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懺突色訖里多法
律攝云。此中犯者。若苾芻不依佛教、不顧羞恥、欲為非法者。捉衣開張、得責心惡作。若披著身、得對說惡作。若苾芻有順奉心、而著衣不如法。或時忘念、或是無知、非法著者。唯犯責心惡作。如是於餘學處、準此應知。(案已上所載律攝之文、指眾學法第二不太高著裙而言。)
說罪要行法云。作如是說。
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有故不嚼齒木等、(隨有稱之。)犯眾多根本惡作罪、及眾多方便惡作罪。此等諸罪、各有不敬聖教波逸底迦罪、及此方便惡作罪。并不向人發露各有覆藏罪。(已下、同上懺波逸底迦法。)
又云。云何責心。凡出家者、於不謹慎心中、遠律教時。即須自責心云。
此事是我所不應作。我從今已去、更不如是。
若常能如此自尅責時、自然不虧諸戒。須知佛教、意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