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七
天台沙门湛然述
五约譬中二:初叙傍正意,次正明用譬。初言「兼明」等者,三兽二珠约开合为喻,黄石中金约破会为譬;虽此二意,正为显体。次正明用譬中二:先正释三譬,次「引此」下明用三譬意。初释中文自为三,初借三兽中三:初正释,次「如是」下示体,三「此约」下结示。初文又二:初三兽之譬本譬于通,通真谛中有空有中,取象不空为今经体。次从「到又二种」去亦约教道重简,但中仍为小象,圆教不空方名大象。次「如是」下示于圆中异于通别,正显今经不思议体。三从「此约」下结譬本意,本借三兽以譬通教,故重结云「约共真谛」,真谛既含一真二中,是故须简偏真但中非今经体,此约圆别入通以简经体,故知他人解释尚不识小象不空,况能辨于大象不空?况能知于二中合在真谛中耶?但知大象一概大乘。次更借二珠譬者,又二:先正约二珠,次复独约一如意珠譬。初文又二:初正释,次结示经体。初云不能雨宝名为但空,能雨宝者名一切法空,空含二义是故须简,空名不殊故云「相似」,但空唯空故云「但空」,此是通教偏真但空。对别教俗谛中空不具诸法,故云「但空不能雨宝」,亦空亦雨即是即中即假故也。但空非空教道权说,故以能雨正譬实中,此是圆教入别之说,别教有无共为俗谛,圆入即以两中为真,是故真中。简却但中非今经体,是故重喻如意摩尼,以辨得失。是则前三兽喻约别圆入通,故须于其能入之中简却次第中也。约能所合说,故云空中合为真谛简也。今亦如是,约所入边即别教中道,但简所入能入尽妙,正是经体。今亦能所合论,所入仍语俗者为辨异前,故云有无合为俗简。
在第五部分关于譬喻的说明中,分为两个层次:首先说明辅助与主要的意义,其次正式阐明譬喻的运用。最初提到"兼带说明"等,是指用三兽渡河与二珠的譬喻来说明开合关系,用黄石含金的譬喻说明破会关系;虽然有这样两层含义,但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显发经体。接着正式说明譬喻运用时分为两步:先正确解释三种譬喻,其次"引此"之后说明运用三种譬喻的用意。
最初解释部分自然分为三段,首段借助三兽渡河譬喻又分三步:先是正式解释,接着"如是"之后指示经体,最后"此约"之处总结说明。首段文字又分两层次:先用三兽之譬原本比喻通教,通教真谛中包含空与中道,取不空之象作为本经体性。其次从"到又二种"开始依据教道再次简别,指出但中仍属小象境界,唯有圆教不空才可称为大象。接着"如是"之后指示圆教中道区别于通别二教,正是显发本经不可思议的体性。第三段从"此约"开始总结譬喻本意,原本借三兽比喻通教,故重新总结说"约共真谛",真谛既包含一真与二中,所以需要简别偏真与但中都不是本经体性。这是通过圆别二教融入通教来简择经体,由此可知他人解释尚且不能认识小乘的不空境界,何况能辨别大象的不空?又怎能知道二中理应含摄在真谛之中?他们只知大象一概属于大乘。
其次再借二珠譬喻说明,又分两步:先正式依据二珠解释,再单独以一粒如意珠作譬。首段文字又分两层:先正式解释,其次总结指示经体。开头说不能降雨宝的称为但空,能降雨宝的称为一切法空,空包含两种含义所以需要简别,空名虽相似但实质不同,但空唯有空性故称"但空",这是通教的偏真但空。相对于别教俗谛中的空不具足诸法,所以说"但空不能雨宝",亦空亦雨才是即中即假的境界。但空并非真空而是教道权说,故以能雨宝正譬实教中道,这是圆教融入别教的说法。别教以有无合为俗谛,圆教融入即以两种中道为真,所以是真中。简除但中非本经体性,因此重新用如意摩尼珠的譬喻来辨明得失。
如此则前面三兽喻是约别圆二教融入通教,故须在能入之中简除次第中道。约能所合说,故称"空中合为真谛简"。现在也是如此,约所入边即是别教中道,只要简别所入则能入全然玄妙,正是本经体性。此处也是能所合论,所入仍然指向俗谛是为区别前说,故称"有无合为俗简"。
次更约如意为譬,亦二,先释,次结。释中亦是如意名同,如二空名同,故云含中真谛简也。与前二象大意不殊,今重显耳。向借二喻,并约教道,故分二象及以二珠;此中约理,理本无二,由机缘取,致有真中。故知真中本同一实,故喻如意珠体不殊。此重约前别圆入通,真谛之中含二中者,人有得失,非理尔也。虽复重约如意为譬,同成第二珠譬义耳。
接下来再用如意宝珠作比喻,也分为两部分:先解释,再总结。解释部分也说明"如意"这个名称虽然相同,就像我空、法空这两种空的名称相同,但其中含藏的中道真谛需要加以区分。这个比喻与前文两只大象的比喻核心意义并无差别,现在只是重新加以阐明。前面借助的两个比喻,都是依据教法而言,所以分为两只大象和两颗宝珠;这里则是从真理实相的角度来说,真理本来没有分别,由于众生根机不同而产生执着,才有了真谛与中道的区分。由此可知真谛与中道本来同属究竟实相,所以用如意宝珠本体没有差别来作比喻。这里重新对应前文别教圆教融入通教时,真谛之中包含两种中道的情况,是众生领悟有得有失,并非真理本身如此。虽然再次用如意宝珠作比喻,其实都是为了说明第二颗宝珠比喻的含义。
第三譬者,教理共论,是故通约一切凡圣及以教法。于中为二:初约机异,次判同异。初机异又三:初譬,次合,三结示经体。此四人中第二含于两教二乘及通菩萨,三藏菩萨亦同凡夫故也。次文中二:先判,次结意。言「与夺破会」者,金体不殊,故云「与」也。凡夫其实未得果理,与而言之,云理不二,是故云「与」。理虽不二,凡实未有果上之用,是故云「夺」。估客金匠,准此说之。所言「破」者,若废权立实,丹尚异器,何况金石?若会权归实,体既不殊,岂简金石?凡夫亦然,准说可见。
第三个譬喻,是从教法和义理共同的角度来讨论的,所以普遍适用于一切凡夫圣贤以及教法体系。这部分分为两个层次:首先说明众生根基的差异,其次判定其中的同异关系。
第一层讲根基差异又分三步:先是譬喻本身,接着是契合经文的解释,最后总结揭示经文的根本宗旨。这四类人中,第二类实际上包含了声闻、缘觉二乘以及通教菩萨,而藏教菩萨由于同样未破无明,在此与凡夫归为一类。
接下来第二部分先作判定,再总结要旨。文中提到的"与夺破会"可以这样理解:黄金的本质没有差别,所以说"与"——这是给予肯定的意思。凡夫实际上并未证得圣果的真理,但若从究竟理体而言,众生本具佛性,因此说"与";虽然理体无二,但凡夫确实不具备圣果的妙用,所以说"夺"——这是否定局限的意思。文中商人与金匠的比喻都可依此理解。
至于"破"的涵义:如果站在废除权教、建立实教的立场,就像丹砂尚且因容器不同显现差异,何况金与石本质迥异?但如果从会归权教入实教的视角,本质既无差别,哪还需要区分金石?凡夫修行也是如此,按照这个原理就能明白。
次明用譬意中又三:初正明三意,次「今明」下结成三法,三「如此」下结成一乘三轨。初文中三:初意云「约根性」等者,二乘浅、菩萨深,其利根者又得其中。次言「三情」者,亦约三人,三情各别,故初人从假入空但求出苦;次别人地前历别;后人方能于别但中见一切法中,故云「后者广大」。后喻三方便者,凡夫全无,置而不说。
在说明使用譬喻的用意中又分为三部分:首先正式阐明三种用意,其次"今明"以下归结为三种法门,第三"如此"以下归结为一乘三轨。第一部分内容中又分三点:第一层意思是说"根据众生根器"等,指声闻缘觉二乘根基浅、菩萨根基深,而利根者又能契入中道。其次说到"三种情识",也是就三类人来区分,三种情识各有不同,所以第一类人从假相进入空性只求脱离苦难;第二类别教修行者在登地前次第修行;第三类人方能在别教的中道观中照见一切法,所以说"后者境界广大"。最后比喻三种修行方法时,凡夫完全不具备这些条件,因此搁置不谈。
次结成三法中,
三法总结
问:
前三譬中皆云今经体也,又复三义本为显体,何得此中乃云三譬以对三法?
在前三个比喻中都说到这是现在这部经的根本,而且这三个含义本来就是为了显明根本,为什么这里却说用三个比喻来对应三种法义呢?
答:
义有傍正,正显体已复顺此三。若尔即是用所依体,体能成用,亦宗所显体,体能成宗,故以三譬,复对三法。
义理有主次之分,主体彰显之后仍要遵循这三重关系。如此说来,作用所依托的正是本体,本体能够成就作用;同时也是宗旨所彰显的本体,本体能够成就宗旨。因此用三种譬喻,再来对应三种法义。
第三意中云「如此三譬即是三德」者,象譬法身以得底故,珠譬解脱以能雨故,仙譬般若住妙空故,此约别说故作此对。若一一譬各为三者,「得坚」譬法身,「以水」譬般若,「至岸」譬解脱;珠体譬法身,珠空譬般若,雨宝譬解脱;「修治」譬般若,「金体」譬法身,「成仙」譬解脱。皆取法身以为经体,恐体滥故,故约三德简出二德克取法身,若据显体,亦秖应是法身德耳。今言三德,意亦如前,思之可见。
在第三个比喻中说到“这三个比喻就是三德”:大象比喻法身,因为它能触达水底;宝珠比喻解脱,因为它能降下珍宝;仙人比喻般若智慧,因为他安住于玄妙的空性。这是从分别对应的角度来配对的。
如果每个比喻都各自对应三德:那么“抵达坚固之地”比喻法身,“凭借水流”比喻般若智慧,“到达彼岸”比喻解脱;宝珠的本体比喻法身,宝珠的空明比喻般若智慧,降下珍宝比喻解脱;“修炼调治”比喻般若智慧,“黄金之体”比喻法身,“成就仙道”比喻解脱。
这些都以法身作为经典的根本体性,但担心体性容易混淆,所以通过三德来区分其他二德,专门选取法身。如果根据显明的体性来说,其实也只应是法身之德。现在说三德,其用意也如前所述,仔细思惟就能明白。
约悟简者,所以须此悟简者,如释十妙自有从因至果自行化他,故不须论悟,尚一一文下皆须观心,及至释经亦立观心一门,经是教法故也。今明体中须约悟者,体通凡鄙,其名犹通是故须简。下文明用,用是果上之法,宗是因果,不悟无果,故并不须约悟简也。是故约悟唯在此中。于中为二:初斥非,次显是。初又二:初总斥,次「徒劳」下别明非相。又二:初别明非相,即四执不同,即是横计常乐我净,准《止观》中意,亦是横计四门差别,具如彼记。次「情暗」下重斥,先譬,次合,可知。次显是中二:初明凡位未悟,次明圣位方悟。初文二:法、譬。初文是从观行位初入六根净,故云「明净」等,苦到是五品之前修于五悔,开发之言且通说耳。以行五悔能感诸佛加被,令发五品乃至初住故也,观心明净入五品,信解虚隔是六根。喻中云「人木」等者,上句文略,应更云水中观尘,下双结云人木等不了。次「若能」下明圣位,从相似位入初住位,于中为四:初通明智断,次「清净」下明境智,三「论云」下引证,四「略而」下示经体。初又二:先法、次譬。初住之始分得经体,镜水明净譬无明灭,鱼像自现譬法身显。次文又三:先智,次境,三功能,即境智相应也。所显之体由能契智,智由人也,故云「如是尊妙人,则能见般若」。次所见境中云「一指二指」等,如《止观》第五记。三指分明,真经体也。
关于从悟道角度来简别的部分,之所以需要这种区分,是因为在阐释十妙时,原本就遵循从因到果、自修化他的脉络,因此不必另外讨论悟道问题。但每个文句都应当结合观心实践,在解释经文时也专门设立了观心法门,这是因为经文属于教法范畴。现在阐明经体必须从悟道角度论述,是因为经体遍及凡俗与圣境,其名称仍属共通概念,所以需要加以甄别。
后文将要说明的妙用属于果位境界,宗旨涵盖因果全程——若不能悟道则无果德成就,因此这两部分都不需要从悟道角度作特别区分。由此可见,唯在此处阐释经体时需要结合悟道来简别。这部分内容分为两段:先破斥错误见解,再显扬正确认知。
破斥部分又分两层:先是总体批驳,接着从"徒劳"开始具体说明错误认知的表现。具体说明部分再分两段:先列举四种不同的执着形态,即众生妄计的常乐我净,参照《止观》要义,这相当于对四门教法产生的错误认知,详细记载见该书注疏;后从"情暗"起再次批驳,先设比喻,再对应法义,文意明晰。
显扬正确认知部分分为两段:先说明凡夫位尚未悟道,再阐释圣位方能证悟。凡夫位部分采用法说与譬喻相结合的方式。法说段指从观行位初入六根清净的阶段,故称"明净"等,苦到位是五品弟子位之前修持五悔功夫,"开发"之说在此暂作通泛表述。因为修行五悔能感召诸佛加持,从而引发五品乃至初住位功德。观心明净入五品,信解虚隔指六根位。喻句中"人木"等文句,上句有所省略,应补充"水中观尘"之意,下文以"人木等不了"作双关结语。
从"若能"开始说明圣位境界,指从相似位契入初住位的过程,包含四个层次:首先总明智德与断德,接着从"清净"起阐明境智关系,第三从"论云"引经论证,最后从"略而"指示经体本质。总明部分又分法说与譬喻:初住位始得分证经体,以镜水明净比喻无明灭尽,鱼像自现象征法身显现。
境智部分包含三重递进:先明能证之智,次明所观之境,终明功用成就,展现境智相应的状态。所显经体依托能契智慧,智慧又依赖修行者,故云"如是尊妙人,则能见般若"。所观境中提及"一指二指"等概念,详见《止观》第五卷注疏。三指分明的喻示,正是真经体性的写照。
三功能中二:先立,次释,如文。
三种功能分为两部分:先建立宗旨,其次解释含义,正如经文所示。
三引证中二:初引论明所通之实,实即体也。次「如舍利」下明能见之人。又三:初引此经,正明见体,次引《涅槃》明得体行息。又二:初引,次释。释中约理教等三,且约一分,未为全息。三总指广,乃至五妙五即,明无所作。四示经体中二:初正示体,次历诸法。
在引用经典证明的部分分为两段:首先引用《大智度论》说明所通达的实相,实相就是本体。其次从"如舍利弗"开始说明能见证真理的人。这部分又分三层:第一层引用《法华经》,正式说明见证本体的方法;第二层引用《涅槃经》说明获得本体后修行自然止息。这层再分两段:先引经文,再作解释。解释中从理体、教法等方面分三点说明,这里只涉及部分境界,尚未达到完全止息。第三层总指广大的修行体系,直至五重玄妙、五种即位的圆满境界,说明无需刻意造作。第四层开示经典本体分两段:首先正面指示本体,其次通过一切现象展现本体。
○三明一法异名中,文开四意,初出异名中为三:初来意,次列,三「无量」下破计。初如文。次列名中,始从妙有,终至寂灭,合十二名。所言「等」者,此十二名览诸经论,今略列之,以例可知。初三是有门,次「毕竟」下三是空门,次「虚空」下三是空有门,次「非有非无」下三是非空非有门,为欲分对名义体故,每一门中且引三名以之为式。今文意者,此之四门,圆别教共若不简之名体不分。圆人初心即观四门,四门相摄体同名异正显经体;别则远期果地,仰信居初,先用方便一十二门,向后方观此之四意,既存教道,诤讼易生,纵当门体与名义同,然与他门互相吞噉,故此学者非法毁人,良由不知体同名异,故云不识天主千名,而谓憍尸不是帝释,故弘教者失旨于兹,将恐弘法利他之功不补非法毁人之失。三破计中二:初总破,次「小乘」下示偏计之失。又二:初斥大小两乘各于其教法门互非,次「皆不」下以失佛法大意斥之。如天帝释有千种名,此中即是千中之四,虽党其门,所斥失大。「实相」下合譬,可知。
第三说明一法的不同名称中,文字分为四层含义。首先列出不同名称的部分分为三段:第一是说明来意,第二是列举名称,第三从"无量"开始是破除执着。第一段如原文所示。第二段列举名称时,从"妙有"开始,到"寂灭"结束,共有十二个名称。文中说"等"字,是因为这十二个名称是综观各部经论所得,现在简略列举出来,以此类推便可明白。前面三个属于"有门",接着"毕竟"以下三个属于"空门",再接着"虚空"以下三个属于"空有门",最后"非有非无"以下三个属于"非空非有门"。为了分别对应名称、含义和本体,每一门中暂且引用三个名称作为示例。
本文的要义在于:这四种法门,圆教和别教都在使用,若不加辨析就会导致名称与本体混淆。圆教修行者从初发心就观修这四门法门,四门相互含容,本体相同而名称各异,这正是为了彰显经文的根本宗旨;别教修行者则要经过长远修行才能证得果位,最初阶段依靠信仰起步,先运用十二种方便法门,之后才观修这四种法门。既然存在教法次第的分别,争论就容易产生。即使单就某一法门而言,其名称与本体相符,但与其他法门相互比较时就会产生矛盾。所以有些学者就会否定其他法门、批评他人,这实在是由于不明白"本体相同而名称各异"的道理。就像不认识天帝释的千种名号,却硬说憍尸迦不是帝释天一样。
因此在弘扬教法时,若不能领会这个宗旨,恐怕弘扬佛法、利益众生的功德,还抵不过否定法门、毁谤他人的过失。第三破除执着的部分分为两段:先是总体破除,接着从"小乘"开始指出偏执的过失。这又分为两层:先是批评大小乘各自固守其教法而互相否定,然后从"皆不"开始指出他们违背了佛法的根本要义。譬如天帝释有千种名号,这里所说的四门不过是千种名号中的四种而已。如果只偏执自己认可的法门,所批评的就会背离大道。"实相"以下是用譬喻来说明,道理很明白。
次解释中三:初去小乘八门不与大滥,故置不论。次例四句。三「初句者」下正解。解释中二:先释,次「前三句」下判前所列。前三属别,后一属圆。初文初句,先释,次结。次判中二:先斥,次判中二:先略明诤由,次示诤相。初中云「最不融」者,初句俱同,但在当门尚是不融,今于当门三自不融,是故云「最」。言「不得意」者,通论谓地前乃至博地初心,别论若已入十住终不生诤。诤相中二:初略明诤相,次「何者」下释诤意。初言「或小陵盗大夺」者,明此四门虽即大小名同体异,然有强弱致诤不同。释诤意中二:初明半夺,次明俱夺。初文者,大小二门更互陵夺,是以小乘诤他大乘二四两门,谓为己典,大乘夺小初三两门,谓非小教,是故大小各互输二而存于二。次从「若知」去大乘俱夺小乘四门,又二:初正明俱夺,次俱夺意。初文者,可由大乘知于空门为不但空,双非以为第一义谛,则谓小乘都无能通,故四门俱夺。小既被夺,终不敢诤亦空亦有及以有门,而但苦诤第二第四,以并不知大小各四,是故生诤。次从「又大乘」去释俱夺之意,又二:先释,次譬。初释中别教不融当教四门尚互相噬,况复小乘?故譬意云,若小夺大犹如野干而夺师子,宁不俱噉汝四门耶?二门先输今又失二,野干不夺师子,师子尚欲噉之,今野干辄夺师子,师子岂不噉耶?故曰「宁当」。合譬可知。次从「三句」去,结前三句属于教道,非今经体,唯第四句为经体也。名义虽异,四门体同,体既互融不诤名义,故第四属圆。于中又二:初明诸名诸义并是实相之名,次「复次」下互为名体。初文又三:初略标门意,次「其相」下略释门相,三「如是」下结归经体。初如文。次文又二:初引经立体,次「实相之相」下列前十二名,并是实相异名,其名既异不妨名异而体是同,不可圆理不异而诸名尽同,将何以为四随之巧?此中最后非有非无,准前理亦合有三名,文中但有中道及第一义,文阙微妙寂灭一句。此中诸名既尽以实相为体,名数多少于理未妨,故阙一无妨。
在解释部分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排除小乘的八种法门,因其与大乘教义混杂,所以不作讨论。其次举例说明四种判别标准。第三从"初句者"开始正式解释。解释部分又分两块:先作阐释,再从"前三句"起对前面所列内容进行判别。前三种属于差别教法,最后一种属于圆融教法。
初段文字首句先作解释,后作总结。在判别部分分为两步:先指出问题,再进行判别。判别中又分两段:先简要说明争论的缘由,再展示争论的具体表现。首句提到"最不融"是因为虽然初句各教法形式相同,但在各自法门内尚且不能融通,现在这三个法门彼此之间更不能融通,所以说"最"。所谓"不得意"泛指从初发心到登地前的修行者,特指若已证入十住位就绝不会产生争论。
在争论表现部分分为两层:先简要说明争论现象,再从"何者"开始解释争论的实质。文中"或小陵盗大夺"指出这四种法门虽然名称相同但实质各异,因强弱不同导致争论。解释争论实质时分为两步:先说明互相否定,再说明全面否定。
第一层指大小二乘互相否定,因此小乘争论大乘的第二、第四法门,认为应属自家教法;大乘则否定小乘的第一、第三法门,认为不属小乘教义。这样大小乘各失去两个法门而保留两个。从"若知"开始是大乘全面否定小乘四法门,又分两步:先说明全面否定,再解释全面否定的用意。
首段指出因大乘了知空门不仅是空,双非之道才是第一义谛,故而认为小乘法门全然不能通达真义,所以全面否定。小乘被否定后,不敢争论亦有亦空及纯有法门,只苦苦争论第二、第四法门,因不知大小乘各有四门故而产生争论。
从"又大乘"开始解释全面否定的用意,分两步:先解释,再比喻。解释中指出别教不能融通自宗四门尚且自相矛盾,何况小乘?比喻中说,若小乘否定大乘犹如野狐争夺狮子口中的食物,狮子岂不反将小乘四门全部吞没?先前已失二门现在又失二门,野狐不夺食狮子尚欲吞之,如今野狐竟敢夺食,狮子怎能不反噬?所以说"宁当"。比喻的对应关系显而易见。
从"三句"开始,总结前三句属于教法层面,并非本经宗旨,唯第四句才是经体。名称含义虽有差异,四门本质相同。本质既已融通,便不争论名相,所以第四句属于圆教。
这部分又分两层:先说明各种名称概念都是实相的不同称谓,再从"复次"开始说明名相与本质的相互关系。首段又分三步:先简要标明法门要旨,再从"其相"开始略释法门特征,最后"如是"处总结回归经体。首段如文所示。次段又分两步:先引经文确立本体,再从"实相之相"开始列出十二种名称,都是实相的异名。名称既异,不妨碍本质相同,若圆教理体不异而所有名称完全相同,又如何体现随缘施教的善巧?此处最后提到的非有非无,依前理应有三名,文中仅有中道与第一义,缺少微妙寂灭一句。既然这些名称都以实相为本体,名称数量多少于理无妨,所以缺少一个也无妨碍。
次互为名体中四:初略示互立;次「妙有不可」下略示互立之相,且以妙有当体为式他皆仿之;三「随以」下例结;四「大经」下引证。又二:初正引证,次「若得」下结引证意。初文又二:先证诸名并是解脱之别名,次明诸名并是涅槃之异称,涅槃亦然,故云「即一相」也。
在相互确立名称与实质的部分分为四段:首先简要说明相互建立的原理;其次从"妙有不可"开始略述相互建立的表现形态,暂且以"妙有"这一本体作为示例,其他情况都可依此类推;第三从"随以"起进行类比总结;第四自"大经"处引用经典印证。这部分又分两层:先是正式引经论证,接着从"若得"开始总结引证意图。首段引证再分两步:先证明各种名称都是解脱的别称,后阐明诸名皆为涅槃的不同表述,涅槃也是如此,所以说"即是一相"。
三譬显中二:先释,次「譬显」下判同异。初正释中,前之三句寻之可知。第四句中三:初举事,次引证,三「工遍」下以所引事而示圆相。初引事中二:初引事,次结同。初云「譬如一人遭乱家祸,如张仪范蠡之类」者,历多官职如用异,身备众位如名异,换姓变名如名异,历职备位如用异。「张仪」者,《史记.世家》云:「本魏人也。尝与苏秦事于鬼谷,而秦先达已相于赵。仪往见之。秦欲击而诫之,乃坐之堂下,以仆妾之食而饭之。仪乃谢而去之。秦乃使舍人以车马币帛而阴奉之。仪遂入秦,惠王见之以客卿,于是檄楚说秦,相秦四岁而免。乃相魏以说哀王,哀王背纵复归相秦。秦欲伐楚,复入楚而说怀王。及闻苏秦死,又说于楚,令楚和秦,复入说韩,令归事秦。于是惠王封其五邑,号武信君。又说齐赵及燕昭王,并令事秦,诸王咸许而归报秦。会惠王卒,武王为太子时不悦之,而仪惧诛请说于魏,遂又相魏一岁而卒。」「范蠡」者,〈列传〉云:「本南阳人,事越王勾践,苦身勠力,深谋二十余年,灭吴报耻,以尊周室。勾践已霸,称为大将军,自以为大名之下难立,置书辞勾践而请诛。王不然之。乃与徒属浮舟于海,于是勾践表会稽山为其俸邑。乃出于齐,变名鸱夷子,勠力治生,数至千万。齐人闻其贤,请而为相。后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宦至卿相,此布衣之极矣。久居尊名而不祥也。乃归相印,散财帛间行止于陶,自谓朱公,居无何间,又致财巨万。」彼二人者,名用虽殊而其体是一。「儒林」等文官名,「雄渠」等武官名。次「随处」下结同。次引证,如文。三示相中二:初「工遍」下总示,次从「是不可坏人」去历十二名,此中从初至顶盖人,合有十二名,譬体同名异;文但有十一,恐欠人字,应云中庶人,信直人。初三名,譬有门中三。次三名,譬空门中三。次三名,譬空有门中三。次三名,譬非空非有门中三名。义理甚便,意甚分明。故圆教四门虽即名等,亦有十二而体不别,故圆义易融。次判同异,如文。
用三个比喻来说明中道义理,分两部分:先解释,再判断同异。解释部分中,前三句的意思通过查考就能明白。第四句分三步:先列举事例,再引用经典证明,最后通过所引事例显示圆融之相。
列举事例部分又分两步:先引事例,再总结共性。文中说"譬如一人遭遇乱世家祸,如张仪、范蠡这类人"——经历多种官职如同作用不同,身兼各种职位如同名号不同,改姓换名如同名称不同,历任要职如同功用不同。
关于张仪:《史记·世家》记载:"本是魏国人。曾与苏秦一同在鬼谷子门下求学,后来苏秦先在赵国当上宰相。张仪前去求见,苏秦想激励他奋发,故意让他坐在堂下,用给奴仆吃的饭菜招待他。张仪愤然告辞离去。苏秦暗中派门客带着车马钱帛资助他。张仪于是入秦,被秦惠王任命为客卿,后来发檄文讨伐楚国,游说秦国,任秦国宰相四年后被免职。又担任魏国宰相劝说魏哀王,哀王背叛合纵联盟后他再度回秦任相。秦国想要伐楚,他又入楚游说楚怀王。听说苏秦死后,又劝说楚国与秦国和好,随后游说韩国归附秦国。秦惠王封给他五座城邑,赐号武信君。后又游说齐、赵、燕昭王,都成功让他们归附秦国。正要回秦复命时,恰逢秦惠王去世,武王在做太子时就不喜欢张仪,张仪害怕被杀请求出使魏国,最终在魏国任相一年后去世。"
关于范蠡:《史记·列传》记载:"本是南阳人,辅佐越王勾践,苦心竭力,深谋远虑二十余年,最终灭吴雪耻,使周王室获得尊崇。勾践称霸后,封他为大将军,他自觉盛名之下难以久安,上书向勾践辞行并请求处分。越王没有同意。他便带着随从乘船出海,于是勾践将会稽山划作他的封地。后来到了齐国,改名叫鸱夷子皮,努力经营产业,积累财富数千万。齐国人听说他的贤能,请他担任宰相。后来他感叹道:居家能积累千金,做官能位至卿相,这已是平民所能达到的顶点了。长久享受尊贵名声不吉祥。于是归还相印,散尽家财悄悄来到陶地定居,自称陶朱公,没过多久,又积累了上万财富。"这两个人,虽然名相作用各不相同,但其本质是一体的。
"儒林"等属于文官名号,"雄渠"等属于武官名号。随后总结共性。接着引经论证,原文清楚。第三显示圆相分两部分:先总说,再从"不可坏人"开始依次列举十二种名号。从最初到"顶盖人",应该共有十二种名号,比喻本体相同而名称各异;原文只列出十一种,可能遗漏了"人"字,应当补上"中庶人"、"信直人"。
前三名比喻"有门"中的三种境界。次三名比喻"空门"中的三种境界。再三名比喻"空有门"中的三种境界。最后三名比喻"非空非有门"中的三种境界。这样安排义理非常恰当,意图十分明确。所以圆教四门虽然名相各有分别,也有十二种差异但本体无别,因此圆融义理容易融通。最后判断同异部分,依照原文即可。
四约四随中二:初问起,次答。答中五:初总出四随,明如来赴机之法;次「例如」下引例示失;三「如来」下正明佛赴机异名之相;四「故求那」下引证;五「故四随」下结意。初如文。次例中三:初通举异执之相,次「既不」下示失四悉之相,三「各于」下结失成得,虽现在无益得为后世闻法之缘。初如文。次文者,「既不欲闻」去失四随益物意也。初是无乐欲,次无心信受是无为人,次不灭烦恼是无对治,次不发道心是无第一义。三结失成得如文。三正明如来赴机之相中三:先总举说法之相,次「为有」下别明四门四悉之相,三「随此」下结意。初如文。次文四门不同,初从「为有根性」去有门,明如来逗机得四悉益,初是乐欲益,次信戒忍进是为人益,次荡除空见是对治益,次即能去是第一义益;有门既尔,余三可知。
首先提问引出,接着回答。回答分为五部分:第一是总体说明四种随顺,阐明如来顺应众生根基的方法;第二从“例如”开始引用事例说明偏差;第三从“如来”起正式说明佛顺应根基而显现不同名号的相状;第四从“故求那”开始引经论证;第五从“故四随”总结要义。第一部分按原文理解。第二部分举例说明分为三小节:先普遍列举各种执着相状,接着“既不”开始说明偏离四种随顺教法的相状,最后“各于”总结偏差反而成就功德——虽然当下没有获益,却成为后世闻法的因缘。第一部分按原文。接着“既不欲闻”之后的内容,是说明失去四种随顺利益众生的本意。最初是没有乐意求法之心,其次没有真心信受是缺少为人悉檀,再次不灭烦恼是缺少对治悉檀,最后不发道心是缺少第一义悉檀。第三部分总结偏差成就功德按原文理解。第三大段正式说明如来顺应根基的相状分为三小节:先总体说明说法的相状,接着“为有”开始分别阐明四门四种随顺的相状,最后“随此”总结要义。第一部分按原文。接着四门各有不同,从“为有根性”开始是有门,说明如来顺应根基获得四种随顺利益:最初是满足乐欲的利益,其次信戒忍进是为人的利益,再次荡除空见是对治的利益,最后即能契入是第一义的利益;有门既然这样,其余三门可以类推。
○第四明入实相门中为二:初明来意,次正开章解释。初文二:初正明来意,次「下文」下引证。又三:初正教门。次「佛子」下明行门功能,教能通行、使行入理,故云「成佛」。此中具明十六皆为实门,文中虽无开废等文,意在第九卷,故此不论。三结名。
第四说明进入实相法门的部分分为两方面:首先说明来由,其次正式分章解释。初文又分两部分:先是阐明来由,接着“下文”处引经证。又分三层:首层是教法门径。其次“佛子”段说明修行门径的功用,教法能贯通修行、令修行契入真理,故称“成佛”。此处完整阐述十六门皆为实相门径,文中虽未明言开权显实等义理,其意已在第九卷阐明,故此不论。最后总结定名。
次释中二:列、释。初明门相中乃至历四教,教教之中皆初先明用门之意及引教证,是故不同《止观》中文,《止观》但为令知诸教四门皆破见思,此为并堪入于实相。于中为二:初总释,次历教别释。初文五:初释门名,谓能通也。次「大论」下总示四相,三「又云」下明功能,四「又云般若波罗蜜」下明门中得失,五「若以」下辨教行不同。初二如文。三功能中二:初明能摄根性功能,次「又云」下有能通至实相功能。既云入般若门,般若即是所入之理,理谓实相般若,亦得是种智般若。四得失者,此并通论四教四门悉有得失故也。五教行者,行秖是观,于中又二:初通立教行二门,次「藉教」下明根性悟入不同。又五:初明一向根性,次「若闻」下明回转根性,三「闻教」下相资根性,四「教观合」下明门数,五「经云」下明门意。
接下来解释分为两部分:列举和阐释。在第一部分说明法门特征时,特别涉及到四教体系的展开,每个教法中都会先阐明运用法门的用意并引用经典作为印证,因此这与《止观》的论述方式有所不同——《止观》主要是为了让修行者了解各教派的四种法门都能破除见思二惑,而此处则是强调这些法门都能引导修行者契入实相境界。这部分内容可分为两大段落:首先是总体阐释,其次是依次针对各教派分别解说。
总体阐释部分包含五个层次: 第一层解释"门"的含义,指能通达实相的途径。 第二层引用《大论》总体说明四种法门的特征。 第三层通过"又云"引文阐明法门的实际功用。 第四层通过"又云般若波罗蜜"论述修行法门时可能出现的得失情况。 第五层通过"若以"开示教理与实修的对应关系。
前两个层次按原文理解即可。第三层关于功用的说明又分两方面:先是阐明法门能摄受不同根器的功能,接着通过"又云"说明其能引导修行者通达实相的功能。既然说到"入般若门",这里的般若既是指所要契入的真理——即实相般若,也可理解为种智般若。
第四层关于得失的讨论,是通盘考虑四教体系中各类法门都存在的得失现象。
第五层教理与实修的关系中,"行"具体指观修实践。这部分再分两段:先是建立教理与实修两大体系的基本框架,接着通过"藉教"说明不同根器修行者悟入实相的差异。后者又细分为五种情况: 第一类阐述定向根器修行者的特质 第二类通过"若闻"说明可转化根器修行者的特征 第三类通过"闻教"解说需要教理与实修相互辅助的根器 第四类通过"教观合"明确法门的数量体系 第五类通过"经云"揭示设立法门的根本用意
次正释中四四十六相别不同,初三藏四门中二:标、释。释中四别。初有门为二:先明门中四谛,次「此是」下明申门之论。初文又二:先苦集,次灭道。初文又二:初破邪,次「乃是」下立正。又二:初略举烦恼及业,次「烦恼」下明三道结成有门。苦道即苦谛,余二即集。次「一切有」下明道灭。又二:先道,次灭。初道谛又三:初明门观,次「能发」下明门中功能,三「此则」下结门。次「子果」下灭谛。又三:初正明灭,次引证,三「此则」下结门。引证中以真实证有。次空门中三:先正明四谛,次「故须菩提」下引证,三「恐」下明申门之论。初文又二:先四谛,次「发真」下功能。初又二:先苦集,次「三假」下道灭。此门不言破邪者,破邪之用事在有门,无明与老死略标二谛,三假是道谛之观,入空是灭谛大意。次功能中二:先明功能,次「因空」下结门。次引证中二:先正引,次「因空」下结门。亦空亦有门,略云正因缘,即是略举四谛之相。于中为四:先略明四谛;次略结门,谛相不殊故略而不辨;三「若禀」下明门功能,能有所通第一义也;四「此是」下门中通门之论。次第四门中分文不殊三门,加斥第四门中异解,有人云已去是也。次通教四门中二:初总,次别。初又二:初明衍门所通长远,次「今」下与三藏辨异。又二:初体析不同,次「三藏」下明观生法二空不同。又二:初正明二空不同,次「有人云」下破古释疑。初文中云「生法二空」者,见惑若破得须陀洹名得生空,后进断思方得法空。次文三,先破古,次「大品」下释,三引论重立门。又三:初略总立,次「论云」下正引论立,三「佛于」下明四门通意。
接着正式解释部分分为四个四门共十六种相的不同。首先在三藏四门中分为两部分:标目和解释。解释部分又分四项。第一有门分为两部分:先说明门中的四谛,其次从"此是"开始阐明申述此门的理论。初文又分二:先说苦集二谛,再说灭道二谛。初文又分二:先破邪见,再从"乃是"开始建立正见。又分二:先略说烦恼及业力,再从"烦恼"开始说明三道归结为有门。苦道即是苦谛,其余二者即是集谛。接着从"一切有"开始说明道谛与灭谛。又分二:先说道谛,再说灭谛。初说道谛又分三:先说明门中的观法,再从"能发"开始说明门中的功能,第三从"此则"总结此门。接着从"子果"开始说灭谛。又分三:先正式说明灭谛,再引经证,第三从"此则"总结此门。引证部分用真实道理证明有门。
其次空门中分三:先正式说明四谛,再从"故须菩提"开始引经证,第三从"恐"开始阐明申述此门的理论。初文又分二:先说四谛,再从"发真"开始说明功能。初又分二:先说苦集二谛,再从"三假"开始说道灭二谛。此门不特别说明破邪之用,因为破邪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有门,无明与老死略标二谛,三假是道谛的观法,入空是灭谛的要义。功能部分分二:先说明功能,再从"因空"总结此门。引证部分分二:先正式引用经文,再从"因空"总结此门。
亦空亦有门中,略说正因缘,即是略举四谛之相。其中分为四部分:先略说明四谛;其次略结此门,因谛相与前无殊故略而不详辨;第三从"若禀"开始说明此门功能,能通达第一义谛;第四从"此是"开始说明门中通达之理。
最后第四门分文结构与前三门相同,但增加了对第四门中异解的驳斥,从"有人云"开始即是。接着通教四门中分二:先总说,后别释。总说又分二:先说明衍门所通达的深远义理,再从"今"开始与三藏教辨异。又分二:先说明体析二观不同,再从"三藏"开始说明观生法二空的差异。又分二:先正式说明二空不同,再从"有人云"开始破古释疑。初文说到"生法二空"是指:见惑若破得须陀洹果名为得生空,进而断除思惑方得法空。次文分三,先破古说,再从"大品"开始解释,第三引论重立门义。又分三:初略总立,再从"论云"正式引论建立,第三从"佛于"说明四门通达之意。
次别释中四:先释,次结,三「若三乘」下明根性不同,四「故青目」下引证。初文自四。初有门者为二:初正释,次「如镜像」下结门。初中略举三谛,略无道谛,故云「乃至」也。初业是集,若果是苦,涅槃是灭,知法幻是道,法还属于因果二义。次空门中二:先释,次「如镜」下结门。大意如前,此中文略。三四二门,例前可见。别教门中为五:初总依教建立,次「所言」下释名立相辨异,三「此意」下别依教立门,四判功能,五判圆别。初文又二:初依《中论》第三句,次「而辨」下明亦用《大论》一切实等四句,故初文所引今且从别通于四教。言「七别」者,准四教本,应有八别,谓教、理、智、断、行、位、因、果,今不取教者,谓一教之下有此七故,故不论教。别依教立门中二:初总明门相,次别释。初明当教四门多依《大经》。别释中四:初从「文云」下有门中言「乳中酪性」者,《大经》出处非一,今应约乳略出相状,从缘故有,无性故无,两存即第三,双非即第四,细对佛性由缘修显以合乳譬,对于四门其意则显。石中有金,具如《止观》第六记。《佛藏》十喻为有,力士额珠如《止观》第三记。此别四门亦约略示相不暇委悉,若委论者,应如三藏有门中,具明谛相引证及得益之人功能辨异等。次圆教四门指在第九卷论之。
在分别解释的部分分为四项:首先是解释,其次是总结,第三从“若三乘”开始说明众生根性的差异,第四从“故青目”开始引用经典作为证明。最初的文章自身分为四部分。第一“有门”分为两部分:先是正式解释,其次从“如镜像”开始总结门义。解释部分简要列举了三谛,略去了道谛,所以说“乃至”。初业属于集谛,果报属于苦谛,涅槃属于灭谛,了知诸法如幻属于道谛,诸法归根结底可以归属于因果两种含义。第二“空门”分为两部分:先是解释,其次从“如镜”开始总结门义。大意与前面相似,此处文字较为简略。第三“亦有亦空门”与第四“非有非空门”,可以参照前面的体例理解。
别教部分分为五项:首先总体说明依据教法建立的体系,其次从“所言”开始解释名称、确立相状、辨析差异,第三从“此意”开始分别依据教法建立门径,第四评判功能,第五判别圆教与别教的区别。最初文章又分两部分:先是依据《中论》第三句,其次从“而辨”开始说明也采用《大论》一切实等四句,所以最初引用的文字现在暂且依从别教而通于四教。所谓“七别”者,按照四教根本应有八别,即教、理、智、断、行、位、因、果,此处不取“教”的原因,是说一种教法之下已具备这七种,故不再讨论教法。
在分别依教立门的部分分为两项:先总说门类特征,再分别解释。总说部分阐明当教四门多依据《大涅槃经》。分别解释中分为四项:第一从“文云”开始的有门中提到“乳中酪性”,《大经》中出处不止一处,现在应当就乳酪之喻略说相状——因缘和合故为有门,无自性故为空门,两者并存即第三门,两者皆非即第四门。细致对应佛性由修行而显现来契合乳酪比喻,针对四门的意义就很清楚了。石中含金的比喻,详见《止观》第六卷注释。《佛藏经》十种譬喻属于有门,力士额珠喻如《止观》第三卷所记。此处别教四门只是约略示现相状不及详尽,若要详细讨论,应当如同三藏有门中那样,完整说明谛理相状、引证及得益之人、功能辨析差异等内容。至于圆教四门则指引在第九卷中论述。
次示入门观者,亦有一十六门入观不同,文自为二:处论所通,观论能入。初文又二:先释,次料简。初文二:初略立所通偏圆二理,次「何故」下以理问门。问中虽但举一偏真为问意,则通于圆真,故后释圆真,不复更问,但直列而已。次「三藏」下释,先释所通偏真八门,中二:先法,次譬。次「别教」下释所通圆真亦有八门者,意亦同前。次料简中先问意者,衍应通圆,门但应八,何故十二?答中有譬有合,如文。
接着说明入门的观法,也有十六种不同的观修门径。这段文字分为两部分:前部分讨论所通达的境界,后部分说明能入的观法。前部分又分两段:先作解释,再进行辨析。解释部分再分两层:首先简要建立所通达的偏真与圆融两种理体,其次从"何故"开始针对理体提问。虽然提问只举偏真为例,但用意同样涵盖圆融真理,所以后面解释圆真时不再重复提问,直接列举而已。接着从"三藏"开始解释,先说明通达偏真的八种法门,中间分两段:先讲法义,再作譬喻。然后从"别教"开始解释通达圆真的八种法门,其用意与前文相同。在随后的辨析中,提问的用意是:大乘理应通达圆融真理,法门应该只有八种,为何会出现十二种?回答中包含譬喻与对应解释,详见原文。
二示入门观者,具足应如《止观》第五至第七末,《止观》但明圆教空门,余之三门略而不说。乃至三教一十二门,门门并应明其相状,但此中文意在教相,故观法存略。于中初三藏四门,初有门中二:先立信法两行,次于法行即立观法。于中又三:初列;次称叹以斥旧;三正释,为三:初正释十观,次重指本论,三「五百」下破计。
要说明入门的观修方法,详细内容应当参考《止观》第五卷到第七卷末尾。《止观》主要阐明圆教中的空门观法,其余三门则简略未说。其实三教共有十二种法门,每个法门都应当说明其具体修相,但这里的重点在于教相分析,所以观修方法就简略处理。其中首先讲三藏教的四种法门,第一种"有门"分为两部分:先建立信行和法行两种修行方式,接着在法行中设立观修方法。这部分又分三层:先是列出观法;其次通过赞叹正确观法来批评旧说;最后正式解释,分为三段:第一是具体解释十种观法,第二是重新引证《大智度论》为依据,第三从"五百"以下开始破斥错误见解。
正释中十。初明正境中五:初略立,次「若谓」下简邪滥,三「故大论」下正出正境之相,四「如阿毘昙」下指论,五「是名」下结显正辨异。初如文。次文二:先明邪,次明滥。初又二:先列邪境,次总非。初又二:初邪因,次无因。次明滥中二:初略斥,次「何者」下释滥意。又二:先正释,次斥结。次明发心中三:初重明境,次「欲休」下明能发心,三「其心」下简邪。此中所以不辨菩萨心而独语二乘心者,以二乘偏于一门,从门义便故耳,非无菩萨;但菩萨四门遍学,观同二乘,复未断惑,故不论之。一门既尔,余门准知。
正式解释分为十部分。第一是阐明正确境界,包含五层:首先是简要建立概念,接着从“若谓”开始辨别邪见和混淆之处,第三部分以“故大论”为引正式说明正确境界的特征,第四部分“如阿毗昙”指引参考相关论典,最后“是名”作总结并区分正邪。第一部分按原文理解即可。
第二部分包含两方面:先说明邪见,再说明混淆情况。邪见部分又分两类:先是错误因果论,再是无因论。说明混淆情况时也分两步:先简要驳斥,再通过“何者”解释混淆的根源。这部分又细分为:正式解释和驳斥总结。
接下来说明发心过程分三步:首先重新阐明境界,其次从“欲休”说明能够发心的条件,最后通过“其心”辨别邪见。这里之所以只讨论二乘心而不谈菩萨心,是因为二乘专注特定法门,从修行法门的特点来说比较便于说明,并非没有菩萨道;只是菩萨需要广学四门,其观修与二乘有相通之处,且尚未断尽烦恼,所以暂不讨论。既然一法门如此理解,其他法门也可依此类推。
次明安心中六:初总明不安,次「为修」下略明治法,三「又定」下依德立名,四「行者」下正明用治,五「是名」下结功能,六「不同」下简斥邪伪。初二如文。三依德立名中四:初略出法名人,次举世贤为例,三「若多」下非贤,四「贤名」下结得名。
首先说明安心法门的六个部分:第一是总体说明不安的状态,第二从"为修"开始简要说明对治方法,第三从"又定"开始依据功德建立名相,第四从"行者"开始正式说明具体运用,第五从"是名"总结功能作用,第六从"不同"开始辨别驳斥邪见伪法。前两部分依照原文即可。第三部分依据功德建立名相中又分四层:首先是简要说明法相与人名的关系,其次列举世间贤者作为例证,第三从"若多"开始说明非贤者的情况,第四从"贤名"总结得名缘由。
四正明用治中二:先重总举,次「云何」下别明,文自为五。四明破法遍又五:初立二根性;次「佛初」下引佛化仪,明观功能;三「今阿」下救彼论师误被他破;四「故五百」下引人证正;五「当知」下结正斥邪。初文二:初正立,次「破见」下指教可凭。初文即慧俱二种初心不同之相也。次正指教。次引佛化仪中言「六十二见」,如《止观》第二第五记。「世间」即是国土及五阴也。「神」即神我,计此神我与阴即离等。
四、正式说明运用对治方法的部分分为两段:首先重新总体概括,其次从“云何”开始分别说明,原文自然分为五个层次。第四部分阐明破除执着的全面方法又分五步:第一确立两种根基特质;第二从“佛初”开始引用佛陀教化示范,说明观照的功用;第三从“今阿”开始纠正某些论师被他论误解的问题;第四从“故五百”引入经典证明正确观点;第五从“当知”总结正见并驳斥偏邪。第一部分又分两段:首先正式确立观点,其次从“破见”指出可依据的教法。首段即是说明智慧与根基两种初发心者的不同状态。接着正式指示教法。其后引用佛陀教化示范中提到的“六十二种错误见解”,具体解释可参考《止观》第二卷和第五卷的注记。“世间”既指国土环境也指五蕴身心。“神”指所谓永恒的灵魂主体,这种观点执着认为灵魂与五蕴要么相同要么相异等等。
四引人中云「五百语达兜」者,调达从于五百学通皆悉不教,但云「但修无常,可以得通可以得道。」后时有一比丘名曰修陀,不知因通而起逆罪,依世间禅教其通法,六群虽复麁犷,凡所说法不违圣旨,乃至不违佛之所制。
在四种引导众生的方法中提到“五百语达兜”的故事:调达曾向五百位学者求学神通,却都不肯教导,只说:“只要修习无常观,就能获得神通,就能证得道果。”后来有位名叫修陀的比丘,不明白神通会引发叛逆罪业的道理,依据世间禅定教他神通法门。六群比丘虽然行为粗犷,但他们所说的法义从不违背佛陀的教旨,甚至连佛陀制定的戒律也都严格遵守。
识通塞中四:初略示通塞意,次「若有见」下示通塞法,三「若不」下斥失以示通塞之观,四「如是」下结正辨非。初如文。次文中言「八十八使」者,具如《止观》第五记。余并如文。
首先说明辨别通达与阻塞的四个部分:第一是简要说明通达与阻塞的含义,第二从“若有见”开始指出通达与阻塞的具体方法,第三从“若不”开始通过批评错误来展示通达与阻塞的观照方法,第四从“如是”开始总结并辨明正误。第一部分直接依据原文。第二部分提到的“八十八使”,详细解释可参考《止观》第五卷的注释。其余内容都依照原文理解。
次道品中七:初略明须道品意,次正明道品,三「今非」下简示,四「若一」下略例,五示教门,六「此三十七」下明道品后三空门,七「故佛」下辨正简邪。
接下来是道品部分的七个层次:第一是简要说明为什么需要道品,第二是正式讲解道品内容,第三从"今非"开始进行简要辨析,第四从"若一"开始举例说明,第五开示修行法门,第六从"此三十七"开始说明道品之后的三空境界,第七从"故佛"开始辨别正法与邪见。
对治中三:初明须助道意,次「论云」下示对治相,三「如是」等下显正辨非。
在讨论对治方法的三个层次中:首先说明需要借助修行方法的用意,其次从"论云"开始指出对治的具体表现,最后从"如是"等处开始阐明正确方法并辨明偏差。
次位中三:初明须次位意,次「今明」下略辨位及功能,三「不同」下辨非。
在修行次第这一部分,分为三段说明:首先阐明需要设立修行阶位的意义,其次从"今明"开始简要说明各个阶位及其功能,第三从"不同"开始辨别似是而非的修行境界。
安忍中四:初正明转外凡入内凡,次引证,三「又若」下明须意,四「不同」下辨非。
在修习安忍这一阶段,可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明确说明如何从外凡位转入内凡位;其次引用经典作为证明;第三段"又若"之后阐明修持的要领;第四段"不同"之后辨析错误的认知。
无法爱中三:初明须无法爱意,次「是则」下正明观法,三「若利」下判至第十之人。
在断除对一切法的执着中,分为三点:首先要说明必须断除法爱的原因,其次从"是则"开始正式阐明观照的方法,第三从"若利"起判定修行达到第十个阶位的人。
通教中十:初是境,「三人」下发心,次破古,余如文。
通教中的十个层次:第一是修行境界,「三人」以下是发心修行,接着破除传统见解,其余部分依照经文所述。
次别十法有四门,于中初有门十中,初境中二:初辨非显正,次结功能等。
接下来分别解说十种法门的四个角度。在第一类"有门"的十种法中,首先讨论"境"的部分包含两个层次:先是辨析错误认知以显扬正见,随后总结修行功德的效用等内容。
次发心中四:初明所缘境,次「菩萨」下明发心,三「思益」下引证誓相,四「如是」下结。初文中言「金藏草秽」,如前所引贫女金藏大小不知。「思益三十二大悲」者,《思益》第二「佛告思益梵天:能知如来五力说法,是菩萨能作佛事,一说,二随宜,三方便,四法门,五大悲。」前四如经,大悲者有三十二救护众生,一一大悲皆为众生不知不解而起大悲,如云诸法无我众生不解而起大悲,无众生,无寿命,无人,无所有,无住,无归等。
其次说明发心的四个部分:第一阐明所缘境界,第二“菩萨”以下是说明发心,第三“思益”以下是引用经证说明誓愿相状,第四“如是”以下是总结。第一段文中说的“金藏草秽”,就像前面引用的贫女不知家中藏有黄金的典故(如同杂草掩盖珍宝)。“思益三十二大悲”指的是《思益经》第二卷记载“佛陀告诉思益梵天:能够了知如来以五种力说法,这样的菩萨才能承办佛事,一是正说,二是随宜说,三是方便说,四是法门说,五是大悲说。”前四种如经文所述,大悲说则包含三十二种救护众生的悲心,每一种大悲都是因为众生不知不解而生起,比如经文说诸法无我而众生不能理解,因此生起大悲;众生不解无众生、无寿命、无人、无所有、无住、无归等真谛而生起大悲。
次通塞中三:初总标,次「菩萨」下明通塞法,三「于苦集」下明通塞观。
接下来说明通达与障碍的关系,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总体说明,其次从"菩萨"开始阐明通达与障碍的法理,最后从"于苦集"开始说明通达与障碍的观修方法。
次道品中三:初总标,次「破倒」下正明道品,三「离十相」下明三脱。十相者,《大经》二十三云:「色香味触、生住异灭、男相女相」,《俱舍》文同。《大般涅槃》离此十相,所离同小,约能观所证以简偏圆。
其次在道品部分分为三段:首先总体说明,接着从“破倒”开始正式阐明道品内容,最后从“离十相”开始说明三种解脱。所谓十相,《大般涅槃经》第二十三卷指出:“色相、香相、味相、触相、生相、住相、异相、灭相、男相、女相”,《俱舍论》的记载与此相同。《大般涅槃经》所说的远离这十种相状,在所要脱离的内容方面与小乘经典是一致的,但通过能观照的智慧与所证悟的境界来区分偏教与圆教的差别。
对治中三:初总标,次「所谓」下正明治相,三「常乐」下明开三脱。「若修诸法等」者,此别教修治助开实相,实相既在初地已上,治法并在十向已前。此引《大经》列优婆塞众云「无垢称王优婆塞等,常乐观察如是诸对治门」。章安解云:味俗为苦,沈空为乐,沈空为苦,分别为乐,常我净等亦复如是。乃简云,恒与常云何异?不从因缘为常,始终不异为恒。余文不释,准例应知。释名辨异虽尔,释义应从一例,皆以空假相对而释,真理为安,果为增上。
对治法门分为三段:第一是总体说明,第二从“所谓”开始正式阐明对治的相状,第三段“常乐”之后展开说明三解脱门。“若修诸法等”这段,特指别教通过修行对治法门辅助开显实相真理。实相境界要在初地以上才能证得,而对治的修行都安排在十回向之前。这里引用《大涅槃经》列举优婆塞众时所说:“无垢称王优婆塞等人,时常乐于观察这些对治法门”。章安大师解释说:沉溺世俗是苦,安住空性是乐;执着空性是苦,善巧分别是乐。常、我、净等概念也应如此理解。随后辨析道:恒与常有什么区别?不依因缘而生称为常,自始至终不变称为恒。其余文句虽未解释,可依此类推。虽然名称辨析存在差异,但释义应当统一标准,都通过空有二谛相对而言——以真理为安住之处,以证果为增上缘。
次位中二:初正明,次功能。
修行次第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阐明修行阶位,其次是说明各阶位的功德作用。
安忍中二:初正安忍,次「以忍」下功能。
安忍这部分分为两层:第一是真正的安忍,第二从“以忍”开始讲它的作用。
法爱中四:初正明离爱,次「生名」下明离意,三「破无明」下功能,四「是为」下结,余门准知。
对法爱的解释分为四部分:第一是正式说明如何舍离贪爱,接着从“生名”开始阐明舍离的深意,第三从“破无明”往下是讲修行的功用德能,最后“是為”之后是总结。其余各门都可依照这个体例来理解。
次明圆教入门观者,文自二,初文简中二:先叙简意,次正简。初文又二:初明简意,次「上两门」下简上藏通门理全别不须对简,别门理同故须简却。初文又二:初通对三门以显圆妙,次引文证圆。初言「示人无诤」者,如《止观》第六记。故般若中以通教等能通之门为无诤法,今以义推通教即是界内无诤,圆门即是内外无诤,故云「三藏灭于实色」。别教次第灭于法性之色,法性之色实不可灭,初缘法性先灭分段,次灭变易入地方乃见于法性,故今义云「次第灭于法性色」耳。总而言之,前三未融通名为诤,至圆方名无诤法也。
接着说明圆教的入门观行,原文分为两部分,第一段是简别部分又分两层:先叙述简别的用意,再进行正式简别。首段又分两部分:先说明简别的意图,其次从"上两门"开始简别上方的藏通二教。因为藏通二门的理体完全差异,不需要对比简别;别教虽然理体相同但仍需简择剔除。首段再分两层:先通过对比三门彰显圆教的玄妙,再引经文印证圆义。所谓"示人无诤"的出处,可见《止观》第六卷注释。因此在般若体系中,将通教等能通达的法门称为无诤法,现在依义理推断:通教属于三界内的无诤,圆教则是贯通内外究竟无诤。所以说"三藏教灭除实有色法",别教则需次第灭除法性之色——然而法性之色本不可灭,初地菩萨缘于法性先灭分段生死,进而灭除变易生死,直至登地方能彻见法性。因而本文主张"次第灭除法性色相"。总体而言,前三教未能融通故称为诤,抵达圆教境界方称无诤法门。
次正对别教简中二:初略明简意,次正简。又二:先列十门,次释。然此十意,前之七意皆有三段:先正释,次判圆别,三从「复次」下判诸经文。前后约位以判圆别,唯第一文加于破会一复次也。第八意约诸经文序正流通,及正说中诸会所说,观初中后而辨圆别,以判前七及以后二。第九第十略无复次,直观经文问答举譬,以显圆别,以判前八,故云「融即」乃至「譬喻」。若其直明圆别之相,恐人不晓经文前后明位不同,或文相虽融,位在向后定属别义,或文虽次第,位在住前定属圆义,即不即三等,乃至能诠教之初后,意亦可知。
接着正式对照别教来简别,分为两部分:首先简要说明简别的用意,其次正式简别。正式简别又分两步:先列出十个门类,再逐一解释。这十个要义中,前七个要义都包含三个层次:先正面解释,其次判定圆别二教,最后从"复次"开始判定经文内容。前后各段都是依据修行位次来判定圆别,唯独第一段增加了破会关系的补充说明。第八要义是依据诸经的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以及正说部分各法会的内容,观察经文的起承转合来辨明圆别二教,并用这个标准判定前七要义及后两个要义。第九第十要义略去"复次"部分,直接通过经文中的问答譬喻来显现圆别二教,以此判定前八个要义,所以文中提到"融即"乃至"譬喻"等概念。若是直接说明圆别二教的相状,担心学者不能领会经文前后所述修行位次的差异——有时文句虽显圆融,但若位次属于向后阶位则必归别教;有时文句虽显次第,但若位次属于住前阶位则必属圆教。至于即与不即三种分判,乃至能诠教法始终的判定原则,其用意也自然可知。
释中二:先总明释意,为令识于别圆八门二四不同故也;次正释。于中又三:初正释十门,次约五味分别,三「今经」下辨今经文十相及四门相不同。初文又二:先正释十门,次「今以」下结示。初文自为十释。初门中三:初正约融不融以辨两教,次「复次」下更寄破会辨融不融,三「复次经文前后」下明融不融。初文二:先举别教,次明圆教。初别教中二:初明执门生过,次从「然别门」下释疑。初文二:初明彼论生过,次「今时」下明此方学者生过。初文又二:初明执门,次「四门」下明生过。又二:初明过体不同,次「周璞」下举譬。初又二:初正明过相,由不得意岂关法体;次「前三藏」下简,前云「殆滥冥初生觉」者,如《止观》第七记。「殆」者危也,亦几也,巨希反。上人均下名「滥」,下人行上名「僣」。
解释分为两部分:首先总体说明解释的用意,是为了让人认识到别教与圆教八门中两种四种教法的差异;接着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又分三段:第一是具体解释十门教法,第二是结合五味判教进行区分,第三段从"今经"开始辨析本经十种法相与四门教相的差异。第一段又分两部分:先具体解释十门,后从"今以"开始总结指示。解释十门的内容自然分为十个部分。
第一门中包含三段:首先通过教义是否圆融来辨别两种教法,其次从"复次"开始借助破执与会归的角度说明圆融与不圆融的区别,第三段从"复次经文前后"开始阐明圆融与不圆融的实质。第一段又分两部分:先举别教为例,后说明圆教。别教部分分为两段:先说明执着教门产生的过患,后从"然别门"开始解释疑问。第一段又分两部分:先说明论典中指出的过患,后从"今时"开始指出当代学人产生的过患。前部分再分两段:先说明执着教门的现象,后从"四门"开始指出产生的过患。这又分两段:先说明过患本质的差异,后从"周璞"开始举譬喻说明。前部分再分两段:先具体说明过患表现,指出问题在于不得教义精髓而非教法本身有问题;后从"前三藏"开始辨析,前文所说"殆滥冥初生觉"的内容,详见《止观》第七卷注释。"殆"是危殆之意,也有近乎的意思,读音为巨希反。下位者妄同上位称为"滥",低位者僭越高位称为"僣"。
次简中为展转相形,故须出彼。于中又二:初简,次「妙有」下结劝。初文者,然破冥初,功在三藏有门而已。别门与彼永异,故不可得等也。次譬中云「周璞郑璞」,如《止观》第十记。周都东京,郑都郑州。次明此方生过者,偷此藏理种子之名,以助自然之计,以地人释地义偷安庄老,如《止观》第五记。「混淆」者,子书云:浊水也。泾浊、渭清。
接下来要辨别的是因为概念相互参照,所以需要先说明那些观点。这部分又分两层:先是辨析,再到"妙有"之后总结劝诫。前面这段的意思是:破除无明根本,功效全在三藏教的有门法义。别教的法门与那种观点完全不同,所以不能混为一谈。后面比喻中说的"周璞郑璞",在《止观》第十卷有记载。周朝建都东京,郑国建都郑州。接着说明这种观点在本土产生的流弊:有人偷取三藏教理中"种子"这个名相,用来附会自然外道的理论,就像地论师用庄老思想解释"地"的概念,此事在《止观》第五卷有记载。"混淆"这个词,古籍解释说是指浊水。泾河水浊,渭河水清。
次明圆教又三:初略明门融,次「有无」下明立门意,三「而此」下正明融相。
其次说明圆教,分为三部分:首先略说修行法门的圆融,其次从"有無"开始说明设立法门的用意,第三从"而此"开始正式说明圆融的相状。
次约破会中二:标,释。释中二:先别,次圆。初别中二:先约破,次约会。初文者,法华已前诸教中如诸部方等般若等,无处不破诸外道,而存二乘及三教菩萨。次「虽会而不圆」者,如文引《净名》、《般若》可见。
其次从破除和会通两个角度说明:先标明主旨,再具体解释。解释分为两部分:先讲别教观点,再讲圆教观点。别教部分又分两层:先说破除,再论会通。关于破除方面:在《法华经》之前的各类教法中,如诸部方等经、般若经等,无处不破除外道邪见,但仍保留声闻缘觉二乘及藏、通、别三教菩萨的教义。接着“虽会而不圆”是指:正如经文所引《维摩诘经》《般若经》中可见,这些经典虽能会通部分法义,却未达圆满究竟。
次圆门中二:先破,次会。初破中三:初破别,次以二乘凡夫况,三结归。初文中云「自此之前我等皆名邪见人」者,《大经》第七「迦叶闻常乃自述云:自此未闻常住之前,我等皆名邪见人也。」当知偏教皆名为邪。
在圆教法门中分为两部分:首先是破除执见,其次是会通教义。破除部分又分三步:先破除分别心,再用二乘与凡夫境界作对比,最后总结归宗。第一段说"在此之前我们都称为邪见之人"的出处,是《大涅槃经》第七卷记载:迦叶尊者听闻常住真理后自述道:"在未听闻常住法性之前,我们都应称作执持邪见之人。"由此可知,一切偏离圆融的教法都属偏邪。
次圆会中三:初会凡夫,以二乘菩萨况;次「汝等」下会析法二乘,以通别三乘况;三「汝是」下总结会一切人法。初文云「龙畜等皆授记」者,如舍利弗领解中天龙八部皆自领解云:「大智舍利弗,今得受尊记,我等亦如是,必当得作佛。」
接下来说明圆教法会中包含的三个层次:首先是对凡夫的授记,用声闻、缘觉二乘和菩萨来对比说明;其次从“汝等”开始是对分析空观的二乘行者授记,用通教、别教的三乘修行人来对比说明;第三从“汝是”以下是总结为一切众生和法门授记。第一段经文中说“龙畜等皆授记”,就像舍利弗领解时提到的天龙八部都自己领悟说:“大智慧的舍利弗,如今得到世尊授记,我们也是这样,必定都能成佛。”
三约经文中二:先明别,次明圆,若识此意,不以融不融言能显圆别,复须更约经文前后寄行位判方能显之。但地向相对明融不融,此定属别;若住信相对,此定属圆。由经中赴机便宜说位不定,前后但约位判自了别圆,此一门意不专在于此,遍下诸门。下文但言「或前或后」,皆是此第三门意;但言「遍不遍」等,即第二门意。下去阙此第二门,二三两门俱有圆别二意,准初融不融门,可知。下去准知。皆别门云「说」、圆门云「证」,或时略证但注「云云」。即不即法中从「复次」去亦有三意:初即不即,次遍不遍,三约经文前后。约五住文犹属第二,最后复次方属后意。初门中二:先别、次圆。初别中四门不即、三谛不即,或一即二即或三即而复不融,三法相即乃名为遍;于一念中圆破五住名之为遍,次第破者名为不遍。佛智非佛智分文同前,次第不次第中分文亦同,但第三意初阙「复次」字耳。
从经文结构来看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别教特征,其次阐明圆教特征。若能领会这个深意,便不会仅以教义是否融通作为判断圆别二教的标准,还需结合经文前后顺序及修行阶位来判定。
若将十地位次相互对照来说明融通与否,这必然属于别教范畴;若将十住位与十信位相互参照,则必定属于圆教范畴。由于经文中佛陀顺应众生根机而施教,所说阶位并无固定次序,只要根据修行位次本身的特点就能自然区分圆别二教。这个判定方法不仅适用于本处,更贯通后续所有章节。
后文提到"或前或后"的表述,都是这第三重判教方法的体现;而提到"遍及不遍"等概念,则属于第二重判教方法。后续章节虽未明确标注第二重方法,但第二、三重方法都兼具圆别二教的判定标准,参照最初"融通与否"的判教原则便可理解。后文此类情况均可依此类推。
在别教体系中多使用"解说"的概念,圆教则强调"亲证"。有时为简略起见,对证悟境界仅标注"如此这般"的提示。
关于"即与不即"的法义,从"复次"往后的论述也包含三重深意:第一是即与不即的关系,第二是周遍与否的范畴,第三是经文次第的安排。讨论五住烦恼的经文仍属第二重范畴,最后"复次"起始的段落才属于第三重范畴。
第一重判教方法中先分判别圆二教。别教部分设立四门不即、三谛不即的教理,或有一即二者、二即三者的情况,但未能达到完全融通。唯有三法相互含摄才可称为周遍——在一念心中圆满破除五住烦恼可称为周遍,依次第破除则名为不周遍。
关于佛智与非佛智的区分标准与前文相同,次第修证与圆顿修证的判定方法也与此吻合,只是第三重判教方法开端缺少"复次"二字而已。
五断不断中二:先通叙断不断意,次正分别断即是别、不断即圆。文句同前第三意,亦少「复次」之言,下去皆尔。
在第五“断与不断”部分中有两个要点:首先总体说明“断”与“不断”的含义,接着正式区分“断”属于别教义理、“不断”属于圆教义理。行文格式与前面第三重玄义相同,只是少了“复次”这样的衔接语,后续章节也都依循这个体例。
七果纵不果纵中,别引地人,圆引华严等者,意亦可知。三德纵横,如《止观》第三中。
七种果位纵然不依次成就,其中分别引用地论师的观点,圆教引用《华严经》等经论的义理,其意旨也清晰可循。三德(法身、般若、解脱)的纵横关系,如同《止观》第三卷中所阐释的那样。
第八约诠者,更重判于前七后二,皆有门前序、中门相及以门中正说之相以辨别圆,故云「不融不即」乃至「譬喻」。次约五味中文略,但言乳教两种四门,应判云一种融一种不融,乃至问答等,有两种十意不同,不可具列但言门耳。
关于第八种从诠释角度所作的判释,是重新对前七种与后二种进行判别。这些判释都包含门前的序说部分、进入门中的过渡相状以及门内的正说相状,以此辨别圆教特质,所以说“不融不即”乃至“譬喻”等判教概念。接下来在五味判教中文字较为简略,只提到乳教阶段存在两种四门教法。应当判定为一种教法融通、一种教法不融通,乃至问答等教学方式,都存在两种十种意趣的差异,这里无法详细列举,仅以“门”作为概括说明。
三约今经十中为二:先释十相四门,次结意。初释又二:初十相,次四门。初文二:标、释。以着衣等为行者,以依寂忍等三而弘此经,即是行也。以五百由旬即不断断者,即以佛智对于烦恼及生死处所故也。况初心一步已涉长途,二乘被开先进三百,按位进入皆有入住,住即五百,故云圆也。欲闻具足道,闻即教也,教即能诠。
从本经的十个要点来说,可分为两部分:先解释十种修行相状与四门教法,再总结要旨。第一部分的解释又分两层:先说十种修行相状,再讲四门教法。初段经文包含两层:标目与解释。
以"著衣"等日常行为作为修行者的实践,是依据寂灭忍等三种法门来弘扬此经,这就是修行。"五百由旬"即是不断而断的境界——这是用佛的智慧对治烦恼与生死之处的缘故。何况初发心者迈出第一步时,便已踏上漫长修行路。二乘人被开示后,先前进三百由旬,依各自阶次循序渐进皆有"入"与"住"的阶段,安住之位即是五百由旬,故称为圆融。
"欲闻具足道"中,"闻"指教法,教法即是能够诠释真理的言教。
次明今经四门又二:初结前生后,次正释四门所以。今经四门文相不委悉者,以今经正意在于开显,但略示四相;若依门观利者,随一句一偈咸皆发真中。下之人事须具如《中论》广述,况复此中且为分别与诸教异,门中观法具如《止观》,何但此中文略。如前三教亦并指他经,文相可见。
接下来说明本经的四门又分两部分:首先承接前文引出后文,其次正式解释设立四门的缘由。本经关于四门的文字叙述不够详尽,是因为本经的核心宗旨在于开权显实,只是简略提示四种法相;若是依此门修观根机利者,随其中一句经文一首偈颂都能启发真实中道。至于根基较浅者,则必须完整依照《中论》详细阐述,何况此处主要是为辨明本经与诸教的差异。门中的观修方法在《止观》中已有完备说明,岂止是本经文字简略?如同前文三教也都指引参考其他经典,这种文相特征是显而易见的。
二正明实观为三:先别释,次「是十」下示此经文十观之相,三「复次」下结斥伤叹。初文二:初指所依门,次正释门中观法。又二:初明有门观法,次余三略例。初释有门又二:初略标门列数,次正释。初文不列但注「云云」。正释中二:初正释,次「是名」下结成经体。
二、正式说明实相观法分为三部分:首先分别解释,其次从"是十"开始展示本经文中十种观法的形态,最后从"复次"起总结指斥并感慨。第一部分又分二:先指明所依据的法门,再正式解释法门中的观修方法。解释法门观法又分二:先说明"有门"的观修方法,其余三门简要举例。解释有门再分二:先简要标明法门列出数目,再正式解释。首项内容未列具体条目只标注"云云"。正式解释中分二:先具体解说,后从"是名"起归结为经体。
初文自十,初境中二:初待对立妙,次释。释中三:初立四谛,次兼通异名,三结门。初又二:初总标四谛,次别释。释中二:先苦灭相对,次集道相对。初又二:初苦灭,次集道互融,以随苦集体即道灭,故相对明不同三教。初文二:初明苦即是灭,谓生死即是三谛,三谛即是三涅槃;次引证,又二:初引经,次释经意。言「不可思议四谛」者,此语四谛融即之相耳。「不可复灭」,释上句耳。次「烦恼」下集道相对,又二:初集道,次以苦灭互融。初又二:初明集即是道,谓烦恼之集即是三谛,三谛即是三智。次引证亦二:先引经,次释经意。言「亦是苦灭及一实四谛」者,此明苦不异集,集是刹那心起,苦是一期报阴;今一念心具十法界苦集,还观此心具足三谛,安得不以四谛相即而释?为欲令人别识相状,故别别识之。
开头这段分为十个部分,第一是"境"的部分,其中又分两段:先是通过对比来确立"妙"的含义,接着进行解释。解释部分分为三步:首先建立四谛的框架,其次连带说明其他相关概念,最后总结宗旨。
建立四谛框架这部分又分两步:先总体说明四谛,再分别详细解释。详细解释时先通过苦谛与灭谛的对应关系来说明,再通过集谛与道谛的对应关系来阐明。苦灭相对这部分又分两段:先讲苦与灭的关系,再讲集与道的相互融通。因为苦与集的本质就是道与灭,所以通过对比来显示与其他三种教法的不同。
第一段说明苦就是灭,指出生死轮回本身就是三谛的显现,而三谛就是三种涅槃境界。接着引用经典证明,先引经文,再解释经文的含义。经中说"不可思议四谛",这句话正是形容四谛相互融通的境界。"不可复灭"则是解释前一句的深意。
后面"烦恼"以下开始讲集谛与道谛的对应关系,也分两段:先讲集与道的关系,再通过苦与灭的互融来印证。第一段说明集就是道,指出烦恼的聚集就是三谛的显现,而三谛就是三种智慧。接着同样先引经文,再解释经义。文中说"亦是苦灭及一实四谛",这是阐明苦与集本质不二:集是刹那心念的生起,苦是一期生命的果报;当下这一念心就具足十法界的苦与集,返观此心又具足三谛,怎能不用四谛相即的道理来解释呢?为了让人清楚辨别各自相状,所以才分别说明。
次发心中还以一念无作四谛为境,约此而起慈悲。文又为三:初正明弘誓,次「无缘」下结成誓体,谓无缘也。无偏小杂故名「清净」。三「慈善」下结誓成相。
其次发菩提心时,仍以当下这一念所具足的无作四谛作为观照境界,依此境界生起慈悲。这段文字又分为三部分:首先正式说明弘大的誓愿,接着从"无缘"开始总结誓愿的本体,指的是超越分别的平等慈悲。没有偏狭、浅薄和杂染,所以称为"清净"。第三从"慈善"开始总结誓愿成就的相状。
三安心中三:初结前生后,次正明安法,三「体生死」下明安心行相。初又二:先结前两观,体解谓了境,发心谓弘誓,「岂可」下生后安心。临池观鱼对前妙境,岂可知妙境而不总别安心?次「裹粮」下对前发心,岂可发大心而不修行填愿?
在三种安心方法中,首先总结前文引出后文,其次正式说明安心方法,第三从"体生死"开始阐明安心修行的具体表现。第一部分又分为两方面:先是总结前观与中观,"体解"指认识境界,"发心"指立下宏愿,"岂可"之后引出安心法门。如同临池观鱼对应前面所说的微妙境界,怎能认识妙境却不从整体与具体两个层面安心修行?接着"裹粮"部分对应前文的发心,既然已发大愿,怎能不通过实践修行来实现誓愿?
次正示能安之法,又二:先法,次譬。譬中二:先斥不均,非今文意。次叹均调能横周竖遍,二轮横周,二翼竖遍,具如《止观》第五记。三行相中二:先正明行相,次「于一心」下明行相该摄。初文者,体用一止而三止,达用一观而三观,具如《止观》第三文。言「该摄」者,生死及烦恼既不出一念,即此为定慧,岂离于一心?故一心中五行具足,具如前第四卷。
其次正式说明能够安住心念的方法,又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法理说明,接着是譬喻说明。譬喻部分又分两层:先是批评不均衡的修行方式,但这并非本文主旨。后文赞叹均衡调和的修行能横贯十方竖通三界,二轮喻指横贯十方的智慧,双翼喻指竖通三界的修行,具体如《止观》第五卷所记载。第三部分关于修行相状又分两段:先是正式说明修行相状,接着“于一心”之后阐明修行相状包含的范畴。首段文中指出:体性作用虽是一止而具足三止,通达作用虽是一观而含摄三观,具体如《止观》第三卷所述。所谓“该摄”是指:生死轮回与烦恼执著既然不出一念心,那么当下此心就是定慧工夫,岂能脱离当下这一念心?所以在一念心中五类修行同时具足,具体如前文第四卷所述
四明破遍中三:譬、合、结。初譬中二:前譬断德,次譬智德。合中义兼二德,约所破得断名,约能破得智名。三「虽复」下结意,又二:初明智断不二,次释智断不二所以。以体即故,文略。烦恼即菩提句亦应可解。
四明在破除遍计执着时分为三部分:譬喻、对应解释、总结。第一部分譬喻又分两层:先是比喻断除烦恼的功德,接着比喻智慧圆满的功德。对应解释部分兼具两种功德——从所破除的烦恼而言称为断德,从能破除的智慧而言称为智德。第三部分“虽复”以下是总结旨归,又分两重:首先说明智慧与断德本是一体,其次解释二者不分离的缘由。因为本体本来同一,经文表述简略。“烦恼即菩提”这句话的含义也应当能够理解了。
五识通塞中三:初譬,次合,三结意。初譬中云「主兵宝取舍得宜」者,强者绥之为舍,弱者抚之为取。「绥」者,《国语》云:「绥其谤言」,谓止也。《左传》云:「交绥而退也。」争而两退,故曰「交绥」。今谓强者止之退之,弱者安之进之,故塞强而通弱,应进通而退塞。次合中还约一念而论强弱。三结中三:初寄竖门以论一念,次「节节」下正结捡挍,三「若不」下结释。若其不能节节捡挍,非唯行不进趣,理解亦亡,故云「失」也。
在辨别五识通达与阻塞的部分分为三段:首先是比喻,其次是结合修行,最后总结要旨。比喻中说"主兵宝取舍得宜":对强势的要安抚这叫"舍",对柔弱的要扶持这叫"取"。"绥"字在《国语》里记载"绥其谤言",就是止息的意思。《左传》说"交绥而退",指双方交锋后各自退兵。这里指对强劲的妄念要遏制消退,对微弱的善念要培育增长,所以阻塞强烈的烦恼而通达微弱的善根,应当增进通达而退却阻塞。第二部分结合修行时,仍是针对当下心念来讨论强弱。第三总结部分分三层:首先通过纵向修持门来论述一念心性,其次"节节"之后正式总结检视要领,最后"若不"之后解释结论。如果修行人不能在每个环节检视心念,不仅修行无法进步,对真理的领悟也会丧失,所以说"失"了。
六道品中三:先正明四念,次明破倒具品等,三结成枯荣。念处中「具道品」至「一切法」者,言「念处中」者,此具约位相摄道品,此则念处中具足诸品,余品亦然。道品是能趣涅槃,行法三脱是能通涅槃之门,并是正行,一切法是助正道法,摄入正道。三从「又知涅槃」下重结枯荣,如文。
在六种道品的第三部分中:首先正式说明四念处,其次说明破除颠倒并具备道品等内容,第三部分总结枯萎与荣显的境界。关于念处中"具足道品"至"一切法"这段:所谓"念处中",这是指按照修行位次来统摄道品,也就是说在四念处中已经具足了各种道品,其他道品也是如此。道品是能够趋向涅槃的修行方法,三解脱门是通往涅槃的门径,这些都是正修行法,而一切法是辅助正道的法门,最终都归入正道。第三部分从"又知涅槃"往下再次总结枯萎与荣显的境界,如经文所示。
七明助道中本治事障,今以理观者何耶?此中约第一义治,故作是说。若事障兴应观谛理,生死烦恼即涅槃菩提,故能治之。六即之位约一心理,生死烦恼可知。
第七点说明辅助修行的方法,原本是用来对治事相上的障碍,现在为什么要用理性观照呢?这里是从最高真理的角度来对治,所以才这样说明。如果事相上的障碍生起,就应当观照真理实相——生死烦恼本身就是涅槃觉悟,因此能够对治它。在六种修行阶位中,都是依据一心之理,生死烦恼的转化原理便可明了。
九安忍中二:初通立,次别释。能常一心安于妙境,故有此等十境生也。
九安忍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总体说明,其次是分别解释。能够恒常保持一心,安住于微妙的境界,所以才会产生这十种修行境界。
十离爱为四:初明相似法起,次「相似」下明顶堕,三「此爱」下明离爱入位,四「观生死」下明位所证法。
关于"十种离爱"分为四段:第一段说明相似修行法门的生起,第二段从"相似"开始说明修行到顶点时的退堕,第三段从"此爱"开始说明真正远离爱着而进入圣位,第四段从"观生死"开始说明此圣位所证悟的真理。
次结成经体。
阐述经典的宗旨
次三门例可见。
以下三门照此类推即可明白。
次引此经明观法之相。然彼《止观》局引大车,今散引一部,彼为成观,此但叹教。又二:初正引,次「是十」下结例。意广语略,思之。
接着引用这部经来说明观想方法的形态。不过《止观》中只引用了"大车"的比喻,现在则广泛引用整部经的内容。前者是为了建立观想体系,这里只是为了赞叹教法的殊胜。分为两部分:首先正式引用经文,其次从"是十"开始总结例证。其中含义深广而文字简练,需要仔细体会。
三結斥傷歎中三:初結斥,次傷歎,三指廣。初又二:先結今意,次「固非」下斥。初文者,具如前一十六門,門門十觀即是其意。斥文可知。次「世人」下傷歎中三:先傷,次歎,三益。初文二:謂法、譬。法如文。譬中云「徒知𤚲捋不解鑽搖」者,借《大經》譬責講讀人。《大經》第三「迦葉難佛:如來若常何不常現?佛告迦葉:譬如長者多有諸牛,色雖種種,同共一群,付放牧人,令逐水草,唯為醍醐,不求乳酪。彼牧牛者,𤚲已自食。長者命終,所有諸牛,悉為群賊之所抄掠。賊得牛已,無有婦女,即自𤚲捋,得已自食。爾時群賊,各相謂言:彼大長者,畜養此牛,不求乳酪,唯為醍醐。我等今者,設何方便,而得之耶?(止觀記具注解)夫醍醐者,名為世間第一上味,我等無器,設復得之。無安置處。復相謂言:唯有皮囊,可以盛之。雖有盛處,不知鑽搖,漿猶難得,況復生蘇。爾時群賊,以醍醐故,加之以水;以加水故,乳酪醍醐,一切皆失。凡夫亦爾,雖有善法,皆是如來正法之餘。何以故?如來入涅槃後,盜竊如來遺餘善法,若戒定慧,如彼群賊劫掠諸牛。雖復得之,無有方便,以是義故,不能獲得常樂我淨,常戒定慧。又為解脫,說我人眾生等,如加以水,以非想為涅槃,如失醍醐。以少梵行得生天上,如加水之乳等云云。」次「若識」下歎中二:先歎教法無缺,次「半如意」下歎弘法無機。初文者,此十六門,門門觀法遍被一切,自此之外無所復須,不同講人,漿猶難得。次文者,今一家弘法大小通立,或以小助大,或開小即大,或破小明大,或以小形大,則是半滿雙弘、觀教俱立。今以此半滿之觀,說以施人,人無受用故,云「我則悔焉」。悔者悲嗟之甚,應非悋情。言「半如意珠全如意珠」者,第五卷末云「半如意珠則以迹中五妙為半」。此釋圓門十觀法竟,云半全者乃至偏門名之為半,圓門為全,故文云小乘四門大乘四門,名同意異,不可例前。「雖無」下微益。三「指廣」下可知。彼文為顯鈍根行者,一一文中皆須先明橫竪,次明不二;此中直明一念一塵即具橫竪,不暇廣及,故指彼文。若得意者,見此略文以顯彼廣。
在总结批评和感叹的部分分为三段:首先是总结批评,其次是感叹,最后是指出更详细的说明。第一段又分两部分:先总结当前要旨,接着从“固非”开始进行批评。总结部分的意思是,正如前面所说的一十六个法门,每个法门都包含十种观法,这就是其核心内容。批评部分的意思容易理解。
其次,从“世人”开始是感叹部分,分为三段:先是痛心,接着是感叹,最后是利益。痛心部分又分两方面:法和比喻。法的部分如原文所述。比喻中说“只知道挤奶却不懂提炼方法”,这是借用《大涅槃经》的比喻来责备那些只知讲经读经的人。《大涅槃经》第三卷记载:“迦叶菩萨问佛:如来若是恒常存在,为何不恒常示现?佛告诉迦叶:好比一位长者养了许多牛,虽然毛色各异,都归为一群,交给牧牛人放牧,让它们逐水草而生,养牛的目的只是为了得到醍醐,而不是为了奶酪。那牧牛人挤了奶就自己吃掉。长者去世后,所有的牛都被强盗抢走。强盗得到牛后,因为没有妇女帮忙,就自己挤奶,挤了就吃。这时强盗们互相商量:那位大长者养这些牛,不为了奶酪,只为了醍醐。我们现在要用什么方法才能得到醍醐呢?(《止观辅行传弘决》中有详细注解)要知道,醍醐被称为世间第一美味,但我们没有合适的容器,就算得到了也没地方盛放。又互相商量:只有皮囊可以装它。虽然有了盛放的器具,却不知道提炼的方法,连乳浆都难以得到,何况是生酥。这时强盗们为了得到醍醐,在牛奶里加水;因为加了水,乳酪和醍醐全都失去了。凡夫也是如此,虽然有些善法,但都是如来正法残留的余泽。为什么呢?如来入涅槃后,他们窃取如来遗留的善法,比如戒定慧,就像那群强盗抢来的牛。虽然得到了,却没有正确的方法,因此不能获得常乐我净的功德,以及恒常的戒定慧。又为了追求解脱而执着于我、人、众生等概念,就像在牛奶里加水;把非想非非想处当作涅槃,就像失去了醍醐。因为一点梵行就生到天上,就像加了水的乳浆等等。”
接着从“若识”开始是感叹部分,分两方面:先是感叹教法完整无缺,其次从“半如意”开始感叹弘法时缺乏合适根基。第一方面是说,这十六个法门,每个法门的观法都普遍适用于一切,除此之外不再需要别的,不像那些讲经的人,连乳浆都难以得到。第二方面是说,现在我们天台宗弘法,大小乘都建立,有时用小乘辅助大乘,有时开显小乘即是大乘,有时破斥小乘来显明大乘,有时用小乘对比突显大乘,这就是半满双弘、观法与教理同时建立。现在用这半满的观法向人传授,却没有人能真正受用,所以说“我则悔焉”。“悔”在这里是极度悲叹的意思,应该不是出于吝啬之情。说到“半如意珠全如意珠”,第五卷末尾说“半如意珠是指迹门中的五种妙法为半”。这里解释圆教法门的十种观法完毕,说到半和全,乃是指偏教法门称为半,圆教法门称为全,所以文中说小乘四门大乘四门,名称相同但意义不同,不能和前面的例子等同。“虽无”以下是指微小的利益。
第三,“指广”以下意思容易明白。那篇文章是为了显化钝根修行者,每一部分都需要先说明横竖两种维度,再说明不二法门;这里直接说明一念一尘就具足横竖,没有时间详细涉及,所以指向那篇文章。如果领会了要旨,见到这里简略的文字就能显明那详细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