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五
长水沙门子璇录
述意中二。初显意。疏出两意。上正下兼尔。
说明用意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阐明用意。疏文中提出两个用意,上面是主要用意,下面是附带用意。
疏初句下。二释文中二。初总释此偈三。初释初句。所为机者。唯众生二字余皆能。为属菩萨也。众生通于三聚五性。于中为有兼正。如悬谈所辨故云如前。
在疏文开头第一句之下。第二部分解释经文内容分为两个层次。第一是总体解释这首偈颂,其中又分三小段。首先是解释第一句。“所為機者”指的是“众生”二字,其余部分都属于“能為”的范畴,即菩萨的作为。众生涵盖三聚五性,其中又分兼带与正对的不同,正如悬谈部分所辨析的那样,所以说“如前”。
疏次二下释中二句也。文二。初释上句。明离过二。初正解此句。言离过者。过即疑执也。由疑下释疑执之相。迷真者。虽有如无谓之迷也。故下文云。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等。既迷一真。即菩提涅槃二无上乐。弃之如遗。故云失乐。起妄者。妄即五蕴色心认虚为实谓之执。此则因迷起似执似为实。从微至着展转发生。故圆觉经云。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等。既起于妄则三苦八苦自此而生。故云种苦。故下文云。动则有苦果不离因故。十地论即天亲所造。解华严十地品也。远离等。即前迷真失乐义。具足等即前起妄种苦义。彼二即失真乐具妄苦。于此不知不觉故名颠倒。失不知者。如法华说。穷子于己库藏以为他物。虽付主执而无希取一餐之意。斯则日用而不知也。得不觉者。亦如法华说火宅。诸子恋着嬉戏了无出心。亦复不知何者是火云何为失。但东西驰走视父而已。然此三种不出于二。以颠倒无体。只就前二约不知觉。便成颠倒合为三也。故令下结归圣意以菩萨。观彼众生有如是过。是故造论疏故解下二通对下文。一者正义既显疑情自除真常二乐因。兹永悟。二者邪执虽多治之则舍。无涯妄苦由此永离。三者诸佛菩萨所证道相。分别令知使发心趣向。即成信行也然此后段因配论文。未是正释。
接下来解释第二段的两句经文。分为两部分:先说第一句,说明远离过失。先正式解释这一句。所谓“离过”,过就是指疑惑和执着。由于疑惑……接下来解释疑惑执着的表现。“迷真”是说:虽然真实存在却当作没有,这就叫迷惑。所以后文说:“所谓不觉的含义,是指不能如实了知真如法本来是一体的,不觉悟的心念生起,于是产生了种种妄念。”既然迷失了唯一的真实,就等于把觉悟与涅槃这两种无上的安乐,像丢掉东西一样抛弃了,所以说“失乐”。“起妄”是说:妄就是五蕴构成的色身与心识,把虚假的当作真实的,这就叫执着。这就是因为迷惑而产生了看似真实的执着,把看似真实的当作真实,从细微到粗重,逐渐发展起来。所以《圆觉经》说:“错误地把地、水、火、风四大假合当作自己的身体,把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接触色、声、香、味、触、法六尘所产生的虚幻影像当作自己的心识。”既然生起了虚妄,那么三苦、八苦等各种痛苦就从这里产生了,所以说“种苦”。所以后文说:“心动就有苦,果报离不开因。”《十地论》是天亲菩萨所造,解释《华严经》的《十地品》。“远离等”就是指前面“迷真失乐”的含义。“具足等”就是指前面“起妄种苦”的含义。那两种过失就是失去真实安乐、具足虚妄痛苦。对这两种过失不知道、不觉察,所以叫做颠倒。“失不知”就像《法华经》里说的:穷苦的儿子对于自己家里的宝库,却以为是别人的东西。虽然库房钥匙在他手里,却没有想取用一顿饭食的心思。这就是每天都在用却不知道啊。“得不觉”也像《法华经》里说的火宅比喻:孩子们贪恋玩耍,完全没有想出去的心。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是火、什么是危险,只是东奔西跑,看着父亲罢了。然而这三种(迷真、起妄、颠倒)不出于两类根本问题。因为颠倒本身没有实体,只是就前面两种(迷真、起妄)从不知道、不觉察的角度来说,便形成了颠倒,合起来成为三种。所以……接下来总结圣人的用意:因为菩萨观察到众生有这样的过失,所以才造论作疏。接着解释……第二,通篇对应后文说明:第一,正确的道理既然显明,疑惑之情自然消除,真实与恒常这两种安乐,也因此能永远觉悟。第二,错误的执着虽然很多,但对治就能舍弃,无边的虚妄痛苦从此永远远离。第三,诸佛菩萨所证悟的真理实相,通过分析让人了解,使人生发信心、修行趋向,这就形成了信心与修行。然而这后面的部分是因为配合论文结构来说的,还不是正式的解释。
疏既于下二解后句。明成行二。初释大乘。既于等三句蹑前成问。引起论文谓于下一句正以论答。以一下释所以。此中二句初句是出大乘体。大乘之体只是一心为万法本。德相具足应用无尽故论三义也。次句正明于彼起行之由。究竟者。是决定无上义。谓若说若解约行约证。皆以此为究竟决定之法。根本者。拣非枝末法也。此是所说法门之根本故。又一切染净等法皆从生故。故下文云。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等。又云。谓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此即皆以一心等为根本也。若于此起行方名正行。
这部疏文在下面两段解释之后,接着说明成就修行。首先解释“大乘”的含义。“既於”等三句承接前文形成设问,引出论文内容。“谓於”这一句正是以论文来回答。“以”以下解释原因。这里有两句:第一句是阐明大乘的本体。大乘的本体就是这一心,它是万法的根本,功德相状圆满具足,作用无穷无尽,所以论文中提出了三方面的含义。第二句是说明在此基础之上发起修行的缘由。“究竟”的意思是决定、至高无上。就是说,无论是言说还是理解,无论是修行还是证悟,都以这个作为最终极、最确定的法。“根本”的意思是,区别于那些枝节末梢的法。这是所说法门的根本所在。再者,一切染污或清净的法都从这里产生。所以下文说:“第一是信根本,就是乐于忆念真如法的缘故”等等。又说:“目的是要阐释如来的根本义理,让所有众生得到正确的理解而不产生谬误。”这都是以一心等作为根本。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发起修行,才能称为正确的修行。
疏未知下二释正信也。初亦蹑前问起也。以信下释所以。众行虽多皆以信为根本故。十一善内五位之中。皆信居首。华严云。功德母者。即斯义也。即翻下结配前句。谓以正翻邪以信除疑。是正敌对也。
疏文“未知”以下是第二段解释“正信”。首先也是承接前面的问题展开。因为“信”是解释其所以然。众多修行法门虽然很多,都以“信”为根本。在十一种善法中,五个修行位次里,“信”都排在首位。《华严经》说“功德母”的意思,就是这个道理。接着“即翻下”是总结配合前面的句子。意思是用“正”来对治“邪”,用“信”来消除“疑”,这是正面对治的关系。
疏后一下三释后句也。必使众生离疑执之过求正信之行者。意欲令其信满入住趣证大果。即是佛种不断也。信满即十信位极也。入住即三贤之初十住位也。不退者。通说则既入十住正定聚中。信已成根根深难拔。故云不退。别则十住中第七名不退住也。堪求佛果者。信既不退决定成佛。不同十信位中毛心未定故。既入十住。行愿渐成功德增长。唯进无退。堪能绍继的趣菩提。佛种岂断耶。引文可知。
在疏文之后,接下来第三段是解释后一句。一定要让众生远离疑惑和执着的过失,寻求正信的行持。意思是希望他们信心圆满、进入十住位、趋向证得大果,这就是佛种不会断绝的原因。信心圆满,是指十信位的最高处。进入十住,是三贤位的最初阶段——十住位。所谓不退,一般来讲,是指已经进入十住位的正定聚中,信心已经扎根,根深难拔,所以称为不退。若具体分别,则十住中的第七住,名为不退住。能够求取佛果,是因为信心既然不退,就决定能够成佛,不像十信位中信心还像毛发一样飘摇不定。一旦进入十住,修行和愿力逐渐成就,功德不断增长,只有前进没有退转,能够继承佛业、直趋觉悟,佛种怎么会断绝呢?引用的经文意思可以明白。
疏又解下二别释除疑也。此是海东疏义。此义稍切故引用之。多涂者。谓疑佛疑法疑因疑果。一多空有等疑有无量。故曰多涂。求大乘者。是决定求趣大乘之人。故无率尔之疑。但有兹二疑法等者。疑云。大乘法体为一为多。法体若一彼此无异。我即是佛何用更求。众生本成何须复度。悲智既息愿约亦止。发心三种由是不为。故云障于发心也。法体若多彼此成异。彼自成道我自沉沦。如何发心求彼佛道。我既如此众生皆然。何须发心度令成佛。又若多者。如经所说。十方世界唯有一乘。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一心一智无畏亦然。如何会通。由此犹豫不能发心上求下化。疑门等者。疑云。进趣之门合有无量。未知于此依何等门。若使总依如何顿入。若取一二何是何非。由是迟回不能修行。立一心等者。谓大乘之法唯是一心。一心之外更无别法。但由无明迷自心海起。成六道波浪。波浪虽起不出一心之海。约相即不妨上求下化。约性则不碍彼此体同。大悲大智由此发起故无疑也。开二门等者。谓行虽无量不出二门。依真如门修于止行。依生灭门起于观行。若止观双运万行斯备。入此二门诸门皆达。由是解之疑心自息。必修行也。故圆觉云。方便随顺其数无量。圆摄所归循性差别。当有三种。即是依此二门修止观及俱行也。论本为此故。立一心法开二种门矣。
这段疏文又解释下面两段,是专门为消除疑惑而作的阐释。这是海东疏中的义理。这个解释比较贴切,所以引用过来。“多涂”的意思,是说疑惑有种种:疑惑佛、疑惑法、疑惑因、疑惑果,还有一与多、空与有等等,疑惑的种类无量无边,所以称为“多涂”。“求大乘者”,是指已经下定决心、趋向大乘的人,所以没有轻率产生的疑惑,只有这里提到的两种疑惑。
所谓“疑法等者”,是疑惑说:大乘法的本体,究竟是一个还是多个?如果法的本体是一个,那么彼此就没有差别。我自己就是佛了,何必再去求佛?众生本来已经成就,何必再去度化?这样悲心和智慧就会止息,誓愿和约定也就停止了。发心的三种意义也因此无法发起。所以说这会障碍发心。如果法的本体是多个,那么彼此就成为差异。他自己成就佛道,我自己沉沦苦海,我又何必发心去求取他的佛道?我自己尚且如此,众生也都是这样,何必发心去度化他们令其成佛?再者,如果是多个,那么像经中所说“十方世界唯有一乘,心、佛、众生三者没有差别”,“一心、一智、无畏也是这样”,又该如何会通?由于这种犹豫,就不能发起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心。
所谓“疑门等者”,是疑惑说:修行进步的门径,按理应该有无量无数,不知道在这里该依据哪一种门径?如果全部都要依循,如何能够一下子进入?如果只选取一两种,又哪一种是正确,哪一种是错误?因此徘徊不前,不能实际修行。
所谓“立一心等者”,是说大乘的法,唯是一心。在一心之外,再没有别的法。只是由于无明,迷失了自心的大海,才生起六道的波浪。波浪虽然生起,始终没有超出一心的大海。从事相上说,不妨碍上求下化;从本性上说,也不妨碍彼此体性相同。大悲心和大智慧由此便能发起,所以没有疑惑。
所谓“开二门等者”,是说修行虽然无量,但不出两种门径。依据真如门,修习止的修行;依据生灭门,发起观的修行。如果止和观双运并行,那么一切修行就都具备了。进入这两种门,一切门径都能通达。由此理解了,疑惑之心自然平息,必定能够修行。所以《圆觉经》说:“随顺种种方便,其数量无量,但圆融统摄所归向的,依循本性差别,应当有三种。”就是依据这二门修止、修观以及止观俱行。论的根本正是为此,所以建立一心之法,开出两种门径。
标益起说疏一心等者。论中所说道理虽多。正宗法义不逾于此故。立义分中特立此等。以为根本也。论能起等者。大乘法是能起。信根是所起也。大乘之体是一心等法。若依此法而起信者。名大乘信。如前开题处说。题目等者。题云大乘起信。此云起大乘信。但左右之语。无别异也。信理决定者。以真如门中但唯显理理体真实故云决定。决定即不生不灭。非有非无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为一切法平等之性。不增减故。信业果者。业果通于染净。若无明为因生三细。境界为缘生六麁。即是世间染因果不亡。始觉反流翻九相成四位。即是出世净因果不亡。随流反流定有此事。如影随形必然之理。故云不亡。亡无也。三宝等者。以有体相二大故。信法宝不坏。以有用大故信佛僧不坏。不坏亦即决定不亡之义。然疏不说信一心者。以二门三大即是心之行相。但信于此即是信心故。不言尔。信满入住者。谓自外凡之内凡。既离毛道信则决定不失不坏故。云成根不退。能持等者。谓能任持前之信力。自分不退故。譬植草木根成必活。生后等者。信既成就即能生长。后位功德渐胜渐进行向地果故。如草木成根渐生华果。然大乘中信之为要具。有六喻。一如手。华严云。如人有手。入宝山中自在取宝。有信亦尔。入佛法中自在取于无漏法财。二如师子筋弦其声一发。一切诸弦皆悉断绝。若人发一信心。一切惑障悉皆消灭。三如师子乳。或以一滴投余乳中。悉成清水。若人发一信心。一切恶魔悉皆变成清净法流。四如世财能养色身寿命。信财能养法身慧命故。七财之首名曰信财。五如其根。如前所辨。六如力。有力能伏刚硬。强盛信力能摧恶不善法故。五力之中有信力也。今言根者。即当第五。须要说者。谓圣人利见理宜说法。若不说者违本誓愿。如何名为大慈悲人求正觉者。法门既塞苦趣道开。茫茫群生飘流何息。
《起信论疏》中提出“一心”等概念的原因在于:论中所阐述的道理虽然很多,但其核心的义理都不超出这个范围。所以在“立义分”中特别建立这些根本道理。
论中说“能起”等:大乘法是能生起的依据,信心之根是所生起的结果。大乘法的本体就是“一心”等法义。如果依据这些法义而生起信心,就称为大乘信。如同前面解释题目时所说。
关于“题目”等:原题名为“大乘起信”,这里说“起大乘信”,只是语序的左右调整,没有实质差别。
“信理决定”:因为在真如门中只显明理体,理体真实不虚,所以说“决定”。决定就是不生不灭、非有非无、毕竟平等、没有变化、不可破坏,是一切法平等的本性,不增不减的缘故。
“信业果”:业果通于染污和清净。如果以无明为因,生起三种细相;以境界为缘,生起六种粗相,这就是世间染污因果不亡失。始觉返流,翻转九种相成为四位,这就是出世清净因果不亡失。随顺流转或返流转,必定有这些事相,如同影子跟随形体,是必然的道理,所以说“不亡”。“亡”就是无的意思。
“三宝等”:因为有体大和相大,所以信法宝不坏;因为有用大,所以信佛宝、僧宝不坏。“不坏”也就是决定不亡失的意思。
然而疏文中没有说“信一心”,是因为二门三大就是心的行相,只要信解这些就是信心,所以不必另说。
“信满入住”:指从外凡位进入内凡位。既然脱离凡夫迷妄之道,信心就决定不失不坏,所以说“成根不退”。
“能持等”:指能够任持前面的信力,在自分位不退转,好比种植草木,根已成就必然存活。
“生后等”:信心既然成就,就能生长后位的功德,渐次殊胜,渐次推进,趋向地果,如同草木根成,逐渐开花结果。
然而大乘法中,信心最为紧要,具备六种比喻:
第一如手。《华严经》说:如同人有手,进入宝山中可以自在取宝。有信心也是如此,进入佛法中可以自在获取无漏的法财。
第二如狮子筋弦。它的声音一发,一切其他弦索都断绝。如果有人发起一念信心,一切惑障全都消灭。
第三如狮子乳。如果用一滴投入其他乳汁中,全都变成清水。如果有人发起一念信心,一切恶魔全都变成清净法流。
第四如世间财物能滋养色身寿命。信财能滋养法身慧命,所以在七财之首名为信财。
第五如根。如同前面所辨明。
第六如力。有力能降伏刚强,强盛的信力能摧灭恶不善法,所以在五力之中有信力。
这里说“根”,就对应第五种比喻。
“须要说者”:指圣人现世利益众生,理应说法。如果不说法就违背本来的誓愿,怎能称为大慈悲人、求正觉者?法门如果闭塞,恶趣苦道就敞开,茫茫众生漂泊流转何时止息?
论标列。疏有由等者。表异常人多率尔故。由即因缘也。分义皆同故。下不释纲要者。网上大绳曰纲。能持一网故云要也。宗本者。凡有所为必须据本。若其无本末从何生。将欲广陈故。略标本宗。要既略者欲张其本故。揽广以成略。欲生其解故。展略以为广。谓于真如门。明离言依言空义不空义。于生灭门。说染说净辨因辨果。随流反流是本是末。令不迷真妄正解无谬也。依解起行者。分别诸法令解不谬者。所谓要起修行故也。由行成于前解。由解导于所行。令解不成干慧。令行不成邪倒。解行相济。有所至焉。故须行也。如贫数宝者。是华严经喻。余文云。自无半钱分。于法不修行。多闻亦如是。意云。本所解者。意在修行既不修行解将何用。如人有目无足。岂至前所。行仪者。四信五行等即修行之仪轨也。举益劝修者。佛所说经尚多激劝。菩萨造论得不然乎。然五下合五为三。若据大疏。有其三说。一约论主谓归敬述意。是行起所依为序分。中间五分是所起行法为正宗。后回向一偈。是所起大愿为流通。此即约一论前后始终。而对三分。二约法说。即不取前后二偈。但约中间五分以判。初是法起因缘为序分。中间三分是正显所说为正宗。末分是叹法功能为流通。三约法。所益机说初举所为。机心为序分。中间三分正受解行为正宗。后之一分举益劝修为流通。后之二说但就中间五分。约能被所被人法之异。今疏所用是后二说也。
论题标示排列。疏文中提到“有由”等字,是为了表明不同于一般人随意草率的做法。“由”就是因缘的意思。各部分的含义都相同,所以后面不再解释“纲要”一词:网上的大绳叫做“纲”,因为它能撑起整张网,所以称为“要”。“宗本”的意思是:凡是有所作为,都必须依据根本。如果没有根本,枝叶从哪里产生呢?为了将要广泛阐述,所以先简略标示根本宗旨。“要”既然是简略的,是为了彰显根本,所以总揽广博的内容形成简略的纲要;为了启发理解,所以又将简略的纲要展开为广博的论述。具体来说,在真如门中,阐明超越言语的、依据言语的、空性的、不空性的含义;在生灭门中,解说染污与清净,辨析因与果,随顺流转与返归本源,哪是根本哪是枝叶。目的是让人们不迷失于真实与虚妄,获得正确的理解没有错误。
依据理解发起修行:之所以要辨别各种法义让理解不错谬,正是为了要发起修行实践。通过修行可以成就前面所说的理解,通过理解可以指导所进行的修行。让理解不成为枯燥的理论,让修行不成为邪见颠倒。理解与修行相互辅助,才能达到目标。所以必须修行。就像穷人数别人的珍宝:这是《华严经》中的比喻。其余经文说:自己没有一点钱分文,对于佛法不实际修行,仅仅博学多闻也是这样。意思是:原本进行理解,意图在于修行;既然不实际修行,理解又有什么用呢?好比一个人有眼睛却没有脚,怎么能走到要去的地方呢?“行仪”指的是四信、五行等,就是修行的规范仪轨。
列举利益劝勉修行:佛陀所说的经典尚且多有激励劝勉,菩萨造论难道能不这样吗?然而,下面将五个部分合并为三个部分。如果依据大疏,有三种说法:第一种,就造论者而言,将归敬、述意这两部分,作为修行生起的所依,判为序分;中间五个部分,是所生起的行法,判为正宗分;最后回向的一个偈颂,是所发起的大愿,判为流通分。这是就一部论的前后始终来对应序、正、流通三分。第二种,就所诠说的法义而言,即不取前后两个偈颂,只就中间五个部分来判定。最初部分是说法生起的因缘,为序分;中间三个部分是正确显明所说法义,为正宗分;最后一个部分是赞叹法门的功能,为流通分。第三种,就法义所利益的根机来说,最初举出所为之机、发起之心,为序分;中间三个部分,正确领受理解、发起修行,为正宗分;最后一部分,列举利益劝勉修行,为流通分。后面两种说法,都只是就中间五个部分,依据能诠说的法与被教化的根机这人与法二者的不同来区分。现在疏文所采用的是后面两种说法。
假问者。一自作问起假为他故。二实非有疑假作疑故。以自问自答。意令法义明了显现故。如此问也。
这是为了阐明法义而设立的提问方式。 第一,自己提出问题是为了引导他人理解; 第二,实际上并非真有疑问,而是为了阐释法义而假设疑问。 通过自问自答的方式,目的是让佛法的深意更加清晰明了地呈现出来。 这就是此处设立问答的用意。
疏此门等者。一部论文发起之意。只为众生离苦得乐。此即总相明因缘也。又凡诸菩萨有所为作。皆为众生离苦得乐。此则非但就此一论为发起因由。乃与一切论作发起因。故云总相总通兼正者。此即约所为机说。兼被正定。邪定正被不定聚者。今既合论故云通也。别为当机者。一则向下七段为机各别。如七中第二第三为正定。余为不定聚者。故云别。为二则但为二聚之机。不被邪定之者。故云别为不同。此段总为一切皆令离苦。得究竟乐也。斯则约法即发起一切论文。约机则利乐一切群品。由是故名因缘总相。疏苦苦者。上是总报。苦身下是别别苦事。受有漏身已名为苦。于上更加种种逼迫故。名苦苦。即生老等八是所加也。坏即乐事已谢。行即念念迁流故。皆苦也。准宝性论观三界为三苦。谓欲界苦苦。色界坏苦。无色行苦。然于中欲界具三。色界兼二。无色唯行。分段者。谓三界四生身有形段。命有分限时极必终也。变易者。谓二乘菩萨断烦恼障者。虽离分段麁苦。犹有梨耶变易行苦。以四相所迁转变改易故名变易。又因移果易故名变易。无上等者。谓转灭烦恼生死。得此菩提涅槃。一得永得故。论云。究竟更无过者。故疏云。无上既其大患永灭超度四流。业惑并亡。适然自得。不亦乐乎。然上令离苦。是菩萨大悲。此令得乐。是菩萨大慈。至觉之心于焉备矣。论恭敬下疏约所化能化之两说。在文可见。
这部论著开头这一段,是整部论典发起的原因。目的就是为了让众生脱离痛苦,获得安乐。这是从总的方面来说明它的缘由。再者,凡是菩萨们有所作为,都是为了众生离苦得乐。这么说来,这不仅是这一部论著的发起缘由,也可以作为一切论著发起的共同原因,所以称之为“总相”,是总体性的。所谓“总通兼正”,这是从所教化的对象来说的,既普遍地利益(兼被)那些已经种下正因、必定能成就的人(正定聚),又特别地利益(正被)那些尚未决定、但有望成就的人(不定聚)。现在既然综合起来讲,所以说是“通”,是普遍性的。
所谓“别为当机”,有两层意思:一是下面分七段来说,所针对的对象各有不同。比如七段中的第二、第三段是针对“正定聚”的,其余的是针对“不定聚”的,所以说“别”,是有所分别的。二是,这部论主要是为“正定聚”和“不定聚”这两类根机的众生而说,不包括那些完全不信、难以教化的“邪定聚”众生,所以说“别为”,是有特定对象的,与此处不同。
这一段总的宗旨,是希望一切众生都能脱离痛苦,得到究竟圆满的安乐。这样看来,从法的角度说,它是发起一切论典的根本精神;从众生的角度说,它能利益安乐一切有情众生。因此,称它为“因缘总相”。
疏文里说的“苦苦”:前面说的“苦”是指总的果报,即这个有漏的苦身;后面说的“苦”是指具体的、各种各样的苦事。我们承受着这个有漏的身体,本身就已经是苦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上种种的逼迫,所以叫“苦苦”。也就是生、老、病、死等八苦,是附加在上面的苦。“坏苦”是指快乐的事情已经消逝,“行苦”是指念念都在迁流变化,所以也都是苦。
按照《宝性论》的观点,观察三界都是苦:欲界是“苦苦”,色界是“坏苦”,无色界是“行苦”。然而其中,欲界三种苦都具备,色界兼有“坏苦”和“行苦”,无色界只有“行苦”。
“分段”生死:是指在三界、四种生命形态(胎、卵、湿、化)中,身体有形状段落的限制,寿命有长短分限,时间到了就必定会终结。
“变易”生死:是指声闻、缘觉二乘以及菩萨,他们断除了烦恼障,虽然脱离了“分段”生死的粗重痛苦,但还有阿赖耶识(梨耶)微细的“变易”生死这种“行苦”。因为被生、住、异、灭这四种相所迁流、转变、改易,所以叫“变易”。也可以说,因为因位在转变,果位也随之改易,所以叫“变易”。
“无上”等等:是说转变、灭除了烦恼和生死,证得了这“菩提”(觉悟)与“涅槃”(圆寂)。一旦证得,就永远拥有。所以论中说:“究竟更无过者”,再没有比这更超越、更圆满的了。因此疏文说:“无上”。既然最大的忧患永远息灭了,超度了(欲流、有
论根本之义下疏文二。初释如来根本。二今初总配下文。与立义分者。尽此一分论文皆为所起。然此分中若克的配文。止可齐于三大之处。从一切诸佛下明其乘义。合是第三因缘所起。疏不指者。盖略故尔。显示等者。从此分初文。云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去。至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门。对治等者。文云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乃至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此则第二因缘为能发起。如适所引三段论文。为所发起。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有此文。能所之说下皆例此。
论及根本之义,以下疏文分为两部分。首先解释如来的根本。第二部分是总体配合下文内容。与立义分相对应的,直到这一分论文结束,都是所起的部分。然而在这一分中,如果严格对应原文,只能到三大之处为止。从“一切诸佛”以下说明大乘之义,应当属于第三因缘所起的部分。疏文没有明确指出,是出于简略的缘故。
“显示正理”等句,指从这一分开始的经文,即“显示正理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起,直至“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门”。“对治邪执”等句,经文说“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乃至“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这属于第二因缘,作为能发起的内容。正如刚才所引的三段论文,是所发起的内容。为了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使众生得到正确理解而不产生谬误,所以有这样的文字。关于“能”与“所”的说法,下文皆依此例。
疏以彼下二别释今义二。初约教法释如来根本。以二门是诸法之根本。又一心是二门之根本。彼文之中正明此义。佛说法门虽则无量。若其根本无出于斯。此乃马鸣菩萨解释化身。释迦如来所说法门之中。深奥根本之义也。
疏文接下来分两部分分别解释现在的义理。首先是依据教法来解释如来的根本。因为二门(心真如门、心生灭门)是一切法的根本,而一心又是二门的根本。那一段经文正是阐明这个道理。佛陀所说的法门虽然无量无边,但若论其根本,没有超出这个范围的。这就是马鸣菩萨在阐释化身释迦如来所说法门中,最深奥根本的义理。
疏又生下二约证法。释如来根本二。初释如来二。初正释迷时背觉合尘。是如去虽名为去。而体性不动故受如称。即本觉也。悟时背尘合觉名如来。以如体上有净用起。反染归净。名之为来。即始觉义。真如体一来去随缘故。取本觉名如。始觉名来始本不二者。即究竟觉也。究竟觉者即如与来合无始本异。名曰如来。如下文云。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乃至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此即下结判故转法轮。论云。真谛名如。正觉名来。正觉真谛。名曰如来。此即约自受用报身名如来也。非同前文约化身说。此二解中前约教。则如来之根本。依主释也。以能说者胜故。此约证即依士释。心为根本能生如来故。思之可解。
疏文接着讲第二部分,从证悟的角度来解释“如来根本”。先解释“如来”,分两小段。第一小段是正式解释:在迷惑的时候,背离觉悟、混同尘俗,这叫“如去”。虽然名字叫“去”,但其本体本性是不动的,所以能承受“如”这个称号,这就是“本觉”。在觉悟的时候,背离尘俗、契合觉悟,这叫“如来”。因为在“如”的本体上有清净的作用生起,反过来从染污归于清净,这叫作“来”,这就是“始觉”的意思。真如的本体是一个,随着因缘显现为“来”或“去”,所以取“本觉”名为“如”,取“始觉”名为“来”。“始觉”与“本觉”不分离、不二,这就是“究竟觉”。所谓“究竟觉”,就是“如”与“来”融合,没有“始”与“本”的差异,所以叫作“如来”。就像下文说的:如果达到了“无念”的境界,就能了知心念的生、住、异、灭等相状,乃至没有“始觉”与“本觉”的差异。因为这四种相状是同时存在的,都没有独立的自性,本来平等,同属一个觉悟。这就是下面的总结判断,所以称为“转法轮”。论中说:真谛叫作“如”,正觉叫作“来”。正觉契合真谛,就叫作“如来”。这是从佛自己受用的报身角度来命名“如来”,不同于前面经文是从化身角度来说的。在这两种解释中,前面一种是从教法角度说,那么“如来之根本”是“依主释”(依属于主体的解释),因为能说法的人(如来)更殊胜。这里从证悟角度说,就是“依士释”(依于所依的根本来解释),
疏诸众生下二反显。以虽有本觉而无始觉故。不得名如来。斯则如义宽通来义局狭。故净名云。一切众生皆如也。众圣贤亦如也。至于弥勒亦如也。而不言来。又地前虽有始觉。以比观修行未造真理。未得智无分别。不名如来。地上虽有此智以障累未尽观心有间。始本二觉未得究竟冥合。亦无斯称。以此推之。唯妙觉一人。余皆不可然。若约性德则无此拣故。圆觉云。众生本来成佛。又云。一切障碍即究竟觉。今约修论故有此说。
**疏文解释**:接下来从反面说明。虽然众生都有本觉,但由于没有始觉,所以不能称为如来。由此可见,“如”这个含义比较宽泛普遍,“来”这个含义则比较局限特定。所以《维摩诘经》说:“一切众生都是‘如’,一切圣贤也是‘如’,乃至弥勒菩萨也是‘如’”,但不说“来”。另外,在登地之前的菩萨虽然有始觉,但因为还是通过比照观察来修行,尚未契入真理,未能获得无分别的智慧,所以不能称为如来。登地以上的菩萨虽然有了这种智慧,但由于烦恼障碍尚未除尽,观照心中还有间断,始觉与本觉未能达到完全冥然合一,也不能有这个称号。由此推论,只有究竟妙觉的佛一人可以称为如来,其余都不可以。不过,如果从本性功德(性德)的角度来说,就没有这种拣择区别了。所以《圆觉经》说:“众生本来成佛。”又说:“一切障碍就是究竟觉。”现在这里是依据修行(修)的角度来讨论,所以才有这样的说法。
二结根本。即指前之一心。为如来所证法之根本也。良以如来依此一心而成就故。是则信解行证皆依此心。从微至着未甞离此。若离于心得成佛者。无有是处。故华严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故名等者。然则如来即一心。一心即根本。三义一体方为至说。但以据法名心。对末称本。约人所说即号如来。究体则一列义成三。非三而三。不一而一。三一一体。乃会玄文具释下二释正解不谬也。具释者。谓于中明真如生灭二门。始本二觉本末二不觉。二身三大。乃至二门不二等义。此义尽是一心根本上之行相也。三贤者。谓隣真故。前异凡夫。后异圣人。贤者。善也。顺也。此三十人皆积善所成。顺于真理。故受斯称。比观等者。既未亲证真如。但能依教比拟观察。由是随顺不相违反。故云相应。即此比观便名正解。以地前属解行位故。为生正解故。有显示正义之文也。离倒者。以正解相应顺真如理。无诸邪僻也。以离倒故即名不谬。不即对治。谬即邪执也。
二、归结根本。这里指的是前面所说的“一心”,它是如来所证悟之法的根本。因为如来正是依据这一心而成就的。因此,从信受、理解、修行到证果,全都依靠此心。从细微到显著,从未离开过它。如果离开了心而能成佛,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华严经》说:“如果有人想要了知,过去、现在、未来一切佛,应当观察法界的本性,一切都是由心所造。”所以称为“等”的意思是:如此说来,如来就是一心,一心就是根本。这三层含义本质是一体的,这才是究竟的说法。只是依据法体称之为“心”,相对于枝末而称之为“根本”,从证悟者角度来说就称为“如来”。探究其本体则是一,分别其义理则成三。不是三而显现为三,不是一而本质为一。三与一本来一体,才能会通玄妙的义理。下文“具释”是第二部分,解释“正解不谬”。所谓“具释”,是指其中阐明真如与生灭二门、始觉与本觉二觉、根本与枝末二不觉、法身与报身二身、体大、相大、用大三大,乃至二门不二等义理。这些义理,全都是这一根本心的行相展现。“三贤”的意思,是因为邻近真如。他们前面不同于凡夫,后面不同于圣人。“贤”是善、顺的意思。这三十位修行人都是积累善行所成,随顺真理,所以获得这个称号。“比观等”的意思,是他们尚未亲自证悟真如,但能依据教法比拟观察。因此能够随顺真理而不相违背,所以说“相应”。这种比观观察,就叫做“正解”。因为登地之前属于理解与修行的阶段。为了生起正解,所以有“显示正义”的文字。“离倒”的意思是,因为正解与真理相应,随顺真如之理,没有各种邪僻。因为远离颠倒,所以称为“不谬”。“不”就是对治,“谬”就是邪执。
三令入不退分别等者。文云。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证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趣向义故。乃至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此正指配也。以彼下释所以下皆例之彼文云。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故。终心者。十信一位有三种心。谓入住终。入谓始离异生入初信位。终谓信心成满。即第十信也。住心即中间八信。十信既尔。余住行向等。例皆如此。成熟约现在十信终心说。不退望未来十住入心言。今为信成熟者。禀于分别道相之文。入不退故。
三令入不退分別等者。文中说:“分别发趣道相,是指一切诸佛所证得的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所趋向的意义。”乃至说到:心若有垢染,法身便不显现。这正是对应配合的意思。以下解释原因,皆以此类推。彼处文中说:“这样的信心成就,能够发心的人进入正定聚,毕竟不退转,名为安住于如来种性中,与正因相应。”终心者:十信位中有三种心,即入心、住心、终心。入心是指最初脱离凡夫状态,进入初信位;终心是指信心圆满成就,即第十信位。住心则是中间的第二至第九信。十信位既然是这样,其余十住、十行、十回向等位次,皆可依此类推。成熟是针对现在十信位的终心而言;不退是展望未来十住位的入心而说。现在为了信心已经成熟的人,依据分别道相的经文,令其进入不退转地的缘故。
四修习信心。四种信心者。下文云。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四修行者下文具明五行。谓布施持戒忍辱精进止观。故文云。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等。以止观一门别是第六因缘所发故。言四种。以彼下释所以。彼文云。是中依未入正定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等。十信住心者。虽有八种不同更不分析。通为住心也。微少者。即信心未熟也。令禀此文习前信行。进向满故。
四种修行信心。四种信心指的是:下文说,简略来说信心有四种。是哪四种呢?第一是信根本,就是乐于忆念真如法的缘故。第二是信佛,具有无量功德,常常忆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慧的缘故。第三是信法,有广大利益,常常忆念修行各种波罗蜜的缘故。第四是信僧,能够正确修行自利利他,常常乐于亲近诸位菩萨大众,求学真实修行方法的缘故。
四种修行指的是下文详细说明的五行,就是布施、持戒、忍辱、精进、止观。所以经文说:修行有五个方面,能够成就这些信心等等。因为止观这一门特别属于第六个因缘所发起的,所以只说四种。根据下文解释原因:那段经文说,这里依据尚未进入正定聚的众生,所以说修行信心等等。
十信住心指的是:虽然有八种不同,但不再详细区分,统称为住心。微少的意思是:信心尚未成熟。让众生依据这段文字,修习前面所说的信行,进而趋向圆满的缘故。
五离障出邪。疏文两段。初都科四段。文三。今初总判也。言四种者。即指此下四段论文。初心即入心也。
五种远离障碍、破除邪见。疏文分为两段。第一段总体划分为四部分。原文有三层,现在是第一层总判。所说的四种,就是指接下来这四段论文内容。初心就是指入门发心。
疏以前下二通疑也。或曰。前之三根各摄论文一段。何以信心初位独用四文。故此通之。前位渐深望于初位故名根胜。信根欲成纵遇恶缘。亦少退屈故。云难退。然亦未必一向不退故。云难也。如鹙子入住。犹自退转。况十信耶。根劣者。谓始自异生。初登信位。善根微薄不异轻毛。遭善难进遇恶易退故。假多方以助道力。由是具四也。
疏文前面用“以前”二字,是为了解答两种疑问。有人问:前面说的三种根基,各自对应论文的一段内容,为什么唯独讲到初发信心这一阶段,却用了四段文字?这里就来解释。前面所说的根基逐渐加深,相对于初发心位来说更为殊胜,所以称为“根胜”。信心根基将要成就时,纵然遇到恶劣的因缘,也很少会退失动摇,因此说“难退”。但也未必就绝对不退,所以说“难”。就像舍利弗这样已入圣位、住于正道的行者,尚且还有退转的情况,何况是十信位的初学者呢?所谓“根劣”,是指刚刚从凡夫起步,初次进入信位,善根还很微薄,就像风中轻毛一样飘摇不定。遇到善缘难以进步,遭遇恶缘却容易退失,所以需要借助多种方法来辅助修道的力量。正因为如此,才用了四段文字来详细
疏四中下三别判也。只此一类劣机。复有上中下异。今以第五为下根。第六为中根。第七为上根。第八总策劝也。问据前次第。皆自胜之劣。何以此后却从劣向胜耶。答胜根菩萨据尊卑以列之。退位有情念劣者。而先救故。为此次。由是前显菩萨之智。后彰菩萨之悲也。
在第四部分的注疏中,接下来分为三个层次来分别判断。只是这一类的根基较差的众生,又分有上、中、下三种差异。现在将第五种归为下等根基,第六种为中等根基,第七种为上等根基。第八部分是总的鞭策与劝勉。
有人问:依据前面的顺序,都是从优胜到低劣排列,为什么到了这里反而从低劣到优胜来说呢?回答是:对于根基优胜的菩萨,是依据尊贵与卑下的次序来排列的;而对于退失正位的众生,则是怀着悲悯,先救度根基最差者。因此这样安排次序。由此,前面彰显的是菩萨的智慧,后面显明的是菩萨的慈悲。
疏今初下别释此文。修行末文者。彼文云。复次若人虽修行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是故应当勇猛精进。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业重者。文云。重罪业障。惑多者。文云。众多障碍善根难发。即三障既重善不易生。如钻湿木。岂即有火。宜应曝以风日。出以浸润。假以绳钻。引以茅艾。则其火可庶几矣。故云礼忏等也。内离等由礼忏故业轻。业轻故内无惑恼。内既离惑外魔自消。外魔即报障也。故知外有障恼。皆由内有惑业。今之行人作善多阻。为道不迭。盖内心之所感也。莫嫌影曲但责形凹。如论修治必能出离。左传云。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谈忠信之言为嚚。今但通取一向痴暗慧解不生。为顽嚚也。
疏文开头这段是分别解释修行的最后部分。那段经文说:如果有人虽然修行信心,但由于过去世积累了很多深重的罪业和恶业障碍,就会被邪魔恶鬼扰乱,或者被世间各种事务缠身,或者被疾病痛苦困扰。有这样许多障碍,就应当勇猛精进,日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劝请、随喜,把功德回向觉悟,永不停止。这样才能免除各种障碍,让善根增长。
所谓“业重”,经文说“重罪业障”;“惑多”,经文说“众多障碍善根难发”。就是说三种障碍既然深重,善就不容易生起。好比钻湿木头,哪能立刻出火?应该先晒干风干,去除湿气,再用钻具、茅草来引火,这样火才可能生起。所以说要礼拜忏悔等。
内心远离烦恼是由于礼拜忏悔使得业障减轻。业障轻了,内心就没有烦恼困扰。内心既然脱离烦恼,外魔自然消失。外魔就是报障。由此可知,外在有障碍扰乱,都是因为内心有烦恼业力。现在修行人做善事多受阻挠,修道不能顺利,其实是内心所招感的。不要埋怨影子歪斜,只该责怪身形不直。如果按照论中所说的方法修治,必定能够出离障碍。
《左传》说:心里不遵循德义的准则叫做“顽”,嘴里不说忠信的话叫做“嚚”。这里只是泛指一向愚痴暗昧、智慧理解不能生起的状态,就是“顽嚚”。
止观者。文云。云可修行止观门。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故。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毘钵舍那观义故。乃至若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双明等者。彼文云。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着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等。
关于止观修行,经文说:如何修行止观法门?所谓的“止”,是指停止对一切境界相的分别执着,随顺奢摩他(止)的观照意义;所谓的“观”,是指观察分别因缘生灭的现象,随顺毗钵舍那(观)的观照意义。……如果止观不具足,就无法进入觉悟之道。两者并说的用意在于:经文指出,修习止法能对治凡夫执着世间、贪着外境的习气,并能舍弃二乘怯弱、畏苦的见解;修习观法则能对治二乘人不发大悲心、心胸狭隘的过失,同时远离凡夫不修善法的弊病。
劝生等者。文云。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于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意欲退者。乃至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胜方便者。文云。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其心。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得生他方佛土。常见诸佛永离恶道等。观解等者。文云。若观彼佛真如法身。毕竟得生住正定故。既观法身。即是作真如观。观佛纯熟分得相应也。后报等者。以众生夙业无量。今虽发心修行。其力微劣难敌强恶。恐此报尽。仍逐故业随生诸趣。如人负债强者。先牵此报命终未知所往。或经多劫遍历三涂。纵得人身尤拘缘障。或蛮貊受质贫穷处身。或诸病所缠。六根不具。或王事迫己尘羁在躬。或少小无知强壮凶勇。方知乐善已是衰年。虽悟非常难任进向。况真法罔值善友莫逢。纵遇此缘根性多昧。傥是上智易悟法门。纵辩宣扬巧开人意。炽然恶习任运繁兴。积善既微强恶难免。脱然堕落。又是轮回如螘循环。何当断绝。菩萨观此深动悲怀。若非方便无能垂救。故论云。有胜方便摄护其心。故云。恐后报迁遇缘成退也。往生等者。文云。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生彼世界者。即得往生。常见佛故终无有退等。此意欲令众生专意念佛。欣求乐欲生彼国土。凡所修善尽将回向乃至有人无恶不为。但能临终至心十念。乃至一念成就。即得往生。生彼国已见佛闻法任运修进直成菩提。无诸恶缘令其退转故。云使不退也劝修等者。文云。已说修行信心分。次说劝修利益分。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乃至云。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正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举彼损益者。文云。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当持此论。思惟修习。毕竟能至无上之道。乃至云。此人功德无有边际。斯举益也。又云。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斯举损也。修则但应仰信如说而行。舍则不应诽谤免招大苦。总策等者。据前疏所判。即但策信位初心三根之行。若更以理详之。无妨兼前三贤已下。总而劝策。则于八因缘中。第一第八皆总相。第一总利群品。第八总策劝修。中间六段各别所为。如前所配。
关于劝众生发心等部分。经文说:再者,众生初学此法,想要生起正信,内心却胆怯软弱。因为住在这个娑婆世界,自己害怕不能时常遇到诸佛,亲自承事供养,担心信心难以成就,心里便想退转……应当精勤修习,终究能够往生,安住于正定聚中。所谓殊胜方便,经文说:要知道如来有殊胜的方便法门,来摄受护持众生的心。那就是凭借专心忆念佛的因缘,随其心愿得以往生其他佛国净土,常常见到诸佛,永远脱离恶道等等。关于观想修持等部分,经文说:如果观想彼佛的真如法身,终究能够往生,安住于正定聚中。既然观想法身,这就是作真如观。观佛纯熟,便能部分地与法身相应。关于担心后世果报等部分,因为众生往昔的业力无量无边,如今虽然发心修行,但力量微弱,难以抵挡强大的恶业。恐怕这一期生命结束后,仍旧会随从旧业,投生到各种善恶道中。好比欠债的人,债主强势的会先来牵缠。这一期生命结束,不知会去向何处,或许经历多劫,遍尝三恶道的痛苦。纵使得生为人,仍然会被各种因缘障碍所束缚:或者投生到边地蛮荒,身体丑陋;或者出身贫穷,处境困苦;或者被种种疾病缠身,六根不全;或者被官府事务逼迫,俗务缠身;或者年少时无知,壮年时又凶暴好勇,等到知道乐于行善时,已是衰老之年。虽然明白世事无常,却难以承担起精进向道的重任。更何况真正的妙法难以遇到,善知识也难以相逢。纵使遇到这样的因缘,自己的根器心性也多暗钝。即便是上等根机、容易领悟法门的人,纵然能善巧地辩论宣扬,开启他人的心志,但炽盛的恶习依然会随顺因缘频繁生起。积累的善行既然微少,强大的恶业就难以避免。一旦忽然堕落,又陷入轮回,如同蚂蚁循环往复,何时才能断绝?菩萨观察到这些,深深生起悲悯之心。如果没有方便法门,就无法垂手救度。所以论中说:有殊胜的方便法门,摄受护持其心。因此说:恐怕后世果报变迁,遇到恶缘导致退转。关于往生等部分,经文说:如佛经中所说,如果有人专心忆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将所修的善根回向,发愿往生那个世界,就能得以往生。因为常常见佛的缘故,终究不会有退转等等。这里的用意是让众生专心忆念佛,欣慕、希求、乐于想要往生那个国土。凡是所修的善业,全都拿来回向。甚至有人无恶不作,但只要能在临终时,以至诚心称念十声佛号,乃至成就一念,就能得以往生。往生到那个国土后,见佛闻法,自然就能修行进步,直至成就觉悟,没有各种恶缘让他退转。所以说:使其不退转。关于劝勉修习等部分,经文说:已经说了修行信心分,接下来要说劝修利益分。如此大乘诸佛的秘藏,我已经总体宣说了……乃至说:未来的菩萨应当依照此法,得以成就正信。因此众生应当精勤修学。列举其中的利益和损害,经文说:如果有众生想要对如来甚深境界生起正信,远离诽谤,进入大乘之道,就应当受持此论,思维修习,终究能够到达无上之道……乃至说:此人的功德没有边际。这是列举利益。又说:如果有众生对此论毁谤不信,所获得的罪报,要经历无量劫,受极大的苦恼。这是列举损害。修习就应当只是仰信,依照所说去实行;舍弃则不应诽谤,以免招致大苦。关于总的策励等部分,根据前面疏文的判定,只是策励信位初发心、三种根机的修行。如果再依理详细推究,不妨也兼带前面三贤位以下的修行者,一并加以总的劝勉和策励。那么在八个因缘中,第一和第八都是总相:第一是总利益一切众生品类,第八是总的劝策修习。中间六段则各有特定的针对对象,如前面所配合的那样。
总结可知。
总而言之,可以这样理解。
初難論具有等者(先難破第二因緣發起一心二門二諦義也)如勝鬘經云。自性清淨心染而不染。難可了知。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此豈不是一心二門之義乎。況二門即是真俗二諦。二諦何經不說。豈假論主第二因緣而發起耶。如圓覺經中說信等四位。豈非分別道相之義乎。況其從因至果入道行位。諸經多說何須第三因緣所起。如華嚴云。菩薩發心求菩提。非是無因無有緣。於佛法僧生淨信。以是而生廣大心。此豈不是信三寶耶。況復令信三寶。何經不說。又如華嚴具說十地菩薩行十波羅蜜行。豈唯施等行耶。況施戒等。是經皆說。豈用第四因緣發耶。如是等經中具明道場禮懺等事。及普賢行願中說十種行願。此豈不是消障方便耶。亦不須假第五因緣。又如華嚴云。譬如有力王率土咸戴仰。定慧亦如是。菩薩所依賴。定慧即是止觀。又淨名經中說。佛法身從止觀生。何用第六發起緣耶。如阿彌陀無量壽等經。具說往生淨土之事。況諸經中亦多引說。亦不假其第七所起。如勸讚修進勉勵慵墮。是經則說。何假第八。如是則佛經已具。菩薩更明。豈非繁重耶。菩薩見義則行無益。且止重說佛經。有何義利為若此耶。
一开始质疑这部论已经具备等内容(首先质疑破除第二个因缘所引发的一心二门、二谛义理),就像《胜鬘经》所说:自性清净心,虽染污却不被染污,这很难理解;虽不被染污却显现染污,这也很难理解。这难道不就是一心二门的义理吗?何况二门就是真俗二谛,二谛哪一部经没有说呢?难道还需要论主用第二个因缘来引发吗? 又如《圆觉经》中讲的信等四位修行,难道不是分别道相的含义吗?况且从因到果、入道的修行阶位,很多经典都讲过,哪里需要第三个因缘来引发? 《华严经》说:菩萨发心求觉悟,并非无因无缘;对佛法僧生起清净信心,由此生起广大心。这难道不是信三宝吗?何况教人信三宝,哪一部经没有说? 又如《华严经》详细讲十地菩萨修十波罗蜜行,哪里只讲布施等行呢?况且布施、持戒等,这些经典都已说过,哪里需要用第四个因缘来引发? 像这样,许多经典中已经清楚说明了道场礼忏等事,以及《普贤行愿品》中讲的十种行愿,这难道不是消除业障的方便法门吗?也不需要借助第五个因缘。 又如《华严经》说:譬如有力的大王,全国百姓都拥戴仰望;定慧也是这样,是菩萨所依赖的。定慧就是止观。另外《维摩诘经》中说:佛法身从止观生起。哪里需要第六个因缘来引发呢? 像《阿弥陀经》《无量寿经》等,详细说了往生净土的事,何况其他经典中也多有引述,也不需要借助第七个因缘来引发。 至于劝勉赞叹精进修持、激励懈怠堕落,这些经典中都有讲,哪里需要第八个因缘? 这样看来,佛经里已经都具备了,菩萨还要再说明,岂不是重复多余吗?菩萨见到义理就应去实行,没有益处的事就应停止;重复述说佛经,有什么样的利益需要这样做呢?
初略标疏。或利或钝者。即根不等根。谓根机有利钝故。乐广乐略。即行不等。行谓意行所欲不同故。假经即利根。寻经便解不待解释故。假论即钝根。于经未晓须待论说故。若其乐广乐略之言。通于经论。有乐广经而得解者。有乐略经而得解者。于论亦尔此乃于利钝中。各有所好不同。然根不等则局于经论中。各附一事故。行不等则通于经论中。各乐广略故。然此但约解佛意不解佛意。以明利钝。不须更约文持义持。细作利钝解释。智者应思。受解缘别者。受谓信领教法。解谓开悟佛旨。遇佛者。谓与佛有缘则从佛受化生解。与教有缘则遇教受化生解也。此则但约于彼生解不生解。说有缘无缘。亦不约有见佛等。细论如佛世诸罗汉等。亲从佛闻而证道果。此是遇佛有缘者。如天亲等但遇其教而得开悟。此则遇教有缘者。故云缘别然若据论意。但约于经。于论明受解缘别。不须更约遇佛等说。以前论中所问。佛经已说。何须更论。今文已是总答前问。下方别释也论意云。经中虽已具说。其如众生根性利钝不同。意行好乐有异。信受教法开悟圣旨因缘别故。若是根利。又于佛语有因缘者。则乐于经而便信受。得悟圣旨。不须更论若是钝根。又于经无缘。但于菩萨语有缘者。即乐造论解释方晓佛意故。云别也。根行缘三既而有异。何妨经外别造论耶。岂非此文。已是总答讫初遇佛悟无纸墨者。佛在世时但说而已。灭后结集方始有经。当时尚不假经岂要造论。论如来即释迦也。亦兼余佛时胜者。时无定体但约佛在彼时。故言时胜。根胜者。但取一类当在佛世随顺言教。有所证解者。不取遇佛不悟之徒。然佛世时证悟者多。今就此说故云胜也。缘胜者。胜余二乘菩萨故。然说根之悟解。不取教起因缘故。指佛为胜缘也论异类者。但三乘五乘根性不同。故名异类。或可通于余趣。然非正意。论等解者。等谓齐等。彼诸异类齐生解故。此则生解义等。非谓所解是同。然此根胜与前时胜相望料拣。以成四句。谓时胜根不胜。如佛在世六群等。根胜时不胜。如后五百岁持戒修福者俱胜。如舍利弗等俱不胜。即佛灭后不生解者。论不须论者。据此兼不要经也。然准论所问。但责经中已说。造论为重。殊不干于佛在之事。今之答意。欲显佛灭度后根行不同。于经于论取解各异故。今先明佛在世时根缘皆胜。尚不假经。何须造论。以显灭后根缘皆劣故。须假经。于经不了复须假论。以胜显劣也。由是经论各被一根不同。圆音普逗多类。
首先简要说明疏文的用意。有的人根器敏锐,有的人根器迟钝,这是因为众生的根机有敏锐与迟钝的差别。有的人喜欢内容详尽的讲解,有的人喜欢简明扼要的说明,这是因为众生的心意趋向与喜好各不相同。能够直接通过佛经领悟的,属于根器敏锐的人,因为他们阅读佛经就能理解,不需要借助解释。需要依靠论典才能明白的,属于根器迟钝的人,因为他们对佛经不能明了,必须等待论典的解说才能理解。至于喜欢详尽或喜欢简略的说法,在佛经和论典中都存在。有的人喜欢详尽的佛经而获得理解,有的人喜欢简略的佛经而获得理解;对于论典,情况也是如此。这是在敏锐与迟钝的根器中,各自又有不同的偏好。然而,根机不等的情况,是分别针对佛经和论典各自所对应的一类事来说的;而心意趋向不等的情况,则是通用于佛经和论典之中,各自有喜好详尽或简略的缘故。不过,这里只是根据能否理解佛的意旨来区分敏锐与迟钝,不需要再按照“通过文字把握”或“通过义理把握”来细致区分敏锐与迟钝的多种解释。有智慧的人应当思考这一点。
信受和理解的因缘各有不同。“受”是指信受、领纳教法;“解”是指开悟、明了佛的旨意。“遇佛”的意思是说,与佛有缘的人,就能从佛那里接受教化而产生理解;与教法有缘的人,就能遇到教法而接受教化产生理解。这里只是根据对那个对象(佛或教法)能否产生理解,来说有缘或无缘,也不根据是否亲眼见到佛等细节来讨论。例如在佛住世的时代,诸位罗汉等,亲自从佛那里听闻而证得道果,这就是遇到佛而有缘的例子。又如天亲菩萨等,只是遇到佛的教法而得以开悟,这就是遇到教法而有缘的例子。所以说因缘有别。然而,如果依据本论的意旨,只应就佛经和论典来说明信受、理解因缘的差别,不需要再涉及遇到佛等说法。因为前面论中所提出的问题是:佛经已经说了,为什么还需要另外造论?现在的文字已经是总体上回答前面的问题了,下面才分别详细解释。
本论的意旨是说:佛经中虽然已经完备地宣说了佛法,怎奈众生的根性有敏锐与迟钝的不同,心意趋向与喜好也有差异,信受教法、开悟圣旨的因缘也各有分别。如果是根器敏锐,又对佛的言语有因缘的人,就会乐于从佛经中信受,从而悟入佛的旨意,就不需要另外的论典了。如果是根器迟钝,又对佛经无缘,只对菩萨的言语有缘的人,就会乐于造作论典来解释,才能明了佛的意旨。所以说因缘有别。根机、心意趋向、因缘这三者既然各有差异,那么在佛经之外另外造论,又有什么妨碍呢?难道不正是这段文字,已经是对前面问题的总答完毕了吗?
首先,遇到佛而开悟,没有纸墨记载的情况:佛在世的时候,只是口头宣说而已。佛灭度后,经过结集,才开始有了佛经。当时尚且不借助佛经,哪里还需要造论呢?论中说的“如来”就是指释迦牟尼佛,同时也兼指其他佛。“时胜”是指时代殊胜。时间本身没有固定的体性,只是根据佛在那个时代住世,所以说是时代殊胜。“根胜”是指只取那一类正当佛在世时,能够随顺佛的言教而有所证悟、理解的人,不包括那些遇到佛却不能开悟的人。然而,佛在世时证悟的人多,现在就是就这种情况来说,所以称为殊胜。“缘胜”是指缘份殊胜,胜过其他二乘和菩萨。然而这里说的是根机敏锐者的悟解,不是指教法生起的因缘,所以指佛为殊胜的缘份。
论中说的“异类”,只是指三乘、五乘的根性不同,所以称为不同的种类。或许也可以通指其他众生趣类,但不是这里的主要意旨。论中说的“等解”,“等”是齐等的意思,指那些不同的种类都能平等地产生理解。这是指产生理解这一意义上是平等的,并不是说他们所理解的内容是相同的。然而,这里的“根胜”与前面的“时胜”相互对照、分析,可以构成四种情况:一、时代殊胜但根机不殊胜,例如佛在世时的六群比丘等。二、根机殊胜但时代不殊胜,例如佛灭度后五百岁中能持戒修福的人。三、两者都殊胜,例如舍利弗等。四、两者都不殊胜,即佛灭度后不能产生理解的人。
论中说“不须论”,据此推论,连佛经也不需要了。然而,根据本论所提的问题,只是质问佛经中已经说了,为什么还要造论,这完全不涉及佛在世时的事情。现在回答的意旨,是想显示佛灭度后,众生的根机、心意趋向各不相同,从佛经或从论典中获取理解也各有差异。所以现在先阐明佛在世时,根机和缘份都殊胜,尚且不需要借助佛经,哪里还需要造论呢?以此来显示灭度后,根机和缘份都低劣,所以需要借助佛经;对佛经不能明了,又需要借助论典。这是用殊胜的情况来显明低劣的情况。因此,佛经和论典各自对应不同根机的众生。佛的圆满音声普遍应和、接引多种类别的众生。
此下疏文两段。初略配三业。如文。
接下来疏文分为两段。第一段是简要配合身口意三业。如原文所示。
一音下别释圆音二。初释义又二。初约教义正明二。初约说法差别显圆义。如来等者。谓佛音无别故。云一音。说法成异。故云圆音。引证可知。
二约随类言音。显圆义。如来等者。合云如来一音同一切音。文无者略。谓佛音是一。故名一音。同彼异语故名圆音。引证可知。然疏中前后两段。引证甚自分明。今更引文以证后义。如普贤行愿经云。天龙夜叉鸠槃茶。乃至人与非人等。所有一切众生语。悉以诸音而说法。疏中不引此文为证者。以此文中无一音之言故。斯乃如来一音随类同时差别。非如前段说法差别。
其次,通过随顺众生类别的语言声音,显示圆满的义理。“如来等者”一句,完整的说法应当是:如来以一种音声,等同于一切音声。经文此处没有详细展开,是省略的写法。这是说佛陀的音声本质是一体的,所以称为“一音”;这同一音声能顺应众生不同的语言而被理解,所以称为“圆音”。引用的经文证据道理是明白的。然而,在疏文的前后两段中,引用的证据本来已经非常清楚。现在再引用一段经文来证明后面这个义理。就像《普贤行愿经》里说的:对于天、龙、夜叉、鸠槃茶,乃至人类与非人类等,所有一切众生的语言,如来都能运用各种音声来为他们说法。疏文中没有引用这段经文作为证据,是因为这段经文里没有出现“一音”这个词。这正说明如来是以一种根本音声,同时随顺众生类别而显现出差别的理解,并不是像前面段落所说的那样,是说法内容
以一下二结得名所以。以一切音即一音。谓差别即无差别也。一音即一切音。谓无差别。即差别也。大意取无差即一差即为圆。差即无差。无差即差。二义同时竟无前后。两段之中俱有此义。圆融无碍方是如来之口密也。但以文不累书故。成前后尔。
以上两段说明得名的原因。因为一切音声就是一音声,意思是差别相就是无差别性。一音声就是一切音声,意思是无差别性就是差别相。主要取义于无差别即是差别、差别即是无差别,两者圆融一体。差别就是无差别,无差别就是差别,这两种含义同时具足,没有先后之分。前后两段都包含这个道理。只有圆融无碍,才是如来口业的秘密境界。只是因为文字不便重复书写,所以分成前后两段罢了。
一一下二显圆音相四。今初正显遍穷生界。是圆义。恒不杂乱是音义又遍穷者。六趣咸闻。不杂者。五音逈异。又遍穷者。三乘同听。不杂者。领解各殊。
第一段以下第二段显示圆满音声的四种特征。现在先说明第一个特征:普遍传遍所有生命世界,这体现“圆满”的含义;始终互不混杂则体现“音声”的含义。所谓“普遍传遍”,是指六道众生都能听闻;所谓“不混杂”,是指五种音声各不相同。再者,“普遍传遍”也指三乘修行者都能共同聆听;而“不混杂”则指他们各自领受理解的内容有所区别。
若音下二反明不遍等者。有不闻处。何成圆义。圆者。遍也。失曲等者。无所诠表。何成音义。且如钟鼓之响普遍迩遐。丝竹之音唯闻咫尺。斯则圆音互非之义也。
如果从声音的角度来说,就存在两方面相反的情况,说明它不能普遍传达。既然有听不到的地方,怎么能算是圆满呢?“圆”就是普遍的意思。失去曲折变化等表现力,又怎么能成就声音的意义呢?就像钟鼓的响声能传遍远近,而丝竹的音乐却只能在咫尺之间听见,这就是圆满的声音与局限的声音互相不能涵盖的道理啊。
今不下三结成。不坏曲而等遍者。即音以成圆。不动遍而差韵者。即圆以为音也。是乃正遍而差。即差而遍。由是无不闻声。无不正解。
现在不排除三种情况来总结。不破坏曲调而能普遍传播,就是借助声音形成圆满;不改变普遍性而能产生不同音韵,就是通过圆满成就声音。这正是真正的普遍中存在差异,差异中又体现普遍。因此没有听不到的声音,也没有不正确的理解。
此是下四指叹。非识等者。佛无漏智所现圆音。有漏凡夫。焉能测度。但可仰信。不须推穷以非心识之境故。非识境者。不可以识识。非心境者不可以智知。思量即识识之相也。然华严中具有十喻。以显如来圆音之相。不能繁引。
二闻经悟疏自力者。但取不假论疏解释。只于经文披而自解也。广经者。有二意。一则于大部经中。或广寻诸部。见佛始终广说义路。方始解故。斯则根行劣。于少闻而多解者。二则如疏具文义二持。随一一文皆能解故。此乃根强胜下少闻也。略经者。此亦二意一则于略经文。或一句一偈等。便解如来甚深法理。不假多说。此则根行俱胜。二则无多心力不能广览但于少分而得解了。如疏中无文持有义持者。今斯论意广略之中各取前说为正。以论略中言多解。广中不言多字。是以乐广者为钝。乐略者为利。智者应思三广论悟因于广论者。此有二意。一则于经不解。于论方解。仍须假于广部。或寻诸论方解佛意。此即劣于后段少文而摄多义得解者。此如疏释。二则随彼一一解释悉能了故。此则根胜强于次文也。
二、通过直接阅读佛经而领悟,不依赖注释讲解的,属于靠自力理解的情况。这里指的是不借助论疏的解释,仅仅通过阅读经文本身就能自行领悟。所谓“广经”有两种情况:第一,有些人需要在大部头的经典中,或者广泛查阅各部经典,看到佛陀从头到尾详细阐述的义理脉络,才能理解。这说明他的根器较为浅薄,属于听闻很多但理解有限的情况。第二,就像注释中具备“文持”和“义持”两种能力的人,对每一段文字都能理解。这说明他的根器很强,胜过下面那种听闻少就能理解的人。所谓“略经”也有两种情况:第一,有些人面对简略的经文,甚至只是一句经文或一个偈颂,就能领悟如来甚深的法理,不需要借助长篇大论的解说。这说明他的根器和修行都很殊胜。第二,有些人因为心力不足,无法广泛阅读,只能从少部分经文中获得理解。就像注释中说的,不具备“文持”能力但具备“义持”能力的人。现在根据这部论的意思,在“广经”和“略经”这两种情况中,各自取前面第一种说法作为正解。因为论中在“略经”部分提到了“多解”,而在“广经”部分没有用“多”字。因此,喜欢广博经典的人根器较钝,喜欢简略经典的人根器较利。有智慧的人应当思考这一点。三、通过广泛阅读论典而领悟,是源于广博的论著。这也有两种情况:第一,有些人对于佛经不能理解,通过阅读论典才能理解,但仍然需要借助大部头的论著,或者查阅多种论典,才能明白佛意。这就比后面将要提到的,通过少量文字就能含摄多义而获得理解的人要差一些。这就像注释中所解释的。第二,有些人对于论典中逐一做出的解释,都能完全明了。这说明他的根器殊胜,强于
初机论心乐总持者。亦二意。一则闻少解多不假繁说故。二则神根劣弱不能承受广所说故。具如疏文。论文之意于广略中。亦各取前意为正也。斯则于经论得解中。各有利钝。但因略说者为利。须广说者为钝。若以文义二持四句说者。别是一意也。
对于初学佛法、喜欢掌握核心要义的人来说,也有两层意思:一是听到较少的讲解就能领悟较多道理,不需要繁琐的说明;二是根器较为薄弱,无法承受过于广泛详细的解说。这些在疏文中都有详细说明。论文的本意,在详说与略说两种方式中,也都以前一种用意——即简明扼要——作为正途。这就是说,在通过经典和论典获得理解的过程中,人的根器各有敏锐与迟钝之别:只需简略解说就能领悟的属于利根,必须广泛解说才能明白的则属于钝根。如果从文句持诵与义理持诵这四种组合关系来讨论,那又是另外一层意思了。
二結疏文句。雖少等者。文雖一軸義備河沙。所宗之經。並是實教。所詮之旨豈容麁淺。以至諸論圓實關要。義理不出斯焉。故云總攝等。如理智境即真如門。以離言說心緣等相。故言深也。如量智境即生滅門。以染淨萬差多所該博。故云廣也。無際者。謂理智境即沖深無際。量智境即廣多無際也。無際之相已見論文。然此兩門攝盡一切經論之義。但是說染說淨。凡聖迷悟因果善惡。一切名相差別等法。即生滅門攝盡。若說無染淨絕凡聖遣迷悟離性相等義。即真如門攝盡。故海東疏云開二門於一心。總括摩羅百八之廣詰(摩羅即說楞伽經處。以百八句。答大慧菩薩百八問。皆上句真。下句俗。同此二門)示性淨於相染。普綜逾闍十五之幽致(逾闍國說勝鬘經處。彼有十五章大義。皆說染而不染。同此生滅之真如義)至如鶴林一味之宗(涅槃經)鷲山無二之趣(法華經)金鼓(金光明經)同性(大乘同性經)三身之極果。華嚴纓絡四階之深因。大品大集曠蕩之至道。日藏月藏祕密之玄門。凡此等輩中眾典之肝心。一以貫之者。其唯此論乎。既而宗旨深奧義理無邊有智之流請習無怠。
**翻译:**
这两段总结疏文的话,文字虽然不多,但意义却像恒河沙数一样丰富。它所依据的经典,都属于究竟真实的教法;它所阐释的宗旨,怎么可能肤浅呢?以至于所有重要的、圆满究竟的经论,其核心义理都没有超出这个范围。所以说它“总摄一切”等等。
“如理智”所观照的境界,就是“真如门”。因为它超越了语言、思虑等一切分别相,所以说它“深”。“如量智”所观照的境界,就是“生灭门”。因为它包含了染污与清净等千差万别的无量法相,范围极其广博,所以说它“广”。
“无际”的意思是:那“理智”所观的境界,是深远没有边际的;“量智”所观的境界,是广大没有边际的。这“无际”的含义,在前面论文中已经说明过了。
然而,这“真如”和“生灭”两门,已经涵盖了一切经论的所有义理。只要是讲染污、讲清净,讲凡夫与圣人、迷惑与觉悟,讲因果、善恶,以及一切事物的名称、相状差别等等法,都属于“生灭门”的范围。如果是讲没有染污与清净的分别、断绝凡夫与圣人的对待、消除迷惑与觉悟的执着、远离自性相状等等义理,就都属于“真如门”的范围。
所以,海东(元晓)法师的《疏》中说:在一心之中开出真如、生灭两门,总括了《楞伽经》中一百零八句问答的广泛义理(“摩罗”是指说《楞伽经》的地方。经中用一百零八句,回答大慧菩萨的一百零八个问题。都是上句讲真谛,下句讲俗谛,与此处的二门道理相同。);在染污的相状中显示本性清净,普遍综理了《胜鬘经》十五章的深奥旨趣(“逾闍国”是说《胜鬘经》的地方。该经有十五章大义,都是讲虽染污而本性不染的道理,与此处生灭门中的真如义相同。)。
至于像《涅槃经》所讲的究竟一味之宗(指《涅槃经》。),《法华经》所开显的会三归一无二之趣(指《法华经》。);《金光明经》(《金光明经》。)、《大乘同性经》(《大乘同性经》。)等阐述的“三身”终极果德;《华严经》、《璎珞经》等揭示的“四阶”深妙因行;《大品般若经》、《大集经》所开示的广大无边的至极之道;《日藏经》、《月藏经》等蕴含的秘密玄妙法门——所有这些,都是众多经典的核心精要。而能够用一个根本道理将它们全部贯穿起来的,恐怕只有这部《起信论》了吧!
既然它的宗旨如此深奥,义理如此无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