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行品第十二
初释名者,离妄念之染故云梵,会无我理故云行,此行即梵。二离染中极名梵,即真境也;智能证此,故云行。三涅槃果为梵,以寂静故;修因为行。此二梵之行,净与梵何别者?有六别:一约报,欲天为净,色天为梵。二约人,在家戒是净,出家戒为梵。三行位,信中修为净行,入位已去修为梵行。四约二利,三学自利为净行,四等利他为梵行,此如《涅槃经》说。五约二行,随事造修施戒等为净行,离念契玄为梵行,如文。六约因果,涅槃为净,道谛行为梵,经云「梵行已立」是也。
首先解释名称:远离虚妄杂念的染污所以称为“梵”,契合无我的真理所以称为“行”,这种修行就是梵行。第二,在远离染污的极致境界称为“梵”,这就是真实的境界;智慧能够证悟此境,所以称为“行”。第三,涅槃的果位是“梵”,因为它是寂静的;修行的因是“行”。这两种梵行中,“净”与“梵”有什么区别呢?有六种区别:一是从果报来说,欲界天称为“净”,色界天称为“梵”。二是从修行者来说,在家持戒是“净行”,出家持戒是“梵行”。三是从修行阶位来说,信心阶段的修行是“净行”,进入圣位以后的修行是“梵行”。四是从自利利他来说,戒定慧三学自利是“净行”,慈悲喜舍四无量心利他是“梵行”,这如《涅槃经》所说。五是从修行方式来说,随顺事相修持布施持戒等是“净行”,远离妄念契合玄理是“梵行”,如经文所示。六是从因果来说,涅槃是“净”,道谛的修行是“梵”,经文中说“梵行已建立”就是指这个。
二来意者,有五:一前位次行,谓前明正位,今辨成位之行,故文云何修习梵行具足十住;二前明正位,今辨依位起行;三前别、此通,谓前十住之中各修一种别行,今辨诸位中同行之行;四前通、此别,谓前辨位通,今别明出家人行;五前显位相差别,今会缘入实,即前相后体故也。
这部经的来意有五个方面:第一是承接前文的修行次第——前面阐明了菩萨的正位,现在要说明成就这些位次所需的修行,所以经文中会问“如何修习梵行才能圆满十住”;第二是前文已阐明正位,现在要说明依此位次而展开的修行;第三是前文讲别修、此处讲通修——前面十住中各自修习特定的行法,现在要说明在各个位次中都共通的行持;第四是前文讲通相、此处讲别相——前面总说位次的大纲,现在特别说明出家人应修的行持;第五是前文彰显位次的差别相状,现在要汇合因缘归于实相,也就是从前文的相用转入后文的体性。
三宗趣者,以無念正行為宗,所成十住位及速成佛等為趣。無念理觀,略作五門(云云)。
三种宗旨趋向分别是:以无念正行作为宗旨,以成就十住位次及快速成佛等作为趋向。关于无念的理观修习,简略分为五个部分(详细内容如下)。
四释文,有二:初问、后答。问中明受离染法之器,故寄天子。离妄念器方能受,故名正念。具下文天光女文也。文中初举事信家非家,是空法,非家也。二「彼诸」下正问,有三:初问修梵行、二成位、三得果。答中所以法慧说者,以照法之慧方能示法故也,于中亦三:初答修梵行问、二「又复修习」下答成位问、三「如是观者」下答得果问。又亦可此品重更释,成上十住中初住之义。于中三,谓初释上发心、二释发心所得十力、三释上自悟得果会同法界,是故即此初住具摄十住也。初中有四:一明寻思观、二「又知过去」下明如实观、三「菩萨正念」下观成益相、四「是名」下结观名。初中三:先举十法为所观、二「应如是观」下以理征破显梵行真理、三「当如是」下结。何故但就十法观者?以摄法略尽故,谓身口意是有为果、三业是彼因,佛法是出世果、僧戒是彼因。又出家人修出世行,要依此十法方成梵行,谓三宝及戒是四不坏净境,即所信所入也。身口意是能修行具,即能信能入也。三业是对境,所修所成行。今推求此梵行在何法中,既求不得,即相尽理显方为真实梵行,是故文中约此十法唯征梵行,不征余法。文中二:先以理案定、二「若身是」下纵破显非。又初是总、后别,初略、后广。此中征核十法,即为十初中若身是梵行者定其所立。下以理推征,谓梵既净法,身是杂秽,故非也,以此身等六事是通染净法故。但约染净相违明非梵行,不破彼六之自体。后四是净法,顺梵行故,即别推折以显真理。身中八句,初一总;余七别,一无可轨则非是出世之法、二饮食资成、三恶气熢勃、四具三十六物、五垢污尘染、六邪命自养、七诸虫唼食。依《观佛三昧经》,佛将成道魔来恼,时佛以白毫拟之,令彼魔女自见身内脓囊涕唾九孔根本生藏熟藏回腑宛转踊生诸虫,有八万户,户有九亿诸小虫等游戏走入小肠中,张口上向;大虫游戏入大肠中,张口亦尔,唼食藏髓;脉生虫细于秋毫,数甚多。其女见此,即便呕吐等。又小乘中说,虫头向内、虫尾向外,编作人皮。又此虫是观境故,虽实有之,作虫观时方见,如白骨等亦观时见也。小乘即实,初教即空等,准之。上来但是纵破,故云当知梵行则为虫等。若具应云虫等既非梵行,明知梵行不即是身。如身无梵,余门亦尔。以依此等成梵行,是故于此十法求梵不得,离此十法亦求不得,故下文云「何等是梵行?梵行法为在何处」等,其意如此,随文准知。
这段经文分成两个部分:先是提问,然后是回答。
提问部分,说明只有能远离烦恼、身心清净的人,才能接受“离染法”这种佛法。所以经文借助一位天子的提问来说明。只有没有杂念的人,才能领受这种法,所以这位天子名叫“正念”。以下是有关“天光女”的经文内容。
经文一开始是举出一个事实:在家不等于有了一个真正的“家”。因为佛法讲“空”,所以真正的家不是世俗的家。接着,“彼诸”以下是正式的提问,问了三个问题:第一是怎样修清净的梵行?第二是通过修行能达到怎样的位次?第三是最终能得到什么果报?
回答部分,为什么是由法慧菩萨来说呢?因为只有能用智慧观照法理的人,才能讲清楚佛法。回答也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回答怎样修梵行;第二部分说“又复修习”以下,回答修到位次的问题;第三部分说“如是观者”以下,回答得果的问题。
也可以这样理解:这一品是在进一步解释前面“十住”中“初住”的含义。这里又分三层:第一是解释如何发心;第二是解释发心后得到十种力量;第三是解释自己觉悟后,所悟得的果报如何与整个法界相融相通。所以说,这个初住就已经包含了十住的所有内容。
第一部分中又有四个要点:第一是说明观察思惟的方法;第二“又知过去”以下,说明如实观照;第三“菩萨正念”以下,说明观照成就后的好处;第四“是名”以下,总结这种观照的名称。
第一部分里又有三个小点:第一是举出十种法作为观察的对象;第二是“应如是观”以下,用道理来推破,显示梵行的真理;第三是“当如是”以下,做总结。
为什么只用这十种法来观察呢?因为这十种法已经基本把所有的法都包括了。“身、口、意”属于有结果的因果,“三业”是造成这些结果的原因;佛法是出世间的结果,僧和戒是出世间的因。另外,出家人要修出世间的修行,必须依靠这十种法才能成就清净的梵行。具体来说,三宝和戒是四种不会退转的清净境界,是我们要相信和进入的。身、口、意是能用来修行的工具,也是我们能用来相信和进入的条件。三业是面对的境界,是我们要修、要成就的修行。
现在我们要追问:这个“梵行”到底在哪一种法里?既然怎么找都找不到,那就说明,只有当你看破一切相、明白了真理时,才是真正的梵行。所以经文中只针对这十种法来追问“梵行”,而不追问其他法。
这部分经文又分两层:第一是先根据道理去判定;第二是“若身是”以下,用让步的办法破斥错误看法。总的是先总说,后分说;先简略,后详细。
在追问这十种法时,首先如果认为“身就是梵行”,那就先立下这个观点,然后用道理去反驳:梵行是清净的,而身体是污秽的,所以身体不可能是梵行。像身体、内心等这六种事物,本身是可以既清净又污秽的,这里只是从清净和污秽对立的角度,说明它们不是梵行,并不否定它们自身的性质。后面四种法属于清净法,和梵行是一致的,但要特别加以分析,才能显示出真理。
在分析“身”时,用了八句:第一句是总说,其余七句是具体的:身体没有可以作为清净榜样、指导规则的地方,不是出世间的法;身体靠饮食维持;身上散发着恶臭;身体由三十六种不净物组成;身体充满污垢;身体要依赖不正当的手段养活;身体里还有许多虫子在里面吃食。
根据《观佛三昧经》说,佛陀快要成道的时候,魔王派魔女来扰乱,佛陀用眉间的白毫照向魔女,让她们看到自己身体里充满了脓包、鼻涕、唾液,从九个孔里流出,里面各种脏东西,还生出许多虫子。有的虫子在大肠里,张嘴向上;有的在小肠里,也张着嘴;它们吃着内脏、骨髓。血管里生出的虫子细得像秋天毫毛,数量极多。魔女看到这些,忍不住呕吐。小乘佛教说,这些虫子头朝里、尾巴朝外,一层层编织成人的皮肤。而且这些虫子是作“不净观”时观察的对象,虽然确实存在,但只有作这种观照时才能看见,就像白骨观等观法,也是在观照时才显现。小乘认为它们是真实的,初教则认为它们是空的,大体如此。
以上只是用让步的方式破除错误观点,所以说应当知道“梵行”其实就是这些虫子之类的。如果完整说,应该是:既然虫子之类不是梵行,那就明白梵行并不等于身体。身体里没有梵行,其他几种法也一样。因为依靠这些法才能成就梵行,所以在这十种法里找不到梵行,离开这十种法也找不到。所以下文问:“什么是梵行?梵行到底在哪里?”意思就是这样,照经文看就能明白。
二身业,可知。
两种身体行为,可以理解。
三口中心触者,是触数,缘境起言,助发口业,《俱舍论》十六种触中名增语触。
口中三种接触,指的是触觉这种心理作用,当它感知外境时就会引发言语,从而辅助产生口的行为。在《俱舍论》所说的十六种触觉中,这被称为“增语触”。
四口业中语言,与前何别者?前约报体、后约业用故别也。实论口体属身分摄,但取能发语边名语、所发语法名语业,是故新翻为语业,古译就相名口也。作无作是语业体中表无表义也。
四种口业中的“语”,与前文所说的“口”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在于:前文是就果报的体性而言,后文是就造业的作用而言。实际上,口这个器官本身是属于身体的一部分,但这里取它能发出言语的这一面,称之为“语”;而所发出的言语法则,称之为“语业”。因此,新译的经典中称为“语业”,古译的经典则依据外在相状而称为“口”。“作”与“无作”是语业体性中,关于有表业与无表业的含义。
五意中幻梦者,以睡中意识行故,梦中所见能所等事,皆心幻作故也。此中觉观等既是心法,犹是举数以征王也。
五种比喻中的幻梦,是指人在睡眠时意识仍在活动,梦中见到的各种情景和主客分别,都是由心识幻化而成的。这里提到的觉观等既然是心的作用,仍然是在通过具体现象来揭示心识的主导作用。
六意业中约遍行五征之,以是根本动作故。想是想数、施设是思、寒热饥渴是触、苦等是受,略无作意也。上来但染净相反显非梵,不待细破;后四顺梵故,别破细折方显真理,故不同也。
在六个心意活动的部分中,我们主要用五遍行心所来分析它,因为这是所有心理活动的最根本基础。具体来说:想就是认识事物的心理作用,安排筹划属于思的心理作用,冷热饥渴属于触的心理作用,痛苦等感受属于受的心理作用,稍微省略了作意这个心理作用。前面所说的只是通过指出染污和清净相反的状态来显示它们不是清净的梵行,不需要详细分析;后面四种是顺应梵行的,所以要分别仔细分析,才能真正显示真理,所以方法有所不同。
第七佛中,一约五阴;二约相好;三约神通业报者,示金鎗等也。此上三处,皆依前起后次第征之。
第七佛的部分,第一是从五蕴的角度说明;第二是从相好庄严的角度说明;第三是从神通业报的角度说明,比如展示金枪马麦等事迹。以上这三处,都是依照前面的内容引发后面的论述,依次进行探究。
八法中六句:一净教、二理果、三约缘生不生、四就体实不实、五就情为虚妄、六成坏为合散。此中通有三义:一净,谓初二句;二染,谓虚妄;三非染非净,谓所余句。以约三性随见一分,余分性不异,故俱非法也。又约执故,梁《摄论》云「计涅槃以无生寂静为体,能离三苦为用等,皆成法我及我所执。」是故俱非法也。
清净教义、觉悟果位这两句属于清净范畴;因缘所生法本无生灭、本体实相非实非虚这两句属于非染非净范畴;凡夫情识虚妄分别这句属于染污范畴;成住坏空即聚散离合这句也属于非染非净范畴。这其中贯通着三层深意:所谓清净,对应前两句;所谓染污,对应虚妄分别那句;所谓非染非净,则对应其余三句。因为依据三性理论,若只执着某一部分见解,其余部分的法性其实并无差别,所以这些见解都偏离了真实法义。再从执着角度说,真谛翻译的《摄大乘论》指出:“凡夫将涅槃理解为以无生寂灭为体性、以能远离三苦为功用等等认知,其实都落入了对‘法我’及‘我所’的执着。”因此这些理解都非究竟正
九僧中,一约位求僧,谓四向四果以同证无我,和合者谁?故无僧也;二约德用求,谓三明六通;三约根求,谓钝根罗汉假托时处方得解脱名时脱,利根反此名非时脱。
在九种僧人的分析中:第一是从修行阶位来探寻僧人的本质,所谓四向四果的圣者虽然共同证悟了无我真理,但那个被称为“和合僧众”的主体究竟是谁呢?因此究竟而言并没有实体的僧团可得;第二是从功德妙用来探寻,指的是具备三明六通等超凡能力的修行者;第三是从根器利钝来探寻,所谓钝根的阿罗汉需要借助特定时间、处所等条件才能获得解脱,称为“时解脱”,利根者则相反,不依赖这些条件就能解脱,称为“非时解脱”。
十戒中,寻思可知。上来是四寻思方便,亦名求智:一以名求、二义求、三自性求、四差别求。
这十种情况,仔细推究就能明白。以上是四种观察方法的入门途径,也称作寻求智慧的四种方式:一是通过名称来探寻,二是通过含义来探寻,三是通过本质特性来探寻,四是通过相互差别来探寻。
自下第二明如实智观。于中六:初征梵行所依时,谓三世皆空。初总观、后别释。谓此现在法无体可住故,无有流至过去世中;又由无体故,无可续流至未来世;又以过去灭无故,无物可相续流至于现在;又以未来无体故,无法可起令至于现在。刹那前后,当知亦尔。二征梵行体。三征梵行所依处,谓于上十法,何者是梵?梵在何处?四征梵行主。五约有无征。六约五阴征。
接下来第二段说明如实智慧观照。这部分分为六点:第一是探究清净修行的依据时,指出过去、现在、未来三世都是空性的。先总体观照,再分别解释。意思是说,现在的事物没有实体可以停留,所以不会流向过去;又因为根本没有实体,也就没有东西可以延续到未来;再说过去已经消失不存在,也就没有东西能连续流到现在;未来本身没有实体,所以也不可能有法生起而来到现在。每一个刹那的前后关系,也应当这样理解。第二是探究清净修行的本体。第三是探究清净修行所依托的地方,意思是对于上面所说的十种法,哪一种是清净的?清净又存在于何处?第四是探究清净修行的主体。第五是从有和无的角度来探究。第六是结合色、受、想、行、识这五蕴来探究。
第三观成利益中,初观成中先法说。如上约三世观十法皆空,故云分别三世诸法平等;后喻况,可知。二「如是」下明益相有二:初妄不碍心益,谓云何得不碍?以不取相故。何因不取?以无性故。二洞照法界益,法喻可知。又亦可前观身等六法平等如空,后观佛等四法如空。第四结名,可知。答初问竟。自下答第二问。由前观行成故,更增修胜行入十住位。文中有三:初深观果智;二增长大悲;三「悉分别」下以理导前二,即是三心三戒成三德三身等也。以彼上文于初住中得十力分故,今行成入位,最初辨也。初二文,可知。第三内二,初法、后喻。法中二:先以理导悲,谓不舍寂灭、不舍众生,以空有不二是众生故、般若大悲是一心故;二以理导果,谓行无上业不求报者,以即空故不求、以不坏故常行,亦是止观俱行、空有不滞中道行也。何因得如此?以观诸法如幻等故,无体如幻、现实如梦、有用如电、缘聚如响、成事如化。答第三问中二:初牒前、二起后。起后中两重,显少因得大果。于中各二,先标、后释。初标中,以少方便是因、疾得等是果。释中,何以少因而疾得大果?释:以常乐观悲智空有等无二法故,是故疾得,故云斯有是处也。第二重中,标者,初发心时是因、便成正觉是果。亦是转释前,谓前云疾得佛果,未知何时名疾得?今释:发心时即得故。下云「初发心菩萨即是佛故,悉与三世诸如来等。」此明行满入位时,即得普贤位故,一位即一切位,乃至佛果无不圆备,故云正觉。下释何因得如此。以知一切真实者,显理圆也。具足慧身者,智德备也。不由他悟者,内自开觉也。岂是因中说果耳。此一乘普贤行位,因果圆融相即无碍故致然也,宜须思准之。
第三部分说明修观成就的利益。首先说明观法成就,先以法理阐述:如前面依据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观察十种法门都是空性,所以说“分别三世诸法平等”;后面用比喻说明,可以理解。其次“如是”以下阐明利益的相状有两方面:第一是妄念不障碍心性的利益,意思是为什么能够不障碍?因为不执着于表象。为什么不执着?因为一切法没有固定自性。第二是透彻照见法界的利益,法理和比喻可以理解。又可以说,前观身等六种法平等如同虚空,后观佛等四种法也如同虚空。第四部分总结名称,可以明白。回答第一个问题完毕。
以下回答第二个问题。由于前面的观行已经成就,所以更进一步增修殊胜行持,进入十住位。经文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是深入观照佛果智慧;第二是增长广大慈悲;第三“悉分别”以下以真理引导前面二者,也就是以三心、三戒成就三德、三身等。因为前文在初住位中已获得十力功德分,现在观行成就进入住位,最初就辨明这一点。前两部分可以理解。第三部分内部又分两层:先说法理、后说比喻。法理中又分二:先以真理引导慈悲,即不舍弃寂灭境界、不舍弃众生,因为空与有本是一体即是众生、智慧与慈悲同属一心;其次以真理引导佛果,即修行无上业行而不求果报,因为体悟空性所以不求,因为不坏假有所以恒常修行,这也是止观双运、不滞空有而践行中道。为什么能够如此?因为观照一切法如幻等缘故:没有实体如幻、显现事相如梦、作用如电、因缘聚合如回响、成就事物如变化。
回答第三个问题分为二:先承接前文、后发起后文。发起后文中有两重,显示以少因得大果。每一重各分二:先标示、后解释。第一重标示中,以少许方便为因、快速证得等为果。解释中,为什么以少因能快速得大果?解释:因为恒常乐于观察慈悲与智慧、空与有等无二无别的法性,所以快速证得,所以说“这种情况是存在的”。第二重中,标示为:初发心时是因、当下成就正觉是果。这也是进一步解释前文,即前面说快速证得佛果,但不知何时称为快速?现在解释:发心时即证得。下文说“初发心菩萨即是佛,与三世一切如来等同。”这说明修行圆满进入住位时,即获得普贤位,所以一位即含一切位,乃至佛果无不圆满具足,所以说“正觉”。下文解释为什么能如此。因为了知一切真实,显示真理圆满。具足智慧身,智慧德行完备。不依赖他人觉悟,是内心自然开悟。这哪里是因中说果呢?这是一乘普贤行位中,因果圆融相互含摄无碍所以如此,应当仔细思量体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