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中边论卷中
世亲菩萨造
大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
辩真实品第三
已辩其障,当说真实。颂曰:
已经说明了修行的障碍,现在该讲真实的境界了。偈颂这样说:
真实唯有十, 谓根本与相、
无颠倒、因果, 及麁细真实、
极成、净所行、 摄受并差别,
十善巧真实, 皆为除我见。
真实的存在有十种:根本真实和现象真实、 没有颠倒的真实、因果关系的真实、 粗显真实和细微真实、普遍认可的真实、 清净智慧所认识的真实、能统摄一切的真实、 以及各种差别的真实。 这十种善巧通达的真实法门, 都是为了帮助我们破除对自我的执着。
论曰:应知真实唯有十种,一根本真实、二相真实、三无颠倒真实、四因果真实、五麁细真实、六极成真实、七净所行真实、八摄受真实、九差别真实、十善巧真实。此复十种,为欲除遣十我见故。十善巧者,一蕴善巧、二界善巧、三处善巧、四缘起善巧、五处非处善巧、六根善巧、七世善巧、八谛善巧、九乘善巧、十有为无为法善巧。此中云何根本真实?谓三自性,一遍计所执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圆成实自性,依此建立余真实故。于此所说三自性中,许何义为真实?颂曰:
论中说道:我们应该知道真实存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十种。第一种是根本真实,第二种是相状真实,第三种是无颠倒真实,第四种是因果真实,第五种是粗显与微细真实,第六种是公认真实,第七种是清净修行所证真实,第八种是统摄真实,第九种是差别真实,第十种是善巧真实。这十种分类是为了破除十种关于"我"的错误见解。所谓十种善巧,指的是:第一对五蕴的善巧理解,第二对十八界的善巧理解,第三对十二处的善巧理解,第四对缘起法的善巧理解,第五对合理与非理处的善巧理解,第六对诸根的善巧理解,第七对三世时间的善巧理解,第八对四谛的善巧理解,第九对三乘教法的善巧理解,第十对有为法与无为法的善巧理解。
那么,什么是根本真实呢?就是指三种自性:第一是遍计所执自性,第二是依他起自性,第三是圆成实自性。因为其他各种真实都是依据这三种自性建立的。在这所说的三种自性中,究竟哪个才是真正的真实呢?有颂回答说:
许于三自性, 唯一常非有,
一有而不真, 一有无真实。
关于三种存在状态: 其中一种根本不存在, 一种存在但不真实, 一种虽有存在却不具备真实性。
论曰:即于如是三自性中:遍计所执相常非有。唯常非有,于此性中许为真实,无颠倒故。依他起相有而不真。唯有非真,于依他起许为真实,有乱性故。圆成实相亦有非有。唯有非有,于此性中许为真实,有空性故。云何相真实?颂曰:
论中这样说:对于这三种本质特性:我们主观虚构出来的那些相,其实是从来就不存在的。正因为它们根本不存在,在这种特性中,我们说它是真实的,因为它没有错误和颠倒。那些依赖各种条件而生起的相,虽然存在,但不是真正的实在。正因为它存在却不真实,在依他起这种特性中,我们说它是真实的,因为它具有迷惑和错乱的特性。那圆满成就的真实相,可以说是“有”,也可以说是“非有”。正因为它是“有”与“非有”的统一,在这种特性中,我们说它是真实的,因为它具有空性的本质。那么,什么是“相的真实”呢?偈颂说:
于法数取趣, 及所取能取,
有非有性中, 增益损减见;
知此故不转, 是名真实相。
对于各种现象、追逐现象的人,以及能被抓住和能去抓取的心念, 在"有"和"空"的见解中,人们往往产生增加或减少的偏见; 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再动摇,这才是真实的境界。
论曰:于一切法补特伽罗所有增益及损减见,若知此故彼便不转,是遍计所执自性真实相。于诸所取能取法中所有增益及损减见,若知此故彼便不转,是名依他起自性真实相。于有非有所有增益及损减见,若知此故彼便不转,是名圆成实自性真实相。此于根本真实相中无颠倒故,名相真实。无颠倒真实者,谓无常、苦、空、无我性,由此治彼常等四倒。云何应知此无常等依彼根本真实立耶?颂曰:
论文说:对于一切事物和众生所产生的各种增加或减少的片面见解,如果能够认清这些见解的本质,它们就不会再影响我们,这就是遍计所执自性的真实面貌。对于我们所感知的对象和能感知的主体中产生的增减偏见,若能明白这个道理,这些偏见就会自然消失,这称为依他起自性的真实状态。对于存在与不存在这个问题上产生的增减执着,若能看清这个本质,这些执着就会停止作用,这就是圆成实自性的真实面目。这些道理在根本实相中都是没有颠倒的,所以称为相真实。所谓无颠倒的真实,就是指无常、苦、空、无我的本质,通过这些可以纠正常、乐、我、净这四种错误认知。那么应该怎样理解这些无常等道理是依据根本真实而建立的呢?偈颂说:
无性与生灭、 垢净三无常;
所取及事相、 和合苦三种;
空亦有三种, 谓无、异、自性;
无相及异相、 自相三无我。
如次四三种, 依根本真实。
没有固定本性的变化现象、由干净变肮脏的转变过程,都体现了无常的三种表现; 我们执着追求的东西、事物表面的样子、因缘聚合带来的痛苦,也都各自包含三种类型; 空性也有三种含义:事物本质不存在、与其他现象无差别、以及它本来的真实状态; 无具体形象的存在、不同于表象的本质、事物自身的真实样貌,这三点揭示了无我的真理。 按照这样的顺序,每组三个要点,都是依据最根本的实相来展开的。
论曰:无常三者,一无性无常,谓遍计所执,此常无故;二生灭无常,谓依他起,有起尽故;三垢净无常,谓圆成实,位转变故。苦三种者,一所取苦,谓遍计所执,是补特伽罗法执所取故;二事相苦,谓依他起,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谓圆成实,苦相合故。空有三者,一无性空,谓遍计所执,此无理趣可说为有,由此非有说为空故;二异性空,谓依他起,如妄所执不如是有,非一切种性全无故;三自性空,谓圆成实,二空所显为自性故。无我三者,一无相无我,谓遍计所执,此相本无故名无相,即此无相说为无我;二异相无我,谓依他起,此相虽有而不如彼遍计所执故名异相,即此异相说为无我;三自相无我,谓圆成实,无我所显以为自相,即此自相说为无我。如是所说无常、苦、空、无我四种,如其次第依根本真实各分为三种,四各三种如前应知。因果真实谓四圣谛,云何此依根本真实?颂曰:
论中说:无常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本性无常,指的是我们主观虚构出来的东西,这些东西其实从来就没有真实存在过。第二种是生灭无常,指的是因缘和合而生起的事物,有开始也有终结。第三种是染净无常,指的是圆满真实的法性,随着修行境界的转变而从染污转为清净。
苦也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执取之苦,指的是我们主观虚构出来的东西,这是众生执着于法相所产生的痛苦。第二种是现象之苦,指的是因缘和合的事物,具有苦苦、坏苦、行苦这三种苦相。第三种是和合之苦,指的是圆满真实的法性,虽然本身不是苦,但与苦的现象相合不分离。
空也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本性空,指的是我们主观虚构的东西,这些东西根本没有存在的道理,因为本来不存在所以说它是空。第二种是差别空,指的是因缘和合的事物,并不像我们妄想执着的那样真实存在,但也不是完全什么都不存在。第三种是自性空,指的是圆满真实的法性,这是人空和法空所显现的真实本性。
无我也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无相无我,指的是我们主观虚构的东西,这些相本来就不存在所以叫做无相,这种无相就是无我。第二种是异相无我,指的是因缘和合的事物,这些相虽然存在但不同于我们主观虚构的执着相,这种差异就是无我。第三种是自相无我,指的是圆满真实的法性,这是无我境界所显现的真实相貌,这种真实相貌就是无我。
以上所说的无常、苦、空、无我这四种法义,按照顺序各自依据根本真实分为三种,四种法义各有三种分别,应当如前所述正确理解。因果真实指的是四圣谛,为什么说这也属于根本真实呢?颂文中说:
苦三相已说, 集亦有三种,
谓习气、等起, 及相未离系。
自性、二不生、 垢寂二三灭。
遍知及永断、 证得三道谛。
苦的三种形态已经说明,烦恼的根源也有三种: 一是积习难改的习气,二是随时生起的念头,三是尚未摆脱的执着束缚。
解脱的关键在于三方面: 认清烦恼的本质,断除新旧两种执着,净化污染达到清净。 这需要通过三种修行来实现: 彻底认清真相,连根拔除烦恼,最终证悟真理。
论曰:苦谛有三,谓无常等四各三相,如前已说。集谛三者,一习气集,谓遍计所执自性执习气;二等起集,谓业烦恼;三未离系集,谓未离障真如。灭谛三者,一、自性灭,谓自性不生故;二、二取灭,谓所取能取二不生故;三、本性灭,谓垢寂二,即择灭及真如。道谛三者,一遍知道、二永断道、三证得道。应知此中于遍计所执唯有遍知,于依他起有遍知及永断,于圆成实有遍知及证得,故依此三建立道谛。麁细真实,谓世俗胜义谛。云何此依根本真实?颂曰:
苦谛有三种表现,这要从无常等四法印各自具备的三重特征来说,就像前面已经解释过的那样。集谛也有三种:第一是习气集,指的是我们对虚幻概念的执着形成的习惯力量;第二是等起集,指的是业力和烦恼的现前活动;第三是未离系集,指的是尚未清除障碍的真如本性。
灭谛同样分三种:第一是自性灭,意思是事物本来就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第二是二取灭,指的是主观认识和客观对象两种对立的消失;第三是本性灭,包含杂染寂灭的两种状态,也就是通过智慧抉择实现的寂灭和真如本身。
道谛也有三类:一是透彻认识真理的智慧,二是彻底断除烦恼的修行,三是证悟实相的境界。这里需要明白:对于虚妄分别的境界只需要彻底认知,对于缘起现象需要既认知又断除,对于圆满真理则需要认知并实证。正是根据这三个层面建立了道谛的体系。
关于浅显与深奥的真理,指的是世俗谛和胜义谛。为什么这些要依据根本真理来建立呢?有颂文说:
应知世俗谛, 差别有三种,
谓假、行、显了, 如次依本三。
胜义谛亦三, 谓义、得、正行,
依本一无变, 无倒二圆实。
要知道世俗的真理,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种是假名安立的,一种是因缘造作的,一种是现象显现的, 这三种依次对应着根本的三种真理。
究竟的真理也有三种: 指的是真理本身、证得真理、正确的修行实践。 它们都依据那个永恒不变的根本真理, 不颠倒虚妄的两种真理圆满真实。
论曰:世俗谛有三种,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显了世俗。此三世俗如其次第,依三根本真实建立。胜义谛亦三种,一义胜义,谓真如胜智之境名胜义故;二得胜义,谓涅槃,此是胜果亦义利故;三正行胜义,谓圣道,以胜法为义故。此三胜义,应知但依三根本中圆成实立。此圆成实总有二种,无为、有为有差别故。无为总摄真如涅槃,无变异故,名圆成实。有为总摄一切圣道,于境无倒故,亦名圆成实。极成真实略有二种,一者世间极成真实、二者道理极成真实。云何此二依彼根本真实立耶?颂曰:
论中说道:世俗真理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假名世俗,第二种是行为世俗,第三种是显了世俗。这三种世俗真理依次对应着三种根本真实而建立。胜义真理也有三种,第一种是义理胜义,指的是真如——殊胜智慧所观照的境界所以称为胜义;第二种是证得胜义,指的是涅槃,这既是殊胜的果报也是真实利益;第三种是正行胜义,指的是圣者之道,以殊胜法门为内涵。这三种胜义真理,应当知道都是依据三种根本真实中的圆成实性而建立。
圆成实性总体上分为两种,即无为法和有为法的差别。无为法统摄真如与涅槃,因为其体性没有变迁改易,所以称为圆成实。有为法统摄一切圣道,因为对境界没有颠倒认知,所以也称为圆成实。
普遍认同的真理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世间共同认可的真理,另一种是依据道理推究成立的真理。为什么说这两种真理都是依循根本真实而建立呢?偈颂说:
世极成依一, 理极成依三。
世间的常识告诉我们事物都是统一的,而真理的智慧则揭示万物皆由因缘和合而成。
论曰:若事世间共所安立,串习随入觉慧所取,一切世间同执此事是地非火、色非声等,是名世间极成真实。此于根本三真实中,但依遍计所执而立。若有理义聪叡贤善能寻思者,依止三量证成道理施设建立,是名道理极成真实。此依根本三真实立。净所行真实亦略有二种,一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二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云何此二依彼根本真实而立?颂曰:
论中说道:如果某种事物是世间共同约定俗成的,通过长期习惯形成并被人们普遍认知接受,所有世人都共同认定这事物的性质——比如认定这是大地而不是火,是颜色而不是声音等等——这就叫做世间共同认可的真实。这种真实在根本的三种真实中,只是依据普遍计度执着而建立的。
如果有通过理性思考、具备智慧且品德贤善的人,依靠现量、比量、圣教量这三种认知标准,通过论证推理来建立的认识,这就叫做道理上共同认可的真实。这种真实是依据根本的三种真实建立的。
清净所行的真实也大致分为两种:一是断除烦恼障后清净智慧所认知的真实,二是断除所知障后清净智慧所认知的真实。为什么说这两种真实都是依据那根本真实建立的呢?偈颂说:
净所行有二, 依一圆成实。
清净修行有两种途径,都是依据同一个圆满真实的本质。
论曰:烦恼、所知二障,净智所行真实,唯依根本三真实中圆成实立,余二非此净智境故。云何应知相名分别真如正智摄在根本三真实耶?颂曰:
论中说道:烦恼障和所知障这两种障碍,需要通过清净智慧来照见的真实境界,只能依据根本三种真实中的圆成实性来建立,其余两种真实(依他起性和遍计所执性)并非这种清净智慧的对境。那么应当如何理解相、名、分别、真如、正智这些概念都归属于根本三种真实呢?颂文这样解释:
名遍计所执, 相分别依他,
真如及正智, 圆成实所摄。
一切事物被我们贴上标签、执着认定,这属于"遍计所执"; 现象世界因缘和合而生,这属于"依他起性"; 诸法真实不变的体性,以及清净无漏的智慧,都归属于"圆成实性"。
论曰:相等五事,随其所应,摄在根本三种真实,谓名摄在遍计所执,相及分别摄在依他,圆成实摄真如正智。差别真实略有七种:一流转真实、二实相真实、三唯识真实、四安立真实、五邪行真实、六清净真实、七正行真实。云何应知此七真实依三根本真实立耶?颂曰:
论里说:相、名、分别、正智、真如这五类事,按照它们各自对应的情况,可以归入三种根本真实之中。具体来说,"名"这一项归入"遍计所执真实";"相"和"分别"这两项归入"依他起真实";"圆成实真实"则包含了"真如"和"正智"。此外,还有七种具体的差别真实:第一种是流转真实,第二种是实相真实,第三种是唯识真实,第四种是安立真实,第五种是邪行真实,第六种是清净真实,第七种是正行真实。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这七种真实都是依据三种根本真实建立起来的呢?偈颂这样回答:
流转与安立, 邪行依初二,
实相唯识净, 正行依后一。
生死轮回与修行建立, 错误行为依据前两种, 真实本性与唯识清净, 正确修行依靠后一种。
论曰:流转等七,随其所应,摄在根本三种真实,谓彼流转安立邪行依根本中遍计所执及依他起,实相唯识清净正行依根本中圆成实立。善巧真实,谓为对治十我见故,说有十种。云何于蕴等起十我见耶?颂曰:
论中说:流转生死等七种真实,根据各自对应的内容,可以归摄在三种根本真实之中。就是说,流转生死和虚妄分别这两种,是依据根本真实中的遍计所执性和依他起性而建立的;实相真实和唯识真实这两种清净正行,是依据根本真实中的圆成实性而建立的。至于善巧真实,是为了对治十种我见而说的十种法门。那么,如何在五蕴等处生起十种我见呢?偈颂说:
于蕴等我见, 执、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转、 增上义及常、
杂染清净依、 观、缚解者性。
对五蕴等生起自我执着,表现为:执着为单一实体、视为根源、当作感受者、认作造业者、看作主宰者、执持增上性、计为永恒性、作为杂染清净所依、观察为能观主体、系缚与解脱的执受者。
论曰:于蕴等十法起十种我见,一执一性、二执因性、三执受者性、四执作者性、五执自在转性、六执增上义性、七执常性、八执染净所依性、九执观行者性、十执缚解者性。为除此见,修十善巧。云何十种善巧真实依三根本真实建立?以蕴等十无不摄在三种根本自性中故。如何摄在三自性中?颂曰:
论中说道:人们对五蕴等十种法生起十种自我执着:第一是执着单一性,第二是执着产生的原因,第三是执着感受者的属性,第四是执着造作者的属性,第五是执着自在主宰的特性,第六是执着具有支配力的特性,第七是执着永恒不变性,第八是执着染污与清净的所依性,第九是执着修观行者的属性,第十是执着系缚与解脱者的属性。为了对治这些执着,需要修习十种善巧法门。这十种善巧真实是如何依据三种根本真实建立的呢?因为五蕴等十法无不包含在三种根本自性之中。如何包含在三种自性中呢?偈颂说:
此所执分别, 法性义在彼。
这个被执着的心念分别, 真实法性的意义就在其中。
论曰:此蕴等十各有三义。且色蕴中有三义者,一所执义色,谓色之遍计所执性;二分别义色,谓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别以为色故;三法性义色,谓色之圆成实性。如色蕴中有此三义,受等四蕴、界等九法各有三义,随应当知。如是蕴等由三义别,无不摄入彼三性中,是故当知十善巧真实皆依根本三真实而立。如是虽说为欲对治十种我见故修蕴等善巧,而未说此蕴等别义。且初蕴义云何应知?颂曰:
论中说:这蕴等十种法各有三种含义。且以色蕴为例说明三种含义:一是所执着的色,指对色产生的虚妄分别;二是依因缘而生的色,指依靠各种条件显现的色相;三是法性本质的色,指色所具有的真实本性。如同色蕴具备这三种含义,受想行识四蕴,以及界处缘起等九种法也都各自具有三种含义,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理解。如此,蕴等十法通过三种含义的区分,全部都能归入那三性之中,由此可知十种善巧观察方法都是依据根本三种真实而建立的。虽然前面说过为了对治十种自我执着而修习蕴等善巧观察,但还没有具体说明这些蕴等法的差别含义。那么最初色蕴的含义应当如何理解呢?偈颂说:
非一及总略、 分段义名蕴。
并非单一存在,也非笼统概括,而是将事物按类别划分的意义,就称为“蕴”。
论曰:应知蕴义,略有三种:一、非一义,如契经言:诸所有色等,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麁若细、若劣若胜、若远若近。二、总略义,如契经言:如是一切略为一聚。三、分段义,如契经言:说名色蕴等,各别安立色等相故,由斯聚义蕴义得成。又见世间聚义名蕴。已说蕴义,界义云何?颂曰:
论中这样说:应当知道“蕴”的含义,简要来说有三种:
第一、非单一的含义,就像佛经中所说:所有一切物质现象等等,无论是过去、现在、未来的,内在、外在的,粗糙、细微的,低劣、殊胜的,遥远、邻近的。
第二、总括归纳的含义,就像佛经中所说:将所有这一切简要地归结为一整体。
第三、区分段落的意义,就像佛经中所说:之所以称为色蕴等等,是因为各自分别安立了色等不同特性的缘故。通过这些聚集的含义,“蕴”的意义就成立了。而且我们看到世间“聚”的意思就叫做“蕴”。
已经说明了“蕴”的含义,那么“界”的含义又是什么呢?偈颂说:
能所取、彼取, 种子义名界。
能够执着的心和被执着的对象,以及这些执着本身,它们的种子状态就称为“界”。
论曰:能取种子义,谓眼等六内界。所取种子义,谓色等六外界。彼取种子义,谓眼识等六识界。已说界义,处义云何?颂曰:
论中说:能取的种子含义,指的是眼、耳、鼻、舌、身、意这六种内在的范畴。所取的种子含义,指的是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外在的范畴。彼取的种子含义,指的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六种识的范畴。已经说明了界的含义,那么处的含义是什么呢?颂文说:
能受、所了境, 用门义名处。
能感受的主体, 被认知的对象境界, 作用的方式与含义, 这些都统称为“处”。
论曰:此中能受受用门义,谓六内处。若所了境受用门义,是六外处。已说处义,缘起义云何?颂曰:
论中说道:这里所说的能感受、能享用的功能,指的是我们内在的六种感官(眼耳鼻舌身意)。而所感知的外在对象,就是六种外境(色声香味触法)。已经解释了“处”的含义,那么“缘起”又是什么意思呢?偈颂这样回答:
缘起义于因、 果、用无增减。
缘起的道理就是:因不会无缘无故增多或减少,果也不会无缘无故增多或减少,作用也不会无缘无故增多或减少。
论曰:于因、果、用若无增益及无损减,是缘起义。应知此中增益因者,执行等有不平等因。损减因者,执彼无因。增益果者,执有我行等缘无明等生。损减果者,执无明等无行等果。增益用者,执无明等于生行等有别作用。损减用者,执无明等于生行等全无功能。若无如是三增减执,应知彼于缘起善巧。已说缘起义,处非处义云何?颂曰:
论中说:对于因、果、作用这三个方面,如果没有夸大也没有贬低,就是真正理解了缘起的含义。应当知道这里所说的:夸大因,是指固执地认为存在一个不平等的主宰者(如神我等)作为万物的起因;贬低因,是指固执地认为事物没有原因就能产生。夸大果,是指固执地认为有一个“我”或者行为等,能作为独立主体引生无明等现象;贬低果,是指固执地认为无明等不会产生行为等结果。夸大作用,是指固执地认为无明等在产生行为等现象时,具有某种独立实在的作用;贬低作用,是指固执地认为无明等在产生行为等现象时,完全没有任何功能。如果能够避免这三种夸大和贬低的错误见解,就可以说这个人真正善巧地通达了缘起法。
已经解释了缘起的含义,那么“处非处”的含义又是什么呢?偈颂说:
于非爱、爱、净、 俱生及胜主、
得、行不自在, 是处非处义。
对于不喜欢的事产生贪恋,对不净的事物执着为清净, 这些烦恼与生俱来,又被欲望主宰着; 得到什么、做什么都不能自主, 这就是"是处非处"的道理。
论曰:处非处义略由七种不得自在,应知其相。一于非爱不得自在,谓由恶行虽无爱欲而堕恶趣。二于可爱不得自在,谓由妙行虽无爱欲而升善趣。三于清净不得自在,谓不断五盖、不修七觉支,决定不能作苦边际。四于俱生不得自在,谓一世界无二如来、二转轮王俱时出现。五于胜主不得自在,谓女不作转轮王等。六于证得不得自在,谓女不证独觉无上正等菩提。七于现行不得自在,谓见谛者必不现行害生等事。诸异生类容可现行,《多界经》中广说此等,应随决了是处非处。如是已说处非处义,根义云何?颂曰:
论说:关于“合理与不合理”的道理,简单来说有七种情况显示出众生无法自主掌控,应当了解这些表现:第一,对不想要的结果无法自主——即使心里不愿,但因造作恶业仍会堕入恶道;第二,对想要的结果无法自主——即使没有刻意追求,但因修行善业仍会升入善道;第三,对清净境界无法自主——若不断除五种障碍(贪欲、嗔恚、昏沉、掉悔、怀疑),不培养七种觉悟要素(念、择法、精进、喜、轻安、定、舍),必然无法达到苦难的终结;第四,对同时出现无法自主——例如同一世界不会有两尊如来或两位转轮圣王同时降生;第五,对尊贵身份无法自主——比如女性不能成为转轮圣王等;第六,对证悟境界无法自主——指女性不能证得独觉佛或无上正等菩提;第七,对行为表现无法自主——已见真理者绝不会做出伤害生命等行为,而普通凡夫则可能犯下这些行为。《多界经》中详细阐述了这些内容,应当据此明辨合理与不合理的界限。以上已说明“合理与不合理”的含义,接下来什么是“根”的意义呢?偈颂说:
根于取、住、续、 用、二净增上。
生命从执着、存在、延续、作用,到追求内外两种清净的提升过程。
论曰:二十二根依于六事,增上义立,谓于取境眼等六根有增上义,命根于住一期相续有增上义,男女二根于续家族有增上义,于能受用善恶业果乐等五根有增上义,于世间净信等五根有增上义,于出世净未知等根有增上义。已说根义,世义云何?颂曰:
论中说:二十二根根据六种功能作用,从增上力的角度建立。就是说:眼等六根在感知境界方面具有增上作用,命根在维持一期生命相续方面具有增上作用,男女二根在延续家族血脉方面具有增上作用,乐等五根在感受善恶业果方面具有增上作用,信等五根在成就世间清净方面具有增上作用,未知等根在成就出世间清净方面具有增上作用。
前面已经说明了根的含义,那么"世间"的含义是什么呢?颂曰:
因果已未用, 是世义应知。
因果若还未显现作用,这便是世俗的道理应当明白。
论曰:应知因果已未受用,随其所应三世义别。谓于因果俱已受用,是过去义;若于因果俱未受用,是未来义;若已受用因、未已受用果,是现在义。已说世义,谛义云何?颂曰:
论中说道:应当知道因果关系中已经和尚未经历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形可以区分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含义。具体来说:当因果双方都已被经历时,属于过去;当因果双方都尚未经历时,属于未来;当原因已被经历而结果尚未显现时,则属于现在。
已经说明了时间的含义,那么真理的含义又该如何理解呢?偈颂说:
受及受资粮, 彼所因诸行,
二寂灭对治, 是谛义应知。
感受以及滋养感受的条件, 产生这些感受的身心活动, 寂灭烦恼与对治方法, 这些就是苦集灭道四谛的真义应当明了。
论曰:应知谛者即四圣谛。一苦圣谛,谓一切受及受资粮。契经中说:诸所有受皆是苦故。受资粮者,谓顺受法。二集圣谛,谓即彼苦所因诸行。三灭圣谛,谓前二种究竟寂灭。四道圣谛,谓即苦集能对治道。已说谛义,乘义云何?颂曰:
论中说道:应当知道“谛”就是指四种圣谛。第一是苦圣谛,指的是所有感受以及产生感受的条件。佛经中说:一切感受本质上都是苦。产生感受的条件,就是指那些引发感受的事物。第二是集圣谛,指的是造成苦的各种行为根源。第三是灭圣谛,指的是前两种苦与集的彻底止息。第四是道圣谛,指的是能够对治苦与集的修行方法。
已经说明了谛的含义,那么乘的含义又是什么呢?偈颂说:
由功德过失, 及无分别智,
依他自出离, 是乘义应知。
通过修行功德和对治过失, 依靠无分别智慧的力量, 从依赖外在条件到自然解脱, 这就是佛法的真实含义。
论曰:应知乘者,谓即三乘,此中如应显示其义。若从他闻涅槃功德、生死过失而起此智,由斯智故得出离者,是声闻乘。不从他闻涅槃功德、生死过失自起此智,由斯智故得出离者,是独觉乘。若自然起无分别智,由斯智故得出离者,名无上乘。已说乘义,云何有为、无为法义?颂曰:
论中说道:应当了解“乘”的含义,就是指三种修行途径。以下将相应说明其中的道理。
如果通过听闻他人讲述涅槃的功德和生死的过患,从而生起这种智慧,依靠这种智慧获得解脱的,称为声闻乘。
如果没有依靠他人讲述涅槃的功德和生死的过患,自己生起这种智慧,依靠这种智慧获得解脱的,称为独觉乘。
若是自然生起无分别的智慧,依靠这种智慧获得解脱的,称为无上乘。
关于“乘”的道理已经说明,那么什么是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含义呢?偈颂说:
有为、无为义, 谓若假、若因、
若相;若寂静、 若彼所观义。
有為法和無為法的含義, 就是指那些虛假不實的現象、形成事物的原因、 以及事物的表象特徵; 還有那寂靜安寧的境界、 以及修行者所觀察的真理。
论曰:应知此中假谓名等;因谓种子所摄藏识;相谓器身并受用具,及转识摄意取思惟;意谓恒时思量性识;取谓五识取现境故;思惟即是第六意识,以能分别一切境故。如是若假、若因、若相及相应法,总名有为。若寂静者,谓所证灭及能证道,能寂静故。彼所观义,谓即真如,是寂静道所缘境故。如是所说若诸寂静、若所观义,总名无为。应知此中缘蕴等十义所起正知,名蕴等善巧。
论中说:应当知道这些概念—— “假”指的是名称等概念; “因”指的是含藏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 “相”包括物质世界、身体、生活所需,以及意识所摄取和思惟的对象; “意”是持续不断进行思量的意识; “取”是五种感官对当前境界的直接感知; “思惟”就是第六意识,因为它能够分别一切境界。
像这样,无论是假相、成因、现象,以及与之相应的法则,总称为“有为法”。
至于“寂静”,指的是所证得的涅槃境界,以及能证得寂静的修行方法。 所观察的真理,就是真如,因为它是通向寂静的道路所缘的境界。
如此所说的寂静境界和所观察的真理,总称为“无为法”。
应当知道,通过观察五蕴等十种义理所生起的正确认知,就称为对五蕴等的善巧理解。
真实总义略有二种,谓即能显、所显真实。能显真实,谓即最初三种根本,能显余故。所显真实,谓后九种,是初根本所显示故。所显九者,一离增上慢所显真实;二对治颠倒所显真实;三声闻乘出离所显真实;四无上乘出离所显真实,由麁能成熟细能解脱故;五能伏他论所显真实,依喻导理降伏他故;六显了大乘所显真实;七入一切种所知所显真实;八显不虚妄真如所显真实;九入我执事一切秘密所显真实。
真实的总要义大致有两种,就是能显的真实和所显的真实。能显的真实,是指最初三种根本真实,因为它们能显示其他真实。所显的真实,是指后面的九种真实,它们是最初根本真实所显示出来的内容。
所显的九种真实包括: 第一,远离增上慢所显示的真实; 第二,对治颠倒认识所显示的真实; 第三,声闻乘出离轮回所显示的真实; 第四,无上乘出离轮回所显示的真实,因为粗浅的教法能够成熟众生,精微的教法能够使众生获得解脱; 第五,能够降伏其他外道理论所显示的真实,这是依据恰当的比喻和正确的道理来降伏他人的缘故; 第六,阐明大乘教法所显示的真实; 第七,证入一切种所知所显示的真实; 第八,显示不虚妄真如所显示的真实; 第九,证入我执事物一切秘密所显示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