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义卷三
震旦清信士胜观江妙煦遗箸
(庚)次,推阐无住以开解。分五:(辛)初,约果广明。次,约因详显。三,请示名持。四,成就解慧。五,极显经功。
(庚)接下来,阐述无住之理以开启理解。分为五部分:(辛)第一,从果的角度广泛说明。第二,从因的角度详细阐明。第三,请示经名及受持方法。第四,成就理解智慧。第五,极力彰显本经的功德。
此推阐无住以开解一科,又分五小科。初为约果广明。即自第九分至第十分前三行是也。约果广明,盖承上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而举事证明也。亦与不应取法取非法、不可取、不可说、佛法即非佛法,遥相呼应。得而无得,不取法也,所谓即非佛法也。无得而得,不取非法也,所谓佛法也。得而无所得,无得即是得。心行灭,言语断。何可取,何可说哉。总以明其两边无住之意。果地如此,因地可知。小乘如此,大乘更可知矣。
这一段详细阐述"无住"之理以开启解悟的章节,又分为五个小部分。首先是围绕证果境界展开广说,即从第九分到第十三分的前三行。围绕果位广作说明,是为了承接前文"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的论断,通过事例加以印证。同时也与"不应取法取非法""不可取不可说""佛法即非佛法"等文句遥相呼应。证得而实无所证,即不执着于法,所谓"即非佛法";无所证而究竟证得,即不执着于非法,所谓"佛法"。证得却无所得,无得即是真得。心念寂灭,言说断绝。哪还有可执取、可言说的呢?这都是为了阐明不落两边的无住真义。证果境界尚且如此,修行因地更不必说;小乘佛法尚且如此,大乘境界更是显而易见了。
(辛)初,分二:(壬)初,泛论四果;次,师资证成。(壬)初,又四:(癸)初,明初果离相。
(辛)第一部分,分为两点:(壬)第一点,广泛讨论四种果位;第二点,师徒之间的印证成就。(壬)第一点,又分为四点:(癸)第一点,说明初果远离相状。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须菩提,你认为如何?须陀洹能否有这样的念头:我已证得须陀洹果位?须菩提回答:不能,世尊。为什么呢?须陀洹名为入流,实则无所入,不执著于色声香味触法,这才称为须陀洹。
初果斷盡三界八十八使,已見真空之理而知無我亦無我所矣。若作我能得果之念,是我見依然,何云得果乎。二果以上例此。須菩提皆就四果名相辨釋,令著果相者,當下可以爽然自失。此說法之善巧也。(不也,是活句。猶言不是無得,亦不能作念。是名之名,謂假名也不可坐實。坐實即是作念,著於有所得矣。)
初果圣者已断尽三界八十八种烦恼,亲证真空真理,了知无我亦无我所。若生起"我能证果"之念,则我执犹存,岂能称为得果?二果乃至更高果位皆同此理。须菩提针对四果名相逐一剖析,使执着果相者当下豁然醒悟。此乃说法善巧方便。
注:所谓"无得"并非否定证悟,亦不可执着能得之念。"是名"之说乃假名安立,不可执为实有。若执为实有,即是起心动念,堕于有所得见了。
○梵語須陀洹,此云入流,謂已涉入涅槃末流。由此循流溯源,可達涅槃彼岸也。然而雖稱入流,實無所入。不入句,正釋其故。蓋根塵相對,名為六入,謂根塵相入也。(如眼對色,則若有色入眼。眼即為色所轉。是亦可曰眼入於色矣。餘仿此。)所以相入者,識為分別故。今曰不入,明其能空情識矣。因其不入六塵,無以名之,名曰入流。亦因其不入六塵,情識能空,故雖名入流,而實無所入。是特假名入流耳。故曰是名須陀洹。名者,假名也,名相也。下是名句,皆仿此。意中若曰:倘作我能入流之念,是明明有所入矣。若有所入,情識依然,何云得初果耶。總之,得果正由無念,作念便非得果。
梵语中的须陀洹,汉语称为入流,意指已进入涅槃的末流。由此顺流溯源,可抵达涅槃彼岸。然而虽称为入流,实际上并无进入。不入这一表述,正是解释其原因。根与尘相对,称为六入,即根与尘相互进入。之所以相互进入,是因为有识进行分别。现在说不入,表明其能空除情识。因为不入六尘,无法命名,便称为入流。也因不入六尘,情识能空,所以虽名为入流,实际并无进入。这只是假名为入流而已。因此说名为须陀洹。名,是假名,是名相。下文中的名为,皆如此理解。意思是:若生起我能入流的念头,便是明显有所入了。若有所入,情识依然存在,怎能称为得初果?总之,得果正是因为无念,生起念头便不是得果。
(癸)次,明二果离相。
接下来,说明二果也要远离表象执着。
「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须菩提,你怎么看?斯陀含会不会有这样的念头:‘我已经证得了斯陀含的果位’?”须菩提回答:“不会的,世尊。为什么呢?斯陀含的意思是一往来,但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往来这回事,只是假名为斯陀含。”
梵語斯陀含,此云一往來。證初果已,進斷欲界思惑上上乃至中下,共六品。尚餘下三品。(欲界思惑共九品。斷五品已,即斷至中中品,名二果向。斷至六品,名得二果。)須一往天上,一來人間斷之,故稱一往來。然其心中,實并往來之相亦無之。因其無往來相,方能一往來。亦因其尚無往來相,豈有一次往來,兩次往來之別,是亦假名為一往來耳。意若曰:倘作一往來之念,是明明著往來相矣。既已著相,儼然分別。初果尚不能得,何云得二果耶。
梵语所说的斯陀含,汉语称为一往来。证得初果之后,进一步断除欲界的思惑,从上上品直到中下品,一共六品。还剩下下三品没有断尽。(欲界的思惑共有九品。断除五品时,也就是断到中中品,称为二果向。断除六品时,称为证得二果。)需要一次往生到天上,一次再返回到人间才能断尽,所以称为一往来。然而在他的心中,实际上连往来的表象也不执着。正因为不执着往来的表象,才能做到这一来一去。也正因为尚且不执着往来的表象,哪里还有一次往来、两次往来的分别呢?这也不过是假借名称叫做一往来罢了。意思是说:倘若心中存有一个往来的念头,那就是明显地在执着往来的表象了。既然已经执着表象,分明起了分别心。这样连初果尚且不能证得,哪里还谈得上证得二果呢。
(癸)三,明三果离相。
(癸)三,说明三果不执着于表象。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来,是故名阿那含。」
须菩提,你意下如何?证得阿那含果位的人,会不会生起这样的念头:“我已经证得了阿那含果”?须菩提回答:“不会的,世尊!为什么呢?阿那含的意思是不来(不再来欲界受生),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来’的实相可得,所以才称之为阿那含。”
梵语,阿那含,此云不来。证二果已,进断欲界下三品思惑尽。寄居色界四禅天,不来人间矣,故称不来。然其心中实无所谓来。因其来意已无,故能不来。亦因其尚且无所谓来,岂有所谓不来。是亦假名不来耳。意若曰:倘作不来之念,是明明来与不来,犹未能淡焉忘怀也。若未全忘,情识尚在,尚非初果所应有,何云得三果耶。
梵语中的“阿那含”,汉语称为“不来”。证得二果之后,继续修断欲界最细微的三品思惑,彻底断尽。这时便寄居在色界的四禅天,不再来到人间,所以称为“不来”。然而他心里其实并没有所谓的“来”。因为“来”的念头已经没有了,所以才能不来。也正是因为他连“来”的念头都没有了,哪里还会有什么“不来”的念头呢?所以“不来”也只是个假名罢了。意思是说:假如心中还存着“我不来”的念头,那就分明还在分别“来”与“不来”,还没有完全淡忘、放下。如果未能全然忘却,情识分别仍在,那连初果的境界都算不上,又怎能说是证得三果呢?
(癸)四,明四果离相。
(癸)第四,说明四种修行果位也要远离执着。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
须菩提,你意下如何?证得阿罗汉果位的人,会不会产生这样的念头:“我已经证得了阿罗汉道”?须菩提回答:“不会的,世尊。为什么呢?因为实际上并没有一种固定不变的法,可以称作阿罗汉。世尊,如果阿罗汉起了这样的念头:‘我已经证得了阿罗汉道’,那他就已经落入了对自我、他人、众生、寿命的执着之中了。”
梵语阿罗汉,此云无生。证三果已,在四禅天断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尽,便证无生法忍,不受后有。生死从此了矣,故称无生。然其心中实并法而亦无之。因其无法,则生灭心息,故曰无生。亦因其尚且无有无生之法,岂有所谓无生,是亦假名无生耳。意若曰:倘作无生之念,是明明有法矣。既有法相,即着我人众寿。生心动念,依然凡夫。何云得四果,证无生法忍耶。
梵语“阿罗汉”,汉语称作“无生”。修行者证得三果后,在四禅天中断除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彻底清净,便能证得无生法忍,不再受轮回之身。生死从此了断,所以称为“无生”。然而他心中其实连“法”也不存在。正因为他心中无法,生灭的念头便停息了,所以说是“无生”。也正因为他连“无生”这个法都不存在,哪里还有什么所谓的“无生”呢?这也只是假借一个名字叫作“无生”罢了。意思是说:假如心中还存着“无生”的念头,那就是明明还有法存在了。一旦有事物的表象,就会落入自我、他人、众生、寿者的执着。只要心念一动,就还是凡夫。怎么能说是证得四果、获得无生法忍呢?
(壬)次,师资证成。分二:(癸)初,约当机无得证。次,约往因无得证。(癸)初,又三:(子)初,引佛说。
(壬)其次,师生相互印证成就。分为两部分:(癸)第一部分,就当前对话者(须菩提)的无所得来印证。第二部分,就过去因缘的无所得来印证。(癸)第一部分,又分为三小段:(子)第一小段,引用佛所说的话。
「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
世尊,您曾说我已经证得了无诤三昧的境界,在众人中最为第一,是真正远离了欲望的阿罗汉。
無諍者,不與物競,一切平等之意。由不自是,故能無諍。無諍,則不惱他。意在守護他心,令不生惱。修此三昧,豈非大慈。然此三昧之所以成者,則由於人我是非之相皆空。涅槃云:須菩提住虛空地。若有眾生嫌我立者,我當終日端坐不起。嫌我坐者,我當終日立不移處。可見由其住於虛空,乃能如此。長老解空第一,故能入此三昧耳。(十大弟子,各有特長,皆稱第一。大迦葉以頭陀稱。阿難以多聞稱。他如舍利弗智慧,目犍連神通,羅睺羅密行,阿那律天眼,富樓那說法,迦㫋延論義,優波離持律,以及須菩提解空,皆第一也。)三昧者,此云正受,亦曰正定。不受諸受,名正受。一切不受,則不為一切所動,是為正定。人謂凡夫。凡夫喜諍,豈能無諍。故曰人中最為第一。欲字廣義,徧指思惑。斷盡三界貪等煩惱,方真離欲。凡成阿羅漢,無不離欲。離欲,亦必不與物競,但未得無諍三昧,乃讓長老亦得第一之稱。偈頌云:依彼善吉者,說離二種障。(新眼疏以見思惑當二種障,義狹。)古注謂離欲是離煩惱障,為一切阿羅漢所共有。(見惑思惑,通為煩惱。)雖得無諍三昧,而不存有所得,(即是自忘其無諍。)是自忘其在定矣。此為離三昧障。乃真得無諍,真得三昧。故稱第一離欲阿羅漢。合上句言之,謂不但於一切人最為第一,即以阿羅漢之離欲言,亦稱第一也。此是世尊平日稱讚長老之詞,故曰佛說。長老既自忘在定,諸弟子又不能及,唯究竟覺者,能知其入此三昧,故惟佛能說。佛者究竟覺之稱也。此一科正標舉其功行事相,非談離相。(次科方陳離相也。)故不曰如來說,而曰佛說。以如來是性德之稱。約性而言,則無諍及第一等等名相,皆不可說矣。本經中即一稱謂,無不含有妙義,如是如是。
“无诤”的意思,是不与外界事物竞争,一切都保持平等。因为不认为自己总是对的,所以能够做到无词。无词,就不会让他人烦恼。其用意在于守护他人的心,不让他们生起烦恼。修行这样的三昧,难道不是大慈悲吗?然而,这种三昧之所以能够成就,是因为把人我、是非这些表象都看空了。《涅槃经》里说:须菩提安住在如同虚空一般的境界里。如果有众生嫌我站着,我就整天端坐着不起来。嫌我坐着,我就整天站立不移动位置。由此可见,正是因为他安住在虚空的境界中,才能做到这样。长老(须菩提)是理解“空”义第一的,所以能进入这种三昧。(佛陀的十大弟子,各有特长,都称得上第一。大迦叶以苦行第一著称。阿难以多闻第一著称。其他的如舍利弗智慧第一,目犍连神通第一,罗睺罗密行第一,阿那律天眼第一,富楼那说法第一,迦旃延论义第一,优波离持律第一,以及须菩提解空第一。)“三昧”,中文意思是正受,也叫正定。不执着于任何感受,叫做正受。一切感受都不执着,就不会被任何事物所动摇,这就是正定。“人”指的是凡夫。凡夫喜欢争论,怎么能做到无词呢?所以说他在所有人中是最为第一的。“欲”字在这里是广义的,普遍指思想上的迷惑烦恼。断尽三界的贪欲等所有烦恼,才真正叫做离欲。凡是成为阿罗汉的,没有不离欲的。离欲,也必定不会与事物竞争,但如果没有得到无词三昧,就让长老(须菩提)也得到了第一的称号。偈颂里说:依止那位善吉(须菩提),宣说远离两种障碍。(新眼疏把见惑和思惑当作两种障碍,这个含义太狭窄了。)古来的注解认为“离欲”是远离烦恼障,这是一切阿罗汉所共有的。(见惑和思惑,合起来就是烦恼。)虽然得到了无词三昧,却不认为自己有所得,(就是自己忘了自己处于无词的状态。)这是自己忘了自己正在禅定中。这是远离了三昧障。才是真正得到了无词,真正得到了三昧。所以称他为第一离欲阿罗汉。结合上一句来说,意思是:不但在所有人中最为第一,即使就阿罗汉的“离欲”这一点来说,也称得上第一。这是世尊平时称赞长老的话,所以说“佛说”。长老自己已经忘了在定中,其他弟子又比不上他,只有达到究竟觉悟的人,才能知道他进入了这种三昧,所以只有佛能说。“佛”是究竟觉悟的称号。这一部分正是标举出他的功行和事迹,并不是在谈论不执着于表象。(下一部分才陈述不执着于表象。)所以不说“如来说”,而说“佛说”。因为“如来”是自性功德的称号。从自性的角度来说,那么“无词”以及“第一”等等这些名称和相状,都是无法言说的了。这部经中,即使是一个称呼,无不含有深妙的含义,确实如此。
(子)次,陈离相。
(子)第二,说明远离表象。
「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
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我是已经脱离欲望的阿罗汉。”
流通本有世尊二字,写经及古本无之,可省也。此中两句经文易解。今当说者。长老但云离欲阿罗汉,而不云无诤三昧者,亦有妙义。盖正明其自忘在定也。且普通之离欲,尚不存有所得。其不自以为得无诤三昧,可知矣。
流通版本中有“世尊”两个字,手抄本和古代版本没有,可以省略。这两句经文容易理解。现在要说明的是,长老只说自己是离欲阿罗汉,而不提无诤三昧,也有深妙的含义。这正是表明他自己已经忘了自己处在定境之中。况且连普通的离欲,尚且不觉得自己有所得。那么他不自以为得到了无诤三昧,也就可想而知了。
(子)三,释所以。分二:(丑)初,反显。
(子)第三,解释原因。分两部分:(丑)第一部分,从反面说明。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
世尊!如果我这样想:“我已经证得阿罗汉果位了”,那么世尊就不会说我须菩提是乐于寂静修行的人了。
我若作是念句,惟肇注本無此我字。按下句有我字,此原可省,今本既一依寫經,故仍之。阿羅漢道,即謂離欲。阿蘭那,此云寂靜,亦云無事。(謂事相。)相盡於外,心息於內,內外俱寂,無時不靜也。即無諍三昧之別名。行者功行。樂者好也,心與契合之意。蓋好之至極曰樂,有性命以之之意。樂阿蘭那行,謂心之與行,契合無間,即證得之意。上句不言離欲而換言阿羅漢道,下句不言無諍三昧而換言樂阿蘭那行者,取兩名含義正同。(阿羅漢為無生,謂一心不生也。阿蘭那,內外俱寂,亦一心不生意。)則存有所得便非真得之意,更為顯然易明也。得此反顯。則上來所云,有我等相即非菩薩,以及取相則為著我等相之義,乃益闡明。何以著我便非菩薩,以其功行全失故也。心念若起,必有取著。著則成相,其相便為我人眾壽。蓋其所以起念者無他,未忘情於能得所得故也。能得便是我相,所得便為人相,(誰為能得,我也,故能屬我。對能為所,猶之對我為人,故所為人相也。)能所不一為眾相,執持不斷為壽相也。作一得念,便不能得。可知作一布施等念,便不能布施矣。則發大心行大行者,萬不可住相也,明矣。因布施者若存有所施,最易志得意滿,尚能廣行布施乎?餘可例知。
我如果产生这样的念头一句,只有僧肇的注本没有这个“我”字。看下句有“我”字,这里原本可以省略,现在这个版本既然完全依照写经,所以保留它。阿罗汉道,就是指离欲。阿兰那,这里的意思是寂静,也叫做无事。(指的是事物的表象。)外在的表象消失,内在的心念止息,内外都归于寂静,没有一刻不是安宁的。这就是无诤三昧的别名。行者是功行修持。乐是喜好、契合的意思。喜好到了极点就叫做乐,有一种将性命都投入其中的意味。乐阿兰那行,是说心与行持,契合无间,就是证得的意思。上一句不说离欲而换成说阿罗汉道,下一句不说无诤三昧而换成说乐阿兰那行,是因为这两个名称的含义正好相同。(阿罗汉是无生,意思是一心不生。阿兰那,内外都寂静,也是一心不生的意思。)那么,存有有所得的心就不是真正的证得,这个意思就更加显然易懂了。得到这个反面的显明。那么前面所说的,有我等相就不是菩萨,以及取相就是执着于我相、人相等含义,就更加阐发明白了。为什么执着于自我就不是菩萨呢?因为他的功行修持完全失去了。心念如果生起,必定有所取着。执着就会形成相,这个相就是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之所以会生起念头,没有别的原因,是因为没有忘掉能得和所得的情执。能得就是我相,所得就是人相,(谁是能得?是我,所以“能”属于我相。相对于“能”就是“所”,如同相对于“我”就是“人”,所以“所”是人相。)能、所分别不一就是众生相,执着持守不断就是寿者相。生起一个“得”的念头,就不能真正得到。可以知道,生起一个布施等等的念头,就不能真正布施了。那么,发大心、行大行的人,万万不可执着于相,就很明白了。因为布施的人如果存有“我有所施”的心,最容易志得意满,这样还能广泛地行持布施吗?其他的可以类推而知。
(丑)次,正明。
(二)接着,正式阐明。
「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因为须菩提实际上没有任何造作,所以才称须菩提是乐于寂静修行的人。”
正明中实无所行句,作实无其所行解,谓行而无其所行也。无所得义,亦如此。不可误会为一无所行,一无所得。
真正说明的是“实无所行”这句话,要理解为“实际上没有所行的事”,意思是虽然行持,却不执着于所行。无所得的含义也是如此。不能错误地理解为什么都不做、什么都得不到。
○此科承上科来。应言实无所得。而今曰实无所行者,有深意焉。盖谓因修行此行时,无其所行,方名乐阿兰那行。换言之,即是因无其所行,然后乃能证得也。使一切因地之人,闻而悚然。倘不能无住而离相,则虚此修行矣。上举果位为言者,正为因地人作对照。今言小乘果位已毕,故特言实无所行以点醒之。不曰以我实无所行,而曰以须菩提,亦含深意。盖表明所谓实无所行者,乃自旁观者见得,而本人并忘其为实无所行也。意显即实无所行,亦不能存于心中。存之便是住相。何则,心存便是心取。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寿矣。又玩其语气,若代世尊言者。意明世尊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无他,正因须菩提实无所行耳。而名之名,亦有义。使知乐阿兰那行,亦属名相。性中着不得此语。
这段内容紧接上一段而来。本来应该说“确实没有所得”,但现在说“确实没有所行”,其中含有深意。意思是:在修行这个法门的时候,不执着于自己在修行,才叫做“乐于寂静无诤的修行”。换句话说,正是因为修行时不执着于修行本身,这样之后才能真正证得果位。这是为了让所有在修行因位的人听了,内心警醒。如果不能做到心无执着、远离表象,那么这样的修行就白费了。前面举出证得果位的例子,正是为了和在因位修行的人作对照。现在讲小乘果位的部分已经结束,所以特别点出“确实没有所行”来提醒大家。不说“因为我确实没有所行”,而说“以须菩提”,也包含深意。这是表明,所谓的“确实没有所行”,是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到的,而修行者本人,连“自己确实没有所行”这个念头也一并忘却了。用意是显示,即便是“实无所行”这个境界,也不能存留在心里。一旦存留,就是执着于表象了。为什么呢?心里存着这个念头,就是心在执着。如果心执着于表象,那就落入对自我、他人、众生、寿命的分别执着了。再体会这句话的语气,好像是代替世尊说的。意思是阐明,世尊之所以说须菩提是乐于寂静无诤的修行者,没有别的原因,正是因为须菩提确实不执着于修行本身罢了。而给他安立这个名称,也有意义。让人明白,“乐于寂静无诤的修行”这个说法,也属于名称和表象。在真如自性中,是容不下这类言语概念的。
○综观上数科之义。凡以明必得而无其所得,乃为真得。若有所得,便为非得。使因人知必行而无其所行,乃为正行。若有所行,便非行矣。云何无其所得,无其所行,不作念是也。不作念,正指示不取不住之方针。知此,然后无住始有入处。此皆所欲阐明者也。
综合以上几段内容来看,主要都在说明:必须证得而无所得,才是真正的证得;如果自以为有所得,那反而并不是真的得到。这使学佛的人明白,必须修行而无所执着于修行,才是正确的修行;如果执着于有所修行,那便不是真正的修行了。怎样才是无所得、无所行呢?就是不起分别执着的念头。不起念头,正是指导我们不执着、不停留的具体方法。明白这个道理,然后“无住”的修行才有了入手之处。这些都是经文想要阐明的道理。
(癸)次,约往因无得证。
(癸)其次,从往昔因缘中说明证悟无所得。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佛陀问须菩提:“你怎么想?如来过去在燃灯佛那里,对于佛法有所获得吗?”须菩提回答:“世尊!如来在燃灯佛那里,对于佛法确实没有任何获得。”
此世尊往昔行菩萨道,初登第八地时之事也。望于后成正觉,仍为因地。而望于初发心人,则为果位。今引此事,是为发无上菩提心者而说。故将此往因一科,并判入约果广明中。
这是世尊过去修菩萨道,刚证入第八地时的事迹。相对于后来成就佛果而言,这仍是修行的阶段;但对于初发心修行的人,则已属果位成就。现在引用这件事,是为了启发发无上觉悟心的人而说的。所以把这段过去因缘的内容,一并归入“依据果位展开广说”的部分之中。
○然燈佛事,及為世尊授記本師事,見本行集經及瑞應經。(然燈未出家時,本名錠光。(有足為錠,無足者為燈。)以生時一切身邊如燈光故。)世尊時為七地菩薩,(名曰儒童,又曰善慧。)正修行第二阿僧祇劫將滿之際。遇佛聞法,證無生法忍而登八地。(遂入第三僧祇。)然燈為之授記云:是後九十一劫,名曰賢劫,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也。無生法,即謂真如實相。忍者,通達無礙不退之意。所謂理智相冥,忍可印持也。大乘證無生法忍,有種種說。智論謂登地(約別教言。)便得。仁王等經,得在七八九地。須知圓初住上即已分證。(所謂破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至於八地,則證圓滿,故稱無學。直至等覺,見性,猶如隔羅望月。唯究竟覺,乃證得究竟耳。
然而关于燃灯佛的事迹,以及他为世尊授记的师承因缘,具体记载可参见《本行集经》与《瑞应经》。(燃灯佛尚未出家时,原名“锭光”。(有底座的称为“锭”,没有底座的则称为“灯”。)因为他出生时,周身一切皆如灯光般明亮,故得此名。)当时世尊正处在菩萨七地的修行阶段,(那时世尊名为“儒童”,也称“善慧”。)恰值第二阿僧祇劫修行即将圆满之际。他遇到燃灯佛,听闻佛法,证得了无生法忍,从而登入第八地。(于是进入第三阿僧祇劫的修行。)燃灯佛为此为他授记说:在此之后的九十一劫,名为贤劫,你将在那时成就佛果,名号为释迦牟尼。所谓“无生法”,即是指真如实相。“忍”字,是通达无碍、坚固不退的意思。也就是理智相融,内心确认并持守此境界。关于大乘修行者证得无生法忍的阶位,有多种说法。《大智度论》认为登入初地(这是依据别教的说法。)便能证得。《仁王经》等经典则说在七、八、九地证得。须知在圆教初住以上,就已开始分证此境界。(即所谓破除一分无明烦恼,证得一分法身。)到了第八地,则证得圆满,因此称为“无学”。直至等觉菩萨位,见性仍如隔着一层薄纱望月。唯有达到究竟觉的佛果,才是彻底圆满的证得。
○於法之法諸疏皆約授記語言說,欠妥。唯蕅益約無生法忍說,甚是。(諸疏,蓋泥於彌勒頌耳。頌云:佛於然燈語,不取理實智,以是真實義,成彼無取說。按偈頌中之語字,並非尅指授記語言。世尊昔因聞法而證無生,故為授記。則頌中語字,似指然燈所說之法言。頌意蓋謂聞法語而不取著於理體及實智。(別於權智,故曰實智。)以是之故,真實義得成。由此可證彼(謂世尊。)決無取著於然燈所說也。(此句是頌長老實無所得句意。)總之,由其不著於理智,故能理智相冥而證無生。真實義,指無生言。無生法為真如實相,故曰真實義也。)或指在然燈佛所所聞之法說,亦可。有所得者,有其所得也。有其所得,便是取著,便是住相。問意謂彼時聞法,能不住相否?若約證得無生忍說,則得字更易明了。問昔得無生法時,心中有一個所得之無生法否?此中不言作念者,以有其所得,便是作念,故省略之。世尊雖是探問,實已暗度金針,開口便曰如來。約性而言,法且無形,得從何有。世尊以下為長老語,於世尊二字可見矣。宋後經本,世尊上有不也,大誤。凡不也下有文字者,皆為活句。觀下文所答,乃決定義,何需此活句為也。長老開口亦稱如來,正與問語針鋒相對。其為無所得,已無待煩言矣。長老何以知於法實無所得,作此決定之詞耶。以聞法住相,則心中生滅未息,何能便證無生。故知彼時得聞說法,而實無其所得也。此約聞法釋。若約證無生法釋者。既是證得無生法,豈能存有所得。若有一所得之無生法在,仍然是生滅心。尚能謂之證無生法乎。故知雖得無生法,而於此法實無其所得也。
关于“法”字的解释,各种注疏都从授记的语言来说,不太妥当。只有蕅益大师从“无生法忍”的角度解释,非常正确。(各种注疏,大概是拘泥于弥勒菩萨的偈颂了。偈颂说:佛在燃灯佛处听法,不执着于真理本体和真实智慧,正因为这样,才成就了那种无执着的境界。按偈颂中的“语”字,并非专指授记的语言。世尊过去因为闻法而证得无生法忍,所以得到授记。那么偈颂中的“语”字,似乎是指燃灯佛所说的法。偈颂的意思大概是说,听闻法义而不执着于真理本体和真实智慧。(区别于方便智慧,所以称为实智。)正因为如此,真实的义理才得以成就。由此可以证明他(指世尊。)对于燃灯佛所说的法绝对没有执着。(这一句是解释须菩提长老“实无所得”一句的意思。)总之,因为他不执着于理体和智慧,所以能够理与智相互契合而证得无生。“真实义”,指的是无生。无生法就是真如实相,所以称为“真实义”。)或者解释为在燃灯佛那里所听闻的法,也可以。“有所得”,就是有一样东西得到。有一样东西得到,就是执着,就是住相。问话的意思是:那时听闻佛法,能不住相吗?如果从证得无生法忍的角度来说,那么“得”字就更容易明白了。是问:过去证得无生法的时候,心中是不是有一个“所得的无生法”?这里不说“动念头”,是因为“有所得”本身就是动念头,所以省略了。世尊虽然是试探性地问,实际上已经暗中传授了心法,开口就说“如来”。从本性上来说,法尚且没有形相,得又从何而来呢?从“世尊”以下的话是长老说的,从“世尊”二字就可以看出来了。宋代以后的经本,在“世尊”前面加上“不也”,这是很大的错误。凡是“不也”下面有文字的,都是活句(不确定的语气)。看下文所回答的,是确定的含义,哪里需要这个活句呢?长老开口也称“如来”,正和问话针锋相对。那时是“无所得”,已经不需要多说了。长老怎么知道在法上确实没有所得,而说出这样确定的言辞呢?因为如果听闻佛法时执着于相,那么心中的生灭念头就没有停息,怎么可能就证得无生呢?所以知道那时虽然听闻了说法,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所得。这是从闻法来解释。如果从证得无生法来解释:既然是证得了无生法,怎么能存有“有所得”的念头呢?如果有一个“所得的无生法”存在,那仍然是生灭心。还能说是证得无生法吗?所以知道,虽然证得了无生法,但对于这个法,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所得。
○以上依文解义已竟。而此科总义,尤含妙蕴,不可不知。何云总义,即何以又说此科是也。今略分三节说之。
以上按照经文逐句解释已经完成。而这一科的总要义理,更蕴含着微妙的深意,不可不知。什么是总要义理?就是为什么又要说这一科的道理。现在简略分为三节来说明。
上来诸科,于得果无住之义,业已阐发尽致。因地之人,当可了然,必应无住矣。然犹防人以为虽因果必须一如,果既如是,因亦应如是。然而小乘果位,与大乘因行,或者有不尽同欤。故小乘说毕,特又举大乘果位,亦是得而无得,不可住相之义以明之。使凡修大乘者,于无住之旨,毫无疑蕴也。此其一。
前面几段,已经将“得果不住相”的道理阐述得十分透彻。修行佛道的人,应当可以明白,一定要做到“无所住”了。但还担心有人会想:虽说因果必须一致,果位既然是这样,修行因位也应当是这样。然而小乘的果位,与大乘的修行,或许有不完全相同的地方吧?所以讲完小乘果位后,特地又举出大乘果位,也是“得而无得”、不可执着于相的道理来说明。让所有修习大乘佛法的人,对于“无所住”的宗旨,再也没有丝毫疑惑。这是第一层用意。
说大乘果位,不举佛而举菩萨者。防疑佛乃究竟觉,岂可相拟。而菩萨地位,则界于因果之间。本经下文又引此事而申言之曰:彼时若于法有所得,则不授记。以无所得,乃得授记。使知菩萨住相,便不能成佛。则发心修大乘者,若其住相,岂能成菩萨,又岂是菩萨行。故上科有言,若有我人等相,即非菩萨也。如此一说,因果一如之理,及无住之要,更得恍然。此其二。
**翻译:**
讲到大乘修行的果位,这里不提佛而举菩萨为例,是为了防止有人疑惑:佛是究竟圆满的觉悟者,怎能拿来比拟?而菩萨的修行阶位,正处在因与果的中间状态。本经下文再引这件事并进一步说明:那时(燃灯佛授记时),如果(释迦牟尼佛)对任何法有所执着、有所得,就不会得到授记。正因为无所执着、无所得,才得到了授记。这让我们明白,菩萨如果执着于任何相状,就不能成佛。那么,发心修学大乘的人,如果心有所住、执着于相,又怎能成就菩萨道呢?那也不是菩萨应有的修行。所以上一段经文说,如果还有我、人、众生、寿者这些分别执着,就不是真正的菩萨。这样一说,因与果本质一如的道理,以及“心无所住”的关键,就更让人豁然明白了。这是第二个要点。
引菩薩果位固已。然不舉別地菩薩,獨舉第八地者,何故?因前說小乘果位,以得無生者為證道,為無學。故今舉大乘,亦引第八地得無生,至無學者為言。無學,即證道之意。蓋八地以前,雖證而未圓滿,故稱有學。(若論究竟證,則在佛位。)大小乘所證皆同。令聞者於無住之理,不致絲毫有疑。且本經開章便說當發心,令入無餘涅槃。後又曰賢聖皆以無為法。涅槃也,無為也,皆無生無滅義也。故大小乘皆舉證無生者言之,正與前言相應。使知既發心欲入無生,心不生滅。云何心能不生,必當無住於相。一有所住,是生滅心,那能證入無生耶。故無住,正是無生之唯一入手方法。此其三也。觀此三義,可知本經義理之細密,線索之嚴整矣。結經者冠以佛告二字,正指示我們此中含有奧義,不可僅向文字中求也。
佛告诉须菩提:“你的想法如何?须陀洹能起这样的念头:‘我证得了须陀洹果位’吗?”须菩提回答:“不能,世尊。为什么呢?须陀洹名为‘入流’,而实际上并没有进入什么境界,只是不执着于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所以称为须陀洹。”
佛说:“须菩提,你的想法如何?斯陀含能起这样的念头:‘我证得了斯陀含果位’吗?”须菩提回答:“不能,世尊。为什么呢?斯陀含名为‘一往来’,而实际上并没有往来之事,所以称为斯陀含。”
佛说:“须菩提,你的想法如何?阿那含能起这样的念头:‘我证得了阿那含果位’吗?”须菩提回答:“不能,世尊。为什么呢?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际上并没有不来的相状,所以称为阿那含。”
佛说:“须菩提,你的想法如何?阿罗汉能起这样的念头:‘我证得了阿罗汉道’吗?”须菩提回答:“不能,世尊。为什么呢?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名为阿罗汉的法相。世尊,如果阿罗汉起这样的念头:‘我证得了阿罗汉道’,那就是执着于自我、执着于他人、执着于众生、执着于寿命了。世尊,佛说我已证得无诤三昧,在众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位离欲的阿罗汉。世尊,我不起这样的念头:‘我是离欲的阿罗汉’。世尊,我如果起这样的念头:‘我证得了阿罗汉道’,世尊就不会说须菩提是乐于在寂静处修行的人。因为须菩提实际上并不执着于任何法相,所以称为须菩提。”
(若论究竟圆满的证悟,那是在佛的果位。)
(辛)次,约因详显。分二:(壬)初,约因心正显;次,约经功校显。(壬)初,又三:(癸)初,先明严土不住。
(辛)第二,从因行上详细说明。分为两部分:(壬)第一,从发心上正面说明;第二,以本经功德较量显明。(壬)第一,又分三小节:(癸)第一,先说明庄严佛土而不执着。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则非庄严,是名庄严。」
须菩提!你意下如何?菩萨是在庄严佛土吗? “不是的,世尊!为什么呢?所谓庄严佛土,并非真正的庄严,只是假名为庄严。”
菩薩修因時,六度萬行,一一功行,回向淨土。(甲年講此,並詳談佛土之義。佛者報身之相,土者依報之相也。)此之謂莊嚴。所謂願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是也。然則菩薩豈有不莊嚴佛土者。舉此為問,正欲修行者明了莊嚴之道耳。不得其道,則所莊嚴者,皆在相上,與自性無涉,便成有漏功德矣。此舉問之深意也。須知莊嚴佛淨土,淨字最要緊。土云何淨,由心淨耳。既須心淨,所以莊嚴,不能著相,若心取相,便不清淨矣。此意云何?必須明了上文不應取法兩句之意,方為真實莊嚴之道耳。何則,莊嚴而著相是取法也。若誤會不著相之意,而絕不莊嚴,是取非法也。舉此以問,正是探試果能領會得兩邊不取之真實義否耳。
菩萨在修行过程中,实践六度万行,每一种功德善行,都回向到净土。(甲年讲解这段时,还详细阐述了佛土的含义。佛是报身的显现,土是依报的显现。)这就叫做庄严。也就是常说的“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既然如此,菩萨哪有不庄严佛土的呢?提出这个问题,正是为了让修行的人明白庄严的正确方法。如果方法不对,那么所庄严的都停留在表象上,与自性没有关联,就成了有漏的功德了。这是提问的深层用意。要知道庄严佛净土,“净”字最关键。土怎样才能清净?是由于心清净。既然需要心净,所以在庄严时,就不能执着于表象;如果心执着于表象,就不清净了。这是什么意思呢?必须明白前面“不应取法”那两句话的含义,才是真实的庄严之道。为什么呢?庄严而执着于表象,就是取法相。如果误解了不执着于表象的意思,而完全不去庄严,那就是取非法相。提出这个问题,正是试探听法者是否真能领会两边都不执着的真实义理。
○復次,上來疊舉果德無住問答者,原為闡明因行亦當無住。至此正說到因行上矣。莊嚴佛土之菩薩,即發無上菩提之菩薩也。明得嚴土之道,便明得布施等之道矣。不也,活句。猶言非有所莊嚴,非不莊嚴。何以故下,正釋其義。莊嚴佛土者句,標舉之詞。則非句,明其不著有,即是不應取法。是名句,明其不著空也,即是不應取非法。蓋約心性言。性體空寂,(空寂,即所謂真諦。真諦者,明其非虛相。欲證真諦,必應離相,故曰則非也。非,有離意。)豈有所謂莊嚴,故曰非也。而約事相言,可聞可見,(可聞可見,即所謂俗諦。俗諦者,世間相也。假有不實,故曰名也。)明明具足莊嚴,故曰是也。意若曰:因其名相是有,故不應著空而取非法。菩薩應勤修六度萬行以莊嚴之。因其心性本空,故不應著有而取於法。菩薩雖精進莊嚴,而心中若無其事也。如此一心清淨,則土自淨。此之謂莊嚴佛土,方得莊嚴之道。須知修因尅果,而得勝妙之報身,清淨之佛土,皆由心現。且皆由心淨,乃能現之。譬如磨鏡,塵盡而後像顯。故唯識論云:大圓鏡智,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總之,莊嚴佛土,應不取著,不斷滅。則非者,明其不取著相也。是名者,明其非斷滅相也。又甫言則非,即接言是名者,明其雖非而亦是。性必現相,性相從來不離。若知其非而不取著時,何妨莊嚴其相也。欲言是名而先言則非者,明其雖是而卻非。因相本以性為體,相從性生。故於行其是而不斷滅時,仍應會歸於性也。此是佛與須菩提問答闡明之要旨。吾人必應領解此旨,依教奉行者也。
还有,前面反复举出果德无住的问答,原本是为了阐明修行因行也应当无住。到这里正说到修行因行上了。庄严佛土的菩萨,就是发无上菩提心的菩萨。明白了庄严佛土的道理,也就明白了布施等一切修行的道理。“不也”,这是个活句。意思是说,并非有所庄严,也并非不庄严。“何以故”以下,正是解释这个含义。“庄严佛土者”这一句,是标举之词。“则非”这一句,是说明不执着于“有”,也就是不应执着于法相。“是名”这一句,是说明不执着于“空”,也就是不应执着于非法。这是从心性上来说的。心性本体空寂,(空寂,就是所谓的真谛。真谛,说明它不是虚妄的相。想要证得真谛,必须离开对相的执着,所以说“则非”。这个“非”,有离开、不执取的意思。)哪里有什么所谓的庄严呢?所以说“非”。而从显现的事相上来说,可以听闻、可以看见,(可以听闻可以看见,就是所谓的俗谛。俗谛,就是世间显现的相。它是假有,不是真实不变的,所以说“名”。)明明具足庄严,所以说“是”。意思就是说:因为它的名相是存在的,所以不应该执着于空而取非法。菩萨应当勤修六度万行来庄严它。因为它的心性本质是空,所以不应该执着于有而取于法。菩萨虽然精进庄严,但心中却像没有这回事一样。这样一心清净,那么佛土自然清净。这才叫做庄严佛土,才算是掌握了庄严的道理。要知道,修行因行而成就果报,获得殊胜微妙的报身,清净的佛土,都是由心所显现的。而且都是由心清净,才能显现出来。好比打磨镜子,尘垢除尽而后影像显现。所以《唯识论》说:大圆镜智,能够显现、能够产生佛身、佛土和智慧的影像。总之,庄严佛土,应该既不执着,也不断灭。“则非”,是说明不执着于相。“是名”,是说明不是断灭相。另外,刚说完“则非”,紧接着就说“是名”,是说明虽然“非”但同时也是“是”。本性必然显现事相,本性和事相从来不曾分离。如果知道它是“非”而不执着的时候,不妨庄严它的相。想要说“是名”而先说“则非”,是说明虽然“是”但却又“非”。因为事相本以心性为体,事相是从心性中生起的。所以在行其“是”而不断灭的时候,仍然应该会归于心性。这是佛与须菩提问答所要阐明的要旨。我们学佛的人必须领会理解这个宗旨,依照佛的教导去修行。
○则非是名两句,即开念佛法要也。则非者,明自性清净,本无有念也。是名者,明妄念繁兴,必须执持名号以除妄念也。必应念至无念而念,念而无念,妄尽情空,一心清净而后可。是之谓一心不乱,不乱即所谓清净也。如其心净,即佛土净矣。
“则非”“是名”这两句话,其实揭示了念佛修行的核心要义。“则非”说明自性本来清净,原本就没有妄念;“是名”则指出妄念纷飞时,必须通过专心持念佛号来消除杂念。一定要念到无念而念、念而无念的境界,妄念断尽、妄情空寂,达到一心清净才算成功。这就是所谓的一心不乱,“不乱”也就是清净的意思。如果我们的心清净了,所在的国土自然也就清净了。
(癸)次,显成发无住心。
(癸)其次,阐明发起不执着的心。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因此,须菩提啊!诸位大菩萨,应当这样生起清净的心念:不应执着于形色而生起心念,不应执着于声音、香气、味道、触感、思想等而生起心念,应当不执着于任何事物而生起心念。
此科经文不多,却是结束前文。为自开口说起说至现在,千言万语之点睛结穴处。故其中义趣,甚细甚深。若只依文解义,等闲看过。则孤负佛恩矣。今欲说明云何点睛结穴,先当依文释义。而寥寥两行余之文,七穿八透,妙义环生。即依文释义,亦复不易也。
这段经文虽然不长,却是前面所有内容的总结。从佛陀开口说法到现在,千言万语的精髓和落脚点,都凝聚在这里了。所以其中的含义非常细致、非常深奥。如果只是按照字面解释,随随便便地读过去,那就辜负了佛陀的慈悲教诲了。现在要说明为什么这里是画龙点睛、总结全篇的关键,先得依照文字解释它的意思。可这短短两行多的文字,却处处透彻,妙义层出不穷。即便是依照文字解释含义,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是故者,所謂承上起下之詞也。既是通貫前來諸說,則不但上承嚴土,亦不但上承約果廣明,且不但上承詳談中生信一科。直是緊與開經處總示數語,呼應相通也。且先就近脈言之。上來先明四果,各各得果無住。次須菩提自陳得果,亦無所住。此皆小乘也。次世尊復就自身往事,以明於法實無所住。(經云:於法實無所得。即是於所得之法不住也。)此言大乘矣。然猶界於因果之間。最後更就菩薩修六度時,於莊嚴佛土,亦無所住。則非句,不住法相也。是名句,不住非法相也,則專說大乘因地矣。如此不憚苦口,層遞說之,愈說愈近。無非欲闡明此科中之應生清淨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耳。因即以是故二字,承上起下。以明上來所說,皆是為生心無住,無住生心作張本。亦即為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菩提心者,指示方針耳。約果廣明,原承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句來。而彼句又是結以前所說者。所以此科,與開口處善男子、善女人等句呼應相通。諸菩薩摩訶薩,即開經處所說之菩薩摩訶薩,亦即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之善男子、善女人也。應者,決定之詞。無論小乘大乘,果位因地,皆當無住。可知發大心者,決定亦當無住。非此不可,故曰應也。
因此,“是故”这个词,是用来承接上文、引出下文的。既然它贯通了前面所说的种种道理,那么它不仅承接上文“庄严佛土”的部分,也不仅承接上文从“果”的角度广泛阐明无住的道理,甚至不仅仅承接前面详细阐述“生信”那一科的内容。实际上,它直接与经文开头总纲性的那几句话紧密呼应、相互贯通。
我们先就近处的脉络来说。前面先说明初果到四果的圣者,他们各自证得果位却无有执着。接着须菩提自述证得果位,也无所执着。这些都是小乘的例证。然后世尊又用自己过去修行的事迹,来说明对于法实际上并无执着。(经文说“于法实无所得”,就是对于所证得的法不执着。)这里说的是大乘的道理了,但还介于因果之间。最后更进一步,说明菩萨在修行六度时,对于庄严佛土,也无所执着。其中“则非”句,是指不执着于事物的表象;“是名”句,是指不执着于否定事物的表象。这就专门是在讲大乘的因地修行了。
像这样不厌其烦、层层递进地解说,越说越贴近核心,无非都是为了阐明接下来这一科中所说的“应生清净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的道理。因此,就用“是故”二字来承上启下,表明上面所说的种种,都是在为“生心而无住,无住而生心”这个根本宗旨作铺垫,也是在为那些发愿追求无上正等正觉的善男子、善女人,指明修行的方向。
前面从“果”的角度广泛阐明无住,原本是承接“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这一句来的。而那一句又是总结前面所有论述的。所以,这一科的内容,与经文开头“善男子、善女人”等句是前后呼应的。这里所说的“诸菩萨摩诃萨”,就是经文开头所说的菩萨摩诃萨,也就是那些发了无上正等正觉之心,请问“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的善男子、善女人。
“应”字,是表示确定、必须的词。无论小乘大乘,无论是证果的圣者还是修因的菩萨,都应当无住。由此可见,发大乘心的人,也决定应当无住。非如此不可,所以说是“应”。
此科之文,既是承上起下。则如是二字,即并指上下文。只说一边,义便欠圆。且先约指下文说。盖正指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句。而不应两句,亦兼指在内。须知不应住色两句,乃应无所住句之前提。故说到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句,则不应两句之义,便全摄在内矣。总之,不应住色乃至而生其心三句,皆是应生清净心句之注脚。如是则净,不如是则不净。故曰:应如是生清净心也。
这段经文既承接上文又开启下文,所以“如是”二字同时指向上文和下文。如果只解释一边,意思就不够完整。我们先从指下文来说,它主要指“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这一句,而前面“不应住色”等两句的含义也包含在内。要知道“不应住色”等两句,正是“应无所住”的前提。因此,说到“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时,前面两句的意思就已经完全包含在其中了。总而言之,“不应住色”乃至“而生其心”这三句,都是对“应生清净心”的具体说明。依照这样的方式,心就能清净;不依照这样的方式,心就不清净。所以说:应该这样生起清净心。
○此科之文,是教導發菩提(【校】「提」下舊版有「心」字,原稿無。)者,應當如是。何以不曰發心,而曰生心?請問發心生心,同耶異耶?曰同而不同。生即是發,何異之有,故曰同也;生之取義,比發字深,何以言之?發者,但約其已經表著,為人所知者言。生者,不但言其表著,且有推究其本源之意。因凡言生,必有其根。若無有根,云何得生。故發心之義,謂其先無而今發起。而生心之義,乃謂其本具而能現前。故生心比發心義深,此其不同也。何以得知生心之義,乃是如此。觀清淨心三字,便可了然。蓋清淨心,即是本具之性。所謂自性清淨心,是也。清者不濁,淨者不染。譬如真金,辱在泥塗。用功洗滌,真金宛在。性亦如是,雖一向為無明煩惱塵垢所障,但能依法修行,清淨本性,依然現前矣。故此句之意,是說凡發無上正等覺心之人,應令清淨本性現前。故曰應生清淨心。言下有回頭是岸意,其警人也深矣。不但此也。蓋指示前來千言萬語,言不應住相者,無非欲令見性耳。清淨,即無相之意。凡夫著相,因之障性。今欲見性,相何可著。蓋凡夫著相,故不清淨。心不清淨,所以障性也。今欲見性,故應清淨。清淨其心,故應離相也。且說一生清淨心,無異說明發菩提心之所以然。何謂發菩提心,曰一心清淨是已。若心不清淨,則所發者尚得謂之無上菩提乎!何則?菩提者,覺也。覺者,覺照本性也。且本性,又名大圓覺海也。當知本性一塵不染,清淨無比。既曰發覺,而又著相,則與覺字正相背馳。所謂背覺合塵之凡夫是也。故發覺心,必應合覺。云何合覺,必應背塵。背塵者,不住於相之謂也。由此觀之,此一句中,具有無數提撕警策之意。
这段经文,是教导发菩提心的人,应当这样去做。为什么不说“发心”,而说“生心”?请问发心和生心,是相同还是不同呢?回答是:相同而又不同。生就是发,有什么不同呢?所以说相同。但“生”字的含义,比“发”字更深。为什么这么说呢?“发”字,只表示它已经显露出来,被人所知。“生”字,不但表示显露,而且有推究其来源的意思。因为凡是说到“生”,必定有它的根。如果没有根,怎么能生出来呢?所以“发心”的意思,是说本来没有而现在发起。“生心”的意思,则是说本来具足而能显现出来。所以“生心”比“发心”的含义更深,这是它们的不同之处。怎么知道“生心”的含义是这样呢?看“清净心”三个字,就可以明白了。清净心,就是本自具足的性体,也就是所谓的“自性清净心”。“清”是不混浊,“净”是不污染。好比真金,被埋在污泥之中。用力洗涤,真金依然完好。本性也是如此,虽然一直被无明烦恼的尘垢所障蔽,但只要能够依照方法修行,清净的本性,终究会显现出来。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凡是发无上正等正觉心的人,应当让清净的本性显现出来。所以说“应生清净心”。言下之意有“回头是岸”的意味,对人的警策非常深刻。不仅如此,这还指示了前面千言万语,说“不应住相”,无非是想让人明心见性罢了。“清净”就是“无相”的意思。凡夫执着于事物的表象,因此障蔽了本性。现在想要见性,怎么可以再执着于表象呢?因为凡夫执着于表象,所以心不清净。心不清净,因此障蔽了本性。现在想要见性,所以应当清净。要让心清净,就应当远离对表象的执着。而且,一说“生清净心”,无异于说明了发菩提心的根本原因。什么是发菩提心呢?就是一心清净。如果心不清净,那么所发的还能叫做无上菩提吗?为什么呢?菩提,就是觉悟。觉悟,就是觉照本性。而且,本性又叫做“大圆觉海”。要知道本性一尘不染,无比清净。既然说是“发觉悟心”,却又执着于表象,那就和“觉”字背道而驰了。这就是所谓的“背觉合尘”的凡夫。所以发觉悟心,必须契合觉悟。怎样才能契合觉悟呢?必须背离尘相。背离尘相,就是“不住于相”的意思。由此看来,这一句之中,包含了无数提醒和警策的深意。
○初发菩提心,云何便能清净心现前。须知正因其不能,故令如是而修。云何修,下文所谓应无所住,是也。云何无所住,下文所谓不应住色、声、香、味、触、法,是也。此正的示无住之用功方法。不应住色两句义趣深广,若只略略看过,仅明其一义,真是孤负。且义蕴既未穷究,用功又岂能扼要,岂能切实,岂能入细。既是在浮面上做,则相何能离,性又何能见乎?故曰孤负也。不但孤负佛恩,直孤负自性矣。
初发追求觉悟的心,怎样才能让清净心显现出来呢?要知道,正是因为我们暂时还做不到,所以才需要这样去修行。怎么修呢?下文所说的“应无所住”,就是方法。怎样才算无所住呢?下文所说的“不应执着于形色、声音、香气、味道、触觉、观念”,就是具体的用功下手处。这两句话“不应住色……”意义和旨趣非常深远广博,如果只是粗略看过,仅仅明白其中一层意思,那真是辜负了。况且其中的义理蕴涵既然没有深入探究,用功又怎能抓住关键、怎能落到实处、怎能细致入微呢?如果只是在表面上做功夫,那么事物的表象如何能摆脱,真实本性又如何能体认呢?所以说这是辜负。不仅是辜负了佛陀的教诲,简直是辜负了自己的本性啊。
(一)此色、声、香、味、触、法,名为六尘。举此为言者令明若着其一,便是尘心。正与清净心相反。此发正觉之心者,所以必应背尘,背尘而后合觉也。不应住六尘者,犹言不应合尘,合尘则背觉矣。其中消息,间不容发。真所谓人心惟危,道心惟微。
(一)这些色、声、香、味、触、法,叫做六尘。这里举出它们是为了让人明白:只要执着其中任何一样,便是染污的心。这正与清净心相反。因此,发起追求觉悟的心的人,必须背弃尘境;背弃尘境,才能契合觉悟。所谓不应执着六尘,等于说不应迎合尘境;迎合尘境,便背离觉悟了。这其中的关键,差别极其细微,不容一丝差错。真可以说是:人心危险难安,道心隐微难明。
(二)色、声、香、味、触、法,所谓器世间也,亦谓之境界相。今云不应住此六者,即不应住相之意。色、声、香、味、触、五字,包括世间一切可见可闻之境界。法之一字,包括世间一切不可见不可闻,而为心思所能及者之境界。举此六字,一切境界相摄尽,亦即世间一切境界皆不可着。不但可见可闻者不应着,即不可见不可闻者亦不可着。此是教诫学人,世间一切,皆应不着。
(二)色、声、香、味、触、法,就是我们所说的物质世界,也叫作境界相。这里说“不应住”在这六种境界上,也就是不应执着于表象的意思。色、声、香、味、触这五个字,涵盖了世间一切眼睛能看见、耳朵能听见的境界。“法”这个字,则包含了世间一切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见,但心里能够想到和意识到的境界。举出这六个字,就把一切境界相都包括进去了,也就是说,世间所有的境界都不应该去执着。不但看得见、听得到的境界不应该执着,就连那些看不见、听不到的心识境界也不应该执着。这是教导告诫学佛的人,对于世间的一切,都应该不执着。
(三)不应著者,岂止境界而已。盖表面虽只言一六尘,实则连六根,六识,一并说在内矣。若但就表面观,即前所云但在浮面上做,则不住二字功夫,不能彻底,亦复不能扼要。虽欲不住而不可得也。须知色是外境,本无交涉。交涉发生,生之于住。是谁住之,曰眼也。眼云何住,曰眼识也。乃至法是呆物,若不住着,毫无关系。其发生关系,固由于意。而实由于意中惯于攀缘分别之意识。由是可知,经云不应住者,令学人应于识上觉照,不起攀缘分别耳。经不但云不应住色,不应住声、香、味、触、法,而其下缀有生心二字者,正指示学人欲不住相,应在心上觉照。即是应在起心动念时,微密用功。如是乃为切实。
(三)不应执着,哪里只是针对外境而已。表面上虽然只提到六尘,实际上连六根、六识都一并包含在内了。如果只看表面,就是前面所说的只在浮面上做功夫,那么“不住”这两个字的修行,就不能彻底,也不能抓住关键。那样的话,即使想不执着也做不到。要知道,色等外境,本来与我们无关。之所以产生关联,是因为“住”。是谁在“住”呢?是眼根。眼根怎么“住”的呢?是因为眼识在起作用。……乃至“法”这个东西也是死的,如果不去执着它,就毫无关系。之所以产生关系,固然是因为意根的作用,但实际上是由于意根中习惯于攀缘、分别的意识。由此可知,经文中说“不应住”,是让学人应该在“识”上觉察观照,不生起攀缘分别的念头。经文不单说“不应住色,不应住声、香、味、触、法”,而且在后面加上“生心”两个字,正是要指示学人:要想不执着于事物的表象,就应该在心念上觉察观照。也就是说,应该在起心动念的时候,细致绵密地用功。这样才是切实的修行。
(四)在起心动念时用功,此是初学者下手处,还须断其思惑。云何断,发大悲心,广修六度,是也。布施、持戒,度贪;持戒、忍辱,度瞋,亦复度慢;般若则度痴;禅定既度瞋,而定能生慧,亦复度痴。而以精进之精神贯注之。且六度皆自大悲心出,则度度皆为利益众生。此又除我之利器也。盖因我见而起贪瞋痴慢,故易起心动念。今欲不为色声香味触法起心动念,必须在大悲心六度行上加功,乃为扼要也。
(四)在起心動念時用功,這是初學者下手的關鍵,還需要斷除思惑。怎樣斷除呢?就是發起大悲心,廣泛修習六度。布施、持戒,可以對治貪欲;持戒、忍辱,能對治瞋恚,也能對治傲慢;智慧能對治愚癡;禪定既能對治瞋恚,而定力又能生起智慧,同樣可以對治愚癡。這一切都要用精進的精神來貫徹落實。而且六度都是從大悲心中生起的,所以每一度都是為了利益眾生。這也正是破除自我執著的利器。因為貪、瞋、癡、慢都是從自我執著而來的,所以容易起心動念。現在要想不為色、聲、香、味、觸、法這些外境而起心動念,必須在大悲心和六度修行上努力用功,這才是抓住要領的方法。
(五)如上所说,仍未究竟。必须戒定坚固,生起般若正智。无明破得一分,识乃转得一分。待得八识皆转,乃为彻底。初学必须多读大乘经典,般若尤不可须臾离。依文字起观照,令其解慧渐渐增明,正是釜底抽薪之法。而解慧增明,更可以增长戒定之力。盖戒定慧虽称三学,实是一事,有互相资助生起之妙。而定、慧,尤不能离,定固生慧,慧亦生定也。此义不可不知。
(五)前面所说的,还没有达到究竟。必须持戒和禅定坚固,才能生起真正的般若智慧。破除一分无明,识就能转化一分。等到八识都转化了,才算彻底。初学的人一定要多读大乘经典,般若智慧更是片刻不能离开。依靠经文的文字启发观照的功夫,让理解的智慧逐渐增长明亮,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而理解智慧的增长明亮,反过来又可以增强持戒和禅定的力量。因为戒、定、慧虽然称为三种修学,实际上是一件事,它们之间有互相资助、互相催生的奥妙。而定和慧,尤其不能分离,禅定固然能生发智慧,智慧也能生发禅定。这个道理不能不明白。
(六)生心二字,不但是令應在起心動念時用功,尤有深意存焉。蓋防(不得意者不明用功方法。)(【校】上括弧中語,舊版在後「不令生起」下,茲從原稿。)誤會不應住之意者,一味遏捺意識不令生起。如此行之,其急躁者必致發狂嘔血。即或不然,亦是禪宗呵為坐在黑山鬼窟裏作活計者,與外道之無想定何異。既然道理不明,(不知本性活潑潑地,無相無不相,是謂道理不明。)則慧不能生,惑不能除,業苦當然亦不能消。甚或轉為草木土石無知之物。須知小乘之滅盡定,並非由遏捺意識而得,乃由證性,想自不起。且到此地位,亦不應住。住則墮無為坑,焦芽敗種,亦為世尊所呵。故經文既曰不住色等,又曰生心。以示發菩提心者,不應住於塵相,非令心如死水也。此意正與下文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互相叫應。指示學人既明且切矣。
(六)“生心”这两个字,不但是提醒我们应当在起心动念时用功,其中还有更深的含义。这是为了防止(不得要领的人不明白用功方法。)(【校勘】上面括号里的话,旧版在后面的“不令生起”之下,现依照原稿调整至此。)那些误解了“不应住”意思的人,一味压制自己的念头,不让它生起。这样去做,性子急的人必定会导致发狂吐血。即使不这样,也是禅宗所呵斥的“坐在黑山鬼窟里做活计”的状态,和外道的无想定有什么分别呢?既然道理不明白,(不知道本性是活泼泼的,没有固定的表象,又并非没有表象,这就叫道理不明。)那么智慧就不能生起,迷惑就不能消除,业力和苦痛当然也就不能消减。甚至可能转生为草木土石这类无知的东西。要知道,小乘的灭尽定,并不是靠压制念头得来的,而是通过体证本性,念头自然不生。而且到了这个境界,也不应该执着。如果执着,就会堕入无为的深坑,变成焦芽败种,这也是世尊所呵责的。所以经文既说“不住于色等”,又说“生心”。以此表明发菩提心的人,不应执着于外在事物的表象,并不是要让心像死水一样。这个含义正好与下文“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互相呼应。对学人的指示既明白又恳切了。
(七)不住六尘生心,更有一义。盖合上句言之,是令发菩提修六度者,当拣别真心妄心。上句清净心是真心。此二句住尘是攀缘心,即是妄心。楞严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种种颠倒,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外道等,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一者,无始生死根本,则汝今者与诸众生,用攀缘心为自性者。二者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此中上句曰应,下二句曰不应,正亲切指示不可错乱修习也。须知住尘之心是识。因其攀缘,名之曰妄。而此之妄心,原是真心之所变现。云何变?由其不达一真法界,分别人我故也。故发大心之人,首须拣别真妄。不应以住尘着相之心为真心也。所以本经专重破我。不应住六尘生心,即谓不应着我也。何以着尘即是着我。譬如行六度者,若意在人知,便是住色,乃至着法。如此等等,无非我见之故也。说此两句,原为叫起下句。
(七)不执着于六尘生起心念,还有另一层含义。结合上一句来说,这是要让发菩提心修行六度的人,学会辨别真心和妄心。上一句的清净心是真心。这两句所说的执着于六尘是攀缘心,也就是妄心。《楞严经》说:“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有种种颠倒,许多修行人,不能成就无上菩提。甚至有的成为声闻、缘觉,以及外道等,都是因为不知道两种根本,错误地修行。第一,是无始以来的生死根本,就是你现在和一切众生,把攀缘心当作自己本性的那种心。第二,是无始以来的菩提涅槃本来的清净体性,就是你现在,识的精粹本来光明,能生起种种因缘,却又被这些因缘所遮蔽的那个。”这里上一句说“应当”,下两句说“不应当”,正是直接而恳切地指示我们不可错误混乱地修行。要知道,执着于六尘的心是识心。因为它向外攀缘,所以称之为妄心。但这个妄心,原本是由真心所变现出来的。怎么变的呢?是由于不能通达唯一的真实法界,而产生了人我的分别。所以发大心修行的人,首先必须辨别真心与妄心。不应当把执着六尘、执取表象的心当作真心。因此,这部经特别注重破除自我执着。“不应当执着六尘生起心念”,就是说“不应当执着自我”。为什么执着六尘就是执着自我呢?比如修行六度的人,如果心里在意别人知不知道,那就是执着于色相,乃至执着于法相。诸如此类,无不是因为自我执着的缘故。说这两句,本就是为了引发出下面的句子。
应无所住,亦有多义。(一)即谓于六尘无所住。(二)谓根、尘、识,一切不住。不论住著者为何,心便染污,便是尘相。(三)无所住者,一无所住之意。(四)无所住者,无其所住也。所住为色声香味触法。今云应于心中无其所住,非谓无有色声香味触法也。含有不执着,亦不断灭两意。复次所住之无,由于能住之空。所住指境言,能住指识言。故应无所住,犹言应令情识尽空。
应无所住,这个说法包含多重含义。(一)指的是对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外境不执着。(二)是说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与六尘、六识,全部都不停留。无论执着的是什么,心就会被污染,就落入了外境的表象。(三)无所住,就是心中没有任何一处可执着停留的意思。(四)无所住,是说要消除那个“所住”的对象。所住的对象就是色、声、香、味、触、法。现在说应该在心中消除这些所住的对象,并不是说外界没有色、声、香、味、触、法这些事物了。这里面包含了既不执着,也不故意断灭、否定它们这两层意思。再者,所住的对象能够消除,是因为能执着的心识空寂了。“所住”指的是外境,“能住”指的是心识。所以“应无所住”,就好比是说:应当让分别执着的情识彻底空寂。
而生其心之而字,有两义:(一)而者,而又之意。应无所住,而又生其心。此承前说无所住,兼有不断灭意而说。即是说明上文所言不应住六尘生心者,乃是应心中无其所住之色声等相,非谓断灭相。不断灭者,以心不可断灭故。上言不应住尘生心者,是令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耳。其字可指菩提,以及六度。如是,则所发修行六度之心,方为菩提心。以其背尘离相,合于自性清净心故。(二)而者,而后之意。此承前说应无所住,犹言应令情识俱空来。则其心即指清净。谓无所住,令其妄尽情空,而后方能现其清净心耳。生者,现前之意。盖应生清净心句,是标举之词。不应两句,是修行方法。应无所住句,是功效。必须如是作种种释,庶几经义稍觉显豁圆备,然亦不过大海一滴而已。上来依文解义竟。
“而生其心”这个“而”字,有两种含义:(一)“而”是“而又”的意思。意思是说,应当无所执着,而又要生起心念。这是承接前面所说的“无所住”,同时包含不中断、不消灭的意思来说的。也就是说明上文所说的不应执着于六尘境界而生心,是指心中不应存有色、声等外相的执着,并不是说要消灭一切相。所谓不中断消灭,是因为心念本不可断灭。上文说“不应住尘生心”,正是要我们做到“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其”字可以指觉悟,也可以指六度。这样,所发起的修行六度的心,才算是觉悟的心。因为这种心能背离尘相、不执着于外相,与自性清净心相契合。(二)“而”是“而后”的意思。这是承接前面所说的“应无所住”,等于说应当让情识都空掉。那么“其心”就是指清净心。意思是无所执着,使妄念除尽、情识皆空,而后才能显现那清净的心。“生”是显现于当前的意思。因为“应生清净心”这一句,是标举出来的总纲。“不应”两句,是修行的方法。“应无所住”一句,是修行的功效。必须像这样从多种角度解释,或许能让经文的义理稍微显得明白、圆融一些,然而这也只是像大海中的一滴水罢了。以上是依照文字解释义理的部分。
○以上依文释义已竟。云何是上来诸说之点睛结穴处乎?且逐层逆说而上。前科不云则非是名乎。四字之所以然,前科原未显发,故此紧承其意而阐明之。然则如是二字,可说是正承则非是名来矣。谓发大道心者,庄严佛土。应观照则非是名之义趣,生清净心也。盖则非句,是明应无所住。何则,性本无相。庄严者,其心应于六尘等相,一无所住,故曰则非。知得则非,则心净矣。所谓欲净佛土,当净其心,是也。是名句,是明应生其心也。何则,但应心不住相,并非断灭其相。故曰是名。是名者,名正言顺,不能废其事也。须知庄严之事相,不能断灭。即是庄严之心,初未尝息,心未尝息,便是生其心也。总之,庄严而心不住相。则炽然庄严时,其心却湛湛寂寂,不染纤尘。虽曰生心,实则生而无生,一心清净。故曰应如是生清净心。心净土净。所谓随其心净,即佛土净是也。菩萨庄严佛土,如是如是。此是发大道心,修六度万行,庄严佛土者之模范也。
以上按照文字解释意思已经讲完了。那么,前面所有论述的关键和总结之处在哪里呢?让我们一层层倒推上去说。前面一节不是说到“则非”、“是名”吗?这四个字的所以然,前面一节原本没有明确发挥,所以这里紧接它的意思来阐明它。那么,“如是”二字,可以说是正承接“则非”、“是名”而来的。意思是说,发广大道心的人,庄严佛土。应当观察体会“则非”、“是名”的义理旨趣,生起清净心。因为“则非”这一句,是说明应无所住。为什么呢?自性本来没有形相。所谓庄严,修行者的心对于色、声、香、味、触、法等种种表象,应当一无所住,所以说是“则非”。懂得“则非”的道理,心就清净了。所谓想要清净佛土,应当先清净自己的心,就是这个意思。“是名”这一句,是说明应生其心。为什么呢?只是应当心不执着于表象,并不是要断灭这些表象。所以说是“是名”。“是名”的意思,是名正言顺,不能废除那庄严佛土的事相。要知道庄严佛土的事相,是不能断灭的。这也就是庄严佛土的心,从来不曾停息,心不曾停息,就是生起其心。总而言之,庄严佛土而心不执着于表象。那么,在精勤炽然地行庄严之事时,他的心却是澄澈寂静,不沾染丝毫尘埃。虽然说是生心,实际上是生而无生,一心清净。所以说“应如是生清净心”。心清净了,佛土也就清净。所谓随着他的心清净,佛土就清净,就是这个道理。菩萨庄严佛土,就应该是这样。这是发广大道心,修行六度万行,庄严佛土者的榜样。
○上生信一科,有两要句。曰: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此两句不但摄上科意尽,亦复摄全部意尽,前已屡言之矣。而此中之应生清净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又是不应取法两句之点睛处。盖上科两句,是分开说。至此,则将两句之意,合而为一以说之矣。何以言之?应无所住,不应取法也。生其心,不应取非法也。今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岂不是说,虽不应取法,而亦不应取非法乎。前言不取法,应以不取非法为界,正是从此处悟得者。所以独拣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亦因其决不致于取非法相,方堪修此不着相之般若耳。可见吾辈必应先将非法相一面,关得紧紧,绝对不取。然后修习不取法相,方合佛旨,而生般若正智,以证般若理体。不但此也。试观应生清净心句。清净即是无所住。应生清净心,犹言应生无所住心也。而无所住,是不取法。生心,是不取非法。应生清净心,是言清净要在生心中显现。(但清净,不生心,便是死水。佛法所不许。)岂不是说不取法,要在不取非法中做出乎。
关于生起信心这一部分,有两个关键句。说的是:不应执着于事物,也不应执着于空无。这两句话不仅概括了上一部分的意思,也把整部经的宗旨都包含了,前面已经多次提到。而这里所说的“应生清净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正是“不应取法”这两句的点睛之处。因为上一部分的两句,是分开来说的。到了这里,则是将两句的意思,合二为一来说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应无所住”,就是不应执着于事物。“生其心”,就是不应执着于空无。现在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岂不是在说,既不应执着于事物,也不应执着于空无吗?前面说到不执着于事物,应以不执着于空无为界限,正是从这个地方领悟出来的。所以特别指出,只有持守戒律、修行福德的人才能生起信心,也是因为他们决不至于执着于空无的表象,才有资格修习这不执着表象的智慧法门。由此可见,我们这些人必须先牢牢把守住“不执着于空无”这一面,绝对不去执着。然后修习不执着于事物表象,才符合佛陀的旨意,从而生起智慧正见,证悟智慧的真理本体。还不止如此。试看“应生清净心”这一句。“清净”就是无所执着。“应生清净心”,就好比是说应当生起无所执着的心。而“无所住”,是不执着于事物。“生心”,是不执着于空无。“应生清净心”,是说清净要在活泼的起心动念中显现出来。(如果只是清净,不生起心念,便是一潭死水。这是佛法所不允许的。)这岂不是在说,不执着于事物,要在不执着于空无的过程中去实践吗?
换言之,不取法,空也。不取非法,有也。无所住而生心,是明空不离有。生清净心,是明空在有中。空不离有,犹言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不离不异渐合矣,然而空还是空,有还是有,是犹一而二也。若空在有中显现,则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有相即,则二而一矣。此之谓空有同时。必能如是,方为两边不着。何以故?尚无所谓两,从何着边耶!不但此也。既曰无所住,又曰生其心。岂非无所住,亦应无住乎?而应生清净心之清净二字,即所谓无所住也。然则生清净心,无异言生无住心。虽生而无住,是明其生即无生,即是不住于生心也。不住生心,即是不住不取非法。而不住无所住,亦即不住不取法。岂非两边不取亦应不取乎。故上科于两边不取之下,即引筏喻,以明两边皆舍也。上言空有同时,明其尚无有两,边无从着。然而犹妨著于一也。(着一即所谓但中。)今则空有俱空,一且不存,著于何有?无碍自在,是真清净矣。不应取法两句之真实义,至此阐发深透,故曰点睛也。他如无法相亦无非法相,即是应无所住而生其心。非法非非法,即是空有俱空之清净心,亦即无为法。空有俱空,则心行处灭,言语道断,故曰不可取,不可说。此皆显而易见,可无烦言矣。
换句话说,不执着于法,这是空。不执着于非法,这是有。无所住而生其心,是说明空离不开有。生清净心,是说明空就在有中显现。空离不开有,好比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不离不异渐渐相合了,然而空还是空,有还是有,这还像是一分为二。如果空在有中显现出来,那就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和有互相即入,那就合二为一了。这就叫做空有同时。必须能够这样,才是两边都不执着。为什么呢?连“两边”的概念都没有了,还往哪里去执着边呢!不仅如此。既然说“无所住”,又说“生其心”。这难道不是说,连“无所住”也不应该执着吗?而“应生清净心”的“清净”二字,就是所谓的“无所住”。那么,生清净心,无异于说生无住心。虽然生起心却无所住,这表明其生即是无生,也就是不执着于生起的心。不住于生心,就是不住不取非法。而不住于无所住,也就是不住不取法。这岂不是连“两边不取”也不应该取着吗。所以上一段在“两边不取”之后,就引用渡筏的比喻,来说明两边都要舍弃。上面说到空有同时,表明尚且没有两边的概念,边也无从可执。然而还怕会执着于一个“一”。(执着一就是所谓的“但中”。)现在则是空和有都空掉,连“一”都不存在,还能执着于什么呢?无碍自在,这才是真正的清净了。“不应取法”这两句的真实义理,到这里阐发得深入透彻,所以说是点睛之笔。其他如“无法相,亦无非法相”,就是“应无所住而生其心”。“非法,非非法”,就是空有俱空的清净心,也就是无为法。空和有都空了,那么心念的运行之处寂灭,言语的道路断绝,所以说“不可取,不可说”。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就不必多说了。
○上科又有要句,曰: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其所以然,亦在此中阐明。诸相非相,云何能见。若其心被尘染而背于觉,方且迷相为真,何能见得诸相非相乎。必须于六尘等相一无所住,而心清净庶几其可。何以故?如来是已究竟证得清净心者。不住六尘之人,虽未能云证得。而渣滓渐净,清光现前。譬如清净水,能现清净月。故曰则见如来也。盖如来是性体之称,必须不着相而照体,方能见之耳。
上一段还有重要的句子,是说:“如果见到一切表象都不是真实的表象,就见到了如来。”这其中的道理,也在这里阐明。一切表象都不是真实的表象,怎么能见到呢?如果一个人的心被外界事物污染,背离了觉悟,正沉迷于表象,以为那是真实的,又怎么能见到“诸相非相”呢?必须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种外在表象都不执着,心念清净,这才差不多可以。为什么呢?如来是已经彻底证得清净心的人。不执着于六尘的人,虽然还不能说已经证得,但心中的杂念污垢渐渐清净,清净智慧的光明就会显现。就好比清净的水,能映现出清净的月亮。所以说“则见如来”。因为“如来”是本性本体的称呼,必须不执着于表象,向内观照本体,才能见到啊。
○上科开首不云乎,菩萨于法,应无住行于布施。虽曾说明不住色声香味触法,便是布施不住于相。然而必须发心布施时,其心本不是住在六尘上生起的。然后行时,方能不住于相。若其心不净,行时岂能不着相。可知此中所说,正是说在本源上。虽上科所说,未尝不含有心字意在。其后亦曾点明之曰:若心取相云云。实则至此乃为阐发显明。若无此段发挥,则布施不住相,便未易得手。故曰此科是上来诸义的点睛结穴。睛既点,则全身俱活。穴既结,则万脉朝宗。然后千言万语,一一都有个着落。而依教奉行,事事才有个把握矣。
○上一段开头不是说吗,菩萨对于一切法,应当无所执着地去行布施。虽然已经说明不执着于色、声、香、味、触、法,就是布施时不住于事物的表象。然而必须是在发心布施的时候,他的心本来就不是在六尘境界上生起的。然后在实行的时候,才能够不执着于表象。如果他的心不清净,实行时怎能不执着于相呢?由此可见这里所说的,正是从根源上讲的。虽然上一段所说的,未尝不包含“心”的意思在其中,后面也曾点明说:如果心执着于相等等。实际上到这里才算是阐发显明。如果没有这一段发挥,那么布施时不住于相,便不容易做到。所以说这一段是前面所有义理的点睛和归结之处。眼睛既然点明,全身就都活了。穴道既然归结,万条脉络就都归向根本。然后千言万语,每一句都有个着落。而依照教法奉行,每一件事才有个把握。
○总而言之,明得无所住而生心之真实义。则所谓生者,乃是任运而生。所谓无住者,无妨随缘而住。随缘而住者,无心于住,虽住而实无所住也。任运而生者,法尔显现,曰生而实无所生也。果能如是,则法法都显无住真心,物物莫非般若实相。正古德所谓尘尘是宝,处处逢渠也。所以我须菩提,前于世尊着衣乞食行坐往还时,荐得无住的妙谛,即于大众从座而起,顶礼赞叹曰:希有世尊,善护念,善付嘱。而请问发大心者,应云何住?云何降伏?我世尊即逗其机而印许之曰:应如汝所说之善护念付嘱者,如是而住,如是而降也。以下复详哉言之,譬如千岩万壑,蜿蜒迤逦,直至此处而结之曰:应如是生清净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应生清净心者,所谓应如是住也。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者,所谓如是降伏其心也。得此中一个如是点醒,然后开口总示中所说的两个如是,才有个着落。即是上面两个如是,得这一个如是,其义乃更亲切,更透彻。谓之遥相呼应,尚隔一层,直是融成一味矣。所以此科两行余文,是从开经至此的一个大结穴。如堪舆家然。千山万水,处处提龙。若找不出个正穴来,难免在旁枝上着脚,不得要领。若寻得正穴,则砂也,水也,青龙也,白虎也,处处皆为我用矣。学佛亦然。学佛必须依教奉行,教义幽深,必应得其纲要所在。而此段,乃前来所说诸义之纲要也。应于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上,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如是解。无论修行何法,行住坐卧,不离这个。庶于无住之旨,才有个入处。而自性清净心,才能渐渐透露出些消息来。其所修之法,亦可望有个成就之期也。千万千万。又此段既是上来诸义之纲要。解得此纲要,以行布施等法,则头头是道。所以下科约经功校显中,其福德大于生信者,不知若干倍也。
总而言之,要明白“无所住而生心”的真实含义。这里说的“生”,是自然而然地生起;说的“无住”,是不妨碍随顺因缘而安住。随缘而安住,就是心不执着于住,虽然安住,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住处。任运而生起,是法性自然显现,说它是生,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实在的生起。如果真能做到这样,那么一切事物都能显现无住的真心,万事万物无不是般若的实相。正如古德所说的:每一粒微尘都是珍宝,处处都能遇见本源。所以,我须菩提先前在世尊穿衣乞食、行住坐卧之间,领悟到无住的微妙真谛,就在大众中从座位上站起来,顶礼赞叹说:“稀有啊,世尊!您善于护念,善于付嘱。”并请问发大菩提心的人,应当如何安住其心?如何降伏妄心?我世尊就顺应他的根机而印证、赞许说:“应当像你所说的那样,以善护念、善付嘱的方式,这样安住,这样降伏。”之后又详细地展开说明,好比千山万壑,蜿蜒曲折,一直到这里才总结说:“应当这样生起清净心,应当无所住而生其心。”“应当生清净心”,就是所说的“应当这样安住”;“应当无所住而生其心”,就是所说的“这样降伏其心”。有了这里一个“如是”的点醒,然后回头再看开头总示中所说的两个“如是”,才有了着落。也就是说,上面两个“如是”,有了这一个“如是”,它们的意义才更加亲切、更加透彻。说它们是遥相呼应,还隔了一层,其实是完全融为一体的。所以这一科的两行多文字,是从开经到这里的一个大总结。就像风水师看地,千山万水,处处都在寻找龙脉。如果找不出正穴,难免在旁枝上落脚,不得要领。如果找到了正穴,那么砂也好,水也好,青龙也好,白虎也好,处处都能为我所用。学佛也是这样。学佛必须依教奉行,教义深奥,一定要把握住它的纲要所在。而这一段,正是前面所说各种义理的纲要。应当在“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这些地方,这样去知,这样去见,这样去信,这样去解。无论修行什么法门,行住坐卧,都不离开这个。这样对于“无住”的宗旨,才有个入手处。而自性清净心,才能渐渐透露出一些消息来。他所修的法门,也才有希望达到成就的那一天。千万要记住。再者,这段既然是上来诸义的纲要,能理解这个纲要,再去修行布施等法门,就会头头是道。所以下面一科用经的功德来比较显胜时,其福德比那些只是生起信心的人,不知要大多少倍。
(癸)三,证以报身不住。
(癸)第三,以报身不执著来印证。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须菩提,好比有一个人,他的身体像须弥山王那样高大。你觉得怎么样?这个身体算不算大呢?须菩提回答:非常大,世尊!为什么呢?因为佛所说的“身体”,并非实有的身体,只是假名为大身体罢了。
譬如者,比喻也。凡是喻說,皆以證明法說。上之法說,雖已闡發無遺,今復證以喻說者,無非欲聞者更得明了耳。有人,暗指發大道心之人。大心為因,大身為果也。須彌山王,喻勝妙報身。此身微妙,雖有形相,然非地上菩薩不能見。正是多劫勤修六度萬行,福慧雙嚴,功行圓滿,方能證得,所謂無邊相好身也。若疑勝妙果報身相,不同凡相。此若不取,則修六度萬行何為?殊不知無論果位因地,相與非相,皆不可取。若於此理少有未明,則修因時,便於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不能深契!此佛舉問之微意也。須菩提深領佛旨,故開口即答甚大。言甚大者,明其此身不無,無異先與懷疑者以定心丸,使知發大願,修大行,必獲勝妙大身,固真實不虛也。何以故者,謂以何原故,獲此大身耶?佛是果德之稱。非身有兩意:(一)約證果說,所證乃清淨法身之體,非此報身之相也。則非身指報身言。(二)約證果說,既是法身體。而此法身周含沙界,(其大無外。)徧入微塵,(其小無內。)無形相,無數量。故淨名云佛身無為,不墮諸數。意顯約體言,故說非身。則非身指法身言;是名大身,指報身言,以明勝妙高大之報身。意顯約相言,故說甚大。是名者,名相也。意若曰:約證法身說,實為無形相之非身,豈有大小可說。今云甚大,乃就報身名相言之。得果者,雖不無此高大之相,而實不存有所得。存有所得,便是住於身相。若住身相,何云證清淨無相法身。法身未證,亦無甚大之報身矣。若明此理,則知不應取身相,然亦非無此勝報。能修六度萬行而不取著,則證清淨法身。而一切勝相,自然顯現矣。不必著有,不必著無。然後修因時,便能不取我相,不住六塵,而生清淨心矣。
比如,就是打比方。凡是打比方,都是为了印证前面所讲的道理。前面讲的道理,虽然已经阐发得很透彻了,现在再用比喻来印证,无非是想让听的人更加明白罢了。“有人”,暗指发大乘心的人。发大心是因,得大身是果。“须弥山王”,比喻殊胜微妙的报身。这个身体很微妙,虽然有形相,但不是登地菩萨是见不到的。这要经过多劫勤修六度万行,福德与智慧都圆满,功行圆满了,才能证得,就是所谓的无边相好身。如果怀疑殊妙的果报身相,和凡夫的身相不同。这个如果不去求取,那修六度万行又是为了什么呢?殊不知,无论是果位还是因地,相与非相,都不可执着。如果对这个道理稍有不明,那么在修因的时候,对于“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就不能深刻契合!这是佛陀提问的深意。须菩提深深领会佛陀的旨意,所以一开口就回答“甚大”。说“甚大”,是表明这个报身并非没有,无异于先给怀疑的人一颗定心丸,让他们知道发大愿,修大行,必定能获得殊胜微妙的大身,这确实是真实不虚的。“何以故”是说:因为什么缘故,获得这个大身呢?“佛”是对果德的称呼。“非身”有两层意思:(一)从证果来说,所证的是清净法身的本体,不是这个报身的相。那么“非身”指的是报身。(二)从证果来说,既然是法身的本体。而这个法身周遍含容恒河沙世界,(大到没有边际。)又遍入微尘之中,(小到没有内核。)没有形相,没有数量。所以《维摩诘经》说佛身是无为的,不堕入种种数量。意思是显明从本体来说,所以说“非身”。这里的“非身”指的是法身;“是名大身”,指的是报身,以显明殊胜微妙、高大庄严的报身。意思是显明从相上来说,所以说“甚大”。“是名”就是名称、相状。意思好像是说:从所证的法身来说,实在是无形相的“非身”,哪里有什么大小可说。现在说“甚大”,乃是就报身的名相来说的。证得果位的人,虽然并非没有这个高大庄严的相,但实际上心中并不存有“有所得”的念头。存有“有所得”的念头,便是执着于身相。如果执着身相,怎么能说是证得了清净无相的法身呢?法身没有证得,也就没有“甚大”的报身了。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就知道不应执着身相,然而也并非没有这个殊胜的果报。能够修六度万行而不执着,就能证得清净法身。而一切殊胜的相,自然会显现了。不必执着有,也不必执着无。这样,在修因的时候,就能不执着自我之相,不执着于六尘,而生起清净心了。
(壬)次,约经功校显。分二:(癸)初,显福德胜;次,显胜所以。(癸)初,又三:(子)初,引河沙喻。
(壬)其次,用此经功德来比较显明。分两部分:(癸)第一,显明福德殊胜;第二,显明殊胜的原因。(癸)第一部分,又分三节:(子)第一,引用恒河沙数的比喻。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须菩提,就像恒河里所有的沙子的数量,像这么多沙子一样多的恒河,你觉得怎么样?这些恒河的沙子,是不是非常多呢?须菩提回答:非常多,世尊!光是这么多条恒河,就已经多得数不清了,更何况是其中的沙子呢。
天竺有一大河,名曰恒河。恒字音少讹,应云殑伽河,此翻福河。印度此河,譬如中国之黄河长江,灌溉全国,于交通种植商务文化上,利益甚大,故曰福河。又古时印度人视为圣水,得见此河,或入河沐浴,其福无量。故亦翻天堂来。以其出处高也。中国亦有黄河之水天上来之句。佛经云:赡洲北向有九黑山,次有大雪山,更有香醉山。香南雪北,有池名阿耨达,此云无热恼。池之纵广五十由旬,八功德水充满其中。池有四口,口出一河,湍流入海,各分二万五千道大河。统灌四大洲,东口所出,即殑伽河也,入东南海。南口出信度河,入西南海。西口出缚刍河,入西北海。北口出徙多河,入东北海。
印度有一条大河,名叫恒河。“恒”字发音稍有偏差,应读作殑伽河,意思是福河。这条河在印度的地位,就像中国的黄河长江一样,灌溉全国,在交通、农业、商业、文化等方面利益广大,所以称为福河。另外,古印度人将它视为圣水,能见到这条河,或入河沐浴,福德无量。因此也译作“天堂来”,因为它的发源地很高。中国也有“黄河之水天上来”的诗句。佛经上说:南赡部洲向北有九座黑山,再过去有大雪山,更有香醉山。香醉山以南、大雪山以北,有一个水池名叫阿耨达,意思是无热恼。这个水池长宽各五十由旬,里面充满八功德水。水池有四个出口,每个出口流出一条大河,急流入海,每条河又分出两万五千条支流。总共灌溉四大洲,东边出口流出的,就是殑伽河,流入东南海。南口流出信度河,流入西南海。西口流出缚刍河,流入西北海。北口流出徙多河,流入东北海。
○恒河之沙极细,细则其数益以见多。故佛经中凡言极多之数不可计算者,则以恒河沙喻之。又因天竺人人知有此河,知河中沙数不可计算。举河沙为喻者,以其为大众所共晓也。如恒河之如字,譬如之意,其口气贯注下文如是沙等恒河句。沙等恒河者,将现在恒河中所有之沙,一沙化成一新河。原来之沙数无量,则新恒河与之相等,其数亦复如是无量。故曰如是沙等恒河。犹言譬如将现在恒河中所有的无量沙数,化为与如是无量沙数相等的无量新恒河也。是诸恒河者,是者此也。诸谓无量。问此无量新恒河中之沙,可为多否?答曰:甚多者,明其多至不可说也。但诸下数句,谓但就新恒河言之,已多得无数可计,何况其中之沙,其数更是无边,无可形容,只得儱侗说一个甚多耳。
恒河的沙非常细,沙粒越细就越显得数量多。所以佛经里凡是讲到多到无法计算的数目时,就用恒河沙来比喻。又因为古印度人人都知道这条河,都知道河里的沙多得数不清。用河沙作比喻,是为了让大众都能明白。比如“如恒河”的“如”字,是“譬如”的意思,这个语气一直贯穿到下文“如是沙等恒河”这一句。“沙等恒河”的意思,是把现在恒河里所有的沙,每一粒沙都变成一条新的恒河。原来的沙数已经无量无边,那么这些新的恒河数量也和沙数相等,同样是无量无边。所以说“如是沙等恒河”。这好比说:譬如把现在恒河里所有的无量沙数,变成与这无量沙数相等的无量条新恒河。“是诸恒河”中的“是”就是“此”,“诸”就是无量。试问这些无量新恒河里的沙,算不算多呢?回答说“甚多”,是表明多到无法言说。但“诸”字下面几句是说,但就这些新恒河本身来说,已经多得无法计算,更何况其中的沙,数目更是无边无际,无法形容,只能笼统地说一个“甚多”罢了。
(子)次,明宝施福。
(接下来),说明用珍宝布施的福德。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须菩提,我现在实实在在地告诉你: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用七种珍宝装满像恒河沙数那样多的三千大千世界,全部用来布施,他得到的福报多不多呢? 须菩提回答:非常多,世尊!
实言告汝,说在此而意注下科,使知下文所说持说之福,更多于此,是真实语,不可不信。古文中之尔所,即今人行文所谓如许。如许者,指点之词,即沪谚之格许多,北谚之这默些格也。
老实告诉你,这里虽然说的是这个道理,但用意其实是在引导到下面一段。要让大家明白,接下来要讲的受持读诵、为人解说的福德,比这里所说的还要多得多。这是真实不虚的话,千万不能不信。古文里说的“尔所”,就是我们现在写文章常说的“如许”。“如许”是指点、说明的词,相当于上海话里的“格许多”,北方话里的“这么些个”。
○恒河无量,河沙无边。尔所恒河沙数,犹言无量无边也。须菩提深领佛旨,知上来所说,无非借有为法之极大福德,作一比例。以显持说之无为法,福德更大于此。意原不在于此。故但答曰甚多,不加别语。
恒河数量多得无法计算,河中的沙粒更是无边无际。您所说的恒河沙数,就是在形容无量无边的意思。须菩提深深领会佛陀的旨意,明白前面所讲的,都是借用有为之法中极大的福德,来作一个对比。为了说明受持、讲说这无为法所获得的福德,比这有为之法的福德还要广大。佛陀的本意原本就不在于赞叹有为之福。所以须菩提只回答说“非常多”,不再添加其他的话。
(子)三,显持经胜。
(子)第三,显明受持本经的殊胜功德。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佛告诉须菩提:“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在这部经中,哪怕只是受持四句偈语,为他人解说,那么这份福德,要胜过前面所说的福德。
受持及四句偈之义,前已具说。四句偈等,极言持说极少之经,尚且福德胜前。则持说全经,其福更胜,不待言矣。受持,则能自度。为他人说,则能度他。自度度他,是菩萨行。故福德极大也。持经说法,福德胜过布施,其义有通有别。通者,无论持何经,说何法,莫不皆然。别者,专就此经说也。
关于受持和四句偈的意义,前面已经详细说明过了。这里用四句偈等例子,是为了强调哪怕只是受持、解说极少一部分经文,所得的福报也胜过前面所说的大布施。那么,受持和宣说整部经的福报,自然更加殊胜,就不必多说了。受持经文,能够度化自己;为他人解说,能够度化他人。既度自己又度他人,这正是菩萨的修行。所以这样获得的福报是极大的。
持诵经典、解说佛法,其福报胜过布施,这个道理有普遍和特殊两层含义。普遍来说,无论受持哪一部经,解说哪一种法,都是如此。特殊来说,这是专门针对这部《金刚经》而言的。
今先明通义。约自度言,布施若不知离相,福德大至极处,亦不过生天而已。故名为有漏功德。即是言其尚漏落在生死轮回道中,说不上自度也。若能受持经义,能开智慧,能知轮回可畏而求脱离。行布施时,亦知离相。则是福慧双修,能达彼岸,了生死,证圣果。视彼但能生天,仍不免入轮回,相去天渊。所以虽仅受持一四句偈等,其福便胜于充满无量无边大千世界之宝施,何况受持全经者耶!
现在先说明普遍的道理。从自我解脱的角度来看,如果布施时不懂得放下执着,那么即便积累的福报大到极点,最多也只能转生天道而已。所以这称为有漏的功德。意思是说,这样的功德仍然会让人陷在生死轮回之中,谈不上真正的自我解脱。 如果能够领受并实践经文的义理,便能开启智慧,明白轮回的可怕而寻求脱离。在行布施时,也能懂得放下执着。这样便是福慧双修,能够到达觉悟的彼岸,超越生死,证得圣果。比起那些仅仅转生天道、依然难免再入轮回的情况,两者相差如同天地之别。 因此,哪怕只是领受并实践一个四句偈颂,所得的福报也已经胜过用充满无量无边大千世界的珍宝进行布施的功德,更何况是领受并实践整部经的人呢!
约度他言,财施不及法施,具含多义,兹略明之。(一)财施,施者受者未必有智。法施,非有智不能施,亦非有智不能受。(二)财施,施者得大福,受者只得眼前小益。法施,则施与受者皆得大福。(三)财施但益人生命,法施则益人慧命。(四)财施伏贪,法施断惑。(五)财施双方不出轮回,法施双方可了生死。(六)财施双方之受用有尽,法施双方之受用无穷。(七)财施施小则所益者小,法施可以少施获大益。问:然则但行法施,不行财施,可乎?曰否。菩萨摄受众生,财施亦不可无。但宗旨在行法施,不以财施为究竟耳。以上为通明持说一切经法二利之益也。下科正别明持说此经之益。须知金刚般若,直指本性。若能见性,便可成佛。岂但自己了生脱死,令众生了生死而已。直可度无量无边众生,皆令成佛。绍隆佛种,莫过此经。其福德之大,不可思议,又岂止胜前满无量无边大千世界宝施之福德已哉!
从度化众生的角度来说,财布施不如法布施,其中包含许多道理,这里简要说明几点。(一)财布施,布施者和接受者未必有智慧。法布施,没有智慧的人不能施行,没有智慧的人也不能领受。(二)财布施,布施者得大福报,接受者只得到眼前的小利益。法布施,则布施者和接受者都能获得大福报。(三)财布施只利益人的生命,法布施则利益人的慧命。(四)财布施能暂时降伏贪心,法布施能彻底断除迷惑。(五)财布施双方都出不了轮回,法布施双方都能了脱生死。(六)财布施双方的受用是有限的,法布施双方的受用是无穷的。(七)财布施布施得少,利益就小,法布施可以少量布施获得巨大利益。有人问:那么只做法布施,不做财布施,可以吗?回答:不可以。菩萨摄受众生,财布施也不可缺少。但根本宗旨在于施行法布施,不把财布施当作最终目的罢了。以上是总体说明受持、讲说一切佛经和佛法的自利利他之功德。下一段才正式分别说明受持、讲说此经的功德。要知道《金刚般若经》直指人的本性。如果能明心见性,便可以成佛。哪里只是自己了脱生死、令众生了脱生死而已。简直可以度化无量无边的众生,都让他们成佛。继承发扬佛法的种子,没有超过此经的。它的福德之大,不可思议,又哪里仅仅是胜过前面所说用充满无量无边大千世界的珍宝进行布施的福德呢!
(癸)次,显胜所以。分二:(子)初,明随说福。
(癸)其次,说明福德殊胜的原因。分为两部分:(子)第一,说明随顺说法的福德。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再者,须菩提啊!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人宣说这部经,哪怕只是其中四句偈颂,都应当明白:这个地方,一切世间的天神、人类以及阿修罗等众生,都应当恭敬供养,就像供养佛塔和寺庙一样。
凡言复次,虽是别举他义,实以成就前义,前已详言之矣。随者,不限定之意,略言之有五:曰随人,无论僧俗圣凡。曰随机,无论利根钝根。(此即浅深互说意。或说第一义,或说对治。)曰随文,无论多少广略。曰随处,无论城乡胜劣。曰随时,无论昼夜长短。曰随众,无论多人一人。如遇宜说机缘,即为说之。此之谓随说。当知者,警诫不可轻忽之意。此处即指说经之处,说经处如此,说经人可知矣。下科云:当知是人云云。故知言处,兼言人也。总之,闻经者不可不存恭敬心。何以故?尊重法故,不忘所自故。而说经者却不可存此心,何以故?远离名利恭敬故,不应着相故。此则双方皆应知之者。又如大般若经云:帝释每于善法堂,为天众说般若波罗蜜法。有时不在,天众若来,亦向空座作礼供养而去。此即诸天遵依佛说,恭敬说经处之事实也。又大品云:诸天日作三时礼敬,六斋日弥多。经所在处,四面皆令清净。
每当我们提到“复次”,虽然是在另外说明其他道理,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阐明前面所说的义理,这一点前面已经详细讲过了。这里的“随”,指的是没有固定限制的意思,简单来说有五个方面:一是随人,不论出家在家、圣人凡夫。二是随机,不论根基敏锐还是迟钝。(这就是深浅互说的意思。有时讲最高深的道理,有时讲对治烦恼的方法。)三是随文,不论经文长短详略。四是随处,不论城市乡村、条件好坏。五是随时,不论白天黑夜、时间长短。六是随众,不论听众多还是只有一人。只要遇到适合说法的机缘,就为他们讲解。这就叫做“随说”。应当明白的是,这是提醒我们不可轻视忽略的意思。这里所说的“此处”就是指讲经说法的场所,讲经的地方都如此重要,讲经的人就更不必说了。下一段说:应当知道这个人如何如何。所以知道这里说场所,同时也包含了说经的人。总而言之,听经的人不能不怀有恭敬心。为什么呢?因为要尊重佛法,不忘佛法的来源。而讲经的人却不可以存着这样的心,为什么呢?因为要远离名利恭敬,不应该执着于表象。这是双方都应当明白的道理。又如《大般若经》记载:帝释天王常常在善法堂,为天界大众讲解般若波罗蜜法。有时他不在,天众如果来了,也会向空着的法座行礼供养后才离开。这就是诸天遵循佛的教导,恭敬对待讲经场所的具体事例。另外《大品般若经》说:诸天每日三时行礼敬奉,在六斋日尤其隆重。凡是佛经所在的地方,四周都要保持清净。
○世间犹言世界。间者,间隔之义。如言一间屋,是明屋之界限。若其无界,何名一间。故说世间,无异乎说世界也。世是竖义,三十年为一世也。界是横义,各方各处各有其界也。今日一切世间,明其竖穷未来,横徧十方。即是尽未来,徧法界义。
世界就像我们说的“世间”。“间”字有间隔、界限的意思。比如我们说“一间屋子”,就是在说明屋子的范围。如果没有界限,怎么能叫“一间”呢?所以说“世间”,和说“世界”的意思是一样的。“世”是纵向、时间上的概念,三十年称为一世。“界”是横向、空间上的概念,各方各处都有各自的界限。“一切世间”这个词,就是指纵贯未来所有时间,横遍十方所有空间。也就是穷尽未来、遍及整个法界的意思。
○言天言人,意即赅摄三界所有众生。而言天言修罗,意即赅摄天龙八部也。故名虽举三,意包一切。皆应二字,正与当知相呼应。云何当知,以皆应也。应者,非如此不可,故当知也。
说到天和人,意思就是包括了欲界、色界、无色界这三界里所有的众生。而说到天和阿修罗,意思就是包括了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这八部鬼神。所以,名称虽然只举出了三类,含义却包含了所有众生。“皆应”这两个字,正好和前面“当知”相呼应。为什么应当知道呢?因为“皆应”——都应该这样做。“应”的意思,就是非这样做不可,所以应当明白。
供養有二:(一)事供養,略說十事。即香、花、瓔珞、末香、塗香、燒香、幡蓋、衣服、伎樂、合掌禮拜,是也。說經之處,乃是道場,故應如是莊嚴恭敬。(二)法供養,即是如法修行,利益眾生,(如聞而展轉為他人說,或以經贈送等。)攝受眾生,(如勸人來聽,分座與人等。)乃至不捨菩薩業,(如遇阻難,亦必來聽,即是不捨。)不離菩提心(如發起大願大行,不違般若正智。不離者,不與經旨相違也。)等,是也。
供养分为两种:(一)事供养,简略说有十种。就是香、花、璎珞、末香、涂香、烧香、幡盖、衣服、伎乐、合掌礼拜。讲经的地方是道场,所以应当这样庄严恭敬。(二)法供养,就是依照佛法修行,利益众生,(例如听闻佛法后,再转述给他人,或者赠送经书等。)摄受众生,(例如劝人来听经,分让座位给他人等。)乃至不放弃菩萨的事业,(例如遇到阻碍困难,也坚持前来听经,这就是不放弃。)不背离觉悟的心(例如发起宏大的誓愿和修行,不违背般若正智。不背离,就是不与经文的宗旨相违背。)等等,就是法供养。
○如佛塔庙者,言皆应如供养佛塔佛庙一般的供养。供养塔庙,人所共知。说经之处,或忽视之。故举塔庙为例。以明说经即是道场,便与塔庙一般无二,故皆应供养也。(何以便是道场,下文更郑重明之。)总以发明说法人是佛所遣,所说法本是佛说。故代佛宣扬,即同佛在。法华云:「能为一人说法华经,乃至一句。是人则为如来所遣,行如来事。」法华然,一切经皆然,金刚般若更无不然。上文曰当知者,指此。若其知是人为佛遣,法是佛说,自知皆应恭敬供养矣。
○所谓如佛塔庙,意思是都应该像供养佛塔佛寺一样地供养。供养塔庙,是人们都知道的。而讲说此经的处所,或许会被忽视。所以举塔庙为例,来说明讲经之处就是道场,便和塔庙没有两样,因此都应该供养。(为什么便是道场,下文会更郑重地说明。)总之,是为了阐明说法的人是佛陀所派遣,所说的法本是佛陀所说。所以代佛宣扬,就如同佛陀亲在。《法华经》说:“能为一人讲说《法华经》,哪怕只是一句。这个人就是如来所派遣,在做如来之事。”《法华经》是这样,一切经典都是这样,《金刚般若经》更是没有例外。上文所说的“当知”,就是指这个道理。如果知道这个人是佛陀所遣,法是佛陀所说,自然明白都应该恭敬供养了。
○塔是梵语,具云塔婆,其音少讹,实是窣堵波也。义云高显处,亦翻方坟圆冢。塔必高显者,所以表胜也。佛塔多种,今且明四。所谓生处塔,成道塔,转法轮塔,般涅槃塔,是也。今教供养如塔,即摄此四种塔之义也。何以言之。此经是明实相。实相者,佛之法身也。又曰:一切诸佛从此经出,则此处岂非佛生处之塔乎。闻法而后知修因证果。而此经生福无量,夙罪皆消,当得无上菩提。故此处便同佛成道处之塔也。代佛宣扬大乘最上乘法,是此处正为佛转法轮处之塔矣。般涅槃者,义云无为,亦为生灭灭已,理事究竟之义。而此经所说皆无为法,令闻者灭生灭心,证究竟果,所谓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谓此处即是佛般涅槃处之塔,不亦可乎。
“塔”是梵语,全称“塔婆”,发音稍有偏差,实际应是“窣堵波”。意思是高耸显著的地方,也译作方坟圆冢。塔必须高显,是为了表示殊胜。佛塔有多种,现在暂且说明四种。就是所谓生处塔、成道塔、转法轮塔、般涅槃塔。现在教导供养此经如同供养塔,就包含了这四种塔的意义。为什么这样说呢?这部经是阐明实相的。实相,就是佛的法身。又说:一切诸佛都从这部经出生,那么此处难道不就是佛出生处的塔吗?听闻佛法而后知道修因证果。而这部经能生无量福德,宿世罪业都能消除,应当证得无上正等正觉。所以此处便如同佛成道处的塔。代佛宣扬大乘最上乘法,因此此处正是佛转法轮处的塔了。般涅槃,意思是无为,也是生灭灭尽、事理究竟之义。而这部经所说的都是无为法,让听闻者息灭生灭之心,证得究竟果位,所谓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说此处就是佛般涅槃处的塔,不也可以吗?
○庙者,貌也。意明供佛像处,梵语为支提。凡是佛塔,必供佛舍利。舍利即佛真身。凡供佛像之庙,必有经法,必有僧众。言一庙字,即是住持三宝所聚之处。今云如佛塔庙,是明说经人代佛宣扬,便同真佛在此。说此大法绍隆佛种,便是住持三宝。故曰如佛塔庙,皆应供养。上文曰为他人说福德胜前者,因此之故。由此可证经虽说处,意实在人。然而尊重说经人若此。倘说经人非法说法,法说非法,妄谈般若,误法误人,其罪业之大,亦不可言喻。从经之正面,即可看到反面。此又说经人所当知,应兢兢自审,不可少忽者也。故下文又曰:何况尽能受持云云。受者,谓领纳真实义也。持者,谓依义修持也。然则不能修持,便是能说不能行,如数他家宝,自无半钱分矣。且不能修持,亦必不能领纳。因甚深微妙真实义,决非能从文字上领会得的。不能领会而说,势必至于妄谈般若,浅说般若矣。警戒说经人,可不谓之深切着明乎哉。
寺院,是供奉佛像的地方,梵语称为支提。凡是佛塔,必定供奉佛舍利。舍利就是佛的真身。凡是供奉佛像的寺院,必定有经法,必定有僧众。所以一个“庙”字,就代表着住持三宝聚集的场所。这里说“如同佛塔寺院一样”,是表明讲说这部经的人代佛宣扬佛法,就如同真佛在此。演说这样的大法,传承佛种,就是住持三宝。所以说如同佛塔寺院,都应当供养。上文说“为他人解说,所得福德胜过前者”,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由此可以证明,经文虽然说的是处所,深意其实在人。然而尊重说法人到如此地步。倘若说法人非法说成法,法说成非法,妄谈智慧,误导正法误导他人,他的罪业之大,也是无法形容的。从经文的正面意义,就可以看到反面。这又是说法人应当知道,必须战战兢兢自我审视,不可稍有疏忽的。所以下文又说:更何况能够完全信受奉行……“受”,是指领会、接受真实的义理。“持”,是指依照义理去修行实践。如果不能修行实践,就是能说不能行,如同数说别人家的珍宝,自己却没有半分。而且不能修行实践,也必定不能真正领会。因为甚深微妙的真实义理,决不是单从文字上就能领会得到的。不能领会而勉强解说,势必导致妄谈智慧、肤浅地解说智慧。这样警戒说法人,难道不是说得深切明白吗?
(子)次,明尽持福。分二:(丑)初,正明尽持。
(子)其次,阐明完全受持此经的福德。分两部分:(丑)第一部分,正面阐明完全受持。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
更何况如果有人能够完全信受奉持并诵读这部经。
言受持,复言读诵者,明其必能领纳修持,方为真能读诵。不然,读诵之益小矣。且既能受持,还须读诵,以经中义蕴无穷,时时读诵,更能熏习增长,则受持之力日益进步也。上言说,此言受持,一不同也。上言随说四句偈等,此言尽能受持读诵,二不同也。而言有人,一若另是一人,初未指定即是说经之人者言。何况,亦是显明尽能受持读诵之人,更胜于随说之人。然而世尊如此分而说之者,一以明其受持功大,使人皆知趋重此点。二以明其能说,必由能受持来。随说,必由尽能受持来。若非尽受尽持,岂能头头是道,为大众随时随处随机随文而说耶!三以明尽能受持,必应遇有宜说之机会,即须为人说之。非但尽能受持,便是更胜也。故上文与此科之文相虽别,义实互相彰显。则如来之意,实欲人人既能说,又能受持。既能受持,又能说。不可分而为二,各行其一。此意云何知之?于下言成就二字上,便可了然。盖世尊说此经法,原望人人成就。而成就必须自度度他,二利圆满,方可。若但知说,或但知受持,是于利他与自利,偏在一边,尚有成就之望乎!故知经文,话虽分说,义实一贯。读经闻法,不应执着文字相,必应如是领会真实义。此之谓依义不依文。又先言随说一段,与经初先言度尽所有一切众生之意正同。意明菩萨发愿,未能度己,先欲度他。度他即是度己也。次言何况尽能受持,亦与经初言,复次菩萨应无住法而行六度之意正同。意明度他还要自度,而自度原为度他也。若不领会得自他不二之义,尚能谓之能受乎,尚安有成就可期乎?世尊说法,如牟尼珠,面面俱圆。若不如此领会,岂不辜负此文。须知各经之文,无不说得极其周到详密。特恐人粗枝大叶,一知半解,不能尽空诸见,静心体会。必致取着片面,昧其全体,自误误他。所谓依义者,是教人必须融会贯通,明其真义所在。而不依文者,即是不可闻得一言半语,便断章取义耳。
说到受持,又说到读诵,是要说明必须能够真正领受并修持,才算得上是真正的读诵。否则,读诵的利益就小了。而且,既然能受持,还需要读诵,因为经中的义理深广无穷,时时读诵,更能熏习增长,那么受持的力量就会日益进步。前面说到“说”,这里说到“受持”,这是第一点不同。前面说“随说四句偈等”,这里说“尽能受持读诵”,这是第二点不同。而经文说“有人”,仿佛是指另外一个人,起初并未指定就是说经的人。用“何况”一词,也是要显明能够完全受持读诵的人,更胜过随缘解说的人。然而世尊这样分开来说,一是为了说明受持的功德广大,让大家都知道重视这一点。二是为了说明能够解说,必定是从能够受持而来。随缘解说,必定是从能够完全受持而来。如果不是完全领受、完全修持,怎么能做到头头是道,为大众随时、随处、随机、随文而解说呢!三是为了说明,能够完全受持的人,遇到适宜解说的机缘,就必须为他人解说。并非仅仅完全受持,便是更胜一筹。所以上文与这段经文,文字表面虽有区别,含义其实是互相彰显的。那么如来的意思,实在是希望人人都既能解说,又能受持。既能受持,又能解说。不可将两者分开,只行其中一种。这个意思怎么知道呢?从下文“成就”两个字上,就可以明白了。因为世尊宣说这部经法,原本希望人人都能成就。而成就必须自度度他,自利利他两者圆满,才可以。如果只知道解说,或者只知道受持,这是在利他与自利上偏在一边,还有成就的希望吗!所以要知道,经文的话虽然是分开说的,含义其实是贯通的。读经闻法,不应执着文字的表相,必须这样去领会真实义理。这就叫做“依义不依文”。还有,先讲随缘解说那一段,与经初先讲“度尽所有一切众生”的意思正好相同。意思是说明菩萨发愿,未能度自己之前,先要度他人。度他人就是度自己。接着讲“何况尽能受持”,也与经初所说“复次,菩萨应无住法而行六度”的意思正好相同。意思是说明度他还要自度,而自度原本就是为了度他。如果不能领会自他不二的义理,还能叫做能受持吗?还能有成就的希望吗?世尊说法,就像摩尼宝珠,面面俱到圆满。如果不这样领会,岂不是辜负了这段经文。要知道各部经典的文句,没有不说得极其周到详密的。只是怕人粗枝大叶,一知半解,不能完全放下各种知见,静心体会。必定会导致执着片面,不明白整体,既耽误自己又耽误他人。所谓“依义”,是教人必须融会贯通,明白其真正的义理所在。而“不依文”,就是不可听到一言半语,便断章取义。
(丑)次,正明所以。分二:(寅)初,约成就正显。
(丑)其次,正式阐明其中的缘由。分为两部分:(寅)第一部分,从成就的角度正面阐明。
「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须菩提,你应当明白,这样的人,已经成就了最高、最殊胜、最为难得的法。
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何法乎,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也。此法为究竟觉自证之法。成就此法,亦即成佛之意。弥陀经云:释迦牟尼能为甚难希有之事,能于五浊恶世中,得阿耨菩提。甚难希有,即第一希有也。更无在佛之上者,故曰最上。若分言之,阿耨菩提,义为无上正等正觉。正觉者,从来不觉,而今能背尘合觉,非希有乎。正等者,等是平等之义。今不但自觉,而能觉他,自他不二,空有不着,平等法界,是第一义,故曰第一。无上者,径达宝所,证究竟觉,所谓无上菩提。无上即最上义也。古注浑简,现为确凿言之,使知其义。至后人所注,或以三身释,或以三般若释,则义欠亲切圆满矣。成就者,言有成就此法之可能也。是人,即通指随说是经,尽能受持,及闻经而能受持,能随说之人。当知二字,统贯下文。若就本句说,谓如是之人福慧并修,自他两度,便得直趋宝所,大有成就,不可轻视。如知得是人成就不可思议,便知其福德远胜于以充满无边无量大千世界之七宝布施者。一有漏有为,一无漏无为,所以致异者在此,奚足怪乎。
至高无上、最为稀有珍贵的法,是什么法呢?就是无上正等正觉的法。这个法是究竟觉悟、亲自证得的法。成就这个法,也就是成佛的意思。《阿弥陀经》说:释迦牟尼能做极其困难稀有的事,能在五浊恶世中证得无上正等正觉。极其困难稀有,就是第一稀有。再没有在佛之上的了,所以称为最上。如果分开来说,无上正等正觉,意思是无上、正等、正觉。正觉,是说过去从来不觉悟,如今能够背离尘俗、契合觉悟,这不是很稀有吗?正等,等是平等的意思。如今不但自己觉悟,还能使他人觉悟,自他不二,既不执着于空,也不执着于有,达到平等法界,这是最究竟的真理,所以称为第一。无上,是说直接到达究竟的宝所,证得圆满的觉悟,就是所谓的无上菩提。无上就是最上的意思。古人的注解比较简略,现在确切明白地讲出来,让大家知道其中的含义。至于后人所注的,有的用三身来解释,有的用三种智慧来解释,在意义上就显得不够贴切圆满了。成就,是说有成就这个法的可能。这个人,是泛指所有能够随缘宣说这部经、完全能够信受奉行,以及听闻此经后能够信受奉行、能够随缘宣说的人。“当知”这两个字,一直贯穿到下文。如果就这一句来说,意思是:这样的人福慧双修,自度度他,便能直接趋向究竟宝所,有很大的成就,不可轻视。如果知道这个人成就的不可思议,便会明白他的福德远远胜过用充满无边无际大千世界的七种珍宝来布施的人。一个是还有烦恼、有造作的世间福德,一个是无烦恼、无造作的出世间功德,之所以有如此巨大的差别,原因就在这里,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寅)次约熏习结成。
(寅)第二,从熏习成就的角度总结。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只要是这部经典所在的地方,那里就如同有佛在,也如同有受尊重的弟子在。
中国经字,本有路径之义。典者,轨则之义。是经所明,皆是发菩提心者不易之正轨,共遵之觉路。行此路,依此轨,自然直达宝所。故此经所在之处,便是宝所。既成宝所,故佛及一切贤圣,莫不在此。若尊重弟子,犹言以及一切贤圣。若者,及也。尊重弟子,或曰指迦叶、目连、诸大弟子。或曰指文殊、普贤、诸大菩萨。总之,佛所在处,便有大众围绕而为说法,譬如众星捧月。故尊重弟子,是统谓一切贤圣、菩萨、罗汉、尽摄在内,不必分别专指也。大般若云:般若所在之处,十方诸佛常在其中。故欲供养佛,当知供养般若。般若与佛,无二无别。知十方诸佛皆在于此,则知徧虚空尽法界之一切菩萨罗汉,无不尽在于此矣。总以明此经殊胜,在处处贵,在人人尊而已。
“经”这个字,原本有路径的含义。“典”字,是准则、规范的意思。这部经所阐明的,都是发求取觉悟之心的人不可更改的正道,是大家共同遵循的觉悟之路。走这条路,依照这个准则,自然能直接抵达宝藏之地。所以这部经所在的地方,便是宝藏之地。既然成了宝藏之地,那么佛以及一切贤圣,无不在其中。“若尊重弟子”,意思就是“以及一切贤圣”。“若”字,是“以及”的意思。“尊重弟子”,有的说是指迦叶、目连等诸位大弟子。有的说是指文殊、普贤等诸位大菩萨。总之,佛所在的地方,便会有大众围绕听他说法,就像众星捧月一样。所以“尊重弟子”,是统称一切贤圣,菩萨、罗汉都包含在内,不必分开来专门指某一部分。《大般若经》说:智慧所在的地方,十方诸佛常在其中。所以想要供养佛,应当知道供养智慧。智慧与佛,没有分别。知道十方诸佛都在这里,那么也就知道遍满虚空、穷尽法界的一切菩萨罗汉,无不都在这里了。总而言之,是为了说明这部经的殊胜,在于无论在哪里都尊贵,无论对谁来说都值得尊重。
○综上来数科观之,初显说经之处,次显受持之人。至此,则知所以显处显人,实为显此经之功。经功非他,即是般若正智。则所以显经,又复实为劝人供养此经,读诵此经,受持此经,广为人人说此经,以期由文字起观照,证实相耳。佛之说法,眼光四射,面面俱圆,如此。
从以上几段内容来看,先是说明讲经的地点,接着说明能够受持此经的人。到这里,我们就能明白:之所以要说明地点和人,其实是为了彰显这部经的功德。经的功德不是别的,正是般若智慧。而之所以要彰显这部经,又是为了劝人们供养这部经、读诵这部经、受持这部经,并广泛为他人解说这部经,希望从经文的文字开始,进而生起观照的智慧,最终证悟实相。佛陀说法,真是眼光遍照,处处圆满,如此周全。
○又初显处时,说皆应供养如佛塔庙,是明说经即是住持三宝也。今则言凡经之所在处,便为有佛,及一切贤圣,是明常住三宝也。而中间乃曰,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是明其成就自性三宝也。合而言之,便是因住持三宝,证自性三宝,成常住三宝。亦即因常住故住持,因住持故常住。且云何住持,云何常住,全仗自性以成就之耳。
再者,开头说明讲经的处所与时间时,说这部经应当如同佛塔寺庙般受人供养,这是指明宣讲此经就是在护持住持三宝。如今则说凡是这部经所在之处,就如同有佛以及一切贤圣在此,这是指明常住不灭的三宝。而中间部分又说到,能够信受奉行的人便成就了最殊胜、第一希有的法,这是表明他成就了自性三宝。综合起来说,便是借着住持三宝,证得自性三宝,成就常住三宝。也可以说,因为常住所以能住持,因为住持所以能常住。况且,如何住持、如何常住,全都依靠自性来成就啊。
○又上言成就殊胜,以显福德殊胜之所以然。今更言熏习殊胜,以显成就殊胜之所以然。何以故?以经典所在,既是佛菩萨等所在。则持说之者,便是亲近诸佛菩萨等大善知识。如此时时熏习自性,岂有不大获成就者乎。
再者,前面说到成就的殊胜,是为了说明福德殊胜的根本原因。现在更要说明熏习的殊胜,以显示成就殊胜的根本原因。为什么呢?因为经典所在之处,便是佛菩萨等圣众所在之处。那么受持、读诵、解说这部经的人,便是亲身亲近诸佛菩萨等大善知识。像这样时时以经典熏习自己的心性,哪里会不大获成就呢。
○又初言如佛塔庙,云何说经之处如佛塔庙乎。今则曰经所在处,佛及贤圣皆在,岂非显明上文如佛塔庙之所以然乎。总之,既曰如佛塔庙,又曰佛及贤圣皆在,皆明此经是三宝命脉所关。故不惮详言,至再至三,使一切众生尊重此经耳。
再者,开头说如同佛塔寺庙,为什么讲经的地方能如同佛塔寺庙呢?现在则说:经所在之处,佛和贤圣都在其中,这岂不是明白揭示了上文所说“如佛塔庙”的缘由吗?总之,既说如同佛塔寺庙,又说佛及贤圣都在,都是要表明这部经是三宝命脉的关键所在。所以不厌其烦地详细说明,一再反复,为的是让一切众生都能尊重这部经。
○又上言成就,即接言经典在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此又显明是人之成就,最上则如佛,次亦如一切贤圣,而为第一希有。何以故?发无住心者,当证无为果,故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故持说无为实相之经,岂不成就此法乎。
再者,前面说到成就功德,接着就说经典所在之处,就如同有佛在世,也如同有佛的弟子们在那里尊重供养。这又表明,能够如此持经修行的人,所成就的功德,最高可以等同佛,其次也能如同一切贤圣,所以说是最为第一、希有难得的。为什么呢?因为发起不执着、无所住的心,将来必定证得无为的果位。一切贤圣之所以有层次高低的差别,正是根据他们证悟无为法的深浅不同而显现的。因此,能够受持、宣说这揭示无为实相真理的经典,怎么不是在成就这无上的法呢?
○此数科经文,文字无多,妙义无穷,发挥难尽。兹不过略略言之,已如上述。是在人人善于领会之矣。
这几段经文,字数虽然不多,其中包含的微妙道理却无穷无尽,很难完全讲透彻。这里只是大略地解说了一下,就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关键在于每个人都要善于用心去领会。
○又前次校量显经,以一大千世界宝施,比较显其福德。今则以无量无边大千世界宝施,比较显其福德。何以前后相差若此,其义云何?盖前次显胜,是说在能生信心之后,且曰一切诸佛及诸佛无上正等正觉法,皆从此经出。是明其如能闻是章句,信心清净,便是趋向佛智,故有如是福德。然不过初发净信之心,未能深入,所以只以一大千世界宝施显胜。今则不然,乃是说在开解之后。云何开解?所谓生清净心,无所住而生其心,是也。且曰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复曰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是明其如能领解无住生心,生心无住之真实义,便有大大成就的可能。因解得经义,便得纲要。以视前之但具信心,未得纲要者,相去天渊。故以无量无边大千世界宝施比较显胜。是明此人之福德,超过前人无量无边倍矣。何以故?一是初发信心,粗知名字。一是深解经义,渐能入观故。须知此经专明实相,直指本心。受持之者,果能直下承当,依经起观,则生福灭罪,径证菩提,功德何可称量!而前半部五次校显,若经功有大小者,实因持诵者功行之浅深,成此差别,非经功有差别也。
再说之前用比较来显明这部经的功德,是用一个大千世界的珍宝布施来比较,显出持经的福德。现在却是用无量无边的大千世界珍宝布施来比较,显出持经的福德。为什么前后相差这么大呢?这其中的含义是什么呢?原来,前面那次显胜,是在说能够生起信心之后,并且说一切诸佛以及诸佛的无上正等正觉法,都从这部经里出来。这是说明如果能够听闻这些章句,信心清净,便是走向佛的智慧,所以才有这样的福德。但那还只是初发清净的信心,未能深入理解,所以只用一个大千世界的珍宝布施来显明其殊胜。现在却不同了,是讲在开解之后。什么叫开解呢?就是所说的生清净心,无所住而生其心。并且说,应当知道这个人成就了最上第一希有的法,又说,那就是有佛,是值得尊重的弟子。这是说明如果能够领会理解“无住生心、生心无住”的真实意义,便有大成就的可能。因为理解了经义,就掌握了纲要。比起前面只是具备信心、尚未掌握纲要的情况,相差简直是天壤之别。所以用无量无边的大千世界珍宝布施来比较显胜。这是说明这个人的福德,超过前面那个人无量无边倍了。为什么呢?一个是初发信心,粗浅地知道名相;一个是深入理解经义,渐渐能够进入观照修行的缘故。要知道这部经专门阐明实相,直指本心。受持这部经的人,如果真的能够当下承当,依照经文生起观照,那么增长福德、消除罪业,直接证得觉悟,功德哪里可以称量呢!而前半部五次用比较来显明功德,好像经的功德有大小差别,其实是因为持诵者功行的浅深不同,才造成这种差别,并不是经的功德本身有差别啊。
(辛)三,请示名持。分二:(壬)初,请。
(辛)第三,请示经名与持法。分为二部分:(壬)第一部分,请示。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
这时,须菩提恭敬地对佛陀说:"世尊!这部经应当如何命名?我们应当怎样受持奉行?"
向下文义皆细,应当谛听。因文相关涉前后,须合前后统观而互说之,其义乃彻。既是综合前后而说,故义意繁密。恍惚听之,便难领会。
接下来要讲解的经文内容非常细致,应当专心聆听。因为文句的意义前后相互关联,必须把前后文结合起来整体看待、相互参照,其中的深意才能彻底明了。既然是综合前后文义来解说,所以含义会显得丰富而紧密。如果只是漫不经心地听,就很难真正领会。
○尔时者,前言已竟之时。意显领会得纲要时,便当行持,不容稍懈。所谓解时即是行时,是也。结经家特标尔时,意在于斯。
当时,是指前面的话刚刚讲完的时候。意思是表明,领会到核心要义的时候,就应当去实践修行,不能有丝毫松懈。所谓理解的当下就是修行的当下,就是这个道理。记录经典的人特别标明“当时”,用意正在于此。
○又本经中凡标尔时,须菩提白佛言句,皆表更端之意。(俗云另行起头。)以示本科所说,更进于前,令人注意也。然语虽另起,意亦蹑前。因上来屡显此经福德殊胜。乃至经所在处,佛与贤圣同在其处。殊胜如此。不知其名可乎?屡言受持此经,即一四句偈等,皆有极大福德。乃至尽能受持,成就无上菩提之法。然则应云何持乎?此皆学人所急当知者。故问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
○另外,这部经中凡是标注“尔时,须菩提白佛言”的句子,都表示话题转换的意思。(俗话叫另起一头。)是为了说明这一科所说的内容,比前面更进一步,让人特别注意。不过话虽然另起,意思还是接着前面来的。因为前面多次显示这部经的福德特别殊胜。甚至说经所在的地方,佛和贤圣都同在那里。如此殊胜,不知道它的名字怎么行呢?又多次说受持这部经,哪怕只是四句偈等,都有极大的福德。甚至完全能够受持,就是成就无上觉悟的方法。那么应该怎样受持呢?这些都是学人急需知道的。所以问应当给这部经起什么名字?我们应该怎样奉行受持?
○他经请问经名,多说在全部之末。今独说在中间,何故?须知此经后半部之义,是从前半部开出。其义前半部中已有,不过说之未详耳。若非长老再为请问,则说了前半部,便可终止。以是之故,此经经名虽似说在中间,却实是说于前半部之末,仍与他经无别也。
其他经典中请问经名的内容,大多放在全经的末尾。现在唯独这部经说在中间,是什么缘故呢?要知道这部经后半部的义理,是从前半部开展出来的。其中的道理在前半部中已经有了,只是说得不够详尽罢了。如果不是须菩提长老再次请问,那么说完前半部,就可以结束了。因为这个缘故,这部经的经名虽然看似说在中间,实际上却是说在前半部的结尾,仍然和其他经典没有差别。
○當何名此經者,當以何名名此經也。亦可倒其句曰:此經當何名。義既殊勝,其名亦必殊勝。言下便有名必副實,若知其名,益可顧名思義之意。奉者,遵依。持,即修持,行持。請示持法,以便大眾遵依,故曰我等奉持。奉持,猶之乎奉行也。凡言及行,便具二義。(一)自行。(二)勸他行。故古人釋持字義曰任弘。任者,擔任,指自行而言也。弘者,弘揚,指勸他人行而言也。說到行持,便牽及上來所說矣。試觀上來自詳談起,開口便說應降伏其心。云何降伏,即是發大願,行大行,不住六塵境界,廣行六度,度盡無邊眾生成佛,而不取度生之相。乃至法與非法,皆不應取。如是層層披剝,愈剝愈細,結歸到不住六塵,生清淨心。(此八字,即應生清淨心及不住六塵生心縮語。亦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注脚。)凡此所說種種義門,皆觀門也,皆行門也,即皆應奉持也。然則我世尊開示大眾云何奉持,亦已至詳至晰,何以須菩提長老復於此處請問云何奉持耶?豈上來所說諸義,但令領解,非令奉持乎?抑奉持上來所說,猶有未盡,故今重請乎?頃言必須前後統觀綜合說之者,正在於此。此等處若未徹了,其奉持必不得力,不但容易發生如上所說之誤會而已。須知長老今之請問云何奉持者,別有深意。
这部经应当用什么名字呢?也就是应该用什么名称来称呼这部经。也可以倒过来说:这部经应当叫什么名字。既然义理如此殊胜,它的名称也必定殊胜。言下之意便是名称必须符合实际,如果知道了它的名字,更能帮助我们顾名思义。奉,是遵依的意思。持,就是修持、行持。请示修行的方法,以便大众遵依实行,所以说我们要奉持。奉持,就好比是奉行。凡是说到行,都包含两层含义。(一)自己修行。(二)劝他人修行。所以古人对持字的解释是“任弘”。任,是担任,指自己修行而言。弘,是弘扬,指劝他人修行而言。说到行持,就联系到前面所说的内容了。试看前面从详细讨论开始,一开口就说应当降伏自己的心。怎样降伏呢?就是要发大愿,行大行,不执着于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境界,广泛修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这六度,度尽无量无边的众生成佛,而不执着于度众生的相状。甚至对法和非法,都不应该执着。这样层层剖析,越剖析越细致,最后归结到不执着于六尘,生起清净的心。(这八个字,就是“应生清净心”和“不住六尘生心”的简略说法。也就是“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的注解。)所有这些所说的种种义理门径,都是观照的方法,都是修行的方法,也都是应该奉持的。那么,我们世尊开示大众怎样奉持,也已经非常详细、非常清晰了,为什么须菩提长老还要在这里请示怎样奉持呢?难道前面所说的各种义理,只是让我们领会理解,不是让我们奉持的吗?还是说奉持前面所说的内容,还有不够完备的地方,所以现在重新请示呢?刚才说必须前后贯通起来综合理解,关键就在这里。这些地方如果没有彻底明白,奉持起来必定不得力,不仅容易发生像上面所说的那种误会而已。要知道长老现在请示怎样奉持,是另有深意的。
(一)佛所说法,无不理事圆融。圆融者,说理即摄有事,说事即含有理。所谓理外无事,事外无理,是也。故学佛之人,亦必解行并进。解属理边,行属事边。必须并进,始与圆融相应。但众生根性,千差万别。自有人即解即行;亦自有人虽解而未能行;或虽行而未能相应。须知解而未行,行而未应者,实未真解。真能领解,将不待劝而自行。行亦自能相应。长老欲为此辈人更进一解,故复请问,此之谓婆心太切。
(一)佛陀所说的法,无不道理与事相圆融一体。所谓圆融,就是讲道理时已经包含事相,讲事相时已经蕴含道理。也就是说,道理之外没有孤立的事相,事相之外也没有空洞的道理。因此学佛的人,也必须理解与实践并重。理解属于道理层面,实践属于事相层面。必须两者同时推进,才能与圆融的教法相应。然而众生的根机秉性千差万别。自然有人一听懂道理就立刻去实践;也自然有人虽然理解却未能实践;或者虽然实践却未能与道理相应。要知道,理解了却不去做,做了却未能相应的人,其实并未真正理解。若能真正领会,将不需要旁人劝勉而主动去实践,实践也自然能与道理相应。长老正是为了帮助这类人更进一步理解,所以再次提问,这真是慈悲心切啊。
(二)请问经名,即是请求开示上来种种言说章句之总题。则请问云何奉持,亦原是请求开示上来所说诸义,有无总持之法。若得总持,持此总题,岂不更为扼要么。此之谓闻法无厌。明得此中第一层道理,便知上来虽未请问云何奉持,并非专令领解,已摄有奉持在内。今虽请问奉持,亦仍摄有更求领解之意在内。明得第二层道理,则知前既奉持,今亦何妨更请。然则前后岂但不冲突,不重复,且更可显发前义矣。
(二)请教经名,就是请求开示前面种种言说章句的总题目。那么请教如何奉持,原本也是请求开示前面所说的各种义理,有没有一个总持的方法。如果得到总持法门,持守这个总题目,岂不是更加扼要吗?这就叫做听闻佛法永不满足。明白这其中的第一层道理,就知道前面虽然没有请教如何奉持,并非只让人领受理解,已经包含了奉持在其中。现在虽然请教奉持,也仍然包含着进一步求取领解的意思。明白第二层道理,就知道前面既然已经奉持,现在又何妨再次请教。这样看来,前后不仅不冲突、不重复,而且更能显发前面的深义了。
○說至此處,恐人復生他疑,今當徹底更一言之。問:上來所說,既一一皆應奉持。今又明明請問云何奉持。何以第一大科,判為生信;今第二大科,判為開解;至第三大科,方判為進修耶?(詳說中,先判為兩總科,初約境明無住,次約心明無住。再將此兩總科,判分為四。即一生信,二開解,三進修,四成證。)答:開經以來,實皆可起修。然修持之究竟法,則在第三大科。故但予第三大科以進修之名耳。且此乃依經而判,非敢臆說。如第一大科中,明明點出持戒修福,能生信心。是明信心之初起也。故判為生信。第二大科,於請示名持之後,點明深解義趣。是明不但生信,且開解矣。故判曰開解。至第三大科將完,又明明點出以無我人眾壽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菩提。且曰:如來說善法,非善法,是名善法,則并善法之相亦復不取。此之謂究竟修法。如此而修,謂之究竟者,以其合於諸法如義故也。故判之曰進修。
说到这里,恐怕有人又会产生其他疑问,现在应当彻底再说一次。问:前面所讲的道理,既然每一条都应当遵照实行,现在又明确地请问如何遵照实行。为什么第一大部分,判定为生起信心;如今这第二大部分,判定为开启见解;到第三大部分,才判定为精进修持呢?(详细解说中,先将经文分为两大总科,第一是就外境说明不执着,第二是就内心说明不执着。再将这两大总科,判分为四部分。即:生起信心,开启见解,精进修持,成就证果。)答:从开讲这部经以来,所讲的道理其实都可以开始修持。然而修持最彻底的方法,是在第三大部分。所以只是给第三大部分冠以“精进修持”的名称罢了。而且这是依据经文来判定的,并非我敢凭主观臆测来说。比如在第一大部分中,明确地点出持守戒律、修行福德,能够生起信心。这是说明信心的最初生起。所以判定为“生起信心”。第二大部分,在请示经名并持受之后,点明深刻理解经义旨趣。这是说明不但生起了信心,而且开启了见解。所以判定为“开启见解”。到了第三大部分即将结束时,又明确地点出用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的观念来修一切善法,就能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并且说:如来所说的善法,并非实有善法的固定相状,只是假名为善法,这是连善法的表象也不执着。这就叫作最彻底的修持方法。像这样修持,称之为最彻底,是因为它符合一切事物本然真实的道理。所以判定它为“精进修持”。
须知不曰起修,而曰进修,具有深义。盖明其乃深进之修持。兼明上来诸义,并非只是生信开解,不是起修耳。更有一义,不可不知者。信解行三事,不能定说无次第,不能定说有次第。人必具有信心,而后研求佛法。亦必明得佛法真实之义,而后方知真实修行。此固明明有前后之次第也。然克实而论,若其毫无功行,则障深慧浅,决不能领会甚深佛法。必须功行愈进,解理乃随之而愈深。且若非有解有行,其信心亦若有若无,不能说是信根成就。由是言之,信解行乃是同时并进,岂有前后次第之可言。间遇有人,无端而能信佛。或初不学佛,一闻甚深佛法,便得明了。并有佛法一毫不明,而能发心精进勇猛修行者。此皆夙世本有功行,今遇因缘,遂尔发现,非偶然也。即以证说,证者凭证。凡亲眼见得,亲身做到之事,则谓之证。故必真实如法做到,始名曰行。真实见到佛理,始名为解。真实知得皈依三宝之益,始名曰信。然则一言信解行,皆已含有证的意义。但向不名之为证。惟证法身,始予以证字之名耳。可见是名义上之分别,若论实际,无往而非证也。即以证法身言,云何为证?亦不过解行二事之功效。解行做到究竟,名之曰究竟证得。除解行外,无证可说。不但此也。本经云: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实相即是法身。换言之,法身显现,亦不过信心清净而已。由是言之,岂但信解行证,并无前后次第。实则名相上似乎有四事差别,而实际上毫无差别。四事化为一事,此之谓平等。即此四字,便可悟由平等见差别,由差别见平等之理。
要知道不说开始修行,而说进修,这里面有深刻的含义。这是说明它是更深层次的修持。同时也表明前面讲的这些道理,并不是只停留在生起信心、开启理解的阶段,并不是才开始修行。
还有一层意思,不能不知道。信心、理解、修行这三件事,不能绝对地说没有先后顺序,也不能绝对地说有先后顺序。人必须先具备信心,然后才会去研究佛法。也必须明白了佛法的真实义理,然后才知道怎样真实地修行。这看起来明明是有前后顺序的。然而严格来说,如果他完全没有修行功夫,那么业障深重、智慧浅薄,绝对不可能领会深奥的佛法。必须修行功夫越增进,对佛理的理解才能随之越深入。而且,如果不是既有理解又有修行,他的信心也会若有若无,不能说是信心坚固成就。这样说来,信心、理解、修行其实是同时并进的,哪里有什么前后顺序可言呢?偶尔遇到一些人,无缘无故就能信佛。或者起初并不学佛,一听到深奥的佛法,立刻就能明了。还有对佛法一点都不明白,却能发心精进勇猛修行的。这些都是过去世本来就有修行功夫,今生遇到因缘,于是显现出来,并不是偶然的。
再拿“证”来说,证就是凭据。凡是亲眼见到、亲身做到的事情,就叫做证。所以必须真实地按照佛法做到,才能叫做“行”。真实地见到佛法的道理,才能叫做“解”。真实地知道皈依佛、法、僧三宝的利益,才能叫做“信”。这样看来,一说到信、解、行,其实都已经包含了“证”的意义在里面。只是向来不把它叫做“证”。只有证得了法身,才给与“证”这个名称罢了。可见这只是名义上的分别,如果论实际,没有哪一步不是“证”。就拿证法身来说,什么叫做“证”呢?也不过是“解”和“行”这两种事的功效。解和行做到最圆满,就叫做究竟证得。除了解和行之外,没有别的“证”可说。
不仅如此。这部经上说:“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实相就是法身。换句话说,法身显现,也不过是信心清净罢了。这样看来,哪里只是信、解、行、证没有前后顺序呢?实际上,在名称和相状上似乎有这四件事的差别,但在实际上毫无差别。四件事化为一件事,这就叫做平等。就从“信解行证”这四个字,便可以领悟从平等中看见差别,从差别中看见平等的道理。
再进一步言之。实相显现时,惟一清净。并信心二字,亦无痕迹矣。则真究竟平等,如如不动矣。是故若明佛理,随拈一事,皆能穷其究竟,归于平等。即如生信文中,一念生净信一语,就生信之事相言,故谓之一念相应,尚未净念相继耳。若言其究竟,则此一语,可深至无底,广至无边。何以言之,生净信便同生清净心,亦与信心清净同一义味。一念者,惟此一念。此念非他,乃是信心清净。生者便是显现。则生净信,便是净心显现。如此而说,是此一语,便是证得如如不动之性体矣。其他言句,皆可如是领会。所以闻得一言半偈,皆可证道也。此理不可不知。然而讲经说法,有时又不能不随顺其文相而说。若开首即说此深义,反令闻者无可依循。此理又不可不知也。前说此句时,不能骤明此理者,因此。兹已说至渐深,无妨顺便拈出。使知佛法无浅非深,深亦可浅,直无浅深次第可说。故不可取着其相,而曰则非也。然为接引众生,启导进步,又不能不假设一浅深次第,以及种种庄严之事。故不可断灭其相,而曰是名也。
再进一步来说,当实相显现时,只有一片清净。就连“信心”这两个字,也找不到丝毫痕迹了。这才是真正的究竟平等,如如不动。所以,如果明白了佛法的道理,随便举一件事,都能探究到它的究竟,归于平等。就拿关于生起信心的那段文字里,“一念生净信”这句话来说,从生起信心这件事的现象来讲,所以说是一念相应,还没达到净念相继。但如果说到它的究竟意义,那么这一句话,可以深到没有底,广到没有边。为什么呢?生起净信就等于生起清净心,也和“信心清净”是同一个意思。“一念”,就是只有这一个念头。这个念头不是别的,就是信心清净。“生”就是显现。那么“生净信”,就是清净心显现。这样来说,这一句话,就是证得了如如不动的本性了。其他的语句,都可以这样去领会。所以听到哪怕一言半偈,都可以证悟道理。这个道理不能不知道。然而讲经说法,有时又不能不顺着文字表象来讲。如果一开始就讲这么深的义理,反而让听的人无从遵循。这个道理也不能不知道。前面讲到这句时,不能立刻说明这个道理,就是因为这个。现在已经讲到渐渐深了,不妨顺便点出来。让大家知道佛法没有浅的不是深的,深的也可以浅,简直没有浅深次第可说。所以不能执着于它的相状,而说“则非”。但为了接引众生,启发引导他们进步,又不能不假设一个浅深次第,以及种种庄严的事相。所以不能断灭这些相状,而说“是名”。
○且住,今不说经文,而掷笔题外,将信解行证啰唆如许言语,何为乎?当知非说闲话。乃是发明上文所说无有定法四字之义,通贯一切。俾大众领会此义,庶几头头是道。姑就信解行证发挥之,以示凡事皆然,不但佛法然也。且自此以往,义趣愈入深微。若不于此义荐得少许,则心中不能活泼泼地,于深微义趣,便不易领会。当知下文般若非般若四段,正明无有定法。我今如是而说者,正预为下文写照耳。须知因为无有定法,所以不可执有,不可执无。经中凡言则非,皆明不可执有也。不可执有者,是令会归性体也。何以故?性本无相,如太虚空故。安可以名字语言求。必须离相返照,庶几证入也。凡曰是名者,乃示不可执无也。不可执无者,是令虽会归于性,而亦不坏假有之名相也。何以故?性本无相而无不相故。相即性体之用,有体必有用故。如太虚空体,固空空如也,而万象森罗,一切依正果报之相,皆由其中现出。若无万象,便成顽空,亦不足以显其是太虚空矣。但不取着其相,与太虚空何损。何得曰绝对无相,且亦何须灭其相耶!持此义以修行,则知欲见本性,必应离名绝相,破其我见。我见不除,便生分别心,而起念即着相矣。而此我见是无始以来病根,不易破除。必应依照佛所说法,一面返观内照,息其攀缘妄想。而一面又应遵依各种仪轨事相,礼拜、忏悔、以及布施、持戒、等等,求消业障,开发本智。俾得信心增长,解行成就,以期障除性显。而行时又应心不取着色、声、香、味、触、法。体会此一念心之性,与诸佛众生,本是一体,且体本空寂,然后感应神速,成就自易。夫修因时,既能不取相不灭相,空有两边不着,合于中道,所以感应大,成就亦大。所以成就以后,便能不动道场而身徧十方,现各种庄严之土,以普度无量无边之众生。是之谓无相而无不相,无不为而无为。
先停一停,现在不说经文,却放下笔说到题外,把信、解、行、证啰嗦了这么多话,是为什么呢?要知道这不是在说闲话。正是为了阐明上文所说的“无有定法”这四个字的含义,这个道理是贯通一切的。让大家领会这个意义,才能处处通达。姑且就信解行证来发挥,以说明凡事都是如此,不单是佛法这样。而且从这往后,义理趣味渐渐深入精微。如果不在这个道理上体会得一点,那么心中就不能活泼灵动,对于深微的义趣,便不容易领会。要知道下文“般若非般若”等四段,正是说明无有定法的道理。我现在这样解说,正是预先为下文做个写照罢了。必须明白,正因为无有定法,所以不可执着有,也不可执着无。经中凡是说“则非”的,都是说明不可执着有。不可执着有,是让我们回归自性本体。为什么呢?因为自性本来没有固定的相状,如同太虚空一样。怎么可以用名字语言去求呢?必须离开表象向内观照,才有可能证入。凡是说“是名”的,是表示不可执着无。不可执着无,是让我们虽然回归自性,但也不否定假有的名称相状。为什么呢?因为自性虽无固定相状却能显现一切相。相就是性体的作用,有体就必定有用。好比太虚空的体性,固然是空空洞洞的,但万象森罗,一切依报、正报、果报的相状,都从其中显现出来。如果没有万象,就成了顽空,也不足以显示它是太虚空了。只要不执着这些相,对太虚空有什么损害呢?怎么能说绝对无相,而且又何须灭除这些相呢!把握这个道理去修行,就知道要想见本性,必须离开名称、断绝相执,破除我见。我见不除,就会生起分别心,一动念头就执着于相了。而这个我见是无始以来的病根,不容易破除。必须依照佛所说的法,一面返观内照,止息攀缘妄想;一面又应遵循各种仪轨事相,礼拜、忏悔,以及布施、持戒等等,祈求消除业障,开发本有的智慧。使得信心增长,解行都能成就,以期业障消除、自性显现。而在修行时又应心不执着于色、声、香、味、触、法。体会这一念心的本性,与诸佛众生本来是一体,而且体性本是空寂的,这样感应就神速,成就自然也容易。在修因的时候,既能不执着相也不灭除相,空有两边都不落,合乎中道,所以感应大,成就也大。因此成就以后,便能不动道场而身遍十方,显现各种庄严佛土,以普度无量无边的众生。这就叫做无相而无不相,无不为而无为。
○推而言之。持此义以为人,则能胸襟旷达,不惹烦恼而得自在矣。亦知谨言慎行,不错因果而无罣碍矣。持此义以处世,则知万事皆空,与我何涉,任他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可也。亦知人情世态,纷纭往复,安危苦乐,随遇而安,可也。持此义以当大任、作大事,以不着相故,虽事来即应,而天君泰然,不为所动。以相非断灭故,虽心不着相,而条理秩然,毫无废事。如此岂不是则非是名,头头是道乎。真所谓道不远人,人自远之耳。我佛原为度世而来,故所说法,无不世出世间,一切摄尽。惟须融会贯通如是真实之义,则事事皆可奉持,时时皆是修行,在在皆得受用,而处处皆是佛法矣。所以佛法称为法宝,此经尤是无上法宝,且收拾起闲言语,宣扬此无上法宝。
进一步来说,用这个道理来为人处世,就能心胸开阔豁达,不招惹烦恼而获得自在了。也能懂得谨言慎行,不错因果而没有牵挂阻碍了。用这个道理来应对世事,就知道万事皆空,与我有什么相干,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就可以了。也知道人情世态,纷繁往复,安危苦乐,随遇而安,就可以了。用这个道理来担当大任、做大事,因为不执着于表象,所以虽然事情来了就应对,但内心安然,不为所动。因为表象并非断灭,所以虽然心不执着于表象,但条理井然,毫无荒废的事务。这样岂不是“则非”、“是名”,处处都合乎道吗?真所谓道并不远离人,是人自己远离了道啊。我佛原本是为了度化世间而来,所以所说的法,没有不是将世间出世间一切道理都包含尽的。只是必须融会贯通这样真实的义理,那么事事都可以奉行持守,时时都是修行,处处都能得到受用,而到处都是佛法了。所以佛法被称为法宝,这部经尤其是无上法宝,且收起闲言碎语,来宣扬这无上法宝。
(壬)次,示。分三:(癸)初,总示名持。次,详明所以。三,结显持福。(癸)初,又二:(子)初,示能断之名。
(壬)第二,开示。分为三部分:(癸)第一,总说受持此经之名。第二,详细阐明所以然。第三,总结显示受持的福德。(癸)第一,又分二:(子)第一,开示此经能断烦恼之名。
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
佛告诉须菩提:“这部经名叫《金刚般若波罗蜜》。
此七字为全经之总题,于开题时已详释其义矣。兹略言之。般若,此云智慧。约因曰慧,约果曰智。因果一如,故总译其义曰智慧。波罗蜜,此云到彼岸。有此智慧,乃能了生死、入涅槃。如此作释,则波罗蜜非他,即般若是。又此之智慧,非同世智辨聪,乃佛智佛慧,所谓佛之知见,是到彼岸之智慧。如此作释,则般若非他,波罗蜜是。金刚是喻。金刚为物最坚最利,能断一切。以其坚故,一切物不能坏。以其利故,能坏一切物也。以喻般若波罗蜜如大火聚,四面不可触,能断一切烦恼也。何谓烦恼,见思惑是。见惑为身、边、邪、二取。最要者,身见、边见。身见即我见。小乘专指四大五蕴假合之色身言。大乘则通于法我。若取法相,非法相,即着我人众寿,故曰法我。人众寿三,皆由着我而起,言我则摄其余矣。边见者,小乘专就由身见而起之断见常见言。大乘兼指一切法空有二边。执有便取法,乃常见也。执空便取非法,乃断见也。思惑即贪瞋痴慢疑,此为根本,由此生起悭嫉等等。此之根本烦恼,皆无始病根积习深痼,遂致流转六道,受苦无穷。今欲脱离此苦,非断此病根不可。云何而断?非仗此金刚慧剑不可也。又此部是大般若经第九会所说。诸会皆说般若,则皆能断。今独于此部加金刚名。可见此部之义,尤为精要,更坚更利,更为能断耳。
这七个字是全经的总标题,在开题时已经详细解释过它的意义了。这里再简单说一下。般若,这里称作智慧。从因地上说叫慧,从果地上说叫智。因果本是一体,所以总的翻译它的意思就是智慧。波罗蜜,这里称作到彼岸。有了这种智慧,才能了脱生死、证入涅槃。这样来解释,那么波罗蜜不是别的,就是般若。再者,这种智慧,不同于世间的聪明才智,而是佛的智慧,也就是所谓的佛之知见,是能到达彼岸的智慧。这样来解释,那么般若不是别的,就是波罗蜜。金刚是比喻。金刚这种东西最坚硬也最锋利,能断一切。因为它坚硬,一切事物都不能破坏它。因为它锋利,它能破坏一切事物。用来比喻般若波罗蜜如同大火聚,四面都碰不得,能断除一切烦恼。什么是烦恼?就是见惑和思惑。见惑包括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最重要的是身见和边见。身见就是我见。小乘专门指由地、水、火、风四大和色、受、想、行、识五蕴假合而成的这个身体来说。大乘则通于法我。如果执着于事物的表象,或者执着于否定表象(认为没有表象),就是执着于自我、他人、众生、寿命这些观念,所以叫法我。他人、众生、寿命这三者,都是由执着于自我而产生的,所以说“我”字就包含了其他几项了。边见呢,小乘专门指由身见而产生的断见(认为人死如灯灭)和常见(认为有恒常不变的主体)。大乘则兼指一切法上的“空”和“有”两种极端见解。执着“有”就会取着事物的表象,就是常见。执着“空”就会取着否定表象(认为什么都没有),就是断见。思惑就是贪、嗔、痴、慢、疑,这是根本烦恼,由此还会生起悭吝、嫉妒等等。这些根本烦恼,都是无始以来的病根,积习深重顽固,于是导致众生在六道中流转,受无穷无尽的苦。现在想要脱离这种痛苦,非断除这个病根不可。怎么断除呢?非得依靠这把金刚智慧宝剑不可。另外,这部经是《大般若经》第九会所说的。各会都说般若,所以都能断烦恼。现在唯独给这部经加上“金刚”的名字。可见这部经的义理,尤其精粹扼要,更加坚固,更加锋利,更能断除烦恼。
(子)次,示持经之法。
接着,说明持诵此经的方法。
「以是名字,汝当奉持。
你要以这个名字,来恭敬受持。
此八字,是令顾名思义,因名会体的奉持。非谓持此名字。恐人误会,故次复自释其所以。要知本经所明之义,皆是应无所住。而众生之病,在处处着。着即住义。因众生此病甚深,故开口便言降伏。凡言不应取,不应住,皆降伏之意。至此复云: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无异言汝等当奉能断之义以行持。且无异言汝等当奉金刚般若以降伏也。
这八个字,是让我们通过名称去思考其中的意义,借着名称去领会本体的修行方法。并不是说只要执持这个名字。恐怕大家产生误解,所以接下来又自己解释了原因。要知道本经所阐明的道理,都是“应无所住”。而众生的毛病,就在于处处执着。“执着”就是“住”的意思。因为众生这个毛病很深重,所以一开口就说降伏。凡是说到“不应取”、“不应住”,都是降伏的意思。到了这里再说:“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无异于说:你们应当奉行“能断”的义理来修持。也无异于说:你们应当奉持“金刚般若”来降伏妄心。
見思惑中,我見為本。所以處處著者,因此。所以生種種惑,造種種業,受種種苦者,因此。所以急當斷除者,亦即在此。我見除,則煩惱(即惑。)障除,而業障,報障,亦隨之而皆除矣。三障消除,則法,報,應,三身圓現。故如是奉持,是從根本解決,能得究竟勝果,豈第了生脫死而已。所以此經在處則處貴,在人則人尊。吾輩何幸得聞此無上經法,其必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可知。何勝慶幸,何可妄自菲薄。然而善根如此,卻仍拖此臭皮囊,浮沈苦海。其必多生以來,或輕忽視之,未嘗讀誦,或雖讀誦而未能受持,或雖受持而未能如法也,亦可知矣。一思及此,又何勝慚愧。今幸佛光加被,又聞此法,又讀此經。若仍如前怠忽,前路茫茫,又不知要輪迴若干次數,自討苦吃。一思及此,又不勝其悚懼。古德云: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可怕可怕。
在烦恼与迷惑中,自我执着是根本。之所以处处产生执着,原因就在于此。之所以生出种种迷惑,造下种种业力,承受种种痛苦,原因也在于此。之所以急需断除的,也正是这一点。自我执着若能消除,那么烦恼(烦恼就是迷惑。)障碍也就消除,而业力障碍、果报障碍,也会随之全部消除。三种障碍都消除了,那么法身、报身、应身,这三种佛身就能圆满显现。所以这样去信奉持行,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能够获得究竟圆满的殊胜果报,哪里只是了脱生死轮回那么简单。因此这部经典所在之处,该处就显得尊贵;所在之人,其人便受尊重。我们何等幸运,能够听闻这无上的经法,这必定是因为已经在无量千万佛的所在之处,种下了诸多善根,由此可知。这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怎么可以妄自菲薄呢。然而善根虽然如此,却仍然拖着这具臭皮囊,在苦海中浮沉。这必定是多生多世以来,要么轻慢忽视它,未曾读诵;要么虽然读诵却未能信受奉行;要么虽然奉行却未能依照正确的方法去做,也由此可知了。一想到这些,又是多么令人惭愧。如今有幸蒙受佛光加被,又听闻此法,又读诵此经。如果还像从前一样懈怠轻忽,前路茫茫,又不知要再轮回多少次,自讨苦吃。一想到这些,便不禁感到恐惧。古德曾说:这个身体若不在今生度脱,还要等到哪一生来度脱这个身体?可怕啊,可怕。
此中断、持二字,尤有要义。盖断者决断之义;持者坚持之义。如上文说,应不住六尘生心。无如凡夫力不从心,明知不应住,而不知不觉,心粘其上。心既粘上,便被其缚,摆脱不了。必须将不住六尘生心,放在心中,时时观照起心动念。倘于六尘少有触着,便当机立断。立断者不可畏难,不可苟安,即勇猛之意。更须坚持不懈。坚持者精进之意。精进者所谓精审而进,密密内照,不使一毫放松也。精细而进,澄心静虑,审察隐微也。精诚而进,至诚恳切,求三宝哀怜摄受,放光加被,助我之力也。念佛不得力,全由未在此中用功。吾辈修行,必须于一切染缘所谓六尘者,依照此经能断,奉持二义,而当机立断坚持不懈。若不如此竖起脊梁,立定脚跟,何能降伏得多生背觉合尘的习气。我不降伏他,就被他降伏我。此心既被尘染,便不清净。一句佛当然念不好。果能当机立断,坚持不懈,庶几有一心不乱之可能,而往生极乐,径登不退,不难矣。努力努力。
这里“断”和“持”两个字,尤其有重要的含义。“断”是决断的意思;“持”是坚持的意思。像前面说的,应当不执着于六尘而生起心念。无奈凡夫往往力不从心,明明知道不应该执着,却不知不觉间,心就粘着在六尘上了。心一旦粘着,就被它束缚,摆脱不了。必须把“不执着六尘生心”这个道理放在心里,时时观察自己的起心动念。如果在六尘上稍有沾染,就应当机立断。“立断”就是不能畏难,不能苟且偷安,这就是勇猛的意思。更需要坚持不懈。“坚持”就是精进的意思。所谓精进,就是精审而进,密密地向内观照,不让一丝一毫的放松。精细地前进,澄静心念,审察那些隐微的执着。精诚而进,就是至诚恳切,祈求三宝哀怜摄受,放光加被,帮助我增长力量。念佛不得力,全都是因为没有在这方面用功。我们修行,必须对于一切染污的缘——所谓六尘,依照这部经里“能断”和“奉持”的含义,做到当机立断、坚持不懈。如果不这样挺起脊梁,立定脚跟,怎么能降伏得了多生累世背离觉悟、迎合尘染的习气呢?我不降伏它,就会被它降伏我。这个心既然被尘境染污,就不清净了,一句佛号当然也念不好。如果真能做到当机立断,坚持不懈,才有可能达到一心不乱,而往生极乐世界,直接登上不退转的地位,也就不难了。努力啊,努力!
○总而言之。上来所言降伏,及不住六尘,生清净心等,种种观门行门,必领会此中所说能断之义而奉持之,乃更有力。然则此中所明之义,甚为紧要可知矣。故向后之校量经功,亦迥不同前也。
总而言之,前面所说的降伏妄心,以及不执着于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生起清净心等种种观照法门与修行方法,必须领会这里所讲的“能断”之义并切实奉行,才能产生更大的力量。由此可见,这一段所阐明的义理极其紧要。因此,后面经文校量功德的部分,也与前面大不相同。
(癸)次,详明所以。分二:(子)初,总标。
(癸)其次,详细说明其中的缘由。分为两部分:(子)第一,总体概括。
「所以者何?
为什么这么说呢?
所以者何四字,標詞。此下將具釋奉持能斷之所以然,故先標舉之,使人注意也。向來注釋家,但以此句屬於佛說般若一段,今謂乃是統貫下文兩科。蓋下兩科,皆是開示修持之法。則皆是說明以是名字汝當奉持之所以然。何得但以屬於一段,使其餘經文,皆成散沙。則校顯經功更勝於前之義,亦無著落矣,大大不可。故今特將此四字另作(【校】「作」下舊版有「為」字,茲從原稿刪。)一科,判曰總標。以明其統貫下之兩科,非止屬於兩科中之一段也。綜合下兩科義趣觀之。可知此一句中,含有三義。(一)如何而斷?(二)從何斷起?(三)因何須斷?今順序說之。
“所以者何”这四个字,是标示的词语。接下来要详细解释奉持能断之所以然,所以先标举出来,使人注意。以往的注释家,只把这一句归属于佛说般若那一段,现在认为它是统贯下面两科的。因为下面两科,都是开示修持的方法。那就都是说明“以是名字,汝当奉持”之所以然。怎么能只把它归属于一段,让其余的经文都成了散沙呢?而且校量显示本经功德更胜于前文的意义,也就没有着落了,这是大大不可的。所以现在特地将这四个字另作(【校】“作”字下面旧版有“为”字,现根据原稿删去。)一科,判为“总标”。以表明它统贯下面的两科,并不只属于两科中的一段。综合下面两科的义趣来看,可以知道这一句中含有三个意义。(一)如何而断?(二)从何断起?(三)因何须断?现在按顺序来说明。
何谓如何而断耶。断者,断我见也。我见随处发现。不扼其要,云何能断。且我见者,妄想之别名。而妄想原是真心所变,本不能断。所谓断者,破之而已。然则云何能破,明理而已,开解而已。试观经名金刚般若波罗蜜七字。金刚,坚利,所谓能断也。然原是用以喻下五字般若波罗蜜者。般若者,智慧也。波罗蜜者,到彼岸也。到彼岸之智慧,犹言彻底之智慧。由是可见断我见并无别法,惟在彻底明理,亦即彻底开解而已耳。
什么是如何断除呢?断除,就是断除自我执着。自我执着随时随地都会显现。不抓住关键,怎么能断除呢?况且自我执着,是妄想的另一个名字。而妄想原本是由真心变化出来的,本来就不能断除。所谓的断除,只是破除它而已。那么怎样才能破除呢?明白道理而已,开启理解而已。试看经名“金刚般若波罗蜜”这七个字。金刚,坚固锋利,指的是能断除的力量。但它原本是用来比喻后面五个字“般若波罗蜜”的。般若,就是智慧。波罗蜜,就是到达彼岸。到达彼岸的智慧,好比说彻底的智慧。由此可见,断除自我执着并没有别的方法,只在于彻底明白道理,也就是彻底开启理解罢了。
然则所谓彻底明理者,明何理耶?当知众生处处执著者,无他。由其不知四大五蕴,以及一切法,皆是缘生,如幻如化。而本其先入为主之见,视以为一定不移,遂致执着而不肯舍。是之谓我见。故欲破此见,首当明了一切法本无有定。如是久久观照,则知法既无定,云何可执?且既无有定,执之何益。若能于一切法而不执,则我见自化矣。此真破见惑之金刚也。所谓明理者,明此理也。明得此理,可破我见。所谓彻底也。故曰:以是名字,汝当奉持。遵奉金刚般若波罗蜜以为修持,即谓遵奉此之名义以作观照也。当知此部经法,正是般若波罗蜜。而曰则非般若波罗蜜。世尊时时说法,而曰无所说。乃至微尘、世界、三十二相,皆说其非,不过是名而已。皆所以显示无有定法之义也。此其一。
那么所说的彻底明白道理,是要明白什么道理呢?要知道众生处处执着的原因,没有别的。就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地、水、火、风这四大,以及色、受、想、行、识这五蕴,乃至一切事物现象,都是因缘和合而生,如同幻影一般虚妄不实。但他们却抱着先入为主的成见,把这些看作是固定不变的,于是便产生执着,不肯放下。这就叫做自我执着。所以想要破除这种执着,首先应当明白一切事物现象本来就没有固定的实质。像这样长久地观察、体悟,就会明白:事物现象既然没有固定实质,又怎么可以执着呢?而且既然没有固定实质,执着它又有什么好处呢?如果能在面对一切事物现象时都不去执着,那么这种自我执着自然就会化解了。这才是真正能破除执着迷惑的金刚利器啊。所说的明白道理,就是要明白这个道理。明白了这个道理,就可以破除自我执着。这就是所谓的“彻底”了。所以说:“用这个名字,你们应当信受奉行。”遵照《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来修行,就是遵照这个名字所蕴含的意义来作观照体悟。要知道这部经所讲的道理,正是般若波罗蜜(智慧到彼岸)。但经中又说“就不是般若波罗蜜”。世尊时时在讲说佛法,却又说“没有讲说什么”。甚至微尘、世界、佛的三十二种庄严身相,都说它们并非实有,只不过是一个名称罢了。这些都是为了显示“没有固定不变的事物”这个道理。这是第一点。
何谓从何断起耶?当先从与自己最密切之法上,精勤观照,以破其惑也。般若波罗蜜,为行人所当修持者。尚应知其则非,而离名字相。世尊言说,为行人所当遵奉者。尚应知其无所说,而离言说相。大千世界,为佛教化之境。三十二相,为佛所现之身。皆应不着。则其余可知矣。此所谓高处落墨也。推之,凡是自己所修之法,所为之事,以及依报正报等等,皆当奉此义以为观照也。此其二。
怎么知道从哪里开始断除执着呢?应当先从与自己最密切相关的法上,精进努力地观察体悟,来破除迷惑。智慧到彼岸的法门,是修行人应当修持的。尚且要知道它并非实有,从而远离名称概念的执着。世尊的言教,是修行人应当遵循奉行的。尚且要知道它本无所说,从而远离言语说相的执着。大千世界,是佛所教化的境界。三十二种庄严身相,是佛所显现的色身。都应当不执着。那么其他的也就可想而知了。这就是所谓从高处着笔。由此推广,凡是自己所修的法门、所做的事务,以及环境果报、自身果报等等,都应当依照这个道理来进行观察体悟。这是第二点。
何谓因何须断耶?观下文曰佛说,曰如来说。便知倘不如是观照,断其我见,便违佛旨,而不能见如来矣。此其三。明此三义,则知当如是奉持之所以然矣。
为什么必须断除呢?看下文提到“佛说”,提到“如来说”,就知道倘若不这样观照,断除自我执着,便违背了佛陀的旨意,也就不能见到如来了。这是第三个原因。明白这三层含义,就能懂得应当如此奉持的缘由了。
(子)次,别详。分二:(丑)初,示会归性体;次,示不坏假名。(丑)初,又二:(寅)初,示应离名字相持。
(子)其次,分别详述。分为两部分:(丑)第一部分,指示回归本性本体;第二部分,指示不破坏假借的名相。(丑)第一部分,又分为二:(寅)第一部分,指示应当超越名字相状的执着。
「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则非般若波罗蜜。
须菩提,佛所说的般若波罗蜜,并非实有般若波罗蜜可执着。
流通本有是名般若波罗蜜一句,为后人所加,大误。须知此科及下科,正明会归性体,故皆遣相以明性。至大千世界三十二相两科,乃兼明不坏假名。章义分明。乃无知妄作,一味滥加,可叹。不但唐人写经,无是名句。智者、嘉祥、圭峰、三大师注疏中,皆无是名句意。当从古本。
流通本里有“是名般若波罗蜜”这一句,是后人添加的,大错特错。要知道这一科和下一科,正是阐明要回归到自性本体,所以都是用遣除表象的方式来显明本性。到了大千世界、三十二相这两科,才是同时说明不否定假名。章节的义理非常清楚。这种无知的妄加改动,一味地滥添句子,实在令人叹息。不但唐代人抄写的经文中没有这句“是名”,就连智者大师、嘉祥大师、圭峰宗密大师这三位大德的注疏里,也都没有“是名”这句的意思。应当依照古本为准。
○言则非者,令离相也。离相者,所以会性也。故标科曰会归性体。照上来语例,应曰如来说。今不曰如来说而曰佛说者,义趣更深。略言其二:
言语并非真相,是为了让我们不执着于表象。不执着于表象,才能回归本性。所以这一节的标题叫“会归性体”。依照前面行文的惯例,应该说“如来说”。现在不说“如来说”而说“佛说”,其中的义理更加深奥。简单说两点:
(一)佛者,究竟觉果之称。人皆知证得究竟觉果而成佛,由于修般若。而不知实由修般若则非般若也。使修般若而未离名字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尚能称究竟觉耶!尚何成佛之可能!故今特曰佛说者,所以示证果者由此而证,则修因者当如是而修也。
(一)“佛”这个称号,指的是达到彻底觉悟的果位。人们都知道,要证得彻底觉悟的果位而成佛,需要修行智慧。却不知道,真正的修行智慧,恰恰在于不执着于“智慧”这个概念本身。假如修行智慧时,未能摆脱文字名相的束缚,那就是陷入了对自我、他人、众生、寿命的执着之中,这样怎么可能称为彻底觉悟呢!又怎么可能有成佛的希望!所以,这里特别点明“佛说”二字,正是为了说明:证得果位的人是通过这样的智慧而证悟的,那么修行因行的人,也应当依照这样的方式去修行。
(二)既证性矣,亦复现相,则称之为佛。故佛之一称,乃性相全彰之名,非同如来但属性德之称也。故今曰佛说者,乃指示般若则非般若,不可打成两橛。则非般若波罗蜜,当从般若波罗蜜中做出。所以开示:当即名字以离名字也。故上文曰: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此与应生清净心句,同一意味。所谓空在有中,非灭有以明空也。世尊因正令明性,既不能不遣相。而一味遣荡,又虑人误会而偏空。故不曰如来说,而曰佛说,以示意。此与不坏假名,说是名某某时,不曰佛说,而曰如来说者,用意皆极深密。盖不坏假名而曰如来说者,明其虽不坏相,仍应会归于性也。今遣荡时,不曰如来说,而曰佛说者,明其虽应会性,而亦并非坏相也。然则此中已含有不坏假名意在。何须滥加是名一句,方显其不坏假名耶!总由未明经意,所以无知妄作。总之,佛说般若,是如其自证之理智而说,令一切众生开佛知见耳。开佛知见者,令知性本无相,须离相修持,而后可以见性也,故曰般若则非般若。若不明此理,心中有一般若波罗蜜名字相,便取法相,尚得曰奉持般若波罗蜜哉!何以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故。此中但云般若波罗蜜则非般若波罗蜜,不连金刚二字说者,正明上文所云以是名字奉持者,乃谓当奉金刚能断之名,以行金刚能断之实,而断其取着法相耳。般若无上之法,尚应离名字相,何况其他一切法!又当知佛之说此,正令不取法相,以修持一切法,则法法莫非般若,乃为般若波罗蜜耳。此上来所以言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也。总而言之,佛说般若则非般若,是令领会法法皆般若,不可着般若之名字相。此以是名字奉持之所以然。非谓在名字上奉持。又所以二字,便是真实义。上云汝当奉持,即谓当奉真实义而行持也。
(二)已经证悟了本性,同时又显现出相状,这就称为佛。所以“佛”这个称呼,是本性、相状完全彰显的名称,不同于“如来”只是属于本性德能的称呼。因此这里说“佛说”,是指示我们:般若就不是般若,不要把两者割裂开来。“则非般若波罗蜜”,应当从般若波罗蜜中去实践。这是为了开示我们:要借着名相而超越名相。所以前文说:“用这个名字,你应当奉持。”这和“应生清净心”一句,是同样的意味。就是说空性就在现象之中,并非要消灭现象来显示空性。世尊因为要正确引导大众明了本性,就不能不扫除对相的执着。但如果一味地扫除、否定,又担心人们误解而偏向顽空。所以不说“如来说”,而说“佛说”,用这个来示意。这和“不坏假名”,在说“是名某某”的时候,不说“佛说”而说“如来说”,用意都极其深奥周密。因为不坏假名而说“如来说”,是表明虽然不破坏现象,但仍应回归本性。现在扫除执着时,不说“如来说”而说“佛说”,是表明虽然应回归本性,但也并不是破坏现象。那么,这其中已经包含了不坏假名的意思在了。何必多此一举地滥加一句“是名”,才显得不坏假名呢?总是因为没有明白经文的深意,所以才无知地乱加。总之,佛说般若,是按照他自己亲证的真实智慧而说,为了让一切众生开启佛的知见罢了。开启佛的知见,就是让人们知道本性本无相状,必须远离相状的执着来修持,然后才可以见到本性,所以说“般若则非般若”。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心中存有一个“般若波罗蜜”的名字相,就执取了事物的表象,那还能叫做奉持般若波罗蜜吗?为什么呢?如果执取事物的表象,就是执着了自我、他人、众生、寿命这些观念了。这里只说“般若波罗蜜则非般若波罗蜜”,不连着“金刚”二字说,正是要表明上文所说“用这个名字奉持”,是说应当奉持“金刚能断”这个名字,去实践金刚能断的真实义,从而断除对事物表象的执取罢了。般若这样无上的法,尚且应该远离名字的相状,何况其他一切法呢!又应当知道,佛说这个道理,正是为了让人们不执取事物的表象,来修持一切法,那么每一法无不是般若,这才是般若波罗蜜啊。这就是前面为什么说“没有固定的法,如来可说”的原因。总而言之,佛说“般若则非般若”,是让我们领会到每一法都是般若,不可执着于般若的名字相。这就是“以是名字奉持”之所以然。并不是说只在名字上奉持。又,“所以”这两个字,便是真实义。上文说“汝当奉持”,就是说应当奉持真实义而去实践行持。
(寅)次,示应离言说相持。
(寅)其次,说明应当远离言语表相的执着。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须菩提,你是怎么想的?如来真的说过什么具体的法吗?须菩提回答世尊:世尊,如来实际上没有说过任何固定的教法。
此問躡上文來。或問,不應住般若波羅蜜法相,而此法原是佛說。說此法時,豈無法相?若無法相,又云何說?防有此疑,故發此問。有所說法否者,謂心中存有所說之般若波羅蜜法相否也。世尊問意,已含無字。何以故?如來是性德之稱。性體空寂,豈有所說之法相耶!不曰佛說,而曰如來說,意在明此。(又佛之現相,正為說法。若曰佛說,則與無所說義抵觸。故此科只能曰如來說,不能言佛說也。)
这个问题是接着上文来的。有人可能会问:不应该执着于般若波罗蜜的法相,但这法门原本是佛所说的。佛在说这个法的时候,难道没有法相吗?如果无法相,又怎么能宣说呢?为了防止有这个疑问,所以提出这个问题。
“有所说法否”的意思,是问心中是否存有“我所宣说的般若波罗蜜法相”这样的执着。世尊问话的用意,已经包含了“无”的意思。为什么呢?因为“如来”是自性功德的称谓。自性本体空寂,哪里会有可以执着为实有的说法法相呢!
这里不说“佛说”,而说“如来说”,用意就在于阐明这个道理。(另外,佛显现相好,正是为了说法。如果说“佛说”,就和“无所说”的含义相抵触了。所以这一部分只能说“如来说”,不能说是“佛说”。)
凡標須菩提白佛言句,明其言甚要,不可忽也。答語更進一步,言不但無所說之法,且無所說。無所說者,無其所說也,非謂無說。(無所行、無所得等句,意同。)蓋性體自證,名為如來。如來者,即明其證得平等性體。平等者,理智一如,能所一如也。(故後文曰諸法如義。)既證一如,故其言說,名為如說。(故後文曰如來是如語者。)如說者,明其是由平等如如之性海中自在流出。初未起心動念,雖終日說、熾然說、剎說、塵說,實無言說之相。尚無說相,安有所說之法相耶!故曰如來無所說也。此番問答,不但遮疑。且意在令奉持者,體會性體非但無名字相,并無言說相。亦復知得如來熾然說而無其說相。則知得奉持所說之法者,應熾然修而無其法相也。
凡是标注“须菩提白佛言”的句子,表明他的话非常重要,不可忽视。回答更进一步,是说不但没有可说的法,而且没有所谓的“说”。“无所说”的意思,是指没有能说所说的对立,并不是指完全没有言说。(“无所行”、“无所得”等句子的意思与此相同。)因为自性本体是自我证悟的,称之为如来。所谓如来,就是表明他已证得了平等不二的自性本体。平等,是指理性与智慧一体不二,能认识的主体和所认识的对象一体不二。(所以后文说“诸法如义”。)既然证得了一体不二的境界,所以他的言说,就叫做“如说”。(所以后文说“如来是如语者”。)所谓“如说”,是表明这是从平等不二的真实本性中自然流露出来的。最初并没有起心动念,虽然终日说法、热烈地宣说、每一刹那都在说、每一微尘中都在说,实际上并没有言说的相状。连说相都没有,哪里还有所说的法相呢!所以说如来无所说。这一段问答,不仅是为了消除疑惑。而且意在让奉持此经的人,体会自性本体不但没有名字的相状,连言说的相状也没有。同时也应懂得,如来虽然热烈宣说却没有说相。那么就应该懂得,奉持如来所说法的人,也应该在热烈修行中不执着于法相。
○合此两科观之,欲证性体,必当离名言之相。然则名言究应云何而后可离乎?若不知之,是但知其当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须知此两科义趣,我世尊实令奉持者离念也。念不离,则名言之相终不能离也。何以知之?起信论心真如门中有一段文,可以证明。论云:「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又云:「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此文中真如,即性体之别名也。离言说相三句,归重于离心缘相一句。此句即是离念之意。盖缘者,攀缘。心缘,即是起心动念。心念若动,必有所攀缘,便落于名字相矣!而言说者,心之声也。心必先缘于所欲言者,而后达诸言词。故心念若动,又落于言说相矣。故三句中,离心缘相句是总。心缘相离,然后名字、言说之相皆离。此与论文上句,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句,相应。
结合这两段来看,想要证悟本性,必须超越名称和概念的相状。那么,名称和概念究竟怎样才能超越呢?如果不知道这一点,就只是知道应该这样做,却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要知道这两段的深层含义,世尊其实是教导奉持这部经的人要放下念头。念头不放下,名称和概念的相状终究无法超越。怎么知道呢?《大乘起信论》的“心真如门”中有一段文字可以证明。论中说:“如果放下心的念头,那么一切境界的相状也就没有了。”又说:“超越言语的相状,超越名称的相状,超越心念攀缘的相状,彻底平等,乃至完全是一心,所以称为真如。”这里的“真如”,就是本性的另一个名称。“超越言语相”等三句,重点落在“超越心念攀缘相”这一句。这一句就是放下念头的意思。所谓“缘”,就是攀缘。“心缘”,就是起心动念。心念一旦活动,必然有所攀缘的对象,于是就落入名称概念的相状了!而言语,是心念的声音。心必须先攀缘想要表达的内容,然后才能形成言词。所以心念如果活动,就又落入了言语的相状。因此三句中,“离心缘相”一句是总纲。心念攀缘的相状放下了,然后名称、言语的相状自然都能放下。这与论文前面“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的句子是相互呼应的。
离心念,便无一切境界相。所以离心缘相,便毕竟平等,唯是一心,而名真如也。由此论义,以证经义,则此中令离名言相持,非即是令离心念修持乎。论中又引他经云:「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佛智即是般若波罗蜜。故此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当如是断其著名字言说之攀缘妄想而奉持也。此以是名字,汝当奉持之所以然也。
离开念头,就没有一切境界现象。所以离开心念攀缘的相状,就彻底平等,只剩下一心,这就叫做真如。用这个论中的道理来印证经义,那么这里让我们远离名相概念的执着,不正是让我们离开心念去修行吗?论中又引用其他经说:“能够观照无念的人,就是在趋向佛的智慧。”佛的智慧就是般若波罗蜜。所以这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应当这样断除对名字言说的攀缘妄想来奉行持守。这就是“用这个名字,你们应当奉行持守”的原因所在。
○起信论又云:「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是故一切法,从本以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此节论文,更好引来为此两科经文作注脚。
《起信论》中又说:“应当知道,染污的法与清净的法,都是相互依存而存在的。并没有独立的本质可以言说。因此,一切法从根本上说,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心识,既不是智慧也不是分别,既不是存在也不是不存在,终究是不可言说的境界。而之所以有言语宣说,应当明白这是如来以善巧方便的智慧,借助语言来引导众生。其根本宗旨,都是为了让众生远离妄念,回归真如本性。因为执着一切法相,会使心念生灭不息,无法契入真实的智慧。”这段论文,正好可以引用来为这两段经文作注解。
此请示名持一大科,关系紧要。今当再依此节论文。详细说之,以期彻了,必道理洞明,乃能观照用功,想为诸公所愿闻也。
这是关于请示经名与持诵方法的重要部分。现在让我们根据这段论文,详细说明,以求彻底明了。只有道理透彻明白,才能用观照的功夫修行,想必这是诸位所乐意听闻的。
先说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三句。非色色字,赅有表色、无表色、言。有表色者,谓有形可指之法。无表色,谓无形可指之法。此种种法,无论有表无表,本无自体,体唯是心,故曰非色。然不过唯心所现而已,实非心也,故又曰非心。非智之智,即谓性智。性体平等空寂,岂有诸法。故曰非智。然则诸法是识乎?须知不过识心现起耳,不能谓诸法便是识也。故又曰非识。非有非无者,因缘聚合,似有诸法发生,非无也。既为缘生,乃是幻相,非有也。此三句,总谓一切诸法,不过彼此对待相形,虽似有而实无,当体即空。以说明其上文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之意而已。
先说“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这三句。 “非色”的“色”字,包括有表色和无表色来说。有表色,是指有形相可以指认的事物。无表色,是指无形相可以指认的事物。这些种种事物,无论有表无表,本来就没有自己的实体,实体只是心所显现,所以说“非色”。然而不过是心所显现罢了,其实并不是心本身,所以又说“非心”。 “非智”的“智”,是指本性智慧。自性本体平等空寂,哪里会有种种事物呢?所以说“非智”。那么种种事物就是识吗?要知道不过是识心所现起的罢了,不能说种种事物就是识。所以又说“非识”。 “非有非无”的意思是:因缘聚合时,好像有种种事物生起,并不是无;但既然是因缘所生,只是虚幻的相状,并不是实有。 这三句,总的意思是:一切事物,不过是彼此相对、互相形显,看似有而实际没有,当下就是空。用来说明上文“应当知道染污的法与清净的法,都是相互对待而成立,没有自己固定的相状可说”这个意思罢了。
当知般若,亦是与彼诸法相形,名为般若耳。以一切法缘生幻有,本无自相,岂有自相可说。安可执著名字相。故曰般若则非般若。且佛证真如实智故,虽炽然而说,实无言说之相。故曰如来无所说。但为众生故,假以言说引导,令其离念证性。由是可知经中曰般若非般若,令离名字相;又曰,无所说,令离言说相者,其宗旨非为欲令大众离念归于真如乎!然则所谓奉持者,谓当奉持金刚断除妄念,亦可知矣。
要知道智慧,也是相对于那些事物现象,才称为智慧罢了。因为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虚幻存在的,本来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哪里有什么固定本质可以说呢?怎能执着于名称概念。所以说智慧就不是智慧。而且如来证得了真实不虚的智慧,所以虽然热烈地宣说,实际上并没有言说之相。所以说如来并没有说什么。只是为了众生,借用言语来引导,让他们脱离妄念、证悟本性。由此可以知道,经中说“智慧就不是智慧”,是让人远离名称概念的执着;又说“没有说什么”,是让人远离言语表相的执着——这样的宗旨,不正是要让大众脱离妄念、回归真实本性吗!那么,所谓奉持这部经,就是说应当奉持如金刚般能断除妄念的智慧,也就可以明白了。
前云明了无有定法,是清我见之源;今云破除攀缘妄想,是截我见之流也。试观上引论文最后数句云:「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实智,即谓性体。可见性本无念。欲证性体,非断念不可矣。又可见起念即是生灭心。因有生灭之心,遂招生死之果。若不断念,又何能了生死乎!然而一切众生,从本以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谓之无始无明。无明者,不觉也。因不觉,故起念。云何不觉?所谓不达一法界故。谓不了达十法界理事,唯一真如,同体平等。此之谓不觉。既不觉知平等同体,遂尔动念。念动,而能见、所见随之以起,故有人我差别之相。由此而分别不断,取着计校,造种种业,招种种苦。又复展转熏习,果还为因,因更受果。愈迷愈深,沉沦不返矣。今欲返本还源,故必须从根本解决,以断其念。难哉难哉!因其难也,故我世尊为说种种方便法门,令其随顺得入。如上所引能观无念者,则为入佛智,亦方便之一也。此是吾辈生死关头,至要至急之事。亦是本经所令奉持者。不敢惮烦,更为说其方便。
前面说到明白没有固定不变的法则,这是清理自我执着的源头;现在说破除攀附外境的妄想,这是截断自我执着的流脉。试看上面引用的论文最后几句说:“因为执着一切事物,让心产生生灭念头,无法契入真实智慧。”真实智慧,就是指心性的本体。可见心性本来没有妄念。想要证悟心性本体,非断除妄念不可!又可见生起妄念就是生灭之心。因为有生灭的心,就会招致生死轮回的果报。若不断除妄念,又怎么能了脱生死呢!然而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妄念接连不断,从未离开过念头。这叫作无始无明。无明,就是不觉悟。因为不觉悟,所以生起妄念。为什么不觉悟?就是因为不能通达一切法界的真相。也就是说,不能明白十法界的道理和事相,其实都是唯一真实的本体,平等无差别。这就叫作不觉悟。既然不知道一切平等同体,于是就会动念。念头一动,能认识的主体和所认识的对象随之产生,所以就有了人我差别的相状。由此不断分别计较,执着攀缘,造作种种业行,招感种种苦果。又再辗转相互影响,果报反过来成为原因,原因又承受新的果报。越迷越深,沉沦生死不能回头了。如今想要回归本源,所以必须从根本上解决,断除妄念。难啊,难啊!因为困难,所以我佛世尊才宣说种种方便法门,让人们能循序渐进地契入。像上面所引的“能够观察无念境界,就是进入佛的智慧”,也是方便法门之一。这是我们生死攸关、最要紧最急迫的大事。也是本经要我们奉行实践的。我不敢怕麻烦,再为各位说说其中的方便方法。
○須知觀無念三字,固是方便。而云何觀法,仍須得有方便,乃能起觀。其作觀之方便云何?起信論曾言之矣。論云:「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無有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此是就一切法而明真如也。意謂一切法無體,體惟淨性。(淨性,即真如之別名。)既是一切法,體惟淨性,所以諸法一如,所以稱為一真法界。蓋心雖無法,而法從心生。故十法界之法,不離乎惟一真心。曰一如,曰一真。所以本性名為真如者,因此。就諸法以明真如,則一如一真之義,極易明了。此說法之善巧也。因其諸法一如,故不可說;因其真心無念,故不可念。故曰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名為真如也。問中如是義,即指不可說不可念言。以諸眾生莫不有說有念,故問云何隨順得入。隨順,即方便之意。問意,以為有說有念之眾生,而欲其無說無念。若無方便,何得證入。答中,雖說念并舉。然能無念,自能無說。茲約念義明之,則說義自了。
要知道“观无念”这三个字,固然是一种修行方法。但具体怎么观,仍然需要有方法,才能开始观照。那作观的方便方法是什么呢?《起信论》曾经说过。论中说:“应当明白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所以叫做真如。问:如果是这个道理,那么一切众生,怎样随顺这个道理才能契入呢?答:如果知道一切法,虽然看似有说,实际上没有能说的人、也没有可说的法;虽然看似有念,实际上没有能念的心、也没有可念的境,这就叫做随顺。如果能脱离念头,就叫做契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所以叫做真如。这是就一切法来阐明真如。意思是说一切法没有独立的实体,其本体只是清净的本性。(净性,就是真如的别名。)既然一切法的本体只是清净本性,所以一切法都是同一真如,因此称为一真法界。因为心虽然本身没有固定的法相,但一切法都是从心而生。所以十法界的一切法,都不离这唯一的真心。说“一如”,说“一真”。所以本性被称为“真如”,就是这个原因。通过一切法来阐明真如,那么“一如”、“一真”的道理,就非常容易明白了。这是说法善巧的地方。因为一切法都是同一真如,所以不可说;因为真心本来无念,所以不可念。所以说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名为真如。问句中的“如是义”,就是指不可说、不可念的道理。因为众生没有一个不是有说有念的,所以问怎样才能随顺这个道理而契入。“随顺”,就是方便、方法的意思。问的意思是,对于有说有念的众生,想要让他们达到无说无念。如果没有方法,怎么能证入呢?答句中,虽然同时提到了“说”和“念”。但其实能做到无念,自然就能无说。这里主要从“念”的意义来说明,“说”的道理自然就清楚了。
当知虽念亦无能念、可念一句,正指示修观之方便也。故下即接云:是名随顺。何以此句是观无念之方便?当知此中具有二义:
要知道,虽然念诵却没有能念的人、没有可念的对象这一句,正是指导修习观照的方便法门。所以接下来就说:这叫做随顺。为什么这一句是观照无念的方便呢?要知道其中包含两层含义:
(初约性体言。)当知念是业识,而性体中并无是事。所谓从本以来,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此明虽业识纷动,而性净自若。犹之虚空中万象森罗,而虚空仍自若也。此是要义,不可不知。知此,则知性之与念,本来相离,便不致认贼为子。
(首先从本性体上来说。)要知道念头是业力形成的分别意识,而本性体当中根本没有这回事。所谓从最初以来,就远离一切事物的差别表象,因为本性中没有虚妄的心念。这说明虽然业力识念纷乱扰动,但清净的本性依然如故。就像虚空中万物纷繁呈现,而虚空本身依然如故。这是重要的道理,不能不明白。明白这一点,就知道本性与念头,原本就是分离的,就不会把盗贼错认成自己的孩子了。
(次约念之本身言。)当知念之为物,当处起,当处灭,刹那不停。病在于前念灭,后念又起,念念相续。但未有静功者,不觉其是相续,误以为前后只是一念耳。若前后只是一念者,修行人便无办法矣。正因其生灭不停,故曰不怕念起,只怕觉迟也。此明念乃随起随灭,并无实物。犹之空花,幻有实无也。此亦要义,不可不知者。知此,则知念之本身,当下即空。便不致执虚为实。
(接下来从念头本身来说。)要知道念头这个东西,是随起随灭,刹那不停的。问题在于前一个念头灭了,后一个念头又生起,念头连续不断。但如果没有修习过静定功夫的人,察觉不到这是连续不断的,会误以为前后只是一个念头罢了。如果前后只是一个念头,那修行的人就没办法用功了。正因为念头生灭不停,所以才说“不怕念头生起,只怕觉悟太迟”。这说明念头是随生随灭,并没有一个实在的东西。就像空中的幻花,看似有,实际却没有。这也是重要的道理,不能不明白。明白了这一点,就知道念头本身,当下就是空的。这样就不会把虚幻的执着当作真实的了。
二义既明,便随时随处,顺此二义,密密观照。当一念起时,即提起精神自呵自责曰:性本无念,适从何来?如此一照,其念自息。初心人未有定力,一刹那间,第二念又忽然起。便又如是呵责,觉照。久久,念头可日见减少。即起,力亦渐弱矣。
明白了这两个道理后,就要随时随地,顺着这两个道理,细细地观察自己的心念。当心中生起一个念头时,就要立刻提起精神,自己呵斥自己、责备自己说:心性本来是清净无念的,这个念头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这样一观照,那个念头自然就平息了。初学的人定力还不够,往往一眨眼间,第二个念头又忽然冒出来了。那就再用同样的方法呵责、觉照。这样长久坚持,心念就会一天天减少。即使念头再起来,它的力量也会渐渐减弱了。
问曰:提起觉照,此不又是起念乎?答曰:是起念也。当知自无始念动以来,积习深固。逆而折之,甚难甚难。惟有随其习惯,不加强制。却转换一个念头,以打断原念,令不相续。此正因其生灭不停,故能得手。更须知观照虽亦是念,乃顺体起用之念。便可顺此用以入体。与彼昧失本性所起之念,大异其趣。盖起念同,而起念之作用大不相同。因是知得性本无念,及念亦本空。为欲除其妄念,故起观照之用。此用乃顺性体而起,故与昧性而起者,大异其趣。此之谓随顺,此之谓方便。然应知起此观照之念,亦复是幻,亦是缘生无性,今不过借以除他念耳。若执此念为真,便又成病。般若波罗蜜,原是用以对治取着之病。故般若亦不可取着。曰般若则非般若者,明其不应取着也。般若原含三义,所谓文字般若、观照般若、实相般若。因文字,起观照,证实相也。而此三般若,皆不应着。约文字言,若但执文字,不修观行,固完全是名字相。约观照言,若心中存有能观照、所观照之念,亦未离名字相。乃至证得实相般若,实亦无所证,无所得。若有证有得,仍然未离名字相,即非实相。亦不名般若波罗蜜矣。故此中般若则非般若,是彻始彻终者。
问:提起觉照,这不又是在起念头吗?答:是的,是在起念头。要知道,从无始以来念头妄动,积累的习惯已经非常深重牢固。想要强行压制它,非常困难。只有顺着这种习惯,不去强行压制,而是转换一个念头,来打断原来的念头,让它不能持续。这正是因为念头生灭不停,所以才能用这个方法。更要明白,观照虽然也是念头,却是顺着本性本体生起作用的念头。可以顺着这个作用来回归本体。这与迷失本性所起的念头,性质大不相同。虽然起念头这个行为相同,但起念头的作用却大不相同。由此可以认识到,本性原本没有念头,念头本身也是空的。为了消除妄念,所以才生起观照的作用。这个作用是顺着本性本体而起的,所以与迷失本性而起的念头,性质大异。这就叫做随顺,这就叫做方便。然而应该知道,生起这个观照的念头,同样也是虚幻的,也是因缘和合而生、没有自性的,现在不过是借用它来消除别的念头罢了。如果执着这个念头为真实,就又成了毛病。般若波罗蜜,原本就是用来对治执着之病的。所以般若本身也不可执着。说“般若则非般若”,就是表明不应该执着它。般若原本包含三层含义,就是所谓的文字般若、观照般若、实相般若。通过文字,生起观照,证得实相。但这三种般若,都不应该执着。就文字而言,如果只执着文字,不修行观照实践,那就完全停留在名字概念上了。就观照而言,如果心里存有“我能观照”、“我所观照”这样的念头,也还没有脱离名字概念。乃至证得了实相般若,实际上也并没有什么可证、可得的。如果有证有得,那仍然没有脱离名字概念,就不是实相了,也不能叫做般若波罗蜜了。所以这里说的“般若则非般若”,是贯穿始终的道理。
○归源无二路,方便有多门。念佛一法,尤为断念方便之方便也。不令他念而念佛,亦是转换一个念头。而念佛更比作观亲切。盖作观,可说是智念。念佛则是净念。换一个清净念,以治向来染浊之念。并令一心念之。又是以纯一之念,治向来杂乱之念。且佛者觉也。念念是佛,即念念是觉。觉者,觉其性本无念也,故曰更亲切也。所以但能勤恳一心,便能做到念而无念。当知念佛目的,必须归于念而无念。归于无念,便是归于真如。则不说断而自断,不期证而自证矣。其方便为何如哉!故曰方便之方便也。
回归本源没有第二条路,但方法途径有很多种。念佛这个方法,更是断除妄念方法中的最妙方法。不让别的念头生起而只念佛号,也是转换一个念头。而念佛比作观想更直接亲切。因为作观,可以说是用智慧来念。念佛则是用清净心来念。换一个清净的念头,来对治向来染污浑浊的念头。并且让人一心一意地念。这又是用纯粹单一的念头,来对治向来杂乱纷飞的念头。况且,佛就是觉悟的意思。每一个念头都是佛,就是每一个念头都是觉悟。觉悟,就是觉悟到自性本来没有念头,所以说更加亲切。所以只要能够勤奋恳切、一心一意,就能做到念而无念。要知道念佛的目的,必须归于念而无念的境界。归于无念,就是归于真如本性。那么不说断除而自然断除,不期望证得而自然证得了。这方法的巧妙是怎样的啊!所以说它是方法中最妙的方法。
○顷所言不期证而自证,最初只证得一分。因其时但无粗念耳。其细念尚多也。起信论云:「若离于念,名为得入。」得入即是证入。而此语一深无底。当知由观行而相似,然后方到分证。分证者,分分证也。最初只入得一分。由是经历四十一个位次,而至妙觉以成佛。念头方为离尽。离尽,方为完全证入真如之性。然实无以名之。假名为得入耳。何以故?以虽得而实无所得,虽入而实无所入故。如此方是真离念,方是真得入。至于念佛功夫,虽未能做到念而无念。但能行愿真切,仗弥陀悲愿力,亦蒙接引往生,便同阿鞞跋致,此云不退。即是初住地位。如修他法,至此地位,须经久远劫数。今一生即令办到。其为方便之方便,更何待言!须知便同阿鞞跋致者,明其资格本来未到,但蒙佛力摄受而得不退耳。吾辈幸闻此法,岂可蹉跎,交臂失之。然行愿真切,必须一心在念佛求生上,方能谓之真切。若一面念佛,一面又起尘浊之想,则行愿不真切矣。所以念佛人于断念一层,纵令未易办到。而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两句,务必要做到。不然,则愿不切,行不真,何能蒙佛接引乎。何以故?尘浊气重,与清净二字太不相应。则佛亦末如之何也已矣!
刚才说到不刻意追求证悟却自然证悟,最初只能证得一分。因为那时只是没有了粗重的念头,细微的念头还很多。《起信论》说:“如果能脱离念头,就叫作证入。”证入就是真正体悟到。但这句话含义极深。要知道从观行到相似觉悟,然后才到分证觉悟。分证就是一分一分地证悟。最初只能进入一分。由此经历四十一个阶位,到达妙觉而成佛。念头才完全脱离干净。脱离干净,才算完全证入真如本性。但这实在无法用语言形容,只能勉强称作证入罢了。为什么呢?因为虽然证得却实际上无所证得,虽然进入却实际上无所进入。这样才是真正的脱离念头,才是真正的证入。至于念佛的功夫,虽然还没能做到念而无念。但只要发愿修行的心真实恳切,依靠阿弥陀佛慈悲愿力,也能蒙佛接引往生净土,便等同于阿鞞跋致,意思是不会退转。这就是初住菩萨的地位。如果修其他法门,要达到这个地位,需要经历久远劫数的时间。如今一生就能办到。这是方便法门中最方便的,还有什么可说的!要知道“便等同于阿鞞跋致”,说明修行者的资格本来还没达到,只是蒙佛力摄受才得以不退转罢了。我们有幸听闻这个法门,怎么可以虚度光阴,错失良机呢。但发愿修行要真实恳切,必须全心全意念佛求生净土,才能说是真切。如果一面念佛,一面又生起世俗污浊的念头,那么愿行就不真切了。所以念佛人对于断除念头这一层,即使不容易做到。“不应执着于色相而生心,不应执着于声音、香气、味道、触觉、法相而生心”这两句,务必要做到。不然的话,愿就不恳切,行就不真实,怎么能蒙佛接引呢?为什么呢?世俗污浊的气息太重,与“清净”二字太不相应。那样的话,佛也没有办法了啊!
○总之,妄想纷飞,是众生无始来病根,万不可强制。如其强制,反伤元气。因妄想非他,即是本心之作用。不过错用了,所以成病耳。只要依照佛法,将其转换过来,归到智念或净念上。久久自归无念。便是平等性智,妙观察智矣。今曰断除,当知是除其病,非除其法。断之一字,当知是断其妄,使归于真。若能归真,便恍然大觉,了达万法一如,本是一真法界。本无人我差别。则万念冰销。所以只能用转换念头之法者因此。由是可知转换念头,名为方便者,犹是权巧之词。实在是根本挽救之法。除此之外,并无别法。此理更不可不知。
总而言之,妄想纷飞,是众生从无始以来就有的病根,千万不能强行压制。如果强行压制,反而会损伤元气。因为妄想不是别的,正是本心的作用。只是用错了方向,所以才成了病。只要依照佛法,把念头转换过来,归到智慧之念或清净之念上。时间久了,自然归于无念。这便是平等性智、妙观察智了。这里说断除,要知道是除去它的病态,不是除去这个作用本身。“断”这个字,要知道是断除妄念,使它归于真实。如果能归于真实,便会豁然觉悟,彻底明了万法本质相同,本是一真法界。本来就没有人我的差别。这样,种种妄念自然像冰一样消融。所以只能用转换念头的方法,原因就在这里。由此可知,转换念头,说它是方便法门,还是一种权巧的说法。实际上,这是根本的挽救方法。除此之外,并没有别的方法。这个道理,更是不能不明白。
即以断妄归真言,亦须逐渐进步。凡初机者,犹未可骤语及此。因众生无始便迷真逐妄,流而忘返。譬如世间浪子,久已流荡忘归。今欲挽其回头,必须善为劝导以引诱之,乃有希望。不然,家庭间反增烦恼。此亦如是。必须多多读诵大乘经典,唤醒痴迷。且多多亲近善知识,开其蒙蔽,指示修途。而用功时复当由浅而深,乃能渐入佳境。不然,心中反不安宁。此又不可不知者也。
从断除妄想回归真实的角度来说,也需要循序渐进。对于初学的人,还不能立刻跟他们谈论这个道理。因为众生从无始以来就迷失真实、追逐虚妄,像流水一样奔逐而忘了回头。好比世间的浪子,长久在外游荡忘记回家。现在想劝他回头,必须善巧劝导、耐心引领,才有希望。否则,家里反而会增加烦恼。修行也是这样。必须多读诵大乘经典,唤醒痴迷;还要多亲近善知识,开解蒙蔽,指明修行的道路。用功的时候更应当由浅入深,才能渐渐进入好的境界。不然,心中反而会不安宁。这一点也是不能不明白的。
即如本经,前面已说了千言万语,直至此处,前半部将了,方显然令其离念。其不可躐等,骤语及此,大可恍然矣。然又当知,自详谈以来,所说种种观门、行门,却皆是由浅入深,为离念作方便者。以修功必须修至无念,方能证性,方为究竟故也。今依此义,再将前文总结一次,逐层点醒。以便融会贯通,开其圆解。
就像这部经,前面已经讲了千言万语,直到此处,前半部将要结束时,才明确地教导我们放下心中的念头。这正说明不能越级跳跃,突然就说到这个境界,大家应当可以明白了。但也要知道,自从详细讲解以来,所说的种种观照方法和修行方法,其实都是由浅入深,为放下念头所做的铺垫。因为修行功夫必须修到没有妄念,才能证悟本性,才算达到究竟。现在依照这个道理,再把前文总结一次,逐层点明。以便大家融会贯通,开启圆融的见解。
○所谓开解者,开智慧是也。依据各种经论,开解有三个步骤。
所谓开解,就是开启智慧。根据各种经论,开解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当令开知境虚智。一切众生,因不知一切尘境,原皆虚幻不实,遂致处处取着,我见横生。故先令了达六尘等境惟虚无实。若其知之,始能不为所迷。不迷,即是智。故名曰知境虚智。
第一步,首先要让大家明白:外在的境界是虚妄的,而能觉察这虚妄的才是智慧。一切众生因为不知道所有外在的境相原本都是虚幻不实的,所以才会处处执着,强烈的自我执着便不断生起。因此,首先要让大家透彻地认识到: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等一切境界,都只是虚妄,没有一样是真实不变的。如果真正明白了这一点,才能不被这些境界所迷惑。不被迷惑,这就是智慧。所以,这第一步就叫作“了知境界虚妄的智慧”。
第二步,当令开无尘智。尘,即谓六尘等境。无者,谓一切惟心,心外无法。必须通达乎此,又得遗荡尘境之方便,渐渐乃能胸无点尘。若能无尘,则慧光愈明矣。是谓无尘智。此智既明。纵有念头,亦极微薄。然后乃能断之。断念亦须有方便之智。则名曰金刚智。此是第三步矣。
第二步,应当开启无尘智慧。尘,指的是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等外境。无,是说一切现象都是心识所现,心外没有独立存在的法。必须透彻明白这个道理,又掌握扫除、涤荡外尘境界的方便方法,渐渐才能心中不留丝毫尘垢。如果能做到心中无尘,那么智慧的光明就会越发清澈。这就叫做无尘智。这种智慧一旦明朗,即使有妄念生起,也极其微薄。然后才能够断除它。断除妄念也需要有方便善巧的智慧。这种智慧就叫做金刚智。这是第三步了。
金刚者,能断之义也。试观上来一开口便令发广大心,普度众生,若忘却自己者。此最初之第一方便也。因一切众生,以不达一法界故,不觉念起,而有无明。遂致人我界限分得极清,着得极紧。今令舍己度他,发广大心。是令通达一真法界,本无人我之别,以化其胶固分别之积习。乃是从最初所以不觉念起之根上下手。故曰最初第一方便。迨说出不应住色、声、香、味、触、法、布施之后,即就身相说明之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此便是令观察根、身、器、界,莫非尘境,莫非虚相,以开其知境虚之智也。当知众生所以分别人我,牢不可破者,无非为境所缚,放不下耳,其所以放不下者,无非误认种种境相为真实耳。今唤醒之曰:皆是虚妄。真是冷水浇背,令人毛骨俱耸。此第二方便也。
金刚,是能够断除的意思。试看前面一开始就让人发广大心,普遍救度一切众生,好像忘记了自己一样。这是最初的第一种方便法门。因为一切众生,由于不能通达一真法界的缘故,不觉念头生起,从而有了无明。于是导致人我的界限分得极其清楚,执着得极其牢固。现在让他们舍弃自己、度化他人,发起广大心。这是让他们通达一真法界,本来就没有人我的分别,以此来化解他们根深蒂固的分别习气。乃是从最初所以不觉念起的根本上下手。所以叫做最初第一方便。
等到说出不应执着于色、声、香、味、触、法而行布施之后,随即就身体相貌说明道:凡是所有一切表象,都是虚妄不实的。这便是让人观察六根、身体、世界环境,无不是外在尘境,无不是虚妄的表象,以开启他们了知外境虚妄的智慧。要知道众生之所以分别人我,坚固得无法破除,无非是被外境所束缚,放不下罢了;他们之所以放不下,无非是误认为种种境界表象是真实的罢了。现在唤醒他们说:这些都是虚妄的。真像是冷水浇背,让人毛骨悚然。这是第二种方便。
其下接以持戒修福,能生信心,以此为实。是令信此实义以起修。盖以持戒修福为起修之最初方便也。果能一念生净信,则是已于上来所说,一一能解能行矣。何以故?若无解行,不能一念相应故。至此便得无量福德。何以故?既能一念相应,是已得了知境虚智。住相之心,人我之见便能减少故。因进一步,告以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以及法与非法,皆不应取。取,即是起念。说心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已含有不能起心动念之意在。复告以法本无定,故不可取,不可说,乃至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云云。无为,即是无生灭心。生灭心,即是念头。是又奖诱之曰:汝既能实信,希贤希圣,并能一念相应,须更令息生灭心,才好。以下更说福德之大,以欣动之。及至约果广明,方显然点出念字。得果时不能作念,则修因时不应动念可知矣。遂结之以应生清净心。何谓生清净心,应于尘境一无所住而生其心是也。是则比前又进一步。由知境虚智,而开其无尘智矣。前但知之,今令无之,岂非更进乎。然开无尘智实为最后开金刚智之前方便也。若论修功,由知境虚智,修到无尘智,须经数劫。前是观行位,今是相似位也。此智,为转凡入圣之枢纽。若不得无尘智,便不能更进而开金刚智。亦即不能登初住位。若不登初住,便不能由相似位入分证位,而成圣也。故得无尘智之福德,比前胜过无量无边倍也。何以福德有如是大,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故。成就者,即谓成就无尘智也。心中果能无有尘境,纵然起念,比前更少,力亦更薄。修功至此,方能够得上断念。故此请示名持一科,遂告以断念之法。浅深次第,步骤严整。佛之教化,如是如是。须知自开口一句曰:应如是降伏其心,乃至说到不应住色等生心,皆是伏惑。必须能伏,而后方能断也。此中明明曰:以是名字奉持。而名字乃是金刚般若。故此中所明义趣。皆是开其金刚智也。
接下来讲到持戒修福,能够生起信心,认为这是真实不虚的。这是为了让人们相信这真实的义理,从而开始修行。因为持戒修福是开始修行最初、最直接的途径。如果真能在一念之间生起清净的信心,那就说明对前面所说的道理,已经一一能够理解并实践了。为什么呢?如果没有理解与实践,就不可能有一念之间的相应契合。到了这个地步,便能获得无量的福德。为什么呢?既然能做到一念相应,这就已经获得了“了知境界虚幻”的智慧。执着于表象、固守人我分别的心念,就能够因此减少。于是,佛陀进一步告诫说:如果心中执着于任何表象,那就是落入了对我、人、众生、寿者(这四种错误观念)的执着。无论是“法”的表象,还是“非法”的表象,都不应该执着。这个“取”,就是起心动念。说心不应该执着于“法”,也不应该执着于“非法”,里面已经包含了不能起心动念的意思。接着又说明,法本身没有固定不变的样子,所以不可执着,不可言说,乃至于一切贤人和圣人,都是以“无为法”来区别高下的。这里说的“无为”,就是没有生灭的心。生灭心,就是念头。这又是鼓励和引导说:你既然能够生起真实的信心,向往贤圣的境界,并且能有一念相应,现在需要更进一步,让你止息这生灭的心念,才好。后面又用福德的广大来引发大家的欣慕向往之心。等到广泛地说明修证果位时,才明确地点出“念”字。证得果位时不能生起念头,那么修行的因地上不应该动念,也就可想而知了。最后归结到“应生清净心”。什么是生清净心呢?就是应该在面对一切现象境界时,心无所住,而生起清净的心。这比前面又进了一步。从“了知境界虚幻”的智慧,开启了“心中不染尘境”的智慧。前面只是知道境界是虚妄的,现在则要求心中不染着,这不是更进一步了吗?然而,开启“无尘智”实在是最后开启“金刚智”之前的必要准备。如果论修行的功夫,从“知境虚智”修到“无尘智”,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前面是“观行位”,现在是“相似位”。这种智慧,是从凡夫转入圣者境界的关键。如果得不到“无尘智”,就不能更进一步开启“金刚智”,也就不能登入“初住”的菩萨位。如果不登初住位,就不能从“相似位”进入“分证位”,从而成就圣果。所以,获得“无尘智”的福德,比前面所说的福德要胜过无量无边倍。为什么福德会如此巨大呢?要知道,这样的人成就了最上乘、第一稀有难得的法。这里说的“成就”,就是指成就了“无尘智”。心中如果真的能够不染着任何尘境,即使还有念头生起,也比以前更少,力量也更微弱。修行功夫到了这个地步,才能够谈得上断除念头。所以,在须菩提请示经名和受持方法这一部分,佛陀就告知了断除念头的方法。其中的浅深次第,步骤严整。佛陀的教化,就是这样层层递进、有条不紊。要知道,从佛陀开口第一句说“应如是降伏其心”,一直到说到“不应住色声香味触法生心”,都是在讲如何降伏烦恼惑业。必须能够降伏,然后才能断除。这部分明明说:“用这个名字来奉行受持”。而这个名字就是“金刚般若”。所以这里所阐明的义理和旨趣,都是在开启我们的“金刚智”。
金剛者,能斷之義。離名言者,離念之義。若金剛智不開,念何能斷乎!當知位登初住,便須具有此智。若無此智,便不能斷無明。無明者,不覺也。因不覺故念起。故斷無明即是斷念。必須斷得一分無明,乃證一分法身而登初住。自初住以上,無非此智逐步增長,使無明分分斷,法身分分證,位次亦分分增高。經歷四十位次,而至第十地後心,此智更堅更利,名曰金剛道,而登等覺。(第四十一位。)登等覺後,復用此智以斷最後一分極細無明,乃登妙覺而成佛。通常專以等覺之智,為金剛智。等覺以下,仍名無塵智。實則此智之名,顯其能斷耳。若不具此智,便不能斷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而登初住。故初住以上,實皆具有此智。不過位位增勝,至於等覺,此智圓滿。遂致等覺之智,獨彰此名耳。此理不可不知。由上來所說觀之。必到相當程度,始能斷念。而念若不斷,便不能證法身,而轉凡成聖。以及斷念之前,必須先修種種前方便,其義昭昭明矣。
金刚,就是能够斩断的意思。离名言,就是离却妄念的意思。如果金刚般的智慧没有开启,妄念又怎么能断除呢!应当知道,修行者证得初住菩萨位时,就必须具备这种智慧。如果没有这种智慧,就不能断除无明。无明,就是不觉悟。因为不觉悟,所以妄念生起。因此,断除无明就是断除妄念。必须断除一分无明,才能证得一分法身,从而登上初住位。从初住位往上,无非是这种智慧逐步增长,使得无明一分分断除,法身一分分证得,修行位次也一分分增高。经历四十个位次,到达第十地的最后阶段,这种智慧更加坚固、更加锐利,称为金刚道,从而登上等觉位。(第四十一个位次。)登上等觉位之后,再用这种智慧断除最后一丝最微细的无明,才能登上妙觉位而成佛。通常专门将等觉位的智慧,称为金刚智。等觉位以下的,仍称为无尘智。实际上,这种智慧的名称,是彰显其能断除烦恼的功能。如果不具备这种智慧,就不能断除一分无明,证得一分法身,从而登上初住位。所以,初住位以上的菩萨,实际上都具备这种智慧。只不过随着位次提升,智慧越来越殊胜,到了等觉位,这种智慧达到圆满。于是导致等觉位的智慧,独独彰显了“金刚智”这个名称。这个道理不可以不明白。从以上所说的来看。必须达到相当的程度,才能断除妄念。而妄念如果不能断除,就不能证得法身,从而转凡夫为圣者。以及在断除妄念之前,必须先修行种种预备功夫,这个道理是非常清楚明白了。
○本经自详谈至此,已经将经义数次总结,而每结各明一义。所以如此者,无非欲闻者融会贯通,多得点受用。且以明经中义蕴无穷,发挥难尽。上来种种宣说,亦不过大海之一滴耳。
这部经从详细阐述到现在,已经对经文的含义进行了多次总结,而每一次总结都各自阐明一个道理。之所以这样做,无非是希望听闻的人能够融会贯通,多得到一些真实的受用。并且以此表明,经中蕴含的义理无穷无尽,即使尽力发挥也难以说尽。以上种种的宣讲,也不过像大海中的一滴水罢了。
○此离名字,离言说,两科经旨,兹将上来所明者概括之,以便记忆。即(一)先须了彻无有定法,以清妄念之源。此是智慧。(二)更须破除攀缘心想,以截妄念之流。此是能断。此以是金刚般若波罗蜜名字奉持之所以然也。至于作观,念佛,乃能断之方便。此之方便,仍为两科经旨中所具有,并非外来。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佛智者,般若波罗蜜则非般若波罗蜜也。佛说般若,是令依文字起观照。奉持,即是令大众作观照功夫。而离名言,即是令离念。岂非明明令观无念乎。奉持,有拳拳服膺之意。即是应念念不忘佛说,念念不违如来。念念不忘佛说,即是一心念佛也。念念不违如来,则不但念应化身佛,且令念法身实相佛矣。又不觉,故念起。令了彻无有定法,便是令其觉。故曰清源。以不觉,是起念之源也。次令破除妄想,是离念。故曰截流,以起念是从不觉而出也。而不觉念起之后,遂有能见所见之分,而成人我差别之相。今则全在对治不觉念起上用功。即是在我见的根本上下手。根本既拔,我见自无矣。此奉持以断我见之所以然也。
这段关于超越名称、超越言语的两部分经文主旨,现将前面所讲的内容概括如下,以便记忆。即: (一)首先要彻底明白没有固定不变的法,以此清除妄念的根源。这是智慧。 (二)更要破除向外攀缘的心念,以此截断妄念的流注。这是能断。 这就是为何要以“金刚般若波罗蜜”这个名字来奉持修行的道理。至于作观想、念佛号,则是实现“能断”的方便法门。这些方便法门,本来就包含在上述两部分的经义之中,并非从外添加。能够观照心念不起的人,就是在趋向佛的智慧。所谓佛的智慧,就是“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所指示的。佛说般若法门,是让人们依据经文的文字生起观照的智慧。奉持,就是教导大众做观照的功夫。而超越名称言说,就是教导人们离开妄念。这难道不是明确地教导人们观照无念的境界吗?奉持,有诚恳信服、牢记在心的意思。就是应当念念不忘佛的教导,念念不违背如来的真义。念念不忘佛的教导,就是一心念佛。念念不违背如来的真义,那就不仅是念应化身的佛,更是让人忆念法身实相佛了。 再者,因为不觉悟,所以妄念生起。让人们彻底明白没有固定不变的法,便是令其觉悟。所以说这是“清源”,因为不觉悟是生起妄念的根源。其次,让人们破除妄想,就是离开妄念。所以说这是“截流”,因为妄念是从不觉悟中产生的。而不觉悟、妄念生起之后,便有了能见与所见的分别,从而形成了人我差别的相状。现在的功夫,全在于对治不觉悟、妄念生起这一点上用功。也就是在我见的根本上着手。根本既然拔除,我见自然就消失了。这就是通过奉持修行来断除我见的根本道理。
○又此两科,是明空如来藏也。空有二义。(一)性体本空。(二)空其妄念。此中曰般若则非般若,曰如来无所说,说性体本空也;而离名字相,离言说相者,空其妄念也。故此两科,正明空如来藏义。下两科,则是明不空如来藏。空,明体;不空,则明用。下两科不坏假名所以明用也。盖根身器界,皆是性德所现之用。故是不空如来藏义。
这两段经文,是阐明“空如来藏”的道理。“空”有两层含义:一是自性本体本来空寂;二是空除我们的虚妄念头。这里说“智慧就不是智慧”,说“如来没有说法”,是说明自性本体本空;而远离名字的相状,远离言说的相状,则是要空除我们的妄念。所以这两段,正是阐明空如来藏的意义。接下来的两段,则是阐明“不空如来藏”。“空”是彰显本体;“不空”则是彰显妙用。后面两段讲到不否定假有的名称,就是为了说明妙用。因为我们的根身(感官与身体)和器世界(物质环境),都是自性功德所显现的作用。所以属于不空如来藏的意义。
(丑)次,示不坏假名。分二:(寅)初,示不着境相持;次,示不着身相持。(寅)初,又二:(卯)初,问答。
(第二小节)接着,说明不破坏假有的名称。分两部分:(第一)首先,说明不执著外在境界相而持诵;其次,说明不执著身体相而持诵。(第一)首先,又分两部分:(第一小节)问答。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须菩提,你是怎么想的?三千大千世界里所有的微尘,算不算多呢?须菩提回答:非常多,世尊!
名者,名字。凡一切法,皆有差别之相。就其差别,安立名字。故名字之言,是就相说。相是幻有,则名为假名。幻有者,明其非有而有,有即非有之意。不坏者,不断灭意。相是体起之用,何可断灭。虽不断灭,然而相实非体,故仍不应取着。因体是不变,相常变动。体是本,相是末。不应舍本逐末,迷相忘体,故不应着也。离与不着,乍聆似同,细审不同。各不相涉,曰离。于显用时而不为其所缚,是曰不着。上两科曰离者,是明修行人重在证体。而体之与相,本来渺不相涉也。此下两科曰不著者,又明修行人先应证体,体明必须达用,故不可坏相。然虽达用,终应会归于体,故又不可着相也。此中所说,莫但作解释标科会。般若妙旨,已尽在里许矣。适才是明离与不着,命意不同。又须知意虽不同,而宗旨则同。其同为何,断念是也。何以故?上两科言离名字言说者,是离攀缘心,其义前已广说,离心缘者,所以断念也;此两科明境身,亦即依正二报,皆不可著者,着则又起念矣。虽不坏,却不着,亦所以断念也。其余要义甚多,入后逐层说之。
名字,就是名称。所有事物都有不同的形态。根据这些不同形态,人们给它们起了名字。所以名字这个东西,是从形态上说的。形态是虚幻的存在,那么名字就是假名。所谓虚幻存在,是说它并非真实存在却又显现为存在,这种存在本质上不是真实存在。"不坏"的意思,是不去断灭它。形态是本体所显现的作用,怎么能断灭呢?虽然不断灭,但形态终究不是本体本身,所以仍然不应该执着它。因为本体是不变的,而形态是经常变动的。本体是根本,形态是枝末。不应该舍弃根本去追逐枝末,沉迷于形态而忘记本体,所以不应该执着。
"离"和"不着",乍听起来好像相同,仔细推究却不一样。彼此互不牵连,叫做"离"。在显现作用时不被它所束缚,叫做"不着"。前面两段说的"离",是说明修行人重在证悟本体。而本体与形态,原本就渺不相干。从这里开始两段说的"不着",是进一步说明修行人先要证悟本体,明了本体之后还必须通达作用,所以不能毁坏形态。然而虽然通达作用,终究应该回归本体,所以又不能执着形态。这里所说的道理,不要只当作解释章节标题来领会。般若智慧的微妙旨趣,已经完全包含在这里面了。
刚才说明"离"与"不着"的用意不同。还需要知道用意虽然不同,根本宗旨却是相同的。相同在哪里呢?就在于断除妄念。为什么呢?前面两段说远离名字言说,是要远离攀缘的心,这个道理前面已经详细说过,远离心念攀缘,就是为了断除妄念;这两段说明外境和身体,也就是依报和正报这两种果报,都不应该执着,一旦执着就会又生起妄念。虽然不毁坏它,却也不执着它,这也是为了断除妄念。其他重要的道理还有很多,后面会逐层说明。
○上科之般若波罗蜜,乃六度之一,固是佛法之名,然亦为性具理智之称。性体空寂,名字言说本来无从安立。上科既就此性具理智上立说,固应遣一切相。所以只说则非,说无可说,而不说是名。即复性本非相,本来与相无涉,故说离也。此下两科,境之与身,本是依正二报,幻相俨然。就此立说,于显明不坏假名之义便。故微尘、世界、三十二相,皆说是名。然而究是幻相,虚妄不实,故皆说非而不应着也。
上一段所说的“般若波罗蜜”,是六度法门之一,固然是佛法的名称,但它同时也是本性中本具的智慧与真理的称呼。本性的体性是空寂的,名字和言语本来就没法真正安立它。上一段既然是从这本性本具的智慧真理上来立论,自然就应该破除一切表象。所以只说“就不是”,说“没有可说的”,而不说“叫做”。这又因为本性本就不是表象,本来就和表象没有关系,所以说要远离。
下面这两段,境界和身体,本来是依报和正报两种果报,幻化的表象看起来是那么分明。从这里立论,对于阐明“不否定假名”这个道理就很方便了。所以微尘、世界、三十二相,都说“叫做”。然而它们终究是幻化的表象,虚妄不真实,所以也都说“不是”,不应该去执着。
○此问亦蹑上文来。盖着相者闻无所说,将曰若无所说,何以教化三千大千?且言说本来无相,纵可云说无所说,而世界之大,其相宛在,岂得曰世界无世界乎?为遮此疑,故发此问。问语甚妙,不问世界,而问所有微尘多否。意明世界是由众多微尘集合,而现三千大千之幻相耳。彼执大千世界之相为实有者,亦可以恍然悟矣。答亦妙,长老深领佛旨,故答甚多。意明世界所有,无非众多微尘耳。然则除多数微尘外,岂别有一世界哉。会得但是尘多,便知大千世界,有即非有矣。
这个问题也是紧接着上面的话而来的。因为执着表象的人听到“没有什么可说的”,就会问:如果没有什么可说的,那用什么来教化三千大千世界呢?而且言语本身本来没有固定的相状,就算可以说“说即是无说”,但世界这么大,它的样子明明就在那里,怎么能说世界不是世界呢?为了消除这个疑惑,所以才提出这个问题。问话问得很巧妙,不问世界本身,而问组成世界的微尘多不多。意思是说明,世界是由许许多多微尘聚集在一起,才显现出三千大千世界的虚幻相状罢了。那些执着大千世界的相状为真实存在的人,也可以由此恍然大悟了。回答也很巧妙,长老深深领会了佛的旨意,所以回答说“很多”。意思是说明,世界的一切,无非就是众多微尘罢了。那么,除了这许许多多的微尘之外,哪里还有一个单独的世界存在呢?明白了只是微尘众多这个道理,就会知道大千世界,看似有,其实并非实有。
(卯)次,正示。分二:(辰)初,不着微细相。
(卯)其次,正式开示。分为两部分:(辰)第一部分,不执着于微细的表象。
「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
须菩提,这些微尘,如来说它们并非真正的微尘,只是假名为微尘。
此意比前问意更进。谓不但世界,并且微尘非微尘。此意是明微尘亦是假名也。楞严有云:「汝观地性,粗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隣虚尘。」何谓微尘?何谓隣虚尘?若如俱舍论正理论所说,则微尘之量,已为目力能见之最细者。盖七倍微尘为一金尘,七倍金尘为一水尘。金尘水尘者,谓能在五金之空隙,或水之空隙中往来也,则微尘之细可想。又七倍水尘,为一兔毛尘,谓其细等于兔毛之尖,由此可悟微尘之细矣。殊不知此细极之微尘,仍可析之为七个极微尘,则非肉眼所见。惟天眼以上能察之耳。至此已是色相之边际,无可再析。然而若以慧眼观察,更可析之为隣虚尘。隣虚者谓其隣近于虚空矣。此语犹今言之等于零也。由是可知微尘亦是七个极微尘集合而现,并非实物。故曰微尘,非微尘也。如此说法,乃是小乘之析空观。析空观者,谓须一一分析而观之,方知其是空也。大乘则不然。惟就性体上观察,便知无论大相小相,皆是缘生幻有,当下即空。何待分析方知。如是观者名为体空观。本经是为发大乘,发最上乘者说,故曰如来说。如来者性德之称。如来说者,明其是依性体本空而观。所谓体空观是也。盖约性而说,微尘本非实体,但不无幻相耳。本非实体,故曰非也,不无幻相,故曰是名也。
这段意思比前面的提问更进一步。说的是不但世界如此,就连微尘也不是微尘。这层意思是说明微尘也是个假名。《楞严经》里说过:“你观察地的性质,粗的成为大地,细的成为微尘,一直到邻虚尘。” 什么是微尘?什么是邻虚尘?如果按照《俱舍论》和《正理论》的说法,那么微尘的大小,已经是眼睛能看见的最细小的东西了。大概七倍的微尘才是一个金尘,七倍的金尘才是一个水尘。所谓金尘、水尘,是说它们能在金属的空隙里,或者水的空隙里穿行,那么微尘的细小就可以想见了。再七倍的水尘,才是一个兔毛尘,是说它细小得等于兔毛的尖端,从这里可以体会到微尘有多么细微了。殊不知这极细的微尘,仍然可以再分析成七个极微尘,那就不是肉眼能看见的了。只有天眼以上的能力才能察觉。到这里已经是物质形相的边际,无法再分析了。然而如果用慧眼来观察,还可以再分析成邻虚尘。所谓“邻虚”,是说它已经邻近虚空了。这个说法就像现在说的等于零一样。由此可知,微尘也是七个极微尘集合而显现的,并不是实在的物体。所以说,微尘,并非微尘。像这样说法,是小乘的析空观。析空观,是说需要一样一样分析来观察,才能知道它是空的。大乘就不是这样。只要从本性本体上去观察,就知道无论大的形相、小的形相,都是因缘和合而生、虚幻而有,当下就是空的。哪里需要分析才知道呢。这样观察的,叫做体空观。本经是为发大乘心、发最上乘心的人说的,所以说是“如来说”。“如来”是本性功德的称谓。“如来说”,是说明这是依照本性本体本来就是空而作的观察。也就是所说的体空观。从本性上来说,微尘本来就不是实在的体性,但并非没有虚幻的相状。本来不是实在的体性,所以说“非”;并非没有虚幻的相状,所以说“是名”。
(辰)次,不着广大相。
(辰)第二,不执着于广大的表象。
「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如来告诉我们:所谓世界,并非真实不变的世界,只是假名为世界罢了。
知得微尘非微尘,但是假名。则世界非世界,但是假名,不待烦言而可解。此说法之善巧也。合此两小科观之,是令修持般若者,无论何种境界,或细如微尘之事,或大如世界之事,皆应不坏、不着。细如微尘,尚不应坏,大于此者,可知矣;大如世界,尚不应着,细于此者,可知矣。
明白微尘并非实有的微尘,只是假借的名称。那么世界也并非实有的世界,也只是假借的名称,这就不需要多费言语便能理解了。这正是说法时善巧方便的体现。综合这两小段来看,是让修持智慧的人明白:无论遇到何种境界,或是细微如尘的事,或是宏大如世界的事,都应当做到不否定其存在、也不执着其表象。细微如尘尚且不应否定,比这更大的事便可推知了;宏大如世界尚且不应执着,比这更小的事也可推知了。
(寅)次,示不着身相持。
(寅)第二,说明不执着身体表象的持经方法。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须菩提,你怎么看?能凭借三十二种殊胜相貌来见到如来吗?不能,世尊!为什么呢?因为如来所说的三十二相,并非真实不变的表象,只是假名为三十二相罢了。
此问亦是由上文生起。盖不得意者,闻世界非世界,而是假名者,将谓佛之随感斯应,现种种身,原为教化大千世界众生。若如上言,是世界有即非有,非有而有矣。然则佛现三十二相之应化身何为乎?岂应身亦为有即非有,非有而有乎?为遮此疑,故发此问。须知如来既已证性,而又现三十二相之身者,因众生各各以此如来藏为体,惜其迷相,竟不自知。故由性体显现应身之相,以教化大千世界,为众生开此宝藏。皆令回光返照,不着一切相,而自见本性耳。众生此性,原与诸佛同体。所谓一真法界,是也。故若能自见本性,便是得见如来。若著于相,则所见乃是应身之相,非法身之体。何能谓之见如来哉。明得如来应云何见,则知三十二相亦由缘会而生,当下是空。当下是空,有即非有也。缘会而生,非有而有也。有即非有,故曰即是非相。非有而有,故曰是名三十二相也。
这个问题也是从前面的话引申出来的。那些不理解的人,听到世界不是世界、只是假名,就会想:佛之所以随众生的感应而显现种种身相,本来是为了教化大千世界的众生。如果像上面说的那样,世界存在等于不存在,不存在又存在,那么佛显现三十二相的应化身又是为什么呢?难道应化身也是存在等于不存在、不存在又存在吗?为了消除这个疑问,所以才提出这个问题。
要知道,如来虽然已经证悟了本性,却又显现三十二相的身形,是因为众生个个都以这个如来藏为本体,可惜他们迷失在表象中,自己竟然不知道。所以,如来从本性中显现出应化身的形相,来教化大千世界,为众生开启这个宝藏。目的是让众生都能回转心光、返照自性,不执着于一切表象,从而自己见到本性。众生的这个本性,原本和诸佛是同体的,这就是所谓的一真法界。所以,如果能自己见到本性,就是见到了如来。如果执着于表象,那么所见的只是应化身的相,不是法身的本体,怎么能说是见到如来呢?
明白了如来应该怎样见,就知道三十二相也是因缘和合而生,当下就是空。当下是空,所以存在等于不存在;因缘和合而生,所以不存在又存在。存在等于不存在,所以说“即是非相”;不存在又存在,所以说“是名三十二相”。
○此处问语,与前第一大科中可以身相见如来否,语气同,而语意不尽同。盖前举身相问,是佛与众生并摄在内。今举三十二相问,则专约佛言也。
这里提出的问题,和前面第一大科中“可以身相见到如来吗”的语气相同,但含义不完全一样。因为前面举身相来问,是把佛和众生都包含在内的。现在举三十二相来问,则是专门针对佛来说的。
○答语不也,是活句。与前答可以身相见如来否中之不也,意同。言不可相见,亦得相见也。流通本不也下,有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句。古本无之,是也。当知前科下文,但曰身相即非身相,故曰不可,又曰以身相得见如来。以明上之不也,下之身相即非身相,皆是活句,意思双关。而此处下文,既曰即是非相,又曰是名三十二相,已足表明不也是双关之意。何须更赘一句,曰: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乎?应从古本。
○回答说“不也”,这是活句。和前面回答“可以以身相见到如来吗”时说的“不也”,意思相同。意思是既不能相见,也能相见。流通本在“不也”下面,还有“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一句。古本没有这句,这是对的。要知道前一科的下文,只说“身相即非身相”,所以说“不可”,又说“以身相得见如来”。以此说明上面的“不也”,下面的“身相即非身相”,都是活句,意思双关。而此处下文,既然说了“即是非相”,又说了“是名三十二相”,已经足以表明“不也”是双关的意思。何必再多加一句“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呢?应该依从古本。
○举如来说,明约性而说也。约性而说,即是非相,此明性体本非相也。若知体之非相,则三十二相何可见如来耶?今云约性而说,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此明名者,实之宾。三十二相既但是名,可悟其体是性也。若知此理而能不著于相,则因相便可会体,何必灭相以见性哉!知此,则三十二相本由性起,故不应坏;而性本非相,故不应着之义,亦得洞明矣。
用如来的例子来说明,这是从本性角度来讲的。从本性角度来说,就是“非相”,这表明本性之体原本就不是表象。如果知道本体并非表象,那么三十二相又怎么能见到如来呢?现在说“从本性角度来说,就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这是说明名称只是实质的附属。三十二相既然只是名称,就可以领悟它的本体是本性。如果懂得这个道理,能够不执着于表象,那么通过表象就可以体会本体,何必非要消除表象才能见性呢!明白这一点,那么三十二相原本是从本性显现的,所以不应破坏;而本性本不是表象,所以不应执着的道理,也就能够彻底明白了。
○何谓大千世界,前已广谈。何谓三十二相,亦不可不知其义。
整个世界叫做“大千世界”,之前已经详细解释过了。而“三十二相”是什么意思,也不可以不了解。
(一)足安平相。謂足裏(裏邊也。)無凹,悉皆平滿。
(一)脚底平稳的相貌。是说脚底(脚掌内侧。)没有凹陷,完全平坦饱满。
(二)千辐轮相。足下之纹,圆如轮状。轮中具有千辐,状其众相圆备。
(二)千辐轮相。脚底的纹路,圆如车轮形状。轮中具备千条辐条,形容种种圆满具备的相状。
(三)手指纤长相。谓手指端直,纤细圆长。
手指纤长相。说的是手指笔直端正,纤细圆长。
(四)手足柔软相。手与足皆软如棉。
手脚柔软相。手脚都柔软如棉花。
(五)手足缦网相。手足指与指如有网然,交互连络,有若鹅鸭指间之形。
(五)手足缦网相。手指与脚趾之间,仿佛有细密的网相连,彼此交织连络,形状就像鹅鸭的脚蹼一般。
(六)足跟滿足相。跟,足踵也。(俗名脚後跟。)圓滿無凹。
脚后跟饱满的相状。跟,就是脚后跟。(俗话说的脚后跟。)圆满没有凹陷。
(七)足趺高好相。趺,足背也,高隆圆满。
(七)脚背高隆圆满相。脚背,就是脚面,高起而圆满。
(八)腨(音市兗切,如陝。又尺兗切,為喘。)如鹿王相。腨,腿肚也。古又謂之曰腓。(音飛。)鹿王,鹿中之王,謂大鹿也。謂股肉勻稱圓滿,不同凡夫腿肚,忽然而粗。
(八)小腿如同鹿王般健美的相状。“腨”就是小腿肚。古时候也称作“腓”。“鹿王”是指鹿群中的王,也就是大鹿。这是说佛的小腿肌肉匀称、圆满,不像凡夫的小腿肚那样,会突然显得粗壮。
(九)手过膝相。两手垂下,其长过膝也。
(九)手臂过膝相。双手自然下垂,长度超过膝盖。
(十)马阴藏相,谓男根密藏不露。
男根隐藏不外露。
(十一)身纵广相等相。自头至足,其高与张两手之长相齐。
(十一)身体高大端正相。从头到脚,身高与展开双臂的长度相等。
(十二)毛孔生青色相。一一毛孔,只生青色之一毛。而不杂乱。
每个毛孔中都生长出青色的毫毛,每一根毫毛都纯净无杂,排列有序。
(十三)身毛上靡相。身上每一汗毛,皆右旋而头向上也。
身上每一根汗毛,都向右旋转,并且毛尖向上。
(十四)身金色相。身色如紫金光聚。
身体呈现紫金色的光芒。
(十五)常光一丈相。身放光明,四面各一丈。
(十五)身放光明一丈相。身体自然散发光明,四面各照亮一丈远。
(十六)皮肤细滑相。谓皮肤细腻光润,不受尘水,不停蚊蚋。
皮肤细腻光滑,细腻光润,不沾尘土水珠,蚊虫无法停留。
(十七)七處平滿相。兩足下,兩掌,兩肩,(此謂肩窩。)及項中,七處皆平滿,毫無缺陷也。
(十七)七处平满相。双脚底下、双掌、双肩,(这里指肩窝。)以及颈项中央,这七处都平坦丰满,没有丝毫缺陷。
(十八)兩腋滿相。兩腋之下充滿。(不凹。)
两腋饱满相。两腋之下饱满充实。(没有凹陷。)
(十九)身如狮子相。谓威仪严肃也。
(十九)身如狮子相。这是说威仪庄严肃穆。
(二十)身端直相。身形端正无偃曲。
身形端正,不歪斜弯曲。
(廿一)肩圆满相。此谓两肩之全形,不耸不削,圆厚丰满。与上七处平满不同。
(二十一)肩膀圆满的相状。这是指两肩的整体形态,不耸起也不瘦削,圆润厚实、丰满匀称。与前面所说的七处平满相状有所不同。
(廿二)四十齒相。具足四十齒。(常人至多三十六齒。)
长有四十颗牙齿。
(廿三)齿白齐密相。四十齿皆白净、齐整、坚密。
牙齿洁白整齐紧密相。四十颗牙齿都洁白干净、整齐匀称、坚固紧密。
(廿四)四牙白净相。四大牙,最白而鲜净。
四颗门牙,洁白明亮,最为纯净。
(廿五)颊车如狮子相。两颊隆满,如狮子颊。
两腮饱满如狮子。
(廿六)得上味相。咽喉中有津液。无论食何物,皆成无上妙味。
(二十六)得上味相。咽喉中常有津液,无论吃什么食物,都能化作无上的美妙滋味。
(廿七)广长舌相。舌广而长,柔软红薄。展之广可覆面,长可至发际。
(二十七)广长舌相。舌头宽大而修长,柔软红润纤薄。展开时宽度足以覆盖面部,长度可达发际线。
(廿八)梵音深远相。梵者,清净之意。音声清净,近不觉大,远处亦闻。
(二十八)梵音深远相。梵,是清净的意思。声音清净,近处听不觉得很大,远处也能听到。
(廿九)眼色绀青相。目睛色如绀青,极清净而光明,有如金精。
眼睛的颜色如同深青色的宝石,极其清澈明亮,宛如精纯的金色。
(卅)睫如牛王相。眼毛分疏胜妙,有如牛王。
睫毛像牛王一样。
(卅一)眉间白毫相。两眉之间有毫,白色清净,柔软宛转,右旋而放光明。
(三十一)眉间白毫相。两眉之间有一根毫毛,洁白清净,柔软宛转,向右旋转并且放出光明。
(卅二)肉髻相。顶上有肉,隆起如髻。
头顶上有肉,隆起如同发髻。
此三十二相,又名大丈夫相,又名大人相,亦名百福庄严相,谓以百种福德庄严一相。修成三十二,须经百大劫,故曰百劫修相好。福德即是普贤行愿。故行愿品云:此善男子善得人身。圆满普贤所有功德,不久当如普贤菩萨,速得成就微妙色身,具三十二大丈夫相。当知相好皆大悲大愿之所成就者也。何故修此相好。以一切有情,无不着相。若见相好,乃生欢喜心,生恭敬心。方肯闻法,方能生信故。又梵王、帝释、轮王、亦有此相,菩萨亦往往有之,但以好不具足,遂不如佛。相好者,非谓其相甚好。盖大相名相,细相名好耳。而大与细,亦非谓大小。大相者,到眼便见。细相者,细心观之,乃知其好耳。细相,即所以庄严其大相者。故佛有三十二相,便有八十种好。又称为八十随形好。随形,即谓其随三十二形相也。菩萨虽亦有好,但不及佛之具足。八十,即(一)无见顶,(二)鼻不现孔,(三)眉如初月,(四)耳轮垂埵,(五)身坚实如那罗延,(六)骨如钩锁,(七)身一时回旋如象王,(八)行时足去地四寸而有印文,(九)爪如赤铜色,薄而润泽,(十)膝骨坚圆,乃至(八十)手足皆现有德之相。恐繁不具,详见大乘义章。若三十二相之名,是依大智度论而说,他书或有异同。以上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是应化身所现。若佛之报身,则不止此数。盖身有八万四千乃至无量之相与好也。
这三十二相,又称大丈夫相,也叫大人相,也称作百福庄严相,意思是用百种福德来庄严一种相。修成三十二相,需要经过一百大劫的时间,所以说“百劫修相好”。福德就是普贤菩萨的行愿。因此《普贤行愿品》说:这位善男子,善得人身。圆满具足普贤菩萨所有的功德,不久就会像普贤菩萨一样,迅速成就微妙的色身,具备三十二种大丈夫相。应当知道,这些相好都是大悲心和大愿力所成就的。为什么要修这些相好呢?因为一切众生,没有不执着于外相的。如果见到殊胜的相好,才会生起欢喜心,生起恭敬心。这样才肯听法,才能生起信心。另外,梵天王、帝释天、转轮圣王,也有这些相,菩萨也常常有,但因为“好”不具足,所以不如佛圆满。这里说的“相好”,不是说相貌很好看。大体来说,显著的相状叫做“相”,细微的相状叫做“好”。而“大”与“细”,也不是指大小。大相,是一眼就能看见的。细相,是要仔细观察,才知道它的美好。细相,就是用来庄严那些大相的。所以佛有三十二种大相,就有八十种随形好。又叫做八十随形好。随形,就是说这些好是随着三十二种形相而有的。菩萨虽然也有好,但不如佛那样具足圆满。八十种好,就是(一)头顶的肉髻看不见顶端,(二)鼻孔不显露孔洞,(三)眉毛如新月般弯细,(四)耳轮下垂如轮埵,(五)身体坚实如那罗延力士,(六)骨骼如钩锁般连接紧密,(七)身体转动时能如象王般一次回旋,(八)行走时脚离地四寸而地上留有印文,(九)指甲如赤铜色,薄而润泽,(十)膝盖骨坚实浑圆,一直到(八十)手和足都显现有德行的相貌。恐怕过于繁琐,不一一列举,详情可以查阅《大乘义章》。至于三十二相的名称,是依据《大智度论》所说,其他经典或许有不同。以上说的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是佛的应化身所显现的。如果是佛的报身,那就不止这个数量了。报身具有八万四千乃至无量无边的相与好。
○此大千世界,三十二相两科,合而观之,妙义无穷。盖我世尊就此两事上,说非,说是名,最为亲切有味。闻法者,果能于此悉心体会,可于般若要旨,涣然洞然也。概括之,可分四节,以明其义。即一、约众生以明,二、约因果以明,三、约空有同时并具以明,四、约究竟了义以明,是也。
这个大千世界和三十二相这两段经文,合起来看,其中妙义无穷。我佛世尊就着这两件事,说“不是”,说“只是叫做”,最为亲切有味。听法的人,如果能在这里用心体会,就能对智慧的核心要旨,豁然开朗、彻底明白了。概括来说,可以分为四节,来阐明其中的义理。那就是:一、从众生的角度来阐明,二、从因果的角度来阐明,三、从空和有同时具备的角度来阐明,四、从究竟彻底的道理来阐明,就是这样。
○第一约众生以明者。换言之。即是世尊所以于大千世界、三十二相两事上说非、说是名,之意,皆是就众生分上,亲切指点也。何以言之?世界为一切众生依托之境。若无世界,云何安身立命耶?又若如来倘不现三十二应身之相,一切众生从何闻法乎?从何起信乎?由是言之,此两事皆于众生分上,关系最为紧要,可知矣。故约性而言,虽本皆缘生幻有之假名,然谓之假名则可,谓之非是则大不可。故曰是名,明其虽假名而甚是也,故不可坏。然而当知世界终为尘境,倘一切众生取着此尘相,则心不清净。心不净则土不净,岂能了生死出轮回乎?更须知佛之应身,是法身如来所现之相。即是证了法身,方能现应身。何故现应身。不现此相,众生无从闻法。而如来现应身以说法,原为欲令众生,皆证本具之法身。倘众生取着此应身之相,便不能见性矣。何以故?以其既不能返照本性,虽觌面对此三十二相之佛,亦不能见如来故。岂不大违佛现三十二相之本旨乎?故皆曰非。明其约相虽是,约性却非,故不应着也。如此指点,何等亲切。
首先从众生的角度来说明。换句话说,就是世尊之所以对“大千世界”和“三十二相”这两件事,既说“非”又说“是名”,其用意都是针对众生的情况,进行贴切的指点。为什么这么说呢?世界是一切众生赖以生存的环境。如果没有世界,众生如何安身立命呢?再者,如果如来不显现三十二种应化身的外相,一切众生又从哪里听闻佛法呢?从哪里生起信心呢?由此说来,这两件事对于众生而言,关系最为紧要,这是可以明白的。所以,从本性上来说,虽然它们都是因缘和合、虚幻不实的假名,但说它们是假名是可以的,说它们“不是”则万万不可。所以说“是名”,是为了表明它们虽然是假名,但确实存在,所以不能否定。
然而必须明白,世界终究是尘俗的境界,如果一切众生执着于这个尘世的表象,那么内心就不清净。内心不清净,所处的环境(国土)也就不清净,这样怎么能了脱生死、跳出轮回呢?更要明白,佛的应化身,是法身如来所显现的外相。也就是说,证得了法身,才能显现应身。为什么要显现应身呢?如果不显现这个相,众生就没有办法听闻佛法。而如来显现应身来说法,原本是为了让众生都能证悟自己本来具足的法身。如果众生执着于这个应身的外相,就不能见到本性了。为什么呢?因为既然不能返观内照自己的本性,那么即使面对面看着这三十二种殊胜相貌的佛,也不能见到如来。这难道不是大大违背了佛显现三十二相的根本宗旨吗?所以都说“非”。这是表明,从外相上看虽然存在,但从本性上看却不是究竟,所以不应该执着。这样的指点,是多么贴切啊。
○第二约因果以明者。换言之,是明世尊就此二事立说者,欲令众生明了因果之真实义故也。何以言之?此尘凡之大千世界何来乎?众生同业所感也。此胜妙之三十二相何来乎?世尊多劫熏修所成也。然则此二皆不外因果法,可以了然矣。因果者,所谓缘会而生也。缘生故是幻有,幻有故是假名。然虽为假名,而有因必有果,永永不坏者也,故曰是名。言是名者,为令众生懔然于因果,虽性空而相有,丝毫不爽,不可逃也。若知因果性空相有而不可逃,便应修无相无不相之殊胜净因,以证无相无不相之殊胜妙果。何谓无相无不相。即是体会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假即空,而二边不着,以合中道第一义谛,是也。须知无相无不相,中道第一义谛者,性之实相,本来如是。故如是修持,便是般若波罗蜜也。所以修此胜因,必克胜果。故于大千世界、三十二相,皆说曰非。皆说非者,为令众生既不坏因果之相,而复会归于性。便是空有不着,合乎中道也。
第二,从因果的角度来说明。换句话说,世尊之所以拿这两件事来讲说,是为了让众生明白因果的真实含义。为什么这么说呢?这个凡俗的大千世界是怎么来的?是众生共同的业力感召而来的。这殊胜美妙的三十二相是怎么来的?是世尊多生多劫修行积累而成的。那么这两样都离不开因果法则,就可以清楚了。因果,就是因缘和合而生。因为是因缘所生,所以是幻化的存在;因为是幻化的存在,所以是假有的名称。然而虽然是假有的名称,但有因必有果,是永远不坏失的法则,所以说是“是名”。说“是名”,是为了让众生敬畏因果,虽然本性是空,但现象存在,一点都不会错乱,无法逃避。如果知道因果本性是空、现象是有而不可逃避,就应当修持不执着于表象、也不否定现象(无相无不相)的殊胜清净之因,来证得不执着于表象、也不否定现象的殊胜妙果。什么叫“无相无不相”?就是体悟到因缘所生的事物,既是空、又是假有,既是假有、又是空,从而不偏执于空或有任何一边,以符合中道的究竟真理。要知道,“无相无不相”的中道究竟真理,是心性本来的真实样貌。所以这样去修持,就是智慧到彼岸。因此修持这样的殊胜因行,必定能成就殊胜果德。所以对于大千世界、三十二相,都说“非”。之所以都说“非”,是为了让众生既不去破坏因果的现象,又能回归到本性。这就是既不执着于空,也不执着于有,符合中道。
○第三约空有同时并具以明者。是明世尊就此立说,为令藉闻此法,而得了然于空有同时并具之所以然也。何以言之?说一非字,是令不着有也。说一是字,是令不着空也。而曰非曰是,二者并说,是令二边皆不可着。何故皆不可着,因内而此身,外而世界,依正二报,无非因缘和合而生。当缘会而生之时,俨然现依正二报名相,岂可着空。当缘散则灭之时,此身何在,此世界何在,岂可着有。不但此也。依正二报,当其缘生之际,既是因缘和合,谓之为生。可见除因缘外,别无实法。故现是名时,即为非有时。故曰有即非有。亦复当非有时,即现是名时。故曰非有而有。合而观之,岂非空有同时并具乎。既为同时并具,故着空着有皆非。故今是非同说,即是令闻法者,体会空有并具皆不可着之意。而依正二报,为名相显然众所共见之事。此既空有同时并具,则其余可以恍然矣。复为众生关系最密最要之事,此既空有皆不可着,则其余可以了然矣。上两科,离名字言说,尚是专遣有边。此两科,空有二边俱遣,乃为断除妄念之极致。
第三,从空和有同时并存的角度来说明。这是阐明世尊在这里讲说,是为了让人们通过听闻这个法门,能够明白空和有同时并存的原因。为什么这么说呢?说一个“非”字,是让人不执着于有。说一个“是”字,是让人不执着于空。而“非”和“是”两者一起说,是让人两边都不可以执着。为什么两边都不能执着呢?因为内在的这个身体,外在的世界,正报和依报这两种果报,无不是因缘和合而产生的。当因缘聚合而显现的时候,明明白白地呈现出正报和依报的名相,怎么能执着于空呢?当因缘消散而灭去的时候,这个身体在哪里?这个世界又在哪里?怎么能执着于有呢?
不仅如此,正报和依报这两种果报,当它们因缘生起的时候,既然是因缘和合,称之为“生”。可见除了因缘之外,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实体。所以,当显现出名相的时候,也就是“非有”的时候。所以说,有就是非有。同样,当是“非有”的时候,也就是显现出名相的时候。所以说,非有而有。结合起来看,这难道不是空和有同时并存吗?
既然是同时并存,所以执着于空或者执着于有都是不对的。所以现在“是”和“非”一起说,就是让听闻佛法的人,体会空和有并存、两边都不可执着的深意。而正报和依报,是名相明显、大家都能看见的事情。这个尚且是空有同时并存,那么其他的道理就可以明白了。这又是与众生关系最密切、最重要的事情,这个尚且空有两边都不能执着,那么其他的也就可以清楚了。
前面两段,离开名字和言说,还只是专门破除对“有”这一边的执着。这两段,空和有两边都要破除,才是断除妄念的极致功夫。
○第四约究竟义以明者。乃是说明世尊说此两科,是令众生彻底领悟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之性体耳。何以言之。依正二报,既皆缘生,可知惟是因缘聚合之相。故经中谓之是名。是名者,明其假名为生也。既是假名为生,可见实未尝生。故经中说之曰非。说非者,明其本来无生也。既无所谓生,则亦无所谓灭。然则诸法本不生不灭,而凡夫不知,迷为实有生灭,随之而妄念纷起。是故世尊说为可怜悯者。
从究竟意义上来说明,这是要阐明世尊讲这两段经文,是为了让众生彻底领悟言语道断、心行处灭的本性。为什么这么说呢?依报和正报既然都是因缘所生,就知道都只是因缘聚合的表象。所以经中称之为“是名”。“是名”就是说明这是假名为生。既然是假名为生,可见实际上并没有真的生起。所以经中说“非”。“说非”就是表明它本来没有生起。既然无所谓生,也就无所谓灭。这样看来,一切法本来不生不灭,但凡夫不明白,误以为实有生灭,随之而起种种妄念。因此世尊说这是值得怜悯的。
更须知身心世界本无生灭,而见有生灭相,安立生灭名者,无他,实是痴迷可怜之凡夫,妄念变现之虚相,妄念强立之名言耳。经云是名者,如是如是。此是名之究竟了义也。是故若离于念,身心世界之名字言说,尚且无存,那有生灭之名字,又那有生灭可说。如此则泯一切相而入真实体矣。何以故?真如性体,从本以来,平等如如。非有非无,非亦有无,非非有无。乃至非一切法,非非一切法。总而言之,起念即非,并起念之非亦非。所谓离四句,绝百非者,是也。经云则非者,如是如是。此则非之究竟了义也。
更要明白,身心世界本来没有生灭,而我们看见有生灭的现象,安立出生灭的名称,没有别的原因,实在是愚痴迷茫的凡夫,由妄念变化显现的虚幻假相,妄念强行建立的名词概念罢了。经中所说的“是名”,就是这个道理。这是“是名”最究竟彻底的涵义。因此,如果离开了妄念,身心世界的名称言说尚且不存在,哪里会有生灭的名称,又哪里有什么生灭可以谈论。这样就能消除一切假相而契入真实本体了。为什么呢?真如自性本体,从最初以来,就是平等一如的。它不是有,也不是无;不是也有也无,也不是非有非无。甚至可以说,它不是一切法,也不是非一切法。总而言之,只要动念去分别就不对,连“动念不对”这个念头也要放下。这就是所谓的离开“四句”,断绝“百非”。经中所说的“则非”,就是这个道理。这是“则非”最究竟彻底的涵义。
此究竟了义,前面凡言则非、是名处,皆具此义。而先皆不说,至此乃说者,有深意焉。下文云深解义趣,可知经文至此,当明深义。故上来暂缓。所谓由浅入深,引人入胜也。又复此义,就身心世界上说最便。又复此请示名持中经义,正明断念以证性。欲断念证性,非奉持究竟了义,则不能也。故曰经文至此,当明深义。知此,便知此义惟宜于此处发之。移前嫌早,移后又嫌迟。讲经说法,当令文义无谬。盖义有浅深,文有次第。若当说时不说,不当说时便说,是谓于文有谬。纵令其义无谬,亦为妄谈,亦有罪过。此义,凡有弘法之愿者所不可不知也。
这是最彻底、最圆满的道理。前面凡是说到“则非”、“是名”的地方,都包含着这个道理。但之前一直都没有点明,直到这里才说出来,是有深刻用意的。下文说到“深解义趣”,就可以知道经文进行到这里,应当阐明深刻的义理了。所以前面暂时按下不表,这就是所谓的由浅入深,引人入胜。再者,这个道理,结合我们的身心世界来说,最容易明白。还有,在须菩提请示经名和如何奉持的这部分经文中,正是要说明断除妄念以证悟本性的道理。想要断除妄念、证悟本性,如果不奉持这个最彻底、最圆满的道理,是做不到的。所以说经文到这里,应当阐明深义。明白这一点,就知道这个道理正适合在这里阐发。放在前面讲就太早了,放到后面讲又太迟了。讲解经义、演说佛法,应当让经文和义理都没有错谬。因为义理有浅有深,经文有先后次第。如果该讲的时候不讲,不该讲的时候却讲了,这就叫对经文有错谬的理解。即使你讲的道理本身没错,也是妄谈,也有罪过。这个道理,凡是发愿弘扬佛法的人,都不能不知道。
又上来说则非,只是说则非。说是名,只是说是名。而第四层之义不然。说是名时,摄有则非意在。而说则非时,亦摄有是名意在。此亦究竟了义也。岂止遣相谈性之为究竟了义。须知但遮无照,但泯无存,则所说者便非究竟了义。遮中便有照,泯中寓有存,方为究竟了义。盖非遮非泯,则不能见性,而呆遮呆泯,又岂能见性。闻此究竟了义,当悉心体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至要至要。
前面所说的“则非”,只是指出“则非”。说“是名”,也只是指出“是名”。但第四层含义不同。说“是名”时,已经包含了“则非”的意思在里面。而说“则非”时,也同样包含了“是名”的意思在里面。这才是彻底究竟的道理。 岂止是破除现象、谈说本性才算究竟了义。要知道如果只是否定而没有肯定,只是泯灭而没有建立,那么所说的就不是彻底究竟的道理。在否定中要有肯定,在泯灭中要寓含建立,才是究竟了义。因为如果不否定、不泯灭,就不能见到本性;但如果只是死板地否定、死板地泯灭,又怎能见到本性呢?听到这究竟了义的道理,应当全心体会。差之毫厘,就会谬以千里。这是极其重要的。
○再將此不壞假名兩科,與前之會歸性體兩科,合而觀之,更有要義,急當明之。須知前就般若之名字言說令離,復就大千世界,三十二相,令不著者,無他。以性體絕待。一落名字語言,便有能名所名,能言所言。既有能所,儼成對待。少有對待之相,便非絕對之體矣。佛說般若,是令見性。以般若波羅蜜原由真如之理體正智而出生者也。故約此而令離名言,以明證性必應遣相之意。即復因其體之絕待,故能融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如起信論所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此句是明相大。)能生一切世出世因果故,(此句是明用大。)可見相用不能離體。即是因其體大,所攝之相用亦大。而此不壞假名兩科,所言大千世界,三十二相,正明相大。以其皆由性體顯現故,所謂無量性功德故。又大千世界為眾生同業所感,是世法因果也。三十二相為佛多劫熏修所成,是出世法因果也。可見此二又即兼明用大。而且舉大千世界為言,則攝盡世法一切因果。舉佛之三十二相為言,又攝盡出世法一切因果。又復言世界,則攝一切廣大相。言微塵,則攝一切微細相。然則於此而明不著,則一切皆不應著,可知矣。於此而明不壞,則一切皆不應壞,亦可想矣。何以皆不應著?以相用應融入性體故。何以皆不應壞?以體必具足相用故。
再将这“不坏假名”两科,与前面“会归性体”两科,合起来看,更有重要的道理,必须赶紧说明。要知道前面从般若的名字言说上让人们远离,又从大千世界、三十二相上让人们不执着,没有别的用意。因为性体是绝对无待的。一旦落入名字语言,就有了能称呼的和被称呼的,能说的和所说的。既然有了能所,俨然就成了对立。稍微有一点对立的相状,就不是绝对的体性了。佛说般若,是为了让人们见到本性。因为般若波罗蜜原本是从真如的理体正智中产生的。所以,从这点出发让人们远离名言,是为了说明证悟本性必须遣除一切相状的道理。又因为性体的绝对无待,所以它能融摄一切世间和出世间的法。就像《起信论》说的:如来藏具足无量的自性功德,(这句是说明相大。)能生一切世间和出世间的因果,(这句是说明用大。)可见相和用不能离开体。正是因为它的体大,所摄的相用也大。而这里“不坏假名”两科所说的大千世界、三十二相,正是说明相大。因为它们都是由性体显现出来的,所以说具足无量的性功德。再者,大千世界是众生共同业力所感召的,这是世间法的因果。三十二相是佛多劫熏修所成就的,这是出世法的因果。可见这两样又兼带说明了用大。而且举大千世界为例,就涵盖了世间法的一切因果。举佛的三十二相为例,又涵盖了出世法的一切因果。另外,说到世界,就摄尽了一切广大的相状;说到微尘,就摄尽了一切微细的相状。那么,在这里说明不执着,就知道一切都不该执着了。在这里说明不坏灭,也就可以想见一切都不该坏灭了。为什么都不该执着?因为相用应该融入性体。为什么都不该坏灭?因为体必定具足相用。
且由先说会归性体,后说不坏假名之次第观之,是明明开示学人,最初宜用遣荡功夫,以除其旧染之污,使此心渐得清净,乃有见性之望。并名字言说之相,尚须遣荡,则心中不可有丝毫之相可知。何以故?性本非相故。然而但用此功,防堕偏空。故更当圆融。圆融者,性相圆融,无碍自在也。故接说不坏假名。所以明圆融无碍之义也。盖欲言是名而先言非者,是明幻有不离真空,相非性而不融也。故虽不坏相,亦不可着相,而后乃能圆融而无碍。无碍者,相不障性也。又复既言非,又言是名者,是明真空不妨幻有,性非相而不彰也。故虽不着相,亦不应坏相,而后乃为无碍而圆融。圆融者,性不拒相也。如是之义,乃此四科最精最要之义。般若波罗蜜宗旨,彻底宣露矣。正金刚般若波罗蜜云何奉持之所以然也。若未明乎此,则对于经义,纵令不无道着一二,终是不关痛痒。则所谓解者便非真解。既未真解,如何奉持乎。则所谓行者,实乃盲行而已。如此虽勤苦学佛,必不能得大受用,甚至走入歧途而不自知。反之则一日千里,受用无尽也。般若为佛法中根本之义,亦为究竟了义,若学佛者,于此根本义究竟义未明,终是在枝叶上寻求。既未见道,又何足云修道。故不能得受用也。从来所谓三教同源之说,无非就佛法枝叶上牵引附会。若根本究竟之义,便无从比拟矣。当知佛法所以超胜一切者在此。若学佛而不明此义,终在门外。故上云: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是明明开示佛法当从此门入也。
而且从前面先讲回归本性本体,后面再讲不否定假名这种顺序来看,这分明是在教导学佛的人,最初应该运用扫除执着的功夫,来清除过去沾染的污垢,让这颗心逐渐得以清净,才有见到本性的希望。连名字和言说的表象,都还需要扫除,那么心中不能存有丝毫的相状,就可想而知了。为什么呢?因为本性本来就不是相状。然而,如果只用这种功夫,要防止堕入偏执于空性的误区。所以更应该懂得圆融。圆融,就是本性与表象圆融无碍,自在通达。因此接着讲不否定假名。这是为了阐明圆融无碍的道理。之所以要先说“非……”,再说“是名……”,是为了说明虚幻的有离不开真实的空,如果执着于表象,就不能与本性圆融。所以即使不否定表象,也不可执着于表象,然后才能圆融而无障碍。无障碍,就是表象不妨碍本性。再说,既说“非”,又说“是名”,是为了说明真实的空不妨碍虚幻的有,如果离开了表象,本性也无从彰显。所以即使不执着于表象,也不应该否定表象,然后才能做到无障碍而圆融。圆融,就是本性不排斥表象。这样的道理,是这四科(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最精要、最核心的道理。智慧到彼岸的宗旨,在这里彻底显露了。这正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应该如何奉持的根本原因。如果不明白这一点,那么对于经文的义理,即使能说出一二,终究是不得要领。那么所谓的理解,便不是真正的理解。既然没有真正理解,又如何能奉持呢?所谓的修行,其实不过是盲修瞎练罢了。像这样即使勤苦学佛,也必定不能得到大的受用,甚至误入歧途而不自知。反之,则能一日千里,受用无穷。智慧是佛法中的根本义理,也是究竟了义,如果学佛的人,对这个根本义、究竟义不明白,终究只是在枝叶上寻求。既然没有见到根本大道,又哪里谈得上修道呢?所以不能得到真实受用。历来所谓儒释道三教同源的说法,无非是在佛法的枝叶上牵强附会。至于根本究竟的义理,就无法比拟了。要知道佛法之所以超越一切、殊胜无比,正在于此。如果学佛而不明白这个道理,终究是在门外。所以上面说:一切诸佛,以及诸佛的无上正等正觉法门,都从这部经中生出。这分明是在开示,佛法应当从这个门径进入。
○儒家往往剽窃佛法之义以谈儒,而又毁谤佛法,真是罪过。然所剽窃者,只是一知半解。不但非了义,且非全义。因此生谤,可乎!其所从剽窃之路,无非禅家语录耳。禅家修持,虽宗般若。然以不立文字故,遂不根据教义发挥。而其所说又一味高浑,容易为人剽窃附会者,在此。而根本究竟了义,不致被人挦扯扰乱者,亦幸而有此。何以故?儒家克己修身,循规蹈矩,岂非君子?然眼孔短浅,心量狭隘,大都少有所得,便沾沾自喜,知其一便非其二。故自汉以来,号称尊孔,除汉儒训诂之学,尚于儒书有所裨益外。其他或拉扯谶纬之言,或捃扯黄老之说,或剽窃禅家绪余之与儒书近似者,附会而装皇之。实于儒家真义,并未梦见。而门户之争,却甚嚣尘上。以如是我见甚深之人,虽闻佛法根本究竟了义,其不能领解也,亦可决矣。试观程朱皆亲近禅宗大德多年,而所得不过如此。反而操戈相向,亦足以证余言之非谬矣!然则彼辈若闻究竟了义教,纵令不致操戈,其必亦如谈儒理然,牵枝引叶,似是而非,反令正义因之不彰而已,此又不幸中之大幸也。
儒家常常窃取佛法的道理来谈论儒家思想,却又毁谤佛法,实在是罪过。但他们窃取的,只是一知半解。不仅不是究竟的道理,而且不是完整的义理。因此而产生诽谤,这怎么可以呢!他们窃取佛法的途径,无非是禅宗的语录罢了。禅宗修行,虽然以般若为宗。但因为主张不立文字,所以就不依据经教义理来发挥。而他们所说的又偏向高深浑融,容易被别人窃取附会的原因,就在这里。而佛法根本究竟的道理,不至于被人断章取义、扰乱的原因,也幸好有这一点。为什么呢?儒家讲求克己修身,循规蹈矩,难道不是君子吗?然而他们眼光短浅,心量狭隘,大多稍微有点心得,就沾沾自喜,知道一点就否定其他。所以自汉代以来,号称尊崇孔子,除了汉代儒生的训诂之学,还对儒家典籍有些补益之外。其他时候,要么拉扯谶纬迷信的说法,要么摘取黄老道家的学说,要么剽窃禅宗流传下来的、与儒家典籍表面相似的言论,附会并加以粉饰。其实对于儒家真正的义理,连做梦都没有见到。而门户之争,却闹得沸沸扬扬。像这样自我执着很深的人,即使听闻佛法根本究竟的道理,他们不能领会理解,也是可以断定的了。试看程颐、朱熹都亲近禅宗大德多年,而所得的不过如此。反而掉转矛头攻击佛法,也足以证明我所说的话没有错谬了!那么,这些人如果听闻究竟了义的教法,纵使不至于攻击,也必定像谈论儒家道理那样,牵强附会,似是而非,反而让真正的义理因此不能彰显罢了,这又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又此四科,更有一要義,亦不可不明者。其義云何?則以頭一科為主,餘三科釋其所以然,是也。頭科云何為主?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是也。當知般若,是人人本具之智,即是清淨心。此清淨心,住處無方所,用時無痕迹,本是把不住,取不得的。所謂心月孤圓,光吞萬象。何以故?以其絕待清淨故。圓覺經不云乎:有照有覺,俱名障礙。佛說般若,本令人依文字,起觀照,證實相。但恐人存有照覺之智。其下者甚至向名言中覓般若。故特於說明奉持之所以時,不嫌自說自翻,而曰般若則非般若。如此一說,直使奉持者心中不留一個字脚,不能沾一絲迹相,真所謂快刀斬亂麻手段。即此便是金剛般若,迥異乎相似般若矣。(般若之理,見不徹底,經論中名為相似般若。謂其似是而非也。)一切行人,當如是奉持也。
○另外这四部分还有一个重要含义,也不能不明白。这个含义是什么呢?就是以第一部分为主,其余三部分解释它的原因,就是这样。第一部分为何是主?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就是这个意思。要知道般若,是每个人本来具备的智慧,也就是清净心。这个清净心,没有固定的处所,运用时也没有痕迹,本来就是把握不住、抓取不到的。所谓心性如孤月圆满,光明能包容万象。为什么呢?因为它绝对清净的缘故。《圆觉经》不是说了吗:有观照、有觉知,都叫做障碍。佛说般若,本是让人依据文字,生起观照,证悟实相。但恐怕人存有观照觉知的执着。那些根基较浅的人甚至从名言概念中寻找般若。所以特意在说明奉持的道理时,不怕自己说又自己推翻,而说般若即非般若。这样一说,直接让奉持的人心中不留一点文字痕迹,不能沾染一丝执着相状,真可以说是快刀斩乱麻的手段。这个本身就是金刚般若,完全不同于相似的般若。(般若的道理,如果认识不透彻,经论中称为相似般若。意思是它看起来像但实际不是。)一切修行人,应当这样奉持。
上云以是名字者,当以是金刚名字也。故此金刚般若,持以破惑,惑无不尽;持以照理,理无不显。故能即一切法,离一切相。即复离一切相,行一切法。果能如是奉持,方于世出世法,究竟达其本末边际。谓之波罗蜜者,因此。此佛说般若则非般若之真实义也。复恐学人不能通达,故更说下三科以明其义,俾得洞然明白耳。
前面说到“以这个名字”,就是指用这个金刚般的名字。所以这种金刚智慧,用来破除迷惑,迷惑没有不消除的;用来观照真理,真理没有不显现的。因此能够既深入一切现象,又超脱一切表象。既超脱一切表象,又践行一切法。如果真的能这样去奉行持守,才能对世间和出世间的法,彻底通达其根本与边际。之所以称为“波罗蜜”(到彼岸),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这就是佛陀所说“般若即非般若”的真实含义。又担心学人不能完全明白,所以接着讲下面三个部分来阐明这个道理,使大家能够彻底清楚明白。
○有所说法否一科,是明般若无言无说也。上云般若非般若,正显其非言说所可及。故以有所说法否,试其见地。答曰无所说,正与问意针锋相对。若知得虽终日说,炽然说,而实无言无说。是不于言说中求也。如是奉持者,是为般若波罗蜜也。
“有所说法否”这一科,是阐明智慧本无言说、无可言说。上文说“般若即非般若”,正是显示它并非言语所能表达。所以用“有所说法否”来试探对方的见解。回答“无所说”,正与问意针锋相对。若能明白虽然终日说法、滔滔不绝地讲,而实际上并无言说、无可言说,这就是不执着在言语相上去寻求了。能这样去奉持的,才是真正的般若波罗蜜。
○三千大千世界一科,是明般若境智一如也。般若非般若,正显般若非实有一法,而法法皆般若之意,以明诸法一如。恐未能解,故借微尘世界,发个问端。答言甚多者,就相而言相也。而如来说非,说是假名者,即相而无相也。若悟得细而微尘,大而世界,缘生无性,当体即非,皆是假名。则尘尘刹刹,莫非般若。所谓坐微尘里转大法轮,于一毫端建宝王刹。所谓尽十方世界是自己光明。又曰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皆境智一如之义也。境智一如,则是无能无所,而绝待清净矣。如是持者,乃般若波罗蜜也。
这一节关于三千大千世界的经文,是为了阐明般若的智慧与它所观照的境界是一体不二的。说般若又不是般若,正是为了说明般若并非一个实有的东西,而是万事万物中无不体现着般若的道理,以此彰显一切法皆是平等一如的。担心大家还不能理解,所以借着微尘和世界的比喻,提出一个问题。回答说“很多”,这是从事物的表象上来说的。而如来说它们“并非实有”,说它们“只是假名”,这就是透过表象看到其本质的空性了。如果能领悟到,细小如微尘,广大如世界,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当下就是空无自性的,都只是假借的名称。那么,每一粒微尘,每一个世界,无不是般若智慧的显现。所谓“坐在一粒微尘里转动大法轮”,所谓“在一根毫毛的尖端建立庄严的佛国”。所谓“十方世界都是自己本性的光明”。又说“山河大地全部显露着法王的身相”。这些都是境界与智慧一体不二的道理。境界与智慧既然一体不二,那就没有能观的主体和所观的客体,达到了绝对清净、超越对待的境界。这样去修持,才是真正的般若波罗蜜。
○三十二相一科,是明般若无智无得也。般若非般若,正显般若正智。觉性圆明,无能觉,无所觉。而凡夫则曰若无能证之智,所证之果,为何现三十二相。故以得见如来否,发问。答曰不也,乃的示法身无为,原非色相。但如来以无智无得故,所以大悲随缘,现起无边相好,或三十二相,乃至随形六道。可知种种相好,不过随缘现起耳。既是缘起法门,所以相即非相,而是假名,故曰非,曰是名也。若会得非相是名,则如来随处可见。即三十二相而见如来,可也。若或未然,著于三十二相,终不得见如来也。奉持般若,如是如是。总而言之,般若法门,本如来说。今示以尚无所说。何况般若之法。其不应执着,不待言矣。遣其法执者,以清净心中,不可有境界相也。故复示以尘非尘,界非界。使知法法头头,莫非般若,岂别有境界。然而人之不忘乎般若境者,以佛即证此故也。故更示不以相见如来。若知三十二相为非相,而是假名者,则是能见诸相非相矣。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矣。知此,则般若非般若之旨,可以洞明。即云何奉持,亦可洞明。盖总以开示当即相离相以奉持而已。
这一段讲三十二相的内容,是为了说明般若智慧没有能得的智慧、也没有所得的境界。说般若不是般若,正是为了彰显般若真正的智慧。觉悟的本性圆满光明,没有能觉悟的主体,也没有所觉悟的对象。但一般人会问:如果没有能证悟的智慧、所证得的果位,为什么如来会显现三十二相呢?所以须菩提就以“能否通过三十二相见如来”来提问。佛回答说“不能”,这是明确指示法身本来无为,并非色相所能代表。但如来正因为没有能得之智、所得之境,所以能随顺因缘,以大悲心显现无边的相好,或是三十二相,乃至随六道众生之形相而示现。由此可知,种种相好不过是随缘显现而已。既然是缘起法门,所以相即非真实的相,只是假名安立,因此说“不是”,说“只是名称”。如果能领会“不是真实的相,只是假名”这个道理,那么如来处处都能见到。即使从三十二相中见到如来,也是可以的。如果还不能这样领会,执着在三十二相上,终究不能见到如来。奉持般若智慧,就要这样去理解。
总而言之,般若法门本是如来所说的。这里却开示“连所说的都没有,何况般若之法呢?”其不应执着,就更不用说了。之所以要破除对法的执着,是因为清净心中不能存有境界相。所以又开示“微尘不是微尘,世界不是世界”,让人知道一切法、一切现象无非般若,哪里另有境界可得呢?然而人们之所以不忘般若境界,是因为佛就是证得这个境界的缘故。所以又进一步开示“不能以相见如来”。如果知道三十二相不是真实的相,只是假名,那就是能见一切相都不是真实的相了。如果能见一切相都不是真实的相,那就是见到如来了。明白这一点,那么“般若不是般若”的深意就能彻底明了;应当如何奉持,也能彻底明了。这总体都是为了开示:应当就在现象中而不执着现象,如此奉持而已。
○若照此义趣分科,则第二第三第四三科,应摄在第一科之下。今不如是而平列者,以平列分科,则空有二边不着。以及遣荡圆融诸义,彰显明白,易于领会故也。然以般若非般若一科为主之义,经中明有,亦不可漏,故补说之。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划分章节,那么第二、第三、第四这三个章节,应该归在第一章节之下。现在不这样安排而将它们并列,是因为平列分科,能使“空”与“有”两边都不偏执。同时,破除执著、圆融无碍等义理,也能因此彰显清楚,更容易让人领会。然而,关于“般若即非般若”这一章节作为主旨的含义,经文中确实有明确说明,也不可遗漏,所以在此补充说明。
○此外尚有別義,亦甚緊要,不可不知者。此請示名持一科,已由伏惑說至斷惑。然而當知惑有粗細,此中是斷分別粗惑。故前半部總判曰:約境明無住。至後半部所斷,乃俱生細惑。故其總判曰:約心明無住也。問:此中已明離念,豈非已是約心明乎?答:此有二義,前後不同。(一)此中雖已約心明,然尚屬於詮理。(即謂尚屬於開解。)入後乃是詮修。更於修中顯義,以補此中所未及。此前後不同處也。(二)此中先離粗念,即起心分別之念。入後是離細念,即不待分別,與心俱生之念。此又前後不同處也。上來詳明所以,已竟。
此外还有别的含义,也非常关键,不能不知道。这请示经名与受持的一科,已经从降伏惑业说到断除惑业。然而要知道惑业有粗细之分,这里所断的是分别而起的粗惑。所以前半部总体判定为:针对外境说明不执着。到后半部所断的,则是与生俱来的细惑。所以它的总体判定为:针对内心说明不执着。有人问:这里已经说明要离开妄念,难道不已经是针对内心说明了吗?回答:这有两层含义,前后是不同的。(一)这里虽然已经针对内心说明,但仍然属于诠释道理。(也就是说还属于开启知见。)进入后半部才是诠释修行。更在修行中显发深义,以补充这里没有说到的地方。这是前后不同的第一点。(二)这里是先离开粗的妄念,也就是起心动念、分别计较的念头。进入后半部是离开细的妄念,也就是不需要经过分别、与心同时生起的微细念头。这又是前后不同的第二点。以上详细说明原因,已经完毕。
(癸)三,结显持福。分二:(子)初,约命施校。
(癸)第三部分,总结显示持经的福报。分为两小节:(子)第一,以寿命布施来比较。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须菩提,如果有诚心向善的男子、诚心向善的女子,用像恒河沙数那样多的身体和生命来布施。
宝施尚是外财,今则乃以身命施,佛经中名为内财,重于外财远矣。众生最爱者身,最重者命。身指四肢等言,犹未损及于命,已属难能,况为众生舍命乎。且不止一个身命,乃如恒河沙数。人之一生,只有一个身命。今云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其为生生世世,常以身命布施,可知。其为难能也何如,其福德之多也何如。然若施相未忘,仍属有漏。如世之杀身成仁者,初未闻其有成佛事也。
用珍宝布施还属于外在财物,如今这是用身体性命来布施,佛经中称为内在的财物,比外在财物贵重太多了。众生最贪爱的是身体,最看重的是性命。身体指的是四肢等部分,还没有损害到性命,已经很难得了,更何况是为了众生舍弃性命呢?而且不止一个身体性命,而是像恒河沙那样多的数量。人的一生,只有一个身体性命。现在说用恒河沙那样多的身体性命来布施。可见这是生生世世,常常用身体性命来布施。这有多么难以做到,所获得的福德有多么巨大,就可想而知了。但如果布施的念头没有放下,仍然属于有漏的福报。就像世间那些杀身成仁的人,从来没听说过他们有成就佛道的事。
(子)次,明持福多。
(接下来)第二,说明持诵此经的福德殊胜。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如果有人,对这部经,哪怕只是领受奉行其中四句偈颂,并为他人解说,他所获得的福德也非常多。
受持一四句偈等,勝過恆河沙身命施,此何理也?且前兩次,皆以寶施校勝,此更以身命施校勝又何說也?當知第一次顯勝,因甫生淨信故,但以一個大千世界寶施福德比較,以顯其殊勝。第二次顯勝,因解慧增長,不但知境虛,并知心中本無塵境。故以無量無邊大千世界寶施福德比較,以顯其殊勝。至此則解義更深,已開金剛智矣。此智既開,便知斷其妄念,而捨生死根株,其功行視前更為入裏。故不以外財校顯,而以內財校顯。因其持說一四句偈等,若(【校】「若」,舊版作「如」,原稿作「若」。)能開金剛智,奉金剛般若以修持,便能斷念。斷念便捨生死根株,而超凡入聖。視彼但能多生多劫捨其身命,而未能捨生死根株者,相去不可以道里計。故持說此經一四句偈等之福德,多於以恆河沙身命布施之福德。以此開金剛智,可望超凡入聖。彼不知持說此經,金剛智便無從開,而仍未能脫生死輪迴苦惱之凡夫故也。
受持哪怕四句偈等,其功德胜过用恒河沙数身命布施,这是什么道理呢?而且前两次较量,都是用财宝布施来比较其殊胜,这里却用身命布施来较量其殊胜,又有什么说法呢?应当知道,第一次显明殊胜,是因为刚刚生起清净信心的缘故,只用一个三千大千世界的财宝布施的福德来比较,以显示其殊胜。第二次显明殊胜,是因为理解智慧的增进,不但知道外境是虚妄的,并且知道心中本来就没有尘劳境界。所以用无量无边三千大千世界的财宝布施福德来比较,以显示其殊胜。到了这里,理解经义更深,已经开启金刚智慧了。这智慧一旦开启,便知道断除妄念,舍弃生死的根本,其修行功夫比之前更加深入内里。所以不用外在的财宝来较量显示,而用内在的身命(内财)来较量显示。因为受持讲说这四句偈等,(【校勘】“若”字,旧版作“如”,原稿作“若”。)若能开启金刚智慧,依照金刚般若的智慧来修持,便能断除妄念。断除妄念便能舍弃生死的根本,从而超凡入圣。比起那些虽然能在多生多劫中舍弃身命,却未能舍弃生死根本的人,相差之远简直无法用里程来计算。所以受持讲说这部经四句偈等的福德,多于用恒河沙数身命布施的福德。因为以此开启金刚智慧,有望超凡入圣。而后者不知道受持讲说此经,金刚智慧便无从开启,仍然是未能脱离生死轮回苦恼的凡夫的缘故。
(辛)四,成就解慧。分二:(壬)初,当机赞劝;次,如来印阐。(壬)初,又三:(癸)初,标领解。
(辛)第四,成就解悟智慧。分为两部分:(壬)第一,当机者赞叹劝请;第二,如来印证阐发。(壬)第一,又分三段:(癸)第一,标明领解。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
这时,须菩提听完这部经的讲解,深深领会了其中的义理与旨趣,不禁感动得流泪哭泣,向佛陀禀告说:
从开经至此,所有伏断分别我法二执之理事,由浅而深,逐层阐发,至详至晰。故此一科接明深解。当机之如是自陈者,无非望大众皆得如是,故既赞且劝也。何以故?佛与长老,不辞苦口,反复阐明无住之旨者,原欲闻者大开圆解。盖经旨是甚深微妙中道第一义,若不通达其深微,则见地未圆,何能二边不着,合乎中道。经云:深解义趣。正明其见地已圆,不同向之偏空矣。此其所以自陈非慧眼得闻,至于涕泪悲泣也。此中虽说解义,其实已摄有行。盖解行从来不能分开,故曰解行并进。并进者,以其必行到,方能解到;必解圆,而后行圆,故也。
从经文开始到这里,所有关于降伏和断除分别我执与法执的道理与实践,由浅入深,层层阐明,非常详细清晰。所以这一部分紧接着说明深刻的领悟。须菩提之所以这样自己陈述,无非是希望大众都能得到同样的领悟,因此既有赞叹也有劝勉。为什么呢?佛陀和长老不辞辛苦,反复阐明不执着的宗旨,原本就是希望听闻者能够彻底通达圆融的见解。因为经文的宗旨是甚深微妙、不落两边的最高真理,如果不能通达它的深奥精微,那么见解就不够圆满,怎么能做到既不执著于有、也不执著于空,符合中道呢?经文中说“深解义趣”,正是说明他的见解已经圆满,不同于以往偏向空性的片面认识了。这就是他之所以陈述自己并非仅凭慧眼听闻,以至于感动流泪、悲泣的原因。这里虽然说的是理解义理,其实已经包含了修行。因为理解与修行从来不能分开,所以说解行并进。所谓并进,是因为必须修行到位,才能真正理解到位;也必须理解圆满,修行才能圆满。
當知修行不外聞思修三慧。如此中之聞說是經,便是聞慧。(何以此聞乃是聞慧,至下當說。)而深解便是思慧,修慧。何以故?若不思惟修觀,便不能深解故。故曰說解便攝有行。不但此也,所謂深解義趣者,是何義趣乎?即是深領會得上文所說,當云何生信,當云何奉持,之所以然也。然則說一解字,不止攝行,亦攝有信。且下文云: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生實相,便是證性。下文又云:「得聞是經,信解受持,則為第一希有。乃至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名之為佛者,明其證性也。然則說一深解,不止攝信攝修,并證亦攝在內矣。而且信心清淨則生實相之意,又是說實相之生,便是信心清淨。觀此,則前次所說信解行證,雖說為四事,其實乃是一而四,四而一,其理益可證明矣。
要知道修行不外乎听闻、思惟、修习这三种智慧。像这里所说的听闻这部经,就是听闻的智慧。(为什么这种听闻属于闻慧,到后面会说明。)而深刻理解就是思惟的智慧、修习的智慧。为什么呢?如果不思惟、不修习观照,就不能深刻理解。所以说“解”已经包含了“行”。不仅如此,所谓深刻理解经文的义理和旨趣,指的是什么义趣呢?就是深刻领会上文所说的应当怎样生起信心、应当怎样奉持修行的所以然。那么,说一个“解”字,不仅包含了修行,也包含了信心。而且下文说:信心清净,就能生起实相。生起实相,就是证悟本性。下文又说:“能够听闻这部经,相信、理解、接受、持守,就是最为希有难得的。乃至为什么呢?远离一切表象,就称为诸佛。”称他为佛,是表明他已经证悟本性。那么,说一个“深解”,不仅包含了信和修,连证悟也包含在里面了。而且“信心清净则生实相”的意思,又是说实相的生起,就是信心清净。看这一点,那么之前所说的信、解、行、证,虽然分为四件事,其实是一而四、四而一,这个道理就更可以证明了。
○此成就解慧经文,乃是开经以来之归结处。何以故?上来师资种种问答,苦口婆心,以发明甚深义趣者,目的何在?无非望闻法者,能开深解而已。岂非上来千言万语,得此一科,始有个着落乎。故曰归结处也。不但此也,从次科「如来印阐」以下,凡世尊所说,又无非就上来所已说之紧要处,加以发挥,加以证明。令人对于上来所说要旨,更加一层信解,则受持更为得力而已。故此第四科成就解慧,及下第五科极显经功,乃是前半部总结之文也。此皆经中之脉络眼目,故预为提出,预为点醒,以便临文易于领会。
这段关于成就解慧的经文,是开讲这部经以来的总结处。为什么呢?前面师徒之间种种问答,苦口婆心,都是为了阐明甚深的义理旨趣,目的何在呢?无非是希望听法的人,能够开启深刻的理解罢了。难道前面千言万语,不正是到了这一段,才算有个着落吗?所以说这是归结之处。不仅如此,从下一段“如来印阐”开始,凡是世尊所说的,又无非是针对前面已经讲过的紧要地方,加以发挥,加以证明。让大家对于前面所说的核心要义,能够增加一层的信解,这样受持起来就更为得力而已。所以这第四部分“成就解慧”,以及下面第五部分“极显经功”,是整部经前半部分的总结文字。这些都是经文中的脉络和关键,所以预先提出来,预先点明,以便读到原文时更容易领会。
○本经之例,结经者,凡标一尔时云云,皆是表示更端之意。此中深解义趣四字,约义趣言,则皆上文所有。而约深解言,则是上文所无,至此方始自陈,故曰更端也。尔时二字,与上请示名持中之尔时,正相呼应。盖请示名持以前,所明之义,是开知境虚智,开无尘智。至请示名持时,乃开金刚智。此智甚深,不易领悟。此智若开,便断惑证真,乃修功之所归趣。今云深解义趣,便是自陈其得开金刚之智矣。若但开得知境虚智、无尘智,不过是观行位、相似位,不得曰深解也。不但此也。此中之尔时,乃直与经初尔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时之尔时相应。何以故?若无彼时之请法,何来此时之深解乎。若深观之,此时之深解,已伏于彼时之请法。何以故?因长老能于大众瞆瞆之时,独能窥破佛不住相,因而请法。所以闻法即解耳。若在他人,决不能闻说是经,便得深解义趣。此下文所以云不足为难也。是经文中已明明点出前后关系矣。不但此也。彼一时开口即赞希有,此一时亦开口即赞希有,皆点明前后相应之眼目处。又观彼时长老即从座起,愿乐欲闻,何等欢欣踊跃。而此时之长老,却涕泪悲泣矣。前后映带,大有理致。盖彼时之欢欣,正此时悲泣之根也。尔时二字,若约当下说,便是开示所以奉持之理已竟之时,亦即闻而深解,悲从中来之时也。闻说是经之闻,与经初愿乐欲闻,此两闻字正相呼应。闻所欲闻,且复深解,真乃万千之幸,此所以喜极而悲也。深解与最初之谛听相应,若不谛听,断难深解。故闻说是经之闻,非泛泛而闻,所谓闻慧是也。然此亦是就长老说,因其本是第一离欲阿罗汉,早能无念,既具慧眼,又复解空第一。故于未闻是经之先,便能洞了无住之旨而见如来。所以谛听之效甚伟,闻便深解耳。若在凡夫,纵能谛听,决不能一悟彻底。能开知境虚智,已难能而可贵矣。若闻经便尔无尘,千古能有几人。至如金刚智,更无论矣。即如禅宗六祖大师,闻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而得顿悟。古今无第二人。然而传授衣钵以后,尚为猎人羁绊十余年。此正佛祖加被,磨炼其金刚慧剑耳。若在末世,尤难之难。故下文云:后五百岁,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希有也。此理不可不知。然亦不可因难自阻。佛说后五百岁持戒修福,能生信心,便能一念相应。信为道源功德母,果能闻经实信,便入般若之门矣。果能入门,何尝不可顿悟顿断。何以故?诸佛加被故,夙慧甚深故。然则何谓入门?实信尘境皆虚,不为所缚,便是般若之初门也,此理尤不可不知。
那时,须菩提听到这部经,深深理解了其中的义理和旨趣,不禁感动得流泪哭泣。他恭敬地向佛说道:“世尊啊,真是太稀有了!您所说的如此深奥的经典,我从过去所得智慧以来,从未听过这样的经。世尊,如果有人听到这部经,内心清净,产生真实的信心,就能证悟真实的实相。应当知道,这样的人成就了第一稀有难得的功德。世尊,这个真实的实相,并不是一个真实的相状,所以如来佛说它名为实相。世尊,我今天能够听闻这样的经典,理解信奉接受并不困难。如果在未来的末法时代,后五百年,有众生听到这部经,能够理解信奉接受,这样的人就更是稀有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样的人已经没有了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为什么这样说呢?我相是虚妄的,一切相都是虚妄的。如果能不执着于一切相,那就是真正的佛了。”佛告诉须菩提:“是这样的,是这样的。如果有人听到这部经,不惊讶、不恐惧、不畏惧,应当知道,这样的人非常稀有。为什么呢?须菩提,如来所说的第一波罗蜜,并不是实有的第一波罗蜜,只是假名为第一波罗蜜。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并不是实有的忍辱波罗蜜。为什么呢?须菩提,就像我过去被歌利王割截身体的时候,那时我没有我相、没有人相、没有众生相、没有寿者相。为什么呢?我在过去被节节肢解的时候,如果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就会产生嗔恨心。须菩提,又回想我在过去五百世做忍辱仙人的时候,那时也没有我相、没有人相、没有众生相、没有寿者相。所以,须菩提,菩萨应当远离一切相,发无上正等正觉的心。不应该执着于色尘而生心,不应该执着于声、香、味、触、法而生心,应当生起无所执着的心。如果心有执着,那就是没有住于真心。所以佛说菩萨的心,不应该执着于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了利益一切众生,应该这样布施。如来说一切相,都是虚妄的;又说一切众生,并不是真实的众生。须菩提,如来是讲真实话的人、讲实话的人、讲如理话的人、讲不虚妄话的人、讲不异样话的人。须菩提,如来所证得的法,这个法既不是实有的,也不是虚妄的。须菩提,如果菩萨的心执着于法而行布施,就像人进入黑暗中,就什么也看不见;如果菩萨的心不执着于法而行布施,就像人有眼睛,在日光明照下,能看见种种色相。须菩提,在未来世,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能对这部经受持读诵,如来凭佛的智慧,完全能知道这样的人,完全能看见这样的人,都能成就无量无边的功德。”
○义者义理。即上来所说观门行门,若伏若断之真实义,是也。趣者归趣,亦云趣向。即下文所谓信心清净,则生实相,是也。盖义理千端,归趣则一。佛说文字般若,无非令依之起观照,证实相耳。若不了解义之归趣,则如入海算沙,毫无归结。亦如行舟无舵,将何趣向。则亦无利益功效之可言矣。故但解义不解趣,非深解也。且以归趣言之,若但解归结所在,而不解如何趣向。仍是如数他家宝,自无半钱分,亦非深解。必须既了解义之归结所在,更复了解此之所在应如何而趣向,是真能深解者矣。此深解义趣四字,是结经者所加。盖从下文自陈中,得知其能深领解也,故特为标出。其标出盖有二意:(一)使读经者知下文自陈中所说,乃开经以来种种妙义之归趣,宜悉心体会之。(二)若不标出,则涕泪悲泣,从何而来。且使知以解空第一之长老,乃因深解此经而悲泣,可见经中所说之空,非寻常空有对待之空矣。又使知以长老亲依座下之大弟子,乃因闻解此经,至于悲泣。可见此经真是难遭难遇,岂可轻视,更岂可不悉心体会。又使知以长老之悲泣,由于深解。可见久读此经,而漠然无动于中,甚至怕谈般若者,无他。由于经中义趣,未能领解故耳。由是言之。结经者特标此句,其为警策也,至矣切矣。
○"义"指的是义理,也就是前面所说的观照方法和修行法门,那些需要降伏和断除的真实含义。"趣"指的是归宿方向,也可以说是趋向。也就是下文所说的"信心清净,就能生起真实相状"。因为义理虽然千头万绪,但最终的归宿只有一个。佛陀宣说文字般若,无非是让我们依据文字起观照,证得真实相状。如果不了解义理的归宿方向,就像到海里数沙子,毫无头绪。也像行船没有舵,不知道该往哪里去。那就谈不上有什么利益功效了。所以只理解义理而不理解归宿方向,不是深刻的领会。再说归宿方向,如果只知道最终归结在哪里,却不明白怎样到达那里。那就像数别人家的珍宝,自己半分钱都没有,也不是深刻的领会。必须既了解义理的归结所在,更了解这个所在应该怎样去到达,才是真正能深刻领会的人。这"深解义趣"四个字,是结集经典的人加上去的。是从下文须菩提自己的陈述中,得知他能深刻领悟,所以特别标举出来。这样标举大概有两个用意:(一)让读经的人知道下文自述中所说的,是开经以来种种微妙义理的归宿方向,应该用心去体会。(二)如果不标举出来,那么涕泪悲泣是从哪里来的呢?而且让大家知道,以解空第一的长老,竟然因为深刻领会这部经而悲泣,可见经中所说的空,不是平常那种与有相对的空。又让大家知道,以长老这样亲随佛陀座下的大弟子,竟然因为听闻领会这部经,以至于悲泣。可见这部经真是难遭难遇,怎么可以轻视,又怎么可以不悉心体会。又让大家知道,长老的悲泣是由于深刻领会。可见长久读这部经,却漠然无动于衷,甚至害怕谈般若的人,没有别的原因,是由于经中的义理和方向,没能领会的缘故啊。由此说来,结集经典的人特别标举这句,作为警醒鞭策,真是深切到极点了。
○涕泪而泣,正明其悲。涕泪者,悲泣之容也。泣与哭异,有泪有声为哭,有泪无声为泣。人之所以哭者,忽遭意外大损,如刀割心,懊丧之极,不觉失声而恸,此之谓哭。人之所以泣者,深幸未得今得,喜愧交并,感荷之至,不觉垂涕而悲,此之谓泣。长老兴悲,不外此理。即由其抚今而喜,追往而愧,既愧且喜,因之愈感佛恩。合此三种心理,遂现悲泣之相矣。何以见之。此中云闻说,合之下文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昔日未曾得闻。则今日之感谢佛为之说,深喜何幸得闻,可知矣。而昔日虽得慧眼,不闻此经,其深抱惭愧之意,显然若揭。须知当其慨叹往昔处,正其庆幸今日处。故曰:长老兴悲,是由且喜、且愧、且感,三种心理所发现也。至如下之三劝信解文中所言,是长老不但自庆,更为一切众生喜得无上法宝,此其所以广劝信解受持也。然则既如此喜愧交并,能不感激涕零乎。
流泪而无声哭泣,正是表达悲伤。流泪是悲泣时的面容。泣和哭不同,有泪有声是哭,有泪无声是泣。人之所以会哭,是突然遭遇意外的重大损失,如同刀割心一般,懊恼沮丧到了极点,不知不觉失声痛哭,这就叫哭。人之所以会泣,是深深庆幸过去未曾得到如今却得到了,欢喜与惭愧交织在一起,感激承受到了极点,不知不觉流下眼泪而悲伤,这就叫泣。长老生起悲伤,不外乎这个道理。正是由于他面对现在而欢喜,追忆过去而惭愧,既惭愧又欢喜,因而更加感念佛恩。结合这三种心理,于是显现出悲泣的样子了。怎么见得呢?这里说“听到开示”,结合下文佛说这样甚深的经典,过去从未曾听闻过。那么今天感谢佛为之宣说,深深欢喜何其有幸能够听闻,就可以知道了。而过去虽然证得慧眼,却未听闻此经,他深深抱持惭愧的心意,显然表露无遗。要知道当他慨叹往昔的时候,正是他庆幸今日的时候。所以说:长老生起悲伤,是由于既欢喜、又惭愧、又感恩,三种心理所显现的。至于像后面三次劝请信解的文中所说,是长老不但为自己庆幸,更为一切众生欢喜得到无上法宝,这就是他广泛劝请信解受持的原因。那么既然这样喜愧交集,怎能不感激涕零呢?
凡人大梦初醒,回忆从前,莫非如蚕作茧,自缠自缚;如蛾赴火,自焚自烧。抚今思昔,往往涕不自禁。古德有云:大事未明,如丧考妣;大事已明,更如丧考妣。皆此理也。而白佛言者,因闻说是经而得深解义趣,因深解义趣至于涕泪悲泣,于是自陈见地,求佛印证。此必然之理也。将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八字连读之,便是垂涕泣而道。观经初长老为大众请法,及下之广劝信解,可见长老向世尊垂涕泣而道,便是向徧法界尽未来一切众生垂涕泣而道也。即次科所说昔来慧眼未曾得闻,亦是普告一切众生者。我长老大慈大悲,意在警策一切众生当速发无上菩提心,奉持般若,方为绍隆佛种,方为不负己灵。若学小法,虽开慧眼,得无诤三昧,成第一离欲阿罗汉如我者,尚不免今昔之感。慎勿如我之闻道恨晚也。而佛说此经,万劫难逢。且义趣甚深,若得闻之,便当如法奉持以求深解。始知佛恩难报,而庆快生平耳。总之,长老之喜,为众生喜。长老之感,为众生感。其惭愧往昔,悲泣陈辞,皆为激发众生。须知我辈得闻此甚深经典,不但佛恩难报,长老之恩,亦复难报。何以故?佛说此经,是由长老为众生而请说故。
一般人从大梦中刚醒来,回想过去,都像蚕吐丝作茧,自己缠绕束缚自己;又像飞蛾扑火,自己焚烧自己。面对现在,回想从前,常常忍不住流泪哭泣。古德曾说:生死大事没有明白时,如同失去父母般悲痛;大事明白了,更加如同失去父母般悲痛。都是这个道理。而“对佛说”这段话,是因为听闻这部经而得以深刻理解其中的义理旨趣,因为深刻理解义理旨趣以至于流泪悲伤哭泣,于是陈述自己的见解,请求佛陀印证。这是必然的道理。把“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八个字连起来读,就是流着泪向佛陀诉说。看经文开头长老为大众请法,以及下面广泛劝信解的部分,可见长老向世尊流泪诉说,也就是向遍法界、尽未来一切众生流泪诉说啊。紧接着下一科所说的“过去以慧眼未曾听闻过”,也是普遍告知一切众生的意思。我长老大慈大悲,用意在于警策一切众生应当赶快发起无上觉悟的心,奉持智慧法门,才能继承兴盛佛法慧命,才算不辜负自己的灵性。如果只学小乘法,即使开了慧眼,证得无诤三昧,成为第一离欲阿罗汉像我这样的,尚且免不了有今昔对比的感慨。千万不要像我这样听闻大道太晚啊。而佛陀说这部经,是万劫难逢的机缘。并且义理旨趣非常深奥,如果能听闻到,就应当依照佛法奉持以求深刻理解。才能知道佛恩难以报答,而庆幸快慰平生啊。总之,长老的欢喜,是为众生欢喜。长老的感慨,是为众生感慨。他惭愧过去,悲泣陈词,都是为了激发众生。要知道我们这些人能够听闻这部甚深经典,不但佛恩难报,长老的恩德,也同样难以报答。为什么呢?佛陀宣说这部经,是由于长老为众生而请说的缘故。
(癸)次,陈赞庆。
(接着,陈述赞叹与庆幸。)
「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须菩提听闻佛陀开示后,感叹此经的殊胜难得。)
“太稀有了,世尊!您宣说如此深奥的经典,我自从证得慧眼以来,还从未听闻过这样的法义。”
希有兩見,然讚語同,讚意則不同。前因乍悟本地風光,如人忽覩難得之寶,故讚希有。今則深解真實義趣,如人已獲望外之財,(昔未得聞,而今得聞,故是望外。)慶快萬分,故讚希有。蓋前是外覩宏規,今是內窺堂奧也。
有两种“稀有”的见解,但赞叹的话相同,赞叹的用意却不同。前面是因为突然领悟到本来的境界,如同一个人忽然看见了难得的宝物,所以赞叹稀有。现在则是深刻理解了真实的义理旨趣,如同一个人获得了意想不到的财富,(从前没有机会听闻,如今得以听闻,所以是意想不到的。)欢喜庆幸到了极点,所以赞叹稀有。这是因为前者是从外面看到宏伟的规模,现在则是向内窥见了深奥的堂室。
○此希有二字,不止赞佛,兼及赞法,并有自庆之意。下文云佛说如是之经,可知是赞佛说之希有也。此中又含有四意。(一)难说能说。甚深般若,唯佛与佛究竟证得故,亦唯佛与佛能究竟说。而一佛出世,必经多劫,故曰希有。(二)时至方说。此金刚经说在般若之第九会,若无当机之长老,将向谁说。以说必当机,机缘未熟,说亦无益故,故曰希有。(三)无说而说。如来无所说,佛之说此,原令众生见如来。且般若本非言说所可及,故今虽炽然而说,当知实为无说之说,说而无说也,故曰希有。(四)大悲故说。佛视众生本来是佛,因其昧却本来,遂成众生,是故说为可怜悯者。故此无为之法,虽不可说,而假设种种方便说之,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岂非希有。
这“希有”两个字,不只是赞叹佛陀,同时也赞叹佛法,并且含有自我庆幸的意思。后文说“佛说如是之经”,可知是赞叹佛陀说法的希有。这其中又包含了四层意思。
(一)难说而能说。甚深的智慧,只有佛与佛才能彻底证得,所以也只有佛与佛才能彻底宣说。而一尊佛出现于世,必须经历许多劫数,所以说是希有。
(二)时机到了才说。这部《金刚经》是在般若法会的第九次宣说,如果没有当机的长老(须菩提),将对谁去说呢?因为说法必须针对当机者,机缘没有成熟,说了也没有益处,所以说是希有。
(三)无说而说。如来并没有说什么,佛陀宣说此经,原是为了让众生见到如来。而且智慧本来就不是言语所能完全表达的,所以现在虽然热烈地宣说,应当知道这实际上是“无说之说”,说也等于没说,所以说是希有。
(四)因为大悲心而说。佛陀看众生本来是佛,因为他们迷失了本来面目,才成了众生,因此说他们是可怜悯的人。所以这无为的佛法,虽然不可言说,但还是假设种种方便来宣说,都是为了让他们进入无余涅槃而得到究竟的度脱,这难道不是希有吗?
○兼赞法者,下文云佛说如是甚深经典,甚深二字,便是赞辞。经典而曰甚深,明其超过其他经典也。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如本经上文所云: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以及持说一四句偈等胜过恒河沙身命布施,乃至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等句,其法之希有可知。至若向后所云:是经义不可思议,以及为发最上乘者说等句,莫非明其为希有之法。以其均在后文,此中姑不引释。
○同时赞叹这部法的,下文提到佛说这样甚深的经典,“甚深”两个字,就是赞叹的话。经典而称为“甚深”,说明它超过了其他的经典。“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正如本经前面所说的:一切诸佛以及诸佛的无上正等正觉之法,都从这部经流出,以及受持、解说一个四句偈等的功德,胜过恒河沙数身命布施,乃至经典所在的地方,就是有佛,如同有受尊重的弟子等等句子,可知这法是极为希有的。至于后面所说的:这部经的义理不可思议,以及是为发最上乘心的人宣说等等句子,无不是说明它是希有之法。因为这些都在后文,这里暂且不引用解释。
○云何含有自庆之意。如下文言昔之慧眼不闻此语,正是自庆其今得闻而深解也。然则昔何道眼不开,今何见地深入,岂非希有之事乎。
为什么说含有自我庆幸的意思呢?就像下文所说的,过去的慧眼没有听闻这样的道理,正是庆幸自己今天能够听闻并深刻理解。那么,过去为什么道眼不开,今天为什么见地深入,这难道不是稀有难得的事情吗?
○何云甚深经典。此经所说,是佛法根本义,是究竟了义,是大智大悲大愿大行之中道第一义,是第一义空之义,是令信解受持者成佛之义。且一言一字,含义无穷,其深无底,故曰甚深。以第一离欲阿罗汉之慧眼而未曾闻,正明其甚深也。又般若波罗蜜深矣,而此经乃是金刚般若波罗蜜,故甚深也。其他如上来所引,佛及佛法皆从此经出等等言句,其甚深可知矣。
为什么说这部经典非常深奥呢?因为这部经所讲的,是佛法的根本道理,是究竟彻底的真理,是融合大智慧、大慈悲、大愿力、大修行的中道第一义谛,是第一义空的真义,是能让信受理解并依此修行的人最终成佛的义理。而且其中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包含着无穷的深意,其深度没有底,所以说它非常深奥。就连智慧第一、已断尽烦恼的阿罗汉,以其慧眼也未曾听闻过这样的道理,正说明了它的甚深。再者,般若波罗蜜本身已经够深了,而这部经讲的是金刚般若波罗蜜,所以更加深奥。其他像前面所引述的,诸如佛以及一切佛法都从这部经中生出等等言句,它的甚深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昔来者,谓自证阿罗汉果得慧眼以来也。何谓慧眼,眼者见地之意。佛经说有五眼。(一)肉眼。凡夫见地也。(二)天眼。天人之见地也。天人亦是凡夫,然其所见,超过人道以下。故名之曰天眼。(三)慧眼。见人空理,谓之慧眼。阿罗汉之见地也。(四)法眼。既见人空,更见法空,故名法眼。此菩萨见地也。(五)佛眼。谓佛之知见也。则超胜一切矣。今略说其概,待说至下文明五眼时再详。
所谓“昔来”,指的是自从证得阿罗汉果、获得慧眼以来。什么是慧眼呢?“眼”是指见解、认识的意思。佛经中说有五眼:(一)肉眼。这是凡夫的见解。(二)天眼。这是天人的见解。天人也是凡夫,但他们的所见,超过了人道以下的范围,所以称为天眼。(三)慧眼。能洞见“人我”本质是空,这叫做慧眼。这是阿罗汉的见解。(四)法眼。既已见“人我”是空,更进一步洞见“万法”也是空,所以叫法眼。这是菩萨的见解。(五)佛眼。就是佛陀的知见。这便超越、殊胜于一切了。这里先简略说一下大概,等到后面经文讲到五眼时再详细说明。
昔来但空人我,而此经是空法我。故向于此理,未曾契入。故曰昔来慧眼未曾得闻。此中含义,甚多甚要。兹当分晰说之。
过去只破除了对自我的执着,而这部经是要破除对一切事物的执着。所以从前对于这个道理,从未真正领悟。因此说:过去用慧眼也未曾听闻过。这其中包含的意义,非常多而且重要。现在应当分别详细说明。
(一)上言眼,下言闻,眼与闻毫无交涉。便可证明所谓眼者,乃谓见地,不能作眼耳之眼会,亦不能作眼见之见会。
(一)前面说到“眼”,后面说到“闻”,“眼”与“闻”之间本无关联。这就可以证明,这里所说的“眼”,指的是见地、见解,不能理解为眼睛耳朵的“眼”,也不能当作亲眼所见的“见”来理解。
(二)眼之与闻,既无交涉。则所谓闻者,亦不能呆作耳闻会。乃是返闻闻自性之闻,所谓闻慧是也。
(二)眼睛与听闻,既然没有直接关系。那么这里所说的“闻”,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耳朵听到。而是指返观自照、体认本性的那种觉知,也就是通常说的闻慧。
(三)既是闻慧,则说闻便是说解。然则昔未曾闻者,非谓一径不闻。乃谓虽闻而未得解,等于未曾闻耳。
(三)既然说的是听闻智慧,那么谈论听闻就是在谈论理解。所以过去未曾听闻,并不是指完全没有听过。而是指虽然听到了却没有真正理解,这就等于没有听过一样。
(四)愧其昔未得闻,正是幸其今已得闻。今何以闻?由其深解。故上云佛说如是甚深经典。何以故?若非深解,便不知此经有如是之甚深故。此结经者所以标之曰深解义趣也。
(四)惭愧过去没能听闻,正是庆幸如今终于得闻。如今为何能闻?因为有了深刻的理解。所以前面说“佛说这样甚深的经典”。为什么呢?若不是深刻理解,就不会知道这部经有如此深奥的缘故。这是结集经典者之所以标注为“深解义趣”的原因。
(五)长老嗟昔未闻,大有闻道恨晚之概,此适才所以悲泣也。然则今者何以闻而深解。以其观见如来,于法无住,其不取着向学之法可知。又复为众请此大法,其发大智大行大悲大愿之心可知。是其见地迥异乎前,故于此甚深之经,遂能契入耳。
(五)长老感叹过去未曾听闻,大有听闻大道恨晚的感慨,这正是方才悲泣的原因。然而如今为何听闻便能深刻领悟?因为他观察到如来对于一切法都不执着,由此可知他并不执着于以往所学之法。又因为大众祈请这无上大法,可见他已发起大智慧、大修行、大慈悲、大愿力的心。这说明他的见解已与从前截然不同,所以对这部极为深奥的经典,便能够契入理解了。
(六)此经说在大般若经之第九会,何云昔未曾闻。又前八会中,长老且转教菩萨,亦不得云昔未开解。须知长老今如此说者,无非劝导众生,急起读诵此经,信解受持耳。
(六)这部经是在《大般若经》第九会中宣说的,怎么能说过去从未听过呢?而且在前八会中,长老还曾代佛教导菩萨,也不能说过去没有领悟。要知道长老现在这样说,无非是为了劝导众生,赶紧读诵这部经,信受理解、依教奉行罢了。
(七)昔之八会,虽已得闻。其转教菩萨,虽已开解。而金刚般若,却是至此乃说。故曰甚深,故曰昔未曾闻。
(七)过去八次法会,虽然已经听闻佛法。那些协助教化菩萨的弟子,虽然已经开启理解。但金刚般若的深意,却是到此时才真正宣说。所以称为极其深奥,所以称为过去未曾听闻。
(八)由是言之,上文所言深解,乃是甚深之解。因般若已是深经,前会已教菩萨,是已早开深解矣。而此会之经,则为甚深之经,故今日之解,乃是甚深之解。故不禁抚今思昔,而知必能如是了解,方为彻底。此其所以闻道恨晚也,此其所以涕泪悲泣,此其所以广劝信解也。
(八)由此看来,上文所说的深刻理解,乃是非常深刻的领悟。因为般若经典已是深奥的经典,在之前的法会上早已教导菩萨,那时便已开启了深刻的见解。而这次法会所说的经典,更是极为深奥的经典,所以今日所领悟的,乃是极其深刻的领悟。因此不禁回顾现在、回想过去,而明白必须能够这样理解,才算彻底。这就是为什么听闻正法后深悔太迟,这就是为什么涕泪悲泣,这就是为什么广泛劝勉大众信受理解的缘故。
(九)长老如是自陈者,复有微意。其意云何?开示大众如是甚深经典,切不可执着文字,切不可向外驰求。当摄耳会心,返照自性,乃得开其见地,了解经中甚深之义趣耳。
(九)长老这样自我陈述,还另有深意。他的用意是什么呢?是为了开示大众:如此甚深的经典,千万不能执着于文字表面,千万不能向外追寻。应当收摄耳根、领会本心,返观内照自己的本性,这样才能开启真正的见地,理解经文中甚深的义理旨趣。
(十)不但此也。更有深意存焉。既是人空眼,不能见法空理。可见人之学道,浅深次第,丝毫勉强不得。而长老道眼,必至第九会始开。又可见时节因缘,亦丝毫勉强不得。不但此也。世尊出世,原为令众生证般若智,到涅槃岸。乃迟之久而说般若,又迟之久而说金刚般若。可见发大悲心者,亦复性急不得,以机教必须相扣故。而有一慧眼之见,便不得闻。更可见看经闻法,必应将其往昔成见,一扫而空,始有契入之望。以一有成见,便障道眼故。
(十)不仅如此。这其中还有更深层的含义。既然是人空境界,就不能见到法空的道理。可见人学佛法的深浅次第,是丝毫不能强求的。而须菩提长老的智慧之眼,一定要到第九次法会才真正开启。又可见时节因缘,也是丝毫勉强不来的。还不止这些。世尊出现在世间,本是为了让众生证得般若智慧,到达涅槃彼岸。却等了很久才说般若法门,又等了很久才说金刚般若。可见发大悲心的人,也同样不能着急,因为众生的根机和教法必须相应相合。而一旦有了慧眼的见解,反而听不到真正的法音。更可见读经闻法时,一定要把过去形成的固定见解彻底放下,才有契入佛法的希望。因为一旦有了成见,就会遮蔽智慧的眼睛。
(癸)二,劝信解。分二:(子)初,约现前劝;次,约当来劝。(子)初,又二:(丑)初,明成就。
(癸)第二,劝信解。分二:(子)第一,就现前劝;第二,就当来劝。(子)第一,又分二:(丑)第一,说明成就。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世尊!如果有人听闻这部经典,内心生起清净的信心,就能显现真实的觉悟境界。应当知道,这样的人已经成就了最殊胜难得的功德。
长老大慈,自得法乐,普愿现前当来一切众生,同得法乐。故盛陈成就之希有,令大众闻之,发心信解。虽文中未明言劝,而劝意殷殷矣。此正大悲大愿之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也。若复有人,盖深望有如是之人也。得闻是经,含有不易得,何幸而得,不可错过此一得之意。清净即是无相。如前以不住六尘生心为生清净心,正明住尘便是着相。少着相便非清净矣。而既曰不住,又曰生心。又明所谓无相者,非对有说无,乃绝对之无。即是有无等四句皆无,方是无相真诠。若彻底言之,并此绝对之无亦无,乃为究竟清净。所以位登初住,只证得一分清净心,由是而功行增进,愈进愈细,历四十阶级,至于等觉,尚有一分极微细无明。换言之,便是清净心尚有微欠,故曰等觉见性,犹如隔罗望月。更须以金刚智除之,乃成究竟觉,则清净心完全显现矣。
长老心怀大慈,自己获得佛法带来的安乐,更祈愿现在与未来的一切众生,都能同样获得这种安乐。所以极力赞叹这部经成就的殊胜难得,让大众听闻之后,能发心信仰并理解。虽然文中没有明说劝勉,但劝勉的用意却非常恳切。这正是大悲大愿的无上正等正觉之心啊。经文说“若复有人”,是深切地盼望能有这样的人出现。“得闻是经”这句话,包含着这经不容易听到、何等幸运才能听到、不可错过这难得机会的意思。“清净”就是指不执着于表象。正如前面说的,以不执着于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而生起的心,才是生清净心,这正说明了若心住着于尘境,便是执着于表象。稍微有一点执着于表象,就不是清净心了。而经中既说“不住”,又说“生心”。这又说明,所谓的“无相”,并非相对于“有”而说的“无”,而是绝对的“无”。也就是“有”、“无”等四种极端的见解都没有,才符合“无相”的真实义理。如果彻底来说,连这个“绝对的‘无’”的观念也没有,才是究竟的清净。所以,修行者证入初住菩萨的阶位,也只是证得了一分的清净心,从此用功修行,不断增进,境界越来越微细,经历四十个阶位,到了等觉菩萨,还有一分极微细的无明没有断尽。换句话说,就是清净心还有微小的欠缺,所以说等觉菩萨见佛性,还像隔着一层薄纱看月亮。必须再用金刚般若的智慧断除这最后一分无明,才能成就究竟圆满的佛果,那时清净心才完全显现。
何云信心清淨?謂由信此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而得一心清淨也。故此信心清淨一句,雖只說一信字,而解行證并攝在內。若非觀慧,執情何遣。若非遣之又遣,至於絕對之無,信心何能清淨。所謂觀慧者,即是奉持金剛般若,離名字言說,不著一切微細廣大境界,并希望勝果,亦復不著。但驀直如法行去,一念不起。果能斷得一分虛妄相想,(即是生滅心,亦即是念。)清淨心便現一分。現得一分,便是證得一分法身,而登初住,轉凡成聖矣。從此加功至究竟覺,而後生滅滅已,寂滅現前。則自性清淨心圓滿顯現,名曰妙覺,亦名成佛,亦名入無餘涅槃。又可見所謂信為入道之門一語,其門字是廣義,非專指大門而言,堂門室門,賅括無遺。又可見解行證三,皆信字之別名。換言之。便是所謂解行證非他。不過信心逐漸增長而光明,至於究竟堅固而圓滿耳。何以故?曰解,曰行,曰證,必信心具足,而後乃能解足行足證足故。若其信心少欠,尚何能解、能行、能證之可說。故曰信為道源功德母也。故前云信解行證,當圓融觀之。不能呆板,看作四橛也。故本經中開解、進修、成證三科,皆兼說及信也,此理不可不知。
**如何理解信心清净?** 指的是通过相信这部经文的文字智慧,进而运用观照的智慧,使内心达到清净无染的境界。所以“信心清净”这句话,虽然只说了一个“信”字,其实已经包含了理解、修行和证悟的全部过程。如果没有观照的智慧,执着的念头如何能消除?如果不反复放下这些执着,直到彻底无念无执,信心又怎能真正清净? 这里说的“观慧”,就是依照《金刚经》的教导去实践,超越文字名相,不执着任何细微或宏大的境界,连殊胜的果报也不贪求。只管直心修行,一念不生。如果能断除一分虚妄的念头,(也就是生灭心,也就是杂念。)清净心就会显现一分。显现一分,就是证得一分的法身,从而登上初住菩萨的阶位,转凡成圣了。 从此继续用功,直到究竟觉悟,那时生灭心完全止息,寂灭的境界自然现前。自性清净心圆满显现,称为“妙觉”,也叫成佛,或称入无余涅槃。 由此可见,“信为入道之门”这句话中的“门”,是广义的,不单指大门,而是包含殿堂、房间等所有的门。也可见理解、修行、证悟这三者,都是“信”的不同体现。换句话说,所谓的解、行、证,不过是信心逐渐增长、光明,直至究竟坚固圆满的过程罢了。为什么?因为理解、修行、证悟,都必须以信心充足为前提,才能理解透彻、修行到位、证悟圆满。如果信心稍有欠缺,哪里还谈得上能解、能行、能证呢?所以说“信为道源功德母”。 因此前面提到信、解、行、证,应当圆融地看待,不能僵化地割裂成四段。本经中开示理解、指导修行、阐明证悟这三个部分,都同时关联着信心,这个道理不可不知。
○实相是性体之别名。下文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三句,即是自释此义。何以性体名为实相,至下当说,今暂从略。性是本具,无生不生。今言生者,现前之义。此与前文生清净心意同。向因在缠而不显现。今奉持金刚般若,迷云渐散,光明渐露,有如皓月初生。盖无以名之,假名曰生。大智度论所谓无生生,是也。无生生者,无生而生也。论又云:诸法不生,而般若生。盖谓若解得诸法不生,便是无生观智现前,是为无生而生。
真实相是心性本体的别称。下文“所谓真实相,即是非相,因此如来称之为真实相”三句,正是自己解释这个含义。为什么心性本体叫做真实相,到后面会说明,这里暂且略过。心性是本来具足的,无所谓生或不生。现在说“生”,是显现于当下的意思。这与前文“生起清净心”的意思相同。以往因为被烦恼遮蔽而不显现。如今奉持金刚般若,迷妄渐渐消散,光明逐渐显露,好比皎洁的月亮初升。实在是无法形容,暂且假名为“生”。这就是《大智度论》所说的“无生生”。无生生的意思,就是无生而生。论中又说:一切法本不生,而般若智慧生起。这是说若能领悟一切法本无生灭,便是无生无灭的观照智慧现前,这就是无生而生。
此义甚深,犹恐未能了解。兹更释之曰:无生观智,即是般若。般若实相,皆是法名。既是诸法不生而般若生,而般若亦诸法之一,何得曰生?不过明其无生观智现前耳。盖法本无生,假名曰生。故曰是为无生而生也。般若生之义明,则实相生之义,可了然矣。更当知般若实相,固是法名,而此法非他,即指本性是。故本经实相生一语,便是性光显现。而大论中般若生一语,便是无生观智现前也。性本无生。故无生观智一语,犹言性智。性智者,性光也。言观智者何义?明其智由观现耳。犹之本经之言信心清净,信心清净者,明其心清净,由于信成就耳。经言则生者,则者便也。信心清净,便生实相,犹言信心清净,便是实相现前。因其信成就,便心清净。而清净心也,实相也,皆是本性。故信心清净,便是实相现前也。此正显其生即无生之义。当知说为清净,正因诸法不生。然则少有所生,便非清净心可知。而又名之曰生者,以其是无生而生,生即无生故耳。既然信心清净,便是实相现前。可知实相现前,亦复便是信心清净而已。然则所谓证得者,可知亦是假名。实无所证,无所得也。不但此也。所谓信心清净者,亦他人云然。是人心中初不自以为信成就,初不自以为心清净。何以故?少有一丝影子在,便是法相,便是取着,便非诸法不生,尚得谓之信成就心清净乎。
这个道理非常深奥,恐怕大家还是不容易明白。我再进一步解释一下:所谓“无生观智”,指的就是般若智慧。般若和实相,都是佛法的名称。既然一切法本来无生,而说“般若生”,但般若本身也是诸法之一,怎么能说它“生”呢?这不过是说明那“无生”的观照智慧当下显现罢了。因为一切法本来没有生灭,只是假借一个名字说它“生”。所以说,这是“无生”而假名为“生”。明白了“般若生”的含义,那么“实相生”的含义,也就能够清楚了。
更要明白,般若和实相虽然是佛法的名称,但这个法不是别的,指的就是我们的本性。所以本经中“实相生”这一句话,就是本性光明显现的意思。而《大智度论》里说的“般若生”,就是无生观智当下显现的意思。本性本来无生。所以“无生观智”这个词,也可以说就是“性智”。“性智”就是本性的光明。那为什么又要说“观智”呢?这是为了表明智慧是通过观照而显现的。就好比本经说的“信心清净”,“信心清净”是表明心的清净,是由于信心成就而来的。
经文中说“则生”,“则”就是“便”的意思。“信心清净,便生实相”,就等于说信心清净,便是实相现前。因为他的信心成就了,心便清净了。而这清净心,这实相,都是本性。所以信心清净,便是实相现前。这正显示了“生”即是“无生”的深义。要知道,之所以称之为清净,正是因为一切法不生不灭。那么,只要稍微有一点点“生”的念头存在,就知道已经不是清净心了。而又把它叫做“生”,是因为这是无生之生,生即是无生的缘故。
既然信心清净,便是实相现前。那么就可以知道,实相现前,反过来也便是信心清净而已。这样看来,所谓的“证得”,也可以知道只是一个假名。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可证,也没有什么可得。
不仅如此,所谓的“信心清净”,也是别人这么说。这个当事人心里,最初并不自以为信成就了,也不自以为心清净了。为什么呢?只要心里还有一丝一毫的念头影子存在,那就是执着事物的表象,那就是有所取着,就不是一切法不生不灭的境界,哪里还能叫做信成就、心清净呢?
然则经文何必定要说一生字?何不径曰信心清净则实相现前,岂不直捷?当知说一生字,又复含有要义:
那么,经文为什么一定要说一个“生”字呢?为什么不直接说“信心清净,实相就现前”,这样不是更直接吗?要知道,说出这个“生”字,又包含着重要的意义:
(一)说之为生者,是明信心清净,乃迥脱根尘,性光明耀,非同死水也。此与前言生清净心同一意味。盖表其所谓清净者,是寂照同时。非止有寂而无照也。而说一信字,又是表其功行。前所谓解行证三事,并摄在内是也。
(一)这里说“生起”,是为了表明信心清净,是彻底摆脱感官束缚,本性光明朗照,并非死寂不动。这和前面说的“生起清净心”是同一个意思。都是说明这里说的清净,是寂静与观照同时存在,并非只有寂静而没有观照。而用上一个“信”字,又是为了表明修行的功夫。前面所说的理解、实践、证悟这三件事,都包含在其中了。
(二)说之为生者,是明其刚得现前之意也。因实相须分分现,非骤能圆满。若径曰实相现前,太儱侗矣。故说一生字,使人领会得如月之初从东方现起耳。
(二)之所以用“生”来形容,是为了表明智慧刚刚显现出来的意思。因为真理实相需要逐步显现,不可能一下子完全圆满。如果直接说实相显现,就太过笼统了。所以用“生”这个字,是为了让大家领会,这就像月亮刚刚从东方升起一样。
(三)说之为生者,又明其初得转凡入圣也。因为实相刚刚现前,便是现得一分。而现一分实相,便是证一分法身,而位登初住,即分证位之第一步。此是初成菩萨之位。故说一生字,表明其初入圣位。所以下文紧接曰: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三)说“生”字,又表明他刚刚从凡夫转入了圣者境界。因为实相才刚显现,就是显现了一分。而显现一分的实相,就是证得了一分的法身,这时就登上了初住位,也就是分证位的第一步。这是刚刚成为菩萨的阶位。所以说一个“生”字,表明他初次进入圣位。因此下文紧接着说:应当知道这个人成就了第一稀有功德。
○前释最上第一希有,不云乎。最上即是无上,第一即是正等。菩萨自度度他,自他平等。又复悲智双运,福慧双修,定慧等持,此皆菩萨修功也,皆平等义也。正等者,言其既正觉,复平等也。佛座下菩萨位在第一,小乘位在第二。故第一是指正等之菩萨。希有者,正觉也。凡夫迷而不觉。外道觉亦不正。故正觉是指小乘罗汉,明其能以正法自觉也。能以正法自觉,故曰希有。希有者,对凡夫外道言也。若菩萨不但自觉,兼能觉他,故曰正等。具足称之,则云正等正觉,亦即第一希有。佛则自觉觉他,觉行圆满。故称无上正等正觉。亦即最上第一希有。今此中曰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不曰最上者,是明其已成菩萨,即初住位菩萨也。以其实相刚生,故由此中文义观之,益足证明前来最上第一希有,应作无上正等觉释。不能作他释也。又此中第一,虽亦可作是成初生第一位菩萨释,然而不妥者,以与上来最上第一希有不一贯,不如仍作正等释之。
前面解释“最上第一希有”时,不是说了吗?“最上”就是无上,“第一”就是正等。菩萨自己觉悟也帮助他人觉悟,自己和他人平等对待。又能慈悲与智慧同时运用,福德与智慧一起修行,禅定与智慧均衡保持,这些都是菩萨修行的功夫,都体现了平等的意思。正等,是说既能正确觉悟,又能平等对待。佛座下的菩萨排在第一位,小乘圣者排在第二位。所以“第一”是指具备正等功德的菩萨。“希有”呢,是指正觉。凡夫迷惑不觉悟,外道虽然觉悟但不正确。所以正觉是指小乘罗汉,说明他们能用正确的法门让自己觉悟。能用正确的法门自觉,所以称为“希有”。希有,是相对于凡夫和外道来说的。至于菩萨,不但能自觉,还能觉悟他人,所以称为“正等”。完整地称呼,就是“正等正觉”,也就是“第一希有”。而佛则是自觉、觉他都圆满成就,所以称为“无上正等正觉”,也就是“最上第一希有”。现在这里说“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不说“最上”,是表明他已经成为菩萨,也就是初住位的菩萨。因为他真实的智慧刚刚生起,所以从这段文字的含义来看,更足以证明前面所说的“最上第一希有”,应该解释为“无上正等正觉”,不能作其他解释。另外,这里的“第一”虽然也可以解释为“成为初住第一位菩萨”,但这样并不妥当,因为和前面“最上第一希有”的脉络不连贯,不如仍然按照“正等”的意思来解释。
言功德者,功者修功,德者性德。盖明其既已成圣,则照觉增明。约破自他惑言,则功用平等,是为成就第一希有之功。约自觉觉他言,则性德初彰,是为成就第一希有之德。福德与功德,同乎异乎?答:不能定说同,亦不能定说异也。何以故?福德专约福言,功德赅福慧言;福德约感来之果报言,功德约显出之体用言;福德多就有为言,功德每就无为言。此所以不能定说同也。然若修功德而着相,则功德成为福德。若修福德而不着相,则福德即是功德。此所以不能定说异也。
说到功德二字,“功”是指修行的功夫,“德”是指本性的德能。这是说明已经成就圣果的人,其观照觉性会日益增长明澈。从破除自他烦恼的角度说,其功用平等无别,这就是成就了最为稀有殊胜的功行。从自觉觉他的角度说,其本性德能开始彰显,这就是成就了最为稀有殊胜的德能。福德与功德,是相同还是不同呢?回答是:不能绝对说相同,也不能绝对说不同。为什么呢?因为福德专指福报而言,功德则包含福报与智慧;福德是就感召来的果报而言,功德是就显发出的本体与作用而言;福德多指向有为的层面,功德常指向无为的层面。这就是不能绝对说它们相同的原因。然而,如果修功德却心存执着,那么功德就变成了福德。如果修福德而能不执着于表象,那么福德也就是功德。这就是不能绝对说它们不同的原因。
上来校显处皆说福德,此处则言功德,何也?答:凡校显处皆言福德,不言功德者,此有三义:(一)持说此经,本是功德而非福德。然因其是引着相布施之福德来比较,故顺文便,亦姑名之为福德。(二)兼以显明修无住行者,虽不应着相,亦不应坏相。故皆言福德,以示修慧,应兼修福之义。(三)持说此经,所以胜彼着相布施者,无他。即因其通达不着相之理故也。所以皆言福德,以明若不着相,则福德即是功德之义也。又须知七宝施,身命施之人,本是发大心者,即本是修功德者,不然决不能如是布施。然但说为福德者,无他。正因其不持说此经,不能通达应不着相之理耳。是其中又含有若其着相,则功德成为福德之意在也。至于此处,原非引着相福德校显,乃是发明信心清净,便成就第一希有。须知因其能不着相,乃能清净而得如是成就也。故不能言福德,只能言功德。
前面各处比较说明时都提到福德,这里却讲功德,为什么呢?回答:凡是在比较说明的地方都讲福德,不讲功德,这有三层含义:(一)受持、讲说这部经,原本是功德而不是福德。但因为它是引用执着于表象的布施所得的福德来作比较,所以顺着文句的方便,也暂且称之为福德。(二)同时为了显明修行无住心的人,既不应该执着于表象,也不应该否定表象。所以都说福德,以表示修智慧时,应当兼顾修福的意义。(三)受持、讲说这部经,之所以胜过那些执着于表象的布施,没有别的原因,正是因为它能通达不执着于表象的道理。所以都说福德,以表明如果不执着于表象,那么福德就是功德的道理。还要知道,用七宝布施、用身命布施的人,本来就是发大心的人,也就是本来就在修功德的人,否则绝不可能这样布施。然而只说是福德,没有别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不受持、不讲说这部经,不能通达应当不执着于表象的道理。这当中又包含着如果执着于表象,那么功德就会变成福德的意思。至于这里,原本不是引用执着于表象的福德来比较说明,而是在阐明信心清净,便能成就第一希有的功德。要知道,正是因为能够不执着于表象,才能清净而获得这样的成就。所以这里不能讲福德,只能讲功德。
○上科是自陈其已能深解。若非深解,何知经典之甚深。此义前已详谈。然但明深解,尚是总冒。此科以下至则名诸佛,方陈明其所深解之义趣。若专就此科说,则信心清净句,是深解义,亦兼深解趣意。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正明深解趣也。当知者,谓当知实相之生,便是成就。又当知信心清净,便生实相也。当知二字,虽说在中间,而意贯两头。言当知者,正因其自得深解,故劝人亦当如是深解也。
上一段是说明自己已经能够深入理解。如果不是深入理解,怎么会知道这部经典的甚深意义呢?这个道理前面已经详细讨论过。然而仅仅说明“深解”,还只是总括性的引言。从这一段开始到“则名诸佛”为止,才具体阐述他所深入理解的义理和旨趣。如果单就这一段来说,“信心清净”这一句,是说明深解的道理,同时也包含了深解的旨趣。“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正是阐明深解的旨趣所在。“当知”的意思,是说应当知道实相的生起,就是成就功德。又应当知道信心清净,便能生起实相。“当知”这两个字,虽然出现在句子中间,但含义贯通前后。之所以说“当知”,正是因为自己已经获得深解,所以劝告他人也应当这样深入理解。
○何谓信心清净为深解义耶?因前生信文中,世尊言持戒修福,能生信心,以此为实。接云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而开解文中,复云应生清净心。故长老今云信心清净,正与前文针对。长老以为世尊开口便令发心度众,度无边众生而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乃至有我人相便非菩萨,此义便是令不取相。其下又令不住六尘布施,不住六尘生心,无非令不取相而已。何以不能取相,为生清净心也。所谓一念生净信者。信何以净?心清净也。可见生净信,便是生清净心。又可见心之清净,全由于信。试观一念生净信一语,意在明其已得一念相应。何谓相应,谓其一念而与自性清净心相应也。相应之义便是证。而不修何证,不解又何修。而解行证一概不提,但云一念生净信。可见一个信字,已贯彻到底。即是令人体会果能实信为因,必得净信之果也。简言之。信心增长,至于圆满,便心清净矣。由是观之。长老信心清净一语,无异为上来世尊所说诸义之结晶。若非深解其义,便道不出。
什么是信心清净就是深刻理解经义呢?因为在前文生起信心的部分,世尊说持戒修福能够生起信心,以此信心为真实基础。接着又说听闻这些章句,乃至一念之间生起清净信心。而在开启理解的章节中,又说应当生起清净心。所以长老现在说的“信心清净”,正是与前文呼应。长老认为世尊一开始就让发心度化众生,度化无边众生而实际上没有众生得到灭度,乃至有自我、他人等分别执着就不是菩萨,这些道理都是让人不执着于事物的表象。后面又教人不执着于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境界而行布施,不执着于六尘而生起心念,无非都是让人不执着于表象而已。为什么不能执着于表象呢?是为了生起清净心啊。所谓一念之间生起清净信心。信心为何能清净?是因为心清净了。可见生起清净信心,就是生起清净心。又可见心的清净,完全来自于信心。试看“一念生净信”这句话,意在表明已经达到一念与自性相应。什么叫相应?是说这一念与自性清净心相契合了。相应的含义就是亲证。但不修行如何亲证?不理解又如何修行?而理解、修行、亲证一概不提,只说一念生起清净信心。可见一个“信”字,已经贯彻到底。就是让人体会如果真能以真实信心为因,必然得到清净信心的果报。简单来说,信心不断增长,直至圆满,心就清净了。由此看来,长老“信心清净”这句话,无异于是将前面世尊所说的种种义理凝聚而成的结晶。若不是深刻理解其中含义,是说不出来的。
○前文又云:一念生淨信者,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無量福德。而於應生清淨心之下,復云: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故長老今云: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亦正與前文針對。長老以為世尊所以云應不取相,應生清淨心者,以必須遠離根塵識之虛相,乃能生起清淨心之實相也。所謂得無量福德者,以其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故也。最上第一希有,唯佛堪稱。其下綴一法字。上又曰當知。皆是防人誤會而告之曰:當知是生清淨心之人,雖未成佛,卻已成就成佛之法矣。其法云何?即所謂離根塵識虛相,生清淨心實相是也。當知是人由實信故,而能離虛顯實,一念相應,其功德已成就第一希有之菩薩。至此地位,是已超凡入聖,始有成佛之可能。蓋必先成菩薩,而後方可成佛。(此處之當知正與前文之當知相應。)故必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乃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也。此非長老深解義之歸趣乎。且知信心清淨,便生實相而得成就,又非長老深解義之趣向乎。
前面经文又说:只要生起一念清净的信心,如来都能完全知晓、完全看见,这样的众生将获得无量的福德。而在“应当生起清净心”之后,又说:应当知道这个人已经成就了最上乘、第一稀有之法。所以须菩提长老现在说:就能生起实相,应当知道这个人成就了第一稀有的功德。这也正是与前面经文互相呼应。长老认为,世尊之所以说“不应执着于相”、“应当生起清净心”,是因为必须远离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以及意识分别这些虚妄的表象,才能生起清净心的真实体相。所谓获得无量福德,正是因为成就了最上乘、第一稀有之法的缘故。“最上第一稀有”,只有佛才完全配得上。后面加了一个“法”字,前面又用“应当知道”来提醒,都是为了防止人们误解而告诫说:应当知道这个生起清净心的人,虽然还没有成佛,却已经成就了成佛的方法了。这个方法是什么呢?就是所说的远离根、尘、识这些虚妄的表象,生起清净心的真实体相。应当知道这个人因为真实的信心,所以能够远离虚妄、显现真实,在一念之间与实相相应,他的功德已经成就了第一稀有的菩萨。到了这个地位,就已经超越凡夫、进入圣者之流,开始有成佛的可能了。因为一定要先成为菩萨,然后才能成佛。(这里的“应当知道”正与前面经文的“应当知道”相呼应。)所以,必须成就第一稀有的功德,才是成就最上乘、第一稀有之法。这难道不是长老深刻理解经义所指归的宗旨吗?而且知道信心清净,便能生起实相而获得成就,这难道不也是长老深刻理解经义所趋向的目标吗?
○由上来长老所解之义趣观之,吾人亦可悟得,既然证性,便是信心清净。则吾人必须开解者,无他。在令信心增明而已。而必须进修者,亦无他。在令信心增长而已。盖以信为主干。解、行、证、则为信之助力也。复由此可悟信为主干,故曰信为入道之门,故曰信为道源功德母,故学佛必当首具信心。而此经全部,是以生信、开解、进修、成证,明其义趣。故吾人闻得此经,对经中所明之如何为生信,如何为得解,如何为修无上菩提,如何为成忍,首当一一信入之。然后方为实信,乃能开解精修而得证也。经中处处兼说信字,即是点眼处。吾人当如是领会也。
从前面长老所解释的义理来看,我们也能领悟到:既然证悟了本性,就是信心清净了。那么我们需要开启理解的,没有别的,就是让信心更加明朗而已;必须进一步修行的,也没有别的,就是让信心不断增长而已。因为信心是主干,理解、修行、证悟都是信心的助力。由此又可以明白信心是主干,所以说信心是进入佛道的门径,所以说信心是一切功德的本源和母亲,因此学佛首先必须具足信心。而这部经的全部内容,正是通过生起信心、开启理解、精进修持、成就证悟来阐明它的义趣。所以我们听闻这部经时,对于经中所说明的怎样才是生起信心、怎样才是获得理解、怎样才是修证无上觉悟、怎样才是成就忍辱,首先应当一一深信不疑。这样才能成为真实的信心,才能开启理解、精进修持而获得证悟。经中处处同时提到“信”字,正是点睛之处。我们应当这样去领会。
更有一义,不可不知者。信为主干者,意在令初发心菩萨得以入门也。然而当知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华严明此义。故约信解行证言之。若以信为主,则一切皆趋于信。若以解为主,则一切又皆趋于解矣。其他类推。故闻法当深会其用意之所在。若执著名言,死在句下,为学佛之大忌,亦非圆融无碍之佛法矣。即如信字固要紧,解字亦要紧。简明言之,即是信解行证四事,无一不关紧要。而四字中尤以信解为最紧要。以此二事最密切故也。何谓最紧要?学人若能实信、深解,则自能精修而得。否则那有修证之可言。故曰最紧要也。何谓最密切?解因信有,信从解生故也。信字居首。此经亦先说生信,次说开解。且信字贯彻到底。如上所说,则解因信有,自不待言。而曰信从解生者,即如前云能生信心以此为实,此中便含有信从解出之意。云何生信?以此为实故也。若非了解得经中真实义,何能以此为实。又此中长老自陈其深解之义趣时,开口乃云信心清净,则生实相。亦是显明若非深解,便不知信心关系有如是之巨也。则信从解生,愈得了然矣。其他本经中语,可引而证明者尚多,兹不具述。
还有一层含义不可不知。将信心比作主干,是为了让初发心菩萨能够找到入门路径。但要明白“一即是全,全即是一”的道理,《华严经》早已阐明此义。若从信、解、行、证四方面来说,若以信心为主,则一切皆向信心汇聚;若以理解为主,则一切又皆向理解汇聚,其余方面也可类推。因此听闻佛法应当深刻领会其用意所在。若执着于文字言说,死守字句,是学佛的大忌,也违背了圆融无碍的佛法精神。
就拿信心来说固然重要,理解也同样重要。简而言之,信、解、行、证四件事,没有一件不关紧要。而四者之中尤以信与解最为关键,因为这两件事关系最为密切。为何说最关键?学佛人若能真实信受、深刻理解,自然能精进修行而有所证得。否则哪里谈得上修行证果呢?所以说最紧要。为何说最密切?因为理解依托信心而生起,信心又因理解而增长。
信心列在首位,本经也是先说生起信心,再讲开启理解。且信心贯穿修行始终。如上文所说,“理解依托信心而生”自不必多言;而“信心因理解增长”,正如前文所说“能生信心以此(佛法)为真实”,其中便蕴含着信心从理解产生的意味。为何生信?因为以此为真实故。若非领会经中真实义理,怎能以此为真实?又如此经中长老陈述自己深解义趣时,开口便说“信心清净,则能生起实相”,也显明若非深刻理解,便不知信心与证果有如此重大的关联。由此“信心因理解增长”的道理,就更明白了。本经中其他可引证的话语尚多,此处不再详述。
○前云:成就第一希有功德,是初住位。云何知其是初住耶?答:此有二點。(一)是從上文生字看出。(二)有大智度論為證也。當知實相現前便是證無生忍。大論卷五十曰:「於無生滅諸法實相中,信受通達,無礙不退,名無生忍。」按論中所言通達無礙自在一語,即是證義。然則證無生忍,是因其通達實相。則實相現前,便是證無生忍也可知。而實相現前之位次,便是證無生忍之位次,亦可知矣。證無生忍位次,經論有種種說,前已談過,今無妨重言之。如大論七十三云:「得無生法忍菩薩,是名阿鞞拔致。」阿鞞拔致者,不退之義,即初住是。是說初住得無生忍也。而華嚴經則謂八地證無生忍。仁王護國等經,則在七八九地。以上諸說雖別,其義皆通。蓋初住便得分證,至八地以上,得無功用道,(即是無學。)而後圓滿耳。故言初住證者,是謂分證。言八地等證者,明其圓證也。須知即約圓證言,若細分之,亦有次第。八地九地十地所證譬如十三夜月,雖圓而未盡圓。等覺所證圓矣,尚不無微欠。至於佛地,始如月望之月,究竟圓滿。而初住之分證不過證得一分。則如上弦之月,清光甫生而已。故本經曰生實相者,正明其清光甫生,位登初住也。又須知龍樹菩薩大智度論。說初住便得無生忍者,乃謂圓初住,非別初住。圓者,言其見地圓融。別者,言其見地無論於理於事,雖極精深而成隔別。隔別,即不圓融之意。更須知見地圓融者,位雖甫登初住,其見地卻等於別初地。故大乘義章卷十二曰:龍樹說初地以上得無生忍也。龍樹本說初住,乃曰龍樹是說初地者,此語正顯龍樹所說之初住是圓初住,而等於別初地耳。天台祖師觀經疏亦曰:「無生忍,是初地初住。」地住並說者因其所謂初地,是指別教。所謂初住,是說圓教故也。即此一語,可見別初地、圓初住,見地相等。又可見見地不圓者,必至登地乃圓。又可見所謂證一分法身者,亦大有出入。何以故?別初住之人,亦必證得一分法身,方能位登初住。然則雖與圓初住,同曰證得一分法身。而此一分之大小,則懸殊矣。何以故?以圓初住見地,等於別初地故。當知自初住至初地,有三十個階級。豈非圓初住證得之一分,比別初住所證之一分,大三十倍乎。所以圓初住人修至初地,其中間三十個階級,雖皆須一一經過,而經過甚速,不比別教人之難。然則別教人,(即見地未圓者。)當其由十信修至初住時,其必難於圓人,亦可想矣。上來所說種種道理,皆不可不知者。知此,愈知大開圓解之要矣。按大乘義章,觀經疏,同以別初地,圓初住,證無生忍。夫證無生者,證法身之謂也。圓初住,祇證一分。則別初地,亦為證一分也,可知。如是而言,豈非別初住并無所證乎。然不證一分,不得名為初住,其義云何通耶。當知別初地,圓初住之一分,極其光明。別初住,雖亦證得一分,而猶恍惚。譬如上弦之月,雖現而被雲遮。何以故?以其素來見理見事,皆隔別而不融,遂致性雖見而仍隔,證如未證。故至初地見圓,始彰證得一分之名耳。當如是知,其義乃圓。以是義故,別初住雖曰分證,不過差勝於相似耳。當知名為相似者,因其所見非真月,乃月影。名為分證者,因其所見非月影,是真月,故勝。然而真月猶隱於濃雲之中,故差。以其所見雖真,而仍模糊,其不同於月影也幾希。此所以勝而曰差也。然雖相去幾希,一則所見縱極光輝,而為水月,是向對面間接窺之,故名相似。一則所見縱極模糊,而為真月,是從性天直接觀之,故差而仍勝也。當如是知,其義始徹。
前面说到:成就第一稀有功德,是初住位的境界。怎么知道这是初住呢?回答:这有两层依据。(一)是从上文的“生”字看出来的。(二)是有《大智度论》可以作为证明。要知道实相现前,便是证得了无生法忍。《大智度论》第五十卷说:“在无生无灭的一切法实相中,能够信受、通达,没有障碍,不会退转,这就叫做无生忍。”根据论中所说的“通达无碍自在”这句话,就是证得的意思。那么,证得无生忍,是因为他通达了实相。这样看来,实相现前,便是证得无生忍,也就可以知道了。而实相现前的位次,就是证得无生忍的位次,也就可以知道了。证得无生忍的位次,经论中有种种说法,前面已经谈过,现在不妨再说一说。比如《大智度论》第七十三卷说:“得到无生法忍的菩萨,就叫做阿鞞跋致。”阿鞞跋致,就是不退转的意思,也就是初住位。这是说初住位就得到无生忍。而《华严经》则说八地菩萨证得无生忍。《仁王护国经》等经,则说在七地、八地、九地。以上几种说法虽然不同,但道理都是相通的。因为初住位就能分证,到了八地以上,得到了无功用道,(就是无学。)然后才圆满。所以说初住证得,是指分证。说八地等证得,是说明它的圆满证得。要知道,即使是就圆满证得来说,如果细分,也有次第。八地、九地、十地所证的,好比是十三夜的月亮,虽然圆了但还没有完全圆满。等觉菩萨所证的圆了,但还不免有微小的欠缺。到了佛地,才像十五的月亮,究竟圆满。而初住位的分证,不过是证得了一分。就好比上弦的月亮,清光刚刚生起而已。所以本经说“生实相”,正是说明这清光刚刚生起,位登初住。又必须知道,龙树菩萨的《大智度论》,说初住便得无生忍,这是指圆教的初住,不是别教的初住。所谓“圆”,是说其见地圆融。所谓“别”,是说其见地无论对于理还是事,虽然极其精深但仍有隔别。隔别,就是不圆融的意思。还必须知道,见地圆融的人,位次虽然刚刚登上初住,但他的见地却等同于别教的初地。所以《大乘义章》第十二卷说:龙树说初地以上得无生忍。龙树本来是说初住,却说龙树是说初地,这句话正显示龙树所说的初住是圆教的初住,而等同于别教的初地罢了。天台宗祖师的《观经疏》也说:“无生忍,是初地初住。”把地和住并说,是因为他所说的初地,是指别教。所说的初住,是说圆教。就这一句话,可以看出别教的初地、圆教的初住,见地是相等的。又可以看出,见地不圆融的人,一定要到登地才圆融。又可以看出,所谓证得一分法身,也大有出入。为什么呢?别教的初住之人,也必须证得一分法身,才能位登初住。那么,虽然和圆教的初住,同样说是证得一分法身。但这一分的大小,就相差很远了。为什么呢?因为圆教初住的见地,等于别教的初地。要知道从初住到初地,有三十个阶级。难道不是圆教初住所证得的一分,比别教初住所证得的一分,要大三十倍吗?所以圆教初住的人修到初地,这中间的三十个阶级,虽然都需要一一经过,但经过得非常迅速,不像别教人那样困难。那么,别教人,(就是见地未圆的人。)当他由十信修到初住的时候,必定比圆教人要困难,也就可以想见了。以上所说的种种道理,都是不可不知的。知道这些,就更知道大开圆解的重要了。按《大乘义章》、《观经疏》,同样认为别教的初地、圆教的初住,证得无生忍。证得无生,就是证得法身的意思。圆教的初住,只证得一分。那么别教的初地,也只是证得一分,也可以知道了。这样说来,难道别教的初住就一无所证吗?然而不证得一分,就不能叫做初住,这个道理怎么说得通呢?要知道,别教初地、圆教初住所证的一分,极其光明。别教的初住,虽然也证得一分,但还是恍惚不清。好比上弦的月亮,虽然显现却被云遮住。为什么呢?因为他向来对于理和事的见解,都是隔别而不圆融,于是导致虽然见到了本性但仍然有隔阂,证了如同未证。所以到了初地见地圆融,才开始彰显证得一分的名义。应当这样理解,道理才能圆融。因为这个道理,别教的初住虽然叫做分证,不过是比相似位稍微好一点罢了。要知道名为相似的,是因为他所见的不是真月亮,而是月亮的影子。名为分证的,是因为他所见的不是月影,是真月亮,所以殊胜。然而真月亮还隐没在浓云之中,所以还有差距。因为他所见的虽然真实,但仍然模糊,和月影的差别几乎很小。这就是为什么说殊胜但还是有差距。然而虽然相差很小,一个所见的纵然极其光辉,却是水中的月亮,是从对面间接看到的,所以叫做相似。一个所见的纵然极其模糊,却是真正的月亮,是从本性天直接观照的,所以虽有差距但仍属殊胜。应当这样理解,道理才能透彻。
(丑)次,明实相。
说明实相。
「世尊!是实相者,则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世尊!所谓真实的本相,其实并非我们所见到的表象,正因为如此,如来才将它称为“实相”。
此科,是释明实相为何,及何以名为实相之义。是实相者,犹言此所谓实相。则是非相,言不可误会是说相。既名实相,又曰非相,正明其所说乃性耳。如来者,性德之称。如来说,谓约性而说。名者,假名。既是非相,何名实相。故又释明之曰:正以其是非相之故,乃约性而说,假名为实相耳。意谓性不同相之虚妄,所以名之曰实相也。
这一部分,是解释什么是实相,以及为什么称之为实相的意义。“是实相者”,意思是“这里所说的实相”。“则非相”,是说不能误解为是在说表象。既然称为实相,又说“非相”,正是为了说明这里所说的乃是本性。“如来”是本性功德的称谓。“如来说”,是指从本性角度来说。“名”是假借的名称。既然“非相”,为何又叫做“实相”?所以接着解释说:正是因为它“非相”(不执着于表象)的缘故,才从本性角度来说,假借一个名称叫“实相”罢了。意思是说,本性不像表象那样虚妄,所以才称它为“实相”。
○经文含义无穷,只好逐层而说。兹先如上说其一义,以便了其大旨。若但作如是说,则不彻底矣。何以言之,性本非相,何故假名为实相耶。此义须分四层说之。
经文的含义无穷无尽,只能一层一层地说明。现在先像上面那样解释其中的一个意义,以便让大家了解它的大意。但如果只作这样的解释,那就不彻底了。为什么呢?因为本性本就不是表象,为什么又假借一个名字称为“实相”呢?这个道理需要分四层来说。
(一)实字有二义,一是质实义,二是真实义。质实者,质碍结实也。譬杯中盛满一物,甚为坚结,则有质有碍。何以故?再不能容受他物故,此之谓质实。然而性体虚灵,正与质实相反。虚则非实,灵则非碍故。故知实相之实,非质实义,乃真实义。真实者,明其非虚妄也。虚妄亦有二义。一者,虚是空义,妄是邪义。二者,虚是假义,妄是幻义。初义则为没有,为不好。次义不但非不好,并非没有,乃是假有幻相之义。前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所谓虚妄者,乃次义,而非初义。此义正与真实义对待。然则相是虚妄,性是真实,明明是对待之物,而且性又明明非相,何以又名之曰相耶。须知佛经中一言一名,无不善巧。何谓善巧?能使人借此名言,可以从此面而达彼面,不致取着一面也。须知正以性本非相之故,而又能现起一切相,空而不空,此性之所以为真实也。经文是故如来说名实相句,正显此义。是故承上非相言。如来指性言。非相是性,名曰实相者,盖约性而说名为实,以明性非虚妄而是真实之义也。复约性而说名为相,以明性虽非相,而能现相之义也。且由此经文观之,即此实相之名,并能令人领会得性体绝待之义。盖性相对待之说,从表面观之云然耳。若察其实际而深观之,离如来性体,并无相之可说,可知性体之为绝待矣。经文如来说名实相,犹言由如来而说,名实相也。正显非性不能说实,非性不能现相之义也。此假名性为实相之所以然,一也。
(一)“实”字有两个含义:一是质实的意思,二是真实的意思。质实,就是有质碍、结实的意思。好比杯子里盛满了某样东西,非常坚硬结实,那就是有质、有碍。为什么呢?因为再也不能容纳其他东西了,这就叫做质实。然而,自性的本体是虚灵明澈的,正好和质实相反。虚就不是实,灵就不是碍。所以要知道,“实相”的“实”,不是质实的意思,而是真实的意思。真实,是说明它不是虚妄的。虚妄也有两个含义:一是“虚”是空无的意思,“妄”是邪谬的意思;二是“虚”是假有的意思,“妄”是幻相的意思。第一个含义是指没有、不好。第二个含义不但不是不好,也不是没有,而是指假有、幻相的意思。前面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这里所说的虚妄,是第二个含义,不是第一个含义。这个含义正好和“真实”的含义相对。那么,相是虚妄的,性是真实的,明明是相对的事物,而且性又明明不是相,为什么又把它叫做“相”呢?要知道佛经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名称,都非常善巧。什么叫善巧?就是能让人借助这个名称,可以从这一面通达那一面,不至于执着于一面。要知道,正因为性本来不是相,而又能显现一切相,空而不空,这就是性之所以真实的道理。经文中“是故如来说名实相”这一句,正是显示这个含义。“是故”是承接上面“非相”来说的。“如来”是指性体而言。不是相的那个就是性,把它叫做“实相”,是就性而说它名为“实”,以说明性不是虚妄而是真实的含义;同时,也是就性而说它名为“相”,以说明性虽然不是相,却能显现相的含义。而且从这段经文来看,就这个“实相”的名称,也能让人领会到性体是绝对无待的含义。因为性相对待的说法,是从表面来看才这样说的。如果考察它的实际,深入观察,离开了如来的性体,连相都无可说,由此可知性体是绝对无待的。经文“如来说名实相”,就像是说:由如来而说,名为实相。这正显示了:不是性就不能说“实”,不是性就不能显现“相”的含义。这就是假借“实相”这个名称来指称“性”的第一个原因。
(二)此科之義,正與前云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之義,互相發明:蓋前文意明。若只見得相一面,則偏於有;若只見得非相一面,則又偏於空。皆不能見如來性。何以故?性是空有同時并具故。起信論明如來藏具足空不空義,豈非空有同時乎。故必應能見相即非相,方見如來也。須知應見相而非相,亦應見非相而相。相而非相,色即是空也;非相而相,空即是色也。前文既明色即是空義,此中復明空即是色義,令人統前後而合觀之,則於空有同時并具之義,更可瞭然。經文初云: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明其相即非相也。復云:是故如來說名實相。是故承上非相,而接云說名實相,明其非相而相也。相即非相,非相而相,正是如來藏真實義,故曰如來說。故先云是實相者,則是非相,(重讀實字。)後云說名實相也。(重讀實字。)此假名性為實相之所以然,二也。前文見相即非相,便含有非相而相義在,但未顯說。故此中藉明何為實相之義,而顯明道破以補足之。先說相即非相,後說非相而相,正明承相即非相而為之補足之義。又須知相即非相,非相而相二義,本互攝而并具,故於說相即非相之下,用是故二字承接說之,既以明補足前文之義,兼明二義本相聯貫之意也。
(二)这一段的含义,正好与前面所说“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的道理互相印证:前文的意思是,如果只看到事物的表象这一面,就偏向于“有”;如果只看到“非相”这一面,又偏向于“空”。这两种情况都不能见到如来的本性。为什么呢?因为本性是“空”和“有”同时具备的。《起信论》说明如来藏具备“空”与“不空”两种含义,这不正是空有同时存在吗?所以必须能够见到事物的表象即是“非相”,才能见到如来。要知道,应该见到表象即是“非相”,也应该见到“非相”即是表象。“相而非相”,就是“色即是空”;“非相而相”,就是“空即是色”。前文已经说明了“色即是空”的道理,这里又阐明“空即是色”的道理,让人把前后文结合起来看,就能对“空有同时并具”的含义更加清楚。
经文开头说:“是实相者,则是非相”,这是说明“表象就是非相”。接着说:“是故如来说名实相。”这里的“是故”承接上文的“非相”,而接着说出“说名实相”,是说明“非相就是表象”。“表象就是非相,非相就是表象”,正是如来藏的真实含义,所以说“如来说”。所以先讲“是实相者,则是非相”,(重点读“实”字。)后讲“说名实相”,(重点读“实”字。)这就是为什么假借“实相”这个名字来称呼本性的第二个原因。
前文说“见相即非相”,已经包含了“非相就是表象”的意思,但没有明确说出来。所以这里借着说明什么是实相的含义,把它明确点破、补充完整。先说“表象就是非相”,后说“非相就是表象”,正是为了承接“相即非相”的道理而做的补充。还要知道,“相即非相”和“非相而相”这两个含义,本来就是互相包含、同时具备的。所以在说了“相即非相”之后,用“是故”二字连接着说下去,既是为了补充前文的含义,也说明这两个道理本来就是相互关联的。
(三)佛经中常云:性体空寂,因防人误会性体之空为空无,性体之寂为枯寂,故复名性体为实相也。实者,真实有之,非空无也。相者,炽然显现,非枯寂也。此中正明此义。非相二字言其空寂也。何以故?是相皆非,岂非空寂。殊不知正因是相皆非之故,乃约如来性体,说名曰实相。说名为实,显其妙湛总持,常恒不变,虽空而非无也。说名为相,显其胡来胡现,汉来汉现,虽寂而常照也。此又性名实相之所以然,三也。
(三)佛经中常说:自性的本体是空寂的,但为了防止人们误解这个“空”是空无一物,误解这个“寂”是死寂枯槁,所以又把自性的本体称为“实相”。“实”的意思是,真实存在,并非空无。“相”的意思是,鲜明生动地显现,并非死寂。这里正是说明这个道理。“非相”这两个字,是说它空寂。为什么呢?一切表象都不是真实的本体,这难道不是空寂吗?殊不知,正是由于一切表象都不是(真实的本体)这个缘故,才就着如来的自性本体,把它叫做“实相”。称之为“实”,是为了显示它微妙澄澈、总摄一切、恒常不变,虽然是空,却并非虚无。称之为“相”,是为了显示它(随缘显现)胡人来就显现胡人相,汉人来就显现汉人相,虽然是寂,却又能时时观照。这又是自性之所以被称为“实相”的第三个原因。
(四)古德说实相之义,为无相无不相。此说甚妙,极为简明。无相无不相,应以二义说之始为圆满。一、性体本不是相,故曰无相。然虽不是相,而一切相皆缘性而起,故又曰无不相。二、虽能现起一切相,而与一切相仍然无涉,故曰无相,此明其即相离相也。性固不是相,然不自起一念曰:不是相也,故曰无不相,此明其即不相而离不相也。次义深于前义,总以明性体离念而已。无念则无所谓相不相,故念离则相不相一切皆离矣。然则以性体无相故,虽名之曰相,与彼仍无涉也。以性体无不相故,则名之曰相,于彼又何妨哉。况相有二义。一谓外相,即境相之意。一谓相状,乃摹拟之辞。名性为相,当然不能呆作境相会。故实相一语,犹言真实相状耳。无相无不相,正性体之真实相状也,故名之曰实相。如此释无相无不相,义固圆满。而如此释实相,亦颇善巧。而此无相无不相一语,古德原从此科经文中领悟得来。故无相无不相,既具如上所说之二义。此科经文,亦复具此二义:
(四)古代大德解释实相的含义,说它是“无相无不相”。这个说法非常精妙,十分简明。要完整理解“无相无不相”,应该从两方面来说才圆满。第一,自性的本体本来就不是某种具体的样子,所以说是“无相”。然而,虽然它不是具体的样子,但一切具体的样子都是依循这个自性而生起的,所以又说它是“无不相”。第二,虽然它能显现出一切具体的样子,但与一切具体的样子依然毫不相干,所以说是“无相”,这说明它就在具体样子之中,却能超脱于具体样子之外。自性固然不是具体的样子,但它自己也不会起一个念头说:“我不是具体的样子啊”,所以说是“无不相”,这说明它就在“不是具体样子”这个认知中,也能超脱于这个认知之外。这第二层意思比第一层更深,总之都是为了说明自性的本体是超越一切念头的。没有念头,就无所谓样子不样子,所以念头一超脱,那么“样子”和“不是样子”这一切就都超脱了。既然如此,因为自性本体是“无相”的,所以即使把它叫作“相”,也和它本身毫不相干。因为自性本体是“无不相”的,那么把它叫作“相”,对它又有什么妨碍呢?况且“相”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外在的形象,也就是境界、现象的意思。另一种是指形态、状貌,是一种描述性的说法。把自性称为“相”,当然不能死板地当作外在的境界、现象来理解。所以“实相”这个词,就如同说“真实的形态状貌”罢了。“无相无不相”,正是自性本体的真实形态状貌,所以把它命名为“实相”。像这样解释“无相无不相”,含义固然是圆满的。而像这样解释“实相”,也是非常巧妙恰当的。而这“无相无不相”的说法,古代大德原本就是从这段经文里领悟出来的。所以,“无相无不相”既然具备如上所说的两层含义。这段经文,也同样具备这两层含义:
约初义言,以性体本不是相,故经文曰:是实相者则是非相。然虽不是相,而一切相皆缘性起,故经文曰:是故如来说名实相也。
从第一层含义来说,因为自性本体本来就不是任何表象,所以经文说:这个真实相状,其实并非相状。然而,虽然它不是相状,但一切表象都是依循自性而生起的,因此经文说:所以如来称之为真实相状。
約次義言,以相不相一切皆離,故經文曰:是實相者,則是非相。非,有離意也。實相便是非相,豈非相不相俱離乎。相不相俱離,如來藏之真實相狀,如是如是。故經文申明之曰:以是相不相俱離故,約如來性體說,得名之為真實相狀也。此性名實相之第四義也。(【校】上三、四兩義,舊版在下此科「復有要義」一段之前,與原稿同。今案原稿於「佛說本性」一段前,自注云:「是日講時,將三、四兩義提前先講畢,接講此段。」茲依江居士講時次第,將三、四兩義移前,俾與上一、二兩義相銜接。)
从次第含义来说,因为一切表象与不执着表象的念头都要远离,所以经文说:这个真实相状,其实不是表象。这个“非”字,含有远离的意思。真实相状就是“非相”,岂不是表象与不执着表象的念头都要远离吗?表象与不执着表象的念头都远离了,如来藏的真实相状,就是这样。所以经文进一步说明:正是因为远离了表象与不执着表象的念头,从如来性体的角度说,才能称之为真实相状。这是本性名为“实相”的第四层含义。(【校订】上面第三、第四两层含义,旧版本在下面这一科“复有要义”一段之前,与原稿相同。现在查原稿在“佛说本性”一段前面,自己注解说:“这天讲解时,将第三、第四两层含义提前先讲完,接着讲这一段。”现依照江居士讲解时的顺序,将第三、第四两层含义移到前面,使与上面第一、第二两层含义相衔接。)
○佛说本性,加以各种名称,乃至一切法亦无不用种种语式,安种种名词者,此义甚要,而亦从来无人说及,今为诸君略说之。
佛陀在讲述本性时,会运用各种不同的名称;甚至对于一切法,也无不通过种种表述方式,安立种种名词。这个道理非常重要,却从来没有人详细说明过。现在我就为各位略加解说。
当知佛之说法,原为破众生之执。因偏私故执,因执而愈偏私。众生所以造业受苦,轮回不已,生死不休者,全由于此。而世间所以多烦恼,多鬬争,乃至杀人盈城,杀人盈野,亦莫不由此。世尊出而救世度苦,故首须破此。须知众生所以偏私成执者,无他,由其智慧短浅。凡事只见一面,遂以为法皆固定,彼之所见,必不可易。而不知其是偏也,而不知其是执也。故佛为之顶门一针曰:「无有定法。」以破其偏执之病根。而凡说一法,必用种种语式,安种种名词者,正表其法无有定也。此法字是广义,通摄世法出世法而言。若但以为出世法如此,违佛旨矣。
要知道佛陀讲说佛法,原本是为了破除众生的执着。因为偏向私心所以执着,因为执着而更加偏向私心。众生之所以造作恶业遭受痛苦,轮回不止,生死不断,全都是因为这个缘故。而人世间之所以充满烦恼,充满争斗,甚至发展到全城杀人、遍野屠杀,也无不是由此而起。世尊出现世间拯救众生、度化苦难,所以首先要破除这种偏执。必须明白众生之所以形成偏私的执着,没有别的原因,是由于他们智慧浅薄。看待任何事情都只见到一面,就以为事物都是固定不变的,自己所见的道理,绝对不可更改。却不知道自己的见解是偏颇的,也不知道自己的见解是执着的。所以佛陀为他们当头棒喝说:“没有固定不变的法。”以此来破除他们偏执的病根。而凡是讲说一种道理,必定运用各种表达方式,安立各种名称概念,正是为了表明这些法本来没有固定不变的性质。这里说的“法”是广义的,普遍包含世间法和出世间法。如果只以为出世间法是这样,那就违背佛陀的深意了。
○更当知人之要学佛,学佛之要修观者,无他。以观照圆融之佛理,便能转其向来所有之观念,以化其偏执之病耳。故学佛而不修观,其益至小。何以故?必修观乃能明其理故。因观深,而后见理深。因观圆,而后见理圆。亦复见理深,则观愈深。见理圆,则观愈圆。如是展转修习,智慧即展转增明。已于不知不觉间,执情渐化,而妄念潜消矣。故所谓遣执者,其妙用在此,非硬遣也。所谓断念者,其妙用亦在此,非强断也。
更应该明白,人之所以要学佛,学佛之所以要修习观照,没有别的原因。正是要通过观照圆融的佛理,来转变自己向来所有的观念,从而化解偏执的毛病。所以,学佛如果不修习观照,益处是很小的。为什么呢?因为必须修习观照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由于观照深入,而后才能见到道理的深邃;由于观照圆融,而后才能见到道理的圆满。反过来,见到道理深邃,观照就会更加深入;见到道理圆满,观照就会更加圆融。这样辗转修习,智慧就会辗转增长、日益明澈。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执着的情见渐渐转化,虚妄的念头悄悄消除了。所以,所谓遣除执着,它的妙用就在这里,并不是硬生生地去驱赶。所谓断除妄念,它的妙用也在这里,并不是勉强地去截断。
然则所谓在此者,果何所在。当知佛之说法,从不说煞一句,从不说煞一字。且每说一法,必用种种语式,必安种种名词者。无他。为令闻法者,必须作面面观,乃明其中之义趣也。此即妙用之所在。何以故?借此便已除其向来只看一面偏执之恶习故。而此经所说,尤圆尤妙,真乃金刚慧剑。何以故?果能由面面观而达于深观圆观,便无惑而不破故。且既须作面面观,方明义趣。自不能不多读大乘,以广其闻见。更不能不静意觉照,以领其精微。而定慧在其中矣。果能如是。不但修各种功行,皆得自在受用。对一切世法,皆得进退裕如。而转凡入圣,已建基于此矣。何以故?定慧日增,妄念日少故。此是闻法的紧要关键,入佛的最妙诀窍,急当着眼。
那么,所谓“在这里”,究竟是指哪里呢?要知道佛陀说法,从来不会把话说死,也从不拘泥于一个字眼。而且每讲一个道理,必定会用各种表达方式,安立种种名称。这没有别的用意,是为了让听法的人必须从多方面去体会,才能明白其中的真义。这正是佛法的妙用所在。为什么呢?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就已经在帮助人们破除向来只看一面、偏执一端的坏习惯了。而这部经所说的道理,尤其圆融、尤其微妙,真像一把金刚智慧宝剑。为什么呢?如果真能从多方面观察,进而达到深入、圆融的观照,那就没有疑惑不能破除了。而且既然要从多方面观察才能明白真义,自然不能不广泛阅读大乘经典,以开阔自己的见闻;更不能不安心静意、觉察观照,以领会其中的精微之处。这样,定力与智慧便在其中自然增长了。如果能做到这样,不但修习各种法门都能得到自在受用,面对一切世间事务也都能进退自如。而转凡成圣的基础,就已经在这里奠定了。为什么呢?因为定慧日益增长,妄念自然日益减少。这是听闻佛法的紧要关键,也是进入佛门的最妙诀窍,应当赶紧留心把握。
鄙人敬本此旨,每说一义,亦必作种种说,反复周密,不厌其详者,无非希望闻者,开豁心胸,多得作观方便而已。盖本来面目,固非言说所可及,且众生久已忘却。若不于无可言说中,多设方便以说之,云何修观耶。上来是明面面观,深观,圆观之益大。如其反之,其病亦极大。即如信解二字,每见有人一味主张,但办信心,老实念佛,足矣。一切经典,不许读诵。大乘法宝,更置之高阁。苟有研求教义,喜赴法会者,辄呵之曰不老实。须知老实念佛须有程度。念佛的义趣,一毫未明,何能老实?如此主张太过,岂止钝置学人,且复违背佛旨。以十六观经明言,求生净土,应读诵大乘,明第一义。其次亦须闻第一义,心不惊动也。所以凡依其方法而学者,非不能振作,半途而废;便走入歧路而不自知。此不知信从解生之过也。又见有人手不释卷,博学多闻。一部全藏,翻阅不止一徧。却从不曾烧一炷香,顶一次礼,对于三宝不知恭敬。修行一层,固谈不到。即其口中滚滚,笔下滔滔,亦复似是而非,误法误人。此又不知解因信出之过也。此前次所以不惮烦言耳。
我恭敬地本着这个宗旨,每次讲解一个道理,也必定用各种方式来说,反复周详,不怕繁琐,无非是希望听闻的人,能够打开心胸,多得一些观照的方便而已。因为我们的本来面目,本来就不是言语所能说尽的,而且众生早已把它忘记了。如果不在无法言说的境界中,多设立一些方便法门来解说,又怎么修行观照呢?以上是说明从各个角度观照、深入观照、圆满观照的利益很大。如果反过来,它的弊病也极大。就拿“信”和“解”这两个字来说,常常看到有人一味主张,只要具备信心,老老实实念佛就足够了。一切经典,不许读诵。大乘的佛法法宝,更是束之高阁。如果有人研究教义,喜欢参加法会,就呵斥他说“不老实”。要知道,老实念佛也需要有程度。念佛的义理和旨趣,一点都没明白,怎么能老实呢?这样主张得太过分,岂止是耽误了学人,而且还违背了佛的旨意。因为《观无量寿经》明白地说,求生净土,应该读诵大乘经典,明白第一义谛。其次也必须听闻第一义谛,内心不惊动。所以凡是依照他这种方法学习的人,不是不能振作,半途而废;就是走入歧路而自己还不知道。这是不知道“信”是从“解”中生起的过失。又看到有人手不释卷,博学多闻。一部《大藏经》,翻阅了不止一遍。却从不曾烧一炷香,顶礼一次,对于佛、法、僧三宝不知恭敬。修行这一层,固然谈不上。即使他口若悬河,笔下滔滔不绝,所说的也还是似是而非,误导佛法,误导他人。这又是不知道“解”是从“信”中生出的过失。这就是前次我不怕麻烦反复说明的原因。
○上来所说世尊说法,从不说煞一字云云。须知佛非有意如此,乃是智慧圆满融通,其出辞吐语,自然如此。不但佛然,菩萨亦然,大德祖师皆莫不然。故吾人对于一切经论,古德一切言句,即极不要紧处,亦不可忽略看过。不可忽略者,谓当一一作面面观,深深领会也。更须知佛菩萨见地,岂吾辈凡夫所能望见,纵能深解,亦不过见到千万分之一。纵令善说,亦不过说得千万分之一。虽穷劫说之,亦说不尽也。即如上科当知之义,前次已说了三四层。然其中尚含多义。今无妨再说数种以示说不能尽。
之前讲到世尊说法,从来不会把话说死等等。要知道佛不是故意这样,而是智慧圆满通达,他开口说话,自然就是这样。不但佛如此,菩萨也是如此,历代高僧大德没有不是这样的。所以我们对于一切经典论著,古大德的一切言教,即便是看起来最不重要的地方,也不可以马虎看过。所谓不可以马虎,是说应当一一从各个角度去观察,深深领会。更要明白,佛菩萨的见解境界,哪里是我们凡夫能够企及的?纵然能够深入理解,也不过领悟到千万分之一。纵然善于解说,也不过说出千万分之一。即使花上无穷无尽的时间去讲,也讲不完啊。就像上面一段“当知”的含义,前次已经讲了三四个层面。但其实里面还包含着许多意义。现在不妨再说几种,来表明其中的道理是说不尽的。
(一)当知是经不可不闻也。何以故?是人之生实信,成功德,由于得闻是经故。且是经不可不闻,换言之,即是般若不可不学。
(一)要知道这部经不可不听闻。为什么呢?因为此人能够生起真实的信心,成就功德,正是由于听闻了这部经的缘故。而且这部经不可不听闻,换句话说,就是智慧不可不学习。
(二)当知信心最要也。何以故?实相之生,由于信心清净故。由是可知前来所说,持戒修福,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之语,应三致意。质言之,欲学般若,当生实信。欲生实信,先当持戒修福也。
(二)要知道信心最为重要。为什么呢?因为对真实本体的领悟,是从清净信心中产生的。由此可知前面所说的:持守戒律、广修福德,对于这段经文能够生起信心,并以此作为真实教法的这些话,应当反复体会。简单来说,想要修学般若智慧,应当生起真实的信心;想要生起真实的信心,先要持守戒律、广修福德。
(三)当知转凡成圣,不退菩提,非离相见性不可也。成就句,是明其位登初住,超凡入圣。名为住者,是明其至此地位,菩提心方能不退。即是信成就也。而心清净,是明离相。生实相,是明见性。此所以先说当知般若不可不学。何以故?不学般若,不能离相见性故。所以又次说当知先当持戒修福。何以故?不持戒修福,便非实信故。不实信便不能信心清净故。此皆学人所急应遵行。不如是行,便不能成就,故曰当知。当知者,明其不可不知也。
(三)要知道,从凡夫转变为圣人,保持觉悟不退转,必须做到不执着于表象、彻见本性才行。所谓“成就”这句话,是说明他已证入初住位,超越了凡夫境界,进入了圣者行列。称为“住”,是说明他到了这个地位,追求觉悟的心才能真正不退转。这就是信心成就了。而“心清净”,是说明他不执着于表象。“生实相”,是说明他彻见了本性。这就是为什么前面先说,要知道智慧不能不学。为什么呢?不学习智慧,就不能做到不执着于表象、彻见本性。所以接下来又说,要知道应当先持守戒律、修行福德。为什么呢?不持戒修福,就不是真实的信心。没有真实的信心,就不能使信心清净。这些都是学佛人急需遵循实践的。不这样去实践,就不能成就,所以说“应当知道”。“应当知道”,是说明这道理不能不明白。
又推而言之,由陳讚慶一科之義而觀,若其大心不發,此經不聞,至高只能開慧眼,成四果羅漢。由明成就一科之義以觀,若其得聞此經,信心清淨,至低便能生實相,成初住菩薩。此亦學人所當知者。由是言之,可見經義,實在無窮,實在說之不盡。可見聞法必應作面面觀。即如我以種種義說明實相,若聞者,但作此是說明本性何以名為實相領會者,則非鄙人反覆詳說之意也。且若但解得性名實相之故者,亦與聞者無大益也。何以言之?實相是大家主人翁的本來面目。如此真面,本來唯證方知。然則云何得證?無他,唯有在返照上用功而已。不但聞時便當返照,更當於清夜平旦時,對境隨緣時,依此次所說諸義,深深觀照。或單舉一義,或融會諸義,皆可。清夜平旦者,是向自心中觀照也。對境隨緣者,是向一切法上觀照也。果能如是,則受用無邊矣。當知佛於本性,安立各種名稱者,便於人之因名會體也。而各種名稱中,實相一名,於二邊不著,空有同時,較易領會。此又長老獨舉此名為言之一意也。鄙人復就此名開種種義而說之者,意在便於聞者返照用功時,多得領會之方便,非但為解釋名義也。由是可知開種種義說之之關係矣。(【校】此下舊版及原稿均有「前次已聲明分四層說明,然前但說其二,今當繼續說之」凡二十二字,其下接解實相三、四兩義。茲依江居士講時次第,將三、四兩義提前,與一、二兩義相聯屬。仍附識備考。)
再进一步来说,从“陈赞庆”这一科的意义来看,如果修行者不发大心、不听闻这部经,最高也只能开启慧眼,成就四果罗汉。而从“明成就”这一科的意义来看,如果能听闻此经,生起清净的信心,最低也能证悟实相,成为初住菩萨。这也是学佛人应当知道的道理。由此说来,可见经文的义理实在无穷无尽,实在说不完。可见听闻佛法必须从多角度去体会。就像我用种种道理来说明实相,如果听的人只理解为这是在解释本性为什么叫做实相,那就不是我反复详细解说的本意了。而且如果仅仅理解本性称为实相的缘故,对听者也没有太大益处。为什么这么说呢?实相是每个人主人翁的本来面目。这样的真实面目,本来只有亲自证悟才能了知。那么怎样才能证悟呢?没有别的,唯有在返观内照上下功夫罢了。不但听闻时要立刻返照,更应当在夜深人静、清晨平旦时,在面对境界、随顺因缘时,依照这次所说的种种道理,深深地去观照。可以单独举一个道理来观,也可以融会多个道理来观,都可以。夜深清晨时,是向自己心中观照;对境随缘时,是向一切事物上观照。果真能这样去做,那得到的受用就无边无际了。要知道,佛陀为本性安立各种名称,是为了方便人们借着名称去体会本体。而在各种名称中,“实相”这个名称,不执着于空、有二边,同时包含空与有,比较容易领会。这也是长老特别提出这个名称来说的其中一个用意。我之所以又就这个名称展开种种道理来说明,是希望便于听者在返照用功时,能多一些领会的方便,不仅仅是为了解释名称的含义。由此可知,展开种种道理来解说是多么重要了。(【校勘】此处之下,旧版及原稿都有“前次已声明分四层说明,然前但说其二,今当继续说之”共二十二字,其下接着解释实相的第三、第四两层含义。现依照江居士讲解时的顺序,将第三、第四两层含义提前,与第一、第二两层含义相连接。此处仍附记备考。)
○此科复有要义。因长老说此,固是释明实相为何,以及何以名为实相等道理,实兼以指示用功方法也。何以知之?此中既明相不相俱离,则与下文所说,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正相呼应。离字大有功夫,无功夫何能离?何能名为佛耶?故知此中说有修功在内也。当知说一非字,便是绝百非。亦即是四句皆离。所谓有亦离,无亦离,亦有亦无亦离,非有非无亦离,是也。由是可知古德释实相为无相无不相,此一无字,亦是绝待之无,非对有说无也。盖相与不相,本是对待之辞。有对待,便有变动。有变动,便是有生灭。有生灭,便非坚固。而性体确是万古常恒,究竟坚固。坚固则无生灭。无生灭则无变动。无变动则无对待。无对待便是绝待。绝待者,相不相虽皆不离乎心性,而心性则超然于相不相之外,是也。质言之。相,有也,不相,无也。超乎其外,岂非超乎有无之外。则无相无不相一语,是说绝对无,而非对有说无之理,可以恍然矣。然则云何能绝对无之乎?有无四句皆离,是也。故经文曰:是实相者则是非相。说一非字,便是指示修功也。是令学人欲见实相者,当静心于一切皆非上领会。若领会得实相便是非相,便领会得倘使心中少有相不相的影子,便非实相矣。故是实相者则是非相一语,异常锋利,不得少触,触着便丧失慧命。质言之。是令学人须于一毫端上契入也。
这一部分还有重要的道理。因为长老说这些,固然是为了说明实相是什么,以及为什么叫做实相等道理,实际上也同时指出了用功的方法。怎么知道呢?这里既然说明相与不相都要远离,就和下文所说的“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正好呼应。“离”字大有功夫,没有功夫怎么能离?怎么能称为佛呢?所以知道这里面包含着修行功夫。
要知道,说一个“非”字,就是断绝一切错误的见解。也就是“四句”都要远离。所谓有也要离,无也要离,亦有亦无也要离,非有非无也要离,就是这个意思。由此可知,古德解释实相为“无相无不相”,这个“无”字,也是绝待的无,不是对有而说的无。因为“相”与“不相”,本来就是相对的词语。有相对,就有变动。有变动,就是有生灭。有生灭,就不是坚固的。而心性本体确实是万古永恒,究竟坚固的。坚固就没有生灭。没有生灭就没有变动。没有变动就没有相对。没有相对就是绝待。所谓绝待,就是说相与不相虽然都不离心性,但心性却超然于相与不相之外。简单来说,相,是有;不相,是无。超然于其外,岂不是超然于有和无之外?那么“无相无不相”这句话,是说绝对的“无”,而不是对有说“无”的道理,就可以明白了。
那么,怎样才能达到绝对的“无”呢?就是有、无等四句都远离。所以经文说:“是实相者,则是非相。”说一个“非”字,就是指出了修行的功夫。这是让学人想要见到实相的,应当静心在“一切皆非”上去领会。如果领会到实相就是非相,也就领会到:如果心中稍微有相或不相的影子,就不是实相了。所以“是实相者,则是非相”这句话,异常锋利,不能有丝毫触碰,一碰就会丧失慧命。简单来说,这是让学人必须在极微细处契入啊。
今欲诸君有下手处,再依此理,说一方便。方便云何?即是须于未起心动念时精密观照。苟一念起而偏于有,即呵之曰非也。或偏于无,亦呵之曰非也。乃至念亦有无,念非有无,皆以非字呵而遣之。此是最妙观门。当知念头不起则已,起则于四句中,必有所着。今一切非之,便是离念之快刀利斧也。岂非最妙观门。至若出世法之六度万行,一一如法精进修行,而曾无芥蒂于其胸中。一一精进,不坏也,无不相也。而心中若无其事,不着也,无相也。而一切世间法,事来即应,事过便休。虽应而能休,虽休而能应。所谓提得起,放得下。无论世出世法,少有所偏,皆以非字遣之。如是久久体会四句皆离之义趣行去,便能做到应时便是休时,休时便能应时。自然二边不着,合乎中道,而相不相有无四句皆离矣。此又是最妙行门也。
为了让各位能有具体的入手处,我再依据这个道理,说一个方便法门。什么是方便法门呢?就是在心念还没动起的时候,仔细地观察照看。如果一念生起,偏向于“有”,就立刻警醒自己说:不对。如果偏向于“无”,也立刻警醒说:不对。甚至念头落在“也有也无”,或“非有非无”上,也都用“不对”来警醒并放下它。这是最微妙的观照法门。要知道念头不起便罢,一旦生起,必定会落入“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这四种情况中的一种。现在用“不对”来否定一切,就是斩断妄念的锋利快刀。这难道不是最微妙的观照法门吗?至于出世间法的六度万行,每一样都依照佛法努力修行,心中却丝毫不留痕迹。每一样都努力去做(不坏、无不相),心中却像没事一样(不执着、无相)。而对于一切世间的事,事情来了就应对,事情过了就放下。既能应对又能放下,既能放下又能应对。这就是所谓的“提得起,放得下”。无论对世间法还是出世间法,只要稍微有所偏执,都用“不对”来破除。这样长久地体会“四句都远离”的义趣去做,就能做到该做事时就是放下时,放下时就能立刻做事。自然就不执着于两边,符合中道,而“相”、“不相”、“有”、“无”这四句就都远离了。这又是最微妙的修行法门。
经中明明曰:是故如来说名实相。便是开示学人既非之而又说者,但明其不必坏耳。须知虽说而是假名,如来性体,仍宜离名字言说以自证也。而离名字言说,便是离念。离念方便,又莫过于向未起心动念时观照。一念苟起,便一切非而驱除之,岂非的示修功。当知自上科信心清净则生实相以下,正长老之深解义趣也。故闻经者当如是深解也。
经中明确说:“所以如来称之为实相。”这便是开示学人:虽然否定它,却又言说它,只是为了说明不必刻意破除而已。要知道,即使言说也只是假名,如来的本性体相,终究应当超越名字言说来亲自体证。而超越名字言说,就是超越念头。超越念头的方便法门,莫过于在尚未起心动念时观照。一旦念头生起,便立刻否定它、驱除它,这难道不是明确指示修行功夫吗?应当明白,从上一段“信心清净则生实相”以下,正是须菩提长老深刻领悟的义理旨趣。所以听闻此经的人,也应当如此深入理解。
○世尊于本性安种种名,长老又独举实相一名而言,皆为令学人便于体认本性。故实相义宜多发挥。大论说实相有四句偈,最精最详,最宜知之,以便时常觉照。实相即是性的本来面目。正因昧却本性,故成众生。今欲转凡成圣,不真切体认得乎。偈云:「一切实一切非实,及一切实亦非实,一切非实非不实,是名诸法之实相。」即此可见菩萨说法善巧。不就相字说,而就实字说,一也。不就性说,而就诸法说,二也。须知说为相者乃是假名,不过使人明了本性之状况耳。故不就相说,便是点醒不宜将相字看呆。若其看呆,便已着相矣。其就实字说者,又有深意。以人之着相,由于误认为实耳。若知一切法实亦非实,非实而实。便知一切法相即非相,非相而相矣。如此说法,岂非善巧。
世尊在本性上安立了各种名称,长老又单独举出“实相”这个名称来说,都是为了让我们学佛的人便于体认本性。所以实相的意义应该多加发挥。《大智度论》中说到实相的四句偈语,最为精要详细,最应该了解,以便时常观照体悟。实相就是本性的本来面目。正因为迷失了本性,所以才成为众生。现在想要转凡成圣,能不真切地体认它吗?偈语说:“一切是真实的,一切又非真实,以及一切既真实又非真实,一切非真实也非不真实,这就叫做诸法的实相。”由此可见菩萨说法非常善巧。第一,不直接从“相”字来说,而从“实”字来说;第二,不直接说本性,而从诸法来说。要知道,称之为“相”只是一种假名,不过是为了让人明了本性的状况罢了。所以不直接从“相”来说,正是点醒我们不宜把“相”字看得太死。如果看得太死,就已经执着于表象了。而从“实”字来说,又有深意。因为人们执着于表象,是由于错误地认为它是真实的。如果知道一切法既真实又非真实,非真实却又显现为真实,就能明白一切法的表象即非表象,非表象却又显现为表象。这样说法,岂不是非常善巧?
其就诸法说者,须以三义明之:(一)使人得知心外无法也。佛说一切法,但是幻相而无实体。体唯净心。故曰万法唯心。又曰心外无法。故可就诸法以明实相。因诸法之实相,即是性故。就法而说,无异就性而说也。(二)使人易于体会也。众生既久忘本来。而一切法则为众生共知共见。不如就诸法说,俾得因诸法而悟心性。(三)使人明了一真法界也。起信论云:因不知一法界故,不觉念起而有无明。遂成众生。一法界者,一真法界也。十法界万象森罗,而真如则是一也。即一切同体之意。若知得一切法之真实状况,莫不空有同时。则上自十方诸佛,下至一切众生,以及山河大地,情与无情,莫不皆以净心为体,可了然矣。以净心之实相,本是空有同时故,是之谓一真法界,亦曰诸法一如。须知一切法皆由心现,心性既空有同时,故一切法无不空有同时耳。此善巧之二也。
从万事万物角度来说,需要从三层含义来阐明:(一)让人明白心外没有实在的事物。佛陀所说的一切事物,都只是虚幻的现象,没有真实的实体。实体唯有清净的本心。所以说万法由心而生,也叫做心外无法。因此可以借助万事万物来阐明真实的本相。因为一切事物的真实本相,就是自性。从事物来说,等同于从自性来说。(二)让人更容易体会。众生早已忘记本来的面目,而一切事物是众生共同知道、共同看见的。不如从万事万物说起,使人能通过事物而领悟心性。(三)让人明白一真法界。《大乘起信论》说:因为不了解一法界的缘故,不觉心念生起而产生无明,于是成为众生。一法界,就是一真法界。十法界中万象纷繁,但真如本体却是唯一。这就是一切事物同为一体的意思。如果懂得一切事物的真实状况,无不是“空”与“有”同时并存。那么上至十方诸佛,下至一切众生,以及山河大地,有情的生命和无情的物质,无不都以清净心为本体,就可以清楚了。因为清净心的真实本相,本来就是“空”与“有”同时并存的,这就叫做一真法界,也叫做诸法一如。要知道一切事物都由心所显现,心性既然是“空”与“有”同时并存,所以一切事物也无不是“空”与“有”同时并存。这是第二种善巧方便。
龙树以马鸣为师,故起信论已约诸法以明真如,真是衣钵相传。一切实者,一切法俨然在望也。此语是破执无;一切非实者,一切法当体即空也,此语乃破执有。又防人闻而执为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故又说下二三两句。及者,连及之意。谓不可但看第一句。须连第二三句而体会之。其意若曰:顷所言一切法实与非实者,非隔别而不融也。当知乃是实即非实,非实即非不实耳。实即非实,所谓有即非有也,色即是空也;非实即非不实,所谓非有而有也,空即是色也。如是则四句俱遣,诸法之真实状况如是。亦即性体之真实状况如是。而结之曰:是名诸法之实相者。
龙树以马鸣为师,所以《起信论》已经通过诸法来阐明真如,这真是衣钵相传。“一切实”是指一切法明明呈现在眼前。这句话是为了破除执着于“无”的见解;“一切非实”是指一切法当下就是空的,这句话是为了破除执着于“有”的见解。又为了防止人们听了之后执着于“亦有亦无”或“非有非无”,所以接着说下面第二、三两句。“及”是连及的意思,就是说不能只看第一句,必须连着第二、三句一起来体会。它的意思是说:刚才所说一切法的“实”与“非实”,并不是彼此隔离而不融通的。应当知道其实是“实就是非实,非实就是非不实”。“实即非实”,就是所谓“有即非有”,也就是“色即是空”;“非实即非不实”,就是所谓“非有而有”,也就是“空即是色”。这样就把“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这四句都超越了,一切法的真实状况就是这样,也就是自性本体的真实状况就是这样。最后总结说:这就叫做一切法的真实相状。
又明法性本不可说。说为实相,亦是假名而不可着耳。常有人闻四句俱遣,及空有同时,不免怀疑。以为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与空有同时,义味无别。何以故?谓之空有同时者,岂非明其说有亦可,说无亦可乎?又岂非明其但说有便非,但说无便非乎?然则何以说亦有亦无,或说非有非无,皆谓其偏执而遣之耶?此人如是说来,误矣,大误矣!以其不但未明亦有无、非有无,之语意;并未明空有同时之语意,故也。当知亦有无、非有无,两句,是承其上文有句无句而来,故谓之四句。
佛法的真义本来是无法用言语完全说清的。就算我们称之为“实相”,也只是一个假借的名称,不能执着它。常常有人听到“四句都要放下”以及“空和有同时存在”的说法,心里不免产生疑惑。他们认为“也有也无”、“非有非无”,和“空有同时”意思好像没什么区别。为什么呢?他们说,所谓“空有同时”,不就是说明可以说它“有”,也可以说它“无”吗?不也正说明了只说“有”不对,只说“无”也不对吗?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说“也有也无”或者“非有非无”这两种说法都是偏执,都要放下呢?提出这种看法的人,理解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因为他不但没有明白“也有也无”、“非有非无”这些话的真正含义,也根本没理解“空有同时”说的是什么。
要知道,“也有也无”和“非有非无”这两句,是承接它前面“说有”和“说无”这两句而来的,所以合起来才叫“四句”。
说亦有亦无者之用意,以为第一人单说有,第二人单说无,各偏一边,诚然有病。我则不如是。我说一切法,乃是亦是有亦是无。既二边之俱是,则偏于一边之病除矣。殊不知说有便不能说无,说无便不能说有,而曰亦有亦无,自语相违;况看成有亦是,无亦是。语既模棱两可,义复隔别不融,故应遣也。
那些主张“既有也无”的人认为,前面第一种人只说有,第二种人只说无,各自偏向一边,确实有偏颇。我则不是这样。我说一切事物,是既有也无。既然两边都肯定,那么偏执一边的毛病就消除了。他们却不知道,说有就不能说无,说无就不能说有,而说“既有也无”,是自相矛盾;更何况把有也当作对,把无也当作对。话语既模棱两可,意思又相互隔离不融合,所以应当破除。
說非有非無者之用意,以為第三人所說,誠哉有病,我則異乎是。我說一切法,乃非是有、非是無。既二邊之俱遣,則第三人執著二邊之病除矣。殊不知非有便是無,何又云非無?非無便是有,何又曰非有?豈非戲論。且仍是看成有是有,無是無。其隔別不融,亦與第三人病同。故應遣也。又復第三人見地,既說有無雙是,則仍是偏在有邊。而第四人見地,是說有無雙非,則依然偏於空邊。豈不應遣乎。(雙亦似是雙照,雙非似是雙遮。然實際仍大不同。以雙照雙遮之言,明其得中。而雙亦雙非之說,只知二邊故也。)若空有同時之義,是明空時即是有時,有時即是空時。空有圓融,既然非二,便是無邊。邊尚且無,更何從著。與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義味天淵,何云無別!
说“非有非无”这种观点的用意,是认为第三人的说法确实有问题,而我的见解则不同。我说一切法,是既非有、也非无。既然两边都排除了,那么第三人执着两边的毛病就该消除了吧?殊不知,说“非有”其实就是无,为什么又说“非无”?说“非无”其实就是有,为什么又说“非有”?这岂不是在玩弄文字?而且仍然是把有当作有、无当作无来看待。这种将有无割裂、不能融通的毛病,和第三人是一样的。所以也应该破除。
再者,第三人的见解既然说有与无两边都对,那还是偏在有的一边。而第四人的见解,是说有与无两边都不对,那依然偏在空的一边。这难道不应该破除吗?(“双亦”(亦有亦无)表面上像是两边同时观照,“双非”(非有非无)表面上像是两边同时遮除。但实际上差别很大。因为“双照双遮”的说法,是为了显明中道;而“双亦双非”的说法,只是停留在知道有两边而已。)
至于空有同时的道理,是说明空的时候就是有的时候,有的时候就是空的时候。空与有圆融无碍,既然不是对立的,也就没有边际。连边际都没有,还怎么执着呢?这与“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的含义有天壤之别,怎么能说没有差别!
尤有进者。众生若知得空有同时,可见空有俱不可说;若知得空有尚不可说,则何所用其分别哉!此佛说空有同时之微意也。盖既以除众生分别情见,且令离名言而自证耳。故无论说有说无,说亦有无,说非有无,一切俱遣。以上是约对治义说。若约究竟义彻底说之。言遣则一切遣;言不遣则一切不遣。须知凡言遣者,因执故遣。若无所执,则无所遣。故空有同时亦不可执。执亦应遣。何以明其然耶?试观心经,先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以明空有同时,使人悟此得入般若正智也。而其下又曰:无智亦无得。此即开示空有同时,亦不应执之意。本经亦明明言之,如曰般若非般若是也。即如此科亦然。先言则生实相,成就功德矣。而此科又曰:实相则是非相,说名实相。亦因防人执着实相,故说非,说是假名,以遣之耳。实相,即是空有同时也。当知空有同时,何以不可执。因少有所执,便偏著于有边,而非空有同时矣。故应遣也。若闻吾此言,而于空有同时之义趣,绝不体会观照。则又偏著于空边,而非空有同时矣,亦应遣也。当如是领会,至要至要。
更进一步说,众生若能明白空与有是同时存在的,就能明白空与有都不可用言语描述;若能明白空与有尚且不可描述,那又何必去分别它们呢!这正是佛说空有同时存在的深意。目的是为了消除众生的分别心与情见,并且让他们超越言语概念而亲自体证。所以,无论说有、说无,说亦有亦无,说非有非无,所有这些都要放下。以上是从对治众生病根的角度来说。如果从究竟彻底的意义上讲,说放下就一切都要放下;说不放下就一切都不必放下。要知道,凡是说要放下的,都是因为有执着才需要放下。如果本来就没有执着,那就没有什么可放下的。所以,空有同时这个道理本身也不可执着。如果执着了,也要放下。怎么证明是这样呢?试看《心经》,先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为了说明空有同时,让人领悟这个道理从而进入般若正智。但接下来又说:无智亦无得。这就是开示我们,空有同时的道理也不应执着。《金刚经》里也说得明明白白,比如讲“般若即非般若”就是例子。就像这一段落也是如此。前面先说“则生实相”,成就了功德。而这里又说:实相即是非相,只是假名为实相。也正是为了防止人们执着于实相,所以说它是“非”,说它是假名,来破除这种执着。实相,就是空有同时的道理。要知道,空有同时为什么不可执着?因为只要稍微有所执着,就会偏到“有”的一边,那就不是真正的空有同时了。所以应该放下。如果听了这番话,对于空有同时的义理趣味,完全不去体会和观照,那又会偏到“空”的一边,也不是真正的空有同时了,同样应该放下。应当这样去领会,非常重要,非常重要。
总之,情见若空,说空有同时也可,即说四句又何尝不可;若其未也,说四句固不可,即说空有同时,亦未见其可也。着眼着眼!
总而言之,如果情感执着已经消除,那么说“空”与“有”同时并存是可以的,即便用“四句”去表达,又有什么不可以呢?但如果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那么用“四句”去说固然不行,就算是说“空有同时”,也未必合适。留心啊,留心!
如上所說實相之第二義中有曰:此科是與前文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互相發明。由是言之。長老之深解義趣,亦可見矣。然而長老之所深解者,猶不止此。須知性之別名甚多。今不舉他名。而獨舉實相一名以言之者,又是發明上來說法與非法皆不應取,說非法非非法,說則非是名等等之義趣也。上來世尊如此說者,皆是令不著於空有二邊以圓融之。以著於二邊,便非性而是相故。若取法相,即是著我。若取非法相,亦即是著我故。今長老乃於空有同時之實相,亦說則非是名,此正針對上來世尊所說,為之發明二義,以便令領會者。二義云何?(一)性本空有圓融。(同時者,圓融之義。)若著於二邊,便與本性不相應故。(二)空有圓融,尚不應著。以少有所著,便非空有圓融故。何況二邊,其不應著,更何待言。此獨舉實相為言之深意,亦即長老之所以深解義趣也。
上文所讲实相的第二层含义中提到:这一部分是与前文“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相互印证的。由此看来,须菩提长老对经义的理解确实十分深刻。然而长老所深入领会的还不止于此。要知道,自性还有许多其他名称。这里不列举其他名称,而特意选用“实相”这一名称来阐述,正是为了进一步阐明上文所说的“说法与非法皆不应执着”“说非法非非法”“说则非、是名”等经文的深意。世尊之所以这样开示,都是为了让众生不偏执于“空”“有”两边,从而圆融无碍。因为一旦偏执二边,便落入了表象而非自性。如果执着于法的表象,就是陷入自我执着;如果执着于非法的表象,同样也是陷入自我执着。如今长老对于“空有同时”的实相,也用了“则非、是名”的表达,这正是针对世尊前文的开示,从两方面阐明要义,以帮助听法者领会。哪两方面呢?(“同时”即圆融无碍的意思。)(一)自性本具空有圆融的特质。如果偏执于任何一边,便与本性不相应。(二)空有圆融的境界尚且不应执着。因为稍有所执,便已不是真正的空有圆融。更何况偏执于二边,其不应执着就更不必说了。这里特意举出“实相”来阐发的深意,也正是长老之所以能深刻领会经义的关键所在。
○又如上所说,此科非字,有离字意,是说修功。是与下科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相应。当知此约现前当来劝两科之文,实无处而不相应。以两科所说,本是互相发明者。此义至下当说。
○再比如前面所说的,这一句里的“非”字,含有“远离”的意思,这是讲修行的功夫。这和后面一科所说的“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就能称为诸佛”是互相呼应的。要知道,这里针对“现在与未来劝勉”这两科的文字,实际上处处都是彼此相应的。因为这两科所讲的道理,本来就是互相阐发、互相说明的。这个道理到后面还会详细解说。
(子)次,约当来劝。分二:(丑)初,庆今劝后;次,释显其故。(丑)初,又二:(寅)初,自庆。
(子)第二层,针对未来世劝导。分为两部分:(丑)第一部分,赞叹现在、劝勉未来;第二部分,解释说明其中的道理。(丑)第一部分,又分为两部分:(寅)第一部分,自我庆幸。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
世尊!如今我能听闻这样的经典,相信理解、领受奉行,已不算困难。
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此一语,正是说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之所以然。何则,若知今之得闻而信解受持,便知昔之未曾得闻者,非他,以心中有一所得之慧眼,便于此深经自生障碍矣。纵令得闻,亦必不能信解受持。则闻如不闻矣。故曰所得慧眼未曾得闻也。此言正是说明其障碍,全在慧眼。慧眼何能生障?则全由于有一所得在耳!何以故?有一所得,便是法执。便是智慧浅短。则于此三空胜义,岂能相契!且有一所得,便是自觉已足,便是悲愿不宏。则于此舍己度他,且度无度相之妙行,更难相契。此其所以昔来未曾得闻也。今则窥见世尊一切无住而道眼开。为众请求说此深经而大心发,故得闻而信解受持也。
我现在能够听闻这样的经典,并且相信、理解、接受、奉行,这句话,正好说明了从前虽然得到了慧眼,却未曾听闻这部经的原因。为什么呢?只要知道如今能够听闻并信解受持,就能明白从前之所以未曾听闻,没有别的原因,正是因为心里存着一个“有所得”的慧眼,于是对于这部深奥的经典,自然就产生了障碍。即使那时有机会听闻,也必定不能相信、理解、接受和奉行。那么,听了也等于没听。所以说“所得慧眼,未曾得闻”。这句话正是说明,障碍完全在于那个“慧眼”。慧眼怎么会成为障碍呢?那完全是因为心里存着一个“有所得”的念头啊!为什么?存着一个“有所得”的念头,就是执着于法。这就是智慧浅薄短小。那么,对于这“我空、法空、空空”的殊胜义理,怎么能契合呢?况且,存着一个“有所得”的念头,就会自认为已经足够,就会导致慈悲愿力不够宏大。那么,对于这种舍弃自我、度化他人,并且度化而不执着度化相的精妙修行,就更难契合了。这就是他从前未曾听闻的原因。如今,他窥见到世尊一切都不执着,因而道眼得以开启。为了大众而请求宣说这部深奥的经典,因而广大心量得以发起,所以才能听闻并且信解受持。
○解者了解。受者领纳,亦即领会。故解之与受,其义相近。既言解,复言受者。受持二字乃是合说。盖受持合说,以明当解行并进也。又持字,复有执持不失之义。故信解受持一语,是明其不但能信能解,且能解行并进而不退也。不足为难,是说不十分难,非谓绝对不难。不十分难,此其所以自庆也。若绝对不难,不得云昔来慧眼未曾得闻,亦不致涕泪悲泣赞叹希有矣。
理解是明白含义,接受是领会吸收。所以理解和接受的意思很接近。这里既说了理解,又说接受,其实"受持"两个字是合在一起说的。用受持合说的方式,是为了说明应当理解和实践同时并进。另外,"持"字还有牢牢把握、不令丢失的含义。所以"信解受持"这句话,是说明不但能够相信、能够理解,而且能够理解与实践齐头并进,不会退转。"不足为难",意思是说不是特别困难,并不是说绝对没有困难。说不是特别困难,这是他自我庆幸的原因。如果绝对没有困难,就不会说过去用智慧眼从未曾听闻,也不至于感动流泪、悲泣赞叹说太稀有了。
何以不足为难耶?盖有三义:(一)身值佛时也。耳提面命,获益自易。况以如来光明摄受,见闻随喜,便得莫大之福,便生莫大之慧。初不必开示也。而生逢盛会,福慧夙根,一定深厚。如是因缘具足。所以佛每说法,现座证果者,不可数计。而生在佛前佛后者,为八难之一。长老躬为大弟子,故曰不足为难。此自庆之一也。(二)已证圣果也。如大品云:「般若甚深,谁为能信。答曰:正见成就人,漏尽阿罗汉,能信。」今长老既证阿罗汉果,所以不足为难。此自庆之二也。(三)能解空义也。般若一部,皆明第一义空。而长老于十大弟子中,解空第一。是其根性最利,易于契入。故前八会,皆是长老为当机。今说甚深经典,亦是长老发起。故曰不足为难。此自庆之三也。
为什么不算困难呢?有三个原因:(一)亲身遇到佛陀在世的时候。能够当面聆听教诲,获得利益自然容易。何况得到如来的光明摄受,只要见到、听到或随喜赞叹,就能获得极大的福报,生起极大的智慧。最初甚至不需要特别开示。而能够生在这样殊胜的法会中,过去积累的福报和智慧根基一定非常深厚。这样的因缘完全具足。所以佛陀每次说法,当场证得果位的人多得数不清。而出生在佛陀之前或之后的人,是八种难以听闻佛法的困境之一。长老身为大弟子,所以说这不算困难。这是值得庆幸的第一个原因。(二)已经证得圣果。就像《大品般若经》说的:“般若智慧如此深奥,谁能相信呢?回答说:具有正确知见、成就圆满的人,以及烦恼断尽的阿罗汉,能够相信。”如今长老已经证得阿罗汉果位,所以不算困难。这是值得庆幸的第二个原因。(三)能够理解空性义理。整部般若经,都是阐明第一义的空性。而长老在十大弟子中,是理解空性第一的。这说明他的根器最利,容易契合领悟。所以之前八次法会,都是长老作为主要听众。现在讲说这样甚深的经典,也是由长老发起提问。所以说这不算困难。这是值得庆幸的第三个原因。
綜觀下文,亦具上說諸義。何以故?長老自言不足為難。正以顯末世之十分為難,以其生不逢佛也。而自己慶幸處,亦即加意獎勵後進處。意謂我今幸遇世尊,既證阿羅漢,又解空義,故得信解受持耳。以彼末世眾生,既不遇佛,甚難得聞,甚難信解受持者,而竟得聞,竟能信解受持。彼真難能可貴,其根性必遠勝我,(菩薩種性,遠勝羅漢。)我今何足為奇,故曰不足為難也。數行之中,詞意反覆勤懇,其鼓舞後進之心,拳拳極矣!
纵观下文,也包含上面所说的种种含义。为什么呢?长老自己说不算困难,正是为了突显末法时期(众生)十分困难,因为他们没有生在佛住世的时代。而(长老)自我庆幸的地方,也正是他格外勉励后学的地方。意思是说:我如今有幸遇到世尊,既证得了阿罗汉果,又理解了空性义理,所以才能信解受持。那些末法时代的众生,既没有遇到佛,很难听闻(此法),很难信解受持,却竟然能够听闻,竟然能够信解受持。他们真是难能可贵,其根性必定远远超过我,(菩萨的种性,远远胜过罗汉。)我现在有什么值得称奇的呢?所以说这不算困难。短短几行文字之中,词意反复恳切,他鼓舞后学的心意,真是极其真挚啊!
(寅)次,广劝。
进一步广泛劝勉。
「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
在将来,佛法流传到第五个五百年的时候。如果有众生,能够听闻这部经,并且深信、理解、接受、奉行,这个人就是最为稀有难得的。
來世,泛言佛後。後五百歲,則指佛入寂後,第五個五百歲,即末法之初。今則將滿三千年,已在第六個五百歲之末矣。經中凡言後五百歲,亦不限定在第五,總以明其是末法時代而已。楞嚴經言,此時眾生,鬬諍堅固,入道甚難。鬬諍者,己是人非,爭強鬬勝也。堅固者,一味鬬諍,牢不可破也。試觀中國自宋以來,(宋初至今將千年,彼時正入末法之初。)講求道德學問者,門戶之爭,遠過漢唐。於是有宋學排斥漢學之風,有儒家謗毀佛教之習。迨後所謂道學者流,又自起鬬諍,如程朱與陸王兩派,是也。總不外乎獨樹己幟,打倒他人。有因必有果,卒之反被他人打倒,遂有新學將舊學一齊推翻之事,連孔子亦受其累。殊不知孔子之真實義,自漢以來,學者并未夢見。即以佛門而論,入宋以後,亦染此風。各宗各派,鬬諍甚烈。莫不己宗獨是,別宗盡非。愈趨愈下,至於近今,竟有欲推翻起信論者矣。實可痛心。佛門尚且如此。道德學問中人,尚且如此。其他更何待言!所以奮鬬二字,成為格言。殊不知古人曰努力、曰奮勉、曰自強。即佛教中亦曰勇猛、曰精進,此等言句,皆就己身說,有利無病。今曰奮鬬,雖亦是自強,而含有排除其他意在。此蓋鬬諍習氣愈深所致,世道所以愈苦也。
将来世,泛指佛陀灭度后的时期。而后五百岁,则是指佛陀圆寂后的第五个五百年,也就是末法时代的初期。如今已经快满三千年,已经到了第六个五百年的末尾了。经文中凡是提到后五百岁,也并不限定在第五个,总是用来说明那是末法时代罢了。《楞严经》说,这个时期的众生,争斗坚固,很难修行入道。所谓争斗,就是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争强好胜。所谓坚固,就是一味地争斗,牢不可破。试着看看中国自宋朝以来,(宋朝初年到现在将近一千年,那时正好进入末法时代初期。)研究道德学问的人,门户之争,远远超过汉朝和唐朝。于是有了宋学排斥汉学的风气,也有了儒家毁谤佛教的习气。到了后来,所谓的道学之流,又自己内部争斗起来,比如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两派,就是这样。总不外乎是独自树立自己的旗帜,打倒别人。有因必有果,最终反而被别人打倒,于是有了新学将旧学一齐推翻的事情,连孔子也受到了牵连。殊不知孔子的真实义理,从汉朝以来,学者们连做梦都没有梦到过。就拿佛门来说,进入宋朝以后,也沾染了这种风气。各个宗派,争斗得非常厉害。没有不认为自己的宗派独独正确,别的宗派全都错误的。越来越往下走,到了近现代,竟然有想要推翻《起信论》的人了。实在让人痛心。佛门尚且如此。研究道德学问的人,尚且如此。其他的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奋斗”这两个字,成了格言。殊不知古人说的是努力、是奋勉、是自强。就是佛教中也说勇猛、说精进,这一类的言句,都是针对自己来说的,有益无害。如今说奋斗,虽然也是自强,但里面含有排除其他、对抗其他的意思。这大概是争斗的习气越来越深所导致的,世道也因此越来越苦了。
鬬诤云何起?起于执着。执着由分别,分别由我见,而佛法专治此病。今世尊与长老,皆特特就末法时代鼓励。可知今日欲补救人心,挽回世运,惟有宏扬佛法。以其正是对症良方故也。然而正以对病之故,恰与人情相反。以鬬诤坚固之人,其障深业重,内因不具可知。加以去圣时遥,善知识少,则外缘亦复不足。因缘两缺,于此深经,不但受持难,信解难,即得闻亦已甚难。非竟无闻法之机会也,其如不愿闻何!然则倘有无此三难者,非久植善根,定为佛遣可知。故曰则为第一希有。明其若非菩萨示现,即是具有菩萨种性之人也。
争斗是怎么产生的?起源于执着。执着源于分别心,分别心又源于自我执着,而佛法正是专门对治这个毛病的。现在世尊和须菩提长老,都特别针对末法时代加以鼓励。可见如今想要补救人心、挽回世道,只有弘扬佛法。因为这正是对症的良药啊。然而正因为对症下药,恰恰与一般人的习气相反。那些争斗心坚固的人,他们业障深重,内在的善根条件可想而知已经不足。再加上现在离佛在世已经遥远,真正的善知识稀少,外在的助缘也不够。内因外缘都欠缺,对于这样深奥的经典,不但受持困难、信解困难,就连能够听闻都已经非常难得。并不是完全没有听闻佛法的机会,而是他们自己不愿意听啊!这样看来,倘若有人没有这三种困难,不是长久培植善根的人,就一定是佛菩萨安排来示现的了。所以说“则为第一希有”。说明这样的人如果不是菩萨示现,就是具有菩萨种性的人。
○則為者,便是之意。意中含有成就在。或曰:菩薩示現無論已。其具菩薩種性者,何便成就?當知經中先言得聞,又言信解受持,是明其三慧具足也。豈不能成就耶。(聞是聞慧,信解是思慧,受持是修慧。)蓋居末世而得聞深經,實非易事。必其夙有般若種子。所謂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者。具有如是勝因,方能得遇勝緣也。故得聞便能生信開解。間或亦有雖得聞而別遇障緣,信心遽難發足,解亦未能大開者,只要遵依佛勅,持戒修福,必能信解受持。蓋持戒是斷絕染緣,此自利之基也;修福是發展性德,(性中本具無量淨功德故。)亦利他之功也。如是背塵合覺,(絕染緣為背塵,展性德為合覺。)自他兩利,必蒙諸佛攝受。自於此經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以此為實者,謂解真實義也。既信且解,自亦如法受持矣。如是三慧齊修,何患其不成就乎。又觀是人便是第一希有之言,意中含有不可自暴自棄在。此長老諄諄勸勉之意也。此句與上文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及下文則名諸佛句,正相呼應。
那么“则为”这个词,就是“便是”的意思。其中含有“成就”的意味在里面。有人或许会问:菩萨示现的事暂且不论。那些具有菩萨种性的人,为什么就能成就呢?应当知道,经中先说到“得闻”,又说“信解受持”,这是在表明此人闻、思、修三慧都具备了。这样怎么会不能成就呢?(“闻”是闻慧,“信解”是思慧,“受持”是修慧。)大概身处末法时代,能够听闻到这样深奥的经典,实在不是容易的事。必定是他过去世就有智慧的种子。所谓不是在一尊佛、两尊佛,乃至三四五尊佛那里种下善根的人。具备了这样殊胜的因,才能遇到这样殊胜的缘。所以一经听闻,便能生起信心,开启理解。偶尔也有虽然听闻到,却另外遇到障碍的因缘,信心一时难以稳固,理解也未能完全打开的,但只要遵照佛陀的教导,持守戒律,修行福德,必定能够信解受持。因为持戒是断绝染污的因缘,这是自利的基础;修福是发展本性的功德,(自性中本来具足无量的清净功德。)这也是利他的功夫。这样背弃尘劳、契合觉悟,(断绝染缘就是背弃尘劳,发展性德就是契合觉悟。)自利利他两者兼备,必定会蒙受诸佛的摄受护念。自然能对这部经生起信心,认为这是真实不虚的。认为这是真实不虚,就是说理解了其中真实的义理。既有了信心又有了理解,自然也会依法去受持了。像这样闻、思、修三慧一齐修习,还担心他不能成就吗?再看“是人便是第一希有”这句话,其中也含有“不可自暴自弃”的意思。这是长老(须菩提)恳切劝勉的心意啊。这一句和上文“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以及下文“则名诸佛”的句子,正是前后呼应。
(丑)次,释显其故。分三:(寅)初,正显不着有。
(第二层)接下来,解释说明其中的缘由。分为三部分:(第一)首先,正面阐明不执着于“有”。
「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人已经没有了自我执着、他人执着、众生执着、寿命执着。
上言是人便是第一希有。何以便得如是?此下三科,正释明其所以然也。流通本每相皆加一无字,唐人写经,即以无我相一直贯下,故下三无字可省也。
前面说到这样的人就是世间最稀有难得的。为什么他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呢?下面从三个方面来解释说明其中的缘由。现在流通的版本在每个“相”字前都加了一个“无”字,但唐代人抄写的经文中,是用“无我相”一直贯穿下来的,所以后面三个“无”字其实是可以省略的。
○何以故者,假设问曰:何故谓此人便是第一希有耶。答曰:以此人,我人众寿四相皆无故。既已皆无,是不着有也。观文相表面,似但说其空人我相,亦似但明其不着有。然观下文之转显,则此人不但空人我,且并空法我。不但不着有,且不着空。然标科但曰不着有者,顺文相故。以不着空意,非得下科之转显,不知也。
之所以这样问,是假设提问:为什么说这个人就是最为稀有难得的呢?回答是:因为这个人,已经没有了自我、他人、众生、寿者这四种执着相。既然都已经没有了,这就是不执着于“有”。从文字表面看,好像只是说他空了人我相,也似乎只说明他不执着于“有”。但看下文的进一步阐明,就知道这个人不但空了人我,并且连法我也空了;不但不执着于“有”,而且也不执着于“空”。然而标题只说“不著有”,是为了顺应文字表面的意思。因为不执着于“空”的含义,非得等到下一节的进一步阐明,才能知晓。
○当知此经专明实相。实相者,绝对无外,本非一切相。所谓我法俱遣,空有不着,是也。我法俱遣者,谓人我法我等四相,一切遣尽。空有不著者,我法等相不着,是不着有也,亦名我空法空。非法相亦不着,是不着空也,亦名空空。并我法二空言,谓之三空。末世众生,必其具有般若根性,我法等执较薄,方能于浊恶世中,得闻此法。方能超出常流,信解受持也。既能信解受持,则我法空有之执自遣。此其所以便是第一希有菩萨之故也。故上言则为二字中,含有成就意在者,因此。
要知道这部经专门阐明实相。实相是什么?它是绝对无外的,本来就不是任何表象。所谓“我法俱遣,空有不著”,就是这个意思。
“我法俱遣”,是说对于人相、我相、众生相、寿者相这四相,要全部扫除干净。“空有不著”,是指不执着于我和法这些相,这就是不执着于“有”,也叫做我空、法空;同时也不执着于“空”的概念本身(即不认为“空”是一个实有的东西),这就是不执着于“空”,也叫做空空。把我空、法空和空空合起来说,就叫做三空。
末法时代的众生,必须本身具备智慧的根性,对自我和法相的执着比较淡薄,才能在这个污浊险恶的世间,听闻到这样的法门。也才能超越平常之人,相信、理解、接受并奉行它。既然能够信解受持,那么对自我、法相、有、空的执着自然就会去除。这就是为什么这样的人,就是第一等稀有的菩萨。所以前面说的“则为”这两个字里,包含着“成就”的意思,原因就在于此。
(寅)次,转显不着空。
(寅)其次,转而显明不执着于空。
「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我所执着的“自我”这个观念,它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实体,本身就是虚妄不实的。同样,我们所分别的“他人”、“一切众生”、“寿命长短”这些观念,也都是虚妄不实的,并非真实存在。
所以者何?自问上文无字之所以然也。我相下,自答自释。意谓适所言无,非对有说无也。乃绝对之无。所谓四句皆无。亦即一空到底。何以言之?因此人非是见得我人众寿实有而能无之也,尤非灭却我人众寿而后无之也,乃能见到我本缘生幻有,当其现幻相时,即是非有,故曰我相即是非相。此句明其非于我相外,别取空也。其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理亦如是。大论云:「众生所着,若有一毫末可有,则不可离;以所着处,无如毛发许有,故可离也。」此意是说一切皆是幻相,本无毫末许是真实有者。正明其有,即是空也,所以可离。譬如翳眼见空花,花处即是空处。何必灭花而别取空,翳净则花自无,此亦如是。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自问上文“无”字的缘由。“我相”以下是自问自答。意思是说,刚才所说的“无”,并不是相对于“有”来说的“无”,而是绝对的空无。也就是常说的“四句皆无”,也就是彻底的空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此人并不是见到我、人、众生、寿者这些相是实有的,然后才去否定它;更不是把这些相灭除之后才得到空无。而是能够认识到,所谓“我”本是因缘和合而生的幻相,当它显现为幻相时,其本质就是非有,所以说“我相即是非相”。这句话阐明,并非在我相之外,另去寻找一个空。至于“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道理也是如此。《大智度论》说:“众生所执着的事物,如果有一丝一毫的真实存在,那就无法脱离;正因为所执着之处,连毛发那么一点真实都没有,所以才能够脱离。”这意思是说,一切现象都是幻相,根本没有一丝一毫是真实存在的。这恰恰说明,这些现象(有)的本质就是空,所以才能够脱离。就像有眼病的人看见空中花,花所在的地方就是空的地方。何必非要灭掉花,再去另找一个空呢?眼病好了,花自然就没了。这里的道理也是一样。
约性而言,若解得一真法界,则本无差别,本来常恒,那有我人众寿诸相;约相而言,若解得五蕴本空,则知当其现我相时,便是空时,故我相即是非相也。而人相及一切众生之相,亦莫非五蕴假合,本来皆空。故人相众生相,亦即是非相。所谓寿者相者,因其相续未断,故成此相。其实既曰相续,可见是念念迁流,刹那生灭,非寿者相即是非相乎。此人信解受持而能如是,便具三空之慧矣,亦复四句俱离矣。何则?若未能洞彻我人众寿本是幻相,非有现有者,虽能不着,乃是勉强抑制。亦即对有之无。见地既未真,不但用功费力,而根株犹在,断靠不住。且纵能抑制不懈,亦是法执。如楞严所云:纵令内守幽闲,亦是法尘分别影事,是也。其病在一守字,有所守,便有所执矣。何故如是,见未彻底故。今此人既彻见我人等相即是非相,是能洞明一切相有即非有也。有即非有,故见如不见。虽万象纷纭,而胸次泰然。则不待抑制而彼自无,何所用其守哉。无所守,则无所执,是无法相也。且不但法空而已,我相即是非相,可见其非于相外而别取空,是亦无非法相也。岂非并空亦空乎。人空、法空、空空,是为慧彻三空。故此科标题曰不着空也。此人真是大根器,以其能一空到底,不是枝枝节节用功的。
从本性上来说,如果能领悟一真法界的道理,就会明白本来没有差别,本来就是永恒不变的,哪里有什么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这些分别呢?从现象上来说,如果能明白五蕴本是空幻的,就会知道当“我相”显现的时候,其实就是空的时候,所以说我相就是非相。而人相以及一切众生相,也无非是五蕴暂时聚合而成的假象,本来就是空的。所以人相、众生相,也就是非相。所谓的寿者相,是因为相续不断,才形成了这个相。其实既然说是相续,就可以看出它是念念变迁、刹那生灭的,寿者相不也就是非相吗?这个人能够信解受持,并且有这样的见解,就具备了空掉我执、法执、空执的智慧了,也就能远离四句的分别了。为什么呢?如果不能彻底看透我、人、众生、寿者这些相都是虚幻的,并非真实存在却显现为有,那么即使能做到不执着,也只是勉强压抑自己。这也就是对着“有”而强求一个“无”。见解既然不真切,不但用功费力,而且根源还在,终究靠不住。况且即使能一直压抑不懈,也还是对“法”的执着。就像《楞严经》说的:即使让心向内守着一种幽静闲适的境界,也还是对法尘的分别影像在起作用。问题就出在这个“守”字上,有所守,就有所执。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见解没有彻底。现在这个人既然彻底看清我相等等就是非相,就是能透彻地明白一切现象“有”即是“非有”。“有”即是“非有”,所以看见了就像没看见一样。即使世间万象纷繁复杂,心中也坦然平静。这样就不需要刻意压抑,那些执着自然就没有了,哪里还需要去守个什么呢?无所守,就无所执,这就是无法相。而且不只是法空,我相就是非相,可见他并不是在现象之外另外去求一个空,这也就是连“非法相”也没有了。这难道不是连“空”也空掉了吗?人我空、法空、空也空,这就是智慧透彻地证悟了三空。所以这一科的标题叫作“不著空”。这个人真是有大根器,因为他能够一空到底,不是零零碎碎、修修补补地用功。
○前又谓之四句俱离者,何谓也?如上科不着有,此科不着空,是明离有离无也。而曰我人四相即是非相。既曰即是,可见此人并非将有无看成亦有亦无,非有非无,隔别不融。乃是见到有即是无。则其智慧已彻,空有同时,岂非四句俱离乎。自性清净心,本离四句,无相不相,绝待圆融。此人今既超乎四句,不空而空,空而不空,圆融无碍,便是契入实相性体矣。故曰则为第一希有之菩萨也。下科正结显此义。
前面说到四句都离弃,是什么意思呢?上一段讲不执着“有”,这一段讲不执着“空”,这是说明离弃“有”也离弃“无”。而说“我、人、众生、寿者四相即是非相”。既然说“即是”,可见此人并非把“有”和“无”看成“既有也无”“非有非无”,彼此割裂、不能融通。而是体认到“有”就是“无”。那么他的智慧已经透彻,空与有同时圆融,岂不是四句都离弃了吗?自性清净心,本就离弃四句,没有“相”与“非相”的对立,超越对待、圆满融通。此人现在既然超脱四句,不执着空而体悟空,体悟空而不落于空,圆融无碍,便是契入实相本性了。所以说“则是第一希有之菩萨”。下一段正是总结显明这个道理。
(寅)三,结显名诸佛。
(寅)三,最终表明此经名为诸佛本源。
「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能够彻底远离、不执着于一切事物的表象,才能称之为真正的“佛”。
何以故者,问我人四相即是非相,何故称为第一希有耶?离一切诸相两句,释明其故也。诸相即是我人众寿。相不止一,故曰诸也。而又曰一切者,因不但由身见而起我人等四相已也。前云:若取法相,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可见凡有所取,便成四相,故曰一切也。若约四句说之。或执有,或执无,或执亦有无,或执非有无。执则便有能执所执,能所便是对待,对待便成彼我之相;执既不一,便成众生相;执情不断,便成寿者相。故曰一切诸相也。实相之性,本是相不相俱离。故若能离一切诸相,便证法身,故曰则名诸佛。
为什么这样问呢?因为“我、人、众生、寿者”这四种相其实并非真实存在,为什么还说能这样理解的人是第一稀有难得的呢?“离一切诸相”这两句,就是解释其中的缘故。“诸相”指的就是我、人、众生、寿者这些相。相不止一种,所以称为“诸”。而又说“一切”,是因为不仅仅是由对身体的执着而产生这四种相。前面说过:“如果执着于事物的表象,或者执着于否定事物的表象,就是落入了我、人、众生、寿者的执着。”可见凡是有所执着,就会形成这四种相,所以说是“一切”。如果按照四种极端见解来说:要么执着“有”,要么执着“无”,要么执着“也有也无”,要么执着“非有非无”。一旦执着,就有了能执着的心和所执着的对象,能所对立就形成了彼此分别的相;执着的内容各不相同,就形成了众生相;执着的念头持续不断,就形成了寿者相。所以说“一切诸相”。真实的本性,原本就是既不执着于相,也不执着于非相。所以如果能远离一切诸相,就能证得法身,所以说“则名诸佛”。
诸佛有二义:(一)十方三世诸佛也;(二)初住以上,极果以前,名分证觉,亦名分证佛。以能分证法身故。初住至究竟觉共四十二位,故名诸佛。约初义言,意谓十方三世诸佛,皆因离一切诸相而得佛名。此人已绝四句,彻三空,是离一切诸相矣。虽未遽至究竟佛位,而成菩萨无疑。故但曰第一希有,不曰最上第一希有。约次义言,自分证位初住菩萨以上,以至究竟觉,皆须离一切诸相以证法身。此人能离一切诸相,是已证得法身矣。虽未知其所证深浅,至少亦是初住菩萨而为分证佛。亦即是信心清净则生实相,成就第一希有功德。故曰则为第一希有也。
诸佛有两层含义:一是十方三世一切佛;二是从初住位以上,到究竟成佛之前,称为分证觉,也叫分证佛。因为能部分证得法身的缘故。从初住到究竟觉共有四十二个阶位,所以统称为诸佛。就第一层含义来说,意思是十方三世一切佛,都是因为彻底放下一切事物的表象,才成就佛的名号。这个人已经断除四句执着,透彻我空、法空、空空,是真正放下一切表象了。虽然还未立刻达到究竟佛的果位,但成为菩萨是毫无疑问的。所以只说是第一希有,不说最上第一希有。就第二层含义来说,从分证位的初住菩萨以上,直到究竟成佛,都必须放下一切事物的表象,才能证得法身。这个人能放下一切表象,说明已经证得法身了。虽然不知道他证悟的深浅,但至少也是初住菩萨,属于分证佛。这也就是信心清净就能生起实相,成就第一希有的功德。所以说他就是第一希有。
○此中所说我相即是非相云云,便是空有不二,性相圆融。亦即是上来世尊所说诸义之总汇。何以故?以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正与生信文中所云: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遥遥相应。故足证此人能离一切诸相,已见得如来性体,岂非第一希有。长老所陈见地,确与世尊心心相印,此之谓深解义趣。故下文世尊即印定之。
这里所说的“我相即是非相”等等,正是空有不二、性相圆融的道理。也是前面世尊所讲各种含义的总结。为什么呢?因为能够远离一切表象,就称为诸佛。这正与开头建立信心部分所说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遥相呼应。所以足以证明此人能远离一切表象,已经见到了如来的本性,难道不是极为难得的吗?须菩提长老所阐述的见解,确实与世尊心心相印,这就叫作深刻理解了经文的义理和旨趣。所以下文世尊便印证肯定了他的见解。
○前云:此约当来劝三科,与上约现前劝两科,其义互相发明者。试观前文但说一信字,此中则云信解受持。正以发明前虽但说信,已摄有解与受持意在。因信是道源功德之母故。说一信字,便贯到底也。此中言无一切相,又是发明前文信心清净之所以然也。而相即非相,二边不着,空有圆融,正是实相之真诠。此中言则为第一希有,则名诸佛,亦即前文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之意也。此中言离,上则言非,正相呼应。以相不相俱非,故应离也。前云生实相,又云如来说名实相,此中则云则名诸佛,意亦一贯。盖现一分如来实相,为分证佛。圆满显现,为究竟佛。而前后皆曰名者,又明所谓实相也,诸佛也,皆是假名,即皆不可执。故应一切非,一切离耳。由是观之,前后只是一义。故说前文时,应摄后义说之。说后文时,亦应摄前义说之。而一约现前言,一约当来言,互相彰显,此又说法之善巧处。如斯体例,经中常常遇之。
前面说到:这里针对未来众生劝勉的三段内容,与前面针对当下众生劝勉的两段内容,它们的含义是互相阐明的。试着看前文只说了一个“信”字,这里却说到“信解受持”。这正是为了阐明前面虽然只说“信”,其实已经包含了“解”和“受持”的意思。因为“信”是修道的源头、一切功德的根本,所以说一个“信”字,就贯穿到底了。这里说“无一切相”,又是阐明前文“信心清净”之所以然的原因。而“相即非相”,不执着于两边,空和有圆融无碍,正是实相的真实含义。这里说“则为第一希有”、“则名诸佛”,也就是前文“成就第一希有功德”的意思。这里说“离”,前面说“非”,正互相呼应。因为“相”和“非相”都不是真实的,所以都应该远离。前面说“生实相”,又说“如来说名实相”,这里则说“则名诸佛”,意思也是一贯的。因为显现一分如来的实相,就是分证佛;圆满地显现,就是究竟佛。而前后都称为“名”,又说明所谓的实相、诸佛,都是假名,都不可执着。所以应该一切都不肯定,一切都远离。由此看来,前后只是一个意思。所以解说前文时,应该包含后文的意思来说;解说后文时,也应该包含前文的意思来说。而一个针对当下说,一个针对过来说,互相彰显,这又是说法善巧的地方。像这样的体例,经中常常遇到。
(壬)次,如来印阐。分三:(癸)初,印可。
(壬)其次,如来印证阐述。分为三部分:(癸)第一部分,印证认可。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佛陀告诉须菩提:“是的,是的。假如再有人,听闻了这部经典,内心不震惊、不恐慌、不畏惧,应当知道这个人,是非常稀有难得的。
印者,印可长老之说;阐者,就长老所说,更为阐明上来未尽之义也。
这是世尊对须菩提长老的见解表示认可,并借由长老所说的内容,进一步阐明前面尚未说尽的道理。
○凡标佛告须菩提句,郑重之意。因下文多补前义所未发,故结经者特标此句,令注意也。如是如是重言之者,印其言之极当。若分配说,即谓上来赞庆,广劝,两皆不谬。长老前云:若复有人句,原未指明何时。但以对次科之劝当来而言故判为约现前劝。今世尊亦但云若复有人,亦未克指何时。然于下文结成时,却归到当来。可知此语,乃是通指现前乃至未来而言也。
佛告诉须菩提这句话,是表示郑重的意思。因为下文多是补充前面没有说透的义理,所以编集经文的人特意标出这句话,提醒我们注意。“如是如是”重复说两遍,是印证须菩提说得非常恰当。如果分开来解释,就是说前面赞叹庆喜、广泛劝勉这两部分都没有错。须菩提长老前面说“若复有人”这一句,原本没有指明是什么时候。但因为对着下一段的劝未来世众生来说,所以判定为针对眼前的人而劝。现在世尊也只是说“若复有人”,也没有明确指出是什么时候。但在下文总结的时候,却归结到未来世。可见这句话,其实是通指现在乃至未来而说的。
○惊者,乍然愕怪。怖者,惶惑不安。畏者,怯退自阻。天亲论曰:「惊,谓惧此经典非正道行故。怖,谓不能断疑故。畏,谓由于惊怖,不肯修学故。」智者疏曰:「初闻经不惊。次思义不怖。后修行不畏。」合论疏观之,则不惊即是信。以初闻经时,不惧其为非正道而惊,是能信也。不怖即是解。以次而思义,毫无疑惑而生怖,是能解也。不畏即是受持。以不畏而自阻,则肯修学,是能受持也。而变其词者,盖有深意。诚以着有之凡夫闻说相皆虚妄,法执之二乘闻说法不应取,一类偏空之辈闻说非法亦不应取,必致惊怖,怕谈般若。信解尚无,遑论受持。则何能同登觉路,不阻化城乎。故一一道破其不能信解受持之故。令一切闻者当知法本无定,佛不欺人。何必惊怖疑畏。庶几得有信解受持之望耳。故下文第一波罗蜜云云,正明法无定相;五语云云,正明佛不欺人。可见今说不惊不怖不畏者,正为说下文张本。而说下文之用意,又正为断众生之惊怖疑畏。前后语意,紧相呼应也。
○惊,是突然感到惊愕奇怪。怖,是内心惶惑不安。畏,是胆怯退缩,自己阻碍自己。天亲菩萨的《论》中说:“惊,是害怕这部经典讲的不是正道修行。怖,是不能断除疑惑。畏,是由于惊怖,不肯修学。”智者大师的《疏》说:“初闻经典时不惊。接着思维义理时不怖。最后实际修行时不畏。”综合《论》和《疏》的观点来看,那么“不惊”就是信。因为初听这部经时,不害怕它是非正道而感到惊,这就是能信。“不怖”就是解。因为接着思维义理,毫无疑惑而生怖,这就是能解。“不畏”就是受持。因为不因畏惧而自我阻碍,就肯修学,这就是能受持。这里变换了词语来说,是有深意的。实在是因为执着“有”的凡夫,听说一切相都是虚妄的;执着“法”的二乘人,听说“法也不应执着”;还有一类偏执于“空”的人,听说“非法也不应执着”——他们听了这些道理,必定会惊怖,害怕谈论般若智慧。连信和解都做不到,更谈不上受持了。这样怎么能共同走上觉悟之路,不被化城所阻呢?所以经文一一说破他们不能信、解、受持的原因。让所有听闻的人明白,佛法本无定相,佛陀不会欺骗人。何必惊怖疑畏呢?这样或许才有信解受持的希望。所以下文说到“第一波罗蜜”等等,正是为了说明法无定相;说到“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等五语,正是为了说明佛不欺人。可见这里说“不惊不怖不畏”,正是为下文的内容做铺垫。而说下文的用意,又正是为了断除众生的惊怖疑畏。前后的语意,是紧密呼应的。
○希有而曰甚,亦即第一希有之意。观若复以下语气,亦是印可长老所说者。上言如是如是,已经印定。而复说此数语者,无他。意在说出众生不能信解受持者之病根,以劝勉之耳。
(世尊说:)“甚为希有”就是第一希有的意思。看“若复”以下的语气,也是认可须菩提长老所说的。前面说“如是如是”,已经印可肯定。现在又说这几句话,没有别的用意,是想点出众生产生不能信解、不能受持这部经的病根,以此来劝勉大家。
(癸)次,阐义。分二:(子)初,阐明观行离相义;次,阐明说法真实义;(子)初,又二:(丑)初,约般若明。
(癸)接着,阐释义理。分为两部分:(子)第一部分,阐明观照修行要远离表象的道理;第二部分,阐明说法要契入真实的道理;(子)第一部分,又分两小节:(丑)第一小节,从般若智慧的角度来说明。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为什么呢?须菩提!如来所说的“第一波罗蜜”,并不是一个实有的“第一波罗蜜”,只是假借一个名称,叫做“第一波罗蜜”。
何以故句,统贯下文忍辱一科。第一波罗蜜,第一二字,指般若言。如来说者,表其是约性而说也。约性而说,故曰第一非第一。因性体空寂,那有此第一波罗蜜之相,故曰非也。曰非者,明其性本非相,故不应着相也。即复约性而说,故曰是名第一波罗蜜。因性体虽无相,而亦无不相。一切相皆缘性起,此第一波罗蜜亦是缘性而起者,不无第一之名相也,故曰是名。曰是名者,明其相不离性,仍应会归于性也。
“何以故”这句话,贯通到下面忍辱这一大段内容。“第一波罗蜜”中的“第一”二字,指的是般若智慧。经文说“如来说”,是表明这是从真如本性上来说的。从本性上来说,所以叫“第一”又不是“第一”。因为真如本性空寂静寂,哪里会有这个“第一波罗蜜”的形相呢?所以说“非第一波罗蜜”。“非”这个字,是说明本性原本不是形相,所以不应该执着于形相。紧接着,又从本性上来说,所以又说“是名第一波罗蜜”。因为真如本性虽然没有固定的形相,但也不是没有一切显现。一切形相都是依循本性而显现的,这个“第一波罗蜜”也是依循本性而显现出来的,并非没有“第一”这个名称和形相,所以说“是名”。“是名”这个说法,是说明形相离不开本性,最终仍然要回归到本性上去。
○如此说法,是此科经文之本义。谓之本义者,因本经中凡曰非曰是名,皆是发明此义。此乃根本义。为学人所不可不明者也。然而此科之义,深极要极。若但说此本义,便非佛旨。因此科以下皆是阐义。谓之阐义者,即是于本义之外更有所推阐而发明之义在也。其义云何?试思开口即曰何以故?此三字,是承上文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而来。可知第一波罗蜜三句,正是说明不惊乃至希有之故者。若只说本义,而不将此中所以然之理发挥明白,则何以故三字,及上文不惊云云,皆无着落。上曰当知,此正学人所当知,万不可不深解其故者。不但此也。上文不说信解受持,而变其词曰不惊不怖不畏者,以末世众生有怕谈般若,不能信解受持之病故也。此中不说般若波罗蜜,而变其词曰第一波罗蜜者,乃借以阐发般若之精理,俾一切众生得以明了。庶可恍然般若是不必怕,不能怕的。然后方算得是学无上菩提法之人,方有转凡成圣之希望故也。何以故?前不云乎,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即是明白开示般若万不可不信解受持,且当从此入门。若不入此经之门,便是自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隔绝。亦复自与一切诸佛隔绝矣。何以故?诸佛及无上法,既皆从此经出。则欲学无上法,欲转凡成圣者,若不从此经入,岂非自绝其路乎。岂是怕得的。所以若但说本义,但说前一层之义,而不将如是之深义,彻底发挥,则世尊变词而说之深旨,便尔埋没矣!上文曰当知,此尤学人所当知,万不能不深解其故者也。如上种种道理,皆包含在此三句经文之内,其义之异常精深可想矣。而其义之关系重要,亦可知矣。
这样解释,是这段经文的本义。之所以称为本义,是因为本经中凡是说“非”、说“是名”,都是在阐明这个道理。这是根本的道理,是学佛的人不能不明白的。
然而这段经文的意义,极其深奥、极其重要。如果只解释这个本义,就不符合佛陀的旨意了。因为从这段经文往下,都是在阐发更深的意义。所谓阐发,就是在根本意义之外,还有进一步推演和说明的道理在。
是什么道理呢?试想,经文一开口就说“何以故?”这三个字,是承接上文“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而来的。可见,“第一波罗蜜”这三句,正是说明为什么能不惊乃至成为希有之人的原因。如果只讲本义,而不把其中的所以然道理发挥明白,那么“何以故”三个字,以及上文的“不惊”等等,就都没有着落了。上文说“当知”,这正是学人应当知道的,万万不能不深入理解其中缘故的。
不仅如此,上文不说“信解受持”,而换词说“不惊不怖不畏”,是因为末法时代的众生有害怕谈论般若、不能信解受持的毛病。这里不说“般若波罗蜜”,而换词说“第一波罗蜜”,正是借此来阐发般若的精密道理,使一切众生能够明了。这样才能明白,般若是不必怕、也不能怕的。然后才称得上是学习无上觉悟之法的人,才有转凡成圣的希望。
为什么呢?前面不是说过吗?“一切诸佛及诸佛无上正等正觉法,皆从此经出”,这就是明白开示:般若万万不可不信解受持,而且应当从这里入门。如果不入此经之门,就是自己与无上正等正觉之法隔绝了,也等于是自己与一切诸佛隔绝了。为什么呢?诸佛和无上法,既然都从这部经产生,那么想学无上法、想转凡成圣的人,如果不从这部经入门,岂不是自己断绝了道路吗?这哪里是能害怕的呢?
所以,如果只解释本义,只解释前面一层意思,而不把这样深奥的道理彻底发挥出来,那么世尊换词而说的深刻用意,就被埋没了!上文说“当知”,这更是学人应当知道的,万万不能不深入理解其中缘故的。
如上种种道理,都包含在这三句经文之内,其意义的异常精深可想而知,其关系的重要也就可以明白了。
○欲说明之,必须巧设方便。使之言少而义明。须知般若义趣,千古隐晦。今欲除其怕病,便不能不揭穿其致怕之由。有时不能不涉及古人,亦不能为贤者讳矣。盖不将隐晦之义趣彻底说明,则惊疑怖畏之病根仍在,便仍不能信解,不肯受持,岂不孤负佛恩乎!深望诸君静心谛听。若不将此中义趣彻底明了,亦未免孤负佛恩也。
想要说明这个道理,必须巧妙运用方便法门,做到言辞简洁而意义清晰。要知道,般若的真实义趣,千百年来一直隐晦不明。现在想要消除大家的畏惧心理,就不能不揭示导致这种畏惧的根源。有时难免会涉及古人的见解,也不能为了避讳贤者而不谈。因为,如果不把这些隐晦的义趣彻底说明白,那么惊疑、怖畏的病根就还在,大家便仍然不能相信、理解,不肯领受奉行,岂不是辜负了佛陀的深恩!深切希望诸位能够静下心来,仔细聆听。如果不把这些义趣彻底弄明白,也难免辜负了佛陀的恩德。
○道理既如是精深,虽今欲言少义明,然几句话亦万说不明,一口气亦万听不明。我今先就第一二字,发挥一个大概,让听众心中先有一个底子。然后再步步深入,此亦方便之意也。
道理既然如此精深,虽然现在想用几句话说明少许义理,但几句话也说不尽,一口气也听不完。我现在先就开头两个字,发挥一个大概,让听众心中先有个基础。然后再逐步深入,这也是为了方便大家理解。
○般若波罗蜜称为第一波罗蜜者,因般若为诸度之母故也。般若为母,则诸度为子。子不能离母。故修诸度行者,若缺般若行,约因则不能破惑,约果则难证法身。当知诸度皆称波罗蜜者,正因其有般若在内。若无般若,不能称波罗蜜也。何以故?不能破惑,便不能证法身,而到彼岸故。所以般若有第一波罗蜜之名者因此。由是观之,既是诸度不能离般若,则般若亦非离诸度而别有存在,可知。故第二句曰:非第一波罗蜜。此一非字,是明不可执般若为别有其相也。然而虽不别有,非无第一之名。故第三句又曰:是名第一波罗蜜。此是名二字,是明诸度离般若不为波罗蜜,则般若不无领袖之假名也。以上是说明般若名为第一之所以然,并说明约第一说非,说是名之所以然。此义须记牢,乃破人惊疑怖畏之根据也。此下便当说之。
智慧到彼岸被称为第一到彼岸,是因为智慧是一切修行法门的根本。智慧如同母亲,其他修行法门就如同孩子。孩子不能离开母亲。所以修习其他法门的人,如果缺少智慧的修行,从因地上说就不能破除迷惑,从果地上说就难以证得清净法身。要知道其他修行法门之所以都能称为“到彼岸”,正是因为其中包含了智慧。如果没有智慧,就不能称为“到彼岸”了。为什么呢?不能破除迷惑,就不能证得法身,也就不能到达解脱的彼岸。所以智慧有“第一到彼岸”这个名称,原因就在于此。由此看来,既然其他法门都不能离开智慧,那么智慧也不是离开其他法门而单独存在的,这就可以明白了。所以第二句话说:并非实有“第一到彼岸”这个独立的东西。这个“非”字,是说明不可以执着智慧为一种独立存在的表象。然而,虽然不独立存在,但并非没有“第一”这个名称。所以第三句又说:这只是一个假名为“第一到彼岸”。这里的“是名”两个字,是说明其他法门离开智慧就不能算是到彼岸,那么智慧也就不妨有一个作为领袖的假名。以上是解释智慧被称为“第一”的原因,并解释从“第一”的角度说“非”、说“是名”的原因。这个道理要牢牢记住,因为这是破除人们惊疑恐惧的依据。下面就要说明这一点了。
○上文长老以我人四相即是非相,明是人之空有圆融,以释成其所以为第一希有。世尊既已印许之矣。然世尊每说一法,非为一事,非为一人。遂因是人之希有而鉴及一切众生所以有我相者,无他,取法故也。故于印许之后,复约六度等法阐明其义,以开示一切有分别法执之众生。先说般若者,正以众生怕般若故也。众生何以怕?以有分别法执,不达般若之真实义故也。所以为之阐明者,因此。盖众生骤闻般若是第一义空,以为高而难行,故惊。又不明第一义空之所以然,故怖。觉得与其学般若,不如学他种圆经圆法之妥,故畏。总由佛理未能贯通,误生分别法执耳。此真自失善利,深可怜悯。故世尊说明是人甚为希有之故曰:我何以谓是人甚为希有耶。以此般若法门,众生惊疑怖畏,而是人独否故也。
上文长老以我、人、众生、寿者这四相其实并非实有,说明此人已能圆融贯通空与有的道理,以此解释他为何堪称第一希有。世尊已经印证认可了这一点。然而世尊每次说法,都不是只为某一件事、某一个人。于是借着这位希有之人的例子,观察到一切众生之所以会有我相,没有别的原因,正是由于执着于种种法相。所以在印证之后,又就布施、持戒等六度法门进一步阐明义理,以此开示一切怀有分别、执着于法相的众生。首先讲般若智慧,正是因为众生对般若怀有畏惧。众生为什么害怕呢?因为存着分别心、执着于法相,不能通达般若智慧的真实义理。世尊为此详细阐明的缘故,正在这里。原来众生乍听般若讲的是第一义空,觉得太高深、太难实践,所以惊慌。又不明白第一义空究竟是什么意思,所以恐怖。心里觉得与其修学般若,不如学其他圆融的经典法门更稳妥,所以畏缩。这都是由于未能贯通佛理,错误地生起了分别、执着于法相的念头。这实在是自己错过了殊胜的利益,非常值得怜悯。所以世尊说明此人极为希有的原因,说道:我为什么说这个人极为希有呢?因为这般若法门,众生听了都惊慌、怀疑、恐惧、畏缩,而唯独此人不是这样。
夫此法诚高,何怪其惊畏。然而此法甚要,又何可自阻。我今将诸波罗蜜中称为第一之般若,更为大众阐明其真实义,俾得了然。我说般若者,为令众生到彼岸耳。不到彼岸,便沈苦海。而非般若,又不能到彼岸。可见此法极为重要,断不可疑畏自阻,必须信解受持矣。何谓彼岸?诸法实相是也。当知实相者,无相也。故般若虽称第一而非第一。何以故?第一本无相故。因其本无定相,故说为非也。说为非者,是令众生明了佛所说法,无有一法能离般若。则般若非可于诸度外而独矜第一也。又当知实相者,亦无不相也。故般若虽非第一,而是名第一。何以故?第一不无假名故。因其不无假有之名相,故曰是名也。说是名者,是令众生明了既法法不离般若,是法法可名第一。则般若之称第一,乃是假名也。
这个法门确实高深,难怪大家听了会惊疑畏惧。然而这个法门又极为重要,怎么可以因为畏惧而自我阻碍呢?我现在就要把诸多修行法门中被称为第一的“智慧”,再为大家阐明它的真实含义,让大家能够清楚明白。我之所以讲说智慧法门,是为了让众生能够到达觉悟的彼岸啊。到不了彼岸,就会沉沦在苦海之中。而如果没有智慧,又绝对到不了彼岸。由此可见,这个法门极其重要,万万不可因为惊疑畏惧而自我阻碍,必须深信、理解、接受并实践它。
什么叫彼岸呢?就是一切事物的真实本相。要知道,真实本相,就是不执着于任何固定的表象。所以,智慧虽然被称为第一,但本质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第一”存在。为什么呢?因为真正的“第一”本来就没有固定的相状。正因为它本来没有固定的相状,所以说它“不是第一”。之所以说“不是第一”,是为了让众生明白,佛所说的一切法,没有一法能够脱离智慧。那么,智慧并非是在其他修行法门之外,可以独自标榜为第一的。
又应当知道,真实本相,也并非完全没有显现的相状。所以,智慧虽然本质上“不是第一”,但也可以暂且给它安立一个“第一”的名称。为什么呢?因为“第一”这个名称,作为一种假借的称呼,并非完全不存。正因为它并非完全没有假借的名称和相状,所以说“只是叫做第一”。之所以说“只是叫做第一”,是为了让众生明白,既然一切法都离不开智慧,那么一切法也都可以暂且称为第一。这样看来,智慧被称为第一,只是一种假借的名称罢了。
我今将般若精义,如是阐明。则一切众生,当可由此悟得。凡我说非,固是令人空相。而又说是名,以显其不无假有之名相。然则所谓空相者,是令空其着相之病,并非坏其相也,大可恍然矣。不坏其相,是并偏执之空亦空之矣。此之谓第一义空。若能通达此义,则知因相是假名,故不可着,非谓无相;因法无有定,故不可执,非谓无法。然则此法虽空,岂同豁达顽空。此法虽高,亦非无下手处。尚复何惊何怖何畏之有!今则是人既能信解受持,便是不惊不怖不畏。便是通达第一义空,正所谓于第一义,心不惊动者。非甚为希有乎。以上所说,不但说明上文不惊乃至希有之所以然,并将一切众生不必惊畏,不可惊畏之道理,亦一并彻底说明之矣。庶几此科义趣,圆满显出。
我现在将智慧的精华要义,这样来阐明。那么一切众生,应当可以由此领悟。凡是我说“不是”,固然是为了让人空掉对表象的执着。而我又说“只是叫做”,是为了显示它并非没有假有的名称和表象。这样看来,所谓的空掉表象,是让人空掉那种执着于表象的毛病,并不是要毁坏那表象啊,大家应该可以明白了。不毁坏那表象,是把偏执于“空”的那种“空”也一起空掉了。这就叫做第一义空。如果能够通达这个道理,就会知道:因为表象只是假名,所以不可以执着,并不是说没有表象;因为法没有固定的样子,所以不可以执着,并不是说没有法。那么,这个法虽然是空性的,哪里等同于那种虚无断灭的顽空呢?这个法虽然高深,也并非没有下手修习的地方。还有什么好惊慌、好恐怖、好畏惧的呢!现在这个人既然能够相信、理解、接受、持守,就是不惊慌、不恐怖、不畏惧。就是通达了第一义空,正是所谓的对于第一义,内心不惊动。这难道不是非常希有难得吗?以上所说的,不但说明了前面经文里“不惊慌…乃至…希有”的原因,并且将一切众生不必惊畏、不可惊畏的道理,也一并彻底说明了。希望这一段的义理旨趣,能够圆满地显现出来。
○然而尚有要义,不能不说。其义云何?即前所云千古隐晦者是也。当知怕般若之病,深矣久矣。若不一一揭穿其故,何能除千古来先入为主之病。尤当详说般若义趣,极其圆融。与所谓中道第一义,无二无别,毫无可怕之处。庶几不致自失善利。此虽推广而言,然仍是本科经旨。意在破其分别法执,以除怕谈般若之病根耳。
但还有重要含义,必须说明。这含义是什么呢?就是前面提到的千古以来隐晦难明的问题。要知道,害怕智慧法门的习气,既深且久。如果不逐一揭示其中缘由,怎能消除千百年来先入为主的弊病?更应详细说明智慧的义理境界,它极其圆融无碍。与所说的中道第一义谛,并无差别,完全没有可怕之处。这样才能避免自己错失良机。这虽然是进一步阐述,但仍是本段经文的主旨。意在破除对法相的分别执着,以消除惧怕谈论智慧的根本病根。
○經言二乘怖空,即謂怖般若之第一義空也。可見佛時已然,不但後世矣。然佛時只是二乘生怖,大乘尚無此病。迨後玄奘西渡,得遇彼土相宗諸師,乃將性宗之空與相宗之有對舉。(第一義空,是絕對空。何能與有對舉。)此點既誤,故謂相宗方是了義。所謂三時判教是也。是彼時印土大乘中人,已未能深解義趣,誤認般若為偏空矣。至於我國隋唐時之判教者,亦從不列般若於圓教。未嘗不知是第一義空,然終以為專說空,不如中道第一義之圓融。古人如此而判者,意在推崇其所宗,不無故示抑揚。然而抑揚太過,未免取著文字相。後人因是古人所判,更加執著,更加望而生畏。故從來無人肯學般若,肯談般若者,真可悲也,真可惜也。
经文说到二乘人畏惧空性,就是指畏惧智慧所揭示的第一义空。可见佛陀在世时就已经这样了,不只是后世才出现。然而佛陀时代只是二乘人生起畏惧,大乘修行者还没有这个毛病。等到后来玄奘西行求法,遇到印度那些相宗的大师,他们竟然把性宗的空和相宗的有对立起来。(第一义空,是绝对的空性。怎么能与“有”对立起来呢。)这个关键点一旦错误,就认为相宗才是究竟圆满的教法。这就是所谓三时判教的说法。可见当时印度大乘佛教内部,已经不能深刻理解般若的真义,误把般若当作偏执于空性的见解了。至于我国隋唐时期的判教者,也从来不把般若类经典列入圆教。他们并非不知道这是第一义空,但始终认为专门讲空性,不如中道第一义那样圆融无碍。古人这样判教,本意是为了推崇自己所宗的经典,不免故意有所褒贬。然而褒贬太过,难免执着于文字的表象。后人因为这是古人的判教,更加执着不放,更加望而生畏。所以从来没有人愿意学习般若,愿意谈论般若,真是可悲啊,真是可惜啊。
禅宗虽宗般若。然只宗其遣荡意味以用功,而不谈教义。所以般若义趣,千古不彰。陈隋时虽有三论宗。然是宗论而非宗经。三论所明,固是般若。而三论家既专在论的文字上研求。遂于经中义趣,不免隔膜。何以故?未曾直接观照故。质言之,仍是不免取着三论之文字相耳。所以三论家发挥论义甚精,而经旨却弗曾搔着痒处者,因此。当知般若既为诸度之母。本经且明明云诸佛及无上正等觉法皆从此经出,然则若于般若义趣未明,虽读其他圆融经论,既未在根本义上用功,其见地何能彻底!见若未彻,又何能圆!今世尊就第一波罗蜜之名而阐其义,使知般若义趣,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极其圆融。以免众生惊怖疑畏,坐失法宝,难到彼岸。无异预知后人怕怖之病根所在,而悬示之者,真大慈大悲也。
禅宗虽然推崇般若智慧,但主要运用其破除执着的修行方法,并不深入探讨教义。因此般若智慧的真实意趣,千百年来未能充分彰显。陈隋时期虽然出现了三论宗,但它是依据论典而非直接依据佛经建立的。三论所阐述的固然是般若思想,然而三论学者专门在论典的文字上钻研推求,对于佛经本身的意趣,难免有所隔阂。为什么呢?因为未曾直接进行观照体悟。说白了,仍然不免执着于三论的文字表象。所以三论家阐释论典义理非常精深,但对于佛经的主旨,却未能触及关键之处,原因就在于此。应当知道,般若既然是所有修行法门的根本。本经中明明说道:一切诸佛以及无上正等正觉之法,都从这部经出生。那么,如果对于般若的意趣未能明了,即使阅读其他讲圆融道理的经论,既然没有在根本义理上下功夫,其见解如何能够彻底!见解若不彻底,又怎能圆满!现在世尊就着“第一波罗蜜”这个名称来阐明它的真实含义,让我们明白般若的意趣,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极其圆融无碍。以免众生惊骇、恐惧、怀疑、畏惧,从而错失这无上法宝,难以到达解脱的彼岸。这无异于预先知晓后人害怕、怖畏的病根所在,而预先开示说明,真是大慈大悲啊。
○上来鄙人每说则非是名,多约二边不着说,亦即是约圆融中道说。此次则兼约第一义空说,亦即是约遣荡说。如此说之,实具苦心。苦心云何?使知中道之与遣荡,语虽不同,义实无别也。何以言之?名为第一义空者,因其一空到底故也。一空到底者,有亦空,空亦空也。换言之,便是有亦遣,空亦遣。遣有,所谓不着有也。遣空,非所谓不着空乎。然则遣荡之第一义空,与二边不着之圆融中道,请问又有何别?由是言之,判教者之说,不可执为定论也,可以了然明白矣。而怕谈般若者,亦大可以翻然悔悟矣。且由是言之,凡判某经为纯圆,某经为非纯圆诸说,亦未可执为定相。何以故?既法法皆般若,则法法皆圆。所谓圆人说法,无法不圆。何必苦苦分别。
前面我每次说到“则非是名”,大多是从不执着于两边来说的,也就是从圆融中道来说的。这次则同时从第一义空的角度来说,也就是从彻底破除、荡涤一切的角度来说。这样讲法,实在是有一番苦心。苦心是什么呢?是为了让大家明白,中道和彻底破除这两种说法,虽然词语不同,但含义其实没有差别。为什么这么说呢?之所以称为第一义空,是因为它要求空得彻底。空得彻底,就是说“有”也要空掉,“空”也要空掉。换句话说,就是既要破除对“有”的执着,也要破除对“空”的执着。破除“有”,就是不执着于有。破除“空”,这不就是不执着于空吗?那么,这种彻底破除的第一义空,和不执着于两边的圆融中道,请问又有什么区别呢?由此说来,那些判教者的说法,不能当作一成不变的定论,这就可以清楚明白了。而那些害怕谈论般若智慧的人,也大可因此幡然醒悟了。而且由此说来,凡是判定某部经是纯圆教、某部经不是纯圆教等等说法,也不可执着为固定的标准。为什么呢?既然一切法都是般若智慧,那么一切法都是圆融的。所谓圆融通达的人说法,没有一法不是圆融的。何必苦苦地去分别呢。
○前言遣荡之与圆融中道,无二无别。凡误认为有别者,无他。由其看呆中道故也。我今更约中道发挥其义,俾得彻底明了。则分别之执,庶几无自而生乎。
○前言讲到破除执着与圆融中道,其实是一体不二的。凡是将它们误认为有所分别的人,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把中道看作一个固定不变的概念罢了。我现在再就中道的意义进一步阐明,希望能让大家彻底明白。这样一来,对分别的执着,或许就能无从生起了吧。
○一切法既皆假名,则中道亦是假名。以假名故,则亦无有定相,则亦不可着。着则亦落四相,尚得谓之圆融中道乎哉?当知中之一言,是因二边相形而有者也。若离二边,中无觅处。所以中无定相。相既无定,岂可看呆。看呆便成法执矣。更当知中之所以无定相者,因二边亦是假名,亦是相形而有,亦本无定相故也。二边既不可着,那得有中可着耶。故真解中义者,无往非中,即空假而皆中也。
一切法既然都是假名,那么中道也是假名。因为是假名的缘故,也就没有固定的相状,也就不可执着。如果执着,也就落入四相之中,还能说是圆融的中道吗?要知道“中”这个说法,是因为两边相对才产生的。如果离开两边,中也就无处可寻。所以“中”并没有固定的相状。相状既然不固定,怎么能把它看死呢?看死了就成了法执。更要明白“中”之所以没有固定相状,是因为两边也是假名,也是相对而有,本来也没有固定相状的缘故。两边既然不可执着,哪里又有一个“中”可以执着呢?所以真正理解中道含义的人,处处都是中道,即便是空、假也都体现着中道。
譬如就空言之。空则不着有矣,并空亦空,便是不着空,所以一空到底,便归中道。如上所明是也。以是之故,般若与华严、法华,其义趣所以无别。不但此也,一假到底,亦复如是。譬如知一切法不无假名,是不着空矣。即复能知其名是假,岂非不着有乎,则亦宛然中道矣。所以密宗、净土,皆从有门入道,而皆是圆顿大法者,因此。即以相宗言,亦本是大乘圆义。他不具论,观其发明徧计、依他、圆成三性之理,何等圆妙。无奈学之者,不向此等处观照用功,专在琐琐名相上剖析。愈剖析,愈分别,遂愈执着。于是大者小,圆者偏矣,可谓不善学者矣。不知用以去凡情,反因而增长凡情,岂佛说法相之本旨哉!其修学密净之人,若不明自他不二,心土不二之义趣,则令大者变小,圆者变偏也,亦然。由此可知佛所说法,本来法法皆圆,其有见以为非圆者,实由众生偏见,非关于法。故学佛者,首须大开圆解,观照无往非中之理,以修一切法,则法法皆圆矣;皆中道第一义矣;皆第一波罗蜜矣;即皆得证实相到彼岸矣,此之谓圆中,学人所万不可不知者。
比如从空的角度来说。明白了空,就不会执着于实有;连空的概念也放下,就是不执着于空。这样将空的道理贯彻到底,便归于中道。就像前面所说明的那样。正因为如此,般若与华严、法华等经典的义理旨趣并没有差别。不仅如此,将假有的道理贯彻到底,也是如此。比如知道一切法并非没有假名安立,这便是不执着于空;同时又能了知这些名字只是假立,岂不是也不执着于有吗?这样也就宛然契合中道了。所以密宗、净土宗,都是从“有”门入手修行,却都是圆顿大法,原因就在于此。即便是法相宗,本来也属于大乘圆教义理。其他方面暂且不论,只看它阐明的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这三性的道理,是多么圆满微妙。可惜学习的人,不向这些根本处去观照用功,专门在琐碎的名相上分析辨析。越分析,越分别,就越执着。于是,大法变成了小法,圆教变成了偏教,可以说是不会学习了。不懂得借助这些道理来去除凡夫的情执,反而因此增长了凡情,这哪里是佛说法相宗的本意呢!那些修学密宗、净土的人,如果不明白自他不二、心土不二的深妙义趣,同样也会让大法变小,圆法变偏。由此可见,佛所说的法,本来每一法都是圆融的。如果有人觉得某些法不圆融,其实是由于众生自己的偏颇知见,与法本身无关。所以学佛的人,首先必须大开圆解,以观照的功夫体认无处不是中道的真理,以此来修习一切法门。那么,一切法门就都是圆融的,都是中道第一义谛,都是第一波罗蜜,都能证得实相、到达彼岸。这就叫做“圆中”,是学佛人万万不可不知道的。
顷言大开圆解四字,极当注意。凡我所说无往非中云云,不过可为闻者之一助耳。必当时时以此圆义,于自心上,于一切法上,微密观照,精进用功,以去其偏执之凡情,然后自己之圆解,庶几可开。若非然者,则所谓圆解,仍是他人的,而非自己的。虽知无往非中,而对于一切法,必仍然触途成滞,不能无往非中矣。此层极关紧要,千万勿忽。不但此一义然,所说诸义,莫不皆然。总之,闻思修缺一不可。
刚才说到“大彻大悟”这四个字,特别值得留意。我所说的“一切法无不是中道”等等道理,不过是给听法的人一点帮助罢了。必须时时刻刻用这种圆满的义理,在自己的心念上,在一切事物现象上,细致深入地观察体悟,努力精进地用功,来去除自己偏执的凡俗知见,然后自己的圆满见解,才有可能真正开启。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所谓的圆解,终究是他人的,而不是自己的。即使知道一切无不是中道,但面对一切事物现象时,必定还是会处处遇到障碍、停滞不通,做不到真正的圆融无碍。这一点极其关键,千万不要忽视。不仅这个道理如此,我所说的所有义理,没有不是这样的。总而言之,听闻、思维、实修,这三者缺一不可。
○又當知本經之說則非,說是名,是明性之與相,非一非異。雖圓融而行布,雖行布而圓融也。(行布者,如是如是之意,即是一而二。圓融,則二而一矣。上來說遣蕩即中道,明其與法華義趣同,今則明其與華嚴義趣同也。)何以故?凡言則非是約性說。約性而說,則不應著相,故非之。應不著相而非之者,是明性相非一也。凡言是名,是約相說。約相而說,則不應壞相,故是之。應不壞相而是之者,是明性相非異也。何以故?性是體,相是用,迥然各別,故非一。所謂行布是也。然而用從體生,離體無用,由此可知相乃性之作用耳。明得此理而不著,則見相便是見性,故非異。所謂圓融是也。然則性相既然非一非異,則是一而二,二而一矣。一而二,故既應不壞,又應不著,因其雖非異而已非一,故須於圓融中見行布,又須於行布中得圓融也。二而一,故雖熾然現相,而依然會歸於性,因其雖非一而實非異,當令圓融而不礙行布,行布而不礙圓融也。我今如是發揮,則與華嚴義趣,亦宛然無別。宗華嚴者,可以不必怕矣。如前來所說遣蕩與中道無二,若明其義,則宗法華者,亦可以不必怕矣。
还要知道,这部经里说“则非”、说“是名”,是为了说明本性与现象之间,既不是完全相同的,也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既圆融无碍,又有清晰的层次;虽有层次分别,却又圆融无碍。(所谓“行布”,是指有次第、有分别的意思,这就是“一而二”。所谓“圆融”,就是虽有分别却又是一体的,这就是“二而一”。前面讲到破除执着就是中道,说明本经与《法华经》的义理旨趣相同;现在则是说明本经与《华严经》的义理旨趣相同。)为什么呢?凡是说“则非”,都是从本性角度来说的。从本性来说,就不应该执着于现象,所以要否定它。应当不执着于现象而否定它,这就说明本性与现象不是一回事。凡是说“是名”,都是从现象角度来说的。从现象来说,就不应该毁坏现象,所以要肯定它。应当不毁坏现象而肯定它,这就说明本性与现象不是截然分开的。为什么呢?本性是本体,现象是作用,二者截然不同,所以不是一回事。这就是所谓的“行布”。然而,作用是从本体产生的,离开了本体就没有作用,由此可以知道,现象只是本性的作用罢了。明白了这个道理而不执着,那么看见现象就等于看见了本性,所以又不是分开的。这就是所谓的“圆融”。既然本性与现象既不是一回事,又不是分开的,那就是一体而有两个方面,两个方面又归于一体。因为是一体而有两个方面,所以既要肯定现象不毁坏,又要否定执着不粘着,这是由于它们虽然不是分开的,但毕竟不是一回事,所以必须在圆融无碍中看到层次分别,又必须在层次分别中体会圆融无碍。因为两个方面归于一体,所以虽然现象纷然呈现,却依然要回归到本性,这是由于它们虽然不是一回事,但本质上又不是分开的,应当做到圆融无碍而不妨碍层次分别,层次分别而不妨碍圆融无碍。我这样来阐述发挥,那么本经的义理旨趣,也就和华严宗宛然没有差别了。推崇华严宗的人,可以不必担心了。就像前面所说的,破除执着与中道并无二致,如果明白了其中的道理,那么推崇法华宗的人,也可以不必担心了。
○本经中如云: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应生清净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以及实相二字,并此中我相即是非相等等,皆可以此义说之。即如开经时,说种种众生,说无余涅槃,亦圆融之行布也。而又说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则行布而圆融矣。兹不过姑约则非是名以发挥之,使宗华严者不必歧视耳。如执定只有则非是名可明此义,则又非也。总之,得其要而会其通,则无说而不可。即此可悟法无定相矣。
在这部经中,比如说到:如果见到一切表象都不是真实的表象,那就见到了如来;应当生起清净心,应当不执着于任何事物而生起心念;以及“实相”这两个字,还有这里说的“我相就不是真实的相”等等,都可以用这个道理来解释。就像在经的开头,说到种种众生,说到无余涅槃,这也是圆融中的次第安排。而同时又说到实际上并没有众生得到灭度,这就是次第中的圆融了。这里不过是暂且借着“就不是……是名……”这个句式来发挥说明,使得尊崇华严宗的人不必产生分歧的看法。如果执着地认为只有“就不是……是名……”才能阐明这个道理,那又不对了。总之,把握了要领,融会贯通,那么用什么方式解说都可以。从这里就可以领悟:佛法没有固定不变的表象。
○更有极要之义,必须一说者。既是遣荡法门与圆融法门,无二无别。何以前云必须从此经入耶。当知此二法门理虽无别,而用功则大有利钝。所以当从此经入者,以一切凡夫无不偏执病深,必得极力遣荡,而后乃能圆融也。否则偏执之凡情未去分毫,便观圆融经论,何能领会,那得受用。至多不过学得一二教相,作为清谈之助而已。
还有极其重要的一点必须说明。既然破除执着的方法与圆融无碍的方法本质没有区别,为什么前面说一定要从这部经入门呢?要知道这两种法门在道理上虽然一致,但实际用功却有难易快慢的差别。之所以应当从这部经入门,是因为一切凡夫都深陷偏执的毛病,必须尽力破除执着,之后才能真正体悟圆融。否则,凡夫的偏执习气丝毫未除,就去研读圆融的经论,怎能领会其中深意?更谈不上受用。最多不过学得一些教理名相,作为谈资罢了。
试观自唐以来,禅宗以外诸大德,其道德见地,最令后人钦服者,考其得力所在,几无一非经过禅门煅炼者。正以禅门用功,是宗般若空之又空,极力遣荡学人之偏执故也。故吾常谓自唐以后,中国佛法端赖禅宗者,因此。由是可知遣荡功夫之要矣。亦即般若三空之义趣不可不明矣。但遣荡时,应深观圆观经中圆融义谛。不然,便不知何者为偏?何者为执?何者应遣?甚或自以为是遣,其实反增偏执。此禅门所以虽不谈教义,而必须有严明师友,时时为之痛下钳锤也。所谓痛下钳锤者,即是遣之又遣。所谓百尺竿头还须更进一步是也。
我们看看唐朝以来,禅宗以外的各位大德,他们的道德和见解最让后人敬佩的,考察他们得力的关键,几乎没有不是经过禅门锻炼的。正因为禅门用功的方法,是依据般若智慧空而又空的宗旨,极力扫除学佛人的偏见和执着。所以我常说,自唐朝以后,中国佛法主要依靠禅宗,就是这个原因。由此可知,扫除偏执的功夫是多么重要。也就是般若三空的道理不可不明白。但在扫除执着的时候,应当深入、全面地体会经中圆融的真理。否则,就不知道什么是偏见?什么是执着?什么应该扫除?甚至可能自以为在扫除执着,其实反而增加了偏执。这就是禅宗虽然不常谈论教理,却必须有严格的师父和道友,时时给予严厉锤炼的原因。所谓痛下钳锤,就是扫除之后再扫除。也就是百尺竿头,还须更进一步的道理。
今既未逢严明师友,只有自观自照,精密体会经中之明二边不取,性相圆融。或说一空到底,乃至愈说愈深,如后半部之诸法一如,一切皆是,无圣无凡,本来无生等等。学人当审量自己程度之所堪,由浅而深,或拈一句,或合数句,以之观照自心。倘自己习气,以及起心动念,于经中意旨,少有未合,便是偏着。便即自棒自喝,遣而去之。此用功最妙之方,实不慧经验之谈,敢为诸君告。
如今既然没有遇到严格明理的师长道友,只能自己观察自己照见,仔细体会经文中阐明不执取两边、本性现象圆融无碍的道理。有时经文会彻底说空,甚至越说越深入,像后半部所说的诸法平等一如,一切存在都是佛法,没有圣凡差别,本来没有生灭等等。学佛人应当衡量自己能够理解的程度,由浅入深,或者选取一句,或者结合几句,用来观照自己的心念。如果自己的习气,以及生起的念头,与经文的意旨稍有不合,便是偏执了。这时就要自己警醒自己,像棒喝一样把偏执的念头驱散消除。这是用功最妙的方法,确实是我亲身经验的体会,斗胆向各位说明。
其他圆融经教,如喜研究,无妨并观,然宜以般若为主。何以故?华严、法华等是表诠。表诠者,用彰显圆融之语,以明性体是也。故其辞句义味,一一皆趋圆融。即说遣荡之法,亦寓在圆融之中。故必已有遣荡功夫之人,即是执见已薄之人,方能彻底领会。不然,便只知其是说圆融,而不知其是说遣荡。所以从此入手者,往往学之多年,而偏执之病依然。虽或依据教相,说得圆融。而于本分上并无交涉。况执情未化,其所说者,不过表面文章,有时看似精深,而细按之,不清不醒。或以为但是某经如此,其他则否,仍未见其真能圆融也。而般若则是遮诠。遮诠者,用遣荡偏执之语,以明性体是也。故其辞句义味,一一皆趋遣荡。虽说圆融之理,亦寓在遣荡之内。所以怕谈般若者因此,所以不将般若列入圆教者亦因此,由其但看文字之一面故也。即此一点,便可证明,未在般若中用功,虽学其他圆经,其见地仍是隔别,而未能圆融矣。
其他讲解圆融道理的经教,如果喜欢研究,不妨一同参看,但应当以般若经典为主。为什么呢?《华严经》《法华经》等属于“表诠”。所谓表诠,就是用彰显圆融的言语来说明心性本体。因此它们的文句和义理,处处都趋向圆融。即使说到破除执着的方法,也蕴含在圆融的表达之中。所以必须是已经做过破除执着功夫的人——也就是自我执着已经淡薄的人——才能彻底领会。否则,就只知道它在讲圆融,而不知道它同时在讲破除执着。从这类经典入手的人,往往学习多年,偏执的毛病依然存在。虽然或许能依据教理名相,讲得头头是道,但与心性本体却毫不相干。何况执着习气未除,所说的不过是表面文章,有时看起来道理很深,但仔细推敲,却模糊不清。或者以为只是某部经这样讲,其他经典并非如此,这正说明他并未真正领悟圆融。
而般若经典则属于“遮诠”。所谓遮诠,就是用破除偏执的言语来说明心性本体。因此它的文句和义理,处处都趋向破除执着。即使阐述圆融的道理,也蕴含在破除执着的表达之中。所以害怕谈论般若的人是因为这个原因,不把般若列入圆教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都是由于只看到文字的一面啊。就这一点,便足以证明:没有在般若经典上下功夫,即使学习其他圆融的经教,他的见解仍然是割裂的,并不能真正圆融。
以上所说,般若与他种圆经立言之不同,及学之者利钝所关之微细处,今为扶持正法计,为人人得受用计,故不辞反复详晰,为诸君缕缕言之。由是可知般若之妙矣,必当先学矣。何以故?执情遣荡得一分,性相便圆融得一分。遣荡至极处,亦即圆融至极处矣。慧彻三空,便是圆融中道,妙哉妙哉。足见般若不但是学佛的坦途,且是学佛的径路,若不从此门入,岂非不识途径。此所以学佛者多,得自在者少也。凡此所说,是一个字一滴血,皆从千辛万苦中得来者也。皆是抠出心肝以示人者也。而此阐义诸经文,是一个字一颗珠,透圆透圆,务当真切领会,不可忽略。
前面所说的,般若与其他圆满经典在表达方式上的不同,以及学习者根器利钝所关联的微妙之处,如今为了护持正法,为了让每个人都能获得真实受用,所以我不厌其烦地反复详细分析,为大家一一说明。由此可知般若的奥妙了,必定应当首先学习。为什么呢?对执着的清除多一分,对自性与现象的圆融理解就能增进一分。清除执着到究竟处,也就是圆融达到究竟处了。智慧透彻我空、法空、空空这三空,便是圆融中道,真是奥妙啊,奥妙啊。足见般若不仅是学佛的平坦大道,而且是学佛的快捷路径,如果不从这个门进入,岂不是不识门径。这就是为什么学佛的人多,而真正获得自在的人少啊。以上所说的这些话,每一个字都像一滴血,都是从千辛万苦中得来的。都是掏出心肝来展示给众人的。而这些阐明义理的经文,每一个字都像一颗宝珠,圆透至极,务必要真切领会,不可忽略。
○顷言中国自唐以后,佛法端赖禅宗,不可误会是劝人不念佛,去参禅也。盖我之赞叹禅宗处,乃赞叹般若处。是劝人学般若,非劝人参禅。要知参禅当审时机。机是机,时是时,非一事也。所谓机者,根机也。故先当问自己能受棒喝否?根器利钝,关系尚小。非具有敢死队精神,毋庸谈此。又机者机缘也。故又当问遇有良师否?参禅不能离师,师不但要明,且要辣,更要有杀活手段。三者不备,便非良师。若其根机机缘两皆具足,参禅甚好。苟缺其一,而言参禅,未见其益,或反有害。此亦我之实验谈也。所谓时者,如南北朝时,北魏南梁,无不大宏佛法,讲席极盛,然不无取着文字相。故达摩东来,乃不立文字,直指本心,正对时病。今则大都未明佛理,正当广劝读经,药其空疏。不立文字,今犹非宜也。故不如发起大悲大愿,修福持戒,一心念佛,亲近释迦、弥陀两位大善知识。一面依我前说,以此经义理,观照自心,遣其凡情。一面恳切持名,求与众生同生净土,满菩提愿。现世修行,无逾此法。此是不慧近二十年勉力奉行者,敬以供养诸善知识。又我自开讲以来,所说修行方法多矣。不可执着谁是最好,宜择其所善者行之。或一一试行,行之觉有效益者,便是对机之最好者,此亦用功之窍要也。并为诸君告。
刚才说到中国自唐朝以后,佛法主要依靠禅宗传承,但不要误会我是在劝人不念佛、去参禅。我之所以赞叹禅宗,其实是赞叹般若智慧。这是劝人修学般若,并非劝人参禅。要知道参禅必须审察时机。“机”是根机,“时”是时节因缘,这是两件事。所谓“机”,指的是根器。所以首先要问自己:能承受棒喝吗?根器利钝还算次要,若没有敢死队般的精神,就不必谈参禅了。另外,“机”也指机缘。所以还要问:遇到明师了吗?参禅离不开师父,师父不仅要明心见性,还要手段凌厉,更要有杀活自在的善巧。三者缺一,就不是良师。如果根机与机缘两者都具足,参禅是很好的。倘若缺了其中一样而勉强参禅,不但难见益处,或许反而有害。这也是我亲身经历后的体会。
所谓“时”,比如南北朝时期,北魏南梁无不大力弘扬佛法,讲经法席极为兴盛,但难免有执着文字表象的弊病。所以达摩祖师东来,才提倡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这正是对症下药。如今大众大多尚未明了佛理,正应当广泛劝导读经,对治空疏的毛病。在这个时代,“不立文字”的做法未必适宜。因此不如发起大悲大愿,修福持戒,一心念佛,亲近释迦牟尼佛与阿弥陀佛两位大善知识。一方面依照我先前所说,用这部经的义理来观照自心,遣除凡夫习气;一方面恳切持念佛号,祈求与众生同生净土,圆满觉悟大愿。现世的修行法门,没有超过这个的。这是我这近二十年来勉力奉行的方法,谨以此供养各位善知识。
另外,我自从开讲这部经以来,所说的修行方法已经很多了。不要执着哪一种才是最好的,应当选择适合自己的去实践。或者一一尝试,觉得施行后有效益的,便是对你最对机的法门。这也是用功的窍诀,一并告知各位。
○上来所说怕谈般若之重大原因,是由其既未明了经义,又有先入为主之言,遂致愈加怖畏,愈不修学。然此外尚有一重大原因,亦不可不知者,则以妄谈般若者之多故也。妄谈之病,古即有之,于今尤烈。此辈虽曾学佛,而夙业甚重,佛法又不明。忽若发狂,大破其戒,不敬三宝,纵意行恶。实行其贪瞋痴,自以为戒定慧。且曰此般若之不着相也。于是怕者引为口实,更相戒不敢道般若一字,几有谈虎色变之势矣。嗟乎,因噎废食,何计之左耶。须知既有妄谈之怪状,更应发心修学,发心宣扬,然后般若之真义,方得大明。真实义明,妄谈之怪状,何自而生?不知出此,一味深闭固拒,其病状虽与妄谈者异,而病根则同,盖皆误认为偏空者也。以因果论,妄谈之罪诚重,然除魔眷外,人皆能知而远之。而怕谈者,人且奉以为准绳,并不知其错谬。坐令超胜一切法而为佛法命脉所关之般若,无人过问。其误法误人之恶因,恐其所招之恶果,未必能轻几许也。
前面所说的不敢谈论般若的重大原因,是由于既没有明白经文的真义,又先听了别人的错误言论,导致更加害怕,更不愿意学习和修持。然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大原因,也不能不知道,那就是因为胡乱谈论般若的人太多了。胡乱谈论的毛病,古代就有,现在尤其严重。这些人虽然曾经学过佛,但往昔的业障很重,对佛法的理解又不清楚。忽然像发狂一样,大肆破坏戒律,不敬重三宝,放纵自己去做坏事。实际上是放纵贪嗔痴,却自以为是在修戒定慧。而且说这就是般若的不执着于相。于是害怕的人就拿这些作为借口,互相告诫不敢提般若一个字,几乎到了谈虎色变的地步。唉,因为怕噎着就不吃饭,这是多么错误的打算啊。要知道,既然有胡乱谈论的怪现象,就更应该发心修学,发心宣扬,这样般若的真实义理,才能大白于天下。真实的义理明白了,胡乱谈论的怪现象,又从哪里产生呢?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一味地封闭拒绝,这种毛病虽然和胡乱谈论的人表现不同,但病根却是一样的,都是错误地认为般若是偏于空寂的。从因果来说,胡乱谈论的罪过确实很重,但除了他的魔子魔孙外,别人都能知道而远离他。而不敢谈论的人,别人反而奉为准则,并不知道他的错误。任由这超越一切法、作为佛法命脉所系的般若,无人过问。这种误导佛法、误导别人的恶因,恐怕所招来的恶果,未必能轻多少。
我世尊洞知一切众生之病,故前言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为实,是对妄谈者痛下针砭也;而今此数科,则又为怕谈者痛下针砭。观前面所言,是屏妄谈者于门外也。何以故?信为入道之门。既是持戒修福,方为入门;则妄谈者破戒造罪,其挥诸门外也决矣。观此数科所言,又是警告怕谈者决不能转凡成圣也。何以故?不惊不怖不畏,方许其为希有,则怕谈者之仍为凡愚也明矣。而前云以此为实,此中又为阐义。则是明明开示,欲除免妄谈怕谈之病,唯有信解受持,务求明了经中之真实义耳。又怕者有恒言曰:我岂不知般若之应学哉。诚以末世众生,障深业重,未易几及。不如不谈,免增罪过。此又误矣!世尊不明明曰: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乃至得无量福德乎。故谓末世希有则可,竟以为绝无其人,且相戒塞路,不但轻视众生,且显违佛旨矣!世尊戒长老莫作是说,无异戒怕者莫作是说也。以及此数科中,佛与长老皆特特向后世鼓舞劝导,是皆悬知怕者之过虑而开示之者,真亲切有味也。
世尊透彻了解一切众生的毛病,所以前面说持戒修福的人能够生起信心,把这部经当作真实不虚的道理,这是针对那些胡乱谈论般若的人痛下针砭;而现在这几段经文,又是针对那些害怕谈论般若的人痛下针砭。看前面所说的,是把妄谈者挡在门外。为什么呢?信心是进入佛道的门径。既然要持戒修福才能入门,那么妄谈者破戒造罪,自然坚决地被拒之门外了。看这几段所说的,又是警告怕谈者绝对不可能转凡夫成圣者。为什么呢?要能够不震惊、不恐怖、不畏惧,才称得上是希有难得,那么怕谈者依然还是凡夫愚人就很明显了。而前面说“以此为实”,这里又详细阐明经义。这明明是在开示我们:要想免除妄谈和怕谈这两种毛病,只有信受理解、领受奉行,务必求得明白经中的真实义理才行。另外,怕谈的人常常说:我哪里不知道应该学习般若呢?实在是因为末法时代的众生,业障深重,不容易达到这个境界。不如不谈,免得增加罪过。这又错了!世尊不是明明说吗:如来灭度后,到第五个五百年,有持戒修福的人,能够对此经生起信心,以此为真实,乃至得到无量的福德。所以说末法时代这样的人希有是可以的,如果认为绝对没有这样的人,并且互相告诫堵塞这条路,那不但轻视了众生,而且也显然违背佛的旨意了!世尊告诫须菩提长老不要这样说,无异于告诫怕谈的人不要这样说。以及在这几段经文中,佛和长老都特别向后世的人鼓舞劝勉引导,这都是预见到怕谈者的过分忧虑而给予的开示,真是亲切而有深意啊。
○又此中举第一波罗蜜之名为言,及说非与是名,更有一义,不可不明。盖以般若一名,容易误会,是专就般若一度而言。而第一之名,本是显其贯彻余五度而立者。就此明义,则不可执着,易得明了也。且曰第一非第一,则诸度总一般若,非离诸度而别有般若之义更明。其曰是名者,既诸度莫非般若,则第一之称,岂般若所得专有。既非专有,故虽是而为假名,此明其不可执有也;而因般若之第一,遂令度度皆成第一,故虽为假名而甚是,此明其不可执无也。总以明般若与诸度不能相离而已。故此科既约般若阐义,下科复约他度阐义也。说法之善巧也如是如是!明义之周密也如是如是!
再说这里提到第一波罗蜜这个名称,以及说“非”和“是名”,还有一层含义不能不明确。因为“般若”这个名称容易让人误解,以为是专指般若这一度法门。而“第一”这个名称,本是为了显示它贯通其余五度而设立的。从这个角度说明义理,就能明白不应执着,更容易理解。而且说“第一”并非实有的第一,那么所有度法门总体就是般若,并非离开各度法门另有一个般若的含义就更清楚了。这里说“是名”,既然各度法门无不是般若,那么“第一”这个称呼,哪里是般若所能独自占有的呢?既然不是专有,所以虽然称为第一也只是假名,这说明不可执着实有;而因为般若的第一性,使得每一度法门都成了第一,所以虽然是假名却又很恰当,这说明不可执着虚无。总之是为了说明般若与其他度法门不能分离而已。所以这一部分既然从般若角度阐明义理,下一部分再从其他度法门角度阐明义理。说法的善巧就是如此!阐明义理的周密就是如此!
○此科经文中要义,今再撮其最要者,归纳为数句,以便记忆。曰:此科最要之义,是治怕般若者之病也。其病有二:一是怕空,二是怕高。今阐明般若非离余五度而别有,而余度皆是行门,可见般若虽明空义,而空义不能离实行,则般若之绝非偏空明矣,复何必怕哉!又阐明余度离般若,不为波罗蜜。质言之,即不能到彼岸。可见般若诚高,然而非学不可,则般若之关系重要明矣,又岂可怕哉!警策之至,谨记勿忘。
这段经文的核心要义,我再把最重要的部分归纳成几句话,方便大家记忆。要点是:这一部分最重要的意义,是为了对治畏惧智慧修行者的两种毛病。哪两种毛病呢?一是害怕空,二是觉得太高深。现在阐明:智慧并不是离开其他五种修行方法(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而单独存在的,而那五种都是具体的实践法门。由此可见,智慧虽然讲的是空的道理,但这个空理不能脱离实际的修行。那么,智慧绝对不是偏向于空洞的理论就很清楚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呢!又阐明:其他五种修行方法如果离开了智慧,就不能称为“波罗蜜”(到彼岸)。说白了,就是不能到达解脱的彼岸。可见智慧确实很高深,然而却是非学不可的。那么智慧的重要性就非常明确了,又怎么可以畏惧呢!这番开示非常警策人心,请大家牢记,不要忘记。
(丑)次,约余度明。分二:(寅)初,正明。
(第二段)接着,从其他修行法门来说明。分两部分:(第一)首先,正面阐明。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
须菩提,所谓的忍辱波罗蜜,如来说它并非真实存在的忍辱波罗蜜。
余度者,除般若外,其余之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五度也。法法皆应离相,则法法不能离般若。今于余五度中,独举忍辱为言者,以忍辱最难离相,其不能离般若,更易领会。故特举此度阐明其义,以概其他。故标科不标忍辱而标余度,正以佛之说此,意在令众生举一隅而以三隅反也。如是标判,乃遵佛所说,依义不依文也。
其余的五种修行法门,指的是除了智慧之外,其他的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这五种。每一种修行法门都应该做到不执着于表象,那么每一种修行法门也就离不开智慧。现在从其余的五种修行法门中,特别提出忍辱这一项来说,是因为忍辱是最难做到不执着于表象的,它离不开智慧,就更容易让人领会。所以特意举出这一修行法门来阐明其中的道理,以此来概括其他法门。因此,在划分章节时,不标“忍辱”而标“其余修行法门”,正是因为佛陀说这一段话的用意,是希望众生能够举一反三。像这样划分章节,是遵循佛陀的教导,依据内在的含义而不是死抠文字。
○上约般若明,是从正面阐明离相之真实义。盖人但知般若是谈空离相,着相者因而生怖。今阐明并般若之相亦当离,则是并空亦离也。且般若即在余五度之内,不能独存,而余五度皆是实行之法,则所谓离相者,乃是法相、非法相一齐离也。若明此义,则尽可放胆修学般若矣,何必怕哉。
○上面是从般若智慧的角度说明,这是从正面阐明不执着于表象的真实含义。人们只知道般若智慧是讲空性、不执着于表象,执着于表象的人因此感到畏惧。现在阐明连般若智慧的表象也应当放下,那就是连“空”的概念也要超越。而且般若智慧就包含在其余五种修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之中,不能单独存在,而其余五种修行都是具体实践的方法,所以所谓的不执着于表象,是指事物的表象和“没有表象”的念头都要一并放下。如果明白了这个道理,就可以放心大胆地修学般若智慧了,何必害怕呢。
○此约忍辱明,是从反面阐明不可不离相之真实义。观下文所说,若行忍辱法,而不离忍辱相,便生瞋恨。瞋恨正与忍辱相反。是阐明行忍辱法者,若不学般若,便不知离忍辱法相。不离法相,则瞋恨生。瞋恨一生,则忍辱之功行破矣。便成非法相矣。从此可悟所以必令离法相者,正是令离非法相耳。妙极妙极。若明此义,则定要用心修学般若矣,不能怕矣!如此阐发,般若之精义,彻底呈露。则般若断断不可不学,更可恍然矣。
这段是从忍辱的角度来说明,是从反面阐明必须超越表象的真实意义。看下文所说,如果修行忍辱法,却执着于忍辱的表象,就会生出嗔恨心。嗔恨恰恰与忍辱相反。这是在阐明:修行忍辱法的人,如果不学习般若智慧,就不知道要超越忍辱法的表象。不超越法的表象,嗔恨心就会产生。嗔恨心一旦生起,忍辱的功夫修行就被破坏了。这就变成了执着于“非法”的表象了。从这里可以领悟,之所以一定要让人超越法的表象,正是为了让人也超越“非法”的表象啊。真是精妙至极。如果明白了这个道理,那就一定要用心修学般若智慧了,不能再害怕了!这样来阐发,般若智慧的精髓,就彻底显露出来了。那么般若智慧绝对不能不学,就更可以明白了。
○此阐义数科经文,将般若之理,及应学般若之理,阐发得精极、圆极、透极、亦复细极。务宜静心领会,领会得一分,便得一分受用。且此数科,正上来所说诸义之结晶。此处之义,若能洞明。则上来诸义,便一一雪亮于胸中矣。
这段解释经文的几个段落,将智慧的道理,以及应当修习智慧的道理,阐发得极其精妙、圆满、透彻,又非常细致。大家务必静下心来体会,每领会一分,就能得到一分的益处。而且这几段内容,正是前面所讲各种道理的精华所在。这里的道理如果能够彻底明白,那么前面所讲的种种道理,也就能一一在心中清晰透彻了。
○上科之后,接说此科,更有一意。意在以忍辱之不能离般若,证成上科,般若非离余度别有之义也。盖余度既皆须有般若,可见般若是与余度共行之法,非别行之法也。总之,般若为诸度母,是诸度乃般若子。若无子则无母可名,若无母亦无子可名。母子实互相助成。故般若与余度,必须互相助成,岂可离乎。般若,空也。余度,有也。今说般若与余五度不能离者,是令学人体会,空、有本同时也,故不能离也。
上一段之后,接着讲这一段,还有一层用意。用意在于通过忍辱不能离开智慧,来证明上一段所讲——智慧并非离开其他修行法门而单独存在的道理。因为其他修行法门既然都需要有智慧,可见智慧是与它们共同实践的方法,不是单独实践的方法。总之,智慧是诸修行法门之母,诸修行法门是智慧之子。没有子,母亲之名便无从谈起;没有母,儿子之名也无从谈起。母子其实是互相成就的。所以智慧与其他修行法门,必须互相成就,怎么可以分离呢?智慧,讲的是空性。其他修行法门,讲的是有相。现在说智慧与其他五度不能分离,是让学佛的人体会,空和有本来就是同时存在的,所以不能分离。
空、有同时,所以当二边不着,会归中道也。尤有进者,以母子论,固应互相助成。然而子实从母而生,无母便无子。故互助之中,仍应以母为主。六度亦然,余五度无般若,不为波罗蜜。故余五波罗蜜,实从第一波罗蜜而生。故于互助之中,亦仍以般若为主也。以般若为主者,以空为主也。以空为主,所以虽不应坏有,仍不应着有也。所以虽会归中道,而中亦不着也。此佛菩萨所以以大空三昧为究竟,以无智无得为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盖必能如此,然后可以随形六道,现百千亿化身。虽一切法,炽然而生。而一心湛然,本无所生。此之谓大自在;此之谓大受用。能度一切苦厄者端赖乎此。此是般若究竟义,下半部正明此义,今乘便略露消息者,以示般若是佛法中的彻始彻终之义,非学此不能入门,且非学此不能究竟,奈何怕之耶!
空和有是同时存在的,因此应当不偏向任何一边,才能回归中道。更进一步来说,用母子关系来比喻,固然应该互相帮助成就。然而孩子确实是从母亲而生,没有母亲就没有孩子。所以在互助之中,仍然应当以母亲为主。六度也是如此,其他五度如果没有智慧,就不能成为到彼岸的法门。所以其他五波罗蜜,实际上是从第一波罗蜜——也就是智慧——而生。因此在互助之中,也仍然要以智慧为主。以智慧为主,就是以空性为主。以空性为主,所以虽然不应该否定“有”,但也不应该执着于“有”。所以虽然要回归中道,但对中道本身也不执着。这就是诸佛菩萨以究竟的空性境界为归宿,以无智无得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的原因。因为必须能够这样,然后才能随缘示现在六道之中,化现百千万亿化身。虽然一切现象炽盛地生起,而内心却澄澈安宁,本来没有生起任何东西。这才叫做大自在;这才叫做大受用。能够度脱一切苦难,正是依靠这个。这是智慧最究竟的意义,下半部经文正是阐明这个道理,现在趁这个机会稍微透露一点消息,是为了说明智慧是佛法中贯穿始终的真理,不学习这个就不能入门,而且不学习这个就不能达到究竟,为什么要害怕它呢!
且由此可知,若专谈二边不着,圆融中道,尚非佛法之究竟义也。何以故?非空之又空,必有所着。不着边,必着中,尚何圆融之有。况大空三昧中,并圆融二字亦不可得也。当知必不可得,乃得圆融也。何以故?不着圆融,乃得圆融。丝毫有相,便不圆而不融矣。然则般若之义,究竟如此,岂止入道之初门,奈何判为大乘始教乎?而般若贯通诸度,诸度离之,非波罗蜜。可见有一法离乎此者,便不能圆满。则是般若之义,圆满之极,超过一切法门,亦可知矣。奈何不许其纯圆而判为别兼圆乎?
从这一点就能明白,如果只谈不偏执两边、圆融中道的道理,还算不上佛法的究竟义。为什么呢?如果不能达到空之又空的境界,必定还有所执着。不执着于边见,就会执着于中道,哪里还谈得上圆融呢?何况在究竟的大空境界中,连“圆融”这两个字也是不可得的。要知道,正因为不可得,才是真正的圆融。为什么呢?不执着于圆融,才能得到圆融。只要有一丝一毫的相状存在,就不圆满、不融通了。
这样看来,智慧的真实含义,终究是这样的境界,哪里仅仅是初入佛道的门径呢?怎么能将它判定为大乘的“始教”呢?而且智慧贯穿所有修行法门,一切法门如果离开了智慧,就不能称为究竟的波罗蜜。可见只要有一法脱离了这个智慧,便不能达到圆满。那么智慧的意义,是圆满到了极点,超越了一切法门,也就可以明白了。怎么能不承认它是纯粹圆满的教法,而判定为“别教兼圆”呢?
○上言六度互助,尤有要义,不可不知。盖般若者,理也,智也,所谓观门也。诸度者,事也,境也,所谓行门也。于说第一波罗蜜后,更说余度者,所以明理事从来不离,观、行要当并进,而境、智尤须双冥之义也。故据文似乎别起,考义实为一贯。本经文相,大都如是。所谓文不接而义接。若视为各不相涉,则大谬矣!
上文说到六度相互辅助,还有重要含义不可不知。所谓般若,是道理,是智慧,属于观照的法门。其余五度,是事相,是境界,属于实践的法门。在说明第一波罗蜜之后,再谈其他度,正是要阐明道理与事相从来不可分离,观照与实践必须齐头并进,而境界与智慧更需融为一体的深意。所以从文字看似乎另起一段,探究其义理实则前后贯通。本经的文字相,大多如此。这就是所谓“文句不相接而义理相连”。若看成各不相关,那就大错特错了!
○流通本有是名忍辱波罗蜜一句,此是明清间人所加,见乾嘉时孙氏刻本。其注语云:「古无此句,然据理应有。」殊不知此处但说非者,正为下文阐明忍辱若不离相,忍辱法门便破坏无存作张本。以显必不能离般若之义。若忽加一是名句,横梗其间,下文何以故句,如何接得上。故着此一句,上下文气,便一齐松懈。反将经中旨趣,一齐隐晦。自云据理应有,不解所据何理也,真无知妄作也。当知佛所说法,岂可滥自增减,胆何其大。即令流传有误,亦必须确有考证。且所考证者,更要义意实是完美精当,方可据以校正。岂可明知为古本所无,而任意加之乎。凡欲刻印经书作功德者,不可不知此理。若此人所作,不但无功德,其罪过甚大。因自凭私臆,擅改佛说,误法误人故也。此事可为千古炯戒,故不惮剀切言之。
流通本中有一句“是名忍辱波罗蜜”,这是明清时期的人添加的,见于清朝乾嘉年间孙氏刻印的版本。该版本的注释说:“古本没有这句,但按道理应该有。”殊不知这里只说“非忍辱波罗蜜”,正是为下文说明忍辱如果执着于表象,忍辱法门便被破坏无存作铺垫,以显示必定不能离开智慧的道理。如果忽然加上一句“是名忍辱波罗蜜”,横插在中间,下文的“何以故”一句,还怎么接得上呢?所以加上这一句,上下文的语气便一齐松懈了,反而把经文的旨趣全部掩盖了。自称按道理应该有,却不知所根据的是什么道理,真是无知妄作啊。要知道佛所说的法,怎能随意增减,胆子何其大!即使流传中有错误,也必须确有考证,而且所考证的,更要意义确实完美精当,才能据以校正。怎能明知古本没有,却任意添加呢?凡是想刻印经书做功德的人,不可不明白这个道理。像这个人所做的,不但没有功德,他的罪过非常大,因为凭自己的私心揣测,擅自改动佛的说法,误导佛法、误导众人的缘故。这件事可作为千古的明鉴,所以我不怕恳切地说明。
○梵语羼提,其义则为安忍,亦曰忍辱。安忍是总名,忍辱是别名。忍者,忍可,谓一心正受也。安者,安住,谓其心不动也。辱者,毁辱,即虐待之意。今先说总名之义,则别义自见。
梵语“羼提”,意思是安忍,也叫做忍辱。安忍是总称,忍辱是特指。忍,是认可、承受,指一心正面接受。安,是安住,指内心不动摇。辱,是毁谤侮辱,也就是虐待的意思。现在先解释总称的含义,那么特指的意义自然就明白了。
人必能忍,而後其心安住不動。若為所動,便不成忍。故一言及忍,便含有安住不動之意在。學道人在在處處,時時刻刻,皆應心安不動。故無論行何事,遇何境,修何法,皆應一心正受。約出世法言,凡修一種法,而能正受安住,即名為忍。如修諸法本不生觀,而得妄念不起,是其心已正受此法而安住不動矣,故名之曰無生法忍。亦名證無生,或悟無生。證字是形容其忍可,悟字是形容其心安理得也。約世間法言亦然。如曰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此即古人所謂堅忍。威武不屈,非謂頑強對抗。乃是身可殺,志不可奪之意。志不可奪,便是心安不動。此即所謂忍辱也。此與富貴不淫,貧賤不移,皆是表其心安於正,不為所動也。故曰堅忍。由是觀之,可知安忍是統括一切之名。所謂無論行何事。遇何境,修何法,皆當正受安住是也。而忍辱則安忍中之一事耳。故曰安忍是總,忍辱是別。要知凡舉忍辱為言,是意在以偏概全,以別明總。何以故?世間最難忍者,莫過無端受辱。此尚須忍,其他可知故。經論中,或用總名,或用別名,殊不一律。大約玄奘義淨兩法師所譯,皆曰安忍。他人譯者,多用忍辱。每(【校】「每」,舊版無,原稿有。)有人疑是兩法,或議其優劣,實則總別雖若不同,而用以顯明正受安住之義,則無不同。正不必於此等處分別優劣。茲乘便詳釋兩名之義,以便貫通。
一个人必须能够忍耐,而后他的心才能安定稳固、不被扰动。如果被外境动摇,那就称不上是忍了。所以一说到“忍”,就已经包含了安住不动这层意思。学道的人无论在哪里、在什么时候,都应该保持内心安定不动。因此,无论做什么事,遇到什么境遇,修习什么法门,都应当专心正念、安然承受。
从出世法的角度来说,凡是修习一种法门,能够正念安住,就叫做“忍”。比如修习“诸法本不生”的观想,达到妄念不起的境界,这时他的心已经正受此法、安住不动了,所以称之为“无生法忍”。也可以叫做“证无生”,或者“悟无生”。“证”字是形容他认可、承受此法,“悟”字是形容他心安理得、明白其理。
从世间法的角度来看也一样。比如古人说的:富贵不能使他放纵,威武不能使他屈服,贫贱不能使他改变心志。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坚忍”。“威武不屈”,并不是指顽抗硬顶,而是说身体可以被杀,志向却不可被剥夺。志向不可夺,就是心安不动。这就是所谓的“忍辱”。这和“富贵不淫”、“贫贱不移”一样,都是表明他的心能安守正道,不被外境所动摇。所以叫做“坚忍”。
由此看来,可以知道“安忍”是统括一切情况的总称。意思是无论做什么事,遇到什么境遇,修习什么法门,都应当正念承受、安然住持。而“忍辱”只是安忍中的一件事。所以说,安忍是总说,忍辱是特指。要知道,凡是举出“忍辱”来说,用意是以局部来概括整体,用特例来阐明总则。为什么呢?因为世间最难忍耐的,莫过于无缘无故地遭受侮辱。连这个都能忍,其他的就更不用说了。
在佛经和论著中,有时用总称“安忍”,有时用特指“忍辱”,并不统一。大致上,玄奘法师和义净法师所翻译的,多用“安忍”。其他译者,则多用“忍辱”。(【校】“每”字,旧版没有,原稿有。)常有人怀疑这是两种不同的法门,或者议论哪个译法更好。其实,总称和特指虽然看起来不同,但用来显明“正念承受、安然住持”的含义,却没有不同。实在不必在这种地方去分别优劣。这里顺便详细解释一下这两个名称的含义,以便贯通理解。
○经文不曰忍辱,而曰忍辱波罗蜜,便是显示忍辱时能行般若。何以故?若无般若,不称波罗蜜故。而能行般若,便是能照性而离相,故曰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也。何故应离相,下文正释其义。
经文不说忍辱,而说忍辱波罗蜜,就是为了表明在忍辱时能实践般若智慧。为什么呢?如果没有般若智慧,就不能称作波罗蜜。而能够实践般若智慧,就是能够观照本性、超脱表象,所以说如来所说的并不是表象上的忍辱波罗蜜。为什么要超脱表象呢?下文正是解释这个道理。
(寅)次,引证。分二:(卯)初,引本劫事。
(寅)二,举例说明。分两部分:(卯)一,引用本劫事例。
「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瞋恨。
为什么这么说呢?须菩提!就像我过去世被歌利王割截身体的时候,我在那时,没有自我的执着、没有他人的执着、没有众生的执着、没有寿命的执着。为什么这样说呢?我在过去世被一节一节肢解的时候,如果还有自我、他人、众生、寿命这些执着,就应该会生出愤怒和怨恨。
何以故者,自己设问忍辱应离相之故也。引事实者,欲以证明忍辱必应离相也。歌利王事,即在本劫。本劫名为贤劫。以有千佛出世,一切贤圣甚多,故得此名。
为什么这样问呢?这是自己设问忍辱应当不执着于表象的原因。引用事实,是为了证明忍辱必须不执着于表象。歌利王这件事,就发生在我们现在这个劫中。这个劫叫做贤劫。因为有一千尊佛出世,一切贤能圣者非常多,所以得到这个名称。
劫字有兩義:(一)謂極長時間,(二)謂劫難。今是初義。所謂本劫者,指大劫言。每一大劫,分為四中劫,名成住壞空。世界之有成住壞空,猶眾生之有生老病死也。每一中劫,又分為二十小劫。每一小劫中,眾生壽命極短之時,大多數只有十歲。此時眾生惡極,生活苦極。養生之物,幾皆不生。所生者皆害命之物。是皆惡業所感也。故此眾生之數,亦復少極。經言彼時南贍部洲人數,共不過一萬而已。苦極思善,漸漸回頭,壽命亦漸漸增長。然增長甚不易,以其回頭向善,並非猛晉,乃是漸漸趨向為善之途耳。大約經過百年,始增一歲。由是逐漸增長,至普通壽命有二十歲時,已經過千年之久矣。眾生見為善之能得善報也。於是為善者日多。養生之物,亦漸繁殖,人數亦漸漸加多,每百年增一歲。每百年增一歲,增至普通壽命有八萬四千歲時,增至極處矣。亦快樂至極處矣。樂極又復生悲,因善心漸減故。於是每百年減一歲。每百年減一歲,減至十歲,減至極處矣。又復回頭向善而增,則入第二小劫矣。而其一增一減,仍復如是(【校】「如是」,舊版無,原稿有。)循環。劫劫皆如是照每百年增一歲,從十歲增至八萬四千歲。又每百年減一歲,減至十歲。依此推算,每一小劫之時間,為一千六百七十九萬八千年。八十小劫為一大劫,則一大劫之時間,為十三萬四千二百八十四萬年。然驟視之,雖曰十三萬萬餘年。其實成劫時,世界尚未完成。壞劫時,世界已漸漸壞,其時世上縱有眾生,其苦可知。至空劫時,尚無此世界,安有眾生。經言,世界逢壞劫時,佛以神力,移此世眾生於他方世界中也。僅僅一個住劫,是完整之世界,然又除去減劫之一半。其壽命增長,眾生安樂之時間,不過住劫中之增劫,一萬六千七百九十八萬餘年耳。縱令高壽八萬四千歲,終不免生老病死之苦。細思此世,有何可戀!故今乘便將此世狀態詳細一說,大眾速速覺悟為妙。
劫字有两种含义:一是表示极长的时间,二是表示劫难。这里用的是第一种含义。所谓本劫,指的是大劫。每一个大劫分为四个中劫,称为成、住、坏、空。世界有成住坏空的过程,就像众生有生老病死一样。每一个中劫又分为二十个小劫。每一个小劫中,众生寿命最短的时候,大多数人只能活到十岁。这时众生恶业极重,生活极其痛苦。滋养生命的东西几乎都不生长,长出来的都是危害生命的东西。这都是恶业所感召的。所以这时众生的数量也少到极点。经书上说,那时南赡部洲的人数总共不超过一万。痛苦到了极点就会开始思善,渐渐回头向善,寿命也慢慢增长。但增长很不容易,因为他们回头向善并不是勇猛精进,只是渐渐趋向善道而已。大约经过一百年,寿命才增加一岁。这样逐渐增长,等到普通寿命达到二十岁时,已经过了一千年之久。众生看到行善能得到善报,于是行善的人一天天多起来。滋养生命的东西也渐渐繁殖,人数也慢慢增多,每过一百年寿命增加一岁。这样每百年增一岁,一直增到普通寿命有八万四千岁时,就增长到顶点了。这时也快乐到了极点。快乐到了极点又会生出悲哀,因为善心渐渐减退的缘故。于是每过一百年寿命减少一岁。每百年减一岁,减到十岁,就减到极点了。这时又再回头向善而增长,就进入第二个小劫了。而它一增一减,仍然这样(【校】“如是”二字,旧版没有,原稿有。)循环。每一劫都是这样按照每百年增一岁,从十岁增到八万四千岁;又每百年减一岁,减到十岁。依此推算,每一个小劫的时间,是一千六百七十九万八千年。八十个小劫为一个大劫,那么一个大劫的时间,是十三万四千二百八十四万年。但乍看之下,虽说有十三万万年以上,其实在成劫的时候,世界还没有完成;坏劫的时候,世界已经渐渐毁坏,那时世上即使有众生,其痛苦可想而知;到了空劫的时候,连这个世界都没有了,哪里还有众生。经上说,世界遇到坏劫时,佛会用神力,把这个世界的众生移到他方世界中去。仅仅一个住劫,才是完整的世界,但又要除去减劫的那一半。寿命增长、众生安乐的时间,不过是住劫中的增劫,一万六千七百九十八万多年罢了。就算能活到八万四千岁的高寿,终究免不了生老病死的痛苦。仔细想想这个世界,有什么值得贪恋的!所以现在顺便把这个世界的状态详细说一说,大家快快觉悟才好。
我世尊降生在住劫中之第九减劫,其时寿命,普通为百岁至七八十岁。屈指至今,将三千年矣。故今时寿命,七十为最高,四十五十最普通,此报纸上所常见者也。照经上所说每百年减一岁计之,与事实实不相远,足征佛语非虚。间有过百岁者,稀少已极。此必有特别善因,方能致此。乃是例外。往后将更减矣,生活将更苦矣。故生当此际者,惟有劝导大众,同归佛法。果能有大多数人持戒修福,世界立见太平。能种善因,必得善果。虽在减劫,未尝不可获睹例外之盛。佛言一切唯心造。又言一切法莫非幻相。故寿命之或多或少,世事之或治或乱,虽有定数。实则定而不定,事在人为而已。更当普劝发大悲心,一心念佛,求生净土,得一个究竟。则世出世间,皆有一个办法矣。报佛恩在此,救一切苦在此,满菩提愿亦在此,愿与诸君共勉之。
我佛世尊降生在住劫中的第九减劫,那时人的寿命普遍在一百岁到七八十岁之间。算到现在,已经快三千年了。所以现在的人,寿命以七十岁为最高,四五十岁最为常见,这是报纸上常常看到的。按照经上说的每过一百年减少一岁来计算,和事实实在相差不远,足以证明佛说的话真实不虚。偶尔有超过一百岁的,已经极其稀少了。这必定是有特别的善因,才能达到这样的结果,属于例外情况。往后还会继续减少,生活会更加艰苦。所以生在这个时代的人,只有劝导大众,共同归向佛法。如果真能有大多数人持守戒律、修积福德,世界立刻就能见到太平。能够种下善因,必定会得到善果。虽然处在减劫之中,也未尝不能看到例外的兴盛景象。佛说一切都是由心所造。又说一切现象无非都是幻相。所以寿命的长或短,世事的安定或混乱,虽然有一定的定数。但实际上,定数之中又包含着不定,关键还是在于人为。更应当普遍劝导大家发起大悲心,一心一意念佛,求生西方净土,得到一个究竟的归宿。这样,无论对于世间还是出世间的事情,就都有一个解决的办法了。报答佛恩就在这里,救度一切苦难就在这里,圆满觉悟的大愿也在这里,愿与诸位共同勉励。
○昔者往昔,明其為夙世之事也。其時,世尊正現菩薩身,行菩薩道。為者,被也。歌利,梵語。經中或曰迦羅富,或曰迦陵伽,或曰羯利,皆是此人。譯義則為惡王,猶中國之稱昏君也。歌利時為南天竺富單那城之王。為人暴虐,好行慘毒之事。故得此惡名。彼時菩薩為眾生故,在山坐禪。一日,王率采女,野外遊覽,倦而少憩。諸女采花,因至坐禪之所。菩薩為欲斷彼貪欲,而為說法。王忽仗劍尋至,怒責曰:何將幻術,誘我諸女。菩薩曰:我持淨戒,久無染心。王曰:汝得阿羅漢果耶。曰:不得。曰:汝得不還果耶。曰:不得。曰:汝今年少,既未得果,則具有貪欲,云何觀我女人。答曰:雖未斷貪欲結,然心實無貪。曰:仙人服氣食果者,見色尚貪,況汝盛年。答曰:見色不貪。不由服氣食果,皆由繫念無常不淨。曰:輕他誹謗,云何得名持戒。答曰:有妬為謗,無妬非謗。王曰:云何名戒。曰:忍名為戒。(由此可知,非一心安住於戒,不名持戒矣。)王即以劍斷其手足耳鼻,曰:忍否。答曰:假使大王分我殘質,猶如微塵,我終能忍,不起瞋念。羣臣爭諫,王怒不息。時四天王雨金剛砂。王見恐怖,長跪懺謝。菩薩發願:若我實無瞋念,令我此身平復如故。作是誓已,身即還復。更發願言:我於來世先度大王。是故我今成佛,先度憍陳如,蓋此王乃憍陳如之前身也。此事見大涅槃經,毘婆沙論,而詳略不同,今會而引之。本經所云割截身體,正指劍斷耳鼻手足言也。
从前,这是指很久以前的事情。那时候,世尊正示现菩萨身,修菩萨行。"为"是"被"的意思。"歌利"是梵语。经中有时称作迦罗富,有时称作迦陵伽,有时称作羯利,都是指这个人。翻译成中文意思就是恶王,好比中国说的昏君。歌利当时是南天竺富单那城的国王。为人残暴,喜欢做残忍恶毒的事,所以得了这个恶名。那时菩萨为了众生,在山中坐禅。一天,国王带着宫女到野外游玩,累了稍作休息。宫女们去采花,因此来到菩萨坐禅的地方。菩萨为了断除她们的贪欲,就为她们说法。国王忽然持剑寻来,愤怒地责问说:你为什么用幻术诱惑我的宫女?菩萨说:我持守清净戒律,早已没有染污的心。国王说:你证得阿罗汉果了吗?答:没有。问:你证得不还果了吗?答:没有。说:你年纪轻轻,既然没有证得果位,那就还有贪欲,为什么看我的女人?回答说:虽然还没有断尽贪欲的烦恼,但心里确实没有贪欲。说:那些服气食果的仙人,见到美色尚且贪爱,何况你正当盛年。回答说:见到美色不贪,不是因为服气食果,都是因为心念专注在无常和不净上。国王说:轻视他人、诽谤他人,怎么能叫持戒?回答说:有嫉妒心才是诽谤,没有嫉妒就不是诽谤。国王说:什么叫戒?答:能忍才叫戒。(从这里可以知道,如果不能一心安住于戒,就不能称为持戒了。)国王就用剑砍断他的手脚、耳朵和鼻子,说:能忍吗?回答说:即使大王把我的身体分割成像微尘一样,我最终也能忍,不起嗔恨的念头。群臣争相劝谏,国王的怒气仍不停止。这时四大天王降下金刚砂。国王见了感到恐怖,长跪忏悔谢罪。菩萨发愿:如果我确实没有嗔恨的念头,就让我的身体恢复如初。发了这个誓愿后,身体立即恢复原状。又发愿说:我在来世要先度化大王。所以我如今成佛,先度化憍陈如,因为这位国王就是憍陈如的前身。这件事记载在《大涅槃经》和《毗婆沙论》里,但详略不同,现在综合起来引用。本经所说的割截身体,正是指用剑砍断耳朵、鼻子、手脚而言。
○前言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则今言无我相云云,即是显其不着忍辱法相也。不曰无忍辱相,而曰无我人等相者。因无我人等相,方能不着忍辱相。以明分别我人,是取相之病根也。无我人等分别,便是心安不动。乃能任其割截,忍此奇辱。故曰: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尔时,犹言彼时,即昔被割截之时也。当知忍此奇辱,他人见之云然耳。菩萨尔时若无事然,无所谓辱不辱,忍不忍。此之谓忍辱非忍辱。见到忍辱非忍辱,正是般若正智。故能内不见能忍,而无我相。外不见所辱,而无人相。菩萨坐禅,本期证道以度众生。今则任人割截,是并此事而忘怀,置生死于度外矣。故曰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此因菩萨具有般若正智,则通达一真法界。一真法界中那有人、我、生、佛、生、死,等一切对待之相。故尔四相皆无。四相皆无,则万念俱寂。何所谓辱,何所谓忍乎。夫而后方能忍此奇辱也。知此,则知一切行门,非仗般若不能成就矣。知此,则知一切修行人,非仗般若不能无罣碍,不能得自在,不能到彼岸矣。故曰一切诸佛及无上正等觉法,皆从此经出也。故曰随说之处,一切天人皆应供养,经所在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也。故凡闻而信解受持,为他人说,乃至一四句偈等,皆得成就希有,得无量福德也。世间之人,纵令未能人人如是成就。但能人我分别之见少少轻减,则鬬争亦必减少,世界当下太平,安居乐业矣。所以般若是佛教的真精神,是无上法宝。一切众生皆应顶戴恭敬,读诵受持,不可须臾离者。
如果执着于事物的表象,就会陷入自我、他人、众生和寿命长短的分别。那么现在说“无我相”等等,就是为了表明不执着于忍辱这件事的表象。不说“无忍辱相”,而说“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是因为只有消除了这些分别,才能不执着于忍辱的表象。这是为了说明,区分自我和他人,正是执着于表象的病根所在。没有了自我、他人、众生、寿命长短的分别心,心就能安定不动摇。这样,即使身体遭受割截,也能忍受这种巨大的屈辱。所以说:我在那个时候,没有自我、他人、众生、寿命长短的分别。那时候,就是指过去被割截的时候。要知道,忍受这种奇耻大辱,是旁人看起来如此而已。菩萨在那个时候,好像没事一样,无所谓屈辱不屈辱,也无所谓忍受不忍受。这就叫做“忍辱并非忍辱”。能认识到“忍辱并非忍辱”,正是般若智慧。所以,对内不觉得自己能忍,因而没有自我执着;对外不觉得有人侮辱自己,因而没有他人执着。菩萨坐禅修行,原本期望证悟大道来救度众生。现在却能任凭别人割截身体,连修行证道、救度众生这件事也放下了,把生死都置之度外了。所以说没有众生相,没有寿命长短的执着。这是因为菩萨具备了般若智慧,所以能通达宇宙人生的真实境界。在真实境界中,哪里有人、我、众生、佛、生死等等一切相对立的表象呢?所以那时候,这四种执着都消失了。四种执着都消失了,那么所有的念头也就都平息了。还有什么屈辱可说?还有什么忍受可言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忍受这种奇耻大辱。明白了这个道理,就知道一切修行法门,如果不依靠般若智慧,就不能成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就知道一切修行人,如果不依靠般若智慧,就不能没有挂碍,不能得到自在,不能到达彼岸。所以说,一切诸佛以及无上正等正觉的佛法,都从这部经中产生。所以说,凡是讲说这部经的地方,一切天神和人类都应当恭敬供养,这部经所在之处,就如同有佛在那里,也如同有佛的弟子在那里。所以说,凡是听到这部经,能够相信、理解、接受、奉行,并为他人解说,哪怕只是其中的一个四句偈语,都能成就稀有难得的功德,获得无量的福德。世间的人,即使不能人人都这样成就。但只要能把分别自我和他人的见解稍微减轻一些,那么争斗也必然会减少,世界当下就能太平,人们就能安居乐业了。所以,般若智慧是佛教的真正精神,是无上的法宝。一切众生都应当以最崇高的敬意来对待,读诵、接受、奉行,一刻也不能背离。
○第二何以故?是问何故应离四相。节节,犹言段段。支者,支离。解者,解剖。皆分析之意。段段分析,即指手足耳鼻,一一被其割截而言。应生瞋恨,反显其不能忍。试思尔时无故受此奇辱,若非毫无人我等分别,万念俱空,焉有不生瞋恨之理。
**第二,为什么呢?** 这是问为什么应该远离四相。"节节",如同说一段一段。"支"是支离,"解"是解剖,都是分析的意思。一段一段地分析,就是指手脚耳朵鼻子,一一被割截而言。应该产生愤怒怨恨,反而显示出他不能忍辱。试想那时无故遭受这种奇耻大辱,如果不是完全没有了对人、我等的分别,万念俱空,哪有不生愤怒怨恨的道理呢。
或曰:彼时发愿平复,便能平复如故,必有神通,故能忍受苦痛耳。岂凡夫所能为。此说大谬不然,乃是邪见,不可不辨。当知纵得神通,能受苦痛。假使瞋心一起,亦必不能忍受矣。何以故?神通与瞋心无涉故。虽具足贪瞋痴如邪魔者,亦能得通故。所以佛法不重神通者,因此。佛菩萨虽亦有时显现神通,乃用以表法。或借以感化顽强障蔽之众生,不得已而偶一行之。修行时并不注重乎此。
有人说:他当时发愿让伤口平复,就能立刻恢复如初,必定是有神通,所以才能忍受那样的痛苦。这哪里是凡夫能做到的?这种说法非常错误,是邪见,不能不加以辨明。要知道,纵然得到神通,能够承受苦痛,但如果嗔恨心一旦生起,也必定无法忍受了。为什么呢?因为神通与嗔恨心并无关系。即使是那些充满贪、嗔、痴的邪魔,也能获得神通。所以佛法并不看重神通,原因就在这里。佛菩萨虽然有时也显现神通,那是为了通过神通来表显法义,或是借此感化那些顽固愚钝、业障深重的众生,是不得已才偶尔一用的。在修行中,并不注重这个。
○且本经引此故事,意在明无上菩提,以大慈大悲为根本,则必须离人我等分别之相,使其心一念不生,安住不动,然后乃得恩怨平等,成就大慈悲定。此定成已,然后乃得,虽遇极大之逆境恶缘,不生瞋恨。瞋恨毫无,然后乃得普度众生,满菩提愿也。何以故?众生刚强难度故。故菩萨之修忍行,意在于此。岂但有神通力者所能梦见。不然,如下文所云:一日三时以恒沙身命布施。此人具有绝大神通可知矣。此人不惧苦难,亦极难能矣,然而不如闻此经典信心不逆者,何耶?正明其若不信解受持般若法门,分别心必不能遣净。分别心未净,便是未达一真法界,证空寂之性体。则决不能成就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纵能舍无量无边数身命,仍为有漏。仍防遇缘而退。何以故?未达一真而空寂,便是无明未断。则其信根,尚未成就故。然则有神通力者,纵能忍辱。其与菩萨之所以能忍辱者,根本上完全不同。岂可相提并论。故此下更引多生之事,以证忍辱之非易。非久久修学般若,得大空三昧,正恐忽遇极大逆境恶缘,瞋心少动,尽弃前功。所以持说此经其福过彼舍恒沙身命者,其理在此。总以明不修般若法门,不能离一切相,契第一义空。终不能成就大慈大悲之菩萨耳。如是知者,乃为正知。如是见者,乃为正见。
况且本经引用这个故事,意在说明无上正觉,以大慈大悲为根本,就必须远离人我、彼此等分别的执着,使心念不生,安住不动,然后才能恩怨平等,成就大慈悲定。这个定成就以后,才能做到即使遇到极大的逆境恶缘,也不生嗔恨。嗔恨完全消除,然后才能普度众生,圆满觉悟大愿。为什么呢?因为众生刚强难度。所以菩萨修习忍辱行,用意就在于此。这岂是仅有神通力量的人所能想象的呢?否则,像下文所说:一日三时以恒河沙数的身命布施。这个人具有极大的神通是可以知道的。这个人不怕苦难,也是极难得的了,然而却不如听闻此经典而信心不逆的人,这是为什么呢?正是说明如果不信解受持智慧法门,分别心必定不能彻底清除。分别心没有清净,就是未能通达一真法界,证悟空寂的本性。那就决不能成就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纵然能舍弃无量无边无数身命,仍然是有漏的。仍然会担心遇到缘境而退转。为什么呢?没有通达一真而空寂,就是无明没有断除。那么他的信根,还没有成就的缘故。这样看来,有神通力量的人,纵然能忍辱。但他与菩萨之所以能忍辱的根本原因,是完全不同的。怎能相提并论。所以下面再引多生累劫的事例,来证明忍辱的不容易。若不长久修学智慧法门,证得大空三昧,正恐怕忽然遇到极大逆境恶缘,嗔心稍有萌动,便会前功尽弃。所以受持读诵、为人解说此经的福德超过那舍弃恒河沙数身命的人,道理就在这里。总归是为了说明不修智慧法门,就不能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契合第一义空。终究不能成就具足大慈大悲的菩萨。这样理解的,才是正确的理解。这样认识的,才是正确的认识。
○至于发愿平复,便得平复如故,则有三义,一层深进一层。(一)佛加被故。所以有愿必满者,因此。(二)大慈悲故。所以蒙佛加被者,因此。试观割截之后,乃发愿来世成佛先度大王。可见所以无一丝瞋恨者,由其已得大慈悲定耳。定云何得。无分别心故也。(三)心清净故。所以无分别心,得慈悲定者,因此。
至于发愿伤势恢复,就能恢复如初,这包含三层含义,一层比一层深入。(一)是佛力加持的缘故。之所以有愿必满,正是这个原因。(二)是大慈悲心的缘故。之所以能蒙佛加持,正是这个原因。试看被割截身体之后,反而发愿来世成佛要先度化这位大王。可见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怨恨,是由于已经证得了大慈悲定的境界。这种定境如何获得?是因为没有了分别心的缘故。(三)是心念清净的缘故。之所以能没有分别心,证得慈悲定,正是这个原因。
盖修学般若。观照一真法界,无相不相,功行深醇,一心清净。心清净故,法界清净。此时悲愿之力伟大无边,有愿即成。谓之诸佛加被也可,谓之唯心所现也可。何以故?已证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故。如曰神通,此正佛门大神通,所谓漏尽通是也。岂彼有漏之通,所可同日语哉!
修行智慧法门时,观照真实不虚的法界本质,既不执着于一切现象,又能透彻一切现象。当功夫修持深厚纯熟,内心彻底清净,因为心清净的缘故,所感知的世界也一同清净。这时慈悲愿力的作用广大无边,一切发愿都能自然成就。说是诸佛加持也可以,说是自心显现也可以。为什么呢?因为已经证悟到自心、诸佛、众生三者平等无差别的境界。如果说到神通,这才是佛门真正的大神通,也就是所谓的“漏尽通”。哪里是那些尚存烦恼的有漏神通所能相提并论的呢!
○前段,(即第一句何以故下云云。)是明離相乃能成就所修之法。即是離法相,正所以成法相。後段,(第二句何以故下云云。)是明不離相適足破壞所修之法。即是不離法相,反令其成非法相。前段是正明。後段是反顯。合反正之義觀之,豈非離法相正是離非法相乎。簡單言之,便是離相乃不墮空,不離相反而墮空。闡明此義,正是向怕者當頭一棒。因怕者無非懷疑離相必墮空耳。今乃知適得其反。如此破斥,鋒利無比。而般若離相之義,闡發至此,亦毫無遺蘊矣。然非世尊如是善巧以發明之,誰能洞曉?此義若未洞曉,則於離相義,終未徹底。將終不免有發生疑問時。則彼聞經,便能不驚不怖不畏之人,其必深解此義矣,真甚為希有也。
○前一段,(就是第一句“何以故”后面的内容。)是说明只有远离表象才能成就所修的法门。也就是远离事物的表象,才能真正成就事物的本质。后一段,(第二句“何以故”后面的内容。)是说明若不远离表象,恰恰会破坏所修的法门。也就是执着于事物的表象,反而会使其变成虚妄不实的假相。前一段是从正面阐明。后一段是从反面显现。把正反两面的含义合起来看,岂不是远离事物的表象,正是要远离虚妄不实的假相吗?简单来说,就是远离表象才不会堕入虚无,执着于表象反而会堕入虚无。阐明这个道理,正是给那些害怕的人当头一棒。因为害怕的人无非是怀疑远离表象必然会堕入虚无罢了。现在才知道事实恰恰相反。这样来破除执着,真是锋利无比。而般若智慧关于远离表象的义理,阐发到这个地步,也已经没有丝毫遗漏了。然而若不是世尊如此善巧方便地来发明这个道理,谁能透彻明白呢?这个道理如果没有透彻明白,那么对于远离表象的义理,终究未能彻底理解。将来终究免不了会产生疑问的时候。那么,那些听闻此经便能不惊疑、不恐惧、不畏惧的人,必定是深刻理解了这层道理了,真是非常希有难得啊。
○由是观之,上文虽但说非忍辱波罗蜜,即含有是名忍辱波罗蜜之意在内。可见佛之说法,说在此面,意透彼面,面面俱圆也。又可悟得,凡则非是名双举之处,语虽平列,意实侧重则非边。此义换言以明之,更可了然。前不云乎。则非是约性说;是名是约相说。然而性是本,相是末。有本方有末,因空乃现有。故知当侧重则非边也。故离法相正是离非法相也。此即前言佛法以般若为主者,以空为主之意。何以故?性体本空寂故。此佛菩萨所以以大空三昧为究竟也。所以无智无得,而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仍无智亦无得也。何以故?少有所得,是仍未得故。
这样看来,上文虽然只说“非忍辱波罗蜜”,其实已经包含了“是名忍辱波罗蜜”的意思在里面。可见佛陀说法,话讲在这一面,意思却透到那一面,方方面面都圆满无碍。又可以体会到,凡是“则非”和“是名”并举的地方,语句虽然并列,意思其实是侧重在“则非”这一边。这个道理换句话来说明,就更清楚了。前面不是说过吗?“则非”是从本性上说的,“是名”是从现象上说的。然而本性是根本,现象是枝末。有根本才有枝末,因为空才能显现出有。所以应当知道要侧重“则非”这一边。所以说,远离事物的表象,正是远离对“空”的执着。这就是前面所说佛法以般若为主,就是以空为主的意思。为什么呢?因为本性的体本来就是空寂的。这就是佛和菩萨为什么以大空三昧为究竟境界的缘故。所以没有智慧可得、没有所得,而证得无上正等正觉。虽然证得了无上正等正觉,却仍然没有智慧可得、也没有所得。为什么呢?只要还有一点点所得,就仍然没有真正证得。
○佛言应生瞋恨,不但为阐明上来所说之义已也。尚有要义不可不明。当知瞋恨为修行人之大忌。世尊为欲警戒发菩提心者,无论在何时,遇何境,修何法,皆断断不可生瞋。姑就忍辱以说明之耳。其就忍辱说者,因忍辱极易生瞋,以及瞋心一生,忍行便破,此等事理,人所易晓之故。就易晓者说,以为例,俾得会通一切,此佛之微意也。不可误会但是忍辱不可生瞋,其他便无妨也。
佛陀说应该生起嗔恨心,不仅是为了阐明前面所说的道理。还有重要的道理不能不明白。要知道嗔恨是修行人的大忌讳。世尊是为了警戒发下觉悟之心的人:无论在任何时候,遇到任何境界,修习任何法门,都绝对不可以生起嗔恨。这里只是借着忍辱来说明而已。之所以选择忍辱来说,是因为忍辱时最容易生起嗔恨,而且嗔心一旦生起,忍辱的修行就破坏了,这类事理是人们容易理解的。借着容易理解的例子来说,作为例证,使大家能融会贯通一切法门,这是佛陀的深意。不要误会只是忍辱不能生嗔恨,其他方面就可以。
○何谓瞋恨为修行之大忌耶?因瞋恨正与菩提冲突故也。菩提者觉也,平等也,慈悲也。而瞋恨之生,由于事之不如己意,便是着我,尚何平等之有!世事莫非梦幻,如意不如意,何必认真。此而不知,尚何觉悟之有?其违反慈悲,更不待言。故瞋心一起,菩提种子,便完全销灭。修行人忘失菩提,轻则懈怠废弛,重则道心全退。纵令未退,然以瞋心行之,决不能成正果。佛言:忘失菩提心而修诸善,魔所摄持。普贤菩萨说:菩萨过失,莫甚于瞋心者,以前所积功德,虽多如森林,瞋火若生,一齐烧尽。皆见华严经。可不惧哉!可不惧哉!当知贪瞋痴三毒,痴为毒根,痴即无明也。因无明故起贪瞋。而贪瞋二毒,瞋毒之为祸尤巨。何以故?其性暴烈。不发则已,发则虽尽反以前所为,亦不暇顾及。故修行人当痛戒之。佛说此经,为开众生正智,治痴也。开经便说布施,治贪也。而瞋犹未言,故特于此补发之。前曰行布施应无住法,今曰生瞋恨由有四相,皆所以显明非开般若正智,药其着相之痴,贪瞋无由可除也。应生者,势所必至之意。一着相,势必生瞋。一生瞋,势必所修尽破。然则修行人,非学般若,令其在在处处,时时刻刻,心如虚空不可矣。此佛说此科之本旨也。岂第忍辱应然哉。
为什么说嗔恨是修行的大忌呢?因为嗔恨正与觉悟相冲突。觉悟就是清醒、平等、慈悲。而生起嗔恨,是由于事情不如自己的意,这便是执着于自我,哪里还有平等呢!世间事都如梦幻,如意或不如意,何必当真。连这都不明白,还谈什么觉悟呢?它违背慈悲,更不必多说。所以嗔心一旦生起,觉悟的种子便完全消灭。修行人若忘失觉悟之心,轻则懈怠荒废,重则道心全退。纵然没有退失,但以嗔心去修行,绝不能成就正果。佛说:忘失觉悟心而修种种善行,会被魔所控制。普贤菩萨说:菩萨的过失,没有比嗔心更严重的,因为以往所积累的功德,即使多如森林,嗔火若生起,便会一齐烧尽。这些记载都见于《华严经》。能不警惕吗!能不警惕吗!要知道贪、嗔、痴三毒,痴是毒根,痴就是无明。因为无明才生起贪嗔。而贪嗔二毒中,嗔毒的祸害尤其巨大。为什么呢?因为它性情暴烈。不发则已,一旦发作,就算完全违背以往所为,也顾不上考虑了。所以修行人应当深切戒除。佛说这部经,是为了开启众生的正智,对治愚痴。开经便讲布施,对治贪欲。而嗔恨还未说到,所以特意在此补充说明。前面说行布施应当不执着于法,现在说生嗔恨是由于有四相,都是为了显明:若不开启般若正智,医治其执着表象的愚痴,贪嗔便无法去除。“应生”是势必如此的意思。一执着表象,势必生嗔。一生嗔,势必所修全部破坏。那么修行人,不学般若,令自己在在处处、时时刻刻,心如虚空,就不行了。这是佛说这一段经文的根本用意。哪里只是忍辱应当如此呢。
當知世間萬事莫非對待。(如因果,人我,男女,陰陽,生死,治亂,乃至染淨,盛衰,苦樂等等,無一事出對待外者。)因對待故,極易生起分別計較。俗眼既認一切對待者為實事。分別計較,遂致牢不可破。此所以有貪瞋也。若能於對待中,看出消長盈虛的道理。為之消息而通變之,以治理一切世事。不能不服其為世間聖人。然雖能利用對待,終不能跳出對待的圈兒之外。佛法則不然,既一切莫非對待。便於此中,看破其莫非彼此相形而有。既皆相形之事,則是一切虛幻不實,有即非有矣。然而不無虛幻顯現,非有而有也。故既超乎其表,而不為所拘。仍復隨順其中,而不廢其事。超乎其表,是為不著。不如是,不能證絕對之性體,此大智也;隨順其中,是為不壞。不如是,不能救輪迴之眾生,此大悲也。一切大乘經典,皆說如是道理。而般若說之尤詳。金剛般若,說之尤精。
要知道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相对存在的。(比如因果、人我、男女、阴阳、生死、治乱,乃至染净、盛衰、苦乐等等,没有一件事能超出相对的范围。)因为是相对的,所以很容易产生分别计较。世俗的眼光既然把一切相对的事物当作真实,分别计较就变得牢不可破。这就是贪念和嗔恨产生的原因。如果能在相对的现象中,看出消长盈虚的道理,根据变化来调整应对,以此处理世间一切事务,不能不佩服这样的人是世间的圣人。然而,虽然能利用相对,终究跳不出相对的圈子。佛法却不是这样,既然一切都是相对的,就在这里看破:一切无非是彼此相互比较才显现的。既然都是相互比较而生的事相,那就说明一切都是虚幻不实的,看似存在,其实并非真实存在。然而,并非没有虚幻的现象显现,所以是“非有而有”。因此,既能超越其表面现象而不被束缚,又能随顺其中而不废弃事相。超越表面,就是不执着。不这样,就不能证得绝对的性体,这是大智慧;随顺其中,就是不破坏。不这样,就不能救度轮回的众生,这是大慈悲。一切大乘经典,都讲述这个道理。而般若经典说得尤其详细。《金刚般若经》,说得尤其精妙。
学佛人能见及此者,曰开道眼。道眼若开,急当养其道心。云何养耶?当令心如虚空,超然尘表。如虚空者,不住相是也。经言,施不住相,福如虚空。其意正令离相,俾心如虚空耳。必须生空、法空、而后心空。生空者,非谓无我人众生也,但不着其相。法空者,非谓无法。应行之法,仍一一如法而行,但行若无事。行施而忘其为施,行忍而忘其为忍,乃至行六波罗蜜,忘其为六波罗蜜。曰如无事,曰忘,谓不着能行所行之相也。是即我法双空,并空亦空。
学佛之人能领会到这个境界的,叫做开启道眼。道眼一旦开启,就应当赶紧涵养道心。怎么涵养呢?要让心像虚空一样,超然于尘世表象之上。所谓如虚空,就是不执着于任何相状。经中说,布施而不执着于相,福德就像虚空一样无边。这正是在教我们离相,让心如同虚空啊。必须做到“我空”、“法空”,而后心才能真正空寂。所谓我空,并非说没有我、人、众生这些概念,而是不执着于它们的相状。所谓法空,也不是说没有法。应当奉行的法,依然要一一如法去行持,但做了就像没做一样。行布施而忘记自己在布施,行忍辱而忘记自己在忍辱,乃至践行六度波罗蜜,也忘记自己在践行六度。说“像没做一样”,说“忘记”,是指不执着于能行之人、所行之事这些相状。这样就是我与法双双空寂,连“空”的概念也一并空掉。
初学固不易几及,然不可畏难,须时时体会此义,令其心空空洞洞,是为要着。超然尘表者,不与尘世上一切对待之事理厮混,心中常存一摆脱之意,勿令间断,是为要着。当知能不厮混,乃能渐渐心空也。复于此际,提起一句万德洪名,一心而念。亦不分别谁是念,谁是佛。但令念即是佛,佛外无念。此心本已令如虚空,则此即佛之念,亦复弥满虚空。而上与十方如来,下与法界众生,息息相通矣。如此,谓之有念可,谓之无念可,谓之佛即念念即佛也可,谓佛与众生在此心也可,谓此心与佛以及众生,无异无相也可。更多多读诵金刚般若波罗蜜,以熏习而长养之,令其道眼日益开,道心日益固,是为般若、净土同修之法。此法与一真法界相应,与实相相应,与空有不着、性相圆融相应,与第一义空相应,与心净土净之义亦复相应。诸君试之,当有受用处。盖此是随顺对待之因果法,而修绝待殊胜之因,可证绝待殊胜之果也。
初学者固然不容易马上达到这个境界,但不要害怕困难,必须时时体会这个道理,让自己的心保持空灵澄澈,这是关键。超脱尘世表相的人,不与世间一切相对的事理纠缠,心中常存一份超然洒脱的意念,不让它间断,这是关键。要知道能够不纠缠,才能逐渐让心空净。再于此时,提起一句万德洪名,一心专念。也不去分别谁是能念的心,谁是所念的佛。只让这念就是佛,佛之外没有别的念。这颗心本来已经让它如同虚空,那么这即佛的念,也同样充满虚空。上与十方如来,下与法界众生,息息相通了。像这样,说它是有念也可以,说它是无念也可以,说佛就是念、念就是佛也可以,说佛与众生都在此心中也可以,说此心与佛以及众生,没有差异、没有分别的表相也可以。再多读诵《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用经义熏陶、滋养它,让自己的智慧眼日益开明,求道之心日益坚固,这就是智慧法门与净土法门同修的方法。这个方法与一真法界相契合,与实相相契合,与既不执着空也不执着有、本性现象圆融无碍相契合,与第一义空相契合,与心清净则国土清净的道理也相契合。各位试着实践,应当会有受益之处。因为这是随顺相对世界的因果法则,而修持超越相对的殊胜之因,可以证得超越相对的殊胜之果。
○经中上来说无我人四相处甚多,然皆是约正面说,即是约得益说。其约反面受害说者,止有开经时所说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然是言其当然。今曰应生瞋恨,则说其所以然矣。何以故?若生瞋恨,便非菩提心,亦即非觉,是依然迷途凡夫也,故曰即非菩萨。由此可知,欲出迷途生净土者,亦安可不于我法双空,加之意哉!因无论着我相,或着法相,少有分别计较,便是住尘生心。心有尘染,那得清净。净心未能,净土不生也。慎勿曰:净土法门,不必高谈般若也。
○经中前面说到没有我、人、众生、寿者这四种相的地方很多,但都是从正面来说的,也就是从受益的角度来说的。从反面受害的角度来说的,只有经一开始所说的“如果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就不是菩萨”。但那只是说了它应当如此。现在说“应该生起嗔恨”,则是说明了它为什么会如此。为什么呢?如果生起嗔恨,就不是觉悟的心,也就不是觉悟,这仍然是迷失在凡夫的道路上,所以说“就不是菩萨”。由此可以知道,想要走出迷途、往生净土的人,又怎能不格外留意我、法两方面的空性呢!因为无论是执着自我之相,还是执着事物之相,只要稍微有分别计较,就是心停留在尘境上。心被尘垢污染,怎么能得到清净。清净的心不能生起,净土也就不会现前。千万不要说:净土法门,不必高谈智慧。
○佛之言说,固是圆妙,应作面面观。而佛所说之法,亦无不圆妙,亦应作面面观也。盖佛所说之法,无不一法含摄多法。所以多法复能归趣一法。此华严所以明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之义也。故本经曰:无有定法。故不可执。如前言布施统摄六度,须知忍辱亦统摄六度也。如曰:忍名为戒,是忍度即戒度矣。听其割截与结来世度之之缘,是以忍辱为布施也。瞋恨不生而忍可,便是禅定。何以故?忍可不动,岂非定乎,定故不起瞋也。而下文曰:五百世忍辱,则精进也。无我人等相之为般若,更不待言。故举忍度,摄余度尽。推之诸度,度度皆然。故本经虽未明言精进、禅定,实已摄在布施、忍辱中矣。
佛的言说,本来就是圆满微妙的,应当从多方面去体会。而佛所讲的教法,也无不圆满微妙,也应当从多方面去体会。因为佛所说的法,没有哪一法不是包含了多法的。所以多法又能够归向、融摄于一法。这就是《华严经》阐明“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道理。所以本经说:没有固定不变的法。因此不可以执着。就像前面说到布施统摄了六度,要知道忍辱也同样统摄六度。比如说:忍就叫做持戒,这说明忍辱度就是持戒度了。任由他人割截身体,并与他们结下来世度化的因缘,这是把忍辱当作布施。不起嗔恨心而安然忍受,便是禅定。为什么呢?安然忍受,心念不动,难道不是定吗?因为有定力,所以才不起嗔心。而下文说:五百世修忍辱,这就是精进。没有我、人、众生、寿者等相的执着,就是智慧,更不用多说了。所以举出忍辱这一度,就把其余各度都包含在内了。以此类推,其他每一度,度度都是如此。所以本经虽然没有明确提到精进、禅定,其实已经包含在布施、忍辱之中了。
○当知戒、进、定、三度,离舍、忍两度,便难成就。何以故?戒之能持,由于忍可于戒,舍去染缘。定之成就,亦由舍昏散,而正受不动。且若不能舍,不能忍,尚何精进之可言。故施、忍两度,实一切行门之主要。此本经所以但举布施、忍辱为言也。
要知道戒律、精进、禅定这三项修行,如果离开了布施和忍辱,就很难圆满成就。为什么呢?能够持守戒律,是因为内心能够安忍接受戒法的约束,舍弃了染污的因缘。禅定的成就,也是因为舍弃了昏沉与散乱,才能安住于正定而不动摇。况且如果不能舍弃、不能忍耐,还谈什么精进呢?所以布施和忍辱这两项,实在是所有修行法门的主要基础。这就是为什么这部经特别提出布施和忍辱来详细说明。
○又布施所谓舍也。若着相,则必不肯舍。犹之着相者必不能忍。其非学般若不可,甚为明显。故本经但约此两度以明离相也。此两度既为行门之主要,若此两度能离相,其余行门,自然能不着矣。
再者,布施的核心在于放下。如果执着于事物的表象,就必然不肯放下。就像执着表象的人一定无法忍耐一样。这充分说明,不修习智慧是绝对不行的。所以这部经特别以布施和忍辱这两项修行来说明超越表象的道理。这两项既然是修行法门的关键,如果能在其中做到不执着于表象,那么其他的修行法门,自然也就不会产生执着了。
○先言布施,后言忍辱,亦具深意。盖舍有遣执之功,破我之能,最与般若密切。前云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亦是令学般若者,首当学舍。盖持戒便是舍一切染缘,舍向来恶习,修福便应施舍。先令学此舍行以遣执破我,乃能增长般若种子。此其所以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也,此布施所以应先言也。而持戒,戒学也。能生信心以此为实,慧学也。以文相论,是已具戒、慧二学矣。而定犹未言,定功惟忍方成,故于正明成就希有时,就忍度以示意。使知欲成菩萨,戒定慧三学,必当完全具足。然而必能离相,方能成忍。此所以忍说在后也。由此可知,所谓六度者,约事相分说,虽有六种。而义则互相助成,关系密切。用功时必须一贯。何以言之。戒为修行之基者,以其作用,能舍旧染之污也。舍即布施义也。持戒之义,便是心能于戒忍可安住,故曰忍名为戒。而忍可安住,便是心定不动。必其一心忍可于所观之法,而后慧生。故曰定生慧。然亦必具有遣执破我之慧,乃得成就安住不动之定也。盖般若为诸度母。一切行门,皆由观慧而生。故定亦不能外是理也。定慧盖互相生起者耳。若于般若、布施、持戒、忍辱、禅定、一一不懈不退,是为精进。何以能不懈不退,即是于法一心正受,安住不动也。亦即是于法随得随舍,绝不着相自满也。可见法法互生互摄。苟缺其一,六皆不成,行人不可不明此理。
先说布施,后说忍辱,其中也有深意。因为舍弃有破除执着的功效,能破除自我执着,与智慧最为密切。前面说到持戒修福的人能生起信心、以此为真实,也是让修学智慧的人,首先要学会舍弃。持戒就是舍弃一切染污的因缘,舍弃过去的恶习;修福就应该施舍。先让人修学这种舍弃的行为来破除执着、破除自我,才能增长智慧的种子。这就是为什么对于这些章句能生起信心、以此为真实的原因,所以布施应该先说。
而持戒属于戒学,“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属于慧学。从文字表面看,已经具备了戒、慧两种学问。但定学还没有说到,定的功夫只有通过忍辱才能成就,所以在正式说明成就稀有功德时,就通过忍辱波罗蜜来暗示。让人知道想要成为菩萨,戒、定、慧三学必须完全具备。然而必须能够远离表象,才能成就忍辱。这就是忍辱放在后面说的原因。
由此可知,所谓的六度,从事相上分开说虽然有六种,但意义却互相辅助成就,关系密切。用功时必须贯通一致。为什么这么说呢?戒是修行的基础,因为它的作用能舍弃旧有的染污习气。舍弃就是布施的意义。持戒的意义,就是心能对戒律认可并安住,所以说忍辱就是戒。而认可安住,就是心安定不动。必须一心认可所观照的法,而后智慧才能生起,所以说定能生慧。但也必须具有破除执着、破除自我的智慧,才能成就安住不动的定。因为智慧是一切波罗蜜的根本,一切修行法门都由观照智慧而生,所以定也不能脱离这个道理。定和慧其实是互相生起的。
如果在智慧、布施、持戒、忍辱、禅定等方面一一不懈怠、不退转,这就是精进。为什么能不懈怠不退转?就是因为对法一心正受、安住不动,也就是对法随得随舍、绝不执着表象、自我满足。可见每一法都互相生起、互相含摄。如果缺少其中一种,六种都不能成就,修行人不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一切行门中,舍忍二度,固为主要。而舍尤为主要中之主要。何以知其然耶?试观本经说忍只一二处,(此处,及最后言得成于忍句。)而说布施最多。其义云何?以舍能遣执破我,则最能消业除障,最能彰显般若正智故也。由此可知,佛法如海中,舍是先锋(如最初须持戒修福以学舍是。)亦为后劲。(如最后并无上菩提亦不住是。)且修忍,亦非舍不成。任其割截,非舍而何。不但此也,法与非法不取,便是一切皆舍。舍之罄尽,则如如而不动矣,得成于忍矣,当如是知也。
在一切修行法门中,布施和忍辱两种修行固然是主要的,而布施尤其是主要中的主要。怎么知道是这样呢?请看本经中说到忍辱只有一两处(此处及最后“得成于忍”一句),而说到布施的地方最多。这是什么道理呢?因为布施能够破除执着、消解自我,所以最能消除业障,最能彰显般若智慧。由此可知,在佛法的大海中,布施是先锋(如最初必须持戒修福来学习布施),也是后劲(如最后连无上正等正觉也不住着)。而且修忍辱,没有布施心也修不成。任由他人割截身体,这不是舍是什么?不仅如此,对法和非法都不执取,便是一切都舍。彻底舍尽,就能如如不动、成就忍辱了,应当这样去理解。
(卯)次,引多生事。
(卯)其次,引用多生的事例。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须菩提啊!再回想我在过去五百世中,曾做忍辱仙人。在那些生生世世里,我都没有执着于自我之相,没有执着于他人之相,没有执着于众生之相,也没有执着于寿命长短之相。
过去,通指歌利王以前之时。佛经中所云仙人,是通指一切修行人而言。并非专指外道。故佛亦译称金仙。前云凡举忍辱为言,意在以别明总。故除指明有毁辱事实者,皆当作安忍义会。如此科所说忍辱,非必定谓五百世皆如歌利王之事也。且世尊行菩萨道时,布施身命,不可数计,岂止五百世,兹不过略言之耳。如为一句半偈之法,舍命亡躯。或烧身以供佛,或剜身以燃灯,以及割股救鸽,捐身饲虎等等。无非上为佛法,下为众生。今云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意在显明多生多世布施生命,皆行所无事,其心安忍而不动也。尔所者,如许之意,指五百世言。如许世能安忍者,由于如许世修般若离相法门,故曰于尔所世。无我相云云。
过去,泛指歌利王之前的时代。佛经中所说的“仙人”,是泛指一切修行人,并非专指外道。所以佛也被译为“金仙”。前面提到凡是举忍辱为例,用意在于通过个别来说明整体。因此,除非明确指出有毁辱事实的情况,都应当理解为安忍的意思。像这一科所说的忍辱,并非一定是指五百世都像歌利王那件事一样。况且世尊在行菩萨道时,布施生命身体,次数多得无法计算,哪里只限于五百世呢,这里不过是简略说说罢了。比如为了求得一句半偈的佛法,舍弃生命身躯。或者燃烧身体供养佛陀,或者挖出肉身点燃作灯,以及割下自己的肉来救鸽子,捐出自己的身体喂老虎等等。无不是为了上求佛法,下度众生。现在说五百世作忍辱仙人,用意在于显示多生多世布施生命,都做得自然而然,内心安忍而不动摇。“尔所”是“如此之多”的意思,指五百世而言。能在如此多世中安忍,是因为在如此多世中修习般若离相法门,所以说“于尔所世,无我相”等等。
○引多生事,意在证明上来遇歌利王事之能安忍,由于久修般若。使发菩提心行菩萨道者,得所遵依也。总而言之,观门之般若,行门之舍忍,为学道要门。何以故?众生之为众生,因有贪瞋痴三毒。而般若治痴也,舍则治贪,忍则治瞋。惟三毒之病根甚深,非多多修舍,贪何能破。非久久修忍,瞋岂能除。然而若非精修般若,具足三空之智,以去其着相分别之愚痴。则舍、忍亦终不能成。而戒进定三度,亦有名而无实矣。故金刚般若独举舍、忍以明离相。使知着相便是三毒。故当离相舍、忍以拔除之。若三毒拔,则戒定慧三学全,而法报应三身亦可显矣。然则般若、布施、忍辱、三波罗蜜,其六度万行之主脑哉,行人当知所先务也。
回想过去多世的经历,是为了证明前面遇到歌利王时能够安然忍耐,是由于长久修习智慧的缘故。这是为了让发心追求觉悟、践行菩萨道的人,有所遵循和依靠。总而言之,观照法门的智慧,实践法门的布施与忍耐,是学道的关键所在。为什么呢?众生之所以成为众生,是因为有贪、嗔、痴三种根本烦恼。而智慧能对治愚痴,布施能对治贪欲,忍耐能对治嗔恨。只是这三种烦恼的病根非常深重,不多多修习布施,贪心怎能破除;不长久修习忍耐,嗔恨岂能消除。然而,如果不是精进修习智慧,具备我空、法空、空空这三种空性的智慧,来去除那执着于表象、分别计较的愚痴,那么布施和忍耐也终究不能成就。而持戒、精进、禅定这三项修行,也会徒有其名而没有实质了。所以《金刚经》特别举出布施和忍耐,来说明远离表象执着的重要性。让大家明白:执着于表象就是贪嗔痴三毒。因此应当远离表象、修行布施忍耐来拔除它们。如果三毒拔除了,那么戒、定、慧三学就能圆满,法身、报身、应身这三身也可以显现了。这样看来,智慧、布施、忍辱这三项波罗蜜,实在是六度万行的核心啊。修行人应当知道什么是首先要努力实践的。
○上来第一波罗蜜一科,是说离法相,即并离非法相,此阐明虽空而实不空之义也;忍辱一科,是说离法相,正是离非法相,此阐明因空以成不空,亦即不空而空之义也。由此可悟,经中凡言非者,正以成其是。凡言是者,适以形其非。故曰无有定法。所以于法应无所住。当知一切世间法,出世间法,莫不如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也。所以一一宛然而有时,实一一当下即空。而一一当下即空时,正一一宛然而有。此之谓空有同时。故一一法皆不可执为实无,亦不可执为实有。故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何以故?莫非虚妄,非实有也;不无虚妄,非实无也。所以法与非法,皆不可说,皆不可取。其有所取著者,非他,由其心中有人我等对待分别之相耳。故曰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而心有分别,便是无明,便违平等一真法界。故发菩提心者,应无所住焉。然则上两科阐明空而不空,不空而空之义,无异为以前所说诸义,作一汇总之说明。已将无住真诠,发挥透彻矣。故此下即乘势作一总结,而申明之曰:以前所有言说,所有法门,莫非真实,不诳不异。何以故?因真如实相本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故其显现之一切法,亦莫不如是。而如来所说之法,即是根据此理而说。故曰真实,故曰不诳不异也。故修行者之于一切法,皆应如是体会观照,而一无所住,方能不违本性,而得心清净,生实相焉。倘不能如是体会观照,则无明不破。故曰:如人入暗。倘能如是体会观照,必破无明,故曰日光徧照。以示一切众生于此金刚般若,不可不信解受持也。兹将次科之所以生起,及次科之要义,先说一概略,则临文较易领会矣。
前面第一波罗蜜这一段,是讲要放下对事物的执着,同时也要放下对“空”的执着,这是在阐明虽然空但实际并不空的道理。忍辱这一段,是讲放下对事物的执着,正是为了放下对“空”的执着,这是在阐明通过“空”来成就“不空”,也就是“不空”本身就是“空”的道理。从这里可以领悟,经中凡是说“不是”的,恰恰是为了成就那个“是”;凡是说“是”的,正好衬托出那个“不是”。所以说没有固定不变的法则。因此对于一切法都不应该执着。要知道一切世间法和出世间法,没有不是这样“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的。所以当一切现象明明存在的时候,实际上每一个当下就是空的;而当每一个当下就是空的时候,又正是每一个现象明明存在的时候。这就叫“空和有同时存在”。因此对任何一法,既不能执着为绝对没有,也不能执着为绝对有。所以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为什么呢?因为这些相无不是虚妄的,并非真实存在;但虚妄的现象又并非完全没有,并非绝对的空无。所以,对“法”和“非法”(空)都不可以执着,都不可以抓取。之所以会有所抓取和执着,不是别的,正是因为心中有“我”、“人”等等对立分别的念头罢了。所以说“如果心执着于相,就是执着了我、人、众生、寿者”。而心一旦有分别,就是无明,就违背了平等不二的真实境界。所以发心追求觉悟的人,应该对任何事物都不执着。那么,上面这两段阐明“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的道理,无异于对前面所讲的种种义理,做了一个总结性的说明。已经把“无所执着”的真实含义,发挥得十分透彻了。所以接下来就顺势做一个总结,并明确宣告:前面所有的言说,所有的法门,无不是真实不虚的,不欺骗人,也没有差错。为什么呢?因为真如实相本来就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的。所以它所显现的一切现象,也无不是这样。而如来所说的法,就是根据这个真理而说的。所以说它真实,所以说它不欺不异。因此修行人对于一切法,都应该这样去体会和观照,并且对任何事物都不执着,才能不违背自己的本性,从而得到内心的清净,生出真实的智慧。如果不能这样去体会和观照,那么无明就不能破除。所以说:就像人进入了黑暗。如果能这样去体会和观照,必定能破除无明,所以说:像太阳光普照一切。这是为了告诉一切众生,对于这部《金刚般若经》,不可以不相信、不理解、不接受、不奉行。现在把接下来这一段的来由和核心要义,先做一个概括的说明,那么读到原文时就比较容易领会了。
(子)次,阐明说法真实义。分三:(丑)初,总结前文;次,正明真实;三,重以喻明。(丑)初,又二:(寅)初,结成无住发心;次,结成无住布施。(寅)初,又三:(卯)初,标结。
(子)第二,阐明说法的真实义理。分为三部分:(丑)第一,总结前文;第二,正面阐明真实义;第三,再用比喻说明。(丑)第一部分,又分二:(寅)第一,归结为不执着地发起菩提心;第二,归结为不执着地修行布施。(寅)第一部分,又分三:(卯)第一,标示归结。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所以须菩提啊,修行菩萨道的人应当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发起追求无上正等正觉的心。
观上来概略中所说,可知总科标题中之说法,是两件事。说者,言说也。法者,法门也。
从前面概略中所说的内容来看,可以明白总科标题里的“说法”,其实是两件事。“说”指的是言语宣说,“法”指的是修行法门。
○是故者,承上起下之辞。离一切相,即上文长老所说,离一切诸相。所有我人有无以及法与非法等等对待之相,无不皆离,故曰一切。应者,决定之辞。明其非离尽不可也。前长老言,离一切相则名诸佛,是明离相乃得大有成就,是约证果说也。此长老所以深解义之所趣也。世尊印许之后,接说第一波罗蜜,及忍辱两科,是明应离一切相以修六度,是约修因说。此科即承其义,而结归到应离一切相而发心。则更进一步矣。盖修六度,是成就之因。而发心,又是起修之因也。是说到本源上矣。无论果位、修功、因心、而离相则始终一贯。故长老既深解其归趣,世尊更阐明其由起。使知既离诸相方名诸佛,是故应离相以进修,应离相以发心。则般若为贯彻始终之法门,离相是转凡成圣之途径,当可洞明矣。
所以,“是故”这个词,是承接上文、开启下文的连接词。“离一切相”,就是上文长老所说的“离一切诸相”。所有关于我、人、众生、寿者,以及有、无,乃至法与非法的等等对立分别的表象,没有一样不远离,所以称为“一切”。“应”,是表示决定的词语,说明非彻底远离不可。前面长老说,“离一切相,则名诸佛”,这是阐明远离一切表象才能获得伟大的成就,这是从证得果位的角度来说的。这也正是长老能够深刻理解经文义趣的原因所在。世尊印证赞许之后,接着开示了“第一波罗蜜”以及“忍辱”这两段内容,是阐明应该远离一切表象来修习六度,这是从修行因地的角度来说的。这一段正是承接这个含义,而归结到应该远离一切表象来发心。这就更进一步了。因为修习六度,是成就佛果的因;而发心,又是开始修行的因。这是说到根本源头上了。无论是果位、修行功夫,还是最初的发心,远离表象这个原则是始终一贯的。所以,长老既然深刻理解了其中的归趣,世尊更进一步阐明它的起始。让我们知道,既然远离一切表象才能名为诸佛,因此就应该远离表象来进修,远离表象来发心。那么,般若智慧是贯穿始终的法门,远离表象是转凡夫为圣贤的途径,这道理应当可以彻底明白了。
○本科之结前义,不止如上所云:但结前来数科已也。当知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两句,直是为经初所言,发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诸义点睛。何以故?应离一切相发心,所以应降伏其住相之心也。不但此也,且将经初答语中,所有一切众生之类云云之义,一并结成。何以故?度无边众生,令入无余涅槃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应离一切相也。意若曰:前答所云:令度无度相者,因必应离一切相,然后所发者,方为菩提心耳。何以故?未能离相,决不能度尽众生,亦决不能令入无余涅槃。则所发者便成虚愿。此前所以又云:若有我人等相,即非菩萨也。故此中不曰发菩提心应离一切相,而曰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意甚警策。前不云乎?菩提者,觉也,平等也,慈悲也。若其着相,则其心便非觉,非平等,非无缘慈,非同体悲。虽曰发心,其所发者尚得谓之菩提心乎?故决定应离一切相,然后乃为发菩提心也。
这一科的总结前文意义,不仅仅如上所说,只是总结前面几科而已。要知道“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这两句话,正是为经初所说的“发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这些含义点明核心。为什么呢?因为要远离一切表象来发心,所以才应该降伏那执着于表象的心。不仅如此,并且将经初回答中,所有“一切众生之类”等等的含义,一并总结完成。为什么呢?度化无量众生,使他们进入无余涅槃,这就是发无上正等正觉的心。实际上没有众生得到灭度,这就是应该远离一切表象。意思好像在说:前面回答中所说的,要度化众生而没有度化的执着,是因为必须远离一切表象,然后所发的,才算是觉悟的心。为什么呢?如果不能远离表象,决定不能度尽众生,也决定不能使他们进入无余涅槃。那么所发的就成了虚妄的愿望。这就是前面为什么又说:如果有自我、他人等执着,就不是菩萨。所以这里不说“发菩提心应离一切相”,而说“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用意非常警醒。前面不是说过吗?觉悟,就是觉醒,就是平等,就是慈悲。如果执着于表象,那么他的心就不是觉醒,不是平等,不是无缘的慈爱,不是同体的悲悯。虽然说是发心,他所发的还能叫做觉悟的心吗?所以决定应该远离一切表象,然后才是发觉悟的心。
○下文不应住色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三句。是释成此中应离一切相之义。对彼而言,则此中所云,亦是标举之词。故科目曰标结。标者,明其起下。结者,明其承上也。
不应当停留在颜色、声音、香气、味道、触觉、事物上生起心念,应当生起不执着任何事物的心。这三句,是用来解释此处“应当远离一切表象”的含义。相对于前文来说,这里所说的,也是提纲挈领的话。所以科判称之为“标结”。所谓“标”,是说明它开启下文;所谓“结”,是说明它承接上文。
(卯)次,释成。
(接下来,解释成立的理由。)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
不应执着于颜色而生起心念,不应执着于声音、香气、味道、触觉、概念而生起心念,应当生起无所执着的心。
此科是释成上文应离一切相,然不作别说,即引前约因正显中发无住心之文,略变其辞而说之者,此佛之说法,所以玲珑剔透,面面俱圆也。盖如此而说,不但可以释明上科之义,兼可阐明发无住心一科之义。以免闻前说者,谛理不融。即借以回映前文,作一结束。善巧极矣。
这段内容是在解释上文所说的“应该远离一切表象”的道理,但并没有另外展开说明,而是直接引用前面关于发心修行要展现“不执着”之心的部分,稍微调整了词句来阐述。这正是佛陀说法精妙透彻、面面俱到的体现。因为这样讲解,不仅能够阐明上一段的含义,同时也能进一步解释“发无执着心”这一部分的道理。以免听到前面说法的人,对真谛的理解不够圆融。这也是借此呼应前文,作一个收结。手法真是非常善巧。
○生者,生起之意。发菩提心者,心固不应驰散,亦不应沉没。若其沉没,则六度万行,从何起修?故特特说一生字以示意。此科之意若曰:顷言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应离何等相耶?相应云何离耶?无他,既是发起平等慈悲之觉心,则心生起时,便当摆脱色声等等对待之尘境,而不应住着。则一切相皆离矣。但应生起于所有对待的尘境一无所住之心,然后所发者,乃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也。
所谓“生”,就是生起的意思。发起觉悟之心时,心固然不该向外奔驰散乱,但也不该沉没不起。如果心沉没下去,那么六度万行种种修行,又从哪里开始修起呢?所以特别说出一个“生”字来提示其中的含义。这一科的意思是说:刚才提到应当远离一切表象来发起觉悟之心,那么应当远离哪些表象呢?又应当怎样远离这些表象呢?其实没有别的,既然是发起平等慈悲的觉悟之心,那么当这个心生起的时候,就应该摆脱色、声等等一切相对立的外境,不去执着。这样,一切表象就都远离了。只应当生起一个对所有相对的外境都毫不执着的心,然后所发起的,才是无上正等正觉之心啊。
○前文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是分而说之,以显空有二边不着之义。今文云:应生无所住心,则合而说之矣。略变其词,义则更精更透,迥不同前。盖虑闻前说者,若将无住、生心打成两橛,必致或执无住而堕空,或执生心而滞有矣。即不如是,但令于无住生心未能圆融,则空有二边不能双冥。纵能二边不着,合乎中道。而中边之相,俨然存在。如此,则虽不着边,却仍执中。既有所执,便是分别,仍落四相矣。故今为之融成一片曰:前云应无住而生心者,初非二事。乃是应生无所住心耳。此意是明生心时即是无住时,无住时即是生心时。如此,则有即是空,空即是有,空有同时并具矣。若能空有同时,则既无所谓空有,便无所谓边,亦无所谓中。而实在在处处,无一非中。所谓圆中是也。至于圆中,则我法双空,四句俱遣,乃无相之极致,方为发离一切相之无上菩提心。初发心人岂能如此,正因其不能如此,故曰应。谓应如是知,应如是学也。
前面说到“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是分开来讲的,为的是显示既不执着于空、也不执着于有的道理。现在这句“应生无所住心”,则是合起来说了。稍微变换了说法,意义却更精炼、更透彻,和前面大不相同。这是担心听前面说法的人,如果把“无住”和“生心”割裂成两件事,必定会导致要么执着于“无住”而堕入顽空,要么执着于“生心”而滞留在有相之中。即便不这样,只要对“无住”和“生心”未能圆融贯通,那么空、有二边就不能同时消泯。就算能做到不执着于二边,似乎合乎中道,但中道和边见的相状,依然分明存在。这样一来,虽然不执着于边,却仍然执着于中。既然有所执着,就是分别,仍旧落入我、人、众生、寿者四相之中了。所以现在把这两者融合成一体说:前面讲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本来就不是两件事。其实是说“应当生起无所住的心”啊。这个意思是说明:生起心的时候就是无住的时候,无住的时候就是生起心的时候。这样,有就是空,空就是有,空和有同时并存了。如果能空有同时,那就既无所谓空有,也就无所谓边,更无所谓中。而实际上,随时随地,没有一处不是中。这就是所谓的“圆中”。达到圆中的境界,那么我执和法执都空,四句分别全都遣除,是不执着于表象的极致,才是发起远离一切相的无上觉悟之心。初发心的人怎么能做到这样呢?正因为不能这样,才说“应”。意思是应当这样去理解,应当这样去修学。
○前约因正显中发无住心一科,本是开经以后,所说诸义之结穴。今此一科,既是结成前文无住发心之义,更加以下科结成前文无住布施之义,则其为开经以来诸义之总结穴可知矣。故标科曰总结前文。
前面关于发心修行要不住相的那一科,本是开经以来所讲种种道理的归结处。现在这一科,既是总结前文“发心要不住相”的道理,再加上接下来总结前文“布施要不住相”的道理,可见这是开经以来所有教义的总归结了。所以标出科题叫作“总结前文”。
○前发无住心文中,诸菩萨摩诃萨,即指发菩提心者。清净,即谓离一切相。当知清净心,即是本性。所谓本来面目是也。乃是十法界所共具者,故又名一真法界。但六凡众生之清净心,久为分别人我等等对待之相所障,故不能显现。若相离得一分,则清净心便显现一分。前所云信心清净,则生实相是也。实相,亦本性之别名也。分分离时,名为分证觉。最初离得一分时,便是分证觉之第一位,名为初住菩萨。是为转凡成圣之第一步,亦名正定聚。正定者,住义也。聚者,类义也。言其已入圣果之类,永不退转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名正定聚也。至此地位,方称信根成就。因其信根成就,故得不退。因其初成不退之圣果,故名初住。由是历尽四十一位,断最后一分无明,则一切相方能离尽,清净心乃圆满现前,是名究竟觉,亦名妙觉,亦称曰佛。可见由凡夫至究竟觉,其功行唯一离相而已。云何能离?依文字般若,起观照般若而已。世尊惟恐学人于上来所说文字般若,未能深解,则从何观照。故说至此处,更为融通前义,以便观照用功耳。诸君当知,吾辈既受持此经,必应将佛所说义趣,彻底领会,令心中了了洞明。然后修一切法时,遇一切境时,乃能运用以历事而练心也。
在前面讲到不执着的心时,所说的各位大菩萨,就是指发起了觉悟之心的人。清净,就是指远离一切表象。要知道清净心,就是我们的本性。也就是常说的本来面目。这是所有十法界众生都共同具备的,所以也叫一真法界。但是六道凡夫的清净心,长久以来被区分人我等等对立相所障碍,所以不能显现。如果能远离一分表象,清净心就能显现一分。前面所说的信心清净,就能生起实相,就是这个意思。实相,也是本性的另一个名称。一分一分远离时,就叫分证觉。最初远离一分时,便是分证觉的第一位,称为初住菩萨。这是从凡夫转变为圣贤的第一步,也叫正定聚。正定,就是安住的意思。聚,是类别的意思。说的是已经进入圣果的类别,永远不会退转无上正等正觉,所以叫正定聚。到了这个地位,才称得上信根成就。因为信根成就,所以能够不退转。因为初次成就了不退转的圣果,所以叫初住。从这里开始,经历四十一个阶位,断除最后一分无明,那么一切表象才能完全远离,清净心才会圆满地显现出来,这叫做究竟觉,也叫妙觉,也称为佛。由此可见,从凡夫到究竟觉,其修行功夫唯一就是远离表象而已。怎样才能远离呢?依靠文字智慧,生起观照智慧而已。世尊唯恐学佛的人对于前面所讲的文字智慧,不能深刻理解,那么从哪里开始观照呢。所以讲到这里,进一步融会贯通前面的义理,以便于观照用功。诸位应当知道,我们既然受持这部经,就一定要将佛所说的义理和旨趣,彻底领会,让心中清楚明白。然后在修一切法的时候,遇到一切境界的时候,才能够运用这些智慧,通过经历事情来磨练自己的心。
尤应于行住坐卧时,穿衣吃饭时,迎宾送客时,时时处处,常将所领会的义趣,存养心中,优游涵咏,勿令间断。务将经义与此心,融成一片。即此,便是熏习,便是观照。不必定要打坐观照也。如此用功,便能使无明渐减渐薄,便有增长菩提之功,遣执破我之能。且必须如此存养有素,然后运用时,才凑泊得上,此即前所谓养道心也。如此培养,其道眼亦更得增明矣。此是最亲切有味的修行方法,毫不费力费事,而能得大受用,千万勿忽。
尤其应当在行走、站立、安坐、躺卧时,穿衣吃饭时,迎送宾客时,时时处处,常将所领会的义理趣味,存养在心中,悠然涵泳体味,不让它间断。务必将经文的义理与此心,融成一片。这样,便是熏习,便是观照。不一定非要打坐观照。这样用功,便能使无明渐渐减少、渐渐淡薄,便有增长觉悟的功德,消除执着、破除自我执着的能力。而且必须这样存心养性,修养有素,然后在运用时,才能契合得上,这就是前面所说的涵养道心。这样培养,其观察真理的眼力也会更加增长明澈了。这是最亲切有味、毫不费力费事的修行方法,却能获得极大的受益,千万不可忽视。
○前文今文,若联接说之,其义更明。今再将前后文联成一贯为诸君说说,以便彻底领会。曰: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应令本具之自性清净心现前。云何得现?即是此心不应现起六尘境界,应不住尘境显现其心,庶几渐得清净。由此可知,所云清净,非谓沈空滞寂,令心不起。但应离一切相耳。离何等相?即是不应于有分别对待的六尘境相上,住着生心。且不但应离境界相,并应离无住生心分为二事之相,而生无所住心。何谓生无所住心?唐永嘉元觉禅师有一颂,正好移作注解。颂曰:「恰恰用心时,恰恰无心用,无心恰恰用,常用恰恰无。」第一句,生心也,有也,照也。第二句,无所住也,空也,遮也。合而观之,便是生无所住心,亦即是空有相即,遮照同时。第三句,即无住而生心也,所谓即遮而照,即空而有。第四句。即生心而无住也。所谓即照而遮,即有而空。合三四两句观之,则是遮、照、空、有、无住、生心、俱不可说,而又恰恰是生无所住心。此即存冥自在之意。当知生无住心,即是生清净心。生清净心,即是生实相也。奉持金刚般若,应如是信解受持,应如是为他人说,俾自他如是如是离一切相,便如是如是显现共具之清净心。如此,方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也。
前面和现在讲的经文,如果连起来说,意思会更清楚。现在我再把前后的文义贯通起来给大家讲讲,以便彻底领会。就是说:发愿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的人,应当让本来自性清净的心显现出来。怎样才能显现呢?就是这颗心不应该去攀缘六尘境界,应当不执着于尘境而显现自心,这样才能渐渐得到清净。由此可知,这里所说的清净,并不是指沉溺于空寂,让心念不起。而是应当远离一切相。远离什么相呢?就是不应该在那些有分别、有对待的六尘境界相上,执着生心。而且不但要远离境界相,还应当远离把“无住”和“生心”看成两件事的这种分别相,从而生起无所住的心。什么是生无所住心呢?唐代永嘉玄觉禅师有一首偈颂,正好可以用来作注解。偈颂说:“恰恰用心时,恰恰无心用,无心恰恰用,常用恰恰无。”第一句,是生心,是有,是观照。第二句,是无所住,是空,是遮止。合起来看,就是生无所住心,也就是空和有相互依存,遮止和观照同时进行。第三句,就是无住而生心,也就是即遮止而观照,即空而有。第四句,就是生心而无住,也就是即观照而遮止,即有而空。把第三、四句合起来看,那么遮止、观照、空、有、无住、生心,都不可说,又恰恰是生无所住心。这就是存养与冥合自在无碍的意思。要知道,生无所住心,就是生清净心。生清净心,就是生实相。奉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应当这样去信解、受持,应当这样为他人解说,使得自己和他人就这样一步一步远离一切相,就这样一步一步显现共同具足的清净心。这样,才是真正发起了无上正等正觉之心。
○前发无住心一科,说在庄严佛土之后。今结成无住发心一科,则说在六度之后。此又点醒修六度正所以庄严佛土。故此中阐明应离一切相发心修六度,亦正所以结显前义,应离相以庄严佛土也。菩萨所以庄严佛土者,意在上求下化。故上求下化,皆应离一切相。佛经中有曰:上无佛道可成,下无众生可度。此意,即是成佛而不见成相,度生而不见度相也。
之前讲“无住生心”这一部分,是在说庄严佛土之后。现在总结“无住发心”这一部分,则是在说六度之后。这又点明了修六度正是为了庄严佛土。所以这里阐明应该远离一切表象来发心修习六度,也正是为了总结和显明前面的道理:应该远离表象来庄严佛土。菩萨之所以庄严佛土,本意在于上求佛道、下化众生。所以上求下化,都应该远离一切表象。佛经中有这样的说法:上无佛道可成,下无众生可度。这个意思,就是成佛而不见成佛的表象,度化众生而不见度化的表象。
○总之,生无所住心,是离一切相之真诠。所谓圆离是也。圆离者,一空到底之谓。亦即是离四句,绝百非,亦即是理无碍,事无碍,理事无碍,事事无碍。亦即是双遮双照,双冥双存,遮照同时,存冥自在。当如是领会也。又将无所住摄入生心中说,意极警策。盖指示学人,倘于无所住外生心,则心即有住。亦生则成非。微乎危乎。下科反显,正明此义。
总而言之,生出无所执着的心,才是脱离一切表象的真正要义。这就是所谓的圆满脱离。圆满脱离,是指彻底空净到底。也就是离开四句分别,断绝百种妄见;也就是道理上无阻碍,事相上无阻碍,道理与事相圆融无碍,事事之间皆无障碍。也就是既遮止又观照,既泯灭又存有,遮止与观照同时具足,存有与泯灭自在无碍。应当这样去领会。另外,将“无所住”融入“生心”之中来说,用意极为警醒鞭策。这是为了指示学人:倘若在无所执着之外另起心念,那么心就有所执着了。一旦生心便成偏差。这其中的分寸极其精微、极其险要啊。下一段从反面显明,正是为了阐明这个道理。
(卯)三,反显。
(卯)三,从反面说明。
「若心有住,则为非住。
如果心有所执着,那就不是真正的安住。
若心有住。正明若于无所住外生心,则生心便有所住矣。住者,取着之意。若于无所住外生心,便是其心有取。取则着相。故曰则为非住。谓住则为非也。何以故?住便有相,与上言应离一切相违反,故非也。将此两句经文,一气读之,义甚明显。盖若心有住则为非住,犹言心若有所住,便是非所应住。故曰住则为非也。此义,正与开经时所云,菩萨但应如所教住,一正一反,遥相呼应。心若有住,便非如所教住。故曰则为非住也。前言应如教住,是紧蹑其上文所云应无所住来。可见如所教住之言,不过因问者有应云何住之问,姑且随顺说住耳。其意,实为无住之住。换言之。即是应住于无所住。由此足证应一无所住。若心有住,住则为非矣。
如果心中有所执着,这正是说明如果在无所执着之外又生起念头,那么生起的念头就已经有所执着了。所谓“住”,就是执取的意思。如果在无所执着之外生起念头,便是心中有了执取。一有执取,就会执着于表象。所以说“则为非住”,意思是执着就不对了。为什么呢?因为一旦执着就有了表象,这与前面所说的应该远离一切表象相违背,所以是不对的。把这两句经文连起来读,意思非常明显。所谓“若心有住则为非住”,就好比说心如果有所执着,便不是应该执着的状态。所以说执着就不对了。这个含义,正好与经文开头时所说的“菩萨但应如所教住”一正一反,遥相呼应。心如果有所执着,便不符合“如所教住”的要求。所以说“则为非住”。前面说的“应如教住”,是紧跟着上文“应无所住”而来的。可见“如所教住”这句话,不过是因为提问的人问了“应当如何安住”,姑且随顺他的问题而说安住罢了。其中的真实含义,其实是无所执着的安住。换句话说,就是应该安住于无所执着之中。由此足以证明,应当一无所住。如果心中有所执着,执着就不对了。
○或曰:汝义不然。经义是说若心于一切法有所住,则为非住般若。盖明一切法皆不应住,但应住般若耳。大般若经不云乎:不住一切法,即是住般若。若将两处经文印证,可见此处是明应住般若。若住般若,非不住一切法不可。故曰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故知汝义不然也。或人之语,大错大错,由其未明经义故也。今恐或者有见大般若经所说而生误会者,不得不引而彻底说明其义。当知本经上来特说第一波罗蜜及忍辱两科,正明般若不离一切法,一切法不离般若。即此便可证明则为非住一语,断不能作非住般若会。何以故?既是般若与一切法不能相离,则大般若经中所云不住一切法,即摄有不住般若在内。而又曰即是住般若者,应向不住即是四字上领会。盖谓一切不住,即是住耳。总以明般若应以不住为住之义。此与本经所说但应如所教住,语意正同。况大般若经此两句外尚有两句曰:不信一切法,是名信般若。当知一切法皆是佛说,岂可不信。若合四句而读之,便可悟知,亦是显明一切法不能离般若,一切行人不能离般若之义者。若看成不需一切法,但执一般若。则佛法扫地尽矣。有是理乎。至于本经上来明明说般若非般若,又曰第一非第一,岂得曰应住般若乎哉!总之,凡读佛经,欲明佛理,必应深解圆解。否则便恐误法误人。而般若法门,尤应加意。因其理既甚深微,其语又甚圆活。断断不可以浅见窥,不可以偏见测也。
有人说:你的理解不对。经义是说如果心对一切法有所执着,那就不是安住于智慧。这是说明一切法都不该执着,只应安住于智慧。《大般若经》不是说过吗:不执着于一切法,就是安住于智慧。如果把两处经文对照印证,可见这里是在说明应当安住于智慧。若要安住于智慧,非不执着于一切法不可。所以说“若心有住则非住”。因此你的理解是不对的。这位质疑者的话,错得厉害,因为他没有明白经文的真实含义。现在担心有人看到《大般若经》所说而产生误会,不得不引用并彻底说明其中的道理。要知道本经前面特别说到“第一波罗蜜”和“忍辱”这两段,正是说明智慧离不开一切法,一切法也离不开智慧。仅凭这一点便可以证明“则为非住”这句话,绝不能理解为“非住般若”。为什么呢?既然智慧与一切法不能分离,那么《大般若经》中所说的“不住一切法”,就已经包含了“不住般若”在内。而它又说“即是住般若”,应该从“不住即是”这四个字上去体会。意思是说:对一切都不执着,就是真正的安住。总之是为了说明智慧应当以“不执着”为安住的真义。这和本经所说的“但应如所教住”,语意正好相同。何况《大般若经》在这两句之外还有两句说:“不信一切法,是名信般若。”要知道一切法都是佛所说的,怎么可以不信?如果把四句连起来读,就能领悟到,这也是在显明一切法不能离开智慧,一切修行人不能离开智慧的道理。如果看成不需要一切法,只抓住一个智慧,那佛法就完全被毁掉了。哪有这样的道理呢?至于本经前面明明说“般若即非般若”,又说“第一即非第一”,怎么能说“应住般若”呢!总之,凡是读佛经,想要明白佛理,必须深入理解、圆融理解。否则就可能误解法义、误导他人。而智慧法门,尤其应该格外留意。因为它的道理既深奥微妙,语言又非常圆融灵活。万万不可用浅薄的见识去揣度,也不可用片面的见解去推测。
又有疑非住之言,是说则为非住菩提者,亦大谬误。佛与长老,为明菩提心亦不应住,特特说后半部经,讲至后半部,便明其旨,兹不赘。总而言之,住即是取,亦即是着。既一切不应取着,故一切皆不应住,而有住便非耳。
还有另一种误解,认为“非住”的说法,是指不住于觉悟,这也是很大的错误。佛与长老为了阐明觉悟之心也不应执着,特意讲解后半部经,讲到后面部分,自然明白其中的深意,这里就不多说了。总而言之,执着就是抓取,也就是黏着。既然一切都不应抓取黏着,所以一切都不应执着,一旦有了执着,就不对了。
○或又曰:经云不应住色声香味触法生心,则离相似但约有边说。不知说一法字,便摄非法。前不云乎,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故说及法,即摄非法也。且明言应离一切相。若不将有无四句摄尽,不得曰一切也。凡此等处,若不深观圆观,便是浅说般若。无论妄说浅说,其罪甚大。故今乘便,为剖析而详说之。
有人或许会说:经文中说“不应执着于色、声、香、味、触、法而生起心念”,那么这里所说的“离”似乎只是针对“有”这一边来说的。却不知道,只要说到“法”这个字,就已经包含了“非法”。前面不是说过吗?“法尚且应当舍弃,何况非法呢?”所以说及“法”,就已经涵盖了“非法”。而且经文明确说要“应离一切相”。如果不把“有”、“无”等四种见解都包含在内,就不能称为“一切”了。凡是这类地方,如果不深入、全面地观察体会,便是对智慧做了肤浅的解说。无论是胡乱解说还是肤浅解说,其过患都是很大的。所以现在借此机会,为大家分析并详细说明。
○此结成无住发心、无住布施、两科,既是总结前文,故其中含义,多而且要。若不逐层发挥透彻,义趣便不融贯,云何作观。况住尘生心,正是凡夫积习,极不易除。而不应住尘生心,又正是对病发药,极关紧要。则应云何乃能不住,万不能不多说方便,使有下手处。若非然者,虽般若道理,说得极是,亦为空谈。听得极明,亦是白听。故此等处,说者听者,皆应极端注重。不应怕烦,不容少忽者也。
这里总结的是“无住发心”和“无住布施”这两部分内容,它既是对前文的总结,所以其中包含的含义既多又重要。如果不把每一层意思都讲清楚、讲透彻,其中的道理和趣味就不能贯通融合,又怎么能用来作为观照修行的依据呢?况且,执着于外境而生起心念,这正是凡夫长久以来的积习,极难去除。而不应该执着外境生心,又正是对症下药,极其关键紧要。那么,应该怎样才能做到不执着呢?这就不能不提供多种善巧的方法,使人有下手实践的地方。如果不是这样,即使把般若的道理说得再对,也成了空谈;听得再明白,也是白听。所以像这些地方,讲说的人和听讲的人,都应当极端重视,不应怕麻烦,不能有丝毫疏忽。
○长老所问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是分开各问。盖发心也,住也,降伏也,明明三事。然语虽分三,意亦一贯。何以故?长老问住,意在心得安住之方。恐不能安住,故又问云何降。而问云何住降,又正是问应云何发心也。故世尊答意,亦为融答。试观初答降中语意,便可悟知所谓降者无别,即是降其住相。故曰:若有四相即非菩萨。于收结处,特作此语,正是点醒此意也。次答云何住时,则曰但应如所教住。而所教却是应无所住。深观其意,又可悟知,因众生处处住着,故令无住。令无住者,正所以降伏之也。是已将住与降伏,融成一片矣。其下所说,无非发明应无所住之义。说至此处,复引前之已说者。略变其词而深透说之曰:应生无所住心。且曰:若心有住,则为非住。由此更可悟知,无住二字,乃金刚般若之主旨。一部经千言万语,可一言以蔽之曰:无住而已。世尊何故要如是融答?读经者何故要如是得其答中之主旨?以不如是,则用功不能扼要。不扼其要,云何着手耶!
长老所问的“发无上正等正觉心,应当如何安住,如何降伏其心”,是分开来问的。因为发心、安住、降伏,明明是三件事。然而话虽分三,意思却是一贯的。为什么呢?长老问“住”,是希望知道心得以安住的方法;又担心不能安住,所以再问如何降伏。而问如何安住、降伏,正是问应当如何发心啊。所以世尊回答的意思,也是融合着一起回答的。试着看最初回答降伏时的语气,就能明白:所谓降伏并没有别的,就是降伏那安住的执着。所以说:“如果有四相,就不是菩萨。”在收尾的地方,特别说出这句话,正是点醒这个意思。接着回答“应当如何安住”时,就说“只应依照我所教导的那样安住”。而所教导的却是“应当无所执着”。深入体会其中的含义,又可以明白:因为众生处处执着,所以教他不要执着;教他不要执着,正是为了降伏他的心啊。这样已经把“安住”和“降伏”融成一片了。后面所说的,无非都是阐明“应无所住”的道理。说到这里,又引用前面已经说过的内容,略微变换词句而更加深入透彻地说道:“应当生起无所执着的心”,并且说:“如果心有所执着,那就不是真正的安住。”从这里更可以明白,“无住”两个字,正是《金刚经》的主旨。一部经千言万语,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无住”而已。世尊为什么要这样融合着回答?读经的人又为什么要这样把握回答中的主旨?因为不这样做,用功就不能抓住关键;不抓住关键,又从哪里下手呢!
○复次,此中所说离一切相,便是无住之意。所说应离,便是降伏之意。而曰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是又将住、降、与发心、融成一片矣。意若曰:上来所说诸义,不可但以为发菩提心后,应降伏其住相。当知发心时,便应离一切相而无所住,方为发菩提心耳。得此一结,则上来诸说,更加警策。闻法者明得此义,则知发心时,便不容含糊。因心既真,自不致招迂曲之果。所谓初发心时便成正觉者,如是如是。当如是信解受持也。
再说,这里所说的“离一切相”,就是“无住”的意思。所说的“应离”,就是“降伏”的意思。而说“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这又是把“住”、“降伏”和“发心”融合成一体的意思了。意思是说:前面所说的种种道理,不能仅仅理解为发了菩提心之后,才应该去降伏那些执着的心念。应当知道,在发心的当下,就应该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而不执着,这样才是真正的发菩提心。得到这个总结,那么前面所有的论述,就更加警醒和有力了。听闻佛法的人明白了这个道理,就知道发心的时候,便不容许有丝毫含糊。因为发心如果真切,自然就不会招致曲折迂回的果报。所谓在最初发心的当下,便成就了正觉,就是这个道理。应当这样去相信、理解、接受和持守。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两句。世尊重叠言之者,实具深意。因尘世众生之环境,不离此六。住尘生心,乃无始来之积习。而欲了生脱死,又必须背尘合觉。故特重叠一再言之,令尘境中众生,须将不应住三字,深深体会,时时观照,勤勤远离。庶几渐能做到不住耳。
不应执着于色相而生起心念,不应执着于声、香、味、触、法等尘境而生起心念。世尊之所以反复强调这两句,实在蕴含着深切的用意。因为尘世众生的生活环境,总离不开这六种境界。执着外境而生起分别心,是我们无始以来累积的深厚习气。而想要超脱生死轮回,又必须背离尘劳、契合觉悟。所以世尊特意再三告诫,让身处尘境中的众生,务必将“不应住”这三个字深刻体会,时时观照自心,勤加远离执着。这样才有可能逐渐做到不执着于外相。
○色声香味触暂置。先言法字,将云何离乎?无论世间法,各有应尽之责,苟不尽责,又落因果,云何可离?况佛法亦法也,正要依法修行,更何能离?固知所谓离,所谓不住,乃不着之谓,非谓不行其法。然而既须尽心以行,将如何行去?始为不着耶?所以非有方便不可也。今约行解两面,再说方便。
暂且放下色、声、香、味、触这些不谈。先来说说这个“法”字,究竟要怎样才算“离”呢?不论是世间法,各自都有应当尽到的责任,如果不尽责,又会落入因果,怎么能离?更何况佛法也是法,正是要依照法去修行,又怎么能离?因此知道,这里说的“离”,说的“不住”,是指不执着,并不是说不要去做这些事。然而既然需要尽心尽力去实行,那又该如何去实行,才能做到不执着呢?所以,没有善巧的方法是不行的。现在就从实践和理解两方面,再谈谈这善巧的方法。
○行之方便云何?以世间法言,凡所当为者,自应尽心竭力,不错因果。然首当加意者,无论如何艰难困苦,决不可起劳怨之心;无论如何成绩优长,决不可存居功之想;不幸失败,亦决不可因之烦恼忧愁,慨叹忿恨。必须此层做到,方能达到前次所云,事来便应,事过即忘,得与不着相应耳。以出世法言,要在无论修得如何久,如何好,如何完备,而决不自是,决不自满。如此乃能达到行所无事也。
修行的具体方法是什么呢?从世间法的角度来说,凡是应当做的事,自然要尽心尽力,不违背因果。但首先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遇到怎样的艰难困苦,都决不能生起劳累埋怨之心;无论取得多么优异的成绩,都决不能存有居功自傲的念头;即使不幸失败,也决不可因此烦恼忧愁、叹息愤恨。必须做到这一层,才能达到前次所说的“事情来了便应对,事情过了就放下”,才能与不执着相应。从出世法的角度来说,关键在于无论修行了多久、修得多么好、多么圆满,都决不自以为是,决不自满。这样才能达到“做了就像没做一样”的自然境界。
然而众生所以处处著者,由有我相,我相则生于我见。是故欲根本解决,非破我见不可。而欲破我见,非明佛理不可。何以故?我见起于愚痴。而无我之理,破我之法,惟有佛典说之最精最详。故非佛法,不能开其正智,消其障蔽,化愚痴,而除我见也。故欲行为上真能不着,必应了解佛理矣。然而了解殊不易也。试以我见言之。云何有我见耶?我见之害云何?云何能除我见?云何方为无我?已觉头绪纷繁。况与此相关之事理,甚多甚多。若知一而漏余,必执偏以概全。偏执即是着也。故欲了解佛经中一事一理,必当先去此等偏执。要知必能融会众义,乃能通达一义。此所以应作面面观也。必面面观,乃能渐入深观圆观,而得深解圆解也。
然而众生之所以处处执着,根源在于有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则产生于自我执着。因此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破除自我执着。而要破除自我执着,就必须明白佛法的道理。为什么呢?因为自我执着源于愚昧无知。而关于“无我”的真理、破除“我”的方法,只有佛经讲得最精微最详尽。所以除了佛法,没有其他方法能够开启真正的智慧,消除认知的障碍,转化愚痴,从而去除自我执着。因此,想要在行为上真正做到不执着,就必须先理解佛理。
然而理解佛理实在不容易。就拿“自我执着”来说吧:什么是自我执着呢?它的危害是什么?怎样才能去除它?怎样才算是“无我”?光是想想就觉得头绪纷繁。更何况与此相关的道理和事情,还有很多很多。如果只知其一而遗漏其余,必然会以偏概全。偏执本身就是一种执着。所以想要理解佛经中的任何一条道理,都必须先去掉这种偏执。要知道,只有能够融会贯通各种义理,才能真正通达其中一种义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去观察思考。必须多角度观察,才能逐步进入深入、圆融的观照,从而获得深刻而圆满的理解。
然则解之方便云何?首当多读多诵,最好徧读一切经论。然泛泛看过,毫无益处,亦非尽人所能。兹姑举必不可少中之极少数言之:如圆觉、楞严、楞伽、地藏等经,皆应多读。华严、法华,若不能尽读,或读一种;若不能全读,或读数品,皆可。华严经中之普贤行愿品,尤当奉为日课。至如本经之不可一日离,更不待言。论则大乘起信论、大乘止观,两种,亦当列入日课,轮流读熟。而净土三经一论,亦不可不读者也。凡曰读者,当至诚恭敬读,悠游涵咏读。其中紧要之句,须时时存养于心中。令与自心冥合为一。此最妙之观门也。
那么,理解佛经的方法是什么呢?首先应当多读多诵,最好能广泛阅读一切经论。但如果只是泛泛浏览,毫无益处,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这里姑且举出最必不可少的极少数经论来说:例如《圆觉经》、《楞严经》、《楞伽经》、《地藏经》等,都应当多读。《华严经》、《法华经》如果不能全部读完,或者只读一种;如果不能全本读完,或者只读几品,都可以。《华严经》中的《普贤行愿品》,尤其应当奉为每日功课。至于像本经这样不可一日离身的,更是不必多说了。论典方面,《大乘起信论》和《大乘止观》这两种,也应当列入每日功课,轮流读熟。而净土三经一论,也是不可不读的。凡是说“读”的,都应当以至诚恭敬的心去读,从容体会地读。其中紧要的句子,必须时时在心中存想修习。让它与自己的心渐渐融合为一。这是最微妙的观想法门。
断断不可视同俗书,徒向文字中剖辨。愈剖辨则执愈重,障愈深矣。何以故?因其无非本其多生以来之我见凡情,推测卜度耳。如此,不但增长偏执,更恐生出大邪见来。况佛菩萨所说之理,本超凡情之表。今以凡情揣度,如何能明?因不明故,甚至生大毁谤,堕无间狱。不止退失信心已也。所以向文字中探讨,是学佛之大忌。故圆觉经云:「以轮回见,测圆觉海,无有是处。」
千万不能把佛经当作普通书籍来看,只在文字上分析辨别。越分析辨别,执着就越重,障碍就越深。为什么呢?因为这无非是搬出自己多生累劫以来的自我执着和凡俗见解,去推测揣摩罢了。这样做,不但会助长偏执,更怕会生出严重的错误见解。何况佛菩萨所说的道理,原本就超越了凡俗见解的范畴。现在用凡俗的见解去揣测,怎么能明白呢?因为不明白的缘故,甚至可能产生严重的诽谤,堕入无间地狱。这就不只是丧失信心那么简单了。所以,在文字里钻牛角尖,是学佛的大忌讳。所以《圆觉经》说:“用轮回的见解,去揣测圆觉的广大境界,是绝对行不通的。”
至若古德注疏,若欲研究,则应广览。因其各各有长有短,必须会通其义,切忌偏执。亦与读经同,不可专向文字中剖辨寻求。惟有如上所说,至诚恭敬读,悠游涵咏读,存养观照,斯为最要。尤须以行持助之。首当持戒修福,加以精勤忏悔,礼敬三宝,请求加被。消我夙障,开我正见。且发大悲大愿,广度众生。则感应自速。更当恳切念佛持咒,仰仗加持之力,除其障蔽。如是解行并进,久久不懈。则障渐渐轻,心渐渐空,慧渐渐开;观照之功,随之而渐深渐圆;我法二执,亦随之而渐化渐除;法与非法,亦得渐渐不着。所谓水到渠成,有不期其然而然者矣。固不止佛理洞明已也。此以法言也。
至于古代大德的注释疏解,如果想要深入研究,就应当广泛阅读。因为各家各有长处和短处,必须融会贯通其中的义理,切忌偏执一端。这也和读经一样,不能只从文字表面分析推求。唯有按照前面所说,用至诚恭敬的心去读,从容体会地读,存心修养、观照自性,这才是最重要的。尤其需要以实际修行来辅助。首先要持守戒律、修积福德,加上精勤忏悔,礼敬佛、法、僧三宝,祈求加持护佑。消除我过去世的障碍,开启我的正知正见。并且发大悲心、大愿心,广泛度化一切众生。这样感应自然迅速。更应当恳切地念佛持咒,仰仗佛菩萨加持的力量,扫除内心的遮蔽。像这样理解与修行并进,长久坚持不松懈。那么障碍就会渐渐减轻,心念渐渐空明,智慧渐渐开启;观照的功夫,也随之渐渐深入、渐渐圆满;对自我和事物的执着,也随之渐渐化解、渐渐消除;对于“法”和“非法”的分别,也能渐渐不再执着。正所谓水到渠成,会有意想不到而自然成就的境界。这当然不止是明白佛理而已。这是从修法的角度来说的。
至若色之与声,有目则有见,莫非色也;有耳则有闻,莫非声也;香味触例此可知。虽避至无人之境,而山间之明月,目遇之而成色;江上之清风,耳遇之而成声。云何远离乎?须知心不清净,即令闭聪塞明,其意境中,正不知有多少色声香味触幻象显现。必须如上所云,解行并进,久久熏习。令其道眼明,道心净,而能反见反闻。则色声等境,方不于心中现起。然后对境遇缘,乃得见如不见,闻如不闻耳。
至于颜色和声音,有眼睛就能看见,所见无不是颜色;有耳朵就能听见,所听无不是声音;香气、味道、触觉等也可依此类推。即使躲到没有人的地方,山间的明月映入眼帘便成为颜色,江上的清风吹过耳畔便化作声音。如何能真正远离呢?要知道,如果内心不清净,就算封闭耳目,自己的意识里,也照样会浮现出无数颜色、声音、香气、味道、触觉的虚幻景象。必须按照上面所说的,理解与实践并进,长时间地熏陶练习。让觉悟的眼光变得明亮,觉悟的心变得清净,从而能够反过来观照、反过来听闻。这样,颜色、声音等外境,才不至于在心中浮现。此后面对外境、遭遇外缘时,才能做到看见了如同没看见,听见了如同没听见。
○更当知佛之说此二句,原是为发菩提心,修菩萨行者说。因其既发大悲大愿,绍隆佛种,欲度一一众生,尽成佛道。则生生世世,不能舍众生。若不离一切相,便畏生死流转,而大道心退矣。且既不舍众生,便不能舍尘境,而一言及境,便有顺有逆。若未能生无住心,离一切相。一遇逆境,能不退乎!如舍利弗于六十劫发大心修大行。因人乞眼,已剜一眼;复索一眼,遂致退大修小。是其明证。倘遇顺境,或为人王、为天人、为帝释、亦须离相。乃能道心坚固,不致为乐境所转。况菩萨一面下化,一面仍当上求。如我世尊多劫以来,一句投火、半偈亡躯之事,不知经过几许。皆是由能离相之功也。以是之故,必应不住六尘生心,而后乃离一切相。相离而后性显。性显而后乃能不动道场,现身尘刹,满其上求下化之菩提本愿。此世尊所以言之又言也。
还要明白佛说这两句话,原本是对发菩提心、修菩萨行的人说的。因为他们既然发起了大悲大愿,要继承弘扬佛法,使每一个众生都能成就佛道。那么生生世世,就不能舍弃众生。如果不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就会畏惧生死轮回,从而退失追求大道的决心。而且既然不放弃众生,也就不能脱离尘世境界,而一说到境界,就有顺境有逆境。如果还不能生起不执着的心,远离一切表象。一旦遇到逆境,怎能不退缩呢!就像舍利弗曾在六十劫中发大心修大行。因为有人向他乞求眼睛,他已经挖出一只眼睛;那人又索要另一只,便导致他退失了修大乘的心,转而修习小乘。这就是明显的例证。倘若遇到顺境,比如成为人间君王、天人、甚至帝释天,也必须远离表象。才能让求道之心坚固,不致被快乐的环境所动摇。何况菩萨一方面要向下度化众生,一方面仍应向上追求佛果。像我们的世尊在多劫以来,为了一句佛法投身火海、为半句偈语舍弃身躯这样的事,不知道经历过多少。都是因为能够远离表象的功夫啊。正因为这个缘故,必须做到不执着于六尘而生起心念,然后才能远离一切表象。远离表象之后本性才能显现。本性显现之后,才能不动摇于道场,而在无量尘世中显现化身,实现他上求佛果、下化众生的菩提本愿。这就是世尊反复强调的原因。
○由是而談,發大心修大行者,不亦難乎?雖然,有勝方便在,難而不難也。方便云何?念佛求生西方是也。當知念佛求生法門,正為發大道心者說,兼為餘眾耳。世人不知,乃小看之,大誤大誤!起信論曰:「眾生初學是法,(指大心大行言。)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回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見佛故,終無有退。(以上是不知離相者之方便,即是為餘眾而說者。)若觀彼佛真如法身,(觀法身,正謂離相觀性。)常勤修習,(此修習二字,兼指離相及念佛二事言。)畢竟得生,住正定故。(住正定,即是信根成就。)」觀此論文,足證念佛求生法門,正為發大心者說矣。蓋欲免其怯退,故開此殊勝方便之法門耳。親近彌陀而住正定。則不但信根成就,且已分證法身。便能分身百界,(此約初住言,初住以上千界萬界,十倍十倍增加也。)廣度眾生。無論境緣順逆,遇之如無其事矣。有此勝方便,何必膽怯,而不發大心乎。其已發大心者,又何可不修此法乎。
由此说来,发大心、修大行,岂不是很难吗?虽说如此,却有殊胜的方便法门在,难也就不难了。方便是什么呢?就是念佛求生西方。要知道念佛求生这个法门,正是为发大菩提心的人说的,同时也兼摄其他众生。世间人不明白,反而轻视它,真是大错特错!《起信论》上说:“众生初学此法,(指发大心、修大行而言。)想求得正信,但内心怯弱。因为住在这个娑婆世界,自己害怕不能经常遇到诸佛,亲自承事供养,担心信心难以成就,有想退转的心。应当知道如来有殊胜的方便法门,能摄受护持信心,那就是通过专心念佛的因缘,随自己的愿力得以往生其他佛国净土,常常见佛,永远脱离恶道。正如经中所说,如果有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将所修的善根功德,回向发愿求生那个世界,就能往生。因为常常见佛的缘故,终究不会退转。(以上是为不知离相的人提供的方便,也就是为其他众生而说的。)如果能够观想彼佛的真如法身,(观法身,正是说要离相观性。)常常精勤修习,(这里的“修习”二字,兼指离相与念佛两件事。)毕竟能够往生,安住于正定之中。(住正定,就是信根成就。)”看这段论文,足以证明念佛求生这个法门,正是为发大心的人说的。这是为了避免他们心生怯弱退转,所以开启这个殊胜的方便法门。亲近阿弥陀佛而安住正定,那么不但信根成就,而且已经分证法身。便能分身百界,(这是就初住菩萨而言,初住以上是千界万界,以十倍十倍地增加。)广度众生。无论遇到顺境还是逆境,都能处之泰然,如同没事一样。有这样殊胜的方便法门,何必胆怯,而不发大心呢?那些已经发大心的人,又怎么能不修这个法门呢?
论中所言往生之相有二:(一)既念彼佛,复以所修各种善根,回向求生者,即得往生,终无有退。此即未能离相见性,但以蒙佛摄护之力,故得不退。(二)既念彼佛,且能观佛真如法身者,毕竟得生,而住正定。此是能离相观性,故得生便住正定。住正定者,言其已登初住也。所谓上品往生,到即花开见佛,悟无生忍者是也。是故吾辈若离相与念佛同修,仰蒙本师及接引导师十方诸佛护念之力,则一推一挽,顺风扬帆,有不速登彼岸者哉。然则前次所说般若、净土同修之法,幸勿忽也。
这部论著中提到的往生情形有两种: (一)既称念佛号,又将所修种种善行功德回向求生净土的人,便能往生,永远不会退转。这是因为虽然还未脱离对表象的执着、未能彻见本性,但依靠佛陀摄受护持的力量,所以能够不退转。 (二)既称念佛号,又能观想佛陀真如法身的人,必定得以往生,并安住于正定之中。这是能够超越表象、体察本性的境界,所以往生后即刻安住正定。所谓“住正定”,是指已经登入初住菩萨的阶位。也就是常说的上品往生,一到净土,莲花即开、亲见佛陀,证悟无生法忍的情形。
因此,我们若能同时修持离相与念佛,仰仗本师释迦牟尼佛、接引导师阿弥陀佛以及十方诸佛的护念加持,便如同前拉后推、顺风扬帆,哪有不快速到达彼岸的道理呢?由此可见,先前所说的般若与净土法门同修的方法,希望大家切莫轻视。
○起信論所說,觀佛真如法身,不可局看。經言,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既是離相而觀性,(觀法身者,觀性之意也,亦離相之意也。)則觀佛法身,即是自觀本性,當如是知。細觀此結成無住發心一科,不但回映經初答降伏中之義。并亦回映答住中之義。(即應如是降伏其心,及應無所住行於布施,兩大科。)語意甚明,毋庸繁述。
《起信论》所说的“观佛真如法身”,不能狭隘地理解。经中讲,心、佛、众生,三者没有差别。既然是离开表象而观照本性,(观法身,就是观照本性的意思,也是离开表象的意思。)那么观佛的法身,就是在观照自己的本性,应当这样理解。仔细体会这个总结“无住发心”的部分,不仅呼应了经初回答“降伏其心”的含义,也呼应了回答“云何应住”的含义。(即指“应如是降伏其心”和“应无所住行于布施”这两大段落。)文中的意思很清楚,不需要多作解释。
○前答降伏中之义,是令发离相大愿。答住中之义,是令修离相大行。合之,正是教令应如是发心。可见前文,表面似但答降答住。实连发心之问,并答在内矣。此义,得此中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一语,为之点醒,乃更明显。又此结成无住发心一科,虽将开经以来所说者,一并结成。却止是结成观门。故下科又将行门中统摄六度之布施,特别说之。不但结成前文无住布施之义,且以示观行二门并重,不能相离也。而先说观,次说行者。又以示一切行持,应以观慧为前导也。理既精严,说复善巧,当静意领会之。
前面回答降伏其心这一问的含义,是教导我们要发起超越表象的广大愿力。回答安住其心这一问的含义,是教导我们要修习超越表象的广大行持。两者合起来看,正是教我们应当这样发心。可见前面的文字,表面上好像只回答了降伏和安住的问题,实际上连带着“发心”的提问,也一并回答在里面了。这个道理,有了此处“应当超越一切表象来发起觉悟之心”这句话的点明,就更加清晰了。
再者,这里归结为“不执着而发心”的这一段,虽然将开经以来所讲的道理一并作了总结,但还只是归结了观照法门的要义。所以下一段又将行持法门中统摄六度的布施,特别提出来说。这不但总结了前文关于不执着而行布施的含义,而且用以显示观照与行持两种法门同等重要,不能分离。而先说观照,后说行持,又是为了表明一切修行实践,都应当以观照的智慧作为先导。义理既精深严密,说法又巧妙善巧,应当静心细细体会。
○前云:前之发无住心一科,为开经后所说诸义之结穴。今此结成无住发心一科又为总结穴。何谓结穴,总结穴?其义虽已说明,然犹有未说到者,兹再补说之。因是要义,不可不知。不然,亦可不说矣。
前面说到:之前关于发起无住心的一节,是开启经文后所讲种种道理的落脚点。现在这个归结到无住发心的一节,又是总的落脚点。什么是落脚点,什么是总的落脚点?这个意思虽然已经说明过,但还有没讲到的,这里再补充说一下。因为这是重要的道理,不能不了解。不然,也就可以不说了。
○前发无住心一科中,应生清净心一语,为开经后种种离相义之结穴也。何以故?离相原为证性,令清净心现前故。不现前,便不能转凡成圣故。故曰应生清净心也。
在前文讲到“不执着于心”这一部分中,“应当生起清净心”这句话,是开启经文后种种“不执着于表象”之义的总结关键。为什么呢?因为不执着于表象,本是为了体证真如本性,让清净心得以显现的缘故。清净心若不显现,便不能转凡夫为圣者。所以说“应当生起清净心”。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語,為開經後所說空有不著義之結穴也。何以故?空有二邊不著,必須止觀並運故。蓋無所住,則心空而寂,此之謂止;生其心,則心朗而照,此之謂觀。即宗下所謂惺惺寂寂,寂寂惺惺。如此,則定慧平等,方與如實空如實不空之本性相應。(換言之,定慧平等,乃能空有不著。)乃能證得寂照同時之妙果。佛菩薩證此妙果,所以徧界分身,而未嘗來往。不作心意,而妙應無方也。此種大用,實由修因時,止觀并運,空有不著來。故發菩提心者,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兩「應」字要緊,謂必須如此,乃得與本性相應,與妙果相應。兩「不應」字亦要緊,住塵生心,則合塵而背覺矣。性德果德,皆不相應矣。(此科中兩應字,兩不應字。亦當作如是觀。)迤邐說來,說至此處,又為前義之總結穴者,以其說到本源故也。此義前曾說過,然但說得修六度是證果之因,發心是起修之因,此不過本源之一義耳。當知所謂本源,非止一義,故須補說。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这句话,是开启经文后所讲的不执着于空、有这两种偏见的道理的关键所在。为什么呢?要做到不执着于空、有这两边,必须同时运用止与观这两种修持方法。因为无所住,内心就能空明寂静,这就叫做“止”;生其心,内心就能明朗观照,这就叫做“观”。也就是宗门下所说的“惺惺寂寂,寂寂惺惺”。这样,定力与智慧才能平等,才能与那本性中真实空寂而又真实不空的状态相契合。(换句话说,定慧平等,才能做到不执着于空、有。)也才能证得寂然不动与观照同时并存的微妙果地。佛菩萨证得这种微妙果地,所以能够遍满世界示现化身,却又未曾真的来来去去。不起心动念,却能微妙地应机教化,无有定法。这种广大的妙用,其实是从修行因地时,止观并运、不执着于空有而来的。所以,发心追求觉悟的人,应当无所住而生其心。这两个“应”字很重要,意思是必须这样,才能与自己的本性相契合,与微妙的果地相契合。两个“不应”字也很重要,如果心执着于外境而生起妄念,那就是与尘世合流而背离觉悟了。无论是本性的功德还是果地的功德,都不能与之相应了。(这一科中的两个“应”字,两个“不应”字,也应当这样理解。)一路迤逦说来,说到这里,又是对前面道理的总结和点题,因为这里说到了根本源头。这个道理前面曾经说过,但只是说到修习六度是证果的因,发心是开始修行的因,这不过是根本源头的一层含义罢了。要知道所谓的根本源头,不止一层含义,所以需要补充说明。
○上请示名持一科,已说到断念。此科则是教以最亲切最初步之断念方法,故曰说到本源。
○上一段经文“请示经名持受”部分,已经说到要断除妄念。这一段则是教导最直接、最基础的断除妄念的方法,因此说是说到了修行的根本。
○上第一波罗蜜一科,明法法皆般若,即是明法法皆应离相。忍辱波罗蜜一科,是明离相乃能成忍,然但说理。此科则又教以最亲切最初步之离相方法,故曰说到本源。盖断念是见性之源,而离相又是断念之源也。总之,此科及下科,皆的示以用功要门,岂止道理精微圆妙而已。若但作道理会,岂不辜负经旨。明得此科之修行方法,下科便能应用。故今就此科言之。
以上第一波罗蜜这一部分,说明一切法门皆不离般若智慧,也就是说明一切法门都应远离表象执着。忍辱波罗蜜这一部分,是说明远离表象才能成就忍辱,但还只是讲道理。这一部分则进一步教导最亲切、最初步的远离表象的方法,所以说到了根本源头。断除妄念是明见本性的源头,而远离表象又是断除妄念的源头。总之,这一部分及下一部分,都是明确指示用功修行的关键法门,哪里只是道理精微圆妙而已。如果只当作道理来理解,岂不是辜负了经文的深意。明白这一部分的修行方法,下一部分便能实际运用。所以现在就此部分来说明。
○曰发心,曰生心,发、生二字要紧。谓起心动念时也。心字更要紧,菩提心,无所住心,真心也。住尘生心,妄心也。一应一不应,是的示学人当于心源上领会。于起心动念时观照。勿令错乱修习也。故曰最亲切,最初步。盖如此开示,是令运用般若正智,以除妄念,俾昏扰、扰相之心,渐得安住之入手功夫,故曰最初步。且如此用功,甚为切实,易得进步。何以故?知得成凡之由,成圣之路,从紧要关键上下手故。故曰最亲切也。
说到发心,说到生心,发和生这两个字很要紧。这是指起心动念的时候。心字更要紧,菩提心、无所住的心,是真心。执着尘境生起的心,是妄心。一个应该生起,一个不应该生起,这是明确指示学人应当从心源上去领会,在起心动念的时候观照。不要让自己错乱修习。所以说最亲切、最初步。因为这样开示,是让人运用般若正智,来消除妄念,使那昏沉、扰动的心相,渐渐能够安住,这是入手的功夫,所以说最初步。而且这样用功,非常切实,容易进步。为什么呢?因为明白了成为凡夫的原因,成就圣贤的道路,从最紧要的关键处下手。所以说最亲切。
何谓成凡之由耶?当知一切众生,由于无始,未达一法界故,名曰不觉,亦名根本无明。以无明不觉故,遂尔动念。念起,便于心中显现能所对待之相。于是人我等等分别计较,从此繁兴。愈着愈迷,愈迷愈着。此起惑造业受报之由;亦即成凡之由也。知此,则知成圣别无他路,唯有离相息念,以除其人我等分别计执而已。何以故?就地跌倒,须就地爬起故。
什么是成为凡夫的原因呢?要知道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因为没有通达一真法界,所以称为不觉,也叫作根本无明。因为无明不觉的缘故,于是生起了心念。念头一动,便在心中显现出能知与所知相对待的相状。从此,人我、是非等等分别计较便纷纷兴起。越是执着就越迷惑,越是迷惑就越执着。这就是起惑、造业、受报的原因;也就是成为凡夫的原因。明白这一点,就知道成为圣者并没有别的途径,只有远离相状、止息妄念,来消除那些人我、是非等等分别计较和执着罢了。为什么呢?在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站起来。
○发菩提心,便是发觉初心。菩提者,觉义故。无始不觉,由于迷真着相。今若不知离相,何云发觉?知此,则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之义洞明矣。可见此义,亦高深,亦切近。约高深言,须至妙觉,相始离尽。然而因赅果海,果彻因源。故初发心时,便应如是而知,如是而学。约切近言,着相则背觉合尘,是成凡之由;离相则背尘合觉,乃成圣之路。故一切学人,于起心动念时,便应在离相上切实用功,断不容忽。
发起觉悟的心,就是发起觉醒的初心。菩提二字,就是觉悟的意思。众生从无始以来不觉悟,是因为迷失真性、执着于表象。如今如果不知道远离表象,怎么能称为觉醒呢?明白这个道理,就应该远离一切表象、发起觉悟之心——这个意义就彻底清楚了。可见这个道理,既高深,又贴近实际。从高深的角度说,必须达到究竟圆满的觉悟,表象才能彻底远离。然而因行中已包含果地的境界,果地的境界也贯通于初发心的源头。所以初发心时,就应该这样去认识,这样去学习。从贴近实际的角度说,执着表象就是背离觉悟、混同尘俗,这是成为凡夫的原因;远离表象就是背离尘俗、契合觉悟,这才是成就圣道的途径。所以一切学佛的人,在起心动念的时候,就应该在远离表象上切实用功,绝对不容忽视。
○然而离一切相,包罗广大,从何入手?不应住色生心两句,即指示入手方法也。方法云何?要在不令心中有色声香味触法幻相显现。现即遣之,不令住着。须将不应二字,微密提撕。一念起时,当提起正念曰:从无始来,由住尘生心故,贪瞋竞起,有我无人,堕落恶道,不知次数;即生善道,旋复堕落;轮回之苦,无量无边。向苦不自知耳。今幸闻法,亦既知之,何仍于心现起,不畏苦耶!自尚如此,何能利他耶!是大不应。一也。
然而,脱离一切表象的修行,涵盖范围如此广大,该从哪里开始入手呢?“不应当执着于色相而生起心念”这两句,正是指明了入门的方法。方法是什么呢?关键在于不让心中浮现出色、声、香、味、触、法等虚幻的表象。一旦这些幻相显现,就要立刻驱散它,不让它停留执着。必须对“不应当”这三个字,进行细微而持续地觉察提醒。当一念生起时,应当立刻提起正念,这样想:从无始以来,正是因为执着于尘境而生起心念,贪欲、嗔恨竞相出现,只知有自己,不顾他人,从而堕落恶道,次数多得无法计算;即便投生到善道,很快又会堕落;轮回的痛苦,真是无量无边。只是过去自己沉溺苦中而不自知罢了。如今有幸听闻佛法,既然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为什么还让这些幻相在心中显现,难道不怕再受苦吗!自己尚且如此,又怎么能利益他人呢!这是非常不应该的。这是第一点。
又作念曰:迷相则成众生,离相则名诸佛。一升一降,一圣一凡,只在一转移间。其间间不容发。今学佛矣,于此间不容发之际,全在当机立断。断断不容此等幻相,于心停住。稍纵即逝矣,何名学佛耶!是大不应。二也。
我又想到:执着于表象就成为众生,脱离表象就称为诸佛。这一升一降,一圣一凡,只在心念一转之间。其中连一丝头发的间隙都没有。如今学佛了,在这间不容发之际,全要靠当机立断。决不能让这类虚幻的表象,在心中停留片刻。稍一放松它就消逝了,这还叫什么学佛呢!这是大大不应该的。这是第二点。
复作念曰:自性清净心中,本无一切相。今从何来,令心不净。是大不应。三也。
心中又生出这样的念头:自性清净的心中,本来没有任何事物的表象。现在这些念头又是从哪里来的,让心变得不清净呢?这是非常不应该的。这是第三个原因。
○当知有所便有能。心中所现之幻相,非他。即生于能现之妄念耳。是故上来责所现之不应,加以遣除。无异责其起念之不应,加以遣除也。然则提起正念,便是斩断妄念。如快刀之斩乱麻。何以故?同时不能有二念。正念提起时,妄念自除故。可知说此两句为离相之方便者,正为离念之方便。亲切极矣。知得如是提起正念,便是发觉初心。故曰初步也。
要知道,一旦有了“所”就必然有“能”。心中显现的虚幻景象不是别的,正是从能显现的妄念中产生的。因此,前面责备所显现的不应该,要加以排除,其实就等于责备那生起的妄念不应该,要加以排除。这样说来,提起正念,就是斩断妄念,如同快刀斩乱麻。为什么呢?因为同时不能有两种念头。正念提起时,妄念自然就消除了。可见,说这两句是离相的方便法门,也正是离念的方便法门,真是再直接不过了。懂得这样提起正念,就是开始觉察的初心,所以说是第一步。
○上作之三念,一层深一层。(一)是以沉沦之苦作警告。(二)是以力求上进为鞭策。(三)是反照心源,令趋本寂。随提一念,或兼提,可相机行之。起心动念时,如是绵密用功,庶几对境遇缘时,较有把握耳。
以上三种观照方法,一层比一层深入。 (一)是以沉沦苦海的痛苦作为警醒。 (二)是以努力向上进步作为鞭策。 (三)是返照内心本源,令其回归本来的寂静。 修行时随缘提起其中一种观照,或同时运用多种,可根据当下情况灵活调整。在起心动念的当下,能够如此绵密地用功,才能在面对外境、遭遇因缘时,比较有把握保持觉照。
○然欲起心动念时,正念提得起,必须平时(即未动念之时。)亦不放松。故复说应生无所住心。此句是令平时心于尘境一无所着也。此须用前次所说般若、净土同修之法,以为方便。常令其心,等虚空徧法界,超然于一切有对待的尘境之外。即复提起一句佛号,令佛与念,水乳交融,与虚空法界,成一大光明海。但如是蓦直念去,心少昏散,便振作而融摄之。
○然而要在起心动念时提得起正念,就必须在平时(也就是尚未动念的时候)也不放松。所以又说到应当生起无所住的心。这句话是教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心对一切外境都不要执着。这需要用前文所说的智慧与净土法门同修的方法,作为方便。要常常让自己的心,如同虚空一样遍满法界,超然于一切相对待的境界之外。随即再提起一句佛号,让佛号与心念,像水乳一般交融,与虚空法界,共同成为一片广大的光明海。只管这样一直念下去,心稍有昏沉散乱,便振作精神,将心念收摄融合起来。
○常令其心等虚空徧法界超出尘外者,性体本如是故,虚空无相不相故。常作此观,令此心空空洞洞,则念佛时便易得力。水乳交融者,即前所谓不分别谁是念,谁是佛,但令念即是佛,佛外无念是也。与虚空法界成一大光明海者,我与弥陀,本与十方诸佛,法界众生,同一性海,无彼此,无差别。故今如此一念念佛,便念念上与诸佛菩萨光光相照,同生欢喜;下与一切众生,息息相通,同蒙摄受。则是念念上求,念念下化,故同成一大光明海也。
要让心常常像虚空一样,遍满整个法界,超越尘世的束缚,因为心性的本体本来就是如此,虚空没有固定的形相,也不排斥任何形相。常常这样观想,让这颗心空灵透彻,那么念佛的时候就容易得力。所谓水乳交融,就是前面所说的:不去分别哪个是念头,哪个是佛,只让念头本身就是佛,佛之外没有别的念头。与虚空法界融成一片广大光明之海的意思是:我和阿弥陀佛,本来就和十方诸佛、法界一切众生,同在一个心性的海洋里,没有彼此,没有差别。所以现在这样一心一意念佛,就会在每一念中,向上与诸佛菩萨的光明互相映照,共同生起欢喜;向下与一切众生气息相通,共同蒙受佛的摄受。这就是每一念都在向上求觉悟,每一念也在向下度化众生,所以共同成就了一片广大的光明之海。
又复我心佛心,既同一性海,则亦不分别极乐世界在虚空法界外,在虚空法界内;亦不分别极乐世界在心内,在心外。故同成一大光明海也。但蓦直念去者,不分别有好相,无好相,得速效,不得速效。但如是所向无前,至诚念之而已。
再者,我的心与佛的心,本就是同一智慧大海,那么也不必去分别极乐世界是在虚空法界之外,还是在虚空法界之内;也不必分别极乐世界是在心内,还是在心外。所以,最终都融汇成一片广大的光明之海。只管这样径直念下去的人,不会去分别有没有好相出现,能不能快速见效。只是这样一往直前,以至诚之心去念诵罢了。
○更须勤提应字,以振作之,不令懈怠。常作念曰:所发何心耶?众生待救方殷,诸佛相期甚切,若少懈怠,则所发心,便成妄语,努力努力。以为策励,此是应门。若起他念,则依前不应门中所说三种正念,自呵自责。并将若心有住则为非住二语,恳切提撕,绵绵密密,不令间断。
更要时常提醒这个“应”字,来振作精神,不让懈怠产生。要常常这样想:我发的是什么心呢?众生正急切等待救度,诸佛殷切期望于我,如果稍有懈怠,那么所发的愿心就成了空话,要努力啊,努力。用这样的心来鞭策自己,这是“应”的方面。如果生起其他杂念,就依照前面“不应”部分所说的三种正确心念,自我呵责。并且要把“如果心有所执着,那就不是真正的安住”这两句话,恳切地提起、观照,让这功夫绵绵密密,不间断地持续下去。
○须知起念即妄,念佛之念,亦妄非真。何以故?真如之性,本无念故。但因凡夫染念不停,不得已故,借念佛之净念,治其住尘之染念。盖念佛之念,虽非真如之本体,却是趋向真如之妙用。何以故?真如是清净心,佛念是清净念。同是清净,得相应故。所以念佛之念,念念不已,能至无念,故曰胜方便。此义前虽略说,以是要义,故复彻底说之。
要知道,动念头就是虚妄,连念佛的念头,也是虚妄而非真实。为什么呢?因为真如的本性,原本没有念头。但由于凡夫染污的念头不停,不得已才借用念佛的清净念头,来对治那执着尘境的染污念头。念佛的念头虽然不是真如的本体,却是趋向真如的巧妙方法。为什么呢?真如是清净心,佛念是清净念。同样是清净,所以能够相应。因此,念佛的念头持续不断,就能达到无念的境界,所以说这是殊胜的方便法门。这个道理前面虽然简略说过,因为这是重要的义理,所以再彻底说明一次。
○極樂世界,亦是幻相,然而不可不求願往生者,淨幻非同染幻也。何以故?清淨土,本由清淨心顯現故。(所謂心淨則土淨也。當知淨土淨心,本來不二,但約攝受眾生言,無以名之,強名曰土耳。)求生淨土,尚有多義,不可不明。今略說其最要者。
极乐世界,也是一种虚幻的相状,然而我们却不能不发愿求生那里,这是因为清净的幻相不同于染污的幻相。为什么呢?清净的国土,本来就是由清净的心所显现的。(这就是所谓的心清净了,国土就清净。要知道净土和净心,本来不是两个东西,只是为了引导和接纳众生方便说明,没有别的名字,勉强称作“土”罢了。)求生净土,还有许多道理,不能不明白。现在大略说说其中最重要的。
(一)在凡夫位,應捨染趨淨故。(凡夫分別心未除。若無趨捨,不能振作。此正前所謂隨順世間因果對待之理,令種絕待勝因,以剋絕待勝果。乃佛法之妙用也。至生淨土後,則供養他方諸佛,普度遍界眾生,何嘗住著淨土之相。可知修因時,令捨染以趨淨者,不過借為出生死海,滿菩提願之過程耳。)
(一)作为普通人,应当舍弃污浊、追求清净。(普通人还没有消除分别心。如果没有取舍的标准,就无法振作精神。这正是前面所说的:要顺应世间因果相对的规律,种下超越对待的殊胜因缘,来成就超越对待的殊胜果报。这是佛法的巧妙运用。等到往生净土之后,就能供养十方诸佛,普遍救度无量众生,哪里还会执着于净土的相状呢?由此可见,在修行因地时,让人舍弃污浊、趋向清净,不过是借此作为脱离生死苦海、圆满觉悟大愿的一个过程罢了。)
(二)親近彌陀,成就信根故。(由凡夫修至正定聚,須經無數劫。若不親近於佛,誠恐退心,此求生淨土之重要原因也。)
(二)亲近阿弥陀佛,是为了让信心扎根稳固。(从凡夫修到不退转的境界,需要经历无数劫的时间。如果不常亲近佛,恐怕会退失信心,这也是求生净土的重要原因。)
(三)行菩薩道,應現起莊嚴妙相之清淨土,以救癡迷著相之苦眾生故。(尚應現起,何礙求生?且今之求生,正為速證無生,乃得現起無邊淨土也。)
(三)行菩萨道时,应当示现庄严美好的清净国土,为的是救度那些因愚痴而执着于表象的苦难众生。(尚且应当示现,又怎么会妨碍求生净土呢?况且如今发愿求生净土,正是为了快速证悟无生法忍,才能示现无边的清净国土啊。)
(四)二邊皆不可著故。(一切染幻,尚應空有不著,何況淨幻。蓋知心淨則土淨,不著有也。求彌陀之接引,不著空也。何以故?非仗他佛之力,自佛不易現前故。)
(四)两边都不能执着。(一切染污的幻相,尚且应该既不执着有也不执着空,何况清净的幻相呢?要知道心清净了国土就清净,这是不执着“有”;祈求阿弥陀佛的接引,这是不执着“空”。为什么呢?因为不仰仗他佛的力量,自佛不容易显现的缘故。)
(五)得體應起用故。(二乘以有體無用被呵。故大乘修行,應體用具足。當知求生淨土之義,質言之,即是求證淨心之體,現起淨土之用耳。蓋一切眾生見其往生瑞相,自然發起信心,所以求生淨土,自利中,便有利他之用。不但親近彌陀之後,能有現起無邊淨土之妙用已也。)
(五)证得体性后应当起用。(二乘因为只有体性没有妙用而被佛陀呵责。所以大乘修行,应当体性和妙用都具足。要知道求生净土的真正意义,简单来说,就是求证清净心性的本体,显现出清净国土的妙用啊。因为一切众生见到往生者的瑞相,自然会生起信心,所以求生净土,在利益自己的同时,就包含了利益众生的作用。这不仅仅是在亲近阿弥陀佛之后,才能显现出无边净土的微妙妙用而已。)
(六)性體空寂,無相無不相故。(念佛須念至一心不亂。至此,則念而無念,尚何心土染淨之可說,無相也。而正當此際,阿彌陀佛與諸聖眾,便現在其前,無不相也。由此可悟念佛義趣,與般若毫無異致。)
(六)本性的本体是空寂的,因为它既不执着于任何表象,又不否定一切现象的存在。(念佛要念到一心不乱。达到这个境界时,看似在念,实际上已不执着于念,哪里还有心与净土、染污与清净的区别可说呢?这就是不执着于表象。而正当这个时候,阿弥陀佛和诸位圣众,便会显现在他面前,这就是不否定现象的存在。由此可以领悟,念佛的宗旨与智慧法门完全没有两样。)
(七)知一心作而無礙故。(性相本來圓融。染幻尚無礙,淨幻豈復有礙。凡曰有礙者,以其不知一切心造,取著外相故。若其知之,則不著不壞,性相圓融,一切無礙矣。)
(七)明白一切都是心念所造,所以没有障碍。(本性与现象原本就是圆融无碍的。连染污的幻相尚且没有障碍,清净的幻相又怎么会有障碍呢?凡是有障碍的情况,都是因为不知道一切都是心念所造,执着于外在的表象。如果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会执着也不会破坏,本性与现象圆融无碍,一切就都没有障碍了。)
以上皆求生净土极要之义。知此,则知净土与般若,求生与离相,语别而义实无别。盖般若从空门入道者,乃是即有之空;净土从有门入道者,乃是即空之有。合而观之,正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故两门合修,正与如实空如实不空之本性相应。亦正是无相无不相之实相。舍此不图,岂非自误。
以上这些都是追求往生净土非常重要的道理。明白这一点,就会知道净土法门与般若法门,求生净土与放下执着,虽然说法不同,但根本道理其实没有分别。因为从般若空性门进入佛道,是透过事物本身来体悟空性;从净土有相门进入佛道,是在空性中建立清净庄严。结合起来看,正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所以将这两门一起修学,正好与真实空寂、真实不空的本来心性相契合,也正是不执着于任何相状、又不离一切相的真实境界。不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岂不是耽误了自己。
○观上来所明离相离念之义,可知欲求不住六尘,其道无他,要在冥相忘怀而已。至于前云,将经中要句要义,存养咏味,此是用以观照遣执。所谓以幻除幻之法,与冥相忘怀,初无有碍。当知不应住,无所住,是但除其病,不除其法也。即色声香味触,供佛度众,乃至养此色身,皆不能废而不用。若能不着,何碍之有。当如是领会也。
看前面所讲脱离表象、放下执念的道理,就能明白:要想做到不执着于眼耳鼻舌身意所感知的种种现象,没有别的途径,关键就在于内心不执取外相、放下牵挂。至于前面说到,要把经中的重要句子和道理放在心中体会、反复琢磨,这是用来观照内心、破除执着的方法。这种“借假修真”的修行方式,与不执取外相、放下牵挂,原本并不冲突。要知道“不应执着”“无所执着”这些话,只是要消除我们执着的毛病,并不是要否定一切方法。即使是借由色、声、香、味、触这些感官来供养佛陀、救度众生,乃至维持这个身体的生命,也都不能完全舍弃不用。只要心不粘着,又有什么妨碍呢?大家应当这样去领会。
○上来所说提起正念,极有关系。恐或忽略,今再说明其理。当知提起正念,正是生心。而提正念,即所以息住相之妄念,正是生无所住心也。名为正念者,以其是根据各大乘经所说之理而来。故提此正念,便是观慧。具此正观之慧光,不但能息妄念,并令心不沉没。不似用他法而无观慧,纵令妄念暂息,而心中漆黑者,所可比拟也。
前面所说提起正念,关系非常重大。恐怕有人会忽略,现在再说明其中的道理。要知道提起正念,正是生起心念。而提起正念,就是为了止息执着于表象的妄念,正是生起无所执着的心。之所以称为正念,是因为它是根据各大乘经典所说的道理而来的。所以提起这个正念,就是修习观照的智慧。具备这种正确的观照智慧之光,不但能止息妄念,还能让心不沉没昏昧。这不像用其他方法而没有观照智慧,即使能让妄念暂时停息,但心中一片漆黑的情况,可以相提并论的。
或曰:念即是观。故念佛念咒,皆能了生死见本性。若如适才所说,岂念佛念咒,皆不如提正念乎。曰:君言似是而非,由于知一漏万,以偏概全,于佛理未能融会贯通故也。当知密宗重在三密相应,意密便是作观。若但念咒,不知作观,祇能得小小益处。求了生死见本性,则未能也。念佛亦然,上品生者,必须于第一义心不惊动,以其有观慧也。否则只能仗弥陀摄受之力,令得不退,免入轮回。此惟净土法门,有此特异方便,为一切法门所无。若欲见本性,必须花开见佛而后可。而欲花开,必须明第一义,智慧发生而后可。此所以中下品生者,生净土后,仍须勤修,动经尘劫。由此可悟观慧之要矣。
有人说:持念就是观想。所以念佛念咒,都能了脱生死、明见本性。如果照刚才所说,难道念佛念咒,都不如提起正念吗?答:您这话看似有理,其实不对,这是因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以偏概全,对佛理未能融会贯通的缘故。要知道密宗重在身口意三密相应,意密就是作观想。如果只念咒语,不知作观,只能得到小小的益处。要想了脱生死、明见本性,是做不到的。念佛也是这样,上品往生的人,必须对第一义谛心不惊动,因为他有观照的智慧。否则只能仰仗阿弥陀佛摄受的力量,得以不退转,免入轮回。这只有净土法门,才有这样特别的方便,是一切其他法门所没有的。如果想明见本性,必须等到莲花开时见佛才行。而要莲花开放,必须明白第一义谛,智慧生起之后才有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中下品往生的人,生到净土以后,仍然需要精勤修行,动辄经过微尘数劫的时间。由此可以领悟观照智慧的重要了。
念即是观,固然不错。然必念中有观,方可曰念即是观也。即以观言,复有理观、境观之不同。理观者,依佛说道理而作观也。如上所提正念是也。既是依据佛理,则观之便能开其正智,故曰观慧也。境观者,依境作观也。此又有二。(一)圣境。(二)尘境。观圣境者,净土,如观极乐,观佛身相好,及十六观经中所说。密宗,如道场观,法界观,及观本尊,皆是。此等圣境,本由净心现起,便与净心不二,故观之能令妄想息,真心现也。至密宗之观阿字,此是观本不生义,乃观理,非观境矣。若观一切尘境,必须依佛所说,观其无常不净,遣而去之,乃是正观,亦为观慧。否则名为邪观。质言之,即不应观也。此等道理,不可不知也。以观理观境之义相通,故修密宗净土,若不能依其本宗作观,便应常提正念以补助之。更当多读大乘,开其观慧如前次所说是也。此理尤不可不知也。
念就是观想,这说法固然没错。但必须是念中含有观照的功夫,才能说念就是观。即便就“观”本身来说,又有“理观”和“境观”的不同。所谓理观,是根据佛陀所说的道理来进行观想,就像前面提到的“正念”就是。既然是依据佛陀的义理,那么这样观想就能开启正确的智慧,所以称为观慧。所谓境观,是依对境进行观想。这又分为两种:(一)圣境。(二)尘境。观想圣境的,比如净土宗,像观想极乐世界、观想佛身相好庄严,以及《十六观经》里所说的种种观法。密宗里,像道场观、法界观,以及观想本尊,都属于这一类。这些圣境,原本就是由清净心所显现的,就和清净心本身没有分别,所以观想它们能够使妄想止息,真心显现。至于密宗观想“阿”字,这是观想“本来不生”的义理,属于观理,而不是观境了。如果观想一切尘俗境界,就必须依照佛陀的教导,观想它们无常、不净,从而舍弃、远离它们,这才是正确的观法,也属于观慧。否则就叫做邪观。说白了,就是不应该那样去观想。这些道理,不可以不知道。因为观理和观境的根本道理是相通的,所以修习密宗或净土宗,如果不能依照本宗的法门作观,就应当常常提起正念来作为辅助。更应该多读大乘经典,开启如前文所说的那种观慧。这个道理尤其不可以不明白。
○至于平时修行,若但修般若,诚恐见理少有未圆,落于偏空而不知。尤虑其心怯弱,或致退失于不觉。若但修念佛,不但生品不高,且恐未能一心。何以故?不知离相,必住六尘。心有尘扰,岂能一心!故莫若离相与求生,合而修之。念佛,生心也。离相,无所住也。此心虽空空洞洞,却提起一句佛号,正是生无所住心也。妙莫妙于此矣!稳莫稳于此矣!
至于平时修行,如果只修智慧,恐怕对真理的体悟稍有欠缺,容易落入偏空的境界而不自知。更担心内心怯弱,或许不知不觉就退失了道心。如果只修念佛,不但往生的品位不高,而且恐怕难以达到一心不乱。为什么呢?因为不懂得放下对表象的执着,必然还停留在色声香味触法的境界里。心被外境扰乱,怎能做到一心!所以不如将放下执着与求生净土结合起来修行。念佛,是让心有所安住;放下执着,是让心无所挂碍。这颗心虽然空明寂静,却能提起一句佛号,这正是“生起无执着的心”啊。再没有比这更微妙的了!再没有比这更稳妥的了!
前言离相与求生,语别义无别。无别之义,可片言而明之。曰:离相是并离非法相,求生原为证无生,岂有别乎?但般若是开空门,以除着有之病,故但曰离相。净土是开有门,以除偏空之病,故但曰求生。此语言上所以不无差别耳。离相求生同修矣,而前说之行解方便,仍当同时并进。若解之一面,得其方便,则可以增智慧,养道心。若行之一面,得其方便,则喜怒哀乐,或不致牵动主人翁。亦不致矜张急躁,自是自满。不然,正念必提不起,千万勿忽。
前言里讲离相与求生,说法不同,意义却没有分别。这没有分别的道理,可以用一句话讲明白:离相是要连“非法”的相也一起远离,求生本是为了证得无生,哪里有什么不同呢?但般若法门是打开空性之门,用来对治执着“有”的毛病,所以只说“离相”。净土法门是打开妙有之门,用来对治偏执“空”的毛病,所以只说“求生”。这只是语言表达上不得不有的差别罢了。
既然离相和求生要一同修持,那么前面所说的修行与理解的善巧方法,仍然应当同时并进。如果在理解这一方面,掌握了善巧,就可以增长智慧,涵养向道之心。如果在实修这一方面,掌握了善巧,那么日常的喜怒哀乐,或许就不容易牵动我们的本心,也不至于变得骄傲急躁、自以为是、自我满足。否则,正念一定提不起来,这一点千万不要忽视。
○以上所说一一做到,修行之能事尽矣乎?远哉远哉!以静中虽有把握,动中或不免慌张。故平时修,起心动念时修,之外,更须于对遇境缘时用功,以历事而练心焉。且上来所说,祇是修慧,而未修福。当知慧是前导,福为后盾。大白牛车,须具福慧二轮,乃能运到彼岸也。若不修福,既未与众生结缘,虽成菩萨,众生不能摄受也。况福不具足,便是慈悲不具足。菩提心以大慈大悲,自觉觉他,平等不二,为本。若不广修六度万行,菩提心既已欠缺,般若正智,亦未必能开。何以故?但修慧不修福,仍是我相未除。既不平等,又不慈悲,诸佛未必护念。势必障碍丛生,欲修不得故。此所以又说下科,应不住以行布施也。
○以上所说的——做到,修行的功夫就圆满了吗?还差得远呢!因为静坐时虽有把握,遇到事情时却难免慌张。所以除了平时修行、起心动念时修行之外,更要在面对各种境界、遇到各种缘分时用功,通过经历事情来磨炼心性。而且上面所说的,还只是修智慧,没有修福德。要知道智慧好比前导,福德才是后盾。想要乘坐大白牛车到达彼岸,必须同时具备福慧两个轮子才行。如果不修福德,既没有和众生结下善缘,即使成了菩萨,众生也无法接受你。何况福德不圆满,就是慈悲不圆满。菩提心以“大慈大悲、自觉觉他、平等不二”为根本。如果不广泛修行六度万行,菩提心已经有所欠缺,般若正智也未必能够开启。为什么呢?只修智慧不修福德,仍然是我相没有除去。既不平等,又不慈悲,诸佛未必会护念。这样势必障碍重重,想修行也修不下去。所以接下来才要说:应当不执着于相而广行布施。
(寅)次,结成无住布施。分二:(卯)初,结不应。
(寅)其次,总结不执着于相的布施。分为两部分:(卯)第一,总结不应执着。
「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
所以,佛说菩萨的心不应该执着在形相上而行布施。
是故二字,承上文来。其语气,紧蹑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既是有住则非,所以心不应住。亦即结成经初,不应住色声等布施之义也。但引不应住色一句者。色者,色相。举一色字,便赅摄一切境界事相,不必列举矣。意若曰:由是有住便非之故,所以我前有,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不应住色等布施之说也。盖指示闻法者,须将若心有住则为非住之义,以证经初所说,则其义自明。
所以“是故”这两个字,是承接上面的话来的。它的语气,紧跟着“若心有住则为非住”这一句。既然心有执着就不对,所以心不应该执着。这也是归结到经文开头所说,不应该执着在色、声等境界上而行布施的意思。这里只引用“不应住色”一句,是因为“色”代表一切色相。举一个“色”字,就已经包括了所有境界和事相,不必再一一列举了。意思是说:正因为有执着就不对的缘故,所以我才在前面说,菩萨对于一切法应该无所执着地去行布施,不应该执着在色等境界上行布施。这是为了告诉听法的人,要用“若心有住则为非住”的道理,去印证经文开头所说的,那么其中的含义自然就清楚了。
但举不应住色布施一句,复有深意。盖色即是相。举此为言,正与上文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相呼应。使知所谓离相者,是应离其心中执着色声香味触法之相,并非应离布施六度之法也。经初说不应住色布施,其上原无心字。今特加一心字者,又是与上文数心字相呼应。使得了然,所谓发菩提心者,即是发六度心耳。且使了然,所以不应住六尘生心者,正为行布施六度耳。然则心不住尘,并非沈空滞寂可知。所以前来既说不住,又说生心,且曰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也。更可了然,既是心不住尘,正为广行六度。则当其行六度时,亦应心不住尘可知。所以今文又曰:应生无所住心也。得此一句,前说诸义,弥复参伍错综,七穿八透。世尊如是而说,无非欲使闻法者,得以融会贯通,深解义趣,以便观照得益耳。
这里特别举出“不应住色布施”这一句,还有更深的用意。因为“色”就代表着事物的表象。举出它来作为例子,正好与上文所说的“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前后呼应。让大家明白,所谓“离相”,是应该离开心中对色、声、香、味、触、法这些表象的执着,并不是要离开布施等六度法门本身。
经文开头说“不应住色布施”,它前面原本没有“心”字。现在特地加上一个“心”字,又是为了和上文提到的几个“心”字相呼应。让大家能够清楚知道,所谓“发菩提心”,就是发起修行六度的心。同时也让大家明白,之所以不应该执着于六尘而生起妄心,正是为了能够真正实践布施等六度法门。这样看来,心不执着于外尘,并不是陷入空寂、死板不动,这就可以知道了。
所以前面既说了“不住”,又说要“生心”,并且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从这里更可以清楚明白,既然心不执着于外尘,正是为了广泛地修行六度,那么当他在实践六度的时候,也应该做到心不执着于外尘,这就可以推知了。所以,现在的经文又说:“应生无所住心。”
有了这一句,前面所说的种种道理,就更加相互关联、交错印证,方方面面都透彻贯通了。世尊这样讲说,无非是想让听闻佛法的人,能够融会贯通,深刻理解经文的义理和旨趣,以便在观照修习中获得真实的利益。
○总之,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是紧承有住则非来。而有住则非一语,原是反显应离相而发心。故说此科,亦是为阐明离相发心之义者。盖除布施六度外,既无菩提心之可发。若心于色尘等相,一有所住。其心便已为境所转。则布施等功行,必不能圆满。尚得谓之发菩提心乎。故应不住六尘,离一切相。乃得广行六度,利益一切众生,圆满其所发之菩提心耳。下科菩萨为利益云云,正对此点畅发其义也。佛说二字,亦有深意。佛者,果德之称。菩萨行满,名为成佛。欲知山下路,须问过来人。今曰佛说,使知心不应住色布施,乃经验之谈,非同理想。发大心者,应如是信解受持也。菩萨即指发菩提心者。经初菩萨摩诃萨,是其前例。
总而言之,菩萨的心念不应停留在色相上而行布施,这是紧承上文“若有所住便非菩萨”的道理。而“若有所住便非”这句话,原本是从反面显示应当离相发心。所以讲这一科,也是为了阐明离相发心的意义。因为除了布施等六度修行之外,并没有其他途径可以发起菩提心。如果心对色尘等外相,一旦有所执着,这颗心便已经被境界所转。那么布施等功德行持,必定不能圆满。这样还能称为发菩提心吗?所以应当不执着六尘,远离一切表象。这样才能广泛修行六度,利益一切众生,圆满所发起的菩提心。下一科“菩萨为利益众生”等内容,正是针对这一点深入阐发其含义。“佛说”二字,也含有深意。“佛”是果地功德的称号。菩萨修行圆满,就名为成佛。要知道山下的路该怎么走,必须请教走过这条路的人。现在说“佛说”,正是要让人们明白心不应执着色相而行布施,这是过来人的经验之谈,并非空泛的理论。发大心的人,应当这样去相信、理解、接受和持守。“菩萨”就是指发菩提心的人。经初所说的“菩萨摩诃萨”,就是前面的例子。
○说至此处,更有要义,不可不明。其义云何?长老问应云何住?世尊乃答以应无所住,其命意果何在耶?至于无住为本经主要之旨,所谓无住则离相,离相则证性。此等道理,上来已详哉言之。今曰命意何在?盖就针对问意处说耳。
说到这里,还有重要的道理不能不明白。这个道理是什么呢?须菩提长老问“应当如何安住心念”,世尊却回答“应当无所住着”,这其中的用意究竟何在呢?至于“无住”是这部经的核心宗旨,所谓无所住着就能脱离表象,脱离表象就能证悟本性。这些道理前面已经详细说过了。现在问“用意何在”,是从针对长老提问的角度来说的。
○长老之问,意在得一安住其心之方也。而世尊启口便曰:应无所住。直是所答非所问。岂竟无其方耶?抑亦不应问耶?非也。非所答非所问也。乃不答之妙答耳。何以故?一切无住,正是安心之妙方故。何以明其然耶?法与非法,一切不住,即是离一切相。一切相离,即是不为境转。不为境转,则其心安住而不动矣。非不答而答之妙答乎。
**长老的问题,本意是想得到一个能让心安住的方法。而世尊开口便说:应当无所执着。这简直是答非所问。难道真的没有这个方法吗?还是说不应该问这个问题呢?都不是。并非答非所问,而是以不回答的方式,给出了绝妙的回答。为什么这么说呢?对一切事物和概念都不执着,正是让心安住的绝妙方法。怎么证明是这样呢?无论是对事物本身,还是对事物的否定概念,都不去执着,就是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远离了一切表象,就不会被外境所动摇。不被外境动摇,那么心就能安住而不动摇了。这不就是“不回答”却给出了绝妙回答吗?
然虽不显言以答。而前则曰:但应如所教住。今则曰:若心有住,则为非住。一正一反,已将命意所在,逗漏不少。我前释如所教住之义,曾曰:是为不住而住,亦即住于无所住。此两语,正明其于相不住之时,即是其心安住之时。故曰不住而住,住于无所住,非茫无边际语也。前释则为非住之义,又曰:即是非如所教住。盖因其不能如所教之无住,而住于六尘,则其心便非安住不动,故曰则为非住也。既为非住,是其无住之观已破矣。则所修之布施等行,亦必不能广大无边。故此科紧承其义,而正言以明之曰: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也。异常警策,异常醒透。总以明上来于发心、于作观、于修行、皆教以应无所住离一切相者。以不如是,则心合于尘而不安住。其所发之心,所作之观,所修之行,皆成虚语矣。此佛答应无所住之真实义也。今乘此处文便,彻底说之。
虽然世尊没有明确回答,但前面说“只应按照我所教导的方式来安住”,现在则说“如果心有所执着,就不是真正的安住”。这一正一反,已经把其中的深意透露了不少。我先前解释“如所教住”的含义时,曾说过:这是指不执着而安住,也就是安住在无所执着之中。这两句话,正是说明当不执着于事物表象的时候,就是内心真正安住的时候。所以说“不住而住,住于无所住”,这并不是空洞无边的话。之前解释“则为非住”的意思时,又说:这就是没有按照所教导的那样安住。因为如果不能如教导的那样无所执着,反而执着于六尘境界,那么他的心就不是安住不动的,所以说“则为非住”。既然不是真正的安住,那无住的观照就已经被破坏了。那么所修的布施等善行,也必定不能广大无边。所以这一节紧接着这个意思,明确地指出:因此佛说菩萨的心不应执着于色相而行布施。这话异常警醒,异常透彻。总之,是为了说明前面关于发心、作观、修行,都教导要“应无所住”、远离一切相的道理。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心就会与尘境相应而不得安宁。那么所发的愿心、所作的观照、所修的行持,都成了空话。这就是佛回答“应无所住”的真实含义。现在趁着这段文字的方便,把它彻底说清楚。
上来未说者,遵佛密意故。当知必一切无住,而后得所安住。必始终无住,而后法身常住。且并法身亦不应住,故曰不住涅槃。小乘因住涅槃,名曰有余涅槃。故必并涅槃而不住,乃是入无余涅槃也。由是可知,若闻得所安住而生住想,则终不得安住矣。此佛之所以不显答也。不然,前文何不曰:但应如所教而得安住,岂不明甚。然而只将住字微微一点,不肯说煞者,无他,以众生处处着故,闻住必生住想故。所以说经者,于此等处,亦应遵佛密意,不可轻道。然此义,又不可终秘。故世尊于答住时,虽不显言,却于他处为之点出。前后共有三处。其中两处,语意最明。如上来云:离相乃能忍辱。及经末云: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忍也,不动也,皆安住义。必离相而后可。岂非于相不住,心得安住之义乎。故今亦彻底一说。使知问答实是针锋相对。当静心领会佛说之深旨,一切无住,始终无住也。
前面没有明确说明,是为了遵从佛陀的密意。要知道,必须对一切都不执着,才能真正得到安住。必须从始至终都不执着,法身才能常存。而且连法身也不应执着,所以说“不住涅槃”。小乘因为执着于涅槃,叫做“有余涅槃”。所以必须连涅槃也不执着,才是进入“无余涅槃”。由此可知,如果听说“得所安住”就生起安住的念头,那终究得不到真正的安住。这就是佛陀不明确回答的原因。否则,前面为什么不直接说“只要按照我所教导的就能得到安住”,岂不是很明白吗?然而只是将“住”字轻轻点出,不肯说透,没有别的原因,正是因为众生处处执着,听到“住”字必定会生起安住的念头。所以,讲解这部经的人,对于这些地方,也应该遵从佛陀的密意,不可轻易说破。但这个道理,又终究不能一直隐藏。所以世尊在回答“住”的时候,虽然没有明说,却在别处点出来了。前后共有三处。其中有两处,意思最明白。比如前面说:离开事物的表象才能修忍辱。以及经文的末尾说:不执着于事物的表象,如如不动。“忍”和“不动”,都是安住的意思。必须离开表象才能做到。这难道不就是对表象不执着,内心才能得到安住的道理吗?所以现在也彻底说明一下。让大家知道问答确实是针锋相对的。应当静心领会佛陀说法的深意,那就是对一切都不执着,从始至终都不执着。
禅宗二祖,问安心法。初祖曰:将心来与汝安。曰:觅心了不可得。初祖曰:吾与汝安心竟。此与本经问答之意正同。当知应无所住者,因其了不可得也。会得了不可得,则安心竟矣。
禅宗二祖向初祖请教安心的法门。初祖说:“把你的心拿来,我替你安。”二祖答:“我寻找自己的心,却怎么也找不到。”初祖便说:“我已经为你安好心了。”这段对话与本经问答的意旨完全相同。要知道“应无所住”的道理,正是因为心根本不可得。一旦领悟了心不可得,安心的大事就已经完成了。
无着菩萨金刚经论中,曾点醒此意。如说降伏其心一科之义,为利益深心住,亦曰发心住。说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一科之义,为波罗蜜相应行住,是也。此正菩萨深解义趣,故敢作如是说。论中不曰住发深心,住相应行。而将住字置于其下,其意甚精。正明因修无住,而后所发之深心,所修之相应行,得所安住耳。兹亦乘便引而说之。如读此论者,误会为住着发深心,相应行,则大违经旨矣。亦绝非论意也。由是可知,大般若经所说,不住一切法,即是住般若。亦是显明一切法不住,即是般若正智安住不动之义。不然,不得曰一切不住即是住也。下文不信一切法是名信般若之义,更深。信者,不游移之谓。不游移者,安住之谓。此明并安住亦不住,是名安住也。此等处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不可仅泥眼前文字,当统观全旨,静心领会乃得。前云必须融贯众义,方能通达一义,是也。
无著菩萨在《金刚经论》中,曾点明这个意思。比如解释“降伏其心”这一段的含义,是为了利益众生而安住于深切的菩提心,也叫做“发心住”。解释“应无所住行于布施”这一段的含义,是为了安住于与波罗蜜相应的修行,就是这个道理。这正是菩萨深刻理解经义旨趣,才敢这样解说。论中不说“住着于发深心”、“住着于相应行”,而把“住”字放在后面,意义非常精妙。正是说明因为修习无住,而后所发的深心、所修的相应行,才能得到安住。这里也顺便引用并说明一下。如果读这部论的人,误解为“执着于发深心”、“执着于相应行”,那就大大违背经文的宗旨了,也绝不是论的本意。由此可知,《大般若经》所说的“不住一切法,即是住般若”,也是显明一切法都不执着,就是般若正智安住不动的意思。不然,就不能说“一切不住就是住”了。下文“不信一切法,是名信般若”的含义,更为深奥。“信”是不动摇的意思。不动摇,就是安住的意思。这是说明连“安住”这个念头也不执着,才叫做真正的安住。这些地方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不能只拘泥于眼前的文字,应当统观全经的宗旨,静心领会才能明白。前面说必须融会贯通众多含义,才能通达一个含义,就是这个道理。
(卯)次,结成应。分二:(辰)初,总标。
(卯)接着,总结说明应当如何。分为两部分:(辰)第一部分,总体概括。
「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
须菩提,菩萨为了利益一切众生,就应当这样去布施。
上科说不应住色布施,恐不得意者,误会但不应住有。故复说此下数科,使知是空有两不住也。
上一段说到布施时不应执着于事物的形相,是担心有人没能完全领会,误以为只是不应执着于“有”。所以接着又说了下面这几段,让大家明白其实是既不执着于“有”,也不执着于“空”。
○流通本,一切众生下,多一故字。古本皆无之。
流通版本中,“一切众生”后面,多了一个“故”字。古代版本都没有这个字。
○如是二字,指下文。为字读去声,此字要紧。盖名为菩萨者,因其发菩提心。发菩提心,所为何事乎?为利益一切众生耳。既为利益一切而发心,便应如下文所说者以行布施。何以故?若不布施,与众何益。若不如下文所说,又岂是布施波罗蜜。则少少众生,且不能利益,况一切众生。尚得曰:为利益一切众生发菩提心乎。此经初所以说,若有我人四相,即非菩萨也。由此足证一切众生之下,实无故字。盖名为菩萨,正以其能为利益一切众生而发心,若加一故字,则菩萨是一事,为利益一切众生又是一事,语意一齐松懈矣。
这里说的“如是”二字,指的是下文。“为”字要读成去声,这个字很关键。之所以称为菩萨,是因为他发起了觉悟之心。发觉悟心,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利益一切众生啊。既然是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发心,就应该按照下文所说的那样去行布施。为什么呢?如果不布施,对众生有什么利益?如果不按照下文所说的去做,又怎能算是布施波罗蜜呢?那样的话,连少数的众生尚且不能利益,何况是一切众生。还能说是“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发觉悟心”吗?这就是这部经一开始就说,如果还有我、人、众生、寿者这四种相的执着,那就不是菩萨的原因。由此足以证明,“一切众生”的后面,实际上并没有“故”字。之所以称为菩萨,正是因为他能够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发心,如果加上一个“故”字,那么菩萨是一回事,为利益一切众生又是另一回事,语意一下子就松懈了。
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含有二义:
为了利益一切众生,应当这样布施,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应如下文所说之离相,行其布施。因离相布施,方能摄受无量无边众生,利益一切也。此与经初所云,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意同。然经初是令发利益一切众生之大愿,以离我人等相。此中是令离能施、所施等相,以成就所发利益一切众生之本愿。前后两义,互相助成,缺一不可。
(一)这就应该像下文所说的,放下对表象的执着,去实行布施。因为只有不执着于表象的布施,才能真正帮助无量无边的众生,使一切众生都得到利益。这与经文开头所说的,度化无量无数无边众生的意思是相同的。然而经文开头是让我们发起利益一切众生的大愿,以此来放下对自我、他人等分别的执着。这里是让我们放下对施舍者、所施之物等表象的执着,从而圆满成就我们所发起的利益一切众生的根本大愿。前后两重含义,互相辅助、互相成就,缺一不可。
(二)是应以如下所说之法,布施一切众生,令皆得福慧双修,展转利益。皆知离一切诸相,成菩萨成佛。如是布施,是为真实利益。此发心者之本怀,亦佛说之本意也。何以故?一切布施中,法施为最故。此与经初所云,所有一切众生之类,皆令入无余涅槃,意同。然经初但令发度众成佛之愿。此中是令实行度众成佛之法施。兼以补发经初「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中未及之义。总之,此总结前文中两大科,皆是就前说之义,加以阐明,令更圆满。故标曰结成也。
(二)应当用以下所说的法门,布施给一切众生,使他们都能够福慧双修,互相辗转利益。让大家都懂得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成就菩萨、成就佛道。这样的布施,才是真实利益。这是发心者的本愿,也是佛说法的根本用意。为什么呢?因为一切布施中,以法布施最为殊胜。这与经初所说的“所有一切众生之类,皆令入无余涅槃”意义相同。但经初只是令发起度众生成佛的愿心。这里则是令实际践行度众生成佛的法布施。同时也补充了经初“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中未曾详细说明的义理。总之,这是总结前文两大段落,都是就前面所说的义理,加以阐明,使其更加圆满。所以标题称为“结成”。
○布施者,舍己利他之行也。佛法中不但布施是利他。一切行门,其唯一宗旨,皆为利他。故举一布施,摄一切行门尽。当知本经主要之旨,在于无住。无住主要之旨,在于遣执破我。而舍己利他,又遣执破我之快刀利斧也。故于观慧则发挥无住。于行持则独举布施。以示观行二门,要在相应相成。必应如是奉持,方是发菩提心,方能证菩提果。
布施,就是舍弃自己利益他人的行为。佛法中不仅布施是利他,一切修行法门,其唯一的宗旨,都是为了利益他人。所以举出布施这一项,就包含了所有修行法门。要知道本经主要的宗旨,在于不执着。不执着的主要宗旨,在于破除执着、断除自我。而舍己利他,正是破除执着、断除自我的快刀利斧。所以,在观照的智慧上,本经阐发不执着;在实修的持守上,则特别提出布施。以此表明观慧与修行这两大法门,关键在于彼此相应、相辅相成。必须这样去奉行持守,才是发起觉悟之心,才能证得觉悟之果。
○菩萨发心,原为自度度他,自他两利。而经初但令度所有一切众生,而不言自度。此处亦但说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而不言自利者,大有深意。此意前曾说过,然无妨重言以申明之。当知众生之所以成众生,由于执我着相。故发心修行,祇应存度他之心,利众之愿,以破其无始来执我着相之病。此正转凡成圣之要门也。故不言自度自利。而自度自利,已在其中。换言之。度他正所以自度,利众正所以自利。佛法妙用,正在于此。一切佛理,皆应如是领会:如但教以一切不住。而其心安忍,如如不动,便因是而成就。但令看破五蕴色身,除贪瞋痴,而色身却因是而康健安乐。但令修出世法,而世间法亦因是而日臻治理。盖多数人能知发菩提心,行菩萨道。上者可以转凡成圣,中者亦成大仁大智,下者亦是善人君子矣。则书籍所称五帝三皇之盛,不是过也。乃不信者皆以为厌世,信者亦认为与世法无涉,辜负佛恩,莫此为甚。是皆未明佛理之过也。故发大心欲宏扬佛法者,首宜将此义,尽力宣说,彻底阐明。俾大众渐得明了,多入佛门。则化全世界为大同国,化尽法界为极乐邦,亦不难也。愿与诸君共勉之。总而言之。佛法,皆是说这面就有那面,做那面就是成就这面。不但双管齐下,直是面面俱圆。所以说世间好语,佛说尽也。所以华严会上,诸大菩萨赞叹曰:天上天下无如佛,十方世界亦无比,世间所有我尽见,一切无有如佛者也。
菩萨发心修行,原本是为了自己解脱也帮助他人解脱,自他两利。但经文的开头只说要度化所有一切众生,而不提自己解脱。这里也只说菩萨是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不谈自利,这其中大有深意。这个意思之前已经说过,但不妨再重复说明一下。
要知道众生之所以成为众生,就是因为有自我执着和对外相的执着。所以发心修行时,只应怀着度化他人的心、利益众生的愿,以此来破除无始以来执着自我、执着外相的毛病。这正是从凡夫转向圣者的关键所在。因此,经文不提自度、自利,而自度、自利其实已经包含在其中了。换句话说,度化他人正是为了自己解脱,利益大众正是为了自己得益。佛法的妙用,恰恰就在这里。
一切佛法的道理,都应该这样去领会:比如,只教导要对一切都不执着,而内心却能安住、坚韧,如如不动,修行便因此成就。只教人看破这五蕴和合的色身,去除贪、嗔、痴,而色身反而因此得到健康安乐。只教人修习出离世间的法门,而世间的事务也因此而日益得到治理。
如果多数人都能知道发菩提心,行菩萨道。上等根器的人可以转凡成圣,中等根器的人也能成为大仁大智之人,下等根器的人至少也是善人君子了。那么,古书上所称赞的五帝三皇那样的盛世,也不过如此了。然而,不信佛的人往往认为佛法是厌世的,信佛的人也误以为佛法与世间法没有关系,这样辜负佛的恩德,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这都是不明白佛理的过错啊。
所以,发大心想要弘扬佛法的人,首先应当把这个道理尽力宣讲,彻底阐明。使大众渐渐能够明了,更多人进入佛门。那么,把全世界化为大同世界,把整个法界化为极乐净土,也就不难了。愿与诸位共同勉励。
总而言之,佛法都是说了这一面,就包含了那一面;做好那一面,也就是成就了这一面。不但双管齐下,简直是面面俱圆。所以说,世间的好话,佛都说尽了。因此,在《华严经》的法会上,诸位大菩萨赞叹道:“天上天下没有能比得上佛的,十方世界也找不到可以相比的,世间的一切我都见过,没有任何事物能像佛这样殊胜。”
(辰)次,别明。
(接下来,)分别说明。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则非众生。
如来说:一切事物的表象,其实都不是真实不变的表象;又说:一切众生,也都不是固定不变的众生。
诸相非诸相,众生非众生。此与前说我相即是非相等等,语义正同。今之说此,是令行菩萨道者,应知一切诸相,一切众生,当其有时,便是空时。所谓有即是空,空即是有。应如是空有二边俱离。乃能利益一切众生也。如来说者,约性而说也。性本空有同时。而一切诸相,一切众生,皆不离此同体之性。皆是同体之性所现。故莫不有即是空,空即是有也。有即是空、空即是有之义,前已屡说。然此是般若主要之义,若非彻底明了,一切佛法,便不得明了。所有观门行门,种种修持,便不能得力,故今更详析说之。
一切事物的表象并非真实不变的表象,所有生命存在也并非固定不变的众生。这与前面所说的自我执着并非真实存在等等,道理是完全相同的。现在说明这一点,是为了让修行菩萨道的人明白:所有显现的事物相状,所有众生形态,当它们存在的时候,本质上就是空性的。这就是所谓“存在即是空性,空性即是存在”。应当这样既不执着于存在也不执着于空无,才能真实利益一切众生。如来这样开示,是从本性角度来说的。本性本来就是空性与显现同时具足。而一切事物相状,一切众生形态,都没有离开这个共同的本体自性。都是这个共同本体自性的显现。所以没有不是“存在即是空性,空性即是存在”的。关于“存在即是空性,空性即是存在”的道理,前面已经多次说明。但这是般若智慧的核心要义,如果不能彻底明白,那么一切佛法便不能真正明了。所有观照法门、修行法门,种种修持实践,都不能获得真实力量,所以现在再详细分析说明。
○当知一切法,莫非因缘聚会时假现有相。所以缘聚则生,缘散便灭。且不必待其灭而后知也。正当聚会现有之时,亦复时起变化,无常无定,可悟其并非坚固结实,实是幻现之假相。此之谓有即是空。而凡夫不明此理者,误认为实。遂致取着有相,随之流转。此轮回之因也。佛眼则见透此点,而知一切法有即是空,故令不可着有也。即复知得一切法所以有种种不同之相者,是随业力而异。因其造业随时变动,故境相亦随而变化无常。然而造如何因,定现如何果。所有境相之好丑苦乐,莫不随其业力之善恶大小而异。业力复杂,现相亦复杂。业力纯净,现相亦纯净。丝毫不爽。此之谓空即是有。而凡夫不明此理者,拨无因果。遂致取着空相,无所不为,此堕落之因也。即不如是,而如小乘之偏空,则又有体无用。佛眼则见透此点,而知一切法空即是有,故令不可偏空也。
要知道一切事物,都是因缘聚合时暂时显现的相状。所以因缘聚合就生起,因缘消散就灭去。而且不必等到它灭去之后才明白。就在因缘聚合、显现存在的当下,也时刻在生起变化,没有恒常、没有固定,可以领悟它并非坚固实在的东西,其实是虚幻显现的假相。这就叫做“有即是空”。而凡夫不明白这个道理,误认为是真实的。于是导致执着这些表象,跟着它流转不停。这就是轮回的原因。佛眼却能看透这一点,知道一切事物有就是空,所以教导我们不可以执着“有”。同时又懂得一切事物之所以有种种不同的相状,是随着业力而有差异。因为造作的行为随时变动,所以外境的相状也跟着变化无常。然而造什么样的因,必定显现什么样的果。所有境遇相状的美丑苦乐,无不随着业力的善恶大小而不同。业力复杂,显现的相状也复杂;业力纯净,显现的相状也纯净。丝毫不会差错。这就叫做“空即是有”。而凡夫不明白这个道理,否定因果。于是导致执着“空”的见解,什么都敢做,这就是堕落的原因。即使不这样,如果像小乘那样偏执于空,又会只有体性而没有妙用。佛眼却能看透这一点,知道一切事物空就是有,所以教导我们不可以偏执于“空”。
○不但此也。即复知得业从何起,起于心之有念也。念必有根,根于同具之性也。念与业时时变异。惟此同具之灵性,则自无始来,尽未来际,不变不异,实为一切法之主体。然而有体必有用,有用必有相。此相之所以虽为幻有,而又从来不断也。因其幻而不断,所以既不应着有,又不应着空也。且既知相由业转,业作于心。则知一念之因虽微,其关系却是极大。所以令学人应于起心动念时,观照用功也。又知心念之起,由于未达一真法界,故取相分别。然而性体本无有念。若非返照心源,岂得断念以证体。所以令学人当背尘以合觉,反妄以归真也。
不仅这样。还要知道业力从哪里生起,是起于心有念头啊。念头必有根源,根源在于众生共同具备的灵性。念头与业力时时变化,唯有这共同具备的灵性,则从无始以来,直至无尽的未来,不会改变、不会变异,实在是所有现象的主体。然而有本体就必然有作用,有作用就必然有显现。这显现之所以虽然是虚幻的存在,却又从来不曾断绝。正因为它虚幻而不断绝,所以既不应执着于有,也不应执着于空。而且既然知道显现随业力转变,业力由心造作。就知道一个念头的起因虽然微小,它的关系却是极大。所以让学人应当在起心动念的时候,观照用功。又知道心念的生起,是由于未能通达一真法界,所以执着表象、分别对待。然而本性本体本来没有念头。如果不返照心的本源,怎能断除妄念而证得本体。所以让学人应当背离尘劳以契合觉悟,返归妄念以回归真实。
以上甚深微妙道理,非佛开示,谁人能知?若不信佛,如法受持,又谁能明了?因此一切众生,自古至今,多在迷中,造业受苦。故为利益一切众生发菩提心者,应知相即非相,生即非生;既不着有,亦不着空。如是空有双离,以行六度万行。乃能利益一切众生也。何以故?住相布施,易退道心故。着有是住相,着空亦是住相故。故应空有双离也。更应以此相即非相,生即非生道理,普告一切众生。令皆知修二边双离之因,证寂照同时之果。是为究竟之利益,菩萨应如是布施也。本科开口曰如来说者。正是指示发大心者,如是空有双离,以行布施。布施此空有双离之妙法。则自他皆得离相见性,断念证体,同归性海。其利益之大,不可思议。何以故?是如来说故,其法与如来性德相应故。
这样深奥微妙的道理,若不是佛陀开示,谁能明白?如果不信佛所说,依法修行,又有谁能真正懂得?因此一切众生,从古至今,大多处在迷惑之中,造业受苦。所以,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发觉悟之心的人,应当知道:事物的表象并非真实,生起也并非实有;既不执着于“有”,也不执着于“空”。像这样同时远离“空”“有”两边,去实践六度等一切善行。这样才能真正利益一切众生。为什么呢?因为执着表象去布施,容易退失求道之心。执着“有”是住相,执着“空”也是住相。所以应当同时远离“空”“有”两边。
更应当把这个“表象并非真实,生起并非实有”的道理,普遍告知一切众生。让大家都懂得修习远离两边的因,证得寂灭与观照同时具足的果。这才是究竟的利益,菩萨应当这样去布施。这段开头说“如来说”,正是为了指示发大心的人:要这样空有两边都不执着,去行布施。布施这个空有两边都不执着的妙法。那么自己和他人就都能远离表象、洞见本性,断除妄念、证得本体,一同回归自性大海。这其中的利益之大,是不可思议的。为什么呢?因为是如来说的,这个法与如来的自性功德是相应的。
○一切诸相,一切众生,有种种义。向来各书,多因文便,拈一二义以说之。若不知其种种义,则只明其当然,而不明其所以然。便恐因所见之书不同,致生抵触。今当荟萃众义,分析而详说之。则闻此一席之话,无异十年读书,想为诸君所愿闻也。此种种义,有常见者,有不常见者,有推而广之者,概括为四条如下。
所有相和众生的含义,都有很多种解释。过去的各种注解书籍,大多为了行文方便,只选取一两种含义来说明。如果不知道这些多样的含义,就只能明白表面的意思,而不理解背后的道理。这样恐怕会因为读到的书不同,而产生理解上的矛盾。现在应当汇集各种含义,详细分析讲解。那么听我这一番话,就相当于读了十年书,想必是各位乐意听的。这些含义,有常见的,有不常见的,有可以进一步推演的,大致归纳为以下四条。
○(一)相者,相狀。謂有生之類之相狀也。相字,不但指外形之狀況言,兼指內心之狀況言。有生之類,如經初所言,若卵生、若胎生、若溼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是也。無色一類,但無業果色耳,仍有定果所現之微妙色身。為有色界以下,目力所不能見,故曰無色。而佛眼、菩薩法眼、羅漢慧眼,皆能見之。世尊示入涅槃時,無色界天人,淚下如雨。若無色身,云何淚下。如是種種有生之類,其色心相狀,差別亦至不一矣,故曰諸相。再細別之。每一類中,相狀又有種種差別。如外形之肥瘦好醜,內心之善惡智愚。推之,如行願品所言,種種壽量,種種欲樂,種種意行,種種威儀,則千差萬別,何可算計,故曰一切也。然而如是一切諸相,在俗眼觀之,宛然現有之時,而道眼觀之,則知其莫非色受想行識五蘊假合,變現出種種有生之相耳。除五蘊變現外,實無種種差別之相可得。經中所以言當下即空,又曰生即無生也。故曰一切諸相,即是非相,(重讀下句,下同。第二條亦同。)此明生空之義也。此是約有生之相狀,生即無生言,故曰生空。
(一)相,指的是相状。就是有生命众生的各种形态。这个“相”字,不仅指外表的形状样貌,也包括内心的状态。有生命的众生,就像经文开头所说的,像卵生的、胎生的、湿生的、化生的,像有物质形体的、没有物质形体的,像有思想活动的、没有思想活动的,像既非有思想活动又非无思想活动的,这些就是。所谓“无色”这一类,只是没有业力所感的粗重色身罢了,仍然有禅定果报所显现的微妙色身。因为这种色身是色界以下众生的肉眼所看不见的,所以叫做“无色”。但佛眼、菩萨的法眼、罗汉的慧眼,都能看见。世尊示现进入涅槃时,无色界的天人,眼泪像下雨一样。如果没有色身,怎么会流泪呢?像这样种种有生命的众生,他们的物质和精神形态,差别也是极其繁多的,所以叫“诸相”。再进一步细分,每一类众生当中,形态又有种种差别。比如外形的胖瘦美丑,内心的善恶智愚。推展开来,像《行愿品》里所说的,种种寿命的长短,种种爱好与乐趣,种种心念与行为,种种举止威仪,那就千差万别,多得无法计算,所以叫“一切”。然而,像这样的一切种种形态,在世俗人的眼里看来,明明是显现存在的时候,但在有修行智慧的人看来,就知道它们无不是由色、受、想、行、识这五蕴暂时和合,变化显现出种种有生命的形态罢了。除了五蕴变化显现之外,实际上并没有种种差别的形态可以真实得到。所以经中说当下就是空,又说生就是无生。所以说,一切种种形态,就不是真实的形态,(重读下一句,后面的也一样。第二条也是这个读法。)这里阐明的是“生空”的道理。这是从有生命的形态来说,生就是无生,所以叫“生空”。
眾生者,眾,謂五蘊。三數成眾,蘊既有五,故名曰眾。由五蘊眾法假合,而後有生,故名眾生。而四生(胎、卵、溼、化。)六道(天、人、修羅、地獄、鬼、畜。)之眾生,莫非由此五蘊法假合而生,故曰一切眾生。普通所說眾生之義,皆是指千差萬別眾多生類而言。此乃一切眾生之義。非眾生二字,命名之本義也。何謂五蘊假合?當知不但有生之類,是由五蘊法和合,假現生相,本來無實已也。即五蘊眾法之本身,亦由其他眾法和合,假現成此幻相,亦本非實,故曰五蘊假合。何以言之。如色蘊,乃地水火風四大之所變現者也。則色蘊之為假合可知。若細勘之。四大又何一非假。至於受想行識四蘊,受者領納,想者憶念,行者遷流,識者分別、含藏,皆妄心也。何名妄心。因其是由無始來,種種計較,種種取著,積無數之業力,執持不斷,因而現起受想行識之種種動作耳。自性清淨心中,那有此物。則此四蘊之為假合,亦可知矣。然則不但五蘊之眾,本來非眾。即假合成五蘊之其他眾法,亦復眾而非眾。則生本無生,豈不洞然。經中所以言當體即空也。故曰一切眾生則非眾生。此明法空之義也。此約五蘊眾法,當體即空言,故曰法空。由此可見五蘊二字含義之精妙矣。蘊者聚集義,蔭覆義。正明色受想行識五者,為其他眾法之所聚集,而有生之類,又為此五之所聚集,正所謂緣聚而生也。而一切眾生,迷於一切諸相者,因從無始來久久為其蔭覆障蔽。遂致執著,認以為實,造業受苦,無量無邊。今既知之,便當破此障蔽,跳出牢籠。云何破。依此金剛般若離相遣執是已。蓋明生空,所以破我執,離我相。明法空,所以破法執,離法相也。而一言及法,便攝非法。何以故?若執非法,亦是法執故。以執者之意中,是以非法為法故。故一言離法相,須將離非法相之意,并攝在內。如是說者,乃為佛說。如是知者,乃為正知。如是則并空亦空矣。生空、法空、空空,是為三空。具此三空之正智,名為金剛般若也。所以發大心者,不但要明生空法空之義,以離我法二相,方能破此障蔽,跳出牢籠。并須兼明空空之義,以離非法相,方能利益一切眾生,所以菩薩心若通達諸相非諸相,則相雖有而心卻空。既不受諸相之牢籠。正無妨顯現一切諸相,度迷相之一切眾生,而不生退怯。更通達眾生非眾生,則知眾生性本空寂同佛。故誓願普度一切入無餘涅槃,而無眾生難度之想。且度盡眾生,亦無眾生得度之想。何以故?眾本無眾,生本無生故。如此,方是為利益一切眾生發心之菩薩。
众生这个“众”字,是指五蕴。三样以上就能称为“众”,蕴有五种,所以叫做“众”。由五种蕴这些众多的法假合起来,然后才有了“生”,所以叫做“众生”。而胎生、卵生、湿生、化生这四生,以及天道、人道、阿修罗道、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这六道里的众生,没有不是由这五蕴法假合而产生的,所以说“一切众生”。通常所说的众生含义,都是指千差万别的众多生命类别而言。这是“一切众生”的意思,并不是“众生”这两个字命名的根本含义。
什么叫五蕴假合?要知道,不仅一切有生命的类别,是由五蕴法和合,假现出生命的相状,本来就不是真实的;就连五蕴这众多法本身,也是由其他众多的法和合,假现出这虚幻的相状,也本来不是真实的,所以叫做五蕴假合。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色蕴,是地、水、火、风这四大所变现出来的。那么色蕴是假合而成的,就可以知道了。如果仔细推究,地、水、火、风这四大,哪一个又不是假合的呢?至于受、想、行、识这四蕴,受是领纳感受,想是忆念思想,行是迁流变化,识是分别、含藏,这些都是妄心。为什么叫妄心?因为它是由无始以来,种种计较,种种执着,积累了无数的业力,执持不断,因而才现起受、想、行、识这种种动作罢了。在自性清净心中,哪里有这些东西。那么这四蕴是假合而成的,也就可以知道了。
这样看来,不但五蕴这个“众”,本来就不是真实的“众”;就连假合构成五蕴的其他众多法,也是“众”而非真实的“众”。那么“生”本来就没有“生”,岂不是清清楚楚了吗?经中所以说“当体即空”。所以说“一切众生则非众生”。这是阐明“法空”的道理。这是就五蕴众法当体即空来说的,所以叫“法空”。由此可见“五蕴”这两个字含义的精妙了。“蕴”是聚集、荫覆的意思。正是说明色、受、想、行、识这五样,是其他众多法所聚集而成的,而一切有生命的类别,又为这五蕴所聚集,正所谓因缘聚合而生。而一切众生,之所以迷于一切种种相,是因为从无始以来,长久地被它荫覆、障蔽。于是导致执着,认假为真,造作罪业,感受苦果,无量无边。现在既然知道了,就应当破除这种障蔽,跳出牢笼。怎么破除呢?依照这部《金刚般若经》所说的离相、遣除执着就是了。阐明“生空”,是为了破除我执,离我相。阐明“法空”,是为了破除法执,离法相。而一说到“法”,就把“非法”也包含在内了。为什么呢?如果执着于“非法”,也是法执。因为执着者的意识中,是把“非法”当作一种“法”来执着的。所以说要离法相,必须把离非法相的意思,一并包含在里面。这样说的,才是佛所说的法。这样理解的,才是正确的知见。这样就连“空”也空了。生空、法空、空空,这叫“三空”。具备这三空的正确智慧,才叫做金刚般若。
所以发大菩提心的人,不但要明白生空、法空的道理,以离我、法二相,才能破除这种障蔽,跳出牢笼;还必须同时明白“空空”的道理,以离非法相,才能利益一切众生。所以,菩萨的心如果通达了一切相都不是真实的相,那么相虽然存在,心却是空的。既然不受一切相的牢笼,正好不妨显现一切相,去度化那些迷于相的一切众生,而不会产生退缩畏惧之心。更进一步,通达众生不是真实的众生,就知道众生的本性原本空寂,与佛相同。所以发下誓愿,要普遍度化一切众生进入无余涅槃,而没有众生难以度化的想法。而且度尽众生,也没有众生被度脱的想法。为什么呢?因为“众”本无真实的“众”,“生”本无真实的“生”。这样,才算是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发心的菩萨。
○(二)以第一条所说众生非众生之义,证明诸相非诸相之义。盖若知得五蕴法之本身,是由其他众法之变现,可见五蕴乃是假法。然则由五蕴变现之一切诸相,岂非假法中之假法。其为有即非有也明矣。故曰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则此两句,亦是明法空义也。若知得一切众生之五蕴色身,皆是四大之所聚合,业力之所执持。清净心中皆无此物。由此可悟约五蕴变现言,固相相不同,而约自性清净心言,则无异无相。然则岂可昧同体之真性,执幻生之众相,分别我人众生耶!故曰一切众生,则非众生。则此两句,乃是明生空之义也。合之第一条所说,则相即非相,是正明生空,兼明法空之义;生即非生,是正明法空,兼明生空之义也。
(二)用第一条所说的“众生并非众生”这个道理,来证明“一切相都不是真实相”的道理。要知道,五蕴法的本身,是由其他各种因缘条件变化显现出来的,可见五蕴本身就是一种假合的现象。那么,由五蕴变化显现出来的一切种种相状,岂不是假合现象中的假合现象?它们看似存在,其实并非真实存在,这个道理就很明白了。所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那么这两句,也是在阐明“法空”的道理。如果懂得一切众生的五蕴色身,都是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聚合而成,由业力所执持。在清净的本心之中,本来没有这些东西。由此可以领悟:从五蕴变化显现的角度看,固然每个相状都不同;但从自性清净心的角度看,则没有差别,也没有固定的相状。既然如此,怎么可以迷失那同为一体的真实本性,去执着那些虚幻产生的种种相状,从而分别出“我”、“人”、“众生”这些概念呢!所以说“一切众生,则非众生”。那么这两句,是在阐明“生空”(我空)的道理。结合第一条所说的来看,“相即非相”,是正面阐明“生空”,同时也包含了“法空”的道理;“生即非生”,是正面阐明“法空”,同时也包含了“生空”的道理。
○(三)相者,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也。四相不一,故曰諸相。無論取著身相法相非法相,皆為著我人眾壽,故曰一切也。而身相是五蘊假合。五蘊即已無實。若法與非法,更是假名。然而不無假名無實之諸相也。故曰一切諸相,即是非相。(重讀上句,下同。)此明生空、法空、空空,所謂三空之義也。此義,當約行布施者說。故經初曰: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又曰: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反覆說之,以示二邊俱不住也。一切眾生,仍如一二兩釋。然雖眾本無眾,生本無生,生空法空,但既為五蘊法假合現起,不無眾生之幻相也。故曰:一切眾生則非眾生。此亦明三空之義。此義,當約受布施者說。因一切幻相眾生,方為五蘊假法之所障蔽,不知是假非實。故此中令為利益一切眾生發心之菩薩,應如是以有即是空、空即是有之般若法門,廣行布施也。
(三)“相”,指的是自我相、他人相、众生相、寿命相。这四种相各不相同,所以称为“诸相”。无论执着于身体形相、事物的表象,还是执着于“没有表象”这个概念,都是在执着自我、他人、众生、寿命这四相,因此说是“一切”。而身体形相是色、受、想、行、识这五蕴暂时聚合而成的。五蕴本身就没有真实的实体。至于事物的表象和“没有表象”这个概念,更是人为假定的名称。然而,并非没有这些假名而无实体的种种相。所以说,一切种种相,其实就不是真实的相。(重读上一句,下面的“众生”句读法相同。)这里阐明的是“我”的空性(生空)、事物的空性(法空)、以及空性本身也不可执着(空空),也就是所谓的“三空”之义。这个道理,应当从修行布施的人的角度来理解。所以经文的开头说:菩萨对于一切事物,心念不应执着,应这样去行布施。又说:应当这样布施,不执着于任何相。反复说明,是为了表示既不执着于“有”,也不执着于“空”这两边。至于“一切众生”,理解方式仍然和第一、第二两处解释相同。虽然从根本上说,众生本不是真实的众生,生命现象本无实体,我空、法空,但既然是由五蕴等事物暂时聚合而显现出来,也并非没有众生的虚幻假相。所以说:一切众生,就不是真实的众生。这里也是在阐明“三空”的道理。这个道理,应当从接受布施的对象(众生)的角度来理解。正因为一切显现为虚幻假相的众生,正被五蕴等假合的事物所蒙蔽,不知道这些都是假相而非真实。所以,此处让那些为利益一切众生而发心的菩萨,应当依照这种“有即是空、空即是有”的智慧法门,去广泛地修行布施。
○(四)诸相,谓布施之人,所施之物。一切者,人是五蕴和合,物则品类繁多也。一切众生,如前释,谓受施者也。无论施者、施物、受者,莫非因缘聚合,现此幻有,故皆曰非。是之谓三轮体空。轮为运转不息之物,以喻施者、施物、受者,展转利益,不休息也。体空有二义:(一)谓此三,皆是幻有,当体即空。(二)谓此三,相体幻有,而性体空寂。若明当体即空之义,则能不著于相;若明性体空寂之义,则当会归于性。发大心者,能如是以布施,其利益广矣大矣。
(四)所谓“诸相”,指的是布施的人、所布施的物品。“一切”的意思:人是五蕴和合而成,物品则种类繁多。“一切众生”,如前所解释,是指接受布施的对象。无论是布施者、布施的物品、还是接受布施的人,无不是因缘聚合而显现的暂时现象,所以都说“非”。这就叫做三轮体空。“轮”是运转不息的东西,用来比喻布施者、施物、受施者三者之间辗转利益、循环不息的关系。“体空”有两层含义:(一)是说这三者都是暂时存在的幻相,当下即是空性。(二)是说这三者,其相状是幻有,而本性是空寂的。如果明白当下即是空性的道理,就能不执着于表象;如果明白本性空寂的道理,就应当回归本性。发大心的人,能这样去行布施,其利益就非常广大了。
○总上四释,皆以明有即是空,空即是有之义也。上文云应如是布施者,盖了得非相非生,则不滞有;了得相即非相,生即非生,则不堕空。不滞有故,虽布施而不住;不堕空故,虽不住而恒施。既二边之不着,复二轮之并运,是为布施波罗蜜。是故菩萨应如是修即相离相之三檀,利益一切无生幻生之众生也。
总结以上四点解释,都是为了说明“有”即是“空”、“空”即是“有”的道理。前面说“应当这样布施”,是因为明白了“相不是相”、“生不是生”,就不会停滞在“有”的层面;明白了“相就是非相”、“生就是非生”,就不会堕入“空”的极端。不滞留在“有”上,所以虽然布施却不执着;不堕入“空”中,所以虽不执着却恒常施与。既不偏执两边,又能同时运转“有”“空”二轮,这才是真正的布施波罗蜜。因此,菩萨应当这样修习:在相中而不执着于相的三类布施,去利益一切本质上无生、却如幻显现的众生。
○此科不但释成上来不应住色等布施之义,是空有两不住。兼以回映前文所说诸义,加以阐发而总结之。盖前文有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者,以一切诸相即是非相故。前云: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又云: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故今云应如是即相离相以行布施。以如是而行,则自度度他,同见如来,而名诸佛故,故曰利益一切众生。当知此语是并施者亦说在内。何以故?施者自己,亦众生之一故。且前文所云,不住相布施,及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云云,亦因是而其义愈明。何以故?前言不住相布施,其下即接明福德。前言无生得度,其语是明其当然。至此,乃一一阐发其所以然矣。盖相即非相,可见本无可住,故不应住。生即非生,可见众生入无余涅槃,只是复其本性,故无得度者耳。总之,得此结成两科之文,前说诸义,一齐圆成矣。故此总结之两科经文,应当铭诸肺腑,朝斯夕斯,勤勤咏味,有大受用在。
这段经文不仅解释了前面不该执着于色相布施的道理,是要做到空、有两者都不执着。同时也呼应并阐发前文所说的各种义理,加以总结。因为前文曾说过:凡是有形有相的事物都是虚妄不实的,这是由于一切事物的表象本质上并非真实存在的缘故。前文又讲:若能看透所有表象的虚妄本质,就能见到如来真性。还说:能超越一切表象的执着,就可称为诸佛。所以这里说,应当像这样——面对现象却不被现象所困——去行布施。用这样的方式修行,既能自度又能度他,共同证见如来本性,成就佛果,因此说能利益一切众生。要知道这句话是把布施者自己也包含在内的。为什么呢?布施者自身,同样是众生之一啊。而且前文所说的“不执着于表象的布施”,以及“实际上并没有众生得到涅槃度化”等等道理,也正因为这段总结而意义更加显明。为什么呢?前面说到不执着于表象的布施,紧接着就阐明这样做的福德。前面说没有众生得度,那是在说明其本然之理。到了这里,才一一阐明了其中的所以然。因为现象本非实有,可见本来就没有什么可执着的,所以不该执着。众生本具佛性,可见众生证入无余涅槃,只是恢复其本有自性,所以说并没有一个实在的“得度者”。总之,有了这两段总结性的经文,前面所讲的种种义理,就全部圆满成立了。因此,这两段总结性的经文,应当铭记在心,早晚勤加体会,其中蕴含着极大的受用和益处。
○行布施等功行时,应如前结成无住发心科所说应门中道理,常作正念,以为警策。若于六尘少有偏着,应如前所说不应门中道理,常提正念,以自呵责。若少偏空,应依此中所说,提起正念曰:利益众生,是我本愿,奈何懈怠,只图自了,即此正是着我,我见是起惑之根,此根不除,又何能自了耶。更应常作凡所有相,空有同时想。众生是眷属,眷属是众生想。常作众生同体想。众生本来是佛想。
在修行布施等功德时,应当依照前面“无住发心”一节“应门”中所讲的道理,时常保持正念,以此警醒自己。如果对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稍有偏执贪着,就应按照前面“不应门”中所说的道理,提起正念,自我呵责。如果稍偏向于空寂、消极一边,则应依据这里所讲的,提起正念提醒自己:利益众生本是我的初心,怎能懈怠,只求自己解脱?这种想法正是执着自我,而自我执着是烦恼的根本,这根不除,又怎能真正自利呢?更应时常作这样的观想:一切现象都是空有同时的;众生是我的眷属,眷属也是众生;常怀众生与我同体的心念;常念众生本来是佛。
○觀行雖開二門,實則相應相成。試觀前觀門中,說應、說不應。(應離一切相發心,不應住色生心等。)此行門中,亦說應、說不應。(觀文可見,不具引。)前說有住則非,此亦說空有不著。(相即非相,生即非生之說,是令體會此義以行布施,而得二邊不著也。)其語意,處處緊相呼應。何故如是?若有觀慧而不實行,則等於空談;若但實行而無觀慧,則等於盲修。二門既相助而後成,所以觀、行必須相應也。由是可知,觀、行不但不可缺一,亦復不可偏重。且由是可知,觀、行兩門中所說道理,必應一一打通,貫串而融會之。如是而觀時,便如是而行;如是而行時,便如是而觀。少有偏住,則為非住。何以故?不相應故。是為要著,當如是知。
观察和实践虽然分为两个门径,本质上却是相互呼应、相辅相成的。请看前面观察法门中,既说应当如何,也说不应当如何。(应当远离一切表象发心,不应当执着于色相而生起心念等。)这个实践法门中,同样既说应当如何,也说不应当如何。(观照经文便可明白,这里不一一列举。)前面说有所执着便是不对的,这里也说空有两边都不应执着。(所谓“相即非相,生即非生”的说法,正是让我们体会这个道理去实践布施,从而达到不落两边的境界。)其中的语意,处处紧密呼应。为什么要这样呢?如果只有观察的智慧而不去实际修行,那就等于空谈理论;如果只是埋头实践而没有观察的智慧,那就等于盲目修行。两个法门既然需要互相辅助才能成就,所以观察和实践必须相应一致。由此可知,观察和实践不但缺一不可,也不可偏重任何一边。并且由此可知,观察和实践两个法门中所讲的道理,必须一一打通,贯穿起来融会贯通。这样观察时,便这样去实践;这样实践时,便这样去观察。稍有偏执,便不是正确的安住。为什么呢?因为心行不相应的缘故。这是关键要点,应当这样理解。
(丑)次,正明真实。分二:(寅)初,明说真实。
(第二段)接着,说明真实含义。分为两部分:(第一)首先,阐明说法的真实性。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须菩提!如来是说真话的人,说实在话的人,说如实之理的人,不说欺骗话的人,不说前后矛盾话的人。
此次正明真实一科,是明上来初总结前文一科中,所说无住发心,无住布施诸义,皆由亲证而知,真实不妄以劝信也。
这一部分“正明真实”的章节,是为了阐明前面“初总结前文”一节中所说的:心念不执着而生发,布施不执着而施行,这些道理都是因为亲身证悟才知晓的,真实不虚,以此来劝勉大众生起信心。
○真者,所说一如,即不异之意。实者,所说非虚,即不诳之意。若配法言之,真谓真如,实谓实相。是明上来所有言说,一一皆从真如实相中流出,故曰真语者,实语者。既语语与真如实相相应,故为不诳语者,不异语者也。既曰真语,又曰实语,并非重复,具有精义。
真,指的是所说的内容与真理完全一致,也就是没有差异的意思。实,指的是所说的内容真实不虚,也就是不欺骗的意思。如果用佛法概念来对应说明:真就是真如,实就是实相。这是为了阐明以上所有言教,每一句都是从真如实相中自然流露出来的,所以说是真语者、实语者。既然每一句话都与真如实相相应,因此也就是不欺骗人的语言、没有差异的语言。这里既说真语,又说实语,并不是重复,其中包含着精深的含义。
当知真如之名,表性体之空寂也,乃专约性体而立之名。盖真者,非虚妄之意,明其非相也;如者,无差别之意,明其无我也。故上来说有我人等相即非菩萨;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说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说若心取相,无论取法取非法,皆为着我人众寿;说应离一切相;说离相名佛,如是等等一空彻底之语,是之谓真语者。意在令人,依如是语以修观行,则离相忘我,乃得契证无相无我空寂平等之真如也。
要知道“真如”这个名称,是专门用来描述本性体空寂的状态。所谓“真”,是指不虚妄,说明它不是外在的表象;“如”,是指没有差别,说明它没有自我的执着。所以前面经文说:如果有我、人、众生、寿者等分别执着,就不是真正的菩萨;说一切表象,都是虚妄不实的;说应当没有自我执着、没有对事物的执着、也没有对“空”的执着;说如果心去执着表象,不论是执着于法还是执着于空,都是落入了我、人、众生、寿者的分别;说应当远离一切表象;说远离一切表象才能称为佛。这些彻底空净的言语,就是真实不虚的教导。目的是为了让人们依照这样的教导来修行观照,从而远离表象、放下自我,才能契入并证得那无表象、无自我、空寂平等的真如境界。
实相之名,表性德之如实空、如实不空也,乃兼约体相用而立之名。盖实者,非实非不实之意。明相虽非体,然是体之用,用不离体也。相者,无相无不相之意。明体虽非相,然体必起用,用不无相也。故上来说无众生得度,而又度一切众生;说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说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说则非,又说是名;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说应生无所住心,如是等等,空有二边,双遮双照,双冥双存之语,是之谓实语者。意在令人依如是语以修观行,则合乎圆中,而得契证有体有用寂照同时之实相也。
“实相”这个名称,是表达本性功德既如实空寂、又如实不空的双重意义,是同时从本体、现象和作用三个方面建立的概念。所谓“实”,既不是实有也不是虚无的意思。说明现象虽然不是本体,但它是本体的作用,作用离不开本体。所谓“相”,既没有固定相状也不是没有相状的意思。说明本体虽然不是现象,但本体必定显现作用,作用不可能没有表现形态。所以前面经文既说没有众生被度化,又说度化一切众生;说应当不执着于任何现象而行布施;说不应执着佛法也不应执着非佛法;先说“就不是……”,又说“只是名为……”;说应当不执着任何境界而生起清净心;说应当生起无所执着的心,像这样种种同时涵盖空有两边、既遮止又照见、既超越又并存的教导,才是真实不虚的言语。目的是让人依照这样的教导来修行观照,就能契合圆满中道,从而体证既有本体又有作用、寂然不动又朗照同时的真实相状。
既曰不诳语,又曰不异语,亦各具深义。盖众生迷真逐妄久矣,闻此真语实语,一定惊怖其言,以为河汉,望而生畏。故谆切以告之曰:不诳语者,所谓佛不诳众生也。又恐闻者未能深解,以为何以忽言非、忽言是,其他自相违反之语,甚多甚多。或有先闻不了义者,必又怀疑何以此经所说又复不同。故更叮咛而告之曰:不异语者,所谓虽说种种乘,皆为一佛乘也。
既然说了不欺骗人,又说前后一致,这两句话各自都包含着深刻的含义。因为众生迷失真实、追逐虚妄已经很久了,听到这些真实不虚的言语,必定会惊讶恐惧,觉得这些话像天上的银河一样不着边际,因而望而生畏。所以佛陀恳切地告诉大家:所谓“不欺骗”,就是说佛陀不会欺骗众生。又担心听的人不能深刻理解,以为为什么一会儿说“不是”,一会儿又说“是”,其他这样看似自相矛盾的话还有很多很多。或许有人先前听过不究竟的教义,心中必然又会怀疑:为什么这部经所说的又不一样呢?所以佛陀再次郑重地嘱咐说:所谓“前后一致”,就是说虽然宣说了种种不同的修行法门,但最终都是为了引导众生走向那唯一的成佛之道。
何谓如语?是明所有言语,皆是如其所亲证者而说之也。故五语中,如语为主。使知真语实语,皆是亲证如此。绝非影响之谈,何诳之有。言有千差,理归一致,何异之有。殷殷劝信,苦口婆心,至矣尽矣。若不配法说之,犹言凡我所说,既真且实。因其皆是如我自证者说之,故语语决不相诳,语语皆与自证者不异也。首举如来为言者,正明语语是从性海而出,语语皆与性德相应之意。次第安五者字,正是指示语语确凿。一切众生,不必惊,不必怖,不必畏。但如是信解受持,为他人说,决定皆能如我之所亲证者而证得之。故下科复约证得之法言之,以示其真实,而劝信焉。
什么是如语呢?这是说明所有言语,都是依照自己亲身证悟的境界而说的。所以五种言语中,如语是最根本的。让人知道真语、实语,都是亲身证得如此,绝不是道听途说的空谈,哪里会有欺骗呢?言语虽有千差万别,道理终究归于一致,哪里会有差异呢?这样恳切地劝人相信,真是苦口婆心,说到极处了。如果不配合教法来说,就如同说:凡是我所说的,既真实又可靠。因为这些都是依照我亲自证悟的境界而说,所以每句话都绝不欺诳,每句话都与亲自证悟的境界没有差别。首先举出如来作为例子,正是说明每句话都是从自性海中流出,每句话都与自性功德相应的意思。依次安立五个“者”字,正是为了指示每句话都确凿无疑。一切众生,不必惊慌,不必恐惧,不必畏缩。只要这样去相信、理解、受持,并为他人解说,必定都能像我亲身证悟的那样而证得。所以下一段再从证得之法的角度来说明,以显示其真实性,从而劝人深信。
(寅)次,明法真实。
(寅)第二,阐明法性的真实。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须菩提,如来所证得的法,这法既非实在,也非虚无。
此科着语不多,而义蕴渊涵,当知此是如来所证,不但凡夫莫测高深,即菩萨亦未能洞晓,直是无可开口处。然则云何说耶。惟有如长老所云:解佛所说之义耳。然而义蕴渊涵。渊则其深无底,涵则包罗万象。欲说明之,亦极不易。必须一一分疏而细剖之,逐层逐层说来,或可彻底。听者亦应逐层逐层,一一分疏而细剖之,务令析入毫芒,不得少有含糊。然后修观、行时,方不致含糊而能亲切,方有功效之可期。不然,便是儱侗真如,颟顸佛性也。且不但应析入毫芒,尤应融会贯通。然必先能析入毫芒,乃能融会贯通。当知析入毫芒时,虽是在析义理,其实已在观心性矣。如上所说,是闻思修的窍要,诸君勿忽。
这一段落文字不多,但含义极其深广。要知道这是如来所证悟的境界,不但凡夫无法测度其高深,就连菩萨也不能完全洞悉,简直到了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地步。那么,究竟该怎么说呢?只能像长老所说的那样:理解佛所开示的义理罢了。然而这义理实在深广。深,就像深不见底;广,则包罗万象。想要说明白,也极为不易。必须逐一分析、仔细剖析,一层一层地讲清楚,或许才能透彻。听法的人也应当一层一层地,逐一分析、仔细剖析,务必做到条分缕析、明察秋毫,不能有丝毫含糊。这样,将来修习观想、实践修行时,才不至于模糊不清而能真切体会,才有获得成效的希望。不然,就是笼统地对待真如,糊涂地看待佛性了。而且,不但要分析到毫厘细微,尤其还应当融会贯通。但必须先能做到条分缕析,才能进而融会贯通。要知道,在分析义理到极其精微时,虽然是在辨析道理,其实已经在观照心性了。以上所说的,正是听闻、思维、修行的关键要领,请大家不要忽视。
○如來所得法,此一語便須善於領會。不然,一定懷疑。今假設問答以明之。問曰:如來者,性德之稱。既是約性而說,則湛湛寂寂,無所謂法,更無所謂得。且前明世尊在然燈佛所,彼時方為八地菩薩,尚且於法實無所得。今曰如來所得法何耶?答曰:君言誠有理。然以此理疑此語,則大誤矣。誤在但看一句,而不深味下文也。當知下文此法二字,正指所得之法。其法卻是無實無虛。無實無虛者,形容性德之詞也。然則所得之法,正指性言,豈謂別有一法哉!由是可知如來所得法一語,猶言稱為如來者,以其證得無實無虛之性耳,豈謂別有所得哉。況所謂無實者,正明其雖得而實無所得;所謂無虛者,正明其以無所得故而得證性。則雖說得說法,亦復何礙。何以故?法是指性而言,得乃證性之謂。非謂成如來後,尚復有得有法。故無礙也。若誤會為如來有所得法,便非無實矣。且少有所得,便是法執,豈能成如來,則亦非無虛矣。可見佛語本自圓融,要在統觀全旨,靜心領會,當如是知也。(此中已將無實無虛之義,說了兩種。一是形容性德之詞,性何以無實無虛,下當說之。一是形容得性德之詞。所謂有得則不得云云是也。當細細領會之。)不但如來所證,為無實無虛。試觀前明四果中所說,皆是有所得便不得,若無所得而後乃得,則皆是無實無虛也明矣。故前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正明其同為無實無虛,(無實無虛,即不生不滅,下當說之。)但有半滿之不同耳。(半者,不圓滿也。小乘半,菩薩滿。菩薩半,佛滿也。)總之,如來是性德之稱。無實無虛,乃性德之容。此科語意,蓋謂如來所證之性,無可名言。姑為汝等形容之曰:無實無虛而已。性德何以無實無虛耶?當知無實者,所謂生滅滅已故,(凡情空。)所謂無智亦無得故,(聖解亦空。)無虛者,所謂寂滅現前故,(體現。)所謂能除一切苦故。(用現。)質而言之,無實無虛,猶言寂照同時。寂則無實矣,照則非虛矣。不但如來如是,即約凡夫妄心言,亦復無實無虛也。覓心了不可得,豈非無實乎。介爾一念,具十法界,豈非無虛乎。由是可知凡聖同體矣。但因凡夫執實,而不知無實,故不能成聖。小乘又執虛,而不悟無虛,故不能成菩薩。一類菩薩能無實無虛矣,復不能虛實俱無,故不能成如來。然而畢竟以同體故,故能回頭是岸。佛云:狂心不歇,歇即菩提。吾輩其孟晉哉。一切眾生其速醒哉。
如来所得法,这句话要好好领会。不然一定会产生疑惑。现在假设问答来说明。问:如来是本性功德的称呼。既然是就本性来说,那么清净寂然,无所谓法,更无所谓得。而且前面说到世尊在燃灯佛那里时,那时还是八地菩萨,尚且对于法实际上没有任何所得。现在说如来所得法是什么意思呢?答:你说的确实有道理。但如果用这个道理来怀疑这句话,那就大错了。错在只看一句,而不仔细体会下文。要知道下文“此法”两个字,正是指所得到的法。这个法却是无实无虚。无实无虚,是形容本性功德的词语。那么所得到的法,正是指本性而言,哪里是说另外有一个法呢!由此可知“如来所得法”这句话,好比说称为如来的人,是因为他证得了无实无虚的本性罢了,哪里是说另外得到了什么呢。何况所谓无实,正是说明他虽然得而实际上无所得到;所谓无虚,正是说明他因为无所得到的缘故而得以证悟本性。那么即使说得说法,又有什么妨碍呢。为什么呢?法是指本性来说,得是证悟本性的意思。不是说成为如来之后,还有什么法可得。所以没有妨碍。如果误解为如来有所得法,那就不是无实了。而且稍微有所得,便是执着于法,怎么能成为如来呢,那也就不是无虚了。可见佛语本来就圆融,关键在于整体把握全部旨意,静心领会,应当这样理解。(这里已经将无实无虚的意思,说了两种。一是形容本性功德的词语,本性为什么无实无虚,下面会说到。一是形容证得本性功德的词语。所谓有得就不得等等就是这个意思。应当细细领会。)
不但如来所证悟的,是无实无虚。试看前面说明四果时所说的,都是有所得就得不到,如果无所得而后才能得到,那么都是无实无虚就很明白了。所以前面说:一切贤圣都因为无为法而有差别,正是说明他们同是无实无虚,(无实无虚,就是不生不灭,下面会说到。)只是有半满的不同罢了。(半,就是不圆满。小乘是半,菩萨是满。菩萨是半,佛是满。)
总之,如来是本性功德的称呼。无实无虚,是本性功德的形容。这一段的语意,是说如来所证悟的本性,无法用语言说明。姑且为你们形容为:无实无虚而已。本性功德为什么无实无虚呢?要知道无实,就是所谓生灭灭尽的缘故,(凡情的执着空掉。)所谓无智亦无得的缘故,(圣者的见解也空掉。)无虚,就是所谓寂灭现前的缘故,(本体显现。)所谓能除一切苦的缘故。(妙用显现。)概括来说,无实无虚,好比说寂照同时。寂就是无实了,照就不是虚了。不但如来是这样,就是就凡夫的妄心来说,也是无实无虚的。寻找心却了不可得,难道不是无实吗。微细的一念,具备十法界,难道不是无虚吗。由此可知凡夫圣者同具此体。但因为凡夫执着为实,而不知道无实,所以不能成圣。小乘又执着为虚,而不悟无虚,所以不能成菩萨。一类菩萨能无实无虚了,又不能虚实都无,所以不能成如来。然而毕竟因为同体的缘故,所以能回头是岸。佛说:狂心不歇,歇即菩提。我们应当努力前进啊。一切众生要快快觉醒啊。
○无实无虚,与不生不灭义同。本自无生,故曰无实。今亦无灭,故曰无虚。亦与有即是空、空即是有,义同。何谓无实,有即是空故。何谓无虚,空即是有故。亦与空有同时义同,以其有即是空,空即是有,故曰空有同时。故曰义同也。若彻底言之。空有同时者,空有俱不可说也。无实无虚者,虚实俱遣也。虚实俱遣,正心经所谓以无所得故,菩萨依之而得究竟涅槃,诸佛依之而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之意。故曰: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也。此语是明如来证得之性,此性虚实俱不可说。何以故?虚实犹言空有。空有不可说者,寂照同时也。寂照同时,正是无上正等正觉,此之谓如来。以上先将无实无虚平列说之者,以明有体有用也。今又彻底说之者,以明体为用本,得体乃能起用也。两层道理,皆应彻底明了。以有体必有用故,此本经所以既令不着,又令不坏。学人必应如是两边俱不着也。以得体乃起用故,此本经所以令空而又空。学人必应如是离一切相,一空到底也。
“无实无虚”和“不生不灭”意思相同。本来就没有生起,所以说“无实”;现在也没有消灭,所以说“无虚”。也和“有即是空、空即是有”的意思相同。为什么说无实?因为有就是空的缘故。为什么说无虚?因为空就是有的缘故。也和“空有同时”意思相同,因为有就是空、空就是有,所以说空有同时。因此说它们的意义是相通的。 如果彻底来说,“空有同时”是指空和有都不能用言语完全表达;“无实无虚”是指虚和实都要放下。放下虚实两边,正是《心经》所说的“以无所得故”——菩萨依此证得究竟涅槃,诸佛依此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的意思。所以说:如来所证得的法,这个法既无实也无虚。 这句话是说明如来所证悟的本性,这个本性既不能说实、也不能说虚。为什么呢?虚实就好比说空有。空有之所以不可说,是因为寂然的本体和照用的妙用同时具足。寂照同时,正是无上正等正觉,这就是如来。 以上先将“无实无虚”并列说明,是为了表明有体有用。现在再彻底说明,是为了表明体是用的根本,证得体才能起用。这两层道理,都应该彻底明白。因为有体必有用,所以这部经既教我们不要执着,又教我们不要破坏。学人必须像这样两边都不执着。因为证得体才能起用,所以这部经教我们空而又空。学人必须像这样远离一切相,一空到底。
○當知開經以來所說諸義,皆無實無虛義也。何以故?凡所言說皆是如語故。茲略引數語以明之,他可類推。如曰:諸相非相,相皆虛妄,不可取不可說,法與非法俱非等等,凡屬則非一類之義,皆依無實義而說者也。如曰:是名諸佛,則見如來,諸佛及法從此經出等等,凡屬是名一類之義,皆依無虛義而說者也。總之,知得無實,則知性本空寂,故須遣蕩情執;知得無虛,則知因果如如,故應如所教住。何以故?如來既如是而證,菩薩必當如是而修故。故得此一科,上說諸義,更添精采。不但此也,上科五語,亦因此科而愈足證明。上云如語,謂如其所證者而語也。所證果若何耶。今曰無實無虛。無實無虛者,無相無不相之義也,故說實語。亦相不相俱無之義也,故說真語。真語(【校】「語」下舊版有「實語」二字,原稿無。)皆如其所證,其為不誑語不異語也明甚。
要知道从开经以来所讲的各种道理,都是“无实无虚”这个道理。为什么呢?因为凡是所说的都是如实的言语。这里略举几句话来说明,其他的可以类推。比如:各种相状并非真实相状,相都是虚妄的,不可执着不可言说,佛法与非法都要否定等等,凡是属于“则非”这一类的含义,都是依据“无实”的道理来说的。比如:称为诸佛,就能见到如来,诸佛及佛法都从这部经产生等等,凡是属于“是名”这一类的含义,都是依据“无虚”的道理来说的。总之,明白了“无实”,就知道自性本是空寂的,所以必须扫除情执;明白了“无虚”,就知道因果真实不虚,所以应该依照所教导的去安住。为什么呢?如来既然这样证悟,菩萨也必定应当这样修行。所以得到这一部分,上面所说的各种道理,就更加精彩了。不仅如此,上一部分说的五种言语,也因为这部分的说明而更加得到证明。上面说“如语”,意思是按照他所证悟的境界来说话。所证悟的究竟是什么呢?现在说“无实无虚”。“无实无虚”就是无相也无不相的意思,所以说是实语。也是相与不相都无的意思,所以说是真语。真语(【校勘】“语”字下旧版有“实语”二字,原稿没有。)都如他所证悟的,那么是不欺诳语、不怪异语也就很明白了。
○无实无虚,语虽平列。然世尊言此,意实着重两无字。教人应彻底作观,虚实俱遣也。盖如来所得,固为无实无虚。而无实无虚,实由虚实俱遣得来。若存有无实无虚,便是法执,岂能无实无虚哉。故必应遣之又遣,方能证得空寂之性体也。
这段话说“无实无虚”,虽然字面上是并列的,但世尊讲这句话,用意其实重在“无”字上,是要教导我们应当彻底地观察,把“实”和“虚”两边都放下。因为如来所证得的,固然是“无实无虚”的境界。但这个“无实无虚”的境界,恰恰是由彻底放下“实”与“虚”的执着才能获得的。如果心里还存着一个“无实无虚”的概念,那就是对法相的执着,又怎么能真正达到无实无虚呢?所以,必须一再地放下,才能证入那个空寂的本性。
然则学人云何着手?当知世尊言此,是教人当以无实成就无虚。是为虚实俱遣之着手方便也。何以言之。无实者,不执之意。执则固结不解矣。固结者,实义也。无论境之为实为虚。苟有所执,虚亦成实。若一切不执,则虚实俱遣矣。此意,观之上下文,可以洞然。上文云:信心清净则生实相。此是无实无虚之好注脚。心清净,无实也。生实相,无虚也。而实相之生,由于心之清净。则无虚当由无实以成就之也明矣。故前云: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又云:应离一切相发心,应空有不住行布施也。故下文云:住法布施,如人入暗。不住布施,日光明照。乃至最后一偈,令作梦幻等观也。故本经全部主旨,在于应无所住也。然则世尊言此之意,是令以无实之观,成就无虚之果,岂不昭然若揭也哉。
那么学佛的人该如何入手呢?要知道世尊说这些话,是教导我们应当通过“不执着于实有”来达成“不落于虚无”。这就是同时放下虚实两边、开始用功的方便法门。为什么这么说呢?“无实”就是不执着的意思。一旦执着,就会坚固缠结无法解脱。这种坚固缠结,就是“实”的含义。无论境界是真实还是虚幻,只要有所执着,虚幻的也会变成实在的。如果对一切都不执着,那么真实和虚幻就都能放下了。这个意思,看看上下文,就能完全明白。上文说:信心清净就能生起实相。这正是“无实无虚”最好的注解。心清净,就是“无实”;生起实相,就是“无虚”。而实相的生起,是由于心的清净。那么,“无虚”的果报,显然要通过“无实”的修观才能成就。所以前面说:远离一切表象,就可以称为诸佛。又说:发心应当远离一切表象,行布施应当既不执着于“有”也不执着于“空”。所以下文说:执着于法而行布施,就像人进入黑暗;不执着而行布施,则如日光朗照。直到最后的偈颂,教我们作如梦、如幻等等的观想。所以这部经的全部主旨,就在于“应无所住”(心不执着于任何事物)。这样看来,世尊说这番话的用意,是让我们用“无实”(不执着于实有)的观照,来成就“无虚”(真实不虚)的果德,这难道不是已经非常清楚明白了吗?
无实观者,即最后所云,观一切法如梦如幻是也。常作此观,执情自遣矣。此是破一切凡情之总观要观,万不可须臾离者。当知如梦等观,说在最后者,是用以总结全经,则全经处处皆应作此观也明矣。则又何能拘泥次第之说,而不于此处说明之乎。何故在此处说明?因此处文便,不能错过故也。且此处必应将此总要之观说出,更有三要义。今再次第说之:(一)此正明真实之文,正承上无住发心,无住布施之义而来。而紧接其下者,又极言住法之过,不住之功。可见此处,正是上下文之过脉。若不将此不执之义点明,便不成其为过脉矣。何以故?与上下文所明无住之义,不联贯故。(二)况此处所说,既是明其自证,则更不能不将修法点明。何以故?世尊所以明自证如是之果者,意在令学人修如是之因故。然则若但说平列之义,而不将此义说出,学人云何着手耶!(三)所以说自证之意,不但如上所云。盖意在令闻法者,得以明了全经所说皆是自证如此。证得确凿,绝非理想。故不必惊疑怖畏。故不可不信解受持。故持说一四句偈等,便有无量功德,胜过以恒沙身命布施者。此世尊说自证之最大宗旨也。然则若但有平列之义,而无彻底之义者。(换言之,即是以无实成就无虚,的示学人用功方法之义。)则闻者,亦但知得自证之境界,而仍不知自证之方法,则又何足以彻底除人疑情乎。
所谓“没有真实”这个观点,就是最后所说的:看待一切事物都如同梦境、如同幻象。经常保持这样的观照,执着的情绪自然就会消散了。这是破除一切凡夫执着的总纲领、关键观法,一刻也不能离开。要知道,如梦幻等观法放在最后说,是用来总结整部经文的,那么整部经文处处都应该这样观照就很明白了。又怎么能拘泥于先后顺序的说法,而不在这里说明呢?为什么在这里说明?因为这里文意顺畅,不能错过时机。而且这里必须把这个总关键的观法说出来,还有三个重要原因。现在依次说明:
(一)这段阐明真实境界的文字,正是承接上文“无所住而生其心”、“无所住而行布施”的义理而来。而紧接在它下面的,又极力说明执着于法相的过失,不执着的功德。可见这里,正是上下文的衔接过渡。如果不把这个不执着的义理点明,就不成其为过渡了。为什么呢?因为和上下文所阐明的“无所住”的义理,就不连贯了。
(二)何况这里所说的,既然是阐明世尊自己证悟的境界,那就更不能把修行方法点明了。为什么呢?世尊之所以阐明自己证得这样的果位,用意在于让学习的人修习这样的因行。那么,如果只是并列地说明义理,而不把这个道理说出来,学人从哪里着手呢!
(三)所以说明自证境界的用意,不只是像上面所说的。用意在于让听闻佛法的人,能够明白整部经所说的都是这样自证而来的。证悟得确凿无疑,绝不是凭空想象。所以不必惊慌、怀疑、恐惧。所以不能不信解受持。所以持诵、解说一个四句偈等,就有无量的功德,胜过用恒河沙数身命来布施。这是世尊说明自己证悟境界的最大宗旨。那么,如果只有并列的义理,而没有彻底究竟的义理(换句话说,就是用“没有真实”来成就“没有虚妄”,明确指示学人用功方法的意义),那么听法的人,也只是知道了自证的境界,却仍然不知道自证的方法,那又怎么能彻底消除人们的疑惑呢?
○综上说种种义观之。则世尊说此,意在令人既知其自证之境界,并知其自证之方法也明矣。然则闻法者,乌可不如是领解;说法者,乌可不如是阐发乎。
综合以上所说的种种道理来看,世尊宣讲这部经的用意,明显是要让世人既明白如来亲自证悟的境界,也了解亲自证悟的方法。既然如此,听法的人怎能不这样去领会理解,说法的人又怎能不这样去阐释发挥呢。
然而此义,非深心体会,必致忽略。前云义味渊涵,不易说,不易解者,正指此而言也。或曰:如是作观,不虑偏空乎。答之曰:此似是而非之言也。当知修观必应彻底。若不彻底,执何能遣,相何能离。且上下文皆以布施对举,则是观行并进,尚何偏空之有。况世尊于上下过脉中忽发此义者,正以阐明上下文应离相,应空有不住之所以然。使知必应离相无住以行布施者为此。云何能离,云何能无住,其方法如此。乃是上下文之紧要关键所在。则说此正是成就其广行布施利益一切之本愿,并非仅仅令作此观,何虑偏空耶。
然而这个道理,如果不深入体会,很容易被忽略。前面说经义深广,不容易讲明白、不容易理解,正是指这一点。有人问:这样去观想,会不会落入偏空的毛病呢?回答是:这种看法似是而非。要知道修行观想必须彻底。如果不彻底,执着怎么能消除,表象怎么能放下?而且上下文都以布施来对照说明,这是观想与修行同时并进,哪里会偏空呢?何况世尊在上下文的衔接中忽然点出这个道理,正是为了阐明上下文所说应当远离表象、应当不执着于空有两边的根本原因。让人明白必须远离表象、无所执着地去行布施,正是为此。怎样才能远离?怎样才能无所执着?方法就在这里。这是上下文的紧要关键所在。所以说这段正是为了成就广行布施、利益一切众生的本愿,并非仅仅叫人作这种观想而已,哪里需要担心偏空呢?
○观上来所说,除融贯本经,及其他各经,种种义外,可知佛说此无实无虚一语,最要之义有三:(一)是形容性德。(二)是形容云何得性德。(三)是形容云何修性德。理、事、性、修、因、果,罄无不尽。故此一语也,不但将本经所说道理,赅括无遗。并将所有小乘大乘佛法,一齐赅括无遗。何以故?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故。无实无虚,正所谓无为法也。
看前面所说的内容,除了融会贯通本经和其他各经典的种种义理之外,我们可以知道,佛说的“无实无虚”这句话,最重要的含义有三点:(一)是描述本性的特质。(二)是描述怎样才能证得这种本性。(三)是描述应如何修持这种本性。其中,道理、事相、本性、修持、因、果,全都包含无遗。所以这一句话,不但将本经所说的道理全部概括了,并且将所有小乘、大乘的佛法也一并概括无遗。为什么呢?因为一切贤人圣人,都是依照无为法而证悟,只是程度深浅有差别罢了。无实无虚,正是所谓的无为法啊。
不但此也。一切凡夫心相,一切世间法相,一切因果法相,亦莫不赅括无遗。因此种种相,皆是有即空,空即有,则皆是无实无虚也。此正法华经所谓,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也。此之谓诸法实相。故此一语,真乃大乘法印。法印者,一一法皆可以此义印证之,而不能出其范围之外。故曰其深无底,包罗万象也。
不仅如此。一切凡夫的心念状态,一切世间事物的表象,一切因果规律的呈现,也全都包含无遗。因为这些种种表象,都是“有即是空,空即是有”,所以都是既非真实、也非虚无的。这正是《法华经》所说的:这样的相状、这样的本性、这样的体性、这样的作用、这样的造作、这样的直接原因、这样的辅助条件、这样的直接结果、这样的后续报应、这样从开始到最终完全平等的真相啊。这就叫做一切事物的真实本相。所以这一句话,确实是大乘佛法的印证标准。所谓法印,就是每一种事物都可以用这个道理来印证,而没有能超出这个范围的。所以说它的深奥没有底限,能够包罗世间万象。
(《法华经》中提出的“十如是”(如是相、如是性等),是从十个层面完整揭示一切现象的本质规律。)
(丑)三,重以喻明。分二:(寅)初,喻住法之过。
(丑)三,再用比喻来说明。分两段:(寅)一,比喻执着于法相的过失。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
须菩提!如果菩萨心里执着于事物表象而修行布施,就像有人走进黑暗之中,什么都看不见。
此科是明执实,则布施之功德全虚也,正是无实无虚反面。由此下二科语意观之,更足证明无实无虚一语,不止说以明证得之境界,实兼说以明证得之修功矣。法字即经初于法应无住之法,谓一切法也。一切法,不外境、行、果。境者,境界,即五蕴、六根、六尘等;行者,修行,即六度等;果者,果位,即住、行、向、地,乃至无上菩提,亦兼果报,如福德、相好、神通、妙用等。然就六度等行言之,便摄境、果。盖行六度而自以为能行,此住于行也;若行六度而有名誉等想,便是住境;若行六度而心存一有所得,便是住果。无论心住何种,皆为住法。此处法字,不必摄非法言。因经文既是就行布施立说,是已不取非法矣。当知六度万行等法,因缘聚合,乃能生起,既是缘生之法,可见当体即空,非实也。然行此六度等法,而得自他两利,非虚也。是故菩萨既不应舍六度之事不为,而落虚;亦不应有六度之相当情,而执实。执实则心住于法矣!前云: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故有入暗之过。暗则一无所见,言其仍在无明壳中也。岂但性光不能显现而已。永嘉云:住相布施生天福,招得来生不如意。盖不知观空,必随境转。生天之后,决定堕落。故曰此科正明执实,则功德全虚也。
这一节是说明如果执着实有,那么布施的功德就完全虚妄了,正是“无实无虚”的反面。从下面两节的意思来看,更足以证明“无实无虚”这句话,不只是为了说明证得的境界,实在是兼带说明证得的修行功夫。“法”字就是经初“于法应无住”的“法”,指的是一切法。一切法,不外乎境界、修行、果位。境界,就是五蕴、六根、六尘等;修行,就是六度等;果位,就是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乃至无上菩提,也包括果报,如福德、相好、神通、妙用等。然而就六度等修行来说,便包含了境界和果位。因为行六度而自以为能行,这就是执着于修行本身;如果行六度而有名誉等想法,便是执着于境界;如果行六度而心里存着有所得的念头,便是执着于果位。无论心执着于哪一种,都是执着于法。这里的“法”字,不必包含“非法”来说。因为经文既然是就布施修行来立论,是已经不取非法了。应当知道六度万行等法,是因缘聚合才能生起,既然是缘生之法,可见其本身即是空,并非实有。然而修行这六度等法,能够自他两利,并非虚妄。所以菩萨既不应该舍弃六度的事不去做,而落入虚妄;也不应该对六度的表象产生执着,而执着实有。执着实有,心就住于法了!前面说:如果心有所住,那就不是真正的安住。所以有进入黑暗的过失。黑暗就什么也看不见,是说仍然在无明的壳子里。岂止是自性光明不能显现而已。永嘉大师说:执着表象布施,能生天上的福报,招得来世不如意的果报。因为不知道观照空性,必定随着境界转。生天之后,决定会堕落。所以说这一节正是说明执着实有,功德就完全虚妄了。
○入闇,喻背覺。既有法執,故背覺也。覺者,明義。背覺,則無明矣。故曰入闇。無所見,喻不見性。前云: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今不知緣生即空之理,執以為實,而取法相,豈能見性?故曰無所見。不言有目無目者,暗喻此人道眼未開,無明未破,有目亦等於無目,故不言也。蓋此人以見地不明故,雖學大乘行布施,既是盲修,(入闇。)必生重障,(無所見。)故以入闇無所見譬之。當知學佛者,若道眼不開,勢必處處雜以世情俗見,豈但六度行不好。且必增長我慢,競起貪瞋,反將佛法擾亂,行得不倫不類,啟人疑謗。直是於佛法道理一無所見,豈止不能見性而已。執法為實之過如此,吾輩當痛戒之。
进入暗室,比喻背离觉悟。既然有对法的执着,所以背离觉悟。觉悟,是光明的意思。背离觉悟,那就陷入无明了。所以说进入暗室。什么都看不见,比喻不能见到本性。前面说过:如果认识到一切表象都不是真实相,就能见到如来。现在不懂得缘起性空的道理,执着以为实有,而去执着事物的表象,怎能见到本性?所以说什么都看不见。不说明眼还是盲眼,是暗喻这个人修行眼光没有开启,无明没有破除,有眼睛也等于没有眼睛,所以不说明。因为这个人由于见解不明,虽然学习大乘法门修行布施,既然是盲目修行,(进入暗室。)必然产生严重障碍,(什么都看不见。)所以用进入暗室什么都看不见来比喻。要知道学佛的人,如果修行眼光不开,势必处处夹杂世间情见俗见,岂止六度行不好。而且必定增长傲慢,竞相生起贪嗔,反而将佛法扰乱,修行得不伦不类,引发他人怀疑诽谤。简直是对佛法的道理一无所见,岂止是不能见性而已。执着法为实有的过失就是这样,我们应当深深警戒。
(寅)次,喻不住之功。
(寅)第二,比喻不执着的功德。
「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如果菩萨心中不执着于任何事物表象而修行布施,就像一个人有明亮的眼睛,在日光照耀下,能清楚看见种种色彩。
此科,是明知法无实,故不住着。则布施功德,便能无虚。正是说来阐发当以无实成就无虚之义者。使知如欲得我所得,当如此人也。如此阐义,明透极矣。如此开示,亲切极矣。如此劝信,恳到极矣。
这一部分,是说明真正懂得佛法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所以不执着。这样,布施的功德,才能真实不虚。正是为了阐明应当通过不执着于实相,来成就真实功德的道理。让我们明白,如果想要得到我所证得的境界,就应当像这样的人一样。这样阐述义理,透彻极了。这样开导启示,亲切极了。这样劝人信受,恳切极了。
○有目,喻道眼。日光,喻佛智,並指此經。以經中所說,皆是佛之大智光明義故。見,喻見性。種種色,喻性具之恆沙淨德。蓋謂住法布施,則因執生障,何能悟見本性。若能心不住法,(無實。)而又勤行布施,(無虛。)是其人道眼明徹,(有目。)空有雙離。(虛實俱遣。)真為能依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者。則游於佛日光輝之中,(日光明照。)當得徹見如實空,(無實。)如實不空,(無虛。)具足體相用三大之性,(見種種色。)如佛所得也。其功德何可思議!即以生起下文,成就無量無邊功德一科來。此是約無實無虛平列之義說之。若約虛實俱遣徹底義說者,心不住法,則心空矣,無實也。心空無實,則我人有無等等對待之相胥離矣,所謂虛實俱遣也,若能如是,便如日光明照見種種色。無虛也。其為以無實成就無虛,豈不開示分明也哉。
有眼睛,比喻修行的眼光。太阳光,比喻佛陀的智慧,也指这部经。因为经中所说的,都是佛陀大智慧的光明义理。见,比喻见到本性。种种色,比喻本性中具足的无量清净功德。这是说,如果执着于法去行布施,就会因为执着而产生障碍,怎么能悟见本性呢?如果能够心不执着于法,(这就是“无实”。)同时又精勤地行布施,(这就是“无虚”。)这样的人道眼明亮透彻,(就是有眼睛。)空和有两边都不执着。(虚和实都放下。)真正能够依据文字般若,生起观照般若。那么他就仿佛游于佛日的光辉之中,(如同太阳光明普照。)应当能够彻底见到如实的空性,(无实。)和如实的不空,(无虚。)具足本体、相状、作用这三大特性的自性,(见到种种功德之色。)如同佛陀所证得的一样。这样的功德怎么可以思议呢!这就引出了下文,成就无量无边功德这一部分。这是从“无实”和“无虚”两者并列的意义上说的。如果从彻底放下虚实两边的意义上说:心不执着于法,那么心就空了,这就是“无实”。心空无实,那么我、人、有、无等等一切相对的相状就都离开了,这就是所谓的“虚实俱遣”。如果能这样,便如同太阳光明照耀,能见到种种色相。这就是“无虚”。这正是以“无实”来成就“无虚”,道理岂不是指示得非常分明了吗?
○目日,亦可喻行人之正智。有目者,正智开也。正智既开,能破无明,故曰日光明照。无明分分破,便分分现起过恒河沙数性净功德,故曰见种种色。
眼睛,也可以比喻修行者正确的智慧。有眼睛的人,就是正确的智慧已经开启。正确的智慧一旦开启,就能破除无明烦恼,所以说“日光明照”。无明烦恼一分一分地破除,便会一分一分地显现出超过恒河沙数那么多的清净本性的功德,所以说“看见种种色彩”。
○住法布施,尚且如人入暗。然则住着根尘等境,而不行布施者,当入何等境界乎?不堪设想矣!兹将不行布施六度者,开为三类言之。上说者为一类。若心住于得好果报,而又不肯布施,痴人哉,此又一类也。其有于根尘一无所住,而亦不行布施,所谓独善其身者。以世法论,逍遥物外,亦殊不恶;然以佛法衡之,则是住于非法矣,依然法执。亦是入暗而无所见者耳。此又一类也。
执着于法布施,尚且如同人进入黑暗之中。那么执着于六根六尘等境界,却不肯行布施的人,将会堕入怎样的境界呢?简直无法想象啊!现在将不行布施等六度的人,分为三类来说明。上面说的是一类。如果心里贪求好的果报,却又不肯布施,这是愚痴之人,这又是一类。还有一种人,对六根六尘一无所着,却也不肯行布施,这就是所谓独善其身的人。用世间法的标准看,超然物外,似乎也不错;但用佛法的标准来衡量,这就是执着于非法了,仍然是法执。同样属于进入黑暗而一无所见的人啊。这又是一类。
若心住布施,而不行布施,世无其人。盖未有不行布施而反取着布施之理也。若不住行果,而不行布施,则其心住根尘可知,便与第一类同科。如是等辈,见地若何,前途若何,得此两科文所明之义,皆可推知,故世尊不说之也。
如果心中执着布施,却不去实践布施,世间没有这样的人。因为不可能不实践布施反而去执着布施的道理。如果不执着于修行果报,却不去实践布施,那么他的心必然执着于感官境界,这就和第一类人归为同一种情况。像这样的人,他们的见解如何、未来的修行道路如何,根据这两段经文所阐明的道理,都可以推想而知,所以世尊就不再详细说明了。
○上来总结前文中两科,既将开经来要义加以阐发,融成一片。因接说明真实两科,证其所有言说,所有法门,莫非真实。以其皆是如其证得之法而说者也。乃又接说此喻明两科,更将证得之无实无虚,阐明其境界,指示其修功。前后章句,极其融贯,发挥义理,反复详尽。不但总结中,应离相发心,乃至有住则非,应不住色布施,等等要义,倍加鲜明。并为经初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等文,作一回映之返光,令更圆满。盖经初但明不住行施之福,此中兼明住法行施之过,故更圆满也。且总结后,复得此两科作一余波。即以文字论,如龙掉尾,全身俱活,真文字般若也。所有经义,既已收束严密。故向下即结归持经功德以示劝焉。
以上内容总结前文中的两科,已经把开经以来的重要义理加以阐发,融合成一个整体。接着说明“真实”这两科,证明所有言说、所有法门,无不是真实不虚的。因为这些都是依照如来所证得的真理而宣说的。于是又接着说明这两科比喻,进一步将证得的“无实无虚”境界阐明清楚,并指出具体的修行方法。前后文句极其贯通,对义理的发挥反复详尽。不但使总结部分中“应离相发心”,乃至“有住则非”、“应不住色布施”等等要义,更加鲜明突出。同时也为经初“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等经文,作了一次回光返照,令其义理更加圆满。因为经初只说明了不住相布施的福德,这里兼带说明了住着法相布施的过失,所以更加圆满。而且总结之后,再有这两科作为余波。单从文字来看,犹如神龙摆尾,全身都活跃起来,真是文字智慧的体现。所有经义,既然已经收束得严密周全。所以接下来就归结到受持此经的功德,以此作为劝勉。
(癸)三,结成。
(癸)第三,总结。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须菩提!将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够对此经信受奉持、读诵修学,那么如来便会以佛的智慧,完全了知这样的人,完全照见这样的人,他们都将成就无量无边的功德。
此如來印闡中之第三科也。初,印可一科,是印可長老信解受持,第一希有之說。次,闡義一科,是為驚怖般若望而生畏,不能信解受持者,闡明般若之空,乃是空有皆空。因而融會前來已說之要義,發揮應無所住之所以然。并明如是之說,如是之法,皆是如來親證如此,莫非真實,不誑不異。故不明無住之旨,雖修六度,而無明難破,如人入闇。若明無住之旨,以行六度,則必破無明,如日明照。反覆詳盡,無義不彰矣。故此第三科,即歸結到受持此經之功德,兼以回映離相名佛之義。(無量無邊功德,與則名諸佛義同。)前半部義趣,至此可謂結束得周匝圓滿之至,故標曰結成。結成者,結束圓滿之意,亦結果成就之意。
这是如来印证阐述中的第三部分。最初,印证认可这一部分,是认可长老您信解受持此经、是第一希有之事的说法。其次,阐述义理这一部分,是为了那些听闻般若智慧便心生惊怖畏惧、不能信解受持的人,阐明般若所说的空,乃是连“空”与“有”的观念都一并空掉。从而融会贯通前面已经讲过的核心要义,发挥“应无所住”的根本原因。并且说明这样的言说、这样的法义,都是如来亲自证悟所得,无一不是真实不虚,绝不欺诳、没有差异。所以,不明白“无所住”的宗旨,即使修习六度,无明烦恼也难以破除,如同人进入暗室。若能明白“无所住”的宗旨,以此去实践六度,则必定能破除无明,如同太阳光明普照。反复详尽阐述,所有义理都已彰显无遗。因此这第三部分,就归结到受持此经的功德,同时用以回应前面“离一切相,即名诸佛”的义理。(这里说的无量无边功德,与“即名诸佛”的义理是相同的。)前半部的义理旨趣,到这里可以说结束得极其周密圆满,所以标题称为“结成”。“结成”的意思,既是结束圆满,也是结果成就。
○当来,通指佛后。不言现在而举后世为言者,意在展转宏扬此经,不令断绝,利益无尽。且以回映前来后五百岁之言,以鬬争坚固之时,而能受持读诵此经,其夙根深厚可知。所以蒙佛护念,皆得成就。能字正显其出类拔萃,甚为希有。以人鲜能之之时而竟能,故如佛之所得者,而皆得焉。
将来,泛指佛陀灭度之后。不说现在而举后世为例,意在辗转弘扬这部经典,使之流传不断,利益无穷。同时也是为了呼应前文所说后五百岁的预言——在斗争坚固的时代,竟能受持读诵此经,可见其宿世善根极为深厚。因此蒙受佛陀护念加持,都能获得成就。“能”字正显出他们的超群拔萃,实在稀有难得。在世人罕能做到的时代竟能做到,所以他们也能得到如同佛陀所证得的无上正等正觉。
○受者,领纳义趣,即是解也。持者,修持,谓如法而行。又执持,谓服膺不失。既能如法而行,则必利益一切众生以行布施。故此中虽未明言广为人说,而其意已摄在内。
所谓“受”,就是领会吸收经文的义理旨趣,也就是理解领悟。所谓“持”,就是修习奉持,指依照佛法去实践修行。也可以说是牢牢记住,指心中牢记不忘。既然能依照佛法去实践修行,那么必定会利益一切众生而修行布施。所以这里虽然没有明确说出广泛为他人解说,但这个意思已经包含在其中了。
○受,屬思慧;持,屬修慧;讀誦,則屬聞慧。對文為讀,憶念為誦。先言受持者,其意有三:(一)受持是程度深者,故首列之。讀誦,是程度淺者,故列於次。蓋約兩種人言。然欲受持,必先之以讀誦。果能讀誦,便有受持之可能。故皆得成就。(二)既能受持,仍復讀誦,此約一人言也。聞思修三慧具足,精進不懈如此,豈有不成就者。(三)說此推闡無住一大科,意在聞者得以開解。故此成就解慧科文,結歸到解上。受者,解也。而下極顯經功為一大科之總結者,亦復先言受持。皆是明其已開圓解,則信為圓信,持亦圓持。所以為佛智知見,而得成就者,主要在此。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為者,被也,讀去聲。此句約事相言,有二義。(一)智慧,是光明義;知見,是護念義。謂是人深契佛旨,蒙佛加被也。(二)謂是人功德,惟佛證知。除佛智慧,餘無能悉知悉見者。總而言之,人能受持讀誦此經。若約理而言,其無明,則受真如之熏。(為如來。)其知見,則受佛智之熏。(以佛智慧悉知悉見。)故約事而言,皆得蒙佛如來加被,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而曰知之悉,見之悉者,顯其決定成就也。
感受,属于思考的智慧;坚持,属于实践的智慧;读诵,则属于听闻的智慧。对着文字是读,回忆背诵是诵。先说感受并坚持,有三层意思:(一)感受并坚持是程度深的,所以首先列出。读诵,是程度浅的,所以列在后面。这是针对两种人来说的。然而想要感受并坚持,必须先读诵。果真能读诵,就有感受并坚持的可能。所以都能成就。(二)既能感受并坚持,又继续读诵,这是针对一个人来说的。听闻、思考、实践三种智慧都具备,如此精进不懈怠,哪有不成就的道理。(三)说这推究阐述不执着的一大段,意在让听者能够开悟理解。所以这成就理解智慧的科文,归结到理解上。感受,就是理解。而下面极力显示经书功德的总结部分,也是先说感受并坚持。都是说明已经开启圆满的理解,那么信心就是圆满的信心,坚持也是圆满的坚持。所以能被佛的智慧所知所见,而得以成就,主要就在这里。那么就是被如来以佛的智慧,完全知道这个人,完全看见这个人。为,是被的意思,读作去声。这句话从事相上说,有两层意思。(一)智慧,是光明的意思;知见,是护持忆念的意思。是说这个人深深契合佛的意旨,蒙受佛的加持护念。(二)是说这个人的功德,只有佛能证知。除了佛的智慧,其他没有能完全知道、完全看见的。总而言之,人能够感受、坚持、读诵这部经。如果从道理上来说,他的无明,就受到真如的熏染。(成为如来。)他的知见,就受到佛智慧的熏染。(以佛的智慧完全知道、完全看见。)所以从事相上来说,都能蒙受佛如来的加持护念,都能成就无量无边的功德。而说知道得完全,看见得完全,是显示他们决定能够成就。
○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正是回映前文,当知是人甚为希有,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等义。曰皆得者,无论僧、俗、男、女,凡能受持读诵此经,无不如是成就。即不明义,但能读诵者,亦必得之。故曰皆得。何以故?果具有真实信心,至诚读诵。先虽不解,后必开解故。所以者何?般若种子已种,蒙佛摄受,决定开我智慧故。利益众生,为功;长养菩提,为德。功德二字,指自度度他,绍隆佛种言也,故曰无量无边。何以故?无量者,约竖言,历万劫而常恒故。无边者,约横言,周法界而无际故。此是诸佛,诸大菩萨,法身常住,妙应无方境界。今曰皆得成就如是功德,明其皆得成菩萨,乃至成佛也。总以劝人必须受持读诵此经,便得悟自心性,无实无虚,远离二边。既全性以起修,自全修而证性耳。
所有能够受持读诵这部经的人,都能成就无量无边的功德。这正是呼应前面所说的:应当知道这个人极为稀有,应当知道这个人成就了最上第一稀有的法门等等含义。说“皆得”,是指无论出家人、在家人、男子、女子,凡是能够受持读诵这部经的,没有不这样成就的。即使不明白经义,只要能读诵,也必定能得到。所以说“皆得”。为什么呢?如果真能怀着真实的信心,至诚恳切地读诵,起初虽然不理解,日后必定会开悟理解。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智慧的种子已经种下,蒙佛护念摄受,决定能开启我们的智慧。利益众生,是功;长养觉悟,是德。“功德”这两个字,指的是自度度他、传承兴隆佛种的事业,所以说“无量无边”。为什么呢?“无量”是从时间上说,经历万劫而永恒常在;“无边”是从空间上说,周遍法界而没有边际。这是诸佛、诸大菩萨法身常住、妙用应化无方无边的境界。现在说“皆得成就如是功德”,说明他们都能成就菩萨,乃至成佛。总之是为了劝勉人们必须受持读诵这部经,便能了悟自心本性,既非实有也非虚无,远离两边分别。既然能依全体心性而发起修行,自然能在全体修行中证悟心性。
(辛)五,极显经功。分四:(壬)初,约生福显;次,约灭罪显;三,约供佛显;四,结成经功。(壬)初,又二:(癸)初,立喻。
(第五部分)特别彰显这部经的功德。分为四段:第一,从增长福报来彰显;第二,从消除罪业来彰显;第三,从供养佛陀来彰显;第四,总结经文的功德。第一段,又分两层:首先,设立比喻。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
须菩提,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在清晨时分,以如恒河沙数那么多的身体来布施;中午时分,又用如恒河沙数那么多的身体来布施;傍晚时分,同样以如恒河沙数那么多的身体来布施。像这样,经过无量百千万亿劫的时间,都以自己的身体来布施。
此第五极显经功一大科,乃推阐无住以开解之最后一科,不但为推阐开解之总结,亦前半部之总结。而语脉则紧承上文生起。因上文言受持读诵此经,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何故能如是成就耶?故极显经功以证明之。虽然,此一大科既是总结前半部,而前已三次较显矣。乃复说此以极力显之者,实因此经之义,不可思议。上虽较显三次,犹为言不尽意。故今乘上文文便,复彻底以发挥之。不过由上文引起,非专为上文也。
这第五大段“极显经功”,是推阐无住生心以开启见解的最后一科,不仅是对推阐开解部分的总结,也是前半部经文的总结。而文句脉络则是紧接上文自然引出的。因为上文说受持读诵这部经,都能成就无量无边的功德。为什么能这样成就呢?所以极力显发此经的功德来证明它。
不过,这一大科既然是总结前半部,而前面已经三次比较显发过功德了。现在还要说这一段来极力显扬,实在是因为这部经的义理,不可思议。前面虽然已经比较显发了三次,仍然觉得言语未能完全表达其深意。所以现在趁着上文的文势,再彻底地加以发挥。它只是由上文引带而出,并非专门为了上文而说。
当知显经功,即是显般若正智。此智乃是佛智。所谓无上正等正觉。为我世尊历劫以来,为众生故,勤苦修证所得。即上文所说,无实无虚之法是也。今将此法和盘托出,而成此经者。为未见性者,示以真确之图案故;为指引众生到彼岸之方针故;为以亲身经验告人,俾有遵循故。盖怜悯一切众生,自无始来,冥然不觉,长撄苦恼,或因障重而不闻佛法,或虽闻而未得法要,则前障未除,后障又起,所谓因病求药,因药又成病,则坐在黑山鬼窟里,如人入暗,而无所见,有何了期。故精约前八会所说般若之义,而更说此经。真乃句句传心,言言扼要。能令众生开其始觉,以合本觉,而成大觉。果能信解受持,便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且明告之曰:诸佛及无上正等觉法,皆从此经出。则此经是佛佛传家法宝可知。我世尊因亟欲传授家宝,亟欲一切众生皆知此经利益之大,不可思议。正所谓开自性三宝,成常住三宝,能住持三宝者。就极低限度言之,亦足以启发善心,挽回世运。所以又复极力显扬此经功德,俾闻者生难遭想,生欢喜心,努力读诵,信解受持,皆得成就最上第一希有。此极显经功之最大宗旨也。
要知道,显扬这部经的功德,就是显扬般若正智。这种智慧是佛的智慧,也就是所说的无上正等正觉。这是我世尊历经无数劫,为了众生,勤苦修行证悟所得的。就是前文所说的“无实无虚”的法。现在将这个法和盘托出,形成这部经,是为了给尚未明心见性的人,指示一个真实确切的修行蓝图;是为了指引众生到达彼岸的方向;是为了以亲身经验告诉人们,使他们有所遵循。因为怜悯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昏昧不觉,长久被烦恼痛苦所缠缚,有的因为业障深重而听不到佛法,有的虽然听到却未得法要,那么前障未除,后障又起,所谓因病求药,却因药又成了病,结果困在黑山鬼窟里,如同人进入暗室,什么也看不见,这样何时才能了结?所以精要地浓缩前八次法会所说的般若义理,而进一步宣说这部经。真是句句传达心要,字字把握关键。能让众生开启始觉的智慧,以契合本觉,从而成就大觉。如果真的能够相信、理解、领受、持行,就如同人有眼睛,太阳光明照耀,能看见种种景象。并且明确地告诉大家:一切诸佛以及无上正等正觉之法,都从这部经出生。那么这部经是诸佛相传的家法宝藏,就可以知道了。我世尊因为急切想要传授这个家传法宝,急切希望一切众生都知道这部经的利益之大,不可思议。正是所谓开启自性三宝,成就常住三宝,能够住持三宝。即使从最低的限度来说,也足以启发人们的善心,挽回世间的命运。所以又再次极力显扬这部经的功德,使听到的人产生难遭遇的想法,生起欢喜心,努力读诵,相信理解,领受持行,都能成就最上乘、第一稀有殊胜的功德。这就是极力显扬此经功德的根本宗旨。
○显经功中,先显能生殊胜之福。若不设一比喻,云何殊胜,便显不出。故假立一极大布施之福,以为后文显胜之前提,故曰立喻。初日分,中日分,后日分,是将一日分为三分,犹今人言上午中午下午之类。恒河之沙,极细极多,不可数计。劫者,梵语劫波,谓极长时间。今不止一劫,乃是百千万亿劫。复不止百千万亿,乃是无量之百千万亿劫。华严经云:阿僧祇阿僧祇,为一阿僧祇转。阿僧祇转阿僧祇转,为一无量。阿僧祇已是极长极多不可计算之数,又将此不可计算之数,倍倍增加而为无量,岂有数可说哉!则无量百千万亿劫,犹言无数劫而已。每日以一身命布施,已非凡夫所能为。况一日三时,每时亦不止一身命,乃是如恒河沙不可数计之身命。况不止一日、一年、一劫,乃是无数劫中,一日三时,以不可数计之身命布施。历时长极矣,布施重极矣,行愿亦坚极矣,此菩萨之行门也。其福德之大,亦岂可以数计,而不及闻此经而生信者,何故?此理下详。
在说明这部经的功德时,首先要说明它能产生极其殊胜的福报。如果不设立一个比喻,那么“殊胜”在哪里,就显示不出来。所以这里假设了一个极其广大的布施行善所得的福报,作为后面说明这部经更殊胜的前提,因此叫做“立喻”。“初日分”、“中日分”、“后日分”,是将一天分成三个时段,就像现在人说的上午、中午、下午一样。恒河的沙子,非常细,非常多,数也数不清。“劫”是梵语“劫波”的简称,指的是极其漫长的时间。现在不只是一劫,而是百千万亿劫。还不止百千万亿,更是无量无数的百千万亿劫。《华严经》里说:一个“阿僧祇”乘一个“阿僧祇”,叫做一个“阿僧祇转”。一个“阿僧祇转”乘一个“阿僧祇转”,叫做一个“无量”。“阿僧祇”已经是极长极多数不清的数字了,再把这个数不清的数字成倍成倍地增加,成为“无量”,哪里还有数字能说得清呢!所以“无量百千万亿劫”,不过是说“无数劫”罢了。每天用一次身命来布施,已经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了。何况一天三个时段,每个时段还不止一次身命,而是像恒河沙那样数不清的身命。何况还不止一天、一年、一劫,而是在无数劫那么长的时间里,每天三个时段,都用数不清的身命来布施。经历的时间长到极点了,布施的贵重程度也到极点了,修行和愿力也坚定到极点了,这是菩萨的修行法门。这样得来的福德之大,哪里是数字能计算的,却还比不上听闻这部经而生起信心的人,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道理下面详细说明。
(癸)次,显胜。分三:(子)初,约福总示;次,举要别明;三,结显经胜。(子)初,又二:(丑)初,闻信即胜。
(癸)其次,显示殊胜。分为三部分:(子)第一,从福德总体上说明;第二,举出要点分别阐明;第三,总结显示本经殊胜。(子)第一部分,又分为二:(丑)第一,听闻信受即得殊胜。
「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
如果有人听闻这部经典,能生起信心而不排斥,他所获得的福报胜过前面所说的布施功德。
不逆者,不违也。闻得此经,深信非依此行不可,便发起一一如法行之之大心,是为信心不逆。即是发决定起行之信心。此中虽但言信,含有深解在。若非深解,决不能发此不逆之信心也。初发此心,固不如下之已经起行。然起行实本于发决定心。故发心时,其福便得超胜长劫布施无数身命之菩萨。此中福字,正指下文荷担如来,当得菩提,果报不可思议言。故非他福所可比拟。
不逆就是不违背。听到这部经,深信必须依照此经修行,于是发心要一一依法奉行,这就是信心不逆。也就是发起了决定修行的信心。这里虽然只说信,其实包含着深刻的领悟。如果没有深刻领悟,决不可能发起这样不逆的信心。刚开始发心时,自然比不上已经开始修行的人。但修行正是建立在发决定心的基础上。所以发心的时候,所获的福德就已经超过长久布施无数身命的菩萨。这里的“福”字,正是指下文所说的承担如来家业、将来证得菩提、果报不可思议而言。因此不是其他福德所能相比的。
(丑)次,持说更胜。
听闻并奉持这部经的功德,胜过用无量珍宝布施的功德。
「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更何况抄写经卷、信受奉行、诵读经文,并为他人讲解解说。
发心即胜者,正因其决定起行也。则已经起行后,其福更胜,自不待言。何况者,显其更胜也。书写者,为广布也。古无刻本,专赖书写,始得流传,故但就书写言之。如今日发心宏扬此经,无论木刻、石印、铅版,其功德与书写者同,非定要书写也。先之以书写者,明其如法发心,先欲度众。而先以此经度众,又明其发心即为绍隆佛种。受持读诵,虽若自度,实亦度他。因受持即是解行并进,而所行不外离相三檀。离相三檀,正为利益一切众生故也。读诵,亦所以熏习胜解,增长胜行,非为别事。为人解说,是行法施以利众。此经甚深,发心为众解剖无谬,乐说无碍,令闻者得明义趣,启发其信解受持之心也。此句说在后者,不能受持读诵,无从为人解说故。合而言之。是说此人既能传布此经以利众,复能依法实行以利众,更能广行法施以利众,足证其真是信心不逆。故初发此心时,便胜彼多劫布施无数身命之菩萨。
发心就胜过他人,正是因为他决定要付诸行动。那么已经开始行动之后,他的福报更加殊胜,自然不必多说。“何况”这个词,是为了显示其更加殊胜。“书写”是为了广泛传播。古代没有印刷刻本,专门依靠抄写,才能让经典流传,所以只就书写来说。像现今发心弘扬这部经,无论是木刻、石印还是铅版印刷,其功德和书写是一样的,不一定非要亲手抄写。把书写放在前面说,是为了表明他如法发心,首先想要度化众生。而首先用这部经来度化众生,又表明他发心就是为了承续和兴盛佛的慧命。受持读诵,虽然看起来像是自我修持,实际上也是在度化他人。因为受持就是理解与实践并进,而所实践的不外乎是离相布施、持戒、忍辱这三种菩萨行。离相修习这三种菩萨行,正是为了利益一切众生的缘故。读诵,也是为了熏陶培养深刻正确的理解,增长殊胜的修行,不是为了别的事情。为他人解说,是做法布施来利益大众。这部经义理甚深,发心为大众分析讲解没有错谬,乐于宣说而没有障碍,让听闻的人能够明白经文的义理旨趣,启发他们信解、受持的心。这一句说在后面,是因为如果不能受持读诵,就无从为他人解说的缘故。总合起来说,是说这个人既能传播流布此经来利益大众,又能依照经法真实修行来利益大众,更能广泛做法布施来利益大众,足以证明他真正是信心坚定、不违逆经义的人。所以当他最初发起这个心的时候,便已经胜过了那些多劫以来布施了无数身命的菩萨。
其所以胜之理,下文世尊自言之,即教义、缘起、荷担,三者俱胜故也。其义在下,今亦无妨说其概要,以便贯通。此经是极圆极顿法门,故曰教义胜。是为圆顿根机说,令佛种不断,故曰缘起胜。荷担胜者,试观此人信心不逆,便是机教相扣,非般若种子深厚者莫办,是其慧胜。书写受持,乃至解说,正是不断佛种,是其悲、其愿、其行,皆胜。悲智行愿,一一具足,故能荷担如来,是为荷担胜也。而彼长劫布施身命菩萨,虽难行能行,行愿坚固。然若不具般若正智,便只能成五通菩萨,终不能理智双冥,得漏尽通,而证究竟觉果,一不及也。既不具般若正智,自他皆不能达无余涅槃之彼岸,则无论如何苦行,皆非绍隆佛种之行,则利益众生终有尽时,二不及也。
这部经之所以殊胜的道理,世尊在下文会亲自说明,就是因为它在教义、缘起、承担这三个方面都特别殊胜。详细的含义在后面会讲到,但这里不妨先说说概要,以便前后贯通。这部经是极其圆满、极其顿超的法门,所以说教义殊胜。它是为圆顿根器的人宣说的,目的是让佛的种子延续不断,所以说缘起殊胜。至于承担殊胜,可以看这个人,只要他生起信心、毫不违逆,就说明教法与根机相应契合,若不是般若种子深厚的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这是他的智慧殊胜。而书写、受持,乃至为人解说,这正是让佛种不断的行为,可见他的慈悲、他的宏愿、他的修行,都同样殊胜。悲心、智慧、修行、愿力,样样都具备了,所以能够承担如来的家业,这就是承担殊胜。相比之下,那些长劫布施身体和生命的菩萨,虽然能做到难行能行,行愿也很坚固,但如果不具备般若正智,就只能成为有五神通的菩萨,终究不能使理性与事相冥然合一,证得漏尽通,从而成就究竟的觉悟果位,这是第一点不及。既然不具备般若正智,自己和他人都不能到达无余涅槃的彼岸,那么无论怎样苦行,都不是真正继承和兴盛佛种的行为,利益众生终究会有穷尽的时候,这是第二点不及。
○总之,般若是佛智,便是佛种,故为三宝命脉所关。况此金刚般若,文少义多,阐发义趣,一一彻底。若于此经不能信心不逆,则见地既不彻底。其悲、其愿、其行,又何能究竟圆满。且既不能信心不逆,自不能受持解说,广为宏扬。则佛法究竟义不明,佛种便有断绝之虞。此中关系,极其重大。则信心不逆之人,岂彼但知长劫苦行者,所能及哉!世尊说此,非谓不应苦行也。是明但知苦行,不具正智,则不能成究竟觉,不能绍隆佛种。而信心不逆,宏扬此经者,既能不断佛种;而又空有不着,则如彼苦行亦能行之裕如。此能者,彼不能。彼能者,此亦能。则孰为优胜,不待烦言矣。
总的来说,智慧是佛的智慧,也就是成佛的种子,所以它是佛法僧三宝命脉的关键。何况这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文字虽少,含义却极其丰富,它所阐发的义理,每一处都透彻到底。如果对这部经不能生起深信不疑、顺受不逆的心,那么见解本身就不彻底。他的慈悲、他的愿力、他的修行,又怎么可能达到究竟圆满呢?而且,既然不能深信不疑、顺受不逆,自然也就不能受持、解说,广泛弘扬这部经。那么,佛法的究竟真理就无法彰显,成佛的种子就有断绝的危险。这其中的关系,极其重大。这样看来,能对这部经深信不疑、顺受不逆的人,哪里是那些只知道长久劫苦修苦行的人能比得上的呢!世尊说这番话,并不是说不应该苦行。而是要说明,如果只知道苦行,却不具备真正的智慧,就不能成就究竟的觉悟,不能继承和兴盛佛法的种子。而对这部经深信不疑、顺受不逆,并且弘扬它的人,既能不断绝佛种;又能做到既不执着于“空”,也不执着于“有”,那么,像那样的苦行,他们也能从容自在地去实践。这种智慧境界,那些只知苦行的人达不到;而那些苦行,具备智慧的人同样能做到。那么,哪一方更殊胜,就不需要多说了。
○由此觀之,可悟觀行二門,雖然並重,而以觀慧為主。此般若所以為諸度母也。更可悟雖觀慧為主,而觀慧要在實行中見,(經中處處以布施與無住並說,即明此義。)此般若所以不能離諸度而別有也。故一切佛,一切大菩薩,雖以大空三昧為究竟。然是於熾然現有時,便是大空三昧。非一切不行,而坐在大空中也。果爾,亦不得名為大空三昧矣。何以故?大空者,并空亦空故。是絕待空,非對待空故。此義緊要,正是般若精髓,務須徹底領會,徹底明了。
由此看来,可以领悟到观察与实践这两方面虽然都重要,但要以观察智慧为主导。这就是为什么智慧被称为一切修行法门的根本。更可以领悟到,虽然观察智慧是主导,但观察智慧必须在实际修行中体现,(经中处处将布施与不执着并说,正是阐明这个道理。)这就是为什么智慧不能脱离其他修行法门而单独存在。所以一切佛、一切大菩萨,虽然以证悟究竟空性为终极境界,但这种境界是在积极显现、随机应化之时,当下就是究竟空性。并不是什么都不做,枯坐在空洞的境界里。如果那样,也不能称为究竟空性了。为什么呢?因为真正的空性,连“空”的概念也空掉。这是绝对的空,不是相对的空。这个道理非常关键,正是智慧的精髓所在,必须彻底领会,彻底明白。
○上来四次较显经功,次次增胜,当知非谓经义,前后有如此悬远之差别,实显信解有浅深之不同耳。此义前曾说过,然关系甚要,恐有未闻者。况又加入今次之较显。兹当并前三次,彻底明之。
前面四次较量显明本经的功德,一次比一次殊胜。要知道这并不是说经文的义理前后有如此悬殊的差别,实在是显示信众理解的程度有浅深的不同罢了。这个道理之前已经说过,然而关系非常重要,恐怕还有未曾听闻的人。何况现在又加上了这一次的较量显明。现在应当连同前面三次,一并彻底说明白。
如初次于生信文中,以一大千世界宝施显胜者,是就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乃至一念生净信者说。以明其既知趋向佛智,便是承佛家业。种殊胜因,必克殊胜果。将来便不止作一梵天王也。
就像第一次在生起信心的部分,用一个大千世界的珍宝布施来显示殊胜,这是针对那些能够生起信心、相信这是真实不虚,甚至一念生起清净信心的人而说的。为了说明,他们既然知道趋向佛陀的智慧,便是在继承佛陀的家业。种下殊胜的因,必定能成就殊胜的果。将来就不仅仅是一个梵天王了。
第二次于开解文初,以无量大千世界宝施显胜者,是说在应生清净心后。是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者而说。以明人能信解及此,自他两利,是已成就无上菩提之法,则大有希望矣。故其功德过前无量倍。此处成就,非谓成就无上菩提,乃是成就其法,谓已了解之,修行之矣。不可误会。
第二次在开启解说的开头,用无量无边大千世界的珍宝布施来显示殊胜,这是在讲到“应生清净心”之后所说的。这是为了那些能够成就最上乘、第一稀有之法的人而开示的。以此说明,如果有人能够信解到这个地步,自利利他,就是已经成就了无上觉悟之法,那就大有希望了。所以这个功德超过前面所说的无量倍。这里说的“成就”,并不是说已经证得了无上觉悟,而是指成就了这个法门,意思是已经理解了它,并且开始修行了。不要误会。
第三次,于开解文中,以恒沙身命施显胜者,是说在阐明如何奉持之后,以明若能如是信解持说,则其功行更为鞭辟入里,何以故?不但知伏惑,且知断惑,可望证得法身故。故不以外财之七宝布施显,而以内财之身命布施显。
在第三次讲解中,通过以恒河沙数般的身命布施来显示其殊胜,这是在说明如何奉持之后,进一步阐明若能这样信解、受持、宣说,那么其功德修行就更加深入透彻。为什么呢?因为这不只是知道降伏烦恼,而且知道断除烦恼,有望证得法身。所以不用外在财物的七宝布施来显示,而是用内在财物的身命布施来显示。
今第四次以無數劫長時無數命施顯勝者,是說在深解義趣及自證之法後。以明其既能信心不逆,便不必經長時之苦行,便能如我所證得者,而證得之。何以故?上來猶未能一一如法。今則信心不逆,是一一如法矣。何以能一一如法?由其已開解慧,知非如此不可,故能堅決其心,實行不違,是已背塵合覺矣。正所謂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之人也。(見華嚴經。)便具有成就無上正等正覺資格。下文所以曰荷擔如來,當得菩提。故雖尚是凡夫,其功德已超過長劫苦行之菩薩也。當知世尊所以如是由淺而深,四次較顯者。意在使人明了,有若何信解受持程度,便有若何功德,所謂功不唐捐。而宗旨則注重在信心不逆。何以故?若不發決定心,一一依教奉行,則不能荷擔如來,不滿世尊說經之本懷故。故一切學人,不但前半部約境明無住,應信心不逆。即後半部約心明無住,亦應信心不逆。方合世尊說此極顯經功,及說此信心不逆之宗旨。故前云不過因上文生起,乘文便以發揮之耳。豈專為前半部,而說哉。當如是知也。
现在第四次用无数劫漫长时间和无尽生命的布施来彰显其殊胜,这是在深入理解经义和亲自证悟法门之后所说的。为了说明一旦能够信心不逆,就不必经历长久的苦行,便能像我证得的那样去证悟。为什么呢?因为之前还未能完全依照佛法去做。现在信心不逆,就是完全依照佛法去做了。为什么能完全依照佛法?因为他已经开启了理解的智慧,知道不这样做不行,所以能坚定决心,切实修行而不违背,这已经是背离尘劳、契合觉悟了。正是所谓初发心时便成就正觉的人。(参见《华严经》。)便具备了成就无上正等正觉的资格。下文所以说能承担如来家业,应当证得菩提。所以虽然还是凡夫,他的功德已经超过长久劫苦行的菩萨了。要知道世尊这样由浅入深、四次比较彰显的用意,在于让人明白,有怎样的信解受持程度,就有怎样的功德,所谓功夫不会白费。而宗旨则注重在信心不逆。为什么呢?如果不发决定心,一一依照教导奉行,就不能承担如来家业,不符合世尊说此经的根本心意。所以一切学佛的人,不仅前半部借着外境说明无住,应当信心不逆;即使后半部借着心念说明无住,也应当信心不逆。这才符合世尊说此极力彰显经功德、以及说此信心不逆的宗旨。所以前面说,不过是借着上文引出的机会,顺着文意发挥罢了。哪里是专门为前半部而说的呢?应当这样理解。
試觀此一大科,是於上來諸義已作結束之後,特別宣說。其末曰: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此二語既以收前半部亦以起後半部。可見前後義趣,原是一貫。而中間所顯教義、緣起、荷擔、三勝,以及生福滅罪等功德,豈得曰:僅前半部有之,與後半部無涉乎。斷無是理。則凡此一大科中所說,其為統貫全經也明矣。(後半部之末云: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正與信心不逆相呼應。)
试着看这一大段内容,是在前面各项道理已经作了总结之后,特别宣说的。它最后说:这部经的义理不可思议,果报也不可思议。这两句话既收束了前半部,也开启了后半部。可见前后的意趣,原本是一脉相承的。而中间所显示的教法义理、因缘生起、承当弘扬的殊胜,以及生福灭罪等功德,怎么能说:仅仅是前半部有这些,与后半部没有关系呢?绝对没有这样的道理。那么,凡是这一大段中所说的,它是贯通全经的就很明白了。(后半部的末尾说:对于一切法,应该这样去认识,这样去见解,这样去信解,不执着于事物的表象。这正与“信心不逆”前后呼应。)
或問曰:信心不逆,與起信論中信成就發心,是一是二?答曰:論位則不一,發心則不二。當知論中是說十信位中修習信心成就,發決定心,即入初住。初住,乃聖位也。今不過初發決定依經起行之信心耳,信根豈便成就。既未成就,尚是凡夫。一聖一凡,相去懸遠,故曰論位則不一。然而信成就者所發決定心,攝有三心。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今信心不逆之人,是信得信心清淨則生實相,信得應生清淨心,豈非正念真如之直心乎。又復信得利益一切眾生,應空有雙離,行布施六度,豈非樂集一切諸善行之深心,拔眾生苦之大悲心乎。(六度萬行,是樂集諸善行。利益一切,是拔苦也。)故曰發心則不二。何故凡夫發心便同聖位?無他,蒙我本師,授以傳家法寶故耳。可見此經,真是大白牛車。若乘此車,直趨寶所無疑。以上因恐有見起信論而發誤會者,故特引而明之。
有人问:信心不违背佛法,与《起信论》中所说的信心成就而发心,这两者是相同还是不同?
答:从修行位次来看并不相同,但从发心的本质来说并无差别。要知道《起信论》是讲在十信位中修习信心达到成就,发起决定不退转的心,便进入初住位。初住位已经属于圣者之位。而这里所说的不过是初步生起决定依经修行的信心而已,信根哪里就能说已经成就了呢?既然尚未成就,就还是凡夫。一个是圣者,一个是凡夫,相差很远,所以说从位次来看并不相同。
然而,信心成就者所发起的决定心,包含三种心:第一是正直心,因为能够正确忆念真如实相的法性;第二是深广心,因为乐于修集一切善行;第三是大悲心,因为想要拔除一切众生的痛苦。现在这个信心不违背的人,是相信信心清净就能生起实相,相信应当生起清净心,这难道不是正念真如的正直心吗?而且又相信要利益一切众生,就应该既不执着于空也不执着于有,去实践布施等六度修行,这难道不是乐于修集一切善行的深广心、拔除众生痛苦的大悲心吗?(六度万行,就是乐于修集各种善行。利益一切众生,就是拔除众生的痛苦。)所以说从发心的本质来看并无差别。
为什么凡夫发心就能与圣位相同呢?没有别的原因,是因为蒙受我们的本师释迦牟尼佛,传授给我们这个传家的法宝罢了。由此可见,这部经真像是大白牛车。如果乘上这辆车,毫无疑问能直接奔向珍宝所在之地。以上是因为担心有人看到《起信论》而产生误解,所以特地引用说明。
○更有不可不知者,此经观行,极圆极顿。果能深解义趣,信心不逆,其为圆顿根器无疑。而圆顿人乃是一位摄一切位,谓不能局定位次以论之也。因其已开佛知佛见,岂但初发信心,能与初住菩萨所发心同,且可一超直入,立地成佛。惟在当人始终不逆,荷担起来,决定当得无上菩提也。
还有一点必须明白的是,这部经的观想修行方法,极其圆满、极其顿悟。如果真的能深刻理解经文的义理和旨趣,生起信心而不违背,那这个人无疑就是圆满顿悟的根器。而圆满顿悟的人,他的修行境界是涵盖所有位次的,也就是说,不能局限地用固定的阶位次序来评判他。因为他已经开启了如佛一般的知见,哪里只是初发信心时,就能与初住菩萨所发的心相同呢?他甚至能够直接超越,当下成就佛果。这完全在于修行者自己,始终不违背经义,勇于承担起来,那么他必定能够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信心不逆中,既具直心、深心、大悲心。当知此三心,即是三聚净戒。盖离相发心,以正念真如,自无诸过,故直心便是摄律仪戒;离相修布施六度,以乐集一切善行;则深心便是摄善法戒。为利益一切众生行布施,以拔一切苦,则大悲心便是摄众生戒。由此可悟经初言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之所以然矣。盖持摄律仪戒,可以发起直心;持摄善法戒,可以发起深心;持摄众生戒,可以发起大悲心。而修福又所以助发深心悲心者也。然则欲于此经信心不逆,决定当从持戒、修福做起,弥复了然矣。复次,三心既具,便能成就三德三身。盖正念真如之直心,能断惑而证真,故是断德,成法身也;乐集诸善行之深心,因具正智故能乐集,既集善行,必获胜报,故是智德,成报身也;拔一切苦之大悲心,广结众缘,不舍众生,故是恩德,成化身也。信心不逆,成就如是种种功德,其福之殊胜为何如耶!故下文曰:荷担如来,当得菩提,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也。
在信心不逆的境界中,既然具备了直心、深心、大悲心。要知道这三种心,就是三种清净戒律。因为远离表象而发心,以正念体认真如,自然没有种种过失,所以直心就是摄律仪戒;远离表象修行布施等六度,乐于积累一切善行,那么深心就是摄善法戒。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行布施,以拔除一切痛苦,那么大悲心就是摄众生戒。从这里可以领悟到经初所说持戒、修福的人能对此经章句生起信心、以此为真实的原因了。因为持摄律仪戒,可以发起直心;持摄善法戒,可以发起深心;持摄众生戒,可以发起大悲心。而修福又是帮助发起深心、悲心的助缘。这样说来,想要对此经信心不逆,决定应当从持戒、修福做起,就更加明白了。再者,三种心既然具备,便能成就三种功德、三种佛身。因为以正念体认真如的直心,能断除迷惑而证得真如,所以是断德,成就法身;乐于积累一切善行的深心,由于具备正智所以能乐于积累,既然积累善行,必能获得殊胜果报,所以是智德,成就报身;拔除一切痛苦的大悲心,广结众缘,不舍弃众生,所以是恩德,成就化身。信心不逆,能成就这样种种功德,其福德的殊胜是怎样的啊!所以下文说:承担如来家业,当证得无上正等正觉,此经的义理不可思议,果报也不可思议。
(子)次,举要别明。分三:(丑)初,约教义明。
(子)其次,举出要点分别说明。分为三部分:(丑)第一部分,从教理和义理的角度来说明。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
须菩提!简要来说,这部经具有无法想象、无法衡量、无边无际的功德。
信心不逆,依教奉行者,其福胜彼长劫苦行菩萨,理由安在?其要点可概括为三端,依次说明,故曰以要言之。此句统贯下文缘起、荷担、两科。
**以要言之** 这句话统领下面“缘起”和“荷担”两节的内容。 一个能够深信不疑、依教奉行的人,他所获得的福报超过那些长劫苦修的菩萨,原因何在?要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下面依次说明,所以说“以要言之”。
○不可思議,指法身言,法身即是體也。性體空寂,離名字相,離言說相,離心緣相。故必須離相自證。所謂言語道斷,(不可議。)心行處滅,(不可思。)故曰不可思議。是經之中,凡明離相離念,一切俱遣之義者,為此。不可稱量,指報身化身言,報化即是相用也。證得法身則報化顯現,而報身高如須彌山王,有無量相好,一一相好有無量光明,非言語所可形容,(不可稱。)化身則隨形六道,變現莫測,非凡情所能揣度。(不可量。)故曰不可稱量。是經之中,凡明布施六度,利益眾生之義者,為此。體相用三大,性本備具。故既不應著相,亦不應壞相,乃能有體有用。是經之中,凡明二邊不著,空有圓融,福慧雙修,悲智合一之義者,為此。此是將不可思議不可稱量兩句,合而觀之,以明義也。
○“不可思议”,这是指法身而言,法身就是本体。本体的性质是空寂的,它超越了一切名称概念,超越了言语所能描述的范围,也超越了心念所能攀缘的境地。所以必须放下对一切表象的执着,亲自去体证。正所谓言语的道路已经断绝,(无法用言语议论。)心念的运作也已止息,(无法用思虑揣度。)所以叫做“不可思议”。这部经里面,凡是阐明要远离表象、远离妄念,将一切执着都放下这个道理的,就是为了说明这一点。
“不可称量”,这是指报身和化身而言,报身和化身就是本体的相状和作用。证得了法身,报身和化身就会显现。报身的高大如同须弥山王,有无量的美好相状,每一种相状都放射出无量的光明,这不是言语所能形容的,(不可称说。)化身则随着众生的因缘在六道中显现,变化莫测,不是凡夫的情见所能揣测衡量的。(不可测量。)所以叫做“不可称量”。这部经里面,凡是阐明布施行持六度、利益众生的道理的,就是为了说明这一点。
本体、相状、作用这三大方面,在本性中本来就完全具备。所以,我们既不应该执着于事物的相状,也不应该破坏事物的相状,这样才能使本体显现,妙用无穷。这部经里面,凡是阐明不执着于空、有二边,使空和有圆融无碍,福报与智慧双修,慈悲与智慧合一的道理的,就是为了说明这一点。这是把“不可思议”和“不可称量”两句合起来观察,以阐明其中的深意。
此兩句既明理性,故接說無邊以明事修。無邊者,離四句之意。不但有無二邊離,并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之二邊亦離,是之謂無邊。邊見盡無,中道自圓。此全經所以以無住二字為唯一之主旨也。功謂一超直入;德謂體用圓彰。蓋是經教義,乃是理事雙融,性修不二,能以一超直入之修功,成就體用圓彰之性德者。故曰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以上是將無邊功德約自修說。然此四字,亦兼利他說。自他兩利,為菩薩道故。蓋法身周含法界,法界無邊,況法身乎。報身則相好光明,無量無邊。化身則隨緣示現,妙應無方,無方亦無邊意也。三身無邊,故能徧滿無邊法界以度眾生。謂是經教義,有令人成就體用無邊之三身,以利益無邊眾生,(功也。)同證無上菩提。(德也。)又復展轉利益,展轉證得,其功德亦復無邊。而信心不逆者,既依教以奉行,當得如是功德。此其福勝彼之理由一也。教義勝,是約經說。若約人說,當云熏習勝。
这两句既然已经阐明了理性,所以接着用“无边”来说明事修。“无边”的意思是远离四边之见。不仅离有、无二边,连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这两边也一并远离,这才叫做“无边”。边见断尽,中道自然圆融。这就是整部经以“无住”二字为唯一主旨的原因。“功”指的是一超直入;“德”指的是体用圆满彰显。因为这部经的教义,是事理双融,性修不二,能够凭借一超直入的修行功夫,成就体用圆满彰显的性德。所以说这部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以上是把“无边功德”从自修的角度来说。然而这四个字,也兼有利他的含义。自利利他,正是菩萨道的缘故。因为法身周遍含容法界,法界无边,何况法身呢。报身则相好光明,无量无边。化身则随缘示现,妙应无方,“无方”也是无边的意思。三身无边,所以能够遍满无边的法界去度化众生。就是说这部经的教义,能够让人成就体用无边的三身,来利益无边的众生,(这是功。)共同证得无上菩提。(这是德。)而且还能辗转利益众生,辗转证得菩提,这样的功德也是无边无际的。而那些生起信心、不违背教导的人,既然依照教义去奉行,应当获得这样的功德。这就是其福德胜过前者的第一个理由。教义殊胜,是从经的角度来说。如果从人的角度来说,应当说是熏习的力量殊胜。
(丑)次,约缘起明。
(第二层含义)从缘起的角度来说明。
「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如来为那些发心修习大乘佛法的人说法,也为那些发心修习最上乘佛法的人说法。
缘者,机缘。起者,生起。谓教义之生起,起于机缘,明法必对机也。
缘,指的是机缘。起,指的是生起。意思是说,教义的兴起,是源于众生的机缘,说明佛法必定要契合相应的根基。
○发,谓发心。大乘者,菩萨乘。最上乘者,佛乘也。大乘教义,有圆有别,有顿有渐。佛乘教义,惟一圆顿。发大乘,谓发行菩萨道之心;发最上乘,谓发绍隆佛种之心。明此经是为此等人说也。若约教义言,是经前半之义,非尽圆顿。后半之义,专明圆顿。又复前半非尽圆顿者,非谓有圆顿有不圆顿也。乃是一语之中,往往备此二义。故我前云,浅者见浅,深者见深,随人领解。此世尊说法善巧,循循善诱之苦心也。故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两语中,含有二义。一明所说者有此两种教义;一明为发此两种心者说也。曰如来者,明其从大圆觉海中自在流出也,明其句句传心也。
发,指的是发心。大乘,就是菩萨乘。最上乘,就是佛乘。大乘的教义,有圆满的,有分别的,有顿悟的,有渐修的。佛乘的教义,只有圆满顿悟这一种。发大乘心,是指发心修行菩萨道;发最上乘心,是指发心继承和弘扬佛法,成就佛果。这说明这部经是为这样的人说的。如果从教义上来说,这部经前半部分的意义,并非完全属于圆满顿悟。后半部分的意义,则专门阐明圆满顿悟。另外,前半部分并非完全属于圆满顿悟,并不是说其中有圆满顿悟的,也有不圆满顿悟的。而是在一句话之中,往往同时具备这两种意义。所以我之前说,根基浅的人看到浅显的道理,根基深的人看到深奥的道理,随各人的领悟能力而理解。这是世尊说法的善巧方便,循循善诱的苦心啊。因此,“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这两句话中,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说明所说的教义有这两种;一是说明是为发这两种心的人而说。说“如来”,是表明这些教义是从圆满觉悟的大智慧海中自然流出的,说明句句都是传授心法。
○如来既为如是发心者说,则信心不逆,依教奉行之人,其发如是心可知,其开佛知见可知,其为绍隆佛种也亦可知。此其福胜彼之理由二也。缘起胜,是约说者边说。若约不逆边说者,则为发心胜,根器胜也。
如来既然为这样发心的人说法,那么能够信心不逆、依教奉行的人,他发起了这样的心是可以想见的,他开启了佛的知见是可以想见的,他承担起延续佛种的重任也是可以想见的。这就是他的福德胜过前者的第二个理由。缘起殊胜,是从说法者这一边来说的。如果从不逆受持者这一边来说,那就是发心殊胜,根器殊胜啊。
(丑)三,约荷担明。分二:(寅)初,正显。
(丑)第三,从承担弘扬的角度阐明。分两部分:(寅)第一,正面显明。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如果有人能够领受修持、读诵这部经,并且广泛地为他人解说,如来完全知道这样的人,完全看见这样的人,他们都能够成就无法衡量、无法称说、没有边际、不可思议的功德。像这样的人,就是在承担如来无上正等正觉的使命。
流通本,成就上有一得字。唐人写经无之。唐宋人注疏中,亦无得字之义。足证为明以后人所加。加者之意,必以为初发心人,岂便成就,不过当来可得成就耳。疑其脱落,遂加入之。殊不知此中所说成就功德,是指荷担如来言,非谓便成如来也。经意正以荷担如来,为其福胜彼之最大理由。若其荷担尚未成就,则是胜彼无理由矣。何以故?初发心修行之凡夫,其福胜彼长劫苦行之菩萨者,因其发绍隆佛种之心,修绍隆佛种之行故也。荷担如来,正明其能绍隆佛种也。此而未成,何谓胜彼耶。且上明教义胜缘起胜者,为荷担胜作前提也。盖因其教义缘起俱胜,所以信心不逆,依教奉行,便为荷担如来耳。倘若荷担功德,尚待将来,是其未受殊胜教义之熏习,不合殊胜缘起之资格,可知。则上言闻此经典,信心不逆云云,便成虚语。若其实是信心不逆,而又未成荷担功德,教义缘起,尚何殊胜之有。则上言是经有不可思议等功德,如来为发大乘最上乘者说,又成虚语。一字出入,关系之大如此。前云凡读佛书,切忌向文字上研究。因研究文字,无非以浅见窥,以凡情测,势必误法误人故也。今观此处妄加一字出入有如是之大,则不但有误法误人之过,竟犯谤佛谤法之嫌矣。可惧哉。察其所由,无他。教义不明,专向文字推敲故耳。何以言之。在妄加者意中,必系误会不可量等功德,即为上文不可思议等功德。故以为初发心修行人,岂能成就。遂加一得字以辨别之。殊不知此处文字,虽与上文相似。然既颠倒说之,道理便大大不同,功德亦随之而大大不同,岂可混而为一乎。今竟儱侗颟顸,至于如此者,无他。教义不明故耳。教义云何得明?多读大乘以广其心,勤修观行以销其障,常求加被以开其慧。以如是增上缘熏习之力,久久自明。若执文字相求之,则如人入暗,永无所见矣。此是明佛理之要门,故不惮言之又重言之。
现在通行的版本中,“成就”前面多了一个“得”字。唐朝人抄写的经书里没有这个字。唐宋时期人们的注解和疏释中,也没有提到这个“得”字的含义。这足以证明是明朝以后的人加上去的。加这个字的人,一定是觉得:刚发心修行的人,哪里就能立刻成就呢?不过是将来可以成就罢了。他怀疑原文有遗漏,就加了上去。他却不知道,这里所说的成就功德,指的是承担如来的事业,并不是说立刻就成了如来。经文的意思正是把承担如来事业,作为福德胜过对方最重要的理由。如果连承担都还没有成就,那么“胜过对方”就没有道理了。为什么呢?一个刚发心修行的凡夫,他的福德能胜过那位长劫苦行的菩萨,正是因为他发了要继承发扬佛法的心,修的是继承发扬佛法的行。所谓“承担如来事业”,正是在说明他能继承发扬佛法。如果这都还没成就,凭什么说胜过对方呢?
而且,前面说明教义殊胜、缘起殊胜,正是为“承担事业殊胜”作铺垫。正是因为教义和缘起都殊胜,所以才能信心不退,依照教导去修行,这才算是承担如来事业。如果承担的功德,还要等到将来,那就说明他并没有真正受到这殊胜教义的熏陶,不具备这殊胜缘起的资格,这是可以知道的。那么,上面所说的“听到这部经典,信心不退”等等话,就成了空话。如果他确实是信心不退,却又没能成就承担的功德,那教义和缘起,还有什么殊胜可言呢?那么,上面说这部经有不可思议等功德,如来是为发大乘心、最上乘心的人说的,又都成了空话。一个字的出入,关系竟然如此重大。
前面说过,凡是读佛书,切忌在文字上钻牛角尖。因为研究文字,无非是用浅薄的见解来窥探,用凡夫的情识来揣测,势必会误解佛法、误导他人。现在看这里胡乱加了一个字,出入有这么大,那就不仅仅是误解误导的过错了,简直有诽谤佛、诽谤法的嫌疑。真是可怕啊!探究其原因,没有别的,就是不明白教义,专门在文字上推敲的缘故。为什么这么说呢?在妄加这个字的人心里,一定是误以为这里“不可量”等的功德,就是上文“不可思议”等的功德。所以他认为初发心修行的人,哪里能成就呢?于是就加了一个“得”字来区分。他却不知道,此处的文字虽然和上文相似,但既然颠倒了次序来说,道理就大大不同了,功德也随之大大不同了,怎么可以混为一谈呢?如今竟然这样笼统糊涂,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不明白教义罢了。
教义如何才能明白呢?要多读大乘经典来开阔心胸,勤修观行来消除障碍,常常祈求佛力加持来开启智慧。依靠这些增上缘的熏陶力量,久而久之,自然就会明白。如果执着于文字表面去寻求,那就如同人走进黑暗,永远也看不见东西了。这是明白佛理的重要方法,所以我不厌其烦地反复说明。
○不可量云云,义蕴精奥,兹当详细剖解之。然欲说明此中之义,仍不得不将上文之义,摘要重述一徧,两两对勘,较易明了。其重述处,道理互有详略,听者须将前后详略互见之义,融会而贯通之。
这里所说的“不可量”等概念,含义精深微妙,现在需要详细剖析。但要说明其中的道理,还是得先把上文的意思摘要重述一遍,前后对照,才更容易明白。重述的时候,道理各有详略,请大家要把前后详略互补的意思,融会贯通起来。
○上文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句,含有两义。(一)不可思议,是说法身,亦即是体。不可称量,是说报化身,亦即相用。合此两句言之,为备具体相用三大之性德,亦名理体。若将性德细分之,则惟法身之体,名为性之体。报化身之相用,则名为性之用。因其是性具之用,故可浑而名之曰性德,曰理体也。此等名义,每有未能彻了者,兹乘便一言之。无边,是说修功,谓离四句也。合之上两句,为性修对举。功德二字,功谓一超直入之修功,德谓体用圆彰之性德。总以明是经教义有理事双融,性修不二,一超直入,体用圆彰之功德也。(二)不可思议、不可称量义同上。但前约备具三大之性言,以与无边之修对。今则分而明之。不可思议,可约性体言。不可称量,可约性用言。无边,泛指一切。利益众生为功,长养菩提为德。则无边功德四字,是专约利他言。若对上性用说,此即所谓用之用也。总以明是经教义,有证体起用,徧满无边法界,利益众生,同证菩提,无量无边之功德也。
这段经文所说的“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这句话,包含两层含义。
(一)“不可思议”,说的是法身,也就是本体。“不可称量”,说的是报身和化身,也就是相状和作用。把这两句合起来看,是指具备了本体、相状、作用这三大特征的性德,也叫做理体。如果对性德再作细致的区分,那么只有法身这个本体,才叫做性的本体。报身、化身的相状和作用,则叫做性的作用。因为它们是性中本来具足的作用,所以可以笼统地称之为性德、理体。这些名相和含义,常常有人未能透彻了解,这里顺便说明一下。“无边”,是说修行的功夫,指的是超越“四句”的边见。把它和前面两句结合起来,是性和修相对并举。“功德”这两个字,“功”是指一超直入的修行功夫,“德”是指体、用圆满彰显的性德。总而言之,是为了说明这部经的教义具有理事双融、性修不二、一超直入、体用圆彰的功德。
(二)“不可思议”、“不可称量”的含义和上面相同。但前面是就具备三大特征的性体而言,用来与“无边”的修相对。这里则是分开来说明。“不可思议”,可以约略指性体。“不可称量”,可以约略指性用。“无边”,泛指一切。利益众生是“功”,长养觉悟是“德”。那么“无边功德”这四个字,是专门就利益他人而言的。如果对照上面所说的性用,这就是所谓的“用之用”。总而言之,是为了说明这部经的教义,具有证得本体、生起妙用,遍满无边法界,利益众生,共同证得觉悟,无量无边的功德。
○此处则先说不可称量,继说无边,后说不可思议,与上文完全倒换,一不同也。且不曰不可称量,乃分开而倒说之,曰不可量,不可称,二不同也。又不但曰无边,复添一有字,而曰无有边,三不同也。不可思议则仍旧,如是等处,其义精绝。
这里先说不可称量,接着说是无边,后说是不可思议,和上文完全颠倒顺序,这是第一处不同。而且不说不可称量,而是分开并倒过来说,叫不可量、不可称,这是第二处不同。又不但说无边,还添上一个“有”字,说成“无有边”,这是第三处不同。不可思议则保持不变,像这些地方,其中的含义精妙到了极点。
○当知体相用三大,从来不离,其惟一湛寂,绝名离相,而为相用之本者,则名之为体。与相、用迥然不同处,甚易明了。若相、用二者,却是分而不分。盖报化二身,皆由性具之用大所现。正因其能现报化身,故名用大也。而性具之无量净功德所谓相大者,即附于报化身而形诸外,故曰分而不分。此上文所以合而说之曰不可称量。此理细读起信论,便可了然。
要知道体、相、用这三大,从来都是不分离的。其中那个唯一清净寂然、超越名相、作为相与用之根本的,就称之为“体”。体和相、用之间截然不同的地方,是很容易明白的。至于“相”和“用”这两者,却是既分别又不分别。因为报身和化身,都是由本性中具足的“用大”所显现的。正是因为它能够显现报身和化身,所以才称之为“用大”。而本性中具足的无量清净功德,也就是所谓的“相大”,是依附在报身和化身上而显现在外的,所以说它们是既分别又不分别。这就是为什么上文将它们合在一起,说成是“不可称量”的原因。这个道理,仔细读一读《起信论》就能明白了。
○然而相用雖分而不分,亦復不分而分。故報化二種身,不但所現之相,所起之用,各各不同。而修因時所發之心,亦各不同。(因行是同,但因心不同,下當言之,須細辨明。)正因其發心不同,故所現之相,所起之用,各各不同也。蓋報化之相用,雖皆由於修離相之六度萬行,福慧具足,而後成就。(此明其因行同。)然而報身是由發廣大無盡之願,知得六度萬行,緣生即空,而能增長福慧,達到彼岸,誓必一一修圓所獲之果也。化身亦由發廣大無盡之願,知得一切有情,生本無生,而猶執迷不悟,未出苦輪,誓必一一度盡所獲之果也。(此明因心不同也。)以不同故,所以此處又分而說之。正因其分而說之,便可悟知此處是約修因說,與上來合而說之以明修因剋果者,其事理便大大不同矣。
然而,表象和作用虽然有所分别,但本质上并非割裂;同样,它们虽不割裂,却又有各自的展现。因此,报身和化身这两种佛身,不仅所显现的表象、所生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就连修行时所发的心愿,也各有不同。(修行实践是相同的,但发心的动机不同,下面会具体说明,需要仔细辨别。)正是由于发心不同,所以显现的表象和生起的作用才各具特色。报身和化身的表象与作用,虽然都是通过修持不执着表象的六度万行,福德与智慧圆满具足之后才成就的,(这说明它们的修行实践是相同的。)但报身是由于发下广大无尽的誓愿,了知六度万行皆是因缘所生、本质是空,却能由此增长福德智慧,抵达觉悟彼岸,发誓必定将每一项修行都圆满成就所获得的果报。化身也是由于发下广大无尽的誓愿,了知一切众生其生命本质本无实在的生灭,却仍执着迷惑不能觉悟,未能脱离苦海,发誓必定要度尽所有众生所获得的果报。(这说明发心的动机不同。)因为这种不同,所以这里又将它们分开来说明。正是通过这种分开的阐述,我们便能领悟到这里是就修行发心的角度来说的,与前面将两者合并以说明修行必能证果的阐述相比,其中的事理内涵就有很大的不同了。
○由上说之义观之,可知欲成徧界分身,普度含识,不可量之化身,必当发利益一切众生,以拔一切苦之大悲心矣。故本经启口便说,所有一切众生之类,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又曰: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也。今曰成就不可量,明信心不逆,即是已发非凡情所可测度之大悲心也。发如是心,将来必证如是果矣。菩提心以慈悲为本,故先说不可量也。
从以上所说的道理来看,就能明白:想要成就遍满世界、普度众生的无量化身,必须发起利益一切众生、拔除一切苦难的大悲心。所以本经一开头就说:所有一切众生之类,我都让他们证入无余涅槃而得到度脱;又说:菩萨为了利益一切众生,应当这样布施。现在这里说“成就不可量”,正是说明信心不逆的人,就是已经发起了非凡情所能测度的大悲心。发这样的心,将来必定证得这样的果报。菩提心以慈悲为根本,所以先说“不可量”。
○又由上说之义观之,可知欲成福慧庄严,相好无边,不可称之报身。必当发广修六度万行,乐集一切善法行之深心矣。故本经启口便说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乃至处处以布施与离相对举说之也。今曰成就不可称,明信心不逆,即是已发非言语所可形容之深心也。试观五百岁忍辱及歌利王事,此等难行苦行,岂言语所可形容。忍度如此,余度可知。故非先发大悲心以为之基,深心决难发起。而不发深心,又何以成就大悲心乎。所以经中先言不可量,即接言不可称也。首举不可量不可称为言,尤含要义。盖般若是明空之法门。此金刚般若唯一主旨,亦在应无所住。无住即是离相,离相即是观空。然而开经却先令广度众生,勤行布施者,正明空观不离实行,般若不离诸度别有之义,此之谓第一义空。今此人发心,亦复如是。大悲心、深心、与直心同发,正是实行经中所说,故曰信心不逆。
再从上面所说的道理来看,就能明白,要想成就福德智慧庄严、相好无边、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报身,就一定要发起广修六度万行、乐于修集一切善法的深心。所以本经一开头就说菩萨对于一切法应当无所住而行布施,甚至处处将布施与离相并举而说。现在说“成就不可称”,正是说明信心不逆,就是已经发起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深心。试想经中说的五百岁忍辱以及歌利王割截身体的事,这样的难行苦行,哪里是言语能够形容的呢?忍辱度如此,其余五度也可想而知。所以,如果不先发起大悲心作为基础,深心是绝对难以发起的;而不发起深心,又怎么能成就大悲心呢?因此经中先说了“不可量”,紧接着就说“不可称”。首先举出“不可量”“不可称”来说,尤其包含重要的义理。因为般若是阐明空性的法门。这部《金刚般若》唯一的主旨,也在于“应无所住”。无所住就是离相,离相就是观空。然而开经却先教人广度众生、勤行布施,正是要说明空观不能离开实行,般若不是在六度万行之外别有一个东西,这就叫做第一义空。现在这个人发心也是如此,大悲心、深心与直心一同发起,正是实实在在地践行经中所说的道理,所以说他信心不逆。
○当知初发心时,尚未断念,正在生灭门中。故虽直心、深心、大悲心,三心并发。然只有向生灭门中,精进勤修不着相、不坏相、普利一切之六度,则既与备具体相用三大之性德相应。复为成就报化二身之正因。不致偏空,有体无用。且无始来妄想,非历事练心,亦决不能除。此皆学佛之紧要关键,千经万论,皆是发挥此理。而般若言之尤精。务当领会,务当照行者。
要知道刚开始发心时,还没有断除妄念,正处在生灭变化的状态中。所以虽然直率的心、深刻的心、大慈悲心,这三种心同时生起。但只有在生灭现象中,精进勤奋地修行不执着表象、不破坏表象、普遍利益一切众生的六种修行方法,这样既能与具备本体、形相、作用三大特征的佛性相应。又能成为成就报身和化身的正确基础。不会偏向空寂,有本体而没有作用。而且无始以来的妄想,不经历事情磨练心性,也绝对无法消除。这些都是学佛的重要关键,无数经典都在阐述这个道理。而般若经典说得尤其精妙。一定要用心领会,一定要照着去实践。
然而一面向生滅門中,實行六度;(六度等皆是緣生法,故是生滅門攝。)一面急當微密觀空,以趨向真如門。不如是,則執不能遣,相不能離。不但不能斷念以證法身之體,報化二種身之相用,便無從現起;(必證體方能起用。)且住相以行布施六度,如人入闇,一遇障緣,必致退心,如上忍辱一科所明。故緊接曰無有邊。
但我们要一边在生灭变化的世界里,切实修行六度;(六度等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所以属于生灭门范畴。)一边必须赶紧细致深入地观照空性,以此趋向真如本体。如果不这样做,那么执着就无法遣除,表象也无法超脱。这样不仅不能断除妄念、证得法身的本体,连报身和化身这两种身的相貌与功用,也都无法显现出来;(必须证得本体才能生起妙用。)而且,如果带着执着表象的心去行布施等六度,就像人走进黑暗之中,一旦遇到障碍和考验,必定会导致退失道心,如同前面“忍辱”那一部分所阐明的那样。所以经文紧接着就说“无有边”。
于无边中,加一有字,精要之至。上文云无边者,明其四句皆离也。当知妄想未歇时,起念便着,着便有边。所谓有边、无边、亦有亦无边、非有非无边,一念起时,于四句中必着一句。故欲得不着,必须无念。今曰无有边者,是明其尚未能绝对无。但能以无字对治其有边耳。盖言是人正在无住离相上用功,以求证得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可思议之法身性体。故接曰不可思议。性体无变无异,故此语亦复仍旧以表示其不变不异。将无有边、不可思议合读,正是发离一切相,以正念真如之直心也。三心齐发,是为信心不逆。既于此经信心不逆依教奉行,便有利益众生之功,长养菩提之德。何以故?因其能行一超直入之修功,求证体用圆彰之性德故。无论僧、俗、男、女,但能信心不逆,莫不如是成就。故曰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成此三心齐发之功德,方足以绍隆佛种。故接曰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则为者,便是之意。若是当来得成,今尚未成者,何云便是耶。合上说种种义观之,足证妄加一得字,显违经旨矣。
在“无边”中加上一个“有”字,真是精炼到了极点。前面说的“无边”,是表明四句都要远离。要知道妄想没有停歇时,一动念头就会执着,一执着就有边见。所谓有边、无边、亦有亦无边、非有非无边,念头一动,在这四句中必定会执着其中一句。所以想要不执着,必须没有念头。现在说“无有边”,是说明他还未能达到绝对的无。只是能用“无”字来对治他的“有边”之见罢了。这是说这个人正在用“无住离相”的功夫修行,以求证得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可思议的法身性体。所以接着说“不可思议”。性体没有变化、没有差异,所以这句话也依旧用原来的说法,来表示它的不变不异。把“无有边”和“不可思议”连起来读,正是发起远离一切相,以正念真如的直心啊。三心一齐发起,这就是信心不逆。既然对这部经信心不逆、依教奉行,便有了利益众生的功德,长养觉悟的德行。为什么呢?因为他能践行直截了当的修行功夫,求证体用都圆满彰显的性德。无论是出家人、在家人、男人、女人,只要能信心不逆,没有不这样成就的。所以说“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成就这三心齐发的功德,才足以继承发扬佛的觉种。所以接着说“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则为”就是“便是”的意思。如果是将来才能成就,现在还没有成就,怎么能说“便是”呢?结合上面所说的种种义理来看,足以证明妄自加上一个“得”字,显然违背了经文的宗旨。
○荷担者,直下承当,全力负责之意。既曰如来,又曰无上正等觉者,如来为性德圆明之人。无上菩提,为觉王独证之法。许其荷担此二,盖许其为承继佛位之人,堪任觉王之法也。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其义同前。其上曰人能,即谓信心不逆之人也。如是人等,等字与上皆字相应。如来悉知悉见,此中无为字,亦无以佛智慧字,则如来悉知悉见之意,犹言常寂光中,印许之矣。上来教义、缘起、荷担三要。生福、灭罪、功胜供佛,无不由之。虽说在生福文中,意实统贯下文,当如是领会之。
**白话翻译:**
所谓“荷担”,就是当下承担、全力负责的意思。这里既提到“如来”,又提到“无上正等正觉”,“如来”是指本性圆满光明的人,“无上菩提”是觉悟之王独自证得的法。佛陀赞许他能承担这两者,就是赞许他是能继承佛位的人,能够担当觉悟之王的法门。至于“受持读诵,广为宣说”,意思和前面一样。前面说“人能”,就是指信心坚定、不违背佛法的人。“如是等人”的“等”字,与前面的“皆”字相呼应。“如来悉知悉见”,这里没有“以无为”或“以佛智慧”的字样,那么“如来悉知悉见”的意思,就好比说在常寂光中,佛陀已经印可、赞许他了。以上教义、缘起、荷担这三个要点,无论是增长福德、消除罪业,还是功德胜过供养诸佛,没有不是从这里产生的。虽然这段是放在讲增长福德的文中说的,但它的含义实际上贯穿了下面的内容,应当这样去领会。
(寅)次,反显。
反过来说明。
「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为什么这样说呢?须菩提!因为那些喜好、执着于小乘教法的人,他们心中存有自我执着、他人执着、众生执着、寿命执着等各种执着。这样的人,对于这部经,就不能真正地听闻、信受、读诵,更不用说为他人解说其中的深意了。**
此科文字,乍观之,似无甚紧要,实则字字紧要。其中含义精深,头绪繁重。盖得此一科,上说诸义乃更圆满,可见其关系紧要矣。华严经云:剖一微尘,出大千经卷。兹当一一剖而出之。
这一段的文字,乍看似乎并不特别紧要,其实每个字都很关键。其中包含的道理非常深刻,头绪也很繁杂。正是因为有了这一段,前面所讲的种种义理才更加圆满,可见它的关系多么重要。《华严经》上说:剖开一粒微尘,能显现出大千世界的经卷。这里就要把其中的道理一一剖析、展现出来。
○何以故句,不但承上科。直与立喻一科以下一气相承。此其所以头绪繁重也。小法,谓小乘法,兼指不了义法。正是无上深经反面。乐小法,又是闻此经典信心不逆之反面。故曰反显。谓藉反面之义,显正面之义也。
(承接上文)为什么说“何以故”这个问句,不仅仅承接上一段的内容,实际上是从前面“立喻”那一段开始,一直到这里的整个部分都是一脉相承的呢?这正是因为这段经文头绪繁多、意义深重。“小法”,指的是小乘的教法,同时也包括那些不究竟、不彻底的法门。它正是“无上深奥经典”的反面。而“乐小法”(喜欢这些小法),又正是“闻此经典,信心不逆”的反面。所以经文里说这是“反显”,意思就是借着阐述反面情况的道理,来彰显正面、究竟的义理。
○樂者,好樂,契合之意。即不逆之所以然。因其好樂契合,所以不逆也。著我之見,即是我執。既有我執,種種分別隨之而起,故曰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此極斥小乘語也。從來皆謂小乘我執已空,但餘法執未除耳。今直斥之曰著我見,殊令小乘人頹然自喪,悟樂小之全非矣。此真實語,並非苛論。蓋小乘已空我見之粗者,即執五蘊假合之色身為我之見,此其所以不受後有也。然因其執有我空之法,(即指五蘊法。)故謂之法執。當知我空既未忘懷,謂之法執可,謂之我見未淨亦無不可。此前所以云: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壽也。又復執有我空,即墮偏空。偏空即是取非法,是執非法以為法也,仍為法執。此前所以又云: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壽也。故今直以著我見斥之。痛快言之,心若有取,誰使之取耶?非他人,我也。故無論取法、取非法,皆為著我。此前所以云: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也。不過較之凡夫我執,有粗細之別。何嘗淨絕根株哉。世尊言此,乃是婆心苦口,警策樂小法者,急當回小向大之意。
乐,就是喜好、契合的意思。也就是不违背的原因。因为喜好契合,所以不违背。执着自我的见解,就是我执。既然有了我执,种种分别就随之而生,所以说执着自我见解、他人见解、众生见解、寿命见解。这是极力斥责小乘的言论。历来都认为小乘的我执已经空了,只是还剩下法执没有除去。现在直接斥责说这是执着自我见解,足以让小乘人感到沮丧颓唐,觉悟到喜好小乘是完全错误的。这是真实话,并非苛刻的评论。因为小乘已经空了粗浅的我见,也就是执着五蕴假合色身为自我的见解,这是他们所以不再受轮回的原因。然而因为他们执着有“我空”这个法,(就是指五蕴法。)所以称之为法执。要知道,既然对“我空”这个观念未能忘怀,称之为法执可以,称之为我见没有完全清净也未尝不可。这就是前面所说的:如果执着事物的表象,就是执着自我、他人、众生、寿命。再者,执着有“我空”,就堕入了偏空的境界。偏空就是执着“没有事物的表象”,是执着“没有事物的表象”当成一种法,仍然是法执。这就是前面又说的:如果执着“没有事物的表象”,就是执着自我、他人、众生、寿命。所以现在直接用“执着自我见解”来斥责。痛快地说,心如果有所执着,是谁让它执着的呢?不是别人,正是我啊。所以无论执着事物的表象,还是执着“没有事物的表象”,都是执着自我。这就是前面所说的:如果心执着事物的表象,就是执着自我、他人、众生、寿命。只不过比起凡夫的我执,有粗浅和细微的区别罢了。何曾彻底清净断绝根本呢?世尊说这番话,乃是出于慈悲苦心,警醒鞭策喜好小乘法的人,应当赶快回小向大的意思。
○此外别含深意,有二:
此外还包含两层深意:
(一)前來皆云我相,至此忽云我見。見之與相,同耶異耶?答:同中有異。無論著見著相,著則成病,是之為同;然因有能取之妄見,乃有所取之幻相。故著見,是著相病根,是之謂異。由是觀之。但知遣相,功行猶淺。必須遣見,功行乃深。何以故?妄見未除,病根仍在,幻相即不能淨除故。此經前半部多言離相。相即是境,故總科標名曰約境明無住。後半部專明離念。(念,即見也。)念起於心,故總科標名曰約心明無住。此是本經前後淺深次第。今於前半將畢時,乘便點出見字。以顯前後次第,緊相銜接。并以指示學人,修功當循序而進,由淺入深。此為世尊說著我見云云之深意,一也。
(一)前面一直说“我相”,到这里忽然提到“我见”。“见”和“相”,是相同还是不同呢?回答是:相同之中又有差异。不论是执着于“见”还是执着于“相”,一旦执着就成了毛病,这是相同的地方;然而,正因为有能抓取的虚妄见解,才会有所抓取的虚幻表象。所以说,执着于“见”,是执着于“相”的病根,这就是差异所在。由此看来,如果只知道去除表象,修行的功夫还比较浅。必须去除虚妄的见解,功夫才算深入。为什么呢?因为虚妄的见解没有清除,病根还在,虚幻的表象也就不能彻底清除。这部经的前半部分多讲离相。相就是外境,所以总科目标题称为“约境明无住”。后半部分专门阐明离念。(念,就是见解。)念头从心中生起,所以总科目标题称为“约心明无住”。这是本经前后深浅的次序。现在于前半部分快要结束时,顺便点出“见”字。是为了显示前后次序紧密衔接。并且指示学佛的人,修行的功夫应当循序渐进,由浅入深。这是世尊说到“我见”等等的深刻用意,这是第一点。
(二)克实论之。凡事物对待者,皆有连带关系。所以前半部虽但曰离相,骨里已在离念。何以故?着相由于着见。若不离念,无从离相故。不过但知离相,不及直向离念上下手者,其功夫更为直捷了当耳。前来已屡屡将此意暗示,但未明说。如曰应生清净心,信心清净则生实相,若心有住则为非住,以及叠问四果,能作念否,并请示名持中所说,皆是指示离念的道理。其他类此之说不具引。然则何故不明说耶。因一切众生闻般若之明空,已经惊怖生畏,若此经一启口便说断念遣见,其惊畏更当何如!不如但云离相,步步引人入胜。至后半部,乃始露骨专明此义。使钝根人,不致胆怯无入手处。所以前半部语句,义味浑涵,可深可浅,随人领解。浅者虽只见其浅,但在离相上用功,不能彻底。然借此亦可打落妄想不少,未始无益。而深者仍可见其深,不碍一超直入。今则前半部将完矣,不能不将真意揭出,使见浅者向后不致畏难,见深者亦知所见非谬。并以指示学人此经前后所明,祇是一意。不过前半亦浅亦深,后半有深无浅。此又说着我见云云之深意,二也。由此可见说法之善巧,摄受之慈悲矣。
(二)从根本上来说,凡是相互对应的事物,都有连带关系。所以前半部虽然只说离相,实际上已经在离念。为什么呢?执着于表象是因为执着于见解。如果不离开念头,就无法离开表象。不过,只知道离相,不如直接向离念上下功夫,这样的修行更为直截了当。前面已经多次暗示这个意思,只是没有明说。比如说到应生清净心,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如果心有所住便是错误地住,以及反复问四果是否能有念头,还有解释经名持诵时所说的,都是指示离念的道理。其他类似说法不再一一列举。那么,为什么不明说呢?因为一切众生听到般若讲空性,已经惊惧害怕,如果这部经一开始就说断念遣见,他们的恐惧又会怎样呢?不如只说离相,一步步引人深入。到后半部,才彻底专门阐明这个道理。使根器较钝的人,不至于胆怯而没有入手之处。所以前半部的语句,含义浑厚含蓄,可深可浅,随各人理解。理解浅的人虽然只见其浅,但在离相上用功,不能彻底。然而借此也可以打落不少妄想,未必没有益处。而理解深的人仍可见其深意,不妨碍他们一超直入。现在前半部即将结束了,不能不将真实意图揭示出来,使见解浅的人往后不至于畏惧困难,见解深的人也知道自己的见解没错。并且用以指示学人,这部经前后所阐明的,只是一个意思。不过前半部亦浅亦深,后半部有深无浅。这又是说到我见等等的深意,这是第二点。由此可见说法的善巧,以及摄受众生的慈悲了。
○既乐小法,于此深经,机教不相应。如世尊将说法华,五千比丘群起退席,不能听也。执见既深,听亦何能领受。听且不能,遑论读诵。受既不能,从何解说。故曰: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以上就本科明义已竟。
喜欢小乘佛法的人,对于这样深奥的经典,根器和教法不相契合。就像当年世尊将要宣说《法华经》时,有五千比丘当场起身退席,无法听闻。执着成见已经根深蒂固,就算听了又怎能领会接受呢?连听都做不到,更不用说读诵了。既然无法领受,又从哪里去为他人解说呢?所以说:那么对于这部经,就不能听闻、领受、读诵,更无法为他人解说。以上关于这一段的含义已经讲完了。
○所谓反显者,显何义耶。显经功耳。前云: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又说缘起胜、荷担胜两科,皆所以显经功也。可谓无义不彰矣,何须更显?虽然,恐闻上来所有言说,或有未能融贯,以致卑劣自安,怀疑自阻,则经功虽胜,彼将向隅矣。佛视众生,如同一子。亟欲一切众生皆能读诵,皆能信心不逆,依教奉行,皆能荷担如来无上菩提。故又自作问答,用反面之言词,显正面之义趣。虽是彰显上说之种种义,其实皆为显是经之功德。盖上之正显,是直接显之。今之反显,则间接显之也。
这里所说的“反显”,是要显明什么道理呢?是要显明这部经的功德。前面说到:这部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无际的功德,又说了“缘起殊胜”和“荷担殊胜”两段,都是为了显明经的功德。可以说,该显明的道理都已经显明了,为什么还要再显明呢?虽然如此,但恐怕听了前面所有的言说,或许有人还不能融会贯通,以至于安于自己的浅陋,心生怀疑而自我阻碍,那么,经的功德虽然殊胜,他却要错过了。佛看待一切众生,如同自己的独子。急切地希望所有众生都能读诵此经,都能生起信心而不违逆,依照教诲去修行,都能承担如来无上正等正觉的大业。所以又自己设问自答,用反面的话语,来显明正面的义理。虽然是为了彰显前面所说的种种道理,其实都是为了显明这部经的功德。前面是正面直接地显明,这里是反面间接地显明。
○何以故句,自问之词。若乐小法者云云,自释之词也。问意有三: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世尊自己设问。至于“若乐小法者”这几句,则是世尊自己解释。这问话里包含三层意思:
(一)问:何故但言能持能说之功德,而不及信心不逆者耶?此盖闻最初显胜中所说,未能彻了。故发此问。以为能持能说,其为信心不逆可知。但前云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受持广说。观此语意,是不待持说,已有胜福矣。今明成就功德,独不及之。不知其福究竟若何?故以乐小法云云释之。若知得好乐小法,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解说。可知既是好乐此经,其必能持能说也明矣。当知前云信心不逆,其福胜彼。是因其发决定持说之心,故发心便能胜彼。若不能持说,岂得曰信心不逆。前曰何况者,明其发持说心,便有胜福。何况已持已说,岂不有胜福耶。非谓发心与持说,其福不同也。然则上科虽只言能持能说之福。已将发心之福,并摄在内矣。此释着重乐小法句。如此显义,是教人应当发心依经实行。则发此心时,便是荷担如来无上菩提。以经中所说,乃成佛之心要故。视彼乐小法者,其成就之大小,岂可以同日语哉。
(一)问:为什么只讲能持诵、能解说的功德,却没有提到信心坚定不退缩的人呢?这是因为听到前面最初显示殊胜时所说的内容,未能完全明白。所以提出这个问题,认为能持诵能解说的人,其信心坚定不退缩是可想而知的。但前面说信心坚定不退缩的福德胜过布施,更何况受持广说。看这话的意思,似乎不等持诵解说,已有殊胜福德了。现在说明成就功德,唯独没有提到他们。不知道他们的福德究竟如何?所以用“乐小法”等话来解释。如果知道有人喜好小乘法门,那么对于这部经就不能听受、理解、解说。可知既然喜好这部经,那必定能持诵能解说明白无疑。应当明白前面说信心坚定不退缩,其福德胜过布施,是因为他们发下决定持诵解说的心,所以一发心便能胜过布施。如果不能持诵解说,怎么能称为信心坚定不退缩呢?前面说“何况”,是说明发了持诵解说之心,便有殊胜福德。何况已经持诵已经解说,岂能没有殊胜福德呢?并不是说发心与持诵解说,两者的福德不同。那么上一段虽然只讲能持诵能解说的福德,其实已经把发心的福德也包含在内了。这里的解释着重在“乐小法”一句。这样显明义理,是教人应当发心依照经典真实修行。那么发这个心的时候,便是承担起如来无上觉悟的大任。因为经中所说的,是成佛的心要法门。比起那些喜好小乘法门的人,他们成就的大小,哪里可以相提并论呢?
(二)问:此经甚深,难解难行。何故闻此经典,便能信心不逆受持解说耶?此盖闻上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不免退怯。故发此问。以为如此根器,希有难逢。世尊虽欲传授心要,其如难得其选何?故以听受读诵云云释之。若知得不能听受读诵,由于契入小法。则知欲求契入大法,惟有听受读诵。盖大开圆解,诚为不易。莫若常听深解者之解说,可以事半功倍。虽或一时未能深入,然听受得一句半偈,般若种子已种矣。得此听受熏习之力,加以读诵熏习之力,一旦般若种子发生,将于不知不觉间,三心齐发。虽极钝根,可变为上根利智。经云:佛种从缘起。仗此胜缘,何虑之有?此释着重听受读诵四字。如此显义,是为欲入此门者开示方便。得此方便,则荷担如来之资格,虽难而亦不甚难也。此释,兼有鼓舞能说者之意在。强聒人听,固为轻法。有愿听者,便应尽力为人解说也。
(二)问:这部经义理非常深奥,难以理解,难以实践。为什么听到这部经典,就能产生信心、不违背教诲、接受奉行并解说呢?这是因为听到前面说,这部经是为发大乘心的人讲的,是为发最上乘心的人讲的。不免让人感到退缩胆怯,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意思是,这样的根器,稀有难得。世尊虽然想要传授心法要旨,但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怎么办?所以用“听受读诵”等来解答。如果知道不能听受读诵,是因为执着于小乘法的见解,那么就会明白,想要契入大乘佛法,只有靠听受读诵。彻底开悟、圆满理解,确实不容易。不如常常听那些有深刻见解的人解说,可以事半功倍。即使一时还不能深入领悟,但听受了一句半偈,智慧的种子就已经种下了。凭借这听受熏习的力量,再加上读诵熏习的力量,一旦智慧的种子萌发,就会在不知不觉间,信心、愿心、行心一齐生起。即使根器再钝,也可以转变为上等根器、锐利智慧。经上说:佛的种子从因缘中产生。依靠这个殊胜的因缘,还有什么可忧虑的呢?这个解释着重在“听受读诵”四个字。这样明白地指示意义,是为想要进入这个法门的人开示方便途径。得到这个方便,那么承担如来家业的资格,虽然难,也就不那么难了。这个解释,同时也含有鼓励能解说这部经的人的意思。勉强别人听,固然是轻视佛法。但有愿意听的人,就应当尽力为他解说。
(三)問:真如無相。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今雖三心齊發,正念真如。然猶未能無念無相,何故遽許為荷擔如來耶?此蓋聞長劫命施之菩薩,福猶不及,不無懷疑,故發此問。以為長劫命施,雖以無般若正智故,其福不及,然而已是菩薩;信心不逆,雖以受持此經故,其福勝彼,然而猶是凡夫。信根既未成就,保無退心時乎?故以著我見云云釋之。若知得人我見、分別心,未能除淨,是因其好樂小法。則知能於無上大法好樂不逆者,其人我見、分別心,終能淨盡,決定無疑。所以者何?熏習勝故。既已趨向真如,現雖未能斷念,得無上菩提。當來必得故,何疑之有。(故下文云當得阿耨菩提。)此釋著重著我見句。如此顯義,是的示學人欲除我見等虛妄相想,非於此一切無住之金剛般若信解受持,必不可能。以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故。古佛既皆如是,今佛亦決定如是也。總而言之。世尊因防未深解義趣者,於上來所說,不能貫通,必生障礙,故說此科。從反面顯出種種道理。使上說諸義,更加圓滿。本經之殊勝,更加鮮明。俾得共入此門,同肩此任,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特說此科之宗旨也。不然,上說三要,已將勝彼之所以然徹底說了,何必再說乎。試觀樂小法、著我見、聽受,諸語,來得突兀之至,便可悟知如是諸語,其必與上說者深有關係。若視此科仍為顯明其福勝彼而說,則此諸語,便不能字字精警,皆有著落,世尊又何必如是說之哉!
(三)问:真如没有形相。因为一切法,无法用言语描述、无法用念头思量,所以称为真如。现在虽然同时发起三种心,正念真如。但还未能达到无念无相的境界,为什么就允许这样的人承担如来家业呢?这是听到用长劫生命布施的菩萨,福报尚且比不上,不免产生怀疑,所以提出这个问题。认为长劫用生命布施,虽然因为没有般若正智,福报比不上,但毕竟已是菩萨;而信心不退转的人,虽然因为受持这部经,福报胜过他们,但终究还是凡夫。信心根基既然尚未成就,怎能保证没有退心的时候呢?所以用执着自我执着等话来解释。如果明白人我执着、分别心,没能除尽,是因为他喜好小乘法的缘故。那么就能知道,对于无上大法能够喜好不退转的人,他的人我执着、分别心,终究能够彻底清净,这是毫无疑问的。为什么呢?因为熏习的力量殊胜。既然已经趋向真如,现在虽然还不能断除妄念,证得无上菩提。将来必定能够证得,有什么可怀疑的呢。(所以下文说当得无上正等正觉。)这段解释着重在“执着自我执着”这一句。这样显明的义理,正是明确指示学人:想要去除自我执着等虚妄的相和念头,除非对这部一切无住的金刚般若信解受持,否则绝不可能。因为一切诸佛,以及诸佛的无上正等正觉法,都是从这部经生出的。古佛既然都是这样,今佛也必定是这样。总而言之。世尊因为防止未能深解经义的人,对前面所说的道理不能贯通,必然产生障碍,所以说这一科。从反面显露出种种道理。使前面所说的诸多义理,更加圆满。本经的殊胜之处,更加鲜明。使得大家都能进入这个法门,共同承担这个重任,都得无上正等正觉。这正是说这一科的宗旨所在。不然的话,前面说的三个要点,已经把胜过他们的所以然彻底讲清楚了,何必再说呢。试看喜好小法、执着自我执着、听受等话,来得非常突兀,就可以领悟到这些话语,必定和前面所说的有很深的关系。如果把这一科仍然看作是显明其福报胜过他们而说,那么这些话,就不能字字精警,都有落脚处,世尊又何必这样讲呢!
(子)三,结显经胜。
总结显明此经殊胜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须菩提啊!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这部经所在之处,一切世间的天神、人类以及阿修罗,都应当虔诚供养。你们应当明白,这样的地方就是如同佛塔一般神圣的所在。大家都应当心怀恭敬,向它行礼、绕行,并用各种鲜花和香来庄严散布在那个地方。
在在处处,犹言无论何处。然不曰无论何处,而曰在在处处者,有应宏扬徧一切处,无处不在之意。一切世间,世约竖言,三十年为一世;间约横言,界限之意。故世间,犹言世界。世界而曰一切,徧法界尽未来之意也。天、人、修罗,为三善道。言三善道,意摄三恶道。言天,修罗,意摄八部。谓徧法界,尽未来,一切天龙八部,四生六道,所应拥护。供养,所以表其拥护也。所应供养,视前言皆应供养意深。皆应者,是明一一众生,应当供养。所应者,是明供养为一切众生之责。一不如此,是所不应。则为是塔,亦视前如佛塔庙意深。前说犹为经是经,塔是塔,但应视同一律。今则明其经即是塔。此与前言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义同。盖塔中必安舍利,或佛、菩萨、贤圣僧像,故经所在处,则为是塔者,意明此经为三宝命脉所关也。复次,舍利者,佛骨也,即是报身。佛,菩萨,贤圣尊像,为令众生瞻礼启信,功同化身。而经是法身。故经所在处则为是塔者,又以明此经能成三德,现三身也。如是种种皆是经之殊胜功德,故标科曰:结显经胜。因有如此殊胜功德,故一切众生,皆应极力宏扬,令在在处处,皆有此经。故经所在处,为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又,塔必在高显之处。安塔之意,在于表彰,使众闻众见,以起信心。今云当知此处则为是塔,是教以当知表彰此经,宏扬此经也。所应供养句是总。则为是塔,是释明应供养之故。恭敬作礼云云,是别明所供养之法。其法云何?皆应三业清净是也。
无论何处,都要明白这个地方就相当于佛塔。一切世间的天神、人类和阿修罗,都应当恭敬供养。应当怎样供养呢?要怀着清净的心,围绕经所在之处,虔诚礼拜,并用种种香花来供养。
(在在处处,就是无论哪里的意思。但不说无论何处,而说在在处处,有应当弘扬到一切地方,无处不在的意味。一切世间,“世”是就时间纵向来说,三十年为一世;“间”是就空间横向来说,是界限的意思。所以世间,也就是世界的意思。世界前面加上“一切”,是遍及整个法界、穷尽未来时光的意思。天、人、阿修罗,是三善道。说三善道,意思就包含了三恶道。说天、阿修罗,意思就包含了天龙八部。就是说遍及法界,穷尽未来,一切天龙八部、四生六道,都应当拥护。供养,就是用来表示这种拥护的。“所应供养”,比前面说的“皆应供养”意思更深。“皆应”是说明每一个众生都应当供养;“所应”则是说明供养是一切众生应尽的责任。有一条没做到,就是不应该的。“则为是塔”,也比前面说的“如佛塔庙”意思更深。前面说还只是经是经,塔是塔,但应当同等看待。现在则说明这部经本身就是塔。这和前面说的经典所在的地方,就是有佛,如同有尊敬的弟子一样,意义相同。因为塔中必定安放舍利,或者佛、菩萨、贤圣僧的像,所以说经典所在的地方就是塔,意在表明这部经是关乎佛、法、僧三宝命脉的。再者,舍利是佛的遗骨,也就是报身。佛、菩萨、贤圣的尊像,是为了让众生瞻仰礼拜、启发信心,功用等同于化身。而经典是法身。所以说经典所在的地方就是塔,又用来表明这部经能够成就法身、般若、解脱三德,显现法、报、化三身。以上种种都是这部经的殊胜功德,所以标出科判叫“结显经胜”。因为有这样殊胜的功德,所以一切众生都应当尽力弘扬,让无论何处都有这部经。因此经所在的地方,是一切世间天神、人类、阿修罗都应当供养的。另外,塔必定建在高耸显眼的地方。安立塔的用意,在于表彰,让大众都能听到、看到,从而生起信心。现在说“当知此处则为是塔”,是教导应当懂得表彰这部经、弘扬这部经。“所应供养”一句是总说。“则为是塔”是解释说明应当供养的原因。“恭敬作礼”等等,是分别说明供养的具体方法。方法是什么呢?就是要身、口、意三业都清净。)
○恭敬二字是主亦是总。恭敬者,虔诚也,即一心皈命之意。盖三业以意业为主。若但澡身净口,而妄想纷纭,不能一心,尚何清净之有!故首当摄心归一,不向外驰,是谓恭敬。必恭敬乃能清净也。恭敬是主者,恭敬即表意业虔诚,故是三业之主也。作礼,如合掌顶礼等,此表身业虔诚。围绕经行,亦作礼之一式。围绕时,或称念圣号经名,或唱梵呗,赞扬功德,此表口业虔诚。亦可作礼围绕,皆以表身业。花、香、云散者,古时天竺,每以花朵或香末,双手捧掷空中,以表敬意。我国则多插花于瓶,焚香于炉,亦是一样表敬。散花香时,必申赞颂。如今时上香必唱香赞,礼忏时手捧花香,口唱愿此香花云云云。此表口业虔诚也。身、口、意,三业皆应虔诚,以表恭敬。故恭敬是总。
○“恭敬”这两个字,既是主旨,也是总纲。恭敬,就是虔诚,也就是全心全意归依的意思。因为身、口、意三业之中,以意业为主。如果只是洗净身体、洁净口舌,但内心却妄想纷飞,不能专一,那还谈得上什么清净呢!所以首先要收摄心神,归于一处,不向外驰散,这就叫做恭敬。必须是恭敬,才能达到清净。说恭敬是主,是因为恭敬就代表意业的虔诚,所以是三业之主。“作礼”,比如合掌、顶礼等等,这代表身业的虔诚。“围绕”经行,也是作礼的一种形式。围绕的时候,或者称念佛号、经名,或者唱诵梵呗,赞扬功德,这代表口业的虔诚。也可以说,作礼和围绕,都是用来表示身业的。“花、香、云散”的意思是,古时候的印度,常常用花朵或者香末,双手捧起来抛向空中,以表达敬意。我国则大多是把花插在瓶中,把香焚烧在香炉里,也是一样的表达敬意。散花、焚香的时候,一定要念诵赞颂的言辞。就像现在上香一定要唱香赞,礼拜忏悔时手捧香花,口唱“愿此香花云……”等等。这代表口业的虔诚。身、口、意三业都应该虔诚,来表达恭敬。所以说恭敬是总纲。
○凡是供养必用花香者,此有深意。花所以表庄严,故佛经亦取以为名,如华严经。香所以表清洁,如曰戒定真香。又以表熏习,表通达,如曰法界蒙熏。总之,花为果之因,故散之以表种福慧双修之因,证福慧庄严之果也。香为佛之使,故散之以表三业清净,感应道交也。
凡是供養時一定要用鮮花和香,這裡面有深刻的含義。花是用來表示莊嚴的,所以佛經也常取花為名,比如《華嚴經》。香是用來表示清淨的,比如說“戒定真香”。又用來表示熏習,表示通達,比如說“法界蒙熏”。總之,花是結果的前因,所以散花是表示種下福慧雙修的因,證得福慧莊嚴的果。香是佛的使者,所以供香是表示身口意三業清淨,能夠感應道交。
○经所住处,如是殊胜。则信心不逆依教奉行之人,其福德之殊胜可知。经应供养,则受持读诵广为人说者,其为龙天拥护可知。行愿品云:「诵此愿者,行于世间,无有障碍。如空中月,出于云翳。诸佛菩萨之所称赞,一切人天皆应礼敬,一切众生悉应供养。」诵普贤品如此,诵金刚般若经亦然。当知此二经,一表智,一表悲。日以此二种为恒课,正是福慧双修,悲智合一,功德无量无边。前曾以此相劝者为此。
这部经所在之处,就有这样殊胜的功德。那么,能够信心不退、依循教导去实践的人,他所获得的福德有多么殊胜,也就可想而知了。这部经值得恭敬供养,那么,受持、读诵并广为他人解说的人,得到护法龙天的拥护,也是理所当然的。《普贤行愿品》说:“读诵此大愿的人,在世间行走,没有障碍。就像空中的明月,穿出云层。受到诸佛菩萨的称赞,一切人天都应当礼敬,一切众生都应该供养。”诵读《普贤行愿品》是这样,诵读《金刚般若经》也是如此。应当知道这两部经,一部代表智慧,一部代表大悲。每天将这两部经作为固定的功课,正是福慧双修,悲智合一,功德无量无边。以前曾经这样劝告大家,正是因为这个缘故。
反之,若于此经或毁谤,或轻视,或浅说妄说,其罪业之大亦可知。观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云云,则学佛人应在在处处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也亦可知。不然,不能在在处处有此经矣。而如今之世,尤应广为宏扬,令在在处处皆有此经。则在在处处,皆有三宝加被,天龙拥护。即在在处处,皆获安宁矣。今虽未易做到。然有一妙法。其法云何?发起大心,日日为在在处处读诵,求消灾障。岂但在在处处,可获安宁。且在在处处众生,亦必不知不觉,发起信心。此等感应,真实不虚。何以故?一真法界故。一切众生同体故。冥熏之力极大故。此经功德殊胜,为十方三宝所护持,一切天龙所恭敬故。且人能如是行之,便是舍己利他;便是已开道眼;便是观照一真法界;便是行利益一切众生之离相布施;便是信心不逆,依教奉行;便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便为荷担如来。我佛世尊便为授记,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其效力之大小迟速,全视当人观行之力如何。今日坐而言者,明日便可起而行。诸善知识,勿忽此言。
反过来,如果对这部经进行诽谤、轻视,或者肤浅地胡乱解说,它的罪业之大也可以想见。从“无论何处若有此经”这些话来看,就可以知道学佛的人应当在任何地方书写、受持、读诵这部经,并且为他人解说。不然,就不可能处处都有这部经了。而在当今这个时代,尤其应该广泛弘扬,让任何地方都有这部经。那么在任何地方,都能得到三宝的加持庇佑,天龙的拥护。也就能在任何地方,都获得安宁了。现在虽然不容易立刻做到。但有一个妙法。这个法是什么呢?发起广大的愿心,每天为所有地方读诵此经,祈求消除灾障。岂止是各地能获得安宁,而且各地的众生,也必定会在不知不觉中,生起信心。这种感应的力量,真实不虚。为什么呢?因为一切法同归一真法界的缘故。因为一切众生同体的缘故。因为这种默默熏染的力量极大的缘故。也因为此经的功德特别殊胜,被十方三宝所护持,一切天龙所恭敬的缘故。况且,人如果能这样去做,便是舍弃自我、利益他人;便是已经开启了智慧之眼;便是观照一真法界;便是践行利益一切众生而不着相的布施;便是信心不退,依从教导奉行;便能成就无法衡量、无法称说、没有边际、不可思议的功德。便能承担起如来家业。我佛世尊便会为他授记,将来必定证得无上正等正觉。这其中的效力大小和快慢,完全看当事人观照修行的功夫如何。今天在这里坐而论道,明天就可以起身去实践。各位善知识,请不要忽视这些话。
(壬)次,约灭罪显。分二:(癸)初,标轻贱之因。
(壬)其次,以消除罪业来显示功德。分为两部分:(癸)第一,说明遭受轻视的原因。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
再有,须菩提啊!善男子、善女子,如果受持读诵这部经,却被人轻视、轻慢,这个人是因为过去世所造的罪业,本该堕入恶道。
复次之言,是明复举之义,虽与前义有别,然是由前义次第生起。或虽非前义生起,而与前义互相发明,必须次第说之者。则用复次二字以表示之。若但为别义,与前并无上说之关系,不用此二字也。
再说到“复次”这个词,是表示再次提出的意思。虽然和前文的意思有所不同,但这是从前文的意思逐步引申出来的。或者即使不是从前文直接引申,而是与前文的意思互相印证、互相阐发,必须按顺序来讲述的,就用“复次”这两个字来表示。如果只是另外的意思,和前文并没有上述的关联,就不用这两个字。
○此中复举之义,与前义关系之处有三:一,约三要言。二,约生福言。三,约供养恭敬言也。
这里再次提到的含义,与前文有三层关联:第一,从三个要点来说。第二,从生起福德来说。第三,从供养恭敬来说。
(一)约三要言者。前云以要言之,其下列举教义、缘起、荷担三项。以说明其福胜彼之所以然。然三要中,实以教义为唯一之主要。何以故?因教义殊胜,而后缘起,荷担,乃成殊胜故。然则教义既殊胜如此,其功德岂止如上所说之生福已哉。并能灭先世重罪,得无上菩提。故复说此科显之。
(一)从三个要点来说。前面说到“简要地说”,接下来列举了教义、缘起、承担这三项。用来解释为什么它的福报超过前者的原因。然而在这三个要点中,实际上是以教义为唯一的主要部分。为什么呢?因为教义特别殊胜,然后缘起和承担,才成为殊胜的。既然教义如此殊胜,它的功德哪里只是像前面所说的能生福报而已呢。它还能消除过去世的深重罪业,证得无上正等正觉。所以再说这一部分来显明这个道理。
(二)约生福言者。上明所生之福,为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即是荷担无上菩提。然而荷担菩提,犹是造端。证得菩提,方为究竟。当知成就荷担功德,便能胜彼菩萨者,以其将由荷担而证得故也。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正以其能令信解受持者,证得无上菩提故也。且欲证得菩提,必先消其夙障。而是经教义为最能消除三障者。所以能令证得无上菩提者在此。总之,消除三障,福德方为圆满。证得菩提,福德方为究竟。惟此经有此功德,故须复说此科以显之。
(二)从生起福报的角度来说。前面说明了所生的福报,能够成就不可衡量、不可称说、没有边际、不可思议的功德,也就是承担起无上觉悟的重任。然而承担觉悟,还只是开始。真正证得觉悟,才是究竟圆满。要知道成就承担的功德,之所以能胜过那些菩萨,正是因为他将通过承担而最终证得觉悟。这部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无际的功德,正是因为它能让信解受持的人,证得无上觉悟。而且,想要证得觉悟,必须先消除过去的业障。而这部经的教义是最能消除三种障碍的。它之所以能让人证得无上觉悟,原因就在这里。总之,消除了三种障碍,福报才称得上圆满。证得了觉悟,福报才达到究竟。正因为这部经有这样的功德,所以需要再说这一部分来显明它。
(三)约供养恭敬言者。上来「约因详显」之末云:随说是经之处,一切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经也,人也,并说在内。上科但云:有经之处一切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虽意中摄有人在,而未明显。故复说此科以反显之。知得为人轻贱,出于偶然。则知应当恭敬,事属常然矣。何以知轻贱出于偶然耶?经曰:若为,若者,倘若也,或者有之之意。非出于偶然乎?或问:既为人轻贱,天龙八部必亦轻贱之矣。答:此义不然。当知是人能于此经信心不逆,依教奉行,前云如来悉知悉见,其蒙诸佛护念可知。则护法之天龙八部,亦必如常拥护是人。可知经中但曰为人轻贱,不及其他,其旨深哉。为者,被也;轻者,不重之意;贱者,不尊之意。不被人尊重,正是皆应恭敬反面。云何轻贱?浅言之,如讪谤屈辱等;广言之,凡遇困难拂逆之事皆是。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明其被人轻贱之故也。先世既造重罪之业,其结怨于人可知。或虽未与人结怨,其为人所不齿可知。如是因,如是果,此其所以被人轻贱也。
(三)从供养恭敬的角度来说。前面“从因缘详细说明”的最后提到:凡是讲说这部经的地方,一切天神、人类和阿修罗都应当供养。这里既包括经书,也包括人,都涵盖在内。上一段只说:有这部经的地方,一切天神、人类和阿修罗都应当供养,虽然意思中包含了人在内,但没有明确点出。所以再补充这一段,从反面来显明这个道理。要知道被人轻视侮辱,只是偶然的情况。那么就应当明白,受到恭敬才是正常的状态。怎么知道被轻视是偶然的呢?经文中说“若为”,这个“若”字,是倘若、或许的意思。这不正是偶然的情况吗?有人可能会问:既然被人轻视,那么天神、龙神等八部护法,一定也会轻视他吧?回答:这个道理不是这样的。要知道这个人能够对这部经生起信心,不违背经义,并且依照教导去实践修行,前面说过如来完全知晓、完全看见,那么他得到诸佛的护念是可以想见的。而护持佛法的天神、龙神等八部护法,也必定会像平常一样拥护这个人。由此可见,经中只说是“被人轻视”,不提其他,其中的含义很深啊!“为”就是“被”的意思;“轻”是不重视的意思;“贱”是不尊重的意思。不被人尊重,正是“都应当恭敬”的反面。什么是轻视侮辱呢?简单来说,像讥笑诽谤、委屈羞辱等等;广泛来说,凡是遇到困难、不顺心的事情,都属于这一类。“这个人前世所造的罪业本应堕入恶道”,这是说明他被人轻视侮辱的原因。前世既然造下了深重的罪业,可想而知他必定与人结下了怨仇。或者即使没有与人结怨,也必定是被人所看不起的。有这样的因,就有这样的果,这就是他被人轻视侮辱的原因。
先世有两义:一指前生。前生者,通指今生以前而言,非但谓前一生也。一指未持说此经以前,三十年为一世。谚亦云前后行为,如同隔世,是也。下科之今世亦然。一即今生,一谓持说此经之后。恶道者,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也。所作之罪应堕恶道,其重可知。盖指五逆、十恶、毁谤大乘等言。应堕者,明其后世必堕,盖罪报已定,所谓定业是也。
前世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前生。前生是泛指今生以前的所有时间,不只是说前一世。二是指没有受持、讲说这部经之前,三十年算作一世。俗话也说前后行为差异巨大,如同隔世,就是这个意思。下一段说的“今世”也一样。一是指今生,一是指受持、讲说这部经之后。恶道,是指地狱、饿鬼、畜生这三条恶道。所造的罪业应该堕入恶道,其严重程度可想而知。这指的是犯下五逆、十恶、诽谤大乘佛法等重罪。应该堕入,是说明他后世必定会堕入,因为罪业的报应已经确定,这就是所谓的定业。
○此中要义有三:
这里面的核心要点有三层:
(一)凡人造业,无论善恶,皆是熟者先牵。谓何果先熟,即先被其牵引受报。故此科所说前生造恶,今生未堕,待诸后生者。因其前生造有善业,其果先熟。或多生善果之余福未尽。而恶果受报之时犹未到。所以今生尚未堕落者,因此。然而有因必有果。若非别造殊胜之因,速证殊胜之果者,定业之报,其何能免!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是也。应堕恶道句,正明此义。古德云:万般将不去,惟有业随身。此言万事皆空,惟有因果在。由是观之,人生在世,有何趣味?真如木偶人做戏,被业力在黑幕中牵引播弄。若非摆脱羁绊,则上场下场,头出头没,做尽悲欢离合,供旁观者指点,自己曾无受用,曾无了期,不知所为何来也。又观本科所说,可知凡论因果,必通三世观之,乃不致误。盖人之造业,纯善纯恶者少。大都善恶复杂,因既不一,果遂不能遽熟。所以必应通观三世,方能知其究竟耳。
(一)普通人造作各种行为,无论善恶,都是成熟的果报先发生牵引。意思是哪一种果报先成熟,就先被它牵引去承受报应。所以这一段所说的前生造恶业,今生却没有堕落,要等到未来生才受报的情况,是因为他前生造过善业,善果先成熟了。或者多生累积的善果余福还没有用完。而恶果受报的时候还没有到。所以今生还没有堕落,就是这个原因。然而有因就必定有果。除非另外造作特别殊胜的善因,迅速证得殊胜的果报,否则既定的业力报应,怎么能避免呢!俗话说“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就是这个道理。经文说“应堕恶道”这一句,正是阐明这个意义。古时候的大德说:万般都带不走,只有业力跟着自己。这是说万事万物都是空幻的,只有因果是真实不虚的。由此看来,人生在世,有什么趣味呢?真像是木偶人演戏,被业力在幕后牵引操纵。如果不能摆脱束缚,那么上场下场,出头没顶,演尽了悲欢离合,供旁观的人评说指点,自己却从来没有真正受用过,从来没有结束的时候,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来。再看这一段所说的道理,可以知道凡是讨论因果,一定要贯通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来观察,才不会产生误解。因为人造业,纯粹是善或纯粹是恶的很少。大多数是善恶混杂,既然种下的因不一样,果报就不能立刻成熟。所以一定要贯通观察三世,才能知道其中的究竟。
(二)造业,业障也。堕恶道,报障也。而是人先世不知罪业之不可造,惑障也。惑、业、报,亦谓之烦恼、业苦。名惑为烦恼者,惑于我见,故生烦恼。名报为苦者,约凡夫说也。明凡夫之报,虽大富大贵,乃至生天,到头免不了一个苦字也。此惑、业、苦,皆名为障者。凡夫不知此三,皆是虚妄相想,自无始来至于今日,执迷不悟。遂被此三,障其见道,障其修道,障其证道,故谓之障也。所以学佛唯一宗旨,在于除障。所有小乘、大乘、最上乘、一切佛法,一言以蔽之曰:除三障而已。此科先明三障,以为下科除障张本。
(二)造作恶业,这是业障。堕入恶道,这是报障。而这个人前世不明白罪业不可造作,这是惑障。惑、业、报,也叫做烦恼、业、苦。把惑称为烦恼,是因为迷惑于自我执着,所以生出烦恼。把报称为苦,是就凡夫来说的。说明凡夫的果报,即使大富大贵,乃至生到天界,最终也免不了一个苦字。这惑、业、苦,都叫做障。凡夫不知道这三者都是虚妄的相想,从无始以来直到今天,执迷不悟。于是就被这三种障碍,障蔽了见道的可能,障蔽了修道的进程,障蔽了证道的境界,所以称之为障。因此学佛的唯一宗旨,就在于消除障碍。所有小乘、大乘、最上乘,一切佛法,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消除三障而已。这一科先说明三障,是为了给下一科讲消除障碍作铺垫。
(三)此科是明业力不可思议也。受持读诵此经,为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者。今以夙业故,反而被人轻贱。业障之力大矣哉。当知业起于心。心何以造业,惑也。惑也者,所谓无明也。无明者,无智慧也。一切小乘大乘法,虽皆能除障。而惟最上乘之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尤为除障之宝剑。何以故?金刚者,能断之意,即谓断惑。般若者,佛智之称,以佛智照无明,则无有不明。故喻以金刚。波罗蜜者,到彼岸之谓。盖起惑为造业招苦之根。惑灭则业苦随之而灭。三障既消,便三德圆成,三身圆显。是之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则达于彼岸矣。故观此经经名,便可知其是断惑除障,达于究竟之经。所以经功不可思议。下科正明此义。
(三)这一科是说明业力的不可思议。受持读诵这部经的人,本应是世间一切天、人、阿修罗都应当供养的。如今因为过去世的业力,反而被人轻视侮辱。业障的力量真是巨大啊!要知道,业是从心念生起的。心为什么会造业呢?是因为迷惑。迷惑,就是所谓的无明。无明,就是没有智慧。一切小乘、大乘的法门,虽然都能消除障碍,但唯有这最上乘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更是斩除障碍的宝剑。为什么呢?“金刚”是能断的意思,就是指断除迷惑。“般若”是佛的智慧的称呼,用佛的智慧去观照无明,就没有不明了的,所以用金刚来比喻。“波罗蜜”是到达彼岸的意思。因为生起迷惑是造业、招感苦果的根源。迷惑灭了,业和苦也就随之而灭。烦恼障、业障、报障这三种障碍既然消除,便能成就法身德、般若德、解脱德这三种功德圆满,法身、报身、应身这三身圆满显现。这就叫做证得无上正等正觉,也就是到达彼岸了。所以看这部经的经名,便可以知道它是断除迷惑、消除障碍,达到究竟圆满的经典。因此,此经的功德不可思议。下一科正是阐明这个道理。
(癸)次,明灭罪得福。
(癸)其次,说明消除罪业、获得福报。
「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因为现在被人轻贱的缘故,从前所造的罪业就得以消除,将来必能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此科正明經功不可思議也。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兩句,昔人有釋為轉重業令輕受者,(見圭峯纂要及長水刊定記。)此釋不宜局看。若局看之,便與佛旨多所抵觸。何謂與佛說抵觸耶?試觀上科,於為人輕賤之下,即接曰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正明其被人輕賤,是由夙業所致,亦即應墮惡道之見端也。其非別用一法,轉而令之如是也,彰彰明甚。此中消滅之言,不可誤會為善惡二業兩相抵消。佛經常說因果一如之理,所謂如是因,如是果。又曰: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足見善惡二業,各各並存,不能抵消矣。即如本經,前云能信此經,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若可抵消者,先世罪業早已抵消矣。何致今世依然應墮惡道。將前後經文合而觀之,其為各有因果,各各並存,不能抵消,顯然易明。而轉令輕受之言,含有抵消之意。故曰多所抵觸。
这一部分正是说明这部经的功德不可思议。现在世人轻视侮辱他的缘故,先世的罪业就因此消灭了这两句,过去有人解释为把重罪业转为轻报,(见于圭峰宗密大师的《金刚经纂要》及长水子璇法师的《金刚经刊定记》。)这种解释不宜局限地看待。如果局限地看,就容易与佛说的主旨多处抵触。为什么说与佛说抵触呢?试看上一段,在被人轻视侮辱之后,紧接着说这个人先世的罪业,本该堕入恶道。这正是说明他被人轻视侮辱,是由于过去世的业力所导致,也就是本该堕入恶道的先兆显现。这并非是另外用了什么方法,转而让他这样的,道理非常明显。这里“消灭”的说法,不可误解为善业和恶业两相抵消。佛经常说因果不二的道理,所谓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又说:假使经过百千劫的时间,所造的业力也不会消失。可见善业和恶业,各自都存在,不能互相抵消。就像这部经前面说的,能够相信此经,已经在无量千万佛那里种下了各种善根。如果可以抵消的话,先世的罪业早就抵消了。怎么会导致今世仍然本该堕入恶道。把前后经文合起来看,善业恶业各有因果,各自并存,不能抵消,这是显而易见的。而“转令轻受”的说法,含有抵消的意思。所以说与佛说多处抵触。
然则奈何?惟有极力消灭恶种之一法耳。何谓抵消?譬如帐目,以收付两数,相抵相消,只算其余存之数。善恶因果不能如是抵消,只算余存之或善或恶以论报也。何以故?帐目中虽各式银钱,无所不有。然有公定之标准,可以依之将不一者折合为一,故可抵消。若善恶之业,轻重大小至不一律。既无标准,以为衡量折合之根据,从何抵消乎?故经百千劫,其业不亡也。
那么该怎么办呢?只有尽力消除恶业种子这一个办法。什么叫抵消?好比账目,用收入和支出两笔数目互相抵销,只算剩余的部分。善恶因果却不能这样抵消,只按余存的是善是恶来论果报。为什么呢?账目里虽然各种银钱都有,但有公认的标准,可以依此将不同的折算成统一的,所以能够抵消。而善恶业力,轻重大小极不统一。既然没有标准作为衡量折算的依据,又如何抵消呢?所以即使经过百千劫,业力也不会消亡。
○何为消灭?譬如田中夙种,有稻有稗。今惟培植稻种,令得成谷。稗子发芽,则连根拔去,是之谓消灭。人亦如是。八识田中,无始来善恶种子皆有。惟当熏其善种,令成善果。则恶种子,无从发生。纵令夙世恶种,已经发展。但能于恶果尚未成熟期间,勇猛精进,使善果先熟。则恶果便不能遽成。若久久增长善根,则枝叶扶疏,使恶果久无成熟之机会,将烂坏而无存矣。此约世间善行及出世间法不了义教而言。若依最上乘了义之教,修殊胜因,克殊胜果,便可将夙世所有恶种,连根带叶及其将成未成之果,斩断铲除。岂止善果先熟,不令恶果得成已哉。
什么是消灭呢?好比田里早先种下的,有稻子也有稗草。现在只培育稻种,让它结出谷粒。稗草一旦发芽,就把它连根拔掉,这就叫做消灭。人也是这样。在第八识的田地里,从无始以来,善与恶的种子都存在。我们应当熏习善的种子,让它结出善的果实。那么恶的种子,就没有机会生长。即使过去世的恶种已经萌发,只要在恶果尚未成熟之前,勇猛精进地修行,让善果先成熟。恶果便不能立刻结成。如果长久地增长善根,那么善的枝叶茂盛,恶果便长久没有成熟的机会,最终会腐烂消失。这是就世间善行以及不了义的出世法来说的。若依照最上乘的了义教法,修持殊胜的因,证得殊胜的果,便可以将过去世所有的恶种,连根带叶以及将成未成的恶果,彻底斩断铲除。哪里只是让善果先熟、不让恶果得成而已呢。
○此中所说消灭,正是此义。经文三句,一气衔接,展转释成。不能将灭罪,当得,看作两事。则为之为,读如字。则为消灭者,就此消灭之意,经意盖谓是人先世所作应堕恶道之罪业,虽犹未堕,然已行将果熟。故已有被人轻贱之见端。若非受持读诵此经,必堕无疑。危乎殆哉。幸是人夙有深厚之般若种子,能依是经,修殊胜因,离相见性,一超直入。故其殊胜之果,亦将成熟。则本应堕落者,但以今世被人轻贱之故,先世罪业就此消灭。因其正念真如,有当得无上菩提之资格,洞见罪性本空故也。可见经中当得句,正是释成罪业消灭之所以然者。须知不灭罪业,固不能证果。然经中是说当得,不是现已证得。说当得者,明其因有决定证得无上菩提之可能。则虽甚重之罪业,已有应堕之见端者,便可就此消灭耳。当得之当,当来之意,亦定当之意。现虽未得,当来定得,决定之词也。应堕亦当来定堕之谓。然因是无上极果,故不待先熟,但有决定成熟之望,恶果便连根除却矣。以其所修,是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功夫。能造之心既空,所造之业自灭。所谓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空时罪亦亡是也。此正极显经功处。由于未能领会得经旨所在,遂致误会是以人轻贱之故,罪业被其消灭,故有转重业令轻受之误解也。
这里所说的消灭,正是这个意思。经文三句话,一气呵成,前后连贯地解释清楚。不能把“灭罪”和“当得”看作两件分开的事。“则为”的“为”,就按本字来读。“则为消灭”就是“就此消灭”的意思。经文的含义大概是说,这个人前世所造、本应堕入恶道的罪业,虽然还没有真正堕落,但已经快要成熟结果了。所以已经出现了被人轻贱的征兆。如果不是因为受持读诵这部经,必定堕落无疑,真是危险极了。幸好这个人过去世有深厚的般若善根种子,能够依照这部经,修持殊胜的因行,远离表象执着,体认本性,一下子超脱直入。所以他殊胜的果报,也即将成熟。那么,本来应该堕落的罪业,只因为今世被人轻贱的缘故,前世的罪业就借此消灭了。这是因为他能正念思维真如实相,具备了将来证得无上菩提的资格,透彻地认识到罪业的本性本来就是空幻的缘故。可见经文中“当得”这一句,正是解释罪业之所以能够消灭的根本原因。要知道,不消灭罪业,固然不能证果。但经文说的是“当得”,不是现在已经证得。说“当得”,是说明他因为修持此经,有了决定能够证得无上菩提的可能性。那么,即使是极重的罪业,已经有了即将堕落的征兆,也可以就此消灭了。“当得”的“当”,是“将来”的意思,也是“必定”的意思。现在虽然还未得到,将来必定得到,这是肯定的说法。“应堕”也是指将来必定堕落。然而,因为他所修持的是无上究竟的果位,所以不需要等恶业先成熟,只要有了决定能证得无上菩提的希望,恶果就连根拔除了。因为他所修持的,是“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的功夫。能造作罪业的心念既然空了,所造作的罪业自然就消灭了。正所谓“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空时罪亦亡”,就是这个道理。这正是极其彰显此经功德的所在。由于未能领会经文的主旨所在,于是导致误会,以为是因为被人轻贱的缘故,罪业就被消灭了,所以产生了“转重业令轻受”的错误理解。
總之,以今世(重讀。)人輕賤故,先世(重讀。)罪業則為(重讀。)消滅兩句,是明後世決不墮落之意。其中故字正是點醒此意者,豈可誤會成,若非受人輕賤,罪業便不消滅耶!上科說為人輕賤,是明定業不能倖免。說罪業、說應墮,是明業報二障。而業報由惑來,故說業報,即攝有惑障在內。此科所說,是明除三障。蓋受持此經,能觀三空之理,且有當得極果之可能,是其觀行甚深可知,則惑障可從此而消。根本枯則枝葉便萎,故雖不能倖免之定業,已有應墮之見端者,其業力亦就此消滅。業障消則報障亦隨之以消,應墮者遂不墮矣。迨至三障除淨,則三德圓明,故曰當得菩提,皆所以顯經功不可思議也。當得者,隔若干世不定,全視其三德何時修圓,便何時得。然雖時不能定,以三障能除故,終有得之之時,必得無疑,是之謂當得。此二字既蒙世尊親許,即是授記。如後文曰:然燈佛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是也。彼曰作佛,此曰無上正等覺,名不同而意同。無上正等覺,是約果法言。佛者,是約果位言。證此果法而登果位,稱之曰佛。如來者,是約果德言。證此果法而性德圓彰,名曰如來也。可知曰佛,曰如來,便攝有無上正等覺之義,而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即攝有佛及如來義。以非佛如來不能稱無上正等覺故。故三名皆是究竟覺果之稱。但或以顯究竟法,或以顯究竟位,或以顯究竟德,故立三名耳。
总而言之,“以今世人轻贱的缘故,先世的罪业就因此消灭”这两句,是说明后世必定不会堕落的意思。其中的“故”字正是点醒这个意思的,怎么能误会成:如果不是受人轻贱,罪业就不会消灭呢!上一段说被人轻贱,是说明定业不能侥幸免除。说罪业、说应堕,是说明业障和报障。而业报是由惑障来的,所以说业报,就包含了惑障在内。这一段所说的,是说明能消除三障。因为受持这部经,能够观照我空、法空、空空这三空的道理,而且有将来证得无上果位的可能,这说明他的观行功夫很深,那么惑障就可以从此而消除。根本枯萎了,枝叶自然就干瘪,所以即便是不能侥幸免除的定业,已经显现出应堕恶道的迹象,它的业力也就此消灭。业障消除了,报障也就随之消除,应堕的果报就不会堕落了。等到三障完全除尽,那么法身、般若、解脱三德圆满彰显,所以说“当得菩提”,这都是为了显示这部经的功德不可思议。“当得”的意思,隔多少世不一定,完全看他三德什么时候修圆满,就什么时候得到。然而虽然时间不能确定,但因为三障能够消除,终究有得到的时候,必定得到无疑,这就叫做“当得”。这两个字既然是世尊亲自许诺的,就是授记。就像后文说的:燃灯佛给我授记:“你在来世,当得作佛。”就是这样。那里说“作佛”,这里说“无上正等觉”,名称不同但意思相同。无上正等觉,是从所证的果法来说的。佛,是从所证的果位来说的。证得这个果法而登上佛的果位,就称为佛。如来,是从所证的果德来说的。证得这个果法而自性功德圆满彰显,就叫做如来。可以知道,说佛,说如来,就包含了无上正等觉的意义,而说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就包含了佛及如来的意义。因为不是佛、如来,就不能称为无上正等觉。所以这三个名称都是究竟觉果的称呼。但有的是为了显示究竟的法,有的是为了显示究竟的位,有的是为了显示究竟的德,所以设立了三个名称。
○世尊说法,善巧圆妙。一语之中包罗万象。其出辞吐句,譬如风水相遭,毫不经意,而勾连映带,乃成极错综极灿烂之妙文焉。即如此科,如但曰受持读诵此经,先世罪业应堕恶道者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显经功,于意已足。乃带出为人轻贱,以今世人轻贱故云云。其中所含之义,遂说之不尽。兹再略举其五:
世尊讲法,巧妙圆融,一句话里包含无穷深意。他的言辞语句,就像风与水自然相遇那样毫不刻意,却前后呼应、彼此映照,形成了极为错综又极为精彩的妙文。就像这一段,如果只说受持读诵这部经的人,过去造下该堕恶道的罪业能够消除,应当证得无上正等正觉,以此显示经文的功德,意思已经够了。却连带说出被人轻贱,因为这一世被人轻贱的缘故等等。这里面包含的意义,就多得说不完了。这里再略举其中五点:
(一)令知因果可畏,恶业之不可造。幸仗金刚般若之力,得免堕落,而犹难全免也。
(一)让人明白因果报应的可怕,知道恶业绝不能造。幸好依靠金刚般若智慧的加持,才得以避免堕落恶道,但即便如此,还是难以完全免除业报。
(二)令闻上来恭敬之说者,不可着相。着相则遇不如意事,必致退心。
听了前面关于恭敬的说法,不要执着于表面形式。如果执着于形式,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时,就一定会产生退却的念头。
(三)令遇拂逆之事者,亦不应着相。应作灭罪观也。
当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也不该执着于表象。应当把它看作是消除业障的机会。
(四)一切众生夙业何限。令知虽极重夙业,果报将熟,已有见端者,此经之力亦能消灭之也。
(四)一切众生过去造下的业障数不胜数。要让他们知道,即便是极其深重的旧业,果报即将成熟、已经显现征兆的,这部经的力量也足以将其消除。
(五)令知因果转变,极其繁复。应观其究竟。不可仅看目前,浅见怀疑也。
(五)要让人明白因果的转变,极其错综复杂。应当观察其最终结果。不能只看眼前,因见识短浅而生起怀疑。
○上生福科中明示三要,以鼓励学人。此灭罪科中,亦暗示三要,以诰诫学人。一要者,今世受人轻贱,是先世重罪所致。凡遇此事者,应生畏惧心,应生顺受心。二要者,受轻贱者,若受持读诵此经,夙业可消。应于金刚般若生皈命心。应对轻贱我者,生善知识心。三要者,人轻贱即应堕之见端。一切学人,应生勤求忏悔之心。而云当得菩提,犹未得也,应生勇猛精进之心。
在讲述生福的部分中,明确指出了三个要点,以此来勉励学人。在这灭罪的部分中,也暗中提示了三个要点,用以告诫学人。第一要点是:今生受人轻视、轻贱,是前世所造重罪招致的结果。凡是遇到这种情况的人,应当生起畏惧之心,应当生起安然承受之心。第二要点是:受到轻贱的人,如果能受持读诵这部经典,往昔的罪业便可以消除。应当对金刚般若智慧生起全心归投、依靠之心。应当对那些轻贱我的人,生起视其为善知识的心。第三要点是:被人轻贱正是本该堕落恶道的迹象显现。所有学佛的人,应当生起勤恳忏悔的心。而经文中说“当得菩提”,是说明还未证得,应当生起勇猛精进、不懈努力的心。
○五略三要,皆此科要旨。佛名经曰:行善之者,触事轗轲,况当兹乱世乎!以此要旨时用提撕,庶不致为境缘所扰耳。
**翻译:**
第五点,简要说明三大要点,都是这一科的核心宗旨。佛经上说:行善之人,做事常遇坎坷,更何况处在这乱世之中呢!用这些核心宗旨时时提醒自己,才不至于被外境和因缘所扰乱。
○頃言勤求懺悔。當知受持讀誦此經,正是懺悔妙門。何以言之?法華云:「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念即是觀。)重罪若霜露,慧日能消除。」此經之體,即實相也。經云:信心清淨,則生實相。心清淨即是離相離念。離相離念,正是觀實相。亦正是除惑、消業、轉報之無上妙法。此即懺儀中之理懺門也。經中又令行離相之布施六度,以利益眾生。行願品云:「菩薩若能隨順眾生,則為隨順供養諸佛;若於眾生尊重承事,則為尊重承事如來;若令眾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故行六度,即懺儀中之事懺門。蓋古德之造懺儀,於理懺外,復令供養禮敬別修事懺者,正為熏起廣行六度之心。豈第叩幾個頭,便算了事哉。觀本科所說,因受持此經,而得消滅夙業。其為懺悔妙門也明甚。蓋受持者,解行並進之謂。解,即是觀,即攝理懺;行,即攝事懺也。且由此可知受持亦即觀行之別名。尋常視受持為讀誦,大誤。果爾,既曰受持,何又曰讀誦乎。當知讀誦原為熏起受持。若但讀誦,而不受持。只能種遠因,不能收大效。只能增福,不能開慧。只能消輕業,不能滅重罪。更不能得無上菩提矣,當如是知。
刚才说到要勤求忏悔。要知道,受持读诵这部经,正是忏悔的妙法。为什么这么说呢?《法华经》上说:“若想忏悔,端坐思维实相,(思维就是观照。)重罪就像霜露,智慧的太阳能够消除。”这部经的体性,就是实相。经中说:信心清净,就能生起实相。心清净就是远离事物的表象和念头。远离表象和念头,正是观照实相。也正是除烦恼、消业障、转变果报的无上妙法。这就是忏悔仪轨中的“理忏”法门。经中又教导我们修行远离表象的布施等六度,来利益众生。《普贤行愿品》说:“菩萨如果能随顺众生,就是随顺供养诸佛;如果能尊重承事众生,就是尊重承事如来;如果能令众生生欢喜,就是令一切如来欢喜。”所以修行六度,就是忏悔仪轨中的“事忏”法门。古代大德制定忏悔仪轨,在理忏之外,又让人供养礼敬,另外修习事忏,正是为了熏习发起广行六度的心。哪里只是磕几个头,就算了事呢?看这一段所说的,因为受持这部经,而能消灭过去世的业障。这作为忏悔的妙法,是很明显的。因为“受持”,是理解和修行并进的意思。“解”,就是观照,就包含了理忏;“行”,就包含了事忏。而且由此可以知道,受持也就是观行的别名。一般人把受持仅仅看作是读诵,这是很大的误解。如果那样,既然说了“受持”,为什么又说“读诵”呢?要知道,读诵原是为了熏习发起受持。如果只是读诵,而不去受持。只能种下遥远的因,不能收到大的效果。只能增长福报,不能开启智慧。只能消除轻微的业障,不能灭除重罪。更不能证得无上正等正觉了,应当这样理解。
○总而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说至此科,方为显尽。而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之所以然,亦至此科,方为说彻。本科标名不曰灭罪授记,而曰灭罪得福者,正为点明胜彼之福,至此方得之意也。
总而言之,这部经具有无法想象、无法估量、无边无际的功德,说到这里,才完全显现出来。而能够深信不疑、依教奉行的人,所获福报胜过前文所说的布施者,其中的道理,也到这里才彻底说明。这一科不命名为“灭罪授记”,而称为“灭罪得福”,正是为了点明:那超越布施的殊胜福报,到此处才真正获得。
此极显经功一大科,千言万语,其唯一宗旨,可以数言统括而说明之曰:学佛者若不从此经入,纵令苦行无数劫,只能成菩萨,不能成佛,是也。此正发挥前生信科中结语所云: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之义趣,以劝一切众生生信焉耳。由此可见本经章句极其严整,义理极其融贯。前于说生信科时,曾云:生信一科,已将全经义趣括尽。向后不过将生信中所说道理,逐层逐层,加以广大之推阐,深密之发挥耳。观于此一大科所明之义,当可了然。
这一大段经文极力彰显本经功德,千言万语,其核心宗旨可以用几句话概括说明:学佛的人如果不从这部经入门,哪怕苦修无数劫,也只能成就菩萨果位,不能成佛。这正是阐发前文“生信”部分结尾所说“一切诸佛及诸佛无上正等正觉法皆从此经出”的深意,以此劝化一切众生生起信心。由此可见,本经的章节文句极其严谨周密,义理脉络极其圆融贯通。之前在讲解“生信”部分时曾说过:“生信”这一科已将全经的义理旨趣全部囊括。后面不过是把“生信”中所讲的道理,一层又一层地加以广大推演、深入细致地发挥阐明罢了。看到这一大科所阐述的义理,应当就能明白了。
(壬)三,约供佛显。分二:(癸)初,明供佛。
(壬)第三部分,从供养佛的功德来显明。分两段:(癸)第一,说明供养佛。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
须菩提!我回忆过去无量无数劫的岁月,在燃灯佛之前,曾遇到、供养并侍奉过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那么多的诸佛,没有遗漏任何一位。
阿僧祇,此云无央数,即无数之意。劫字,已是指极长之时间而言。今曰阿僧祇劫,则是经过无数的极长之时也。不但此也,又曰无量。无量者,华严云:「阿僧祇阿僧祇,为一阿僧祇转。阿僧祇转阿僧祇转,为一无量。」是将僧祇之数,积至僧祇倍,名为僧祇转。又将此僧祇转之数,积至僧祇转倍,始为无量。复以无量之数,计算阿僧祇劫。简言之,可云无量之无数的长劫,所谓微尘点劫是也。言其所经劫数之多,如点点微尘,非算数所能计,非譬喻所能言,惟佛能知耳。此等劫数俱在然灯佛前也。
“阿僧祇”,汉语意思是“无央数”,就是无数的意思。“劫”这个字,本就是指极其漫长的时间。现在说“阿僧祇劫”,就是经历了无数个极其漫长的时间段。还不止如此,前面还加了“无量”二字。所谓“无量”,《华严经》里说:“阿僧祇个阿僧祇,叫做一阿僧祇转。阿僧祇转个阿僧祇转,叫做一无量。”这是把阿僧祇这个数目,累积到阿僧祇倍,叫做“僧祇转”。再把这个“僧祇转”的数目,累积到“僧祇转”倍,才叫做“无量”。然后再用“无量”这个数目,来计算“阿僧祇劫”。简单来说,可以说是“无量个无数的长劫”,也就是所谓的“微尘点劫”。这是说他所经历劫数的数量之多,就像点点微尘一样,不是算术能够计算,不是比喻能够形容的,只有佛才能了知。这样漫长的劫数,都是在燃灯佛以前就已经经历了。
準之教義常談,由信位修至初住,須經一萬劫。或謂須經三阿僧祇劫。而由初住修至佛位,亦須三阿僧祇劫。又有一說,由信位修至佛位,統為三阿僧祇劫者。其說種種不一,今以此科所說劫數,參互考之。我世尊是在第二僧祇劫之末,遇然燈佛,證無生忍,遂由七地而登八地,即入第三僧祇劫。據此,則於遇然燈佛時,逆推至初住時。按之教義,只有一個第一阿僧祇劫也。即連第二僧祇并計,(遇然燈時是在第二僧祇之末,故可并計。)亦只兩個僧祇劫。於無量僧祇中,除去兩個僧祇,其所餘者,仍無量也。然則由信位修至初住,乃是無量阿僧祇劫。豈止三阿僧祇劫,更豈止一萬劫哉。若依由信位至佛位統為三阿僧祇劫之說計之,則於此經所說劫數,不符尤甚。每見有人,因之發生無數疑問。今故不得不引而說其不同之理。
按照佛教教义的通常说法,从初信位修到初住位,需要经历一万劫。也有说法是需要三大阿僧祇劫。而从初住位修到成佛,也需要三大阿僧祇劫。还有一种说法,从初信位直接修到成佛,总共就是三大阿僧祇劫。这些说法多种多样,并不统一。现在用这一科所说的劫数,互相参考比较来看。我们的世尊是在第二阿僧祇劫的末尾,遇到了然灯佛,证得了无生法忍,于是从第七地登上了第八地,就进入了第三阿僧祇劫。根据这个说法,那么从遇到然灯佛的时候,倒推到初住位的时候。对照教义来看,只有一个第一阿僧祇劫。就算连第二阿僧祇劫一并计算,(遇到然灯佛时是在第二阿僧祇劫的末尾,所以可以一并计算。)也只不过两个阿僧祇劫。在无量的阿僧祇劫中,去掉这两个阿僧祇劫,那剩下的,仍然是无量劫。这样看来,从初信位修到初住位,乃是无量的阿僧祇劫。哪里只是三大阿僧祇劫,更哪里只是一万劫呢?如果依照从初信位到成佛总共是三大阿僧祇劫的说法来计算,那就和这部经所说的劫数,更加不符合了。常常看到有人,因为这个而产生无数的疑问。所以现在不得不引出来说明它们不同的道理。
当知经中有如是种种不同之说者,实有深义。其义云何?所谓对机方便。如法华云:我说然灯佛,皆以方便云云是也。世俗每将方便二字,看成是随便。如言论、行为、不合于定轨者,则曰方便。此非佛经所说方便义也。佛经中凡是于理无碍,于事恰合,本来不可拘执者,则用方便二字表示之。故凡方便之言,方便之事,皆是对机而然。劫数多少,不一其说,亦是此意。盖由信位而初住,而成佛,经历时间,或延或促。全视其人根器之利钝,功行之勤惰,而致不同。岂可拘执。因是之故,遂有种种不同之说也。若明此理,则凡佛经中类此之言,皆可以此理通之。不可泥,不必疑也。
要知道经文中之所以有这些不同的说法,其实蕴含着深意。这深意是什么呢?就是针对不同根机的方便引导。正如《法华经》所说:我讲到燃灯佛的事迹,都是用方便法门等等。世俗人常常把“方便”二字理解为随便。比如言论、行为不符合常规时,就说这是方便。这不是佛经所说的方便含义。佛经中凡是道理上无碍,事情上恰好合适,本来就不该死板执着的,就用“方便”二字来表示。所以凡是方便的说法,方便的做法,都是针对特定根机而施设的。劫数多少有不同说法,也是这个意思。因为从初信位到初住地,直至成佛,所经历的时间长短,可能延长也可能缩短。完全看这个人根器的利钝、修行的勤惰而有所不同。怎么能固执一个标准呢?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才有了种种不同的说法。如果明白这个道理,那么凡是佛经中类似这样的言教,都可以用这个道理去融会贯通。既不可拘泥,也不必怀疑。
然灯亦名锭光,过去古佛也。值者遇也。那由他,此云一万万。将一万万,加八百四千万亿倍,亦是极言其所遇之佛,非算数所能计,非譬喻所能言,惟佛能知耳。劫数既有如彼之长,当然遇佛有如是之多。
燃灯佛又称锭光佛,是过去世的古佛。“值”是遇到的意思。“那由他”译为一万万。将一万万再增加八百四千亿倍,这也是极言其所遇见的佛数量之多,不是算数能够计算,不是比喻能够形容的,只有佛才能了知。既然劫数有那样长久,当然遇到的佛就有这样多。
○供養者,簡言之,即飲食、衣服、臥具、湯藥,四事供養。廣言之,如華嚴所說之事供養,法供養。(事供養,就上言之四事,更加推廣。法供養,謂依法修行。)承事者,左右事奉。悉皆正指無空過言。無空過者,謂無有一佛不如是供養承事也。以上備言歷時之久,供佛之勤者,為顯不及受持此經之張本也。
供养,简单来说,就是饮食、衣服、卧具、汤药这四件事的供养。广泛来说,就像《华严经》里所说的事供养和法供养。(事供养,就是上面说的四件事,再加以推广。法供养,是指依照佛法修行。)承事,是指左右侍奉。这些都是明确指没有空过的意思。没有空过,是说没有一尊佛不是这样供养承事的。上面详细说明经历的时间那么久远,供养诸佛那么勤勉,都是为了显明这还比不上受持这部经的铺垫。
(癸)次,显持经。
彰显受持此经。
「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如果有人,在将来的末法时代,能够信受奉持、读诵这部经,他所获得的功德,比起我供养无数诸佛的功德,前者胜过后者百倍、千倍、万倍、亿倍,乃至用一切算术和比喻都无法衡量。
后者,后五百岁,正当末法。又通指后五百岁之后,以及其末而言,故曰后末世。于我之于,比较之意。谓彼之持经功德比我供佛功德,我则不堪与之相比。盖供佛功德百分不及彼之一分。千分、万分、亿分、乃至算数不能算之分,譬喻不能譬之分,皆不及其一分也。言百分,又历言千万亿分,算数譬喻分者,以持经者根器之利钝,功行之深浅,有种种不同。故比较不及之程度,遂有如是之高下不同也。此第五次较显经功,是说在罪业消灭,当得菩提之后。意若曰:受持读诵此经,便得除障,便得授记,岂我昔日未授记前经历无数之劫,值遇无数之佛,但知供养承事之所能及哉!盖供养承事,只是恭敬服劳。而荷担如来,则为绍隆佛种。悲智行愿之大小,相差悬远。故曰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也。此中说比较处,不能以历时长短,授记迟速,为言。因持经者,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其历时之长,遇佛之多,正复相似也。亦不能泛以闻法为言。以彼此值遇多佛,承事供养,种诸善根,岂有不闻法之理。故供养承事所以不及者,的指受持此经。以经中义趣,是开佛知见,示佛知见。果能受持,便是悟佛知见,入佛知见。所以无数七宝施,身命施,多劫供佛,不能及者,理在于此。何以故?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故。故供养二字,应兼以法供养为释。方显此经为一切法所不能比。不能专以四事供养说之。以自身之事较显,并点明然灯佛前者,正明此经为佛佛相授之传心法要,而为自身多劫勤苦修证所得,语语皆亲尝甘苦之言,以劝大众信入此门,同得授记,共证菩提耳。
再说“后末世”,指的是后五百年,正是末法时期。也通指后五百年之后,一直到末法最晚的阶段,所以叫做后末世。“于我之於”,是比较的意思。是说他们持经的功德,比起我供养诸佛的功德,我实在不能和他们相比。因为供养诸佛的功德,即使是一百分,也比不上他们持经功德的一分。千分、万分、亿分,乃至用算数都算不清的分数,用譬喻都说不出的分数,都比不上他们的一分。这里先说百分,又列举千万亿分、算数譬喻分,是因为持经的人根器有利钝,功行有深浅,有种种不同。所以比较起来不如的程度,就有这样高低不同的差别。这是第五次比较显示本经的功德,是讲在罪业消灭、应当证得菩提之后。意思是说:受持读诵这部经,就能消除业障,就能得到授记,哪里是我过去未授记前,经历无数大劫,值遇无数诸佛,只知道供养承事所能比得上的呢!因为供养承事,只是恭敬服劳。而荷担如来家业,则是绍隆佛种。悲智行愿的大小,相差实在太远了。所以说乃至算数譬喻都无法相比。这里说的比较,不能拿经历时间的长短、授记的迟早来论。因为持经的人,也已经于无量千万佛所种下各种善根。他们经历时间的长久,遇到诸佛的众多,正和我相似。也不能泛泛地拿闻法来说。因为彼此都值遇过许多佛,承事供养,种诸善根,哪有不闻法的道理。所以供养承事之所以比不上,明确是指受持这部经。因为经中的义理旨趣,是开示佛的知见。果真能够受持,便是悟入佛的知见。所以无数七宝布施,身命布施,多劫供佛,都不能相比,道理就在这里。为什么呢?因为一切诸佛,以及诸佛的无上正等正觉法,都是从这部经出生的缘故。所以“供养”这两个字,应该兼有法供养的意思来解释。才能显示这部经是一切法所不能比的。不能只从事相上的四事供养来说。用自身的事例来比较显示,并且点明在然灯佛前,正是说明这部经是佛佛相授的传心法要,而且是自身多劫勤苦修证所得,句句都是亲尝甘苦之言,以此来劝大众信入这个法门,同得授记,共证菩提。
前四次皆言其福胜彼,是以劣显胜。故言福德,不言功德。以显胜者既具般若正智,则所修福德,皆成无边功德,所以胜彼。此次言供佛功德,不及持经,是以胜明劣。故言功德,不言福德。以明劣者因缺般若正智,虽不无功德,亦祇成有漏福德,所以不及。
前四次都强调持经的福报胜过布施,是用较低的比较对象来突显更高的境界。所以用“福德”这个词,而不用“功德”。这是为了说明,境界更高的人已经具备了般若智慧,那么他所修的一切福德,都会转化为无边的功德,所以才能胜过布施。而这一次说供养佛陀的功德,还比不上受持此经,是用更高的比较对象来反显持经的殊胜。所以用“功德”这个词,而不用“福德”。这是为了说明,境界较低的人因为缺乏般若智慧,虽然不能说完全没有功德,但也只能形成有漏的福德,所以比不上持经。
○经中虽但说受持读诵,赅有广为人说在。
经文中所说的受持读诵,其实已经包含了广为他人解说的意思。
○独以后末世为言者,其意有四。(一)后末世众生,鬬争坚固,业重福轻,障深慧浅,然而尚有受持读诵之者。则非后末世时,大有其人可知。故说一后末世,便摄尽余时,此说法之善巧也。(二)以如是之时,而有如是之人,故特举后末世言之,以示不可轻视众生,此摄受之平等也。(三)此经最能消除业障,故独言后末世,以示此时众生不可不奉持此经。此救度之慈悲也。(四)此经为三宝命脉所关,故举后末世为言者,为劝现前当来一切众生,应力为宏传,尽未来际,不令断绝。此咐嘱之深长也。
○只所以特别提到后末世,其中包含四层深意。(一)后末世的众生,争斗心强,业障重而福报薄,遮蔽深而智慧浅,但即便如此,仍然有人能够信受奉行、读诵此经。那么不是后末世的时代,有这样修行的人就更多了。因此单说一个后末世,就已涵盖所有时期,这是说法时的善巧方便。(二)在这样艰难的时世中,仍有这样的修行者,所以特别举出后末世为例,是为了提醒我们不可轻视任何众生,这体现了佛法摄受众生的平等心。(三)这部经最能消除业障,因此独独点明后末世,是为了告诫这个时期的众生不能不奉持此经。这是佛陀救度众生的慈悲显现。(四)这部经关系到佛法僧三宝命脉的延续,所以举出后末世来说,是为了劝勉现在与未来的一切众生,应当尽力弘扬传播,直至无尽的未来,不让法脉断绝。这是佛陀咐嘱的深远用意。
(壬)四,结成经功。分二:(癸)初,明难具说。
(壬)四,总结经文的功德。分为两部分:(癸)初,说明难以完全称说。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不信。
须菩提,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在末法时代,能够受持、读诵这部经,他所获得的功德,我若是详细地一一说明出来。恐怕有人听了,心里会惊狂迷乱,甚至生出猜疑,不肯相信。
此结成经功一科,为前半部之总结。不但总结开解一科已也。且不但结成前半部,并以生起后半部。其中初难具说一小科,是结成前五次较显功德。次不思议一小科,是结成前半部之真实义趣,即以生起后半部。两小科中,皆含有垂诫学人,显示经旨,两种深意。章句极整严。谛理极圆足。兹逐层说之:
这段总结经文功德的章节,是前半部经文的总体收束。它不仅总结了“开启理解”这一部分,更不止于收束前半部,同时还引出了后半部的内容。其中第一小段“难以尽说”,是总结前五次较量显明的功德。第二小段“不可思议”,则是总结前半部经文的真实义趣,并由此引出后半部。这两小段中,都包含了垂示告诫学人、显明经文宗旨这两种深意。文句结构极为严整,义理极为圆满透彻。现在逐层解说如下:
何以知其为垂诫学人耶?试观上云,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乃至生福、灭罪、荷担如来、当得菩提,是所得功德,亦已说尽。何故此中乃言未具说乎?又上来言,是经有不可思议等功德,又是人之成就荷担如来,当得菩提,即是果报不可思议也。是两种不可思议,早已明说令众知之矣,何故此中复云当知?其意不同前可知。盖此结成经功之文,并非说以劝信,乃是垂诫之意。狂乱,狐疑,当知,皆垂诫学人语也。
怎么知道这是为了告诫学习佛法的人呢?试着看前面所说的:这个人成就了最上第一稀有的法门,乃至能增长福报、消除罪业、承担如来家业、将来证得觉悟,这些所得的功德,都已经说尽了。为什么这里却说没有完全说明呢?又前面说过,这部经有不可思议等功德,而这个人能够成就承担如来家业、将来证得觉悟,就是果报不可思议了。这两种不可思议,早已经明白说出让大家知道了,为什么这里又说“应当知道”?它的用意不同于前面是可以明白的。原来这段总结经文功德的文字,并不是为了劝说大家相信,而是含有告诫的意味。“狂乱”、“狐疑”、“当知”,都是告诫学习佛法的人的话。
○何谓狂乱。狂者,狂妄。指妄谈般若者言也。谈何故妄?未解真实义耳。真义不明,自必法说非法,非法说法,惑乱众心,不但自心惑乱已也。故曰心则狂乱。何谓狐疑?将信将不信之意也。此指怕谈般若者言,亦由未解真实义,以致惊怖疑畏,不能生起决定信心,故曰狐疑不信。世尊悬鉴后末世众生有此二病,故下科叮咛诰诫之曰:当知云云也。
什么是狂乱?狂,就是狂妄。指的是那些胡乱谈论智慧的人。为什么胡乱谈论?是因为没有理解真实的含义。真正的含义不明白,自然会把正确的说成错误的,把错误的说成正确的,迷惑扰乱众人的心,不仅仅是自己内心迷惑混乱而已。所以说心就狂乱。什么是狐疑?就是半信半疑的意思。这是指那些害怕谈论智慧的人,也是因为没有理解真实含义,导致惊慌恐惧、怀疑畏惧,不能生起坚定的信心,所以说狐疑不信。世尊预见到后世末法时期的众生有这两种毛病,所以在接下来的段落里语重心长地告诫说:应当知道……等等。
○我若具说者,意谓难以具说,此含两义:
如果我要详细说明,意思是难以完全说尽,这其中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说明分五次校显,而不一次具说之故。意谓我若不由浅而深,分次显之,而于一次具说经功者。既不易说明,必致闻者或狂或疑,反增过咎。因利根人往往见事太易。闻具说之功德,便狂妄自负。未证谓证,未得谓得,惑乱众心。其钝根者,又往往着相畏难,既闻一切无住,又闻具说功德,不敢以为是,又不敢以为非。狐疑莫决,不生信心。世尊之为此言,是诫闻显经功者,应于由浅而深之所以然处彻底领会,则不致颟顸真如而心生狂妄;亦不致莫明经旨而心起狐疑。
(一)这是说明为什么要分五次逐步显明道理,而不一次完整说出的原因。意思是说,我如果不从浅显到深奥,分次逐步阐明,而是一次就完整说出此经功德的深广。那样既不容易讲清楚,也必然导致听闻的人要么狂妄,要么怀疑,反而增添过失。因为根器敏锐的人往往把事情看得太容易。听到完整说出的功德,便会狂妄自大,自以为了不起。没有证悟说自己证悟了,没有得到说自己得到了,迷惑扰乱众人的心。那些根器迟钝的人,又往往执着于表象,害怕困难,既听到一切都不应执着,又听到完整说出的功德,不敢肯定是对的,又不敢认为是错的。犹豫不决,生不起信心。世尊说这番话,是为了告诫听闻显发经义功德的人,应该对于从浅入深的所以然之处彻底领会,这样才不至于糊里糊涂地对待真如佛理而心生狂妄;也不至于不明白经文的宗旨而心中产生疑虑。
(二)是说明既已五次说明,更不具说之故。意谓我前来广说受持此经者,所得功德,意在示劝而已,以后不再多说。恐闻者不明其意,或者着相而求,是狂乱其心也。或者求不遽得,反狐疑不信也。世尊之为此言,是诫行人当知此事本非言说所及,惟证方知。必须一切不着,真修实行,久久方能相应,不可狂也。功到便能自知,不必疑也。以是之故,后半部较显经功,只略略表意,不似前之注重矣。因前半部正令生信开解。若不极力显之,云何能信?云何能解?后半部正令向离名绝相上修证。即菩提心、菩提法、菩提果,尚不应着,何况功德。若再广说,便与修证有碍。然亦不绝对不说者,又以示但不应着耳,并非断灭也。或有者,深望其不多有也。
(二)这是说明既然已经五次说明,就不再详细重复的缘故。意思是说我之前广泛讲述受持这部经的人所能获得的功德,用意在于展示和劝勉而已,以后不再多说。担心听的人不明白其中的深意,或许会执着于表象去追求,那样反而会扰乱他们的心。或者追求却不能立刻得到,反而产生怀疑而不相信。世尊说这番话,是告诫修行人应当知道这件事本来不是言语所能完全表达的,只有亲身体证才能明白。必须对一切都不执着,真实修行实践,长久之后才能相应,不可急切狂乱。功夫到了自然能够知晓,不必怀疑。因为这个缘故,后半部在显示经文的功德方面,只是略微表达意思,不像前半部那样着重强调了。因为前半部正是为了让人们生起信心、开启理解。如果不极力彰显功德,怎么能生信?怎么能理解?后半部正是为了让人们朝着超越名相的方向去修证。即便是觉悟的心、觉悟的法、觉悟的果,尚且不应该执着,何况是功德。如果再详细说明,就会对修证造成障碍。然而也并非绝对不再提及,这又是为了表示只是不应该执着罢了,并不是要断灭功德。说“或有”,是深切希望这样的情况不要太多。
(癸)次,明不思议。
(癸)其次,阐明不可思议的境界。
「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须菩提,你应当明白,这部经所蕴含的深意是无法用思维揣测的,依此修行所获得的殊胜果报,同样超越凡夫的想象。
当知两句,正是规诫狂疑者之词也。何故狂?何故疑?由其不知是经义趣,及持说此经所得之果报,皆不可思议故耳。故诫之曰当知。果报,即暗指所得功德。所得功德非他,即上文所谓,荷担如来,及当得菩提是也。
要知道这两句话,正是为了规劝那些轻狂和疑惑的人而说的。为什么轻狂?为什么疑惑?因为他们不知道这部经的深意,以及受持、解说这部经所能得到的果报,都是不可思议的缘故。所以要告诫他们说“当知”。这里说的果报,其实暗指所能获得的功德。这功德不是别的,正是上文所说的,能够承担如来家业,以及将来必定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何谓经义不可思议?当知是经义趣,专明离一切诸相,离相方能证性。所谓离名绝相,惟证方知。故曰经义不可思议。何谓果报不可思议?当知受持此经,原为证性。欲证无相无不相相不相俱无之性,必须离一切诸相。分分离,便分分证。果报非他,即是自证究竟,性德圆彰。故曰果报亦不可思议。总以明经义果报,皆不可以心思,不可以拟议。皆应离名字、言说、心缘诸相,微密契入。若能知此,则妄执未遣,何可贡高?狂乱之心可歇矣。虚相遣尽,净德自显,狐疑之心可释矣。
**什么是经义不可思议?**要知道这部经的核心意义,是专门阐明要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只有远离表象,才能证悟本性。所谓超越名称、断绝表象的境界,只有亲身证悟才能知晓。所以说经文的深义是不可思议的。
**什么是果报不可思议?**要知道,受持这部经,原本就是为了证悟本性。想要证悟那“无相、无不相、相与不相都无”的本性,必须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每远离一分,便证悟一分。果报不是别的,就是自己究竟圆满的证悟,本性的功德完全彰显。所以说果报也是不可思议的。
总的来说,是为了说明经文的深义和所得的果报,都不能用凡夫的心思去揣度,不能用言语去议论。都应该远离名称、言说、心念攀缘等种种表象,去微妙、秘密地契合契入。如果能明白这个道理,那么虚妄的执着尚未遣除,又怎么能自高自大呢?狂乱的心就可以停歇了。虚妄的表象完全遣除,清净的功德自然显现,狐疑不定的心就可以消除了。
○前于灭罪科中,曾云:极显经功,正是发挥前生信科中所说,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之义趣,以劝信。此结成科为极显经功之总结者,又正是发挥皆从此经出之下文,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之义趣,以开解也。世尊之意若曰:前所谓法即非法者何耶?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故也。前所谓佛即非佛者何耶?当知果报亦不可思议故也。盖即非者,简言之,即离相之谓。
在之前讲到消除罪业的部分中,曾提到:极力彰显此经的功德,正是为了深入阐述前面“生起信心”部分所说的——一切诸佛以及诸佛的无上正等正觉,都从这部经中产生的义理旨趣,以此劝人深信。这里归结的一节,作为极力彰显经功的总结,又正是为了阐明“都从此经出”后面所说的“所谓佛法,即非佛法”的义理旨趣,以开启大众的理解。世尊的意思是:前面所说的“法即非法”是什么意思呢?应当知道,这是因为此经的义理是不可思议的。前面所说的“佛即非佛”又是什么意思呢?应当知道,这是因为果报也是不可思议的。所谓“即非”,简单来说,就是指不执着于表象。
详言之,性体空寂,一丝一忽之相不能着。着则即非空寂之性体矣。故曰即非也。我前来分五次以显经功,不欲具说者,为令闻者深心领解,功德以离相之浅深而异。不致口谈空,心着有而狂妄自乱;亦不致一闻离相,便怕偏空,而狐疑不信。总之,是经义趣,是专遣情执,以证空寂之性。所谓果报,即是证得不可缘念之性。直须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方许少分相应。心行处灭,不可思也。言语道断,不可议也。此之谓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此之谓佛法即非佛法。若不知向这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可思议中观照契入,便与经义乖违,那得果报可证,有狂与疑而已矣。受持读诵此经者当如是知也。
具体来说,自性本体是空寂的,任何细微的相状都不能执着。一旦执着,那就不是空寂的自性本体了。所以说“即非”。我之前分五次来说明这部经的功德,没有详细展开说,是为了让听闻的人能够深入领会理解:功德的大小,取决于离相程度的深浅。这样,听者就不会嘴上谈空,心里却执着有,变得狂妄自乱;也不会一听到要离相,就害怕落入偏空的境界,从而狐疑不信。总而言之,这部经的核心意趣,就是专门破除我们凡夫的情感和执着,以证悟那空寂的本性。这里所说的果报,就是指证得那无法用思维心去攀缘、去念想的本性。必须达到言语道断、心行处灭的境界,才能稍微与之相应。心行处灭,就是不可思议。言语道断,就是不可议论。这就是为什么说这部经的义理不可思议,它所成就的果报也不可思议。这也就是为什么说“佛法即非佛法”。如果不知道朝着这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可思议的境界去观照契入,就与这部经的义理相违背了,哪里还能证得果报呢?只会陷入狂妄或怀疑罢了。受持读诵这部经的人,应当这样去理解。
○知即是解。以此为开解一大科之总结束。正是显示所谓开解者,当如是深解也。亦正是显示此开解一大科中义趣,皆是逐渐启导学人,令得如是深解者。真画龙点睛语也。总以明修行以开解为本。依解起行,乃克胜果。不然,非狂则疑。其开示也切矣,其垂诫也深矣。而末世众生读诵此经,犯此二病者,正复不少。由其于五次较显经功之所以然,多忽略视之。故并此结成科中所说之道理,亦未能深切明了耳。颟顸儱侗,岂不深负佛恩也乎。
知道就是理解。这是作为开解这一大段的总结。正是显示所谓的开解,应当这样深入理解。也正是显示这开解一大段中的义理趣向,都是逐步启发引导学人,让他们得到这样深刻理解的。真是画龙点睛的话啊。总的是为了说明修行以开解为根本。依据理解来起行,才能成就殊胜的果位。不然的话,不是狂妄就是怀疑。这里的开示真是恳切,这里的垂示告诫真是深刻啊。而末法时代的众生读诵这部经,犯这两种毛病的人,实在不少。因为他们对于五次较量显示经功德的原因,大多忽略轻视了。所以连这结成科段中所说的道理,也没能深切明了。糊里糊涂、笼笼统统,岂不是深深辜负了佛的恩德吗。
○極顯經功一科,既是發揮一切諸佛乃至即非佛法云云之義趣,則此處結成一科,不但將開解科中義趣結足,并將生信科中義趣,亦一併結足矣。蓋非如此以後義顯前義,前半部義趣不能發揮透徹。(一切諸佛云云,是生信一大科之總結。極顯經功一科,是開解一大科之總結。今以後之總結,顯前之總結,則前半部之義趣倍加彰顯,而綱領在握矣。)亦無以生起後半部來。後半之文,正是專明言語斷、心行滅、不可思議之修證功夫者也。故前後經文,得此當知兩句,為之勾鎖。章法,義理,便聯成一貫。豈可局謂前淺後深。此兩句是統指全經而言。且與後半緊相銜接。豈可局判前後為兩周說,若各不相涉者耶!至視後半所說語多重複,則於經旨太無領會,不足論矣!
这段“极显经功”部分,既是阐发前面“一切诸佛乃至即非佛法”等句的深意,那么此处总结成这一科,不仅将“开解”这一大科的义趣充分收结,也将“生信”那一大科的义趣,一并收结圆满了。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用后面的义理来显发前面的义理,前半部的深意就无法彻底发挥明白。(“一切诸佛”等句,是“生信”这一大科的总结。“极显经功”这一科,是“开解”这一大科的总结。现在用后面大科的总结,来显发前面大科的总结,于是前半部的义趣就更加彰显,而全经的纲领也就把握住了。)同时,这样也才能自然引生出后半部的内容。后半部的经文,正是专门阐明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可思议的修行证悟功夫的。所以前后经文,有了“当知”这两句,就如同锁链般将它们勾连起来。文章的章法、义理,便贯通成一体。怎能局限地认为前半部浅、后半部深呢?这两句话是统指整部经而言的,而且与后半部紧密衔接。怎能武断地将前后判为互不相关的两段来讲说呢?至于认为后半部所说的话多有重复,那是对经文的宗旨太缺乏领会,就不值得讨论了!
○不可思议一语,具有三意:
不可思议这句话,包含三层意思:
(一)即上来所云言语断,心行灭。经义所明者,明此。果报所得者,得此。此本义也。
上面说的“言语断,心行灭”,意思是:不能用语言表达,也不能用思维想象。佛经所要阐明的道理,就是阐明这个;修行最终获得的果报,也是得到这个。这就是它的根本含义。
(二)回映是經有不可思議等功德句,並加釋明。藉以收束極顯經功一科也。前但云經有如是功德。今明之曰:言經有者,因其教義如是也。(前判為教義勝者,根據此處之言也。)何以知教義有如是功德?以依教奉行者,能得如是果報故也。不可思議,是法身,是體。(見前釋。)得體乃能起用。證得法身,報化自顯。故但言不可思議已足。不必說不可稱量云云矣。況兼以明言語斷、心行滅之本義,更不能雜以他語。
(二)回应本经具有不可思议等功德的说法,并加以解释说明。以此收束极力显明经文功德的段落。前面只说这部经有如此功德。现在阐明:所谓经有功德,是因为其教理内涵确实如此。(前文判定为教理殊胜的依据,正是此处的论述。)如何知道教理具有这样的功德?因为依照教法修行的人,能够获得这样的果报。不可思议,指的是法身,是本体。(见前文解释。)证得本体才能生起妙用。证悟法身后,报身化身自然显现。所以只说不可思议已经足够,不必再提不可称量等等。更何况这里同时阐明言语道断、心行处灭的根本义理,更不能掺杂其他表述。
(三)以显是经功德及持经者功德,无上无等,非凡情所能窥,非言语所能道也。故虽但说不可思议,便暗摄有不可称量无边之义在内,善巧极矣。
(三)这是为了显明此经的功德以及持诵此经者的功德,是至高无上、无与伦比的,不是凡夫俗情所能窥测,也不是言语所能描述的。所以,虽然只说“不可思议”,其实已经暗中包含了不可称量、无边无际的意义在其中,真是善巧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