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十九
长水沙门子璇录
五止观者。此被十信初心之中品也。
五种止观法门,这是针对十信位初发心阶段中等根器者的修行方法。
止中疏先由等者。此明未修行已前。今以下正明修止。谓以始觉觉知诸尘境界。唯识所现无外境相。尘境既寂分别不生。心境俱止也。即破尘相为止境。无分别为止心。心境两亡寂常心现。此同禅宗无念义。谓一切善恶都莫思量。言下自绝念想。圆觉云。应当正念远离诸幻。方便者。修止之方便。故先德云。趣寂之前万境俱泯。发慧之后一切皆如。但今等者。意在显别。故双标唐梵。正修名奢摩他。前修方便名为止也。观亦准此。以双下释出别意。既言随顺。将知未是正止也。以即观之止方名正止。即止之观方名正观。今既一向止息。但是止之方便。未得名为止行。故云随顺奢摩他也。问此行是止。云何言观。答正修之时止观双运。止若。无观不名真止。观若无止不名真观。是故正修止亦名观。故圆觉中名为静观。虽亦名观。今言止者。以就泯相观于真如。真如无相。向即心绝。心绝则成止义。亦是即空观也。
**白话翻译:**
之前疏文说到“先由”等部分,这是在说明尚未修行前的状态。现在从“今以”往下,正式说明修习止的方法。意思是用开始觉悟的心,去觉察所有外境现象,明白这些都是内心识念所显现,并没有真实的外在境界。既然外境现象寂灭了,内心的分别念头自然不生起,这样心与境就同时止息了。这就是破除外境现象作为“止”的对象,不起分别心作为“止”的心。当心和境两者都消除时,那寂然常住的真心就显现了。这与禅宗讲的“无念”道理相同,就是说对一切好坏境界都不去思量计较,当下自然断绝念头妄想。《圆觉经》说:“应当保持正念,远离一切虚幻。”
所谓“方便”,是指修习止的预备方法。所以先前的德高法师说:“在趋向寂灭之前,所有境界都消泯;在开发智慧之后,一切又都回归本真。”
但这里“但今”等话,用意在于显示区别,所以同时标出汉语“止”和梵语“奢摩他”。正式修习才叫“奢摩他”,之前预备阶段的修习只叫做“止”。修“观”也依照这个标准来理解。
从“以双”往下,解释出区别的用意。既然说是“随顺”,就该知道这还不是真正的止。因为与观融为一体的止,才叫真正的止;与止融为一体的观,才叫真正的观。现在这种只是单向地止息念头,仅仅是修止的预备方便,还不能称为真正的止的修行,所以说它是“随顺奢摩他”。
有人问:这个修行明明是止,为什么又说是观呢?回答是:在正式修行时,止和观是同时运作的。止如果没有观的智慧,就不能称为真正的止;观如果没有止的定力,也不能称为真正的观。因此,正式修止也可以称为观。所以《圆觉经》中称之为“静观”。虽然也可以叫观,但这里主要说它是止,是因为它着眼于泯灭一切表象,去观照真如。真如没有表象,能观的心向它时,心念就断绝了,心念断绝就构成了止的意义。这
观中论观义故者。此是即止之观。亦是即假观也。圆觉中名为幻观。
观察《中论》所阐述的观照真义。这便是在止息妄念中进行的观照,也是不脱离现象假有的观照。《圆觉经》中称之为幻化观。
疏三初释义。依生灭门者。前依真如门泯相绝心。照而常寂故名为止。今约生灭门观诸法相。随流反流染净因果凡圣色心差别不同。寂而常照故名为观。此则能善分别诸法相。前则于第一义而不动也。
**疏文第三段开头解释含义。** 这里依据的是生灭门。前面依据真如门时,是消融一切表象、断除一切妄心,虽能观照却恒常寂静,所以称为“止”。现在则从生灭门入手,观察一切事物的现象,无论是随顺生死流转还是逆流返源,染污与清净的因果、凡夫与圣者的色身与心识,种种差别各不相同。虽处寂静却能恒常观照,所以称为“观”。这就是能够善巧分别一切事物的现象,而前面所说的则是在究竟真理中如如不动。
如瑜伽下。二引证二。初正引彼文。菩萨地者。彼论有十七地。此是菩萨地中文。无所分别即根本智因也。世俗妙慧即后得智因也。
如《瑜伽师地论》以下,是第二部分,引用经论来证明。首先,是直接引用该论的原文。“菩萨地”指的是:那部论共有十七地,这里引用的是“菩萨地”中的文字。“无所分别”指的是根本智的因。“世俗妙慧”指的是后得智的因。
是知下二会释彼义可见。
由此可知,下面两处会通解释的含义可以明了。
然二门下三释成双运所以。谓依一心上开二种门。依此二门修于止观。止观双运方得契心。契心方名真止观也。故天台云。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观。此乃以修止观契性止观也。双修之旨岂徒然哉。
然而在二门之下,通过三重解释来说明止观双运的道理。这是依据一心之上开出真如门与生灭门两种途径。依循这二门来修习止观,止与观同时运作,才能契合本心。契合本心,才称得上是真正的止观。所以天台宗说:法性寂静不动名为止,寂静中恒常觉照名为观。这就是通过修习止观来契合本性中本具的止观。止观双修的宗旨,难道是没有深意的吗?
三俱中论二义者。即前止一切境界。观生灭因缘也。不相舍离者。然此止观初首方便。行人修时虽未双现。习此之际须相资而行。不可孤运辄相舍离。疏有二体者。此二通与十度为体。其犹于水澄而复清方能鉴像。以二门开于一心。焉得不俱定慧耶。上文具显。
三种同时具备的中道论述包含两个要点:就是前面说的“止息一切外境干扰”与“观察生灭变化的因缘规律”。“不相捨離”是指:虽然止与观在初学阶段的实践中,修行者未必能同时显现这两种功夫,但在练习过程中必须让它们相互辅助、共同推进,不能单独偏重一方而轻易舍弃另一个。注疏中提到“二者各有其体性”,是因为止与观共同构成了十种修行法门的根本基础。这好比水必须既平静又清澈,才能映照出清晰的影像。由于止观二门都是从同一心性中开展出来的,怎会不共同具备定力与智慧呢?这一点在上文已有详细阐明。
外缘中疏闲居等者。不作众事名之为闲。无愦閙故名之为静。意令心寂当须离喧。若欲离喧。宜去聚落居阿练若。繁尘不对止则易成。此有三处可修禅定。一深山绝人处。二须阿兰若处。离于聚落极近三里。即放牧声绝无诸愦閙。三者远白衣舍。清净伽蓝之中。皆名闲静处。故当第一。戒净者。欲盛妙馔必资净器。戒若不净定则不生。若知先所曾破戒者。当宜依法忏悔。令戒如故。以戒不净者。即有业障。令修止不成。便感邪魔病事等。以为侵挠也。衣食等者。一衣具足以根有三故。上者如雪山大士。随得一衣蔽形而已。中者如迦叶粪扫三衣。不畜余长。下者如多寒国土及忍力未成之者。许三衣之。外百一资身。二食具足者。此有四类。上者随得充饥而已。中者常行头陀受乞食法。下者阿兰若处受檀越送食。下下者僧常食及受请。除此异求多积长贪妨道。今须衣食者。若阙一种。心有所虑。得定无由。善知识者。有三。一者办力资缘。二者同行劝发。三者教授法门。如鼎三足阙一不可。息诸缘务者。有四。一生活。二人事。三工巧伎术。四学问读诵。随有一事即有所妨。令不得定。正脚等者。押一脚为半加。于中以右押左为降魔坐。以左押右为吉祥坐。若两脚相押为全加。此坐能令仪相端好。广如智论说。故偈云。见画加趺坐。魔王尚惊怖。何况入道人。端身不倾动。缓衣带者。恐坐久气满不安故。不令脱落者。仪相不妙。或恐风寒故。约上腭者。御风闭气免神散心驰故。然欲闭口先且吐胸中秽气。吐时开口放气而出。想身百脉不通处。教悉开通。出气令尽。然始闭口鼻中内清气。然闭口时但得唇齿才相柱耳。眼不全合者。全开则掉全合则昏。故但令断外光而已。二卷止观者。即彼初学坐禅止观。本只一卷应开成二也。彼有十门以修止观。第一具缘略如疏明。第二呵欲。谓色声香等五欲。所言呵者。了知此五恼惑众生。因之受苦不得解脱。深生厌离不复追攀。乃名呵也。第三弃盖。盖谓贪欲睡眠恚掉悔疑也。所言弃者。觉知此五。盖覆众生心性不得解脱。如日月为烟云等翳不得照明。今皆远离即名弃也。第四调和者。谓调饮食不饥不饱。调睡眠不节不恣。调身不宽不急。调息不澁不滑。调心不浮不沈。令此五事和畅得所故也。第五方便行者。谓欲进念慧一心。以能志乐修诸禅定。出离世间。昼夜精勤进诸善法。念世无常可轻可贱。禅定智慧可贵可重。于漏无漏拣择苦乐虚实之相。一心决定修行止观。以此名为方便行也。第六正修止观。于中有坐时修历缘对境修。并如彼文。第七善根发即同下文现报十益等。第八觉知魔事如下文说。第九治病者。先须知病所起。起有四种。一从四大起。二从五藏起。三鬼神所作。四业因所感。既知病已。即以止观治前二。以呪力治第三。修福忏悔治于第四。第十证果即入住不退。并如彼说。略知大况。若要备见可寻本文。调心者。心即是意。调伏心意令趣向真正故。末世下出不正相。然戒定慧学及诸杂行多有是患。菩萨戒疏云。佛法内人多约四位起行。谓三学及杂行。初约戒学者。有二类。一矫异者。谓虽不破戒性非质直。依邪思计现异威仪。眩耀世间以求名利。本无片心以求出离。然普抑余人无异威仪者。悉为无德。此是沙门贼亦是威仪贼也。如迦叶宝积等经说。二浅识者。谓性非深智。恃己戒行将为出离。陵他乘急戒缓之众。闻诸法空便生恐怖。此是佛法怨贼也。出佛藏经。二约定学。亦二类。一约贪狂者。谓性乐名利。久在山中心少澄靖。现得定相眩耀世人。招大名闻。普抑余人无此相者。悉以为非。此是阿兰若贼也。出华手经。二约邪慢者。谓性非多闻。依山习定。鬼神加力心定有见。既不善觉知。即恃此起慢。当大名闻陵灭余人。悉以为非毁伤佛法。此是魔党大贼也。出起信论及华手经。三约慧学者。亦有二类。一约浅者。谓性少听诵学无次第。为名利冲心。急预讲说。己见臆断非毁古今。唯求利名元无出意。恃自无行亦轻侮戒定。此是卖佛法贼。当招大苦。出华严经魔业中。二约深者。谓性明辩虽于二乘三藏文义少通。然犹未得佛意。既当传法。唯赞名利以劝后学。非毁古今显自独绝。恃此为德起慢陵人。但诵持法药而不自灭病。己负深愆。况更法中起病。甚不可救。奇哉。水中出火以何灭之。此是害佛法之贼。出佛藏十轮等经。四约杂行者。亦二类。一约福行者。谓性非质直苟为奸计。共崇奇福。眩耀世人招引重䞋。意在以少呼多。用此活命。既遂其所求。即恃此起慢。陵蔑余人无利养者。悉以为非。利养既尔名闻亦然。此是卖佛法贼。出迦叶经。二约余行者。谓性非慧悟。随学一法即便封着。眩此所学以招名利。拨余修者皆非究竟。此亦愚人蠹害佛法贼也。行人苟沾一患。宜深戒之。离此下明今意。皆可解。
离境中疏皆是事定者。兼前数息等。不唯此五。十一切处。即青等四空等五及识为十。言一切处者。观一一法皆遍一切处故。由此亦名十遍处观。亦可等者。谓不依心散乱时眼所见色。乃至意所知法等。六尘闻谓耳鼻觉谓舌身知即是意。摄六略尽。今举能取所也。于此下释意。以推此等唯识所现无别有体。既知心外无尘。岂合将心外托。若不然者岂名修止耶。已上诸定所缘。皆是权小教中之所施设。暂令制心渐发无漏。今此实教。故并不依。即直赐宝乘不与羊鹿也。
在之前的数息观等方法之外,这些脱离外境的修法都属于事相上的定境,并不只有这五种。十一切处,指的是青、黄、赤、白四种颜色观,加上地、水、火、风、空这五种元素观,以及意识观,总共十种。之所以称为“一切处”,是因为观想每一种法都遍及一切处所,因此也叫做“十遍处观”。也可以这样理解:指的是不依据散乱心时眼睛所看到的颜色,乃至意识所认知的种种法。六尘中,“闻”对应耳根,“觉”对应舌根和身根,“知”则对应意根。这六根大致都涵盖了,这里举出的是能取(六根)和所取(六尘)两方面。
接下来解释其用意:通过推理可以知道,这些境界都只是心识所显现的,并没有独立存在的实体。既然明白了心外并没有真实的尘境,怎么还能把心念向外攀附呢?如果不这样做,又怎么能称为修习止观呢?以上这些定境所缘的对象,都是权宜方便的小乘教法中所设立的,是为了暂时制伏妄心,逐渐引发无漏智慧。而这里所说的是究竟真实的教法,所以一概不依循那些方法。这就好比直接
论一切下二。初遣妄想中。一正遣。疏余心皆遣者。此有二义。一除见闻觉知外。更有心想。随何等念悉皆除遣。二除前数息骨锁十遍处境观想之外。更有九想八背等一切事定观想。悉皆不依。以今心心向理。故拣去事想。故云皆除。所遣等者。依幻说觉亦名为幻。若说有觉犹未离幻。说无觉者亦复如是。故亦须除。是则幻心灭故。幻灭亦灭也。余文易解。
论中“一切”以下第二部分。首先破除妄想。第一是正式破除。疏中说“其余心念都要破除”,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除了见闻觉知之外,还有种种心念想法,无论是什么念头都要全部去除。二是除了之前数息观、白骨观、十遍处等这些对具体境界的观想之外,还有其他如九想观、八背舍等一切专注于具体事相的禅定观想,也都不去依循。因为此刻的心要直接契入真理,所以要排除对事相的执着观想,所以说“都要破除”。所谓“所破除的”等等,意思是:依靠虚妄分别而说的觉悟,本身也是一种虚妄。如果认为有一个“觉悟”可得,那还是没有脱离虚妄;说“没有觉悟”也是如此。所以这些也都必须去除。这样,虚妄的心念息灭了,对“虚妄”本身的执着也就跟着息灭了。其余的文字比较容易理解。
论以一切下。二释成。疏顺法性者。虽言一切法。意在真性。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如故。广如真如门说。斯则离心缘相也。转释等者。科指此文。良以下释此文意。前言法性本无想者。实由想体自空本自不生。今则无灭。此盖本空。非推之使空也。此乃下会释文旨。非谓待无念时。方始不生不灭。以念念生处即是无生。念念灭时即是不灭。如经云。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又经云。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喻明可见。
**二、解释成立** 经文中“以一切……”以下内容,是进一步解释成立前义。 疏文说“顺法性”——虽然提到“一切法”,但重点在于真如本性。因为一切法本质上都是真实的,都同样契合真如。详细道理可参考真如门的解说。这正是要超越心识攀缘的相状。
“转释等者”这段科判,是为了点明下文解释的意图。前文说“法性本无想”,其实是因为“想”的本质本就空寂,本来就没有生起,现在也就没有所谓消灭。这种空性是本然存在的,并非通过思维推理才让它变空。
下文接着会通解释经文的宗旨:并不是说等到没有念头的时候,才叫做不生不灭。而是就在每一个念头生起的地方,当下就是无生;每一个念头消失的当下,当下就是不灭。正如经中所说:“念头刚生起时,是不是就已经在灭去了?这是为愚痴众生所做的方便解说。”又有经文说:“在生起的地方当下出生,也在同一处当下灭尽。”通过比喻可以更清楚理解。
论亦不下。三重拣。疏若心等者。先反纵。意云。外境若实有体抑心不缘。终不可得。以不可不缘之故。后得以心除心此即纵其可除也。然剩者之一字。复详此文。似剩不故者之三字。但只可言抑令不缘。可得后以心除心也。义方彰显。请更详之。今既下正明既知无境。心自不生。岂得放心外缘后更除遣。岂非自徒劳耶。如人令子为非。又复谴责斯何理耶。
论中也不少于三重的拣择。疏中说“若心等”这一句,先是反向假设。意思是:外境如果是真实有自体的,那么强制心不去攀缘它,终究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可能不攀缘的缘故,后来才得以用心来消除心——这就是假设它可以被消除。然而“剩者”这两个字,再仔细推敲这段文字,似乎“不故者”这三个字是多余的。其实只可以说“强制令它不攀缘,可以得到后来用心消除心”这个意思,义理才更显明。请再仔细体会。现在既然已经正面说明:既然知道没有外境,心念自然不生,哪里还需要先把心放出去向外攀缘,然后再来消除遣除呢?这难道不是自己徒劳吗?好比有人先指使儿子做坏事,然后又去责备他,这是什么道理呢?
论心若下住正念二。初正显也。疏初习等者此与前为异。前则不放心外缘。此乃任运驰散。外境唯心等者。本无境界妄起攀缘。是名不正。今则观境无境。知心无心唯一实相。实相外更无别法。当尔之时分别不生。故名正念。
**论文中关于“心若住于正念”的第二部分。首先正面阐明。** 疏文说“初习时”等,这里与前面所说的有所不同。前面是指不把心放出去追逐外缘,这里则是指心念任其自然地奔驰散乱。“外境唯心”等意思是:本来没有实在的境界,只是虚妄地生起攀缘,这就叫作“不正”。现在则要观察境界,了知并无实境;体察心念,了知并无实心,唯有一真实相状。在这真实相状之外,再没有别的法存在。正当这个时候,分别心不再生起,所以叫作“正念”。
论即复下。二离相。疏唯心寂者。此唯心之相亦不可得。前则离能所分别。唯一实相名为正念。今则正念亦无自相以凡所有相皆虚妄故。斯则亦不知知寂。亦不自知知自性了然。故不同于木石也。
接下来是第二部分:摆脱对表象的执着。注疏中说的“心念归于寂静”,是指连这“唯心”的表象也不可得。前面已远离能认识的主体和所认识的客体之分,只剩下一个真实的本质,称为正念。现在连这正念也没有它固定的相状,因为凡是所有相状,都是虚妄不实的。这样,既不去刻意知道这种寂静,也不去刻意知道自性本是明了的。所以,这和没有知觉的木头石头是不同的。
余威仪中者。即同天台历缘对境修也。谓历行住坐卧作语等六缘。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且如欲行便自思惟我今何故行。有利则行无利则不行。然于行时。了知行心及行中一切事皆不可得。不可得故。妄念自息名为修止。即观上不可得法。一一空寂因缘故有。名为修观。住等例此。又于见色时修止观者。见一切色如镜像水月。悉不可得。不生分别想念。名为修止。色等因缘故有毕竟空寂。名为修观。声等例此。若止若观俱顺法性。以法性常寂常照故。然天台修止自分三止。观亦复然。以约三谛三境修故也。今此文中约真如生灭二门。而修止观。皆顺一心即是双运。双运即是息二边分别。中道第一义谛止观也。余文可知。
其他日常行为举止中修习,就如同天台宗所说的在各种因缘情境中修行。指的是在行走、站立、安坐、躺卧、劳作、言语这六种因缘活动中,面对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境界时修行。比如,当想要行走时,就自己思量:我现在为什么要行走?如果有益处就走,没有益处就不走。然而在行走的时候,清楚地了知这行走的心念以及行走过程中的一切事物,都是不可执着、不可获得的。因为知道不可获得,虚妄的念头自然就平息了,这就叫作修习“止”。随即观察这上面所说的不可获得的一切法,每一个都是空寂的,只是因缘和合才显现,这就叫作修习“观”。站立等其他活动也依照这个例子类推。
另外,在看见色相时修习止观的方法是:看见一切色相,都如同镜中的影像、水中的月亮一样,全然不可执着、不可获得,心中不产生分别和想念,这就叫作修习“止”。知道色相等等是因为因缘和合才显现,从根本上说是空寂的,这就叫作修习“观”。声音等其他境界也依照这个例子类推。
无论是修“止”还是修“观”,都要顺应法的真实本性。因为法的真实本性,本来就是恒常寂静、恒常观照的。然而天台宗修习“止”,本身分为三种“止”,修“观”也同样如此。这是根据真、俗、中三谛以及三种境界来修习的缘故。现在这段文字中,是根据真如和生灭这两方面来修习止观。两者都顺应于这一心,就是“止”与“观”同时运用。同时运用,就是止息了
止成中疏止成者。止前方便成也。未是即观之止。附心者。以久习故随心成止。以随心故即成三昧。即真如三昧也。真如三昧方是即观之止。为奢摩他。梵语三昧此云正定。故伏惑等者。伏四住见修烦恼。未能断故。故云伏惑。然此亦有伏无明义。论言深伏。意含此也。此当信位。若更增进速入初住。故云信满入住。入住即不退。
止成指的是止息之前的方便修行得以成就。这还不是与观想融为一体的止息。所谓附心,是因为长期修习而能随心成就止息。由于能随心成就,便形成了三昧,也就是真如三昧。真如三昧才是与观想融为一体的止息,即奢摩他。梵语“三昧”在汉语中称为正定。至于伏惑等说法,是指降伏四住地的见惑与修惑烦恼,但未能彻底断除,所以称为伏惑。不过这其中也包含降伏无明的含义。论中说到“深伏”,其意已隐含于此。这相当于信位阶段。若能更进一步精进,便能迅速证入初住位。所以说信心圆满即可入住,入住即得不退转。
显障中疏于理犹豫者。于上甚深义理是非不定。故不能入。如圆觉经修二十五轮云。一念疑悔则不能入。阐提者。阿阐提此云无信。此则一向以为不是。故不同疑惑。外道者。为宗习邪法故。诽谤正道。此乃非唯不信。更加此过故异前也。五逆者。弑父母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四重者。杀盗婬妄。问前疏文云。有业障者但令忏悔。今何除之。答此中所除。约不忏者。忏则能入。不同小乘有定业。故涅槃经云。未入我法业则决定。若入我法则不决定。恃我者。此或恃我故不修。或修之存我。亦不能入。故圆觉云。彼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净觉。放逸者。或贪放逸故不修。或修之不勤。亦不得入。学如不及犹恐失之。况此类乎。是六下非谓具此六障方不得入。但于六中或有一障。便能障道不得三昧。
在显示障碍的部分,疏文说到“对真理犹豫不决”是指:对于上面那些甚深的义理,是非对错无法确定,所以不能契入。就像《圆觉经》里讲修习二十五种轮法时说的:“只要有一念怀疑后悔,就不能进入。”“一阐提”是梵语“阿阐提”的意译,意思是没有信心。这种人是一向就认为(佛法)不对,所以和单纯的疑惑不同。“外道”是因为信奉、修习邪法,所以诽谤正道。这不仅是缺乏信心,还增添了诽谤的过失,因此又和前面的情况不同。“五逆”是指:杀害父亲、杀害母亲、杀害阿罗汉、破坏僧团和合、使佛身出血。“四重”是指:杀生、偷盗、邪淫、妄语。有人问:前面疏文说,有业障的人,只要让他忏悔就行,这里为什么又排除在外呢?回答是:这里所排除的,是针对那些不肯忏悔的人。如果忏悔,就能进入,这和小乘认为有不可改变的定业不同。所以《涅槃经》说:“没有进入我的法门之前,业力是决定不移的;如果进入了我的法门,就不再是决定不移的了。”“恃我”是指:这种人或者因为执着自我所以不修行,或者即使修行也存有自我之心,同样不能契入。所以《圆觉经》说:“那些修行的人,如果不除去自我执着,就不能进入清净觉悟。”“放逸”是指:或者因为贪图放逸而不修行,或者修行不精进,也不能获得契入。学习要像赶不上那样努力,还怕有所丢失,何况是这类人呢?“是六”以下的意思,并不是说必须具备这六种障碍才不能进入,而是说在这六种障碍中,哪怕只有一种,也能障碍修道,使人不能得到三昧。
显胜中。论诸佛法身与众生身无二者。有三意。一意取众生法身故。二者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故。三者众生相空即法身故。于此三中初后为正。故净名云。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平等即无二。无二即一相也。论一行三昧者。即真如三昧也。谓住真如境故。名真如三昧。以真如无异相故。但行造此法故。名一行三昧。此乃由境一故。使智行亦一也。前则从境得名。此则通于法行。科云能生者。其实即是义说能生也。
在显示殊胜这部分。论中说诸佛的法身与众生身没有差别,有三层含义:一是着眼于众生的法身;二是法身在五道中流转就叫做众生;三是众生的形相本质是空,这空性就是法身。在这三点中,第一点和第三点是根本要义。所以《维摩诘经》说:如同观察自身实相那样观察佛,也是如此。平等就意味着没有差别,没有差别就是一相。论中说的“一行三昧”,就是真如三昧。意思是安住于真如的境界,所以叫真如三昧。因为真如没有不同的相状,只要修行、契合这个法,就叫一行三昧。这是由于境界是唯一的,所以使得智慧与修行也归于专一。前面是从境界得名,这里则贯通于法门与修行。科判中说的“能生”,其实际含义是从道理上说是能生的。
二中疏法界一相者。所缘之境。系缘法界者。系缘即能缘之心也。停心谛理与境冥合故。诸佛法界者。诸佛如来所证法门。河沙无量隔别不同。然亦一一不异法性。入此三昧者皆悉得知无有差别也。以此真如等者。由真如是一切法根本故。修此三昧亦与一切三昧为根本也。论若人等者。此三昧既是根本。若入此者则能生长一切三昧。以末从本生故。诸三昧自此成也。
在解释“法界一相”时,指的是所观察的境相。所谓“系缘法界”,系缘就是能观察的心。让心安定下来,如实观察真理,与所观的境相完全融合。而“诸佛法界”,是说诸佛如来所证悟的法门,数量如恒河沙一般无量无边,各自有所分别,但每一个又都与法性没有差别。进入这种禅定的人,都能了知这些法门并无差别。因为真如是一切法的根本,所以修习这种禅定,也就能成为一切禅定的根本。论中说“如果有人……”,既然这种禅定是根本,那么如果有人证入此定,就能生长出一切禅定,因为枝末是从根本生出的,一切禅定都由此得以成就。
辨魔事者。梵语魔罗。此云杀者。谓能夺行人功德之财。杀智慧之命。言事以如佛以功德智慧。度众生令入涅槃为事。魔不如是。常以破坏众生善根令流转生死为事。以魔乐生死故。三界群品尽属于魔。今修行之人志欲出离三界。又发弘誓广度众生。魔惧减少眷属。故来挠之。令其退堕。行人要须辨识而降伏之。然有四种之异。一烦恼魔。二蕴魔。三死魔。四鬼神魔。前三在内。以内修伏之。鬼魔在外故今甄辨。一中疏障碍者。障入道人碍令退故。堆惕精魅并如下说。三种者。魔鬼神也。一者违情五尘或大或小恐怖万端。故令失志。二者顺情五尘对男现女对女现男。令其生染。三者平等五尘拣去前二。即是此境。以魔鬼神之三种。各能现违顺平等之事也。
辨别魔障之事。梵语“魔罗”,汉语称为“杀害者”。意思是能夺取修行人功德的财富,杀害智慧的性命。说“事”是因为佛陀以功德智慧为事业,救度众生令其进入涅槃;魔则不是这样,常以破坏众生善根、令其流转生死为事业。因为魔乐于生死,所以三界一切众生都属于魔的范畴。如今修行的人立志要出离三界,又发下宏大誓愿广泛救度众生,魔恐怕自己的眷属减少,所以前来扰乱,令修行人退转堕落。修行人必须能够识别并降伏它们。魔有四种不同:一是烦恼魔,二是五蕴魔,三是死魔,四是鬼神魔。前三种在修行者内心,通过内在修持来降伏;鬼神魔来自外部,所以现在特别加以辨别说明。第一类疏文中提到的“障碍”,是指障碍入道之人,阻碍令其退转。“堆惕精魅”等情形下文会说到。“三种”指的是魔与鬼神。第一种是违逆心意的色、声、香、味、触五尘境界,或大或小,现出种种恐怖景象,令修行人丧失心志。第二种是顺合心意的五尘境界,对男性修行者显现女相,对女性修行者显现男相,令其生起贪染。第三种是平等五尘境界,排除前面违、顺两种,就是这种情形。因为魔与鬼神这三类,各自都能显现违逆、顺合、平等这三种事相。
对治疏二。初正释论旨。一切等者。如上所现。但是境之一数故。故前云。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又云。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等。以此下唯心之义方便教者。尚不能知。岂彼魔外能解此理。大论云。蝇能缘一切物。唯不能缘热铁。若缘热铁蝇则成火。魔能缘一切境界。唯不能缘实相。魔若缘实相。魔亦成实相也。通遣者。凡所见闻。但用此法而治。如天甘露是病皆治。故圆觉云。除彼所闻。一切境界皆不可取。此皆通遣也。
针对两种错误的解释进行纠正。首先正确阐释本论的宗旨。“一切境界相”等文字,指的是前面所说,这一切都只是心所对境中的一类现象。所以前面说:如果离开了心的念头,就不会有一切境界的相状。又说:心念生起,种种事物就随之生起;心念息灭,种种事物就随之息灭。根据这个“一切唯心”的道理,即便是那些用方便法门教导的人尚且不能真正了解,那些外道邪魔又怎能理解这个真理呢?《大智度论》里有个比喻:苍蝇能攀附一切物体,唯独不能碰烧热的铁。如果它去碰热铁,苍蝇就会烧成火。魔能攀附、干扰一切境界,唯独不能攀附、干扰实相真理。魔如果触及实相,魔自身也就转化为实相了。至于普遍对治,意思是凡是修行中所见所闻的一切境界,都可以用这个“唯心无境”的法门来对治。就像天上的甘露,能治一切病。《圆觉经》说:除了你所听闻的这个法门本身,其他一切境界都不可执着。这都是普遍对治的方法。
别门下。二出对治二。初略明三。初治魔。初诸药草各有功能。般若者。金刚摩诃之类。呪者。诸陀罗尼。其数非一。默念者。恐彼闻之而解使呪等无力。如授药令服不可令知。
别门之下,第二部分说明对治方法,分为两大点。首先略说三点:第一是对治魔障。各类药草各有其功效。智慧法门,如金刚经、大般若经等;咒语,指各种陀罗尼咒,其种类不止一种。默念的原因,是担心魔众听见而了解内容,使得咒语等失去效力。如同给病人服药,不可让他知晓药方。
堆惕鬼者。禅病经云。罗旬逾长者子初出家时。迦叶佛所教数息观。静处见一鬼面如琵琶。四眼两口举面放光。以手击攊人两腋下及余身分。口言堆惕堆惕。如旋火轮似掣电光。或灭或生。或作鼠形。或作马声。或作鬼吟。或复窃语。种种恼乱令行人发狂。佛言。此鬼是拘那含牟尼佛时有一比丘。垂向初果。犯邪命故为众摈出。瞋恚命终。自誓为鬼恼乱四众。堆惕者。以口云也。腊吉支者。禅经云。此起尸鬼也。言偷者。或是此鬼爱偷死尸故。或是连下梵语。且两存之。非谓因偷夏腊也。故经云。诸腊吉支手捉铁棒等。戒律即声闻戒诸部律文。三归五戒可知。
堆惕鬼这种鬼怪。《禅病经》记载:罗旬逾长者的儿子刚出家时,在迦叶佛的教导下修习数息观。他在僻静处见到一个鬼,脸像琵琶,长着四只眼睛两张嘴,仰面发出光芒。这鬼用手抓挠人的两腋和身体其他部位,嘴里不停地说“堆惕、堆惕”。它像旋转的火轮,又像疾驰的闪电,时而消失时而出现。有时变成老鼠的形状,有时发出马匹的叫声,有时像鬼魂一样低吟,有时又窃窃私语。用种种方式扰乱修行人,使其发狂。佛陀开示说:这鬼是拘那含牟尼佛时代的一位比丘,他当时已接近证得初果,但因为从事不正当的谋生活动,被僧团驱逐。他心怀怨恨而死,发愿变成鬼来扰乱四众弟子。“堆惕”是他口中发出的声音。
关于“腊吉支”,《禅经》说这是起尸鬼。所谓“偷”,可能因为这种鬼喜欢偷取尸体而得名;也可能与接下来的梵文词语连读。暂且两种说法并存,并非指它偷盗“夏腊”(僧侣的年资)。所以经中说:各种腊吉支鬼手里拿着铁棒等等。
“戒律”即声闻乘的戒律,指各部律典。“三归五戒”的含义可以理解。
少男女等者。即顺情境。谓作父母兄弟诸佛形像等。可畏身者。或为虎狼师子罗刹之形。种种可畏之像。来怖行人。如嵬禅师所见。或无头师见之。曰善哉。汝无头痛之患。或无腹五藏等。皆以言戏之。又见年少女人。师曰。贫道身如枯木。心若死灰。无以革囊见试。此鬼即时飞空而反。仍有偈云。大海可竭须弥可倾。彼上人者秉志坚贞。兕者。有说。似牛青色一角。重千余斤。牙爪铦利能伏千虎。乃至者。若多于卯时来者。必是兔尘鹿等。辰时来即龙鼍鱼等。巳时即蛇蚓鳅等。午时即马驴驼等。未时即羊雁鹰等。申时即猴玃猨等。酉时即鸡乌雉等。戌时即狗狼豺等。亥时即猪㺄豕等。子时即鼠燕蝠等。丑时即牛鼈蟹等。
年轻男女等,指的是让人心生贪恋的境相。比如化作父母、兄弟、诸佛形像等等。那些可怕的身形,有的变成虎、狼、狮子、罗刹的形状,种种令人恐惧的形象,来惊吓修行人。就像嵬禅师所见到的那样。有时出现没有头的人,禅师见了就说:“好啊,你没有头痛的烦恼了。”有时出现没有腹部、没有五脏的人,禅师都用言语轻松地回应。又见到年轻的女子,禅师说:“贫僧身体如同枯木,内心好比死灰,不要用这皮囊来试探我。”这鬼怪立刻飞上空中退去了。当时还有一首偈语说:“大海可以枯竭,须弥山可以倾倒,那位修行人却意志坚定、操守不变。”关于“兕”,有一种说法,它像牛,青色,有一只角,体重超过一千斤,牙齿和爪子锋利,能够降服上千只老虎。“乃至”的意思是,如果多在卯时出现的,必定是兔子、鹿一类的精怪。辰时来的就是龙、鳄鱼、鱼等。巳时就是蛇、蚯蚓、泥鳅等。午时就是马、驴、骆驼等。未时就是羊、大雁、鹰等。申时就是猴子、猿猴等。酉时就是鸡、乌鸦、野鸡等。戌时就是狗、狼、豺等。亥时就是猪、野猪等。子时就是老鼠、燕子、蝙蝠等。丑时就是牛、鳖、螃蟹等。
现形中论先是现形。如掬多令魔现佛形八部翌从。不觉礼拜等。若说下是说法陀罗尼云遮持。谓持善遮恶故然有多字一字无字。魔所说者应唯前二也。以不知唯心故。不能说无字。平等至无愿即三解脱门。无怨下显空义可知。此魔但能说而不能证。天台云。魔能说别异空假中。不能证也。
此刻展现形体的论述,先是显现形体。如同掬多尊者令魔众显现佛陀形相,天龙八部随从簇拥,众生不觉顶礼膜拜等情形。至于“说法”以下是解说陀罗尼,陀罗尼意为“遮持”,即持守善法、遮止恶业的缘故。然而陀罗尼有多字、一字、无字之分。魔众所能说者应仅限于前两种。因其未能了悟万法唯心,故不能演说无字真义。“平等至无愿”即指空、无相、无愿这三解脱门。“无怨下显空义”其空性义理可推知。此类魔众仅能言说教理而不能实证境界。天台宗智者大师云:魔众能演说别异于正法的空、假、中三谛,却不能亲身证悟。
得通中论先是得通魔。得有漏五通故。令行人亦得此通。此中过去是宿命。未来是天眼。现在是他心。前现形即神境。唯不显天耳。含在其中也。辩才无碍是起辩。
在获得中观智慧之前,先要破除魔障。这是因为修行人获得了有漏的五种神通,所以也能得到这种通达力。这里所说的过去是指宿命通,未来是指天眼通,现在是指他心通。前面提到的显现身形就是神境通,只是没有明显提到天耳通,其实也包含在其中了。辩才无碍是指生起无碍的辩才。
起惑中初起惑。以正定令人灭惑。魔定令人起惑。由行人善根微少故。修三昧引此邪相也。惑舍已下是造业。
在迷惑中,最初是生起迷惑。以正定能让人灭除迷惑,而魔定则让人生起迷惑。这是因为修行者善根微薄的缘故,修习三昧时便引来了这些邪妄之相。迷惑舍弃之后,以下便是造作业行。
据定中初据定。得自然下。是得禅。自然饮食者。禅悦食故。或于禅中得人间上妙饮食。
依据入定的状态,起初是根据入定的境界。“得自然”以下,是指获得禅定。“自然饮食”的意思是,因为禅定能带来喜悦如同饮食滋养。或者在禅定中,能够获得人间最上等美妙的饮食。
五中初是食差。颜色已下是颜变。
五种之中,第一是饮食差异。从“颜色”往下是容颜改变。
疏二。初寄别总指。
这部注疏分为两部分。首先,通过分别阐述来总体指明。
问如下。二约通料拣二。初问。宿世等者。如前所说。三贤已上乃至于佛。能与二乘凡夫作差别缘故。今定中所现闻见既同宁知邪正。
下面提问。第二是从普遍的角度来辨别分析,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提问。关于“宿世”等说法,就像前面讲过的,从三贤位以上直到成佛,都能给二乘和凡夫作差别缘。那么现在禅定中所显现的,所见所闻既然相同,怎么知道是正是邪呢?
答下二答二。初叹难解。堕邪网者。以邪为正故。楞严云。若作胜解即受群邪。退失善根者。以正为邪故。由是取之舍之。二俱有过。是故难也。如蹈火受焚见宝不取故。二皆失。失故无进。趣之日也。
回答下面两个问题,先赞叹理解之难。陷入邪见之网的人,是因为把邪见当作了正法。《楞严经》说:“如果当作殊胜的见解,就会受众多邪见影响。”退失善根的人,是因为把正法当作了邪见。因此,无论是执着于邪见还是舍弃正法,两者都有过失。所以理解起来非常困难。就像踏入火中会被焚烧,看见珍宝却不去拾取一样,两种做法都是过失。有了过失,就没有进步,也就没有趋向觉悟之日了。
今且下二正拣辨四。初标依古法。一者深入禅定。二者勿移旧志。三者察其本末。
现在开始第二部分,正式辨析拣择,分为四点。第一点,标明依据古代的方法:第一,要深入禅定;第二,不要改变原先的志向;第三,要考察事情的原委始末。
如经下。二引经为据。三试等者。若烧之益粹。打之弥坚。磨而不磷可谓真矣。共事者。若暂会聚当共与之从事。从事则体其情性也。情则易变。性则不改。故可知之。如或未辨久则见之。仁者则久而弥芳。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也。而又未辨。当用善巧观察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自然可见其邪正矣。
如经文接下来所说。第二,引用经典作为依据。第三,试探等人。如果烧它更加纯粹,敲打它更加坚硬,磨也磨不损,那就可以说是真的了。共事的人,若是短暂相聚,应当共同与他相处共事。相处共事就能体察他的性情。情容易变化,性则不会改变,所以可以由此了解。如果还是不能分辨,时间久了就能看清。仁德之人就像香气,越久越芬芳;不仁之人则无法长久安于俭约。如果仍然不能辨别,应当运用善巧的方法观察:看他所做的是什么,观察他行事的缘由,审察他心安于何处。这样自然就能看出他的邪正了。
今借此意下。三依法正拣。经中三喻以验行人真实虚伪故。文云。行人亦尔也。故共事等三试之。今文将以验于定境。不同经意。故云借此等。但借其喻非取法也。不净观者。随看当初所修何观或数息或不净等。今于此禅发其境界。即却依本时修习。即验邪正也。
现在借用这个意思,以下第三部分是依据正法来辨别真伪。经文中用三种比喻来检验修行人的真实与虚伪,所以经文说:“修行人也是如此。”因此用共事等三种方法来测试。现在这段文字是要用来检验禅定境界,与经文的原意不同,所以说“借用这个意思”等等。只是借用它的比喻,并非采用其方法。所谓不净观,是指根据当初所修习的观想法门——无论是数息观还是不净观等——现在在这种禅定中显现出境界时,就回过头依据原本修习的方法来检验它是正是邪。
如烧下四合显。经喻二。初喻也。但举一喻余则例知。故不言也。
如同烧制陶器,以下用四种组合来显明。经中的比喻有两部分,这是第一个比喻。只举这一个例子,其余便可类推,所以不必多说了。
此中下二合。定譬等者。据义顺合可知。
这里下半部分有两段合并。关于“定譬等者”的解释,是根据文义顺畅地配合,可以理解。
以此下三结。三验等者。既以定石磨之。行槌打之。慧火烧之。邪正铅金足可彰矣。
通过以下三个步骤进行检验:所谓“三验”指的是,先用禅定的石头研磨,再用修行的槌子敲打,最后以智慧的火焚烧,这样就能清楚分辨邪见与正法,如同鉴别铅与金一样分明。
对治论以是义者。指前五对。疏依自等者。随己所有慧力。观彼境界不妄领受。当观诸法实相。无邪不破。以知境界唯心本自不生。终不信任。妄有取着堕于邪网。若不等者。以随彼境界。苟能取着其心则乱。以心乱故失于正受。正受者。不受诸受也。今既受彼即名为失。以失正故。即堕于邪。无所疑矣。邪不干正者。以邪法虚妄正法真实。真实若立虚妄自坏。以修行者深住真如三昧故。自然退也。若取等者。魔所现境意在令人取着。念心才起堕彼无疑。若深入唯心。是邪则灭。是正则存耳。是故等者。不着则回邪作正。着之则变正为邪。然天台治魔不离二种。一止治。谓凡见一切外境好恶等事。悉知虚诳不爱不怖。亦不取舍亦不分别。息心寂然彼自当灭。二观治。谓若见如上所说。种种魔境用止不去。即反观能见之心。不见处所。彼何能恼。如是观时寻当谢灭。若迟迟不去。但当正念勿生恐怖。不惜身命正心不动。知魔界如佛界如一如无二如。魔界无所舍佛界无所取。即佛法自现魔境自灭。今此论中前是观治故。云智慧观察。从当勤正念下。是止治。止观二治皆不取也。智度等者。以生心取境。境便成魔。境惑其心即为魔事。且如色等诸法。取之则成尘贼。不取则成妙境。今观一切唯是实相。实相外更无诸法。是故见有法者。皆是于魔。况于定中所见境界。可不是魔耶。偈云等者。如经中说。有一比丘魔欲惑之。经七千岁竟不得便。何以故。以是比丘不起心故。其犹密室风不能入。风得入者由孔隙故。魔得便者由起念故。从当下示前论文。以对三试之中以定妍磨。及依本修治之二也。以此下释所以。或曰。准论正念之言。但当其定。云何得有依本修治耶。故此释之。故前云。不依气息形色地水火风等。此则拣去余事观想也。又云。是正念者。当知唯心无外境界。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可得。又云。久习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渐渐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等。故知深入此定即是依本修治。更无别法以为本修也。问据前所说但是魔境。及至今文结其所离。何故乃言离业障耶。答此有二义。一则行人内有业障故外感魔境。若离业障则无魔事。今就本言故云业障也。二则若堕魔网则成业障。以魔乐生死起爱见。贪着世间名利恭敬。由是造业故成业障。今离魔事。即是离业障也。
用这个道理来对治。指的是前面五种对治方法。疏中说“依自等”,意思是根据自己的智慧力量,观察那些境界而不胡乱领受。应当观察一切事物的真实本质,没有哪种邪见是不能破除的。因为知道境界只是心所生,本来就没有真实产生,终究不会相信并执着于虚妄,从而堕入邪见的罗网。如果做不到“等”(平等观察),就会随着那些境界转,一旦能够执着,心就会散乱。因为心散乱的缘故,就会失去“正受”。“正受”,就是不执着于任何感受。现在既然已经执着于那些感受,就叫做“失”。因为失去了正念,自然就堕入邪见,这是毫无疑问的。
“邪不干正”,是因为邪法虚妄,正法真实。真实如果确立,虚妄自然就败坏了。因为修行者深深地安住在真如三昧之中,邪法自然就会退却。如果是“取等”(执着)的情况,魔所显现的境界,目的就在于让人执着。一旦执着的心念生起,就必定会堕入魔的圈套。如果能深入了知一切唯心所现,是邪的就会消灭,是正的就能存留。所以说,不执着就能把邪转变为正,执着就会把正转变为邪。
然而天台宗对治魔境的方法,离不开两种:一是“止治”,意思是凡是见到一切外在境界的好坏等事,都知道是虚妄欺骗,既不贪爱也不怖畏,也不取舍,也不分别。让心平息寂静,那些魔境自然就会消失。二是“观治”,意思是如果见到如上所说的种种魔境,用“止”的方法不能去除,就反过来观察能见的这个心,找不到它的处所,那么魔境又怎能扰乱呢?这样观察的时候,魔境很快就会消失。如果迟迟不去,只要保持正念,不生恐怖,不惜身命,心念端正不动摇,知道魔的境界和佛的境界,其本质都是“如”,没有差别。对魔的境界无所舍弃,对佛的境界也无须执取,这样佛法自然显现,魔境自然消灭。
现在这部论中,前面说的是“观治”,所以说“智慧观察”。从“当勤正念”往下,是“止治”。“止”和“观”这两种对治方法,根本都在于不执着。
《大智度论》等经论说,因为心生执着取着境界,境界就成了魔。境界迷惑其心,就是魔事。就像色等一切事物,执着它就成为烦恼的盗贼,不执着就成为美妙的境界。现在观察一切只是实相,实相之外再没有其他事物。所以,凡是见到有事物存在的,都属于魔的范畴,更何况在禅定中所见的境界,难道不可能是魔吗?
偈颂中说,比如经中记载,有一位比丘,魔想迷惑他,经过七千年竟然找不到机会。为什么呢?因为这位比丘不起心动念。这就像密闭的房间,风不能吹入。风能吹入,是因为有缝隙。魔能得逞,是因为心生念头的缘故。
从“当”字往下,是展示前面论文的内容,用来对应三种试探中的“以定妍磨”,以及“依本修治”这两种方法。用“以此”以下来解释原因。有人问:根据论文“正念”的说法,只是安住于禅定,怎么会有“依本修治”呢?所以这里解释。因此前面说“不依气息、形色、地、水、火、风等”,这就是拣择去除其他事物的观想。又说“这个正念,应当知道只是心,没有外在的境界”,进而“这个心也没有自己的形相可得”。又说“长久修习纯熟,心能够安住。因为心安住的缘故,渐渐变得敏锐有力,随顺得以进入真如三昧等”。所以知道深入这个定境,就是“依本修治”,再没有别的法作为根本的修治了。
问:根据前面所说,只是魔境,到现在这段文字总结所远离的,为什么却说远离“业障”呢? 答:这有两个含义。第一,修行人内心有业障,所以外面感应到魔境。如果远离了业障,就没有魔事。现在从根本来说,所以说“业障”。第二,如果堕入魔的罗网,就会形成业障。因为魔乐于生死轮回,生起贪爱和邪见,贪着世间的名利恭敬,由此造作恶业,所以成为业障。现在远离魔事,就是远离业障。
四邪中。疏我见等者。迷此三惑即名为痴。即我痴等是末那中俱生四惑。以是俱生故。云常相应。皆是无明住地所摄故名为使。不减烦恼等者。修定本为除断烦恼。既不能断何用定为。如服药病增则知非药。安可更服。据谓依仗凭托之义。不可凭仗而行也。
在四种邪见中。疏文所说的“我见”等烦恼,就是对此三种迷惑的执着,这便称为痴。即我痴等属于末那识中与生俱来的四种迷惑烦恼。由于是与生俱来的,所以说“常相相应”。这些都属于无明住地所包含的范围,因此称为“使”。所谓“不减烦恼”的意思是:修习禅定本是为了消除断除烦恼,既然不能断除烦恼,那修定还有什么用呢?好比吃药后病情反而加重,就知道这药不对症,怎么还能继续服用呢?这里说的“据”,是依仗、凭借、依靠的意思。说明不能依靠这样的定来修行。
正中疏不味著者。不同外道有见爱故。此通指下二句。忘心境者。绝能所故。是不味着相也。出定等者。本不以懈慢故入定。所以出定时亦得如此。不同外道有我慢故。贪瞋等者。意本断惑。故得渐薄。不同外道贪名利等。如服药病除。是为良药。既知良药不可不服也。
正确理解疏文所说的“不沉迷执着”,是指不同于外道那种带着贪爱和偏见的执着。这句话统摄了后面两句的含义。所谓“忘掉心境分别”,是因为超越了能知与所知的对待,这就是不沉迷于表象的状态。至于“出定时仍保持清净”等描述,是因为本来就不是因懈怠或傲慢而入定,所以出定时也能如此安详。这不同于外道那种带着自我傲慢的禅定。关于“贪嗔等烦恼逐渐淡薄”,是因为本意就是为了断除烦恼,所以自然日渐轻微。这不同于外道贪求名利等行为。好比服药后病愈,才知是良药。既然知道是良药,怎能不坚持服用呢?
真中论若诸等者。文意反明。疏即顺释。要依等者。以真如是如来之性。故修此三昧。方是如来之种。如人生于王家。必继王业。此亦如是。除此等者。楞严云。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又云。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门也。十住已去者。谓六种种性之初。即习种性也。不退位者。不退有四。一信。二位。三证。四行。今即位也。
真正要论说的是,如果这些(修行者)……文字的含义是从反面说明,疏文则是顺向解释。关键在于依循……因为真如是如来的本性,所以修习这种三昧,才算是如来的种子。就像人生在帝王之家,必定继承王业,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除此之外……《楞严经》说:“十方如来,从一门径超出,是妙庄严之路。”又说:“十方薄伽梵,同归一路涅槃门。”所谓“十住已去”,指的是六种种性的最初阶段,也就是习种性。“不退位”中的不退有四种:信不退、位不退、证不退、行不退。这里指的是位不退。
伪中疏四禅即色界亦静亦虑。故谓之禅。四空即无色界有静无虑。故唯云定。不净即观身五种。谓种子住处自体自相究竟不净。广如下说。安般者。梵语安那般那。此云出息入息。上二即五停心观之二也。等者。更等后三及四无量六妙门十六特胜通明禅等一切事定也。取境相者。以非理定。但缘彼息等诸相。不称真如不出三界故。名世间定也。然天台明诸禅定总为三。一世间禅。二出世间禅。三出世间上上禅。世间复二种。一世间味禅。即四禅四无量四空定也。二世间净禅。即六妙门十六特胜通明禅。二出世间禅有四。一观禅。谓九想八背舍八胜处十一切处。二炼禅。谓九次第定。三熏禅。谓师子奋迅三昧。四修禅。即超越三昧也。三出世间上上禅有九。谓自性禅一切禅难禅一切门禅善人禅一切行禅除恼禅。此世他世禅清净净禅。行相广如次第禅门。略如法界次第。学者要知应检彼文。论味着等者。不同真如三昧。不住见相及得相。故疏同得等者。三乘人及凡夫外道皆修此定。然凡夫多味着。外道带异计。所修虽同修心有异故。得果各别也。若离等者。故前说善知识缘中。须教授善知识。要知邪正。以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夫于善友岂合辜恩。故法句经中重重显赞。然修行禅定不易其人。欲具谙其门。须遍览诸教。唯天台三种止观明诸禅修证行相。广在彼文。今略依初学禅观。明邪正发相。邪定发相者。或身手纷动。或时身重如物镇压。或身轻欲飞。或逶陀睡熟。或煎寒壮热见诸异境。或其心暗蔽。或起诸恶觉。或念外散善。或欢喜躁作。或忧愁悲思。或恶觉触身。身毛惊竖。或时大乐惛醉。如是种种邪法与禅俱发。名为邪伪。此之邪定若人爱着。即与九十五种鬼神法相应。多好失心颠狂。或诸鬼神等知人念着其法。即加势力令发诸深邪定。智慧辩才神通感动世人。见者谓得道果。皆悉信服而内心颠倒。专行鬼法。是人命终。若不值佛及善知识所护。还堕鬼神道中。若更生来多行恶法。即堕地狱。行者修止观时。若证如是等禅。有此诸邪伪相。即当却之。若知虚诳不爱不着。即当谢灭。若起念着即堕群邪。正禅发相者。若于坐中发诸禅时。无有如上所说诸邪法等。随正禅发时。即觉与定相应。空明清净内心喜悦。澹然快乐无有覆盖。善心开发信敬增长。智鉴分明身心柔软。微妙虚寂厌患世间。无为无欲出入自在。是为正禅发相。此二种相如人与恶人共事。常相触恼。若与善人共事久久逾见其美。斯亦如是。行者宜深察之。故须善友教授。
《起信论疏笔削记》白话翻译:
“伪中疏”说:四禅属于色界,既有寂静也有思虑,所以称为“禅”。四空定属于无色界,只有寂静没有思虑,所以只称为“定”。“不净观”就是观察身体的五种不净:种子不净、住处不净、自体不净、自相不净、究竟不净,详细内容后面会说明。“安般”是梵语“安那般那”的简称,汉语称为“出息入息”。以上两种是“五停心观”中的两种。“等”字,还包括后面的三种观法,以及四无量心、六妙门、十六特胜、通明禅等一切世间禅定。“取境相”的意思:因为这些不是依循真理的禅定,只是攀缘呼吸等种种现象,不能契合真如,不能超出三界,所以称为世间定。
天台宗将一切禅定总括为三类:一是世间禅,二是出世间禅,三是出世间上上禅。世间禅又分两种:一是世间味禅,就是四禅、四无量心、四空定;二是世间净禅,就是六妙门、十六特胜、通明禅。第二类出世间禅有四种:一是观禅,指九想观、八背舍、八胜处、十一切处;二是炼禅,指九次第定;三是熏禅,指狮子奋迅三昧;四是修禅,即超越三昧。第三类出世间上上禅有九种:自性禅、一切禅、难禅、一切门禅、善人禅、一切行禅、除恼禅、此世他世禅、清净净禅。这些禅定的具体修行相状,详细内容可查阅《次第禅门》,简略说明可看《法界次第》。学习的人想要了解,应当去查阅那些典籍。
论中提到“味著”等,是说这些禅定不同于真如三昧,真如三昧不执着于所见的相,也不执着于所得的相。疏中说“同得”等,是指三乘修行人以及凡夫、外道都修习这种禅定。然而凡夫大多贪着禅味,外道则夹杂着各种邪见异说,他们所修的禅定虽然相同,但修行的用心却不同,所以得到的结果也各不相同。
“若离”等句的意思是,所以前面在说善知识因缘时,强调必须有能够教授正法的善知识,必须能辨别邪正。因为修行路上差之毫厘,就会失之千里。对于善知识,怎么可以辜负他们的恩德呢?所以《法句经》中一再地赞叹显扬。然而修行禅定,不容易遇到真正的明师。想要完全明了禅定的法门,必须广泛阅读各种经教。只有天台宗的三种止观,清楚阐明了各种禅定的修习与证悟的行相,详细内容都在那些著作里。
现在大略依据初学禅观,说明邪定与正定发起的相状。邪定发起的相状:有时身体手脚乱动;有时身体沉重,像被东西压住;有时身体轻飘,想要飞起来;有时昏沉,睡得死死的;有时冷得发抖或热得厉害,看见各种怪异境界;有时内心昏暗蒙蔽;有时生起种种邪恶的念头;有时心念向外散乱,想着世俗的善事;有时欢喜躁动;有时忧愁悲伤;有时邪恶的感觉触及身体,身上汗毛竖立;有时感到极大的快乐,昏沉迷醉。像这样种种邪法与禅定一起生起,就叫做邪伪。这种邪定如果人贪爱执着,就会与九十五种鬼神法相应,很容易丧失本心、精神颠狂。或者各种鬼神等知道有人心念执着于他们的法,就增加力量,让此人发起各种深邪定,显现智慧辩才、神通变化,感动世间人。看见的人都以为他证得了道果,全都信服,而他内心却颠倒错乱,专门行持鬼法。这种人命终之后,如果得不到佛力及善知识的护持,还会堕入鬼神道中。如果转生之后多造恶业,就会堕入地狱。修行人在修习止观时,如果证到像这样的禅定,出现这些邪伪的相状,就应当立刻摒除。如果知道这些都是虚妄不实的,不贪爱不执着,这些相状自然就会消失。如果生起心念去贪着,就会堕入邪魔外道之中。
正禅发起的相状:如果在静坐中发起各种禅定时,没有前面所说的那些邪法等。随着正禅发起时,立刻就能觉知与定境相应,心境空明清澈,清净无染,内心喜悦,恬淡快乐,没有覆盖遮蔽,善心开发,信心恭敬增长,智慧观照分明,身心柔软,微妙虚静寂寥,厌离忧患世间,无为无欲,出入禅定自在无碍。这就是正禅发起的相状。这两种相状,好比人与恶人共事,常常互相冲突烦恼;如果与善人共事,时间越久越能发现他的美好。禅定发相也是如此。修行人应当深刻观察辨别。所以必须有善知识的教授指导。
总标。疏后世等者。妄尽习除证真起化。德充法界应用无穷。
后世妄念除尽、习气消净,证得真如本性,便能发起教化众生的妙用。功德充满法界,运用变化无穷无尽。
摄护中。疏以修等者。略同金刚所说。持经之者。为如来知见护念等。如王世子修德进业堪绍国位。特为君之所宝也。为佛所念理合如此。故云法应。
在“摄护”这一部分,疏文用“修”等词来阐述,大略与《金刚经》所说的意思相同。那些受持此经的人,被如来以智慧知见所护念等等。好比国王的太子,修养德行、精进学业,能够继承国家大位,因此特别被君主所珍视。被佛所护念,在道理上本应如此,所以说这是“法应如此”。
恶缘中。疏离天魔外道等者。如上所治。以知诸法实相故。不为恐惑。九十五外道者。如华严说。有九十六。谓六师各有十六种所学法。一法自学余之十五。各教十五弟子。师徒合论故成此数。今减一如余处说。
在恶劣的修行环境中,疏文提到远离天魔外道等干扰。正如上文所对治的,因为了知一切事物的真实本质,所以不会被恐惧迷惑。所谓九十五种外道,据《华严经》所说,实际有九十六种。这是指六位外道导师各自有十六种修学法门,每位导师自己修学其中一种,其余十五种则分别传授给十五位弟子。师徒合起来计算,便得到这个数目。此处减去一种,是依照其他经典的记载。
惑业中论甚深者。即般若妙慧深达实相。今既入此深定故。不诽谤也。重罪薄者。已达罪性福性。非内外中间。我心自空罪福无主。三昧渐深其罪渐减。故云薄也。疑者谓于理犹豫。觉观谓语之加行。今达诸法唯心无外境界。内离寻伺。于理决定。何所疑耶。故皆灭之。
在迷惑与业力中谈论甚深义理,指的是以智慧妙慧深入通达实相。如今既然进入这般深定,自然就不会诽谤正法了。所谓重罪减轻,是因为已经通达罪性与福性,既不在内也不在外、不在中间,自心本空,罪福皆无主宰。随着三昧境界逐渐深入,罪业也就渐渐消减,所以说“薄”。疑是指对真理犹豫不定,觉观是指言语分别的造作。如今彻悟一切法皆是心所现,并无外在实境,内心远离寻思揣度,对真理确信不疑,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所以这些全都消除了。
行成中疏于理增信者。信欲成根必务增长。渐入不退故不怯者。知法如幻。故无所怯。绳蛇非毒杌鬼无心何所怯耶。故下文云。若修止者。能舍二乘怯弱之见。既不怯弱则非同二乘。不坏者。了他如己故得柔和。柔和故不憍慢。不憍慢故。人则不恼。不恼故不坏。不坏行也。无世滋味者。世人不学此法。则爱见深固贪着世间。今既知三界虚伪诳人六根。焉可贪而乐之。不乐则离爱。离爱即减烦恼也。故下云。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着世间。得禅定者。真如三昧成也。论外缘即通举六尘。音声即别指耳所对也。故楞严云。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又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能令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斯则同诸法无行经入音声慧法门。何所动耶。今于六尘中唯举声尘者。阿含说此以为禅刺也。然上疏文俱于一二等下。注者。以此解释便当科文。令易解故。非谓太近前也。
修行成就时,通过理解增长信心。信心要成为根基,必须努力增长,渐渐进入不退转的境界,所以不会怯懦。知道一切法如同幻影,所以没有什么可畏惧的。绳子误认为蛇并非真的有毒,树桩误当作鬼本无心,有什么可害怕的呢?所以后文说:如果修习止,就能舍弃二乘人怯懦软弱的见解。既然不怯懦软弱,就不同于二乘人。
所谓“不坏”,是了知他人如同自己,所以能够柔和。因为柔和,所以不骄慢;因为不骄慢,就不会恼害他人;不恼害他人,就不会破坏,这就是不坏行。
“无世间滋味”的意思是:世间人不学习这个法门,就会贪爱执着深重坚固,贪恋执着世间。如今既然知道三界虚妄不实,欺骗人的六根,怎么还会贪爱并以此为乐呢?不以此为乐,就能远离贪爱;远离贪爱,就能减少烦恼。所以后文说:如果修习止,就能对治凡夫执着住着在世间的习气。
“得禅定者”,是指成就真如三昧。论中所说的外缘,是总举六尘(色、声、香、味、触、法)。“音声”则是特别指出耳朵所对的外境。所以《楞严经》说:纯粹的音声没有尘相,根与境圆融无碍,没有能对与所对。又说:不是自己去观照音声,而是以能观的觉性去观照,能使众生观照音声,就能得到解脱。这就是与《诸法无行经》中所说的进入音声智慧法门相同,有什么能扰动呢?现在在六尘中只举出声尘为例,是因为《阿含经》说这是修禅的刺(障碍)。
然而上面疏文都在“一二等”下面加注,是因为用这个来解释,就相当于分科判文,为了让(读者)容易理解。并不是说(注文)离前面的正文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