。
圆融权实二种智慧,就是说一切现象当下即是空性、又超越空性,所有存在都通向现象、通向空性、通向超越空性的真实。所有存在通向现象与空性属于权变智慧;所有存在通向超越空性的真实属于究竟智慧。这样的究竟智慧即是权变智慧,权变智慧即是究竟智慧,二者无分无别。为了教化众生,佛菩萨随顺因缘、随顺众生愿求、随顺适宜时机、随顺对治烦恼、随顺悟道程度而作种种示现。虽然说法千差万别,都被圆融二智所统摄,因此产生教化他人的二智。教化他人的二智既然是随顺众生情识,都属于权变智慧;自觉证悟的二智,都称为究竟智慧。在自觉证悟中又细分二智,所以形成三种差别。这二种智慧不掺杂析法等十八种二智的方便施设,唯具真实权变与真实究竟,称为佛陀的权实智慧。如经文所说:“如来的知见广大深远,方便波罗蜜全部具足。”独称其为微妙,相对于前述粗浅而言更为精深。
又,从析法二智至显中二智,凡十二种二智,待前皆名为麁,显中为妙。何以故?此妙不异后妙故。又从次第二智,凡九种二智,待前为麁,不次第为妙。又前十八种二智皆麁,唯不次第三种为妙。又不次第二种为麁,一种为妙。
再者,从分析现象的二种智慧到彰显中道的二种智慧,总共有十二种二智。相对于前面的境界都称为粗浅,唯有彰显中道的智慧才是精妙。为什么呢?因为这种精妙与最终极的精妙本质无二。
另外,从循序渐进的二智开始,共有九种二智。相对于前面的境界仍属粗浅,唯有超越次第的智慧方为精妙。
此前所说的十八种二智都属粗浅,只有超越次第的三种智慧堪称精妙。而在这三种智慧中,前两种相对而言仍属粗浅,唯有一种达到究竟圆满的妙智。
又历五味教者,乳教具三种、九种二智。酪教一种、三种二智。生苏四种、十二种二智。熟苏具三种、九种二智。此经但二种、三种二智。若酪教中,权实皆麁;醍醐教中,权实皆妙。余三味中,权实有麁有妙,可以意推。
又说到经历五味的教法:乳教具备三种与九种二类智慧。酪教只有一种与三种二类智慧。生苏教有四种与十二种二类智慧。熟苏教具备三种与九种二类智慧。而这部经仅有二种与三种二类智慧。若在酪教中,权巧与真实法门都显粗浅;到了醍醐教中,权巧与真实法门皆臻精妙。其余三味教法中,权实之法或有粗浅或有精妙,可以通过义理推知。
若不作如上释诸智者,经论异说,意则难解。何者?《华严》解初住心云:「三世诸佛不知初住智。」世人释云:「如实智,佛自不知佛如实智,亦不知初住如实智。」此释自谓于理为通,其实不允。若藏、通等佛不论如实智,云何于自如实智不知耶?别教初住不得如实智,云何言不知?若得前来诸智意者,三世三藏佛不知圆教初住智,此则事理二释俱无滞也。此中义兼二种:一、分别二十一种权实,二、待麁论妙。如上说。
如果不按照上述方式来解释各种智慧,那么经论中不同的说法就很难理解。为什么呢?《华严经》解释初住位的智慧时说:“三世诸佛不知道初住位的智慧。”有人解释说:“如同真实的智慧,佛自己不知道佛的真实智慧,也不知道初住位的真实智慧。”这种解释自以为在道理上说得通,其实并不妥当。如果是藏教、通教等的佛,根本不讨论真实智慧,又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真实智慧呢?别教的初住位尚未获得真实智慧,又怎么能说不知道呢?如果理解了前面所说的各种智慧的含义,就会明白这是指三世藏教佛不知道圆教初住位的智慧——这样从事相和道理两方面解释就都没有障碍了。这里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要区分二十一种权巧与真实的智慧,二是通过粗浅的教法来彰显精妙的真理。正如前面所说。
若开麁显妙者,诸方便谛既融成妙谛,对谛立智,悉非复麁。如贱人舍,王若过者,舍则庄严;如众流入海,同一咸味。开诸麁智,即是妙智也。
如果将粗浅的道理展开显现为深妙的真理,那么各种方便法门的真理已经融合成为深妙的真理。相对于真理建立的智慧,也都不再是粗浅的了。就像平民的屋舍,国王如果经过,屋舍就会变得庄严;如同众多河流汇入大海,都变成同一咸味。展开各种粗浅的智慧,当下就是微妙的智慧。
二智多有所关,须商略类通。今对七种二谛,明二十一种权实,以为章门。若得此意,约因缘境,亦应如此。谓析因缘智、体因缘智、含中因缘智、显中因缘智、次第因缘智、带次第因缘智、不次第因缘智,一一各有化他、自行化他、自行等三种分别,合有二十一种;分别麁妙、判五味多少、论待绝等。四谛、三谛、一谛等,亦应如是。当自思之,何烦具记也。
两种智慧涉及很多方面,需要分类讨论其相互关系。现在针对七种二谛理论,阐明二十一种权实关系,作为基本框架。若能掌握这个思路,在因缘境界的探讨中也应当如此运用。具体包括:析解因缘的智慧、体认因缘的智慧、含摄中道的因缘智慧、彰显中道的因缘智慧、次第修证的因缘智慧、带有次第特征的因缘智慧、无次第分别的因缘智慧——每一种又各具教化他人、自行修持与教化他人结合、纯粹自行修持等三种区分,共计二十一种类型。接着要辨别粗浅与精妙、判定五味配属的多寡、讨论相待与绝待等关系。对于四谛、三谛、一谛等教法体系,也应当依照这个模式进行推演。这些需要自行深入思考,何必逐条详记呢。
问:
随情谛及化他智,何意无量?随智谛及自行智,何意不多?
随着众生情况而说的真理,以及教化他人的智慧,为什么没有限量?随着觉悟境界的真理,以及自我修行的智慧,为什么不是很多?
答:
秖約一人,未得道時,見心橫起,邪執無窮。何況多人,種種各異?為是義故,隨情則多。智見於理,理唯一種,不得有異(云云)。夫二諦差別已如上說。
就拿一个人来说,尚未得道时,心中妄念纷飞,邪见执着无穷无尽。更何况是众多的人,各自的想法千差万别呢?正因为这个缘故,若是随顺凡情妄见,差别自然繁多。但以智慧观照真理时,真理只有一种,不可能有分别(详细解说如上)。关于真俗二谛的差别,前面已经说明过了。
说此七权实、二十一权实,颇用世人所执义不?颇同世人所说语不?颇用诸论所立义不?既不从世人,亦不从文疏,特是推大小乘经,作此释耳。若破若立,皆是《法华》之意。若巧、拙相形,以通经二智,破三藏经二智;乃至次第、不次第相形,以圆经二智,破别经二智。方便诸经,明智既麁,通经之论,岂得为妙?经论既尔,弘经论人,何劳击射?任其所说,自有所堕。
说到这七种权实、二十一种权实,可曾采用世间人所执着的见解吗?可曾与世间人所说的言语相同吗?可曾借用诸论所建立的义理吗?这既不是追随世人的见解,也不是依从经文的注疏,而是专门推究大小乘经典,才作出这样的解释。无论是破除还是建立,都是依据《法华经》的深意。若以巧妙与拙劣相互对照,便是用通教经典的二智,来破除三藏教经典的二智;乃至以次第与不次第相互比较,便是用圆教经典的二智,来破除别教经典的二智。作为方便法门的诸经,其智慧既然粗浅,那么阐释通教经典的论著,又怎能称得上精妙?经论尚且如此,那些弘扬经论的人,又何须费力辩驳?任由他们如何解说,自然各有其局限。
若作生滅解權實者,墮在初番;若作不生不滅解者,墮第二番;乃至第七番,亦可知。又縱廣引經論莊嚴己義者,亦不得出初番隨情二諦化他權實,況出初番第二、第三權實!尚不出初番三種權實,況第七番三種權實!若但以初番二智,破一切世間情執略盡,假令得入化城,秖是自行實智,尚不得化他之權,何況能得後番諸智!若尋二十一種二智,凡破幾外見,凡破幾權經論,復顯幾是,立幾權經論,然後方稱妙權妙實。世人全不識一兩種權實之意,而情中即計為智。若是智者,破何惑?見何理?未見理、未破惑,生死浩然,非情何謂?今若待前諸麁智而明妙智者,法華破待之意也。若其會者,一切權經論所明諦理皆成妙理,無非智地。會一切權經論所明二智無非妙智,悉是大車。如此破會深廣,莫以《中論》相比,可熟思之(云云)。
如果用生灭的观点来理解权法与实法,就会停留在最初层次的认知;如果用不生不灭的观点来理解,又会陷入第二层次的局限。如此类推到第七个层次,道理也是如此。就算广引经论来修饰自己的见解,终究超不出最初层次随顺世情的二谛——那是教化他人时使用的权宜之法与真实之理,更不用说超越最初层次的第二、第三种权实关系了!连最初层次的三种权实都未能超越,又如何能通达第七层次的三种权实呢?如果仅凭最初层次的两种智慧,虽然能破除大部分世间执着,即便得以进入化城,也只是自修的实智,尚且未能掌握教化众生的权巧方便,更何况后续各层次的诸般智慧!若要探究二十一种权实二智,需要明白:它们究竟破除多少错误见解?修正多少权宜经论?又彰显多少真理?建立多少权宜法门?这样才能真正体会妙权与妙实相融的境地。世人连一两种权实关系的真义都未能领会,却把情识分别当作智慧。若这真是智慧,它破除了什么烦恼?体悟了什么真理?既未见证真理,也未破除烦恼,生死洪流依然汹涌——这不是情识分别又是什么呢?倘若要依赖前面那些粗浅的智慧才能明白妙智,这正显明《法华经》破除执着等待的深意。若能融会贯通,那么一切权宜经论所阐述的真理都会成为妙理,无处不是智慧之地。融会一切权宜经论所说的二智无不是妙智,全都如同大白牛车般究竟圆满。这种破立融会的境界深广无比,切莫用《中论》的标准来衡量,应当细细思量(如此等等)。
四、对三谛明智者,上明五三谛竟,今更分别。
第四,关于三谛与智慧的关系:前面已经完整说明了五种三谛,现在再作详细解说。
夫三智照十法界,束十为三:谓有漏、无漏、非有漏非无漏。三法相入,分别有五:初谓非漏非无漏入无漏、对漏、无漏为三法。二、谓一切法入无漏,对漏、无漏为三法。三、谓漏、无漏、非漏非无漏为三法。四、谓一切法趣非漏非无漏,对漏、无漏为三法。五、谓一切法趣漏、趣无漏、趣非漏非无漏为三法。
三种智慧观照十法界,可以归纳为三类:即是有漏、无漏、以及非有漏非无漏。这三种法相互融摄,可分为五种情况: 第一,非有漏非无漏融入无漏,与有漏、无漏形成三法。 第二,一切法融入无漏,与有漏、无漏形成三法。 第三,有漏、无漏、非有漏非无漏直接作为三法。 第四,一切法归于非有漏非无漏,与有漏、无漏形成三法。 第五,一切法归于有漏、归于无漏、归于非有漏非无漏,形成三法。
更说五境竟,对此五境明五三智者,谓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三智相入五种不同:一、中智入空智,对道智为三。次、如来藏智入空智,对道智为三。次、中智对两为三智。次、如来藏智入中智,对两智为三智。次、圆三智。是为五差。
接着说完五种境界,针对这五种境界说明五种三智的运用:即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三智相互融通形成五种不同形态:第一,中道智融入空观智,与道种智构成三智。第二,如来藏智融入空观智,与道种智构成三智。第三,中道智对应空有二边形成三智。第四,如来藏智融入中道智,对应二边智慧形成三智。第五,圆融无碍的三智。这就是五种差别境界。
中智入空智,分别为三智者:初、依无漏,发一切智;次、依有漏,发道种智;后、深观无漏之空,知空亦空,发一切种智。然初心不知空空。次虽得空,亦不空空。后能深观于空,空于前空。但二空名同、二境亦合,故言相入。今若分别,以无漏空为一切智;有漏空为道种智;中道空为一切种智。世人采经论意云:六地断惑,与罗汉齐;七地修方便道;八地道观双流,破无明成佛。即此意也。
以中道智慧契入空性智慧,可分为三种智慧:首先,依无漏心开发出洞悉真理本质的一切智;其次,依有漏心发展出通达修行法门的道种智;最后,通过深观无漏之空,了悟空性本身亦空,从而生起圆满究竟的一切种智。但初学之心未能体悟空性亦空;第二阶段虽证得空性,仍未达空亦复空的境界;最终能深刻观照空性,使先前所证之空也归于空寂。由于两种空性名相相同、所观境界交融,故称为相互融摄。若作明确区分:无漏空对应一切智,有漏空对应道种智,中道空则对应一切种智。世人依据经论要义指出:菩萨六地断除烦恼与阿罗汉齐平;七地修习善巧方便;八地时真俗二观并运,破除无明成就佛果——正是这个道理。
如来藏智入空智,分别三智者;依漏、无漏发一切智、道种智,不异前。而后不因别境,更修中智。但深观空,能见不空,不空即如来藏。藏与空合,故言相入。以深观空见不空故,发一切种智。前中道智但显别理。理之与智,不具诸法。藏理、藏智具一切法,故异于前。以藏智对两智,为三智也。《大经》云:「声闻之人,但见于空,不见不空。」「智者见空,及与不空。」《大品》云:「一切智是声闻智;道种智是菩萨智;一切种智是佛智。」即此意也。中智对两成三智者,各缘一境,各发一智,次第深浅,不相滥入。故《地持》云:「种性菩萨发心欲除二障,有佛、无佛决定能次第断诸烦恼。」即此意也。
如来藏的智慧融入空的智慧,这就区分出三种智慧:依据有漏和无漏所生起的一切智、道种智,与前面所说的没有差别。但后面这种智慧不依靠其他境界,而是通过深入观照空性,能够见到不空的真理,这不空的境界就是如来藏。如来藏与空性融合,所以说相互融入。因为深入观照空性而见到不空的缘故,生起一切种智。前面所说的中道智慧只是显现特殊的真理,这真理与智慧并不具足一切法。而如来藏的真理、如来藏的智慧具足一切法,所以不同于前者。用如来藏的智慧对应另外两种智慧,就构成了三种智慧。《大涅槃经》说:“声闻之人只看见空,看不见不空。”“有智慧的人既看见空,也看见不空。”《大品般若经》说:“一切智是声闻的智慧;道种智是菩萨的智慧;一切种智是佛的智慧。”就是这个意思。中道智慧对应两种智慧成为三种智慧时,各自缘取一个境界,各自生起一种智慧,有深浅次第,不会互相混淆。《地持经》说:“种性菩萨发心要消除两种障碍,无论有佛出世还是没有佛出世,都必定能够依次断除各种烦恼。”就是这个意思。
如來藏智入中智為三智者:兩智不異前,一切種智小異。何者?前明中境,直中理而已。欲顯此理,應修萬行,顯理之智,故名一切種智耳。今如來藏理含一切法,非直顯理之智,名一切種智,與前為異。用此智對前為三智也。故地論師云:「緣修顯真修,真修發時,不須緣修。」前兩智即是緣修,後智發時即是真修。真修具一切法,不須餘也。即是此義(云云)。
如来藏智慧融入中道智慧构成三种智慧:前两种智慧与之前所述相同,一切种智慧略有差异。为什么呢?先前阐明中道境界时,仅指中道实相本身。若要彰显此实相,应当修行万种法门,这种彰显实相的智慧,就称为一切种智慧。而今如来藏实相含摄一切法,不仅指彰显实相的智慧称为一切种智慧,这与前说有所区别。以此智慧配合前两种,便构成三种智慧。因此地论师说:"依缘修持显现真如修持,真如修持显发时,不需依缘修持。"前两种智慧即是依缘修持,后一种智慧显发时即是真如修持。真如修持具足一切法,不需其他。(详细阐述如下)
圓三智者,有漏即是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中;無漏亦即假、即中;非漏非無漏亦即空、即假。一法即三法,三法即一法;一智即三智,三智即一智。智即是境,境即是智,融通無礙。如此三智,豈同於前。《釋論》云:「三智一心中得」——無前無後,為向人說,令易解故,作三智名說耳。即是此意(云云)。
关于圆融三智:凡夫有漏的心念本身就是因缘所生的现象,当下体悟其本质是空、随缘显现为假有、空有不二即是中道;圣者无漏的智慧也同样具足假观与中观的体认;超越漏与无漏的究竟实相则同时彰显空观与假观。任一法门皆含摄三观要义,三观本质原是一体;任何智慧都圆具三智境界,三智本来同源共流。能观的心智就是所观的境界,所观的境界就是能观的心智,二者交融无间。这样圆融的三智,岂是先前分别所说的智慧所能比拟?《大智度论》指出:“三种智慧在当下心中同时证得”——本无前后次第,只为随顺众生理解,才权宜安立三智的名称。(详细解说如下……)
若欲显智,要须观成。泛论观、智俱通因果;别则观因智果。例如佛性,通于因果;别则因名佛性,果名涅槃。今就别义,以观为因,成于智果。如《璎珞》云:「从假入空名二谛观;从空入假名平等观;二观为方便道,得入中道第一义谛观。」今用从假入空观为因,得成于果,名一切智;用从空入假观为因,得成道种智果;用中观为因,得成一切种智果也。
要显发智慧,必须通过观修成就。 broadly speaking,观与智慧都贯通因果;具体来说,观是因,智慧是果。就像佛性, broadly speaking也贯通因果;具体来说,因位叫佛性,果位叫涅槃。现在按照具体含义,以观修作为因,成就智慧之果。如《璎珞经》所说:「从假入空名为二谛观;从空入假名为平等观;这两种观作为方便途径,得以契入中道第一义谛观。」现在以从假入空观为因,成就的果位称为一切智;以从空入假观为因,成就道种智之果;以中道观为因,成就一切种智之果。
上明於智,略有五種。今以觀成,亦應五種。細作可知。修觀,義如《止觀》(云云)。
上面说明了智慧,大致分为五种。现在通过观想来成就,也应当有五种。仔细推究就能明白。修习观想的道理,就像《止观》((详细内容见该书))所说的。
言麁妙者,藏、通两佛虽有一切种智之名,更无别理,不破别惑,此智不成故不用也。中入空智者,虽说中道因,于通门而成两智,后照中道,无广大用。因于拙教,果又不融,是故为麁。次如来藏入空智者,教果理虽融,因是通门,亦名为麁。中对二智者,虽不因通,而三智别异,果教未融,是故为麁。如来藏入中者,在果虽融,因是别门,此因亦麁。圆三智者,因圆果圆,因妙果妙,谛妙智妙,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是故为妙智也。
说到粗浅和微妙的区别:藏教和通教的佛陀虽然具有“一切种智”的名号,但由于没有超越的真理内涵,无法破除特殊的烦恼障碍,这种智慧不能真正成就,因此不被采用。
通过中道证入空性的智慧,虽然阐述了中道的因行,却是在通教框架下形成两种智慧,后续观照中道时缺乏广大的妙用。因为依据的是粗浅的教法,果位境界也不能圆融贯通,所以称为粗浅。
其次,如来藏体系证入空性的智慧,其教理果位虽然圆融,但因行仍属通教范畴,同样称为粗浅。
中道面对两种智慧时,虽不依赖通教,但三种智慧彼此割裂,果位教法未能圆融,因此也算粗浅。
如来藏融入中道的情形,在果位上虽然圆融,因行却属于别教范畴,这样的因行仍属粗浅。
唯有圆满具足三种智慧,因行圆满果位圆满,真理微妙智慧微妙,完全舍弃权宜之法,直接宣说无上菩提,这才称为微妙的智慧。
若历五味教者,乳教有三种三智;酪教一种三智;生苏具五种三智;熟苏亦具五种三智;麁妙可知。法华但一种三智,此是法华破意,即相待妙也。开麁明妙者,世智无道法,尚以邪相入正相;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低头举手,开麁显妙,悉成佛道,何况三乘出世之智!故《大经》云:「声闻、缘觉亦实亦虚。断烦恼故,名之为实;非常住故,名之为虚。」凡夫未断烦恼,无实唯虚,尚开麁入妙即是大乘,何况二乘之智!二乘之智,根败心死尚得还生,何况道种之智!如此开时,一切都妙,无非实相。七宝大车,其数无量,此是法华会意,即绝待妙也。
如果按照五时教法的次第来看:乳教阶段有三种三智;酪教阶段有一种三智;生酥教具备五种三智;熟酥教同样具备五种三智——这些教法的粗浅与精妙之处可以分明。而法华经唯独彰显一种三智,这正是法华经破妄显真的深意,即通过对比显发的精妙。
若论开粗显妙之理:世间智慧本无正道法味,尚且能转邪见为正见;世俗谋生事业,都与实相真理互不违背;寻常举止动作,经开显后皆能彰显妙义,全部成就佛道,何况三乘圣者的出世智慧!所以《大涅槃经》说:"声闻、缘觉的境界既真实又虚妄。断除烦恼故称为真实,未证常住佛性故称为虚妄。"凡夫未断烦恼,虽无真实唯存虚妄,尚且能开粗浅法门入精妙境界而归于大乘,何况二乘圣者的智慧!二乘圣者虽如根株败损、心芽枯死,犹能令其智慧重焕生机,何况菩萨广学诸法的道种智!
如此开显之时,万法皆成精妙,无一不是实相显现。就像七宝装饰的大车,其数量不可计算,这正是法华经融会贯通的要旨,即超越对待的绝对精妙。
五、對一諦明智者,即是如實智也。《釋論》云:「諸水入海,同一鹹味。諸智入如實智,失本名字。」故知如實智總攝一切智,純照一境,故總眾水俱成一鹹也。若待十智為麁,如實智為妙。若待諸實智,諸實智名麁,中道如實智名妙。若開麁顯妙者,非但諸實智為妙,十智亦名妙(云云)。
第五、关于对一谛的明智,就是如实智。《大智度论》说:"所有江河汇入大海,都会变成同样的咸味。各种智慧融入如实智,就失去了原来的名称。"由此可知如实智总括了一切智慧,纯粹观照唯一的实相境界,就像万千水流汇入大海都变成咸味一样。如果以十种智慧作为粗浅的对照,那么如实智就是微妙的。如果以各种实相智慧作为对照,这些实相智慧算是粗浅,而中道如实智才是微妙的。若是开显粗浅而展示微妙的话,不但各种实相智慧可称为微妙,连十种智慧也可以称为微妙(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无谛无说者,既言无谛,亦复无智。若历诸处明无谛者,余方便无谛无智为麁,中道无谛无智为妙。若以杜口绝言,无谛无智者,亦无麁无妙,无待无绝,历一切法皆无麁无妙也。
既然说是无谛,也就没有智慧。如果从各个角度说明无谛的话,其他方便法门所说的无谛无智算是粗浅的,而中道所说的无谛无智才是精妙的。若是通过闭口不言来体现无谛无智,那就既无粗浅也无精妙,没有相对也没有断绝,一切法门都不存在粗浅与精妙的分别。
二、展转相照者,六番之智,传照前诸境思议因缘。下智、中智,照六道十如性相等。下、中二智观十二因缘灭者,照二乘十如性相等。上智照菩萨性相本末等。上上智照佛法界性相本末等。四种四谛智照十法界者,生灭、无生等苦集智,照六道十如相性。生灭、无生道灭智,即是照二乘十如相性。无量,无作苦集智,照菩萨界性相等。无量、无作道灭智,照佛法界相性本末等。
其次说到智慧层层递进、相互映照的关系:用六个层次的智慧,来观照前面所说的各种境界和可以思议的因缘法。下等智与中等智能照见六道众生的十如是本性相貌等;用下等与中等二智观十二因缘的寂灭境界时,则能照见二乘圣者的十如是本性相貌等;上等智能照见菩萨境界的性相本末等;最上等智能照见佛境界的性相本末等。
再以四种四谛的智慧观照十法界:用生灭四谛、无生四谛中的苦集二谛智慧,能照见六道众生的十如是相貌本性;用生灭四谛、无生四谛中的道灭二谛智慧,即是照见二乘圣者的十如是相貌本性;用无量四谛、无作四谛中的苦集二谛智慧,能照见菩萨法界的性相本末等;用无量四谛、无作四谛中的道灭二
四种四谛智照四十二因缘者,生灭、无生苦集智,照思议两十二因缘也。生灭、无生灭两道灭智,是照两思议十二因缘灭也。无量、无作两苦集智,照不思议两十二因缘也。无量、无作道灭智,照不思议两十二因缘灭也。
用四种苦集灭道的智慧来观照四十二因缘时:生灭智与无生灭智中的苦集智,是用来观照"可思议的两种十二因缘";生灭智与无生灭智中的道灭智,则是观照"可思议的两种十二因缘的寂灭"。无量智与无作智中的苦集智,是用来观照"不可思议的两种十二因缘";无量智与无作智中的道灭智,则是观照"不可思议的两种十二因缘的寂灭"。
七种二智照十法界者,生灭、无生灭两权智,及入通等二,合四权智,照六道性相。生灭、无生灭两实智,照二乘性相等。别权、圆入别权,有边是照六道性相;无边是照二乘性相。圆权则通照九界性相。别入通实,空边是二乘性相;不空边是菩萨性相。圆入通实,空边是二乘性相;不空边是照佛界相性。别实是照菩萨性相。圆入别实、圆实,俱照佛法界相性也。
用七种二种智慧观照十法界,就是:生灭、无生灭两种权巧智慧,以及入通教等两种智慧,合为四种权巧智慧,用来观照六道众生的本质与现象;生灭、无生灭两种真实智慧,用来观照声闻缘觉的本质与现象。别教权巧智慧、圆教融入别教的权巧智慧中,有限的部分观照六道本质现象,无限的部分观照二乘本质现象。圆教权巧智慧则普遍观照九法界的本质现象。别教融入通教的真实智慧中,空的部分观照二乘本质现象,不空的部分观照菩萨本质现象。圆教融入通教的真实智慧中,空的部分观照二乘本质现象,不空的部分观照佛界的现象本质。别教真实智慧观照菩萨的本质现象。圆教融入别教的真实智慧、圆教真实智慧,都观照佛法界的现象本质。
七種二智照四種因緣者,前四權是照思議兩十二緣。別權、圓入別權,有邊是照兩思議十二緣;無邊是照兩十二緣滅。圓權則通(云云)。別入通實,空邊是照思議十二緣滅;不空邊是照不思議十二緣。圓入通實,空邊同上,不空邊是照不思議十二緣滅。別實照不思議兩十二緣滅。圓實照兩不思議十二緣滅等。前四種權智是照生滅、無生滅兩苦集;又三權智照無量、無作苦集。二實智是照思議兩道滅;又五實智是照不思議兩道滅。
七种二智观照四种因缘的情况如下:前面的四种权智是观照可思议的两种十二因缘。别教权智、圆教融入别教的权智,其"有边"是观照两种可思议的十二因缘;"无边"则是观照两种十二因缘的寂灭。圆教权智则普遍观照(详细内容如前所述)。别教融入通教的实智,"空边"是观照可思议十二因缘的寂灭;"不空边"是观照不可思议的十二因缘。圆教融入通教的实智,"空边"与前述相同,"不空边"是观照不可思议十二因缘的寂灭。别教实智观照不可思议的两种十二因缘寂灭。圆教实智观照两种不可思议十二因缘的寂灭等等。前四种权智是观照生灭、无生灭两种苦集;另外三种权智是观照无量、无作两种苦集。两种实智是观照可思议的两种道灭;另外五种实智是观照不可思议的两种道灭。
五种三智照十法界者,五种道种智,照六道性相本末等。五种一切智,照二乘、菩萨性相本末等。五种一切种智,照佛法界十如相性等。
五种觉悟智慧观照十法界的含义是:以五种道种智慧,观照六道众生的本质、现象、根源与结果;以五种一切智慧,观照声闻、缘觉与菩萨的本质、现象、根源与结果;以五种究竟圆满的智慧,观照佛境界的十种真实相貌与本性。
又,五种三智照四种十二因缘者,五种有智,照思议两十二缘。五种一切智,照两思议十二缘灭;又是照不思议十二缘。五一切种智,是照两不思议十二缘灭。
再者,五种三智观照四种十二因缘的情况是:五种有智,观照可思议的两种十二因缘;五种一切智,观照两种可思议的十二因缘的寂灭状态,同时也是观照不可思议的十二因缘;五种一切种智,则是观照两种不可思议的十二因缘的寂灭境界。
五种三智照四种四谛者,五道种智,照生灭、无生两苦集。五种一切智,照生灭、无生两道灭,亦是照无量、无作两苦集。五种一切种智,是照无量、无作两道灭。
五种三智照见四种四谛的情形是:用五种道种智,照见生灭、无生这两种苦集;用五种一切智,照见生灭、无生这两种道灭,同时也照见无量、无作这两种苦集;用五种一切种智,照见无量、无作这两种道灭。
五种三智照七种二谛者,五道种智,是照四种俗谛。五种一切智,是照两种真谛;亦是照别、圆入别、圆三种俗谛。五种一切种智,是照五种真谛。
五种三智观照七种二谛时:五道的道种智,是观照四种世俗真理;五种一切智,是观照两种真谛,同时也观照别教、圆入别教、圆教这三种世俗真理;五种一切种智,则是观照五种真谛。
一如实智,是照佛界十如性相、又是照不思议十二因缘、又是照无作四谛、又是照五种真谛、又是照五种中道第一义谛。
用这同一个真实的智慧,既能照见佛境界的十种如是本性与表象,又能照见不可思议的十二因缘,还能照见无作无为的四圣谛,又能照见五种真谛,更能照见五种中道第一义谛。
无谛无说与十相性如合,与不思议十二缘灭合,与四种不生不生合,与真谛无言说合,与中道非生死非涅槃合。
没有绝对的真理也没有固定的说法,这与十种存在状态的真实本性相契合,与不可思议的十二因缘寂灭相契合,与四种不生不灭的究竟实相相契合,与真理本身不可言说的特性相契合,与超越生死和涅槃的中道实相相契合。
如此等諸智,傳傳照諦,諦若融,智即融,智諦融名之為妙。如此等皆是方便說言稱妙、不妙。見理之時,無復權實,非權非實,亦無妙與不妙,是故稱妙也。七種二諦,五種三諦,更相間入,餘諸境亦有此意。七種二智、五種三智,既相間入者,餘諸智亦有此意。例自可作(云云)。
像这样种种智慧,辗转观照真理,真理若融合,智慧便融合,智慧与真理融合就称为妙。这些都是根据众生的根机,用方便法门来说有妙与不妙的分别。当真正证见真理时,既没有权巧也没有实相,既非权巧也非实相,更没有妙与不妙的区别,所以称之为妙。七种二谛与五种三谛相互融通,其他各种修行境界也包含这样的深意。七种二智与五种三智既然能够相互融通,其他各种智慧同样具有这样的特质。(其余可依此类推)。
○第三、行妙者,为二:一、通途增数行,二、约教增数行。
第三、实践修行之精妙,分为两个层面:一、从普遍途径层层递进的修行方法,二、依不同教法体系次第深入的修行方式。
夫行名進趣,非智不前。智解導行,非境不正。智目行足,到清涼池。而解是行本,行能成智,故行滿而智圓。智能顯理,理窮則智息。如此相須者,則非妙行。妙行者,一行一切行。如經:「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又云:「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又云:「盡行諸佛所有道法。」既具、復深、又盡。具即是廣,深即是高,盡即究竟。此之妙行,與前境、智,一而論三,三而論一。前境說如法相,法相亦具三,名祕密藏。前智是如法相解,解亦具三,如面上三目。今行是所行,如所說行,亦具三,名伊字三點。若三若一,皆無缺減,故稱妙行耳。前對境明智,今亦應對智明行。若直對一種智增數明行,則行若塵沙,說不可盡。況對諸智,各導眾行,則浩若虛空,得意亡言,不復可說。《釋論》云:「菩薩行般若時,以一法為行,攝一切行;或無量一法為行,攝一切行。或二法為行,攝一切行;或無量二法為行,攝一切行。乃至十法百法千萬億法為行,攝一切行;或無量十法百千萬億法為行,攝一切行。」行雖眾多,以智為本。智如導主,行若商人。智如利針,行如長線。智御行牛,車則安隱,能有所至。用此增數諸行,為前十如諦智所導,乃至一實諦智所導。若得此意,以正智導眾行入正境中,此義唯可懸知,不可載記(云云)。
修行要不断前进,没有智慧就无法前行。智慧理解引导修行,没有正确境界就无法端正。智慧如同眼睛,修行如同双脚,这样才能到达清凉的彼岸。理解是修行的根本,修行能够成就智慧,所以修行圆满时智慧也就圆融。智慧能够彰显真理,真理穷尽时智慧便安然止息。像这样相互依存的关系,还不是最微妙的修行。
最微妙的修行,是任何一种修行都含摄一切修行。正如经中所说:“过去曾跟随无数佛陀,圆满实践各种修行法门。”又说:“在无量诸佛的道场中,践行甚深微妙的道路。”又说:“完全实践诸佛所有的道法。”既具备一切,又深入精髓,更达到究竟。具备就是广大,深入就是高远,究竟就是彻底。这种妙行,与前面所说的境界、智慧,既可以合而为一来说,也可以分为三方面来讲。
前面所说的境界是指如实的法相,法相也具备三方面含义,称为秘密宝藏。前面所说的智慧是对如实法相的理解,这种理解也具备三方面,就像脸上的三只眼睛。现在的修行是所要实践的内容,按照所说的去修行,同样具备三方面,就像伊字的三点。无论是三分还是一体,都没有丝毫缺减,所以称为妙行。
之前是相对于境界来说明智慧,现在也应当相对于智慧来说明修行。如果只是针对某一种智慧来展开说明修行,那么修行法门多如尘沙,说也说不尽。何况面对各种智慧各自引导众多修行法门,更是浩瀚如虚空,只有领会真意忘却言语,不再需要多说。
《大智度论》说:“菩萨修行智慧时,有时以一种法门作为修行,含摄一切修行;有时以无量的单一法门作为修行,含摄一切修行。有时以两种法门作为修行,含摄一切修行;有时以无量的两种法门作为修行,含摄一切修行。乃至以十法、百法、千万亿法作为修行,含摄一切修行;有时以无量的十法、百法、千万亿法作为修行,含摄一切修行。”修行虽然众多,但都以智慧为根本。智慧如同领队,修行如同商人。智慧如同锋利的针,修行如同长长的线。智慧驾驭着修行的牛车,车辆就能安稳平稳,最终到达目的地。
运用这种层层展开的众多修行法门,都是被前面所说的十如实相的智慧所引导,乃至被究竟实相的智慧所引导。如果领会了这个含义,就能以正确的智慧引导众多修行进入正确的境界中,这个道理只能心领神会,无法用文字完全记录(如此等等)。
二、约教增数者,若三藏增数明行,如《阿含》中,佛告比丘:「当修一行,我证汝等四沙门果,谓心不放逸。若能护心不放逸行,广演广布,则所作已办,能得涅槃。」又告比丘:「当修一行,谓他物莫取。」比丘白佛:「我已知已。」佛言:「汝云何知?」比丘白佛:「他物谓:色、声、香、味、触、法。」佛言:「善哉!若能不取此六,即所作已办,能得涅槃。」所言广演广布者,以不放逸心,历一切法,谓三界、六尘皆不放逸,得至涅槃。
其次,从教法角度展开修行次第的说明:比如三藏教法中通过渐增法门来阐明修行,就像《阿含经》记载,佛陀告诉比丘们:“应当专修一种法门,我保证你们能证得四种沙门圣果,这个法门就是保持内心不散乱放纵。如果能守护心念、践行不放逸,并将这个原则推广运用到一切境界,那么就能完成修行目标,最终证得涅槃。”佛陀又告诫比丘:“应当专修一种法门,就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绝不执着。”比丘回答:“我已经明白这个道理了。”佛陀问:“你是如何理解的?”比丘回答:“所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指眼耳鼻舌身意所对应的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佛陀赞叹道:“很好!如果能不执着这六尘境界,就能完成修行,证得涅槃。”经文中说的“推广运用”,是指以不散乱放纵的心,去面对一切现象,也就是对三界、六尘所有境界都保持警觉不放逸,最终达到涅槃境界。
增二数明行者,《阿含》云:「阿练若比丘,当修二法为行,谓修止、修观。若修止时,即能休息诸恶,戒律威仪、诸行禁戒悉皆不失,成诸功德。若修观时,即能观苦,如实知之。观苦集、苦尽、苦出要,如实知之,得尽漏,不受后有。怛萨阿竭亦如是修。」
通过两种修行方法来阐明修行者,《阿含经》说:“在清净处修行的比丘,应当以两种方法作为修行:即修习止和修习观。当修习止时,就能止息种种恶行,戒律威仪、所有行为规范都能持守不犯,成就种种功德。当修习观时,就能如实观察苦的真相。如实了知苦的根源、苦的灭尽、离苦的途径,从而断尽烦恼,不再受生死轮回。如来也正是这样修行的。”
增三数明行者,谓戒、定、慧,此三是出世梯隥,佛法轨仪。《戒经》云:「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诸恶即七支过罪轻重非违,《五部律》广明其相。如是等恶,戒所防止。诸善者,善三业,若散若静、前后方便、支林功德,悉是清升,故称为善。自净其意者,即是破诸邪倒,了知世间、出世间因果,正助法门,能消除心垢,净诸瑕秽,岂过于慧?佛法旷海,此三摄尽。
用增三法门来说明修行者的功课,就是戒律、禅定、智慧这三项。它们是超凡脱俗的阶梯,也是佛法的根本准则。《戒经》说:"所有恶行都不要做,一切善法都要奉行,让自己的心意保持清净,这就是诸佛的教导。"
所谓"诸恶",指的是身口意七支罪业轻重不同的过失违犯,《五部律》中详细说明了这些表现。所有这些恶行,都是通过戒律来防范和制止的。"诸善"则是指清净的身口意三业,无论是平常散乱时还是禅定寂静时,包括修行的前方便、后回向,以及种种功德资粮,都是向上提升的善法,所以称为善行。"自净其意"就是破除各种邪见颠倒,透彻了知世间与出世间的因果规律,通过正行与助缘的法门,能够消除心中的尘垢,净化一切瑕疵污秽——这难道不正是智慧的作用吗?
佛法的广阔如大海,但戒定慧这三项已经全部含摄无余。
若得此意,四、五、六、七,乃至百千万亿法为行,摄一切行亦如是,是名下智导行也。
若能明白这个道理,那么无论是第四、第五、第六、第七,乃至百千万亿种修行法门,都能统摄一切修行法门,这就叫作下等智慧引导修行的方法。
通教增数行者,不定部帙判通教,但取三乘共学法门,指此为通耳。今且引《释论》增数,以示其相。《论》云:「菩萨行般若时,虽知诸法一相,亦能知一切法种种相;虽知诸法种种相,亦能知一切法一相。云何观一切法一相?所谓观一切法无相:如四大各各不相离,地中有水、火、风,但地多,以地为名;水、火、风亦如是。」今观无此异相,若火中有三大,三大应并热。若三大在火中,二大遂不热,则不名火。若三大并热,则三大舍自性,皆名为火,无复三大。若言有三大,而细不可知,此与无何异?若麁可得,则知有细;若无麁,细亦无。如是,则火中诸相不可得,一切法相亦不可得。是故一切法皆一相。此以一相破异相,复以无相破一相,无相亦自灭,如前火木然诸薪已,亦复自烧。是为观一切法一相,一相无相。如是无量一切法悉皆一相,一相无相。或二法为行,摄一切行。乃至百法千万亿法为行,摄一切行。可以意推,不复繁记。
通教中通过增数来修行的人,并不按照固定的经卷来判定通教,而是选取三乘共同修学的法门,将这个方法称为通教。现在姑且引用《大智度论》中的增数法门,来展示它的样貌。《大智度论》说:“菩萨修行智慧时,虽然知道一切事物本质同一,也能了知一切事物各有不同表象;虽然知道一切事物各有不同表象,也能了知一切事物本质同一。如何观察一切事物本质同一呢?就是观察一切事物都不执着于表象:就像地、水、火、风四大元素彼此互含,地大中包含水、火、风,但因地大占主导,就以地来命名;水、火、风三大也是如此。”现在观察这些元素并无实质区别——倘若火大中包含其他三大,那么三大应当都会发热。如果三大在火中却有两个不发热,就不能称作火了。如果三大都发热,那么三大就舍弃了各自特性,全都可称为火,不再存在三大之分。如果说有三大存在却细微不可察觉,这与不存在有什么区别?如果粗显的可以感知,就能推知有细微的;如果没有粗显的,细微的也不存在。如此观察,火中的各种特性都不可得,一切事物的表象也都不可得。所以说一切事物本质同一。这是用“同一”来破除“差异”,再用“不执着表象”来破除“同一”,最后连“不执着表象”的概念也自行消解,就像火木燃烧柴薪后自身也会烧尽。这就是观察一切事物本质同一,同一即是不执着表象。如此无量无边的一切事物根本都是同一,同一即是不执着表象。或者以二法作为修行,统摄一切修行。乃至以百法、千万亿法作为修行,统摄一切修行。这些都可以依此类推,不再详细记述。
別教增數行者。如善財入法界中說於一善知識所,各聞一法為行,或如幻三昧,或投巖赴火,算砂相黶,發菩提心等,種種一行,皆云:「佛法如海,我唯知此一法門,餘非所知。」乃至一百一十善知識,一一法門皆如是。是一一行皆破無明,入深境界。若二法、三法、百千萬億等法,亦應如是(云云)。
在别教中修习增数法门的行者,就像《华严经》里善财童子参访善知识的故事。他在每一位善知识那里,各自听闻一种修行法门——有的是如幻三昧,有的是投崖赴火,有的数沙观痣,有的发菩提心等等。每一种专修法门,善知识都说:“佛法如大海般浩瀚,我只懂得这一个法门,其余的不是我所了解的。”这样一直参访到一百一十位善知识,每个法门都是如此。这些专修法门每一个都能破除无明,深入高妙境界。若是修习两种法门、三种法门,乃至百千万亿法门,也应当如此(其余依此类推)。
圆教增数行者,如《文殊问经》明菩萨修一行三昧,当于静室,结跏趺坐,系缘法界,一念法界,一切无明颠倒永寂如空。此之一行,即是一切无碍人,一道出生死,一切诸法中,皆以等观入,解慧心寂然,三界无伦匹,此乃一行摄一切行。
圆教修行中通过增数法门精进的人,就像《文殊问经》所说:菩萨修持一行三昧时,应当在安静的房间里,盘腿端坐,将心念系于法界,一念与法界相融,所有无明颠倒就会永远寂灭如同虚空。这一行法门,能成就通达无碍的修行者,以唯一道路超越生死轮回,在一切现象中都能以平等观照契入,通过智慧使心归于寂静,三界中无与伦比。这就是以一行总摄所有修行法门。
增二法为行,摄一切行,所谓止、观。增三法为行,摄一切行,谓闻、思、修,戒、定、慧。增四法为行,摄一切行,谓四念处。增五法为行,摄一切行,谓五门禅。增六法为行,摄一切行,谓六波罗蜜。增七法为行,摄一切行,谓七善法。增八法为行,摄一切行,谓八正道。增九法为行,摄一切行,谓九种大禅。增十数为行,摄一切行,谓十境界,或十观成乘等。增百数、千万亿数、阿僧祇不可说法门为行,岂可具载?若得其意,例可解。
用两种方法来修行,就能涵盖一切修行法门,这就是止和观。用三种方法来修行,就能涵盖一切修行法门,这就是闻、思、修,也就是戒、定、慧。用四种方法来修行,就能涵盖一切修行法门,这就是四念处。用五种方法来修行,就能涵盖一切修行法门,这就是五门禅。用六种方法来修行,就能涵盖一切修行法门,这就是六波罗蜜。用七种方法来修行,就能涵盖一切修行法门,这就是七善法。用八种方法来修行,就能涵盖一切修行法门,这就是八正道。用九种方法来修行,就能涵盖一切修行法门,这就是九种大禅。用十种方法来修行,就能涵盖一切修行法门,这就是十种境界,或者十种观法成就佛道等等。乃至用百种、千万亿种、无量无数不可说的法门来修行,怎么可能全部列举出来呢?如果能够领会其中的根本道理,其他的都可以类推理解了。
然增数明行,为行不同,须判麁妙。若三藏增数诸行,以生灭智导,但期出苦,止息化城,是故为麁。通教增数诸行,体智虽巧,但导出苦,灰断是同。别教增数诸行,智导则远,自浅阶深,而诸行隔别,事理不融,是故为麁。圆教增数诸行,行融智圆,是故为妙。
然而通过增加修行项目来说明修行方法时,由于修行方式各有不同,就需要判别粗浅与精妙。像三藏教中逐渐增加的种种修行,是用生灭的智慧来引导,只求脱离苦难,如同在化城暂时歇脚,所以算是粗浅的。通教中渐增的种种修行,虽然体悟的智慧很巧妙,但终究只导向脱离苦难,目标仍是灰身灭智的寂灭。别教中渐增的种种修行,智慧引导的方向更加深远,从浅处逐步深入,但各种修行方法相互隔离,事相与理体不能融通,因此也算粗浅。圆教中渐增的种种修行,修行方法相互融摄,智慧圆满无碍,所以称为精妙。
今经属圆增数,如《观经》云:「于三七日,一心精进。」此就一法论行妙。「若行、若坐,思惟此经。」此就二法论行妙。「若闻是经,思惟修习,善行菩萨道。」此就三法论行妙。「四安乐行」,此就四法论行妙。「五品弟子」,此就五法论行妙。「六根清净」,此就六法论行妙。如是等待麁论妙也。
这部经典属于圆满增上的法门,就像《观经》说的:“在三七二十一天里,一心一意精进修行。”这是从单一法门来论述修行之妙。“无论是行走还是静坐,都要思维这部经典。”这是从两种法门来论述修行之妙。“如果听闻这部经典,思维修习,善巧实践菩萨道。”这是从三种法门来论述修行之妙。“四种安乐行”,是从四种法门论述修行之妙。“五品弟子位”,是从五种法门论述修行之妙。“六根清净”,是从六种法门论述修行之妙。像这样依次对照粗浅的法门来彰显其精妙。
开麁论妙者,低头举手,积土弄砂,皆成佛道。虽说种种法,其实为一乘。诸行皆妙,无麁可待,待即绝矣。
开粗论妙的意思是:即使只是低一下头、举一下手,或是堆积泥土、把玩沙土,这些看似微小的行为,也都能成就佛道。虽然佛陀说了种种不同的法门,但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引导众生走向唯一的一乘教法。一切修行法门都是微妙的,并没有粗劣的法门需要被对比舍弃,因为一旦起了分别对待之心,这种执着就自然断除了。
复次,约五数明行妙者,又为二:先、明别五行,次、明圆五行。
再者,从五个方面来说明修行的奥妙,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个别的五种修行,其次说明圆满的五种修行。
别者,如《涅槃》云:「五种之行,谓圣行、梵行、天行、婴儿行、病行。」圣行有三:戒、定、慧。如经:「菩萨若闻大涅槃,闻已生信,作是思惟:诸佛世尊,有无上道,有大正法、大众正行。」从此立行。「若闻大涅槃」即是信果,亦是信灭。「有无上道」已去,是信显果之行。「无上道」是信慧;「有大正法」是信定;「大众正行」是信戒。是名信因、信道。自伤己身及诸众生,破戒造罪,失人天乐及涅槃乐,即是知集;往来生死,受恶道报,即是知苦;苦、集与戒、定、慧相违,即无道;无道故,不得涅槃,则无灭。
区别来说,就像《涅槃经》中讲到的:“五种修行法门,指的是圣行、梵行、天行、婴儿行、病行。”其中圣行包含三个方面:戒律、禅定、智慧。正如经文所说:“菩萨如果听闻大涅槃法门,听闻后生起信心,这样思惟:诸佛世尊,具有无上之道,拥有广大正法、大众正行。”从这里建立修行实践。
“若闻大涅槃”是指相信果报,也是相信寂灭之理。“有无上道”之后的内容,是相信显现果报的修行。“无上道”是相信智慧;“有大正法”是相信禅定;“大众正行”是相信戒律。这就叫做相信因缘、相信道法。
悲悯自身及一切众生,因破戒造业而丧失人天安乐及涅槃之乐,这就是明了烦恼的聚集;在生死中轮回,承受恶道果报,这就是明了痛苦;苦与烦恼与戒定慧相违背,就是没有正道;没有正道的缘故,不能证得涅槃,就是没有寂灭。
菩萨欲拔苦、集,而起大悲,兴两誓愿;欲与道、灭而起大慈,兴两誓愿。发誓愿已,次则修行。思惟在家逼迫犹如牢狱,不得尽寿净修梵行;出家闲旷,犹若虚空。即弃家舍欲,白四羯磨,持性重戒、息世讥嫌等无差别,不为爱见罗刹毁戒浮囊,如《止观》中说。因是持戒,具足根本业清净戒、前后眷属余清净戒、非诸恶觉觉清净戒、护持正念念清净戒、回向具足无上道戒。根本者,十善性戒众戒根本,为无漏心持,故言清净。前后眷属余清净戒者,偷兰遮等,是前眷属;十三等是后眷属;余者非律藏所出,絓诸经所制者,如方等二十四戒之流,名为余戒也。
菩萨想要拔除众生的苦难和烦恼根源,于是生起大悲心,发下两个誓愿;又想要给予众生正道和寂灭之乐,于是生起大慈心,发下两个誓愿。发完誓愿之后,接着就开始修行。他思惟:在家的生活处处束缚就像牢狱,不能终身清净修行梵行;出家生活自在开阔,犹如虚空。于是就舍弃家庭、放下欲望,通过白四羯磨仪式受持戒律,无论是根本性重戒还是避免世人讥嫌的微细戒都平等持守,不被贪爱执着的罗刹破坏持戒的浮囊,具体如《止观》中所说。因为这样持戒,就能具足:根本业清净戒、前后眷属余清净戒、不被恶觉动摇的觉清净戒、护持正念的念清净戒、回向成就无上佛道的戒。所谓根本,就是十善性戒,这是一切戒律的根本,用无漏心持守,所以称为清净。前后眷属余清净戒:偷兰遮等属于前眷属;十三僧残等属于后眷属;其余的不是律藏所规定,而是各部经典所制定的戒律,比如方等经中的二十四戒之类,称为余戒。
此两支属律仪作法,受得之戒也。后三支非作法,是得法,得法时乃发斯戒也。
这两条属于戒律仪轨,是通过受戒仪式得到的戒体。后面三条不是仪式作法,而是通过证悟真理,在契入实相时自然显发的戒德。
非诸恶觉觉清净戒者,即定共也。尸罗不清净,三昧不现前。以戒净故,事障除,发得未来;性障除,发得根本。灭恶觉观,名定共戒也。
如果不是那些邪恶的念头使戒律保持清净,那就是与禅定相应的戒律。持戒不清净,禅定就无法显现。因为戒律清净,就能消除外在的障碍,引发未来的禅定;消除了本性的障碍,就能引发根本的禅定。消除恶念杂想,这就是与禅定相应的戒律。
护持正念念清净戒者,即四念处。观理正念,虽未发真,由相似念,能发真道,成道共戒,故名正念念清净戒。
坚守正念、保持清净戒律,就是指四念处的修行。通过观察真理来安住正念,虽然尚未证悟真如本体,但借着这种与真理相似的观照功夫,能够引发真实的道业,成就与道相应的戒体,所以称为"以正念守护的清净戒律"。
复次,定共戒依定心发,属止善义。道共戒依分别心发,属行善义。动、不动俱是毘尼。何者?戒论防止,得定共心,不复起恶;得道共发真,永无过罪,故俱是戒也。
再者,定共戒是依靠禅定心念生起的,属于止息恶行的善法;道共戒是依靠明辨心念生起的,属于实践善行的功德。无论世间禅定或出世间圣道,都属于戒律范畴。为什么呢?戒律的根本在于防非止恶——获得定共戒时,内心自然不再造作恶行;证得道共戒时,通过真实智慧永远断除罪业根源,所以这两者都是戒律的体现。
回向具足无上道戒者,即是菩萨于诸戒中,具四弘、六度,发愿要心,回向菩提,故名大乘戒。弘誓如前说。六度者,厌恶出家,舍于所爱,即是檀;纤毫不犯,拒逆罗刹,即是尸;能检节身心,安忍打骂,名生忍;耐八风寒热贪恚等,名法忍;爱见不能损,即是羼提;守护于戒犯心不起,即是精进;决志持戒,不为狐疑所诳,专心不动,名为禅;明识因果,知戒是正顺解脱之本,出生一切三乘圣人,非六十二见鸡狗等戒,名为般若。
通过持戒圆满无上佛道,就是菩萨在所有戒律中,具足四弘誓愿与六度修行,发愿立下坚定心志,将一切功德回向觉悟之道,所以称为大乘戒。四弘誓愿如前所述。六度的体现是:厌恶世俗发心出家,舍离贪爱之物,便是布施;纤微过失都不违犯,抵御烦恼魔障,便是持戒;能约束身心,安然忍受打骂,称为生忍;耐受利衰毁誉等八风与寒热贪嗔,称为法忍;贪爱邪见不能损害,便是忍辱;守护戒律不生违犯之念,便是精进;坚定持戒意志,不被犹豫疑惑欺骗,专心不散乱,名为禅定;明了因果规律,深知戒律是趋向解脱的根本,能生出一切声闻、缘觉、菩萨三乘圣人,绝非六十二种外道邪见或鸡狗等畜生戒行,这便是智慧。
又别发愿,要制己心。宁以此身卧于热铁,不以破戒受他床席。十二誓愿自制其心。又更发愿,愿一切众生得护持禁戒,得清净戒,善戒,不缺戒,不析戒,大乘戒,不退戒,随顺戒,毕竟戒,具足诸波罗蜜戒。以此十愿,防护众生。菩萨一持戒心,若干愿行以庄严戒,诸余行心亦应如是。
还要另外发愿,必须约束自己的心念。宁可让这身体躺在烧红的铁板上,也绝不因破戒而享用他人供养的卧具。用十二种誓愿来调伏自己的心。更要发下誓愿:祈愿一切众生都能守护戒律,获得清净无染的戒体,完善的戒行,毫无缺漏的戒法,不被毁损的戒律,契合大乘的戒学,永不退转的持戒,随顺真理的戒法,究竟圆满的戒品,具足一切波罗蜜的戒德。以这十种大愿来护持众生。菩萨怀着持戒的信念,用无数愿行来庄严戒律,其他修行心念也应当如此践行。
然护他十戒,从自行五支中出:从根本、眷属两支出禁戒、清净戒、善戒。何者?篇聚作法即是禁戒。禁戒若发无作,乃名清净,清净即止善:而言善戒,即是行善也。
然而守护他人的十种戒律,是从自我修行的五个部分中产生的:从根本戒和眷属戒这两个部分,衍生出禁戒、清净戒和善戒。为什么呢?依照戒律条文如法持守就是禁戒。持守禁戒若能引发无作戒体,才称为清净戒,清净戒就是止恶的善行;而所说的善戒,就是指积极修善的行为。
从非恶觉觉清净戒,开出不缺戒。何者?虽防护七支,妄念数起,致有缺漏。若发未来禅,事行不缺;得根本禅,性行不缺。
从远离恶念而觉悟清净的戒律,展现出圆满无缺的戒行。为什么呢?虽然防护着身口七支的戒行,但若妄念不断生起,仍会导致戒体出现缺漏。若修得初禅未到地定时,事相上的戒行可得圆满;若证入根本禅定,则本性中的戒德自然圆满无缺。
从护持正念念清净戒,开出不析戒,即道共戒也。灭色入空是析法道共;今体法入空,故名不析。又内有道共;则戒品牢固,不可破析也。
通过护持正念、保持清净戒律,就能开启不靠分析修持的戒体,这就是与道相合的戒律。通过灭除物质现象进入空性属于分析法的道共戒;如今是体认诸法本质而证入空性,所以称为不分析法。再者内心契入道共戒时,戒律的根本就会坚固牢靠,再也不可能被破坏摧毁。
从回向具足无上道戒,开出大乘、不退、随顺、毕竟、具足波罗蜜戒。言大乘者,菩萨持性重、讥嫌等无差别。自求佛道,性重则急;为化众生,讥嫌则急;小乘自调,性重则急;不度他故,讥嫌则宽。菩萨具持两种,故名大乘戒。不退者,行于非道,善巧方便,婬舍、酒家非法之处,辄以度人,而于禁戒无有退失。如医疗病,不为病所污,故名不退。随顺者,随物机宜,随顺道理,故名随顺戒。毕竟者,竖究竟无上之法也。具足波罗蜜者,横一切圆满,无法不备也。
从回向无上佛道的圆满戒律中,开展出大乘戒、不退戒、随顺戒、究竟戒、具足波罗蜜戒。所谓大乘戒:菩萨持守本性重戒与避嫌戒时平等无分别。为自身求佛道,本性重戒更为紧要;为教化众生,避嫌戒更为紧要。小乘修行重在自我调伏,故本性重戒更为紧要;因不度化他人,故避嫌戒较为宽松。菩萨能同时圆满持守两种戒律,因此称为大乘戒。不退戒:菩萨虽示现行走于非道之中,却以善巧方便度化众生,如入淫舍酒肆等非法场所,却能对戒律毫无退失。犹如良医治病,不为疾病所染污,故称不退戒。随顺戒:随顺众生根机因缘,契合佛法真理,故称随顺戒。究竟戒:是纵向彻悟无上法门的终极戒体。具足波罗蜜戒:是横向圆满一切功德,所有修行法门无不完备的戒相。
《大论》亦明十种戒:不破、不缺、不穿、不杂四种,即是《大经》根本支中,禁戒、清净戒、善戒、不缺戒。《论》随道戒,即是《大经》护持正念支中不析戒也。《论》无着戒,即是《大经》回向支中不退戒。《论》智所赞戒,即是《大经》大乘戒。《论》自在戒,即是《大经》自在戒。《论》随定戒,即是《大经》随顺戒。《论》具足戒,即是《大经》波罗蜜戒。《大经》明毕竟,《论》言随定,此大同小异,于义无失。
《大论》也阐述了十种戒律:不破戒、不缺戒、不穿戒、不杂戒这四种,就是《大经》根本支中所说的禁戒、清净戒、善戒、不缺戒。《大论》的随道戒,就是《大经》护持正念支中的不析戒。《大论》的无著戒,就是《大经》回向支中的不退戒。《大论》的智所赞戒,就是《大经》的大乘戒。《大论》的自在戒,就是《大经》的自在戒。《大论》的随定戒,就是《大经》的随顺戒。《大论》的具足戒,就是《大经》的波罗蜜戒。《大经》讲的是究竟圆满,《大论》说的是随顺禅定,二者大体相同略有差异,在义理上并无矛盾。
《涅槃》欲辨菩薩次第聖行,故具列諸戒淺深、始終、具足。善能護持,即入初不動地,不動、不退、不墮、不散,是名戒聖行。戒聖行既從始淺以至於深,今仍判其麁妙。禁、淨、善三戒屬律儀,律儀通攝眾,故定尊卑、位次緒。雖有菩薩、佛等,不別立眾,故戒法是同,但以佛菩提心為異耳。故知律儀等三戒,三藏攝。不缺是定共,根本禪是事,亦屬三藏攝,是故為麁。不析戒是體法道共,即通教攝。大乘、不退等別教攝,亦兼於通。通有出假,隨機順理,於道不退。然依真諦,不及別人,別人為妙也。隨順、畢竟、具足等,圓教攝。不起滅定現諸威儀,不捨道法現凡夫事,故名隨順。唯佛一人具淨戒,餘人皆名污戒者,故名畢竟戒。戒是法界,具一切佛法、眾生法,到尸彼岸,故名具足波羅蜜戒。《淨名》云:「其能如是,是名奉律,是名善解。」此經云:「我等長夜持佛淨戒,法王法中久修梵行,始於今日得其果報。」又,「羅睺羅密行,唯我能知之。」豈非待前諸戒皆麁,唯圓為妙也。復次持初戒如乳,中間如三味,後戒如醍醐,醍醐為妙(云云)。
《涅槃经》要说明菩萨修行的次第圣行,所以详细列明了各种戒律的浅深、始终和圆满境界。能够善加护持戒律,就能进入最初的不动地,达到不动、不退、不堕、不散的境界,这就叫做戒圣行。
戒圣行既然从初始的浅近逐步达到深奥,现在仍要判别其中的粗浅与精妙。禁戒、净戒、善戒这三种戒属于律仪戒,律仪戒普遍摄受大众,所以能确立尊卑次序和位次脉络。虽然其中有菩萨、佛等不同阶位,但不另外设立大众团体,因此戒法是相同的,只是以佛的觉悟之心作为区别。由此可知律仪等三种戒,属于三藏教所摄。"不缺戒"是与禅定共生的,根本禅属于事相修持,也归三藏教所摄,所以是粗浅的。不分析戒相是体证法性的道共戒,属于通教所摄。大乘戒、不退转戒等属于别教所摄,也兼通于通教。通教中有出假观,随顺机缘契合真理,在修行道路上不退转。然而这类戒律依止真谛,不及别教修行人,所以别教更为精妙。随顺戒、毕竟戒、具足戒等,属于圆教所摄。不起于灭定而显现种种威仪,不舍弃道法而示现凡夫之事,所以称为随顺戒。唯有佛陀一人具足清净戒,其余人都称为污戒者,所以称为毕竟戒。戒就是法界,具足一切佛法、众生法,到达究竟彼岸,所以称为具足波罗蜜戒。《维摩诘经》说:"能够这样持戒,才叫做奉行戒律,才叫做善解戒律。"这部经说:"我们在漫漫长夜中奉持佛陀清净戒律,在法王教法中长久修习梵行,直到今日才得到究竟果报。"又说:"罗睺罗的密行,唯有我能够了知。"这岂不是说明前面各种戒律都是粗浅,唯有圆教戒律最为精妙吗?再者,持最初的戒如饮乳,中间的戒如酥酪,最后的戒如醍醐,醍醐最为精妙(如此类推)。
开麁显妙者。他云:「《梵网》是菩萨戒。」今问:「是何等菩萨戒?」彼若答言:「是藏、通等菩萨戒」者,应别有菩萨众。众既不别,戒何得异?又,若别明菩萨戒,何等别是缘觉戒?今明三藏三乘无别众,不得别有菩萨、缘觉之戒也。若作别、圆菩萨解者,可然。何者?三乘共众外,别有菩萨,故别有戒。
把粗糙的教法展开显露出精妙之处。有人说:"《梵网经》讲的是菩萨戒。"现在要问:"这到底是哪种菩萨戒?"如果对方回答:"这是藏教、通教体系的菩萨戒",那就应该另有受菩萨戒的僧团。既然僧团没有分别,戒法怎么会不同呢?再者,如果单独设立菩萨戒,那么什么样的戒是专门给缘觉乘的呢?现在要说明的是:在三藏教法中,三乘弟子同属一个僧团,不可能单独存在菩萨戒或缘觉戒。如果从别教、圆教的角度来理解菩萨戒,倒是说得通。为什么呢?因为在声闻、缘觉、菩萨三乘共修的团体之外,另有菩萨众,所以可以有专门的戒律。
问:
三乘众外,别有菩萨戒者,缘觉戒云何?答:
除了声闻、缘觉、菩萨这三类修行者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受持菩萨戒的情形?那么缘觉修行者的戒律又该如何理解呢?
三乘众外,无别缘觉,此说犹是待麁之戒耳。开麁者,毘尼学者,即大乘学式叉。式叉即是大乘第一义光,非青、非黄、非赤白,三归、五戒、十善、二百五十,皆是摩诃衍,岂有麁戒隔于妙戒!戒既即妙,人亦复然。「汝实我子」,即此义也。是名绝待妙戒。
三乘教法之外,并没有单独的缘觉修行,这种说法仍然属于相对粗浅的戒律认知。若以开阔的视角来看:修习戒律者,其实就是在修学大乘的"式叉"。"式叉"正是大乘最究竟的智慧光明,它既非青色、黄色,也非红色白色。无论是三皈依、五戒、十善,还是二百五十条比丘戒,全部都属于大乘法门,哪里会有粗浅的戒律与微妙戒律的隔阂呢!既然戒律本身就是微妙的,修戒之人也是如此。"你确实是我的孩子"——这句话正是这个含义。这就是绝待微妙的戒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