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六
天台沙门湛然述
次释随智,置于世人心所见者,独明圣人所见二谛,自为一番。于中为五:初立相,次「如眼」下举譬,三「又如」下引事,四「毘昙」下重以譬显二谛深胜,五「故经」下引教结名。佛居极位,故举极位以证智胜、以结得名。初文中「悟理」是见真,复能了俗谛,故知随智具有二谛。譬中「色空」即譬二谛。引事中引近事以况远理,入事禅如「悟真」,身虚心豁如「了俗」。譬显中见惑如「小云」,思惑如「大云」。「无漏」谓见真,「世智」谓了俗。结名中举凡失以显圣得,故知圣人二谛具也。第四结文,可见。
接下来解释“随智”这一部分,针对世人通常的认知方式,特别阐明圣人所体悟的两种真理境界,自成一套完整体系。这部分分为五个层次: 第一是确立理论框架 第二用“如眼”等比喻来说明 第三通过“又如”引事例佐证 第四借“毗昙”再度用譬喻彰显二谛的深奥殊胜 第五引用经文总结定名
佛陀居于究竟圆满的境地,所以举至极果位来印证智慧的殊胜,并以此总结得名缘由。开端所说的“悟理”是指体证真谛,同时又能通达俗谛,可见随智境界同时具足两种真理。比喻中的“色空”正是譬喻二谛关系。所引事例是用浅近事相比拟深奥理体,修习禅定如同“悟真”,身心空明豁达如同“了俗”。譬喻说明中,见惑如“薄云”,思惑如“浓云”。“无漏智”对应体证真谛,“世间智”对应通达俗谛。总结定名时通过凡夫的迷失反显圣者的证得,由此可知圣者圆满具足二谛真义。第四部分的结语内容清晰可见。
次正明二谛者,于中为四:先明来意,次明功能,三「所言」下广释,四「问答」下问答料简。初文者,凡诸释义或从广之略、或先略后广,从略即预用跨节,从广则教门当分,故略言之唯一法性以对无明,无明是迷真之始,法性则全指无明无始时来奚甞非真,未发心前无真不俗,秖点一法,二谛宛然。俗即百界千如,真即同居一念,仍显相异,义理虽足其如麁浅,闻之堕苦,故佛于一代曲开七重、二十一重以赴物情,使佛本怀畅、使物宿种遂故。以下二门判之开之,意如前说。
接下来正式说明二谛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首先说明来意,其次说明功能,第三从“所言”开始详细解释,第四从“问答”开始进行问答辨析。第一部分的意思是:凡是解释义理,有时从广博归纳到简略,有时先简略后广博。采用简略的方式就会提前跨越章节,采用广博的方式则教法门径自成体系。所以简略来说,唯有法性对应无明——无明是迷失真谛的开始,而法性完全指向无明:从无始以来何时不是真谛?在未发心修行之前,没有真谛不离俗谛。只点明这一法门,真俗二谛便清晰显现。俗谛即是十法界千种现象,真谛即是当下这一念心。虽然二者显现相状不同,义理已经完备,但这样解释过于粗浅,听闻者容易陷入苦恼。因此佛陀在整个教法时期,婉转开设七重、二十一重二谛来顺应众生根器,既使佛陀本怀得以畅达,也使众生宿世善根得以成熟。通过以下两种法门来判定和开显,其深意如前文所述。
次功能中二:先出初番,次以后况初。初又二:法、譬。初法者,如《止观》中,始自迦罗、终至圆着,无不并为初教所破,况复列后各三番耶?
在论述功能的第二部分中,先说明初次教化的内容,再通过后续教化反显初次教化的深意。初次教化又分为两部分:法说与譬喻。首先法说部分,如同《止观》中所阐述的:从最初的迦罗频陀迦修行阶段,直至圆满证悟的终极境界,无不被这初次教化所破除执着,更何况后面依次展开的三重教化呢?
三正释中二:先列,次释。初意者,一藏,二通,三别接通,四圆接通,五别,六圆接别,七圆。若《止观》中为成理观,但以界外理以接界内理,故藏通两教明界内理,别圆二教明界外理,通别两教是明两理之交际,是故但明别接通耳。今前六重仍存教道,于法华前逗彼权机,故有圆接通别二义,实道秖应圆理接权,故释今文,应顺教道复以圆中接于但中。又此七名虽立二谛,后之五意义已含三,幻有即俗,空即是真,不空是中,但观名中空,合在何谛?若合在俗谛,即如别教名含真入俗二谛;若合入真谛,如别圆入通名含中入真二谛,藏通即名单俗单真,圆教即名不思议真俗。细得此意,寻名释义不失毫微。
在三种正确解释中包含两个部分:先列出名目,再进行解释。第一层含义是:一藏教,二通教,三别教接引通教,四圆教接引通教,五别教,六圆教接引别教,七圆教。就像《止观》中为了成就理观,只用界外真理接引界内真理,所以藏通两教阐明界内真理,别圆二教阐明界外真理,通别两教正是阐明两种真理的交界之处,因此只说明别教接引通教的道理。现在前六重仍保留教法之道,在法华经之前适应那些权宜根机的众生,所以存在圆教接引通教与别教两种含义。真实之道应当以圆教真理接引权宜根机,所以解释这段经文,应当顺应教法之道,再用圆教中道接引单纯的中道。再者这七种名称虽然建立在二谛之上,但后五种含义已经包含三谛:幻有即是俗谛,空即是真谛,不空即是中谛。若将"观名中空"合并,当归入哪一谛?若归入俗谛,就如同别教名称包含真谛融入俗谛的二谛;若归入真谛,就如同别圆二教融入通教时名称包含中谛融入真谛的二谛。藏通二教可称为单一俗谛与单一真谛,圆教则可称为不可思议的真俗二谛。若能细致领会此中深意,循名求义时便能丝毫不失真义。
次解释中文自为七,若欲凭教者,然此七文散在诸经,无一处具出,唯《大经》十二,四谛文后列八二谛,章安作七二谛销之,初一是总,余七是别。初云「如出世人心所见者,名第一义谛,世人心所见者,名为世谛。」疏云总冠诸谛,世情多种束为世谛,圣智多知束为第一义谛,即是诸教随情智也。经云「五阴和合称名某甲,是名世谛;解阴无阴亦无名字,离阴亦无是名第一义谛。」阴是实法、某甲是假名,即实有俗谛也。无阴无名即假实空,若离阴者名太虚空,是故离阴亦无某甲及二谛名。疏云名无名二谛也。世谛有名、真谛无名,即生灭二谛也。经云「或有法有名有实是名第一义谛,或有法有名无实是名世谛。」幻化假名即空,故实即真谛也。秖指幻化,但有假名,故名世谛,故疏云实不实二谛也。真实幻化不实也,即无生二谛也。经云「如我人众生寿命知见,乃至如龟毛兔角等,阴界入是名世谛,苦集灭道是名真谛。」兔角之俗与前不殊,故成单俗,四谛义含共为真谛,即是含中真谛也。故疏云定不定二谛也。即单俗、复真,俗是不定、中道名定。经云「世法有五种:谓名世、句世、缚世、法世、执着世,是名世谛。经文广解,于此五法心无颠倒,名第一义谛。」五种世法名与前异,大意不别亦是单俗,于世无倒谓见实相,教道但中虽未究竟,此中究竟望前故实,故疏云法不法二谛也。法谓实相,不法谓俗,亦是含中二谛也。经云「烧割死坏是名世谛,无烧割死等是名第一义谛。」地前方便皆属无常故云可烧,登地见常故无烧等,故疏云烧不烧二谛也。无常可烧,常不可烧,复俗单中二谛也。经云「有八种苦是名世谛,无八种苦故是第一义。」八苦无常同前烧义,无八苦真即是实相,故疏云苦不苦二谛,亦是复俗单中。教道有苦,圆中无苦。经云「譬如一人有多名字,依父母生是名世谛,依十二缘和合生者名第一义谛。」依父母生即十二缘,而分二者,以《大经》中明十二缘即佛性故,且据显说,即以佛性而为真谛,依父母生即是无明名为世谛。故疏云和合二谛,真俗不二故名和合,复俗复中二谛也。后乃结云今七二谛来销此文,佛旨难知且用一师意耳。
接下来解释正文部分,分为七个层次。如果要依据经典来说明:这七类文句分散在各种佛经中,没有一处完整列出,唯独《大涅槃经》第十二卷在四谛经文后列举了八种二谛,章安大师用七种二谛来解读。第一种是总说,其余七种是分说。
第一段说:"像出世圣者心中所见到的,称为第一义谛;世俗人心中所见到的,称为世谛。"注解说这是统摄所有二谛的总纲。世俗认知有多种,归纳为世谛;圣者智慧所认知的,归纳为第一义谛,这就是各派教法根据情识与智慧所作的区分。
经文说:"五蕴和合称为某人,这叫作世谛;了达五蕴本空亦无名字,离开五蕴也不存在,这叫作第一义谛。"五蕴是实有法,某人是假名,这属于实有层面的俗谛。无五蕴无名字即是假名与实相皆空,若说离开五蕴则成太虚空,所以说离了五蕴既无某人也不存在二谛名称。注解说这是"有名与无名二谛"。世谛有名相,真谛无名相,属于生灭二谛体系。
经文说:"或有事物既有名称又有实体,称为第一义谛;或有事物只有名称没有实体,称为世谛。"幻化假名本质是空,所以具实体性属于真谛。单指幻化现象只有假名,故称世谛,因此注解说这是"实与不实二谛"。真实与幻化相对(幻化不实),属于无生二谛体系。
经文说:"如我、人、众生、寿者等知见,乃至如龟毛兔角等虚幻存在,五蕴、十八界、十二入这些是世谛,苦集灭道四圣谛是真谛。"兔角所代表的俗谛与前文无异,构成单一俗谛,四谛义理蕴含中道故共称真谛,这是含摄中道的真谛。因此注解说这是"定与不定二谛"。即单一俗谛、复合真谛,俗谛不定、中道为定。
经文说:"世俗法有五种:名相世俗、语句世俗、系缚世俗、法理世俗、执着世俗,这些称为世谛。经文详细解说,对此五法心不颠倒,称为第一义谛。"五种世俗法的名称与前不同,大意没有区别也是单一俗谛,在世俗中不颠倒即见实相,教法所说的中道虽未究竟,但在此境界中已属究竟,相对前者更为真实,故注解说这是"法与不法二谛"。法指实相,不法指俗相,也属于含摄中道的二谛。
经文说:"能被烧毁、割裂、死亡、坏灭的称为世谛,无烧无割无死无坏的称为第一义谛。"地前菩萨的修行都属无常范畴故说可烧,登地菩萨见证常性故无烧等,因此注解说这是"烧与不烧二谛"。无常可烧,常性不可烧,属于复合俗谛与单一中道二谛。
经文说:"存在八种苦是世谛,没有八种苦是第一义。"八苦无常同前述可烧之义,无八苦的真谛即是实相,故注解说这是"苦与不苦二谛",也是复合俗谛与单一中道。教法说苦,圆教中道无苦。
经文说:"譬如一个人有多个名字,依父母所生称为世谛,依十二因缘和合所生称为第一义谛。"依父母生即是十二因缘,之所以分为两种,因《大涅槃经》说十二因缘即佛性,此处根据显说,以佛性为真谛,依父母生即无明称为世谛。故注解说这是"和合二谛",真俗不二故名和合,属于复合俗谛与复合中道二谛。
最后总结说:现在用七种二谛来解读这段经文,佛意难以尽知,暂且依据一家的理解。
初释三藏实有二谛者,但标总名,以解释直销,不复列别名。于中为二:初正释二谛,次示三意。初文又四:初释相,次引证,三述意,四结名。初文中言「森罗」者,须指三界依正相也。次引证中言「大品云色空空色」等者,此引《大品《以证三藏,既不云即,故且证藏,俗秖是色析灭色,故名为空色,谓色实有,名为不灭;虽不可灭,以无常故,名为色空。次述意中,以能治所治俱实有故是故互无。次「约此」下总释随情等三,历下六重,意应可见。故诸文下但略点而已,故云「推之可知」。虽诸教不同,但约教异说即是随情,约入理说即是随智,二义相对即随情智,皆以当教定之使无杂乱,其意可显。
在最初解释三藏实有二谛时,只标出总体名称,因为解释需要直接阐明要义,不再罗列个别名称。这部分分为两段:首先是正式解释二谛,其次是说明三层含义。首段又分四部分:先是解释二谛特征,再引经论证,接着阐述用意,最后总结名称。
解释特征时提到的"森罗",应当是指三界正报与依报的种种现象。引证部分所说"《大品经》提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内容,这是引用《大品经》来印证三藏教法。既然经中不说"即"字,所以暂且用来印证藏教——俗谛只是指色法,通过分析色法归于空无,所以称为"色空";色法指物质实有,称为"不灭";虽不可消灭,但因无常本性,故称"色空"。
阐述用意时指出:因为能对治的智慧与所对治的烦恼都是实有,所以二者互不相容。随后"约此"以下是总体解释随情、随智、随情智三种立场,贯穿后面六个层次,其用意应当可以领会。因此后文只是简要提示,所以说"推究便知"。
虽然各教法有所不同,但依教门差异而说就是随情,依契入真理而说就是随智,二者相对即是随情智。都以本派教义为准来判定,避免混杂,其中深意自然显明。
次释即空二谛者,亦二:初释二谛,次明三意。初文为五:初立名,次斥前,三正释相,四引证,五结名,并可见。次三意中二:先列、次分别。此教三乘所入真谛不殊三藏,然所照俗二教不同,故须更此分别释疑。于中为二:先标,次释。标中云「小当」者,未暇广及,且略辨异,故云「小」耳。次「何者」下释,中四:先出同异,次释同异,三「如百川」下举譬,四「秖就」下引例。前二可知。譬中二:先譬、次合。初譬中言「复局还源江河则异」者,会海如真同,江河如俗异。由观俗故契真如,由众水故成海,会海虽同却寻本源,江河则异,如会真不异却寻本俗,俗则不同。「俗是」下合譬释疑。次「秖就」下将藏通出假不同,以例藏通两俗。二人出假是一,而三根不同,何妨二教真同而所观俗各异。
其次解释即空二谛的内容,也分为两部分:首先是解释二谛,其次是说明三层含义。解释二谛的部分又分五步:第一是确立名称,第二是批判前说,第三是正式解释内涵,第四是引用经典印证,第五是总结名称,这些步骤都很清楚。接着说明三层含义时分为两步:先列举、再分别阐释。
这一教法虽然三乘行者所证悟的真谛与三藏教没有差别,但所观照的俗谛在两种教法中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在此特别解释以消除疑问。这部分分为两步:先是标出要点,接着详细解释。标要点时说的"小当",是指来不及广泛涉及,暂且简略辨析差异,所以称为"小"。接下来"何者"开始的解释部分包含四层:先指出同异之处,再解释同异关系,第三用"如百川"举例说明,第四通过"秖就"引用例证。前两部分容易理解。
举例说明部分分为两步:先设比喻、再对应结合。比喻中说"复局还源江河则异",是指百川归海如同真谛相同,江河源头如同俗谛相异。通过观照俗谛才能契入真谛,就像无数水流汇成大海,虽然同归大海但追溯本源时,各条江河原本各异,如同契会真谛虽无差别,但回溯原本的俗谛时,俗谛层面确有不同。"俗是"之后的内容是将比喻与教义结合来解释疑问。接着"秖就"之后的部分,是用藏教与通教"出假"修行方法的差异作为例证,类比说明藏通二教在俗谛层面的区别。虽然两种教法中修行者出假修行的本质一致,但上中下三根修行者的境界各有不同,这正好说明二教真谛虽同而所观俗谛各异的道理。
次释接义者,即含中入真也。于中为三:初以一法标,次「俗不」下略以三法示,三「其相」下辨相,通寄三法以辨其相。漏无漏本是通法,为成接义故立双非。空不空本是别法,一切法趣本是圆法,于一一法,各有三人取解不同者,良由机发故所闻不同。又通教菩萨由根利钝发习不同,故钝同二乘,直至法华方乃被会;利者尔前接入中道,故使同观幻有之俗而契真各异。所以别圆机发对钝住空,致成三别。是以释后二接须对通钝,共成三人同闻异听,故约漏等以示解源。若得此意,于一切法无碍自在。于中为四:初正释三相,次「无量」下明三意,三「何故」下释疑,四「大品」下引证三人。初文又二:初正释,次「是故」下结。初文自有三别。初文者。三人俱作双非之名而取解不等,于中为三:初依教立,次「初人」下明行相,三「何者」下重释。「非无漏是遣着」者,无漏无着,由行者着心缘之,今破其着心,故名为「非」,故云「非无漏」也。「如缘」下引例释成,复宗真谛。离着云非,还归无漏,此初人意也,即通钝根。「次人又人」即利根二人也。圆人亦云「双非」者,带通方便是故尔耳。次引《大经》空不空例漏无漏,可以意知。次言「三人闻趣」者,初人云「诸法不离空」,义当一切法趣空,故引例云「如瓶如」等,如即空也。如瓶是空,十方界空不异瓶空,故十方空皆趣瓶空,即通人也。次人闻趣知此但中须修地前一切诸行,来趣向后以发初地中道之理,即别人也。第三人闻即具一切,名之为趣。次结中言「或对」者,三真是能对,一俗是所对。
接下来解释"接引"的含义,就是指引导修行者从方便法门契入真如实相。这部分分三个层次:首先用一个核心法要来标明宗旨,其次"俗不"以下简要列举三种法门来示意,第三"其相"以下详细说明不同根器的表现特征,借由三种法门来呈现各自特点。
"有漏无漏"本是通教法门,为成就接引之义而设立双非的观法。"空与不空"本是别教法门,"一切法趣"本是圆教法门,在每一个法门中,都有三类修行者获得不同理解,这确实是因为众生根机不同导致所闻法义各异。通教菩萨由于根器利钝和宿世习气差异,钝根者与二乘人相同,直到法华会上才得融会;利根者在此之前就已契入中道,所以虽然同样观照如幻的俗谛,但证悟的真谛却各不相同。因而别教、圆教根机者面对钝根住着空观的情形,形成三种差别。所以解释后两种接引必须对照通教钝根,共同形成三类修行者同闻异解的局面,故而借有漏无漏等法门来显示理解根源。
若能领会这个深意,就能在一切法中获得自在无碍的智慧。这部分分四段:首先正式解释三种相状,其次"无量"以下说明三重深意,第三"何故"以下解答疑问,第四"大品"以下引经证明三类修行者。首段又分两部分:先是正释,后"是故"以下总结。正释部分自有三个层次。首段中说:三类修行者虽然都运用"双非"的名相,但领悟程度不等,其中又分三段:最初依据教理建立,其次"初人"以下说明修行相状,第三"何者"以下再度阐释。
"非无漏是遣著"是指:无漏法本无执着,因修行者起执着心攀缘它,现在破除这种执着,所以称为"非",故说"非无漏"。"如缘"以下引用譬喻解释成立,回归真谛本源。离除执着说为"非",终究还是回归无漏,这是第一类人的理解,即通教钝根。"次人又人"则指利根的两种人。圆教修行者也说"双非",是带着通教方便的缘故如此。
接着引用《大经》中空与不空的例子类比有漏无漏,可以依此意领会。后文说"三人闻趣"是指:第一类人认为"诸法不离空",相当于一切法趣向空性,故引喻说"如瓶如"等,"如"即是空。如同瓶体是空,十方世界空性与瓶空无二无别,所以十方空皆趣向瓶空,这是通教人的理解。第二类人闻"趣"知此但中道理,需要修习地前一切行门,趣向初地中道实相,这是别教人的理解。第三类人闻"趣"即知具足一切法,称之为趣。总结中说"或对"是指:三真谛是能对之境,一俗谛是所对之境。
次明三意,中二:初立,次释。初文云「无量」等者,相接已成赴机形势,于中复各情等逗缘,去取在地,故云「出没利物」。次释中二:先释入真,次释照俗。初入真中云「若随智证俗随智转」等者,若随智证一俗随三真转也。以此随智观幻有之俗,由随智转,证真不同,故成三种二谛之别,并以智证字为句头,二谛字为句末,从「三人入智」下却释随智证真已后,重以证智更照前俗,故使三俗相局不同。若成偏真,局照幻俗;成不空真,局照恒沙佛法之俗;成实相真,局照界外不思议俗。
接着说明三个要点,分为两部分:首先是建立框架,其次是具体解释。第一部分说到"无量"等内容,是指已经形成的接引众生的教法体系,其中又根据众生不同根机与因缘而施教,取舍的标准在于契合时机,所以称为"应机显隐以利益众生"。
解释部分分为两层:先解释契入真谛,再解释观照俗谛。在契入真谛部分提到"若随智证俗随智转"等文句,是指随着智慧证悟的境界不同,对俗谛的认识也随着三种真谛而转变。通过这种随顺智慧的观照,观察如幻的世俗现象,由于所依的智慧层次不同,证悟的真谛境界也有差别,因此形成三种二谛的区分。这些表述都以"智证"作为句首,"二谛"作为句尾。
从"三人入智"往下,是反过来解释随智证悟真谛之后,重新运用证得的智慧再度观照世俗,因而使得三种俗谛的范畴各有限定:若证得偏空真谛,就只观照如幻的世俗现象;证得不空真谛,则观照无量佛法的俗谛层面;证得实相真谛,则专门观照超越三界的不可思议世俗境界。
三释疑中二:先立疑,次释。释中云「此是不共般若与二乘共说」者,诸部般若以但不但二种中道不共之法与二乘共说,如云「四谛清净故真如清净」等,例方等部非无此义,以方等经多顺弹诃,共义稍疎,故判在般若。般若于菩萨则成共说,故至下文判麁妙中云方等有说通别入通圆入通。
在解释疑问的部分分为两个层次:先设立疑问,再予以解答。解答中提到"这是将不共般若与二乘修行者共同宣说"的含义是:各部般若经典运用"但中"与"不但中"两种中道观法——这本是菩萨独有的不共法门,却破例为声闻缘觉解说。譬如经中所述"因为四谛本质清净,所以真如本性清净"等例证,这与方等部经典阐述的旨趣其实相通。不过方等经典多侧重破斥偏执,共同说法的特征较不明显,因此将这个特质判定归属于般若部类。般若法门对菩萨而言本属共修之法,所以后文在判别教法粗细优劣时指出:方等经中存在着通教接引别教、通教融入圆教、通教含摄圆教等深浅不同的教义层次。
四「大品云」去引证三人所见不同。初人元在通教,乃至干慧亦得义云与萨婆若相应;若成别圆,纵入初地初住,亦得通为初发心也。以望本人,是初得故,况未入位而非初耶?今文别教为「游戏神通」者,以存教道,让证属圆故也。若入圆教,借使住前亦得通名坐道场也,即是相似观行为如佛也。为异别教,故在初住,引文同异具如《止观》第七记。
《大品般若经》说到三种修行者所证境界各有不同。第一种原本修习通教,甚至刚进入乾慧地便可说与一切智相应;若是进入别教或圆教,纵然证得初地、初住,也可通称为初发心。因为对照他原本的修行阶段,这正是初次证得,何况尚未登位怎能不算是初发呢?此处经文以别教"游戏神通"为例,因遵循教相施设的原则,将实证境界归属于圆教。若入圆教,即使未登初住也可通称为坐道场,即是以相似观行与佛无二。为区别于别教,故将圆教实证定位在初住,引证的经文异同详见《止观辅行传弘决》第七卷。
次明别二谛,中二:初正释,次明三意。初文又二:初正释相,次「二乘」下斥小。又二:先斥,次引证。初文者,二乘在彼顿教,闻别尚自如聋痖等,故今斥小得引彼文。次引证中言「五百声闻谓说真谛」者,《大经》三十三云:「我虽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众生不解佛自意语。善男子!如是语者,后身菩萨尚不能解,况复二乘其余菩萨?我于一时在耆阇崛山与弥勒共论世谛,舍利弗等五百声闻于是事中都无识者,何况出世第一义谛?」疏云:「问:何处为五百说?答:一云《华严》中如聋如痖,又云西方经何量,又云天台师云多有所关。」又《大经》十五云:「复次如来说于世谛,众生谓为第一义谛,有时说第一义谛,众生谓为世谛。」是则诸佛境界非二乘所知。二乘既以菩萨之俗为真,当知菩萨真俗并非二乘所测。
接着说明别教二谛,分为两部分:首先正式解释,其次阐明三层含义。正式解释又分两部分:先阐明二谛相状,后文"二乘"起批评小乘。批评部分又分两段:先斥责,后引经证。批评部分是说,二乘修行者在顿教法门中,听闻别教义理尚且如同聋哑不能领会,所以现在批评小乘可以引用这段经文。
引证部分提到"五百声闻误认真谛"的出处,见于《大涅槃经》第三十三卷:"我虽然宣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众生却不能理解佛陀的密意。善男子!这样的深妙法义,就连最后身菩萨尚且不能完全领悟,何况二乘圣者与其他菩萨?某时我在耆阇崛山与弥勒菩萨讨论世谛法义,舍利弗等五百声闻对此完全不能理解,更何况出世间的第一义谛?"注疏解释道:"问:这段记载出自何处?答:一说指《华严经》中如聋如哑的记载,又有说西方经典数量浩瀚,还有说天台宗师认为涉及多处经教。"
又《大涅槃经》第十五卷说:"有时如来宣说世谛法门,众生却误认作第一义谛;有时宣说第一义谛,众生反当作世谛理解。"由此可见诸佛境界不是二乘所能测度。二乘修行者既然将菩萨理解的俗谛当作真谛,自然可知菩萨所证的真谛与俗谛都不是二乘所能揣度的。
次圆接别又二:先正释,次明三意。初文又二:先略立,次「别人」下斥别释相。
接下来讲圆教接引别教的情况,分两部分:先正式解释,再说明三层深意。第一部分的解释又分两步:先简要确立宗旨,再从"别人"开始辨析别教修证的具体相状。
圆二谛者,又二:先释二谛,次明三意。初文中又四:一立,二释相,三譬,四明谛意。初文但以二谛俱不思议以辨别。前列名中以略有其相,如云三谛,各言趣故。次释相中但云相即言滥于通,应从意说,意以一切趣中为真,与百界千如及千如本空为俗而相即,故知今即即彼别教次第三谛,次第即已方成今即。何者?彼若未即,犹同小空及随事假对中论即,今若即已三俱圆极,不即而即、即而不即,故有理即乃至究竟,良由于此。故知别二谛乃至通藏本妙,本即情谓自殊,故得汝行是菩萨道。次譬中,先譬、次合。譬中「如如意珠」,如《止观》第五记。彼文具以三譬方显,此譬俱譬初立及第二释相。四明谛意,可见,用初意以释之大途自显。次明三意中又二:先释,次引证。「种种缘」即随情也,即指法华已前;心安疑断即是法华中意,即是随智;若情智相对即第三意也。
圆融二谛这部分,又分两方面:先解释二谛,再说明三种深意。初文又分四段:一建立名相,二解释体相,三譬喻说明,四阐明谛理深意。初文以二谛俱不思议作为根本区别。前文列名时已略示其相,如说三谛各有归趣所指。次释相中强调"相即"易与通教混淆,应当依其本意理解——以一切万法归趣中道为真谛,以百界千如及千如本空为俗谛,二者相即不离。由此可知当下所说的相即,实为别教次第三谛经过次第融会后所显的圆融相即。为何?若未达相即境界,仍同小乘空观及随事假观对待之即;今既相即,则三谛皆归圆极,不即而即、即而不即,故有理即乃至究竟即的次第,其根源正在于此。故知别教二谛乃至通教藏教本具妙义,只因众生情见分别而显现差异,终能成就"汝所行是菩萨道"的究竟果位。
次说譬喻,先设喻后合义。譬喻中"如如意珠"出自《止观》第五卷注记。该处连用三个譬喻方能显尽深义,此处单喻兼具初立名与次释相二重功能。第四阐明谛意文义明晰,运用初意诠释则大义自显。
次明三种深意又分二:先解释后引证。"种种缘"指随顺情见,即法华之前权教施设;"心安疑断"是法华本怀,属随顺智慧;若情智相对则显第三重深意。
四料简中,初「问真俗应相对」者,应如三藏俗有真无,或如通教幻有幻空,云何别接已去真俗不同?答中先列四句,次释四句。初二句可解。「别真俗异」者,俗则有无不同,真则唯一中道。圆教二谛真俗既融二谛名同,同异相对故成四句。从「七种」下寄此料简,略撮前七种,使文现可览。次「问何不接三藏」者,问三藏二乘永入灭者。答中云界内小乘根败取证,故是昔教二乘人也。「余六是摩诃衍」等者,此置二乘,约通菩萨等于法华前得有接义,故云「余六」。三藏菩萨非但教拙,以未断惑接义不成,故一教俱废。所言废者,二乘之人于法华前生灭度想,菩萨复转成衍中人。又通教二乘于法华前得二味益,亦名前进。三藏二乘据生灭度想者,纵未入灭,以根败故菩提心死。此并据于法华会前挫言根败,若至法华根败复生,故云其不在此会,汝当为宣说,纵已入灭于彼亦闻,故云虽生灭度之想而于彼土得闻是经,无性宗家不见此意。
在四种简别问答中,第一个问题是"真谛俗谛应当相对而立":按理说应当像三藏教那样俗谛有而真谛无,或者像通教那样幻有与幻空相对,为何别教接引以后的真谛俗谛有所不同?回答时先列出四句,再解释四句。前两句容易理解。"别教真俗各异"是指:俗谛层面有无各不相同,真谛层面则唯是中道。圆教二谛真俗融通,二谛名称虽同但同异相对,故形成四句。从"七种"往下借此简别,简要概括前面七种内容,使文义清晰可查。
接着"为何不接引三藏教"的问题,是针对三藏教中二乘人永入涅槃的情况。回答中说:三界内小乘根基已败坏只求证果,所以是旧教二乘人。"其余六种属大乘法"等语,这是将二乘搁置,就通教菩萨等而言在法华会前已有接引可能,故称"其余六种"。三藏教菩萨不仅教法粗拙,因未断惑业故接引条件不具足,所以一整教都被搁置。所谓搁置,是指二乘人在法华会前生起灭度之想,菩萨则转成大乘中人。又通教二乘在法华会前获得二昧利益,也可称为前进。三藏教二乘之所以说生灭度想,是纵使未入涅槃,因根基败坏故菩提心已死。这些都是根据法华会前的情况判定根基败坏,若到法华会上败根还能再生,所以说"其不在此会,汝当为宣说",纵使已入灭者在彼土也能听闻,故云"虽生灭度之想而于彼土得闻此经",持无性见的宗派未能领会此意。
问:
若不接等者既不接二乘,何故皆会?
如果不接引二乘人,为何又要普度一切众生皆得成就?
答意者,二义不同,二乘之人于法华前不论被接,法华被会复非是接,具如《止观》第三记。
回答的意思是:两种情况有所不同。二乘修行人在法华会之前,并没有讨论被接引的问题;而在法华会上被会归时,这也不属于接引的范畴。具体道理就像《止观》第三卷中所记载的那样。
问:
但云余六得去,那简通教二乘?
只是说其余六类众生可以得度,为何还单独列出通教中的二乘呢?
答:
通是衍教初门,观境俱巧堪入不空,故云得去。小人寄此,是故不论。余如向说。
共通教法是菩萨道修行的入门途径,它所观察的境界和修行方法都十分善巧,能够引导修行者证入不空真理,所以说这是条通达的道路。至于根基浅薄之人借此修行的情况,这里就不展开讨论了。其余要点如前文所述。
问:
此是法华灭化之文,小人正应得去。
这是《法华经》中佛陀隐没化迹的经文,正是凡夫应当离去的时候。
答:
接义本在《法华经》前,于中仍是菩萨;今借得去之语,以证菩萨回心,据教而论不必皆去。
根据教义原理,原本在《法華經》之前,这些修行者还是菩萨身份;现在借用"离去"这个说法,是为了证明菩萨转变心念的修行过程。按照教理而言,并非所有菩萨都需要经历这种形式上的离去。
三判中二:先约七重即是约教,次约五味。前文又二:先单约七重,次约三意。初文者自有七重,七重展转前麁后妙,未穷圆极,故虽妙犹麁。初三藏中二:初立,次「二谛」去斥。然前立中还用后教立之,乃可得云「半字引钝及蠲除」等。「论」谓界内爱论见论,涉此二者唐丧其功,义之如戏。复更斥云「二谛不成」,意如前说。次通教中言「满字」者,若对四教即后三为满,今对七重故后六为满。别教谭理不融,如判四谛中说。次约三意者,文为二:初离判,次「又束」下束判。初中先标、次判。判中教教之中皆先自约情等三意以判麁妙,次入后教展转渐益,故借五味义以显益相,故渐废前浅以兴后深。初三藏又三:先立,次判,三譬。初立中四:初立随情,次「执实」下斥情立智。教语本实,凡情未悟执之成见;见即烦恼,为因故果浩然不息。「若能」下正明情智,贤位二谛合为俗,圣位二谛合为真。次「从四果」去正明随智。次「随情」下判,即当此教中智妙情麁,若尔情智则是亦妙亦麁,真妙俗麁故也。三「譬如」下即鹿苑时意也。次「既成」下明下六重,中二:先释,次结。六中各有情智,不细各明者,由用情等于诸部中次第调熟,令钝根菩萨及二乘人堪入法华随智故也。故寄生熟二苏,通总而说。初言「既成」者,得罗汉已闻大不谤,故云「体信」。入闻于大、出犹住小,不同畏惧王等之时,故云「无难」。即用情等三意说通等三者,鹿苑以成藏人,于其不复须藏,故但说通,即于此座复以别圆而接通者,并对而说、弹斥而说,即当相入意也。「令其」下即明说意,意欲令其转成生苏,谓受弹斥令叹大自鄙即其益相,通教利根及别圆人自于一边得益无妨。「是时」下亦举譬。次「心渐」等者,至般若中不复同前悲泣之时,故云「通泰」。「即为三意说别」等者,前于方等中义已成通,故至般若唯须此二。「明不共」等者,说部意也。意虽不共,犹有方等,新受小者至此须通,亦有衍门傍得小者,是故兼用。上智加被故云「命领」。长者之宅为大乘家,诸珍宝物为不思议业,业即金等付与诸子。化他为「出」,自行为「入」,又化功为「入」。「皆使令知」即熟苏益相,得此益已义成别人,即于此座以圆入之令堪入法华。「既知」下譬,故两味中即是衍中五重之相。「诸佛」下即是第六法华意也。虽纯醍醐亦用情等,如三周中各有异名,即其事也。「是则」下总结六重。
关于七重判教的讨论分为两部分:首先是依七重判教展开,其次是按五味判教分析。前文又分两层:先单独论述七重判教,再结合三重深意阐释。首段内容本具七重结构,七重教法层层递进,前浅后深,但因尚未穷尽圆满究竟之理,故即便精妙之处仍显粗浅。
第一重三藏教分为两部分:先建立教义,再从"二谛"开始批判。建立教义时实际援引了后续圆教思想,方能体现"用半字教法引导钝根众生及涤除烦恼"等深意。所谓"论"指欲界内的爱欲执着与错误见解,若被这两种妄念困扰,修持便徒劳无功,其意义如同儿戏。进而批判"二谛不能成立",理据前文已详述。
第二重通教中所谓"满字",若对照四教判释则后三教属圆满,现针对七重判教故后六重皆属圆满。别教论述真理未能圆融,如同四谛判教中所指出的问题。
接下来结合三重深意分析,文本分二:先分别判释,再"又束"以下总结判释。首段先标立纲要,再进行判释。判释过程中对每一教法都先依情识、智慧等三重深意判定粗妙,再引入后续教法层层增胜,故借五味教义彰显进阶相状,逐步淘汰浅法而兴立深法。
初重三藏教又分三部分:先建立教义,次第判释,最后譬喻说明。建立教义含四层次:首立随顺情识的世俗谛,其次"执实"以下批判情识确立智慧。教法言语本具实相,凡夫情识未悟而执为实有;执着即成烦恼,以此为因则果报浩瀚不息。"若能"以下阐明情识与智慧的关系,贤者位二谛合为世俗谛,圣者位二谛合为真谛。再从"四果"开始正式说明随顺智慧之境。"随情"以下的判释,指出此教中智慧精妙而情识粗浅,如此则情智兼具妙粗二性,因真谛妙而俗谛粗。第三"譬如"以下即鹿苑时期教法意趣。
"既成"以下阐明后续六重,分两部分:先解释,后总结。六重各有情智内涵,未逐一详述是因运用情智等观照法门,使诸修行者在次第修持中渐趋纯熟,令钝根菩萨与二乘人堪能契入法华经的智慧境界。故寄寓生酥、熟酥二味,统摄而言。首言"既成"指证得阿罗汉后闻大乘法不起诽谤,故称"体信"。虽入大乘教海而仍住小乘境界,不同于畏惧轮回之苦的阶段,故说"无难"。即运用情识等三重深意演说通教等三法,因鹿苑时已成就藏教根基者不再需要藏教,故直说通教,于此法座更以别圆二教接引通教行者,皆对应根基而说、为破执而说,此即相即相入的深意。"令其"以下阐明说法本怀,意在使其转化为生酥根基,谓通过弹诃斥破令其赞叹大乘而自惭卑小即是得益之相,通教利根及别圆行者各自在相应教法中获益无碍。"是时"以下再举譬喻。
"心渐"等指至般若时已不同于先前悲泣阶段,故称"通泰"。"即为三意说别"等谓前在方等时已成就通教根基,故至般若时只需别圆二教。"明不共"等指《般若经》宗旨,虽属不共法门,仍存方等经教法,新受小乘教化者至此需通教接引,亦有菩萨道旁证小果者,故兼用诸教。上智加被故称"命领"。长者宅邸喻大乘家园,诸珍宝物喻不思议业用,业用即真如佛性付与诸子。化他行持为"出",自修功行为"入",又以教化功德为"入"。"皆使令知"即熟酥得益之相,获此利益便成别教根基,即于此座以圆教接入令其堪入法华。"既知"以下设喻,故两味教法即大乘中五重境界。"诸佛"以下即第六重法华深意。虽纯属醍醐妙味仍运用情识等观法,如法华三周说法各有异名,即是明证。"是则"以下总结六重教法。
次束判中,离谓别约情等诸味不同,束谓总束一代为随情等三,如前两教虽有情等三意,今束为一随情,故云「一向」。「别入通去」有中道故智,带方便故情。圆虽三意对前诸味,今但成智,说则成语,准智可知。
在之前的归纳分析中,“离”是指分别对应众生根机的各种教法差异,“束”则是将佛陀一代教法总括为随顺情识等三种类型。正如前面两种教法虽然都包含随情等三种意趣,但在此归纳为单一的随顺情识,所以说“一向”。从“别入通”往后的教法,因含摄中道真理故具智慧,又兼带权巧方便故含情识。圆教虽具三种意趣,但相较于前面各种教法,此刻纯粹成就智慧,言说即成教法,参照智慧便可理解。
次料简中「问前二二谛一向是随情」等者,问此中问文,判前两教俱属随情,与《止观》中判三假文及此文前第二卷中但以三藏而为随情、余并随理,同异云何?答:此有三别:一者彼以小衍相对,是故三藏独属随情;此以权实二理相对,是故前二俱属随情。二者彼为通申观门,且斥三藏以为随事;此为申于《法华经》意,须以中道而为随理。三者彼明三假,三假是俗,藏通二俗即不即异,故彼文判事理不同。此判二谛,二谛俱权不会中理,是故此判俱属随情。答中以第一义对三悉者,前二无中故。次约五味,如文。
接下来分析这段话中提到的“问前二二谛一向是随情”等问题。这里的问题是:为什么在判断前面的两种教法时,都把它们归为“随情”一类?这和《止观》中判断“三假”的文字,以及本文前面第二卷里只把三藏教判为“随情”、其余都判为“随理”的说法,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回答:这有三点区别:第一,在《止观》里,是用小乘和大乘相对照来看的,所以只有三藏教单独属于“随情”;而在这里,是用权教之理和实教之理相对照,所以前面的两种教法都属于“随情”。第二,《止观》是为了普遍说明观心的法门,所以暂且批评三藏教是“随事”;而这里是为了阐明《法华经》的深意,必须用中道之理作为“随理”的标准。第三,《止观》阐明的是“三假”(因成假、相续假、相待假),“三假”属于世俗谛,藏教和通教所理解的世俗谛,对于“即空”的理解有差异,所以《止观》的文字从事相和道理两方面来判断有所不同。而这里判断的是二谛,藏教和通教的二谛都属于权
四开权,中二:先标、次释。释中三:初总举三世佛出世意,次举论以证佛意,三「始见」下正明开相。初文意者,非止释尊,三世佛化皆然,故知三世如来凡出世处,皆悉为开佛知见故。次文者又二:先引论,次「必非」下释论意。秖以入实名为「华台」,以内心同佛入实故,故使外器同佛处台。三正开中三:初略明今日入实施权,次「有人」下明久远施权入实,三「其未入」下正明今经开权显实。初文又二:初正明入实开权,次明机感之相。初文又二:初明入实,次「为未入」下明施权。初谓华严利根菩萨已入实竟。其别菩萨且置不论,以此菩萨犹易开故,其难开者更以小起,故次为施鹿苑等教,故名为诸前。三藏单次五重中,如前七重中文意亦可见。次感应可见。次明久远中二:初出旧,次「今言」下正解也。「弄引」秖是方便耳,如《止观》记。于中又二:先明久远施权,次明入实。初又二:先重叙寂场为况,次展转明久。初文者,除已入者及中间入者,尽是法华方便。「所以光照他土」至「为顿开渐」者,初他土者,从「又覩诸佛」下四行说顿也。从「若人遭苦」下三行渐初也,即是鹿苑。从「文殊师利我住于此」下三十二行半方等般若,此他土渐顿也。寂场兼权顿,后为一独而施三渐,以一渐兼顿取机不得,故至鹿苑及余二味。次「文殊」下正展转明久,于中又三:初正明,次「文云」下引证,三「当知」下结。是则本迹两文中施化,未入实者并为今日法华弄引,故知菩萨本初发心已后所化众生,乃至成道已后经于如许尘界劫数,处处成熟今方入实。当知实道何易可阶,况复今世犹自未入,尚在未来远远方得,岂非烦恼厚重根性难回,不蒙如来善巧之力,何有入期?故覩斯妙旨,应勤思勤听。重之!重之!证结可知。
四开权显实分为两部分:先标纲要,再作解释。解释部分又分三段:首先总说三世诸佛出现于世的根本用意,其次引用经论印证佛意,第三从"始见"开始正式阐明开权显实的具体相状。
第一段的要义是:这不仅限于释迦牟尼佛,过去现在未来一切诸佛的教化都是如此。所以要知道,所有如来只要出现于世,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开启众生本具的佛之知见。
第二段分两层:先引证《大智度论》,再从"必非"开始解释论意。所谓"华台"即指契入实相,因为内心与佛同证真实,所以外在环境自然显现为佛所处的莲华宝台。
第三段开权显实分为三节:先略说现今佛陀实施权教引导入实的经过,其次从"有人"开始说明久远劫来施设权教的深意,最后从"其未入"开始点明《法华经》开权显实的宗旨。
第一小节又分两层:先说明通过权教入实相的过程,再阐释众生根机感应的相状。其中第一层包含两个环节:先明利根者直接悟入实相,再从"为未入"开始说明为钝根者施设权教。像华严会上利根菩萨当下就能悟入实相,至于别教菩萨暂且不论,因为这类众生还算容易度化,最难教化者需要从小乘法开始引导,所以接下来才施设鹿苑等声闻教法,这称为"诸前"。三藏教的单次第五重判教,在前文七重判教中已有明确表述。根机感应之理显而易见。
第二节说明久远施权时,先列举古德观点,再从"今言"给出正解。"弄引"就是指善巧方便,如《止观辅行传弘决》所说。这部分又分两段:先阐明久远劫来施设权教的过程,再说明最终悟入实相。前段又分两步:先重述寂场道场的教化作为参照,再辗转说明久远劫来的化导。要义是:除已悟实相者及中途证入者外,所有众生都是法华会上将要度化的对象。"所以佛光遍照他土"至"为顿开渐"这段经文中,"他土"指从"又睹诸佛"开始四行偈颂阐述顿教法门,从"若人遭苦"以下三行是渐教初阶(即鹿苑声闻教),从"文殊师利我住于此"三十二行半属方等般若阶段,这都是他土教化的顿渐安排。寂场道场虽兼摄权教顿法,后来却专为一大乘根器施设三渐教法,因单靠渐教兼带顿法不能普应众机,所以才有鹿苑及方等、般若三味教法的施设。
接着从"文殊"开始正式辗转说明久远化导,分三部分:先正面阐述,再引经文印证,最后总结结论。由此可见,本门与迹门教法中所有施设的权巧教化,都是为今日法华会上的开权显实作铺垫。要知道菩萨从初发心开始所化众生,乃至成道后经历无量尘刹劫数,处处培育成熟,直到如今方得悟入实相。应当明白实相之道岂是轻易可至?更何况今世尚未悟入者,还要等待未来久远方能得度,这难道不是因烦恼深厚、根器难以回转吗?若不仰仗如来善巧方便之力,何年何月才能证入?所以看到如此深妙法义,应当精进思维、谛听。要特别重视!特别重视!引证与结语部分义理分明。
次「本来」下明入实,中又二:初明久远入实,次明今世入实。以今昔施化节节实益,岂待今耶?今世文云「与本入者不异」者事有本迹,今古理齐故,今入本入理无差别。
其次从“本来”开始说明证入实相,分为两部分:首先阐明久远劫前已证入实相,其次说明今生示现证入实相。因为佛陀在过去与现在教化众生的每个阶段都给予真实的利益,岂会等到今日才成就?今世经文所说“与本来证入者没有差异”的含义是:事相上有根本与迹示的分别,但古今所证的真理相同,所以今世证入与根本证入在实相理体上没有差别。
三今经入,中二:先正明开,次「若如」下叹教斥偏。初文又五:先竖约四味论开,次「诸教」下约诸味中诸教横开,三「三藏」下举难况易,四「文云」下引证,五「此即」下总结。初如文。次文中云「诸教之中或五三二一味及全生者」者,通指四味,名为诸教。且如方等般若,初证二乘名为一味;若鹿苑已证得弹斥益,名为二味;得洮汰益,名为三味。若诸菩萨于前诸教能断见思,名住二味;能断无知,名住三味;能伏无明,名住四味。若住四味已成妙行,故此不论。全未伏通惑,名为「全生」。华严鹿苑应论显密,思之可见。此约横论不关竖入。若竖入者,钝根菩萨及二乘人,依次历教不论增减三况可见,不改本位即麁成妙,故云「当门」。引证中云「七宝大车」者,各称本习而入圆乘,本习不同圆乘非一。五结,如文。
三、现在这部经的归入方法,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正式说明开显的义理,其次从“若如”以下是赞叹教法并指斥偏颇。第一部分又分五层:第一是纵向依据四味教法论述开显,第二从“诸教”开始是横向说明各味教法中的开显,第三从“三藏”以下是举难显易,第四从“文云”以下是引经论证,第五从“此即”以下是总结。第一层如原文所示。
第二层所说“诸教之中或五三二一味及全生者”,是统指四味教法,称为诸教。譬如方等经与般若经,初证二乘称为一味;若在鹿苑时已证得受弹斥的利益,称为二味;获得淘炼淘汰的利益,称为三味。若诸菩萨在先前诸教中能断除见思惑,称为住于二味;能断除无明惑,称为住于三味;能伏住无明烦恼,称为住于四味。若已住于四味则成就妙行,因此不再讨论。完全未伏住通途惑业的,称为“全生”。华严与鹿苑教法应当论及显密二教,仔细思惟便可明白。这是就横向论述,不涉及纵向归入。若是纵向归入,钝根菩萨及二乘人需依次经历各教,不论增减三种情况可见,不改变本来位次即转粗陋成微妙,所以说“当门”。
引证部分所说“七宝大车”,是指各自顺应本有习气而契入圆教法门,因本有习气不同故圆教法门非止一种。第五总结如原文所示。
次叹斥中二:先总叹,次「人不见」下得失。初又三:初约化仪,次佛意,三教旨。次得失又二:先失、次得。初文云「轻慢不止舌烂口中」者,不了《法华》宗极之旨,谓记声闻事相而已,不如《华严》、《般若》融通无碍。如此说者谏晓不止,舌烂何疑?如彭城寺嵩法师云:佛智流动。至无常时,舌烂口中,犹不易志。又如《大经》第五云:「我今为诸声闻诸弟子等说毘伽罗论,所谓如来常存不变,若有说言如来无常,云何是人舌不堕落?」又云:「若有说言如来许畜奴婢仆使,舌则卷缩。」如是乘戒两门谤皆舌坏,故知若言事相者,不见一代独显之妙,不见般若付财之能,般若融通与法华何异?二乘于昔自无悕取,至今方云「不求自得」,已今当妙,于兹固迷,舌烂不止,犹为华报。谤法之罪苦流长劫,具如《止观》第四逆流十心中说。次「若得」下,明得中又二:先正明得,次「摄大乘」下重破教道。初文又四:初约法以明得,次约三世佛以明得,三举涅槃以释疑,四结劝。初文者,有一毫之善咸至菩提,穿凿权实、牢笼本迹,故云「意气博远」。大小互入,故云「更相」。越教相接,故云「间入」。从浅至深,故云「绣淡」。取机显秘,故云「精微」。味味益遍,故云「横周」。俱至法华,故云「竖穷」。次「二万」下约佛者,应具如五佛章门,今略指灯明、弥勒等耳。承上曰「仰」,虽佛无优劣,我既施权同彼显实,高尚实理,故云「仰同」。三释疑者,疑云:法华既已显实,涅槃何复施权?故即释之。释言「赎命重宝」者,《涅槃》十四云:「如人七宝不出外用,名之为藏,是人所以藏积此宝,为未来故,所谓谷贵贼来侵国,值遇恶王为用赎命,财难得时乃当出用。诸佛秘藏亦复如是,为未来世诸恶比丘畜不净物,为四众说如来毕竟入于涅槃,读诵外典,不教佛经,如是等恶出现世时,为灭诸恶为说是经。是经若灭,佛法则灭。」今家引意指《大经》部以为重宝,若消此文应有单复两义。所言复者,谓乘及戒。若言不许畜八不净,此是戒门事门。若说如来毕竟涅槃及遮外典,此是乘门理门。以彼经部前后诸文皆扶事说常,若末代中诸恶比丘破戒说于如来无常,及读诵外典,则并无乘戒,失常住命,赖由此经扶律说常则乘戒具足,故号此经为赎常住命之重宝也。所言单者,唯约戒门。彼经扶律,律是赎常住命之重宝也。所以法华明常已足更说赎命者,为护圆常,郑重殷勤,如人抵掌,重叮咛耳。《说文》云:「抵掌者,侧手击也。」四结劝中云「观此」等者,且如诸法实相,即云百界千如,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乃至本因为今弄引,岂以劣见称此经王?「莫以人情局彼太虚」者,勿以世情偏取如来赴机之说,局彼法华博远意气太虚之量。
在接下来赞叹与批评的部分分为两段:首先是总体赞叹,其次从“人不见”开始说明得失。第一段又分三层:先是教化方式的说明,再是佛陀本意,最后是教法宗旨。得失部分则分两段:先讲过失,再讲功德。
文中说“轻慢不止舌烂口中”,是指不能领会《法华经》的根本宗旨,以为只是记载声闻弟子的事相而已,不如《华严经》、《般若经》那样圆融无碍。持这种见解的人经劝告后仍不改正,舌头溃烂又有什么可疑呢?就像彭城寺的嵩法师说:佛的智慧是流动的。到他临终时,舌头烂在口中,依然不改变自己的见解。又如《大般涅槃经》第五卷说:“我现在为声闻弟子们解说毗伽罗论,阐明如来恒常存在永不改变,如果有人声称如来是无常的,为什么这种人的舌头不会脱落?”又说:“如果有人宣称如来允许蓄养奴婢仆役,他的舌头就会卷缩。”像这样在修行与戒律两方面诽谤佛法都会导致舌根坏损,可见若只把《法华经》看作事相记载,就看不到佛陀一代教法中独特的奥妙,也领会不到般若智慧授予财富的功用。般若的圆融无碍与《法华经》有何区别?二乘修行者在过去自然没有希求获取,到如今才说“不求自得”,过去、现在、未来的奥妙,在此处仍然迷惑,舌头溃烂不止,还只是现世报应。诽谤佛法的罪业将导致在生死长流中受苦,具体如《止观》第四卷逆流十心中所说。
接着“若得”以下,说明功德部分又分两段:先正确阐明功德,其次从“摄大乘”开始再次破除教相认知。第一段又分四层:先依法理说明功德,再依三世诸佛说明功德,三举涅槃经解释疑问,四总结劝勉。第一层说的是:即使只有一丝毫的善行都能导向觉悟,深入剖析权巧与实相、统摄根本与示现,所以说“意气象深远”。大小乘教法相互融摄,所以说“更相”。超越教相彼此衔接,所以说“间入”。从浅显到深奥,所以说“绣淡”。根据根机显发奥秘,所以说“精微”。每一法味利益周遍,所以说“横周”。最终都归向法华,所以说“竖穷”。
第二层“二万”以下依据诸佛的说明,应当完整如五佛章门所述,这里简略指称如灯明佛、弥勒菩萨等。承续上文称作“仰”,虽然诸佛没有优劣之分,但佛陀既然施设权巧与显现实相相同,尊崇实相真理,所以说“仰同”。第三层解释疑问:有人怀疑《法华经》既然已经显现实相,《涅槃经》为何还要施设权巧?这就作出解释。解释说“赎命重宝”,《涅槃经》第十四卷说:“譬如有人收藏七宝却不拿出来使用,称之为藏,此人之所以积藏这些珍宝,是为了应对未来,比如饥荒年代、贼寇侵国、遭遇暴君时用来赎命,在财物难得之时才会取出使用。诸佛的秘藏也是如此,为未来世那些恶比丘蓄养不净之物,为四众弟子说如来终究会入涅槃,诵读外道典籍,不教导佛经,当这些恶行出现时,为消除诸恶而宣说此经。此经若湮灭,佛法也就灭了。”天台宗引述指《大般涅槃经》这部经典如同重宝,理解这段经文应有单复两重含义。所谓复义,是指教法与戒律。若说不允许蓄养八种不净物,这是戒律门、事相门。若说如来终究涅槃及禁止外道典籍,这是教法门、理体门。因为《涅槃经》前后经文都扶助事相而说常理,若末法时代恶比丘破戒并声称如来无常,以及诵读外道典籍,那就既无教法也无戒律,失去了常住法身之命,全赖此经扶律说常而使教戒俱足,所以称此经为赎回常住法身性命的重宝。所谓单义,是专就戒律门而言。该经扶助戒律,戒律就是赎回常住性命的重宝。
《法华经》阐明常理已经足够,为何还要说赎命?是为了护持圆满常理,如同人们击掌再三叮咛般郑重殷勤。《说文解字》说:“抵掌,就是侧手相击。”第四层总结劝勉中说“观此”等,就如同诸法实相,即所谓百界千如,心、佛、众生三者无差别,乃至本门因地为今门示现作引子,怎能以浅陋见解来衡量这部经王?“莫以人情局彼太虚”是说:不要以世俗情见片面理解如来适应根机的说法,从而局限《法华经》深远意旨如太虚般无量的境界。
次斥教道中二:初举论师谬谓,次「今试」下明今家斥失。初云「摄大乘十胜相」者,彼论始终秖明十种胜相之义,分为十品。论初云:「菩萨欲显大乘功德,依大乘教说如是言。诸佛世尊有胜相义,所说无等过于余教。言胜相者有十:一依止,二应知,三入应知,四因果,五入因果修差别,六于差别依于戒学,七于中依心学,八于中依慧学,九学果寂灭,十智差别。」论文先列,次生起。释初胜相,明第八识生十二因缘义。言依止者,谓所依也。真谛所译则依庵摩罗,后代诸译并依黎耶,如其各计成自他性,一论二译尚生二计,况诸部耶?论师以黎耶依持,破于《地论》,故云「翻宗」。「翻」者改也。令地论宗破归我摄宗。次明今家斥中为八:初总,举迹中十妙。次别,以初妙比破。三「四悉」下以逗机比决。四「彼直」下斥偏。五「因缘」下展转比决。六「当知」下结叹。七「天竺」下举胜况劣。八「思自」下结。初如文。次文者,且以迹中十妙之初境妙少分,比彼十胜相之初相全分,于少分中尚有所漏,四句之中但得自他一句而已,故上斥云「有所漏」也。况破则俱破,立则俱立,不同彼论唯计一句,故今文云「不思议因缘」,岂同论文黎耶、摩罗自他因缘耶?文虽双举,计必偏执,如新旧两译,亦如地论南北二道还成性过,各计不同。今不思议离四性计,岂同彼论各计不同耶?三逗机中四悉俱立,不同彼论唯立一句。四斥偏中彼计一句为一道,「不见」下举今得显彼失,四味增减为开合,顿渐可知。由教行别,故情智等不同。第五意者,境妙有六,其但得一少分故也,况复余耶?六「当知」下结。「鳞沓重积」等者,十妙生起如鳞,皆具诸法如沓,于一一妙,若鳞若沓亦复如是。第七意中「真丹」,义如《止观》第二记。八结文,可知。
接着批评教法理论分为两部分:首先举出论师的错误见解,其次从"今试"开始说明当今宗派的指正。第一部分提到"摄大乘十胜相",是指该论典从头到尾只阐明十种殊胜相状的意义,分为十品。论典开头说:"菩萨为了显扬大乘功德,依据大乘教法这样宣说。诸佛世尊具有殊胜相状的意义,所说法门无与伦比超越其他教法。所谓殊胜相状有十种:一依止,二应知,三入应知,四因果,五入因果修差别,六于差别依于戒学,七于中依心学,八于中依慧学,九学果寂灭,十智差别。"论文先列出名目,再说明生起次第。解释第一胜相时,阐明第八识生起十二因缘的道理。所谓"依止",就是指所依止的根基。真谛法师的译本依据庵摩罗识,后代各种译本都依据阿黎耶识,正如各家执持各自观点形成自性他性的理论,同一部论典两种译本尚且产生两种见解,何况各部派呢?论师用阿黎耶识作为依持,批驳《地论》观点,所以说"翻宗"。"翻"就是改换的意思。要让地论宗破除旧见归入我摄论宗。
接下来说明当今宗派批评分为八点:第一总体举出迹门十妙。第二具体用初妙进行比较批驳。第三从"四悉"开始用应机施教进行比较判定。第四从"彼直"开始指出偏颇。第五从"因缘"开始层层比较判定。第六从"当知"开始总结赞叹。第七从"天竺"开始举优胜对比劣质。第八从"思自"开始总结。第一部分如原文所示。第二部分是先用迹门十妙中的初境妙的一小部分,对比彼十胜相的第一相全部内容,在这小部分中尚且存在遗漏,四句教法中只得到自他一句而已,所以上文批评说"有所遗漏"。何况要破斥就应全部破斥,要建立就应全部建立,不同于那部论典只执着一句,所以现在文中说"不思议因缘",岂能与论典中阿黎耶识、庵摩罗识的自他因缘相同?文字虽然同时列举,但执持必然偏向一边,如同新旧两种译本,也像地论南北二道仍然形成性执过失,各派见解不同。现在说的不思议境界远离四种性执,岂能与那些论典各执一词相同?
第三应机施教中四悉檀全都建立,不同于那部论典只立一句。第四指出偏颇中对方执着一句作为唯一正道,"不见"以下举当今所得显示对方过失,四味教法的增减作为开合,顿渐二教可以知晓。由于教法修行有别,所以情识智慧等不同。第五层意思是,境妙包含六类,对方只得到其中一小部分而已,何况其他部分呢?第六从"当知"开始总结。"鳞沓重积"等是说十妙生起如鱼鳞相叠,都具足诸法如书册累积,在每一妙中,无论是鳞次还是叠积也都是如此。第七层意思中"真丹"的含义,如同《止观》第二卷注释所说。第八总结部分,可以理解。
次明三谛中又二:初依他教以立名义,次正开章解释。初文中又三:初依他经立名,次依今经例立,三问答料简。初二如文。三料简中先问、次答。答中三:初举《胜鬘》以例《涅槃》用斥来问,次重举《楞伽》以例余经用酬来难,三结。初文二:先总斥,次释,次例,三结可知。次正明三谛中自三:初又二,先明去取即是来意,次正释五文。初文中「约别入通点非漏非无漏」者,于真谛中点示中道故云双非,当教论中既异于空,故有双非也。「一三三一如止观」者,如第三卷显体中及第七卷破横竖中。判中亦二,约教约味开,如文。
接下来说明三谛部分又分为两个层次:首先依据其他教法建立名相概念,其次正式分章节解释。第一层次又分为三部分:最初依据其他经典确立名称,其次依照本经体例建立,最后通过问答进行辨析。前两部分依照原文即可。第三部分辨析中先设问、再解答。解答部分包含三层:首先引用《胜鬘经》类比《涅槃经》来回应提问,其次重引《楞伽经》类比其他经典解答疑难,最后总结。首段分两节:先总体评述,接着解释,再类比,最后总结可理解。随后正式阐明三谛内容自成三段:首段又分两层,先说明取舍标准即是来由意图,其次正式解释五个要点。首段中“约别入通点非漏非无漏”是指在真谛层面点示中道故而称作双非,在该教法论述中既不同于空观,因此有双非之说。“一三三一如止观”如同第三卷显体部分及第七卷破横竖章节所示。判教部分也分两层,依教相与依味教开展,如原文所示。
六明一谛,又为三:初分别,次判,三开。初又二:初法、次譬。譬中但通云转不转相对以明一谛,即一实谛是不转故也。所言「如醉未吐见日月转」等者,第二云:「诸比丘白佛言:世尊!譬如醉人其心眩乱,视诸山川城郭宫殿日月星辰,皆悉回转。若有不修苦无常想无我等想,不名为圣。佛便回此醉人之譬,反斥比丘云:汝向所引醉人譬者,但知文字而不知义。何等为义?如彼醉人,见上日月实非回转生转想,众生亦尔,为诸烦恼无明所覆生颠倒心,我计无我等,当知比丘!无明未吐谓有二谛,本日如一谛,转日如世谛。」此带实二谛也。若二乘人于转日上复生转想,故二乘人以菩萨俗谓为真谛,故下文云:「三藏全是转二,即二乘二谛」也。是故《大经》十二,七种二谛文末说一实谛。文殊难言,即是如来、虚空、佛性无差别耶?此难意者,若唯一实,如来、佛性应同虚空。佛言:有苦有谛有实,三亦如是。如来非苦非谛是实虚空,佛性亦复如是。是则唯一实谛。次判中亦先约教、次约味,文中亦且通以转不转对辨麁妙。若历诸教,教教如之。次「三藏」下约五味,中二:先正明,次借《地持》以显一实。初文略无华严教意者,合在下文,云「诸大乘」即其意也。不烦文故,合在下耳。故知文意以证道明中为不转妙,教道亦属带转故也。次借《地持》中二:初借《地持》,次寄此文后约行人破执。初文二:初引文,次正明今意。初有两番意者,前文约行,次文约教。初言「地持明地相」等者,地相谓地前回向位中道观双流地相现前,登地已去明真实法称为地实,初地即是初住故也。次文言「又教门」等者,依教道义,以四悉檀说登地法名为教道,故知初地已上仍存教道,若说十地已证之法即证道也。凡释别义多用此意,具如《止观》第三记。次今意者,借于此文证权实部。《法华》已前如地相教道,至《法华经》犹如地实及以证道,说佛自证,名为地实,约佛自行,故云证道。次寄此文后约于行人破执等者,破末代执者,谛虽是妙执故成麁,破其执情不破所执,所执本妙非关人情。开麁,如文。无谛者,秖前诸谛理不可说,故名为无。若通论者,大小皆有无谛,通即别故别乃成通,如《婆沙》云:「佛经中说一谛无谛。问:有四谛义,云何但云一谛等耶?尊者波奢说,一谛者苦谛,无第二苦,乃至道谛无第二道。复次一谛者,谓灭谛,为破外道种种解脱故。复次一谛者,谓道谛,能尽恶道苦故。又佛说二谛者,谓世谛、第一义谛,或云世谛谓苦集,第一义谛谓道灭。前合四谛为二,正用此意。复有说者,世谛谓苦集灭,第一义谛谓道谛。评者曰:四谛亦是世谛,亦是第一义谛。如苦集是世谛;苦空无常集因缘生是第一义。灭是世谛者,如佛说言如城园林;是第一义谛者,尽止妙离。道是世谛者,佛说道谛如筏如山如梯如楼;是第一义谛者,道如迹乘。若四谛尽是第一义者,世谛说阴界入,第一义谛亦说阴界入。」彼小乘中尚开合四谛为世谛、第一义等,况复大乘?
第六是阐明一谛,又分为三部分:首先是分别说明,其次是判释,第三是开显。分别说明中又分两部分:先说法义,再举譬喻。譬喻中只是通泛地用"转动与不转动"的相对关系来说明一谛,即一实谛属于不转动的范畴。
经文所说"如同醉酒未吐时见日月旋转"等语,在第二处有解释:"诸位比丘对佛说:世尊!好比醉酒之人心神昏乱,看山川城郭宫殿日月星辰,都觉得在旋转。如果有人不修习苦、无常、无我等观想,就不能称为圣者。"佛陀便借用这个醉汉的譬喻,反过来告诫比丘:"你们刚才引用的醉人譬喻,只懂得文字却不明白其中的真义。什么是真义?就像那个醉汉,看见天上的日月其实并没有转动却产生转动的错觉,众生也是如此,被各种烦恼无明遮蔽而生起颠倒心,将无我执着为我等。应当知道,比丘们!无明未除时就会认为有二谛,原本的日轮如同一谛,转动的日影如同世谛。"这是带着实相的二谛说法。
若是二乘人在转动的日影上又产生转动的错觉,所以二乘人会把菩萨的俗谛当作真谛。因此下文说:"三藏教全是转动的二谛,即二乘所理解的二谛。"所以《大涅槃经》第十二卷中,在七种二谛论述的末尾说到一实谛。文殊菩萨质问道:难道如来、虚空、佛性都没有差别吗?这个质问的意思是:如果只有一实谛,那么如来、佛性应该和虚空相同。佛陀回答:有苦、有谛、有实,其他三谛也是如此。如来不是苦、不是谛而是实相,虚空和佛性也是这样。这就说明唯有一实谛。
判释部分也是先依教法、再依五味判教,文中同样通泛地用转动与不转动来辨别粗妙。如果历观诸教,每一教都是如此。接着"三藏教"以下是依五味判教,分两部分:先正面说明,再借用《地持经》来显发一实谛。前文略去华严教义的原因,是合在后面论述,所说"诸大乘经"就包含这个意思。为避免文字繁复,所以合并在后文。由此可知文意是以证道说明中道为不转的妙谛,教道也属于带着转动的范畴。
接着借用《地持经》分两部分:先是引用《地持经》,然后借着这段文字后约修行人破除法执。前文又分两部分:先引经文,再阐明本文用意。引文有两层意思:前文是约修行而论,后文是约教法而论。前文说"《地持经》阐明地相"等,地相是指十地前的回向位中道观双流时地相显现,登地之后阐明真实法性称为地实,因为初地就相当于初住。后文说"又教门"等,是依教道之义,用四悉檀来说登地法门称为教道,由此可知初地以上仍然存在教道,如果说十地所证之法就是证道。凡是解释别教义理多用此意,详细如《止观》第三卷所记。
本文的用意,是借这段文字证明权实二教的分部。《法华经》之前的经典如同地相教道,到《法华经》时才如同地实及证道,宣说佛陀自证境界,称为地实,约佛的自行境界,所以说是证道。
借着这段文字后约修行人破除法执等,是为了破除末法时代众生的执着。真理虽然是微妙的,但执着就会变成粗浅,要破除的是执着之情而不是所执的对象,所执的对象本来就是微妙的,与人的情见无关。
开显粗相,如经文所示。无谛的意思,就是指前面所说的各种真理不可言说,所以称为无。如果通泛而论,大小乘都有无谛的概念,通教即包含别教所以别教才能成就通教,如《毗婆沙论》说:"佛经中说一谛无谛。问:明明有四谛法义,为什么只说一谛等呢?尊者波奢解释说,一谛是指苦谛,没有第二苦,乃至道谛也没有第二道。再者,一谛是指灭谛,为破除外道种种解脱见解的缘故。再者,一谛是指道谛,因为能灭尽恶道苦的缘故。又说佛说二谛,是指世谛和第一义谛,或者说世谛指苦集二谛,第一义谛指道灭二谛。"前面将四谛合为二谛,正是采用这个意思。又有说法:世谛指苦集灭三谛,第一义谛指道谛。评断者说:四谛既是世谛,也是第一义谛。比如苦集是世谛;苦空无常、集由因缘生则是第一义。灭是世谛,如佛说如同城邑园林;是第一义谛,指灭尽的止息妙境。道是世谛,如佛说道谛如船筏、如山岳、如阶梯、如楼阁;是第一义谛,指道如足迹车乘。如果四谛都是第一义,那么世谛说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第一义谛也说五阴十八界十二入。"小乘中尚且开合四谛为世谛、第一义谛等,何况大乘呢?
于中先正明无谛,次问答料简。初文又二:初别约极理以明无谛,次通约诸教以明无谛。前明一谛亦有通别二义不同,故今亦尔。理无二极,故同归一无,众生缘异,故复历教。初中三:初正立无谛,次「一一」下判麁妙,三「不可说亦不可说」下明绝待即是开麁。次文又二:初四教,次五味。初文二:先列四教,次明判开。初四教如文。次从「前不可说」去判,次「若麁异妙」下开。准上下文,例应在五味后开,今随便各明,于理无失。次约五味中,初判,次从「开麁如前」者例前四教开。次料简中有三重问答,初问者通约诸教为问,所言「无谛」者,秖应如前历教明实别约极理,理即一实,如何诸教并论无谛?答意者,为破执理而生戏论,是故云「无」。大小乘教既并有理,是故大小俱论无谛。故引例云,灭本无惑,缘灭生惑,如三界利钝一十九使,但破能执,不破所缘,今意亦尔。次问者,小乘未得执成戏论,是故须破;若实证得,理仍是权,是故亦破。今以此意例难于大,既得大小通论无谛,亦应大小得否俱破?答云「不例」者,小乘得否俱皆有惑,是故俱破。大乘不得有惑须破,得即无惑,得何须破?是故不例。次问意者,小乘是权,破权名无;大乘是实,实谛非无,何故中道亦名无谛?答意者,实如所问,于实得者不须云无。今云无者为未得者。
这部分先正式说明“无谛”的道理,接着用问答方式分析辨析。第一段又分两部分:先分别依据终极真理来说明无谛,再普遍依据各种教法来说明无谛。前面说明“一谛”时已有通用与特定两种不同含义,所以这里也是如此。真理没有两个终极,所以同样归于一个“无”;但因众生根机缘起不同,所以又要通过不同教法来阐述。
第一部分分三层:首先正式建立无谛的概念,接着“一一”以下判断粗浅与精妙,第三“不可说亦不可说”以下说明绝待境界就是开显粗浅。第二部分又分两段:先讲四教,再讲五味。第一段分两步:先列出四教,再说明判断与开显。四教部分依照原文。接着从“前不可说”开始判断,再“若粗异妙”以下开显。根据上下文惯例,开显本应在五味之后说明,但这里为方便各自阐述,在道理上没有过失。
接着在五味部分,先作判断,再根据“开粗如前”的提示,依照前面四教的开显方式进行。随后的问答辨析有三轮:第一问是普遍针对各种教法提问——所说的“无谛”,本应如前面通过各教阐明实相那样特定依据终极真理(理即一实),为什么各种教法都要讨论无谛?回答主旨是:为破除执着真理而产生的虚妄分别,所以说“无”。大小乘教法既然都蕴含真理,所以大小乘都讨论无谛。因而举例说:本来没有迷惑,因缘灭而生迷惑,就像三界中粗细共十九种烦恼,只需破除能执着的心念,不破所缘境,现在也是这个意思。
第二问:小乘未证悟时执着成为虚妄,所以需要破除;若实际证得,其理仍是权便,所以也要破除。现在用这个思路类比质问大乘:既然大小乘都讨论无谛,是否大小乘无论证得与否都应破除?回答“不例”是指:小乘无论证得与否都存有迷惑,所以都要破除。大乘未证时有迷惑需要破除,证得时即无迷惑,既已证得何必破除?因此不可类比。
第三问:小乘是权便法,破权便称为无;大乘是实相法,实相真理并非虚无,为何中道也称无谛?回答要旨是:实相确如所问,对已证实相者不必说无。现在说“无”是为了尚未证悟的人。
次诸境开合者,文中二:初明来意,次正明开合六境,依文次第,以后后境,尽向上合。十如居初,是故先以因缘合如;四谛第三,是故次以四谛合二;下去展转以下合上即为六章。初文言「命」者召也、起也,故以初章名为「命章」。「绝言称叹」者,文云「止舍利弗不须复说」。绝言叹已,次叹绝言之境即十如也。故云「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是性相体力」等。「今更说五境云何同异」者,前已说六境,今以五境与十如义名异义同,余下合上意亦如是,故更明之。于中有四:先正明离合,次准前例立随情等三,三问答释疑,四问答通经。以此经义通于诸境,不同他人名义俱塞。般若种种名,解脱、法身亦尔,多诸名字等,具如《止观》第三记。如此解者则使一切佛教名异义同,无不通畅,若得此意无碍自在,故有开合门来。初文因缘合十如者,若得前来十如总释之意,相以据外等来对销,因缘义同,显然可见。于中为二:先开合意,次正开合又二:先正合,次略指。初又二,前合思议两番,次合不思议两番,二文各有总别两对。初文者,先对、次结。对中先别,如文。次总对者,因缘总而十如别,故云「总」。总以因缘合为三道,两番合十如故云也。「此两」下结,如文。次后两番者,为二:初正对,次「若细」下辨通别。初文先标、次对。对中先别,亦是别别以缘对如。次总者,亦总合以为三道,三道即理性三德,故云「在内」等。次文云「四圣节节有异」者,如前释中四教诸圣各各不同,居在界外,莫不皆有十二有支,如《止观》摄法中,因缘逆顺等各有其相,以前四圣同为圆释。如前释中云「无明转即变为明」等,总释中云「三道即是性德三德」,故云在内成性。二乘菩萨应从次第,何故合耶?且从久远种性边说,若从末说应须分四。次以四谛合如缘者,若知苦集秖是缘生,道灭秖是缘灭,十如自分界内界外各有生灭等,何俟更合?为不了者谓名义俱异,故合令义同,皆取器类大同总略而会,若更缕碎恐烦杂故。如无量无作中云「界外四圣涅槃」者,涅槃之名通大小故,且用言之,故云「亦是般若解脱,亦是法身」也。四谛合因缘者,但知因缘有生无生等,四谛有世出世,各各合之,文相最显。
接下来说明各种境界的开合关系,文中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来意,其次正式说明六种境界的开合。依照经文顺序,用后面的境界向上融合。十如是排在首位,所以先用因缘来融合十如是;四谛排在第三,因此接着用四谛融合前两种境界;后面的内容依次用下面的境界融合上面的境界,这样就形成了六个章节。
开篇所说的"命"字,是召唤、生起的意思,所以把第一章称为"命章"。"绝言称叹"指的是经文中说"止舍利弗不须复说"。在断绝言辞的赞叹之后,接着赞叹超越言语的境界,这就是十如是。所以说"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是性相体力"等等。
"现在更要说明五境与十如的异同"这句话的意思是:前面已经说明了六种境界,现在要说明五种境界与十如虽然名称不同但含义相通,其余下面境界融合上面境界的意思也是如此,所以需要进一步说明。这部分内容分为四个方面:首先正式说明分离与融合的关系,其次按照前面的例子建立随情等三种分类,第三通过问答解释疑问,第四通过问答贯通经义。因为这部经的义理可以贯通各种境界,与其他人的解释不同,他们的名称和含义都很局限。
般若智慧有种种名称,解脱、法身也是如此,有很多不同的名字,具体记载在《止观》第三记中。这样理解的话,就能使一切佛教教义虽然名称不同但含义相通,无不畅通无阻。如果领会了这个意思,就能无碍自在,所以设立了开合门。
第一部分用因缘融合十如是:如果理解了前面十如是的总体解释,比如"相以据外"等文句相互对照消解,因缘的含义与十如是相同的道理就很明显了。这部分又分为两方面:先说明开合的用意,再正式说明开合关系。正式说明又分为两部分:先正式融合,再简要指出要点。正式融合又分为两部分,先融合可思议的两种分类,再融合不可思议的两种分类,这两段文字都各有总说和分说两对关系。
第一段文字:先对应,再总结。对应中先分别说明,如经文所示。接着总说对应:因缘是总说而十如是分说,所以称为"总"。总说用因缘融合为三道,用两种分类融合十如是,所以这样说。"此两"后面是总结,如经文所示。
后面两种分类:分为两部分:先正式对应,再"若细"下面说明通达与局限的区别。第一段文字先标出要点,再对应。对应中先分别说明,也是逐一用缘起对应十如是。接着总说:也是总合成为三道,三道就是理性三德,所以说"在内"等等。
后面经文说"四圣节节有异":如同前面解释中说的,四教中的诸位圣者各有不同,虽然都处于三界之外,但无不具足十二因缘,如《止观》摄法中所说,因缘的逆顺等各有其相状,将前面四圣统一用圆教来解释。如同前面解释中说"无明转即变为明"等等,总释中说"三道即是性德三德",所以说在内成就本性。
二乘和菩萨应该按照次第修行,为什么要融合呢?这是从久远种性的角度来说的,如果从当下修行来说,应该分为四种。接着用四谛融合十如和因缘:如果知道苦集只是缘起生起,道灭只是缘起灭尽,十如自然分为界内界外各有生灭等区别,何必还要再融合?因为不了解的人认为名称和含义都不同,所以融合让他们明白含义相同,都是选取大体相同类别进行总略融合,如果更加细致恐怕会繁杂。
如无量无作中说"界外四圣涅槃":涅槃这个名称贯通大小乘,暂且用它来说明,所以说"也是般若解脱,也是法身"。四谛融合因缘:只要知道因缘有生灭、无生灭等区别,四谛有世间出世间的区分,各自相互融合,文意最为明显。
次七重二谛合于如缘及四谛者,若知俗谛秖是苦集,真谛秖是道灭,四种相入故成七种,前之四谛既已与如缘合,则七二合三了了可见;亦为未了,故重合之。今亦不委细,但通总而合。七中但是属界内俗,即对界内二种苦集;属界内真,即对界内道灭。复有一俗含于真俗,故云有边无边可对界内四谛。复有一真含于真中,故云空不空边则分对两处道灭;界外苦集,例此可思,乃至例于如缘可见。
关于七重二谛与如缘及四谛的对应关系:若能明白俗谛就是指苦与集,真谛就是指道与灭,由于这四种相互含容的缘故形成七种层次。前面所述四谛既然已经与如缘相合,那么七重二谛与三种真理的对应关系便清晰可见;但为尚未通达者,故再次配合说明。此处也不作详尽分析,仅作总体对应。七重之中,凡是属于界内的俗谛,即对应界内两种苦与集;属于界内的真谛,即对应界内的道与灭。另有某种俗谛包含真俗二义,所以说"有边无边"可对应界内四谛。另有某种真谛含摄真谛内涵,所以说"空与不空"这两边分别对应两处的道与灭。界外的苦与集,依此类推可以推知,乃至类比于如缘关系也清晰可见。
次五三谛合上四文者,若得二谛三谛离合之相,二谛既已合上三竟,即知三谛与上四同,亦无俟复合,亦为不了者耳。又复更欲取器类同者通总而合,故重合之。如合因缘中文云今且用去,即其相也。以五种真是思议灭,亦是不思议生等,亦如五三合七二中前四种不被合等,亦如二俗即是五俗,二真即是五真,即分空不空边,空为五真,不空为五中等,并是通总类例而合,故重明之。
再来说五重三谛与前面四种文本的对应关系。如果理解了二谛与三谛分合的道理,既然二谛已经对应了前面三种文本,就知道三谛与前面四种文本也是相通的,本来不需要再重复对应。但为了帮助还不明白的人,同时也想选取性质相近的部分进行整体对应,所以再作说明。就像对应因缘部分时所说"暂且这样运用",就是这个道理。
用五种真谛对应可思议的灭谛,也对应不可思议的生灭等道理;又如五重三谛对应七重二谛时,前四种不被对应的情况;再如两种俗谛就是五种俗谛,两种真谛就是五种真谛——将空与不空分开来说,空的部分对应五种真谛,不空的部分对应五种中道谛。这些都是通过整体类比来建立对应关系,因此需要再次阐明。
次一实合五者,前释一实有通有别,今且从别故简权取实。若依通者,应云与四圣十如同四,十二缘灭同四,四谛中灭同七,二谛与七真同,五三谛中与五中同。言有同不同者,与圆中同,不与别中同也、不与但空真同也。
接着讲用“一实相”来统合五种教义:前面解释“一实相”时,有通说和别说的区分,现在暂且从别说的角度,来拣择权教、取用实教。如果按照通说的方式,应当说:与四圣谛、十如中的四种相同,与十二因缘的灭谛四种相同,与四谛中灭谛的七种相同,与二谛中第七种真理相同,与五种三谛中第五种中道相同。之所以说有的相同、有的不同,是因为它与圆教的中道相同,而不与别教的中道相同,也不与偏空真理相同。
次无谛中二:先以无合六,次以无合无。初者,前文列中唯列六章,释中亦因一实便释无谛。今于开合亦对前六,名异义同,别对何妨。言「与十如同」者,约究竟等边得作此说,若相性等非无别异,如六道相性未名无谛,四圣但得通名无谛。若别指一实,唯一无谛,然诸界中莫不皆如,故且通取故。次文云诸无明灭,诸不可说七真五中等也。
其次在无谛部分分为两层:首先用无来对应六种范畴,接着用无来对应无本身。第一层中,前文列举时只列出六个章节,解释时也借着阐述一真实理顺便解释了无谛。现在开合对应也参照前面的六章,名称不同但内涵相通,分别对应也无妨。文中说“与十如同”是从究竟平等的角度可以这样表述,但若论相与性等范畴并非没有差别。譬如六道的相与性还不能称为无谛,四圣境界也仅能通称为无谛。如果特指唯一真实,则唯有无谛可称,然而诸法界中无不是真如显现,所以暂且通取这个含义。因此后文说诸无明灭尽时,所有不可言说的七种真谛、五种中道等境界皆归于此。
次以无合无又二:初合、次结意。初文者,若无谛不无,无翻成有,故为破执立无合无。次明三意。前文唯约七二谛辨,今以七二谛例余五境,其相可识故不委论。
其次说明“无合无”分为两部分:首先解释对应关系,最后总结要旨。第一部分是说,假如否定真理却未能彻底破除执着,这种否定反而会形成新的执念,因此需要建立“无合无”的观法来破除执着。其次阐明三层深意。前文仅围绕七种二谛展开论述,现在参照七种二谛的理路推及其余五种观境,其内在关联已清晰可辨,故不再赘述。
三问答释疑中,先问境意,既开权显实唯应一实,何故纷葩六相不同?复相间入情智出没。次答中二:先总明诸纷葩之意,次正约味明纷葩之相。于中又二:先法、次譬。初文又二:先释、次结。初者,此并如来无谋之巧,致使说境离合殊途,鉴理之智奚尝增减?然同体妙用不动而运,故能逗物施设参差,照彼妙机,理藏平等,不谋而感致益不空,故获诸味。若横若竖、若显若密,虽种熟脱异,入秘藏不殊。次结,可知,譬中先譬、次况。
在三个问答解释疑问的部分,首先探讨境界的用意:既然开示权巧法门是为了显现实相真理,理应只谈一实相法,为何还要呈现六种相状的差异?又为何让这些法相相互交融,使众生的情识与智慧在其中交替显现?
回答分为两部分:先总体说明种种差别表现的用意,再具体依照五味教法的层次阐明差别相状。这部分又分两段:先讲法理,再举譬喻。法理部分包含两层:先解释,后总结。解释中说:这一切都是如来无思谋的巧妙安排,使得解说境界时或分说或合说各有途径,但照见真理的智慧何曾有增减变化?同一本体的微妙作用在静默中运行,因此能顺应众生根机施设不同教法。照见那些微妙机缘时,所蕴含的真理始终平等无别。不假思虑而自然感通,使得教化利益真实不虚,因而呈现各种教法滋味。无论横向纵向、显说密说,虽然众生根基有培育、成熟、解脱的差异,但契入秘密宝藏的本质并无不同。总结部分容易理解,不再赘述。
譬喻部分先设比喻
四问答通经者,问可知。答中意者,此经文狭但略指而已,以诸领付并在般若,是故此中指彼所付,今略引当文十如,如文。十二缘中引〈譬喻品〉者,虚妄即是无明故也。若已有无明必有十一。〈方便品〉者,既不通昔教,且约为佛种缘,故通该二义。次四谛中既有世间因果,必有出世能治,药草中四俱无生,故并云空。「无上道」即道谛,「如来灭」即灭谛,且从证道以摄教道,故与二义同也。「一实谛」者,即以所助为名。「无谛」,可见。
问与答四:通解经文 问:这部分内容应当如何理解? 答:这段经文范围较为局限,只是简略地指出要点。因为详细的嘱咐和托付都在般若部经典中,所以这里只是指引到那些托付的内容。现在简要引用经文中的“十如”,按原文理解即可。
关于十二因缘中引用〈譬喻品〉的部分:虚妄就是无明的意思。如果已经有了无明,就必然会有其他十一支的存在。
引用〈方便品〉的部分:既然不通达过去的教法,暂且将其视为成佛种子的因缘,所以这里包含了两层含义。
接下来关于四谛的部分:既然有世间的因果,就必然有出世间的对治方法。《药草品》中讲到四谛都无生灭,所以都说它们是空性的。“无上道”指的是道谛,“如来灭”指的是灭谛。这里暂且从证悟的角度来统摄教法,所以与两层含义是相通的。
“一实谛”是以所辅助的教法来命名的。“无谛”的含义,可以根据上下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