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经科注卷三
明 鹽官安國寺比丘(受汰)集
金光明经卷第三
北凉三藏法师昙无谶 译
金光明经散脂鬼神品第十。
具存梵音,应言散脂。修摩,此翻为密。密有四义,谓名密、行密、智密、理密。此顺四悉檀义,皆约三法,不纵不横,非偏小,凡下所知,是故为密。盖北方天王大将,余三方各有,东方名乐欲,南方名檀帝,西方名善现,各有五百眷属,管领二十八部。孔雀经云:一方有四部,六方则二十四部,四维各一部,合为二十八部。又说者云:一方有五部,地、水、火、风、空,四方有二十部,足四王所领八部,是为二十八部。巡游世间,赏善罚恶,皆为散脂所管。闻经欢喜,发誓护于说者,从能护人受名,故名散脂。又虽三天王各有神将,散脂为首,故独标名耳。
爾時散脂鬼神大將(至)右膝著地。白佛言:
世尊是金光明微妙經典(至)舍宅空處皆亦如是。
世尊!何因緣故我名散脂(至)唯然,世尊!自當證知。
唯然,上声。礼对曰:唯。野对曰:阿。
世尊我知一切法(至)於一切法含受一切法。
智若浅深、阶级、次第,不名为密。即一智、一切智,一切智、一智,非一、非一切,而一、而一切者,斯是妙空、妙假、妙中,乃名智密。若得此意,五句、一句,一句、五句,非一、非五,而一、而五,唯数、唯密尔。
世尊!我現見不可思議智光(至)不可思議智境。
若境可以智知,可以口说者,境则非密。不可智知,不可识,识不可以名,名不可以言说,斯是境非智。外识即是境,境离名字及彼言说,乃名绝思绝议密境也。而约五数论密,例上可知。
世尊!我於諸法正解正觀(至)正解於緣正能覺了。
若对邪明正,待边说中,此正非正,此中非中,皆非是密。即邪而正,即边而中,邪正中边,趣举其一,收法毕尽,无二无别者,乃名为密。我行正道,若境若智,从此得名。唯然世尊,自当证知。又一往前五句言知,知即意密。次五句言现见,见是眼,即身密。后五句明正解,繇正解故,言正分别,分别即口密。所以言不彰露者,是密义也。若约义别释,初番即三观义。知一切法、一切缘法两句,是因缘所生法境。何者?能生为因,是初句;所生为缘,是第二句。能所合故,诸法得起。中论云:因缘所生法。即此义也。了一切法者,了达虗无也。中论云:我说即是空。是为从假入空观也。知法分齐者,知空非空,用道种智,分别假名凡圣之法,而有差别。中论云:亦名为假名。是为从空入假观也。如法安住一切法如性者,以二观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义谛。中论云:亦名中道义。即是中道第一义谛观也。含受一切法者,即是中道正观,能双照二谛,故言含受。若三观一异,纵横竝别者,则不名密观。即一而三,即三而一,名为密耳。次番即三谛三解脱义。现见不可思议智光者,光是实智,如日月光,常明不息。此实智照不可思议真谛境,成圆净解脱。不可思议智炬、智行、智聚者,皆是权智。如人执炬,屈曲照物,乍兴乍废,随顺机缘,或此或彼。行因义,聚果义,从因以向果,果兴而因废,皆是权智照不可思议俗谛,成方便净解脱。不可思议智境者,是法如如智,此智与法如如冥,故言不可思议智境。此智照不可思议中道第一义谛,成性净解脱。若一异纵横竝别者,非不可思议,以不可思议,故名密也。后番即三身义,正解正观,正解能显体,体显名正观,正观是报身也。得正分别,正解于缘者,分别机缘,不待时,不过时,普应一切,即应身也。正能觉了者,无觉无不觉,名为觉,非了非不了,名为了,究竟清净之觉了,即法身也。若一异纵横者,不名为正,以非一非异,不前不后,故名正耳,正即密也。统上虽作三观三脱三身三节解之,而十五句,一一皆是金光明海,一一互通,可以意知。若对题,则约正明法身,即是金义,约观明般若,即是光义,约不思议明解脱,即是明义。三德是微密之藏,金光是微密之教,从密教生密解,安住密理,行于密行,以密利他,故我名密。唯然世尊,自当证知。若对五佛性,初番我知一切法者,正知一切法中,悉有安乐性,安乐性者,即正因佛性。一切缘法者,无量功德,举手低头等善,即缘因佛性。了一切法者,般若空慧,即了因佛性。知法分齐者,即世间出世间,因果不滥,境界因佛性。如法安住如性者,即是果性究竟安住如中也。含受一切法者,还是果性能双照含受也。后之二番,准此以释。
世尊!以是义故,名散脂大将。
世尊!我散脂大将,令说法者庄严言辞辩不断绝。
众味精气,从毛孔入,充益身力。
心進勇銳成就不可思議(至)身受諸樂心得歡喜。
以是之故,能为众生广说是经。
若有眾生於百千佛所(至)是妙經典令不斷絕。
無量眾生聞是經已(至)三惡趣分永滅無餘。
问:既得智聚又摄福聚,斯乃真似二种庄严,合居方便及实报土,经那但云无量千劫人天受乐?答:须知十益皆悉不离二十五有,此中乃是人天方便、人天实报。故仁王般若云:出三界外更有众生界者,此是外道大有经说。须知四土若横若竖,祇在三界一处而论,学者宜审。
南無寶華功德海(至)智慧功德成就大辯天。
南无,此云归命。佛说一切众经,初皆归敬,而译人略之。诸论初亦先归敬,此文是说竟归依三宝。佛法可知。功德大辩,即菩萨理和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