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难品第六
五门分别。
从五个方面来分别说明。
初来意,有二:先分来者,前明所依果法,今辩依果所成因行故也。二品来者,所成行中,位前方便信行最初,信中解行及德明难辨解,居初故来。
首先说明这一品出现的用意,有两个方面: 先说整部经的来意——前面阐明了所依的果位境界,现在要辨析依此果位所成就的修行,所以有此一品。 其次说这一品本身的来意——在所要成就的修行中,登位之前的方便信行是最初的阶段,而在信行之中,理解与实行及其功德,明白其中难以辨别的见解,是最初的环节,因此这一品出现。
二释名者,菩萨是人,明难是法,简异果法,故依主释。明难有四义:一约心境。难谓真俗幽邃,明谓妙智朗照。二约教义。难谓十义甚深,明谓往复显畅。三约论道。谓难问,明答,以通问答故名明难。何者?但举法直咨曰问,非理诘责为难。随问直陈曰答,委释显焕为明。四分宾主。约宾则长行中明设于难,约主则偈中明释于难,故曰明难。
二、解释名称:“菩萨”指的是人,“明难”指的是法,这是为了区别于果法,所以是依主释。明难有四层含义: 第一,从心境角度说。难,指的是真谛与俗谛深奥难测;明,指的是妙智能清晰照见。 第二,从教义角度说。难,指的是十种义理非常深奥;明,指的是通过问答往来使之显明通畅。 第三,从论辩角度说。难就是诘问,明就是解答,因为贯通了问答所以称为明难。什么意思呢?只是直接提出疑问叫“问”,依据义理追问责难叫“难”。顺着问题直接回应叫“答”,详细解释使之显豁明了叫“明”。 第四,从宾主角度说。站在宾客立场,长行文中说明如何设难;站在主人立场,偈颂中说明如何释难,所以叫做明难。
三料简者,就此因中或分二:初比位,谓此品下至〈回向〉;二证位,谓〈十地品〉下证位。或分三:初三品是位前方便,〈升天品〉下十三品明三贤正位,〈十地〉下六品明十圣真位。或分四:初从此尽第三会为十解,以信是住之方便无正位故,摄属十住中;二第四会十行;三第五会十回向;四第六会十地等。或分五:开信异住故。又光云:义分或三。初三品明始起于先际;二从〈升天〉下明善修于中际;三〈不思法品〉等明终显于后际。或分四:初未信者令信;二第三会下已信者令入,谓解行也;三〈十地品〉下已入者令纯熟;四〈不思品〉下已纯熟者令解脱。
关于这段内容可以分三种方式来梳理,现在先就修行阶位来分:第一种分法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相似阶位,指的是从本品开始到〈回向品〉为止;其次是证悟阶位,指的是〈十地品〉往后的证悟位次。第二种分法分为三个阶段:最初三品是正式阶位之前的准备阶段,〈升天品〉往后的十三品阐明三贤位的正修阶位,〈十地品〉往后的六品阐明十圣位的真实阶位。第三种分法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段从本品直到第三会结束属于十解位,因为信心是安住位的辅助而非正式阶位,所以归属于十住位之中;第二段第四会阐明十行位;第三段第五会阐明十回向位;第四段第六会阐明十地位等。第四种分法分为五个阶段:这是将信心位与安住位分开的缘故。另外有观点说:从义理上分也可以有三种分法。最初三品阐明修行在初始阶段的生起;第二段从〈升天品〉往后阐明修行在中期的善巧修习;第三段〈不思议法品〉等阐明修行在最终阶段的圆满显现。还可以分四种:第一是让尚未生起信心的人生起信心;第二从第三会往后是让已生信心的人深入修行,指的是理解与实践;第三〈十地品〉往后是让已入门的人修行纯熟;第四〈不思议品〉往后是让已纯熟的人获得解脱。
四宗趣,有二:初通、后别。通论此三品明十信行法,于中作八门辨:一释名、二出体、三发心、四定位、五行相、六除障、七进退、八德用。
这部经的宗旨和要点,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首先是整体概括,其次是具体分析。 从整体上说,这三品内容主要是阐明“十信”的修行方法。其中又分八个部分来讲解: 一、解释名称含义 二、指出其实质 三、说明如何发心 四、确定修行阶位 五、描述修行表现 六、讲如何消除障碍 七、分析修行进退 八、阐明其功德作用
三發心者,謂始從具縛不識三寶名字等,創起一念信等,此約始教,如《本業經》(云云)。終教,如《起信論》修行信心分(云云)。圓教,如〈賢首品〉初(云云)。以小乘非此,故不約說。頓教無位,故亦不說(云云)。亦可小乘亦有初信義,如小論(云云)。頓中亦有信(云云)。
三种发心的情况是: 从最初被烦恼束缚、连佛法僧三宝名字都不知道的状态,初次生起一念信心等,这是依据始教而言,如《本业经》(此处有相关论述)所说。 终教的发心,则如《起信论》修行信心分(此处有相关论述)所说。 圆教的发心,则如〈贤首品〉开头(此处有相关论述)所说。 因为小乘教法不属于这里所说的发心范畴,所以不依此而论。顿教不立修行阶位,因此也不作说明(此处有相关论述)。 也可以说小乘也有初信的义理,如小乘论典(此处有相关论述)所说。顿教中同样有信(此处有相关论述)。
四定位者,此十信法于始教中自是位,如梁《摄论》云「如须陀桓道前四位谓燸等,菩萨地前四位亦如是,谓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又彼论及《佛性论》等皆云:地前修四行,谓十信修信乐大乘行,十解般若行,十行三昧行,十回向大悲行。又为除四黑障正使故,谓初除阐提不信障,二除外道我执障,三除声闻畏苦障,四除独觉舍大悲障。又信成净德因种,解成我德因种,行成乐德因种,回向成常德因种。又《仁王经》寄四轮王报,谓铁、铜、银、金。以此教义故知,十信亦是位也。若约终教,此信但是十住位之方便,自无别位,故《本业经》云「未上住前有此十心名字,谓一信心、二念心、三精进心、四慧心、五定心、六不退心、七回向心、八护心、九戒心、十愿心。增修是心一劫二劫三劫,乃得入初住中。心心有十,增成百法明门,名入习种性中。」故知无位,但是方便行也。又准六种性、六忍、六慧等文故,亦是成证。又《仁王》但言三贤十圣,不言四也。又此经中后四位皆有入定,出已列十名、辨十义等,唯信中无此,故得知也。又《本业经》但有四十二贤圣,不说五十二,故知。问:若尔,何故《仁王经》十信为种性位,仍只立三贤位耶?答:此有相摄故如是。何者?义准有四句:一以本位摄方便故,唯有三贤,则没信名,唯论住位。引文可知。二以方便摄本位,故即十住名十信,没十住名也,故《仁王经》云「十信十止十坚心。」则不论十住,但名十信也。三开方便异本位故,则如住前有此十心为方便等。四于方便处假说正位,如前始教。若约圆教,有二义:若依普贤自法,一切皆无位;若约寄法,则同终教。然信满入位之际,通摄一切后诸位皆在此中,无不具足,此则约行摄位故也。问:信既实无正位,何故始教说为位耶?答:为始教机麁智浅、行位不分,影似小乘教,故说四位。终教机细智深,克实分异故也。
关于四种修行阶位的问题,这十信法门在始教体系中本身属于独立阶位,正如梁译《摄大乘论》所说:“如同须陀洹道位之前的四种修行阶段称为暖位等,菩萨登地之前的四种阶位也是如此,即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此外该论及《佛性论》等典籍都指出:登地之前修行四种法门,即十信位修习对大乘的深信好乐之行,十解位修习智慧观照之行,十行位修习禅定三昧之行,十回向位修习广大悲愿之行。这同时也是为了破除四种根本障碍:初破一阐提不信大乘之障,二破外道自我执着之障,三破声闻畏惧轮回苦痛之障,四破独觉舍弃大悲心之障。再者,信位成就清净功德之因种,解位成就真我功德之因种,行位成就安乐功德之因种,回向位成就恒常功德之因种。又《仁王经》以四种转轮王果报作譬喻:铁轮王、铜轮王、银轮王、金轮王。依据这些教理可知,十信确实属于修行阶位。
若依终教体系,此十信仅是十住位的预备阶段,本身没有独立阶位,所以《本业经》说:“尚未进入十住位之前,存在这十种心念的名称:第一信心、第二念心、第三精进心、第四慧心、第五定心、第六不退心、第七回向心、第八护心、第九戒心、第十愿心。持续修习这些心念经历一劫、二劫乃至三劫,方能契入初住位中。每一心又各具十种法门,层层增广形成百法明门,称为进入习种性阶段。”由此可知并无独立阶位,仅是方便修行。再参照六种性、六忍、六慧等经文,也可证明此说。又《仁王经》只提及三贤十圣,未说四种阶位。且本经中后面四种阶位都有入定境界,出定后列举十种名目、阐明十种义理等,唯独十信位没有这类记载,故可推知。另《本业经》只列四十二贤圣,未说五十二位,也可作为佐证。
问:若依此说,为何《仁王经》将十信列为种性位,却仍只立三贤位呢? 答:这是因为存在互相含摄的关系。具体可从四方面理解:第一,以本位含摄方便位,故只有三贤位,隐没十信名称,只论十住位。引文可证。第二,以方便位含摄本位,则十住可称为十信,隐没十住名称,如《仁王经》说“十信十止十坚心”,不论十住,只称十信。第三,开显方便位与本位的差异,则如住位前设立此十心作为方便等。第四,在方便阶段假说为正位,如前所述始教观点。
若依圆教体系,则有两种角度:若依普贤菩萨自证法门,一切皆无阶位差别;若依寄位显法门,则与终教相同。然而十信功德圆满契入阶位之际,已统摄融通后续一切阶位,无不具足,这是从修行含摄阶位的角度而言。
问:十信既然实际没有正位,为何始教将其说为阶位? 答:因为始教所化根机较粗浅,智慧尚浅,修行与阶位未作细分,影射类似小乘教法,故说四种阶位。终教所化根机细密,智慧深远,严格区分实际差异的缘故。
五行相者,若始教,行信等十心行(云云)。若依終教,如《起信論》中四種信心五門修行等(云云)。若圓教,如此三品所說(云云)。
关于修行次第的说明:如果按照初阶教法,是指发心修行等十种心念修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论述)。如果依照高阶教法,则如《大乘起信论》中所说的四种信心与五种修行法门等(具体内容详见相关论述)。若是圆融无碍的究竟教法,则如本经三品所述(具体内容详见相关论述)。
六除障者,始教,如前,除闡提不信障。終教,如論深伏煩惱等(云云)。若圓教,如文,總滅百障等(云云),竝是滿心時滅。
六种消除障碍的说法:在初始教法中,如前所述,消除的是断除善根者不信佛法的障碍。在终极教法中,如论典所说,是深刻地降伏烦恼等等(详细内容如此这般)。至于圆融教法,如经文所言,是总体灭除百种障碍等等(详细内容如此这般),这些都是修行达到圆满境界时灭除的。
七進退者,修信未滿一萬劫以還,一切皆退,以是不定聚故。依《本業經》如輕毛隨風等(云云)。設第六有不退心者,但是作此不退之心,以非是位故,未得不退也。亦有人解將此為信不退者。義恐不可,以經中說如輕毛故、無位故;論說修信未經萬劫皆有退故,若至萬劫信便已滿非第六故。若就始教,以隨麁相說信為位,是故今後三賢亦隨相麁說,是故至十迴向以上方得不退,如《佛性論》第一卷說。問:彼論中是敘薩婆多師說,豈是大乘耶?答:雖是薩婆多說,然非彼宗,以說有十迴向名位故。小乘無此位也。若終教中,信滿入住則為不退,如《起信論》信成就發心不退故,及此下文深心淨信不可壞等(云云)。以圓同終故,入位已後方說為不退信也。以因從果稱故,如信忍等。
第七点关于进退问题:修行信心尚未达到一万劫之前,所有修行者都可能退转,因为此时仍属于不定聚众生的阶段。依据《本业经》所说,就像轻毛随风飘荡那样摇摆不定(等等)。即使第六住位出现不退转的心念,也只是暂时生起这种不退转的意愿,由于尚未真正证入不退转的位次,所以还不能算获得不退转的成就。也有解释认为这是信心不退转的阶段,但从义理看恐怕不妥,因为经中用“如轻毛”作比喻,说明尚无确定位次;而且论典明确指出修习信心未满万劫都可能退转,若能坚持到万劫,信心便已圆满,这已超越第六住位的境界了。若按照始教的教法,是随顺粗浅相状而将信心算作一个位次,因此后续三贤位也是随顺粗相而说,必须到十回向以上才获得不退转,正如《佛性论》第一卷所说。有人问:那部论中叙述的是萨婆多部师长的观点,难道属于大乘教法吗?回答:虽然是萨婆多部的说法,但并不属于他们的宗义,因为其中提到了十回向的名位——小乘教法中并没有这些位次。若按终教的教义,信心圆满进入十住位即得不退转,如《起信论》说信心成就发起菩提心便不退转,以及下文所说“深心净信不可破坏”等(等等)。由于圆教与终教在此处相通,所以进入十住位之后才称为不退转的信心。这是依照以果地功德称呼因地修行的原则,如同“信忍”等说法那样。
八成德者,始教中成淨德因,及得鐵輪王報,亦能進入十解等。終教,能成十住位已,則能少分見法身佛,現八相成道等事(云云)。圓中通成後諸位。若約因,得普賢三業遍周法界;約果,遍塵世界成等正覺。如〈賢首〉說。二明品宗者,以十甚深義為宗,信中成解行為趣。
**八成德**:在初阶教法中,成就清净德行的因缘,能够获得铁轮王的果报,也能进入十解等位次。在终极教法中,能成就十住位之后,便能少许见到法身佛,示现八相成道等事迹(等等)。在圆满教法中,则能普遍成就后续的各个位次。若从修行因位来说,能获得普贤菩萨身口意三业遍满法界的功德;从证果位来说,能在每一微尘世界中示现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如《贤首品》中所说。
**二明品宗**:以十种甚深义理为宗旨,以在信心中成就理解与实践为归趣。
五释文者,此中三品则为三:初品明信中解、次品依解起行、后品解行具故成德耳。又释:初行、次愿、后德位。就初中二:初正辨十义、后结通普见。前中依迁禅师释,为十甚深义。于中分二:初文殊问、众人答,明妙慧导众行;后众人问、文殊答,明以众行成妙慧。又衍法师云:初一人问多人,明一中解无量;二多人问一人,明无量中解一。又文殊为法主,故多人同问佛境深法也。初一是缘起甚深、二教化甚深、三业果甚深、四佛说法甚深、五福田甚深、六正教甚深、七正行甚深、八助道甚深、九一乘甚深、十佛境界甚深。初缘起者,诸法依阿赖耶识自性缘生方得集起故也。何故最初辨此义者?《摄论》云「菩萨初学,应先观诸法如实因缘,以成正信解故。」此之谓也。于中先问、后答。亦是先明设于难、后明解于难。前中二:初总告。何故最初问觉首者?谓创发厌求,非初觉不起,如善财初发于觉城故。又缘起甚深,亦非觉不达故。二正难中,此难何因生者?凡诸菩萨起信解行等,皆依如此唯心道理,得异凡小而成正行故。《起信论》云「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所言法者,众生心。是心即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是故于此而起难问。问意云:心性是一,果报种种,云何一心而生多报?又心性既一,果亦应一;果报既多,心亦应多。设尔何失?谓心若随报成多,则失于唯识;报若如心为一,则乖于业果。设若救言:若立唯一性心,无有能熏,可如所难。今明心性虽一,随善恶业等能熏转故生果报异。此有何失?后遮此救,重更难云:业不知心、心不知业等。既不相知,何成熏习?熏习不成,何得种种?难意如此。文中二:初举法设难、后五句遮救重难。前中三:初一句举法案定、次一句正显相违、后五句释成违相。初云心性一者,谓心之性故,是如来藏平等一味,故云一也。又心即性故,是第八识无二类,故云一也。云何能生种种果报者,显相违也。此是本末相违难。三或至善趣等者,释成违相。于中五对:初一约依报,善趣是人天、恶趣三涂。二对约正报,于善趣中眼等诸根有具不具,恶趣中亦尔。三对重就依报,于根具中屠猎等为恶处,戒施等为善处,根不具中亦尔。四对重约正报,就善处中有端正丑陋,恶处中亦尔。五对就端正中有苦乐,丑中亦尔。如是种种差别,故云不同。报既如此不同,其一心之义何在?自下五句,古人释云:约不相知为难。谓心以觉知为性,能生于业,心之与业竝得相知。云何经言业不知心、心不知业等?此释恐不顺文。何者?此不相知等,与上诸句为同成一难?为更成别难?若同成一难,前心性是一,果报种种,正是相违。故已成难,此不相知于彼何用?若成别难,复因何义而生此难?故知文意少别。是故今释不同古也,谓此即是遮救重难。然救在文外,设若救言心性虽一,然有善恶业等熏习种子功能生果有别,所依心性一而无二,故无失也。今重难中有五对:初一约能依所依不相知故不成熏。此中业是能依、心是所依,离所无能,能不知所,故业不知心;离能无所,所不知能,故心不知业。既不相知,何成熏习?熏习无故,岂得因业心生多报?此等相知约性力说,但无性无力,故不相知,非约情知。上约本识因相说。第二约果相,谓因果不相知。果谓异熟果报,具有二义:一能受报心,是本识种子识;二所受报相,是果报识。以种是果因,不自因故,受不知报;以报是因果,不自果故,报不知受。既不相知,因果斯泯。心生种种,其义安在?第三约新熏不相知。谓于此报上,受谓采纳,则诸转识以为能熏,不同受报。心谓集起,则第八识以为所熏。互无自性,各不相知。熏习既亡,一心云何能生种种?故《瑜伽》云「不见藏住、不见熏习,是名菩萨菩萨。」第四约亲疎不相知。谓种子为因、所依本识为缘,以相待无性,谓不自不他不共等故,亲疎相尽,故不相知。因缘既离,心生何在?第五约境智不相知。智谓能知,即诸识见分;法谓所知,即诸识相分。俱依一心,各无自体。自体无矣,谁共相知?心境既亡,能所斯寂,心生种种其义安在?又释:境法是心变,故不知心;心托境生,故不知法。无有境外心能取心外境,是故俱不相知,相无不尽也。
解释经文内容方面,这三品可以分为三层:第一品阐明在信心中生起理解,第二品依据理解发起修行,第三品是理解与修行兼备,因而成就功德。另一种解释是:首先是修行,其次是发愿,最后是功德与阶位。就第一层而言,又分为两部分:先是正式辨析十种深奥义理,后是总结并贯通普遍的见解。前一部分依据迁禅师的解释,分为十种甚深义。这其中又分两段:先是文殊菩萨提问、众人回答,说明以微妙的智慧引导众人的修行;后是众人提问、文殊菩萨回答,说明通过众人的修行成就微妙的智慧。又有衍法师说:第一段是一人向多人提问,阐明从一种法义中能理解无量法义;第二段是多人向一人提问,阐明从无量法义中能理解一种根本法义。再者,因为文殊菩萨是法会的主导者,所以众人共同向他请问佛境界的深奥法义。这十种甚深义依次是:第一缘起甚深、第二教化甚深、第三业果甚深、第四佛说法甚深、第五福田甚深、第六正教甚深、第七正行甚深、第八助道甚深、第九一乘甚深、第十佛境界甚深。
第一缘起甚深,是指一切现象依赖阿赖耶识的自性,因缘和合才能生起、聚集。为什么最初要辨明这个义理呢?《摄大乘论》说:“菩萨初学之时,应当先观察一切现象的真实因缘,以此生起正确的信解。”就是这个意思。这段内容中,先有提问,后有回答。也就是先设立疑难,后解释疑难。提问部分又分为两段:先是总的告示。为什么最初要向觉首菩萨提问呢?因为最初发起厌离轮回、追求觉悟的心,若非最初的觉悟则不能发起,就像善财童子最初是在觉城发起菩提心一样。再者,缘起法甚深,若非觉悟也不能通达。第二段是正式提出疑难,这个疑难是因何产生的呢?凡是菩萨生起信解、修行等,都依据这样的唯心道理,才能不同于凡夫和小乘,成就正确的修行。《大乘起信论》说:“有一种法能生起大乘的信根,所以应当解说。”这里所说的“法”,就是众生心。这个心就统摄了一切世间和出世间的法,因此在此处提出疑难。提问的意思是:心的本性是统一的,但果报却有种种差别,为什么一心能生出多种果报?再者,心的本性既然是统一的,果报也应该统一;果报既然是多样的,心也应该是多样的。假设这样,有什么过失呢?如果说心随着果报变成多样,那就违背了唯识的道理;如果说果报像心一样是统一的,那就违背了业果的规律。假如补救说:如果只建立唯一自性的心,没有能熏习的力量,那确实会如所责难的那样。现在阐明心性虽然统一,但随顺善业、恶业等能熏习的力量转变,所以产生的果报有差异。这有什么过失呢?后面驳斥这种补救,重新提出疑难说:业不了解心、心不了解业等。既然互不了解,怎么能形成熏习?熏习不能成立,怎么会有种种差别?疑难的意思就是这样。
经文中分为两段:先是列举法义设立疑难,后以五组句子驳斥补救、重新设难。前一段中又分三小段:第一句列举法义并确定,第二句正式显示矛盾之处,后五句解释形成矛盾的现象。第一句说“心性是一”,是指心的本性,也就是如来藏平等一味,所以说是一。又说心就是性,是第八识没有两类,所以说是一。“云何能生种种果报”是显示矛盾。这是根本与枝末相矛盾的疑难。第三小段“或至善趣等”是解释形成矛盾的现象。其中包含五组对应:第一组依据依报,善趣是指人、天,恶趣是指三恶道。第二组依据正报,在善趣中眼等诸根有具足与不具足,恶趣中也是如此。第三组再次依据依报,在根具足者中有屠夫、猎户等恶处,持戒、布施等善处,根不具足者中也是如此。第四组再次依据正报,在善处中有相貌端正与丑陋,恶处中也是如此。第五组在端正者中有苦受与乐受,丑陋者中也是如此。像这样种种差别,所以说“不同”。果报既然如此不同,那一心统一的道理在哪里呢?
接下来的五组句子,古人解释说是依据“不相知”来设难。意思是心以觉知为本性,能生起业,心与业应该能互相了解。为什么经中说业不知心、心不知业等?这种解释恐怕不贴合经文。为什么呢?这里说的“不相知”等,是和前面的句子共同构成一个疑难,还是另外构成一个疑难?如果是共同构成一个疑难,前面“心性是一,果报种种”正是矛盾所在,疑难已经成立,这里“不相知”对那里有什么作用?如果是构成另一个疑难,又是依据什么义理产生这个疑难?所以知道经文的意思稍有不同。因此现在的解释与古人不同,认为这就是驳斥补救、重新设难。然而补救的意思在经文之外,假设补救说:心性虽然统一,但有善业、恶业等熏习形成的种子功能,产生果报有差别,所依的心性统一而无二,所以没有过失。现在重新设难中有五组对应:第一组依据能依与所依互不相知,所以不能成立熏习。这里业是能依,心是所依,离开所依就没有能依,能依不了解所依,所以业不知心;离开能依就没有所依,所依不了解能依,所以心不知业。既然互不相知,怎么能形成熏习?熏习没有的话,怎么能因为业而使心产生多种果报?这里的“相知”是从自性作用的角度说,只是因为没有独立自性、没有独立作用,所以不相知,不是从情感认知的角度说。以上是从本识的因相角度说。
第二组是从果相角度,即因果互不相知。果是指异熟果报,包含两种含义:一是能受报的心,这是本识的种子识;二是所受的报相,这是果报识。因为种子是果的因,不是自己的因,所以受不知报;因为果报是因果的果,不是自己的果,所以报不知受。既然互不相知,因果的道理也就泯灭了。心能生种种,这个道理在哪里?
第三组是从新熏习的角度说互不相知。指在这个果报之上,“受”是指领纳,也就是诸转识作为能熏,不同于受报的心;“心”是指集起,也就是第八识作为所熏。两者都没有独立自性,互不相知。熏习既然不存在,一心怎么能生种种?所以《瑜伽师地论》说:“不见藏识住,不见熏习,是名菩萨菩萨。”
第四组是从亲因与疏缘互不相知的角度。种子是亲因,所依的本识是疏缘,因为相互依存而没有独立自性,即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等,所以亲疏关系完全消融,互不相知。因与缘既然分离,心生种种的道理在哪里?
第五组是从境界与智慧互不相知的角度。智慧是能知,即诸识的见分;法是所知,即诸识的相分。两者都依赖一心,各自没有独立自体。自体都没有了,谁和谁互相了解?心境既然消亡,能知与所知也就寂灭了,心生种种的道理又在哪里?
另一种解释是:境界法是心所变现,所以不知心;心依托境界而生,所以不知法。没有心外的境界能让心去认知,也没有心能认知心外的境界,所以两者互不相知,一切表象无不消尽。
第二答中二:初一頌讚問勸聽,上半歎問會機、下半勸聽許說;後有十偈舉義正答。於中初五偈答後遮救難,以救義若成本難方遣故須先答;後五偈答前本法難。此中答意,明藏識緣起有其二義:一是不起義,以無自性故;二是有起義,有此無性緣起故。此二不二,是一無礙甚深緣起。此中由不起故成起,是故只由諸緣不相知故而成熏習,有種種法生。答後難也。二由起故不起,是故只由諸法種種生故,各無自性唯一心性。答前難也。又前即不礙一心即是種種,後即不礙種種即是一心,緣起正理無礙鎔融是其意也。前五偈中,初一法說、後四喻況。或可長為五分:一宗、二因、三喻、四合、五結。諸法不自在者,立宗也,謂諸法是有法,不自在是法,法與有法和合名宗。於中有二義:一藏性緣起,能所熏起攝多法,故云諸法。以互為因緣,更相繫屬,各各不得自有所在。二從諸緣起,無自性故,無自可在。二出因者,何以得知不自在耶?因云求實不得故。以本識諸法互依緣起更相形奪,各無自性,故云求實不得。此有二義:一約本識明不自在。以依彼諸緣無自性故,云求實不可得。二約能熏等法明不自在,以依本識無自體故,云求實不可得。或通論有四義:一諸法依識故,於諸法求實有不得;二本識為依故,於本識求實無不得;三諸法起識故,於諸法求實無不得;四識隨緣起故,於本識求實有不得。或開為八句,謂各有有、無、俱、不俱四句故,准思可見。又釋:此有四句。一以不起不異起故,求不起實不得,是故不起不自在;二以起不異不起故,求起實不得,是故起亦不自在;三以無二故,求二實不得,是故無俱自在;四不礙二義故,求俱非實不得,是故無俱非自在。何以如此不自在者以緣起自在故。何故不實者?以緣起理實故。三「是故一切法」下結也。以結隨法,故在宗因後。明合隨喻,故在喻後說。二俱不相知者,如上能所熏中各有有無二義,以二有二無各不俱故不得相知,以一有一無、一無一有各無二故無可相知。正由如是不知等故,得有一切法,故云一切不相知也。此顯非直平等一味不壞諸法,亦乃只由平等有諸法也。四喻中有四喻。此藏識四義:一相續因果依他義、二互為因果生識義、三受熏義、四相依持義。初云如駛流者,《唯識論》中明阿賴耶識恒轉如瀑流,是此義也。此中無絕是彼恒義,流流是彼轉義。故彼論云「恒言遮斷,轉表非常。」若細別分,凡水流時要有四義:一有能流之水,曲有三:一水體清淨,喻本識是如來藏本性清淨心;二土雜成濁,喻如來藏自性清淨,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三遇冷成水,喻如來藏還與妄識俱成本識緣起,故《楞伽》云「如來藏名阿梨耶識,而與無明七識俱等。」二相由故流,以喻本識自相義。謂後水推故前得流,或前水引故後得流,各有有力無力等,互不相知而得流注,此即不流之流。如云「江河競注而不流」,此之謂也。經中名流注生滅,《唯識論》第三云「如暴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乃至謂此識性無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乃至應信大乘緣起正理,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設。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立當果對說現因;觀現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對說現果、假謂現識似彼相現。如是因果理數顯然,遠離二邊契會中道,諸有智者應順修學。又依《楞伽》云「剎那息煩亂,寂靜離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無間相續性,妄想之所熏。」解云:前論中生滅隔念,經中生滅同念,是故則不生不滅之生滅(更思之)。經約終教,是不生滅與生滅和合,名阿梨耶識等故。論約始教,唯生滅是識,細剋亦不成生滅,以生時無滅,應非有為,以相不具故;若有滅,應不得生,以相違故。是故終教中同念,以各虛假故不相礙也。又依真心故得同,隨相故有異(更思之)。過去滅能成生、當來滅能壞生,生法能壞過、滅能成當滅。又一滅相望前生能壞,望後生能成,一生相,望前滅能壞、望後滅能成,是故相續無絕(更思之)。又生由滅起故,是故生中具有滅。具有滅故,令生不住,還復成滅;滅由生有故,是故滅中含於生。含於生故,令滅不住,還復成生。是故生滅交涉,前後同時,不相障礙,流注不斷。又一生相中有四種滅義同時具足:一性不成就名滅、二由滅故起是故具滅、三能成滅故具滅、四由生滅俱是夢妄。計妄中看有前後,理實照時皆無前後,是故生時還有滅也(更思之)。前念滅流流至於生,後念生流流至於滅,生滅二流故云流流。未得治道已前無暫停止,故云無絕已。二流各無等,不相知也。三依風故有二義:一依風得流,喻藏識因相義,謂依惑業風熏習種子而漂流故,此約因相辨。二依風起浪,《楞伽》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唯識》第三云「又如瀑流,雖風等擊,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亦爾,雖遇眾緣,起眼等識,而恒相續。」此中,一風吹故流、二由水故流,故云流流。互依無性,各不相知。或種子流及所依識流等,雖不相知而有流。上文業不知心,准之。四依地高下故流,喻本識果相義,依種種受生地報故流。人天處為高、惡道處為下,此約果相。此中,心與報為二,無性故不相知。上報不知受等,准之。或帶物而流,故《唯識》云「又如瀑流,漂水上下,魚草等物,隨經不捨。此識亦爾,與內習氣外觸等法恒相隨轉也。」第二燈焰喻成依者,有三義:一生識義、二互為因果義、三執受義。初生識者,如依前焰燒炷,故後焰得生,明照前境但一念,故不暫停。六識亦爾,名言等依本種子識故,能生後識照於境界,前滅後生間無暫停。此中以本識如爐油、識中諸種子如燈炷、所生現行六識如炎,無體速滅故不相知。二俱不相知者,古人云:炎、爐為二,炷、油為二,四法和合而生,各不相知。此恐無理,文意似取前焰後焰為二,由速滅不住無體,可以相知;六識依本無體亦爾。心不知受等,准之。二同時互為因果義,如《攝論》第二云。論曰「譬如燈光與燈炷,生及燒燃一時更互為因。」釋曰:由炷體依止能生光炎故,炷是光炎生因。光炎則此生剎那中由能燒燃炷,光炎則為炷燒燃因(乃至云云)。論曰「應知本識與能熏習更互為因,其義亦爾。如識為染污法因,染污法為識因。」釋曰:此阿梨耶識為種子生因。若無此識,三業生滅無可依處。如體謝滅,功能亦爾。故由此識諸法體生,功能亦立。是故本識為彼生因。彼法亦爾,若彼法無此識,起在現在無有道理;轉後異前,此變異是彼法果。解云:此中前念炎炷同一剎那更互生燒,各有因果亦同時謝滅,後炎亦爾,故云炎炎。未至治際,此法恒起,故不暫停。以二因二果不俱,故不相知;一因一果無二,故無可知。又亦能燒炷之炎,及炷所生之炎,故云炎炎。以生理不停故則是燒,燒理亦爾,故云不暫停。不相知如上。此中互為因果義,略作二重,各有三門:一護過、二顯德、三示過,如問答中(云云)。三執受義者,此中明燈有二功能:一內燒炷燋、二外發光照,喻此本識有內外執持。《瑜伽》云「此識執受有二:一內執受種及五根身、二外執受器世間。猶如燈炎內執膏炷、外發光明,此之謂也。」此內外二,故云炎炎。恒執無間,故云不停。內外為二,以無性故不相知也。第三風喻熏習義者,此中風有二義:一有力能動他,喻轉識能熏成種子等;二無體義,謂此風不能自現動相,要吹物令動方知風相。此動乃是物動,故知風無自體。諸能熏法不能自成種子,要熏本識成種子已方顯能熏,此種乃是識種,故知能熏無性。二俱不相知者,風、物為二,依物之動則風無性,隨風之物物無自性,亦二無二有不俱,一無一有無能所,故各不知也。識中亦爾,准之,故云諸法亦如是。第四地喻相依持義,如地輪依水輪,水輪依風輪,風輪依虛空,虛空無所依。心義亦爾,境界依妄心,妄心依本識,本識依淨心,淨心無所依。又釋:現行依種子、種子依本識,本識依真如,真如無所依。不知者,空與風為依,自無體故不知風;風與水為依,自依空故無力能知水;水望地亦爾,識中亦准之。上來答後遮救難竟。第二答前本難中,五偈分二:初二正答前難、後三便顯觀門。前中難云:心性既一,云何能生種種果報?今答:以隨諸轉識熏習故生,非是一心自作種種,故云眼耳乃至因此轉眾苦。前或至善趣等五對,皆約報辨,故通云眾苦也。此中眼等五識可知。心是本識,有集起義故。意是末那,有思量義故。情是識,則第六是了別義故。此八各有根,五根可知,意為第六根,七八互為根,皆有生識義,是故云情根。因此能所熏和合轉眾苦。疑云:既隨熏轉眾苦,即是成多心,云何仍說唯一心耶?答云:此能熏諸法若是實,可使隨熏失一心;眾苦既虛假,故得一心實不轉。疑云:若實不轉,云何前言隨熏轉眾苦?答云:但示現轉,非是實轉。疑云:於法性若有此示現,亦得相違。答云:但隨他有示現,於彼法中無此示也。何以無者?以示現無所有故。此偈中,上半明不染而染、下半明染而不染。下三偈便明三無性觀:初一遍計無相觀,謂上八識等,約執但是虛妄,都無所有,故云也。次一明依他無生觀,初句觀方便尋思等。次句觀境有者,是前眼耳等;無所有者,以眾緣無性故空也。次句正觀,以見無所有理,故云不倒也。下句釋云:以得見法之眼不雜無明,故云淨也。後一明真實無性性觀,於中虛妄是所執性,非妄是無相性,實是無生性,不實是依他性。二觀若成是出世間,二觀若無是世間。約觀智說,此等有無相待不實,故云但有假言說;有無俱亡,方入無性性觀也。此應廣說三性等觀,約解、約行分之。
在第二部分的回答中分为两层:第一首偈颂是赞叹提问、劝请聆听,上半赞叹提问契合机缘、下半劝请聆听并允诺解说;后面有十首偈颂列举义理正式回答。其中,前五首偈颂回答后面的“遮救难”,因为救度之义若能成立,原本的疑难才能遣除,所以需要先回答;后五首偈颂回答前面的“本法难”。这里的回答意图,是说明藏识缘起具有两层含义:一是不生起义,因为诸法没有自性;二是有生起义,因为有这种无自性的缘起。这两层含义并非对立,而是统一无碍、甚深微妙的缘起。这里由于“不起”才成就“起”,所以正是由于各种因缘互不相知,才形成熏习,有种种法生起。这是回答后面的疑难。第二,由于“起”才“不起”,所以正是由于种种法生起,各自都没有自性,唯是一心之性。这是回答前面的疑难。再者,前面一层就是不碍于一心即是种种法,后面一层就是不碍于种种法即是一心,缘起的正理无碍融通,就是此处的意旨。
前五首偈颂中,第一首是法说、后四首是譬喻。或者也可以详细分为五分:一宗、二因、三喻、四合、五结。“诸法不自在”是立宗,意思是“诸法”是有法,“不自在”是法,法与有法和合称为宗。这其中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藏识自性缘起,能熏与所熏生起摄受众多法,所以说“诸法”。因为互为因缘,相互关联依存,各自都不能独立存在。二是从诸缘生起,没有自性,所以没有独立自在的可能。第二是出因:凭什么知道不自在呢?原因是“求实不得”。因为根本识与诸法互相依缘生起,彼此形相夺舍,都没有自性,所以说“求实不得”。这有两层含义:一是就根本识说明不自在。因为依止那些因缘而无自性,所以说求其实体不可得。二是就能熏等法说明不自在,因为依止根本识而没有自体,所以说求其实体不可得。或者综合论述有四种含义:一、诸法依于识,所以在诸法上求其实有不可得;二、根本识作为所依,所以在根本识上求其实无不可得;三、诸法生起识,所以在诸法上求其实无不可得;四、识随缘生起,所以在根本识上求其实有不可得。或者展开为八句,即各自有“有、无、俱、不俱”四句,依此思路可以推知。又有解释:这里有四句。一、因为“不起”不异于“起”,所以求“不起”的实体不可得,因此“不起”不自在;二、因为“起”不异于“不起”,所以求“起”的实体不可得,因此“起”也不自在;三、因为“无二”,所以求“二”的实体不可得,因此没有“俱”的自在;四、因为不碍于二义,所以求“俱非”的实体不可得,因此没有“俱非”的自在。为什么如此不自在呢?因为缘起就是自在。为什么没有实体呢?因为缘起的理体真实。
第三,“是故一切法”以下是结。因为结语随顺法说,所以放在宗、因之后。说明合的部分随顺譬喻,所以在譬喻之后说。“二俱不相知”的意思是:如上所述,能熏与所熏中各自具有“有”和“无”两种含义,因为“二有”与“二无”各自都不俱存,所以不能相互了知;又因为“一有一无”、“一无一无”各自都没有二法,所以无可相知。正是由于这样互不相知等等缘故,才得以有一切法,所以说“一切不相知”。这显示不仅平等一味不坏诸法,而且正是由于平等才有一切法。
第四,譬喻中有四个譬喻。这对应藏识的四种含义:一、相续因果的依他义;二、互为因果的生识义;三、受熏义;四、相依持义。第一说“如驶流”:《唯识论》中说明阿赖耶识恒常转起如同瀑布急流,就是这个意思。这里的“无绝”对应其“恒”义,“流流”对应其“转”义。所以该论说:“‘恒’字遮止断灭,‘转’字表示并非恒常。”如果仔细分别,凡水流时要有四个条件:一、有能流的水,细分有三:1. 水体清净,比喻根本识是如来藏本性清净心;2. 泥土混杂成浊水,比喻如来藏自性清净,被无明所染而有染污心;3. 遇冷结成冰,比喻如来藏还与妄识共同成为根本识的缘起,所以《楞伽经》说:“如来藏名为阿梨耶识,而与无明七识俱等。”二、互相依持故而流,比喻根本识的自相义。意思是后水推动前水得以流动,或者前水牵引后水得以流动,各自有“有力”、“无力”等情形,互不相知而得流注,这就是“不流之流”。如同说“江河竞相奔注而不流”,就是这个意思。经中称为“流注生灭”,《唯识论》卷三说:“如同暴流之水,非断非常,相续长时,有所漂溺。此识也是如此,从无始以来生灭相续,非常非断,漂溺有情令不出离。”乃至说:此识之性从无始时来,刹那刹那果生因灭。果生故非断、因灭故非常,非断非常是缘起的正理。乃至应当信解大乘缘起的正理,此正理深妙离言,因果等言都是假名施设。观察现在法有引生后续的作用,假立未来之果,相对而说现在之因;观察现在法有酬答前因之相,假立过去之因,相对而说现在之果,假谓现识似彼相现。如此因果之理显然,远离二边契合中道,诸位有智者应随顺修学。又依据《楞伽经》说:“刹那息烦乱,寂静离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说刹那义。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无间相续性,妄想之所熏。”解释:前面《唯识》论中生灭隔于不同念,经中生灭同在一念,所以是不生不灭的生灭(再思考)。经是依据终教,是不生灭与生灭和合,名为阿梨耶识等。论是依据始教,唯以生灭为识,仔细推究也不成立生灭,因为生时若无灭,应非有为法,因为有为相不具足;若生时即有灭,应不得生,因为生灭相违。所以在终教中是同念,因为各自虚妄假有所以不相妨碍。又依据真心故得同,随顺事相故有异(再思考)。过去之灭能成就生、未来之灭能破坏生,生法能破坏过去之灭、灭能成就未来之灭。又一灭相,望前生能破坏、望后生能成就;一生相,望前灭能破坏、望后灭能成就,因此相续不断绝(再思考)。又生由灭而起,所以生中具有灭。具有灭的缘故,令生不得安住,还复成为灭;灭由生而有,所以灭中含藏着生。含藏生的缘故,令灭不得安住,还复成为生。所以生灭相互交涉,前后同时,互不障碍,流注不断。又一生相中有四种灭义同时具足:一、自性不成就名为灭;二、由灭故起所以具灭;三、能成灭所以具灭;四、由于生灭都是梦幻虚妄。在妄计中看有前后,在理体真实观照时皆无前后,所以生时当下就是灭(再思考)。前念之灭流流至于生,后念之生流流至于灭,生灭二流所以说“流流”。在未得对治之道以前,无有暂时停止,所以说“无绝已”。二流各自无性平等,互不相知。
第三,依风故有二义:一、依风得以流动,比喻藏识的因相义,意思是依于惑业之风熏习种子而漂流,这是就因相而言。二、依风起波浪,《楞伽经》说:“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唯识论》卷三说:“又如瀑流,虽风等击,起诸波浪,而流不断。此识亦尔,虽遇众缘,起眼等识,而恒相续。”这里,一由风吹故流、二由水故流,所以说“流流”。互相依持而无自性,各不相知。或者种子流及所依识流等,虽然互不相知而有流。上文“业不知心”,依此类推。
第四,依地势高低故流,比喻根本识的果相义,依于种种感受生起的地狱等果报故流。人天善处为高、恶道为下,这是就果相而言。这里,心与果报为二,无自性故不相知。上文“报不知受”等,依此类推。或者携带物而流,所以《唯识论》说:“又如瀑流,漂水上下,鱼草等物,随经不舍。此识亦尔,与内习气外触等法恒相随转也。”
第二,灯焰喻成立依持义,有三层含义:一、生识义;二、互为因果义;三、执受义。第一生识义:如同依前焰烧灯炷,后焰得以生起,明亮照前境只是一念,不曾暂停。六识也是如此,名言等依于根本种子识,能生后识照了境界,前灭后生中间无有暂停。这里以根本识如炉油、识中诸种子如灯炷、所生现行六识如火焰,无体迅速生灭故不相知。“二俱不相知”者,古人说:火焰与炉为二,炷与油为二,四法和合而生,各不相知。这恐怕不合道理,文意似取前焰后焰为二,由于迅速生灭不住、无有实体,可以相知;六识依根本识无体也是如此。“心不知受”等,依此类推。第二同时互为因果义,如《摄大乘论》卷二说。论曰:“譬如灯光与灯炷,生及烧燃一时更互为因。”释曰:由于灯炷体性依止能生光焰,所以炷是光焰的生因。光焰则在此生刹那中由于能烧燃灯炷,光焰就成为灯炷的烧燃因(乃至等等)。论曰:“应知本识与能熏习更互为因,其义亦尔。如识为染污法因,染污法为识因。”释曰:此阿梨耶识为种子生因。若无此识,三业生灭无可依处。如同体性谢灭,功能亦灭。所以由此识诸法体生,功能亦立。因此根本识是彼生因。彼法也是如此,若彼法无此识,起于现在无有道理;转后异前,此变异是彼法果。解释:这里前念火焰与灯炷同一刹那更互生烧,各有因果也同时谢灭,后焰也是如此,所以说“炎炎”。未至对治边际,此法恒常生起,所以不暂停。因为二因二果不俱存,所以不相知;一因一果无有二法,所以无可了知。又,也是能烧炷之焰,及炷所生之焰,所以说“炎炎”。因为生起之理不停所以就是烧,烧燃之理也是如此,所以说“不暂停”。不相知如上。这里互为因果义,略作二重,各有三门:一护过、二显德、三示过,如问答中(等等)。第三执受义:这里说明灯有两种功能:一、内烧灯炷令焦;二、外发光明照耀。比喻此根本识有内外执持。《瑜伽师地论》说:“此识执受有二:一、内执受种子及五根身;二、外执受器世间。犹如灯焰内执膏炷、外发光明,就是这个意思。”这内外二种,所以说“炎炎”。恒常执持无有间断,所以说“不停”。内外为二,因为无自性故不相知。
第三,风喻熏习义:这里风有二义:一、有力能推动他物,比喻转识能熏成种子等;二、无自体义,意思是此风不能自己显现动的相状,要吹动物体令其动才能知道风相。这个动其实是物体在动,所以知道风没有自体。诸能熏法不能自成种子,要熏根本识成种子后才能显现能熏,这种子其实是识的种子,所以知道能熏无自性。“二俱不相知”者:风与物为二,依于物的动则风无自性,随风而动的物物也无自性,也是二无二有不能俱存,一无一无没有能所,所以各不相知。识中也是如此,依此类推,所以说“诸法亦如是”。
第四,地喻相依持义:如同地轮依水轮,水轮依风轮,风轮依虚空,虚空无所依。心的含义也是如此:境界依妄心,妄心依根本识,根本识依净心,净心无所依。又有解释:现行依种子、种子依根本识,根本识依真如,真如无所依。“不知”的意思是:空作为风的依处,自身无体故不知风;风作为水的依处,自身依空故无力能知水;水望地也是如此,识中依此类推。以上回答后面的“遮救难”完毕。
第二,回答前面的“本法难”中,五首偈颂分为两层:前两首正答前难、后三首顺便显示观行法门。前面疑难说:心性既然是一,怎么能生出种种果报?现在回答:因为随顺诸转识熏习而生,并非是一心自己造作种种,所以说“眼耳乃至因此转众苦”。前面“或至善趣”等五对,都是就果报而言,所以总说“众苦”。这里的眼等五识可知。“心”是根本识,有集起义。“意”是末那识,有思量义。“情”是识,即第六识,有了别义。这八识各有根,五根可知,意为第六识根,七、八识互为其根,都有生识之义,所以说“情根”。因此能熏与所熏和合,转起众苦。有人疑问:既然随熏转起众苦,那就是成为多心了,为什么还说唯一心呢?回答说:此能熏诸法如果是实有,可以令其随熏而失去一心;众苦既然是虚妄假有,所以一心真实不转。疑问:如果真实不转,为什么前面说随熏转众苦?回答:只是示现转动,并非真实转动。疑问:在法性中若有此示现,也成相违。回答:只是随顺他缘而有示现,在彼法性中并无此示现。为什么没有呢?因为示现本无所有。这首偈颂中,上半说明不染而染、下半说明染而不染。
下面三首偈颂便说明三无性观:第一首是遍计所执无相观,意思是上述八识等,就执着而言只是虚妄,都无所有,所以说“也”。第二首说明依他起无生观,第一句观照方便寻思等。第二句观照境界,“有”指前面的眼耳等;“无所有”指因为众缘无自性故空。第三句正观,因为见到无所有之理,所以说“不倒”。下句解释:因为得见法之眼不杂无明,所以说“净”。最后一首说明圆成实无性性观,其中“虚妄”是所执性,“非妄”是无相性,“实”是无生性,“不实”是依他性。二观若成就是出世间,二观若无就是世间。就观智而言,这些有无相待不实,所以说“但有假言说”;有无俱亡,才能证入无性性观。这里应当广说三性等观,约理解、约行持分别。
第二教化甚深。何故来者?前明摄心入理,此辨后智救生,财是法财故也。于中先问、后答。此中问答似少不同,准答取问。问中应云:如来既十随教化,云何复说众生则非众生?答中明身命等皆空故,是十随教化则非教化。以众生非众生,教化亦非教化,此有何失?又准问取答。难意云:如觉首所说,众生既空,云何教化?教化之时,若如圣智称理见空,则不成化;若同凡执横计为有,即不能化。此是有无相违难。答意:众生是空,空是众生。《大品》云「非以空色故名色空,但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解云:以即色之空方是真空,非断空故。此非凡智境也。则为如此众生,以如此十随,说如此法门,方为真教化。难问中二:初一句举正义、二「云何」下显相违。于中,古人将随身是总。今初一是总,余十是别。初一是发心时、得道时等,论云「难处生者,待时故。」二随其报命或长时或短时,应受化故,则于彼时而教化之;三随其所受身时,如待得人身方教化等;四随所作行业时,如待作恶行方得法忍,如《净诸业障经》说,善行等准之;五随当起何欲乐而受化时;六随起何誓愿而受化时;七随起何意念何事时;八随起何方便而欲造修时;九随起何思惟照察时;十随起何筹量计度时;十一随起何等见应受化故,如来尔时则便化之。既如此随机屈曲教化,而说众生则非众生,其理安在?第二答中二:初一偈赞德劝听,上半叹文殊德,以智中不杂无明故云明智,能照唯心之理故云境界。何故恒照此境者?以常乐寂灭行故。后九偈中二:初七正答前问、后二遮难重答。前中随时一问无答,以总不离别故。初三偈答随身一问,次二答随命一问,次一答随行一问,后一通答余七问。初中,先二明人空:初一昔来谓我在身中故,今明身无我亦无,则以界分别观观是身不可得故,则达所执身中我有即是无也;次一昔来谓身依止于我,今明我无身亦无,则寻能依身分观所依之我不可得故,则于身不着也。次一以内类外明法无我,于中初二句标、次一句释下句益。如此随身则非随故,不异众生则非众生,是故无失也。就答随命二偈中,初一观境、后一观智。前中身谓名色则果报身、命谓正受生识则是本识。本识与身从始至终更互因果和合无二、喻说可知。此互为因果、非二乘愚夫乱识境、故言不可知。此义谁能知?以智者能观察故,则佛菩萨法如智也。所以得知身命更互为因缘者,以分别依他无常法更互为因,故有身命,以常住法不成因故。既云无常,即有非有,各无自性,故云空无我,及离增益损减等一切相。就答随行一偈中,由本识与意识诸熏习法更互为因故,业功能生,非有人法等,故云无我犹如梦。非唯业行独绝二我,业所得报我性亦寂故。其因果似前后异,无我义同曾无异也。次一偈答后七问,以随欲乐等七皆是心数,依心王不自在故,故举心王总收通答,故云唯以,心为主故。又释:一切世间法,唯是自心变异所作,心为其本,故云主也。然愚夫不了唯心义故,妄随分别起此欲乐等七种心念。以皆取相故,悉是颠倒。是颠倒故,则空无所有,是故随之则非随也。下释遮难。恐有难言:若众生如此,则空自是法门。随亦尔者,何须更化?释云:以不能解诸法则是无二故,是故化之。又更难云:则此不解真实之众生,岂不则是空耶?释云:以从缘起故非无,速灭不住故非有,此二不二是众生,故云无异相,是故得教化。前偈明须化,后偈明成化。
第二是教化非常深奥。为什么这样呢?前面说明收摄心念契入真理,这里辨别后得智慧救度众生,因为所施的财是法财的缘故。其中先提问、后回答。这里的问答似乎略有不同,根据回答来理解提问。提问中应当说:如来既然有十种随顺教化,为什么又说众生就不是众生呢?回答中说明身体、寿命等都是空的缘故,所以十种随顺教化也就不是教化。因为众生不是众生,教化也不是教化,这有什么过失呢?又根据提问来理解回答。诘难的意思是:像觉首菩萨所说的,众生既然是空,怎么教化呢?教化的时候,如果像圣者智慧那样契理见到空性,就不成教化;如果同凡夫执着一样虚妄计度为实有,就不能教化。这是有与无相互矛盾的诘难。回答的意思是:众生是空,空就是众生。《大品般若经》说“并非因为空掉色才叫色空,而是因为色就是空、空就是色。”解释:因为即色之空才是真空,不是断灭空。这不是凡夫智慧境界。那么,正是为了这样的众生,用这样的十种随顺,宣说这样的法门,才是真正的教化。诘问分为两部分:第一句举出正确义理、第二“云何”以下显示矛盾。其中,古人认为“随身”是总说。现在认为第一是总说,其余十种是分别。第一是发心时、得道时等,《十地经论》说“难处生者,等待时机的缘故。”第二随顺他们的果报寿命或长时或短时,应当受教化的缘故,就在那时教化他们;第三随顺他们所受身的时候,比如等待得到人身才教化等;第四随顺所作行业的时候,比如等待造作恶行才得法忍,如《净诸业障经》所说,善行等依此类推;第五随顺将要生起什么欲望喜好而受教化的时候;第六随顺生起什么誓愿而受教化的时候;第七随顺生起什么意念、什么事的时候;第八随顺生起什么方便而想要造作修习的时候;第九随顺生起什么思惟观察的时候;第十随顺生起什么筹量计度的时候;第十一随顺生起什么见解应当受教化的缘故,如来那时便教化他们。既然如此随顺根机曲折细致地教化,却说众生就不是众生,这道理何在?第二回答中分为两部分:第一首偈颂赞叹功德劝请谛听,上半赞叹文殊菩萨功德,因为智慧中不夹杂无明所以称为明智,能够照见唯心之理所以称为境界。为什么恒常照见此境界呢?因为常乐寂灭行的缘故。后面九首偈颂中分为两部分:前七首正面回答前面的提问、后两首遮止诘难重新回答。前面部分“随时”一问没有单独回答,因为总说不离开分别的缘故。前三首偈颂回答“随身”一问,接着两首回答“随命”一问,接着一首回答“随行”一问,最后一首通答其余七问。第一部分中,先两首说明人空:第一首过去以为有“我”在身中,现在说明身无“我”也无,就用界分别观观察这个身不可得的缘故,就能了达所执着的身中“我”有即是无;第二首过去以为身体依止于“我”,现在说明“我”无身也无,就寻察能依的身体部分观察所依的“我”不可得的缘故,就能对身不执着。第三首以内类推外说明法无我,其中前两句标举、第三句解释、末句利益。如此随顺身就不是随顺的缘故,不异于众生就不是众生,所以没有过失。在回答“随命”的两首偈颂中,第一首观察境界、第二首观察智慧。前面部分“身”指名色也就是果报身、“命”指正受生识也就是本识。本识与身体从开始到终结互为因果和合无二、比喻说法可以明白。这种互为因果,不是二乘愚夫乱识境界,所以说不可知。这义理谁能知晓?以智慧者能够观察的缘故,就是佛菩萨的法如智。所以能够知道身体与寿命互为因缘,因为分别依他起无常法互为因,所以有身体寿命,因为常住法不成因的缘故。既然说是无常,就是有而非有,各自没有自性,所以说空无我,以及远离增益、损减等一切相。在回答“随行”一首偈颂中,由于本识与意识各种熏习法互为因的缘故,业的功能产生,并没有人、法等实体,所以说无我犹如梦。不仅业行本身绝离二种我,业所得的果报我性也是寂灭的缘故。其因果看似前后不同,无我的义理相同从来没有差异。接着一首偈颂回答后面七问,因为随欲乐等七种都是心所法,依于心王不能自在的缘故,所以举出心王总摄通答,所以说“唯以”,心为主的缘故。又解释:一切世间法,只是自心变异所作,心为其根本,所以说“主”。然而愚夫不了解唯心的义理,虚妄随顺分别生起这欲乐等七种心念。因为都是取相的缘故,全都是颠倒。因为是颠倒的缘故,就是空无所有,所以随顺它们就不是随顺。下面解释遮止诘难。恐怕有人诘难说:如果众生是这样,那么空本身就是法门。随顺也是这样,何必再教化呢?解释说:因为不能理解诸法就是无二的缘故,所以要教化他们。又进一步诘难说:那么这些不理解真实的众生,难道不就是空吗?解释说:因为从缘起生的缘故不是无,迅速灭去不停住的缘故不是有,这二者不二就是众生,所以说没有差异相,所以能够教化。前一首偈颂说明需要教化,后一首偈颂说明成就教化。
第三业果甚深内,先难、后明。难中二:先举法正难、后「然法性」下遮救重难。此中难意:若四大中无我者,谁作善恶?谁能受报?此中执有作用,应有作者,是以用征体难。设小乘救言:虽无我人作者,然有善恶因果法故,得如此也。犹是法执。故重难云:然于法性无善无恶,此显法空。既于法性空无善恶,若无作者,更因何法而有业果?故知有我。我既实有,无我之理安在?难意如此。前中二:先一句举正义、下显相违。于中五对十句:初一约受报计有受者。二约作业计有作者。三约报中差别,内约行、外约身,若无作业者,何因有此别?四约多少报,如经中说「能作多业,受报亦多;少亦尔。」故知有我。上约生报。五约现后报。下遮救难可知,亦是覆却重征。第二答中,何故宝首答者?谓事中显理得可贵多宝。于中有二:初一偈法说、下九喻况。前中二义:一举义正答;二引佛证说,非己能知。初中,上二句明业果不坏;下一句明无作者,谓随其所作诸差别业熏于本识,本识依他变似其业所起果报,故有多报等种种不同。但是诸识缘起互相集成无自性故,得有业果;实非四大中别有人我能作业受果,故云造者无有也。此则由无性理,故法性无善恶,由无性故成因果,故有业果差别。此但有无性之因果,何关有我人?故云四大中非我等也。如此正法,理数决定,三世诸佛之所同说,故云诸佛说也。《楞伽》第一云「我常说空法,远离于断常。生死犹如梦,而彼业不失。」此之谓也。下九喻中皆有二义,谓业果历然而无所有,故成喻也。一明依他离性喻,谓本识如镜,随熏所现,业果如像,此是依他义。内外无所有者,明离自性义。此有三重四句:一约像,谓无质不现故,内无所有;非镜无现故,外无所有;由是一像故,俱无所有;由是像故,俱非无所有。以凡是像义,必由内外方得现故。二约质,谓面南像北故,质内无所有;由如面而现故,质外无所有;俱不俱,可知。三约镜,谓镜铁坚密,间无空处,不受物故,像非内也;凡欲观像者,皆临镜观之,所以非外;俱不俱等,准之。如此无所有而影像历然。业如像、性如镜,故云亦如是也。《起信论》云「二者因熏习镜,谓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则真实性故。」此之谓也。第二明无知成因喻,谓本识如田,业等如种子。多类种子同一本识,故各无自体可得相知。然识功能不失坏故,而能为因。如纯净土得雨生草,此多草种于彼土中,求各各性皆不可得,而能为因。纵深掘地,所得之土得雨生草,草种同土虽多年不失,此亦尔。经云「业虽经百劫,而终无失坏。遇众缘合时,要当酬彼果。」故云业性亦如是也。又水土为疎缘、种子为亲因,各全夺有无故,是故不相知。识中准此知之。第三因能现果喻,谓业性如幻师、现果如幻色,虽似有而非有故也。第四果法无念喻,谓由咽喉等因缘和合出声,实无我能,但从名言熏习生似于言说。如木人出声,无自念云我能出声及非我出声之二念也。又木如藏性,匠如妄想业等,木人如众生报相,故无我非我也。第五因体无杂喻,谓鸟在㲉时未辨音相,出㲉随类方有异音。口业种子在本识中同无记性,无若干相,至受生处报熟之时能出众声。又功能生果不同,如鸟出㲉。业体性空无别,如鸟在㲉。此乃喻是前后,约法同时。第六现果无来喻,谓如父母为缘受生,识有烦恼业等种子为因。此识与赤白和合时名因缘会,则此名受生,无别来者。虽无来去,而报渐长,不妨诸根各别。业亦尔,思动身等造业,无别来处,后若熟时,感报差别。第七苦报无本喻,谓以恶业熏自心故,令心变作种种苦具,还自恼害。然彼苦具虽外无来处,然恼害事不坏。业亦如是,虽无自性,然感报不灭,故云业性亦如是也。第八胜果无根喻,谓善业熏心、心幻现果亦无根本。小乘说轮王灭后七宝贮在铁围山中,后圣王出,七宝还复现于王前。今此不尔,但由业熏自心变现,无别宝体使之来去。业性亦尔。论云「善恶熏于心,何故异心说。」第九有无同性喻,谓有流业未得果,及治道前为本识摄持功能不灭,名为成。至其得果及得治道时,业功能尽,名为败。寻其成时无所从来,求其败时亦无所趣,此竝不坏世间说第一义也。
关于业力果报的甚深道理,这部分先提出诘难,再阐明正理。诘难分为两层:先是举出法义正面设难,后从“然而法性”以下是遮除救解、重新设难。这里的难问意思是:如果地水火风四大之中没有“我”,那么谁在造作善业恶业?谁在承受果报?此处是执着有造作受用的作用,就应当有造作者,所以是用作用来追问本体。假设小乘补救说:虽然没有我、人这样的造作者,但是有善业恶业的因果法则存在,所以能够如此。这仍然是法执。因此重新设难说:然而在法性之中并无善也无恶,这是显示法空。既然法性空寂没有善恶,如果没有造作者,又依据什么法而有业力果报呢?所以可知有“我”。“我”既然是真实存在,那么“无我”的道理又在哪里?难问的意趣便是如此。
前一层难问分为两部分:先是一句举出正确义理,后面显示相违之处。其中列出五对十句:第一对是依据承受果报而推度有承受者。第二对是依据造作行为而推度有造作者。第三对是依据果报中的差别,向内依据心行、向外依据身形,如果没有造作者,为什么会有这些差别?第四对是依据果报多少,如经中所说“能造作多种业,受报也多种;造作少,受报也少。”所以知道有“我”。以上是就未来受生之报而言。第五对是就现世报与后世报而言。后面遮除救难的部分可以理解,也是覆却前义、重新征问。
第二解答部分,为什么由宝首菩萨来回答呢?因为从事相中显发理体,最为可贵,如多宝聚集。其中分为两层:先是一偈颂以法义解说,后面九偈颂用譬喻说明。前段法说包含两重意思:一是举出义理正面回答;二是引佛语证成,表明这不是自己所能了知。第一重中,前两句说明业力果报不会坏失;后一句说明没有造作者,意思是随着众生所造作的种种差别业行,熏习在根本识中,根本识依他起性变现似有那些业行所引生的果报,所以有种种不同的果报等。这只是诸识缘起互相集起和合,没有独立自性,所以能有业力果报;实际上并非四大之中另有一个“人我”能够造业受果,所以说“造作者是没有的”。这正是由于无自性的道理,所以法性中没有善与恶;由于无自性所以能成就因果,因此有业力果报的差别。这里只有无自性的因果,哪里关涉到有“我”、有“人”呢?所以说“四大之中并非我等”。这样的正法,是道理决定的,三世诸佛共同宣说,所以说“诸佛所说”。《楞伽经》第一卷说“我常说空法,远离于断常。生死犹如梦,而彼业不失。”就是这个意思。
后面九个譬喻中都包含两重含义:业力果报清晰分明然而并无实有自体,所以成为譬喻。第一是显示依他起性、离于自性的譬喻,根本识如同镜子,随熏习而显现,业力果报如同镜中影像,这是依他起性的含义。“内外无所有”是说明离于自性的含义。这里有三重四句分别:一就影像而言,因为没有实体就不会显现,所以“内无所有”;并非镜子没有显现,所以“外无所有”;由于这是一个影像,所以“俱无所有”;由于它是影像,所以“俱非无所有”。因为凡是影像的意义,必定由内外因缘和合才能显现。二就实体而言,比如脸朝南而影像朝北,所以实体“内无所有”;由于依脸而显现,所以实体“外无所有”;“俱”与“不俱”可以类推。三就镜子而言,镜子是铜铁坚密制成,中间没有空隙,不能容纳物体,所以影像“非内”;凡是想要观看影像的人,都要面对镜子观看,所以“非外”;“俱”与“不俱”等,依此推知。像这样无所有而影像却清晰分明。业行如影像、本性如镜子,所以说“也是如此”。《起信论》说“第二是因熏习镜,指一切世间境界都在其中显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于一心,因为一切法即是真实性的缘故。”就是这个意思。
第二是显示无知而能成因的譬喻,根本识如同田地,业行等如同种子。多种类的种子同在一个根本识中,所以各自没有独立自体可以互相了知。然而识的功能不会失坏,所以能够作为因。如同纯净的土地得到雨水就生长青草,这多种草籽在那土壤中,寻求它们各自的体性都不可得,却能成为因。即使深挖土地,所得的土壤得到雨水仍能生草,草籽和土壤即使多年也不会失坏,这里也是如此。经中说“业力虽经百劫,而终究不会失坏。遇到众缘和合时,必定要酬偿那果报。”所以说“业性也是如此”。另外,水土是疏远的外缘、种子是亲近的内因,各自完全具备有与无,所以互不相知。识中的道理依此类推。
第三是显示因能显现果的譬喻,业性如同幻术师,所现果报如同幻化之色,虽然似有而非实有。第四是显示果法无有念想的譬喻,由于咽喉等因缘和合发出声音,实际上没有“我”在造作,只是从名言熏习生起似有的言说。如同木偶发出声音,并没有自己念想“我能出声”或“非我出声”这两种念头。另外,木头如同藏识本性,工匠如同妄想业行等,木偶如同众生果报相,所以没有“我”与“非我”。
第五是显示因体无有杂染的譬喻,如同鸟在蛋壳中时还不能分辨音声相状,出壳后随其种类才有不同的鸣声。口业的种子在根本识中同属无记性,没有若干差别相,到了受生之处果报成熟时,才能发出种种声音。另外,功能生果各不相同,如同鸟出蛋壳。业体自性空寂没有差别,如同鸟在蛋壳中。这是譬喻有前后,就法义而言是同时的。
第六是显示现果无有来处的譬喻,如同父母为缘而受生,识中有烦恼业行等种子为因。此识与赤白二物和合时称为因缘和合,这就称为受生,并没有另外的来者。虽然没有来去,而果报逐渐增长,不妨碍诸根各自差别。业行也是如此,思心所发动身体等造业,没有另外的来处,后来如果成熟时,感召果报差别。
第七是显示苦报无有本源的譬喻,由于恶业熏习自心,令心变现种种苦具,反过来恼害自己。然而那些苦具虽然外无来处,但恼害之事不会坏失。业行也是如此,虽然没有自性,然而感召果报不会消灭,所以说“业性也是如此”。
第八是显示胜果无有根本的譬喻,善业熏习于心,心幻现果报也没有根本。小乘说转轮圣王灭度后,七宝贮存在铁围山中,后来圣王出现,七宝还复现在王前。现在这里不是这样,只是由于业力熏习自心变现,并没有另外的宝体使它来去。业性也是如此。论中说“善恶熏习于心,为何异于心而说。”
第九是显示有与无同体性的譬喻,有漏业行未得果报,以及在修道对治之前,被根本识摄持功能不灭,称为“成”。到了得果以及得修道对治时,业功能穷尽,称为“败”。追寻它“成”的时候无所从来,探求它“败”的时候也无所去向,这都是不坏世间言说而显示第一义谛。
第四佛說法甚深。初難中二:先舉法正難、後遮救重難。前中二:初舉正義;二正設難,謂十種相違。一法是一味真如也。難意云:所覺既一,設教種種。義若非一,可使隨言竝實,即乖一味,應失所證;義若一味,而不隨言,即諸教種種皆應虛妄。此是教義相違難。彼若救言:我此所證一味理中具多德故,是故諸教各顯一德,故不相違。為遮此救,故重難云:而於法性中分別推求,如此多種實不可得,不可得故教便乖義。又釋:此是體用相違難。謂覺一法是體,應機現多是用。若以體從用,應乖失一法;若用同體,種種便虛。若言一法之內有種種故不相違者,而法性中求種種不可得,故不成救也。十句中,初一總;餘九別,一教聲普遍、二教力攝生、三聲聲差別(已上口業)、四身業、五意業、六身用、七依報、八嚴土、九分齊。若具說,應一一句初皆云唯覺一法,云何無量也。答中,德首答者,顯法理德深故。於中二:初一偈歎問略答。答意云:以一味法界是無分別義,非是一數之一,是故隨緣成多而不異一味,一味湛然而不礙種種,此二無二,是故諸教竝實而一味理存。如此無礙,是故名為甚深微妙義也。又釋:此不異多之一,是如來所覺,不異一之多,是如來所說,是故一為甚深。以不異多故,多亦爾,反上可知,故云甚深妙義。求功德者,以知一起多堪攝生故,求此一得;又知多歸一堪證理故,求此多得,故名智者也。下半偈德首自顯約法為名也。此中九喻,竝顯不改,一無分別而成事差別。一明法能荷載萬機喻;二緣滅眾惑喻;三入器無變喻,謂如法界勝流義等;四拂動諸根開覺喻,謂熏成種子動令厭求也;五應欲隨潤喻,龍如佛身、雷如梵音、雨如正教,無分別故不異一也;六緣生眾德喻,謂依淨法界成修生諸行等;七無垢照機喻;八應機無往喻;九隨緣不變喻。此上諸門皆不異一,無分別而現多種利益事。如梵應大千喻,如說無量也;身無異喻,一味常存也。餘門竝准。
第四,佛所说的法极为深奥。最初的疑难分为两部分:先举出佛法正式提出疑问,后遮止救度再次设难。前一部分又分两点:先举出正确的教义;再正式设问,即十种相互矛盾之处。第一,法是唯一无二的真实如如。疑问的意思是:所觉悟的既然唯一,而施设的教法却有种种不同。如果教义并非唯一,可以随顺不同言说各自真实,这就违背了唯一无二,应会失去所证悟的;如果教义是唯一无二的,却不随顺不同言说,那么种种教法就都应成为虚妄。这是教法与义理相互矛盾的疑难。如果对方补救说:我所证悟的唯一无二之理中,本就具足多种功德,所以种种教法各自彰显一种功德,因此并不矛盾。为了遮止这种补救,所以再次设难说:而在法性之中分别推求,像这样的多种差别实际上不可得,既然不可得,教法便与义理相违背。另一种解释:这是本体与作用相矛盾的疑难。所谓觉悟唯一之法是本体,顺应机缘显现多种教法是作用。如果让本体随从作用,就应违背、失去唯一之法;如果作用等同于本体,种种差别便成虚妄。如果说唯一之法内部本有种种差别所以不矛盾的话,那么在法性中寻求种种差别却不可得,因此这种补救不能成立。十句之中,第一句是总说;其余九句是分说,一是教法声音普遍传播、二是教法力量摄受众生、三是各种声音差别(以上是口业)、四是身业、五是意业、六是身的作用、七是依报环境、八是庄严国土、九是界限范围。如果要完整说,应在每一句开头都说“只觉悟一法,为何有无量差别”呢。回答之中,由德首菩萨回答,是为了显示佛法理体功德深奥的缘故。回答分为两部分:首先一偈赞叹提问并简略作答。回答的意思是:以唯一无二的法界是无分别的义理,并非数量上的一,所以随顺因缘形成多种而不违背唯一无二,唯一无二湛然清净而不妨碍种种差别,这两者并非对立,因此种种教法都真实而唯一无二的理体得以保存。如此无碍,所以称为甚深微妙的义理。另一种解释:这不异于多种差别的唯一,是如来所觉悟的;这不异于唯一本体的多种,是如来所宣说的,因此“一”是甚深的。因为不异于多种的缘故,“多”也是如此,反过来可以推知,所以说甚深妙义。追求功德的人,因为知道“一”能生起“多”堪能摄受众生,所以追求这“一”而有所得;又知道“多”归于“一”堪能证悟理体,所以追求这“多”而有所得,因此称为有智慧的人。偈颂下半部分,德首菩萨自己显示是依据佛法来立名的。这里的九个比喻,都是显示本体不改而能成就事相差别。一是说明法能承载万千机缘的比喻;二是因缘灭除众多烦恼的比喻;三是进入容器而不改变的比喻,是说如同法界殊胜流出的义理等;四是拂动诸根开启觉悟的比喻,是说熏习成种子,发动令其厌离轮回、追求解脱;五是顺应欲望随缘滋润的比喻,龙如同佛身,雷如同梵音,雨如同正法教义,因为无分别所以不异于“一”;六是因缘生起众多功德的比喻,是说依止清净法界成就修行所生的各种行持等;七是无垢清净照见机缘的比喻;八是顺应机缘无所住着的比喻;九是随顺因缘而不改变本体的比喻。以上各个门类都不异于“一”,无分别而显现多种利益众生的事相。如同梵音应化大千世界的比喻,如同宣说无量法门的比喻;身无差别的比喻,是唯一无二恒常存在的比喻。其余门类都依此类推。
第五福田甚深难中,初正难、后遮救重难。难意上既云佛德无异,则应设施得果不殊,如何今见得报差别?此是缘果相违难。恐彼救言:佛田虽一,若人于佛兴上妙供,佛于此人生亲爱念,故得胜报;弊恶返之。为遮此救,故后云如来平等无有怨亲,此是三念处法也。正难中,初举正义、后显相违。于中初句总,十句别释上总中不同之言。一色相好丑;二人中四姓及五种姓等;三如贵而非富、富非贵等四句是家;四眼等根具阙好恶及根机利钝等;五生财金粟等;六等一布施有得奇特财物,如树提伽白叠,以钉入地七寸不穿等;七眷属善恶等;八既各卑己行施,应同得自在,今乃有或于一人得自在,余处不得等,各有分齐,阶降不同;九福德多少;十智慧浅深。遮救可知。答中目首者,见此法明白故。答意凡施佛,由二因:一由施者用心不等故,遂令得报千差。如《温室经》说,皆由用心不等故。二由佛大悲不思议故,究竟皆悉令得解脱故。《大悲经》第二云「下至畜生能念佛者,悉得最上涅槃,尽烦恼际,况于人等。」又如下〈性起〉见闻之益等。是故偈中众生故有异,是初义也;能烧一切有,是后义也。此二无二,同一报故,不相违也。引十喻示:一缘能现果喻;二应机随解喻;三善巧随顺喻;四应感令喜喻;五物感现形喻;六善除惑障喻;七殄灭智障喻;八悲情普被喻;九动令生厌喻,谓不令坚乐也;十焚烧尽灭喻,谓令得涅槃也。
在讨论第五种福田的深奥难解之处时,首先进行正面诘问,随后驳斥可能的辩解并再次诘问。诘问的用意是:既然前面说佛的功德没有差别,那么供养所获的果报也应该相同,为什么现在看到的果报却有差别呢?这是针对因缘与果报看似矛盾的诘难。
恐怕有人会这样辩解:佛的福田虽然平等,但如果有人对佛献上殊胜美妙的供养,佛对此人生起亲近爱护之心,所以他得到殊胜的果报;供养粗劣的人则相反。为了驳斥这种辩解,所以后面说:如来平等对待一切众生,没有怨恨与亲疏的分别,这是如来三念处的境界。
在正面诘问中,先举出正确的道理,后显示矛盾之处。其中第一句是总说,后面十句分别解释总说中“不同”的含义:一、身形相貌的美丑;二、人中四种姓及五种姓等差别;三、如地位尊贵却不富裕、富裕却不尊贵等四句,说的是家世门第;四、眼等诸根是否健全、优劣以及根机利钝等;五、所生财富如金银谷物等;六、同样是布施,有人却得到奇特的财物,比如树提伽的白叠布,用钉子钉入地面七寸而不穿透等;七、眷属的善恶等;八、既然各自都谦卑地行布施,应该同样获得自在,现在却有人只在某处得自在,其他地方不得自在等,各有分限,等级高下不同;九、福德多少;十、智慧浅深。驳斥辩解的部分意思可知。
回答中称为“目首”,是因为看清了这个道理。回答的大意是:凡是供养佛,由两种原因决定:第一,由于施主用心不平等,所以导致获得的果报千差万别。如《温室经》所说,都是由于用心不等的缘故。第二,由于佛的大悲心不可思议,最终都能令一切众生获得解脱。如《大悲经》第二卷说:“下至畜生,只要能念佛的,都能证得最上涅槃,断尽烦恼边际,何况是人等。”又如后面〈性起品〉所说见闻佛法的利益等。
因此偈颂中说“众生故有异”,是指第一种原因;“能烧一切有”,是指第二种原因。这两者并非割裂,同属于果报的展现,所以并不矛盾。
引用十种譬喻来说明:一、因缘能显现果报的譬喻;二、应众生根机随其理解的譬喻;三、善巧方便随顺众生的譬喻;四、应其感召令生欢喜的譬喻;五、如物有感则显现形影的譬喻;六、善于消除烦恼障碍的譬喻;七、灭尽智慧障碍的譬喻;八、悲心普遍覆盖的譬喻;九、触动令生厌离的譬喻,指不令其坚固贪爱;十、焚烧尽灭的譬喻,指令其证得涅槃。
第六正教甚深难,中三:初举教力;二「为知」下举行力,于中十法分三:初总知五蕴、二知三界染净报别、三知痴爱是报缘;三「若知」下以行难教显教无力。难意:为因教法断惑?为因勤观诸法断惑?若因教能断,则不须精进;若因勤行能断,则教无增损。谓此教法于德不增、于惑不损。又释:得教不增、失教不损,以无用故。此是教力相违难。答意:以教是精进之缘,勤观扶教方能断惑,是故速出。教有胜力,懈怠乖教则无教力,是故难脱也。难者以行力夺教力,答者显行由教力故也,以应教离懈怠故。进首答之。偈中三:初一劝听总说开二章门、次一偈辨精进顺教释速出门、三有八偈明懈怠违教释难脱门。一多闻懈怠喻,是人先已小闻,尚不能领悟,如小火也。今更强求广多闻诵,如湿薪也。以新旧俱失,都无成益,故为懈怠。又此人欲以少时顿学多法,学既不成,遂成懈怠。二无力懈怠喻,是人薄福少心力,复数废习,无所成故,为懈怠也。又此人虽亦多时,然数间断,故业不成,名懈怠也。三偏修懈怠喻,是人背善知识,偏于经卷求习闻慧,无所得故懈怠也。又此人虽无间断,然阙缘故,业亦不成。四倒修懈怠喻,是人闻说书持经卷便证解脱,以不知别时意故,久而不得便生懈怠。又此人虽有外缘,竝是错学之人,妄取倒求,故颠堕也。五过求懈怠喻,是人不自知无闻慧,径望总达一切佛法,既不能达便生懈怠。又此人虽外有良缘,内因有阙,谓无信心手、无持戒足,不挛定弓、不茹智箭,云何能射烦恼大地?六少力懈怠喻,是人以刹那意识,则望究尽佛法深海,既不得入便生懈怠。又闻一念称佛灭多重罪,但称一句则休,云我罪已灭等。七小治懈怠喻,是人闻佛教能灭烦恼火,则以小闻望尽灭之,久而不尽则谓佛教无用并皆弃舍,故是懈怠。八无求出意喻,亦名执我慢高喻,是人闻说众生则真如,以不解迷悟故,则云我既是真如,则是已证得法界,更何所修?则生懈怠故也。
第六,关于正教甚深难理解的部分,分三点说明:第一,举出教法的力量;第二,“为知”以下是说明修行的力量,其中列举的十种方法可分为三类:首先是总括了知五蕴、其次了知三界染净果报的差别、第三了知愚痴贪爱是果报的缘起;第三,“若知”以下是通过修行难以依教成就,来显示教法若无实践则无力。这里的疑难在于:到底是依靠教法断除烦恼?还是依靠精勤观照诸法断除烦恼?如果依靠教法就能断惑,那就不需要精进修行;如果依靠勤修力行能断惑,那么教法就显得对功德没有增加、对烦恼没有减损的作用。也就是说,这教法对于功德不会增加、对于烦恼不会减损。又一种解释是:得到教法不会增加什么,失去教法也不会减损什么,因为它似乎没有实际用处。这是针对教法力量看似矛盾的疑难。回答的意思是:教法是精进的助缘,勤勉观照扶持教法才能断除烦恼,因此能够迅速出离。教法有殊胜的力量,但若懈怠违背教法,则教法之力无法显现,所以难以解脱。质疑者以修行力量来否定教法力量,回答者则阐明修行正是依靠教法力量才能成就,因为应当依教远离懈怠故。由精进第一的菩萨来回答。偈颂分为三部分:第一首偈劝请聆听,总说开启两个主题;接下来一首偈说明精进顺合教法,解释迅速出离的原因;第三部分有八首偈,说明懈怠违背教法,解释难以解脱的原因。第一,多闻而懈怠的比喻,这样的人先前已经稍有听闻,尚且不能领悟,如同小火。如今又勉强追求广博多闻诵读,如同潮湿的柴薪。因为新旧都失坏,完全没有成就利益,所以成为懈怠。又,此人想以短时间一下子学习众多法义,学习既然不成,于是成为懈怠。第二,无力而懈怠的比喻,这样的人福报薄、心力弱,又屡次荒废修习,无所成就,所以是懈怠。又,此人虽然也用了不少时间,然而屡屡间断,所以业行不成,名为懈怠。第三,偏修而懈怠的比喻,这样的人背离善知识,偏重于在经卷上求取听闻的智慧,无所获得所以懈怠。又,此人虽然没有间断,然而缺少助缘,业行也不成。第四,颠倒修习而懈怠的比喻,这样的人听说书写受持经卷便能证得解脱,因为不懂得这是别时意趣的教法,长久不得便生懈怠。又,此人虽有外在因缘,但都是错学之人,妄取颠倒追求,所以颠堕。第五,过度追求而懈怠的比喻,这样的人不自知缺乏闻慧,直接希望总括通达一切佛法,既然不能通达便生懈怠。又,此人虽外有良缘,内因却有欠缺,谓无信心之手、无持戒之足,不挽定力之弓、不搭智慧之箭,如何能射烦恼大地?第六,少力而懈怠的比喻,这样的人以刹那的意识,就希望穷尽佛法深海,既然不得深入便生懈怠。又,听说一念称佛能灭多重罪,就只称一句便停止,说我罪已灭等。第七,小治而懈怠的比喻,这样的人听说佛教能灭烦恼火,就以小小的听闻希望完全灭尽,长久不能灭尽就认为佛教无用全部舍弃,所以是懈怠。第八,无求出意而懈怠的比喻,也叫执我慢高喻,这样的人听说众生即是真如,因为不理解迷悟差别,就说我既然是真如,就是已经证得法界,还修什么呢?于是生起懈怠。
第七正行甚深难,中三:初引佛语举正义;二「云何」下设难显违,于中初句总、次随十种垢法是别,恒上心现行,故不离心也;三心无所行等是结难反征,谓虽闻正法,无心依行,而欲断惑。故知佛说闻法能断,其义何在。又释:此是遮救重难。谓若救言:若依教行即能断惑,故闻法能断义还存者。今重难云:此依教行既是心有所行,何能断惑?若依道理,要须心无所行方能断结故,是故闻法终不能断。答意则此心无所行名如说行,故能断结。若但唯闻,实无断义,可有闻而不行,无有行而不闻,故曰一切佛法以闻法为本故也。此与前正教甚深何别者?前以行征教难,教力摄行答,谓若无教,勤行不成故。此中以教征行难,行能行教答,谓若不行,多闻无用故、执教成行故。法首答也,十偈。初一劝听,总答。非但积多闻者,明多闻不是过患,但是唯也,以阙行为失故也。后九举喻显失,一不如说行喻;二随说废思喻;三计文迷行喻;四自谓非分喻,亦名耽文失行喻;五恶业障碍喻;六不解自说喻;七不见自义喻,谓前约教、此约义;八废正成助喻,谓如牛王目比丘诵八万法聚,度多亿众得道,自身不免堕地狱等;九隐非现是喻,谓如调达善说法,内怀朽烂等,又倚恃此说,非分自高,返为所害等。问:何故此中诃毁多闻,〈十住品〉中乃赞多闻?答:为信中行劣,恐滞文故。又是闻熏之初,令成一心无倒听闻故。十住已去,行胜故、不滞着故、能广利生故。
第七部分关于正确修行的深奥难解之处,分为三点:首先引用佛陀的话来阐明正确的道理;其次从“云何”开始设立问难以显示违背之处,其中第一句是总说,接着随十种污垢法门是分别说明,这些污垢恒常出现在心上、现行不断,所以无法脱离心念;第三点“心无有所行”等是总结问难并反过来质问,意思是虽然听闻了正确的教法,却没有用心依照修行,却想断除烦恼。所以知道佛陀说听闻教法能够断除烦恼,这个道理究竟在哪里呢?又有一种解释:这是为了遮除补救而进行的再次问难。意思是如果有人补救说:如果依照教法修行就能断除烦恼,所以听闻教法能够断除的道理还是存在的。现在再次问难说:这种依照教法的修行既然属于心有所行,又怎么能断除烦恼呢?如果依照道理,必须要做到心无所行才能断除结缚烦恼,所以听闻教法终究不能断除。回答的意思则是:这种心无所行的状态才叫做如说而行,所以能够断除结缚。如果只是听闻,确实没有断除的意义。可以有听闻而不修行的情况,却没有修行而不听闻的道理,所以说一切佛法都是以听闻教法为根本。这与前面“正教甚深”有什么不同呢?前面是通过修行来质问教法,用教法的力量包含修行来回答,意思是如果没有教法,精勤修行也无法成就。这里是通过教法来质问修行,用修行能够实践教法来回答,意思是如果不修行,多闻也没有用处,所以要依据教法成就修行。这是法首菩萨的回答,共有十首偈颂。第一首劝请谛听,是总答。并非积累多闻就是过失,说明多闻本身不是过患,问题只在于“唯”有听闻,因为缺乏修行而造成过失。后面九首举出比喻显示过失:一是不如说而行的比喻;二是随顺言说废弃思惟的比喻;三是计较文字迷失修行的比喻;四是自认为不属于自己分内的比喻,也叫沉迷文字失去修行的比喻;五是恶业障碍的比喻;六是不理解却自己说法的比喻;七是不见自己真实义的比喻,意思是前面约教法说、这里约真实义说;八是废弃正道成就助缘的比喻,意思是像牛王目比丘诵持八万法聚,度化无数众生得道,自己却不免堕入地狱等;九是隐藏过失显现善相的比喻,意思是像提婆达多善于说法,内心却怀有朽烂等,又倚仗这种说法,非分自高,反而被其所害等。问:为什么这里诃责贬毁多闻,而在〈十住品〉中却赞叹多闻呢?答:因为信心阶段修行较劣,恐怕滞着文字的缘故。又是闻法熏习的初期,为了让其成就一心无颠倒的听闻缘故。十住位以上,修行殊胜、不滞着、能广泛利益众生的缘故。
第八助道甚深难,中三:初举正义。二「何故」下设难显违,于中六度四等为十,此约行辨;若约位论,则加方便等四为十。此中般若应是世间慧摄,不尔非难故。三「此一一法」下结难反征。难意云:智慧为众行之主,何不唯赞此而叹余行?余行离慧皆不得菩提,何须赞之?此即以助征正难。答意者,以正助相资答,以能会助同正故。智首答之,十偈中分三:初一叹问劝听。次二偈开二章门,谓初偈明果非一行成,正要待助资;后偈明众生乐欲别,随根故别赞。三释二章,初三偈释随根别赞。又《涅槃》中于悭等人前不得赞施等者,据根未熟,为将护故;此文约根熟故,余亦尔。后四偈约法喻,释初相须章门。施为摄他、戒为自摄、此二通为众行之本、已修善根忍防不失、未生之善进故令生。又忍护外烦、进防内慢,故云防护。禅定伏除、智慧求断,故云安稳。又禅摄外散、慧证真理,故云安稳。四等益生,称悦自意,故云安乐也。
第八“助道甚深难”,其中分为三部分: 首先举出正确的义理。 其次从“何故”以下,是假设疑难来显示矛盾,这里以六度、四无量心合为十种,是从修行的角度说明;如果从修行阶位的角度讨论,则再加上方便等四种,合为十种。这里的“般若”应当属于世间智慧的范围,否则就不成其为疑难了。 第三从“此一一法”以下是总结疑难并反问。 疑难的意思是:智慧是众多修行法门的主导,为何不只赞叹智慧,却还要赞叹其他修行?其他修行如果离开智慧,都不能证得觉悟,何必赞叹它们呢?这是以助行来质询正行。
回答的意旨,是以正行与助行相互资助来作答,因为能够将助行会归于正行的缘故。 智首菩萨以十偈回答,分为三部分: 第一偈是赞叹提问并劝请聆听。 接下来两偈开示两个纲要:前一偈说明果德不是靠单一修行所能成就,正行需要助行资助;后一偈说明众生喜好与需求不同,因此随顺根机而分别赞叹。 第三部分解释这两个纲要:前三偈解释“随顺根机分别赞叹”。 又《涅槃经》中说,在悭吝等人面前不应赞叹布施等,这是根据对方根机尚未成熟,为了护持其心的缘故;本文则是依根机已成熟的情况而言,其余法门也是如此。 后四偈依法与譬喻,解释最初“相互需要”这一纲要。 布施是为了摄受他人,持戒是为了摄持自己,这两者都是众修行的根本;已修的善根靠忍辱守护不失,未生的善法则靠精进令其生起。 又忍辱防护外来的烦恼,精进防止内在的懈怠,所以说“防護”。 禅定能伏除妄念,智慧寻求断除烦恼,所以说“安穩”。 又禅定收摄外散的乱心,智慧证悟真理,所以说“安穩”。 四无量心能利益众生,使自心舒畅喜悦,所以说“安樂”。
第九一乘甚深难,中三。初举正义、二设难显违、三结难反征。难意:一切诸佛同修一乘,因行既同,得果应一。云何今见诸佛世界种种不同,乃至法住如是十种各各不同?无有不具如是一切差别佛法,而言唯以一乘,其义安在?此是以因征果难,因同果亦同;亦是以果征因难,谓果异因亦异。答:意理实因同果无差别,但随众生感见差别,非是诸佛自有优劣,以明达一乘顺相故。贤首答之,十偈分二:初二偈就实以明因果俱一,明上唯一乘得出也。于中,先因一、后果一。因中,初半明所依法性一、下半能依行修一。果中,初半所证法身一;下半修生胜德一,于中心是大定齐、次是大智齐,此二是内同,力无畏等是外化用齐。通论有三:初体同、次德齐、后用等。二有八偈,明以体从缘现有种种,明上世界等不同是随机见异,非佛有别,则展转释疑。于中,初一明佛随机现差别。二疑云:何故现异?释:以众生业异见差别故。三疑何以得知众生俱依自业见异?释:以众生既不见诸佛法身众等故,明知是但见自心所现差别,非是佛体有若干也。此明报佛身土,地前二乘俱不能见也。四疑真佛平等,众生不见,谁能见耶?释:本行广净等者得见故,此明地上菩萨见实报身土。五疑地前众生既不得见,何由得入真?释:以佛力自在,各令分见,后还令入。六疑佛力既自在,何不则令众生一种见耶?释:佛无憎爱,彼依自心故见差别。七疑云:我今现见佛自差别,岂关我心,是故差别过在于佛。释云:若不唯汝心,可如所责;既实是汝自心变现,故非佛咎。八疑云:若佛不自有差别现,何故有常见、有不见等?释云:净心器者自心感见,以佛是心法如是故也。
第九,关于一乘教义深奥难解的问题,分三部分:首先阐明正确义理,其次设问揭示矛盾,最后归结疑难反问。疑难的核心在于:一切诸佛都修持同一乘教法,既然修行因行相同,所得果位理应一致。为何现今见到的诸佛世界种种不同,乃至佛法住世的方式等十种表现各有差异?既然无不具备这一切差别佛法,却声称唯有一乘,这个道理何在?这是从因行相同推论果位也应相同的质疑;也可以说是从果相差异反推因行也应有异的诘问。
回答要旨:道理上实是因行相同,果位并无差别,只是随众生根机感应的不同而显现差别相,并非诸佛本身有优劣之分,以此阐明通达一乘教义与现象相顺的道理。贤首菩萨用十首偈颂作答,分为两部分:
前两首偈颂从实相角度说明因果皆归于一,阐明上文“唯一乘”的道理得以成立。其中,先讲因行同一,后讲果德同一。因行部分,前半颂说明所依的法性是一,后半颂说明能依的修行是一。果德部分,前半颂说明所证的法身是一;后半颂说明修行所生的殊胜功德是一,其中心性是大定的平等、其次是大智的平等,这两者是内在功德相同;十力、四无畏等是外在教化作用的平等。总体而言有三层:第一本体相同、第二功德齐等、第三作用平等。
后八首偈颂,说明本体随顺因缘显现种种相,阐明上文世界等差异是随众生根机所见不同,并非诸佛本身有别,从而层层解释疑惑。其中:
第一首说明诸佛随众生根机显现差别。 第二疑问:为何显现差异?解释:因为众生业力不同故所见有差别。 第三疑问:何以得知众生都是依各自业力见差异?解释:因为众生既然不能见到诸佛法身的众多相好等,可知只是见到自心所现的差别相,并非佛体真有若干不同。这是说明报佛的身土,地前凡夫与二乘圣者都不能亲见。 第四疑问:真佛平等,众生不见,谁能得见?解释:往昔修行广大清净等功德者能够得见,这是说明地上菩萨能见真实报身佛土。 第五疑问:地前众生既然不能亲见,如何得以契入真实?解释:凭借佛力自在加持,令众生各见部分相好,最终仍引导他们悟入。 第六疑问:佛力既然自在,为何不让众生见到完全一样的相?解释:佛无憎爱分别,众生依各自心识故所见有差别。 第七疑问:我现今明明见到佛本身有差别,怎会关涉我心?所以差别之过在于佛。解释:若非唯是你心所现,可如你所责难;既然实是你自心变现,故非佛的过失。 第八疑问:若佛本身并无差别显现,为何有人常见、有人不见等?解释:清净心器者自心感召得见,因为佛法是心法,本来如是。
第十佛境界甚深。上来文殊问多人,今多人问文殊,首伴互彰故。上论余法、余菩萨说,今辨佛境界。同请文殊者,久已成佛,显智深故。又文殊问皆以理反征相违结难,今但咨请不敢难者,为显尊故、长故、众首故。又此佛境界通二种:一所证境,谓真俗等。二分齐境,谓依小乘,三十四心以去是佛境也。若三乘,十地满后是佛境界也。若一乘,十信满后是佛境也。则如此辨,在信中者是也。又三乘等不通因位,一乘因果同故,亦是普贤境界。余义如〈性起〉说。文中二:先问、后答。问中四:一总告;二结已说;三叹文殊;四正陈请十一句,初二问自利德体、次五问利他德用、次三问所益众生、后一结其广大。又初一是总,果体也。二以因成果,问体证境因。三入处,谓因圆果满,乘化普入世间等。四所度,谓入世间辨所度生也。五辨知度生法之智,谓知法界法门之智。六所设法药。七应机差别说。八明机入法,谓非染识所识也。九既非染识境,云何令得知?十既得知已,照除何法?又释:此三问令所化如次得三慧益,应知。十一总结,佛境广遍何处。答中十偈内,第八一偈答八九二句,余偈次第答余九问。初偈答境界,上半举所入法,此通二义:一齐者等也,谓齐等虚空,即是真如为所缘境也;二齐者分齐也,谓齐法性真空已去是佛境。又上句深、下句广也。下半明众生证入。言无所入者,以众生则是法身,故无更入。如常在虚空,岂得更言入虚空也。二答因者,一他分因,唯佛能分别。二自分因,说不尽,以多劫修故。又多故说不尽,等佛故唯佛能分别。唯佛能分别显深也,说不尽广也。自余者,除佛以外,余人说不能尽也。三答入者,上半明随缘,下半明不变。谓寂而常用故普入也,用而常寂故寂然也。和而不同,故云不同世所见,正由能入故不同也。四答度者,谓入在世间作何等事?谓度众生。上半举度生、下半明度数。五答知度生法之智,谓上半是能知、下半所知。六答法药,谓初句明法体、次句法用,下半明用不异体,故唯佛知也。具分别有二:一以无异法界随机多说,多故难知,若具分别唯佛知。二此多说则无异,无异则多说。此各不坏二门、不碍即一,此难分折,若欲具分唯佛能知。七答知音说法智,上半所知、下半能知。谓虽了知众生言音而以说法,然常无作,故无分别。八答识中二句,初句不可议故言语道断,非耳识等所识;下句不可思故心行处灭,非心思量也。又非染识亦非染心,如《楞伽》云「取相名识、不取相名智。」故四依中不令依识也。九答决定知,中二句:初句举法,谓自性清净如来藏法;下句示令决定知也。十答照中,上半照除烦恼障,证寂灭涅槃;下半照除所知障,得菩提平等行世间。又无明者,无能照也。无所行者,无所照也。平等行世间者,绝能所而照,故云平等行,行犹照也。十一答广中,上半所知广、下半能知广。
第十,佛的境界非常深奥。前面是文殊菩萨问众人,现在是众人问文殊菩萨,主伴互相彰显。前面讨论的是其他法门、其他菩萨所说,现在要辨明佛的境界。大家共同请问文殊菩萨,是因为他久远以前已经成佛,显示智慧深广的缘故。另外,文殊菩萨提问时,都是用道理反过来质询,指出矛盾、结成难问;现在众人只是咨询请教,不敢提出难问,是为了显示文殊菩萨的尊贵、年长、作为众首的缘故。
再者,这里所说的佛境界,通于两种:一是所证悟的境界,指的是真谛、俗谛等。二是分齐境界,意思是依照小乘来说,三十四心以后就是佛的境界;依照三乘来说,十地圆满以后就是佛的境界;依照一乘来说,十信位圆满以后就是佛的境界。那么像这样辨明,在信位中的就是了。另外,三乘等的佛境界,在因位时不能通达;一乘因为因果相同,所以也是普贤菩萨的境界。其余的意义,如同〈性起品〉中所说。
经文分为两部分:先问,后答。问的部分有四层:一、总告;二、总结已说;三、赞叹文殊;四、正式陈述请问,共十一句。前两句问自利功德的体性,接着五句问利他功德的作用,再接着三句问所利益众生,最后一句总结其广大。又,第一句是总问,问果的体性。第二句是以因成果,问体证境界的因。第三句问入处,说的是因圆满、果也圆满,乘着教化普遍入于世间等。第四句问所度化的对象,说的是入世间后辨明所要度化的众生。第五句辨明知晓度生方法的智慧,指的是了知法界法门的智慧。第六句问所施设的法药。第七句问应机差别说法的智慧。第八句说明根机契入法门,指的是并非染污心识所能认识。第九句,既然不是染污心识的境界,如何能让众生知晓?第十句,既然知晓以后,照见破除的是什么法?又有解释:这三问是让所教化的众生,依次获得闻、思、修三慧的利益,应当知道。第十一句总结,佛的境界广博周遍在何处。
答的部分有十个偈颂,其中第八个偈颂回答第八、第九两句问,其余的偈颂依次回答剩下的九个问题。
第一个偈颂回答“境界”。上半偈举出所入的法,这通于两种含义:一是“齐”等于“等”,意思是齐等虚空,就是以真如作为所缘的境界;二是“齐”指分齐,意思是齐于法性真空以上才是佛的境界。又,上句表示深,下句表示广。下半偈说明众生证入。说“无所入”,是因为众生本身就是法身,所以没有另外的“入”。就像本来常在虚空中,难道还能再说“入虚空”吗?
第二个偈颂回答“因”。一是他分因,只有佛能分别。二是自分因,说不尽,因为多劫修行的缘故。又因为众多所以说不能尽,因为等同于佛所以只有佛能分别。“唯佛能分别”显示其深,“说不尽”显示其广。“自余者”,是指除了佛以外,其他人说不能穷尽。
第三个偈颂回答“入”。上半偈说明随缘,下半偈说明不变。意思是寂灭而恒常作用,所以能普遍入;作用而恒常寂灭,所以寂然不动。和合而不同,所以说“不同世所见”,正因为能入,所以不同。
第四个偈颂回答“度”。意思是入在世間做什麼事?就是度化众生。上半偈举出度生,下半偈说明度化的数量。
第五个偈颂回答“知度生法之智”。上半偈是能知,下半偈是所知。
第六个偈颂回答“法药”。第一句阐明法体,第二句阐明法用,下半偈说明用不异于体,所以只有佛能知。“具分别”有两种含义:一是以无差别的法界随顺根机有多种说法,因为多所以难知,如果要完全分别清楚,只有佛能知。二是这多种说法就是无差别,无差别就是多种说法。这两者各自不坏二门、不妨碍即是一体,这难以分析,如果想要完全分别,只有佛能知。
第七个偈颂回答“知音说法智”。上半偈是所知,下半偈是能知。意思是虽然完全了知众生的言语音声而为他们说法,但恒常无造作,所以没有分别。
第八个偈颂回答“识”中的两句。第一句不可议,所以言语道断,不是耳识等所能认识;下句不可思,所以心行处灭,不是心思所能度量。又不是染污识,也不是染污心,如《楞伽经》说“取相叫做识,不取相叫做智。”所以四依中不让依止识。
第九个偈颂回答“决定知”。其中两句:第一句举出法,指的是自性清净如来藏法;下句指示令其决定知。
第十个偈颂回答“照”。上半偈照破烦恼障,证得寂灭涅槃;下半偈照破所知障,获得菩提,平等行于世间。又,“无明”指没有能照。“无所行”指没有所照。“平等行世间”指绝灭能所而照,所以叫平等行,“行”就是照的意思。
第十一个偈颂回答“广”。上半偈所知广,下半偈能知广。
第二结通普见,明此则是一切处文殊共一切处觉首等说法。前品光照令见众会,此中佛力令众见所说法事,谓因果也。文有三:初辨此界、二显东方、三类九方。初中三:先明佛加众、二明所见十事、三「如是」下结。十中,前五因,一行所轨法、二依法成行、三行非出世、四依身等起行、五随根欲所乐而作行业;后五果中,一总、二依、三正报中持毁、四正中说法、五总结。又释:初一是智首所说六度行法;二是宝首所说业性义;三是进首所说懈怠难脱义,亦是法首多闻过等;四是财首所说随身随行教化义;五是德首所说佛法一味随根分多,亦是目首因一随缘多等;六七八是觉首所说心性随缘果报不同等;九十是贤首一乘文殊佛境可知。类余方中,是前〈光觉品〉所辨者是也。
第二段总结普遍示现的道理,说明这是所有地方文殊菩萨与所有地方觉首菩萨共同说法的境界。前一品通过光明映照让大众看见法会场景,这里则是凭借佛陀威神力让大众见到所说的法义内容,指的是因果道理。文字分为三部分:先说明此世界情形、其次显现东方情形、最后类推其余九方情形。第一段中又分三节:首先说明佛陀加持与会大众、其次阐明所见十种事相、最后以“如是”等语作结。十种事相里,前五种属于因,一是修行所遵循的法轨、二是依据法轨成就修行、三是说明修行不离世间、四是依身语意等发起修行、五是随众生根机意愿而作修行事业;后五种属于果,一是总说、二是依报、三是正报中的持戒毁戒情形、四是正报中说法的情形、五是总结。另有一种解释:第一是智首菩萨所说的六度修行法门;第二是宝首菩萨所说的业力体性道理;第三是进首菩萨所说的懈怠难以解脱的道理,也包含法首菩萨所说多闻过失等内容;第四是财首菩萨所说的随众生身行差别而施教化的道理;第五是德首菩萨所说的佛法本质一味却随根机显现差别的道理,也包含目首菩萨所说因体一如随缘现多等内容;第六七八项是觉首菩萨所说的心性随缘显现果报差异等道理;第九十项是贤首菩萨所说一乘法门及文殊菩萨佛境界可以推知。类推其余各方情形,即是前文〈光明觉品〉所阐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