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訶止觀卷第四(上)
隋天台智者大师说
门人灌顶记
第六、明方便者,「方便」名善巧。善巧修行,以微少善根,能令无量行成解发,入菩萨位。《大论》云:「能以少施少戒,出过声闻、辟支佛上。」即此义也。又方便者,众缘和合也;以能和合成因,亦能和合取果。《大品经》言:「如来身者,不从一因一缘生,从无量功德生如来身。」显此巧能,故论方便。
第六、说明方便法门。“方便”指的是善巧的方法。通过善巧地修行,能用微小的善根,让无量修行成果自然显现,解悟开发,进入菩萨阶位。《大论》说:“能以微少的布施、持戒,超越声闻、辟支佛的功德。”正是这个道理。再者,“方便”是指各种条件圆满配合;既能聚合众缘成就修行之因,也能和合众缘证得菩提之果。《大品经》说:“如来法身,不是从单一因缘产生的,而是从无量功德智慧中生起。”为了显明这种善巧的功用,所以专门论述方便法门。
若依渐次,即有四种方便。方便各有远近,如《阿毘昙》明五停心为远,四善根为近。通、别方便,例可意知。圆教以假名、五品观行等位,去真犹遥,名远方便;六根清净,相似隣真,名近方便。
如果按照渐次修行的路径,就有四种方便法门。每种方便法门又分为远、近两种层次,正如《阿毗昙论》所说:以五停心观作为初步基础属于远方便,修习四善根则已接近目标。通教与别教的方便次第,依此类推便可领会。圆教则将假名位、五品弟子位等观行阶位,视为距离真谛尚远的远方便;而达到六根清净的相似位时,已临近真如境界,这就称为近方便。
今就五品之前,假名位中,复论远近:二十五法为远方便;十种境界为近方便。横竖该罗,十观具足,成观行位,能发真似,名近方便。今释远方便略为五:一、具五缘,二、呵五欲,三、弃五盖,四、调五事,五、行五法。
在五品阶位之前的预备阶段,我们暂且称之为"假名位",这里要说明修行的远近次第:二十五种修行法是远方便;十种境界体验是近方便。纵横涵盖一切,十种观法全部具足,就能进入观行位,能够引发真实或相似的觉悟,这称为近方便。
现在解释远方便,简要分为五项: 第一、具备五种助缘 第二、呵斥五种欲望 第三、舍弃五种障碍 第四、调节五方面事宜 第五、实践五种方法
夫道不孤运,弘之在人;人弘胜法,假缘进道,所以须具五缘;缘力既具,当割诸嗜欲;嗜欲外屏,当内净其心;其心若寂,当调试五事;五事调已,行于五法,必至所在。譬如陶师,若欲得器,先择良处,无砂无卤,草水丰便,可立作所。次息余际务。际务不静,安得就功?虽息外缘,身内有疾,云何执作?身虽康壮,泥轮不调,不成器物。上缘虽整,不专于业,废不相续,永无办理。止观五缘,亦复如是。有待之身,必假资藉,如彼好处;呵厌尘欲,如断外缘;弃绝五盖,如治内疾;调适五事,如学轮绳;行于五法,如作不废。
真正的修行之道不会自然成就,需要有人去弘扬实践;人要弘扬殊胜的佛法,必须借助各种条件来精进道业,所以首先要具备五种助缘。助缘具足之后,就应当断除种种贪欲嗜好;外在欲望能够摒弃,接着要净化内心;内心达到安宁时,就要调整五方面事项;这五事调和妥当后,再实践五种修行方法,必定能抵达觉悟之境。
好比制作陶器的匠人,若想烧成器具,先要选择合适场所——没有砂石盐碱,水源草料充足便利,才能建立作坊。其次要放下其他杂务。杂务纷扰不断,怎能专心制陶?虽然排除了外界干扰,但若身体患有疾病,又如何能动手制作?即使身体健康,但若陶轮调校不当,也做不成器皿。上述条件都已具备,却不专心从业,工作时断时续,终究无法成就器物。
修习止观所需的五种助缘也是如此。我们这个需要依靠外缘的身体,必须物资保障,如同陶匠需要合适场地;远离尘世欲望,如同断绝外界干扰;清除五盖障碍,如同治疗内在疾病;调节五事平衡,如同掌握陶轮操作;实践五种修行方法,如同制陶不可间断。
世间浅事非缘不合,何况出世之道?若无弄引,何易可阶?故历二十五法约事为观,调麁入细,检散令静,故为止观远方便也。此五法,三科出《大论》,一种出《禅经》,一是诸禅师立。
世间浅显的事情尚且需要因缘和合,何况出世的深奥道理?如果没有引导铺垫,如何能够轻易达到?所以依次设立二十五种修行方法,从具体事相入手来修习观照,调伏粗重习气使之转为细微,收摄散乱心念令其归于宁静,这就是修习止观的初步准备。这五种方法中,三种出自《大智度论》,一种出自《禅经》,还有一种是由历代禅师所创立。
一、具五缘者:一、持戒清净、二、衣食具足、三、闲居静处、四、息诸缘务、五、得善知识。《禅经》云:「四缘虽具足,开导由良师。」故用五法为入道梯隥,一阙则妨事。释此具如《次第禅门》。
具备五种条件:第一、持守戒律内心清净,第二、衣物饮食充足完备,第三、居住在幽静安宁之处,第四、放下世间各种杂务,第五、遇到指引正道的善知识。《禅经》说:"虽然具足前四种条件,但开启智慧仍需良师引导。"因此要用这五法作为修行之路的阶梯,缺少任何一件都会妨碍修行。具体解释详见《次第禅门》。
○此中,明持戒清净即四意:一、列戒名,二、明持戒,三、明犯戒,四、明忏净。
这里要说明持戒清净包含四个方面:第一是列出戒律的名称,第二是说明如何持戒,第三是说明犯戒的情况,第四是说明忏悔净化的方法。
列名者,经论出处甚多,且依《释论》。有十种戒,所谓不缺、不破、不穿、不杂、随道、无着、智所赞、自在、随定、具足。此十通用性戒为根本。《大论》云:「性戒者,是尸罗。身口等八种,谓身三、口四,更加不饮酒,是净命防意地。」又云:「十善是尸罗。佛不出世世常有之,故名『旧戒』。」佛不出世,凡夫亦修八禅,故名「旧定」。外道邪见,六十二等旧医乳药,名为「旧慧」。常途云:「无客定,无漏导八禅耳。」今难此语,亦应无漏导十善也。戒、慧既有客法,定何独无?
这些名称在经典论著中出处很多,暂且依据《释论》来说明。有十种戒律,就是所谓的不缺戒、不破戒、不穿戒、不杂戒、随道戒、无著戒、智所赞戒、自在戒、随定戒、具足戒。这十种戒都以本性戒为根本。《大论》说:“本性戒就是尸罗(戒律)。包括身口等八种戒律,即身三业、口四业,再加上不饮酒戒,这是清净修行、防护意念的戒法。”又说:“十善业就是尸罗。即使佛陀不出世,世间也一直存在这些戒律,所以称为‘旧戒’。”佛陀不出世时,凡夫也能修习八种禅定,所以称为“旧定”。外道的邪见,如六十二种邪见等,就像旧医用的乳药,称为“旧慧”。通常说法认为:“没有外来的禅定,只是无漏智引导八禅而已。”现在质疑这种说法:那也应该说无漏智引导十善才对。戒律和智慧既然都有外来的法门,为什么唯独禅定就没有呢?
今用三归、五戒、二百五十为客戒根本。十种得戒人者,如佛自言:「善来比丘!」自然已得具足戒;如摩诃迦叶,自誓因缘得具足戒;如憍陈如,见谛故受具足戒;如波阇波提比丘尼,以八敬法受具足戒;如达磨提那比丘尼,遣信受具足戒;如须陀耶沙弥,论义受具足戒;如耶舍比丘等,善来受具足戒;如跋陀罗波楞伽加,三归受具足戒;如边地,第五律师受具足戒;中国,十人白四羯磨受具足戒。客戒人也。根本净禅,观、练、熏、修为客定。四谛慧为客慧,佛出方有也。
现在用三皈依、五戒、二百五十条戒律作为基础戒法。十种获得戒体的情况如下:正如佛陀亲口所说:“善来比丘!”自然就获得了具足戒;像摩诃迦叶那样,通过自发誓愿的因缘获得具足戒;像憍陈如那样,因为证悟真理而获得具足戒;像波阇波提比丘尼那样,依照八敬法获得具足戒;像达磨提那比丘尼那样,通过使者传信获得具足戒;像须陀耶沙弥那样,通过论辩教义获得具足戒;像耶舍比丘等人那样,通过善来仪式获得具足戒;像跋陀罗波楞伽那样,通过三皈依获得具足戒;在边远地区,由五位律师传授具足戒;在中印度地区,由十位僧人通过白四羯磨仪式传授具足戒。这些都是具体戒法的体现。根本禅定属于主体定境,而观想、修炼、熏习、修证等属于具体定法。四圣谛的智慧属于具体慧法,这些都是佛陀出世后才出现的教法。
性戒者,莫问受与不受,犯即是罪;受与不受,持即是善。若受戒,持生福,犯获罪。不受,无福;不受,犯无罪。如伐草、害畜,罪同;对首忏,二罪俱灭。《大论》解云:「违无作罪同灭耳,而偿命犹在。」故知受得之戒与性戒有异也。故《四分》问遮法云:「不犯边罪不?」边罪即性罪也。此罪障优婆塞戒,何况大戒?若性戒清净,是戒度根本、解脱初因。因此性戒,得有无作受得之戒。
性戒的意思是,不论你有没有受过戒律,只要做了就是罪过;不论受没受戒,持守就是善行。如果受了戒,持守能得福报,违犯就会获罪。若不受戒,就没有福报;但不受戒时违犯,也不算有罪。比如砍伐草木、伤害牲畜,罪过是相同的;当面向人忏悔后,这两种罪业都能消除。《大智度论》解释说:"违背无作戒的罪业虽然一同消除了,但偿报的因果仍然存在。"由此可知,通过受戒得到的戒律与本性存在的戒律是有区别的。《四分律》中问遮难法时提到:"可曾犯过根本重罪?"这里说的根本重罪就是性罪。这样的罪业会障碍受持居士戒,更何况出家大戒?如果本性戒行清净,就是持戒波罗蜜的根本、获得解脱的初始因缘。正是基于这样的本性戒律,才能产生通过受戒获得的无作戒体。
小乘明义,无作戒即是第三聚;大乘中《法鼓经》但明色、心,无第三聚。心无尽故,戒亦无尽。若就律仪戒论,无作可解。「定共戒无作」者,与定俱发。有人言:「入定时有,出定时无。」有人言:「无作依定,定在不失,定退即谢也。」「道共戒无作」者,此无作依道,道无失故,此戒亦无失。戒定、道共,通是戒名说,通以性戒为本。故经云:「依因此戒,能生禅定及灭苦智慧。」即此意也。
小乘佛法阐述的义理中,无作戒属于第三种戒律范畴;而大乘经典《法鼓经》只阐明色法与心法,没有设立第三种戒律。因为心念没有穷尽,所以戒律也没有穷尽。如果单就律仪戒来说,无作戒的含义可以这样理解:
关于"定共戒的无作戒",它是与禅定同时生起的。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只有入定时才存在,出定时就消失";另一种认为"无作戒依托于禅定,只要禅定境界保持,戒体就不会丢失,但禅定退失时戒体也就消散了"。
至于"道共戒的无作戒",这种无作戒依托于圣道,由于圣道不会退失,所以这种戒体也不会丢失。定共戒与道共戒,虽然都通称为戒,但本质上都是以自性戒为根本。正如经典所说:"依靠这个戒体,能够产生禅定及灭除痛苦的智慧。"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二、明持者,此十种戒摄一切戒。
持戒的意义在于,这十种戒律包含了所有戒法。
不缺戒者,即是持于性戒乃至四重,清净守护如爱明珠。若毁犯者,如器已缺,无所堪用;佛法边人,非沙门释子,失比丘法,故称为「缺」。
不违犯戒律的人,就是能够持守根本戒乃至四重戒,像爱护明珠般清净守护。如果毁坏戒律的人,就像容器已经有了缺口,不能再发挥作用;这种人只是徘徊在佛法边缘,不算真正的出家人,已经丧失了比丘的资格,所以称为"缺戒"。
不破者,即是持于十三,无有破损,故名「不破」。若毁犯者,如器破裂也。
不破的意思,就是能够持守十三条戒律,没有任何破损毁犯,所以称为“不破”。如果毁坏违犯了戒律,就像器皿破裂一样。
不穿者,是持波夜提等也。若有毁犯,如器穿漏,不能受道,故名为「穿」。
不遵守戒律,就是违背了波夜提等戒条。如果有毁坏违犯,就像器皿有了破洞漏洞,不能承载道法,所以称为「穿漏」。
不杂者,持定共戒也。虽持律仪,念破戒事,名之为「杂」;定共持心,欲念不起,故名「不杂」。如《大经》云:「虽不与彼女人身合,而共言语嘲调;壁外钏声;见男女相追,皆污净戒。」《十住婆沙》云:「虽制其事,而令女人洗拭、按摩,染心共语相视;或限尔许日持戒;或期后世富乐,天上自恣,皆名不净。」若持不杂戒,悉无此等念也。
持守不杂乱的戒律,就是修习与禅定相应的清净戒行。虽然表面上遵守戒律仪轨,心中却盘算着破戒的事情,这就叫做"杂乱";而依止禅定来护持心念,让贪欲杂念无从生起,这才称为"不杂乱"。正如《大涅槃经》所说:"即便没有与女性发生身体接触,但若互相说笑调情,听见墙外首饰叮当声,看见男女追逐嬉戏,这些行为都已经玷污了清净戒体。"《十住毗婆沙论》也指出:"虽然约束了外在行为,却让女性为自己擦身按摩,怀着染污心交谈对视;或者盘算着只要持戒多少天;或者指望来世荣华富贵,往生天界纵情享乐——这些都属于不清净持戒。"若是真正持守不杂乱的戒律,就完全不会有这类念头了。
随道者,随顺谛理,能破见惑。无着戒者,即是见真成圣,于思惟惑无所染着也。以此两戒约真谛持戒也。
随道的意思是,随顺真理的规律,能够破除错误的见解。无著戒则是指,见到真理成为圣者之后,对于思虑烦恼不再沾染执着。这两种戒律是从真理层面来说明持戒的真义。
智所赞戒、自在戒,则约菩萨化他,为佛所赞,于世间中而得自在,是约俗谛论持戒也。
智者大师赞叹的持戒、自在持戒,这是针对菩萨教化众生的功德而言。这样的持戒被佛陀所赞叹,能在世间自在无碍,是从世俗真理的角度来论述持戒的意义。
随定、具足两戒,即是随首楞严定,不起灭定,现诸威仪,示十法界像,导利众生。虽威仪起动,而任运常静,故名「堕定戒」。前来诸戒律仪防止,故名「不具足」;中道之戒无戒不备,故名「具足」。此是持中道第一义谛戒也。用中道慧,遍入诸法,故经云:「式叉。」式叉,名「大乘戒」也。
随顺定境、具足两种戒律,就是随顺首楞严定,虽安住于寂灭禅定,却能显现种种威仪,示现十法界形象,引导利益众生。虽然威仪举动变化,却始终自然保持寂静,所以称为"自在定戒"。先前各种戒律仪轨重在防护止恶,所以称为"不具足";中道之戒则没有戒法不圆满具备,所以称为"具足"。这就是持守中道第一义谛的戒律。运用中道智慧,普遍契入一切法,所以经中说:"式叉。"式叉,就是"大乘戒"的意思。
《涅槃》明五支戒及十种戒,义势略同。设诸经论更明戒相,终不出此十科。
《涅槃经》中阐明的五支戒和十种戒,其核心意义大致相同。即使其他经论再详细说明戒律的表现形式,终究不会超出这十个范畴。
束前三种戒,名「律仪戒」。秉善防恶,从初根本乃至不穿,纤毫清净,束名律仪戒。凡夫散心,悉能持得此戒也。
把前面三种戒律合在一起,就叫做“律仪戒”。秉持善法、防护恶行,从最根本的戒条一直到细微之处都不违犯,保持清净无染,这就统称为律仪戒。即使是普通凡夫,以散乱的心念也都能持守这个戒律。
次、不杂一戒,定法持心,心不妄动,身口亦寂,三业皎镜,此是定共戒。入定时任运无杂;出定身口柔软,亦不杂。凡夫入定则能持得也。
其次说到不杂戒:通过修定之法守护内心,使心念不散乱妄动,身业口业也随之清净,身口意三业如明镜般澄澈——这便是与禅定相应的戒律。进入禅定时,自然达到无杂染的境界;出定后言行举止柔和安详,同样保持清净无染。凡夫修行者只要能够进入禅定,便能持守这样的戒律。
随道戒,初果见谛,发真成圣;圣人所持,非凡夫能持也。
随道戒,是指初果圣者见到真谛,发心成就圣道;这是圣人所持守的戒律,不是凡夫能够持守的。
无着戒,则三果人所持,亦非初果所持也。
不执着于戒律,这是三果圣者所持守的境界,也不是初果圣者所能持守的。
智赞、自在,此乃菩萨利他须持此戒,则非二乘所持也。
智者大师赞叹说,自在无碍,这是菩萨为了利益众生必须持守的戒律,并非声闻、缘觉等小乘行者所能持守的。
随定、具足,此是大根性所持,则非六度、通教菩萨所能持也,况复凡夫、二乘耶?向判位高下,事义不同。
若能在禅定中自然具足这些境界,这是大根器者才能把握的,绝非仅修六度或通教菩萨所能承受,更何况凡夫与声闻缘觉?先前判定修行位次高低,实因所证境界与修行事相各有差别。
理观观心论持戒者,具能持得上十戒也。先束十戒为四意:前四戒,但是因缘所生法,通为观境;次二戒,即是观因缘生法即空,空观持戒也;次两戒,观因缘即是假,假观持戒也;次两戒,观因缘生法即是中,中观持戒也。
通过理性观照来观心修持戒律,就是能够完整持守以上十种戒法。现在先将十戒归纳为四个层次:前四条戒,都是观察因缘和生的现象,共通作为观修的对象;接着两条戒,是观照因缘所生之法本质为空,这是以空观来持戒;随后两条戒,是观照因缘所生即是假有,这是以假观来持戒;最后两条戒,是观照因缘所生之法即是中道,这是以中观来持戒。
所言「观心为因缘生法」者,若观一念心从恶缘起,即能破根本乃至破不杂戒,与善相违,故名为恶。今以善顺之心防止恶心,能令根本乃至不杂等戒善顺成就,得无毁损,故称善心,名为防止。恶心既止,身口亦然。防即是止善;顺即是行善,行善即是观;止善即是止。是名「观因缘所生心持四种戒」也。
所谓“观心是因缘所生之法”的意思是:如果观察到一念心从恶缘生起,就能破坏根本戒乃至不杂戒,这种心与善法相违背,所以称为恶念。现在用善顺之心来防止恶念生起,能使根本戒乃至不杂戒等善法顺利成就,得以保持无损,所以称为善心,名为防止。恶心止息后,身口二业自然清净。防止就是止恶修善;随顺就是行善,行善就是观照;止恶就是止息。这就叫做“观察因缘所生之心而持守四种戒律”。
次「观善恶因缘所生心即空」者,如《金刚般若》云:「若见法相者,名著我、人、众生、寿者;若见非法相者,亦着我、人、众生、寿者。不见法相、不见非法相,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故知法与非法,二皆空寂,乃名持戒。今云「法」者,秖善恶两心,假、实之法也。若见有善恶假名,即是着我、人、众生、寿者;若见善恶实法,亦是着我、人、众生、寿者。所言「非法相」者,若见善恶假名是无者,亦是着我、人、众生、寿者;若见善恶实法是无者,亦着我、人、众生、寿者。
接着讲"观察善恶因缘所生之心本属空性":《金刚般若经》说:"若执着事物的表象,就是落入了自我、他人、众生、寿者的执着;若执着'没有事物表象'的观念,同样落入了自我、他人、众生、寿者的执着。不执着事物的表象,也不执着'没有表象'的观念,就像渡河后要放下竹筏,正确的法尚且应该放下,何况不正确的法?"由此可知,正确认知与错误认知二者本质都是空寂,这才叫做真正的持戒。这里所说的"法",就是指善恶两种心念,包括假名安立的概念和实有的法相。若认为善恶假名真实存在,就是落入了自我、他人、众生、寿者的执着;若认为善恶实法真实存在,同样落入了自我、他人、众生、寿者的执着。所谓"非法相"是指:若认为善恶假名根本不存在,也是落入了自我、他人、众生、寿者的执着;若认为善恶实法根本不存在,同样落入了自我、他人、众生、寿者的执着。
何以故?依无起见,故不应着;乃至依非有非无起见,皆名著我、人、众生、寿者。观如是等法与非法,皆即是空。由此观故,能顺无漏,防止有、无,六十二见,故名「随道戒」。若重虑此观,思惟纯熟,历缘对境,于一切色、声,皆悉即空,名「无着戒」。防止思惑,善顺真谛,是名「观因缘心即空持二种戒」也。
为什么呢?因为只要是依据“无”这个观念产生的见解,都不应该执着;甚至依据“非有非无”产生的见解,也都属于执着于自我、他人、众生、寿命等观念。观察这些所谓的“法”与“非法”,本质上都是空的。通过这样的观察,能够顺应无漏的真理,防止落入“有”和“无”的极端,避免六十二种错误见解,这就叫做“随道戒”。如果反复思惟这种观照,让思维纯熟,在经历各种境遇、面对一切现象时,对所有的色相、声音都能当下体认到空性,这就叫做“无著戒”。这样既能防止思想上的迷惑,又能妥善顺应真理,这就是“通过观照因缘心本空来持守两种戒律”的修行。
次「观因缘心即是假」者,知心非心,法亦非法,而不永滞非心非法。以道种方便,无所有中,立心、立法,拔出诸心数法,导利众生,为「智所赞」。虽广分别无量心法,但有名字,如虚空相,不生爱着,惑相不拘,名为「自在」。如此假观,防止无知,善顺俗理;防边论止,顺边论观,即是「假观持两戒」也。
接着说到“观照因缘生起的心念都是假有”:明白心不是真实的心,法也不是真实的法,但又不永远滞留在“非心非法”的空境中。运用各种善巧方便,在空无所有的境界里,暂时安立心与法的概念,引导救度一切心理活动现象,利益广大众生,这种行为被“智慧”所赞叹。虽然广泛分别无数心理现象,但清楚知道这些都只是名称概念,如同虚空般了无实相,不会产生贪爱执着,不被迷惑的现象束缚,这就叫做“自在”。这样的假观修行,能够防止对现象的无知,善巧地随顺世间规律;防止偏空属于止的功夫,随顺假有属于观的智慧,这就是“假观同时持守止观两条戒律”。
次「观因缘生心即中」者,观于心性毕竟寂灭,心本非空亦复非假。非假故非世间;非空故非出世间。非贤圣法,非凡夫法;二边寂静,名为「心性」。能如是观,名为「上定」。心在此定即「首楞严」。本寂不动,双照二谛,现诸威仪,随如是定无不具足。如是观心,防止二边无明诸恶,善顺中道一实之理;防边论止,顺边论观,此名「即中而持两戒」也。
接着说到“观察因缘所生之心即是中道”:要观察心性终究是寂然清净的,心原本不是空无,但也不是虚假表象。不是虚假表象所以不属于世间;不是空无所以不属于出世间。既不是圣贤法,也不是凡夫法;两边都归于寂静,这才称为“心性”。能这样观察,就叫做“最上禅定”。心住于这样的定境就是“首楞严大定”。本自寂然不动,同时照见真俗二谛,显现种种威仪行止,一切定境功德无不圆满具足。这样观察心性,能防止落入两边的无明恶见,善巧顺应中道实相真理;防边恶属于止修,顺中道属于观修,这就叫做“在中道中持守两种戒律”。
故《梵网》云:「戒名大乘,名第一义光,非青黄赤白。戒名为孝,孝名为顺;孝即止善,顺即行善。如此戒者,本师所诵,我亦如是诵。」当知中道妙观,戒之正体。上品清净,究竟持戒。《十住》广说云:「若无我我所,远离诸戏论,一切无所有,是名上尸罗。」故《净名》云:「罪性不在内,亦不在外,亦不在两中间。如其心然,罪垢亦然。其能如是,是名善解,是名奉律。」即此意也。
所以《梵网经》说:“戒称为大乘,是最高真理的光明,不是青黄赤白这些颜色可以形容。戒就是孝道,孝就是顺从;孝是止恶的善,顺是行善的善。这样的戒律,是本师所传诵的,我也这样传诵。”应当知道中道的微妙观照,才是戒的根本体性。达到上品的清净,才是究竟的持戒。《十住经》详细解释说:“如果没有自我和属于我的观念,远离各种虚妄分别,一切都不执着,这才叫做最上等的戒律。”所以《维摩诘经》说:“罪性的本质不在内心,也不在外界,也不在内外之间。就像心念不可得一样,罪垢也是如此。能够这样理解,才叫做善解法义,才叫做真正持戒。”就是这个意思。
復次,觀心持戒,即是「五名」。所以者何?「防止」是戒義,觀亦如是。三觀名能防,三惑名所防。如此防止,義遍法界,不局在身口(云云)。
再者,通过观照心念来持守戒律,就具备「五种名称」的意义。为什么呢?因为「防非止恶」正是戒律的根本精神,而观心修行同样如此。空观、假观、中观这三种观法称为能防护的力量,见思惑、尘沙惑、无明惑这三种迷妄称为所防护的对象。这样的防护止恶之义,周遍整个法界,并不局限于身体行为和语言表达(详细内容如上所述)。
又《毘尼》名「灭」,灭身口诸非,故今观心亦名为灭。即空之观能灭见思之非;即假观能灭尘沙之非;即中观能灭无明之非。如此论灭,遍灭法界诸非,不止七支。故《净名》云:「当直除灭,勿扰其心。」即此意也。
再者,《毘尼经》所说的“灭”,是指消除身业、口业中的种种过错,所以现在观照心念也叫做灭。契入空性的观照能消除见解与思惑上的过错;契入假相的观照能消除微细烦恼的过错;契入中道的观照能消除根本无明的过错。这样来理解“灭”,是指遍满法界一切过错的消除,不局限于七支罪业。所以《维摩诘经》说:“应当直接消除断灭,不要扰乱其心。”正是这个含义。
又波罗提木叉名「保得解脱」者,观心亦尔。若不观三谛之理,三惑保不解脱;若见三谛,三惑保脱。如此解脱,遍法界脱,非止解脱三途及出生死而已。
再者,波罗提木叉被称为"保得解脱",观心也是这样。如果不观察三谛的真理,三种烦恼就保证得不到解脱;如果明白了三谛,三种烦恼就保证能够解脱。这样的解脱,是遍及整个法界的解脱,不仅仅是从三恶道中解脱出来和脱离生死轮回而已。
又「诵」者,背文暗持也。今观心亦尔,三观之名诠三谛理,即是其文。知名非名,研心谛理;观法相续,常自现前,不生妄念,名之为「诵」。如此诵者,遍法界诵,非止八十诵也。
再说“诵”这个字,本是指背诵经文、默记于心。现在修习观心法门也是如此——空观、假观、中观这三观的名相,正是诠释真谛、俗谛、中道谛的义理,这就是我们要领会的经文。能了知名相本身并非终极实相,专心体悟真谛之理;让观照的智慧相续不断,始终保持在当下,不生起虚妄杂念,这就叫作“诵”。这样的诵经,是遍满整个法界的诵持,哪里仅限于八十卷的经文呢?
又「律」者,诠量轻重,分别犯非犯。观心亦尔,分别见思麁恶滓重。界内无知,小、轻;尘沙客尘横起,复为小重;根本微细,如上菩提心中已说。三观观三理,是不犯;三惑障三理,名为犯。三药治三病,诠量无谬,纤毫不差。
此外,“律”是衡量轻重、辨别是否违犯的标准。观照心念也是如此,要分辨见思烦恼这些粗重污秽的执著。三界内的无明障碍还算轻微细小;像尘沙般的客尘烦恼突然生起,就略显严重;而根本无明极其微细难察,正如前文在菩提心章节中已阐述的。以空假中三观照见真俗中三谛之理,便是不违犯;被见思、尘沙、无明三惑遮蔽三谛真理,就称为违犯。用三观之法对治三种惑障,这样衡量判断没有差错,丝毫都不会偏差。
又知持「事戒」有三品:上品得天报,中品得人报,下品得修罗报。犯上退天,犯中退人,犯下退修罗,入三恶道。恶道又三品:轻者入饿鬼道,次者入畜生道,重者入地狱道。中品又多种,上、中、下、下下,即四天下也。上品又多种,谓三界诸天,各有品秩也。
再者要明白,持守"事相上的戒律"可分为上中下三品:上品持戒能获得天界的果报,中品持戒能获得人间的果报,下品持戒则会获得阿修罗道的果报。若是违犯了上品戒律,就会从天界退堕;违犯了中品戒律,就会从人道退堕;违犯了下品戒律,就会从阿修罗道退堕,最终堕入三恶道。恶道也分为三品:罪业较轻的堕入饿鬼道,罪业中等的堕入畜生道,罪业深重的堕入地狱道。中品人道又分多种层次,包括上、中、下、下下四等,对应着四天下不同层次的众生。上品天界更是种类繁多,指的是欲界、色界、无色界这三界诸天,每一界天都各有其等级次序。
又持「理戒」,空假中三品,各有上中下。即空三品者,下品为声闻,中品为缘觉,上品为通教菩萨。退则传传失也。即假三品者,下品为三藏菩萨,中品为通教出假菩萨,上品为别教菩萨。即中三品者,下品为别教菩萨,中品圆教菩萨,上品是佛。唯佛一人具净戒也。又下品为五品,中为六根清净,上入初住。此略就观心判其阶差。中道观心即是法界;摩诃衍遍摄一切法,可以意得,不复烦文也。
再者说到“理戒”,在空、假、中这三个层次中,每一层又分上、中、下三品。就空观的三品而言:下品对应声闻乘,中品对应缘觉乘,上品对应通教菩萨。若是退转,就会层层失守。就假观的三品而言:下品对应三藏教菩萨,中品对应通教中修假观的菩萨,上品对应别教菩萨。就中观的三品而言:下品对应别教菩萨,中品对应圆教菩萨,上品则是佛的境界。唯有佛才能真正圆满持守清净戒律。再从修行阶位来看:下品相当于五品弟子位,中品相当于六根清净位,上品则进入初住位。这只是简要依据观心法门来判定修行次第。以中道观照心性,即是契入法界;大乘佛法圆融涵盖一切法义,这个道理可以心领神会,就不需要再用繁琐的文字来说明了。
私咨云:下、中三品皆约发真,上品何意约真似为三品耶?
我私下请教:下品、中品都是依据真正发心来划分,为何上品要依据真实与相似来分为三品呢?
答:前三道未合,可得分張橫辯;即中既融,宜約一道竪判。又亦得約橫者,別接通、別、圓三品(云云)。如此分別得失輕重,遍詮量法界,豈止煮燒覆障耶?
答:前面三道尚未融合时,可以分开横向辨析;既然中道已经圆融,就应当依照一道纵向判别。也可以横向说明:别教接引通教、别教、圆教这三类法门(详细内容如前所述)。像这样分别得失轻重,全面衡量法界真理,岂止是消除烦恼障碍而已?
观心五名,宛然可见。若「事」中恭谨,精持四戒;而其心杂念,事亦不牢。犹如坯瓶,遇爱见恶,则便破坏。若能观心,六种持戒,理观分明,妄念不动;设遇恶缘,坚固不失。理既不动,事任运成。故《净名》云:「其能如是,是名善解,是名奉律。」正意在此也。
观察心念有五种名称,可以清楚看见。如果在"事相"上恭敬谨慎,精进持守四种戒律;但心中杂念纷飞,这样的事相修行也不牢固。就像未烧制的陶瓶,遇到贪爱或嗔恨的境界,立刻就会破碎。若能如实观照心念,以六种方法持戒,在理观上清晰明了,妄念便不会动摇;即使遭遇恶缘,戒体仍然坚固不失。理体既然不动摇,事相自然能成就。所以《维摩诘经》说:"能够这样修行,才叫做善解法义,才叫做真正持戒。"真正的用意就在这里。
三、明犯戒相者,夫毁灭净戒,不出痴爱、倒见,是戒怨家,喻二罗刹。《大经》云:「譬如有人,带持浮囊,渡于大海。尔时,海中有一罗刹来乞浮囊。初则全乞,乃至微尘,悉皆不与。」行人亦尔,发心秉戒,誓渡生死大海,爱、见罗刹乞戒浮囊。
第三、说明犯戒的表现:毁坏清净戒律,无非出于愚痴贪爱和颠倒邪见,这两者正是戒律的冤家,好比两个罗刹鬼。《大涅槃经》说:"好比有人带着充气的皮囊渡海,海中忽然出现罗刹鬼索要皮囊。起初它索要整个皮囊,后来甚至只要一丝碎片,渡海者都坚决不给。"修行人也是如此,既然发心持戒,誓要渡过生死苦海,面对贪爱、邪见这两个罗刹鬼索求戒律皮囊时——
愛羅剎言「令汝安隱得入涅槃」者,此以欲樂暢情,稱為涅槃。如飢得食,如貧得寶,獼猴得酒,則得安樂。安樂名涅槃,誘誑行人。若隨愛轉,毀破四重,是全棄浮囊,是名「犯相」。若愛心雖起,不可全棄。何者?我今欲過生死大海,尸羅不淨,還墮三途,禪定、智慧皆不得發。思惟是已,生大怖畏,故言:「汝寧殺我,浮囊叵得。」是名「持相」。愛心復起,摩觸快意;若隨愛觸,是棄半浮囊,是名「犯相」。行人復念:「禁戒豈可輸半?論其果報,地獄苦惱,論其即目,下意治擯,甚可羞恥,豈應如此損毀大事?」是故護惜,不隨愛情,是名「持相」。愛心又起,乞重方便。若毀犯者,是乞手許;又毀波夜提是乞指許;又毀吉羅是乞微塵許。吉羅雖小,開放逸門,微塵不多,水當漸入,沒海而死。是為愛心破律儀戒。貪攀覽五欲,破定共戒。深著生死,為有造業,破即空戒。不息世譏嫌,無護他意,破即假戒。不信戒善與虛空等,不信此戒具足佛法,不信此戒畢竟清淨,破中道戒。此例可解(云云)。
爱欲罗刹说“让你安稳得到涅槃”,这是把欲望的满足当作涅槃。就像饥饿的人得到食物,贫穷的人得到财宝,猴子得到美酒,就感到安乐。把这种安乐叫做涅槃,是在欺骗修行人。如果随顺爱欲转,毁犯了四重戒,就像是完全丢弃了渡海的浮囊,这叫做“犯戒相”。虽然生起了贪爱心,但不可完全放弃戒律。为什么呢?我现在要渡过生死大海,如果戒行不清净,就会堕入三恶道,禅定和智慧都无法生起。这样思惟后,心生极大恐惧,所以说:“你宁可杀了我,浮囊也不能给。”这叫做“持戒相”。
贪爱心又生起,想要接触享受快感;如果随顺爱欲去接触,就像是丢弃了一半浮囊,这叫做“犯戒相”。修行人又想到:“戒律怎能打折扣?想到果报,会受地狱苦,想到现前,要受僧团处罚,实在羞耻,怎能这样毁坏修行大事?”因此珍惜戒体,不随顺贪爱,这叫做“持戒相”。
贪爱心再次生起,乞求更进一步的满足。如果毁犯重戒,是给了手掌那么大;再毁犯轻戒是给了手指那么大;再毁犯微细戒是给了微尘那么大。微细戒虽小,却是开放了放逸之门,微尘虽不多,海水会渐渐渗入,最终沉没海中而死。这就是贪爱心破坏律仪戒。贪恋追求五欲,破坏定共戒。深深执着生死,为有所得而造业,破坏即空戒。不停止世间的讥嫌,没有护念他人的心意,破坏即假戒。不相信戒的功德与虚空同等,不相信此戒具足佛法,不相信此戒毕竟清净,破坏中道戒。这些例子都可以类推理解(如此类推)。
次见罗刹乞浮囊者,若为财色而毁戒者,如前所说,触人皆尔,此名「已起之恶」;为除断故,一心勤精进。若见心猛利,于所计法而起罪过,此是解僻,名「未生之恶」;为不生故,一心勤精进。此见虽未起,若修得少禅,无好师友,即生念着而起过患。佛在世,一比丘得四禅,谓为四果。临终见中阴起,即谤佛云:「罗汉不生,今那得生?」阿难问佛:「此人命过,今生何处?」佛言:「已堕地狱。」虽持戒得有漏禅,是亦不可信。佛在世尚尔,况末代痴人,罪着深重!
后来看到罗刹鬼来讨要浮囊的故事:如果有人为了钱财美色而毁犯戒律,就像前面说的那样,一接触人就都这样了,这叫作"已经生起的恶行";为了断除这些恶行,就要专心精进修行。如果发现自己心思猛烈,对所在意的法产生罪过,这是理解偏差,叫作"尚未生起的恶行";为了不让它生起,就要专心精进修行。这种邪见虽然还没生起,但如果修得些许禅定,又没有良师益友指点,就会产生执着而生起过失祸患。佛陀在世时,有位比丘修得四禅,就自以为证得了四果阿罗汉。临终时见到中阴身现起,立即诽谤佛陀说:"阿罗汉不会转生,现在怎么会投生呢?"阿难尊者问佛陀:"这个人命终之后,会投生到哪里?"佛陀回答:"已经堕入地狱了。"虽然持戒修得的有漏禅定,这样的境界也不可轻信。佛陀在世时尚且如此,何况末法时代的愚痴之人,罪业执着更为深重啊!
故《大虚空藏经》云:「若起恶见,名第三波罗夷。」云何恶见?或得空解,发少智慧,师心自树,谓证无生。见心既强,能破诸法,无佛无众生,拨世因果、出世因果。《法华》云:「或食人肉,或复噉狗。」即此义也。破正见、威仪、净命,起于平等无分别见,何者有罪?何者非罪?若有分别,分别即碍,碍即非真。于贪欲中莫生怖碍;无怖碍即是菩提,谓此是实,余皆妄语。又值恶师,为说恶法,见毒转炽,邪鬼入心,邪解更甚。猖狂颠倒,无种不为,见慢峨嵯,陵蔑一切。见行善者谓有所得,欺之如土,由是见故,浮囊全去。设不全去者,即思惟言:「理虽如此,我未能见,何容顿弃,惜犹不与?」见心复起:「一切法空,岂有触与不触男女等相?」即便把执歍抱,是名半去;或重方便,乃至吉罗。谓诸法空寂,何用事相纷纭?既不存微尘,空心转盛,如小水渐漏,无碍稍滑,一切戒律皆悉吞噉,故浮囊永没。
所以《大虚空藏经》说:“如果生起恶见,就叫做第三波罗夷。”什么是恶见呢?有人得到空性的见解,生起少许智慧,就自以为是,以自我为师,说自己证得了无生法忍。这种执着心很强,能够破坏一切法,认为没有佛也没有众生,否定世间的因果和出世间的因果。《法华经》说:“有的吃人肉,有的吃狗肉。”就是这个意思。破坏正见、威仪和清净的修行生活,生起平等无分别的见解,认为哪里有罪?哪里没有罪?如果有分别,分别就是障碍,有障碍就不是真实。在贪欲中不要产生恐惧和障碍;没有恐惧障碍就是觉悟,认为这才是真实,其他都是虚妄的言语。又遇到邪师,为他讲述邪法,见解的毒害更加炽盛,邪鬼侵入心中,邪见的理解更加严重。疯狂颠倒,没有哪一种恶行不做,傲慢高耸,轻视一切。看见修行善法的人认为他们有所执着,欺辱他们如同泥土,由于这种见解,就像渡海的浮囊完全丢弃了。如果没有完全丢弃的人,就会想:“道理虽然如此,但我还没有完全见到,怎么能一下子全部放弃,还是舍不得给与?”执着心又生起:“一切法都是空的,哪里有什么接触不接触、男女等相?”于是就动手拥抱,这叫做丢掉了一半;或者更加过分,甚至犯下轻罪。认为诸法空寂,何必在乎事相上的纷扰?既然连微尘都不存在,空寂的心更加强盛,就像小水慢慢漏失,没有障碍渐渐滑落,一切戒律全都吞没,所以渡海的浮囊就永远沉没了。
当知见心大可怖畏!何以故?若谓四重及犯者皆空,而五逆亦空,何不造逆?空见既强,亦无父母。若通、若害,皆不为碍。既无碍者,亦应不碍王及夫人。论其见心,实不谓有王及夫人;而自于己,惜身惜命;若侵国王,身碎命尽。如此痴空,不空身命,惜己身命,亦于王不空。既于己于王不能空者,那得独欺父母,轻忽佛教,而言四重五逆皆空耶?当知此人不能自见执空之过,近尚不见,何况远耶?
要知道这种执着于空的心见极其可怕!为什么呢?如果认为四重罪和犯戒者都是空,那么五逆重罪也是空,为何不去造作逆罪?这种空见一旦强烈,心中便没有父母的存在。无论是对父母恭敬还是伤害,都不会形成障碍。既然没有障碍,那对国王和夫人也应该没有障碍。但观察这种人的心理,实际并非认为国王和夫人不存在;他们对自己却百般珍惜性命。倘若侵犯国王,立刻就会粉身碎命。如此愚痴的空见,并不能空掉对自身性命的执着,既爱惜自己的身命,对国王也不能真正视之为空。既然对自己、对国王都做不到空,怎能唯独欺瞒父母,轻视佛教教义,妄称四重罪五逆罪都是空呢?应当明白这种人看不见自己执着于空的过失,眼前的过失尚且看不见,更何况深远的果报呢?
既以惡空撥佛禁法,是破律儀戒;空見擾心,破定共戒;堅執己見,是破即空戒;污他善心,破即假戒;不信見心與虛空等,即是佛法畢竟清淨,破即中戒。當知邪僻空心,甚可怖畏!若墮此見,長淪永沒;尚不能得人天、涅槃,何況大般涅槃?故論云:「大聖說空法,本為治於有;若有著空者,諸佛所不化。」又經云:「若於諸法生疑心者,能破煩惱如須彌山;若定起見,則不可化。」《無行經》云:「貪欲即是道。」僻取此語,以證無礙,何不引《無行》:「貪著無礙法,是人去佛遠;若有得空者,終不破於戒(云云)。」是名「見心羅剎毀禁戒」也。大意如此(云云)。
既然用错误的空见否定佛陀制定的戒律,这就是破坏律仪戒;空见扰乱内心,破坏定共戒;顽固坚持自己的见解,破坏即空戒;玷污他人的向善之心,破坏即假戒;不相信当下妄心与虚空平等,就是佛法究竟清净的境界,破坏即中戒。要知道这种邪僻的空心见解,实在可怕!如果陷入这种邪见,就会长久沉沦不得超脱;连人天福报和普通涅槃尚且不能获得,更何况无上大涅槃?所以《中论》说:“佛陀宣说空法,本是为了对治执着;如果有人执着于空,诸佛也难以度化。”又有经文说:“若对诸法存有疑心,能破除如须弥山般的烦恼;若固执己见,就难以教化。”《无行经》提到“贪欲即是道”,有人片面理解这句话来证明无碍境界,为何不引用同经下文:“贪著无碍法之人,其实离佛甚远;若能真正体悟空性,终究不会毁犯戒律(等等)。”这就是所谓“见心罗刹毁禁戒”的含义。核心要义大致如此(等等)。
复次,前一向论持,次一向论犯,今明十戒持犯不定。若通论动出,悉名为「乘」,故有人、天等五乘。通论防止,悉名为「戒」,故有律仪、定共、道共等戒。若就别义,事戒三品名之为「戒」,戒即有漏,不动不出;理戒三品名之为「乘」,乘是无漏,能动能出。约此乘、戒,四句分别:一、乘戒俱急,二、乘急戒缓,三、戒急乘缓,四、乘戒俱缓。
再者,前面专门讨论了持戒,接着专门讨论了犯戒,现在要说明这十种戒律的持守与违犯并无定法。若从广义来说,一切能趋向解脱的行为都可称为“乘”,所以有人乘、天乘等五种修行途径。从广义来说,一切能防非止恶的规范都可称为“戒”,所以有律仪戒、定共戒、道共戒等不同层次的戒律。
但如果从特定角度区分:侧重于事相的三品戒律可称为“戒”,这种戒仍属有漏范畴,不能引向究竟解脱;侧重于理体的三品戒律可称为“乘”,这种乘属于无漏法门,能够推动修行者趋向涅槃。
就乘与戒的关系,可分四种情况来辨析: 第一、乘与戒都精严 第二、乘精严而戒松弛 第三、戒精严而乘松弛 第四、乘与戒都松懈
一、乘戒俱急者,如前持相,十种清净,事理无瑕,观念相续,今生即应得道。若未得道,此业最强,强者先牵,必升善处。若律仪戒急,则为欲界人天所牵;若无杂戒急,随禅梵世。三品理乘何乘最急?若三品即中乘急,以人天身值弥勒佛,闻华严教,利根得道。若上品出假乘急,以人天身值弥勒佛,于华严座,作钝根得道。若上中二品入空乘急,以人天身值弥勒佛,闻方等般若等教,得三乘等道。若下品入空乘急,以人天身值弥勒佛,闻三藏经得道。得人天身,是持事戒力;见佛得道,修乘观力。事理俱持,诸行中最,故不可缓也。
一、修行戒律和教法都很精进的人,就像前面描述的持戒相状,具备十种清净,事相和理体都没有瑕疵,观照和忆念连续不断,今生就应该能够证得道果。如果还没有得道,这样的业力最为强大,强大的业力会首先牵引,必定会投生到善道。如果仪轨戒律精进,就会被欲界的人道和天道所牵引;如果具备清净无杂的戒行精进,就会随禅定往生梵天世界。三种层次的理体教法中,哪一种最为迫切?如果是中品层次的教法精进,就会以人道或天身之身遇到弥勒佛,听闻《华严经》的教法,凭借锐利的根器证得道果。如果是上品层次的出离世俗的教法精进,就会以人道或天身之身遇到弥勒佛,在华严法会上,以纯拙的根器证得道果。如果是上品和中品层次的证悟空性教法精进,就会以人道或天身之身遇到弥勒佛,听闻《方等经》《般若经》等教法,获得声闻、缘觉、菩萨三乘的道果。如果是下品层次的证悟空性教法精进,就会以人道或天身之身遇到弥勒佛,听闻三藏经典而证得道果。能够获得人道或天身,这是持守事相戒律的力量;能够见佛
二、戒缓乘急者,是人德薄垢重,烦恼所使,是诸事戒皆为罗刹毁食;专守理戒,观行相续。如上觉意,六蔽中用心,央掘示为其相;以事戒缓,命终故堕三恶道,受于罪报。于诸乘中,何乘最强?强者先牵。若析空乘强,以三途身值弥勒佛,闻三藏经,乃可得道。若即空乘急,以三途身值弥勒佛,闻般若、方等得道。若即假乘急,以三途身值弥勒佛,闻华严及闻余教作钝根得道。若即中乘急,以三途身值弥勒佛,闻华严经,作利根得道。是故佛说渐顿诸经,龙、鬼、畜、兽悉来会坐,即是其事。破事戒故,受三恶身;持理观故,见佛得道。《大经》云:「于戒缓者不名为缓;于乘缓者乃名为缓。」正是此一句也。
二、持戒松懈但修行精进的人,这种人德行浅薄业障重,被烦恼驱使,所有的具体戒律都被罗刹吞噬破坏;但他们能专心守护心性戒律,使观照修行持续不断。就像前面说到的六种障碍中修心的方法,央掘摩罗示现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具体戒持松懈,命终后会堕入三恶道承受罪报。在各种修行法门中,哪种法门修得最得力?最得力的就会先牵引投生。如果分析空观的修行得力,就会以三恶道的身形遇见弥勒佛,听闻三藏经典,最终能够得道。如果体悟空性的修行得力,就会以三恶道的身形遇见弥勒佛,听闻般若、方等经典而得道。如果假观修行得力,就会以三恶道的身形遇见弥勒佛,听闻华严经及其他教法,以钝根身份得道。如果中观修行得力,就会以三恶道的身形遇见弥勒佛,听闻华严经,以利根身份得道。所以佛说渐教顿教各种经典时,龙、鬼、畜生、野兽都来法会听经,就是证明这个道理。因为破坏具体戒律,所以要受三恶道的身形;因为持守心性观照,所以能见佛得道。《大涅槃经》说:“对戒律松懈的人不算真正松懈,对佛法修行松懈的人才是真正松懈。”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三戒急乘缓者,事戒严急,纤毫不犯;三种观心,了不开解。以戒急故,人天受生;或随禅梵世耽湎定乐,世虽有佛说法度人,而于其等全无利益;设得值遇,不能开解。振丹一国,不觉不知;舍卫三亿,不闻不见。着乐诸天及生难处,不来听受,是此意也。譬如系人,或以财物求诸大力,申延日月,冀逢恩赦。在人天中亦复如是,冀善知识化导修乘,即能得脱。若于人天不修乘者,果报若尽还堕三途,百千佛出终不得道。
持守戒律严格而修习缓慢的人,虽然对行为戒律严谨持守,丝毫不敢违犯;但对于三种观心法门,却完全不能领悟通达。因为戒律持守严格,得以投生人道或天道;或者随着禅定境界往生梵天,沉溺于禅定之乐。世间即使有佛陀现身说法、度化众生,对这些人却毫无益处;纵然有幸值遇佛陀,也不能领悟法义。就像振丹国的人浑然不觉,舍卫城三亿居民不闻不见。那些贪著享乐的天人以及投生边地难处众生,因缘不具足而来听受教法,就是这个含义。
好比被囚禁的人,用钱财托请有势力者周旋,延长羁押时日,期盼遇到特赦恩典。众生停留在人天善道也是如此,期望能遇到善知识教化引导、修习佛法,方能获得解脱。如果在人天善道中不勤修佛法,等到福报享尽时仍会堕入三恶道,即使百千佛陀出世,终究无法证得菩提。
四、事理俱缓者,如前十种皆犯,永坠泥犁,失人天果报;神明昏塞无得道期,回转沉沦不可度脱。
若是在事相和道理两方面都松懈怠慢,就会像前面说的十种过失一样全部触犯,永远坠入地狱,失去人道与天道的福报;心神昏昧闭塞,没有得道的希望,在生死轮回中不断沉沦,无法获得解脱。
行者当自观心,事理两戒,何戒缓急?于事三品,何品最强?于理三品,何品小弱?自知深浅,亦识将来果报善恶。既自知已、亦知他人。将此观心,亦识诸经列众之意,亦识如来逗缘大小。故《华严》中,鬼神皆言「住不思议解脱法门」者,此是权来引实,令昔修不思议乘急者得道。《涅槃》列众,亦复如是。若细寻此意,广历四教乘戒缓急,以辩其因;后历五味以明其果,皆使分明。凡如是等,因果差降,升沈非一。云何难言:「理戒得道,何用事戒耶?」幸于人天受道,何意苦入三途?
修行之人应当先观察自心:在具体持戒(事戒)与心性修养(理戒)两方面,哪方面较为松懈?在具体持戒的三类层次中,哪种习气最为深重?在心性修养的三类境界中,哪个层面尚有不足?通过这样观察,既能了知自己修行的深浅,也能预见到未来果报的善恶。
既然能认清自己,也就能理解他人。用这种观照心性的方法,就能领会诸佛经中列述与会圣众的深意,也能明白如来根据众生根器而说大小乘法的智慧。所以《华严经》中连鬼神众都说"安住于不可思议解脱法门",这是用权巧法门引导众生契入真实,让往昔精进修习不可思议乘法的众生得以证道。《涅槃经》中列述圣众也是如此。
若能仔细体悟这个道理,广泛运用藏通别圆四教来辨析乘戒缓急的因行,再通过乳、酪、生酥、熟酥、醍醐五味次第阐明果位差别,就能使修行脉络清晰显现。所有这些因果次第的差异,修行境界的升降,本就不是单一固定的。既然如此,怎能质问说:"既然心性修养就能得道,何必还要执着具体持戒呢?"能够在人道天道中修行证道,为何非要自
四、明忏净者,事理二犯俱障止观,定慧不发。云何忏悔,令罪消灭,不障止观耶?
四、说明忏悔净罪的方法:无论是具体行为还是心念上的过失,都会阻碍止观修行,导致定慧无法生起。应当如何忏悔,才能使罪业消除,不再成为止观修行的障碍呢?
若犯事中轻过,律文皆有忏法。忏法若成,悉名清净;戒净障转,止观易明。若犯重者,佛法死人,小乘无忏法。若依大乘,许其忏悔。如上四种三昧中说,下当更明。
如果犯的是较轻的过失,戒律条文里都规定了忏悔的方法。只要如法忏悔,都能恢复清净;持戒清净了,业障就能消除,修习止观也就更容易入门。但若是犯了重戒,按照小乘戒律就如同在佛法中失去了生命,是没有忏悔余地的。如果依照大乘佛法,还允许通过忏悔来补救。具体方法在前面提到的四种三昧中已有说明,后面还会再详细阐述。
次理观小僻不当谛者,此人执心若薄,不苟封滞,但用正观心,破其见着,惭愧有羞,低头自责,策心正辙,罪障可消,能发止观也。见若重者,还于观心中修忏,下当说也。
如果对教理的领悟稍有偏差而不够准确,这种人若是执着心较轻,不至于顽固不化,只要运用正确的观心方法,破除其错误见解和执着,使他们心生惭愧懂得羞耻,能够自我反省责备,鞭策心念回归正道,这样罪业障碍便可消除,也能真正修成止观。若是执着心深重之人,则需要在观心修行中配合忏悔法门,具体方法将在后文详述。
若犯事中重罪,依四种三昧则有忏法。《普贤观》云:「端坐念实相,是名第一忏。」《妙胜定》云:「四重、五逆,若除禅定,余无能救。」《方等》云:「三归、五戒,乃至二百五十戒,如是忏悔,若不还生,无有是处。」《请观音》云:「破梵行人作十恶业,荡除粪秽,还得清净。」故知大乘许悔斯罪。罪从重缘生,还从重心忏悔,可得相治。无殷重心,徒忏无益。障若不灭,止观不明。若人现起重罪,苦到忏悔,则易除灭。何以故?如迷路近故;过去重障,必难回转,迷深远故。
如果触犯了严重的戒律,依照四种三昧的修行方法就有忏悔的法门。《普贤观经》说:“端身正坐观照诸法实相,这才是最根本的忏悔。”《妙胜定经》指出:“犯四重戒、造五逆罪的人,除非通过禅定修行,其他方法都无法救度。”《方等经》记载:“从三归五戒乃至二百五十条具足戒,像这样如法忏悔,如果罪业不能消除,那是不可能的。”《请观音经》说:“毁损清净梵行的人纵然造作十恶业,若能彻底洗涤心灵污垢,依然可以恢复清净。”由此可见大乘佛法允许忏悔这些重罪。罪业既然是由猛烈的因缘所生,就要用至诚恳切的心来忏悔,这样才能相互对治。如果没有殷重虔诚的心,徒具形式的忏悔是得不到利益的。业障如果不能消除,止观修行就无法明澈。如果有人现世造作重罪,能够痛切至诚地忏悔,这样的罪业比较容易消除。为什么呢?就像迷路不久容易回头;而过去世积累的重罪,必定难以扭转,因为迷失得太久太深了。
若欲忏悔二世重障,行四种三昧者,当识顺流十心,明知过失;当运逆流十心,以为对治。此二十心通为诸忏之本。
想要忏悔今生来世的深重业障,修行四种三昧的人,应当先认清随顺生死流转的十种心态,明白自己的过错;再运用逆生死之流的十种心态,来对治这些过失。这顺逆二十种心,是一切忏悔法门的根本基础。
顺流十心者:一、自从无始暗识昏迷,烦恼所醉,妄计人我。计人我故,起于身见;身见故,妄想颠倒;颠倒故,起贪瞋痴;痴故,广造诸业;业则流转生死。二者内具烦恼、外值恶友,扇动邪法,劝惑我心,倍加隆盛。三者内外恶缘既具,能内灭善心,外灭善事。又于他善都无随喜。四者纵恣三业,无恶不为。五者事虽不广,恶心遍布。六者恶心相续,昼夜不断。七者覆讳过失,不欲人知。八者鲁扈底突,不畏恶道。九者无惭无愧。十者拨无因果,作一阐提。是为十种顺生死流,昏倒造恶。厕虫乐厕不觉不知,积集重累不可称计,四重五逆极至阐提,生死浩然而无际畔。
顺流十心的表现:第一,从无始以来,被愚昧的识性所蒙蔽,被烦恼灌醉,错误地执着有"我"和"我所"。因为执着人我,就产生对身体的执着;因为对身体执着,就产生虚妄颠倒的认知;因为颠倒认知,就生起贪嗔痴;因为愚痴,就广泛造作各种业行;这些业行就导致在生死中不断轮回。
第二,内心充满烦恼,又遇到恶友,煽动邪见,扰乱迷惑我的心,让烦恼更加炽盛。
第三,内外恶缘都已具足,对内摧毁善心,对外破坏善行。对他人的善行也完全不随喜赞叹。
第四,放纵身口意三业,没有什么恶事不去做的。
第五,虽然所作恶事不算太多,但恶心却遍布一切处。
第六,恶心相续不断,白天黑夜都不停歇。
第七,隐藏过失,不愿让别人知道。
第八,鲁莽冲撞,不畏惧堕入恶道的果报。
第九,毫无惭愧之心。
第十,否定因果道理,成为断善根的一阐提。
这就是十种随顺生死之流,昏沉颠倒造作恶业的情形。就像厕所里的蛆虫安乐于污秽而不自觉,如此积累的罪业沉重得无法计量,从四重罪、五逆罪直到一阐提,生死茫茫没有边际。
今欲忏悔,应当逆此罪流,用十种心翻除恶法。先正信因果决定孱然。业种虽久,久不败亡;终无自作他人受果。精识善恶,不生疑惑,是为深信,翻破一阐提心。
如今想要忏悔,就应当逆着罪业的流向,用十种心念来消除恶法。首先要真正相信因果报应是确实不虚的。业力的种子即便经历久远时光,也永远不会消失;终究不会自己造业却由他人承受果报。清楚辨别善恶界限,内心不生丝毫怀疑,这才是真正的深信,以此破除断绝善根者的心态。
二者自愧克责,鄙极罪人无羞无耻习畜生法,弃舍白净第一庄严。咄哉无钩,造斯重罪!天见我屏罪,是故惭天;人知我显罪,是故愧人。以此翻破无惭无愧心。
两种情形要自我反省、严厉自责:我们这些罪孽深重之人,简直到了毫无羞耻之心、效仿畜生行径的地步,竟然抛弃了最纯净无瑕的庄严本性。可叹啊!像没有缰绳的野马般肆意妄为,造下如此深重的罪业!诸天能看见我隐藏的罪过,所以要对着苍天感到羞惭;世人能知晓我显露的罪过,因此要在人间自觉惭愧。用这样的觉悟来破除不知羞耻的心。
三者怖畏恶道。人命无常,一息不追,千载长往;幽途绵邈,无有资粮;苦海悠深,船筏安寄?贤圣呵弃,无所恃怙;年事稍去,风刀不奢,岂可晏然坐待酸痛?譬如野干失耳、尾、牙,诈眠望脱;忽闻断头,心大惊怖。遭生老病,尚不为急;死事弗奢,那得不怖?怖心起时如履汤火,五尘六欲不暇贪染。如阿输柯王,闻旃陀罗,朝朝振铃,一日已尽,六日当死;虽有五欲,无一念爱。行者怖畏,苦到忏悔,不惜身命,如彼野干决绝;无所思念,如彼怖王。以此翻破不畏恶道心。
害怕堕入恶道,是第三个原因。人的生命如此短暂,呼吸一旦停止,就永远逝去;黄泉之路漫长遥远,却没有资粮准备;苦海无边无际,哪里能找到渡人的舟船?贤者和圣者都会斥责抛弃,那时便无依无靠。岁月渐渐流逝,死亡的利刃从不宽限,怎能安然坐着等待痛苦来临?就像那失去耳朵、尾巴和利齿的野狐,假装睡着指望逃脱;忽然听说要被砍头,心中惊恐万分。遭遇生老病死尚且不算紧迫,但死亡临头时,怎能不恐惧?恐惧心生起时,如同踩着滚水烈火,对色声香味触等欲望再也无暇贪恋。就像阿输柯王,听说行刑人每天摇铃提醒:一天已经过去,六天后就要处死;虽然拥有各种享乐,却没有一丝贪恋。修行人生起怖畏时,真切地忏悔罪业,不惜牺牲性命,如同那绝望的野狐;心中毫无杂念,如同那恐惧的国王。用这样的观想来破除不畏惧恶道的心。
四者当发露,莫覆瑕疵。贼毒恶草,急须除之;根露条枯,源干流竭。若覆藏罪,是不良人。迦叶头陀令大众中发露;方等令向一人发露;其余行法但以实心向佛像改革。如阴隐有痈,覆讳不治则死。以此翻破覆藏罪心也。
第四要真诚忏悔,不可隐藏过失。如同贼患毒草必须立即拔除——根系暴露枝叶就会枯萎,源头干涸水流自然断绝。若隐瞒罪过,便是自欺之人。迦叶尊者提倡在僧众前发露忏悔;《方等经》要求至少向一人坦诚过失;其余修行法门只需以至诚心面对佛像悔过。好比暗处长疮,若遮掩不治终将丧命。如此方能破除隐藏罪业的心理。
五、断相续心者,若决果断奠,毕故不造新,乃是忏悔。忏已更作者,如王法初犯得原,更作则重。初入道场,罪则易灭;更作难除。已能吐之,云何更噉?以此翻破常念恶事心。
五、断除相续心:若能下定决心斩断恶业,彻底悔改旧过不再新造,这才是真正的忏悔。若忏悔后重犯,犹如国法初犯尚可宽恕,再犯必加重惩处。初入道场修行时,罪业容易消除;重复造作则难以根除。既已吐尽污秽,怎能再度吞食?以此对治破除时常忆念恶事的习气。
六、发菩提心者,昔自安危人,遍恼一切境;今广起兼济,遍虚空界利益于他。用此翻破遍一切处起恶心也。
第六、发觉悟心的人,过去只顾自身安危,却让一切众生烦恼;如今广泛生起兼济众生的心,遍满虚空界利益他人。以此转变破除那遍一切处生起的恶心。
七、修功补过者,昔三业作罪不计昼夜;今善身口意策励不休。非移山岳,安填江海?以此翻破纵恣三业心。
七、修行功德弥补过失:过去身口意三业造罪不分昼夜;现在勤修善业使身口意精进不息。若非移动山岳之力,怎能填平江海?以此对治放纵三业的妄心。
八、守护正法者,昔自灭善亦灭他善;不自随喜亦不喜他。今守护诸善,方便增广,不令断绝,譬如全城之勋。《胜鬘》云:「守护正法,摄受正法最为第一。」此翻破无随喜心。
守护正法的人,过去不仅毁灭自己的善根,也破坏他人的善行;既不为自己善行欢喜,也不随喜他人功德。如今守护一切善法,以善巧方法令其增长广大,使之永不断绝,好比守护整座城池的功勋。《胜鬘经》说:“守护正法、摄受正法实为第一功德。”这正对治没有随喜心的过失。
九、念十方佛者,昔亲狎恶友,信受其言。今念十方佛、念无碍慈,作不请友;念无碍智,作大导师,翻破顺恶友心。
九、忆念十方诸佛的人,过去亲近恶友,听信他们的言语。如今忆念十方佛陀、忆念无碍慈悲,成为不请自来的善友;忆念无碍智慧,成为伟大导师,以此转变破除顺从恶友的心念。
十、观罪性空者,了达贪欲瞋痴之心,皆是寂静门。何以故?贪瞋若起,在何处住?知此贪瞋住于妄念;妄念住于颠倒;颠倒住于身见;身见住于我见;我见则无住处。十方谛求,我不可得,我心自空,罪福无主。深达罪福相,遍照于十方。今此空慧与心相应,譬如日出时朝露一时失;一切诸心皆是寂静门,示寂静故。此翻破无明昏暗。
观察罪业本性空寂,就是彻底明了贪欲、嗔恨、愚痴这些心念,其实都是通向寂静的法门。为什么呢?贪念和嗔念生起时,究竟停留在哪里?要知道这些贪嗔是依附在妄念上的;妄念又依附于颠倒见解;颠倒见解则根源于对身体的执着;对身体的执着最终归于自我执着——而自我执着根本找不到落脚之处。遍观十方世界仔细推求,“我”的存在其实不可得。既然我的心念本是空寂,那么罪业与福报也就失去了主宰。深刻通达罪福皆空的真相,智慧光明就能普照十方。当这空性智慧与心相契合时,就像朝阳升起瞬间消融晨露,一切心念当下转化为寂静法门。这正是为了开显本自具足的寂静境界。(这段教法旨在破除无明的黑暗遮蔽)
是为十种忏悔,顺涅槃道逆生死流,能灭四重、五逆之过。
这十种忏悔方法,是顺应涅槃正道、逆转生死洪流的修行,能够消除四重罪业与五逆重罪。
若不解此十心,全不识是非,云何忏悔?设入道场,徒为苦行,终无大益。《涅槃》云:「若言勤修苦行是大涅槃近因缘者,无有是处。」即此意也。是名忏悔事中重罪也。
如果不明白这十种心念,就完全不能分辨是非对错,还谈什么忏悔呢?就算进入道场修行,也只是白白吃苦,终究得不到大利益。《涅槃经》说:"如果说勤奋修习苦行就是证得大涅槃的直接原因,这是不对的。"正是这个意思。这就叫做在忏悔事相中消除重罪。
次、忏见罪者,以见惑故,顺生死流,如前所说。向运十心附事为忏,忏钝使罪;今扶理忏见,忏利使罪。然见心猛盛,起重烦恼,应傍用事助。如服下药,须加巴豆,令黈泻尽底。是故还约十法以明忏见。
其次,说明忏悔见解上的罪过。由于错误见解的障碍,使人顺着生死之流轮回,正如前面所说。之前运用十种心念结合具体事相来忏悔,主要是对治那些比较顽固的烦恼罪业;现在要依据真理来忏悔错误见解,对治那些尖锐的烦恼罪业。但是错误见解的力量很强盛,会引发深重烦恼,应当辅以具体方法来帮助对治。就像服用泻药时,需要加入巴豆,才能将积滞彻底清除。因此仍然沿用十种方法来说明如何忏悔错误见解。
一、翻破不信者,即点身见心,令识无明苦集。如欝头蓝弗得非想定,世人崇之如佛;不识苦集,报尽还堕。须跋陀罗得非想定,虽无麁想,有细烦恼。长爪利智,而受不受。高着外道,尚未出见,非是涅槃;况麁、浅者,尚不逮蓝弗,而言是真道,岂非大僻?是人爱着观空智慧,是事不知,名为「无明」;而起违从,依见造「行」;见行依色,即是「名色」;名色即是苦等。迷苦起于「爱」、「有」;「有」生未来「生死」,流转相续,岂是寂灭?若谓生死尽者,乃是漫语。呼无明见心为道,非道为道,非因计因,名为「戒取」,岂非因盗?呼未来三途苦报为涅槃,此是「见取」;非果计果,是为果盗。身、边、邪见,其事可知。如此见心,乃是苦集,非灭道也。尚非三藏道灭,岂是摩诃衍道灭?
首先要破除那些不正确的认知,让我们看清自身的身心执着,认识到无明和烦恼的根源。就像郁头蓝弗修得了非想定,世人就尊奉他如同佛陀;但他并未真正认识烦恼的根源,福报享尽后依然会堕落。须跋陀罗虽然证得非想定,表面没有粗重烦恼,却还存在细微执着。长爪梵志虽智慧锐利,仍陷在"受"与"不受"的对立中。这些高超的外道修行者都尚未超越我见,怎能说是涅槃?更何况那些修行更粗浅的人,连郁头蓝弗的境界都达不到,却自称证得真道,这岂不是极大的谬误?
这些人执着于观空的智慧,却不明白这种执着本身就是"无明"。由此产生分别取舍,依据错误见解造作种种"行为";这些行为依附于色身,就形成"名色";名色本身就是苦。因为迷失真相而对苦产生"贪爱",由爱产生"业有","有"则招致未来无尽的"生死轮回"。这样的循环流转,怎可能是真正的寂灭?如果说这样就能断尽生死,完全是虚妄之言。
把无明的执着心当作正道,以非道为道,错误认定修行因缘,这叫做"戒取见"——如同窃取了正因。把未来三恶道的苦报当作涅槃,这叫做"见取见"——错误认定果报,如同窃取了正果。至于身见、边见、邪见等错误认知,其谬误显而易见。这样的执着心,正是苦的根源,绝非灭苦之道。连声闻乘的真理都未能通达,更何况大乘的究竟智慧?
若能如是,即知世间因果,复识出世因果。故《大品》云:「般若能示世间相。」所谓示「是道」、「非道」,是为深识见心苦集也。又深者,非但知无明苦集,亦识三藏因果,亦识因缘生法即空;四谛因果。又复深者,亦知因缘即假;无量四谛因果。又复深者,亦知因缘即中;无作四谛因果。于一见心具识一切因果。故《大经》云:「于一念心悉能称量无量生死,是名不可思议。」故名深信,破不信也。
如果能这样修行,就能认清世间因果,也能明白出世间的因果。所以《大品般若经》说:“智慧能显现世间真相。”所谓指明“正道”与“非道”,这就是深刻认知当下心念中苦与集的本质。 所谓深刻,不仅是指认识到无明导致的苦与集,还要通晓三藏教法的因果,更要领悟因缘所生之法本质是空;这是四谛的因果。 再进一步深刻,还要懂得因缘即是假相;这是无量四谛的因果。 更深入一层,更要体悟因缘即是中道;这是无作四谛的因果。 在当下一念心中,就能具足认识一切因果。所以《大般涅槃经》说:“在一念心中,就能如实衡量无量生死,这就称为不可思议。” 因此称为深信,能破除一切不信的障碍。
二、生重惭愧者,不见我心中三谛之理,名「惭愧」。且约理观论人天者:惭干慧、性地之人;愧四果净天,三十心人、十地义天,五品、六根清净之人,四十二位天。例如作意得报名为「人」;自然果报名为「天」。二种天人亦复如是,方便道名为「人」;真理显名为「天」。见心造罪,覆三谛理,不逮三种人天,是故惭愧,翻破无惭愧心也。
其次说到生起深切惭愧:不能体认自心本具的三谛真理,这就叫做“惭愧”。现在就从理观的角度来说明人天境界:所谓“惭”,是针对乾慧地、性地这些修行人而言;所谓“愧”,是针对证得四果的清净天、三十心修行人、十地菩萨义天、五品弟子位及六根清净位这些圣者。譬如通过刻意修持获得的果报称为“人”,自然显现的果报称为“天”。这两种人天境界也是如此:通过方便法门修持的阶段名为“人”,真理自然彰显的境界名为“天”。当观察到自心造作罪业,遮蔽了三谛真理,无法达到上述三种人天境界时,就会生起惭愧心,这正能对治不知惭愧的妄心。
三、怖畏者,知「见」心造罪,此过深重。《大论》云:「诸佛说空义,为离诸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我今由见而起大罪。此间劫尽,他方狱生;此间劫成,还来此处。如是展转无量无边。若说果报所受之身,当吐热血死!故知见罪大重,既非无漏,不出生死,烦恼润业,堕落何疑?一命不追,永无出日。为是义故生大怖畏,翻破不畏恶道心也。
三、关于怖畏:要明白“知见”之心会造作罪业,这个过失非常深重。《大智度论》中说:“诸佛宣说空性道理,是为了破除种种执着;如果又执着于空,连诸佛也难以度化。”我们如今因为执着知见而造下重罪。此方世界劫难结束时,会转生到他方地狱;待此方世界再度形成时,仍要回到这里受苦。如此辗转轮回无有穷尽。若要说这些罪业的果报,受报之时将会口吐热血而死!由此可知执着知见的罪业极为深重,既然尚未证得无漏境界,就不能超脱生死轮回,烦恼滋润业力,堕落难道还有疑问吗?一旦失去人身,永无出头之日。正因为这个道理,应当生起极大怖畏之心,这样才能破除不畏惧恶道的愚痴心。
四、发露者,从来诸见而生爱着,覆此三谛,不能决定生信。今知见过失,发却三疑无所隐讳,显其谛性。是为发露,翻破覆藏罪心也。
四、坦诚忏悔:一直以来因各种错误见解而产生贪爱执着,遮蔽了对三谛的认知,不能生起坚定的信心。如今明白这些错误见解的过失,就要彻底消除三种疑惑毫不隐瞒,显发真理的本性。这就是通过坦诚表白,来破除隐藏罪业的执着心。
五、断相续心者,三谛之观勿令有间,以八正道治三惑心,断而不习。此翻破相续恶心也。
要断除相续不断的妄念,关键在于持续修习空、假、中三谛的观照,不让其间断绝。用八种正确的修行方法来对治贪嗔痴三毒烦恼,既要断除现行烦恼,更要杜绝习气种子。这就是要破除相续不断的恶念。
六、发菩提心者,即是缘三谛理,皆如虚空;空则无边,愍伤一切,普令度脱。昔迷此起惑有无边故,罪亦无边。今菩提心遍于法界,起无作善,亦遍法界,翻破昔遍空无作恶也。奏师子琴,余弦断绝,即此义也。
发菩提心,就是观照真、俗、中三谛之理如同虚空;虚空没有边际,因而悲悯一切众生,普愿度化解脱。过去因迷失真理而起无边惑业,罪业也无边际。如今菩提心周遍法界,发起无作妙善也遍满法界,正能破除往昔遍满虚空的无作恶业。犹如弹奏狮子琴时,其余琴弦应声断绝,正是这个道理。
七、修功补过者,三谛道品即是菩萨宝炬陀罗尼,是行道法趣涅槃门。如此道品,念念相续,即是修功补过。昔执于见,谓为涅槃,于见不动,不修道品;设令动有入无,如屈步虫,虽于见动,亦不能修道品。今知有、无是见,不执为实,是名见动而不修道品。若破析诸见,行于道品,是名见动而修道品。又体见即空、即假、即中。既言「即」者,于见不动而修三种道品。是为修功补于纵见之过也。
七、修正修行弥补过失:三谛道品就是菩萨的宝炬总持法门,这是通向涅槃的修行途径。这样的道品法门,若能念念相续不断修持,就是在修正修行、弥补过失。过去人们执着于各种见解,以为是涅槃境界,固守见解不肯动摇,就不肯修习道品;即便有人从执着"有"转到执着"无",也像屈步虫那样,虽然见解有所变动,仍然不能真正修持道品。如今明白了"有"和"无"都是虚妄见解,不把它们当作真实,这叫做见解变动却未修持道品。若是能够剖析破除各种见解,如实修持道品法门,这才叫做见解变动而修持道品。更进一步,体悟到一切见解当下即是空、即是假、即是中。既然说是"当下即是",那就可以在不改变见解的同时,修持三种道品。这就是通过修正修行来弥补以往放纵见解的过失。
八、守护正法者,昔护见不令他破,方便申通;今护三谛诸空,不令见破。若有留滞,善巧申弘;亡身存法,犹如父母守护其子。此翻破毁善事也。
守护正法的人,过去是守护见解不让别人破坏,用各种方法加以阐明;现在是守护空、假、中三谛的真理,不让邪见破坏。如果遇到理解停滞的地方,就用善巧的方法弘扬正法;即使牺牲生命也要保存佛法,就像父母守护自己的孩子那样。这就是破除毁坏善法的行为。
九、念十方佛者,昔服见毒,常无厌足,如渴思饮;又遇恶师,如加以咸水。以苦舍苦,我慢矜高,谄心不实,于千万亿劫不闻佛名字。今念三谛不来不去即是佛,无生法即是佛,常为谛理所护。此翻破狎恶友心。
念十方佛这一法门,是考虑到众生过去被邪见之毒所侵扰,永远不知满足,就像口渴的人拼命想喝水;又遇到错误的导师,如同在渴饮时反而给喝咸水。用痛苦的方法来摆脱痛苦,内心我慢自大,谄曲不真实,以致在千万亿劫中都听不到佛的名字。
现在应当明白:观想真谛、俗谛、中谛这三谛本来不去不来,这就是佛;体悟无生无灭的真理,这就是佛。若能如此修行,便时刻受到真理的护持。这个法门正是为了破除亲近恶友的习气。
十、观罪性空者,此三种惑本来寂静,而我不了,妄谓是非。如热病人,见诸龙鬼。今观「见」如幻如化,来无所从,去无足迹,亦复不至东西南北。一切罪福亦复如是。一空一切空;空即罪性,罪性即空。此翻破颠倒心也。
十、观察罪性本空:这三种迷惑原本就是寂静的,只是我们不明白,错把虚妄当作真实。就像发高烧的病人,会看见各种龙蛇鬼怪。现在要看清这些"所见"都如幻影般不真实,来时没有来处,去时不留痕迹,也不会去到东西南北任何方向。一切罪业与福报也都是如此。一切皆空即是本性;空就是罪性的本质,罪性的本质就是空。这样就能破除颠倒妄想的心。
运此十忏时,深观三谛;又加事法,以殷重心,不惜身命,名「第二健儿」。是名事理两忏,障道罪灭,尸罗清净,三昧现前,止观开发。事戒净故,根本三昧现前,世智、他心智开发。无生戒净故,真谛三昧现前,一切智开发。即假戒净故,俗谛三昧现前,道种智开发。即中戒净故,王三昧现前,一切种智开发。得此三谛三昧,故名「王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又能出生一切诸定,无不具足,故名为「止」;又能具足一切诸智,故名为「观」。故知持戒清净,恳恻忏悔,俱为止观初缘,意在此也。
在运用这十种忏悔方法时,要深刻观照三谛真理;同时结合具体仪轨,以殷切虔诚之心,不惜身命精进修行,这样的人称为"第二等勇猛修行者"。这就是事相与理体兼备的忏悔,能消除障碍修道的罪业,使戒律重归清净,禅定自然显现,止观工夫得以开发。
因事相戒律清净的缘故,根本禅定自然显现,世间智慧与他心通明得以开发;因无生戒体清净的缘故,真谛禅定自然显现,通达一切空性的智慧得以开发;因假观戒行清净的缘故,俗谛禅定自然显现,道种智得以开发;因中道戒体清净的缘故,究竟三昧自然显现,一切种智得以开发。
获得这三谛相应的禅定,所以称为"三昧之王",一切禅定法门都含摄其中。既能衍生一切定境,圆满无缺,所以称之为"止";又能具足一切智慧,所以称之为"观"。由此可知持戒清净与至诚忏悔,都是修习止观的根本基础,其深意正在于此。
○第二、衣食具足者,衣以蔽形,遮障丑陋;食以支命,填彼饥疮。身安道隆,道隆则本立。形命及道,赖此衣食。故云:「如来食已,得阿耨三菩提。」此虽小缘,能办大事。裸馁不安,道法焉在?故须衣食具足也。
其次说到衣食资具的具备:衣服是用来遮蔽身体,遮挡丑陋形相的;食物是用来维持生命,填补饥饿疮伤的。身体安适,道业才能兴隆;道业兴隆,根本才能确立。我们的身形、寿命乃至修道事业,都要依赖这衣食的资养。所以经上说:"如来用完食物后,证得了无上正等正觉。"这虽然是微小的因缘,却能成就重大的道业。如果裸露身体、饥肠辘辘不得安宁,修道之法又如何能存在呢?因此必须使衣食资具充足完备。
衣者,遮丑陋、遮寒热、遮蚊虻、饰身体。衣有三种:雪山大士,绝形深㵎,不涉人间。结草为席,被鹿皮衣,无受持、说净等事。堪忍力成,不须温厚;不游人间,无烦支助。此上人也。十二头陀,但畜三衣,不多不少。出聚入山,被服齐整,故立三衣。此中士也。多寒国土,听百一助身。要当说净,趣足供事,无得多求。多求辛苦,守护又苦;妨乱自行,复扰檀越。少有所得,即便知足,下士也。
衣服的作用是遮盖身体的丑陋、抵御寒冷和炎热、遮挡蚊虫叮咬,以及装饰身体。衣服分为三种情况:在雪山修行的高尚人士,隐居在深山里,不与世俗往来。他们用草编织成席子,披着鹿皮做的衣服,不需要遵循接受衣物和说明清净等规定。因为他们的忍耐力已经成就,不需要厚实的衣物保暖;不涉足人间,也不需要各种衣物辅助。这是上等修行人的做法。修十二头陀行的行者,只储备三件衣服,不多也不少。无论是进入人群还是回到山中,穿着都整齐庄重,所以制定三衣的规定。这是中等修行人的做法。在寒冷的地方,允许储备一百零一件辅助生活的物品。但必须说明物品的清净用途,只要足够维持修行即可,不能过多追求。追求过多就会带来辛苦,守护物品也很辛苦;既妨碍自己的修行,又打扰施主。即使得到很少,也能感到满足,这是下等修行人的做法。
观行为衣者,《大经》云:「汝等比丘虽服袈裟,心犹未染大乘法服。」如《法华》云:「着如来衣。如来衣者,柔和忍辱心是。」此即寂灭忍。生死、涅槃,二边麁犷,与中道理,不二不异,故名「柔和」;安心中道,故名为「忍」。离二喧故名「寂」;过二死故名「灭」。寂灭忍心覆二边恶,名「遮丑衣」;除五住故,名「障热」;破无明见,名为「遮寒」;无生死动,亦无空乱意,舍二觉观,名「遮蚊虻」。此忍具一切法。如镜有像,瓦砾不现;中具诸相,但空则无。故云:「深达罪福相,遍照于十方;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用庄严法身。」寂忍一观具足众德,亦名为「衣」,亦名「严饰」;非九、七、五割截所成也。
用修行作为衣袍,《大涅槃经》说:"你们这些比丘虽然披着袈裟,内心却还未沾染大乘佛法的法衣。"正如《法华经》所言:"披着如来的衣袍。如来的衣袍,就是柔和忍辱的心。"这就是寂灭忍。生死与涅槃这两边的粗犷对立,与中道真理本无分别,所以称为"柔和";安住于中道之心,所以称为"忍"。远离生死涅槃二边的喧嚣称为"寂";超越分段变易二种生死称为"灭"。寂灭忍心能遮盖二边的过恶,名为"遮丑衣";消除五住烦恼,名为"障热";破除无明妄见,名为"遮寒";既无生死的动摇,也无顽空乱意,舍弃凡圣二边的分别觉观,名为"遮蚊虻"。这种忍具足一切法。如同明镜映现影像时,瓦砾便不显现;中道含容诸法相状,若仅执守空寂则一无所有。所以说:"深达罪福相,遍照于十方;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用庄严法身。"寂忍这一观法具足众德,既可称为"衣",也可称为"严饰";这并非九条、七条、五条割截而成的布帛所能比拟。
三衣者,即三观也。蔽三谛上丑;遮三谛上见爱寒热;却三觉蚊虻,庄严三身。故以三观为衣,即是伏忍、柔顺忍、无生寂灭忍也。又起见名「寒」,起爱名「热」。修止观得见谛解如煖,见则不生;得思惟解如凉,爱则不生。五根无恶,即福德庄严;意地无恶,即智慧庄严。余二观上衣,例可解。
三衣就是三种观法。遮蔽对三种真理认识的偏差;遮挡对三种真理的执着与贪爱带来的困扰;驱除三种妄觉如蚊虻侵扰,庄严成就三种佛身。所以用三种观法作为衣,就是伏忍、柔顺忍、无生寂灭忍这三种修行境界。此外,生起错误见解叫做“寒”,生起贪爱执着叫做“热”。修习止观获得对真理的透彻理解如同得到温暖,错误见解就不会产生;获得思维层面的领悟如同得到清凉,贪爱执着就不会生起。五根不生恶念,就是福德庄严;意识不生恶念,就是智慧庄严。其余两种观法对应的衣,可以依此类推理解。
百一长衣者,即是一切行行助道之法,助成三观,共蔽诸惑,严于三身。此是历诸法修忍为衣也。
这百一件长衣,就是指所有修行实践中的助道法门,它们能辅助成就三观修行,共同遮蔽各种烦恼惑业,庄严法身、报身、应身三身。这就是通过实践各种法门修习忍辱,以此作为法衣。
食者,三处论食,可以资身养道。
食物,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它既能滋养身体,也能助长修行。
一、深山绝迹,去远人民,但资甘果美水,一菜一果而已。或饵松柏以续精气,如雪山甘香藕等。食已,系心思惟坐禅,更无余事。如是食者上士也。
在深山远离人烟的地方,只靠野果清泉为生,一叶菜一颗果便足够。有人食用松柏延续精气,好比雪山中清甜的香藕。进食后便收摄心神坐禅修行,再无其他杂事。像这样修行的人,才是真正的上等修行者。
二、阿兰若处,头陀抖搂,绝放牧声,是修道处。分卫自资。七佛皆明乞食法。《方等》、《般舟》、《法华》皆云乞食也。路径若远,分卫劳妨;若近,人物相喧。不远不近,乞食便易,是中士也。
在远离人烟的寂静处,抖擞精神修行,听不到放牧的声响,这才是真正的修道场所。比丘应当托钵乞食以维持生计。过去七佛都明确制定了乞食的规范,《方等》《般舟》《法华》等经典也都倡导托钵乞食。若住处离村庄太远,乞食会耗费太多体力;若太近,又容易受到人与物的干扰。唯有不远不近的距离,乞食方才方便适宜,这是中等的修行环境。
三、既不能绝谷饵果,又不能头陀乞食,外护檀越送食供养,亦可得受。又僧中如法结净食,亦可得受,下士也。
既然不能断绝谷物只吃野果,又不能修苦行去乞食,那么由护法和施主送食物来供养,也是可以接受的。还有僧团中如法制作的清净食物,也是可以接受的。这是下等修行人的做法。
若就观心明食者,《大经》云:「汝等比丘虽行乞食,而未曾得大乘法食。」「法食」者,如来法喜禅悦也。此之法喜,即是平等大慧,观一切法无有障碍。《净名》云:「于食等者,于法亦等;于法等者,于食亦等。」「烦恼为薪,智慧为火,以是因缘成涅槃食,令诸弟子悉皆甘嗜。」此食资法身,增智慧命;如食乳糜,更无所须,即真解脱。真解脱者,即是如来。用此法喜禅悦,历一切法无不一味,一色一香无非中道,中道之法具一切法,即是饱义、无所须义。如彼深山上士,一草一果,资身即足。
如果从观心的角度来说明"食",《大涅槃经》说:"你们这些比丘虽然在外乞食,却从未得到大乘法的滋养。"所谓"法食",就是如来从佛法中获得的喜悦和在禅定中的安乐。这种法喜就是平等无分别的大智慧,能观照一切事物而没有任何障碍。《维摩诘经》说:"对食物平等看待的人,对佛法也能平等看待;对佛法平等看待的人,对食物也能平等看待。""烦恼如同柴薪,智慧如同火焰,因这样的因缘成就涅槃的滋养,让所有弟子都能甘美享用。"这种滋养能资益法身,增长智慧的寿命;就像喝了乳粥,便不再需要其他食物,这就是真正的解脱。真正的解脱,就是如来境界。运用这种法喜禅悦,遍观一切事物无不是同一滋味,任何一种颜色、一种香气无不是中道真理,中道真理具足一切法,这就是饱足的含义、不再需要其他的含义。好比深山中的修行高人,一根草一颗果,就足够滋养身体。
头陀乞食者,行人不能即事而中修实相慧者,当次第三观调心而入中道。次第观故,名为「乞食」;亦见中道,又名饱义。即中士也。
修习苦行与乞食法门的人,若修行者无法在日用行事中直接修持实相智慧,便应当通过次第三观来调伏心念,逐步契入中道。因循序渐进修观之故,称为"乞食";又因最终证见中道实相,亦具足法食饱满之义。此即中等根器者的修行路径。
檀越送食者,若人不能即事通达,又不能历法作观,自无食义;应须随善知识能说般若者,善为分别,随闻得解而见中道。是人根钝,从闻生解,名为「得食」。如人不能如上两事,听他送食。又僧中结净食者,即是证得禅定支林功德,藉定得悟,名「僧中食」也。
施主供养食物时,若有人既不能通过具体事相领悟真谛,又无法依佛法修习观想,自身便无法领会饮食的深意;此时应当追随善知识——那些能解说智慧法门之人,由他们善巧分析讲解,使人听闻后得以领悟中道实相。这类人根器较钝,依靠听闻产生理解,称为"得食"。就像有人不具备上述两种能力,便依靠他人供养食物。另有僧团中通过禅定获得清净食者,即是指证得禅定支林功德,借助定力获得觉悟,称为"僧中食"。
是故行者常当存念大乘法食,不念余味也。
因此修行者应当常常忆念大乘佛法的滋养,不再贪恋其他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