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四
清凉山沙门 澄观 述
晉水沙門(淨源)錄疏注經
第四、通摄所诠体者,瑜伽八十一云:诸契经体,略有二种:一、文,二、义。文是所依,义是能依,如是二种,总名一切所知境界。即依于六文,显于十义,此明教、义相成。若不诠义,教、文何用?故通取所诠,成契经体。又十住品云:文随于义,义随于文,文、义相随,理无舛谬,方为真教。又瑜伽云:佛、菩萨等是能说者,语是能说相,名、句、文身是所说相,故皆通取,不同前义克取所说。
第四点,先讲教法和教义的关系。《瑜伽师地论》第八十一卷说:所有佛经的核心内容,可以分成两大类:第一是文字,第二是意义。文字是意义的基础,意义是文字要表达的内容。这两者合起来,就叫作“一切我们所了解的对象”。经文依靠六个方面的文字,来展现出十个方面的意义。这说明了教义和文字是互相成就的。如果文字不去解释意义,那文字还有什么用呢?所以应当把文字所要表达的意义也拿进来,才构成完整的佛经。
另外,《十住品》里也说:文字要跟着意义走,意义也要跟着文字走。文字和意义互相配合,道理才不会出错颠倒,这样的才算真正的教法。
还有,《瑜伽师地论》又说:佛和菩萨是能讲法的人,语言是表达的方法,而名词、句子、文章结构是所表达的形式。所以这些都要完整地看作教法。这和前面那种只盯着“具体讲的内容”才算教法的方式不一样。
第五诸法显义体者,谓但能显义理,一切诸法皆为教体。净名第三云:有以光明而作佛事,有以诸菩萨而作佛事,有以佛所化人而作佛事,有以佛菩提树衣服卧具乃至八万四千诸烦恼门众生为之疲劳,诸佛即以此法而作佛事。又十卷楞伽第四云:大慧!非一切佛土言语说法,故有佛国土直视不瞬口无言说名为说法。乃至云:有佛国土动身名说。又香积世界餐香饭而三昧显,极乐佛国听风柯而正念成,丝竹可以传心,目击以之存道,既语默视瞬皆说,则见闻觉知尽听,苟能得法契神,何必要因言说?况华严性海云台宝网同演妙音,毛孔光明皆能说法,华香云树即法界之法门,刹土众生本十身之正体,干何非教耶?下云刹说众生说,三世一切说,又云一切世间诸境界,皆悉能令转法轮等,其文非一。
第五部分讲的是"诸法显义体"——就是说,只要能表达出真理和道理的一切事物,都可以是佛法的载体。《净名经》第三卷说:有的佛用光明来做佛事,有的用各位菩萨来做佛事,有的用佛变化出来的人来做佛事,有的用佛的菩提树、衣服、卧具,甚至用八万四千种烦恼和众生因这些烦恼而疲惫不堪的现象,来做佛事。诸佛就是靠这些东西来教化众生的。另外,《楞伽经》第四卷说:大慧啊!不是所有佛的世界都靠说话来说法的。所以,有的佛国世界里,人只是直直地盯着看,眼睛都不眨一下,嘴里也不说话,这就叫说法。还有的说:有的佛国世界里,动一动身体就算说法。还有,香积世界的佛国,闻了香饭就能进入禅定;极乐世界的佛国,听到风吹树叶的声音就能生起正确的念头。琴瑟箫笛可以传递佛的心意,看一眼就能领悟道理。既然说话、沉默、看东西、眨眼都可以说是说法,那么人的看、听、感觉、知道就全都在听法了。如果人能够领悟佛法的真谛,与佛心相契合,那又何必非要靠嘴巴说话呢?更何况,在《华严经》所讲的佛性大海中,云彩、楼阁、宝珠做的网,全都在一起演奏微妙的法音。佛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每一道光明,都能说法。花、香、云、树,就是整个法界展现出来的法门。净土和众生,本来就是佛十身的真实体现。那么,又有什么东西不是教法呢?经后面又说:佛土在说法,众生在说法,过去、现在、未来一切都在说法。又说:世间所有一切境界,全都能让人转动法轮。这样的经文还有很多很多。
第六、摄境唯心体。总收前五,并不离识。唯识等云:一切所有唯心现故。起信亦云: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一、心真如门,二、心生灭门。然此二门皆各总摄一切法,以此二门不相离故。梵行品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故唯心现。然有二门:一、本影相对,二、说听全收。前中通就诸教以成四句:一、唯本无影,谓即小乘不知唯识故。二、亦本亦影,谓大乘初教,谓佛自宣说。若文若义,皆是如来妙观察智相应净识之所显现,名本质教。故佛地论第一云:有义,闻者善根本愿增上缘力,如来识上文义相生。此文义相是佛利他善根所起,名为佛说。若闻者识上所变文义,名为影像。佛地论云:如来慈悲本愿增上缘力,闻者识上文义相生。此文义相虽亲依自善根力起,而就强缘名为佛说。故二十唯识论云:展转增上力,二识成决定。护法论师等皆立此义。然云文义相生,复说五心集现,谓如说诸行无常,即有四声、四字、四名、一句及所诠义。此十四相于闻者识上聚集显现。然西方多释,今略举其一,谓如说诸字有率尔、寻求二心,然未定知诸字所属无决定心。次说行字,由先熏习连带解生,有三心起,谓率尔、寻求、决定,以决定知诸字所属一切行故。闻诸行字,虽知自性,然未知义。为令知义,复说无字,但有二心,谓率尔、寻求、未有决定,以未定知无字所属。后说常字,由前字力,展转熏习,连后字生,具起五心,谓率尔、寻求、决定、染净等流。于最后时,四字周圆,方能解义。总十二心,初二、次三、次二、后五,故有十四相。义如前说,余如别章。三、唯影无本,谓大乘实教离众生心,佛果无有色声功德,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独存大悲大智为增上缘,令彼所化根熟众生心中现佛色声说法,是故圣教唯是众生心中影像。夜摩偈云:诸佛无有法,佛于何有说?但随其自心,谓说如是法。龙军、坚慧诸论师等,并立此义。四、非本非影,如顿教说,非直心外无佛色声,众生心内影像亦空,性本离故。亡言绝虑,即无教之教耳。须弥偈云:法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净名云:其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龙树等宗,多立此义。此前四说,总合为一,圆融无碍,自浅之深,摄众生故。第二说、听全收,成二四句:一、约同教以成四句,谓:一、佛真心外无别众生,以众生真心即佛真心故,则唯说无听,故所说教唯佛所现。二、众生心外更无别佛,以佛真心即众生真心故,则唯听无说,故所说教即众生自现。梵行品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等。三、佛真心现时,不碍众生真心现,故说、听双存,二教齐立。四、佛即众生,故非佛;众生即佛,故非众生。互夺双亡,则说、听斯寂。故净名云:其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二、约别教以明四句,谓:由不坏相,生、佛互在故。一、众生全在佛中故,则果门摄法无遗。生尚在佛心中,况所说教不唯佛现?故出现品云:如来成正觉时,于其身中普见一切众生成正觉,乃至普见一切众生入涅槃。又佛性论第二如来藏品云:一切众生悉在如来智内,故名为藏,以如如智称如如境故。一切众生决定无有出如如境者,并为如来之所摄持,故名所藏众生为如来藏。又下出现品中,明三世劫刹众生所有心、念、根、欲,尚皆一身顿现,况佛智广大同虗空耶?二、佛在众生心中故,则因门摄法无遗。佛尚在于心中,况所说教非众生心现?故出现品云:菩萨摩诃萨应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觉。何以故?诸佛如来不离此心成正觉故。如自心,一切众生心亦复如是,悉有佛成正觉。此明佛证众生心中真如成佛,故本觉无异。以始同本,总在众生心中。从体起用,应化身时,即是众生心中真如用大,更无别佛。如起信中多明此义,而是自心体用。今以此经心佛众生无差别故,佛证众生之体,用众生之用。三、由前生佛互相在时,各实非虗,则因果交彻。随一圣教全在二心,故众生心中佛为佛心中众生说法,佛心中众生听众生心中佛说法。四、由生全在佛,则同佛非生;佛全在生,则同生非佛。两相形夺,二位齐融,则随一圣教俱非二心,则佛心中众生无听,众生心中佛无说。是以贤首品云:因缘所生无有生,诸佛法身非是身。又偈赞品云:如来不说法,亦不度众生。大般若四百二十五云:我从得道来,不说一字,汝亦不闻等。是故此四于一圣教圆融无碍,方为究竟甚深唯识道理。
第六、收摄一切境界归于心性的本体。总共包含前面五种情况,都不离开心识。唯识论等经典说:一切存在都是心识所显现的。大乘起信论也说:依据一心法有两种门:一是心真如门,二是心生灭门。这两种门各自总摄一切法,因为它们彼此不相离。梵行品说:知道一切法就是心自己的本性,所以是唯心所现。这里有两种门:第一是本质和影像相对,第二是说法和听法全部收摄。前面的情况总体上按照各种教法形成四种说法:第一、只有本质没有影像,指的是小乘不知道一切唯识的道理。第二、既有本质也有影像,指的是大乘初教,佛亲自宣说。不论是文字还是意义,都是如来妙观察智相应清净心识所显现的,叫做本质教。所以佛地论第一卷说:有一种观点认为,听闻者善根本愿的增上缘力,如来心识上的文字意义相生起。这些文字意义相是佛利益他人的善根所产生的,称为佛说。如果听闻者心识上所变现的文字意义,叫做影像。佛地论说:如来慈悲本愿的增上缘力,听闻者心识上文字意义相生起。这些文字意义相虽然直接依靠自己的善根力生起,但从强有力的缘的角度称为佛说。所以二十唯识论说:辗转增上的力量,两种心识形成决定。护法论师等都建立这种观点。然而说文字意义相生起,又讲五种心念集合显现,比如讲诸行无常,就有四个声音、四个字、四个名称、一个句子以及所表达的意义。这十四个相在听闻者心识上聚集显现。不过西方有很多解释,现在简单举一种,比如听到诸字有率尔、寻求两种心,但不确定诸字所属,没有决定心。接着讲行字,由过去熏习连带产生理解,有三种心生起,即率尔、寻求、决定,因为决定知道诸字所属是一切行。听到诸行字,虽然知道自性,但不知道意义。为了让其知道意义,又讲无字,只有两种心,即率尔、寻求,没有决定,因为不确定无字所属。最后讲常字,由于前面字的力量,辗转熏习,连带后面字生起,完全具足五种心,即率尔、寻求、决定、染净、等流。在最后时刻,四个字圆满,才能理解意义。总共十二种心,前两个、其次三个、其次两个、最后五个,所以有十四相。意义如前所说,其余如别的篇章所说。第三、只有影像没有本质,指的是大乘实教,离开众生的心,佛果没有颜色声音的功德,只有真如以及真如智,独自存在的大悲大智作为增上缘,让所教化的根机成熟的众生心中显现佛的颜色声音说法,因此圣教只是众生心中的影像。夜摩偈说:诸佛没有法,佛哪里有说法?只是随顺自己的心,说这样的法。龙军、坚慧诸论师等,都建立这个观点。第四、既不是本质也不是影像,如顿教所说,不只是心外没有佛的颜色声音,众生心内的影像也是空,因为本性本来离相。言语断绝思虑,就是无教之教。须弥偈说:法性本来空寂,没有取也没有见,性空就是佛,不可以思量。净名经说:那些说法的人,没有说没有示;那些听法的人,没有闻没有得。龙树等宗,多建立这个观点。前面这四种说法,总结合为一体,圆融无碍,从浅到深,因为收摄众生的缘故。第二、说法和听法全部收摄,形成两种四句:第一、就同教形成四句:一、佛真心之外没有别的众生,因为众生的真心就是佛真心,所以只有说没有听,因此所说的教法只是佛所显现。二、众生心之外没有别的佛,因为佛的真心就是众生真心,所以只有听没有说,因此所说的教法就是众生自己显现。梵行品说:知道一切法就是心自己的本性等。三、佛真心显现时,不妨碍众生真心显现,所以说法和听法同时存在,两种教法齐立。四、佛就是众生,所以不是佛;众生就是佛,所以不是众生。互相排斥两者都消亡,那么说法和听法都寂灭了。所以净名经说:那些说法的人,没有说没有示;那些听法的人,没有闻没有得。第二、就别教说明四句:由于不坏现象,众生和佛互相在对方中。一、众生完全在佛中,所以果门收摄法无有遗漏。众生尚且住在佛心中,何况所说的教法不唯佛所现?所以出现品说:如来成正觉时,在其身中普遍看见一切众生成正觉,乃至普遍看见一切众生入涅槃。又佛性论第二如来藏品说:一切众生都在如来智慧内,所以叫做藏,因为如如智契合如如境的缘故。一切众生决定没有超出如如境的,都被如来所摄受持,所以叫做所藏众生为如来藏。又下面出现品中,说明三世劫刹众生所有心、念、根、欲,尚且都在一身中一时显现,何况佛智广大如同虚空呢?二、佛在众生心中,所以因门收摄法无有遗漏。佛尚且在心中,何况所说的教法不是众生心显现?所以出现品说:菩萨摩诃萨应当知道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觉。为什么呢?诸佛如来不离开此心成正觉的缘故。如同自心,一切众生心也是这样,都有佛成正觉。这说明了佛证得众生心中的真如而成佛,所以本觉没有差别。以始觉同于本觉,总在众生心中。从体起用,应化身时,就是众生心中真如的大用,更没有别的佛。如起信论中多说明这个道理,而是自心的体和用。现在由于这部经心佛众生没有差别的缘故,佛证得众生的体,运用众生的用。三、由于前面众生和佛互相在对方中时,各自实际不虚,所以因果交相彻照。随一种圣教完全在两种心中,所以众生心中的佛为佛心中的众生说法,佛心中的众生听众生心中的佛说法。四、由于众生完全在佛中,就同于佛不是众生;佛完全在众生中,就同于众生不是佛。两方面互相形夺,两种位次齐融,那么随一种圣教都不是两种心,所以佛心中的众生没有听,众生心中的佛没有说。因此贤首品说:因缘所生的没有生,诸佛法身不是身。又偈赞品说:如来不说法,也不度众生。大般若经四百二十五说:我自从得道以来,不说一个字,你也没有听闻等。所以这四种对于一种圣教圆融无碍,才是究竟甚深的唯识道理。
第七会缘入实体者,前来六门同入一实,故亦有二义:一以本收末,二会相显性。前中以诸圣教从真流故,不异于真,故摄论中名为真如所流十二分教。唯识第十释胜流真如云:谓此真如所流教法,于余教法最为胜故。彼宗虽不立真如随缘,而说佛正体智证最清净法界,而于后得安立教法,名为如流。以本收末,亦名如为教体。二会相显性者,谓彼一切差别教法,从缘无性,即是真如。是故虗相本尽,真性本现,如来言说皆顺于如。故金刚三昧经云:如我说者,义语非文;众生说者,文语非义。仁王二谛品云:大王法轮者,法本如,应颂如,乃至论议如等。此经明教即是如,不说如皆是教。若取诸法显义皆为教体,一切法皆如也,则无如非教。
第七次,我们要把前面的各种教法汇入真实的本质。前面讲的六类教法,最终统统归入一个真实的本体。这里有两层意思:第一,用根本的真理来统摄枝末的表现;第二,识破表面现象,显现出真实的本性。
第一层,根本统摄枝末:所有的圣贤教法,都是从真理中流出来的,所以和真理本身没什么不同。因此《摄大乘论》里称,十二类经典都是真理所流出的教法。《唯识论》第十卷解释“殊胜真理”时说:这真理本身流出的教法,比其他教法更殊胜。虽然唯识宗不承认真理会随缘变化,但他们说佛在修行时,用智慧证悟了最清净的真理境界,随后又根据这个境界建立了各种教法,这就叫作“从真理流出”。所以,用根本真理来统摄枝末教法,也可以说真理就是教法的本体。
第二层,识破现象显现本性:所有各种各样的教法,都是因缘条件组合而成的,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正因为这样,它们本身就是真理。所以虚幻的表象本来就没有,真实的本性本来就在眼前。如来的每一句话,都完全顺应真理本身。因此《金刚三昧经》说:“我所说的,是合乎真理的语言,不是表面的文字;众生所说的,是表面的文字,不是真理的语言。”《仁王经·二谛品》也说:大王,佛法法轮的真义是,真理本身就是根本的教法,真理本身就是重复颂说的教法,甚至真理本身就是论述讨论的教法。这部经说明教法就是真理,而不是说真理只是教法的一部分。如果认为一切事物所显示的意义都是教法的本体,那么一切事物都是真理,就没有任何真理不在教法之中了。
第八、理事无碍体者,谓一切教法虽举体即真,不碍十二分等事相宛然显现。虽真如举体为一切,不碍一味湛然平等。由如无碍,佛之音声亦顺如无碍,皆与如智而相应故。如前义分齐中广明。
第八,关于"理"和"事"互相不阻碍的本体。意思是说:所有佛法教义虽然从根本上来说就是真理,但并不会妨碍十二部经等具体事物表现得清清楚楚、明白可见。虽然真理本身就是一切事物的整体,但也不会妨碍它那种纯粹、宁静、平等的本质。因为真理本身是畅通无阻碍的,所以佛陀的声音也符合这种无阻碍的状态,完全与真理和智慧相应。这部分在前面"义分齐"中已经详细说明了。
第九、事事无碍体者,文义皆圆,文即圆音。此中亦具十种玄门。现相品云:佛以一妙音,周闻十方国,众音悉具足,法雨皆充徧。即同时具足相应体。十住品云:欲具演说一句法,阿僧祇劫无有尽,而令文义各不同,菩萨以此初发心。即广陿无碍体,亦名纯杂教。一句不坏,陿也,纯也;文义不同,广也,杂也。又云:于一法中解众多,众多法中解了一等。皆一多相容教也。出现品云:如来音声普入一切,譬如书字等。此亦相入即相容也。十住又云:一即是多,多即一;文随于义,义随文。即相即教体。出现品云:道场皆闻,不出众外,各各随解。即隐显教体也。又云:如来言音唯是一味,随诸众生心器异故,无量差别。亦隐显教体,亦纯杂教也。又云:如来于一语言中,演说无边契经海,如善口女等。即微细教也。阿僧祇品云:于彼一一修多罗,分别诸法不可说;于彼一一诸法中,又说诸法不可说等。一法既尔,余法亦然,交映重重,无尽无尽。即帝网教也。触事皆法,即托事生解教也。一念顿演,即十世教也。如诸会中,此方所说十住等,十方亦尔。即主伴教也。若随说一法一门,皆有无量修多罗为眷属等。即眷属教。虽不得为主,亦是伴类。此且约言说。若类通诸法,皆为教体,即所诠义,义即普法,具十玄门,如义分齐。
**第九章:事事无碍的教体** 这一章讲的是,佛法的道理本身和表达这些道理的语言文字,是圆满融通的。也就是说,经文所使用的文字,本身就已经具备了圆满的真理,这种文字声音就是圆满的教法。这里面也包含了十种玄妙的门径。**1. 同时具足相应体** 《世界成就品》说:佛陀用同一个微妙的音声,就能让十方世界的众生都同时听到。在这一个声音里,所有不同的声音都能圆满具足,如同雨水一样普遍滋润,无一遗漏。这叫“同时具足相应”,意思是说,一个教法里就同时包含了所有教法的道理。**2. 广狭无碍体** 《十住品》说:想圆满地讲完一句法,哪怕用上无数劫那么长的时间,也讲不完、讲不尽。可是这句法里所包含的道理和表达这些道理的文字,又能变化出千差万别。菩萨最初发心,就是要了解这个道理。这就叫“广狭无碍”,也叫“纯杂教”。* **一个句子本身没有破坏**,这就是“狭”和“纯”。* **其中包含的道理和文字却千变万化**,这就是“广”和“杂”。**3. 一多相容教** 又说:“在一个法之中,能理解众多法;在众多法之中,能了解一个法。”这讲的就是“一”和“多”可以互相容纳,彼此并不矛盾。**4. 相即教体** 《出现品》说:如来的声音能普遍进入一切地方,比如像书上写的字一样普遍。《十住品》又说:一就是多,多就是一;文字要随顺道理,道理也要随顺文字来表达。这两者互不相离,本质上是一体的。这就叫“相即”的教体。**5. 隐显教体** 《出现品》说:佛陀说法的道场里,所有人都能听到佛的声音,但佛的声音并不会跑到场外去,而且每个人听到的内容,都刚好适合他自己当下的理解程度。这就是“隐显”的教体,即道理既能展现出来,同时也隐藏着更深层的含义。**6. 纯杂教** 又说:如来说法的声音,本质上只有一种味道,就是解脱的味道。但是因为众生心中装的东西不一样,所以听到的内容才变成了无量无边的差别。这既属于“隐显”的教体,也属于“纯杂”的教体。**7. 微细教** 又说:如来在一句语言中,就能演说无量无边的佛法经藏,就像善口女一样,能从一个声音里发出无量的声音。这叫做“微细”的教体,意思是说,在一个极其微小的点上,就包含了无量的道理。**8. 帝网教** 《阿僧祇品》说:在那一部一部广大的经典中,又可以开演出数不清的法门;在每一个法门里,又能再讲述数不清的道理。一个法是这样,其他一切法也都是这样。它们互相映照、重重交错,没有穷尽。这叫“帝网”教,像帝释天宫殿里的宝珠网一样,每一颗宝珠都映照着其他所有宝珠的光影。**9. 托事生解教** 碰到任何一件事,都能直接用它来说明佛法,让人从这件事上明白道理。这就叫“托事生解”的教体。**10. 十世教** 在极短的一念之间,就能把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以及三世中的每一世的所有佛法,全部演说圆满。这叫“十世”的教体。**11. 主伴教** 比如在各个法会上,这个世界讲解《十住品》,十方世界的所有世界也都在同时讲解《十住品》,这就叫“主伴”教。主法和伴法互相呼应,圆融无碍。**12. 眷属教** 如果随着你讲一个法门,这个法门就会有无数部佛经作为它的“眷属”来辅助说明。虽然它们不能作为主角,但它们都是同一教法的同伴、陪衬。上面主要是从语言和文字的角度来说明。如果把这个道理推广到一切法,那么,一切事物本身都可以作为“教体”来让人觉悟。也就是说,我们所说明的道理,其实就是普贤行愿的殊胜法门,它本身圆满具足这十种玄妙的门径。就像讲解“义”的分齐那样,经典中的文字只是引导,真正的意义是无止境的。
第十、海印炳现体者,如前差别无尽教法,皆是如来海印定中同时炳现,设所化机亦同缘起炳现定中,是故唯以三昧为教体,如出现品辨。此约果位,若约因位,圆信亦得印现。贤首品云:如是一切皆能现,海印三昧威神力。以上十门该罗收摄,未有一法而非教体,然后二门正是经宗,融取前八无所遗矣。
第十种叫做“海印显现为教体”。就像前面讲的那些各种各样的教法,都是如来在海印定中同时显现出来的。哪怕是要度化的众生,也一起在海印定中显现出来。所以教体就是完全依靠这个三昧。就像《出现品》里说的那样。这是从佛法圆满的结果来说的。如果从修行的过程来说,只要信心圆满,也能得到这种显现。就像《贤首品》里说的:这些都能显现出来,这是海印三昧的威力。前面这十种分类把所有情况都包括了,没有哪一个法不是教体。而最后两种才真正是这部经的核心,把前面八种融会贯通起来,就一个也不漏掉了。
△第六、宗趣通别者。语之所尚曰宗,宗之所归曰趣。先明其通,后显于别。前中通论一代佛教,诸部异计,各是一宗,谓十八本。二各不同,故以义相从,更复合之。然隋朝大衍法师总立四宗:一、因缘宗,谓萨婆多;二、假名宗,谓即经部;三、不真宗,谓诸般若;四、真实宗,谓法性、真理、佛性等教。又此四宗,初名立性,二名破性,三名破相,四名显实。初二小乘,后二大乘,各初浅后深。此亦有理,但收义不尽,以十八部中但判二故。今总收一代时教以为十宗。
第六,宗趣通別。佛经最注重的叫宗,宗要达到的目的叫趣。先弄清楚共同的地方,再看不同的地方。先看共同的地方。总的来说,从释迦牟尼佛一辈子的教导来看,各部派理论的看法都不一样,每一个流派都可以看做一宗,一共有十八个部派。这十八个部派之间观点不同,所以根据教义的相同点,再把它们合并归类。但隋朝的大衍法师把它们总体分成四个宗派:第一是因缘宗,比如萨婆多部的主张。第二是假名宗,指的是经部的观点。第三是不真宗,包括各种般若经典。第四是真实宗,讲法性、真理、佛性这类教法。另外这四宗:第一个宗叫“立性”,主要确立事物的真实性质;第二个宗叫“破性”,主要是打破对事物性质的真实执着;第三个宗叫“破相”,主要打破一切表相;第四个宗叫“显实”,直接显露真实本质。前两宗属于小乘佛教,后两宗属于大乘佛教。每一宗都有从浅到深的层次。大衍法师这样分打有一定道理,但没能全部包括各个派系的所有教义,因为他只把十八个部派中的做了小乘和大乘的分类。现在总的把所有佛一辈子的教导分成十个宗派。
第一我法俱有宗,谓犊子部等。彼立三聚:一有为,二无为,三非二聚,非二即我。又立五法藏,谓三世为三,无为为四。第五不可说藏,我在其中,以不可说为有为无为故。然此一部,诸部论师共推不受,呼为附佛法外道,以诸外道所计虽殊,皆立我故。
第一种观点认为“我”和“法”(外在的一切事物)都是真实存在的,比如犊子部等派别就是这样认为的。他们建立三种类别:第一种是“有为法”(有生有灭的事物),第二种是“无为法”(不生不灭的真理),第三种是“非二聚”(既不是有为也不是无为的东西),这“非二聚”其实就是指“我”。他们还建立了五种法藏:把过去、现在、未来这三种时间状态当做前三藏,把无为法当做第四藏。第五个叫做“不可说藏”,就是在其中安立“我”这个概念,因为“我”是既不能说它是“有为”,也不能说它是“无为”的。不过,这一派的观点,被其他各个部派的高僧大德们共同排斥,不认可它,说它是“附着在佛法上的外道”。这是因为,虽然其他外道讲的道理千差万别,但他们都坚持有一个固定的“我”。
二、法有我无宗。谓萨婆多等,彼立诸法不离色心,或立三世无为,或分五类皆无有我,以无我故异外道计。又于有为之中立正因缘,已破外道邪因无因。然西域邪见虽九十五种,或计二十五谛从冥生等,或计六句和合生等,或谓自在梵天等生,或谓时、方、微尘、虗空、宿作等,而为世间及涅槃本。统收所计不出四见,谓数论计一,胜论计异,勒沙婆计亦一亦异,若提子计非一非异。若计一者则谓因中有果,若计异者则谓因中无果,三则亦有亦无,四则非有非无,余诸异计皆不出此。虽多不同,就其结过不出二种,从虗空自然生即是无因,余皆邪因。此方儒道二教亦不出此,如庄老皆计自然,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若以自然为因,能生万物,即是邪因。若谓万物自然而生,如鹤之白,如乌之黑,即是无因。周易云: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者,太极为因,即是邪因。若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即计阴阳变易,能生万物,亦是邪因。若计一为虗无自然,则亦无因。然无因邪因,乃成大过。谓自然虗空等生,应常生故。以不知三界由乎我心,从痴有爱,流转无极。迷正因缘,故异计纷然。安知因缘性空,真如妙有。言有滥同释教者,皆是佛法之余,同于涅槃盗牛之喻。乳色虽同,不能善取醍醐。况抨驴乳,安成酥酪。广明异计,如瑜伽第六,显扬第九、第十,婆沙十一、十二,及金七十论说。中百等论,亦广破之。今但说正因缘,已总破诸计。是知佛法之浅浅,已胜外道之深深。
第二类,主张法有我无宗。比如萨婆多部等学派,他们认为一切事物都离不开物质(色)和精神(心),或者建立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和脱离因果的无为法,或者分成五大类,但都认为没有自我。因为没有自我,所以和外道的主张不同。另外,在造作变化的事物中,他们建立了正确的因果规律,已经破除了外道错误或随机的因果论。虽然古印度有九十五种错误见解,有的把世界归为二十五个环节,从原始物质中产生,有的主张六个基本元素组合产生万物,有的说由大自在天或梵天创造世界,有的认为时间、方位、原子、虚空、前世业力等是世界的本源,甚至是轮回解脱的根源。大致归纳起来,不外乎四种看法:数论派主张“一”,胜论派主张“不同”,勒沙婆派主张“既相同又不同”,若提子派主张“既不相同也不不同”。如果主张“一”,就是认为原因中已经包含结果;如果主张“不同”,就是认为原因中不包含结果;第三种认为既包含又不包含;第四种认为既不包含也不不包含。其他各种错误观点都没有超出这个范围。虽然说法多种多样,但归根究底的错误只有两种:从虚空或自然产生,就是没有原因;其他的则都是错误的原因。中国本土的儒家和道家也没有超出这两种。比如庄子、老子都主张自然发生,说人要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如果把“自然”当作原因,能够产生万物,那就是错误的原因。如果说万物自己就那么产生出来,比如白鹤天生就白,乌鸦天生就黑,那就是没有原因。《周易》说:“太极生阴阳两仪,两仪生四种形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决定吉凶,吉凶产生大业。” 如果太极是原因,那就是错误的原因。如果说“一阴一阳叫做道”,认为阴阳变化创造了万物,那也是错误的原因。如果认为“一”等同于虚无或自然,那最终也变成没有原因。但是无论没有原因还是错误的原因,都会造成严重的过失。比如说自然、虚空等能产生万物,那就应该一直产生不停才对。这是因为不明白三界六道都是由我们的心产生的,从愚痴生出贪爱,于是轮回流转没有尽头。由于不明白正确的因果规律,所以错误的想法乱七八糟。哪里知道因果的本质是空的,真实的佛性是微妙而真实存在的呢?有人说佛教中有类似的说法,其实那都是佛法的残余,好比涅槃经里“偷牛”的比喻:牛奶的颜色虽然一样,却不会善加提取醍醐。何况去挤驴奶,怎么能做成奶酪呢?详细说明各种错误见解,可以参考《瑜伽师地论》第六卷、《显扬圣教论》第九、十卷、《大毗婆沙论》第十一、十二卷,以及《金七十论》等。而《中论》《百论》等佛教经典也广泛地破除了这些观点。现在只要讲明白正确的因果规律,就已经完全破除了各种错误观点。由此可见,佛法最浅的部分,也已经超过了外道最深刻的思想。
三、法无去来宗。谓大众部等,说有现在及无为耳。其过未之法,体用俱无。
**第三种:法无去来宗** 这一派以大众部为代表,认为只有当下存在的现象和超越时空的境界是真实的。过去和未来的事物,既没有实体,也没有实际的用处。
四、现通假实宗。谓说假部,就前现在之中,法在蕴为实,在界处为假。其成实论经部师,即是此类。
第四,现在通假实宗。这是讲说假部的观点:他们认为在当下的现象中,物质现象属于“蕴”这部分的是真实的,属于“界”和“处”这部分的是假有的。后来《成实论》和经部的论师,都属于这一类。
五、俗妄真实宗,即说出世部等,谓世俗是假,以虗妄故,出世反上。
第五种叫做“俗妄真实宗”,比如说出世部这些学派认为:世俗世界是虚假的,因为它们都是虚妄不实的;而超出世俗的境界,则刚好相反,是真实不虚的。
六、诸法但名宗,谓一说部等一切我法,唯有假名,无实体故。
第六、万事万物只是一个假名。这一派认为,一切众生和世间现象,只有称呼上的名称,并没有真实的实体存在。
七、三性空有宗,谓徧计是空,依圆有故。
第七、三性空有宗,说的是“遍计”(对于事物虚妄的执着)是空的,而“依他”和“圆成”(圆满真实的本质)是有的。
八、真空绝相宗。谓心境两亡,直显体故。
第八、真空绝相宗。说的是内心和外界全都放下不执着,直接显现出本来面目的道理。
九、空有无碍宗。谓互融双绝,而不碍两存,真如随缘,具恒沙德故。
**第九种:空和有互不障碍的教义。** 也就是说,事物本质上是空的,但现象世界又存在,这两种状态互相融合、又都不绝对,同时互不排斥。真正的本性虽然随缘变化,却包含着像恒河沙一样多的功德。
十、圆融具德宗,谓事事无碍,主伴具足,无尽自在故。然此十宗,后后深于前前,前四唯小,五、六通大、小,后四唯大乘。七即法相宗,八即无相宗,后二即法性宗。又七即初教,八即顿教,九即终教,十即圆教。又第七亦名二谛俱有宗,谓胜义真实故不无,世俗因果不失故是有,如深密、瑜伽等。第八亦名二谛双绝宗,谓胜义离相故非有,世俗缘生如幻故是无,如掌珍颂云真性有为空,如幻缘生故,无为无有实,不起似空华等,即般若三论中一分之义。九、二谛无碍宗,如维摩、法华等。义如前显。然十宗、五教互有宽陿,教则一经容有多教,宗则一宗容有多经,随何经中皆此宗故。若局判一经以为一教,则抑诸大乘。又夫立教必须断、证阶位等殊,立宗但明所尚差别,前之五宗执法有异,故分五宗断、证次位,不离八辈合为一教,余义如前立教中辨。
第十宗叫圆融具德宗,说的是所有事物互相融通、没有障碍,主体和伴随都齐全,自在无碍、没有尽头。不过这十个宗派,越到后面越深奥。前面四宗只讲小乘教法,第五和第六宗通大小乘,后面四宗只讲大乘。第七宗就是法相宗,第八宗是无相宗,后面两宗是法性宗。另外,第七宗相当于初级阶段,第八宗是顿悟阶段,第九宗是终极阶段,第十宗是圆满阶段。第七宗也叫“二谛俱有宗”,意思是胜义的真理是真实存在的、不是没有,世俗的因果报应也是实在的、确实有的,比如《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等。第八宗也叫“二谛双绝宗”,意思是胜义的真理没有相状、所以不存在,世俗的事物因缘和合、像幻象一样、所以是空的,比如《掌珍颂》里说:真正本性的有為法都是空的,像幻象一样因缘而生;无為法也没有真实的东西,不会产生、像空中的花一样。这其实就是《般若经》和“三论”里的一部分意思。第九宗是“二谛无碍宗”,比如《维摩诘经》《法华经》等,意思和前面说的差不多。但十宗和五教互相之间范围有宽有窄:就教来说,一部经可以包含多种教;就宗来说,一个宗可以包含多部经,随便哪部经里都有这个宗的意思。如果硬要把一部经归为一个教,那就会贬低其他大乘经典。而且,建立教法必须看修行的境界、断烦恼、证果位的次第是不是不同;建立宗派只是表明修行主张的差别。前面五个宗派因为对“法”的看法不一样,所以分成五个宗;而断烦恼、证果位的次第,并没有离开八辈圣者的范围,所以可以合为一个教。其他的意思,在前面讲立教的部分已经说过了。
第二别显宗者,一切诸经各自有宗,今此别明此经宗趣。然楞伽云一切法不生,不应立是宗者,斯言遣滞。若无宗之宗,则宗说兼畅。略以二门分别:先叙异解,后申今义。前中略举十说:一衍法师以无碍法界为宗。二裕法师以甚深法界心境为宗,谓法界门中义分为境,诸佛证之以成净土。法界即是一心,诸佛证之以成法身。是故初品中云:无尽平等妙法界,皆悉充满如来身。末后明入法界品,故知唯以法界为宗。三有说以缘起为宗,法界缘起相即入故。四有云以唯识为宗,经说三界唯一心现,心如工𦘕师故。五敏印二师同以因果为宗,谓此经广明菩萨行位之因及显所成果德,下文不离此故。六、远法师以华严三昧为宗,谓因行之华能严佛果故。七、笈多三藏以四十二贤圣观行为宗,说其行位令成观故。八、有说言以海印三昧为宗,逆顺理事乃至帝网,如海波澄一时现故。九、光统律师以因果理实为宗,以因果是所成行位,理实是所依法界故。十、贤首以前各互阙故,总以因果缘起理实法界以为宗趣,谓前之二师但得所依法界,三四二师但明缘起,五六唯明因果,七唯因修,八唯果用,并皆互阙故。贤首意取光统而加缘起法界之言,由光统师以因果即缘起,理实即法界,故不开之。贤首以因果是缘起中别义,理实是法界中别义,故加总名。以法界有事理及无碍故,缘起体上之用故,所以加之。
好的,这段经文讨论的是《华严经》这部经的核心思想是什么。历代大师们对它有不同的理解。我用最简单的大白话给你讲明白。首先,有一种说法是,佛教的根本道理是“一切法不生”(万事万物本来没有个固定不变的样子),所以不应该再给佛经定什么“宗”。但这种说法,是为了破除人们的执着。实际上,那种超越一切、不讲宗派的“宗”,才是最圆满的,能同时把“宗”和“说”都讲清楚。下面简单列举十种古来的说法:第一种,**衍法师**认为,这部经的核心思想是“没有障碍的法界”。就是万事万物本质相通,互相没有阻碍。第二种,**裕法师**认为,核心是“非常深奥、分不清是心还是境的法界”。他认为“法界”可以分成“境”(佛的法身智慧所证得的境界)和“心”(一切现象的本源)。佛通过修行,把心净化,证得了这个“境”,就成了净土;而一切的“法界”根本就是同一个“真心”,佛证到了这个真心,就成了法身佛。第三种,有人认为,核心是“缘起”(万事万物因缘和合而产生)。整个“法界”的种种生灭变化,都是互相作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第四种,有人认为,核心是“唯识”(万法唯心,一切现象都是心识的显现)。佛经里说“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唯一心现”,世界就像心灵这个画师画出来的画。第五种,**敏、印两位法师**认为,核心是“因果”。这部经详细说明了菩萨修行的各种位次(因),以及最终成就的佛果(果)。第六种,**远法师**认为,核心是“华严三昧”(一种叫《华严经》的修行方法)。用修行这个“因”来庄严、成就佛果这个“果”,就像花朵可以装扮果实一样。第七种,**笈多三藏**认为,核心是“四十二贤圣观行”(修行者一步步升级的修行方法,从凡夫到成佛共有四十二个阶位)。经文是为了引导大家按照这些阶位去修观、去体悟。第八种,有人说,核心是“海印三昧”。无论事相还是道理,无论正面还是反面,乃至像天网般重重无尽的事物,都能像平静的大海同时倒映出所有星星一样,一下子全部显现出来。第九种,**光统律师**认为,核心是两个东西:“因果”和“理实”。“因果”是修行的过程和结果,“理实”就是佛法的根本真理,也就是“法界”。第十种,**贤首大师**(华严宗的集大成者)认为,前面那九种说法都只说到一部分,互相有缺失。所以他综合了“因果”、“缘起”、“理实”、“法界”这四个方面,作为《华严经》的核心思想。他指出:第一、第二种只说了根本真理,第三、第四种只说了关系,第五、第六种只说了过程,第七种只说修行方法,第八种只说佛的境界和作用,都不完整。贤首大师为什么这么总结?因为光统大师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因果”就是“缘起”,“理实”就是“法界”,只是没有分成四个来讲。贤首大师认为,“因果”是“缘起”中的一部分,“理实”是“法界”中的一部分,为了讲得更清楚,他把这四个全加起来做一个总的概括。因为“法界”包括“事相”和“道理”以及“没有障碍”这几个层面;“缘起”是“法界”这个本体所表现出来的作用。所以,必须把这几样都放进去才完整。
二、申今解者,依后二师而颇为改易。若取言略,摄尽应言法界缘起不思议为宗;若取言具,于第十师加不思议。此则摄一总题,理实即大方,缘起即方广,法界总该前二,因果即佛华严。观其总题已知别义,而法界等言诸经容有,未显特异,故以不思议贯之,则法界等皆不思议,故为经宗。所以龙树指此为不思议经,斯良证也。净名但明作用不思议解脱,盖是一分之义,未显法界融通等不思议,故不同也。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现在要对这部经典做出解释,依据的是后来两位祖师的说法,但也稍微做了些改动。如果从简明扼要的角度说,这部经的根本宗旨是"法界缘起不思议"(宇宙万法相互依存、重重无尽,不可思议)。如果从完整表述的角度,就加上"不可思议"这四个字,成为"法界缘起不可思议"。
其实这全部内容都包含在经文标题里。"大方"说的是真理本身,"广"说的是这种真理遍及一切,而"法界"包含了前面所说的真理及遍一切处两层含义,"佛华严"则点明了修行成佛的因果。一看这个总标题,就能明白经文要讲的各种具体法义了。
不过"法界"这类词语其他经典也经常提到,体现不出这部经的特殊之处,所以用"不可思议"来贯穿形容它。这样"法界"等一切都成了不可思议,这才真正成为这部经的核心要义。
所以龙树菩萨特意指出这部经就是"不可思议经",这是明证。至于《维摩诘经》虽然也讲不可思议解脱,但只讲作用方面的不可思议,没有阐明法界圆融相通的不可思议境界,所以和这部《华严经》不一样。
若就题中分体、宗、用,则以理实为体,缘起为用,因果为宗。寻宗令趣理实体故,法界总摄上三。今释前义,略分为二:一、释名,二、显义。今初,法界名、体,广如本品。今略申其二:一、事法界,二、理法界。二法俱含持、轨二界,则性分不同,互用皆通。二、显义中曲有四门:第一、别开法界以成因果,谓普贤法界为因,遮那法界为果,是故因果不离理实法界。于中十事五对,即五周因果:一、所信因果,二、差别因果,三、平等因果,四、成行因果,五、证入因果。下当指文。而此因果互为宗趣,一经始终不离因果故。但因果为宗,不违所依法界。第二、会融因果以同法界。法界门中亦有十事五对互为宗趣:一、教义相对,谓举教为宗,显义为趣;或以义为宗,显教为趣。以辨义深,令教胜故。二、人法相对,举人为宗,令知法为趣;举法为宗,令得人为趣。三、理事相对,举事意令趣理故,举理意在融事故。四、境智相对,举所观境,令成观智故;举修成智,令证同真境故。五、因果相对,举彼修因,令证果故;举其胜果,劝修因故。五对别明,是宗之趣;五对相即,为宗即趣。上五周因果,不离此五对之法,即事、理法界。况因果无性,当体同真,所以但用法界为宗,亦不违因果。第三、法界因果分明显示,亦有十义五对:一、无等境,此有二位:一、在缠性净法界,为所信境;二、出缠最清净法界,为所证境。二、无等心,此亦二义:一、大菩提心,为普贤行本故;二、信、悲、智等,随行起故。三、无等行,此亦二义:一、差别行,各别修故;二、普贤行一,即一切故。四、无等位,此亦二义:一、行布位,比证别故;二、圆融位一,证一切证故。五、无等果,此亦二义:一、修生果,今始成故;二、修显果,本自具故。此上五对,各初句为宗,后句为趣。又上五中,初一真法界,二即缘起。又二、三、四皆缘起因,后一缘起果。故光统具用二义为宗,无所违矣。第四、法界因果双融俱离,性相混然,无碍自在,亦有十义:一、由离相故,因果不异法界,即因果、非因果也。此即相为宗,离相为趣;或离相为宗,亡因果为趣。下九准思。二、由离性故,法界不异因果,即法界、非法界也。三、由离性、不泯性故,法界即因果时,法界宛然,则以非法界为法界也。四、由离相、不坏相故,因果即法界时,因果历然,则以非因果为因果也。五、离相、不异、离性故,因果、法界双泯俱隔,迥超言虑。六、由不坏、不异、不泯故,因果、法界俱存现前,烂然可见。七、由五、六存泯复不异故,超视听之妙法,无不恒通于见闻;绝思议之深义,未甞碍于言念。八、由法界性融不可分故,即法界之因果,各同时全摄法界,无不皆尽。九、因果各全摄法界时,因果随法界,各互于因果中现,是故佛中有菩萨,普贤中有佛也。十、因果二位,各随差别之法,无不该摄法界,故一一法、一一行、一一位、一一德,皆各总摄无尽无尽,帝网重重,诸法门海,是谓华严无尽宗趣。上之四门,初一即体之用,次一即用之体,三即体用双显,四即体用镕融。又初一即因果缘起,次一即理实法界,三即双明,后一即不思议。既以第四融前,则四门一揆,故即照而遮,即遮而照,双照双遮,圆明一观,契斯宗趣矣。
现在来分步骤解释经文标题中的“体、宗、用”:“体”指的是真实的本质,“用”指的是世间各种现象的起因和形成,“宗”指的是因果关系。通过理解因果关系,就能让人明白“体”这个真实的本质。因此,整个“法界”概念就包含了以上这三样。现在我来解释前面的意思,大致分两部分:第一、解释名称,第二、说明含义。先说“法界”这个名称和它的本质,在经文前面部分已经详细讲过,这里简单说两点:一、事法界(具体事物组成的世界),二、理法界(本质真理的世界)。这两者都包含了“能保持自身特点”和“有规律、可以作为参照”这两重意思,但它们各自的本质属性的范围不同,却又可以互相融通。第二、说明含义,这里面又分四个部分来讲。**第一点:把法界拆开,来说明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普贤菩萨修行的法界是原因,而大日如来的法界是结果,所以因果这件事并不离开理法界。这里面有十个事项、五对关系,也就是五种因果循环:一、我们首先相信的因果,二、有差别、有区分的因果,三、平等统一的因果,四、用来指导修行的因果,五、最终证悟、达到境界的因果。这些在经文后面会具体指出。这五种因果之间,互为“宗旨”和“目的”。整部经从头到尾,都离不开因果。所以说,因果是这部经的“宗”,这与它所依据的法界并不矛盾。**第二点:把因果融为一体,与法界相统一。** 在法界的范畴里,也有十件事、五对关系,它们互为“宗旨”和“目的”:一、教义与教义的表达:有时把教导方法作为核心,目的是让人明白其中的道理;有时反过来,把道理作为核心,目的是为了突出教导方法更好。二、人与法:有时以讲这个人的事迹为核心,目的是让人明白他修的法;有时以法为核心,目的是让人成为那样的人。三、事与理:讲具体的事例,目的是让人领悟其中的道理;讲道理,目的是让人能融会贯通具体的事。四、境界与智慧:讲我们所观察的对象(境),目的是为了形成观照的智慧;讲修成的智慧,目的是让人证得与真实境界相同的境界。五、因与果:讲修因的过程,目的是证得果位;举出殊胜的果报,目的是劝人精进修因。这五对分别说明,是“宗”与“趣”的关系;而五对之间互相融合,也就成了“宗”就是“趣”。前面说的五种因果,也离不开这五对的内容,也就是事法界和理法界。更何况因果本身没有固定自性,其本质就是真实的,所以光用“法界”作为整部经的宗,也并不违背因果。**第三点:把法界和因果分开,清晰地展示出来。** 这也有十种含义、五对关系:一、无与伦比的境界,这有两种情况:一、众生还被困在烦恼中时,本来就清净的法界,是我们相信、接受的对象;二、脱离烦恼后达到的最清净法界,是我们最终要证得的境界。二、无与伦比的心,这也有两种:一、广大的、追求觉悟的心,这是普贤修行的根本;二、信心、慈悲心、智慧心等,会随着修行而显现。三、无与伦比的修行,也有两种:一、有分别、有步骤的修行,各自修各自的法门;二、普贤行是一体的,修一个就能代表修一切。四、无与伦比的修行阶段,也有两种:一、按次第排列的修行位次,是比量与证悟的区别;二、圆融一体的位次,证得一个就代表证得一切。五、无与伦比的果报,也有两种:一、通过修行慢慢产生的果报,是现在才成就的;二、通过修行显现出来的本有果报,是本来就具足的。以上这五对,每一对的前半句是“宗”,后半句是“趣”。另外,在这五对中,第一对是真实的法界,第二对是缘起。而第二、三、四对都属于缘起的原因,后一对是缘起的结果。所以,僧人光统使用“法界”和“因果”这两层意思作为整部经的宗,是没什么矛盾的。**第四点:法界和因果两者融为一体,又都超越言语概念,它们的本质与表象混杂一起,无碍自在。** 这也有十层含义:一、因为不执着于“相”,所以因果与法界没有区别,也就是说,因果就是非因果。这以“相”为宗,以“离相”为趣;或者反过来。二、因为不执着于“性”,所以法界与因果没有区别,也就是说,法界就是非法界。三、因为虽然不执着于“性”,但并不否定“性”本身,所以当法界与因果等同的时候,法界依然存在,这叫“以非法界为法界”。四、因为虽然不执着于“相”,但并不破坏“相”,所以当因果与法界等同的时候,因果依然明显,这叫“以非因果为因果”。五、因为“离相”和“离性”互不矛盾,所以因果与法界双双消失、互相隔离,远远超出语言和思维。六、因为“不坏相”和“不灭性”互不矛盾,所以因果与法界同时显现在眼前,清清楚楚。七、因为第五和第六种情况互不矛盾,所以那种超越听觉和视觉的妙法,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见闻中通达;那种超越思维和讨论的深奥义理,也从未妨碍过语言的表达和思考。八、因为法界的本质相互融通,不可分割,所以法界中的因果,各自同时都包含了整个法界,无一遗漏。九、当因果各自完全包含法界时,因果也随着法界,在对方中显现出来。所以,在佛里面能看到菩萨,而在普贤菩萨里面也能看到佛。十、因果这两者,各自会根据不同的事物和差别,也都完全包含了法界。所以,每一个法门、每一种修行、每一个位次、每一种功德,都各自统领着无穷无尽的法,就像帝释天宫殿的宝网,重重无尽,汇成无边的法门大海。这就是《华严经》所说的“无尽宗趣”。以上这四门,第一门是“体”的作用,第二门是“用”的体,第三门是体用同时显现,第四门是体用彻底融通。再说,第一门就是因果缘起,第二门就是真实的理法界,第三门是两者同时说明,第四门是不可思议。既然用第四门来融通前面三门,那么四门就归为一体。所以,你观照时能看到“空”,又从“空”中看到“有”,“空有”同时观照,圆融地看待,这样做到了这一切,那就真正契合了这里的宗旨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