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住毘婆沙论卷第十七
圣者龙树造
后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译
解头陀品之余
如五空闲说, 余功德亦尔;
自读诵教他, 得舍空闲处。
就像五种空闲修行所说的,其他功德也是这样; 自己读诵经典并教导他人,就能超越空闲的修行境界。
阿练若比丘有五种分别:一、以恶意欲求利养。二、愚痴钝根故,行阿练若。三、狂痴失意,作阿练若。四、为行头陀行故,作阿练若。五、以诸佛菩萨贤圣所称赞故,作阿练若。
隐居修行的比丘有五种分别: 一、怀着不正当的企图追求名闻利养 二、因为愚昧迟钝才去隐居修行 三、神志昏乱失去正念而隐居 四、为修习头陀苦行而隐居 五、因为诸佛菩萨圣贤都赞叹这种修行方式才隐居
于此五阿练若中,为行头陀行故作阿练若;以诸佛菩萨贤圣所称赞故作阿练若,是二为善,余三可呵。
在这五种独居修行方式中,有两种是值得肯定的:一是为了实践头陀苦行而选择独居,二是因诸佛菩萨和圣贤们都赞叹这种修行方式而选择独居。其余三种独居的动机则应当受到批评。
如五种分别阿练若法,余十一头陀行,亦应如是分别知。
关于远离人群的修行方法有五种区别方式,其他十一种苦行修持,也应该按照这样的思路去理解。
问曰:
问:
佛说:「若已受阿练若法,终不应舍。」若有因缘得舍去不?
佛说:“如果已经选择了清净修行的方法,就不该中途放弃。”那么,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暂时离开吗?
答曰:
回答说:
读诵经因缘, 可舍阿练若。
为了专心读诵经典,有时可以暂时离开寂静的修行处。
若比丘:欲从他受读诵经法、若欲教他读诵,应从阿练若处,来入塔寺。以是因缘可得舍离。
如果有位修行人:想要向他人学习诵读经文,或是想要教导他人诵读,就应该从清净的修行处,来到寺院中。通过这样的方式,就能逐渐放下执着。
教他读诵时, 不应望供给,
即时应念佛, 佛常有所作。
当你教导他人读诵佛法时,不要指望别人供养你, 应当立刻忆念佛的功德——佛永远都在为众生做有意义的事。
阿练若从空闲处来,教他读诵,不应求敬心供给。应当念:「佛尚自有所作,何况于我!念佛者:佛是多陀阿伽陀、三藐三佛陀,诸天、龙神、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释提桓因、四天王、人、非人所供养;一切众生无上福田,尚不求他供给,身自执事。我今未有所知,始欲求学,云何受他供给?」
从寂静处来的修行者,教导他人读诵佛法时,不应要求别人怀着恭敬心供养自己。应当这样想:"佛陀尚且亲自劳作,何况是我这样的凡夫!要这样忆念佛:佛是证得无上真理的觉悟者,受到诸天、龙神、乾闥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帝释天、四大天王、人类和非人等一切众生的供养;作为一切众生最殊胜的福田,佛陀尚且不要求他人供养,亲自操持事务。我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智慧,刚开始求学佛法,怎么能接受他人的供养呢?"
复应作是念:
十地修行论
我应善供给, 一切诸众生,
不望彼供给, 自利利他故。
我要好好照顾一切众生, 不图他们回报我什么, 因为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
云何为自利?若贵供给,则失法施功德;若不贵供给者,则得法施功德。
什么是自利呢?如果看重供养回报,就会失去法布施的功德;如果不看重供养回报,就能获得法布施的功德。
云何为利他?若贵彼供给而教令读诵者。彼则生念:「师直以世利故,而教诲我,不以法故。」是人若以是心供给师者,则不得大利。
什么是真正的利他?如果只是为了得到对方的供养才教他读经,对方就会想:"师父只是为了世俗利益才教我,并不是真正为了佛法。"如果怀着这样的心态供养师父,就无法获得真正的利益。
若但恭敬法故,尊重师者,则得大利,是名利他。
如果只是因为敬重佛法,所以尊崇老师,就能获得大利益,这就是利益他人。
从他求智慧, 应不惜身命。
为了向他人求取智慧,应当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
若行者欲从他求智慧,应舍身命。「舍」者:为智慧故,勤心精进,恭敬于师,不惜身命。
如果修行者想从他人那里求取智慧,就应当舍弃自己的生命。这里所说的"舍弃"是指:为了获得智慧,要勤奋精进,恭敬对待老师,连自己的生命都在所不惜。
问曰:
问:
何以故为智慧恭敬师而不惜身命?
为什么要用智慧和恭敬心对待老师,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答曰:
回答说:
若一字一心, 以此为劫数,
恭敬于师所, 能说此论者。
离诸谄曲心, 深爱而恭敬,
昼夜不休息, 尽于尔所劫。
哪怕用每一字算作一劫的时间, 怀着恭敬心亲近传授此论的师长, 以真诚不虚伪的心, 用深切的敬爱昼夜不停地修行, 直到耗尽那么多劫数。
随师所教论义字数及尔所心念,若受法者心无谄曲、不惜身命,昼夜恭敬,始终无异。虽能如是,犹不报师所益论议智慧之恩,是故弟子应离谄曲心,舍贪惜身命,破于憍慢。
师父传授给你的经文义理,以及他为你花费的心血,就算你作为弟子心存正直、不惜牺牲生命、日夜恭敬、始终如一地侍奉,这样尚且报答不了师父赐予你智慧法义的恩情。所以作为弟子,应当去除虚伪谄媚的心,放下对生命的贪恋执着,破除骄傲自大。
若师轻蔑及以敬爱,心无有异。当生深爱心、第一恭敬心,应生父母心,应生大师心,应生善知识想,应生能为难事想,应生难报心。
如果师父轻视你或敬爱你,你的内心都没有差别。应当生起深切的爱护之心、最高的恭敬之心,要像对待父母一样心生敬爱,要像对待导师一样心生尊崇,要当作善知识的想望,要生起能做难行之事的心念,要生起难以报答的心意。
若师听,则受。所常行事,不须师勅;余事则相望师意,随事而行。
如果师父准许,就可以接受。平时常做的事不用等师父吩咐;其他事情就要揣摩师父的意思,根据具体情况去做。
师所爱重,随而爱重,不应因师,求于世利。
老师看重什么,我就跟着看重什么,但不能借着老师的名头去追求世俗的好处。
莫求师赞叹,莫求名闻,但求智慧法宝。
不要追求老师的夸奖,不要贪图名声威望,一心寻求智慧的佛法真谛。
师有谬失,常应隐藏;若师过衅,若彰露者,当方便覆之。
师父有过失,要常常替他遮掩;若师长言行有缺失,应当想办法帮他弥补。
师有功德,称扬流布,深心爱乐,听受持解,思惟义趣,如所说行。
老师具备的功德,我们要称颂传扬,从心底深深敬爱欢喜,认真听闻接受、理解掌握,反复思考其中的道理,并按照教导的去做。
求自利、利他者,莫为秸弟子,莫为大弟子,莫为垢弟子,莫为衰弟子,莫为无益弟子。无如是等过,但住善弟子法中,供给于师。
追求自己和他人都得到利益的人,不要做徒有虚名的弟子,不要做傲慢自大的弟子,不要做内心染污的弟子,不要做德行衰败的弟子,不要做毫无益处的弟子。要远离这些过失,始终以合格弟子的标准要求自己,尽心尽力地侍奉师长。
如《般舟经》说:佛告颰陀婆罗:
就像《般舟经》里说的:佛陀告诉陀婆罗菩萨:
「若菩萨欲得是三昧者,应勤精进,于诸师所,生尊重心、难遭心。若从口闻,若得经卷处,于是师所,应深心恭敬,生父母心、善知识心、大师心,以能说如是法,助菩提故。
如果菩萨想要获得这种三昧境界,应当勤奋精进,对待传授佛法的老师,要生起敬重之心、珍惜难得之心。不论是从老师口中听闻教法,还是从经卷中学习佛法,对这位老师都应该发自内心地恭敬,要像对待父母那样亲近,像对待善知识那样信赖,像对待大师那样尊崇。因为这位老师能够讲解这样的佛法,帮助我们开启智慧、成就菩提。
「颰陀婆罗!若求菩萨道者,若求声闻者,所从师读诵是法处,不生深恭敬心、父母心、善知识心、大师心,能得诵利是法,令不忘失,久住不灭者,无有是处。何以故?颰陀婆罗以不恭敬因缘故,佛法则灭。
须菩提啊!无论追求菩萨道的人,还是追求声闻境界的人,若在师长教导诵读这些佛法的地方,没有生起深厚的恭敬心、如同对父母的感恩心、对善知识的依止心、对大师的尊崇心,却想要顺利记诵这些法义,使之不忘失、长久留存不湮灭,这是绝无可能的。为什么呢?须菩提,正是由于缺乏恭敬心的缘故,佛法才会逐渐消亡。
「是故颰陀婆罗!若求菩萨道者,若求声闻者,于所从闻、读诵、书写是法处,生恭敬心、父母心、善知识心、大师心者,于所读诵、书写,未得者令得,已得久住,则有是处。何以故?以恭敬心故,佛法不灭。
因此,陀婆罗啊!无论是追求菩萨道的人,还是追求声闻道的人,对于听闻、读诵、书写这部经典的地方,应当生起恭敬心、如同对待父母的心、对待善知识的心、对待大师的心。对于所读诵书写的内容,能让未得到的得到,已得到的持久保持,这样做是正确有益的。为什么呢?因为怀着恭敬心,佛法才不会消失。
「是故颰陀婆罗!我今告汝:于是师所,应生深恭敬心、父母心、善知识心、大师心,是则随我所教。」
因此,陀婆罗啊,我现在告诉你:对于这位老师,你应当生起深切的恭敬心,要像对待父母那样亲近,像对待善知识那样信赖,像对待大导师那样尊崇,这才是真正遵循我的教导。
助尸罗果品第三十三
如是菩萨为求多闻,知多闻义,已随说行,故能令尸罗清净。
菩萨为了追求广学多闻,明白多闻的真正意义,并且按照听闻的教法去实践,所以能够使持戒的行为保持清净。
清净尸罗法,应当修行。
清净的戒律法门,应当认真实践。
问曰:
问:
何等法能令尸罗清净?
持戒清净法
答曰:
回答说:
护身口意业, 亦不得护法,
终不令我见, 及以余见杂,
回向萨婆若, 此四净尸罗。
守护自己的言行和心念, 同时也要守护佛法真理, 绝不让自我执着, 掺杂其他错误见解。 将一切功德回向无上智慧, 这四种就是清净的戒律。
行者修此四法,尸罗自然清净。
修行的人只要实践这四个方法,持守的戒律自然就会清净无染。
护身口意业者,常应正念身口意业,乃至小罪不令错谬。譬如龟、鼈常护头足。
要守护自己的行为、言语和思想,就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觉察,连最微小的过失都不能放任。就像乌龟和甲鱼时刻保护着自己的头和四肢那样谨慎。
此人深乐空故,于第一义中而亦不得护三业法。
这个人因为深深喜爱空性,在最高真理的层面,连守护身口意三业的方法都不可得。
有人虽见法空,谓知空者在,是故说不杂我见、众生见、人见、寿者见、知者见。
虽然有人明白了万物本性是空,却还认为有个“知道空的人”存在。所以佛特别指出:真正的空性见解里,不能掺杂“我”的执着、“众生”的执着、“人”的执着、“寿命”的执着、“认知者”的执着。
回向萨婆若者,持戒果报不求余福,但为度一切众生以求佛道。
把功德转向一切智慧时,持戒所得的福报不追求其他果报,只为了度化一切众生而寻求成佛之道。
是为四。
这就是四种。
复有四法,能令尸罗清净。所谓:
还有四种方法,能让戒律清净。就是:
无我我所心, 亦无断、常见,
入于众缘法, 则能净尸罗。
既不执着自我也不执着所有,也没有断灭或永恒的偏见, 懂得一切现象都是因缘和合,这样就能持守清净戒律。
无我我所心者,不贪着我、我所心,但知此心虚妄颠倒而无我法。
没有我和我所的心,就是不再贪恋自我和属于自我的念头,明白这些念头都是虚妄颠倒的,其实根本没有真实存在的"我"。
无断、常见者,以断、常见多过故。
不断除执着也不固守常见,因为这两种极端看法都有很多错误。
入众缘法者,知诸法从众缘生,无有定性,行于中道。
要理解一切法都是从各种条件聚合而生,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这样才能行于不偏不倚的中道。
如是四法能净尸罗。
通过这四种方法,能够使戒行清净。
复有四法能净尸罗。所谓:
还有四种方法能让戒律清净。就是:
行四圣种行, 及十二头陀,
亦不乐众闹, 念何故出家。
修行四种圣者的清净生活方式,并且实践十二种苦行头陀行, 也不喜欢凑热闹、扎人堆,心里常常想着:我到底为了什么而出家。
四圣种者,所谓:趣得衣服而足,趣得饮食而足,趣得坐卧具而足,乐断乐修行。
四种圣人的生活方式: 对衣服只求够穿就满足 对饮食只求够吃就满足 对床铺只求够用就满足 乐于断除烦恼,乐于修行实践
十二头陀者,所谓:
十二苦行
受阿练若法,受乞食法,粪扫衣,一坐,常坐,食后不受非时饮食,但有三衣,毛毳衣,随敷坐,树下住,空地住,死人间住。
住在寂静处,托钵乞食为生,穿别人丢弃的旧布缝制的衣服。保持打坐姿势不随意起身,经常保持静坐。过了中午就不再进食,只备三件衣服,穿粗毛织的衣物,随遇而安地铺座修持。住在树下,住在空旷处,住在墓地修行。
亦不乐众闹者,不与在家、出家者和合。有人虽行阿练若法,多知、多识故,多人往来,是故说不乐众闹;若至余处,若心不与和合。
喜欢清静的人,既不与在家人打交道,也不和出家人混在一起。有些人虽然住在清净地方,但因为见识广、认识人多,总有许多人来拜访。所以经上特别强调不贪恋热闹;就算到了别处,内心也不与他人凑在一块儿。
何故出家者,行尸罗者作是念:「我何故而出家?」念已,随出家事欲成就故,如所说行。
为什么出家修行的人会这样想:"我为什么要出家呢?"这样思考之后,就会为了成就出家的目标,按照佛法所说的去实践。
是为四。
复有四法能净尸罗,所谓:
要清净戒律,有四种方法:
五阴无生灭, 六性如法性,
见六情亦空, 不着世俗语。
如是之四法, 亦能净尸罗。
色受想行识没有生起和消亡,六种本性如同法性一般, 看清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也是空幻,不执着世间俗语。 这四种修行方法,也能使人清净戒律。
五阴无生灭者,思惟五阴本末故,见五阴无生灭者。
要明白五蕴本无生灭,就要从根源上观察五蕴的本质。当我们深入体察五蕴的来龙去脉,就会认识到五蕴其实从来不曾真正产生,也从来不曾真正消亡。
见地等六性如法性,如法性不可得,六性亦不可得。
看清真相的本性就如同看清一切现象的真实本质,当你明白一切现象的本质都是不可把握的,那么对六种特性的执着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
知六情虽是苦乐等心心数法因缘,以正智推求,亦知是空。
要知道眼耳鼻舌身意这六种感官,虽然是产生苦乐感受和各种心念的根源,但用真正的智慧去深入观察,就会明白它们本质上是空无自性的。
了达三种皆知是空,有行者贪著于空则还妨道,是故说:「莫贪着空」,随于世俗说空名字。
真正明白了一切本质都是空,但有些修行人却会执着于空本身,这反而会障碍修行。所以经中说:"不要贪恋空境",这只是随顺世间习惯而假名安立的说法罢了。
如是法者能净尸罗。
这样的修行方法能够清净戒律。
问曰:
问:
若尔者,云何言五阴诸法?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说五阴这些现象呢?
答曰:
回答说:
以空故,五阴诸法空。最后言「莫著于空」者,空亦应舍,如是无有邪疑法妨碍尸罗。
因为一切皆空,五蕴诸法也都是空性。最后说"不要执着于空"的意思是,连空的概念也要放下。这样就不会有任何邪见疑惑障碍清净戒律。
问曰:
问:
五阴诸法,以有相可相故,决定有。如说:「色是苦恼相,觉苦乐是受相。」现有如是等诸相,云何言非空非不空?
我们的身心世界和各种现象,因为存在着"特征"和"被认知的对象",所以确实是存在的。就像经上说的:"物质现象具有令人苦恼的特征,感受苦乐是情绪体验的特征。"既然现实中有这么多明显的特征,怎么能说它既不是空无所有,又不是实有不变呢?
答曰:
回答说:
恼坏是色相, 何等为是色?
若恼是色相, 离相无可相。
此相在何处, 无相无可相,
世界终无有, 无相有可相。
相与及可相, 非合非不合,
其来无所从, 去亦无所至。
若有合非合, 成于相可相,
如是则为失, 相及可相相。
以相成可相, 相亦不自成,
相自不能成, 云何成可相?
世界甚可愍, 分别相可相,
迷惑诸邪径, 邪师所欺诳。
相可相则是, 无相无可相,
如是眼见事, 如何不能知?
随计相可相, 有如是戏论,
随起戏论时, 则随烦恼处。
物质形态的本质是变化与破坏,但究竟什么才是物质本身? 如果把变化当作物质的本质,那离开了变化现象,就找不到所谓的物质实体。
这个实体究竟在哪里?既没有独立存在的形态,也没有能被认知的实体。 整个世界根本不存在——没有独立形态却能被认知的实体。
物质形态与认知主体,既非结合也非分离, 它们的来处无从追寻,消失时也无迹可循。
如果认为结合或分离能构成物质与认知的关系, 这种理解就错失了物质与认知的真实本质。
用形态来定义认知对象,形态本身也不能自我成立。 既然形态都不能自我确立,又怎能用来界定认知对象呢?
世人实在值得怜悯,总是执着地区分现象与认知, 在迷途中徘徊不定,被错误见解所蒙蔽。
现象与认知的本质,其实就是无固定形态、无实在客体, 这些明明都是眼睛能看见的事实,为什么人们就是不明白?
凡是执着于现象与认知的分别,就会产生这些无谓的争论, 一旦陷入这种争论,烦恼就会随之而生。
复次,行者以不来不去门,观诸阴、性、入空。如说:
另外,修行者通过“不来不去”的方法,观察五蕴、自性、六入都是空的。正如经中所说:
生老病死法, 生时无从来;
生老病死法, 灭时无所去。
诸阴界入性, 生时无从来,
灭时无所去, 佛法义如是。
如火非人功, 亦不在钻木,
和合中亦无, 而因和合有。
薪尽则火灭, 灭时无所去,
诸缘合故有, 缘散则皆无。
眼识亦如是, 不在于眼中,
不在于色中, 亦不在中间;
不在和合中, 亦不离和合,
亦不从余来, 而因和合有,
和合散则无; 诸法亦如是,
生时无从来, 灭时无所至。
如彼龙心力, 而有阴云现,
不从龙身出, 亦不余处来;
而此大阴云, 雨流满世界,
然后乃消灭, 亦无有去处。
如云无来去, 诸法亦如是,
生时无从来, 灭时无所去。
如壁上画人, 不在一一彩,
亦不在和合, 壁中亦复无;
画师所亦无, 画笔中亦无,
不从余处来, 而因和合有,
和合散则无; 诸法亦如是,
有时无从来, 无时无所去。
灯炎不在油, 亦不从炷出,
亦不余处来, 而因油炷有。
因缘尽则灭, 灭时无去处,
诸法来去相, 皆亦复如是。
生老病死的现象, 生起时找不到来处; 生老病死的现象, 消失时也没有去处。
身心的各种构成要素, 生起时没有来处, 消失时没有去处, 佛法的真义就是这样。
就像火焰不是人为造作, 也不存在于钻木之中, 不在各种条件的结合里, 却因条件具合而产生。
木柴烧尽火焰就熄灭, 熄灭时并没有去往何处, 万事万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 因缘散失就归于空无。
眼识也是这样, 不在眼睛里面, 不在外物之中, 也不在两者之间; 不在和合之中, 也不离开和合, 不是从别处而来, 却因条件具合产生, 条件分散就消失; 所有现象都是这样, 生起时没有来处, 消失时没有去处。
就像龙的神奇力量, 能够召来满天乌云, 这云不是从龙身生出, 也不是从别处而来; 这片巨大的乌云, 降下雨水滋润世界, 然后自然消散, 也没有去往任何地方。
如同乌云没有来去, 所有现象也是这样, 生起时没有来处, 消失时没有去处。
就像墙上的画像, 不在任何一种颜料里, 也不在颜料的混合中, 墙壁本身也没有画像; 画师那里找不到, 画笔之中也不存在, 不是从别处而来, 却因各种条件具合产生, 条件分散就不复存在; 所有现象都是这样, 存在时没有来处, 消失时没有去处。
灯焰不在灯油里, 也不从灯芯生出, 不是从别处而来, 却因油和灯芯产生。 因缘具足就燃烧, 因缘尽时就熄灭, 熄灭时没有去处, 一切现象的来去相状, 道理都是如此。
复有四法能净尸罗。所谓:
还有四种方法能让戒律清净。就是:
能自思量身, 不自高、下他,
此二无所得, 心猗无有慢,
观诸法平等, 是四净尸罗。
能够冷静审视自己,不抬高自己、也不贬低他人, 既不贪求也不轻视,内心安稳没有傲慢, 看清一切事物本质平等,这四种清净就是持戒的真义。
能自思量者,行者作是念:「我身不净、无常、死相,为何所直?」如是念已,即不自高、下于他人。
善于自我反思的修行人会产生这样的觉悟:我的身体本质上是不清净的,是变化无常的,最终必然走向死亡,这样的躯体究竟有什么真实价值呢?这样深入思考之后,自然就不会骄傲自大,也不会轻视他人。
信解身及他——无我、我所,故无所得。
相信并理解自己和他人——都没有真实不变的自性、也没有真正属于我的东西,所以什么都得不到。
猗者,得如是法故,心轻柔软,堪任受法;以此猗乐,心不自高。
当修行者获得这样的境界,心就会变得轻松柔软,能够很好地领受佛法;因为这种安适的喜悦,心也不会骄傲自大。
观诸法平等者,以空观有为、无为法一切悉等,无上、中、下差别。
看清一切存在本质平等,就是用空性的智慧观察世间现象和超越现象的存在,发现它们完全平等,没有上等、中等、下等的分别。
如说:
就像世尊曾经对善实长者说过的那样:
若当因于下, 而有中上者,
下不作中上, 云何因下有?
下自作下者, 中上先定有。
若当因于中, 而有下上者,
中不作下上, 云何因中有?
中自作中者, 下上先定有。
若当因于上, 而有中下者,
上不作中下, 云何因上有?
上自作上者, 中下先定有。
因下不得作, 不因亦不得。
若先定有者, 不应因于下;
若先定无者, 云何成中上?
因中不得作, 不因亦不得。
若先定有者, 不应因于中;
若先定无者, 云何成下上?
因上不得作, 不因亦不得。
若先定有者, 不应因于上;
若先定无者, 云何成中下?
如果下等可以生出中等和上等, 下等本身并不具备中上品质,怎能说中上来自下等? 如果下等只能产生下等,那中上就应该是本来就存在的。
如果中等可以生出下等和上等, 中等本身并不具备下下品质,怎能说下上来自中等? 如果中等只能产生中等,那下上就应该是本来就存在的。
如果上等可以生出中等和下等, 上等本身并不具备中下品质,怎能说中下来自上等? 如果上等只能产生上等,那中下就应该是本来就存在的。
依靠下等无法产生中上,不依靠也无法产生。 如果中上本来就是确定的,那就不需要依靠下等; 如果中上本来就不存在,又怎能通过下等形成?
依靠中等无法产生下上,不依靠也无法产生。 如果下上本来就是确定的,那就不需要依靠中等; 如果下上本来就不存在,又怎能通过中等形成?
依靠上等无法产生中下,不依靠也无法产生。 如果中下本来就是确定的,那就不需要依靠上等; 如果中下本来就不存在,又怎能通过上等形成?
复次,以空一相故,观诸法皆平等;众生亦如是。如说:
再者,因为空性本是一体的实相,所以观察一切事物本质都是平等的;所有众生也是如此。就像经上说的:
智者于空中, 不说分别相。
空一而无异, 能如是见空,
是则为见佛, 佛不异空故。
说言诸佛一, 一切众生一,
一切法一法, 无上中下别。
一切佛世尊, 离自性他性;
一切诸众生, 亦离自他性;
一切法亦尔, 离自性他性。
以是因缘故, 是故名一相。
有诸佛则非, 无诸佛亦非;
有诸众生非, 无诸众生非;
有诸法则非, 无诸法亦非。
离于有无故, 名之为平等。
一切佛世尊, 众生及诸法,
一切不可取, 名诸法平等。
一切佛众生, 及法无差别,
不可分别故, 名之为平等。
诸佛与众生, 并及一切法,
入生住灭中, 寂灭无所有;
亦无所从来, 亦复无所去,
以无来去故, 名之为平等。
诸佛与众生, 并及一切法,
悉皆无所有, 过一切有道。
此三非是等, 亦复非非等,
非等非非等, 非非等不等。
如是说诸法, 皆等无差别。
智慧的人面对空性时,不会执着于任何分别相。 空性原本一体无差别,能够这样体悟空性, 就等于见到了佛,因为佛与空性本无二。
所以说诸佛本质相同,一切众生本质相同, 万法归根是一法,没有高低优劣之分。 一切佛陀世尊,都超越了自我与他者的对立; 一切众生,也都超越了自我与他者的对立; 宇宙万法也是如此,超越自我与他者的对立。 正因这个缘故,才称之为同一实相。
执着有佛存在不对,执着无佛存在也不对; 执着有众生不对,执着无众生也不对; 执着有万法不对,执着无万法也不对。 超越了有无的分别,这才叫做平等。
一切佛陀世尊、众生以及万法, 都不可执着取舍,这就是诸法平等。 诸佛与众生,以及万法本无差别, 因为无法分别对待,所以称为平等。
诸佛与众生,以及一切万法, 虽然显现生住灭的相状,实则寂灭无所有; 既没有真正的来处,也没有真正的去处, 因为来去皆不可得,所以称为平等。
诸佛与众生,以及一切万法, 本质上都是空无自性,超越一切有限境界。 这三者既不能说是平等,也不能说是不平等, 既非平等也非不平等,既非不等也非等。 如此体悟诸法真相,才能明白本质无差别。
复有四法能净尸罗。如说:
还有四种方法能让戒律清净。正如经中所说:
善能信解空, 不惊无相法,
众生中大悲, 能忍于无我。
如是之四法, 亦能净尸罗。
真正懂得空性道理,听闻无相法门心不慌乱, 对一切众生怀有深切悲悯,能够安住于无我境界。 具备这四种修行品质的人,自然也能持戒清净。
行者了达诸法无自性、无他性故,名为信解空。如说:
修行者真正明白了一切事物既没有自己的固定本质,也没有相对的他物本质,这就叫做对空性的深信理解。正如经中所说:
一切所有法, 终不自性生。
若从众缘生, 则应从他有;
不从自性生, 云何从他生?
自性已不成, 他性亦复无。
若离自性生, 则无有自性;
若离于自性, 则无有自相。
自性自性相, 不以合故有,
不以散故无, 二定有则无。
他不能生法, 自亦不能生,
自他亦不能, 离二亦不生。
若无有自者, 云何从他生?
离于世俗法, 则无有自他。
若他从他生! 他即无自体,
无体则非有, 以何物生他?
以无自体故, 他生亦复无;
四种皆空故, 无法定生灭。
不惊无相者,信乐远离诸相故不惊。如说:
一切若无相, 一切即有相,
寂灭是无相, 即为是有法。
若观无相法, 无相即为相;
若言修无相, 即非修无相。
若舍诸计着, 名之为无相;
取是舍着相, 则为无解脱。
凡以有取故, 因取而有舍,
离取取何事, 名之以为舍。
取者所用取, 及以可取法,
共离俱无有, 是皆名寂灭。
若法相因成, 此即为无性,
若无有性者, 此即无有相。
若法无有性, 此即无相者;
云何言无性, 即名为无相!
若用有与无, 亦遮亦应听,
虽言心不着, 是则无有过。
何处先有法, 而后不灭者?
何处先有然, 而后有灭者?
此有相寂灭, 同无相寂灭,
是故寂灭语, 及寂灭语者,
先来非寂灭, 亦非不寂灭,
亦非寂不寂, 非非寂不寂。
众生中大悲者,众生无量无边故,悲心亦广大。
复次,诸佛法无量、无边、无尽如虚空,悲心是诸佛法根本,能得大法故,名为大悲。一切众生中,最大者名为佛,佛所行故,名为大悲。
忍无我法者,信乐实法故,诸佛皆一涅槃道故,名为无我法。
若入此法中心则不忍,如小草入火则烧尽;若真金入火,能堪忍无失。
如是若凡夫人不修习善根,入无我中不能堪忍,即生邪疑。
是菩萨无量世来修习善根,智慧猛利,诸佛护念,虽未断结使,入无我法中心能忍受。
无我法者,阴、界、入、十二因缘等诸法是。破我因缘如先说。
是故欲净尸罗,当行此四法。
复次——
有四破尸罗, 而似持尸罗,
行者当精进, 自制慎莫为。
《宝顶经.迦叶品》中,佛告迦叶:四种破戒比丘似如持戒比丘。何等四?
迦叶!有比丘于经戒中,尽能具行而说有我。迦叶!是名破戒似如持戒。
复次,迦叶!有比丘诵持律经守护戒行,于身见中不动不离,是名破戒似如持戒。
复次,迦叶!有比丘具行十二头陀,而见诸法定有,是名破戒似如持戒。
复次,迦叶!有比丘缘众生行慈心,闻诸行无生相心则惊畏,是名破戒似如持戒。
迦叶!此四破戒人似如持戒。
复次——
世尊之所说: 沙门有四品,
应为第四者, 远离前三种。
〈迦叶品〉中说四种比丘者,应学第四沙门,不应为三。何等为四?
佛告迦叶:有四种沙门:一者、形色相沙门,二者、威仪矫异沙门,三者、贪求名利沙门,四者、真实行沙门。
云何名为形色相沙门?
有沙门形、沙门色相,所谓着僧伽梨,剃除须发,执持黑钵,而行不净身业、不净口业、不净意业,不求寂灭,不求善,悭贪、懈怠、行恶法、破戒、不乐修道,是名形色相沙门。
云何威仪矫异沙门?
具四种威仪审谛安详,趣得衣食行圣种行,不与在家、出家和合,少于语言,以是所行欲取人意,心不清净。如此威仪不为善、不为寂灭,而见诸法定有。于空、无所有法,畏如堕坑;见说空者,生怨家想,是名威仪矫异沙门。
云何为贪求名利沙门?
有沙门虽——强能持戒,作是念:「云何令人知我持戒?」
强求多闻,「云何令人知我多闻?」
强作阿练若法,「云何令人知我是阿练若?」
强行少欲、知足、远离,「云何令人知我少欲、知足,行远离法?」——非为厌离心故,非为灭烦恼故,非以求八直圣道故,非为涅槃故,非度一切众生故,是名求名利沙门。
云何真实行沙门?
有沙门——尚不贪惜身,何况惜名利!闻诸法空无所有,心大欢喜,随说而行。
尚不贪惜涅槃而行梵行,何况贪惜三界!
尚不着空见,何况着我、人、众生、寿者、命者、知者、见者见。
于诸烦恼中而求解脱,不于外求。
观一切法本来清净无垢,此人但依于身,不依于余;以诸法实相,尚不贪法身,何况色身。
见法离相,不以言说,尚不分别无为圣众,何况众人!
不为断、不为修习,故不恶生死、不乐涅槃——无缚、无解;知诸佛法无有定相,知已,不往来生死,亦复不灭。迦叶!是名随真实行沙门。
迦叶!汝等应勤行真实行沙门,莫为名字所害。
复次——
不为王等法, 而持于尸罗;
亦不依生等, 而持于尸罗。
行者欲净尸罗,不应为王等法。
王等法者,佛为净德力士说:「善男子!菩萨尸罗者,乃至失命因缘犹不破戒。
「不期为国王故持戒,不期生天故持戒,不期为释提桓因、不为梵天王、不为富乐自在力故持戒,不为名闻称赞故、不为利养故持戒,不为寿命故、不为饮食、衣服、卧具、医药、资生物故持戒。
「不依生等法者,不为生天、人持戒;不自依持戒,不依他持戒;不依今世持戒,不依后世持戒;不依色,不依受、想、行、识;不依眼、不依入,不依耳、鼻、舌、身、意故持戒;不依欲界、色界、无色界故持戒;不为得脱地狱、畜生、饿鬼、阿修罗恶道故持戒;不为畏天中贫故持戒,不为畏人中贫故持戒,不为畏夜叉贫故持戒。」
问曰:
若不为如此等法者,为何法故持戒?
答曰:
为欲令三宝, 久住故持戒;
为欲得种种, 利益故持戒。
三宝久住者,为不断佛种故持戒,为转法轮故持戒,为摄圣众故持戒;为脱生、老、病、死,忧、悲、苦、恼故持戒;为度一切众生故持戒;为令一切众生得安乐故持戒;为令众生到安乐处故持戒;为修禅定故持戒;为智慧、解脱、解脱知见故持戒。是事如《净德经》中广说。
菩萨能如是, 成就于尸罗,
不失于十利, 及余种种利;
亦复不堕于, 四难处邪道;
不得四失法; 不值四坏法;
又得不欺诳, 诸佛等四法;
能过堕地狱, 十事诸怖畏。
不失于十利者,不失常为转轮圣王,常于彼中不失不放逸心;不失常作释提桓因,常于彼中不失不放逸心;常不失求诸佛道;常不失诸菩萨所教化事;常不失乐说辩才;常不失种诸善根,福德,满足所愿;常不失为诸佛菩萨贤圣所赞;常不失疾能具足一切智慧。
是为十。
种种利者,于种种功德不退失。如《经》中说:「菩萨善守持戒,常为诸天所赞,诸龙王善护,诸人供养,常为诸佛所念,常为世间大师,愍念众生。」
不堕四难处等邪道者,菩萨能如是成就尸罗者,不堕四难处:一、不生无佛处。二、不生邪见家。三、不生长寿天。四、不堕一切恶道。
得四不失法者:一、不失菩提心。二、不失念佛。三、不失常求多闻。四、不失念无量世事。
不值四坏法者:一、不值法坏。二、不值刀兵。三、不值恶毒。四、不值饥饿。
得四不诳法者:一、不欺诳十方诸佛。二、不欺诳诸天神等。三、不欺诳众生。四、不自欺诳身。
又过十怖畏者,菩萨如是清净持戒,能过堕地狱等十怖畏。何等十?一、能过地狱怖畏。二、能过畜生怖畏。三、能过饿鬼怖畏。四、能过贫穷怖畏。五、能过诽谤、呵骂、恶名怖畏。六、能过诸烦恼所覆怖畏。七、能过声闻、辟支佛正位怖畏。八、能过天人、龙神、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等怖畏。九、能过刀兵、恶毒、水火、师子、虎狼、他人所害怖畏。十、能过邪见怖畏。
菩萨如是净持于戒,则能住诸佛法,所谓四十不共法,堪任为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