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由集谛门思惟流转生死次第分三:一、烦恼发生之理,二、彼集业之理,三、死没及结生之理。今初
第二、从集谛的角度来思考生死轮回的过程,分为三部分:一、烦恼产生的道理,二、烦恼如何集聚成业力,三、死亡与投生的道理。现在先说第一部分。
成办生死之因,虽俱须惑业,然以烦恼而为上首。若无烦恼,虽有宿业超诸量数,然如种子,若无润泽及其土等,定不发芽。如是诸业缺俱有缘,亦定不能发苦芽故。又若有烦恼,纵无宿业,无间新集,取后有故。如是亦如《释量论》云:「超度诸有爱,非余业能引,灭尽俱有故。」又云:「若有爱,仍当出生故。」是故开示烦恼对治极为重要。此复赖于先知烦恼,故于烦恼,应当善巧。
形成生死的根本原因,虽然都需要迷惑和业力两者,但烦恼是其中最主要的。如果没有烦恼,即使过去积累了无量无边的业力,也像种子一样——如果没有水分和土壤等条件,肯定不会发芽。同样的,各种业力如果缺少了相应的条件,也肯定无法引发痛苦的萌芽。反过来,如果有烦恼存在,即使没有过去的业力,也会立刻造作新的业力,从而招感未来的生命。就像《释量论》里说的:“超越各种存在的贪爱,不是其他业力能引生的,因为灭尽了,业力就失去了依靠。”又说:“如果还有贪爱,就仍然会出生。” 所以,讲解如何对治烦恼,是非常重要的。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认识烦恼是什么。因此,对于烦恼,我们应当有清楚的了解。
此中分四:一、正明烦恼,二、如何生起之次第,三、烦恼之因,四、烦恼过患。今初
这部分内容分为四个方面来讲: 第一,详细说明烦恼到底是什么; 第二,烦恼是怎么一步步生起来的; 第三,烦恼产生的原因; 第四,烦恼带来的害处。 现在先讲第一个方面。
烦恼总相者,如《集论》云:「若有法生,即便生起极不静相,由彼生故,令心相续,极不静起,是烦恼相。」谓若何生,令心相续,极不寂静。
烦恼的总特征,就像《集论》里说的:“如果有事物生起,就会立刻产生非常不平静的状态。因为那个事物生起的缘故,使得心念连续不断,产生极度的不平静,这就是烦恼的特征。”意思是说,无论什么事物生起,只要它让心念连续不断,变得非常不平静、不安宁,那就是烦恼。
各别相中有十烦恼:贪者,谓缘内外可意净境,随逐躭着,如油着布难以洗除,此亦耽恋自所缘境与彼所缘,难以分离。瞋者,谓缘诸有情及苦、苦具,谓刀杖、荆刺等,发恚恼心,发粗猛心,于彼诸境思作无义。慢者,谓依止萨迦耶见,缘内外之高下好恶,令心高举,高相随转。无明者,谓于四谛、业果、三宝自性,心不明了,染污无知。疑者,谓缘谛等三法,念其有耶无耶,是耶非耶。坏聚见者,谓缘取蕴,计我、我所,染慧为性,我、我所见。其中坏是无常,聚是众多。为欲显此所见之事唯是无常、非一之法,全无常一补特伽罗,故为立名曰坏聚见。边执见者,谓缘萨迦耶见所执之我,计为常恒,或见断灭,无从此没结生当来,染慧为性。见取者,谓缘萨迦耶见、边见、邪见,三中随一,及彼所依见者之蕴,执为最胜,染慧为性。戒禁取者,谓缘坏戒,可舍之戒,及诸行状轨则,身、语定转,所有邪禁及缘彼等所依之蕴,见为能净罪恶,能解烦恼,能出生死,染慧为性。邪见者,谓谤无前世、后世及业果等,或计自在及胜性等为众生因,染慧为性。此十烦恼,是如《集论》、《瑜伽师地》、《释五蕴论》所出而说。
在具体的表现中,有十种烦恼:
**贪**,指的是面对内心或外界那些让人喜欢、觉得清净的境界,就紧追不舍、沉迷执着,就像油浸透了布,很难洗干净。这种贪恋也是对自己所追求的境界和那个境界本身,难以分开。
**嗔**,指的是面对众生,以及痛苦、造成痛苦的东西,比如刀杖、荆棘等等,生起愤怒烦恼的心,生起粗暴猛烈的心,对那些境界想着要做没有意义的事。
**慢**,指的是依靠“我见”,面对自己或他人的高低、好坏,让心高傲起来,高傲的状态一直跟着转。
**无明**,指的是对于四谛、业果、三宝的本质,心里不明白,是一种染污的愚痴。
**疑**,指的是对于真理等等这些法,心里想着:是有呢还是没有呢?是对呢还是不对呢?
**坏聚见**,指的是把五取蕴当作是“我”、是“我所”,以染污的智慧为本质,就是“我见”和“我所见”。这里的“坏”是无常的意思,“聚”是众多的意思。为了说明所看到的这个东西只是无常的、不是单一的法,根本没有一个恒常、单一的“我”,所以给它起名叫“坏聚见”。
**边执见**,指的是把“我见”所执着的那个“我”,认为是永恒不变的,或者认为是断灭的,死了就没了,不会再有来世投生,以染污的智慧为本质。
**见取见**,指的是把“我见”、“边见”、“邪见”这三种里的随便一种,以及持有这些见解的人的五蕴,执着为最殊胜的,以染污的智慧为本质。
**戒禁取见**,指的是把那些坏的戒律、应该舍弃的戒律,以及各种行为举止、规矩仪式,身体和语言的固定做法,所有这些邪门的禁忌,以及和这些相关的五蕴,看作是能清净罪恶、能解脱烦恼、能脱离生死轮回的,以染污的智慧为本质。
**邪见**,指的是否认有前世、后世以及业果等等,或者认为大自在天、胜性等是众生的创造者,以染污的智慧为本质。
这十种烦恼,是按照《集论》、《瑜伽师地论》、《释五蕴论》里所说的来讲的。
第二、如何生起次第者,如许萨迦耶见与无明异者,譬如盘绳,略降黑暗,于绳实体不能明了,于彼遂起执蛇之觉。如是障蔽明见蕴体,由无明暗误蕴为我,从此发生诸余烦恼。如许彼二为一,即萨迦耶见为烦恼根本。此复由其萨迦耶见,执为我已,遂即分判自他差别。如是分已,贪着自党,瞋恚他品,缘我高举,执我常断,于我见等及彼相属所有恶行执为第一。如是便于开示无我之大师,及师所说业果、四谛、三宝等法,邪见谓无,或复生疑为有为无、是耶非耶。如《释量》云:「有我知有他,执瞋自他分,与此等系属,生一切过失。」
第二,怎么一步步生起烦恼呢?如果认为“萨迦耶见”和“无明”是两回事,可以这样理解:就像在昏暗的光线下,看到地上盘着一根绳子,因为光线太暗,看不清楚绳子的真实样子,就会误以为那是条蛇,从而产生对蛇的恐惧。同样的道理,因为被无明的黑暗所遮蔽,看不清楚五蕴(色、受、想、行、识)的真实体性,就会错误地把五蕴当成是“我”。从这个根本错误开始,其他各种烦恼就都生起来了。如果认为“萨迦耶见”和“无明”是一回事,那么“萨迦耶见”(执着有“我”的见解)就是一切烦恼的根本。为什么呢?因为一旦通过萨迦耶见,执着有一个“我”,马上就会区分出“自己”和“他人”的差别。这样区分之后,就会贪爱自己这一方,嗔恨他人那一方。因为“我”而骄傲自大,执着“我”是永恒不变的,或者执着“我”死后就断灭了。还会认为与“我见”相关的那些恶行是最好的。这样一来,对于开示“无我”真理的佛陀,以及佛陀所说的业果、四圣谛、三宝等正法,就会产生邪见,认为这些都不存在;或者产生怀疑:到底是有还是无?是对还是错?就像《释量论》里说的:“因为有了‘我’
第三、能生烦恼之因分六:所依者,谓烦恼之随眠。所缘者,谓顺生烦恼境界现前。猥杂者,谓随学恶友非善士夫。言教者,谓听闻邪法。串习者,谓增长烦恼昔串习力。作意者,谓妄增益爱非爱相,及于无常妄执常等非理作意。
第三,能产生烦恼的原因有六个方面:
第一,所依:指的是烦恼的种子潜伏在心里。 第二,所缘:指的是容易引发烦恼的环境出现在眼前。 第三,猥杂:指的是结交坏朋友、不学好榜样。 第四,言教:指的是听信错误的言论和教法。 第五,串习:指的是过去长期养成的坏习惯,让烦恼越来越强。 第六,作意:指的是胡思乱想,把喜欢的拼命夸大,把不喜欢的拼命排斥,或者把无常的东西硬当成永恒,这些都是不合理的念头。
第四、过患者。谓烦恼才生,先能令心杂染,倒取所缘、坚固随眠、同类烦恼令不间断。于自、于他、于俱损害,于现、于后、于俱生罪,领受苦忧、感生等苦。远离湼槃,退失善法,衰损受用。赴大众中,怯惧无乐及无无畏,一切方所恶名流布,大师护法圣者呵责,临终忧悔死堕恶趣,不能获得自己义利。《庄严经论》云:「烦恼坏自坏他坏净戒,退损失利护法大师呵,斗诤恶名他世生难处,失得未得意获大忧苦。」《入行论》亦云:「瞋爱等怨敌,全无手足等,非勇智如何,彼令我如仆,安住我心中,欢乐反损我,于此忍不愤,忍非处应呵。一切天非天,设与我作敌,彼不能令入,无间大火中。此大力惑敌,若遇须弥峰,且不留灰尘,能刹那掷我。如我烦恼敌,长时无始终,余敌皆不能,至如是久远。若随顺承事,悉为作利乐,若亲诸烦恼,返作苦损恼。」此说过患,皆当了知。又如阿兰若师云:「断除烦恼,须知烦恼过患、体相、对治、生因。由知过患,观为过失,计为怨敌。若不知过患,则不知为怨敌。故如《庄严经论》及《入行论》所说思惟。」又云:「知烦恼相者,亦须听对法,下至当听《五蕴差别论》,了知根本及随烦恼。于心相续,若贪、瞋念随一起时,便能认识,此即是彼,他今生起,与烦恼斗。」须如是知。
第四,烦恼的坏处。
烦恼一冒出来,首先就把你的心给搅浑了,让你看不清事物的真相,抓着错误的想法不放,让那些坏习气越来越顽固,同类的烦恼一个接一个,停不下来。
这对自己、对别人、对双方都有害处。不管是眼前还是以后,都会造下罪业,让你领受痛苦和忧愁,感受种种苦果。
它会让你远离涅槃的境界,让你已经修来的善法退步,让你拥有的福报减少。
到了人多的地方,你会感到胆怯、不快乐、没有安全感,坏名声到处传扬。连佛、护法神和圣贤们都会责备你。临死的时候,你会充满忧虑和后悔,死后还会堕入恶道,根本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利益。
《庄严经论》里说:“烦恼毁坏自己,毁坏他人,毁坏清净的戒律,让人退步、损失利益,被护法和佛所呵斥,引发争斗,落下恶名,来世投生到艰难的地方,得不到想得的,得到了也充满大忧愁和痛苦。”
《入行论》也说:“像嗔恨、贪爱这样的怨敌,连手脚都没有,算不上勇猛或聪明,可它们却让我像仆人一样,住在我心里,表面给我欢乐,实际上却在损害我。对这样的敌人还不愤怒,这种忍耐是该被责备的。一切天神和非天,就算都与我为敌,也不能把我扔进无间地狱的火海里。可烦恼这个大力气的怨敌,就算遇到须弥山,也能把它瞬间烧得连灰都不剩,一刹那就能把我抛进恶道。像我这样的烦恼敌人,存在的时间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其他的敌人,没有一个能持续这么久。如果顺从侍奉其他敌人,他们或许还会给我利益安乐;但如果亲近烦恼,它们反而会给我带来痛苦和损害。”
上面说的这些坏处,都应该清楚地了解。
又像阿兰若师说的:“要断除烦恼,必须知道烦恼的坏处、它的样子、对治的方法、以及它产生的原因。因为知道了它的坏处,才会把它看成过错,当成怨敌。如果不知道它的坏处,就不会把它当敌人。所以要像《庄严经论》和《入行论》里说的那样去思考。”
他还说:“要认识烦恼的样子,也必须学习相关的论典,最起码要听听《五蕴差别论》,了解根本烦恼和随烦恼。这样,当贪心、嗔恨等念头在你的心念中一冒出来时,你就能立刻认出来:哦,这就是那个烦恼,它现在生起来了。然后才能和烦恼作斗争。”必须这样去了解。
第二、彼集业之理分二:一、正明所集之业,二、如何集业之理。初中分二:一、思业,二、思己业。今初
第二、关于业力如何聚集的道理,分为两部分:一、具体说明所聚集的业是什么,二、业力是如何聚集起来的。
第一部分又分为两点:一、思业,二、思已业。现在先讲第一点。
如《集论》云:「云何为思?谓令心造作意业,于善、不善及无记中,役策心为业。」谓令自相应心,于境转动之心所意业。
《集论》里说:“什么是‘思’呢?就是让心产生造作、形成意业的作用,它能驱使心去造作善的、不善的,或者非善非恶的行为。”意思是说,这个心所(思)能让与它相应的心,对境界进行分别、活动,这就是意业。
第二者,谓彼思发起身、语之业。《俱舍论》云:「业谓思彼起,思即是意业,彼起身语业。」于身、语业分为二种:有表、无表。婆沙师许唯是有色,世亲论师破之,许为与身、语表俱转之思,故二种业俱说为思。总业有三,谓善、不善、无记,此说初二。善业有二,谓有漏、无漏,此明有漏。其中复二,谓圣人相续中有,及异生相续中有,此说后者。其不善业者,谓非福业。福业者,谓欲界所摄善业。不动业者,谓色、无色地所摄有漏善业。如是亦如《俱舍论》云:「福欲界善业,不动从上起。」何故名为不动业耶?谓如欲界中,应于天身成熟之业,有于人畜饿鬼之身,而得成熟,果是可动。如是上界,应于此地成熟之业,除此地外不于余熟,故名不动。《俱舍论》云:「由于彼地中,业熟不动故。」
第二种,是指那种能引发身体和语言行为的念头。《俱舍论》里说:“业就是念头以及由它引发的行为,念头本身就是意业,它引发出身体和语言的业。” 身体和语言的业又分为两种:有表业和无表业。婆沙师认为它们只是物质现象,世亲论师反驳了这种观点,认为它们是与身体、语言的有表行为同时生起的念头,所以说这两种业本质上都是念头。总的来说,业有三种:善业、不善业和无记业,这里说的是前两种。善业又分两种:有漏的和无漏的,这里讲的是有漏的善业。有漏善业里再分两种:一种是圣者相续中有的,一种是凡夫相续中有的,这里说的是后一种,也就是凡夫的善业。至于不善业,指的就是非福业。福业,指的是属于欲界的善业。不动业,指的是属于色界和无色界的有漏善业。这也像《俱舍论》里说的:“福业是欲界的善业,不动业是从上界(色界、无色界)生起的。” 为什么叫它“不动业”呢?就像在欲界,本该在天道成熟果报的业,有时却在人道、畜生道或饿鬼道成熟了,这个果报是会变动的。但在上界(色界、无色界),本该在某一地成熟的业,绝不会在其他地成熟,所以叫不动业。《俱舍论》说:“因为在那地中,业果成熟是不会变动的。”
第二、集业之理者。总诸圣者,于诸善业发生增长。预流、一来,亦有造集不善业者。然诸圣者,定不积集善趣、恶趣引生死业。《中观论》云:「生死本为行,故智者不造,故愚为造者,非智见性故。」世亲论师亦云:「见谛无能引。」是故乃至自随补特伽罗我执而转,尔时容造能引之业。现证无我真实义已,虽于生死由业烦恼增上受生,然不新造能引之业。预流、一来,亦能不忍断除我执,譬诸强力制伏羸劣,《瑜伽师地论》作此说故。是故造集能引生死业者,谓住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以下一切异生。
第二,关于业力如何聚集的道理。总的来说,所有圣者,对于各种善业,都是去发起和增长的。像预流果、一来果这样的圣者,也可能还会造作一些不善业。但是,所有的圣者,一定不会再积累那些能牵引他们投生到善道或恶道的、导致生死轮回的业力了。《中观论》里说:“生死的根本是‘行’,所以有智慧的人不去造作。愚痴的人才会去造作,因为他们没有智慧,看不到事物的真实本性。”世亲论师也说:“证悟了真谛的人,就没有能力再引生业力了。” 所以说,只要一个人还随着“补特伽罗我执”而转,那么在这个阶段,他就有可能造下能牵引轮回的业力。一旦他亲自证悟了“无我”的真实义理之后,虽然还会因为过去的业力和烦恼,而在生死中受生,但不会再新造下能牵引轮回的业力了。即使是预流果、一来果的圣者,他们虽然还不能彻底断除我执,但已经能有力地压制它,不让它生起作用,就好像一个强壮的人能制服一个虚弱的人一样。《瑜伽师地论》里就是这样说的。因此,真正还在造作、聚集能牵引生死轮回业力的人,是指那些住在大乘
如是若由染污无明萨迦耶见,他自在转,三门作行杀等不善,集非福业。若行舍施、守护戒等欲界善法,是集福业。若修静虑无色地摄奢摩他等,是为积集诸不动业。若尔,于三有中一切盛事,见为过患,希求解脱欲乐,发起修众善业,又于无我义如理观察慧相应思诸善净业,是否集谛生死因耶?总资粮道、加行道者,虽集庸常能引之业,然由如斯意乐所起,及于无我观慧相应诸善净业,是后有爱能对治品,与生死本我执行相相违而转,故非寻常真能引之集谛。然能随顺引后有集,故立为集摄。如是亦如《摄决择分》云:「问:若世间诸法,厌患后有,能背后有,引出世道,彼等何故集谛所摄?答:虽彼自性,厌背后有,然能随顺后有身、语、意妙行,是故当知是集谛摄。」此说善思生死过患,厌离生死意乐所起,引出世道诸善净法,为随顺集故,当励力引此意乐及无我慧。由是因缘,若未由多异门观察修习生死过患,于生死盛事破除贪爱,获得对治,又未如理以正观慧观无我义,又离修习二菩提心,余诸善行,唯除少数依福田力,悉是庸常集摄,转生死轮。
如果一个人被污染的愚痴和“我见”控制,被外在力量牵着走,用身体、语言、思想去做杀生等坏事,这就是在积累“非福业”——会带来痛苦结果的业。如果一个人去做布施、持戒等属于欲界的善行,这就是在积累“福业”——会带来人天福报的业。如果一个人修习禅定,达到色界、无色界的寂静状态,这就是在积累“不动业”——会投生到高级禅定天界的业。那么,如果有人看清了三界轮回中一切看似美好的事物其实都是祸患,生起想要解脱的强烈愿望,并因此去修各种善行;或者,他运用智慧,如理观察“无我”的道理,并由此发起清净的善业。这些善业,还是属于“集谛”(导致轮回的业因)吗?总的来说,在资粮道和加行道的修行阶段,虽然修行者所积累的业,大部分还是属于能牵引轮回的普通业。但是,由这种厌离轮回的意愿所发起的善行,以及那些与“无我”智慧相应的清净善业,它们其实是“后有爱”(对来世生命的贪爱)的对治方法。这些善业的运作方式,是与轮回的根本——“我执”相违背的。所以,它们不是真正能牵引轮回的“集谛”。不过,因为它们仍然在某种程度上随顺、配合着能引生后世的“集谛”力量,所以暂时还是归类在“集谛”的范畴里。这就像《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里说的:“问:那些世间法,如果厌患后世,能背离后世,并引发出世间的道,为什么它们还属于集谛所摄?答:虽然它们的本性是厌离、背离后世的,但它们能随顺、成就后世的身体、语言、意念的善妙行为,所以要知道它们属于集谛所摄。” 这段话的意思是,那些因为善加思惟生死过患、厌离生死轮回的意愿而引发的、能导向出世的清净善法,由于它们“随顺集谛”的特性,我们应当努力去引发这种厌离心和“无我”的智慧。因此,如果没有从多方面反复观察、修习生死轮回的过患,从而破除对轮回中美好事物的贪爱,获得对治它的力量;又没有如理运用正确的观察智慧去观修“无我”的义理;再加上离开了修习两种菩提心(愿菩提心和行菩提心)——那么,除了极少数依靠殊胜福田力量所产生的功德外,其余的一切善行,都只是普通的、属于“集谛”的
又增长业分为二类:一、为乐受义故增长,二、为舍受义故增长。初中复二:一、为受用色、声等欲尘,所生诸乐。二、于外乐,厌舍贪着,为定生乐受,而增长业。初复有二:一、正缘未死以前现法乐故,造非福业。二、正缘来世诸欲乐故,增长福业。正缘定生乐受者,谓集能生第三静虑下至初禅诸不动业。若于诸欲舍离贪着,复由乐受令意厌患,为舍受故而作业者,谓集能生第四静虑乃至有顶诸不动业。此是世亲论师意趣。由此正理,若普厌弃一切诸有,为解脱故,三门行善,则能渐远生死,渐近湼槃。
另外,增长业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为了追求快乐感受而增长,第二类是为了追求平静感受而增长。
第一类里又分两种: 第一种,是为了享受色、声等欲望对象所带来的各种快乐。 第二种,是对外在的快乐感到厌倦、舍弃贪恋,为了追求禅定所产生的快乐感受而增长业。
第一种里再分两种: 一是直接追求还没死之前这一生的现世快乐,所以造作非福业。 二是直接追求来世的各种欲望快乐,所以增长福业。
直接追求禅定所生快乐感受的,是指积聚能产生第三禅以下、直到初禅的各种不动业。
如果对种种欲望舍弃贪恋,又因为快乐感受让内心感到厌倦,为了追求平静感受而去造作业的,是指积聚能产生第四禅乃至有顶天的各种不动业。
这是世亲论师的观点。
根据这个道理,如果普遍厌弃一切生死轮回,为了解脱的缘故,通过身、口、意三门行善,就能逐渐远离生死,逐渐接近涅槃。
第三、死殁及结生之理分五:一、死缘,二、死心,三、从何摄煖,四、死后成办中有之理,五、次于生有受生道理。今初
第三、死亡和投生的道理分五部分:一、死亡的原因,二、临终时的心念,三、体温从哪里开始消失,四、死后形成中阴身的道理,五、接着如何在下一世投生。现在讲第一部分。
寿尽死者,谓如宿业所引寿量,一切罄尽而死,是为时死。福尽死者,谓如无资具死。未舍不平等死者,谓如经说,寿未穷尽,有九死因缘,谓食无度量、食所不宜、不消复食,生而不吐、熟而持之、不近医药、不知于己若损若益、非时非量、行非梵行。
寿命耗尽而死,指的是过去业力带来的寿命全部用完了,这种死亡是自然死亡。福报耗尽而死,指的是没有生活所需的东西而死。没有避免意外而死,指的是像佛经里说的,寿命还没到尽头,但有九种死亡原因:吃东西没有节制、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没消化又继续吃、吃了生的不吐出来、食物变质了还留着、不看病吃药、不知道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在不合适的时间做不合适的事、做了不该做的行为。
第二、死心分三:善心死者,谓由自忆,或他令忆,乃至粗想现行以来,信等善法现行于心。又行善、不善补特伽罗将命终时,或自忆念,或他令忆,昔于何法多所串习彼便力强,由此令心于彼流注,余皆忘失。若于二事平等串习,先忆何法便不退舍,不起余心。又作善者,如从暗处趣向光明,临命终时,犹如梦中见有种种可意之色,非不可爱,安祥而逝,临死其身无重苦受。造妙业者,解肢节苦亦极轻微。
第二,关于临终时的心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善心而死。就是说,临终的人,或者自己回忆起来,或者别人提醒他,让他想起自己曾经做过的善事。从他还清醒、能进行粗略思考的时候开始,信心、慈悲等善的念头就会在他心里生起。
而且,无论是平时行善的人,还是作恶的人,在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候,要么自己会想起来,要么别人让他想起来,他过去对什么事情练习得最多、最熟悉。那个最熟悉的念头力量就会很强,因此他的心就会一直流向那个念头,其他的事情就都忘记了。
如果一个人对善事和恶事都同样熟悉、同样练习过,那么临终时先想起哪一个,他的心就会停留在那个念头上,不会再转到别的念头上去。
还有,行善的人,就好像从黑暗的地方走向光明一样。临死的时候,就像在梦中看到各种各样令人欢喜的景象,没有不可爱的东西,他会很安详地去世。临死时,他的身体没有很重的痛苦感受。
造了很好善业的人,身体分解、四大分离的痛苦也极其轻微。
不善心死者,谓由自忆,或他令忆,乃至粗想现行以来,追念贪等现行不善,临死其身受重苦受。造不善业当死之时,现受先造不善业果,所有前相,谓如梦中多怪色相,于彼显现,如从光明趣向暗处。诸造上品不善业者,由见彼等不可爱相,身毛恐竖、手足纷乱,遂失便秽,扪摸虚空,翻睛咀沫,此等相现。若造中品不善,彼诸相中有现、不现,设有不俱。作恶业者,解肢节苦,最极尤重。又解肢节,除天、那落迦,所余生处,一切皆有。又一切人临命终时,乃至未到惛昧想位,长夜所习我爱现行,复由我爱增上力故,谓我当无,便爱自身,此即能成中有之因。此中预流及一来者,虽其我爱亦复现行,然慧观察制而不着,譬如强力制伏羸劣。诸不还者,我爱不行。
那些怀着不善心死去的人,是因为自己想起,或者别人让他想起,一直到粗重的念头出现为止,都在追忆贪欲等不善的念头,临死时身体承受着剧烈的痛苦感受。
造作不善业的人,在即将死亡的时候,会显现出先前所造不善业的果报征兆。这些征兆,就像在梦中见到许多怪异的景象一样,在他面前显现,仿佛从光明的地方走向黑暗之处。
那些造作了严重不善业的人,由于看到这些可怕的景象,会吓得汗毛倒竖、手脚乱动,大小便失禁,双手在空中乱抓,眼珠翻白、口吐白沫,这些现象都会出现。
如果造作的是中等程度的不善业,那么这些现象有的会出现,有的不会出现,即使出现也不会全部一起出现。
作恶业的人,会感受到身体肢节分解的痛苦,这是最剧烈、最严重的痛苦。而且这种肢节分解的痛苦,除了天道和地狱道的众生,在其他所有投生的地方都会发生。
还有,一切人在临命终时,在还没有进入意识昏昧的阶段之前,长久以来习惯的“自我贪爱”的念头会显现出来。又因为这种“自我贪爱”的力量增强,想着“我将要不存在了”,于是更加贪爱自己的身体,这就形成了中阴身的因缘。
在这里,预流果和一还果的圣者,虽然“自我贪爱”的念头也会显现,但他们能用智慧观察,克制而不执着于它,就像强壮的人制服弱小的人一样。而那些不还果的圣者,“自我贪爱”的念头则根本不会生起。
无记心死者,谓行善、不善者,或未行者,自未能念此二种事,无他令忆。此临终时,俱离苦乐。善心死者,是于有粗想时,若细想行时,善心即舍,住无记心。彼于尔时,于曾习善亦不能忆,他亦不能令其忆念。不善亦尔。故细想行时,一切死心皆是无记。《俱舍释》说:「善不善心行相明了,不能随顺当断死心。」
没有记性的心死去,指的是那些做善事、做恶事的人,或者还没做的人,自己没能想起这两种事,也没有别人让他想起。在临死的时候,苦和乐都离开了。
善心死去,是在有粗大念头的时候,如果细微的念头在活动,善心就舍弃了,停留在没有记性的心里。那时,对于曾经熟悉的善事也想不起来,别人也不能让他想起来。不善的心死去也是这样。
所以细微念头活动的时候,一切死去的心都是没有记性的。《俱舍释》里说:“善和不善的心,活动状态很清楚,不能顺应将要断灭的死亡之心。”
第三、从何摄煖者。造不善者,识于所依从上分舍,上分先冷,乃至心处。造善业者,自下分舍,下分先冷。二者俱从心处识舍。识最初托精血之中,即为肉心,最后舍处即最初托。如是先从上身摄煖至心,或从下分收煖至心。次虽未说,从下或上亦摄至心。然当类知。
第三、身体的热量是怎么逐渐消失的。 做坏事的人,他的意识会从身体的上半部分开始离开,上半身先变冷,一直到心脏的位置。 做好事的人,意识会从身体的下半部分开始离开,下半身先变冷。 但无论哪种人,意识最终都是从心脏的位置离开的。 意识最初投胎时,是寄托在精血之中,形成肉团心,而最后离开的地方,也正是最初投胎时寄托的地方。 所以,人死的时候,要么是上半身的热量逐渐向心脏收缩,要么是下半身的热量逐渐向心脏收缩。 接下来虽然没有说明,但从下半身或上半身收缩热量到心脏的过程,也应该可以类推而知。
第四、死后成办中有之理者。如前所说识从何舍,即于彼处无间而成,死与中有,如秤低昂。依二种因,谓我爱已生故,无始乐着戏论已熏习故,善、不善业已熏习故。又此中有,眼等诸根悉皆完具,当生何趣即彼身形,乃至未受生有以来,眼无障碍,犹如天眼,身无障碍,如具神通。《俱舍》亦云:「为当本有形,此谓死以前,生刹那以后,同类净眼见,具业神通力,根全无障碍,不转为寻香。」此说中有是同类见,及修所得离过天眼能见。成办何趣中有,次定不可转趣余生。《集论》中说容有转改。本有者,《俱舍论》中总说四有:死已未生是为中有,当正受生初一刹那是为生有,从此第二刹那乃至死有最后刹那以前是为本有,临终最后刹那是为死有。此望将来受生之死有,是其本有。有误解此说为前生身形,又有见说是后形故,说三日半为前生形,次三日半为后生形。此说全无清净依据,唯增益执。《瑜伽论》说识不住故,于前世身不起欲乐。故有说云:见前世身而生忧苦,亦属增益。造不善者所得中有,如黑羺光,或阴暗夜。作善中有,如白衣光,或晴明夜,见己同类中有,及见自等所当生处。《入胎经》云:「地狱中有如烧杌木,旁生中有其色如烟,饿鬼中有色相如水,人天中有形如金色,色界中有其色鲜白。」此是显色差别。从无色没生下二界则有中有,若从下二生无色者则无中有,于何处没,即于其处成无色蕴。堪为根据诸教典中,除此而外,未说余无中有之例。故说上、下无间,皆无中有,亦不应理。经中又说天之中有头便向上;人之中有横行而去;诸作恶业所有中有,目向下视倒掷而行,意似通说三恶趣者。《俱舍论》说:人、鬼、畜三,各如自行。寿量者,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若得生缘,则无决定。若仍未得则易其身,乃至七七以内而住,于此期内定得生缘,故于此后更无安住。堪依教典悉未说有较彼更久,故说过此更能久住,不应道理。如天中有七日死已,或仍生为彼天中有,或转成办人等中有,谓由余业转变势用,能转中有诸种子故。余亦如是。
第四、死后形成中阴身的道理。前面说过,神识从哪里离开,就在那里立刻形成中阴身。死亡和中阴身,就像秤的两头,一低一高,同时出现。它依靠两种原因形成:一是“自我爱”已经生起,二是无始以来贪爱戏论习气的熏染,三是善业和不善业已经熏习在心识中。这个中阴身,眼耳等诸根都完整具备。它将投生到哪一道,就会呈现那一道的身形。在还没有正式投胎受生之前,它的眼睛没有障碍,好像天眼一样;身体没有障碍,好像拥有神通一样。《俱舍论》也说:“中阴身是本来将受生的形态。这是指死亡之后、投生之前的状态。同类众生以清净天眼能看见它,它具备业力所感的神通力,诸根齐全没有障碍,不会转为‘寻香’。” 这说明中阴身能被同类众生以及修得离过天眼者看见。一旦形成了某一趣的中阴身,接下来就决定不能转投其他众生道。《集论》中说或许有可能转变。关于“本有”:《俱舍论》总说四种“有”:死后尚未投生,就是“中有”;正要投生的最初一刹那,就是“生有”;从第二刹那开始,直到死亡最后一刹那之前,就是“本有”;临终最后一刹那,就是“死有”。这里说的“本有”,是相对于将来受生时的“死有”而言的。有人误解这个说法,认为中阴身是前世的模样;又有人看见说是后世的模样,于是说中阴身在前三天半是前世形,后三天半是后世形。这种说法完全没有清净的经典依据,只是自己凭空增加的执着。《瑜伽师地论》说:因为识已经不住在前世身体里,所以不会对前世身产生贪爱。因此,如果说中阴身看见前世身体而产生忧苦,也属于虚增的想象。造作不善业者所得的中阴身,像黑山羊的光,或者阴暗的夜晚。行善者的中阴身,像白衣的光,或者晴朗的夜晚。它们能看见同类的其他中阴身,以及自己应当投生的地方。《入胎经》说:“地狱的中阴身,像烧焦的木头;畜生的中阴身,颜色像烟;饿鬼的中阴身,色相如水;人和天的中阴身,形状如金色;色界天的中阴身,颜色鲜白。” 这是指显现颜色的差别。从无色界天死亡,投生下二界(色界、欲界)时,有中阴身;如果从下二界投生到无色界,就没有中阴身。在何处命终,就在那里直接成就无色界的蕴体。在所有可靠的教典中,除了这种情况,没有说过其他没有中阴身的例子。所以说“上界与下界之间投生都没有中阴身”,也是不合理的。经中又说:天界的中阴身,头朝上而去;人的中阴身,横行而去;造作恶业的所有中阴身,眼睛向下看,倒着行走。这似乎是总说三恶道的情况。《俱舍论》说:人、鬼、畜生三者的中阴身,各自按照自己的方式行动。关于寿命:如果没得到投生的因缘,最多住世七天;如果得到投生因缘,就没有一定的时间。如果还没得到,就会变换身体,这样最多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住世。在这个期限内,一定会得到投生因缘,所以过了这个期限,就不会再安住了。可靠的教典都没有说能比这更久,所以说超过这个期限还能久住,是不合理的。比如天界的中阴身,七天死后,可能仍然生为天界的中阴身,或者转变成人等其他道的中阴身。这是因为其他业力的转变力量,能够转变中阴身的种子。其他道的情况也是这样。
第五、次于生有结生之理者。若是胎生,则彼中有于当生处,见有自己同类有情,为欲看彼及戏笑等,遂愿往趣当生之处。次于父母精血,起颠倒见。尔时父母未行邪行,犹如幻变,见行邪行,便起贪爱。此复若当为女,欲令母离,贪与父会;若当生男,便欲父离,贪与母会。《瑜伽师地》是说非实见其父母,误于精血,见行邪行。生此欲已,如如渐近,如是如是渐渐不见男女余分,唯见男女二根之相,于此发愤,中有即没,而生其中。此复父母贪爱俱极,最后决定各出一滴浓厚精血,二滴和合住母胎中,犹如熟乳凝结之时,与此同时,中有俱灭,与灭同时,即由阿赖耶识力故,有余微细诸根大种和合而生,及余有根同分精血和合抟生。尔时识住,即名结生。诸有不许阿赖耶者,许为意识结生相续。若薄福者,当生下贱种,彼于死时及入胎时闻纷乱声,及自妄见入诸芦荻稠林等中。造善业者,当生尊贵族,闻有寂静美妙音声,及自妄见升于高阁宫殿等处。又住胎者,凡经七日,有三十八,胎中圆满一切肢节。次经四日,当即降生。如《入胎经》云:「此经九月或过九月,是极圆满,住八月者虽亦圆满,非极圆满,若经六月,或住七月,非为圆满,或复缺肢。」此等广说如《入胎经》,应当了知。
第五,接着讲投胎转世的道理。如果是胎生,那么那个中阴身会在该投生的地方,看到和自己同类的众生,因为想看看他们、跟他们玩耍说笑等等,就愿意前往那个投生的地方。接着,他对父母的精血产生错误的认识。那时父母并没有行房事,但他却像看到幻象一样,以为父母在行房事,于是就生起了贪爱之心。这又分两种情况:如果投生为女孩,就会希望母亲离开,贪恋与父亲相会;如果投生为男孩,就会希望父亲离开,贪恋与母亲相会。《瑜伽师地论》说,其实他并没有真的看见父母,而是误把精血当成父母在行房事。生起这种欲望之后,随着他越来越靠近,就渐渐看不见男女身体的其他部分,只看见男女的生殖器官。对着这个景象,他心生贪着,中阴身就在这时消失,投生到那个胎中。这时,父母的贪爱也达到极点,最后各自排出一滴浓稠的精血,两滴精血混合,停留在母亲的子宫里。就像煮沸的牛奶凝结的时候一样,与此同时,中阴身完全消失;中阴身消失的同时,由于阿赖耶识的力量,其他微细的感官要素和物质元素结合而产生,以及其余有生命力的同类精血混合凝聚而生。那时识安住下来,就叫做“结生”。那些不承认阿赖耶识的宗派,则认为是意识在结生相续。如果是福报浅薄的人,将会投生到低贱的种族,他在死亡时和入胎时,会听到纷乱嘈杂的声音,并且自己幻觉进入芦苇丛、密林等地方。造作善业的人,将会投生到尊贵的家族,听到寂静美妙的声音,并且自己幻觉升到高楼、宫殿等地方。另外,住在胎中的胎儿,每经过七天为一个周期,总共三十八个周期,胎中胎儿的四肢百骸全部圆满长成。再经过四天,就会降生。正如《入胎经》所说:“住胎九个月或超过九个月,是最圆满的;住胎八个月虽然也算圆满,但不是最圆满;如果只住胎六个月,或住胎七个月,就不算圆满,甚至可能肢体残缺。”这些详细内容,应当依照《入胎经》来了知。
若于生处不欲趣赴,则必不往。若不往者,定不应生。故作感那洛迦业及增长已,谓屠羊、宰鸡,或贩猪等诸非律仪中有,犹如梦中,于当生处见有羊等,由先所习憙乐驰趣。次由瞋恚生处之色,中有遂灭,生有续起。如是于余似那洛迦、瘿鬼等中受生亦尔。若生旁生、饿鬼、人间、欲天、色天,便于生处,见己同类可意有情。次由于彼起欣欲故,便往其所,瞋当生处,中有遂灭,生有续起。此乃《瑜伽师地论》说。若非宰鸡及贩猪等不律仪者,生那洛迦,理同后说。《俱舍论》云:「余求香宅舍。」谓湿生欲香,化生求舍,而受生也。复如《释》说,若是当生热那洛迦,希求煖热,生寒地狱,希求清凉,中有遂往。诸卵生者,《俱舍论》说亦同胎生。
如果对自己将要投生的地方不感兴趣,就不会往那里去。如果不去,就一定不会在那里出生。所以,那些造作了会感召地狱恶业的业力,并且让这种业力不断增长的人,比如屠夫、杀鸡的,或者贩卖猪羊等等这些不守戒律的人,他们在中阴阶段,就像做梦一样,会看到自己将要投生的地方有羊啊鸡啊等等景象。由于过去养成的习气,他们会欢喜地奔向那里。接着,由于对那个投生之处产生贪爱或执着,中阴身就消失了,下一世的“生有”就开始了。像这样,投生到其他类似地狱的地方,或者饿鬼道等等,情况也是一样的。如果投生到畜生、饿鬼、人间、欲界天、色界天,就会在将要投生的地方,看到自己同类的、让自己感到欢喜的有情众生。接着,因为对那里产生了欣求贪爱的念头,就会前往那里。一旦对那个投生之处起了贪着,中阴身就消失了,下一世的“生有”就开始了。这是《瑜伽师地论》里说的。如果不是杀鸡、贩猪这类不守戒律的人,但也要投生到地狱,道理就和后面说的一样。《俱舍论》里说:“其他的会寻求香气和住所。”这是说,湿生的众生贪求气味,化生的众生贪求住所,就这样去投生了。另外,像《俱舍论释》里说的,如果将要投生到热地狱,就会希求温暖;如果将要投生到寒地狱,就会希求清凉,中阴身就会前往那里。至于那些卵生的众生,《俱舍论》说,它们投生的道理也和胎生的一样。
死没及结生之理,无特外者,皆如《本地分》说。
死亡、死后以及投生的道理,除了特殊例外的情况,都按照《本地分》里所说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