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修分位品
修行所在称位。位别不同名分。即是前所修所在分位。依位方修。应位后依修成。位位不修前故。于修后明其位也。前品之末约凡圣三乘。此治差别。不约位说。故须重品。
修行所达到的境界称为位次。每位境界各不相同名为分位。这就是先前修行所达到的层次阶段。依据特定境界方能修行。应当随着境界进阶而成就修行。每个阶段都不重复前位修行。因此在说明修行后要阐明其境界。前篇末尾是就凡夫圣者三种修行路径而言。此处针对对治烦恼的差别。不是按境界次第说明。所以需要另立篇章。
论曰。已说修对治修分位云何。
论中说:已经说明了修习对治的方法,那么修行的次第阶段又是怎样的呢?
述曰。此品之中大文三段。初结前生后以发论端。次依问正解广中宗意。后释义既终略为总结。此即初也。
这一品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总结前文并引出后文的讨论开端;接着依据问题展开正解,详细阐明核心思想;最后在解释完毕后进行简要总结。这里就是开端的部分。
论颂曰。所说修对治至胜利成所作。
修行的对治法门,最终成就殊胜功德与利生事业。
述曰。自下第二依征正解。合有四颂。初三辩法。第四辩人。初三颂中。初之二颂明有为治法胜劣位别。第三一颂略明此有为治法于法界中辩其差别。此即初也。于中上二句标名显数。下六句依数别彰。
接着是第二部分,依据问题展开正式解答。共有四首偈颂,前三首辨析修行法门,第四首辨析修行者。前三首偈颂中,前两首阐明有为修行法门的优劣层次差别,第三首简要说明这些有为修行法门在法界中的差异。这是第一首偈颂的内容。其中前两句标明名称说明数量,后六句依照数量分别阐明具体内容。
论曰。如前所说至有十八种。
以上我们所说的总共有十八种。
述曰。总释文之大纲。别解颂初二句。然此分位更无别体。即前对治前后差别各分位故。
说到整体解释经文的大纲,特别要讲解颂文开头两句。不过这里所说的修行阶段,并没有独立的实体,其实就是前面所说的对治烦恼过程中,前后不同阶段所呈现的差别相。
论曰。一因位至谓已发心。
说到修行的第一个阶段,是指已经发起菩提心的阶段。
述曰。初即性种姓。即对治种子未起现行。第二位已去名习种姓。得彼彼说。
说道:第一阶段称为本性种姓,指的是对治烦恼的种子尚未显现作用。从第二阶段开始称为修习种姓,此时逐渐获得各种相应的功德境界。
论曰。三加行位至未得果证。
在三种修行阶段中,尚未证得果位时。
述曰。即发心已去未必是加行道。即资粮道亦此摄故。除见道中解脱道位。彼是果故。
说道:从发心开始修行的阶段,不一定都属于加行道。因为资粮道也包含在这个范围里。但要排除见道中的解脱道位次,那是修行的果位。
论曰。四果位谓已得果。
论中说:四种果位指的是已经证得的果位。
述曰。即第十六见道等是。
上面所说的,就是第十六见道等内容。
论曰。五有所作位至谓住无学。
论中说:五种有所作为的阶段,直到证入无学位的境界。
述曰。此文易知。然有学位有处唯说见道已去。如瑜伽五十七二十二根中。善法欲已去。今此取宽者。于理无遮。体虽与前无别。所望异故。无有失也。
这里所说的内容很容易理解。然而对于有学位的修行人,有些地方只说是从见道以后开始算起。比如《瑜伽师地论》第五十七卷中关于二十二根的部分,就是从生起善法欲之后算起。现在这里采取比较宽泛的说法,从道理上讲并没有妨碍。虽然其本质与前面所说的没有差别,但由于所依据的角度不同,所以这样说是没有过失的。
论曰。七殊胜位至胜功德。
论中说:在七个殊胜的修行阶段,能够证得殊胜的功德。
述曰。前无有无学。但是总说。今此殊胜约别为论异。非身证俱解脱等。
说到前面没有有学和无学,这是总体上的说法。现在这里讲的殊胜之处,是针对特殊情况分别讨论的差异。并非指那些亲身证得俱解脱等境界的修行者。
论曰。八有上位至无胜位故。
论中说:八个识都有更高的层次,直到达到无与伦比的境界。
述曰。若直往人即在十地。入菩萨地故。或此及迂会人。十信位。皆是此位。名胜声闻。然勘于此。前诸位中。即似唯说二乘人者。以此言超声闻等故。然理不简。无上可知。
述文说:如果是直往修行的人,就在十地境界,因为已进入菩萨阶位。至于迂回修行和直往修行的人,在十信位阶段,都属于这个阶位,称为超越声闻。然而仔细考察前面所说的各个阶位,似乎只提到二乘修行人,因为这里说超越声闻等。但从道理上讲并不区分,其无上境界可以推知。
论曰。十胜解行位至谓次六地。
论中说道:从十胜解行位达到第六地的过程。
述曰。前来通说三乘诸位。自下别说唯菩萨位。即十三位七种地也。如摄大乘瑜伽等说。文易可知。据胜能说。不可为难地地别立。
述说:前面已经总体说明了三乘(声闻、缘觉、菩萨)的各个修行阶位,接下来要特别说明唯独菩萨的修行阶位。这就是十三个阶位、七种境地,如同《摄大乘论》《瑜伽师地论》等经典中所说。文字容易理解,是依据最殊胜的修行能力而阐述的。不应质疑为何每个境地都要分别建立。
论曰。十三受记位。
论中说:第十三是受记位。
述曰。受记有种。
说到,获得授记有多种情况。
论曰。十四辩说位至灌顶位。
十四种辩才的境界,从初地直至灌顶成佛之位。
述曰。第九地得四辩。第十地将绍佛位故。以上辩因。自下辩果。
世尊说道:“第九地证得四种无碍辩才,第十地即将继承佛位。以上说明修行的因,接下来阐明证得的果。”
论曰。十六证得位至谓变化身。
论中说道:菩萨修行证得的十六个阶位,最终达到的是变化身的境界。
述曰。即是三身随胜立号。报身望菩萨故名于胜利。利于胜人。利以□身为利人名胜利。化身满因所愿名成所作。即成所作智。此即第一广明有为治法位讫。然勤位尽不过三种。故下为之此据别胜义不可废立。
述记说:这就是根据三身各自殊胜的特点来确立名号。报身相对于菩萨而言称为"胜利"——殊胜的利益。这是将利益赋予殊胜之人,以圆满之身利益众生而得名"胜利"。化身则能圆满修行者所发愿求,称为"成所作",即成就所应作事业的智慧。以上是第一大部分,详细阐明有为修行法门的阶段。然而精进修行的阶段归纳起来不外乎三种,所以下文将对此进行说明。这里是根据各阶段特有的殊胜意义来建立的,不可随意增减。
论曰。此诸分位至其三者何。
论中说:这些不同的阶段状态,以及它们具体指哪三种呢?
述曰。结生下文。
接下来要解释的是下一段的内容。
论颂曰。应知于法界至清净随所应。
论中颂文说:应当了知对于法界,乃至清净随顺相应。
述曰。上二句显前有为治法于真法界辩别。举数标宗。下二句列名摄广。
上面这两句说明前面有为的修行方法,在真实的法界中辨别区分,列举数目标明宗旨。下面这两句列出名称,概括广大的含义。
论曰。于真法界至摄前诸位。
论中说:在真实的法界中,各种道理圆满具足。这些道理可以归纳为十种,它们统摄了前面所说的各个阶位。
述曰。解初二句第四句颂末后三字。由真法界成有为治。故约法界辩治分位。
说到解释开头两句、第四句以及颂文最后三个字:由于真实的法界成就了有为的对治法,所以要依据法界来说明对治的各个阶段。
论曰。不净位至乃至加行。
在不清净的阶段,一直到修行用功的阶段。
述曰。此摄三位。谓因入加行。以有漏故名不净位。
这里说明的是三种修行阶位:因位、入位和加行位。由于还存有烦恼杂染,所以称为不净位。
论曰。净不净位谓有学位。
在修行清净与不清净的阶段,指的是那些正在学习佛法、尚未完全证悟的修行者所处的层次。
述曰。若约名摄。唯摄第五。若约体摄。即第四第五第八第十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位全。第七位少分有学亦得神通等故。以体准前。有学位体名取异生。与不净位体相杂故。此等诸通无漏有烦恼。故名净不净。
世尊说道:如果从名相上归属,只属于第五种神通;若从体性上归属,则第四、第五、第八、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种神通全部包含在内,第七种神通也部分包含——因为有学位的圣者同样能获得神通。根据体性推断,有学位众生的体性虽名为"取异生",却与不净位的体性相互交融。这些神通既具无漏功德又含烦恼种子,因此称为"净不净通"。
论曰。三清净位谓无学位。
在达到无学位的阶段,就进入了三种清净的境界。
述曰。若约名摄。唯摄第六。若约体摄。即摄第六第九第十六十七十八位全。第七位少分。上来第一约法辩位。次第二约□□位。
述说:如果从名称上归纳,只包含第六位。如果从实质上归纳,则包含第六、第九、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位的全部内容,以及第七位的部分内容。以上是第一项,从法理角度辨明位次。接下来是第二项,从□□角度辨明位次。
论曰。云何应知至诸补特伽罗。
论中问道:要如何理解不同众生的修行境界呢?
述曰。此问起颂答也。依法立人。故言依前诸位等。
述说:这是通过提问来引出颂文回答。依据法义来安立人道次第,所以说依据前面所说的各个修行阶位等等。
论曰。应知依前至此已发心等。
论中说:应当明白依照前面所说的内容,直到这里已经发心等等。
述曰。人既是假。约实辩人。依法别相方立人故。若种姓法名住种姓人。乃至广说十八三位。
述说:人这个概念其实是假名安立,要依据真实的法来讨论人,因为是根据法的不同特征才建立人的概念。比如具有种姓法的就称为住种姓位的人,如此类推详细展开所说的十八种人和三种阶位。
论曰。修分位至即种姓位。
在修行过程中,当达到相应阶段时,即是种姓位。
述曰。此即大文第三结前义也。有种姓者。方有堪能勤行入圣。
接下来要说明的是第三大段的总结。具有善根种性的人,才有能力精进修行,证入圣道。
论曰。发趣位即入加行位。
发心修行的阶段就是进入加行位。
述曰。前位未发心不名发趣。此二发心趣求圣道名发趣位。即名别说凡夫之位。即摄十八中第一二三。
说到前一阶段尚未发心,不能称为发趣。这第二阶段发心追求圣道,才叫作发趣位。这就是分别解说凡夫修行的阶段,其中包含了十八资粮位的前三个阶段。
论曰。不净位至清净位。
从不清净的状态到达清净的境界。
述曰。总摄凡位体。名不净位。三中摄一。如自名摄。十八中摄初之三位。若但名摄。即如名摄净不净位及清净位。及摄体收。如三中解。
说道:总体而言,凡夫阶段的本质,称为不净位。三性之中包含其一,正如其名称所示。十八位中包含了最初三个阶段。如果仅从名称来看,就如名称所示包含了清净与不清净的阶段,以及纯粹清净的阶段。从本质上来概括,就像对三性的解释那样。
论曰。有庄严位至无上位。
论中说:从具备修证功德的阶位,直至达到最圆满无上的佛果位。
述曰。十八中。第七名有庄严。以有胜德故。今别结。遍满位即十地者。谓十八中。第四第五第八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三中第二位。此位通十地。故言遍满位。无上位十八中谓佛。三中最后。论此品此结无也。然今此解勘数本释。更无别解。但随一理为结。不可征为尽理。
说到十八种庄严中的第七种,叫做"具足庄严",因为具有殊胜功德的缘故。现在特别说明"遍满位"就是指菩萨十地。具体来说,在十八种庄严中,第四、第五、第八、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这几种,以及三种位次中的第二位,这些庄严境界都贯通于菩萨十地,所以称为"遍满位"。至于"无上位",在十八种庄严中特指佛陀境界,也就是三种位次中的最高位。
这部论典在这一品中并没有详细总结说明。不过现在这个解释是参考了多个版本的研究,并没有其他特别的解释方法。只是依照一个道理来做总结,不能要求它完全穷尽所有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