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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 2"
description: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由安慧菩薩糅合集成，唐代玄奘法師漢譯。該論屬瑜伽行派重要論書，以阿毘達磨經為綱要，融合大乘莊嚴經論、顯揚聖教論等內容，系統闡述諸法體相、唯識教義及修行次第。全分本事分與決擇分，詳釋五蘊、四諦、菩提分法等名相，確立識變緣起思想。此論為法相宗根本典籍，對漢傳佛教唯識學發展影響深遠，是研究大乘佛法體系與修證的重要權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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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二

> 大乗アビダルマ雑集論 巻第二

安慧菩薩糅

> 安慧菩薩の著作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 大唐三蔵法師玄奘奉詔訳

###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二

> 本事分 三法品 第一（続き）

何等名為心不相應行？謂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等。如是心不相應行，應以五門建立差別，謂依處故、自體故、假立故、作意故、地故。二無心定具足五門，無想天異熟除作意，餘唯初三。

> 心と対応しないはたらき（心不相応行）とは何か。それは、獲得（得）、無想定、滅尽定、無想異熟、命根、衆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転、定異、相応、勢速、次第、時、方、数、和合などをいう。 この心不相応行は、五つの観点から分類されるべきである。すなわち、依るところ（依処）、その本質（自体）、仮に立てられたもの（仮立）、心の働き（作意）、修行の段階（地）である。 二つの無心定（無想定と滅尽定）は五つの観点すべてを備える。無想天の異熟は作意を除いた四つを持つ。その他のものは、最初の三つ（依処・自体・仮立）のみを備える。

得者，謂於善不善無記法，若增若減，假立獲得成就。善不善無記法者，顯依處。若增若減者，顯自體。何以故？由有增故說名成就上品信等，由有減故說名成就下品信等。假立獲得成就者，顯假立。如是於餘，隨其所應建立當知。

> 得るとは、善・不善・無記の法について、もし増え、もし減ることによって、仮に獲得・成就と立てられるものをいう。善・不善・無記の法とは、その拠り所を示す。もし増え、もし減るとは、その体そのものを示す。なぜなら、増えることによって上品の信などの成就といい、減ることによって下品の信などの成就というからである。仮に獲得・成就と立てるとは、仮に立てられたものであることを示す。このように、その他の場合も、それぞれに応じて建てられることを知るべきである。

無想定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出離想作意為先故，於不恒行心心法滅，假立無想定。已離遍淨欲者，已離第三靜慮貪。未離上欲者，未離第四靜慮已上貪。出離想作意為先者，解脫想作意為前方便。不恒行者，轉識所攝。滅者，謂定心所引，不恒現行諸心心法暫時間滅，所依位差別，以能滅故名滅。

滅盡定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超過有頂，暫息想作意為先故，於不恒行諸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心法滅，假立滅盡定。此中所以不言未離上欲者，為顯離有頂欲，阿羅漢等亦得此定故。一分恒行者，謂染污意所攝。

無想異熟者，謂已生無想有情天，於不恒行心心法滅，假立無想異熟。

命根者，謂於眾同分，先業所感，住時決定，假立壽命。眾同分者，於一生中諸蘊相續。住時決定者，齊爾所時令眾同分常得安住，或經百年或千年等，由業所引功能差別。

眾同分者，謂如是如是有情，於種種類自體相似，假立眾同分。於種種類者，於人天等種類差別。於自體相似者，於一種類性。

生者，謂於眾同分諸行本無今有性，假立為生。問：外諸色等亦有生相，何故唯舉眾同分耶？答：為於有情相續建立有為相故。所以者何？外諸色等有為相成壞所顯，內諸行有為相生老等所顯故。

老者，謂於眾同分諸行相續變異性，假立為老。

住者，謂於眾同分諸行相續不變壞性，假立為住。

無常者，謂於眾同分諸行相續變壞性，假立無常。相續變壞者，謂捨壽時。當知此中依相續位建立生等，不依剎那。

名身者，謂於諸法自性增言，假立名身。自性增言者，謂說天人眼耳等事。

句身者，謂於諸法差別增言，假立句身。差別增言者，謂說諸行無常、一切有情當死等義。

文身者，謂於彼二所依諸字，假立文身。彼二所依諸字者，謂自性差別增言所依諸字，如𧙃壹鄔等。又自性差別及此二言，總攝一切。如是一切由此三種之所詮表，是故建立此三為名句文身。此言文者，能彰彼二故。此又名顯，能顯義故。此復名字，無異轉故。所以者何？如眼名眼異，此名外更有照了導等異名改轉，由彼同顯此想故。非𧙃壹等字離𧙃壹等差別外更有差別能顯此字，故無異轉說名為字。無異轉者，謂不流變。

異生性者，謂於聖法不得，假立異生性。

流轉者，謂於因果相續不斷，假立流轉。所以唯於相續不斷立流轉者，於一剎那或於間斷無此言故。

定異者，謂於因果種種差別，假立定異。因果種種差別者，謂可愛果妙行為因、不可愛果惡行為因，諸如是等種種因果展轉差別。相應者，謂於因果相稱假立相應。因果相稱者，雖復異類，因果相順亦名相稱，由如布施感富財等。

勢速者，謂於因果迅疾流轉，假立勢速。

次第者，謂於因果一一流轉，假立次第。因果一一流轉者，謂不俱轉。

時者，謂於因果相續流轉，假立為時。何以故？由有因果相續轉故。若此因果已生已滅，立過去時。此若未生，立未來時。已生未滅，立現在時。

方者，謂即於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因果差別，假立為方。何以故？即於十方因果遍滿，假說方故。當知此中唯說色法所攝因果，無色之法遍布處所無功能故。

數者，謂於諸行一一差別，假立為數。一一差別者，於一無別二三等數，不應理故。

和合者，謂於因果眾緣集會，假立和合。因果眾緣集會者，且如識法因果相續，必假眾緣和會，謂根不壞、境界現前，能生此識作意正起。如是於餘一切如理應知。

如是等心不相應行法，唯依分位差別而建立故，當知皆是假有。謂於善不善等增減分位差別建立一種，於心心法分位差別建立三種，於住分位差別建立一種，於相似分位差別建立一種，於相分位差別建立四種，於言說分位差別建立三種，於不得分位差別建立一種，於因果分位差別建立餘種。因果者，謂一切有為法能生餘故名因，從餘生故名果。

云何建立識蘊？謂心、意、識差別。

心者，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故。習氣者，謂由現行蘊等令彼種子皆得增益。一切種子識者，謂能生蘊等諸法種子所積集故。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諸法種子故，又諸有情取為我故。異熟識者，先業所生故。阿陀那識者，謂能數數令生相續，持諸根等令不壞故。又言心者，謂能積集一切法習氣故。

云何知有阿賴耶識？若無此識，執受、初、明了、種子、業、身受、無心定、命終無，皆不應理。釋此伽他，如攝決擇分說：由八種相，證阿賴耶識決定是有。謂若離阿賴耶識，依止執受不可得故、最初生起不可得故、明了生起不可得故、種子體性不可得故、業用體性不可得故、身受體性不可得故、處無心定不可得故、命終之識不可得故。云何依止執受不可得耶？由五因故，謂阿賴耶識先行因感眼等，轉識現緣因發，如說根境作意力故諸轉識生，乃至廣說，是名初因。又六識身善惡可得，是第二因。又六識身一類異熟無記性攝必不可得，是第三因。又六識身各別依轉，隨所依止彼識生時，即應彼識執所依止，餘無執受不應道理；設許執受亦不應理，以離識故，是第四因。又所依止應成數數執受過失。所以者何？由彼眼識於一時轉一時不轉，餘識亦爾，是第五因。

云何最初生起不可得耶？謂設有難言：若有阿賴耶識，應一有情二識俱起。應告彼曰：汝於非過妄生過想，容有二識俱時轉故。所以者何？猶如有一俱時欲見乃至欲識，隨有一識最初生起不應道理。何以故？爾時作意無有差別，根及境界不壞現前，何因緣故識不俱轉？

云何明了生起不可得耶？謂若有定執識不俱生，與眼等識俱行一境，明了意識應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時隨憶曾所受境，爾時意識不明了生。非於現境所生意識，得有如是不明了相，是故應信諸識俱轉，或應許彼第六意識無明了性。

云何種子體性不可得耶？謂六轉識身各各異故。所以者何？此六轉識從善無間不善性生、不善無間善性復生、從二無間無記性生，下界無間中界生、中界無間妙界生、妙界無間乃至下界生，有漏無間無漏生，無漏無間有漏生，世間無間出世生、出世無間世間生，非如是相識為種子體應正道理。又心相續長時間斷，經久流轉不息，是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

云何業用不可得耶？謂若無諸識同時生起，業用俱轉不應道理。所以者何？略說識業有四種，謂了別外器、了別依止、能了別我、了別境界。如是四種識了別業，一一剎那俱現可得，非於一識一剎那中有如是等差別業用，是故必有諸識俱起。

云何身受體性不可得耶？謂如有一，或如理思、或不如理思、或不思惟、或復推尋，若心在定若不在定，身受生起非一眾多。若無阿賴耶識，如是身受應不可得；既現可得，是故定有阿賴耶識。

云何處無心定不可得耶？如世尊說：入無想定及滅盡定，當知爾時識不離身。若無阿賴耶識，爾時識應離身，識若離身便應捨命，非謂處定。

云何命終之識不可得耶？謂臨命終時識漸捨離所依身分，發起冷觸或上或下，非彼意識有時不轉。故知唯有阿賴耶識，能執持身隨於身分。若捨此識，冷觸可得身無覺受，意識不然。是故若無阿賴耶識，命終之識必不可得。

意者，謂一切時緣阿賴耶識，思度為性，與四煩惱恒相應，謂我見、我愛、我慢、無明。又此意遍行一切善、不善、無記位，唯除聖道現前、若處滅盡定及在無學地。又復六識以無間滅識為意，當知此中由所緣故、釋義故、相應故、生起時故顯了於意。何故聖道現前無染污意耶？由勝義智與我見現行極相違故，出聖道後從阿賴耶識復更現起，以有學位未永斷故。又滅盡定望無想定極寂靜故，此染污意不得現行。無間滅意者，由隨覺故。無間覺義是意義，當知此中隨顯相說。

識者，謂六識身，眼識乃至意識。眼識者，謂依眼緣色了別為性。耳識者，謂依耳緣聲了別為性。鼻識者，謂依鼻緣香了別為性。舌識者，謂依舌緣味了別為性。身識者，謂依身緣觸了別為性。意識者，謂依意緣法了別為性。當知此中由所依故、所緣故、自性故，建立於識。云何建立界？謂色蘊即十界，眼等五根界、色等五境界及法界一分。受想行蘊即法界一分。識蘊即七識界，謂眼等六識界及意界。何故建立界處無別相耶？建立蘊中已說眼等各別相故，是故從諸蘊中出界建立，從諸界中出處建立。

何等界法蘊不攝耶？法界中無為法，蘊所不攝。此無為法復有八種，謂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虛空、非擇滅、擇滅、不動及想受滅。

如是建立八無為中，當知所依差別故。分析真如假立三種，不由自性故。善法真如者，謂無我性、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何故真如說名真如？由彼自性無變異故。謂一切時無我實性無改轉故，說無變異。當知此則是無我性，離二我故。何故復說此名空性？一切雜染所不行故。所以者何？由緣此故能令一切諸雜染事悉皆空寂。雖復有時說有雜染，當知但是客塵煩惱之所染污。何等名為客塵染污？謂由未拔所取能取種子故，令依他性心二行相轉；非法性心，以諸法法性自性清淨故。何故復說此名無相？諸相寂靜故。諸相者，謂色受等乃至菩提。諸所戲論，真如性中彼相寂滅，故名無相。何故復說此名實際？無倒所緣故。實者，謂無顛倒。此處究竟，故名為實際，過無我性更無所求故。何故復說此名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何故復說此名法界？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所依相故。如善法真如，當知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亦爾。虛空者，謂無色性，容受一切所作業故。無色性者，謂唯違於色，無性相法意識境界，是名虛空。意識境界者，謂法界攝故，唯違色言，為別受等共，有真如、擇滅、非擇滅、無常性等。雖兔角等亦是無性，然彼不與諸法相違，以彼唯是畢竟無故。又兔角等非唯違色，由與受等諸法共故，是故唯說與色相違無性相言，為別受等無色之法。何以故？受等自體是有性相非無性相故。

非擇滅者，謂是滅非離繫，不永害隨眠故。

擇滅者，謂是滅是離繫，永害隨眠故。

不動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苦樂滅無為。

想受滅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止息想作意為先故，諸不恒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心法滅、無為。

當知此中有二種應斷法，謂諸煩惱及此所依受。受有二種，謂變異及不變異。如其次第苦、樂、非苦樂，當知煩惱斷故建立擇滅。二受斷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動及受想滅。煩惱斷者，謂除此品麁重所得轉依。受斷者，謂除此能治定障所得轉依。是故得第二靜慮時，雖證苦滅而不建立無為，以變異受未盡斷故。又若五種色，若受想行蘊，及此所說八無為法，如是十六總名法界。

云何建立處？謂十色界即十色處，七識界即意處，法界即法處。

由此道理諸蘊界處三法所攝，謂色蘊、法界及與意處。由色蘊攝十色界，法界即攝法界，意處攝七識界，是故三法攝一切法。

如是建立蘊界處已，今乘此義應更分別。問：眼耳與鼻各有二種，云何不立二十一界？答：彼雖有二，然界不別。所以者何？其相相似俱眼相故，所作相似俱於眼境，眼識一所作故。如是耳鼻隨理應知。為身端嚴各生二種。何以故？如是分布一界二所身得端嚴，不由餘故。問：為常依一一眼故眼識得生？為亦依二耶？答：亦得依二，明了取故。所以者何？若俱開二眼取色明了，非如開一，譬如一室俱然二燈，同發一光照極明了。如是一光依二燈轉，當知此中道理亦爾。問：於一一根門種種境界俱現在前，於此多境，為有多識次第而起？為俱起耶？答：唯有一識種種行相俱時而起。若諸段食與舌根合，當知身舌二識恒俱時起。又聲間斷故，不從異處展轉生起相續往趣餘方。然譬於燈置在自處，能於一時隨其勢力遍發光明，聲頓遍發理亦如是。問：何故於近障聲，聞不明了？答：聲有對故。於障細隙微少而生，故不明了。問：於六識中幾有分別？答：唯一意識，由三分別故有分別。三分別者，謂自性分別、隨念分別、計度分別。自性分別者，謂於現在所受諸行自相行分別。隨念分別者，謂於昔曾所受諸行追念行分別。計度分別者，謂於去來今不現見事思搆行分別。復有七種分別，謂於所緣任運分別、有相分別、無相分別、尋求分別、伺察分別、染污分別、不染污分別。初分別者，謂五識身如所緣相無異分別，於自境界任運轉故。有相分別者，謂自性、隨念二種分別，取過現境種種相故。無相分別者，謂希求未來境行分別。所餘分別皆用計度分別以為自性。所以者何？以思度故，或時尋求、或時伺察、或時染污、或不染污種種分別。問：若了別色等故名為識，何故但名眼等識不名色等識耶？答：以依眼等五種解釋道理成就，非於色等。何以故？眼中之識故名眼識，依眼處所識得生故。又由有眼，識得有故。所以者何？若有眼根，眼識定生，不盲瞑者乃至闇中亦能見故。不由有色，眼識定生，以盲瞑者不能見故。又眼所發識，故名眼識。由眼變異識亦變異，色雖無變識有變故。如迦末羅病損壞眼根，於青等色皆見為黃。又屬眼之識故名眼識，由識種子隨逐於眼而得生故。又助眼之識故名眼識，作彼損益故。所以者何？由根合識有所領受令根損益，非境界故。又如眼之識故名眼識，俱有情數之所攝故。色則不爾，不決定故。眼識既然，餘識亦爾。問：為眼見色？為識等耶？答：非眼見色亦非識等，以一切法無作用故，由有和合假立為見。又由六相，眼於見色中最勝，非識等，是故說眼能見諸色。何等為六？一由生因，眼能生彼故。二由依處，見依眼故。三由無動轉，眼常一類故。四由自在轉，不待緣合念念生故。五由端嚴，轉由此莊嚴所依身故。六由聖教，如經中說：眼能見色故。如是所說六種相貌，於識等中皆不可得。識動轉者，當知多種差別生起，何故無為立在界處不在蘊耶？無蘊義故。所以者何？色等諸法有去來等種種差別總略積聚，說名為蘊。聚積義是蘊義，常住之法無有此義，是故無為非蘊所攝。何故即如是法以蘊界處門差別說耶？欲令所化有情於廣略門生善巧故。所以者何？於蘊門中略說色識，於界處門隨其所應廣說十七。又於蘊門廣說受等，於界處門略說為一法界法處。又蘊門中唯說建立有為法相，界門廣說建立能取所取及取體性，處門唯說建立能取所取，由此唯顯取生門故。已辯傍乘義，今當釋本文。

問：如經中說眼及眼界。若眼亦眼界耶？設眼界亦眼耶？答：或有眼非眼界，謂阿羅漢最後眼。或有眼界非眼，謂處卵㲉、羯邏藍時、頞部陀時、閉尸時，在母腹中若不得眼，設得已失。若生無色異生，所有眼因或有眼亦眼界，謂於餘位。或有無眼無眼界，謂已入無餘涅槃界。及諸聖者生無色界。如眼與眼界，如是耳鼻舌身與耳等界，隨其所應盡當知。阿羅漢最後眼者，謂入涅槃時最後剎那，爾時眼非眼界，非餘眼因故。無色界異生有眼因者，謂從彼退墮當生有色界，以阿賴耶識持眼種子定當生眼故。生彼眾聖不退還故，無有眼界。有身界無身者，謂唯生無色界異生，彼唯有身因故。非處卵㲉等，彼必有身故，若身壞滅壽命亦無。問：若有意亦意界耶？設有意界亦意耶？答：或有意非意界，謂阿羅漢最後意。或有意界非意，謂處滅定者所有意因。或有意亦意界，謂於所餘位。或有無意無意界，謂已入無餘涅槃界。唯有意界非意中所以不取入無想定者，以彼有染污意故。問：若生長彼地，即用彼地眼還見彼地色耶？答：或有即用彼地眼還見彼地色，或復餘地。謂生長欲界用欲行眼還見欲行色，或用色行眼見色行色，或用上地眼見下地色。如以眼對色，如是以耳對聲。如生長欲界，如是生長色界。生者，謂初受生時。長者，謂後增長。若生長欲界，即以欲行鼻舌身還嗅嘗覺欲行香味觸。若生長色界，即以色行身還覺自地觸，彼界自性定無香味，離段食貪故，由此道理亦無鼻舌兩識。若生長欲界，即以欲行意了三界法及無漏法。如生長欲界，如是生長色界。若生長無色界，以無色行意了無色行自地法及無漏法，若以無漏意了三界法及無漏法。無色行意了無色行自地法及無漏法者，謂依聖弟子說，若外異生唯了自地法。若住此法者，或有由先聞熏習力，亦緣上地為起彼故。

問：何故諸蘊如是次第？答：由識住故，謂四識住及識。又前為後依故，如其色相而領受故，如所領受而了知故，如所了知而思作故，如所思作隨彼彼處而了別故。如其色相而領受者，謂由隨順樂受等根境二力故，樂受等生。如所領受而了知者，謂隨所受取諸相故。如所了知而思作者，謂隨所想造諸業故。如所思作隨彼彼處而了別者，謂隨所作業於諸境界及異趣中識轉變故。又由染污清淨故，謂若依是處而起染淨。若由領受取相造作故。染污清淨，若所染污及所清淨。由此理故說蘊次第。若依是處起染淨者，謂依有根身。若由領受者，謂由有染無染等受。如其次第染污清淨。若由取相造作者，謂由如理不如理轉故，如其次第染污清淨。若所染污及所清淨者，謂心有麁重，無麁重生故。

何故諸界如是次第？由隨世事差別轉故。云何世事差別而轉？謂諸世間最初相見，既相見已更相問訊，既問訊已即受沐浴塗香花鬘，次受種種上妙飲食，次受種種臥具侍女，然後意界處處分別。以內界次第故建立外界，隨此次第建立識界。如界次第，處亦如是。問：蘊義云何？答：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彼一切略說一色蘊，積聚義故，如財貨蘊。如是乃至識蘊當知。依止十一種愛所依處故，於色等法建立過去等差別。十一種愛者，謂顧戀愛、希望愛、執著愛、內我愛、境界愛、欲愛、定愛、惡行苦愛、妙行樂愛、遠愛、近愛。由如是愛所緣境故，如其次第立過去等種種差別。又有差別，謂已生未生差別故、能取所取差別故、外門內門差別故、染不染差別故、近遠差別故，如其所應於色等諸法建立過去等差別。已生者，謂過去、現在。未生者，謂未來。外門者，謂不定地。內門者，謂諸定地。餘句易了，不復分別。又苦相廣大，故名為蘊，如大材蘊。依止色等，發起生等廣大苦故。如經言：如是純大眾苦蘊集。又荷雜染擔故名為蘊，如肩荷擔。荷雜染擔者，謂煩惱等諸雜染法依色等故，譬如世間身之一分能荷於擔，即此一分名肩名蘊。色等亦爾，能荷雜染擔故，名之為蘊。

問：界義云何？答：一切法種子義。謂依阿賴耶識中諸法種子說名為界，界是因義故。又能持自相義是界義。又能持因果性義是界義。能持因果性者，謂於十八界中根境諸界及六識界，如其次第。又攝持一切法差別義是界義。攝持一切法差別者，謂諸經說：地等諸界及所餘界，隨其所應皆十八界攝。

問：處義云何？答：識生長門義是處義。當知種子義攝一切法差別義亦是處義。

復次如佛所說：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陽焰、行如芭蕉、識如幻化。問：以何義故色如聚沫乃至識如幻化？答：以無我故、離淨故、少味故、不堅實故。謂非有遠離虛妄不堅實義，是經所說諸句義。又為對治我淨樂常四顛倒故，如其次第說無我等諸句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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