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諦聚中煩惱論初煩惱相品第一百二十一
論者言:已說諸業諸煩惱,今當說垢心行名為煩惱。
問曰:何謂為垢?答曰:若心能令生死相續是名為垢。此垢心差別,為貪恚癡等。是垢名為煩惱,亦名罪法,亦名退法,亦名隱沒法,亦名熱法,亦名悔法,有如是等名。是垢心修集則名為使,非但垢心生時名使。煩惱名貪、恚、癡、疑、憍慢及五見,此十差別有九十八使。貪名喜樂三有,亦喜樂無有是名為貪,如經中說:欲愛、有愛、無有愛無有名斷滅。眾生為苦所逼,欲滅陰身以無為樂。
問曰:喜樂是受相非貪相也,如經中說今喜後喜義,言今世受樂後亦受樂。又說今憂後憂義,言今世受苦後亦受苦。又如天問中言有子則喜,佛答有子則憂,如是等答曰貪為喜分。如經中說:受因緣愛樂受中貪使。揣食中有喜有貪,喜盡故貪盡。當知貪為喜分,是則無咎。何以知之?如經中說:集諦者,謂渴是也。何謂為渴?謂欲得後身是渴。何相?謂依止貪欲得種種。
問曰:若說欲得後身是渴相者,何故復說依止於貪欲得種種?答曰:更有渴相。若言欲得種種是總相說,欲得後身是別相說。離欲人亦有欲得種種,謂渴欲得水等是,非集諦所攝。若依止貪欲得後身,是渴名集諦所攝。
問曰:若渴亦是喜、貪亦是喜,何故說依止貪耶?答曰:初生名渴,增長名貪,故言依止。如經中說喜繫世間,是故喜即是貪。又經中說:除滅貪憂諸不善法。是中貪即是喜,憂即是瞋。如說瞋為憂,則知亦說喜為貪。是故十八意行中不說煩惱但說諸受,故知喜分是貪。又凡夫離貪不能受樂,離瞋不能受苦,離癡不能受不苦不樂。何以知之?第三受中說。凡夫人於此受中,不知集、不知滅、不知味、不知過、不知出,故於不苦不樂受中無明使使。是凡夫人常不知此五種法,故常於不苦不樂受中為無明使使。無明使者,即是不知性受行也,如是凡夫苦樂心行亦即是貪恚。又若初來在心名受,增長明了名為煩惱。又下軟心名受,即此心增上名曰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