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授广记与现在。
法师品第十
如来在世法王重。如来灭后法师重。良以。道由人弘。非师无以续古佛慧命。无以开后生知见。故极赞其师。因法重而安住三德。又必法师所当具也。然利他必以说法为主。自利必以修习为胜。当知所主。又必修习者。始能善说。辨中边论颂谓。书写及供养。施他听披读。受持及开演。讽诵与思修。此偈明十种法行。即十种法师也。今文有六。而略四。十种皆可为世模范。皆可称师。如来现身说法。至授广悬二记。与现未。则垂化之能事已毕。过此。但欲以斯妙法。付嘱有在。为所急务。是故于未说流通前。先示持毁所得之报。极大极重。俾深起敬畏。发生好乐。进取流通。则此一品。能为流正二分之关键。故此品来。
台家判此下五品。为迹门流通分。自是一家之谈。然攷一大藏教。皆如青光所判三分。以为定式。并未见有剖一经。而为两重三分者。虽华严与阿含。会会结集。篇篇流通。应知。彼是经中。自为建立。非离本文。外有所加也。若谓寿量等品。不得抑为流通。理实寿量。本为求人付嘱。而显不流通之。是属而谁归。况显本原为开迹。开迹原为显本。本之与迹。其揆一耳。苟分为二。则迹为谁开。本为谁显。又须知。如来说法。既初中后皆善。后奚独非。般若云。如人食蜜。中边皆甜。旨哉。
爾時世尊因藥王菩薩(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前说三周法。授三根记。于为一类渐机。现身说法边事。亦以略周。复欲与现未人。结当来得度之缘。乃以广悬二记。大澍法雨。并显得记者。不止于前。方称如来度生本怀。
托药王告众者。由此法利深远。即文字是实相。非宿学洞达者。闻罕不疑。故呼而告之。亦即以现未众生。寄托传化意也。汝见下。先约现前能求之人。及所求之愿亦异者。次如是下。明所闻之法。虽有多少。我皆下。正以平等慈。普与授记也。以一切众生。皆同一性故。唯有一乘佛记可与。一偈一句。显所闻者甚少。下至于法于人。今在佛前。生一念随喜心者。虽自无法行。即此一念之喜。正如凿石火发。推而广之。便可燎原。将来得果。悉不外此故。又此一念随喜人。多易忽故。下文校量法师功德。后于六卷初。广显随喜之德。
△五授悬记与未来二。初正为微因与记。二顺显人法功胜。
今初。
佛告藥王(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佛灭之后。身世俱劣。犹能闻能随喜者。则此善根。亦自不浅故。皆蒙佛记。然一念之喜。尚蒙悬记。况复其余以法自师者。故下明六种法师。能以法师人者。所得之报。不可思议。
△二顺显人法功胜二。初能说人胜。二所说法胜。初二。初长文。二颂文。初二。初通明六种法师。二别显说法巨益。初二。初明持者之福。二明毁者之罪。初二。初具显少持功德。二况显具持功德。初三。初明现前六师。二明过去殊因。三明未来胜报。
今初。
若復有人受持讀誦(至)乃至合掌恭敬。
此依六种法式。自师师人。故名法师。六者。一具信念人。名为受持。二对本者名读。三背本者名诵。四撰集讲演者。名解说。五者书写。六者供养。此上六师。并依所弘法之多少。而分果报之优劣。以此经中。法利微妙。广大难思。故先约持。极少之人。即得广大之福。难可校量。而况能具持者。则闻之者。安得不深生好乐。发流通之愿。
△二明过去殊因。
藥王當知是諸人等(至)愍眾生故生此人間。
初明因深。愍众下。问。此人既具深因。何不乘愿。往生净土。答。为愍念等故。则现前之功。亦大矣。
△三明未来胜报。
藥王若有人問何等眾生(至)廣演分別妙法華經。
若示未来之大果。非出诸大菩萨口。则不足信故。令药王宣语。
问。现见有人。不但一念随喜。亦有能念念随喜者。亦有闻说全经。至累累者。何以不得如是之报。答。随喜人。若果三业。纯净无障。此报自属现在。否则属于后报矣。其闻说者。试问。此人从闻说后。便能尽形寿。如范俨陆沅。课诵无间。得生净土者否。更问。诵一句者。有能如婆子持青莲华香。白莲华香。不襍用心身。后口中能出青莲华者否。倘视闻说。如行云流水辈。则不可同日语矣。
△二况显具持功德二。初通况六种具持。二别况说者一种。
今初。
何況盡能受持(至)生於惡世廣演此經。
上明持供一句之报。已自难思。况尽能受持。大兴供养者。所得之报。自非界内法。所能摄取。而仍生于恶世者。为愍众生。乘愿力而来者耳。
△二别况说者一种。
若是善男子善女人(至)於大眾中廣為人說。
六种人。虽通称法师。唯解说者。能具自他二利。余五多属自利。是故别显说者。大益故先举。窃说一句。被一人者。所成之德。此人虽生佛后。便如具大善根。亲值佛世。上承佛命。为如来之使者。奉如来之差遣。而行如来说法度生之事者。一般窃说者尚然。何况当众。能广说者之德。
△二明毁者之罪。
藥王若有惡人(至)讀誦法華經者其罪甚重。
此以经久毁辱无上大圣。所得之重罪。尚不如于一时。以一言。骂一博地持经凡夫。所得之罪更重者。由如来能等观逆顺。纵有八风。毫末不动。独持经人。内具烦恼。善根未坚。苟因一言之辱。浩然发起退屈。则断佛种故。其罪转重。
△二别显说法巨益。
藥王其有讀誦(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诸佛定慧庄严。从此经出。故持之者。即是以佛庄严。而自庄严。又此经是诸佛母。为佛所荷。故持之者。心契实相。则人法不异。亦为诸佛所荷担矣。又既即人即法。则凡所趋向。即是大法所在。因法敬人。亦应向礼。不但应以人中上供而供。即天上宝聚。亦应奉献。所以下。且约闻者。释所得之巨益。正与华严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成就慧身。不由他悟之顿益相等。盖缘此经。本具顿旨。故下有龙女之速证。及一生当得菩提者。闻者尚然。何况说者。
△二颂文二。初颂受持诵说。二结示所说最胜。初三。初劝供持者。二兼劝自持。三劝供说者。
今初。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若欲住佛道成就自然智常当勤供养受持法华者。
△二兼劝自持。
其有欲疾得一切种智慧当受持是经并供养持者。
△三劝供说者三。利说者深因。二冀闻应供。三少闻大益。
今初。
若有能受持(至)能於此惡世廣說無上法。
△二冀闻应供。
應以天華香(至)供養是佛子冀得須臾聞。
△三少闻大益二。初校量毁赞。二正显大益。
今初。
若能於後世(至)及與香味觸供養持經者。
△二正显巨益。
如是供养已若得须臾闻则应自欣庆我今获大利。
△二结示所说最胜。
药王今告汝我所说诸经而于此经中法华最第一。
△二约所说法胜二。初长文。二颂文。初六。初约难信难解显胜。二约住处应供显胜。三约能善行道显胜。四约得近菩提显胜。五约非机难闻显胜。六法师具德。初二。初约法在佛显胜。二约法在人显胜。
今初。
爾時佛復告藥王(至)猶多怨嫉況滅度後。
已说者。即法华前。所说般若等。皆带方便。取信为易。今说即同一席。所说之无量义。以一生无量为易信。无量还一为难信故。当说即涅槃等。所以不及法华难信者。以此经是会三之初。归一之始。故难信也。设将已说。该至华严。亦为易信。以彼始成正觉。便说一极上根所受。不对昔权。故为易信。
药王下。嘱无妄授。以是佛心之秘密。法海之要汇故。唯其是秘要藏。故为诸佛守护。昔不为显说者。由小始教中。此平等旨。不易言故。皆对教显胜也。而此下。明如来盛世根熟时。成依正俱胜。当其正说。尚有五千之怨嫉。况于灭后。
△二约法在人显胜。
藥王當知如來滅後(至)則為如來手摩其頭。
心佛众生。原无差别。六种法师。既叨法荫。则与如来衣覆无异。又既为本佛所覆。亦为诸佛所护者。以诸如来。本同一心一智慧故。是人下。明依信愿善根所成之德。谓妙极法身。非具大信力者。不能孚。解脱胜行。非具大愿力。不能行。万善骈臻。非具根本大智者。不能导。至彼岸。如来所止。不逾此三。故云与佛共宿。又既以诸善为身。信愿为首。则蒙如来智手。而摩其头矣。
△二约住处应供显胜。
藥王在在處處(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天竺于如来生处得道处。转法轮般涅槃等处。皆为建塔。一以求福。一表处胜。今以此经。凡所流通处。即应以七宝起塔。且当高广。遍兴大供。又不须安舍利者。以此处已有如来全身故。葢碎骨是生身舍利。而此经乃法身舍利也。然生身舍利。固有全碎。而法身亦然。诸权浅教。诠理不足。如释迦之碎身。今经唯诠一实。有教有义。如多宝之全身。今于有法身处。不用生身者。以生身是法身之所流故。若有下。且将起塔人。所得之福。置而勿论。唯进论得见此塔者。及礼供者之功。已能高超权浅。得近菩提。况彼起者。
△三约善行道显胜。
藥王多有人在家出家(至)乃能善行菩薩之道。
不见此经。不具善巧。执事迷理。多种少获。有得见者。始善用心。藉事显理。行行契真。故举手低头。皆成佛因。世谛流布。同归实相。又能见者。如生王家。贵过臣佐。出入自在。
△四约得近菩提显胜二。初约近果标起。二约喻法释成。
今初。
其有眾生求佛道者(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自初住至妙觉。总谓之菩提。虽有果因之别。皆与实相同源。然求佛道者。必自入住始。行人于未入住前。倘能得见此经。信解受持。则不须远历尘沙及十千劫。自乘妙行。得近菩提。故知是经。正成佛之捷径也。
△二喻法释成二。初喻释。二法释。
今初。
藥王譬如有人渴乏須水(至)其心決定知水必近。
渴乏有二义。一以无明热恼。为渴乏。一以求佛之信乐。为渴乏。水如果法。平坦无水处。即是高原。高原之土如教。土下之水如果。穿凿如依教所诠之理法。而修观行也。然依权教修。但有言说。都无实义。如见干土。依般若等修。虽诠实相。而无开显妙旨。如见湿土。若依今经。即直舍方便。但显真实。性相双融。理事交彻。如水土和。而见泥相者。真空性水解渴在。即虽未即入正定聚中。而心已决定。不可撼矣。
△二法释。
菩薩亦復如是(至)成就菩薩而為開示。
初约闻与未闻。明去道之迟速。所以下。释得近义菩萨有二类。谓顿及渐。其顿往者。已知一切法。即心自性。不须开显。今云一切者。乃指由小入大之二乘。及会权入实者之三种。若以人该法。则菩萨二字。应含权小教理行之因及果法。以此四法。皆须决了。故属此经。以此能具开显之功故。然开之一字。若对昔言。应作二义释。谓废与会也。言废者。如长者宅内所许。但有空言。故出宅后。不见有车。以是诱子。可废之方便故。如在昔之教理及果。皆可废除。故前云。其实未得一切解脱。此开方便门。废权果也。果既废。则教理等。俱可废矣。前又云。化一切众生。如我等无异。此正示真实相也。二约会义释开者。由诸子之奔竞出宅。亦上车之所。不废故。前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故今开会权行。同趋极果。即示真实相也。是故一切渐往菩萨。所有果因。并应摄属此经。而为开示。不亦宜乎。是故此经。最为深大。非眇目者所能窥。最为坚固。非具金刚心者。不能入。最为幽微。即不退人。亦不能知。最为遥远。纵过三百由旬。犹不能到今佛为化权小。而成真实菩萨。始为开示。说此法门。如须水者。先令见泥。俾无疑意。决定进取。
△五约非机难闻显胜。
藥王若有菩薩(至)當知是為增上慢者。
△六法师具德二。初设问。二自答。
今初。
藥王若有善男子(至)說是法華經者云何應說。
△二自答三。初示所具德。二遣人听护。三现身重说。
今初。
是善男子善女人(至)及四眾廣說是法華經。
衣座室三。名为三轨。末世弘经。必借此三。乃获二利。如来以慈悲名室者。菩萨妙行。必先以众生。为所缘境。故摄生是成佛之本。若能令彼离苦得乐处。即是惠利归己时也。故大慈悲室。不独自覆。亦复覆物矣。又如来以柔忍名衣者。由内用柔和。覆除二障。外以忍辱。遮诸暴恶。使不得入。则内心寂。而外境亦融矣。又如来以法空为座者。须亡诸相。否则着我人等执。不能深契实相。是故菩萨。安住此中。能所两忘。方堪弘化。然须以不懈怠心。遍䇿善法。庶可广弘斯经矣。
△二遣人听护。
藥王我於餘國遣化人(至)阿修羅等聽其說法。
说法者。须六种成就。故遣化人。揄扬其德。而为集听法之众。又来听者。若见诸化。随顺不逆。亦生傚法心矣。
△三现身重说。
我雖在異國(至)我還為說令得具足。
令见令闻。皆世尊因法重人。拳拳不舍之意也。
△二颂文三。初颂说法胜。二颂法师具德。三结劝胜益。
今初。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欲捨諸懈怠(至)當知此人等近於佛智慧。
△二颂法师具德。
若人說此經(至)諸佛護念故能令大眾喜。
△三结劝胜益。
若亲近法师速得菩萨道随顺是师学得见恒沙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