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十七
长水沙门子璇录
一问论上说下。引前所说以为义宗。即前云。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等。又真如门及真如体相中具说。何故下对以成难。意云。众生真如即同佛体。但念真如。便可得道。何用别更修诸行耶。斯乃但可只用直心。不合更说后二。
一、有人提问:论中前面已经说过,并引用前面所说作为义理宗旨。也就是前面说的:“所谓觉悟的含义,是指心体离开妄念。离开妄念的状态,等同虚空法界,无所不遍,与整个法界同一相状。”此外,在真如门以及真如体相的部分也已经详细说明。那么为什么下面又对此提出质疑呢?意思是说:众生的真如本来就和佛体相同,只要忆念真如,就可以证得佛道,为什么还需要另外再修各种行持呢?这似乎意味着只用直心就可以了,不应该再说后面两种心。
初喻论摩尼等者。宝体虽净而相不净。故要治之。
最初用摩尼宝珠作比喻,是为了说明论典的道理。宝珠的本体虽然纯净,但表面附着尘垢,所以需要加以打磨净化。
一正合论真如等者。约体虽本来空寂。约相则现有尘劳。若不起行对治。无以得同诸佛。将知佛与众生但体同。而相不同也。众生相则六染炽然。诸佛相则众善普会。霄壤之远何可雷同。故天台圆教具明六即。即故真如平等。六故行位元殊。岂同暗证但理而已。故宜修进蠲去尘惑。若其但念未免沈空。止观相须方为佛法。目足之喻宜可思焉。
(这段讲的是)正好对应论中关于真如的道理。从本体来说,虽然真如本性本来就是空寂的;但从现象上看,众生却显现出种种烦恼尘劳。如果不发起修行来对治这些烦恼,就无法达到与诸佛相同的境界。由此可知,佛与众生只是在本体上相同,而在现象上却是不同的。众生的现象是六种染污炽盛,诸佛的现象则是种种善法普遍汇聚。这之间的差别如同天壤之别,怎么能混为一谈呢?所以天台宗的圆教详细说明了“六即”的道理。“即”是说真如本体平等无二,“六”是说修行阶位本来就有差别。哪里像那些盲目证悟的人,只认一个空理就完了呢?因此,应当精进修持,除去尘劳惑业。如果只是停留在空理的念头上,难免会沉溺于空寂之中。唯有止(定)与观(慧)相辅相
二委释。论以垢等者。谓众生从无始来。背觉合尘。于色声等一切法上。起贪瞋等无量烦恼诸垢染法。今既觉知过患。宜起对治。所治之垢既多。能治之善宁一。其犹病多药非一种故。修一切行也。金刚亦云。以无我无人。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菩提等。
**详细解释**。 《大乘起信论》所说的“垢染”等,是指众生从无始以来,背离觉悟、追逐尘境,在色、声等一切事物表象上,生起贪欲、嗔恨等无量烦恼,形成种种污垢染污的法。如今既然已经觉察到这些过患,就应当发起对治。所对治的污垢既然众多,能对治的善法又岂止一种?这就好比病症繁多,药物也不止一类,所以要修习一切善行。《金刚经》也说到:“以无我相、无人相,修一切善法,即能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等等。
三顺真。论自然等者。诸不善行既违真理。一切善行诚宜顺真。疏外违等者。如行布施外违悭贪。内顺无悭。乃至般若外违无明。内顺明体也。重显方便者。以前答所问云不以方便熏修终无得净。今此重明所修方便。前但发心未行其事。今兹所说正是所行。则前为能起之心。此为所起之行。故前疏标皆言行本应知前文但显发心相。此明修行相。
三、顺应真理。论中说“自然等”的意思是,所有不善行为既然违背真理,那么一切善行确实应当顺应真理。疏解中“外违等”的意思是,比如修行布施,对外要违背吝啬贪心,对内要顺应无贪的清净心;乃至修行般若智慧,对外要违背无明烦恼,对内要顺应光明的本体。再次说明修行方法的是:因为前面回答所问时说到“若不借助方法熏习修持,终究无法获得清净”,这里重新阐明所要修持的方法。前面只是发起心愿,尚未实际修行;这里所说的正是要实际去做的。所以前面是能发起的心,这里是所发起的行持。因此前面疏解标题都说是“行的根本”,要知道前文只是显示发心的样貌,这里说明修行的样貌。
一标数。论言方便者。泛论有四种。一进趣方便。二权巧方便。三修行方便。四集成方便。此文正当一三。兼于二四也。
论中所说的“方便”,概括来说有四种:一是指向前精进的方便,二是指善巧权宜的方便,三是指实际修行的方便,四是指综合成就的方便。这里主要对应第一种和第三种,同时也兼含第二种和第四种。
疏注文三者。如次是前三心所起之行。前后相对如文可知。初科不住道者。两意。一者不犹无也。道即因也。无住之因行故。故本疏云。无住行。二者道即真如性。此性本无住故。二意合论方同论旨。盖以性本无住故。以无住之行而随顺之。论一者下标名。行之方便即根本故。以明此科与后二利行为根本尔。论谓观下正示。下皆倣此。疏智者。若见诸法有生灭。即成凡夫妄识。是住生死。当知反此宜称为智。亦即依真如不变义。修止行也。论因缘等者。若染因缘和合。即恶业苦果不失。若净因缘和合。即善因乐果不失。斯则染恶等唯三涂。净善等通人天二乘及佛道也。起大悲者。既见因缘和合善恶果报故。可翻迷成悟转凡为圣。乃起大悲咸欲济度。修福等者。具修施戒忍进禅定。以摄众生。谓布施摄贫穷。持戒摄毁禁等。以此五行是福德门故。斯则为化众生而修福德。因利他而自利也。故净名云。众生之类是菩萨净土等。不住下若住涅槃。则一向寂静。既言化生修福。当知不住亦是依真如随缘义。修观行也。以随下明所以法性本来非有故。今不住生死。本来非无故。今不住涅槃。又以性不变故。不住生死。随缘故不住涅槃。乃至凡圣断常一异等。诸二边法不可尽言。离此二边方名随性。今以即悲之智。为自利行本。以即智之悲。为利他行本。又此一文即以一心三观义同。谓观法无生。即空观观真谛也。观因缘和合。即假观观俗谛也。随顺法性。即中观观第一义谛。即三而一即一而三。不纵横并别谛观皆然。
疏、注、文这三部分,依次对应前面三心所引发的修行。前后的对应关系,根据文字可以明白。
第一科“不住道”有两层含义:第一,“不”就是“无”的意思,“道”指的是“因”,也就是无住的因行。所以本疏说“无住行”。第二,“道”指的是真如本性,这本性本来就是无住的。两层含义结合起来讨论,才符合论文的本意。因为本性本是无住,所以要用无住的行来随顺它。
论文“一者下”是标出名称。修行的方便法门就是根本,这说明本科与后面两种利他行是根本。
论文“谓观下”是正式开示。下文都仿照这个体例。
疏中说的“智”是指:如果看见诸法有生有灭,那就成了凡夫的妄识,是执着于生死。应当知道,反过来就应当称为“智”。这也是依据真如不变的意义,修习止的行持。
论文“因缘等”是指:如果染污的因缘和合,恶业苦果就不会消失;如果清净的因缘和合,善因乐果就不会消失。这样,染恶等只限于三恶道,净善等则通于人、天、二乘以及佛道。
“起大悲”是说:既然看见因缘和合、善有善报恶有恶果,就可以翻转迷惑成为觉悟,转变凡夫成为圣人,于是发起大悲心,都想要救济度化他们。
“修福等”是说:具足修习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来摄受众生。比如用布施摄受贫穷的人,用持戒摄受毁犯禁戒的人等等。因为这五种修行是福德之门,所以这是为了教化众生而修福德,通过利益他人来实现自利。所以《维摩诘经》说:“众生之类,是菩萨净土”等等。
“不住下”是说:如果执着于涅槃,就会一味寂静。既然说到教化众生、修习福德,就应当知道“不住”也是依据真如随缘的意义,修习观的行持。
“以随下”说明原因:法性本来不是实有,所以现在不执着于生死;本来不是虚无,所以现在不执着于涅槃。又因为本性不变,所以不执着于生死;因为随缘,所以不执着于涅槃。乃至凡圣、断常、一异等等,所有二边的法,无法一一说尽。远离这两边,才叫做随顺本性。
现在以融合了悲的智慧,作为自利行的根本;以融合了智的悲心,作为利他行的根本。而且这一段文字,与一心三观的义理相同:观法无生,就是空观,观真谛;观因缘和合,就是假观,观俗谛;随顺法性,就是中观,观第一义谛。三者即是一,一即是三,不是纵、横、并列、分别的关系,谛观都是如此。
断德中。疏勤断二恶者。已起之恶断令不续。未起之恶断令不起。止持者。以约恶法而论故。止名持作名为犯。论惭愧者。即善十一之二数。惭谓尊贵增上崇重贤善。羞耻过罪息诸恶行。愧谓呵厌增上轻拒暴恶。羞耻过罪息诸恶业。悔过者。梵语忏摩此云悔过。谓陈露先罪改往修来。于中能止一切恶法六字。通已起未起。余皆局于已起也。是恶皆止故云一切。此文已起之恶。既令不增。未生之者自然不起。论以随下明所以。性本离过。起过则违。今既止之。故当顺理。过尽性显名为法身。法身即是断德故。今疏中以此名科。
在断除烦恼的功德中。疏文所说的“勤断二恶”是指:已经生起的恶行要断除,不让它继续;尚未生起的恶行要防止,不让它产生。“止持”的意思是:就恶法而言,停止就是持戒,去做就是犯戒。论中提到的“惭愧”,是善心所十一个法中的两个。惭,是指内心尊重尊贵、崇尚贤善,对自己的过错感到羞耻,从而停止一切恶行。愧,是指厌恶、排斥暴恶之事,对罪过感到羞耻,从而止息恶业。“悔过”一词,梵语称为“忏摩”,这里译作悔过,意思是坦白过去的罪业,改正以往的过失,修行未来的善行。其中“能止一切恶法”这六个字,同时包括了已生和未生的恶行,其余部分则专指已生的恶行。因为所有恶行都被止息,所以说“一切”。这段文字说明,已生的恶行既然不让它增长,未生的恶行自然也不会生起。论中以“随顺……”来说明其中的道理:真如本性本来远离过失,生起过失就违背了本性。现在既然止息恶行,所以是随顺真理。过失除尽,本性显现,就称为法身。法身即是断除烦恼的功德,因此疏文中用这个名称来划分章节。
二智德。疏勤修二善者。已起之善修令增長。未起之善修令發生。故今文云。發起增長。是標二義也。作持者。謂約善法所論作故名持。止故名犯。論供養者。然有三種。財法觀行。禮拜者。勒摩三藏說。有七種。一我慢禮。二唱和禮。此二非儀。三恭敬禮。敬從心發運於身口。五輪著地。四無相禮。深入法性離能所相。五起用禮。觀身與佛同一緣起。如幻如影。普運身心遍禮一切。六內觀禮。但禮身內法身真佛不緣他佛。七實相禮。若內若外若凡若佛。同一實相見佛可禮亦是邪見。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名平等禮敬。故文殊偈云。不生不滅故。敬禮無所觀。準離垢慧所問禮佛法經。總有八重。一供養。二讚歎。三禮佛。四懺悔。五勸請。六隨喜。七迴向。八發願。八中正意禮佛。餘七皆是禮佛緣由。謂供讚是禮佛流類。懺勸隨喜是禮佛之意。七是都迴禮等功德。向於三處。八是敘陳意所希望。然此八重各能除障。供養除慳貪障。感大財富。讚歎除惡口。得無礙辯才。禮佛除我慢。得尊貴身。懺悔除三四障。得依正具足。勸請除謗法。得多聞智慧。隨喜除嫉妬。得大眷屬。迴向除狹劣。成廣大善。發願除退屈總持諸行。今此文中具有五法。前文有懺悔。後文有發願。然闕迴向。影在文中也。約緣修行者。約三寶勝緣。修入住正行。愛敬四句可知。若準儒教說。母唯愛君唯敬。父兼愛敬。故孝經云。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然此且約多分而說。今以事父之心。奉於三寶。故兼愛敬。論淳厚者。鄭重(厚也)之心而無雜亂(淳也)亦有四句。一淳而不厚。謂暫時誠懇。二厚而不淳。謂長久渾雜。三俱謂沒齒無乖。四不俱。謂輒無虔想。今取第三也。論信增等者。從十信位遷入正定也。此則內因修行力。又因下外緣加護力。亦可前名生智益。後名滅障益。消業等者。前禮讚等各能除障。已如前配。復能成善。如下第四分中所說。論以隨下明意。性本離其癡障。今以修智斷障。豈非順性。此行成就即顯報身。報身即智德故。為此科。
两种智慧德行。 疏文说“勤修二善”的意思是:已经生起的善行要持续修行让它增长,尚未生起的善行要努力修行让它产生。所以现在这段文字说“发心增长”,就是标明了这两个含义。 所谓“作持”,是指针对善法而言,有所作为才称为持守,不作为就称为违犯。
论到供养,有三种方式:财物供养、佛法供养、观行供养。 关于礼拜,勒摩三藏法师说共有七种: 一、我慢礼(心存傲慢的礼拜), 二、唱和礼(随声附和式的礼拜), 这两种都不是如法的仪轨。 三、恭敬礼(恭敬从内心发出,通过身口表现,五体投地), 四、无相礼(深入法性本质,超越能礼与所礼的对立相), 五、起用礼(观想自身与诸佛同属缘起,如幻如影,以整个身心普遍礼拜一切), 六、内观礼(只礼拜自身内的法身真佛,不攀缘外在的他佛), 七、实相礼(若内若外、若凡若佛,同是一实相,若认为有佛可礼也是邪见;观自身实相,观佛亦然,称为平等礼敬)。 所以文殊偈颂说:“因不生不灭故,恭敬礼拜并无实在对象可观。”
依据《离垢慧菩萨所问礼佛法经》,总共有八项内容: 一、供养,二、赞叹,三、礼佛,四、忏悔,五、劝请,六、随喜,七、回向,八、发愿。 这八项中,正意在于礼佛,其余七项都是礼佛的因由或相关行持:供养与赞叹属于礼佛的同类行为;忏悔、劝请、随喜是礼佛的心意体现;第七回向是将礼佛等功德总聚回向三处;第八发愿是陈述内心所期望的目标。 这八项各能消除障碍:供养除悭贪障,感得大财富;赞叹除恶口障,获得无碍辩才;礼佛除我慢障,得尊贵身相;忏悔能除三障或四障,使依报正报圆满;劝请除谤法障,得多闻智慧;随喜除嫉妒障,得广大眷属;回向除狭隘障,成就广大善根;发愿除退屈障,总持一切修行。
现在这段文字中包含了其中五种法:前文已有忏悔,后文有发愿,但缺少回向,其含义已隐含在文中。
“约缘修行”是指依托三宝殊胜外缘,修习进入安住的正行。 “爱敬四句”可以理解:若依儒家之说,母亲侧重慈爱,君主侧重恭敬,父亲则兼有爱敬。所以《孝经》说:“用侍奉父亲的心来侍奉母亲,爱心相同;用侍奉父亲的心来侍奉君主,恭敬心相同。”因此母亲取其爱,君主取其敬,两者兼备的是父亲。这里暂且依多数情况而言。现在以侍奉父亲的心来奉事三宝,所以兼有爱与敬。
论中“淳厚”一词:指郑重(即厚重)之心而无杂乱(即纯粹)。也可分为四句: 一、淳而不厚(暂时诚恳却不能持久), 二、厚而不淳(长久坚持却夹杂杂乱), 三、二者兼具(终身奉行而无背离), 四、二者皆无(随意无虔诚心念)。 这里取第三句。
论及“信增等”是指从十信位进入正定位。这是内在因地的修行力,再加上下文外在缘起的加护力。也可说前者是产生智慧的益处,后者是消除障碍的益处。
“消业等”是指前述礼佛、赞叹等各能消除障碍,已如前文所配属,同时也能成就善法,如下文第四分中所说。
论中“以随下明意”:自性本来远离愚痴障碍,现在通过修习智慧断除障碍,岂不是随顺本性?此行若成就,即显现报身;报身即是智慧德行,所以立此一科。
利他行中论发愿者。发谓策励运意。愿谓希求乐欲。然有四种。要约其心。故名誓愿。今此段文即四中之一也。余之三愿已在前文。谓能止方便及消障离痴。即无边烦恼誓愿断。发起善根增长方便。即无量法门誓愿学。行此二法皆为菩提。即佛道无上誓愿成也。疏长时心者。度尽为期不限劫数。故尽来际。广大心者。无有拣择。四生九类悉皆度故。第一心者。超过人天二乘之境。令得无上寂灭乐故。论以随法性下。次第释前三心所以。初二句释长时心。谓法性常住无始无终。故今度生尽于未来。无有疲厌而随顺也。疏文可解。论法性下三句释广大心。谓性遍满平等无二。故今化度无有拣择。平等济拔而随顺也。不念下二句释第一心。谓性本无彼此分别。常寂静故。故今化令咸至寂灭究竟涅槃。是顺性也。然后之二段释所以文。但初标法性。后结故字而不逐段一一标结随顺等言者。译人巧略也。疏二明下指后二段。文意可知。亦常心者。意明此文有究竟寂灭之言。故名常也。然与长时实有相滥。智者详焉。
在帮助他人的修行中,谈论发愿。发是策励、推动心意;愿是希求、乐于向往。共有四种,要约束自己的心,所以称为誓愿。现在这段文字就是四种中的一种。其余三种愿已在前面说过:能够停止造作、消除障碍、远离愚痴,就是“无边烦恼誓愿断”;发起善根、增长善巧方便,就是“无量法门誓愿学”;实践这两种方法都是为了觉悟,就是“佛道无上誓愿成”。疏文中说“长时心”,是指以度尽众生为期,不限制劫数,所以直至未来尽头的时刻。“广大心”,是指没有分别拣择,所有四生九类的众生都要度化。“第一心”,是指超越人天与二乘的境界,让众生获得无上寂静安乐的境界。论文中“以随法性”以下,依次解释前面三种心的缘由。前两句解释长时心:因为法性常住,无始无终,所以现在度化众生直至未来,没有疲倦厌烦,这就是随顺法性。疏文的意思可以理解。论文“法性”以下三句解释广大心:因为法性周遍充满、平等无二,所以现在教化度化没有拣择,平等救济拔度,这就是随顺法性。“不念”以下两句解释第一心:因为法性本来没有彼此分别,恒常寂静,所以现在教化令众生都达到寂静、究竟涅槃,这就是随顺法性。然而后面两段解释缘由的文字,只在开头标出“法性”,结尾用“故”字,而没有逐段一一标出“随顺”等词语,是翻译者巧妙简略的写法。疏文“二明”以下指后面两段,文意可以理解。“亦常心”的意思是:这段文字有“究竟寂灭”的说法,所以称为“常”。不过这与“长时”在含义上确实有容易混淆的地方,有智慧的人请仔细辨别。
发心利益者。由前发心行诸妙行。故得入初住。见于法身。起用利益也。一显胜德。疏依人空见者。以于人空得自在故。若约法空但相似见。未是证故名为少分。若依人空。此即已证但未得法空故名少分。此约兼明非今正意。发心住中作此事者。随其悲愿之力。能作八相成道。利乐众生同今释迦化仪也。此如华严所说。然此科中有自利利他之异。详之可见。若前后相望说者。由佛菩萨教故发直心。行无住行由护法故。发深心行自利行。由大悲故发大悲心。行利他行。又由自利行故。得见法身。由利他行故。能现八种等。
发心修行的利益。由于之前发心修行种种殊妙行持,所以能够进入初住位,见到法身本体,生起妙用利益众生。第一,显示殊胜功德。疏中说“依人空而见”,是因为在人我空上已得自在的缘故。如果从法我空来说,这只是相似的见解,还未真正证悟,所以称为少分。若是依人我空而言,这已经是证悟境界,只是尚未证得法我空,所以称为少分。这是从兼带的角度说明,并非此处主要意旨。在发心住中能做到这些事,是随着菩萨悲心誓愿的力量,能够示现八相成道,利益安乐众生,如同现在释迦牟尼佛教化众生的方式一样。这在《华严经》中有所说明。然而这一段内容包含自利与利他的区别,仔细分析就能明白。如果前后相互对照来说:由于佛菩萨的教导,所以发起正直心,修行无所执着的行持;由于护持正法的缘故,发起深广心,修行自利的行持;由于大悲心的缘故,发起大悲心,修行利他的行持。又因为自利行的缘故,能够见到法身;因为利他行的缘故,能够示现八种相状等事。
二微过中。疏未证等者。但比观相应未离分别故。异所以者。此明先世所造世间业因通于善恶。斯往业不亡也。论微苦者。二意。一者变易行苦。二者随业有分段苦。以得自在不同凡夫故云微苦。修短等者。变易之身愿智所资。无定齐限。能变麁身为细质。易短命为长年故云自在。留惑等者。以有大愿故。留烦恼不断。润生受报。以有大智故。能自在随意长短。不为惑染。非同凡夫为烦恼所使不能断也。斯则未名法身故异地上。以其下是所以非业系故异凡夫。以有下是所以既上异圣人。下殊凡品故当贤位。
在两种微细过失中。疏文说“未证等”是指:虽然能通过比量观察达到相应境界,但还未脱离分别心。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这里说明前世所造的世间业因,包含善业与恶业,这些往昔业力并未消失。论中所说“微苦”有两层含义:一是变易行苦,二是随业力产生的分段生死苦。由于已获得自在,不同于凡夫,所以称为微苦。“修短等”是指:变易之身依靠愿力与智慧滋养,没有固定的期限,能将粗重之身转变为细微之质,将短命转变为长年,因此称为自在。“留惑等”是指:因为有大愿,所以保留烦恼不断,滋润生命、承受果报;因为有大智,所以能自在随意控制寿命长短,不被烦恼染污。不同于凡夫被烦恼驱使、不能断除。这说明还未达到法身境界,因此不同于地上菩萨。由于已不受业力束缚,所以不同于凡夫;又因具有大愿大智,既不同于圣者,也殊异于凡夫,因此属于贤位。
三通权教。疏缨络下引所举教。七住前退者。第七方名不退住。故然彼经文。但说净目等各至第六住。遇恶知识缘故退。而不说彼所值因缘行相。待检续入。今释下明释通意。今详论中未入正位者。通其两意。一则未入初住。二则未至七住。正因不退之位。故云正位。前意为正。
三教都是权宜之说。疏中引《缨络经》举出的教义,说七住之前仍有退转——要到第七住才称为不退住。但该经文只说净目等人各修至第六住时,因遇到恶知识的缘故而退转,并未说明他们遭遇的具体因缘和退转过程,有待查考后续经文再作补充。 现在解释疏中贯通经义的用意:细究论文中“未入正位”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尚未证入初住,二是尚未达到第七住——即真正进入不退转的位次,所以称为“正位”。前一种解释更为准确。
四叹实行。疏于下不恋者。谓于二乘凡夫果报不生着故。论若闻等者。如法华云。佛道长远久受勤苦。乃可得成。疏于上不怯者。于菩提涅槃。有勤勇心。修诸苦行不正畏故。释所以者。亦释不恋所以。以知自性涅槃终非外得。迟速由己。何定劫时。故虽闻是言而无怯惧。斯则以于上不怯故。于下不恋。是故疏中但释不怯所以也。由此两文之内皆有不怯之言。此即下据此以斥彼。此明其实非权说故。
四种赞叹真实修行。疏文中“于下不恋”的意思,是指对于声闻、缘觉二乘以及凡夫的果报境界,不会产生贪恋执着。论中说“若闻等者”,就像《法华经》所说的:“成就佛道的道路极其长远,需要长久地经历勤苦修行,才能得以成就。”疏文中“于上不怯”的意思,是指对于觉悟成佛、证入涅槃的境界,怀有勇猛精进的心,修行种种艰苦的行持而不会畏惧退缩。
解释“所以”的部分,也是在阐明“不恋”的原因。因为了知自性本具的涅槃,终究不是从外在获得的。修行进展的快慢完全取决于自己,哪里需要固定在某一个劫数或时间呢?所以,虽然听到“佛道长远”这样的话,心中也不会产生怯弱恐惧。这正是因为具备了“于上不怯”的心,所以才能“于下不恋”。因此,疏文中只解释了“不怯”的缘由。由于这两段文字中都提到了“不怯”的说法,所以这里依据这一点来辨析前文所指的(权巧说法
一总标。论解行等者。谓依住行位满。发深解行。入十向位。非同前信故。云转胜。
总括标题。论中“解行”等语句是指:依据修行阶段圆满,生起深刻的理解与修行,进入十回向的位次。不同于之前的信心阶段,所以称为“更加殊胜”。
一时胜。疏隣初地者。从初住至初地为一僧祇。今十回向与初地相近。是隣真故。
当时,殊胜。疏文中说“邻初地者”,是指从初住位到初地之间需经历一大阿僧祇劫。如今十回向位与初地相近,是因为它已邻近真实境界的缘故。
一总。疏解者。解彻真如故云深解。分明显了更无暗昧。故云现前。又超前故云深。异后故云解也。行者。真如无相顺真如故。所行之行。一一无相。如金刚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等布施。诸行皆然。故云离相。
总体而言,疏解是指透彻理解真如,所以称为深解。清晰明了,没有晦暗不明之处,所以称为现前。再者,因为超越了前面,所以称为深;不同于后面,所以称为解。所谓行,是因为真如没有相状,顺应真如,所修持的种种行持,每一个都没有相状。就像《金刚经》所说,不住于色相布施,不住于声音、香味等布施,一切修行都是如此,所以称为离相。
二别论无悭贪者。悭谓吝惜己物。辄不与人。贪谓希欲他财。以将入己。知法性之中本无此事故。疏云解也。论檀波罗蜜者。具云檀那。此云布施。波罗蜜此云到彼岸。彼岸即是涅槃。涅槃即是真如之理。今离相行施与理相应。则是到彼岸义。余皆倣之。然则辍己惠人名之为施。但顺无悭。以此亦顺无贪之义。何则己物尚与他人他物。固应不取以深况浅也。谓离下明所离相。三轮即施者。受者所施之物。达此三相体不可得故名离也。苟能离相。则因成无漏果证菩提。有运转义。故名为轮。复能摧辗一切惑障。有摧辗义。号为轮也。以十下释离相之由。得法空者。但约深入此观未是证得。然此由是约教道说。若其实说十信位中。便能深入。如下信心修真如三昧。岂非法空也。发心所依者。解即十住。行即十行。斯则十向为能依。住行为所依。又住行为能发。十向为所发。谓依此解行发回向心故。以垢下释顺真之由。谓悭等是障。常乖背性。性本无悭等。常不与障合故。行布施等行。外违悭等障。内顺无悭等性也。论五欲者。色声香味触等五境。此五能令众生起欲心故。故前云。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则熏习妄心。令其念着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又无常经云。常求于欲境不行于善事。于境生欲故名为过。过即是染。知法性中本无此染也。尸者具云尸罗。此云戒。戒谓防非止恶。即离五欲过也。论瞋恼者。因他恼触生瞋恚故。亦可因恼生瞋。瞋故热恼。热恼即苦。知性本无此苦也。羼提此云忍辱。忍彼辱境即离瞋恼。论懈怠等者。为执身心遂成懈怠。今既性净不见身心。为谁懈怠。故云离也。毘离耶此云精进。精谓精纯一心无杂。进谓进趣勇猛不退。即离懈怠。论常定约显体说。无乱约离过说。禅者。具云禅那。此云静虑。即慧之定。定即无乱。论离无明等者。本觉明中本无不觉故。般若此云智慧。智慧即是明明即离无明也。即定之慧。故此与第五是自性定慧。本是一法但约体用。义分异尔。然准华严说。十地菩萨如次行十波罗蜜行者。以彼是证真之后。如实修行。此中六度是随顺修行。浅深有异。
第二,专门讨论无悭贪。悭,是指吝惜自己的东西,总是不肯给别人。贪,是指渴望别人的财物,想要占为己有。明白在法性之中,本来没有这些事的缘故,所以疏文说是“解”。论中说的“檀波罗蜜”,全称是“檀那”,这里译为“布施”。“波罗蜜”译为“到彼岸”。彼岸就是涅槃,涅槃就是真如之理。现在远离表象去行布施,与真如之理相应,就是到彼岸的意思。其余几度都可以仿照这样理解。那么,停止自己的吝惜去惠及他人,就叫做“施”。这只是顺应了“无悭”,用这一点也顺应了“无贪”的道理。为什么呢?连自己的东西尚且能给予他人,别人的东西自然更不应该去取,这是用深层的道理来比照浅显的行为。所谓“离”,下面说明所要远离的表象。“三轮”就是指布施的人、接受布施的人和所布施的物品。通达了这三者其本质不可得,所以叫做“离”。如果能远离这些表象,那么因行就能成就无漏,果位就能证得觉悟。因为有运转的意义,所以称为“轮”。又能摧破碾碎一切烦恼障碍,有摧碾的意义,所以也叫做“轮”。从“以十”往下,是解释远离表象的缘由。“得法空”,这里只是就深入这种观照而言,还不是真正的证得。然而这里也是依据教法道理来说的。如果按其实质来说,在十信位中,就能深入这种观照。比如下文说的信心位中修习真如三昧,难道不就是法空吗?“发心所依”,解指的是十住位,行指的是十行位。那么,十回向是能依,十住、十行是所依。又可以反过来,十住、十行是能发,十回向是所发。意思是依靠这解与行,发起回向的心。从“以垢”往下,是解释随顺真如的缘由。意思是悭贪等是障碍,常常违背、背离本性。本性本来没有悭贪等,从来就不与障碍相合。所以修行布施等行,对外违背悭贪等障碍,对内随顺无悭贪等的本性。论中说的“五欲”,是指色、声、香、味、触这五种外境。这五种能使众生产生贪欲心,所以前面说:“因为有虚妄境界这些染污法的因缘,就会熏习虚妄的心,让它执着念想,造作种种业,承受一切身心等苦。”又,《无常经》说:“常常追求欲望的境界,不去行善事。”对境界产生欲望,所以叫做“过”。过就是染污。明白法性之中本来没有这种染污。“尸”,全称是“尸罗”,这里译为“戒”。戒就是防止过错、制止恶行,也就是远离五欲的过失。论中说的“嗔恼”,是因为他人恼乱触犯而生起嗔恨。也可以说因为恼乱而生嗔,嗔恨所以热恼,热恼就是苦。明白本性本来没有这种苦。“羼提”这里译为“忍辱”。忍耐那些侮辱的境界,就是远离嗔恼。论中说的“懈怠等”,是因为执着身心,于是形成懈怠。现在既然本性清净,不见有身心可得,那又是为谁懈怠呢?所以说远离。“毘离耶”这里译为“精进”。精,是指精纯专一,心中没有杂念。进,是指前进趋入,勇猛不退。这就是远离懈怠。论中说的“常定”是从显示本体来说,“无乱”是从远离过失来说。“禅”,全称是“禅那”,这里译为“静虑”,就是有智慧的定。定就是无乱。论中说的“离无明等”,本觉的明性之中本来没有不觉。所以“般若”这里译为“智慧”。智慧就是明,明就是远离无明。这就是有定的慧,所以这和第五度(禅定)是自性本具的定与慧。本来是一法,只是就体与用的意义来分别而已。然而依照《华严经》所说,十地菩萨依次修行十种波罗蜜行,那是因为他们是证得真如之后,如实地修行。这里说的六度是随顺真如的修行,深浅有所不同。
一标地依者。以文云证何境界。所谓真如。此则真如是十地所依境也。然地者。就喻彰名。以喻真智能生圣法。今约真如是智所依故名地依。论证发心等者。然此十地菩萨虽断障有分数多少。行行有差别浅深。随其位次。一一皆证。其所证者。同一真如。但有满分之殊。而无差别之体。故此通标真如为所证境界也。华严十地品中亦同此说。故彼出体偈云。如来大仙道微妙难可知。非念离诸念。求见不可得。
一、标明所依境界的原因,是因为经文提到“证得何种境界”,答案是“真如”。这说明真如就是十地菩萨所依凭的境界。“地”这个名称,是借用比喻来彰显其义,比喻真实的智慧能生起圣法。现在依据真如作为智慧所依的境界,所以称为“地依”。 论中说“证发心”等,指的是这十地菩萨虽然断除烦恼障碍有程度多少的分别,修行实践有深浅的差别,但随着他们各自的位次,每一位都证悟了。他们所证悟的,是同一个真如,只是有圆满程度的差异,而没有本体上的差别。因此,这里总体标明真如就是所证的境界。《华严经·十地品》中也持同样的说法。所以该经中阐明本体的偈颂说:“如来大仙道,微妙难可知。非念离诸念,求见不可得。”
疏根本者。即根本智证真谛理。是真见道也。论以依等者。或问曰。真如离心缘相。又若证者。离于能所。何以言真如为境界耶。故此释之。疏必依转相起者。即此转识约现境处。便名现识。竟无别体。但据次第义说相依。斯则依能见心有所见境故。前论云。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本智证者。智与理冥。心与神会。一相一味平等平等实无能所之异。故颂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今但下对此重解。依转识说为境界之意。此有二义。一约菩萨未离业识犹有见相。入观虽与无分别智相应不分能所。出观则与此识相应。约此识上说前证时。以为境界。二约后得智中。相见道内重虑缘真。变起影像。彷正证时说真为境。此但似境。非谓实有。然亦不离是转识现故。疏双标后得智中业识未尽也。然至释相。但约业识未尽义说。故云转现犹存等也。以后得下出第二义。或问曰。如上所说业识未尽。是即闻命。后得智中如何分别。故此释之。意明根本实证之时。但是一心真见道无分别能所之相。若后得智中以能见心。反缘所证。以有此能缘心故。便有真如影像当情为所缘境界。像虽不实还似真如。秖据此义说。后得智中依于转识名境界也。如人饮水。正饮之时不能说其冷暖。饮水之后方得说之。说时虽不得水体。其如所说之水。还似所饮之水也。而实等者。真如是所证。智是能证。能所无二方名法身。以法身本具理智。理智本无二故。斯则住唯识理。离二取相也。
疏中所说的“根本”,指的是根本智证悟真谛之理,这才是真正的见道。《论》中“依”等文字,是回答可能的疑问:真如本已超越心识思虑攀缘的相状,而且若能证悟真如,应是超越了能证与所证的分别,为何还说真如是一种“境界”呢?所以此处加以解释。
疏文“必依转相而起”,意思是这个转识,当它显现境界的时候,就叫做现识,它们并非两个不同的实体,只是根据次第与意义,方便说为相互依存。这就是依于能见的心,才有所见的境。所以前文《论》说:“因为依于能见的心,境界才虚妄显现。”
至于“本智证者”,是指智慧与理体冥合,心识与神妙真如相会,成为一体一味,平等无别,实在没有能证与所证的差异。所以颂文说:“当智慧对所缘境都无所得时,便安住于唯识,远离了能取与所取二相。”现在下文正是对此再作解释,说明依转识而说真如是“境界”的含义。这有两层意思:
第一,是从菩萨尚未断尽业识、仍有能见与所见的相状这个角度来说。菩萨入观时,虽与无分别智相应,不分能所,但出观后,仍与此识相应。就根据这个识,说之前证悟时的情形,是以真如为境界。
第二,是从后得智中,在相见道里重新思虑、缘虑真如,变起真如的影像这个角度来说。这是仿效真正证悟时的情形,而说真如为所缘境界。但这只是相似的境,并非实有。然而,这个相似的境也离不开转识的显现。
疏文“双标后得智中业识未尽也”,但到具体解释相状时,只就“业识未尽”这一层意思来说,所以说“转识、现识犹存”等等。
“以后得”以下,是阐明第二层意思。或许有人问:如上所说,因业识未断尽而说有境,这我明白了。但在后得智中,为何又有分别?此处解释:意在说明,在根本智真实证悟的当下,只是一心真见道,没有分别、能所之相。但在后得智中,以能见的心,反过来缘虑所证的真如,因为有这个能缘的心,便有了真如的影像,作为心前所缘的境界。这个影像虽不真实,但还是与真如相似。正是根据这个意义,说在后得智中是依于转识,而称(真如)为境界。
好比一个人喝水,正在喝的时候,无法说出水的冷暖;喝完水之后,才能描述。描述的时候虽然得不到水的本体,但所描述的水,还是相似于所喝的水。
“而实”等文字的意思是:真如是所证,智是能证,能证与所证无二无别,才名为法身。因为法身本具理体与智慧,理与智本无二致。这就是安住于唯识之理,远离能取、所取二相。
三明用。疏后得者。权智达俗出假化物。一中论一念至无余世界者。若准华严说。初地菩萨能至百佛世界二地千佛世界。乃至十地不可说不可说阿僧祇世界。此盖随其分位胜劣不同。今此文中意在通论十地。故以无余之言而通贯之也。疏请法者。于彼彼世界彼彼众中。励己率先为众导首。请佛说法。请意者。新译论云。唯为众生而作利益。非求听受美妙言辞。夫请说法诚在所显修行义意。令其众会如闻摄取思而行之。兼冀展转遐益众生。岂在徒听言辞而已耶。则如圆觉十二菩萨各伸请问。皆言愿为此会及为末世等。
三种明了的作用。疏文中所说的“后得智”,是指权宜的智慧通达世俗、出于方便教化众生。第一,“一念至无余世界”的意思,若依据《华严经》所说,初地菩萨能到达一百个佛世界,二地菩萨能到达一千个佛世界,乃至十地菩萨能到达不可说不可说阿僧祇那么多的世界。这是随着菩萨修证阶位的高低、功德胜劣的不同而有所差别。现在这段文字中,意在总体论述十地菩萨的境界,所以用“无余”这个词来贯通概括。疏文中的“请法”,是指在各个世界、各类大众之中,激励自己率先而为,作为众生的引导者,请佛说法。请法的用意,新译的论典说:“只是为了利益众生,并非追求听闻美妙的言辞。”请佛说法,诚然是为了显扬修行的义理旨趣,让与会大众听闻后能够领纳摄取、思考并实践,同时也希望辗转长远地利益众生,哪里只是徒然听听言辞而已呢?就如同《圆觉经》中十二位菩萨各自发问时,都说“愿为此会及未来世众生”等等。
二中疏促等者。谓有一类众生根性怯弱。闻说佛道长远久受勤苦。乃可得成。却生退屈不肯修进。是故菩萨为此众生。示现超越位地。不经劫数证于佛果。令彼思齐发心进趣。如释迦六年修行便成正觉。是兹例矣。又如善财一生。龙女一念等。延等者。为有一类众生亦欲进趣。将谓佛果容易而成。懈怠因循不能勤勇。若复示其超果。转令懈慢终不成就。是故菩萨为彼说言。我于无量劫中修行方成佛道。以兹警策不令懈怠。使其勤进故法华云。智积菩萨言。我见释迦如来。于无量劫难行苦行。积功累德求菩提道。未曾止息。即其类也。然促中云示延中但云说者。促在一生可令现见。延历多劫但说令知也。结者。根器既多方便非一。口不可说心不可测。故云无数等。故法华云。佛知众生有种种欲深心所着。随其本性。以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方便说法。如此皆为得一佛乘一切种智故。是诸众生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
第二种解释里提到缩短修行时间的情况。这是因为有一类众生根性比较怯弱,听说成佛的道路漫长遥远,需要长久承受勤苦修行才能成就,于是就产生退缩放弃的念头,不肯精进修行。因此,菩萨为了这类众生,示现出一种超越常规阶位的情况,不经历漫长的劫数就证得了佛果。这是为了让那些众生心生向往、效法学习,从而发心努力修行。就像释迦牟尼佛经过六年修行便成就了正觉,就是这样的例子。再比如善财童子一生圆满,龙女一念顿悟等,都属于这种情况。
而说到延长修行时间的情况。这是因为另有一类众生虽然也想精进求道,却以为佛果很容易就能成就,于是产生懈怠、因循苟且的心,不能勤奋勇猛。如果再向他们示现快速成佛的例子,反而会助长他们的懈怠和轻慢,最终无法成就。因此,菩萨就对他们这样说:我在无量劫中修行,才得以成就佛道。用这样的话来警策他们,不让他们懈怠,促使他们勤奋精进。所以《法华经》里说,智积菩萨讲:我见到释迦如来,在无量劫中行难行之行,修种种苦行,积累功德,寻求觉悟之道,从未停息。这就是这类情况。
然而,在“缩短”的情况里用“示现”,在“延长”的情况里只用“言说”,是因为缩短修行在一生中完成,可以让人亲眼看见;而延长修行经历多劫,只能通过言说让人知道。
总结来说,众生的根器和条件多种多样,引导的善巧方法也不止一种,用言语难以说尽,用心思也无法测度。所以说有“无数”等方法。因此《法华经》讲:佛知道众生有种种不同的欲望和内心深处执着的东西,于是就随顺他们各自的本性,运用种种因缘、譬喻和言辞,以善巧方便的方法来解说佛法。所有这些做法,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让众生都能获得那唯一的佛乘,成就一切种智。这些众生从佛那里听闻佛法,最终都将完全证得一切种智。
三中论种性根等者。等谓齐同。同是一乘种性非三五等乘性故。根谓信等五根有上中下。今同是上根非中下故。此二约昔所论故。疏云。因等也。疏行等者。同发菩提心。行二利行故若克就地上则同。得无分别智行。如次同行十波罗蜜行。然此发心之言通于前位所说。证等者。同证二空理故若克就地上。则同证遍行真如。乃至十地同证业自在所依真如等。论无有超过之法者。此明菩萨因行证等既同。更无别有超越殊胜之法可为行证也。亦可此是位等。即三贤十圣皆须历故。无有超过。以一切下是时等。论疏易解。据此亦似通明上诸等之所以。详之可见。论大意云。若一种是菩萨种性根器。则发心修行断证位次始终劫数竟无差别也。所言阿僧祇者。若准本业经。初以忉利天衣。仍用彼天时分。三年一拂尽四十里石为小劫。次以梵天衣。拂尽八十里石为中劫。后以净居天衣。拂尽八百里石为大劫。杂阿含中与此有异。又劫章颂云。风灾为一数。乃至不可知。此极长远时名一僧祇劫。谓以此风灾为数。数至不可数。更若数时心则狂乱。齐此数不得处名一僧祇。若以此等计三僧祇。方成佛道。则百千万人中无有一人发心修进。纵有惧于三涂苦者但修人天戒善。或有畏于三界生死。亦但修二乘之行。焉敢希冀佛果修菩萨行。盖为作此长久而解。有是大失。今所会通则特异于彼。何者。且梵语劫波此云时分。大劫小劫长时短时下至刹那。皆名时分。阿僧祇此云无数。无数之言亦不定久近。如人经年不相见。便云无数时。竟日不见亦云无数时。修行时分意亦同此。谓始从具足凡位。发心修进。法尔经无数时。方得亲证真如。名为见道。是一无数时。从见道已去。渐断俱生二障。法尔又经无数时。方得不假功用。自然相应至第八地。是第二无数时。从此任运进趣。消遣余累法尔又经无数时方得成佛是第三无数时。斯则无数时是定有。然延促不可定也。若此所解。方有修行之人。况时无定体。唯心所现。故法华说。日月灯明佛说法华经。六十小劫。时会听者谓如食顷。又论释经劫数之言。或云年岁或日月等。又摄论云。处梦谓经年。觉乃须臾顷。故时虽无量摄在一刹那。
四中论众生世界不同者。或分情器。或唯有情。通兹二意。以世界及众生。各有无量差别故。所见等者。为彼彼众生根机种性乐欲不同故示所行业用。乃至现身说法。各随彼彼见闻差别也。例如观音妙音品说。
在四种解释中,关于众生和世界不同的说法:有的分为有情众生与器世间,有的只讲有情众生。这两种意思都可以贯通,因为世界和众生各自都有无量的差别。“所见等者”是指:由于那些众生的根机、种性、喜好和愿求各不相同,所以如来示现的行业作用,乃至现身说法,都随着他们各自所见所闻的差别而相应显现。例如《观世音菩萨普门品》和《妙音菩萨品》中所说的那样。
发心相中疏二智所依等者。此二种智本。从彼识之所显生故。说为依。非谓现今能与二智为体。问二智是净。梨耶是染。云何净智依染识生耶。答以有染心故。翻此染心得成净智。若本无染净亦不生。故前云。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广如随染本觉二相中明也。又梨耶是染净和合净智依生。故无疑也。又若随相所明。谓梨耶本有二智种子。从无始来以本识为依止处。故云所依也。理实等者。既言梨耶。合通三细。今但言业识者。意在举细摄麁举本摄末也。亦可现相八地尽。转相九地尽。尽相十地尽。业相最通故。标通者。斯则于诸菩萨无所屈矣。此非下或问。二智是净从来未得。今始开发可名发心相。生灭业识无始来有。何故至此名发心相耶。故此释之。意明此菩萨亦能证真。亦能达俗亦有生灭。以证真故。拣异地前。以有生灭不同佛位。其犹炼金光色渐显。麁鑛已落细鑛犹存。欲显此时。应云几分是金几分是鑛。斯则不同麁鑛。亦异纯金。故且通说金已显发。此亦如是。
在发心相这一部分,疏文中提到“二智所依”等。这两种智慧的根本,是从那个识中显现生起的,所以说“依”,并不是说现在它能作为二智的体性。有人问:二智是清净的,阿梨耶识是染污的,为什么清净的智慧要依靠染污的识才能生起呢?回答是:正因为有染污的心,才能反过来,凭借对治这染污心而成就清净的智慧。如果本来就没有染污,清净也就无从生起。所以前面说:因为有不觉悟的妄想心存在,才能了知名义,为其宣说真实的觉悟。如果离开了不觉悟的心,那么真实的觉悟本身也就没有可以言说的相状了。详细道理,如同在“随染本觉二相”中所阐明的那样。再者,阿梨耶识是染污与清净和合的状态,清净智慧依此而生,所以不必怀疑。另外,如果按照其相状来说明,是指阿梨耶识中本来含藏着二智的种子,从无始以来就以这个根本识作为依止之处,所以说“所依”。
至于“理实”等所说的,既然提到阿梨耶识,本应统摄三种细相。现在只说到“业识”,用意在于举出最细的来包含较粗的,举出根本的来包含枝末的。也可以这样理解:现相在八地断尽,转相在九地断尽,业相在十地断尽。业相最为普遍,所以标示出这个普遍性的相。这样对于诸位菩萨的境界,就没有什么遗漏了。
(这不是针对下面的问题。有人或许会问:二智是清净的,从来未曾得到,现在才开始开发,可以称为发心相。而生灭的业识,无始以来就存在,为什么到了这里才称为发心相呢?所以这里解释。意思是说明这位菩萨既能证悟真理,也能通达俗事,同时也还有生灭。因为能证悟真理,所以区别于登地以前的位次;因为还有生灭,所以不同于佛果。这好比提炼黄金,金子的色泽渐渐显现,粗的矿渣已经脱落,但细的矿渣还存在。要说明这个时候的状态,应该说有几分是金子,几分是矿渣。这样,就既不同于全是粗矿,也不同于纯金。所以暂且概括地说,金子已经显现出来了。这里的情况也是如此。)
一總中。疏現報等者。即以此身成正覺故。即自受用身功德圓滿也。論色究竟處者。色界之頂是色邊際故。最高大身者。色究竟天身量一萬六千由旬。自在天王身量三萬二千踰善那。十地菩薩示為自在天王身量倍增。故云最高大也。色身之大莫過此天故。疏後報等者。依前報體方起此故。即他受用身功德亦圓滿也。然其因窮果顯。但義說二相。時無前後現後二報亦復同時。譬如夜盡即曉。豈分前後。摩醯首羅此云大自在。智處者。一切智人所起智處故。經中說摩醯首羅於一念中。能知三千界中雨滴之數。何故下牒難。一義下釋通。十王等者。準仁王經說。十信菩薩鐵輪王王(去聲)一閻浮提。十住菩薩銅輪王王二天下。十行菩薩銀輪王王三天下。十向菩薩金輪王王四天下。初地菩薩閻浮王王百佛土。二地菩薩忉利王王千佛土。三地菩薩夜摩王王萬佛土。四地菩薩兜率王王億佛土。五地菩薩化樂王王百億佛土。六地菩薩他化王王千億佛土。七地菩薩初禪王王萬億佛土。八地菩薩二禪王王百萬億佛土。九地菩薩三禪王王百萬億阿僧祇佛土。十地菩薩四禪王王不可說不可說佛土。如來法界王王無量佛土。說一切法門。即彼經除佛有十三法師。兼信十四及佛十五。今疏不論地前及果位故但十王。然第十下顯最後身菩薩示於彼天成佛之相。即轉第十地菩薩身以為佛身。若準真實成佛。但當前云功德成滿。即無方所亦不可見。今為應於十地菩薩故。示彼天說成正覺。餘義如別說者。以此菩薩示成佛時。於第四禪色究竟頂自在天上。有妙淨土出過三界。十地菩薩當生其中。菩薩坐於大寶蓮華。其座縱廣百萬三千大千世界。於蓮華外有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小蓮華座。以為眷屬。各有菩薩而坐其上。是大菩薩放十種光。謂於足下出百萬阿僧祇光明。照十方世界一切地獄。乃至第十頂上放若干光明。照十方世界所有諸佛。光繞十匝住於空中。成光明雲網臺。高廣嚴淨。於光明中。悉雨寶香寶珠纓絡諸莊嚴具。供養諸佛。光明入諸佛足下。爾時諸佛一時同放白毫相光。照大菩薩。其光即入大菩薩頂。又放阿僧祇眷屬光。照眷屬華座諸小菩薩。其光各入諸菩薩頂已。應時得佛無量三昧。應時得佛無量智慧。即得佛位。墮在佛數。復有五意故在彼天。一以二乘人執化八相為真佛。不信別有聖人。又不知即心是佛。又信彼第四禪中是聖人生處。今且同與二乘在彼天處。攝示令知八相非真。故在此天。二緣三災不及故當此天。三緣欲界色質麁重。是有無色界都無色質。是無今此天中表離有無契於中道。故在此天。四為摩醯首羅天王。面有三目不縱不橫。表證三德。涅槃亦爾。故在此天。五為下界慧多定少。上界四空定多慧少。此天定慧平等故在此天。以禪者翻云靜慮。靜揀於下。慮揀於上。偈云。欲界及無色。佛不於彼成。色界中上天。離欲中得道。
科云别者。前但直显德满位彰。今则具明二智满相。及显无明顿尽等。即是明前心相中二心圆满。一心灭除也。疏始觉等者。此始觉慧与本觉心源最初契合之时。名为一念。此约究竟相应发始之一念。不是暂时相应谓之一念。又此一念前则属因。此一念后则属果。其犹曙色在朝夕之端矣。无明等者。无明未尽。既有所不知。无明若尽则无所不照。即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也。一切诸法种类若干。无不知之故。云一切种智。故大般若云。烦恼不生名一切种智。若具言之。得三种智。谓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准天台说。因修一心三观。果得一心三智。谓修即空观得一切智。修即假观得道种智。修即中观得一切种智。今此论中依真如门。修奢摩他即是空观。果得一切智。依生灭门修毘钵舍那。即是假观。果得道种智。此二双运为禅那。即是中观。果成一切种智。今论举中所成以摄空假故。但云一切种智。亦可等者。谓此始觉慧至心源时。约断惑边名无间道。约证理边名解脱道。即显等者。谓前发心三种相中真心。彼有业之所累。犹为菩萨。至此业识永尽无余。唯真独存更无所累。故名佛也。上皆下同上二报利益。但前标。此释非别有说。显上方便者。即前发心相中后得智。至此圆满也。问前后皆言自然。则因果何别耶。答前是有心自然以带业识故。此是无心自然。唯真独存故。昭然可解。又亦下类摄前文。前约法说。此约人说。理无别也。皆是下释类摄所以。以前文是本觉随染之文。今显果位亦即本觉随染。二文既同。故应相摄其实。亦同四镜中之后二也。虽约性净随染为门之异。而法体无别。
科判中说“别”的意思是:前面只是直接显示功德圆满、果位彰显,现在则具体说明两种智慧圆满的相状,以及显示无明彻底断尽等内容。这就是说明前面“心相”中所说的两种心(始觉、本觉)圆满,一种心(业识)灭除。
疏文说“始觉等”的意思是:这个始觉的智慧与本觉的心源最初完全契合的时刻,称为“一念”。这是指究竟圆满、完全相应而发起初始的那一念,不是暂时相应就叫做一念。另外,这一念之前属于因位,这一念之后则属于果位。这就像曙光出现在清晨与夜晚的交界处一样。
“无明等”的意思是:无明没有断尽时,就还有所不知;无明如果断尽了,那就无所不照,这就是大智慧光明遍照一切法界。一切种种事物,没有不知道的,所以叫做“一切种智”。因此《大般若经》说:烦恼不生起,名为一切种智。如果详细来说,是得到三种智慧: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按照天台宗的说法,因位修行一心三观,果位证得一心三智。就是说,修行即空观,证得一切智;修行即假观,证得道种智;修行即中观,证得一切种智。现在这部论中,依据真如门修行奢摩他(止),就是空观,果位证得一切智;依据生灭门修行毗钵舍那(观),就是假观,果位证得道种智。这两种并行运用就是禅那,就是中观,果位成就一切种智。现在本论举出中观所成就的智慧来统摄空观和假观,所以只说“一切种智”。
“亦可等者”的意思是:说这个始觉智慧到达心源的时候,从断除惑障的角度叫做“无间道”,从证悟真理的角度叫做“解脱道”。
“即显等者”的意思是:前面“发心三种相”中所说的“真心”,那时还有业力的牵累,仍然是菩萨。到了这里,业识永远断尽无余,只有真如独自存在,再也没有任何牵累,所以称为佛。
“上皆下同上二报利益”的意思是:以上内容都与前面所说的两种果报利益相同。只是前面是标举,这里是解释,并不是另外有不同的说法。
“显上方便者”的意思是:就是前面“发心相”中所说的后得智,到这里圆满成就了。
问:前面和这里都说“自然”,那么因果有什么差别呢? 答:前面是有心的自然,因为还带有业识的缘故;这里是无心的自然,只有真如独自存在的缘故。这道理很明白,可以理解。
“又亦下类摄前文”的意思是:又,这里也是类比统摄前面的文字。前面是就法理来说,这里是就修行人来说,道理没有差别。
“皆是下释类摄所以”的意思是:因为前面的文字是关于本觉随染而说的,现在显示果位,也就是本觉随染。两处文字既然相同,所以应该相互统摄。其实,这也和“四镜”中的后两种相同。虽然就性净和随染来说,设立的方便法门不同,但所指向的法体本身没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