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十八
长水沙门子璇录
问中二。一陈疑。可解。
提问部分分为两段。第一段是陈述疑问。这部分容易理解。
二设难。疏非直等者。意云。所知之境既甚多无量。纵有心在早自难知。岂况永断心想。却能了别而名一切种智耶。
二、设立诘难。疏文中“非直等”的意思是:所知的对象既然极其繁多、无量无边,即使有意识存在,尚且难以了知,更何况永远断除心念思虑,却反而能够辨别一切,并称之为“一切种智”呢?
立理。疏意云等者。总叙答意。即反于所问。义在次下。论一切下立二正理。一元是真心故。论云。一切境等也。谓诸法唯心无外境界。今证心源是合了知。诚无疑虑。二本来无念故论云。离于想念也。谓既本是心元来离念。唯是真实。今以离妄方了。此更无疑故下论文但反此二意为失。合此二意为得也。疏境虽下释前意。真心下释后意。并可知之。然此论中且是立理。未显能了能知。疏中要意圆备。故预结之云了知也。若于此中体知论旨。下文逐段自然无惑。仍更随释弥为彰显。
立理。疏文的意图是总体叙述回答的用意,也就是反过来针对所问的问题,具体含义在接下来展开。论中说“一切”以下是建立两个根本道理:第一,原本是真实心。论中说“一切境界”等等。意思是所有现象都是心所现,并没有心外的境界。现在证悟心的根源,正是完全了知,确实没有疑虑。第二,本来就没有妄念。论中说“远离一切想念”。意思是既然原本就是心,从来就远离妄念,只是真实而已。现在通过远离虚妄才能明了,这就更没有疑惑了。所以下面论文只是违背这两个意思就是过失,符合这两个意思就是正确。疏文说“境界虽然……”是解释前面的意思。“真心……”是解释后面的意思。这些都可以理解。不过在这段论述中只是建立道理,还没有显示能够了知的主体。疏文中的核心意思圆满完备,所以预先总结说“了知”。如果在这里体会明白论文的主旨,下文各个段落自然就不会困惑。再随着解释会更加清楚明了。
显失。论文此中有二。反前正理故。成不知之失。一迷本真心。故论云。以众生等也。诸法本来唯心。以众生迷本唯心。妄见有境。以妄见有限齐故。遂令境有分齐。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对前第一本来唯心。以显其失。疏见有限等者。境即无限。但能见之心有限故。论云。心有分齐不言境有分齐。二妄起想念故。论云。以妄起等也。谓一真心本来无妄。常住法性。以众生妄起想念。违于无妄不称真性。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对前第二离于妄念。以显其失。疏二释成等者。据论二段总是对前释成失义。不唯此文。详之可知。即明等者。性本离念妄起想念。即是乖真。以乖真故不能了知。不了知言贯通前段。义则显矣。
显现过失。论文这部分有两层含义,都是反驳前面正确道理,从而构成不知的过失。
第一,迷失本来的真心。所以论文说:“因为众生等等。”一切事物原本都是心所显现的。由于众生迷失了这本来唯心的真相,错误地认为有外在境界存在。因为这种错误的认知有其局限和边界,于是使得境界(在他们看来)也有了分别和限制。所以就不能普遍地、彻底地了知一切。这正对应前面第一点“本来唯心”的道理,来显示其过失。疏文说“见有限等”,意思是境界本身是无限的,但能认知的心有局限。所以论文说“心有分别限制”,而不说境界本身有分别限制。
第二,错误地生起念头和想法。所以论文说:“因为错误地生起等等。”这是说,唯一的真心本来没有虚妄,是永恒不变的法性。由于众生错误地生起念头和想法,违背了无妄的真性,与真实本性不相契合,所以就不能普遍地、彻底地了知一切。这正对应前面第二点“远离妄念”的道理,来显示其过失。
疏文说“二释成等者”,根据论文,这两段总体都是针对前面的道理来解释构成过失的意义。不仅仅指这段文字。仔细推究便可明白。所谓“即明等者”,真性本来远离妄念,一旦错误地生起念头想法,就是违背了真实。因为违背了真实,所以不能完全了知。这“不能了知”的说法也贯通到前一段,其中的含义就很明显了。
论诸佛下至诸法之性者。即双反前非。合初正理也。文有二段。初反前彰得。二初总显也。谓总反前非以彰其得。论诸佛至不遍者。离见故。反前妄起想念之失。合初离念之得离相故。反前妄见境界之失。合初一心之得。既合正理。即能遍知故。云无所不遍也。疏无妄等者。释前离见也。离见即能离相故。现一义也。
论中从“诸佛”到“诸法之性”这一句,是为了从两方面纠正前文的偏失,从而契合最初的正理。这段文字分为两部分:首先,是反过来揭示正确的体悟;其次,是总括说明。所谓总反前非以彰显其所得,即论中所说“诸佛……无不遍知”。因为远离了妄见,所以纠正了之前妄起想念的过失,契合了最初“离念”的体悟;因为远离了外相执着,所以纠正了之前妄见境界的过失,契合了最初“一心”的体悟。既然契合正理,便能周遍了知,所以说“无所不遍”。疏中“无妄等”一句,是解释前面“离见”的含义。远离妄见便能远离外相执着,所以这里呈现出一个道理。
论心真实下。二别结。初一句结离见也。既离妄见即是一心。心即真实也。疏文可见。论即是诸法性者。结前离相也。既离妄相。唯是于性。性无不遍也。既无二非之失。即成合理之得。正理既合不了何待。由是科云举是彰得也。然此下释法性义。以本依如来藏有生灭故。生灭是法。如来藏是性。今从生灭门入真如门故。离见相即显法性。性即本觉。立义分中指为自体也。
(前文讨论心性真实,此处是第二部分的总结。先总结如何超越错误认知。)第一句总结超越妄见。既然已经远离虚妄认知,这就是本心,本心即是真实。疏文内容可以参看。
(经文说“即是诸法性”,这是总结超越事物表象。)既然已经远离虚妄表象,唯剩真实本性,这本性是无所不在的。既然没有了“不是心、不是真”这两种错误,就成就了契合真理的体悟。既然已经契合了真正的道理,还需要等待什么才能明了呢?因此这一科的标题叫做“通过肯定来彰显所得”。
(然而接下来解释“法性”的含义。)因为一切生灭现象原本是依于如来藏而存在的。生灭是现象,如来藏是本性。现在从生灭的现象界进入真如的本体界,所以,超越了虚妄认知和表象,就显现出一切现象的真实本性。这个本性就是本有的觉悟,也就是在“立义分”中所指出的那个自体。
论自体显照下。二约义结名也。疏一切下贴释可知。故上等者。引因以证果。即用大中文。前则因心现果法。今则果心现因法。因果虽殊心体是一。故金錍云。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毘卢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良以下释所以。生佛体同无二相故。犹如父子共有一镜。若照子时子在父镜中。亦在自镜中。若照父时父在子镜中。亦在自镜中。镜是一体摄属二人。各成自镜。互照互现。无别有体。以喻真心生佛各具。虽云各有而理不可分。疏云无二。是斯意也。华严下引证。三无差别。谓众生心即佛心。佛心即众生心。又众生是佛心中众生。佛是众生心中佛。以生佛相同一心体无差别故。以同体等者。意云。匪但心体照法而已。复能起大神用利乐众生。斯则依智净相。起不思议业相。依法出离镜。作缘熏习镜义也。
论中“自性清净心能显现照了一切法”之后,第二部分是从义理角度总结其名称。疏中“一切法”等文字是贴切解释,其意可知。前面“因中具足果法”等句,是引用因位来印证果德,这属于“用大”部分的内涵。前面是说因位心中显现果地法,这里则是说果位心中显现因地法。因果虽然不同,但心体是一。所以《金錍论》说:阿鼻地狱的依报与正报,完全处在究竟圣者的自心之中;毗卢遮那佛的身土,也不超出下凡众生的一念之外。这正是下面解释的原因:众生与佛体性相同,没有二相。好比父子共用一面镜子:照儿子时,儿子在父亲的镜中,也在自己的镜中;照父亲时,父亲在儿子的镜中,也在自己的镜中。镜子是一体,属于两人共有,各自又成自己的镜子,互相映照、互相显现,并没有另外的体。这比喻真心,众生与佛各自具足。虽说各有,但理体不可分割。疏中说“无二”,就是这个意思。《华严经》下文引证“三无差别”,就是说众生心即是佛心,佛心即是众生心;又说众生是佛心中的众生,佛是众生心中的佛。因为众生与佛同具一心,体性没有差别。因为同体等句的意思是:不但心体能照见万法,还能生起广大的神妙作用,利益安乐众生。这就是依“智净相”生起“不思议业相”,依“法出离镜”作“缘熏习镜”的义理。
问中论若诸下至生者。是牒前文也。一切下至得利是按定也。皆可解。多不见者。非全不见故云多也。又闻说者必见身。见身者未必闻法。今约局所标故。但言不见。尚不得见。何况得闻。
在提问中,从“若诸”到“生者”这一段,是引用前面的文字。从“一切”到“得利”是确定主旨。这些都可以理解。“多不见者”不是说完全见不到,所以用“多”字。另外,听闻说法的人必定见到佛身,但见到佛身的人未必能听闻佛法。现在根据所限定的范围,所以只说“不见”。连见都见不到,更何况听闻佛法呢?
答中三。一法。論諸佛下據前所問。即問報化。今約法身體遍故。報化是即體之用。亦遍一切。據本而言。但云法身也。疏遍眾生心者。論云。一切處故。一切之言意說情器。亦如華嚴云。法性遍在一切處(橫說)一切眾生及國土(別顯情器)三世悉在無有餘(竪說)亦無形相而可得(泯迹)據此則不唯遍於眾生心。今疏且約所問之處。故但言遍眾生心也。但有等者。此則功過在機佛無私應。故華嚴云。菩薩清涼月。游於畢竟空。眾生心水淨。菩提影現中。上文等者。即用大中七重問答。廣明斯義。
回答中有三点。第一是法义。论中说"诸佛"以下是根据前面所问,即问报身和化身。现在从法身本体普遍存在的角度来说,报身和化身就是法体所显现的作用,也遍及一切。从根本来说,只说法身。疏中说"遍众生心",论中说:"一切处故"。"一切"这个词意指有情众生和物质世界。也如《华严经》所说:法性普遍存在于一切处(从空间上说)一切众生及国土(分别显示有情众生和物质世界)过去、现在、未来三世都包含无遗(从时间上说)也没有形相可以执着(消除踪迹)根据这个道理,就不只是遍及众生心了。现在疏文暂且根据所问的范围,所以只说遍及众生心。"但有"等句,意思是功德与过失在于众生根机,佛的应化没有私心。所以《华严经》说:菩萨如清凉的月亮,游于毕竟空性之中。众生心水若清净,觉悟的影子便显现在其中。"上文"等句,指的是用"大"义中的七重问答,详细阐明这个道理。
论众生下二喻也。应更合云。诸佛之身犹如色像。论举一隅故不具说。
**众生以下是第二个比喻。应该进一步结合说:诸佛的法身如同镜中影像。这里只举一个方面,所以没有完全说明。**
论如是下。三合。疏明无等者。意云。论言垢者。但是障见佛之垢。即是无机。善星下引例。此人生于佛世。是佛弟子。常见佛身。然有烦恼现行。以起恶故。生堕地狱。如涅槃说。
(接下来)第三部分是将前后文义结合起来理解。疏文中说“无等”的意思是指:论中所说的“垢”,只是障碍见佛的污垢,也就是不具备(见佛的)根机。下面引用“善星”的例子来说明。这个人出生在佛住世的时代,是佛的弟子,经常能见到佛身。然而他仍有烦恼现行,因为造作恶业的缘故,死后堕入地狱。如《涅槃经》中所说。
论法身不现下疏文三。今初约本论以通能现。然据义合云报化不现。而言法身不现者。以约本说故。如言镜不现者。谓不现像也。此同圆觉云由寂静故。十方世界诸如来心于中显现。心即法身。皆是据本说也。又应化亦名法身。本业经云。法身二种。一法性法身。二应化法身。谓第一谛法流水中。从实性生智故。实智为法身。法名曰自体。集藏名身。一切众生善根。感此实智法身故。能现应无量法身。所谓十种身等。
论及法身不显现这段疏文分为三部分。现在先依据本论来解释为何能够显现。然而根据义理,本应说报身和化身不显现,这里却说法身不显现,是因为从根本上来讲的缘故。好比说镜子不显现,指的是不显现影像。这与《圆觉经》所说“由于寂靜的缘故,十方世界一切如来的心在其中显现”是相同的道理。这里的心就是指法身,也都是从根本上来阐述的。另外,应身和化身也可以称为法身。《本业经》说:法身有两种,一是法性法身,二是应化法身。说的是在第一义谛的法流之中,从真实体性生起智慧,所以真实的智慧就是法身。“法”指的是自身体性,“身”有聚集含藏的意思。一切众生的善根,能够感召这真实的智慧法身,因此能显现出无量无边的应化身,也就是所谓的十种身等等。
疏如摄论下。二引他论以明不现三。初引本文。十二甚深者。一受生甚深。二安立数。三现等觉。四离欲。五蕴。六成就。七显现。八示现等觉涅槃九住。十自体。十一断烦恼。十二不思议。今言显现即第七也。合移彼字安显现字上。文即顺矣。余如次释。
疏文如同《摄大乘论》中所说。第二,引用其他论典来说明不显现的道理,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引用原文。十二种甚深是指:第一受生甚深,第二安立数甚深,第三现等觉甚深,第四离欲甚深,第五蕴甚深,第六成就甚深,第七显现甚深,第八示现等觉涅槃甚深,第九住甚深,第十自体甚深,第十一断烦恼甚深,第十二不思议甚深。这里所说的“显现”就是指第七种甚深。应该将“彼”字移到“显现”二字之前,文句就通顺了。其余各项按顺序解释。
释曰下二引释文。此亦论文。今疏随引便为解释。初标也。而世间下征譬。如下释先喻。如是下法合奢摩他。此云止也。软滑者。非麁恶过失故则戒如器水如定。戒能资定故。以譬之。过失者。如前破器。以有破戒垢故。定水不停。佛月不现也。华严经中亦同此说。
解释如下,第二部分是引用并解释经文。这段也是论中的文字。现在疏文随着引用便加以解释。首先是标题部分。“而世间”以下是提问和比喻。“如下”是解释前面的比喻。“如是”以下是用法理来配合“奢摩他”,这个词译为“止”。所谓“软滑”,是指没有粗重恶劣的过失,所以戒律就像容器,禅定就像水。戒律能资助禅定,因此用这个来比喻。所谓“过失”,就像前面说的破漏的容器,因为有破戒的污垢,所以禅定之水无法留存,佛性的明月也无法映现。《华严经》中也有与此相同的说法。
疏此中下三会文意。初牒前文。是过去下正显意。以散下出所以。如阿难唯好多闻。何曾有定。不妨给侍如来。后遭石室之呵。亦缘无定不能断结。又诸菩萨例皆慧少定多。得见佛者无限。皆斯类也。
疏文中这段分为三部分来理解文意。首先引述前文内容。“是过去”以下是正式阐明要义。“以散”以下是说明原因。就像阿难尊者当初只注重广学多闻,何曾修习过禅定呢?但这并不妨碍他侍奉如来。后来遭受“石室之诃”的警策,也是因为缺乏定力,所以未能断除烦恼。再者,诸位菩萨中也有许多例子是智慧稍浅而定力深厚的,能够见佛的人不可胜数,都属于这种情况。
彼摄下对辨二文之旨。此论下明此论意。并可知。此义亦于因缘分中已说。
前面部分对应辨别两段文字的宗旨。这里论述的是本论的意图。这些都可以理解。这个道理在因缘分部分已经说明过。
修行信心分者。修谓学习。行谓进趣所行五种。如下自辨。信心者。起忍乐意。境有四种。亦如下辨。来意等者。此约论题所配。若准立义分中所立。即与分别发趣道相。并当乘义。
《修行信心分》这一部分。“修”指的是学习实践,“行”指的是朝着所修的五种法门前进(具体内容下文会说明)。“信心”指的是生起忍可和乐于接受的心。信心的对象有四种(同样下文会说明)。关于“来意”等解释,这是根据论题的结构来配合说明的。如果依照前面《立义分》中所建立的框架来看,那么这一分和后面的《分别发趣道相》分,都属于“乘”这一教法义理的范畴。
标意。疏胜人即前发直等三心。行不住等四行。入正定者。劣人即前见佛色相。或是二乘发人天等心。却退失者。以四信等者。意不令信佛僧等色相。起人天二乘等劣行。还依等者。信既成满。应如前文发直等三心。修无住等四行。入于十住乃至获利。更发解证等心也。斯则前虽拣退。今即教修也。
标明含义。疏文中说的殊胜之人,就是指前面发起的正直等三种心,修行不住相、不执着等四种行持,能够进入正定的人;而根器较浅的人,就是指前面仅见到佛的色身形相,或者只是发出人天福报、二乘解脱等心念,却又退失道心的人。用四种信心等来引导,意思是不要让他们只信佛、僧等外在色相,从而发起追求人天福报或二乘解脱等浅劣的行持。回过头来依循等,是说信心一旦圆满成就,就应当依照前文所说,发起正直等三种心,修习无所住著等四种行持,进入十住乃至获得真实利益,更进一步发起理解、证悟等心。这就是前面虽然拣别出可能退失的情况,现在则教导他们如何修持。
标数中。疏四。不坏信者。信彼四事皆不可坏。不坏即常住也。以所信之境不可坏故。使能信之心亦不可坏。能所相称俱名不坏。故经云。妙信常住是也。
在分类条目中,第四种是“不坏信”。这是指深信那四件事都不可毁坏。“不坏”就是常住不变的意思。因为所相信的境界不可毁坏,所以能使能信的心也同样不可毁坏。能信的心与所信的境相互契合,都称为不坏。因此佛经上说“妙信常住”,就是这个意思。
列释中。疏诸佛所师者。约人显根本也。谓佛因地本于真如起于信解。又依真如轨则修行。又乃证极真如方得成佛。故华严云。以诸如来尊重法故。以如说行出生诸佛故。约此义边故。云真如是佛师也。故经云。诸佛所师所谓法也。以法常故诸佛亦常。既是佛师故名根本。众行下约法显根本。谓一切行门皆从真起。故圆觉云。无上法王有大陀罗尼门。名为圆觉。乃至流出诸波罗蜜。教授菩萨等所以前标直心为二利行本。是知非真流之行。无以契真。何有契真之行不从真起。此乃为信等诸行之根本也。问何故不约僧显根本耶。答约佛显时已摄僧故。因地信解轨则修行即是僧宝。今疏文虽有二义。必兼三故。约能生三宝。名为根本也。又是所信法中之根本故。以终教所宗唯此真法万缘所起。起自真如会缘入实。入于真如。菩萨发心先缘真如。起信发解。修行契证咸归真如故。于所信法中为根本也。信若不信真如。信则名邪。故宝性论云。不信真如。有五种失。谓自轻轻他。执人执法起恶见。是知反此则为五得。由是发心先令信此。非直等者。不但起信。亦乃乐观。乐观即行也。然此行是即信之行。行所成信。方为实信故。问云。何是信真如之相耶。答不信一切法。是信真如之相也。以真如理中本无。诸法若见诸法为有。是信诸法不信真如。今则不信诸法。是信真如也。亦可乐念观察方名为信。如世间人劝彼所作。彼顺所劝方名为信。若不尔者。焉为信耶。故信则所言之理顺顺则师资之道成矣。故以乐念释成其信。论信佛等者。是信报身。谓身语意业法门辨才色相具足。依报庄严。故云无量功德。故前论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常念等者。以信佛有功德故。愿成此身具一切智。以愿求故。而念恭敬供养起于善根。修佛因也。论信法等。此是行法。此法能除悭贪毁禁等障。是大利益。常念等者。即施戒等六度。以信有益故。复勤而行之。论信僧等者。此是登地已上大菩萨僧。故云正修如实等也。常乐等者。拣非二乘。故云菩萨。拣非地前。故云如实修行。然常途四信。谓信三宝及戒。此即人天乘中之信。今之四信乃是终实教中。不唯真如与戒不同。亦乃三宝浅深有异。问前说善根微少者。亦遇佛见僧求法。与此何别。答前以未信真如故。所见三宝皆不称实。由是遇缘却成退失。今以先信真如故。得所信三宝悉皆如实。由是增进使信成满也。斯则信真如为佛本。信佛为所成。信法为所依。信僧为所学。又此四种即是教理行果。前三如次。是理果行。信僧即教也。僧能转教就彼求学故。疏各二等者。详论可知。
在详细解释的部分。疏文中说“诸佛所师”,这是从人的角度来显示根本。意思是说,诸佛在修行因地的根本,是从真如生起信解,又依据真如的法则修行,最终证悟真如才得以成佛。所以《华严经》说:“因为诸佛如来尊重法的缘故,因为依照佛所说的去修行,才能出生诸佛的缘故。”从这个意义上讲,所以说真如是佛的老师。因此经中说:“诸佛所师承的,就是法。因为法是恒常的,所以诸佛也是恒常的。”既然是真如是佛的老师,所以称为根本。
“众行”以下,是从法的角度来显示根本。意思是说一切修行法门,都是从真如生起的。所以《圆觉经》说:“无上法王有一个大总持法门,叫做圆觉……乃至从中流出各种波罗蜜,教授菩萨等等。”所以前面标示“直心”是自利利他修行的根本。由此可知,不是从真如流出的修行,就无法契合真如。哪有能契合真如的修行,不是从真如生起的呢?这(真如)就是信、行等各种修行的根本。
问:为什么不从僧(的角度)来显示根本呢? 答:从佛(角度)显示时,已经包含了僧。在因地生起信解、依照法则修行,这就是僧宝。现在疏文虽然讲了两种意义(约人、约法),但必定是兼含三宝的。因为(真如)是能生起三宝的,所以名为根本。同时,它也是所信的法当中的根本。因为终教所尊崇的,唯有这真如之法,是一切因缘生起的根源。万法生起,源自真如;会合众缘,归于真实,就是归入真如。菩萨发心,首先缘于真如,生起信心、发起解悟。修行与证悟,全都归于真如。所以,在所信的法当中,它是根本。信心如果不信真如,那信就是邪信。所以《宝性论》说:不信真如,有五种过失,就是:轻视自己、轻视他人、执着于人、执着于法、生起恶见。由此可知,反过来就是五种功德。因此发心首先要让人相信这个。
“非直等者”,意思是不仅仅生起信心,还要乐于观察思惟。“乐观”就是修行。然而这个修行,是即于信心的修行。由修行所成就的信心,才是真实的信心。
问:什么是信真如的表现呢? 答:不信一切法,就是信真如的表现。因为在真如的理体中,本来没有一切法。如果认为诸法是真实存在的,那就是信诸法,而不是信真如。现在不信诸法,就是信真如了。也可以说,乐于忆念观察,才叫做信。就像世间人,劝别人做某件事,对方听从劝告去做,才叫相信。如果不是这样,怎么能算信呢?所以,信,就是所说的道理能使人顺从;顺从,那么师与弟子之间的道业就成就了。所以用“乐念”来解释成就信心。
“论信佛等者”,这是信报身佛。指佛的身、语、意业,法门辩才,色相具足,依报(环境)庄严,所以说“无量功德”。所以前面的论说:“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的依报果土,也有无量种种庄严。”“常念等者”,因为相信佛有功德,所以发愿成就这样的佛身,具足一切智慧。因为愿求的缘故,而忆念、恭敬、供养,生起善根,修习成佛之因。
“论信法等”,这是修行的方法。这些方法能除去悭贪、毁犯禁戒等障碍,有极大的利益。“常念等者”,就是指布施、持戒等六度。因为相信有利益的缘故,又精勤地去实行。
“论信僧等者”,这是指登地以上的大菩萨僧。所以说“正修如实等也”。“常乐等者”,拣别不是二乘(声闻、缘觉),所以说“菩萨”;拣别不是地前(菩萨),所以说“如实修行”。然而通常所说的四信,是指信佛、信法、信僧、信戒。这是人天乘中的信。现在这里说的四信,乃是终教、实教中的信。不单是真如与戒不同,三宝的深浅含义也有差异。
问:前面说到善根微少的人,也能遇到佛、见到僧、求法,与此处所说的有什么差别? 答:前面因为未信真如的缘故,所见的三宝都不符合真实。因此遇到缘反而造成退失。现在因为先信真如的缘故,所得以相信的三宝都符合真实。因此能够增长进步,使信心得以圆满。
这样看来,信真如是根本,信佛是所成就的目标,信法是所依凭的方法,信僧是所学习的榜样。又,这四种信,也就是教、理、行、果。前三种按次序,是理、果、行。信僧就是教,因为僧能辗转传授教法,所以要向他们求学。
疏文中“各二等者”,详细推究就可以明白。
举数中。疏有信等者。信若无行非实信也。以信是顺义。顺而行之。乃为真信。将知此行是成信之行。信是即行之信。此信则决定不退也。如前所退者。不能如此故。
在列举的要点中,疏文说到“有信等”的意思是:如果只有信仰而没有实践,就不是真实的信仰。因为信仰意味着顺从,顺着信仰去实践,才是真正的信仰。由此可知,这样的实践是成就信仰的实践,而信仰就是与实践融为一体的信仰。这样的信仰才是坚定不退转的。前面所说的退转之人,正是因为不能做到这样的缘故。
征起中。疏止观等者。以诸经论皆说六度。此中唯五者。以后二修时不得相离故。初修为止观。修成为定慧。但时异而体不异也。问何故止观合修耶。答若不双修皆成邪故。涅槃经说。定多慧少不见佛性。慧多定少见性不了。定慧等学明见佛性。又诸处说。不见佛性。无明邪见自此而生。故今合修。免招二过下文自释。
在解释为何只列出五度时,疏中提到止观等。因为诸多经论都说六度,这里只列五度的缘故,是由于后二度(禅定与智慧)在修习时不能分离。初修时称为止观,修成后称为定慧,只是阶段不同而本质并无差别。有人问:为什么止观要合修呢?回答是:若不两者兼修,都会落入偏邪。《涅槃经》说:定力过强而智慧不足,就不能彻见佛性;智慧过盛而定力薄弱,虽能见性却不能透彻。唯有定与慧均衡修学,方能明见佛性。此外,多处经论指出:不能明见佛性,无明与邪见便由此而生。因此现在强调合修,正是为了避免陷入这两种偏失。下文将会进一步解释。
施中。论一切来求索者。即受施人也。不同善德局七种人。故云一切。则不择冤亲老幼病健高下贫穷远近等。所有下是所施物。随力之言。似有两意。一随贫富之力。二随舍施之力。若随其力。必不强为免生恼也。以自下即行施意。自舍悭贪者。随性行檀。是自利行。令彼欢喜者。济物垂惠是利他行。故知菩萨虽举一行二利已兼。此则以布施摄贫穷也。疏资财施者。资身之物。故亦名外财。身外物故亦名资生。财资于生命故。准正法念经。说十二种垢施。一于众生不平等施。二为男女欲因缘故施。三有所怖畏施与王者而求救故。四以痴心施如外道斋会等。五不知业果但学他施。六乞者苦求方与。七知他有物施之。令信后得侵损。八施物嘱之令破和合。共为一友后与衰恼。九与男女物令使成亲。或令男与女。或即反之。十贱买诸物。于斋会日贵价卖之。少分饶之。十一为名称故施。十二妻子饥贫与物。离此十二即名净施。除此复有十二种具足施。不能繁述。优婆塞戒经菩萨行施。应离五法。一施时不选有德无德。二施时不说善恶。三施时不择种姓。四施时不轻求者。五施时不恶口。复有三事。施已不得胜妙果报。一先多发心后则少与。二选择怯物持施与人。三既行施已心生悔恨。离兹三事。其果胜妙。论厄难恐怖危逼者。受施人也。随己堪任者。所施力也。尽力所及不惜不吝。施与无畏者。正行施也。亦是行施意。或缧绁之难。或水火之灾。或狼虎之殃。或冤家之怖。如是一切众生凡有所畏之事。皆护令安乐得无所畏。若有众生来求法者。即受施人。三乘五乘。或请或问。皆名求法。随已下所施法。不能不解者。辄不与言。于能解处即与说之。方免误人。亦免尤难。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又云。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方便说者。要以种种言辩巧便。引劝使其信受。不得直置令其诽谤。故法华云。有问难不瞋随顺为解说。不应下明行施意。不贪名利等。是反明其非故。前论云。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唯念下顺明其是。自既如此。令他亦然。准智论云。佛说施中法施第一。何以故。财施有量。法施无量。财施欲界报。法施出三界报。财施不能断漏。法施清升彼岸。财施但感人天。法施通感三乘果。财施愚智俱能。法施智人方能。财施唯能施者得福。法施通益能所。财施愚畜能受。法施唯局聪人。财施但益色身。法施能和心神。财施能增贪病。法施能除三毒。由是比校。法施第一。愿诸学者审而行之。
在布施中。“论一切来求索者”,指的是接受布施的人。不同于《善德经》局限于七种人,这里说“一切”,就是不区分冤家亲人、老人小孩、病弱健康、地位高低、贫穷富贵、关系远近等等。“所有下是所施物”。“随力”这句话,似乎有两层意思:一是根据自己贫富的能力,二是根据自己舍心布施的能力。如果随自己的能力去做,必定不会勉强行事,以免生出烦恼。“以自下”就是布施的用意。“自舍悭贪”,是随顺本性行布施,属于自利的行为;“令彼欢喜”,是救济他人、给予恩惠,属于利他的行为。由此可知,菩萨虽然只举出一种行为,但自利利他两方面都已包含。这就是用布施来摄受贫穷众生。
疏文说“资财施”,指的是滋养身体的东西,所以也叫外财,因为是身外之物;也叫资生财,因为财物能资助生命。根据《正法念经》,说了十二种不清净的布施:一、对众生不平等布施;二、为了男女情欲的因缘而布施;三、因为有所恐惧,布施给国王以求救援;四、以愚痴心布施,如外道的斋会等;五、不知道业果,只是学别人布施;六、乞求者苦苦哀求才给;七、知道别人有财物,先布施给他,取得信任后再侵夺损害;八、布施财物嘱咐他,让他破坏和合,先成为朋友,后来给予衰败苦恼;九、给男女财物,让他们结成亲事,或者让男与女结合,或者反过来;十、低价买入各种物品,在斋会之日高价卖出,稍微多给一点;十一、为了名声而布施;十二、妻子儿女饥饿贫穷,才给东西。远离这十二种,才叫清净布施。除此以外,还有十二种具足布施,不能详细叙述。《优婆塞戒经》说,菩萨行布施,应该远离五种情况:一、布施时不挑选有德无德;二、布施时不说善恶;三、布施时不选择种姓;四、布施时不轻视乞求者;五、布施时不恶口。又有三件事,做了之后布施得不到殊胜微妙的果报:一、先发大心,后来却给得少;二、挑选粗劣的东西拿去布施给人;三、布施之后心生后悔。远离这三件事,果报就殊胜微妙。
论中说“厄难恐怖危逼”,指的是接受布施的人。“随己堪任”,指的是所施的能力。尽自己力量所及,不吝惜不保留。“施与无畏”,是正式行布施,也是布施的用意。或是牢狱的灾难,或是水火的灾害,或是虎狼的祸殃,或是冤家的恐怖。像这样,一切众生凡是有所畏惧的事情,都保护他们,让他们安乐,得到无所畏惧。
如果有众生来求法,就是接受布施的人。三乘五乘的修行者,或是来请法,或是来提问,都叫求法。“随已下”是所施的法。自己不能、不懂的,就不随便说。在自己能理解、能解说的地方,就为他们讲说。这样才能避免误导别人,也免于过失和责难。孔子说:“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真知。”又说:“多听,有疑问先保留,谨慎地说出其余有把握的部分,就能减少过失。”“方便说”,是要用种种言辞、善巧辩才,引导劝化,使他们相信接受。不能直接搁置不管,导致他们诽谤。所以《法华经》说:“有人问难不起瞋心,随顺他的根机为他解说。”“不应下”说明行施的用意。“不贪名利等”,是从反面说明什么是不对的。所以前面论中说:“所谓为了让众生远离一切痛苦,得到究竟的快乐,不是追求世间的名利恭敬。”“唯念下”是从正面说明什么是正确的。自己既然这样,也让他人如此。根据《大智度论》说:佛说布施中,法施第一。为什么呢?财布施有限量,法布施无量;财布施得欲界的果报,法布施得出离三界的果报;财布施不能断除烦恼,法布施能清净上升彼岸;财布施只能感召人天福报,法布施能普遍感召三乘果位;财布施愚人和智者都能做,法布施只有有智慧的人才能做;财布施只有布施的人得福,法布施对能施和所施双方都有利益;财布施连愚痴的畜生也能接受,法布施只限于聪慧的人;财布施只能利益色身,法施能调和心神;财布施能增长贪欲之病,法布施能去除贪嗔痴三毒。由此比较,法施第一。希望各位学者审慎地实行。
戒中论所谓下。如次是其十善。则离身三口四意三之恶也。不杀者。普该蠢物不唯于人。不盗者。一针一草不但五钱已上。不婬者。触身即犯。不论道与非道。两舌者。鬪搆两头。恶口者。无稽之语。妄言者。虚诳之语。绮语者。粉饰之谈。此等并无故皆言不。贪谓恶欲。嫉谓妬忌。欺谓陵犯。诈谓虚伪。谄谓罔冐。曲谓违理。其嫉欺恚是瞋之分。谄曲是贪之分。邪见者。亦名恶见。即身边等五见也。今言邪者。五中之一。此等并无故云远离。然菩萨以慈悲愍物故。杀戒为先。小乘以厌离生死故。婬戒为首。旨趣有异故。教仪不同。若据十善本是人天因缘。今菩萨所修趣果则异。准华严经。说有五等。人皆修十善感果不同。谓凡夫声闻缘觉菩萨及佛。净名云。持戒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行十善道。满愿众生来生其国。十善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命不中夭。大富梵行所言诚谛。常以软语眷属不离。善和诤讼言必饶益。不嫉不恚。正见众生来生其国。故知十善不异修心不同也。然行十恶。准俱舍说。各招三种果。一异熟。二等流。三增上。异熟可知。略辩余二。杀生中。一等流果者。寿命短促。二增上果者。光泽鲜少。偷盗中。一财物匮乏。二多遭雷雹。邪行中。一妻不贞良。二多诸尘埃。妄语中。一多遭诽谤。二多诸臭秽。两舌中。一亲友乖穆。二所居险曲。恶口中。一常闻恶声。二田多荆棘稼穑匪宜。绮语中。一言无威肃。二时候变改。贪中。一令贪炽盛。二令少果。瞋中。一令瞋炽盛。二令果麁辣。邪见中。一令痴盛。二令无果。此皆初是等流。二是增上也。疏摄律仪者。此杀等十是恶律仪。止之不行即成善法。摄取不舍即名为戒。论出家等者。前律仪戒即通在家出家。此善法戒则唯出家者。为折伏下处静之意。若处人寰难断烦恼故。须脱俗离尘燕居林薮。故遗教经云。于闲静处思灭苦本。念所受法。勿令至失。月藏经中广有此说。且释迦如来舍王室。诣雪山。因行六年果圆万德。垂斯轨者。盖为此也。少欲等者。见得思议。故云知足。财无苟得故云少欲。头陀此云抖擞。谓抖擞。三界烦恼业报。故然有十二种。谓衣三食三。六依处说。处六者。一住空闲处。谓离众闹居阿练若。身远离故。心离欲盖。益诸善故。二端坐不卧。谓若行若立心动难摄。然亦不久。应受常坐。若欲睡时脇不着席。三树下坐谓顺佛法故。如佛成道转法轮入涅槃皆在树下。能治房舍贪。易入道故。四冢间坐。谓冢间常有悲哭声。死尸狼藉无常不净。观道易成。五露地坐。谓树如半屋。爱着犹生。又雨湿鸟喧污秽不净。若露地处光明遍照。令心明利。空观易成。六随有草坐。谓随心所得而坐其上。离所爱着不恼他故。食中三者。一常乞食。谓依法乞当制六根。不着六尘。亦不分别男女等相。得与不得。若好若恶不生憎爱。若请食者。或得不得贪恨易生。若同僧食处分。使人心则散乱。不入道故。二节量食。谓念身中八万户虫。虫得此食皆悉安隐。我今以食摄此诸虫。后得道时以法摄彼。又虽一食。恣贪极噉腹胀气塞。妨废行道。随所得食三分食二。身则轻安。名节量食。三一坐食。谓若重食者失半日功。不为养身断数数食。即四分律不作余食法。头陀经中云。中后不饮浆。衣中三者。一唯畜三衣。谓白衣好畜种种衣。外道苦行裸形而已。今佛弟子应舍二边。但三衣也。又离多求及守护故。二粪扫衣。谓拾粪扫物。纳作衣故。以此覆寒障露离贪。远贼无夺命难故。三毳衣。谓或三衣或长衣。一切皆用毛毳而作。不畜余衣故。然此十二盖是知足之行。涅槃智论瑜伽俱明其义。故知恶贪多欲出家者。是所不宜。应深诫之。乃至等者。以小况大。意云。小罪尚须生畏大过。岂得安然。超越之言故云乃至。欲作即怖已作即畏。畏堕苦故。惭天愧人。故云惭愧。又惭谓崇重贤善。愧谓轻拒暴恶。改悔者。改于往过别修善业。悔前所作忆恨在心。不得轻戒者。如菩萨戒说。于十重戒中犯微尘许罪。便不得发菩提心。失比丘位国王位乃至佛位。仍二劫三劫堕三涂中。不闻父母三宝名字。何况具足犯十戒也。故戒序云。莫轻小罪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刹那造罪殃坠无间。故涅槃中有浮囊之譬。故知佛所制戒岂得轻而犯之。疏摄善法者。依此戒约。则一切善法自然摄取。护戒心者。谓夕惕若。厉造次弗离护之。若珠纤毫无犯也。摄众生戒者。此当涅槃所说息世机嫌戒也。谓行非律仪及受畜非法之物。招人讥谤。即生他罪。他罪所生本由于己。故须护之。护之即不谤。不谤即自然发心。发心即受化。受化即成摄取义也。
戒律中所说的,接下来就是这十种善行,也就是远离身体的三恶、口舌的四恶、意念的三恶。不杀生:普遍包括一切生物,不只限于人。不偷盗:哪怕是一针一草,不仅限于五钱以上的财物。不邪淫:身体接触就算犯戒,不论是否通过正当途径。不两舌:在两头之间挑拨离间。不恶口:说没有根据的话。不妄语:说虚假欺骗的话。不绮语:说华而不实、粉饰夸张的话。以上这些,没有缘故都要说“不”。贪,指的是邪恶的欲望;嫉,指的是妒忌;欺,指的是欺凌侵犯;诈,指的是虚伪;谄,指的是欺骗蒙蔽;曲,指的是违背道理。这里的嫉、欺、恚(怨恨)属于瞋恚的分支;谄、曲属于贪欲的分支。邪见:也叫恶见,就是身见、边见等五种错误的见解。这里说的“邪”,是五见中的一种。以上这些,没有缘故都要说“远离”。然而,菩萨因为慈悲怜悯众生,所以把杀戒放在首位。小乘修行者因为厌离生死轮回,所以把淫戒放在首位。宗旨和意趣不同,所以教化的方式也不同。
如果根据十善业来说,它本来是获得人天福报的因缘。现在菩萨所修行的,其追求的果报则不同。依据《华严经》所说,有五种层次的人,都修行十善,但感召的果报不同:指的是凡夫、声闻、缘觉、菩萨以及佛。《维摩诘经》说:“持戒是菩萨的净土,菩萨成佛时,奉行十善道的圆满众生,就会投生到他的国土。”“十善是菩萨的净土,菩萨成佛时,寿命不会中途夭折,财富丰足,行为清净,言语诚实,常说柔和的话语,眷属不会离散,善于调解纷争,言语必定有益,不嫉妒不怨恨,具有正见的众生,就会投生到他的国土。”由此可知,十善本身没有不同,但修行的发心(动机和境界)是不同的。
然而,如果造作十恶业,依据《俱舍论》所说,各自会招感三种果报:一、异熟果(总报);二、等流果(同类相续);三、增上果(外在环境)。异熟果容易理解,这里简略说明其余两种。 杀生:一、等流果:寿命短促。二、增上果:身体光泽鲜亮稀少。 偷盗:一、等流果:财物匮乏。二、增上果:多遭遇雷击冰雹。 邪淫:一、等流果:妻子不贞洁贤良。二、增上果:环境多灰尘污垢。 妄语:一、等流果:多遭人诽谤。二、增上果:环境多臭秽之气。 两舌:一、等流果:亲友关系不和。二、增上果:居住地险峻曲折。 恶口:一、等流果:常听到恶言恶语。二、增上果:田地多荆棘,庄稼收成不好。 绮语:一、等流果:说话没有威信和严肃性。二、增上果:时节气候反常改变。 贪欲:一、等流果:使贪欲更加炽盛。二、增上果:使果实(收成)减少。 瞋恚:一、等流果:使瞋恚更加炽盛。二、增上果:使果实(味道)粗糙辛辣。 邪见:一、等流果:使愚痴更加炽盛。二、增上果:使果实没有收成。 以上这些,第一种是等流果,第二种是增上果。
疏文说“摄律仪戒”:这杀生等十种是恶的律仪(行为规范),制止它们不去做,就变成了善法。能够摄持(持守)而不舍弃,就叫做戒。 论中说“出家等”:前面的律仪戒,是通于在家和出家众的。这个善法戒,则只针对出家众。为了“折伏”……以下是关于安住寂静之处的意义。如果处在人群聚居的地方,难以断除烦恼,所以必须脱离世俗,远离尘嚣,隐居在山林草野之中。因此《遗教经》说:“在空闲寂静的地方,思惟灭除痛苦的根源,忆念所领受的佛法,不要让它忘失。”《月藏经》中对此有详细的说明。况且释迦如来舍弃王室的尊荣,前往雪山,因为修行了六年,果地上成就了万种功德。留下这样的轨范,正是为了这个缘故。 “少欲”等:见到所得便感到满足,所以叫“知足”。对财物没有非分之想,所以叫“少欲”。 头陀,这里译为“抖擞”。意思是抖落、清除三界的烦恼、业力和果报。头陀行有十二种,分为衣三项、食三项、住处六项来说。 住处六项: 一、住空闲处:指离开人群喧闹,居住于阿兰若(寂静处)。身体远离人群,心就能远离欲望盖障,增长各种善法。 二、常坐不卧:指如果行走或站立,心念容易动摇,难以收摄,而且也不能持久。应该接受常坐的方式,如果想睡觉时,胁部不接触床席。 三、树下坐:指顺应佛法的缘故。就像佛成道、转法轮、入涅槃都在树下。能对治对房舍的贪着,容易入道。 四、冢间坐:指坟墓间常有悲哭的声音,死尸狼藉,可以观修无常和不净,观想之道容易成就。 五、露地坐:指树下还像半个房屋,贪爱执着仍然会产生,而且有雨水潮湿、鸟雀喧闹、污秽不净等问题。如果在露天的地方,光明遍照,能让心念清明锐利,空观容易成就。 六、随得敷坐:指随顺得到什么(如草、叶等)就坐在上面,远离对所坐之物的贪爱执着,也不恼害其他众生。 食三项: 一、常乞食:指依照佛法乞食,应当约束六根,不执着六尘,也不分别男女等相,得到或得不到,好或坏,不生起憎恨或贪爱。如果是受人邀请吃饭,有时得到有时得不到,贪心和怨恨容易产生。如果和僧众一起吃饭,需要安排分配,使人心散乱,不能入道。 二、节量食:指忆念身体中有八万户虫(微细生命),这些虫得到这些食物都能安稳。我现在用食物来摄受这些虫,将来得道时,用法来摄受它们。另外,虽然只吃一餐,如果放纵贪心吃得过饱,就会腹胀气塞,妨碍和荒废修行。随所得的食物,只吃三分之二,身体就会轻安,这叫节量食。 三、一坐食:指如果重复进食,就会损失半天的修行功夫。不是为了滋养身体而断除多次进食。也就是《四分律》说的不作余食法。《头陀经》中说:中午之后不喝浆水。 衣三项: 一、只蓄三衣:指在家人喜欢积蓄种种衣服,外道苦行者则裸形而已。现在佛弟子应该舍弃这两种极端,只蓄三衣。又能远离多求和多加守护的麻烦。 二、粪扫衣:指拾取别人丢弃的破旧布片,缝纳做成衣服。用这个来遮蔽寒冷、遮挡身体,远离贪着,也能避免盗贼抢夺的性命危险。 三、毳衣:指或者三衣,或者长衣,一切都用毛织品制作,不蓄积其他衣服。 然而这十二种头陀行,都是知足少欲的修行。《涅槃经》、《大智度论》、《瑜伽师地论》都阐明了它的意义。所以要知道,那些怀着邪恶贪欲、欲望很多的出家众,是不适合(修行)的,应该深深地告诫他们。 “乃至”等:这是用小的来类推大的。意思是:小的罪过尚且需要生起畏惧,大的过失怎么能安然处之?“超越”的说法,所以用“乃至”。想要做时就感到恐怖,已经做了就感到畏惧,因为害怕堕入苦报。对上天感到惭愧,对他人感到羞愧,所以叫“惭愧”。另外,“惭”指崇敬尊重贤善,“愧”指轻视拒绝暴恶。 “改悔”:改正以往的过错,另外修行善业。“悔”是追悔以前所作,心中忆念悔恨。 “不得轻戒”:如菩萨戒所说,在十重戒中,犯了微尘那么小的罪,就不能发菩提心,失去比丘位、国王位乃至佛位,还要经历二劫、三劫堕入三恶道中,听不到父母、三宝的名字,何况是具足犯了十重戒呢?所以戒序中说:“不要轻视小罪,以为没有灾殃。水滴虽然微小,渐渐能装满大的容器。刹那之间造罪,灾殃会使人坠入无间地狱。”所以《涅槃经》中有浮囊(救生圈)的比喻。因此要知道,佛所制定的戒律,怎么能轻视并违犯呢? 疏文说“摄善法戒”:依照这个戒律来约束,那么一切善法自然就能摄持。 “护戒心”:指时刻警惕戒慎,即使在匆忙急迫的时候也不离开护戒之心。守护戒律如同守护宝珠,丝毫也不违犯。 “摄众生戒”:这相当于《涅槃经》所说的“息世讥嫌戒”。指行为不符合律仪,以及接受、蓄养不合法的物品,招致他人的讥讽诽谤,从而使他人生起罪过。他人罪过的产生,根本原因在于自己。所以必须防护。防护了就不会被诽谤,不被诽谤他人自然会发心,发心就会接受教化,接受教化就成就了摄受众生的意义。
忍中疏他不饶益者。亦名耐怨害忍。谓被冤家恼害。是他不饶益。忍耐彼苦无怀报心。然所不报有其二意。一为解冤结故。如律中长生王偈云。以怨报怨。怨终不止。唯有无怨怨自息耳。智度论中亦同此说。二为证佛果故。以有智慧。知彼此境空无所有。能忍是事彼疑有瞋现同伴侣。与其谐和。因之得证无上菩提。此如瑜伽论说。行人若遭他苦时应作三思五想。以忍彼事。三思者。一责业牵殃思。谓菩萨若遇他害。应作是思。此我先业应合他害。今若不忍更增苦因。便非爱己。成自苦缚。是故须忍。二性皆行苦思。又自他身性皆行苦。彼无知故增害我身。我既有知。宁增彼苦。是故须忍。三引劣况胜。思二乘自利尚不苦他。我既利他应忍斯苦也。五想者。一亲善想。二唯法想。三无常想。四有苦想。五摄受想。广如彼说。又金刚忍辱仙人亦同此意。论语中说。以直报怨以德报怨。今同以直报怨。若准上怨与上乐。即以德报怨。仁与菩萨优劣可知。安受苦忍者。于违顺境。安然忍受不动念故。财荣润己者。不论多少。但取一切润己之事。尽名为利。损耗侵陵者。此亦不论多少。但取一切损己之事。皆名为衰。越过毁者。如有小过毁之言大。越德叹者。如有片善。誉令其广。依实赞者。如有一德。亦言一德。依实过论者。如有一过亦言一过。逼迫侵形者。打掷寒热饥渴蚊蚋等。但是一切有不安者。尽名为苦心神适悦者。清凉饱暖视听香味等。凡是一切畅适之事。悉名为乐。有说。得财名利。失财名衰。谈恶为毁谈善为誉。对面谈善为称。对面谈恶为讥。苦乐即二受也。与此所说各是一意。于利誉称乐。忍之不喜。于衰毁讥苦忍之不瞋。是故论中通言忍也。然境界虽多。总摄不过违顺之二。又于二中各有四义。收尽二四。合说以成八风。谓之风者能击。众生心海。起贪瞋烦恼浪。故今令忍之。则八风不能动也。然于中违则易忍。顺则难忍。不唯难忍。抑亦难防。如贼与子盗于家财。防之难易可以比知。故天台说。为强软二贼。不能安忍。无生圣智何以现前。且如令尹子文三仕三黜无喜无愠。况行菩萨之行。焉得于违顺境而不忍乎。更有谛察法忍。但于忍境体法无生。唯心所现三轮空寂。唯一真实。即是此忍也。
忍辱这一部分中,解释“他不饶益忍”的。也叫“耐怨害忍”。意思是遭到冤家对头的恼乱伤害,这是他人不给予饶益。要忍耐这种痛苦,不怀报复之心。然而之所以不报复,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解开冤仇结缚。就像律藏中长生王的偈子说的:“用怨恨去回报怨恨,怨恨终究不会停止。只有不起怨恨,怨恨自己才会平息。”《大智度论》里也这么说。二是为了证得佛果。因为有智慧,知道彼此、自他的境界都是空无所有的,能够忍耐这件事。对方可能疑惑你有嗔心,你却表现出同伴的态度,与他和谐相处,因此能够证得无上菩提。这就像《瑜伽师地论》说的:修行人如果遭遇他人带来的痛苦时,应该作三种思惟、五种观想,来安忍那件事。三种思惟是:第一,责备业力牵引灾祸的思惟。是说菩萨如果遇到他人加害,应该这样想:这是我过去世造作的业力,理当招致他害。现在如果不忍耐,反而增添痛苦的因缘,就不是爱护自己,成了自己束缚自己。所以必须忍耐。第二,自他本性都是行苦的思惟。又想,自己和他人身体的本性,都是迁流不息的苦(行苦)。对方因为无知,才增加伤害我身。我既然有智慧,怎能再增加他的痛苦呢?所以必须忍耐。第三,引劣况胜的思惟。声闻、缘觉二乘行者只为自利,尚且不让他人受苦;我既然要利益他人,更应该忍耐这种痛苦。五种观想是:第一,亲善想。第二,唯法想。第三,无常想。第四,有苦想。第五,摄受想。详细内容如那部论所说。又比如《金刚经》里提到的忍辱仙人,也是这个意思。《论语》中说:“用正直来回报怨恨,用恩德来回报怨恨。”这里(菩萨的忍)等同于“用正直报怨”。如果按照上面说的,对怨家给予安乐,那就是“以德报怨”了。儒家仁者与菩萨的优劣,由此可知。
“安受苦忍”的意思是,对于违背心意和顺遂心意的境界,都能安然忍受,心念不动摇。“财荣润己”是指,不论多少,只要是能够滋养、利益自己的一切事情,都叫做“利”。“损耗侵陵”也是不论多少,只要是损害自己的一切事情,都叫做“衰”。“越过毁者”是指,如果有一点小过失,却毁谤说成大过失。“越德叹者”是指,如果有一点小善行,却赞誉使其显得广大。“依实赞者”是指,如果有一种德行,也说有一种德行。“依实过论者”是指,如果有一种过失,也说有一种过失。“逼迫侵形者”是指,殴打、投掷、寒冷、炎热、饥渴、蚊虫叮咬等,只要是一切让人身体不安适的,都叫做“苦”。“心神适悦者”是指,清凉、饱暖、悦目的景象、悦耳的声音、芬芳的香气、美味的食物等,凡是一切让人心情舒畅愉悦的事情,都叫做“乐”。有的说法是:得到财物叫做“利”,失去财物叫做“衰”。背后说坏话叫“毁”,背后说好话叫“誉”。当面说好话叫“称”,当面说坏话叫“讥”。“苦”和“乐”就是身体的苦受和乐受。这与这里所说的,各自是一种意思。对于利、誉、称、乐,忍耐而不生欢喜心;对于衰、毁、讥、苦,忍耐而不生嗔恨心。所以论中通称为“忍”。
然而境界虽然很多,总括起来不外乎违逆和顺遂这两大类。又在这两大类中,各自包含四种意义,收摄起来就是二类四种,合起来说就构成了“八风”。之所以叫做“风”,是因为它能吹击众生的心海,掀起贪爱、嗔恨等烦恼的波浪。现在让修行者安忍,那么八风就不能动摇他了。然而在这当中,违逆的境界容易忍耐,顺遂的境界反而难以忍耐。不仅难以忍耐,而且也难以防备。就像贼和儿子都来偷盗家中财物,防备的难易程度可以由此类比得知。所以天台宗说这是“强贼”和“软贼”。如果不能安然忍受,无生的圣智又怎能显现呢?就像令尹子文三次做官三次被罢免,没有欢喜也没有恼怒,何况修行菩萨道的人,怎么能在违逆和顺遂的境界面前不能忍耐呢?
还有“谛察法忍”,只是对于所忍的境界,体察到诸法本无生灭,都是唯心所显现,能忍的人、所忍的事、忍的行为这三者都空寂无相,唯一真实不虚,就是这种忍了。
四进中论诸善事者。前三后二一切善法。心不懈退者。身由于心故。但言心。懈谓懈怠不能敏行。退谓退堕中道而废。疏勤勇精进者。勤恪勇猛也。勤故不懈勇故不退。斯则于有义事。勇而进也。如子路问孔子。曰君子尚勇乎。子曰。义以为尚。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又云。见义不为无勇也。冀诸行者审而勇之。勇之相者。净名云。譬如胜怨乃。可名勇。难坏者。志坚不怯决定取办。诗云。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所以然者。以知生死定为苦故。以知佛果必为乐故。以知众生与己无异足可度故。由是千化不变其虑。万境顺通其道。乃至丧身致命。不舍菩提之心。故宝藏论云。决归者不顾其疲。决战者不顾其死。决学者不顾其身。决道者不重其事。此其难坏也。无足者。修诸善行意无厌足。表异二乘。得少为足。则欲而不贪也。以念等下正释论意。可知。此同唯识三炼摩中第二炼摩。无性颂云。汝已恶道经多劫。无利勤苦尚能超。少行苦行得菩提。大利不应生退屈。论是故等者。从来为不修。身心常苦恼。如今若不修。依前是苦恼。由是克已。造修于行无堕也。则善人行善。唯日不足。故遗教经云。汝等比丘若勤精进。则事无难者。是故汝等常勤精进。譬如小水常流则能穿石。若行者之心数数懈废。譬如钻火未热而息。虽欲得火火难可得是故精进。然此一文亦可初是正明。从当念已下为方便。于中初反释后顺。结详文可见。
在四种精进中所说的各种善行,指的是前三后二的一切善法。所谓“心不懈退”,是因为身体由心主导,所以只提心。懈就是懈怠,不能敏捷地修行;退就是退堕,半途而废。疏文中说的“勤勇精进”,就是勤恳勇猛的意思。因为勤恳所以不懈怠,因为勇猛所以不退转。这就是对于有意义的善事,能够勇往直前。就像子路问孔子:“君子崇尚勇猛吗?”孔子说:“要以义为最高准则。君子有勇无义就会作乱,小人有勇无义就会为盗。”又说:“见到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希望各位修行者能审察清楚,然后勇敢去做。勇猛的表现,如《维摩诘经》所说:“好比能战胜怨敌,才可称为勇。”所谓“难坏”,是指志向坚定不怯弱,决定要达成目标。《诗经》说:“我的心不是石头,不可随意转动;我的心不是席子,不可随意卷起。”之所以能这样,是因为知道生死轮回确实是苦,知道佛果必定是乐,知道众生与自己本性无别、完全可以度化。因此,千般变化不能动摇他的信念,万种境界都能顺应通达其道,甚至牺牲性命,也不舍弃追求觉悟的心。所以《宝藏论》说:决心归向的人不顾疲劳,决心战斗的人不顾死亡,决心求学的人不顾自身,决心求道的人不看重俗务。这就是“难坏”。所谓“无足”,是指修习各种善行,心中没有满足厌倦,以此区别于二乘行者得到一点就自以为足。这就是有愿求而不贪着。从“以念等”往下是正式解释论文的意思,可以理解。这与《唯识论》三种练磨中的第二种练磨相同。无性菩萨的偈颂说:“你已在地狱等恶道经历多劫,没有利益的勤苦尚且能超越;如今只需少量苦行就能证得菩提,有这样的大利益不应生起退屈心。”论文说“是故”等,意思是:过去因为不修行,身心常受苦恼;如今如果还不修,依旧会是苦恼。因此要克制自己,努力修行,在行持中不退堕。善人行善,总觉时间不够用。所以《遗教经》说:“你们比丘如果勤修精进,就没有难成的事。因此你们要常勤精进,好比细水长流,就能滴穿石头。如果修行者的心屡屡懈怠荒废,就像钻木取火,还没热就停下,虽然想得到火,火也难以得到。所以要精进。”然而这一段文字也可以这样看:开头是正面说明,从“当念”往下是修行方便。其中先是反方向解释,后是顺向总结,详看文义可知。
障中论若人者。此十信初心之下品也。疏业障者。亦有烦恼障。今但举麁。论邪魔等者。邪谓外道。魔谓天魔。诸鬼谓堆惕等。如下所说事务者。世间一切公私之事。其数众多。故曰种种。疏外感报障者。由内有业障故。前说善根熏习便见佛身。今明恶业因缘乃见魔鬼。将知外境皆由内心。如形端则影直源浊则流昏矣。
在修行障碍中说到“若人”,指的是处于十信位最初阶段的下等根器者。疏解中说的“业障”,其实也包含烦恼障,这里只是举出其中最明显的部分。论中提到的“邪魔等”:“邪”指外道思想,“魔”指天魔干扰,“诸鬼”指堆惕鬼等精怪。如后文将说明的“事务”,指世间一切公私俗务,因其种类繁杂众多,故称为“种种”。疏解中“外感报障”是指:由于内心存在业障的缘故。前文说善根熏习能见佛身,此处阐明恶业因缘便会见到魔怪。由此可知外在境界皆由内心所感召,犹如身形端正则影子笔直,源头浑浊则水流昏暗。
治中疏总明除障者。准华严经行愿中。亦是别除一障。即我慢障也。与今疏文各是一意。如人下喻释可知。论诚心者。以诸障起时心皆猛恶故。今除遣必在虔诚故智论云。身精进为小。心精进为大。外精进为小。内精进为大。犹如赫日可以消坚水。烈风可以摧巨木。苟有至诚必能动天地。感鬼神故。使事不违愿也。忏悔者。陈露先罪改往修来。疏除恶业者。三障四障也。得依正具足故。论劝请者。于中有请转法轮请佛住世之异。今通而言之。但云劝请。疏除谤法障者。得多闻智慧。论随喜者。三乘四类所有片善。皆随顺欢喜。疏除嫉妬障者。得广大眷属。论向菩提者。亦合回向实际及与众生。意含此二。疏除乐三有障者。成广大善也。论常不休废者。念念相续无有间断。疏能治谓行。此四行皆不废故。所治即上之四障皆脱免故。论善根增长者。谓信心渐进无有退故。结益下可知。初一者。谓先由迷倒不知罪福。妄行十恶。今由忏悔毕故不造新。故云止持。劝请随喜等是行善故。应作须作。故云作持。广说如行愿经。
(参考《华严经》的修行愿力部分,这里也是专门消除一种障碍,即傲慢的障碍。这与当前疏文的用意各有侧重。)就像下面比喻所解释的那样,可以理解。论中提到的“诚心”,是因为各种障碍生起时,内心往往猛烈凶恶。现在要消除它们,必须依靠虔诚。所以《大智度论》说:身体的精进是小的,内心的精进是大的;外在的精进是小的,内在的精进是大的。好比炽热的太阳可以融化坚冰,猛烈的狂风可以摧折巨树。如果真有至诚之心,必定能感动天地,感通鬼神。这样,行事就不会违背自己的愿望。
忏悔,就是坦白过去的罪过,改正以往的过错,修行未来的善行。疏文说的“除恶业”,指的是消除三种障碍或四种障碍。这样就能获得依报和正报的圆满具足。论中说的“劝请”,其中包含请佛转动法轮和请佛长久住世的不同内容。现在概括来说,就称为“劝请”。疏文说的“除谤法障”,指的是消除诽谤佛法的障碍。这样就能获得广博的听闻和智慧。论中说的“随喜”,是指对于声闻、缘觉、菩萨三乘,以及各类众生所行的一切微小善事,都随顺、欢喜。疏文说的“除嫉妒障”,指的是消除嫉妒的障碍。这样就能获得广大的眷属。论中说的“向菩提”,也应当包含回向真如实际以及回向一切众生。意思里包含了这两个方面。疏文说的“除乐三有障”,指的是消除贪乐于欲界、色界、无色界这三界存在的障碍。这样就能成就广大的善业。论中说的“常不休废”,是指心念相续不断,没有间断。疏文说的“能治谓行”,是指这四种修行法门(忏悔、劝请、随喜、回向)都坚持不废弃。所对治的,就是上面所说的四种障碍,都能得以脱离免除。论中说的“善根增长”,是指信心逐渐增进,没有退转。最后总结的利益,可以理解。
第一种(忏悔),是指起初由于迷惑颠倒,不知道罪过与福报的区别,妄自造作十种恶业。现在通过忏悔,过去的罪业已尽,不再造作新的,所以称为“止持”(停止恶行,持守善法)。劝请、随喜等是修行善法,应该做的必须去做,所以称为“作持”(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