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持品第七
将释此品,略有二义:一释品名、二正释文。释品名者,依《智度论》,由信力故,闻而奉行为受;由念力故,久久不失为持。此品正明十三法师受持般若,又令他受,名受持品。
要解释这一品的内容,大概有两个方面:第一是解释品名,第二是正式解释经文。
解释品名方面,依据《大智度论》所说:因为信心的力量,听了之后能照着去做,这叫“受”;因为忆念的力量,能长久不忘、坚持不失,这叫“持”。这一品主要说明十三种法师如何领受、持守般若智慧,并且也让别人领受持守,所以叫做“受持品”。
經:爾時月光(至)般若波羅蜜。
那时,月光菩萨向佛请教智慧法门。
释曰:第二、依文正释。前五品中辨正宗讫,故下二品依教奉持。于中有二:初明受持、后明付属。此即初也。于一品内,文别有三:初问答正说十三法师、次「佛告波斯」下付王受持、后「时诸大众」下明时众得益。前中有二:初月光王请、后大牟尼如来正说。请中有二:初观瑞疑念、后发言陈请。此即初也。文有三节:一观释迦五种神变。二见台上宝满佛是一切佛化身主者,若准《梵网经》,是卢舍那佛,或云卢招那、亦云卢折罗,此云照也,以报佛净色,遍周法界故。又日月灯光遍周一处,亦卢舍那一也。或可义翻名宝满。此佛化千叶释迦佛,及百亿叶上化佛,故言化身主也。三复现千华叶世界上佛者,即是千华叶上千佛,及一一叶上百亿佛。其中如上诸佛,各各说般若波罗蜜。此当《梵网经》云「我今卢舍那,方坐莲华台。周匝千华上,复现千释迦。一华百亿国,一国一释迦,各坐菩提树,一时成佛道。」
解释一下:第二部分是按照经文内容进行正式解释。前面五品已经讲完了核心教义,所以下面两品讲的是如何依照教义来修行奉持。这部分分为两块:先讲受持的方法,再讲托付传承。这里就是讲受持的部分。
在这一品里面,经文内容又分为三小段:第一段是通过问答正式讲解十三种法师;第二段从“佛告波斯”开始,是佛陀托付给国王受持;第三段从“时诸大众”开始,是讲当时在场的大众获得的利益。
第一段又分两部分:先是月光王请法,然后是大牟尼如来正式说法。请法部分也有两层:先是看到祥瑞景象心中起疑,然后开口正式请求。这里就是讲看到祥瑞的部分。
经文内容有三个层次:第一,看到释迦牟尼佛展现五种神通变化。第二,看到宝座上有一尊宝满佛,这是一切佛化身的根本主佛。按照《梵网经》的说法,这尊佛就是卢舍那佛,也叫做卢招那,或者卢折罗,意思是“光明普照”。因为报身佛的清净光明,遍满整个法界。就像日月灯光能照亮一个地方一样,卢舍那佛的光明也是遍照一切的。或者按照意思翻译,也可以叫做“宝满”。这尊佛化现出千叶释迦佛,以及每一叶上的百亿化佛,所以说是化身的根本主佛。第三,又显现出千朵莲花叶世界上的诸佛,这就是千叶莲花上的千佛,以及每一叶上的百亿佛。上面提到的这些佛,每一位都在宣说般若波罗蜜法门。这正好对应《梵网经》里说的:“我今卢舍那,方坐莲华台。周匝千华上,复现千释迦。一华百亿国,一国一释迦,各坐菩提树,一时成佛道。”
問:此上寶滿佛,於三身中何身所攝?有說:自受用身。此說不爾,自受用土無法眾故。有說:他受用身。此亦不然,諸微塵眾聽佛說故。今解:於化身中本末差別,非受用身(更勘《無上依經》、《大乘同性經》,毘盧舍那、釋迦有何差別也)。
问:上面说的宝满佛,属于法身、报身、化身这三身中的哪一身呢?
有人说:属于自受用身。
这种说法不对,因为自受用土里没有凡夫大众。
也有人说:属于他受用身。
这也不对,因为经文里说有很多微尘大众在听佛说法。
现在的解释是:宝满佛属于化身,只是化身中又有根本化身和枝末化身的差别,并不是受用身。
(需要再查考《无上依经》和《大乘同性经》,看看毗卢遮那佛和释迦牟尼佛有什么差别。)
經:白佛言(至)不可以識識。
经上说:对佛说道,一直到无法用意识去认识。
释曰:自下第二发言陈请,初赞、后请。此即赞也。若依《本记》,过言说故不可说,过想心故不可解,过觉观故不可以识识。此当《智度论》说「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依《解深密经》云「心言路绝」。
圆测法师解释说:接下来是第二段,尊者开口陈述并请求开示。这部分先是赞叹,然后才是请求。现在这段就是赞叹的部分。
如果按照《本记》的说法,佛的境界超越了言语所能表达的范围,所以无法用语言来说;它超越了思虑和心念所能触及的层面,所以无法用思维去理解;它也超越了感官知觉和分别思量,所以不能用一般的认知去认识。
这正好对应《大智度论》里说的“言语的道路已经断绝,心念的运作之处也已寂灭”。而依照《解深密经》的说法,就是“心念和言语的道路都完全断绝了”。
經:云何(至)開空法道。
经文:为什么说“开空法道”?
释曰:第二、请也。开谓开发。道即圣道。于人法境开发空慧,名空法道。此中问意:诸佛所说甚深般若,难说难识。云何诸善男子于此经中明了觉解?依何观门为诸众生开法空道?
經:大牟尼言(至)為大法王。
释曰: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三:初总标、次「善男子其法师」下别释、后「善男子如是诸菩萨」下总结。前中有三:初总标、次别叙、后劝供。此即初也。
經:從習忍(至)依持建立。
释曰:第二、别叙。依谓所依。持谓摄持。为众所依,能摄持众建立正法。
經:汝等大眾(至)而以供養。
释曰:第二、劝供。应知。
经:善男子其法师者。
释曰:第二、别释十三法师。文别有二:初谍总名、后次第别释。此即初也。
经:习种性菩萨。
释曰:自下第二次第别释十三法师,分为十三。此即第一释习种性。文别有五:一标位列名、二辨类差别、三行业不同、四举劣显胜、五入位时分。此即第一标位列名。谓十三法师中,第一法师名习种性菩萨。
經:若在家(至)比丘尼。
释曰:第二辨类差别。略辨四众:一婆差、二优婆差、三比丘、四比丘尼。言婆差者,或云优婆塞,皆讹略也。正言邬波索迦,此云近事男。邬波斯迦,此云近事女。索是男声,斯是女声。谓彼恒时亲承善士,故名近事,广释如前。比丘及比丘尼,亦如前释。
经:修行十善。
释曰:第三、行业不同。文别有三:初修十善、次修不净忍、后住在佛家。此修十善,谓不杀生等十善业道,或可十信。十种信心虽有两说,《本记》意存十信。
經:自觀己身(至)分分不淨。
释曰:第二、修不净忍。自有三种:一观六大不净、二观诸根不净、三观三界不净。此观六大,谓诸有情六界成身,所谓四大及空界也。色界有漏识,皆是有漏,可破坏故,名为不净。六界别观,故言分分。
經:復觀十四根(至)菩提心。
释曰:第二、诸根不净。谓于二十二根中,复观十四根以为不净。所谓眼等五根,有五识情,或可有情数摄,名五情根;五受根者,苦乐忧喜舍;及男女意命,皆是有漏,有无量过,故说十四皆为不净。信等五根及三无漏,皆唯善性,过中不说,故观行者观十四根,即发无上菩提心也。
經:常修三界(至)忍觀門。
释曰:第三、观三界不净。谓三界系法皆有漏故,亦是不净。
问曰:四静虑及无色界亦有净法,如何说为不净邪?解云:不净自有多种。如《瑜伽》第二十六卷说,有六种不净:一朽秽不净,自有二种:一依内不净,谓发毛等;二依外不净,谓青瘀等。二者苦恼不净,谓苦触所生受。三下劣不净,所谓欲界。四观待不净,如待无色胜清净事,色界诸法便似不净;待菩迦耶寂灭涅槃,乃至有顶皆似不净。五烦恼不净,谓三界中所有一切结缚睡眠随烦恼缠。六违坏不净,谓五取蕴,无常无恒、不可保信、变坏法性,具说如彼。由此静虑无色,皆名不净。
经:住在佛家。
释曰:第三、住在佛家。文别有二:初明住在佛家、后修六和敬。此即初也。谓空无我佛所住处,名为佛家。此习种性初证空理,故名为住。
經:修六和敬(至)波羅蜜道。
释曰:第二、修六和敬。谓住佛家故,修六和敬。所谓三业、同戒、同见、同学八万四千波罗蜜,为六和敬。
經:善男子(至)有退有進。
释曰:第四、举劣显胜。文别有二:初举劣、后「是定人」下显胜。前中有二:初上释劣位、后「虽以」下释通伏难。前中有三:初法、次喻、后合。此即法说。谓习忍以前十信菩萨,有退有进,故名劣位。
经:譬如轻毛随风东西。
释曰:第二、举喻。可知。
经:是诸菩萨亦复如是。
释曰:第三、合喻。可知。
經:雖以十千劫(至)名不定人。
释曰:第二、释通伏难。文有两节:初牒三伏难、后「而不可」下标宗。略答十善菩萨,有其三义:一以十千劫行十正道,发菩提心,当入习忍位。三亦常学三伏忍。以具三义,谓应不退。如何说言有退有进?故作此言。虽有三事,而不可字名是习种性,是名不定人。
經:此定人者(至)聖人性故。
释曰:第二、显其胜位。文别有二:初明证理、后明离过。此即初也。谓十住位初证生空理,由此证得圣人性故,名为定人,亦是不退。
问:此种性菩萨,为如此经定不退耶?或有即耶?解云:设尔何失?若广分别,如前已说。
經:必不起(至)無有是處。
釋曰:第二、離過。有其四重:一不起五逆,所謂殺父母、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二不起六重,如《優婆塞經》第四卷〈受戒品〉說,一殺生、二偷盜、三婬蕩、四妄語、五沽酒、六謗說在家出家四眾過失。廣說如彼(餘經或說四重、八重。四重者,一貪嫉、二慳、三嗔、四謗三寶藏。言八重者,即菩薩八重,前四重上加僧四重,即名八重。言十重者,前六重上加貪等四,名為十重。今此說六,犯即失戒法,名為重法。過中極重,名為重也)。三者不起二十八輕,亦如《優婆塞經.受戒品》說,一不供養父母師長;二耽樂飲酒;三污惡不能瞻視病苦;四見有乞者不能多少隨宜,而與空遣還者;五若見比丘比丘尼、長老先宿、諸優婆塞優婆夷等,不起奉迎禮拜問訊;六若見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毀所受戒,心生憍慢,言我勝彼、彼不如我;七月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養三寶;八四十里中有講法處不能往聽;九受招提僧眾具床座;十疑水有虫故便飲之;十一險難之處無伴獨行;十二獨宿尼寺;十三為於財命打罵奴婢童僕外人;十四若以殘食施於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十五若畜猫狸;十六畜養象馬牛羊駝驢,一切畜獸不作淨,施未受戒者;十七若不貯畜僧伽梨衣鉢盂錫杖;十八若為身命須田作者,不求淨水及陸種處;十九為於身命,若作市易斗稱賣物,一說價已不得前卻捨賤趣貴,斗稱量物仕前互用,如其不平應語令平;二十若於非處非時行欲;二十一齎估反賣,不輸官稅盜弄去者;二十二若犯國制;二十三若得新穀菓苽菜茹,不先奉獻師供養三寶,先自受用者;二十四僧若不聽說法讚歎,輒自作者;二十五道路若在諸比丘前、沙彌前行;二十六僧中付食,若偏為師選擇美好、過分與者;二十七若養蠶者;二十八行路之時遇見病者,不住瞻視為作方便、付屬所在而捨去者。四不起諦法,謂定位者不謗佛法,經書言非佛說。
經:能以一阿僧祇(至)僧伽陀位。
释曰:第四、入位时分。梵音阿僧祇劫,此云无数劫。谓日月岁数不可数故,名阿僧祇。或三灾等劫,不可数故。乃至大小乘宗,三大阿祇名阿僧祇。今于此中,依日月岁数,非三灾等。僧伽陀位者,相传释云性种性,或云离着,谓证人空而不执着我有情等。此意说云:一僧祇修行习忍,始入性种性。
经:复次性种性。
释曰:第二、性种性。文别有三:初标位列名、次辨观差别、后入位时分。此即初也。初学名习,数习成性故。十行乃名性种性也。
经:行十慧观。
释曰:第二、辨观差别。于中有五:一行观行、二灭障、三知俗、四练观、五修行。此即初也。言行十慧观者,谓四念处、三善根及三世观,如前〈教化品〉中说。
经:灭十颠倒。
释曰:第二、灭障。言灭十颠倒者,谓四念处观除四颠倒,三善根观除其三毒,或三世观除三世执。定有过去因、有未来果,及现在因果执,皆不顺理,并名颠倒。
經:及我人知見(至)不可得。
释曰:第三、知俗。谓我人知见者,依世俗说,分分假伪而非实有,但有名即是名假,但有受即受假,但有法即法假。由此道理,实不可得,故知我人等者皆世俗有。
經:無定相(至)修道空觀。
释曰:第四、练观。无定相者,总标我法无其定相。无自他相故者,别释我法无自他相。此即两释。一云:无自相者,显无我相;无他相者,显无法相。一云:无自相者,无人我法我相;无他相者,无人我法我二种我所相。修护观门者,如上观门,未得名修、已得名护。已上文意,义趣难了。有诸异说,恐繁不述。
經:亦常行百萬(至)念念不去心。
释曰:第五、修行。谓此位中观渐胜故,行诸波罗蜜常不离心。
經:以二阿僧祇(至)波羅陀位。
释曰:第三、入位时分。波罗陀者,若依《本记》,翻名守护。谓道种性位,其行坚牢、不失自性,名守护位。此明十行以二僧祇行正道法,得住十回向也。若依《本记》配属十行名道种性,便违经说伏忍圣胎三十人。
经:复次道种性。
释曰:第三、道种性。文别有三:初标位列名、次辨观差别、后入位时分。此即初也。地上圣道之种性故,名道种性。故上经云「修行上伏忍,进入平等道」,名为道种性。
經:住堅忍中(至)無生無滅。
释曰:第二、辨观差别。于中有二:初辨观差别、后受报胜劣。前中有三:初总标观相、次别叙十观、后举胜简劣。此即初也。住十坚心名住忍。谓此位中观一切法皆是无生,生既不成,便无住灭,是观空义。
經:所謂五受(至)不可得故。
释曰:第二、别叙十观,所谓五受、三界、二谛。言五受者,有漏五蕴贪等所取,名五受蕴。由观彼故,得五分法身。观三界,得三空忍。观二谛,得无常无生二忍。广如前说。如是十法,无自他相及如实性,不可得故,皆说为空。
經:而常入(至)心心寂滅。
释曰:第三、举胜简劣。谓此位中虽行十忍,而满分中简前九忍,而行第十真谛忍观,即说无生忍观,名为第一义谛观也。心心寂灭者,寂谓寂静、灭谓除灭,即彼心行念念寂静,灭除散动,故名心心寂灭。
经:而受生三界。
释曰:第二、受报胜劣。文别有三:初标、次征、后释。此即总标。虽心寂静,而受生三界果报。
经:何以故。
释曰:第二、征也。谓外诘云:已得寂灭,如何能受分段报耶?
經:業習業報(至)順道生。
释曰:第三、正释。谓由旧业熏习力故,而受三界分段生死,能为圣道之所依止故,名顺道生。或可为化有情,受六道身,随顺圣道故,言顺道生。虽有两释,前说为胜。如上所说,种性菩萨不生恶道故。
經:復以三阿僧祇劫(至)正位。
释曰:第三、入位时分。言平等圣人,地名。谓入初地圣道,离能所取相。或可初地双证二谛,故言平等。阿毘跋致,此云不退。谓初地已上证理不退,名不退。谓三阿僧祇修诸度故,当入圣位、当住不退。
经:复次善觉菩萨摩诃萨。
释曰:第四、善觉。文别有五:一标位列名、二辨修差别、三「以四」下入藏时分、四「无三界」下明受生差别、五「常修」下登位分齐。此即第一标位列名,准上可知。
經:住平等忍(至)不去心。
释曰:第二、辨修差别。文别有二:初显二智别相、后「如是善男子」下重显二智同异。前中有二:初立二章、后「入无相舍」下别释二章。此即初也。言平等忍者,第一章明其实智离有无相,名平等忍。言修行四摄念念不去心者,立第二方便智,谓以四摄化众生,名方便智。
經:入無相捨(至)貪煩惱。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二章。于中有二:初释实智,释上平等;后「无量」下显方便智,释上四摄。前中有三:初总标实智灭三界贪、次别释实智证三无为、后显无为离有无相。此即初也。离三轮舍,无贪性故,能灭三界贪欲烦恼。
經:於第一義(至)為法性無為。
释曰:第二、别释实智证二无为。文别有三:初法性无为、次择灭无为、后非择灭无为。此即初也。此有两名:一者法性、二者虚空。
經:緣理而滅(至)無相無為。
释曰:第二、择灭无为。谓缘真如灭一切烦恼等相,所显真如为择灭无为。此有三名:一者择灭。体即是智。择谓简择,择所得灭,故名择灭。二数缘灭。数谓慧数,慧数所得,名数缘灭。三智缘灭,择之与智其义一也。
經:住初忍時(至)無相無為。
释曰:第三、非择灭无为。谓住信忍中第一下忍,永断一切分别烦恼,故能于无量未来法中得非择灭,无相无为。此有三名:一非择灭、二非数缘灭、三非智缘灭,准上应知。然此二灭有差别者,萨婆多宗,由智断障名为择灭,灭不由智名非择灭。依经部宗,有漏智断名非择灭,无漏智断名为择灭。今依大乘,大同经部,具如别章。
问:岂不虚空及非择灭非无漏智境,如何无相智得证三无为?解云:诸宗不同。萨婆多宗,不许无漏智缘二无为。依大乘宗,于真如上假安立故,许缘无失。
經:無相無為(至)無無相故。
释曰:第三、显三无为离有无相,意显三种其性皆空。然释此文,诸说不同。一云:释无相有其三句。初无自他者,遣其有相。无无者,遣其无相。言无相故者,双遣亦有无相。或有说者:具遣四句。无自他相,遣有相。无无者,遣无相。言无相者,遣第三句亦有亦无相及第四句非有非无相。今解:无自他者,遣我相,即显生空理无。无无相者,显法空理非无相,故言无无。非有相,故言无相。
经:无量方便皆现前观。
释曰:第二、显方便智。文别有二:初总标六种、后别释六种。此即初也。亦非一故名无量,非内证智故名方便。
經:實相方便(至)不顛倒。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六种方便。即分为六,皆有二段:先牒、后释。此释第一实相方便。缘第一义故名实相,起巧功能名为方便。
问:与根本智有何差别?解云:如《成唯识》云「根本智内证自体不变影像,此后得智缘真如境变影而缘,不能亲证于第一义谛。」
不沈等言,诸说不同。若依《本记》,凡夫名沈,没生死故;二乘名出,出生死故;三十心至十地已还名不转,佛地名不颠倒。十回向中学此法也。此说不然。所以者何?彼释如是善男子下,方属初地;已上诸文属十回向,不当经意,故今不依。今解:不然。一云:初二如上十住行可转,十回向犹有颠倒。初地离前四位,故说四不。一云:沈谓惛沈,即是定障。出即掉举,即是慧障。转者,疑等余惑。颠倒即是我见等倒。入初地时离上四过,故说四不。
經:遍學方便(至)一切學。
释曰:第二、遍学方便。依《本记》云「俗中有真非证,真中有俗非不证。」有说:五乘中不取人天及二乘故非证,有大乘故非不证。如《成实论》,广学诸异论,遍知圣者意。又《善戒经》,遍学五明论等,而不分别证不证。虽非证不证,而能学一切法。有本云「一切学」者谬。
经:回向方便而向萨婆若。
释曰:第三、回向方便。谓求大菩提,不同二乘求住小果,名非住果。不同凡夫,无求住果,名非不住。求趣菩提,名向萨波若。
經:魔自在(至)四魔所不動。
释曰:第四、魔自在方便者,接引方便也。非道行佛道者,即《维摩》云「或现作淫女,引诸好色者。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道」也。魔不动者,即《维摩》中「在欲而行禅,令魔心愦乱,不能得其便」也。言四魔者,一烦恼、二阴魔、三者死魔、四者天魔。前四魔上,更加无常、无我、不净、苦,别名八魔也。又释:谓虽行魔事,巧便自在,故名魔自在方便。故《维摩》云「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以方便力教化众生,现作魔。」又〈佛道品〉云「若菩萨行于非道,是为通达佛道。」云何菩萨行于非道?答曰:菩萨行五无间而无恼患,乃至云「示有妻妾婇女,而常远离五欲淤泥,是为菩萨通达佛道。」具说如彼。
經:一乘方便(至)一切行故。
释曰:第五、一乘方便。谓理体无二,故说一乘。于一乘法,巧知众生差别相,名为方便。不二相者,释上一乘。于中通达一切行相者,释其方便。又《金光明经》云「法界无分别,为度众生分别说三乘。」又《法华》云「诸佛以方便力,于一佛乘分别说三。」具说一乘,义如别章。
經:變化方便(至)淨佛國土。
释曰:第六、变化方便。言变化者,变易异名。故《显扬》及《唯识》依此说变易生死,名变化生。此明地上菩萨由愿力故,于净土中受变易生,不受三界分段之身,故名变化方便。
經:如是善男子(至)實智照。
释曰:第二、重显二智同异。于中有三:初结上异相;次举喻显非一异;后「以一切行成就」者,显行成就。此即初也。文别有二:初显实智相、后显方便智。此即初也。谓于初地,根本智生,创觉生法二空,故言初觉智。即此觉智,于有无相而不二故,是实智照。故前文言「无自他相,无无相故」也。
經:巧用不證(至)方便觀。
释曰:第二、显方便智。言巧用者,总标四用。谓即彼地后得智四用巧妙,名为巧用。不证等者,别显四用。不证者,不同外道证四静虑以为涅槃。不沈者,不同凡夫沉没生死。不出者,不同二乘出离生死。不到者,不同地前菩萨不到初地。或可「不到」者谬也,应言「不倒」,谓地前菩萨犹起颠倒,为简彼故故言不倒。是方便观者,结上四用皆后得智。
经:譬如水之与波不一不异。
释曰:自下第二举喻显非一异。文别有二:初明二智不一不异、后类显诸行亦体非一异。谓上二智同一刹那,二用别故不一、同一慧故不异。譬如水之波,体相别故不一、波即水故不异。
經:乃至一切行(至)不一不二故。
释曰:第二、类释诸行亦非一异。谓如二智不一不异,如是乃至一切八万四千波罗蜜行,诸禅定门及陀罗尼门,展转相望皆非一异。
经:而一一行成就。
释曰:第三、显行成就。谓此位中二智成故,余一切行悉皆成就。
經:以四阿僧祇(至)功德藏門。
释曰:第三、入藏时分。谓于此地无漏观成,摄藏一切诸功德门,由斯别立功德藏门。理应诸位应有此门,以非初故,故不别立。此中意说四阿僧祇行诸行故,入此藏门。有释:此文准上下文,应置一切净土已后方说此文。所以者何?四劫满当入后位故。
經:無三界業(至)畢竟故不造新。
释曰:第四、受生差别。文别有二:初明不生三界、后明生于净土。此即初也。谓入初地,断分别我见,不造三界业,故毕故业而不造新。
问:地上菩萨不受分段身,诸处所说十王报以何业受?西方诸师自有两释。一云:地上菩萨皆受变易,故受十王皆是化身。不尔,十处应不见王,变易妙身非彼境故。一云:有一论师名调伏光,依《解深密》作如此说:八地已上所现王身,唯是变化;七地已前,故起烦恼,资三界业,受分段身、此则实身受十王报,故无有失。
經:以願力故(至)一切淨土。
释曰:第二、以愿力故生于净土。有解:从多分说。若烦恼资,或生三界,如调伏光说。
經:常修捨觀(至)常授與人。
释曰:第五、登位分齐。文别有二:初明登位、后明宝施。此明登位鸠摩伽。若依《本记》,翻为胜恶魔。初地离五怖畏,过二乘魔也。
经:以四大宝藏常授与人。
释曰:第二、宝施。诸说不同。一云:三藏及杂藏,施诸众生。一云:依《胜鬘经》四种宝藏。一者无价,菩萨乘也;二者上价,缘觉乘也;三者中价,声闻乘也;四者下价,人天乘也。若依《地持》,四摄益物,名四宝藏。
经:复次德慧菩萨。
释曰:第五、德慧菩萨。文别有三:初标位列名、次辨观差别、后入位时分。此即初也。谓具律仪等三种戒德与慧俱生,故名德慧。
经:以四无量心。
释曰:第二、辨观差别。文别有三:初显地别行、次辨除障、后位分齐。此即初也。为欲对治嗔烦恼故,修四无量。义如上说。
经:灭三有嗔等烦恼。
释曰:第二、辨除障也。由修慈故,能灭三界嗔等烦恼。然嗔烦恼,诸宗不同。若依萨婆多,唯在欲界。依经部宗,嗔通三界。依大乘宗,《瑜伽》等说,同萨婆多。今依此经,同经部说。或可此经随转理门。或可此文言总意别,谓三有中欲界有嗔,故言三有。嗔等据实,不通上界。
经:住中忍中行一切功德。
释曰:第三、位分齐也。谓信忍住,通在三地,此当第二,故名中忍。谓此位中,无量为首,通修诸行。
經:以五阿僧祇(至)化一切眾生。
释曰:第三、入位时分。阇陀波罗,若依《本记》,翻为满足力。谓五大劫行大慈观,常现前故,智力满足,化诸众生故,亦入阇陀波罗位,亦云离阇、亦名无畏。
经:复次明慧道人。
释曰:第六、明慧菩萨。文别有三:初标位列名、次辨观差别、后入位时分。此即初也。谓此位中行三明观,故名明慧。
經:常以無相(至)三明觀。
释曰:第二、辨观差别。文别有三:初显地别行、次辨位除障、后明满足。前中有二:初标三明观、后释其行相。此即初也。三明观者,一宿命智明、二生死智明、三漏尽智明,广如〈序品〉。
經:知三世法(至)心心寂滅。
释曰:第二、释其行相。知三世法者,标三明。知三世法无来无去无住处者,别显三明所行之境,谓未来未有、过去已灭、现在不住,不同萨婆多宗三世皆有实体。心心寂灭者,所缘无故,能缘之心念念寂灭。
经:尽三界痴烦恼。
释曰:第二、辨位除障。知三世故,能除三界迷三世愚。
经:得三明一切功德观故。
释曰:第三、明德满足。谓除三世愚故,能得随顺三明诸功德观。
經:常以六阿僧(至)一切法。
释曰:第三、入位时分。伽罗陀者,此云度边。谓此位中,离于边鄙下贱诸见,故云伽罗陀。虽有此释,未勘诚文。谓六大僧祇集无量明故,入伽罗陀位,以无相行受持诸法。
經:復次(至)聖覺菩薩。
释曰:自下第七法师。文别有三:初标位列名、次显地别行、后行位时分。此即初也。言尔炎者,此云智母。谓此位中,生法二空能生圣道,故名智母。言圣觉达者,即所生圣智。前之三地,行施戒修相同凡夫,于此位中起道品观,初证圣觉、达二空理,名圣觉达。
经:修行顺法忍。
释曰:第二、显地别行。文别有三:初修忍法位、次起五神通、后灭障分齐。就初位中,文复有二:初属顺忍、后辨住位。此即初也。谓顺忍中有其三位,谓下中上。此第四地,于三忍中位在初忍,顺圣道故,名为修行顺法忍也。
經:逆五見流(至)住須陀洹。
释曰:第二、辨其住位。言须陀洹者,有其二义:一逆流、二修习。于此地中起道品观,逆五见流,集无量德故,名住须陀洹位。依《瑜伽》等,翻为预流。预者入也、流即流类,初入圣流,故名预流。
问:是不五见分别起者,入初地时皆已永断,如何此云依第四地逆五见流?解云:据实分别五见初地位断,今断习气,名断五见。若不尔者,疑但分别烦恼所摄,唯见所断,如何此云五地所断?故知此约习气而说。
經:常以天眼(至)身通達。
释曰:此即第二起五神通。于此位中未至究竟,故六通中除漏尽通。而《智度论》及下文中说菩萨漏尽者,依未尽位假说漏尽,故不相违。
经:念念中灭三界一切见。
释曰:此即第三灭障分齐。谓此位中配须陀洹,故说能灭三界诸见。
經:亦以(至)不離心。
释曰:第三:行位时分。以七大劫行五神通及波罗蜜故,于满分中,如上功德,常不离心也。
经:复次胜达菩萨。
释曰:次辨第八法师。文别有三:初标位列名、次显地别行、后修行时分。此即初也。谓能了达二三谛,故名胜达,亦名胜慧。或可此地真俗双行,如是难事此地能胜,故名胜达。
经:于顺道忍以四无畏。
释曰:第二、显地别行。文别有三:一行四无畏、二辨除障、三入位分齐。就地数中,文别有二:初总标四数、后次第别释。此即初也。谓第五地依顺道忍起四无畏,于外四难心无怯惧,故名无畏。
經:觀那由他諦(至)一切智人。
释曰:第二、次第别释。释四无畏,即分为四。此即第一一切智无畏。谓于二境,无所不知。一观那由他谛,谓二三谛及八谛等其数甚多,名那由他。二观内道论,即五明中内明论也。外道论者,因明论及声明。药方、即是医方。工巧究术、并是工巧明论。此四明论虽通内外、今依一相、且说外言。我是一切智人者、自唱德号。于四无畏皆有二义:一执迹生疑。谓外疑难,佛问阿难从何所来?或问外声是何声等?若一切智,何谓发问?二自唱德号。我是一切智,随顺世间故,作此慰问。
經:滅三界(至)我相已盡。
釋曰:第二、漏盡無畏。亦有二事:一執跡生疑。謂外難言:世尊或時愛語羅睺、呵罵提婆,如何漏盡?二自唱德號。我漏已盡,順世間故,示現愛嗔(或有本云「我相已盡」,謬也)。
经:知地地有所出故名出道。
释曰:第三、释出苦道无畏。亦有二事:一执迹生疑。谓外难言:以诸圣道,不能尽苦。见阿罗汉,蛇蜇等苦,似不尽故。二自唱德号。谓诸罗汉断未来苦,故言断苦,非谓现苦无故说断。
经:有何不出故名障道。
释曰:第四、惑能障道无畏。亦有二事:一执迹生疑。谓须陀洹等虽有爱等,而有圣道故,欲不能障道。三自唱德号。虽不能障预流果等,而能障碍那含等道。上来且释佛四无畏。今此文中说第五地菩萨无畏。无畏之相,寻即可知。
经:逆三界疑。
释曰:第二、除障。此约习气,故说除疑。据实已断,唯分别故。
經:修集無量(至)入斯陀含位。
释曰:第三、入位分齐。谓此地中,已灭三界疑等惑故,修集无量胜分功德,由此便入斯陀含位。斯陀含者,此云一往来。谓断欲界六品惑尽,有三品故,于人天中一往来,名一往来。
經:復集行(至)不去心。
释曰:第三、修行时分。谓于此地,八劫修行诸陀罗尼及四无畏,常不去心。
经:复次常现真实。
释曰:次释第九法师。文别有三:初标位列名、次辨观差别、后明修行时分。此即初也。
经:住顺忍中。
释曰:自下第二辨观差别。文别有五、一配忍分齐、二作地别观、三辨取除障、四辨观行相、五立果差别。此即初也。谓顺忍中上品取摄,故言住顺忍中。
经:作中道观。
释曰:第二、作地别观。谓入无相观,离于有无及常断等。或依十二缘生观,离断常故,名中道观也。
经:尽三界集因集果一切烦恼故。
释曰:第三、辨所除障。言集因者,总标三烦恼及业名为集谛。言集业者,别释罪等诸业。一切烦恼者,别释根本随惑等诸烦恼。或可集因者,发业烦恼。一切烦恼者,润业烦恼。
經:觀非有非無(至)而無二。
释曰:第四、辨观行相。言一切者,真如一味相,即是一相名为无相。是以《无量义经》云「一相即无相」也。而无二者,结上一相及无相,皆无有无等二相也。
经:证阿那含位。
释曰:第五立果也。谓此地中,虽断三界一切烦恼,而微细者犹现在前。是取《解深密》等云「第七地来诸菩萨众,犹起三界贪等烦恼」,是故此中立阿那含。阿那含者,翻为不还。据实六地菩萨亦生欲界,如《智度论》。今一相配,故言不还。
經:復作九阿僧祇劫(至)一切佛土。
释曰:第三、修行时分。乐谓愿乐。谓于此地,九阿僧祇集中道观,随愿乐力,生诸佛土。
经:复次玄达菩萨。
释曰:辨第十法师。文别有三:初标位列名、次入位时分、三「常行三空」下辨观差别。此即标名。玄谓玄远,达即通达。远至功用后边,名之为玄。创入无生忍,名为达也。
经:十阿僧祇劫中修无生法乐忍。
释曰:自下第二入位时分。文有五别:一入位分齐、二辨所灭分辨、三住身分齐、四具诸德、五立果。此即第一入位分齐。语五忍中,第四无生忍有其三品,此即下品。此地菩萨十僧祇修下无生忍。
经:灭三界习因业果。
释曰:第二、所灭分齐。于此位中,灭三界中业果细习。
经:住后身中。
释曰:第三、住身分齐。住分段生死中最后一身,至第八地即成变易报也。
經:無量功德(至)皆滿足。
释曰:第四、显具诸德。谓六神通、尽无生智,乃至五分法身,悉皆具足。如是诸德,皆如上说。
經:住第十地(至)梵天位。
释曰:第五、立果也。谓十三法师中住第十法师位,于四果中第四果也。梵天位者,梵者净也,已住清净行位故。
經:常脩三空(至)弘化法藏。
释曰:第三、辨观差别。谓此地中,空等三昧已得圆满,具足百万三昧,又以如来修多罗藏等三藏圣教弘化众生。
经:复次等觉者。
释曰:次辨第十一法师。文别有三:初标位列名、次辨观差别、后「千阿僧祇」下修行时分。此即初也。者谓假者,谓第八地。于一切或时真俗双观,名等觉者。
经:住无生忍中。
释曰:自下第二辨观差别。文别有三:初明有无观、次辨十力观、后显登位差别。前中有二:初配属忍位、后正明有无观。此即初也。谓于三品无生忍中,住中品忍也。
經:觀心心寂滅(至)無知知。
释曰:第二、辨有无观。文别有三:初别释有无、次合释有无、后双结有无。前中有二:初寂而常用:后用而常寂。此即初也。此地中,观心心寂灭者,念念皆空故。心心寂灭,此显常寂静义。言无相相无身身无知知者,显常用义。谓常寂故离一切相,而依俗故示现无相。似常空寂故色身,而依俗故常用色身。以常寂故无知,而依故恒能照。
經:而用心(至)無住之住。
釋曰:第二、用而常寂。初之二句,顯其有用。「惔怕」已下,顯常寂義(有本「任於無任之任」者,謬)。
經:在有(至)常萬化。
释曰:第二、合释有无。言在有常修空者,释上用而常寂。处空常万化者,释上寂而常用。
经:双照一切法故。
释曰:第三、双结。谓俗不离真,寂而常用;真不离俗,用而常寂。
经:知是处非处乃至一切智,十力观故。
释曰:第二明十力观。谓此位中学十力观,举初后二显中间八,合有十力观。十力差别,义如别章。
經:而能發摩訶羅伽位,化一切國土(有本無「登」字)。
释曰:第三、登位差别。摩诃罗伽,若依《本记》,翻为大圣,即佛法之大将。或云无功用位、或翻大力、或翻龙象。
經:千阿僧祇劫(至)見佛三昧。
释曰:第三:修行时分。此结住自位经尔所劫,从此以后,功难成故,时分渐多。
经:复次慧光神变者。
释曰:次辨第十二法师。文别有三:初标位列名、次辨观差别、后「万阿僧祇」下明入位时分。此即初也。谓第九地,四无碍智化诸有情,或起六神通,名为慧光及神变者。
经:住上上无生忍。
释曰:自下第二辨观差别。文有四节:一配忍三品、二明灭心心相、三四眼见法观、四生净土。此即第一配忍三位。谓无生忍有其三品,此即上品。而言上上者,前上是胜义、后上顺品数。谓此第九地得四辨等,故言胜也。
经:灭心心相。
释曰:第二、明灭心相。于此位中,除灭心心有执相故,名言胜也。灭心心相,有说灭见分相分二相,故言灭心心相。今解:灭心自性,名为灭心。若灭心上差别,名灭心相。
经:法眼见一切法,三眼色空见。
释曰:第三、四眼观门。谓法眼见一切法病药等种种别相。三眼见色空者,谓肉眼见麁色、天眼见麁细、慧眼见色空。据实慧眼观诸法空,今对肉天二眼,故但说见色空也。若依《本记》,法眼见一切真如也,余如前说。
经:以大愿力常生一切净土。
释曰:第四、常生净土。
經:萬阿僧祇(至)佛華三昧。
释曰:第三:入位时分。薄伽梵位,此云世尊,具诸德故。亦说九地名世尊;佛华三昧亦复如是,似佛定故,名为佛华。
经:复次观佛菩萨。
释曰:次辨第十三法师。文别有四:一标位列名、二登位时分、三「善男子」下诸位相对辨差别相。四「常修」下明入位住定。此即第一标位列名。谓此位中,二种观佛:一眼见者,唯他受用;二定心见,通观三身。
經:住寂滅忍者(至)住金剛臺。
释曰:第二登位时分。文有四节:一配五忍、二径时分齐、三辨所修德、四显登住位。言住寂灭忍者,配五忍位,谓寂灭忍。自有二种:一者下品、二者上品。今第十地,即是第五寂灭忍中,位下品忍也。言从始至径百万阿僧祇劫者,总计从习种性至灌顶忍,径百万阿僧祇劫也。言修百万阿僧祇劫功德者,辨所修德量。言登一切法解脱者,就当得位,即是妙觉。住金刚台者,金刚三昧,正明等觉如来。或可解脱自有两种:一者等觉、二者妙觉。今此金刚虽非妙觉解脱果摄,而成等觉解脱,故名登一切法解脱。
經:善男子(至)一切煩惱。
释曰:自下第三诸位相对辨差别相。文别有五:一伏断差别、二信见差别、三顿渐差别、四常无常异、五等无等异。此即第一伏断差别。文别有二:先伏、后断。此即伏也。谓从习忍至顶三昧,皆名为伏一切烦恼者。伏义宽故,通名为伏。依《本记》云「皆名伏者,从十信至金刚末,断阿赖耶识一刹那在,故说为伏一切烦恼。」广说如彼。
經:而無相信(至)照第一義諦。
释曰:此显第二断义狭故。初地已上无漏信位,方能欲断。言无相者,即是无漏也,无有漏相故名无相。谓无相信为无间道,断灭一切烦恼、生解脱道,照见第一义谛。
经:不名为见,所谓见者是萨婆若。
释曰:第二、信见差别。文别有二:初正释信见、后引说证成。此即初也。除佛已前,但说为信,不名为见。所谓见者,是一切智。
經:是故(至)不見不覺(有本云「唯佛所知」者,謬)。
释曰:第二、引说证成。知、见、觉三,异名同体,虽通因果,皆得此名。今从胜说,故唯在果。
经:唯佛顿解,不名为信、渐渐伏者。
释曰:第三、渐顿差别。唯佛顿解,不名为信、渐渐伏者。所以者何;顿断一切二障尽故,但名为见,不名信者,亦不名为渐渐伏者。
經:慧雖起滅(至)無生無滅。
释曰:第四、常无常异。或可无碍与解脱异。即依此文,自有两释。一真谛三藏立如是义:佛果功德菩提涅槃皆无生灭,故通伏难。以三宗义,谓外难云:无间道时慧有生灭,如何能生无生灭智?故作此言:金刚时慧虽有生灭,能证知无生灭理。由斯胜慧证理深故,此心若灭,便能证得累尽涅槃,亦能证得无生无灭常住菩提。故前经言「萨云若觉非有非无、湛然清净、常住不变,同真际、等法性。」二慈恩三藏作如是说:金刚时慧虽有生灭,而能证解无生灭理,故能证得果尽涅槃,亦能证得常住法大菩提也。前经所说常住不变者,就胜说故且说实相,而非观照。
經:入理盡金剛三昧(至)等無等等。
释曰:第五、等无等异。或可无间与解脱异。文别有三:初法、次喻、后合。此即法说。谓入理尽金刚三昧,清净无染,同道后真如际,等于道前法性真如也。言而未能等无等等者,谓佛世尊,下不及故,名为无等。与诸佛齐,故名为等。金刚已还无能等,无等等也。
經:譬如有人(至)無不斯了。
释曰:第二、举喻。可知。
经:住理尽三昧亦复如是。
释曰:第三、合喻。应知。
經:常脩一切(至)佛慧三昧。
释曰:第四、入位住定。谓此位中,一切六度及四摄等行已满足,具功德藏,入婆伽度,住佛慧三昧。梵音婆伽度,此云世尊,即十号中之一位也。住此位中,观三身三昧方得圆满。
經:善男子如是(至)等無有異。
释曰:就依请正说十三法师。文别有三:初标、次「善男子」下别释。后「善男子」下结叹。上来已释两段讫,此即第三结叹胜德与佛无异。
經:佛告波斯(至)般若波羅蜜。
释曰:自下第二付王受持。文别有四:一赞用劝持、二「大王是般若」下赞名劝持、三「大王我今」下释劝所由、四「大王今」下称名付属。初中有二:前略赞劝持、后「大王」下广赞劝持。略中有五:一应时劝持、二劝持所由、三结属诸王、四外人征诘、五如来释。此即初也。谓我正法灭时,受持一部《仁王般若》。
經:大作佛事(至)般若波羅蜜。
释曰:第二、劝持所由。有其三种:一大作佛事,谓灭恶生善;二国土安立;三万姓快乐。或可初一内护、后二外护。如是利益,皆由般若。
經:是故付屬(至)清信女。
释曰:第三、结属诸王。
经:何以故。
释曰:第四、外人征诘。
經:無王力(至)解其義理。
释曰:第五、始来正释。
經:大王吾今(至)帝王歡喜。
释曰:自下第二广赞劝持。文别有二:初总标除难福生、后问答分别别释七难。此即初也。三千大千世界分齐,义如常释。言七福者,如《本记》说,返前七难以为七福。七福者,一万姓爱重国王、二四海宾伏、三怨敌退散、四国王自受己身、五四方歌赞、六百姓丰乐、七未来入善道。
经:云何为难。
释曰:第二、问答分别释七难。文别有二: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經:日月失度(至)為一難也。
释曰:第二、答也。就答七难,即分为八。此即第一日月失度难也。谓时节转异多令饥饿,数量转异多刀兵起,色相转异多疾病也。
經:二十八宿(至)為二難也。
释曰:第二、星宿变怪难。
經:大火燒國(至)為三難也。
释曰:第三、大火焚烧难。
經:大水漂沒(至)為四難也。
释曰:四、大水漂没难。
經:大風吹殺(至)為五難也。
释曰:第五、大风吹杀难。
經:天地國土(至)為六難也。
释曰:六、亢旱不熟难。
經:四方賊來(至)為七難也。
释曰:第七、恶贼侵逼难。广释七难,具如《本记》。
經:大王是般(至)龍寶神王。
释曰:第二、赞名劝持。文别有二:初赞名殊胜、后劝持王供养也。此即初也。然此八名,诸说不同。一云:八中初一显实相般若,是诸凡圣心神体故。第二明观照般若,生诸国王慧解心故。后六辨文字般若有六胜因,护国土故。一云:此能与凡圣为依故名神本,能生王位故譬父母,能护身命故譬神符,能治邪魔名辟鬼珠,能满诸愿故名如意珠,令国安隐名护国珠,明显因果名天地镜,法中最胜威力难思名龙宝神王。《本记》云「六识名心,第七名识,第八名神。此经能与凡圣八识为依,故名为本。能生世出世国王,故譬父母。外道魔王不能降伏,故喻神符。能除不活等五种怖畏,名辟鬼珠。能摄利众生,名如意珠。能降七难,名护国珠。能显所知,名天地镜。道前道后清净不异,名龙宝神王。」广说如彼。
經:彼佛告(至)以經置上。
释曰:第二、劝王供养。文别有二:初示供养法、后别示行住供养。此即初也。法有六事:一九色幡长九丈、二九色华高二丈、三千枝灯高五丈、四九玉箱、五九玉巾、六七宝案。言九色者,依《本记》云「白黑黄赤青,此是五尘色,并四大色为九。四大色者,地依灰色、水依颇梨色水精、火作光色火珠、风作烟色。」
經:若王行時(至)罪過不生。
释曰:第二、行住供养。文别有二:初行时供养法、后住时供养法。此即行时也。
經:若王住時(至)如事帝釋。
释曰:第二、住时供养。如经可知。
經:大王我今五眼(至)七難安起。
释曰:第三:释劝所由。文别有二:初明三世诸王福有兴衰、后明未来护持大作利益。此即初也。
經:若未來世(至)往護其國。
释曰:未来护持。文别有三:一标章举数、二次第别释、三结释劝供养。此即初也。
經:一金剛吼(至)往護其國。
释曰:自下第二次第别释。文显可知。
經:是大力士(至)而供養之。
釋曰:第三、結釋勸供。是五大力士者,結五菩薩。五千神王等者,釋成利益。「當立像形」下,勸供養。勸供養法,如《五神王因緣經》中說雷電吼菩薩因緣中教人作讀經寫經法。法用者,應作一團屋,八面安壁,外薝隨力莊嚴,令其精好。八角之中開小門,通人入出。於其室內置八面床,留小空地擬人行處。八壁內外,香泥塗飾。一一壁上,各量身坐,當兩眼前以開兩孔,使得見經。正當二手,復開二孔,得容二手,來去捉經。欲讀經時,安經壁外經架案上。壁內壁外並燒好香。香湯豆麵以浴身手,及將瀨口。善須看風,若也東風即東壁外安置經卷,在壁內向東讀經,使風吹口氣隨風西去不熏經卷。以口有番氣,故作此屋。寫經類讚,法用如前(更勘)。
經:大王吾今三寶(至)一切諸王。
释曰:第四、称名付属。文别有三:初总明付属、次就胜列名、后「如是一切」下结劝应持。此即初也。
經:憍薩羅國(至)波提國。
釋曰:第二、就勝列名(或有經本列十五國,闕沙陀衛國也)然十六大國名號,《大集.月藏分》第十六、《大毘婆沙》一百二十四,梵音不同,不可和會(勘)。
經:如是一切(至)波羅蜜。
释曰:第三、结劝应持。
經:時諸大眾(至)願不生彼國。
释曰:第三、时众得益。于中有五:一明修罗得益、二显人王获益、三辨梵天等益、四解余众获益、五释菩萨获益。此即初也。时诸大众,即总句。「阿修轮」下,显利益也。谓彼修罗闻说七难,身怖声悲,发愿不生彼恶国土,即是厌恶欣善益也。
經:時十六國王(至)出家脩道。
释曰:自下第二人王获益。于中有二:初总明诸王舍俗入道、后明修道起观差别。此即初也。以国付弟,即是舍俗。出家修道,即是入道。广释在家过失,出家胜利,如《文殊问经》第二卷。
經:觀四大(至)勝出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明修道起观差别。于中有二:初明诸观、后「是为」下结成证得。前中有四:一明八胜处、二明十遍处、三显初地相、四辨九地相。此即初也。观地水火风能造四大,青黄赤白所造四色,名八胜处。所缘境胜烦恼,故名胜处。出离贪欲,故名胜出。相谓体相,或是相状、或是行相,是八胜处行解相也。依《大般若》,与此稍异。彼云「一内有色想观外色少、二内有色想观外色多、三内无色想观外色少、四内无色想观外色多、内无色想观外诸色青黄赤白复为四种,名八胜处。」依《璎珞经》,八名复异,四大同此经,四色同《般若经》。有色等四,不说青等以为四色。或可此经同《璎珞经》,义亦无违。
經:四大四色(至)入行相。
释曰:第二、明十遍处。地水火风、青黄赤白、空处、识处,名十遍处,亦十一切入。即是处所缘宽广,无有间隙,故名遍处。行相,即是十一切入行解相也。言不用者,乘语故也。故以不说八解脱者,此三科法是下中上三根人观。此中唯有中上二根,无下根故,以是不论。
经:三十忍是初地相。
释曰:第三、明初地相。地前三十心,名三十忍,即是初地方便相也。初地即用第一义谛为体。
经:第一义谛九地相。
释曰:第四、明九地相。初地证如,境智平等,名第一义。与后九地作其因相,名九地相。故《摄论》云「若于初地达法界时,速能通达后一切言。如地颂有『如竹破初节,余节速能破;得初地真智,诸地疾当成。』」
經:是故大王(至)般若波羅蜜。
释曰:此即第二结成证得。文有两节:初明舍凡入圣、后明舍分段入变易。言是故大王者,结所告人。言舍凡夫身者,谓舍地前凡夫身也。言入六住身者,谓入初地至第六地住地身也。此上即舍凡入圣。言舍七报身者,谓舍七地分段报身也。故《智度论》云「七地未舍虫身肉身」。言入八法身者,谓入八地已上变易法身。故前偈云「未度报身一生在,进入等观法流地。」言一地行般若波罗者,此法身万行俱也,或可通说。十地万行俱也。
经:十八梵天王同无生境。
释曰:自下第三梵天等益,等言等取阿须轮也。于中有二:初明得益、后显供养。此即初也。谓梵天等,随其根性,证得三乘真实观门。
问:观人法无生空理以为境也。前说修罗得厌世益,今此修罗得三乘观,与前异故,与梵天同,故与梵天一处合说。
经:复散华供养。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供养。文有三别:初总标供养、次别列华名、后正显供养。此即初也。供养有二:一财、二法。今此文中显法供养。
經:空華(至)三十七品華。
释曰:第二、别列华名。空华显人空,法性华明法空。此二种华,表伏忍也,地前仰学二空观故。圣人华表信忍也,初入圣法无漏信故。顺华表顺忍也,四五六地顺无生故。无生华表下中品无生忍也,证解无生最是初故。法乐华表上品无无忍也,四辨自在说法乐故。金刚华表下品寂灭忍也,金刚三昧破诸结故。此上七华表大乘法。缘观中道华表缘觉法,证解缘生中道观故。三十七品华表声闻法,道品观中得自在故。
經:而散佛上(至)大菩薩眾。
释曰:第三、正显供养。由前梵等得三乘观,以三乘华散佛等上。
经:其余一切众证道迹果。
释曰:第四、明余众益。文有三段:初明得益、次列华名、后正供养。此即初也。是前众余,故名余众。道迹是向,果即是果。又解:道迹有学,果即无学,通三乘也。前得三乘观,此证三乘果,故有差别。
經:散心空華(至)妙覺華。
释曰:第二、别列华名。心空华者,四空也,三学之中名为心学。心树华者,缘生观也,十二缘生名为华树。六波罗蜜华者,十地行也。此上三华,如次显彼三乘法也。妙觉华者,佛果行也,因中说果名妙觉华。
经:十千菩萨念来世众生。
释曰:第五、明菩萨益。于中有二:初明十千菩萨得三昧益、后显十亿菩萨现成佛益。前中有二:初明能证人、后辨所证定。此即初也。谓此皆是地上菩萨,得同体大悲,怜念未来恶世众生也。
經:即登(至)金剛三昧。
释曰:第二、明所证定。于中有三:初明缘果定、次显缘义定、后显得余定。此即初也。谓佛果德妙穷真俗,故云妙觉。照理圆尽,故曰圆明。不沮坏故,云金刚。今此菩萨证得缘三之定,从所缘为名也。
經:世諦三昧(至)第一義諦三昧。
释曰:第二、缘义定也。于中有二:初明三定、后显三胜。此即初也。知有漏定,名世谛三昧。知无漏定,名真谛三昧。知非安立真如,名第一义谛三昧。
經:此三諦(至)王三昧。
释曰:第二、显三胜也。此三统摄一切三昧,有大胜用,故名为王。《智度论》云「三昧王三昧」。
經:亦得(至)一切行三昧。
释曰:第三、得余定也。无量三昧者,四无量定也。七财三昧者,缘七财定也,一信、二戒、三惭、四愧、五施、六闻、七慧,如《璎珞经》说,广释如《集异门论》第十六卷。二十五有三昧者,证解二十五有定也。四人、四恶趣、四空,及四禅、梵王、六欲天、无想及那含,是名二十五有,广如《涅槃》三十四及《智度论》说。又解:对治二十五有,定名二十五有三昧。故《涅槃》云「无垢三昧能对治地狱有,乃至得我三昧能对治非想非非想有。」广说如彼。一切行三昧者,总摄诸行定也。
经:复有现成正觉。
释曰:第二、十亿菩萨现成佛益。谓此皆是第十地菩萨,闻经力故,登金刚座,坐金刚定,现成佛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