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卷第四(上)
宋求那跋多罗奉 诏译
大明天界善世禪寺住持(臣)僧(宗泐)演福講寺住持(臣)僧(如玘)奉 詔同註
一切佛语心品第四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三藐三佛陀,我及余菩萨摩诃萨善于如来自性自觉觉他。」佛告大慧:「咨所欲问,我当为汝随所问说。」大慧白佛言:「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为作耶?为不作耶?为事耶?为因耶?为相耶?为所相耶?为说耶?为所说耶?为觉耶?为所觉耶?如是等辞句,为异为不异?」
这时,大慧菩萨向佛禀告:“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无上正等正觉的境界,让我和其他诸位大菩萨能够善于通达如来的本性,自己觉悟,也能使他人觉悟。”佛告诉大慧:“尽管提出你想问的,我会随你提出的问题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是有所造作的吗?还是无所造作?是果报之事吗?还是原因?是能显现的表象吗?还是所显现的对象?是能言说的主体吗?还是所言的教法?是能觉悟的智慧吗?还是所觉悟的境界?像这一类言辞概念,它们是彼此不同的呢,还是并无差别?”
涅槃是所证之法,如来是能证之人,大慧既领涅槃之旨,故又以如来为请。三藐三佛陀,此云正遍知,亦名正觉。正遍知者,谓正知遍知,正知于中、遍知于边。如来自性,谓法身也。佛既领请,故大慧具以三号为问。三号即是三德,如来即法身,中谛也;应供即解脱,俗谛也;正遍知即般若,真谛也。通号有十,而特问此三者,乃其要也。作谓修持造作,义该因果。事即果也,相谓身相,说谓言说,觉谓觉知,谓如来于此辞句为异为不异耶?
涅槃是所证悟的境界,如来是能证悟的人。大慧菩萨既然已经领会了涅槃的深意,因此又向佛请教关于如来的问题。“三藐三佛陀”,汉语称为“正遍知”,也叫作“正觉”。所谓正遍知,是指既正确地了知核心真理,又普遍地了知一切现象。如来自性,指的是法身。佛接受了他的提问,所以大慧菩萨便具体以如来三种名号来请示。这三种名号对应三种功德:如来即法身,属于中道真理;应供即解脱,属于世俗真理;正遍知即智慧,属于究竟真理。如来的通称有十种,而特别问这三者,是因为它们最为关键。“作”指修持造作,其含义涵盖因果。“事”即指果报,“相”指身形相貌,“说”指言语宣说,“觉”指觉知认知。大慧菩萨是问:如来对于这些名称、概念,是有差别还是没有差别呢?
佛告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如是等辞句,非事非因。所以者何?俱有过故。大慧!若如来是事者,或作或无常,无常故,一切事应是如来,我及诸佛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无所得故方便则空,同于兔角、槃大之子,以无所有故。大慧!若无事无因者,则非有非无,若非有非无则出于四句,四句者是世间言说。若出四句者,则不堕四句,不堕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来句义亦如是,慧者当知。」
佛陀告诉大慧菩萨:“如来、应供、等正觉对于这些言辞概念,既不是具体事物,也不是事物的成因。为什么呢?因为这两种说法都有过失。大慧!如果如来是具体事物,那么他要么是被造作的,要么是无常的;如果是无常的,那么一切事物都应该是如来,这是我和诸佛都不认可的。如果说如来不是被造作的,那就等于什么都没有得到,一切修行方法便成了空谈,就像兔子的角、石女的儿子一样,因为根本不存在啊。大慧!如果既不是事物也不是成因,那就既不能说有,也不能说无。超越了有和无,也就超出了‘四句’的范围。‘四句’是世间言语的框架。超越了四句,就不会陷入四句的局限。不陷入四句的局限,才是智者所把握的真理。一切如来所说的道理也是如此,有智慧的人应当明白。”
答中先酬所问。非事非因,即非因非果也,合云非作非不作。言俱有过者,不特言事因而已,正言如来若惟是事因,则堕有作之过;若非事因,则堕无所有过也。言如来是事等者,谓若如来定须用因果等事,则是无常,若是无常,则一切所作之法应是如来,然我及诸佛皆不欲同彼事也。若非所作等,即核上非事因句,谓非所作则无所得,无所得则智慧方便皆为徒设,同于兔角、石女儿也。又言无事无因者,谓法身既非有作,则离有无之过,离有无过则出于四句之外。四句者,即一异、俱不俱、有无非有非无、常无常等四句也,不堕此四句是为如来句义,为智者之所取也。
回答中先回应所问。“非事非因”,就是指既非原因也非结果,应当说既非造作也非不造作。说“俱有过”的意思,不仅是讨论事物和因缘而已,正是说如来如果仅仅是事物之因,就会陷入有所造作的过失;如果不是事物之因,又会陷入虚无的过失。说到“如来是事等”这段,意思是如果如来一定要依赖因果等事相,那就是无常的,如果是无常的,那么一切造作之法都应该是如来,然而我和诸佛都不愿认同那样的见解。如果是“非所作”等,就是审察前面“非事因”这句,意思是若非造作则无所得,无所得则智慧与方便都成了虚设,就如同兔角、石女之子一样虚无。又说“无事无因”,是指法身既然不是有所造作,就脱离了有和无的过失,脱离有无的过失便超脱于四种逻辑论断之外。四种论断,即是一与异、俱与不俱、有与无及非有非无、常与无常这四组相对的概念,不落入这四种论断,才是如来真正的义理,是觉悟者所应把握的。
「如我所说,一切法无我,当知此义,无我性是无我。一切法有自性、无他性,如牛马。大慧!譬如非牛马性、非马牛性,其实非有非无,彼非无自性。如是大慧!一切诸法非无自相。有自相,但非无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一切法空、无生、无自性,当如是知。」
正如我所说的,一切事物都没有永恒不变的自我,应当明白这个道理:无我的本质就是没有独立自存的主体。一切事物都有自身的特性,而不具备其他事物的特性,就像牛和马各有其本质。大慧啊!好比说牛的本质不是马的本质,马的本质也不是牛的本质,这些特性既不是绝对存在也不是绝对不存在,它们并非没有自身的特质。同样的道理,大慧啊!一切事物并非没有各自的特征。它们确实有自身的特征,但这并不是执着于“自我”的凡夫所能理解的,因为他们被虚妄的念头所蒙蔽。因此,一切事物本质是空寂的、没有永恒的生起、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应当这样去认识。
上明如来句义不堕四句,恐未达者谓如来句义亦非实性,故引例以显。如我所说等,佛谓我常说一切法无我。无我者,谓无性执之性,非无性分之性,故云「有自性无他性。」他者对己之谓也,意谓如来句虽离诸句,非无法身常住自性。故又以喻显,如牛但有牛之性而无马性,马但有马之性而无牛性,故云「非有非无。」谓彼各有自性而无他性。《入楞伽》云:「一切诸法亦复如是,无有自相而非有即有。」谓非但有自性,亦有自相。但非无我者,无我即声闻,谓但非凡小之所能知,而不知者。由妄想分别之所蔽也。如是一切法空等,谓一切法无我,既然以例一切法空,如来之性不空;一切法无生,如来法身乃生;一切法无自性,而如来有常住之性,故云「当如是知」。
上文说明如来的真实含义不会落入四种片面见解,但担心未能通达的人误以为如来的含义也并非真实本性,因此引用事例来阐明。如我常说的那样等等,佛陀说我常讲一切法无我。“无我”指的是没有那种固执的自我本性,并非否定一切存在本有的体性,所以说“有自性而无他性”。“他”是相对于自身而言的,意思是如来的真实含义虽然超越各种片面见解,但并非没有法身常住的自身本性。因此又用比喻来说明,好比牛只有牛的本性而没有马的本性,马只有马的本性而没有牛的本性,所以说“非有非无”。这是指它们各有自身本性而不具备他者的性质。《入楞伽经》说:“一切诸法也是如此,没有固定自相却并非不存在而即是存在。”意思是并非只有自身本性,也有自身显现的相状。但“非无我”中的无我指的是声闻境界,是说如来的真实含义并非凡夫和小乘修行者所能了知,而他们不能了知的原因,是被妄想分别所遮蔽的缘故。如此,一切法空等等,是说一切法无我,既然以此类推,一切法空,而如来的本性不空;一切法无生,而如来的法身却显现;一切法无固定自性,而如来有常住不变的本性,所以说“应当这样去理解”。
「如来如是与阴非异非不异,若不异阴者应是无常,若异者方便则空,若二者应有异。如牛角相似故不异、长短差别故有异,一切法亦如是。大慧!如牛右角异左角、左角异右角,如是长短种种色各各异。大慧!如来于阴、界、入非异非不异。」
如来与五蕴的关系既不是完全不同,也不是完全一样。如果与五蕴完全相同,那就会像五蕴一样无常变化;如果完全不同,那么如来的教化方式就失去作用了;如果是两回事,那就应当有分别。就像牛的角,因为都是角所以不是完全不同,但长短形状又有差别所以也不是完全一样,一切事物也都是这样。大慧啊!好比牛的右角不同于左角,左角也不同于右角,像这样长短、颜色等种种形态各有差异。大慧啊!如来对于五蕴、十八界、十二处的关系,既不是完全不同,也不是完全一样。
如来如是下,谓法身与五阴对论,非异非不异。阴即苦道,苦道即法身,故非异;迷悟有殊,故非不异。若言法身不异五阴,则是无常生灭之法;若谓异者,则如来无全体起用方便益物之相,故云则空。所以法身与阴,非异非不异也。若不了阴即是法身,则二者有异,故又以牛角为喻。牛角相似则不异,长短差别则有异。一切诸法亦如是者,谓法身与一切法非异非不异亦如是也。又以牛角左右异为喻者,谓法身本一,而诸法有异,亦犹牛之左右角之不同耳。结文可知。
如来在这里所说的,是指法身与五蕴的关系,既不是完全不同,也不是完全相同。五蕴即是苦道,苦道即是法身,所以不是完全不同;但众生有迷与悟的差别,所以也不是完全相同。如果说法身与五蕴完全相同,那么法身就成了无常生灭的现象;如果说二者完全不同,那么如来就没有全体起用、方便利益众生的显现,所以说这样理解就落入了空见。因此法身与五蕴,既非完全不同,也非完全相同。如果不明白五蕴即是法身,就会认为二者有分别,所以又用牛角来作比喻。牛角形状相似,所以不是完全不同;长短有差别,所以又不是完全相同。一切事物也都是如此——意思是法身与一切事物的关系,也是这样既非完全不同也非完全相同。又用牛的左右角不同来比喻,是说法身本来是一体,而各种事物显现有差别,就像牛的左右角不同一样。结尾部分的意思可以推知。
「如是如来、解脱非异非不异,如是如来以解脱名说。若如来异解脱者,应色相成,色相成故应无常;若不异者,修行者得相应无分别,而修行者见分别,是故非异非不异。」
如来的境界与解脱,既不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也不是完全等同的一回事。因此,如来可以用“解脱”这个名称来称呼。如果如来与解脱是完全不同的,那么如来就应该是由具体的形相所构成的;既然由形相构成,那就会变化无常。如果如来与解脱是完全等同的,那么修行者在证悟时,就应该达到无分别的境界;但实际上,修行者仍然会看到种种分别的现象。所以说,如来与解脱的关系,既非完全不同,也非完全等同。
此法身如来对解脱之德而论。言如来以解脱名说者,如来之所究显,盖由了结业即解脱故也,此如来与解脱非异非不异。若云异者,解脱应身色相则是无常;若不异者,则修行之人与解脱相应,无因果、人法之异,然有能所分别,故结云「非异非不异」也。
这里是从法身如来的角度,就其具备的解脱功德来说的。所谓“如来是以解脱而得名”这句话,意思是如来所彻底显现的圆满境界,正是因为他完全了结了业力束缚,这就是解脱。这个如来和解脱之间,既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东西,也不是完全等同的一个东西。如果说它们是不同的,那么解脱就应该具有身形相貌,那就会变成无常生灭的了;如果说它们是完全相同的,那么修行的人一旦与解脱相应,就应该没有因果、人法的差别了,但实际上修行者与所证的解脱之间仍有能证、所证的分别,所以最后总结说“既不是不同,也不是相同”。
「如是智及尔焰非异非不异。大慧!智及尔焰非异非不异者,非常非无常、非作非所作、非有为非无为、非觉非所觉、非相非所相、非阴非异阴、非说非所说、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故,悉离一切量。」
这种智慧与所认知的对象既不是完全不同的,也不是完全相同的。大慧啊!智慧与认知对象之所以既非不同又非相同,是因为它们既不是恒常不变也不是短暂无常,既不是造作者也不是被造作的事物,既不是因缘造作的现象也不是无因缘作用的本质,既不是能感知的主体也不是被感知的对象,既不是事物的表相也不是表相背后的实质,既不是五蕴身心也不是离开五蕴的别体,既不是言说本身也不是言说的内容,既不是完全同一也不是绝对差异,既不是同时并存也不是互不相关。正因为既非同一又非差异、既非并存又非无关,所以完全超越了所有思量分别的范畴。
此约般若与智障相对而论,智即般若,尔焰即智障,例前合云:「若异则离障无智,若不异则障岂是智。」但云非异非不异者,文之略耳。此般若与智障非异非不异者,则与法身、解脱无二无别,故复总结而例通之。曰「非常非无常」等,总不出非二边显中道、非能所显一相、非四句显忘言,故又云「离一切量」。量即数也。
这里从智慧与烦恼障碍相对的角度来讨论,智慧就是般若,烦恼障碍就是遮蔽智慧的迷雾,参照前面的说法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两者完全不同,那么离开障碍就没有智慧;如果完全相同,难道障碍就是智慧吗?”经文只说“既非相同也非不同”,是文字上的简略表达。智慧与烦恼障碍既非相同也非不同,这就与法身、解脱没有分别了,所以再次总结并类推说明。所谓“既非永恒也非无常”等句,总归不出超越两边以显中道、超越主客以显一体、超越四句以显离言的道理,因此又说“远离一切计量”。计量就是分别思量。
「离一切量则无言说,无言说则无生,无生则无灭,无灭则寂灭,寂灭则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则无事无因,无事无因则无攀缘,无攀缘则出过一切虚伪,出过一切虚伪则是如来,如来则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离一切根量。」
放下一切思量分别,言语便无从生起;言语不生起,便没有生起之相;没有生起之相,也就没有消亡之相;没有消亡之相,便是寂然清净;寂然清净便是自性本然的涅槃境界。自性涅槃,则无所造作、无所依凭;无所造作、无所依凭,便没有对外境的攀附与执着;没有攀附执着,便能超越一切虚妄不实的现象;超越一切虚妄不实,便是如来;如来即是无上正等正觉者。大慧啊!这就称为无上正等正觉的佛陀。大慧!无上正等正觉的佛陀,是超越一切感官思量与分别的。
夫离诸言量,则是无生、寂灭、自性涅槃而已,既彰本性乃复宗,结示曰「无事无因」等。惟一法身逈然独立,不见诸法为所攀缘,故出一切虚伪,名为如来三藐三佛陀。重言佛陀者,翻知觉之异,双结二名也。言至于此可谓极矣,而复叠云离一切根量者,总酬所问,指归法身自性也。
离开言语和思量的境界,就是无生无灭、自性本自圆寂的境界了。既然已经显明了本性,便再次归结宗旨,总结指示说「无事无因」等等。只有唯一的法身,超然独立,不见任何事物可以作为攀附的对象,所以超越一切虚妄假相,称为如来三藐三佛陀。重复说佛陀,是翻译中“知”与“觉”的不同表达,同时归结这两个名称。说到这里可谓已经穷尽究竟了,而又再次强调“离一切根量”,是为了总体回应前面的问题,指向法身自性的根本。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悉离诸根量, 无事亦无因,
已离觉所觉, 亦离相所相,
阴缘等正觉, 一异莫能见。
若无有见者, 云何而分别?
非作非不作, 非事亦非因,
非阴非在阴, 亦非有余杂,
亦非有诸性, 如彼妄想见,
当知亦非无, 此法法亦尔。」
完全超越感官与思量的境界, 既无具体事相也无生起之因, 已脱离能觉之心与所觉之境, 亦超越能取之相与所取之相。
五蕴因缘与圆满觉悟之间, 同一或差异皆不可得见。 若根本无有所见之对象, 又如何生起分别之念呢?
既非刻意造作也非无所作为, 既非事相显现也非生起之因, 既非五蕴聚合也非蕴中独立, 更非其余杂染概念所能涵盖。
也并非存在某种固定体性, 如同妄心所见的虚幻景象; 但应当了知这也并非虚无—— 诸法本然之理便是如此。
悉离下四句,总颂佛陀离相。阴缘者,阴即五阴,缘即界、入等攀缘之缘,正觉即法身。一异莫能见者,谓正觉法身与生死苦道无一异之相可见。既无能见之人,岂有一异之法而可分别耶?非作等四句,正显法身中道。余杂者,诸法过咎也。亦非有下四句,离有无二见,言如来法体由彼凡夫妄想分别而见,虽离诸相而亦非无实相可见。此法法亦尔者,谓此法身亦不可言有、不可言无,法尔而然也。
彻底远离以下四句,总括颂扬佛陀超脱一切表象。所谓“阴缘”,阴即五蕴,缘即指界、入等一切攀附外境的因缘,“正觉”即是法身。“一异莫能见”是说,正觉法身与生死苦道之间,没有同一或差异的相状可以让人看见。既然没有能看见这种分别的人,又哪里会有一或异的法可以被分别出来呢?“非作”等四句,正是彰显法身的中道实相。“余杂”是指一切法的过失。接下来“亦非有”等四句,是远离有和无两种偏见,说明如来的法体是因为凡夫妄想分别才显现出似乎有,它虽然超脱一切相状,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真实之相可以体认。“此法法亦尔”是说,这个法身既不能说是“有”,也不能说是“无”,它本来就是如此。
「以有故有无, 以无故有有,
若无不应受, 若有不应想。
或于我非我, 言说量留连,
沉溺于二边, 自坏坏世间。
解脱一切过, 正观察我通,
是名为正观, 不毁大导师。」
因为执着“有”才产生“无”的概念, 因为执着“无”才产生“有”的分别, 如果真正了知“无”就不该执取感受, 如果真正了知“有”就不该起分别念。
有人总在“我”与“非我”的言说思辨里纠缠, 沉溺在“有”“无”两种极端见解中, 既损害自己又误导世间。
若能超越一切错误见解, 如实证悟“我”的真实义理, 这才叫作正确的观照, 不会毁谤伟大的觉悟导师。
以有故无、以无故有,此有无相待而立。有无既各无自体,岂应取着?故云不应受、不应想也。其或未了二我本空,滞于言说,此乃溺于有无二见,非独自坏亦且坏他,何由出于生死?若能了达法身解脱自在,离一切过,是为达观,不谤于佛也。
因为“有”才显出“无”,因为“无”才显出“有”,这“有”和“无”是相互依存而成立的。既然有与无各自都没有独立实在的本体,怎么还应该去执着呢?所以说“不应接受、不应思虑”。如果有人不明白人我、法我本是空性,停滞在言语概念里,这就是沉溺在“有”和“无”两种偏见之中,不但损害自己,还会损害他人,这样怎能超脱生死轮回呢?如果能够透彻领悟法身解脱自在,远离一切过失,这才是真正的通达智慧,不会毁谤佛法。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修多罗摄受不生不灭。』又世尊说『不生不灭是如来异名。』云何世尊为无性故说不生不灭,为是如来异名?」佛告大慧:「我说一切法不生不灭,有无品不现。」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则摄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愿为说。」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分别解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我说如来非无性,亦非不生不灭摄一切法,亦不待缘故不生不灭,亦非无义。」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禀告:“世尊!正如世尊所说‘经典教法包含不生不灭的道理。’同时世尊又说‘不生不灭是如来的另一个名称。’请问世尊,究竟是因为诸法没有自性才说不生不灭,还是说这只是如来的别称呢?”佛告诉大慧:“我所说的一切法不生不灭,是指‘有’和‘无’的分别都不显现。”大慧对佛说:“世尊!如果一切法本就不生,那么能把握的法也就不可得了,因为一切法本来不生。如果这个名称中确有实义,恳请您为我解说。”佛告诉大慧:“问得好啊,问得好!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惟领会,我这就为你分别解说。”大慧对佛说:“是的,我恭敬聆听教诲。”佛告诉大慧:“我所说的如来并非没有实性,也不是用不生不灭来统摄一切法,更不是依赖条件才不生不灭,这其中并非没有深意。”
经中言不生不灭者非一,其所诠之旨不无同异,如云「修多罗摄受不生不灭。」摄受者,谓舍摄其理。又云「此是如来异名。」大慧以为不生不灭是无性义,云何言是异名,岂如来亦无性耶?佛答以不生不灭是离有无,故曰「有无品不现」。此以一答酬其二请。大慧又以为不现是不生,若一切法不生,岂是如来异名?若是异名,于名字中岂亦有不生法义,故又致请。答中言非无性者,谓如来非是无法,亦非摄取不生不灭,亦不待生灭之缘而非不生不灭。言亦非无义者,起后正答也。
经中多次提到“不生不灭”,它们所阐述的宗旨并非完全相同。例如经中说:“修多罗所摄受的是不生不灭。”这里的“摄受”,是指含摄、把握其真理。又说:“这是如来的别名。”大慧菩萨认为“不生不灭”是指没有自性,为什么说它是如来的别名呢?难道如来也没有自性吗?佛陀回答:不生不灭是超越“有”和“无”的,所以说“有和无的分别都不显现”。这是用一个回答回应了两个疑问。大慧又认为“不显现”就是不生,如果一切法都不生,那怎么还能说是如来的别名呢?如果是别名,难道在名字当中也包含不生的法义吗?因此他再次请教。佛陀在回答中说“并非没有自性”,意思是如来并不是空无所有,也不是去抓取一个不生不灭的境界,更不是依靠生灭的因缘才说它不生不灭。说“也并非没有意义”,是为了引出后面正面的回答。
「大慧!我说意生法身如来名号,彼不生者,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七住菩萨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来异名。大慧!譬如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如是等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亦非无自性。」
大慧!我所说的意生法身如来这个名号,那个“不生”的境界,是所有外道、声闻、缘觉以及第七住菩萨都无法企及的。大慧!那个“不生”就是如来的另一个名称。大慧!就好比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这些事物,每一种都有许多不同的名字,但并非因为名字多就具有多种体性,也并非没有自身的本性。
言我说意生身等,其文犹略,应云「我说不生不灭即不生义,不生而生,则一切法身异名皆从此出。」故曰「意生法身如来名号」。言彼不生者,叠上一切法不生义也。然此不生是如来究竟之趣,非外道偏乘之所造诣,故云非其境界。七住即七地,盖通教菩萨到八地方证无生故也。以此不生为如来异名,即不生不灭名偏义圆,斯之谓也。譬如因陀罗等,此引帝释异名,以况如来异名非一。盖帝释所住地及虚空乃至手足,随一一物各有异名,其名虽多,人只是一,故无多性,随物显义,非无自性也。
世尊所说的意生身等概念,在经文中还比较简略,应当理解为:“我所说的不生不灭就是不生的含义,从不生之中又能生起一切,因此一切法身的种种不同名称都从这里产生。”所以说“意生法身如来名号”。这里说的“彼不生”,是重复前面一切法不生的道理。然而这个“不生”是如来最终极的归趣,并非外道或偏颇的小乘所能达到的境界,所以说“非其境界”。七住就是七地,因为通教菩萨要到第八地才能真正证得无生。将这个“不生”作为如来的别名,正说明“不生不灭”这个名称虽然看起来偏于一边,含义却是圆满的,就是这个道理。譬如因陀罗等例子,这是引用帝释天的不同名称,来比喻如来的名号不止一种。帝释天所住的大地、虚空乃至手足,每一样事物各有不同的名称,名称虽然很多,但所指的人只是同一个,所以并没有多个独立的实体;随着不同事物显现不同的意义,并不是没有其自身的体性。
「如是大慧!我于此娑婆世界有三阿僧祇百千名号,愚夫悉闻,各说我名,而不解我如来异名。大慧!或有众生知我如来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觉者、有知导师者、有知广导者、有知一切导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毘纽者、有知自在者、有知胜者、有知迦毘罗者、有知真实边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无生者、有知无灭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谛者、有知实际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无相者、有知解脱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号不增不减,此及余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大慧啊,正是如此!我在这娑婆世界,拥有三阿僧祇百千种不同的名号。凡夫们都能听闻这些名号,各自用不同的名字来称呼我,却不能理解这些其实都是如来的不同称号。大慧!有些众生知道我叫做“如来”,有的知道我叫“一切智”,有的称我为“佛”,有的叫我“救世者”,有的称我“自覺者”,有的叫我“導師”,有的称我“廣導者”,有的叫我“一切導者”,有的称我“仙人”,有的叫我“梵”,有的称我“毘紐”,有的叫我“自在”,有的称我“勝者”,有的叫我“迦毘羅”,有的称我“真實邊”,有的叫我“月”,有的称我“日”,有的叫我“主”,有的称我“無生”,有的叫我“無滅”,有的称我“空”,有的叫我“如如”,有的称我“諦”,有的叫我“實際”,有的称我“法性”,有的叫我“涅槃”,有的称我“常”,有的叫我“平等”,有的称我“不二”,有的叫我“無相”,有的称我“解脫”,有的叫我“道”,有的称我“意生者”。大慧!像这样的三阿僧祇百千名号,不增不减,在这个世界以及其他一切世界里,众生都知晓我,就如同水中的月亮一样,既不出离也不进入。
我于娑呵世界等,凡例三十三种异名,始言愚者悉闻,各说我名,谓名各有义也。而不解我如来异名,则不知其体一,本于不生不灭也。乃至云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号。阿僧祇,此云无数时,此乃如来果后施化之迹。言百千名号不增不减者,盖随举一名则摄诸法名,在多不增、在一不减,此方他界皆知佛名。言如水月不出不入者,月喻应身,水喻众生之心,众生心净,如来即应,如月在水。然月在空,影现于水,月不下降,故云不入,亦不离水,故云不出也。
我在娑婆世界等各处,总共列举了三十三种不同的名称,最初是为了让愚昧的众生都能听闻,各自称说我的名号,意思是每个名号都有其含义。但如果不能理解我如来种种异名的真义,就不会知道这些名号所指的本体是同一的,根本在于不生不灭。甚至说到像这样有三阿僧祇百千种名号。“阿僧祇”,这里说的是“无数时”,这是如来成就佛果之后教化众生的行迹。说百千名号不增不减,是因为随便举出一个名号就包含了所有名号的含义,名号在多时不会增加、在一时也不会减少,此方世界与他方世界都知道佛的名号。说如同水中的月亮不出不入:月亮比喻如来的应化身,水比喻众生的心,众生的心清净了,如来就应现其中,就像月亮映现在水中。然而月亮实际悬在空中,影子显现在水里,月亮并没有降下来,所以说“不入”;但影子也不离开水,所以说“不出”。
「彼诸愚夫不能知我,堕二边故,然悉恭敬供养于我,而不善解知辞句义趣,不分别名、不解自通,计着种种言说章句,于不生不灭作无性想,不知如来名号差别,如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不解自通,会归终极,于一切法随说计着。」
那些愚昧之人不能真正认识我,因为他们陷入了两种极端见解。虽然他们都对我恭敬供养,却不能正确理解经文中言辞句子的真实意趣,不能分辨名相概念,不能通达诸法实相,反而执着于种种语言章句的表象。他们将不生不灭的真理当作虚无来理解,不知道如来名号所蕴含的不同意义——如同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等名号各有深意。他们不能通达自心本性,不会归究极真理,只是随着对一切法的言说而生起执着。
彼诸愚夫等,重释彼不知不生不灭中道应身之本,堕于有无二边,虽皆能敬事,而不能善解名字句义,故云「不分别名、不解自通」。由执着言教,昧于实理,谓不生不灭是无体性,故于如来异名差别而皆不知,如不知因陀罗等皆帝释之异名也。既不解自通之趣归于至极,故于一切诸法随语生见,故云「随说计着」也。
那些愚昧的人啊,再次解释他们不明白如来应身根本是不生不灭的中道真义,反而陷入“有”和“无”两种极端见解。他们虽然都能恭敬奉事如来,却不能正确理解佛法的名相、文句和真实义理,所以说他们“不会分辨名相、不懂自心通达的道理”。由于执着于言语教相,蒙蔽了对实相的认知,误以为不生不灭就是没有本体自性,因此对于如来种种不同的名号差别都不能明了——就像不知道因陀罗等名称其实都是帝释天的别名一样。既然不懂得一切法义最终都要归于自心通达的究竟境界,便会随着言语对一切现象产生妄见,所以说他们“随着言说产生执着”。
「大慧!彼诸痴人作如是言:『义如言说,义说无异。』所以者何?谓义无身故,言说之外更无余义,唯止言说。大慧!彼恶烧智,不知言说自性,不知言说生灭、义不生灭。大慧!一切言说堕于文字,义则不堕,离性非性故,无受生亦无身。大慧!如来不说堕文字法,文字有无不可得故,除不堕文字。」
大慧!那些愚昧的人这样认为:“道理就像言语所说,道理和言语没有差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们认为道理本身没有实体,在言语之外再没有别的道理,只有言语本身。大慧!这种错误的见解烧毁了智慧,他们不了解言语自身的特性,不知道言语有生有灭,而道理却没有生灭。大慧!一切言语都落入文字的范畴,道理却不落入文字,因为它超越有无对立,既没有感受生起,也没有实体形相。大慧!如来不宣说那些落入文字的法,因为文字的有或无都不可执取,除了那不落入文字的真实义。
此段重示迷名失肯。义如言说等,夫义有能诠文字之义、有所诠道理之义,痴人迷于道理,言文字之义如所言说,谓义之所说无有异也。既又征释,谓义无身故,身即体也,言能诠文字之义更无有体,盖不知所诠道理之义出于言说之外,唯止于言说而已。由彼恶见烧灭正智,不解如来言教,言于生灭、义无生灭。然一切言说堕于文字,义则不堕。言离性非性者,是离有无之过,既离是过,则无受生亦无体相,是为言外之旨也。如来不说堕文字法者,谓文字性离,即是解脱,不可以有无求之,是则如来非不说法,若有离文字而解者,即为说之。
这段再次揭示人们迷失在名称概念中而错失真义。就像执着言语表述一样,道理本身有能解释的文字含义、有所阐述的真实义理,愚痴之人迷失于真实义理,认为文字所表达的意思就是言语所说的那样,声称义理和言语没有差别。接着又进一步辨析,指出义理本无实体(“身”即本体),意思是能解释的文字含义本身也没有独立实体,这是因为不明白所阐述的真实义理超越言语表述之外,愚者却只停留在言语表面。由于这种错误见解烧毁了正智,不能理解如来的教导,误以为言语有生灭、而义理没有生灭。然而一切言语都落入文字局限,真实义理则超越文字。所谓“离性非性”,是指远离有或无的极端见解,既然远离这些过失,就没有生死流转的束缚,也没有固定形相,这才是言语之外的深意。如来说法不落入文字局限,是因为文字本性空寂即是解脱,不能用有或无的思维去寻求,所以如来并非不说法,若有人能超越文字去领悟,如来就为其解说。
「大慧!若有说言如来说堕文字法者,此则妄说,法离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诸佛及诸菩萨不说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离文字故,非不饶益义说。言说者,众生妄想故。大慧!若不说一切法者,教法则坏。教法坏者,则无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若无者谁说为谁?」
大慧啊!如果有人声称如来佛的教法离不开文字,这种说法就是虚妄的,因为真正的佛法本就不受文字束缚。所以大慧,我们一切诸佛和所有菩萨,从不说一个字,也不回答一个字。为什么呢?佛法超越文字,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讲对众生有益的道理。之所以还要用言语讲说,是因为众生习惯用分别心去理解。大慧!如果完全不用言语阐述一切法门,教法就无法建立;教法若不能建立,就不会有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这些觉悟者;如果没有这些觉悟者,那又是谁在说法、为谁说法呢?
若有不达如来说即无说,谓说堕文字法者,则为谤佛谤法,故云此则妄说。既又告大慧云「我及诸佛菩萨未尝说一字答一字。」盖离文字性故也。非不饶益义说者,谓非不随宜演说饶益众生。然说即无说,若谓有说者,凡愚之妄想分别耳。据理绝言,被缘可说,说即成教。若有缘不说,则教法不立。教若不立,则大小乘机无修证之分,如是则孰为能度、孰为所度而建立机教哉!
如果有人不能理解如来所说的法其实等于没有说,认为说法会落入文字概念的局限,那就是在诽谤佛、诽谤法,所以说这是错误的见解。如来又告诉大慧菩萨:“我和一切诸佛菩萨,从来没有说过一个字,也没有回答过一个字。”这是因为真理本来就超越文字相的缘故。并不是说不随宜说法利益众生——而是虽然说法,本质上却等于没有说;如果认为有实在的言说,那只是凡夫愚痴的妄想分别罢了。
从真理的层面看,言语本应止息;但为了顺应众生的因缘,又可以方便说法。一旦说法,便形成了教法。如果面对有缘众生却不说法,教法就无法建立。教法若不能建立,那么大乘、小乘的根器就失去了修习证悟的依据。这样一来,谁还能成为度化者?谁又是被度化的对象?教化与根机又如何能够成立呢!
「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莫着言说,随宜方便广说经法,以众生希望、烦恼不一故,我及诸佛为彼种种异解众生而说诸法,令离心、意、意识故,不为得自觉圣智处。」
所以,大慧啊!诸位大菩萨切莫执着于言语表达,应当随顺机缘、善用方便,广泛宣说经典教法。因为众生的期盼、烦恼各不相同,我与一切诸佛,正是为了这些有种种不同见解的众生,而演说种种法门,目的是让他们能够摆脱心、意和意识的束缚,并不是为了让他们证得自觉圣智的境界。
法固不可不说,若着言说,则又成病,故告云「莫着言说」。然随宜方便而说者,盖众生机乐不同、烦恼非一,我及诸佛皆如是说。然所被机固未是欲得自觉圣智处者,凡可以离乎妄想心识者,则为说也。
佛法固然需要讲解,但如果执着于言语解说,反而会成为障碍,所以佛陀告诫“不要执着言说”。然而根据实际情况善巧方便地讲法,是因为众生的根机喜好不同、烦恼千差万别,我和诸佛都是这样应机说法的。不过所教化的对象,本来就不是那些已经达到自觉圣智境界的修行者,只要能够帮助众生远离妄想分别的心意识状态,就会为他们讲解。
「大慧!于一切法无所有,觉自心现量,离二妄想,诸菩萨摩诃萨依于义不依文字。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坏第一义,亦不能觉他,堕恶见相续而为众说,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达章句,具足性义,彼则能以正无相乐而自娱乐,平等大乘,建立众生。」
大慧啊!要明白一切事物本质上都是空无自性的,能觉悟到这一切不过是自心所显现的境相,远离能取与所取的两种虚妄分别,诸位大菩萨们应当依据实义而修学,不要仅仅拘泥于文字表面。假如有善男子、善女人只执着于文字,那就破坏了最殊胜的第一义谛,不但自己不能觉悟,也无法帮助他人觉悟,反而会陷入错误的见解中,连续不断以此向大众宣说。这样的人,不能透彻了知一切法门、一切修行阶位、一切事物表象,也不能真正理解经文的章节句义。如果能善巧通达一切法门、一切修行阶位、一切事物表象,贯通理解章节句义,圆满把握诸法本性实义,那么他就能以正确不执着于表象的法乐来自在安住,以平等无别的大乘境界,来教化建立众生的正知正见。
一切法无所有等,《入楞伽》云:「令知诸法自心所现,无外境界,离说、所说二种妄想。」既又诫学者言「当依于义、不依文字。」若依文字则害于义,岂能令他获益?言堕恶见相续等者,则于言说相续计着而为他说,此乃不善了知一切教法地、住、因果之相及章段句义。若善了知此等诸义,则能乐于无相,令诸众生安住平等大乘也。
一切事物本质上都是空无自性的,《入楞伽经》说:“要让人们明白,一切事物都是自心所显现的,并没有外在的独立境界,要远离能说和所说这两种虚妄分别。”接着又告诫修行者说“应当依从义理本身,而不是依从文字表面。”如果只依从文字,就会损害对义理的理解,这样怎么能让他人获得真实利益呢?所谓“堕入恶见相续”等,就是指对言语、名相的连续不断产生执着,并以此向他人解说,这就是没有真正善巧地理解一切教法所安立的基础、所住的状态、因果的规律,以及章节段落和文句的真实含义。如果能够善巧通达这些义理,就能安住于不执着表象的境界,使一切众生都能安住于平等的大乘佛法之中。
「大慧!摄受大乘者,则摄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摄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者,则摄受一切众生。摄受一切众生者,则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则佛种不断。佛种不断者,则能了知得殊胜入处。知得殊胜入处,菩萨摩诃萨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现众色像,通达众生形类、希望、烦恼诸相,如实说法。如实者不异,如实者不来不去相,一切虚伪息,是名如实。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应摄受随说计着,真实者离文字故。」
大慧啊!能够领受并奉行大乘佛法的人,就等于领受了诸佛、菩萨、缘觉、声闻的教法。能够领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教法的人,就等于领受了一切众生的解脱之道。能够领受一切众生解脱之道的人,就等于领受了正法。能够领受正法的人,佛法的种子就不会断绝。佛种不断的人,就能真正了知并获得殊胜的证入境界。
知道并获得殊胜证入境界的菩萨摩诃萨,便能常常随缘化现,建立大乘法门,以十种自在神力显现种种色身形象,透彻了知众生的不同形态、心念、烦恼等种种相状,并依实相而说法。所谓“如实”,就是不虚妄、无差别;“如实”,就是不来不去、无有定相;一切虚妄分别止息了,这就叫做如实。
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应当领受那些随言语分别而生起的执着,因为真实实相是超越文字概念的。
此承上文而言,既摄受大乘之法,则一切凡圣无不摄者,如是则为正法、为佛种、为殊胜,入自觉圣处。既得入已,则能起用化他,建立大乘,十力、无畏随类现形,慰诸渴望,消诸烦恼,演说如实之法。此如实法无异别之称、绝去来之相,一切戏论悉皆息灭。然如实之法虽是大乘,不应随说计着,以离文字名为真实。
这是承接上文所说,既然已经领受了大乘佛法,那么一切凡夫圣贤无不包含其中,这样才是真正的佛法、才是成佛的种子、才是殊胜的境界,能够进入自觉圣智的境地。进入这个境界之后,就能发起作用、教化他人,建立大乘教法,以十种智慧力量和无畏精神随顺众生类别显现身形,安慰那些渴望解脱的人,消除种种烦恼,演说真实不虚的佛法。这真实之法没有分别的名称、断绝过去未来的表象,一切无意义的争论都会完全止息。然而真实之法虽然属于大乘,却不应该随着言语而产生执着,因为远离文字相才名为真实。
「大慧!如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观指,不得实义。如是愚夫随言说指,摄受计着至竟不舍,终不能得离言说指第一实义。大慧!譬如婴儿,应食熟食,不应食生,若食生者则令发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不生不灭,不方便修则为不善。是故应当善修方便,莫随言说,如是指端。」
大慧啊!就像有人用手指向某个东西给愚昧的人看,愚昧的人却只盯着那根手指,得不到真正的含义。同样,愚昧的人执着于言语名相,就像只抓住那根手指一样,始终不肯放下,终究无法领悟超越言语的、最真实的道理。大慧!又好比婴儿应当吃煮熟的食物,不该吃生的,如果吃了生的就会生病发狂,这是因为他不懂得按步骤把食物做熟的巧妙方法。大慧!像这样,对于不生不灭的真理,如果不善于运用巧妙的方法去修习,那就是不得当的。所以应当好好修习善巧的方法,不要只追随言语名相,就像不要只盯着那根手指一样。
此以二喻示得失相。一以指指物喻者,喻言说实义。二婴儿熟食喻者,喻方便修法。然皆有得有失,其理晓然。滞于言说则失第一实义,如但观指而不观物。不善修方便,则不契不生不灭之理,如婴儿食生而不食熟,如是而不发狂者几希矣!故又戒云「善修方便,莫随言说」也。
这段经文用两个比喻来说明修行的得与失。第一个是用手指指向物体的比喻,这比喻语言与真实义理的关系。第二个是婴儿吃生熟食物的比喻,这比喻修行方法的重要性。但两者都可能产生得失,其中的道理很明白。如果执着于语言文字,就会失去最根本的真实义理,就像只盯着指头看而不去看所指的物体。如果不善于运用修行方法,就无法契合不生不灭的真理,就像婴儿只吃生食而不吃熟食,这样修行而不陷入狂乱的人实在太少了!所以经文又告诫说:“要善于运用修行方法,不要被语言文字所束缚。”
「是故大慧!于真实义当方便修。真实义者微妙寂静,是涅槃因。言说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大慧!真实义者从多闻者得。大慧!多闻者,谓善于义,非善言说。善义者,不随一切外道经论,身自不随,亦不令他随,是则名曰大德多闻。是故欲求义者,当亲近多闻,所谓善义。与此相违计着言说,应当远离。」
因此大慧!对于真实义理应当善巧修习。真实义理微妙寂静,是证得涅槃的因缘。言语说教是与妄想结合的,妄想则积聚生死轮回。大慧!真实义理要从广学多闻中获得。大慧!所谓多闻,是指善于体悟义理,并非善于言语辩说。善于义理的人,不盲从一切外道的经论,自己不去追随,也不让他人追随,这才可称为具备大德的多闻。所以想求取义理的人,应当亲近多闻,也就是亲近善解义理的人。与此相反,那些执着言语分别的见解,就应当远离。
真义之义离言说相,故云「微妙寂静」。此理若显,即是涅槃之果,未显名因。若着言说不会实义,则与妄想和合,以成生死之因。然此真实之义必由闻慧而得。又言善于义者,非徒多闻而已,要在忘言得意,若随语生见,何异外道?盖善于义则自他不惑于外说,是为大德多闻。故学大乘者不可不亲近大德,否则不善于义,堕于言说,故复戒劝。
真实的道理超越了言语表达,所以称为“微妙寂静”。这个真理如果显现出来,就是涅槃的果报,没有显现时叫作因。如果执着于言语解说而不领会真实含义,就会与妄想混杂,成为生死轮回的因。然而这真实的义理必须通过听闻正法、开启智慧才能获得。
又说善于理解义理的人,并非只是听闻得多,关键在于超越言语、领会真意。如果随着言语产生偏见,那和外道有什么区别呢?因为善于把握义理,自己和他人都不会被外在学说迷惑,这才是真正有德行的多闻。所以修学大乘佛法的人不可不亲近有德行的大德,否则不善于领会义理,就会陷在言语表相中,因此再次告诫劝勉。
尔时,大慧菩萨复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显示不生不灭,无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灭;世尊亦说虚空、非数缘灭及涅槃界不生不灭。世尊!外道说因,生诸世间;世尊亦说无明、爱、业、妄想为缘,生诸世间。彼因、此缘名差别耳。外物因缘亦如是,世尊与外道论无有差别。微尘、胜妙、自在、众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灭;世尊亦说一切性不生不灭、有无不可得。外道亦说四大不坏、自性不生不灭,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诸趣,不舍自性;世尊所说亦复如是。是故我言无有奇特。惟愿世尊为说差别,所以奇特胜诸外道。若无差别者,一切外道皆亦是佛,以不生不灭故。而世尊说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无有是处,如向所说一世界中应有多佛,无差别故。」
这时,大慧菩萨又承佛威神之力向佛禀告:“世尊!世尊所开示的不生不灭之法,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为什么呢?因为一切外道所说的‘因’也是不生不灭的;世尊也说虚空、非择灭以及涅槃境界是不生不灭的。世尊!外道说有一个‘因’能生出世间万物;世尊也说无明、爱欲、业力、妄想作为缘,生出世间万象。他们说的‘因’和您说的‘缘’,只是名称不同罢了。外物形成的因缘道理也是这样,世尊的说法与外道的议论似乎没有差别。外道所立的微尘、胜妙、自在天、众生主等九种本体,都说是不生不灭的;世尊也说一切事物的本性不生不灭、有无都不可得。外道也说地水火风四大不会坏灭、其自性不生不灭,四大是恒常的,这四大即使流转于各道之中,也不会舍弃其自性;世尊所说的道理也与此类似。因此我说这并无奇特。只恳请世尊为我们解说其中的差别所在,说明为何您的教法殊胜奇特、超越外道。如果没有差别的话,那么一切外道也都该是佛了,因为他们也讲不生不灭。但世尊曾说一个世界中同时有多佛出世是不可能的,照此推论,如果一个世界中有多佛(即与外道无别),那便没有差别了。”
上言不生不灭,直以正教言之,未辩所以异于外道者,是故大慧复有异同之问。凡有四难:一、以外道说生法之因与佛所说三无为法为难。虚空即虚空无为,非数缘灭即非择灭,无为涅槃即择灭无为。二、以彼生因与佛所说十二缘生为难。三、以微尘等生与佛所说一切性不生灭为难。九物者,一时、二方、三虚空、四微尘、五四大种、六大梵天、七胜妙天、八大自在天、九众生主即神我也。四、以彼说四大与世尊所说四大为难。此皆以外道之说比同佛说,如文可见。
前面说到不生不灭,只是从正法教义的角度直接说明,还没有辨析这与外道的说法究竟有何不同,所以大慧菩萨又提出了关于异同的疑问。总共有四个问题:第一,以外道所说的产生万法的原因,来对比佛所说的三种无为法,提出疑问。这里说的虚空就是指虚空无为,非数缘灭就是非择灭无为,无为涅槃就是择灭无为。第二,以外道所说的生因,来对比佛所说的十二因缘生起之法,提出疑问。第三,以微尘等能生万物的观点,来对比佛所说的一切法性本无生灭的道理,提出疑问。所说的“九物”是指:一、时间,二、空间,三、虚空,四、微尘,五、四大种(地、水、火、风),六、大梵天,七、胜妙天,八、大自在天,九、众生主(也就是神我)。第四,以外道所认为的四大,来对比世尊所阐明的四大,提出疑问。这些都是将外道的学说拿来与佛的说法进行类比,从文字上就可以清楚看出。
佛告大慧:「我说不生不灭,不同外道不生不灭。所以者何?彼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变相;我不如是堕有无品。大慧!我者离有无品、离生灭,非性非无性,如种种幻梦现故非无性。云何无性?谓色无自性相摄受,现不现故、摄不摄故。以是故,一切性无性、非无性,但觉自心现量,妄想不生,安隐快乐,世事永息。」
佛告诉大慧菩萨:“我所说的不生不灭,与外道所说的不生不灭不同。为什么呢?那些外道认为有一个实在的本体,得到了不生不灭的固定相状;我所说的却不是这样,不会落入‘有’或‘无’的分别之中。大慧!我所开示的,是超越有无、超越生灭的,既不是固定实有,也不是绝对虚无,就如同种种幻象梦境显现一般,所以不能说它完全没有。为什么说不是绝对虚无呢?譬如物质现象,并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有时显现、有时不显现,有时能被感知、有时不能被感知。因此,一切现象既非实有、也非虚无,只要能够觉悟这一切都只是自心所显现的境界,妄想自然不再生起,便能获得安宁快乐,世间的种种纷扰也就永远止息了。”
答中先斥非而后显是。言外道有性自性等,谓彼所说性有自性,如云四大常,以坚湿煖动之性皆不坏不乱,以为得不生不变之相,然亦着心妄计,虽曰不生不灭,实有生灭,堕于有无。佛谓我不如是,我之所说不生不灭,离于有无、生灭及非有非无。如幻梦色现是非无,色性不可得是非有。言色无自性相摄受者,梦幻色相本非实有,愚人妄想故现,其实不现,妄心摄取,实不可取,故知一切诸法亦非有非无。但能觉了诸法唯心,心外无境,则妄想自灭,安于涅槃之乐,永息生死之事矣。
回答中先否定错误观点,再阐明正确见解。说到外道主张事物有独立不变的本性,他们认为万物都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比如声称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永恒存在,认为坚硬、湿润、温暖、流动这些性质都不会毁坏、不会混乱,以此作为不生不灭的证明。但这其实是执着于妄想揣测,虽然嘴上说不生不灭,实际上仍落入生灭的范畴,陷在“有”和“无”的对立中。
佛陀说我不这样认为,我所讲的不生不灭,是超越有无、生灭,也超越非有非无的。就像幻象或梦中出现的色彩,看似存在(非无),但色彩的本质却不可得(非有)。所谓“事物没有固定不变的形相可被执着”,梦幻中的色相本非真实,只因愚昧之人的妄想才显现;其实它并未真实显现,是妄心在抓取,而实际上无可抓取。由此可知,一切现象既非实有,也非绝对虚无。
只要能觉悟一切现象都是心所显现,心之外并无独立实在的境界,那么妄想自然息灭,便能安住于涅槃的寂静喜乐,永远止息生死轮转的纷扰了。
「愚痴凡夫妄想作事,非诸圣贤,不实妄想如乾闼婆城及幻化人。大慧!如乾闼婆城及幻化人,种种众生商贾出入,愚夫妄想谓真出入,而实无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如是大慧!愚痴凡夫起不生不灭惑,彼亦无有有为无为,如幻人生,其实无有若生若灭,性无性无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离于生灭,愚痴凡夫堕不如实,起生灭妄想,非诸圣贤。」
愚昧的凡夫因妄想而造作种种事相,这并非圣贤的境界,这种虚妄不实的妄想如同海市蜃楼和幻化出来的人影。大慧啊!就像海市蜃楼与幻化的人影,看似有种种众生、商人来往出入,愚昧的人却妄想认为那是真实的出入,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出入的人,只是因为他们心存妄想的缘故。同样如此啊,大慧!愚痴的凡夫生起“不生不灭”的迷惑,对他们而言,其实并没有真实存在的“有为”或“无为”,就像幻化的人生,本质上并没有真正的生起或灭去,因为其本性空寂、无实无有。一切事物也都是这样,本自远离生灭,愚痴的凡夫却陷于不真实的认知,生起关于生灭的妄想,这绝不是圣贤的见解。
凡世间有为生灭之事起于妄心,此乃凡夫所迷,故曰「非诸圣贤」。乾闼婆城,喻妄境不实,如文可见。言愚夫起不生不灭惑者,谓彼妄想本是生灭,妄谓不生不灭,则惑也。彼亦无有有为无为者,言彼不弃有为,是不知生灭之实;既无无为,是不知无生灭之实。如见幻人之生,其实无有生灭,一切诸法亦复如是。愚夫之所以起妄想者,由不见如实之理,堕于虚妄,圣贤则不尔也。
世间那些因造作而生灭的现象,都源于虚妄的心念,这是凡夫所迷惑的,所以说“不是圣贤的境界”。乾闥婆城,比喻虚妄的境界并不真实,正如经文所说。所谓愚夫对不生不灭产生迷惑,是指他们的妄想本是生灭的,却误以为是不生不灭,这就是迷惑。他们既没有真正把握“有為”,也没有体认“无為”——不捨弃有為,是不明白生灭的实质;既然没有无為,是不懂得无生灭的实质。好比看到幻化的人生,其实并没有真实的生灭,一切事物也都是如此。愚夫之所以生起妄想,是因为没有见到真实的道理,堕入了虚妄分别;圣贤则不会这样。
「不如实者不尔,如性自性妄想亦不异。若异妄想者,计着一切性自性,不见寂静。不见寂静者,终不离妄想。是故大慧!无相见胜,非相见。相见者,受生因故不胜。大慧!无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灭,我说涅槃。大慧!涅槃者如真实义见,离先妄想心心数法,逮得如来自觉圣智,我说是涅槃。」
不真实认知的人并非如此,对事物本性的妄念也没有差别。如果妄念有差别,就会执着一切事物的自性,无法见到寂静。无法见到寂静的人,终究不能摆脱妄念。因此大慧啊!不执着于表象的见解更为殊胜,并非执着表象的见解。执着表象的见解,是产生轮回的原因,所以不殊胜。大慧!不执着表象,妄念便不会生起,不起也不灭,我称之为涅槃。大慧!所谓涅槃,就是如实地认知真理,远离先前妄念中的心与心所活动,证得如来自觉的圣智,我称之为涅槃。
言不如实者,《入楞伽》云:「言虚妄者不如法性。」不尔者,谓不同圣贤也。圣贤之所以为圣贤者,由了妄想即是真实,非别有也。如彼凡夫性自性妄想与如实理亦本不异,若谓如实理与妄想有异,则执着诸法自性,不见本来寂静之体。不见此体,妄想执情终不能离。言无相见胜者,既云着相,不见寂静,则欲见寂静以无相为胜,非是相见。盖着相见者是生死之因,故不为胜。然则无相是离妄想,契乎不生不灭,是为佛说究竟涅槃。又云「涅槃者如真实义见」,则未见涅槃以前,妄想心数皆悉远离,至于佛地也。
语言不符合真实情况,《入楞伽经》中说:“言语虚妄,不如法性真实。”所谓“不尔”,就是不同于圣贤的境界。圣贤之所以成为圣贤,是因为他们明白妄想本身就是真实,并不是另外存在一个真实。就像凡夫的自我执着与如实真理本来也没有差别,如果认为如实真理与妄想有所不同,就会执着于一切事物的自性,看不见本来寂静的本体。看不见这个本体,妄想与执着就终究无法摆脱。说“无相见胜”,既然提到执着于表象,就看不见寂静,那么想要体认寂静,以不执着于表象为殊胜,并非通过表象去认识。因为执着于表象是生死轮回的根源,所以不算殊胜。然而,不执着于表象就是远离妄想,契合不生不灭的境界,这才是佛所说的究竟涅槃。又说“涅槃就是如真实义而见”,那么在尚未证得涅槃之前,妄想心念都已完全远离,直至达到佛的境界。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灭除彼生论, 建立不生义,
我说如是法, 愚夫不能知。
一切法不生, 无性无所有,
乾闼婆、幻梦, 有性者无因。
不生无自性, 何因空当说?
以离于和合, 觉知性不现,
是故空不生, 我说无自性。
谓一一和合, 性现而非有,
分析无和合, 非如外道见。」
消除那关于事物产生的争论, 确立无生的真谛, 我宣说这样的法义, 愚昧之人却难以领会。
一切事物本无生起, 没有固定本性,也非实有存在, 如同乾闥婆城、幻术与梦境, 认为事物有自性的人找不到其生起的根源。
既然无生亦无自性, 为何还要说“空”呢? 因为离开了因缘和合, 能觉知的体性便不显现, 所以说空性本无生起, 我称之为无自性。
这就是说——每一个因缘和合的现象, 体性虽显却非实有, 深入剖析则无和合可得, 这不同于外道的见解。
灭除彼生论者,谓破彼外道妄计之论。外道虽有不生不灭之言,乃妄想分别是生死因,故云「生论」。佛说不生不灭是中道实理,对彼有生,故云「不生义」也。一切法下,颂非有非无,如干城、幻梦虽有而无因也。不生无自性等,是承上再征,谓不生者是无自性,无性是空,云何为我说也。以离于和合下是释,谓于根、尘离和合相,而觉知之性自然不现。不现是空,空则不生,是故佛说无自性也。谓一一下,重释上义,如文可见。
消除那种“生灭”理论,是指破除外道错误执着的学说。外道虽然也有“不生不灭”的说法,但那其实是妄想分别,反而是生死轮回的原因,所以称之为“生论”。佛陀所说的不生不灭才是中道真实之理,针对外道那种“有生”的观点,因此说“不生”的真义。接下来经文说一切法……,是用偈颂说明既非实有也非全无,就像乾闼婆城、幻象梦境一样,看似存在却没有真实的根源。“不生即无自性”等句,是承接上文再次追问:所谓“不生”就是指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无自性就是空,为什么还要对我说法呢?从“离开和合……”以下是解释:是说在根尘接触中,脱离了和合的表象,能觉知的作用自然就不显现。不显现就是空,空就是不生,所以佛陀说一切法无自性。接下来“一一分别……”等句,是重新解释上面的道理,按文字理解即可。
「梦幻及垂发, 野马、乾闼婆,
世间种种事, 无因而相现,
折伏有因论, 申畅无生义。
申畅无生者, 法流永不断,
炽然无因论, 恐怖诸外道。」
梦中幻影与眼中幻象, 如旷野浮光、海市蜃楼, 世间千般现象, 本无实因而显现。 此理破除“有因”之见, 彰显“无生”真谛。 弘扬无生之义者, 正法源流永不枯竭; 当“无因”智慧如焰照亮, 外道邪见自生惊畏。
梦幻等,喻世间之法无因而现,其相本虚,并显不生之义,其所破立则折伏外道有因之论,申畅无生之义。然外道本计无因而生,而言有因者,盖彼所言不生不灭乃是妄计,实为生死之因,故斥其为有因论也。外论既灭,则正法流行,无生之论炽然而说,使彼外道闻而恐怖也。
世间一切事物如同梦境幻影般,没有真实的根源却显现出来,它们的本质本来就是虚妄不实的,这里同时也揭示了万物本来没有生起的道理。这样的阐述是为了破除外道主张事物有真实生起原因的观点,从而阐明“无生”的真正含义。然而外道原本执着于“无因也能生起”的错误见解,而这里说他们主张“有因”,是因为外道所说的“不生不灭”其实是虚妄的执着,实质上还是生死轮回的根源,所以批判他们属于“有因”的错误理论。外道的邪说被破除之后,正确的佛法就能广为流传,“无生”的真理得以充分阐扬,使得那些外道听闻后心生畏惧。
尔时,大慧以偈问曰:
那时,大慧用偈颂问道:
「云何何所因, 彼亦何故生?
于何处和合, 而作无因论?」
“什么原因导致他们, 又为何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在何处形成了这样的见解, 而主张无因无缘的谬论?”
尔时,世尊复以偈答:
这时,世尊又用偈语回答:
「观察有为法, 非无因有因,
彼生灭论者, 所见从是灭。」
观察世间一切造作现象,并非无因而生亦非有固定之因, 那些执着生灭理论的人, 其错误见解将由此消泯。
此颂问答核无因论义。问有四意:谓云何、何因、何故、何处而作是无因论耶?答亦有四:观察有为法是答处,有为即世间生灭之法也;非无因有因是答云何,谓佛法非有非无也;彼生灭论者,是答何所因,即因彼外道生灭论也;所见从是灭是答何故,谓灭彼邪见也。
这段偈颂以问答形式探讨无因论的要义。提问包含四层含义:即为何、什么原因、什么缘故、何处产生这种无因论呢?回答也分四点:观察有为法是对“何处”的回答,有为法即世间生灭变化的诸法;非无因亦非有因是对“为何”的回答,指佛法超越有无二边;那些主张生灭论者是对“什么原因”的回答,即针对外道生灭论的见解;所见从此息灭是对“什么缘故”的回答,意为破除这类邪见。
尔时,大慧说偈问曰:
那时,大慧用偈语发问:
「云何为无生? 为是无性耶?
为顾视诸缘? 有法名无生?
名不应无义, 惟为分别说。」
什么是无生?难道是没有自性吗? 还是说观察各种因缘,有个叫做无生的法存在? 名称不应该没有意义,请你为我详细解说。
此问无生义,为诸法无自性名无生耶?为顾待诸因缘名无生耶?为别有法名无生耶?即有无生之名,必有无生之义,愿佛为说。
世尊,关于“无生”的含义,弟子想请问: 是指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所以称为无生吗? 还是指一切现象都依赖因缘条件而存在,所以称为无生? 或是另外有一种独立的法叫作无生呢? 既然有“无生”这个名称,必然有“无生”的真实意义,恳请世尊为我们开示。
尔时,世尊复以偈答:
这时,世尊又用偈语回答:
「非无性无生, 亦非顾诸缘,
非有性而名, 名亦非无义。
一切诸外道, 声闻及缘觉,
七住非境界, 是名无生相。」
并非没有本性才说无生,也不是观察各种条件才这样说, 并非有个实在的本体可以称呼,但名称也并非毫无意义。 所有外道修行者,声闻与缘觉圣者, 乃至七地菩萨也未能完全通达,这便称为无生之实相。
答中先遮所问,盖无生者不堕有无,故皆非之。名亦非无义,起后正答也。凡有三意:一、以所证位显,盖此无生忍位非诸凡小及偏教菩萨所住境界,七住即七地,以菩萨到第八地方破无明,故云「七住非境界」也。
回答中先否定所提的问题,因为真正体悟无生之理的人不会陷入有或无的极端,所以这些说法都不对。名称也不是完全没有意义,这是为了引出后面正式的回答。主要包含三层意思:第一,用所证悟的阶位来显明,这种无生法忍的境界不是凡夫、小乘以及偏颇教法的菩萨所能达到的境地。七住就是七地,因为菩萨要到第八地才开始破除根本无明,所以说“七住非境界”。
「远离诸因缘, 亦离一切事,
唯有微心住, 想、所想俱离,
其身随转变, 我说是无生。」
远离各种因缘条件, 也超脱一切现象事物, 唯有微细心念安住, 能想与所想皆已放下, 身心随顺自然转化, 我说这就是无生境界。
二、以离诸缘故,则非顾待之缘。既离诸缘,亦离一切生死之事,惟有微妙寂静之心。如是而住,所以能想、所想分别俱离,妄心既为妙心,而身亦转胜,是为无生,佛所说也。
二、因为远离了各种外在条件,就不再依赖这些条件。既然远离了外在条件,也就远离了一切生死轮回之事,只剩下微妙而寂静的心。这样安住,所以能想的念头、所想的事物都脱离了分别,虚妄的心变成了微妙的心,身体也随之转化提升,这就是无生境界,是佛所说的道理。
「无外性无性, 亦无心摄受,
断除一切见, 我说是无生。
如是无自性, 空等应分别,
非空故说空, 无生故说空。」
“外境本无实性, 也无心念能执取, 断除所有妄见时, 我说此境即无生。
如此诸法无自性, 空义应当善分别, 并非顽空而说空, 只因无生故说空。”
三、以有无二性不可得故,内外俱忘。无外性者是忘外也,无心摄受者是忘内也。内外既忘,则断一异等见,如是无生即无自性,无性故空,空亦叵得,故曰「非空说空」。空即无生,故又云「无生说空」也。
三、因为存在与不存在的两种性质都无法真正获得,所以内在与外在都要放下。不执着外在现象就是放下对外境的执着,心中没有摄取接受的念头就是放下对内在的执着。内在与外在都已经放下,就能断除“同一”或“差异”等种种偏见,这样没有生起也就没有自性,没有自性所以是空,但空本身也不可得,因此说“并非空而说空”。空就是没有生起,所以又说“从无生来说空”。
「因缘数和合, 则有生有灭,
离诸因缘数, 无别有生灭。
舍离因缘数, 更无有异性,
若言一异者, 是外道妄想。
有无性不生, 非有亦非无,
除其数转变, 是悉不可得。」
事物因缘条件和合时, 就会有产生与消亡, 若离开种种因缘条件, 便没有独立的生灭现象。 舍弃对因缘条件的执着, 更不存在其他独立实体, 若执着于同一或差异, 那是外道的错误认知。 有与无的本性本不生起, 既非真实存在也非虚无, 除非因缘条件流转变化, 这些概念都不可得。
此于缘生示无生义,准后文,即十二因缘数法和合而有生灭。然十二惑业因缘亦从根尘因缘而起,若离能生因缘,而所生之法何有?故曰「无别有生灭」也。若离生灭因缘,岂复有一异之见同于外道?若离一异,亦离有无非有非无等四句,惟除其为因缘之所转者。凡能了达无生,是有无诸句皆不可得。
这里通过缘起法来揭示无生的道理。参照后文可知,即十二因缘这些现象因条件和合而显现出生灭变化。然而十二因缘中的迷惑与业力,其实也是从根尘相对等因缘条件中产生的。如果离开了能生的因缘条件,所生的现象又怎么存在呢?所以说“并没有独立存在的生灭”。倘若脱离了生灭的因缘关系,哪里还会有“一”或“异”这类与外道相似的见解呢?若能超越“一”与“异”的分别,自然也就能超越“有、无、非有、非无”这四种偏执的论断——除非仍然被因缘所束缚。凡是能够彻底了悟无生之理的人,便会明白“有”“无”等一切概念都不可执着。
「但有诸俗数, 展转为钩锁,
离彼因缘锁, 生义不可得。
无生性不起, 离诸外道过,
但说缘钩锁, 凡愚不能了。
若离缘钩锁, 别有生性者,
是则无因论, 破坏钩锁义。
如灯显众像, 钩锁现若然,
是则离钩锁, 别更有诸性。」
世间种种现象, 如同环环相扣的锁链, 若离开这因缘的链条, 所谓“生起”便无从谈起。
本无生起的本性不会自发产生, 如此方能远离外道的谬误。 若只说这因缘的连锁, 凡夫愚者却难以明白。
若说离开因缘的连锁, 另有一个能生的自性存在, 那便堕入无因之论, 破坏了缘起如链的真义。
好比灯盏照出种种影像, 连锁的显现也是如此道理。 若说离了这连锁之外, 还有别的独立自性存在—— 这见解便违背了缘起的真实。
诸俗数,即生死俗假因缘,谓凡夫从本以来,惟逐妄缘,流转生死,如钩锁连环之不可断。若能了达妄缘生即无生,故云「生义不可得」也。言生无性不起等,谓了生无生,性执不起,则离外道邪见。但我说因缘钩锁之义,令了生即无生,凡愚所不能了。若离能生因缘之外别有所生法者,则我说无因之论,而反自破钩锁之义。如灯显众像等者,佛谓我说钩锁之义正欲令人了达生则无生,否则离此生法之外别求无生,如众物由灯而显,非即物是明,故云「钩锁现若然」。谓钩锁之现若是,则因缘之外别有诸法也。
世俗所说的种种现象,就是生死轮回中虚假的因缘。意思是凡夫从无始以来,一直追逐虚妄的缘起,在生死中流转不息,就像锁链环环相扣,难以断开。如果能够透彻了悟这虚妄的缘起所生即是无生,所以说“生的意义不可得”。说到“生无自性,不起”等等,是指明白了生即是无生,对自性的执着就不会生起,这样就能远离外道的错误见解。但我说这因缘如锁链相扣的道理,是为了让人们了悟生即是无生,这是凡夫愚昧之人所不能理解的。如果离开能生的因缘之外,另外还有一个独立的生起之法存在,那我说的就成了无因之论,反而自己破坏了我所说的锁链相扣的义理。比如灯照亮各种物品的比喻,佛说我阐述锁链相扣的义理,正是希望人们能够了悟生即是无生。否则,离开这个生起的现象之外,另外去寻求一个无生,就像各种物品是靠灯才显现出来,但物品本身并不是光明,所以说“锁链的显现如果是这样”。意思是如果认为锁链的显现是独立存在的,那就等于承认在因缘之外,另有其他事物存在了。
「无性无有生, 如虚空自性,
若离于钩锁, 慧无所分别。
复有余无生, 贤圣所得法,
彼生无生者, 是则无生忍。」
没有自性就没有生起,就像虚空的本质, 若脱离种种束缚,智慧便无分别。 另有一种无生境界,是圣贤所证得的法, 那生起却不生的状态,便是无生法忍。
了达因缘生法性相叵得,是为无生,则其体性如虚空无碍。若离缘生别求无生,是智慧无观察之用,故曰「慧无所分别」也。余无生者,指上贤圣所得,由了生即无生,是为无生法忍。
明白了知因缘所生的事物,其本质与现象都不可得,这就是无生的道理,它的本体就像虚空一样没有障碍。如果脱离缘生的事物,另外去寻求无生,这样的智慧就失去了观察体认的作用,所以说“智慧没有分别的作用”。其余所说的无生,指的是上文提到的贤者圣人所证得的境界,因为他们明白了生就是无生,这就是安住于无生之理的智慧。
「若使诸世间, 观察钩锁者,
一切离钩锁, 从是得三昧。
痴爱诸业等, 是则内钩锁,
钻燧、泥团轮、 种子等名外。
若使有他性, 而从因缘生,
彼非钩锁义, 是则不成就。
若生无自性, 彼为谁钩锁?
展转相生故, 当知因缘义。」
如果让世间的人们, 观察这像锁链一样环环相扣的现象, 便能从一切锁链般的束缚中解脱, 从而进入安定的禅定境界。
愚昧、贪爱以及种种行为造作, 这些是内在的锁链; 而钻木取火、陶土转轮、种子发芽等现象, 则被称为外在的锁链。
如果认为事物有独立不变的本性, 却又说是从因缘中产生, 那就不符合锁链相续的道理, 这样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如果事物生起时本无固定自性, 那又是谁被锁链束缚呢? 正因为一切现象辗转相依、相续而生, 就应当明白因缘的真实含义。
此言世间众生,若能进修观察因缘所生之法当体即空,乃得无生三昧,离于钩锁。然所观因缘有内有外,内则无明等十二因缘,外则钻燧、泥轮等事。钻燧得火、泥团成瓶、种子生芽,此三者名外因缘。此外因缘以喻于内,乃显离因缘外别无生法。若谓别有法从他缘而生,是非善观因缘之义,则不能成就无生法忍。若达生即无生,即缚成脱,故云「彼为谁钩锁」。否则流转生死,是因缘义。
世尊说:世间众生,若能深入修习、观察因缘所生的一切事物,当下体悟其本性空寂,便能证入无生无灭的禅定境界,脱离生死束缚。然而所观察的因缘有内外之分:内在的因缘是无明等十二因缘的流转,外在的因缘则如钻木取火、陶土成瓶、种子发芽这类现象。钻木生火、泥团制瓶、种子生芽,这三者称为外因缘。用这些外因缘来比喻内在的因缘,正是为了说明——离开因缘之外,并没有独立存在的“生起之法”。如果认为另有某种事物是从其他因缘中单独生出来的,这便不是正确观察因缘的智慧,也就无法成就“无生法忍”。若能通达“生起即是无生”的实相,那么束缚当下就成为解脱,所以说“还有什么能束缚你呢?”否则便会继续在生死中流转,这正是因缘法的深义所在。
「坚湿煖动法, 凡愚生妄想,
离数无异法, 是则说无性。」
坚固、湿润、温暖、流动这些现象, 凡夫愚人因此生起种种妄想; 若离开这些分别计较并无其他实在的法, 这就是在说明万法本无自性。
此四句是言外道妄计四大之性不坏,以为不生不灭。离数等者,谓离因缘而说无生法也。
这四句话是说,外道错误地认为地、水、火、风这四大的本质不会坏灭,以为这就是不生不灭。所谓“离数”等,是指他们脱离了因缘条件,而妄谈所谓的无生之法。
「如医疗众病, 无有若干论,
以病差别故, 为设种种治。
我为彼众生, 破坏诸烦恼,
知其根优劣, 为彼说度门。
非烦恼根异, 而有种种法,
唯说一乘法, 是则为大乘。」
如同医生治疗各种病症, 不会只用单一药方, 因为病情各有不同, 所以设立种种治疗方法。
我为一切众生, 破除所有烦恼障碍, 知晓他们根器深浅优劣, 因而为他们宣说解脱的法门。
并非烦恼或根器有差别, 便存在种种不同的法, 实质上只演说唯一究竟之法, 这才是真正的大乘。
此喻如来立教之意。若论出世本意,惟说一乘以度群生,如大医王但以阿伽陀药遍治众病,故云「无有若千论。」然机器不齐,未免曲垂方便,为说三乘,渐次调伏,如随病差别设种种药。然非根异而法有殊,权机若熟,咸归一实,所谓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也。
这个比喻说明如来设立教法的本意。若论出世度众的根本宗旨,如来只说唯一佛乘来度化众生,就像神医只用阿伽陀这一味妙药普遍治疗一切疾病,所以说“没有种种分别的论述”。然而众生根器不同,难免要善巧设立方便法门,为此说三乘教法,逐步调伏引导,如同依照病症差别而开设种种药方。但这并非因为根器差异而教法本质不同,一旦众生机缘成熟,所有方便终将回归究竟实相,正是所谓十方诸佛世界中,唯有这一乘真实妙法。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无常妄想,世尊亦说一切行无常是生灭法,此义云何为邪为正?为有几种无常?」
这时,大慧大菩萨又对佛说:“世尊!所有外道都生起无常的虚妄见解,世尊也说一切现象都是无常,是生灭之法。这其中的道理,怎样算是邪见,怎样才是正见?无常又有哪几种呢?”
常与无常之名无异外道,不以义定,邪正曷分?上明不生不灭是真常之义,已破外计,未辩无常邪正之殊,所以再请决也。问辞可见。
常与无常这些名称,与佛教之外的其他思想流派所用的并无区别。如果不从真实含义上加以界定,邪见与正见又如何区分?前面已经说明了不生不灭才是真正恒常的道理,并破除了外道的错误见解,但还没有辨析无常概念中邪正的不同,所以(我)再次请求(世尊)决断。提问的内容可以(从经文)看到。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种无常,非我法也。何等为七?彼有说言:作已而舍是名无常。有说:形处坏是名无常。有说:即色是无常。有说:色转变中间是名无常,无间自之散坏,如乳酪等转变,中间不可见,无常毁坏,一切性转。有说:性无常。有说:性无性无常。有说:一切法不生无常,入一切法。」
世尊告诉大慧菩萨:“所有外道有七种对无常的理解,都不是我所宣说的正法。是哪七种呢?他们有的说:事物造作出来之后又被舍弃,这叫作无常。有的说:形态样貌发生损坏,这叫作无常。有的说:物质现象本身就是无常。有的说:物质在变化过程中就是无常,事物在连续不断地自行消散坏灭,比如从牛奶变成奶酪这样的转变,中间过程无法看见,无常就在毁坏、一切事物都在转变中体现。有的说:事物的本质就是无常。有的说:事物的本质既是无常也是非无常。有的说:一切事物本来没有生起,这就是无常,这个道理贯穿于一切事物之中。”
七种无常皆是外计,先列、次释。列中,唯色转变无常消涉释义。色言四大造色,转变谓生住异灭。无间自之散坏等者,谓相续不断,能令变异,自然归灭也。如乳酪之转变,虽不可见,然在法中自然变坏一切法也。余皆下文具释。释中或兼破计,或但释义,仍不次第,不出色性也。
七种无常都是外道的见解,先列出、再解释。在列举中,只有“色转变无常”涉及解释其含义。“色”指的是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所构成的现象,“转变”指的是生起、持续、变化、消亡的过程。“无间自之散坏等”意思是:这些现象相续不断,本身就在变异,最终自然归于坏灭。就像牛奶变成奶酪的转变,虽然过程肉眼难见,但在一切事物运作的规律中,一切现象都在自然地变化坏灭。其余几种无常下文都有详细解释。在解释中,有时兼带批驳错误的见解,有时只解释含义,顺序并不固定,但都没有超出物质现象的本质范畴。
「大慧!性无性无常者,谓四大及所造自相坏,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
大慧啊,所谓“本性无自性、一切皆无常”,说的是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一切事物,其自身的形相终归会坏灭;而四大本身的自性,其实也是不可得的,它们本就没有一个实在的、恒常的生起。
性无性者,谓四大之性皆无自性,能造及所造相皆归变坏,故曰无常。四大自性下,是破彼计,意谓大种自性本来不生,不生尚无,何生可灭言无常耶?
四大(地、水、火、风)的本性都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能造作万物的四大以及它们所造作出来的各种现象,最终都会变化坏灭,所以说是无常的。下面关于四大自性的论述,是为了破除那种错误的见解,意思是说:四大种的自性本来就是不曾生起的,连“生”尚且不存在,又哪里有“灭”可谈而说它是无常的呢?
「彼不生无常者,非常无常,一切法有无不生,分析乃至微尘不可见,是不生义,非生,是名不生无常相。若不觉此者,堕一切外道生无常义。」
这个“不生无常”的道理是说:它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一切现象的存在与不存在都不会真正生起。即使分析到最微小的尘埃也看不见实质,这就是“不生”的真义——并非实有生起,这才叫做“不生无常”的本质。如果不能领悟这一点,就会落入外道所执着的“生起与无常”的错误见解中。
先出正义,而后斥非。言非常等者,佛谓常与无常一切有无诸相对法体本不生,乃至分析至于微尘亦无所见,以是义故说名无生,此为如来所说不生无常之相。若不了此义,则堕外道所计生无常义,以外道不达无生之旨,虽说无生,实为有生,故斥云生无常也。
先阐明正确的道理,然后再驳斥错误的见解。说到“非常”等概念时,佛陀指出:常与无常、一切有或无等所有相对的现象,其本体原本就是不生的,即使分析到极微小的尘埃,也找不到实有的存在。基于这个道理,才称之为“无生”——这就是如来所阐述的“不生”与“无常”的真实含义。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就会陷入外道所执着的“生起性的无常”见解中。因为外道不能通达“无生”的真义,虽然口中也说“无生”,实际上却落在“有生”的认知里,所以驳斥他们说这是“生灭无常”。
「大慧!性无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无常性。所以者何?谓无常自性不坏。大慧!此是一切性无性无常事。除无常,无有能令一切法性无性者,如杖瓦石破坏诸物。」
大慧!所谓“本性无常”这种说法,其实是自心的妄想分别,并非真正存在“常”或“无常”的固定本性。为什么呢?因为无常本身并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大慧!这是一切现象看似有自性、实则无自性所显现的无常状态。除了这种无自性显现的无常之外,并没有一个独立的东西能使一切事物失去自性;就像用木棍、瓦片、石头去击打破坏其他物体一样——只是缘起的现象,并无实体的“破坏者”存在。
言自心妄想等者,谓彼于非常非无常中自生分别,以为无常能坏诸法而自性不坏,此即是前性无性无常之事,意谓事可坏而性不可坏。世间诸法有坏者,因无常故,无常遍于诸法之中,如杖瓦石能破坏诸物,而自体不坏也。
说到自心妄想等等,是指那些人在“既不是永恒也不是无常”的真理中,自己生出分别念头,认为无常能够毁坏一切事物,但事物的自性却不会毁坏。这就是前面所说的“认为自性存在或不存在都是无常”那件事,他们的意思是:具体现象可以毁坏,但自性不可毁坏。世间万物之所以有毁坏,是因为有无常的缘故,无常遍布在一切事物之中,就像棍棒、瓦片、石头能破坏其他东西,但它们自身的实体却不会坏掉。
「现见各各不异,是性无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别。此是无常、此是事。作所作无异者,一切性常,无因性。大慧!一切性无性有因,非凡愚所知。」
眼前所见种种现象虽各不相同,但它们的本质都是无常变化的过程,并非造作的主体与对象存在根本差异。所谓无常,就是指事物变化的现象。若认为造作者与造作对象没有区别,便会推导出一切现象永恒不变、且无因果关联的错误结论。大慧啊!一切现象虽无固定自性,却有其生起的因缘,这不是凡夫俗子所能轻易理解的。
此破外计。佛谓现前所见诸法与无常无异,安有性与事不同耶?故云「非作所作有差别」。故知无常即事、事即无常,此能所不异应是常义。无因性者,《入楞伽》云「不见有因」,言无常无破坏诸法之因。一切性下,佛言诸法灭坏实亦有因,但此意微隐,非凡愚之所能了。
这是破除外道的错误见解。佛陀指出:眼前所见的一切现象与无常本质并无不同,哪里存在永恒本体与变化现象之间的差异呢?所以说“并非造作者与被造物真有差别”。由此可知无常即是现象、现象即是无常,这种能知与所知不分离的状态才应是恒常的真义。所谓“无因性”,《入楞伽经》说“不见有生起之因”,是指无常本身并不具有主动破坏诸法的独立原因。“一切性”以下的经文,佛陀说明诸法生灭确实也存在因缘,但这种道理深奥隐微,并非凡夫愚者所能透彻了悟。
「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无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无有别异,而悉见有异。若性无常者,堕作因性相。若堕者,一切性不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堕者,自无常应无常,无常无常故,一切性不无常,应是常。」
并非由不相似的事物产生。如果认为事物能这样产生,那么一切存在都会成为无常。这种不相似的事物,能造作与所造作本无差别,人们却都看见差异。如果本性是无常的,就会落入造作因果的形态中。一旦落入这种形态,一切存在都无法达到究竟。一切存在若陷入造作因果的形态,自身无常就应当是无常的;但无常本身若是无常的,那么一切存在就不是无常,而应当是常住的。
非因不相似事生等者,谓无常若非有因,则无差别事生。若其生矣,一切法则与之偕生悉皆无常,岂非差别事以验无常之有因必矣。如彼所计,则此法彼法、能作所作应无差别,而现见差别之异,云何妄计无因生差别法耶?若性无常等者,凡言性必究竟无作,无作则常。既云无常,则堕于有作诸法,非究竟义。以是为因,则堕作因性相,失本性义。言自无常应无常者,谓能作之性若是无常,应同所作之法皆是无常。自性既是无常,则所作无常之法反应是常。一切性即一切法也。
如果无常没有原因,就不会产生各种不同的现象。如果它产生了,那么一切现象都会随之产生,全都是无常,这难道不正是通过不同现象来证明无常必定有原因吗?按照他们的错误见解,那么这个方法、那个方法,能造作的和所造作的都应该没有区别,但实际上明显看到各种差异,怎么能错误地认为不同现象是没有原因产生的呢?至于说“本性是无常”等等——凡是说到“本性”,必定是究竟的、没有造作的,没有造作就是恒常。既然说是“无常”,那就落入了有造作的种种现象之中,不是究竟的意义。把这个当作原因,就会陷入造作之因的性质与相状,失去了本性的意义。说“自身无常就应该没有常”的意思是:如果那能造作的本性是无常的,就应该和所造作的现象一样都是无常。能造作的本性既然是无常,那么所造作的无常现象反而应该是恒常的。“一切性”就是指一切现象。
「若无常入一切性者,应堕三世,彼过去色与坏俱;未来不生,色不生故;现在色与坏相俱。色者,四大积集差别,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坏,离异不异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坏。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灭,离四大造色,一切外道于何所思惟性无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坏故。」
如果无常性渗透到一切事物的本性中,那就应该堕入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分别之中:过去的色蕴已经随着坏灭而消失;未来的色蕴尚未产生,因为色的本性就是不生;现在的色蕴则与坏灭之相同时并存。所谓的色,是由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积聚组合而成的差别形态。四大元素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现象,其自性本无坏灭,因为它们既不离异也不相同。一切外道也都认为四大元素不会坏灭。在三界一切存在中,四大及所造色在认知范围内确实有生有灭;但如果离开了四大和所造色,一切外道又能在哪里去思惟无常之性呢?四大本身并无生起,其自性之相本不坏灭。
若无常性遍诸法中,乃属三世变迁,过去色已坏、未来色未生、现在色俱坏。色即四大差别之色,能造四大及所造色其性不坏,离异不异。此一切外道谓四大体性不坏如此。一切三有下,《入楞伽》云:「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灭相,岂更别有无常之性,能生于物而不灭耶?」此如来结斥外道之过。
如果无常的特性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中,那就属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变迁——过去的色法已经坏灭,未来的色法尚未产生,现在的色法也同时在坏灭。色指的是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所构成的种种形态,能造作的四大本身以及它们所构成的色法,其本质并不坏灭,既不能说它们相同,也不能说它们不同。这是一切外道所认为的“四大本体永恒不坏”的观点。
一切三有之中,《入楞伽经》说:“三界之内,能造作的四大和所造作的色法,无一不是生起、暂住、灭亡的现象,哪里还另外有一个独立存在的‘无常之性’,能够产生万物而自身却不灭亡呢?”这是如来总结并驳斥外道的错误见解。
「离始造无常者非四大,复有异四大。各各异相自相故,非差别可得。彼无差别,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当知是无常。」
离开最初造作的无常现象并非地水火风四大元素,而是另有不同于四大的存在。因为各种现象都有各自独特的形态和本质特征,所以并非通过区分差异就能认知。那种无分别的状态中,一切现象不会重复造作,主观认知与客观对象两种认知方式也不产生作用,应当明白这才是真正的无常本质。
《入楞伽》云:「始造即舍无常者,非大种互造大种,以各别故;非自相造,以无异故;非复共造,以乖离故。当知是非始造无常。」二方便,谓同异更造之方便也。
《入楞伽经》中说:“所谓事物一开始形成就立刻坏灭的这种无常,并不是由于地、水、火、风等基本元素互相创造对方,因为它们各自性质不同;也不是由自身创造自身,因为自身没有差别可言;也不是由多种元素共同创造,因为它们彼此分离、各有特性。应当知道,这并不是‘初始形成即坏灭’意义上的无常。”这里所说的“二方便”,指的是事物因共同性或差异性而继续生起变化的因缘条件。
「彼形处坏无常者,谓四大及造色不坏,至竟不坏。大慧!竟者,分析乃至微尘观察坏。四大及造色形处异见长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坏,形处坏现,堕在数论。」
那所谓"形状和位置的变坏不长久"是怎么回事呢?意思是说,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以及它们构成的各种物质形态,本身是不会坏灭的,它们一直到最终也不会坏灭。大慧啊!所谓"最终",指的是把它们分析到最微小的尘埃时,才观察到它们是在变化坏灭的。四大元素和它们构成的物质,它们的形状和位置看上去有高矮长短的差别,但实际上这些差别是找不到实体的,并不是四大元素本身有这种差别。四大元素本身不会坏灭,只是它们显现出来的形状和位置会变化坏灭,这种说法其实落入了外道"数论派"的观点。
形处即形状,乃四大造色不坏者,外道计此能造所造至竟不坏。至竟犹极也、尽也,谓分析造色至于微尘犹不可坏。但观察灭坏形状长短等见,不坏能造所造色体,此乃俗数言语,故云「堕在数论」也。
形状就是物体的外在形态,是由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所构成的物质形态不会彻底毁坏。外道执着地认为,这些能造的四大元素和所造的物体形态,从根本上说是永恒不灭的。“至竟”就是极尽、彻底的意思,意思是说,即使把物质分析到极细微的尘埃状态,仍然认为它不可毁坏。他们只是观察到物体表面形状、长短等可见特征的改变与消失,却执着于能造的元素和所造的物体本体不会坏灭,这其实是世俗理论中的说法,所以说他们“堕在数论之中”。
「色即无常者,谓色即是无常,彼则形处无常,非四大。若四大无常者,非俗数言说。世俗言说非性者,则堕世论,见一切性但有言说不见自相生。」
色就是无常,说的是物质现象本身就是无常的,这指的是物质形态和处所的无常,而不是地、水、火、风这四种基本元素本身无常。如果认为这四大元素本身是无常的,那就不是世俗约定俗成的言说可以讨论的了。如果把世俗言说本身当作没有实质自性,就会堕入世间戏论,只看见一切事物都不过是言说概念,却看不见事物自相生起的真实情况。
色即无常,谓此即是形处无常。非四大,谓非四大种性。若是大种亦无常者,于俗数言说有违有堕,违则非俗、堕则乖真,进退俱失,皆非正论。又言世俗言说非性者,是结前过。世论,即彼外道卢伽耶见,以彼妄见诸法但有言说,无自性相也。
颜色就是变化无常的,说的是这就是形态位置上的无常。说它不是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意思是并非四大本质。如果连四大本质也是无常的,那么从世俗常识的角度来说,就会产生矛盾和谬误。矛盾就违背了世俗认知,谬误就背离了真实道理,前进后退都说不通,都不是正确的见解。又说世俗的言谈议论没有真实本性,这是在总结前面的错误。世论,就是指那些外道的卢伽耶邪见,他们错误地认为一切事物只有言说概念,而没有真实的本性和相状。
「转变无常者,谓色异性现,非四大。如金作庄严具,转变现,非金性坏,但庄严具处所坏。如是余性转变等亦如是。」
所谓“变化无常”,指的是物质形态改变而其本质未变,并非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本身消失。就像黄金被打造成各种饰品,变化的只是饰品形态,黄金的本质并未损坏,只是饰品的形状会毁坏。其他事物本质的转变规律也是如此。
色异性现者,色即四大所造之色,谓色体变异故,无常性现,以现处为坏,非四大种坏。如金作具,具有变坏而金性不改。言无常事坏性不坏,亦如是也。
色彩形态变化的现象显现时,色彩是由地、水、火、风四种基本元素所构成的事物形态,意思是说色彩的本质会变化变异,所以无常的特性就显现出来。这是因为显现之处会败坏,而不是四种基本元素本身败坏。就像用黄金制作器具,器具的形态会有变化损坏,但黄金的性质不会改变。所谓无常的事物会坏灭,而其本性不会坏灭,道理也是如此。
「如是等种种外道无常见妄想,火烧四大时自相不烧,各各自相相坏者,四大造色应断。」
这些外道执着于种种“无常见”的错误观念,认为当火焚烧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时,四大各自的本性不会被烧毁;如果各种事物的自相真会被烧坏,那么由四大所构成的一切物质现象就应该会断灭消失。
此总结斥外道七种无常。凡彼诸见皆约四大为言,既非正见,故云妄想。《入楞伽》云:「彼作是说,火不能烧诸大自相,但各分散。若能烧者,能造所造则皆断灭。」谓四大种不坏是常见、四大分散是断见,彼种种妄计不出此二见也。
这是对外道七种无常观点的总结批判。他们这些见解都以地水火风四大元素为立论基础,既然不是正确的见解,所以称为妄想。《入楞伽经》说:“他们这样认为:火并不能烧毁四大元素的本来自性,只是让它们各自分散。如果火真能烧毁,那么能造作万物的四大和它们所造作的现象就都彻底断灭了。”这是把四大元素永恒不坏当作常见,把四大暂时分散当作断见,外道种种虚妄的计度都超不出这两种错误见解。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无常。所以者何?谓外性不决定,故唯说三有微心,不说种种相有生有灭,四大合会差别,四大及造色故,妄想二种事摄所摄,知二种妄想,离外性无性二种见。」
大慧啊!我所讲的教法,既不是“永恒不变”,也不是“断灭无常”。为什么呢?因为一切外在事物的本质并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所以,我只说三界存在的根源在于这微细的心识,而不说种种现象有实在的生起与消灭。所谓的地、水、火、风“四大”元素聚合而产生千差万别的形态,都是“四大”及其所构成的物质现象罢了。这一切都源于我们的妄想,分别出“能取”和“所取”这两种对待的事物。若能了知这两种妄想都是心所显现,就能远离两种错误的见解:一是执着外在事物有实在的自性,二是执着外在事物完全虚无。
此如来的示正教,对外拣异。言我说诸法起于非常非无常,而能常能无常,即全体起用。外道昧此,堕于有无二见,如上所示。今对邪显正,故曰「非常非无常」。所以下,征释。以外法不决定有故,但说三界诸法唯心所现。言微心者,现前刹那妄心。或谓微妙心者,非也。既了诸法唯心,则心外无法,不同彼说诸相有生有灭。诸相者何?即四大合会差别之相,及四大能造所造之色。盖彼谓能造大种不坏,所造诸色有坏,佛说非常非无常,则皆不生不灭也。妄想二种事摄所摄者,《入楞伽》云:「能取所取二种体性,一切皆从分别起故。」能如实了知能取所取二种体性起于妄想,即知诸法唯心,离于有无二见。
这是如来开示的正确教法,为的是对外辨别不同见解。我所说的各种现象,既不是恒常不变,也并非断灭无常,而是能够显现恒常与无常的作用,这就是本体全体起用。外道不明白这个道理,陷入“有”和“无”两种错误见解,就像前面所揭示的那样。现在为了对照邪见显扬正法,所以说“非常非无常”。接下来是解释原因。因为心外的事物并非确定实有,所以只说三界一切现象都是心识所显现。这里说的“微心”,是指当下刹那生灭的虚妄心识。有人理解为微妙真心,这是不对的。既然明了万法唯心,那么心外就没有独立存在的实物,不同于外道所说的各种现象有真实的产生和毁灭。这里说的“诸相”指什么呢?就是指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组合变化所形成的不同形态,以及四大元素作为能造者和所造出来的物质形色。外道认为能造的四大本质不坏,所造的物质形色会坏灭;而佛陀说“非常非无常”,正是表明这一切本来就没有真实生起和消灭。
(关于“妄想二种事摄所摄”,《入楞伽经》说:“能取和所取这两种体性,一切都是从分别心产生的。”如果能如实地了知能取与所取这两种体性都源于妄想分别,就能明白诸法唯心的道理,从而脱离“有”和“无”两种边见。)
「觉自心现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离心性无性妄想,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一切法,非常非无常。不觉自心现量,堕二边恶见相续,一切外道不觉自妄想。此凡夫无有根本,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从说妄想生,非凡愚所觉。」
认识到一切现象都是自心显现的度量,所谓妄想,是由思想活动产生的,并非没有活动。离开了心的本性,那种认为事物有固定实体的妄想,无论是世间法、出世间法,还是最殊胜的出世间上上法,都既非恒常也非无常。如果不能认识一切是自心显现的度量,就会堕入两种极端的错误见解中,连续不断,所有外道都不能觉悟这是自己的妄想。凡夫没有抓住根本,他们认为世间、出世间乃至最殊胜的出世境界,都是由言语妄想产生的,这不是愚昧凡夫所能觉悟的。
此示能觉不觉之相。觉即能觉之智。自心现量下,皆所觉之境。众生无始昧于唯心非常非无常之体,起于妄想。今觉知妄想由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无非妄想。既了妄想,则离自心有无分别之见。离此见已,则世、出世间、出世间上上诸法非常非无常之体,复本一如矣。其不觉者,堕于有无二边,恶见相续,此外道所以常在妄想,不知自心现量。言凡夫无有根本者,谓不知诸法所起根本,但谓世、出世间诸法生于言说妄想。然此三种之法,所有言语分别境界,非诸凡愚之所能知见也。
这里说明觉悟与不觉悟的差别。觉悟就是能够觉知的智慧。从“自心现量”以下,都是所觉知的境界。众生从无始以来,一直不明白心性本身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的本体,从而生起妄想。如今觉悟到妄想是由思想、造作、行为产生的,没有不通过造作行为而产生的,也没有不是妄想的。既然明白了妄想,就能远离自心中关于有和无的对立分别之见。远离这种见解之后,那么世间法、出世间法、以及出世间上上法,它们那既非恒常也非无常的本体,就恢复其原本一如的状态了。那些不觉悟的人,则堕落在“有”和“无”两种极端之中,错误的见解接连不断,这就是外道始终陷在妄想里、不知道一切皆是自心现量的原因。说到“凡夫没有根本”,意思是他们不知道一切法生起的根本,只以为世间法和出世间法都是从言语、妄想中产生的。然而,这三种法(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所涉及的一切言语分别境界,都不是那些凡夫愚痴之人所能真正了解和见到的。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远离于所造, 及与形处异,
性与色无常, 外道愚妄想。
诸性无有坏, 大大自性住,
外道无常想, 没在种种见。
彼诸外道等, 无若生若灭,
大大性自常, 何谓无常想?
一切唯心量, 二种心流转,
摄受及所摄, 无有我我所。
梵天为树根, 枝条普周遍,
如是我所说, 唯是彼心量。」
远离人为造作的理论, 以及各种形态差异的执着, 事物的本质与现象皆无常, 这是外道愚昧的妄想。
一切存在本无毁坏, 广大自性本来安住, 外道却生起无常之想, 沉溺在种种错误见解中。
那些外道修行者, 未见真实生灭之理, 广大自性本自恒常, 怎会是无常妄想呢?
一切皆是心识的显现, 两种心识流转不息(能取与所取), 执着的主体与对象, 并无真实自我所属。
如同梵天作为树根, 枝条遍布一切处, 如我所说诸法相, 皆是心识所显现。
初四句总颂离诸见。诸性无有坏等,颂上总破诸见,谓彼虽妄想无常,而四大自性不坏,故曰大大自性住。又曰「彼诸外道等」者,重示诸外道,谓彼所计本无生灭之实,四大性常固自若也,何得定谓作无常想乎?复从要而示之,曰「一切唯心量」等,《入楞伽》云:「能取及所取,一切唯是心,二种从心现,无有我我所。」外道计自在天初造众生为有情本,如树木而生枝叶,周遍一切。佛言我所说外道如是计着,皆是彼妄想心量也。
开头四句总体说明要远离各种错误见解。“诸性无有坏”等句子,是总结前面破除各种见解的内容,意思是外道虽然执着虚妄不实的无常观念,但地、水、火、风这四大的本性其实并未损坏,所以说“大大自性住”。接下来“彼诸外道等”这几句,是再次指出那些外道的错误,他们认为四大本来没有真实的生灭,其本性是永恒不变的,既然如此,怎么能固执地认为它们是无常的呢?最后又从关键处点明,说“一切唯心量”等,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唯愿为说一切菩萨、声闻、缘觉灭正受次第相续。若善于灭正受次第相续相者,我及余菩萨终不妄舍灭正受乐门,不堕一切声闻、缘觉、外道愚痴。」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禀告:“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一切菩萨、声闻、缘觉在灭尽定中境界次第相续的情形。如果能真正明了这灭尽定次第相续的真相,我和其他菩萨就永远不会错误地舍弃这寂灭禅定的法门,也不会堕入一切声闻、缘觉以及外道的愚昧见解之中。”
灭正受者,正受即三昧,谓灭尽定也。此定三乘同入而位次浅深不同,善知此已,于大灭定不舍,于凡小正受不堕。问辞可见。
灭尽正受,正受就是三昧,指的是灭尽定。这种禅定三乘修行者都能进入,但境界深浅各有不同。真正明白这个道理后,就能做到:不执着于大乘的灭尽定,也不陷入凡夫小乘的正受境界。提问的内容可以参看下文。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佛告大慧:「六地菩萨摩诃萨及声闻、缘觉入灭正受。第七地菩萨摩诃萨念念正受,离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声闻、缘觉。诸声闻、缘觉堕有行觉摄所摄相灭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无差别相,非分得种种相性,觉一切法善不善相正受,是故七地无善念正受。大慧!八地菩萨及声闻、缘觉心、意、意识妄想相灭。」
佛陀告诉大慧菩萨:“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考体会,我这就为你解说。”大慧菩萨对佛陀说:“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佛陀告诉大慧:“第六地的菩萨摩诃萨,以及声闻、缘觉,他们所证入的是灭尽定。第七地的菩萨摩诃萨,在每一个念头中都安住于正定,他们已远离一切事物自性相的执着而住于正受,这不是声闻、缘觉的境界。那些声闻、缘觉,是沉溺于有所造作的知觉中,执着于能取与所取的对立相,而证入灭尽定的。所以第七地菩萨并非依靠念头住于定中,而是证得一切法平等无差别的实相,并非分别获得种种事物的相与性;他们能觉知一切法善与不善的相状而安住于正受,因此第七地是没有‘善念’这种分别的正受。大慧!第八地菩萨以及声闻、缘觉,他们的心、意、意识由妄想所产生的分别相,于此都已寂灭。”
答中位相进否多途,皆约通教三乘共行十地而说。凡有四义:初、以六地、七地对明浅深,则六地是三乘同入灭尽定,此位最浅,故菩萨所得之定未异二乘也。七地菩萨念念正受等者,念念则出入无间,离一切性自性相正受,则不取摄所摄一切相,故不同二乘堕有行觉。有行觉者,有为行也,必灭诸相然后得定。是故七地为非念正受,谓非彼住念之正受也。又曰「得一切法无差别相」者,乃觉一切法性相无有差别。非分得者,非彼二乘于其定中分得诸相性也。善不善者,谓菩萨至七地,尚不住于善,况不善念乎?是为无善念正受。二约七地、八地以辩异相,即是意识妄想相有灭、未灭高下不同,至八地,三乘妄想悉灭,异乎七地也。
回答中修行位次的进退有多种途径,都是依据通教三乘共行的十地境界来说的。总共有四层含义:第一、用六地和七地对比说明浅深差别。六地是三乘共同证入灭尽定的阶段,这个位次最为浅近,所以菩萨所获得的定境尚未与二乘不同。七地菩萨念念正受等,指的是念念之间出入定境毫无间隔,远离一切性自性相的正受,即不执着能取所取的一切相,因此不同于二乘堕于有行觉。所谓有行觉,就是有为造作,必须灭除一切相然后才能得定。所以七地称为非念正受,意思是并非那种住着于念头的正受。又说“得一切法无差别相”,是指觉悟一切法性相本无差别。并非分得,是说并非像二乘那样在定境中分断证得诸相性。善与不善,指菩萨到达七地时,尚且不执着善念,何况不善念呢?这就是无善念正受。第二、从七地和八地的角度辨析差异相,即意识妄想相有灭除与未灭除的高下不同,到了八地,三乘的妄想全部灭尽,这就与七地不同了。
「初地乃至七地菩萨摩诃萨,观三界心、意、意识量,离我我所,自妄想修,堕外性种种相。愚夫二种自心摄所摄向无知,不觉无始过恶虚伪习气所熏。」
从初地到七地的菩萨圣者,观察三界中的心、意、意识活动,舍离自我与我所的执着,依自心妄想来修行,却仍堕入外界种种现象之中。凡夫由于两种能取与所取的分别心,趋向于无知,不能觉知无始以来过失罪业与虚妄习气的熏染。
(两种自心:指能取的心与所取的境。)
次明三乘从初地至七地,观三界诸法唯心意识,然虽同观而妄想有灭不灭、得失之异。离我我所等,得也;堕外性种种相等,失也。二种自心者,谓外道堕于有无,妄计能取所取,一向无知,不觉无始过恶熏习也。
接下来说明三乘修行者从初地到七地的境界,他们观察三界一切现象都只是心识的显现。虽然同样在观察,但在消除妄想方面却有彻底与不彻底、得道与失道的差别。能够摆脱自我和属于自我的执着,这就是得道;陷入外在事物种种表象的执着,这就是失道。所谓两种自心:指外道陷入有或无的极端,错误地执着能认识和被认识的对象,完全处在无明之中,不能觉察无始以来错误习气的熏染影响。
「大慧!八地菩萨摩诃萨,声闻、缘觉涅槃。菩萨者,三昧觉所持,是故三昧门乐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来地不满足,弃舍一切有为众生事故,佛种则应断。诸佛世尊为示如来不可思议无量功德,声闻、缘觉三昧门得乐所牵故,作涅槃想。」
大慧啊!修行到第八阶段的菩萨们,面对声闻、缘觉所追求的涅槃境界时,他们因定慧之力所护持,所以虽体验禅定的喜悦却不进入般涅槃。若不受这种力量护持,便无法圆满成就如来境地——因为一旦舍弃一切有为的众生事业,佛法的传承就会断绝。诸佛世尊为了展现如来不可思议的无量功德,又因声闻、缘觉被禅定境界的喜悦所牵引而产生涅槃的念头,所以才特别开示这番道理。
三、明八地三乘同一涅槃,而有住不住之异。菩萨者等,言菩萨以诸佛三昧觉力所加持故,为化众生,于三昧门不般涅槃。若不加持,则不能功行满足,到于如来之地,是弃舍众生而不化度,亦断如来种性,是故诸佛为说不思议功德,劝进令其究竟。二乘自调自度,着三昧乐,生涅槃想,所以失也。
三、说明第八地中三乘修行者虽同证涅槃境界,但存在安住与不安住的差别。经文说“菩萨等”这句话,是指菩萨凭借诸佛禅定觉悟力的加持,为度化众生,即使在禅定境界中也不进入涅槃。若没有这种加持,则无法圆满修行功德,达到如来的境地,这等于是抛弃众生不去度化,也会中断如来的教化传承,因此诸佛为其宣说不可思议的功德,劝勉激励令其成就究竟果位。而声闻、缘觉二乘修行者只求自我调伏、自我解脱,沉溺于禅定之乐,生起“已证涅槃”的执着念头,所以失去了度化众生的广大功用。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识相,善修我我所摄受人法无我生灭自共相,善四无碍、决定力三昧门,地次第相续,入道品法。」
大慧啊!我划分出七个修行阶位(七地),在这些阶位中要善于修治心、意、意识的活动现象,善于修习对“我”和“我所”的执着、对人无我和法无我的理解,以及关于生灭、个别相与共同相的智慧;善于掌握四种无碍解、坚定的决断力以及各种禅定法门。这些阶位依次相续深入,逐步契入三十七道品等修行法要。
分部者,谓分别部类,有善不善、灭不灭等异。意令七地菩萨善修心、意、识相,了达识性本空,以除妄想。善修我我所等者,谓了人法二执摄受二无我性,不堕生灭自相共相,善无碍辩才及决定三昧力,则定慧均等,由是渐入诸地,得菩提分也。
所谓“分部”,是指区分各类法相,有善与不善、灭与不灭等差别。这是为了让七地菩萨能善巧修习心、意、识的种种现象,彻悟识的本质原本空寂,从而消除虚妄分别。善修我、我所等执着的含义,是指通达人我执与法我执这两种执着,体悟人无我与法无我的真性,不陷入生灭、自相与共相等分别之中,具备善巧无碍的辩才以及坚定的禅定之力,使定力与智慧均衡平等,由此逐渐深入菩萨各地,获得觉悟的种种功德。
「不令菩萨摩诃萨不觉自共相,不善七地,堕外道邪径,故立地次第。大慧!彼实无有若生若灭,除自心现量,所谓地次第相续及三界种种行,愚夫所不觉。愚夫所不觉者,谓我及诸佛说地次第相续,及说三界种种行。」
这是为了防止大菩萨们不能觉知自相与共相,不善于在第七地修行,误入外道的歧途,所以才建立菩萨修行的阶位次第。大慧啊!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生起或灭除,一切都只是自心所显现的境象,所谓菩萨地的阶位次第、相续过程以及三界中的种种现象,都是愚痴凡夫所不能觉知的。愚痴凡夫所不能觉知的,正是我和诸佛所说的菩萨地次第相续,以及三界种种现象的道理。
不令菩萨等者,佛正恐菩萨不善了知自相共相,不知诸地次第,堕于外道邪径,故如是以说地位次第也。又告云彼实无有生灭,诸地次第、三界往还,一切皆是自心所现,但诸凡愚不能了知。以不知故,我及诸佛为如是说。
菩萨之所以不能正确理解,是因为佛陀真正担忧菩萨不能透彻了知事物各自的特性和共通规律,不明白修行阶位的循序渐进,从而误入外道的歧途,因此才这样详细解说修行地位的顺序层次。佛陀又进一步开示说:实际上一切法本无生灭,所谓诸地的次第、三界中的生死轮回,全都是自心所显现的幻相。只是由于凡夫愚昧,不能觉悟这个真相。正因为他们不明白,我和一切诸佛才为此而宣说这些教法。
「复次大慧!声闻、缘觉、第八菩萨地灭三昧门乐所醉,不善自心现量,自共相习气所障,堕人、法无我法摄受见,妄想涅槃想,非寂灭智慧觉。」
再有,大慧!声闻、缘觉以及修行到第八菩萨地的行者,沉醉于种种禅定境界的喜乐之中,不能善巧了知一切皆是自心所显现的度量,又被自我与外境相互关联的习气所障碍,虽然也落入人无我、法无我的教法认知中,却仍存有对涅槃的虚妄分别之想,这并非真正的寂灭智慧觉悟。
四、示二乘至菩萨地为三昧乐之所昏醉。灭即灭尽定,所醉即三昧乐。以其醉故,不能善了唯心所现。自相共相习气所覆,着二无我摄受见者,谓着法之见,妄想不除,生涅槃想,非寂灭正慧也。
第四、揭示声闻缘觉乃至菩萨境界被三昧乐所迷醉。灭指灭尽定,所醉即三昧乐。因沉醉其中,不能透彻了知一切皆是自心所现。被自相共相的习气所蒙蔽,执着于“人无我”“法无我”的见解,即执着于法见的妄念未除,却自认为已证得涅槃境界,这并非真正的寂灭正慧。
「大慧!菩萨者,见灭三昧门乐,本愿哀愍,大悲成就,知分别十无尽句,不妄想涅槃想。彼已涅槃妄想不生故,离摄所摄妄想,觉了自心现量,一切诸法妄想不生,不堕心、意、意识,外性自性相计着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随智慧生,得如来自觉地。」
大慧啊!真正的菩萨,虽然体验到寂灭禅定的安乐,却因最初发下的悲愿与深切的慈悲心,念念不忘众生。他们了知如何分辨十种无尽法门的境界,不会妄想着去追求个人的涅槃。正因为他们连对涅槃的执着念头都不生起,所以能超越能取与所取的妄想,透彻觉悟一切只是自心所显现的境象。由此,对一切现象都不再生起虚妄分别,不陷入心、意、意识的缠缚,也不执着于外在事物自性实有的妄想。凡不是成佛正因的念头都不会生起,一切皆随清净智慧而生,如此方能证入如来自觉圣智的境界。
见灭三昧等者,言通教菩萨见真空涅槃之理,不同二乘乐着,忆念度生悲愿,修行十无尽句,不起涅槃之想。既不住空,则离能取所取,了达唯心诸法不生分别,不堕心识外法性相执着。既妄想不生,无复受生之因,成就佛法之因,能至如来之地也。
见到寂灭禅定等境界,是指通教菩萨体悟真空涅槃的真理,不同于声闻缘觉沉溺于寂灭之乐,他们始终忆念救度众生的慈悲誓愿,修行十种无尽法门,不生起贪著涅槃的念头。既然不滞留在空寂境界,就能超越能执取与所执取的分别,透彻了悟一切法唯心所现、本无生灭差别。这样便不会堕入心识对外在事物形相的执着。既然妄想不再生起,也就断绝了轮回受生的因缘,成就佛法的根本因,最终能够抵达如来的圆满境地。
「如人梦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觉,觉已思惟:为正为邪?非正非邪。余无始见闻觉识因想,种种习气、种种形处堕有无想,心、意、意识梦现。」
就像有人在梦中设法渡河,还未渡过便已醒来,醒来后思考:这梦境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其实既非真实也非虚幻。同样地,我们由于无始以来眼所见、耳所闻、身所感、心所识的种种经验,累积成种种习气,在种种情境中落入“有”或“无”的分别念想,于是心、意、意识就像梦境一般显现。
此喻菩萨自行化他之法,意谓梦时非无,觉已非有,而乃非实非虚。正喻八地菩萨始见实理,终于度生,一以如幻三昧建立故,如梦时作用。及得无生法忍,显无功用道,如觉已无得。言未度而觉者,位未极故,未到彼岸。为正为邪者,审其虚实也。非正非邪者,极言其理也。言余无始见闻觉识因想等者,为余在迷众生,但由无始以来堕于见闻觉知妄想熏习,而有种种形状,著于有无,故有心识梦事之所现耳。
这个比喻讲的是菩萨自己修行和度化众生的方法,意思是梦里所见并非全无,醒来之后又非实有,所以说既非真实也非虚幻。这正比喻八地菩萨开始见到真实理体,最终要度化众生,全都依靠如幻三昧的力量来建立,就像梦中还能起作用。等到证得无生法忍,显露出无功用行的境界,就像醒来后一无所得。说“未度而觉”是因为修行位次还未圆满,尚未到达彼岸。说“为正为邪”是要辨明虚实真伪。说“非正非邪”则是彻底阐明这个道理。说到“其余众生因无始以来的见闻觉知和妄想等”,是指那些还在迷执中的众生,只因为从无始以来就沉溺在见闻觉知的妄想习气中,从而产生种种形象,执着于有或无,所以才会出现心识梦境中的种种景象。
「大慧!如是菩萨摩诃萨于第八菩萨地,见妄想生,从初地转进至第七地,见一切法如幻等方便,度摄所摄心妄想行已,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大慧!此是菩萨涅槃方便不坏,离心、意、意识,得无生法忍。大慧!于第一义无次第相续,说无所有妄想寂灭法。」
大慧啊!如此修行的大菩萨在第八菩萨地时,观察到妄念的生起,从初地逐步提升到第七地,以“一切法如幻”等善巧方法,超越了能执取与所执取的心念妄想行为之后,运用成佛的善巧方便,使尚未证得的得以证得。大慧!这正是菩萨趋向涅槃的善巧法门,坚固不坏,远离心、意、意识的分别,证得无生法忍。大慧!在究竟真理中并无先后次第的相续之相,所说的是断除一切妄想、归于寂灭的法门。
此合上喻,谓此菩萨见妄想生,即所梦生死大河之喻。从初地转进至七地,见诸法如幻等方便,即能度方便义也。度摄所摄妄想行已者,即是自行度根境等一切妄想义也。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即以自度而复度他,亦犹未度者令度义也。言涅槃方便不坏者,谓菩萨虽得涅槃,而不坏方便度生事也。离心意者,言菩萨至八地,得无功用道,如觉已无得之喻,亦是结示忍名,故曰「得无生法忍」。于第一义下,结示,言于第一义无次第中说有次第、无相续中说有相续、无所有妄想中说有妄想、无寂灭法中说寂灭法。良以第一义谛中一法不可得,况次第相续乎?然皆依众生心量方便化门,于本无中分别说尔。
这个比喻接着前面的内容,意思是这位菩萨见到妄念生起,就像梦中见到生死大河一样。从初地修行进步到七地,见到一切现象如幻影等种种善巧方法,这就是能够度脱众生的善巧含义。所谓“度脱能取所取的妄想行为”,就是自己修行度脱根尘境界等一切妄想的含义。实践佛法善巧,让未证得的得以证得,就是用自己度脱的境界再去度化他人,也如同让未度脱的人得以度脱。说到“涅槃善巧不破坏”,是指菩萨虽然证得涅槃,却不破坏度化众生的善巧事业。所谓“超越心意识”,是说菩萨到达八地,证得无功用行,如同醒来后一无所得的比喻,这也是总结说明“忍”的名称,所以说“证得无生法忍”。至于“于第一义”以下部分是总结开示,意思是在第一义中没有次第的境界中,为众生说有次第;没有相续的境界中,说有相续;没有所有妄想的境界中,说有妄想;没有寂灭的法中,说寂灭法。实在是因为在第一义谛中,连一法都不可得,何况次第、相续呢?然而这些都是依据众生的心量、善巧教化的法门,在本无一物的境界中分别解说罢了。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心量无所有, 此住及佛地,
去来及现在, 三世诸佛说,
心量地第七, 无所有第八,
二地名为住, 佛地名最胜。
自觉智及净, 此则是我地,
自在最胜处, 清净妙庄严。
照耀如盛火, 光明悉遍至,
炽焰不坏目, 周轮化三有。
化现在三有, 或有先时化,
于彼演说乘, 皆是如来地。
十地则为初, 初则为八地,
第九则为七, 七亦复为八,
第二为第三, 第四为第五,
第三为第六, 无所有何次?」
心量本无所有, 此境界及佛地, 过去未来现在, 三世诸佛所说, 心量是第七地, 无所有是第八, 这两地名为住, 佛地最为殊胜。 自觉智慧与清净, 此即是我所证之地, 自在最胜之处, 清净妙相庄严。 智慧照耀如炽盛火焰, 光明遍照一切, 焰光不伤眼目, 周遍化度三界众生。 示现教化于三界, 或于先前已化现, 在其中演说诸乘教法, 皆属如来境界。 第十地可为初地, 初地亦可为八地, 第九地可为七地, 七地亦可为八地, 第二地可为第三地, 第四地可为第五地, 第三地可为第六地, 既无所有,何来次第分别?
初八句先总、次别。别者,为七地犹存心量,八地则无所有,故约此二地对明分齐,偏得住名。住者谓依止也。八地虽无所有,犹有定住,唯佛地为最胜也。自觉智及净下诸偈,皆颂如来地。不坏目者,言如来光明虽复炽盛,不同日、电等光集坏人目。周轮,周流也,谓如来周流三界,设化无穷,化通三世。先时,指过去也。乘,即大小乘也。言十地为初地等,乃以不次显其圆融,究竟而言,寂灭真如有何位次?故云「无所有何次」也。
开头八句先总说、再分说。分说的部分,是因为七地菩萨心中仍有分别计较,八地则达到无所有境界,所以用这两地对比说明修行阶位的差别,特别强调“住”这个名称。住,指的是依止安住。八地虽证无所有,仍有禅定安住,唯有佛地才是最殊胜的。从“自觉智及净”往后的各偈颂,都是称颂如来境界。“不坏目”是说,如来光明虽然极其炽盛明亮,却不像太阳、闪电等强光会损伤人眼。“周轮”就是周遍流转的意思,指如来周遍流转于三界之中,设立教化无穷无尽,教化贯通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先时”指的是过去。“乘”就是大乘、小乘。说十地就是初地等等,这是用不依次第的方式来彰显其圆融无碍,究竟而言,寂灭真如哪里有什么固定位次呢?所以说“无所有何次”啊。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为常?为无常?」佛告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非常非无常。谓二俱有过,若常者有作主过。常者,一切外道说作者;无所作,是故如来常非常,非作常有过故。若如来无常者,有作无常过,阴所相相无性,阴坏则应断,而如来不断。」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禀告说:“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是恒常的,还是无常的呢?”佛告诉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说这两种情况都有过失。如果说如来是恒常的,那就有‘造作主宰’的过失。所谓‘常’,是一切外道所说的造作者;如来并无造作,所以说如来是常,其实并不是真的恒常,因为执着‘有造作的恒常’是有过失的。如果说如来是无常的,那就有‘造作的无常’的过失。五阴所显现的表相本无自性,如果五阴坏灭,如来就应当断灭,但如来是不断灭的。”
前言常无常者多矣,而独未明如来所证之法为常为无常,以理言之,前所说者岂外于此?苟不别明,惑者昧焉,故复为未了者请。答中先言所证非常非无常,盖其所证理绝百非,圆离众过,异彼外计,故言双非。若谓常、无常,则二俱有过也。若如来是常者,则同外道计神我为能作之常。主,即神我也。而如来言常者无所作,故常而非常,非彼有作之常而有过也。若如来无常者,是有所作,同于五阴,为有相之所相,其相无性,故阴坏应断,而如来之常则不断也。
世人对于常与无常的讨论已经很多了,却唯独没有明白如来所证悟的法究竟是常还是无常。从道理上说,前面所讲的种种教法,难道能超出这个范畴吗?如果不特别加以说明,迷惑的人就会含糊不清,所以(大慧菩萨)再次替尚未明了的人向佛请教。
在佛的答复中,首先指出所证悟的境界既不是常,也不是无常。这是因为如来所证的真如之理,超越了所有“是”与“非”的对立,圆满地远离了一切过失,不同于那些外道的错误见解,所以说它是“双非”(既非常也非无常)。如果认为如来是常或是无常,那么这两种看法都有过失。
如果说如来是常的,那就等同于外道所执着的“神我”,认为有一个能造作的、永恒不变的主体(“主”就是指神我)。而如来所说的“常”,是指无所造作的、本然的真常,所以说它是“常而非常”,不同于那种有造作、有主体的“常”,因此(说如来是常)有过失。
如果说如来是无常的,那就意味着有所造作,就和五蕴(色、受、想、行、识)一样,成为了有形象、能被现象所描述的对象。而这种现象的体性本是空无自性的,如果
「大慧!一切所作皆无常,如瓶、衣等一切皆无常过。一切智众具方便应无义,以所作故;一切所作皆应是如来,无差别因性故。是故大慧!如来非常非无常。」
大慧啊!一切由因缘造作而成的事物都是无常的,就像陶瓶、衣物等,所有事物都具有无常的缺陷。如果认为一切智慧与种种修行方法都毫无意义,那是因为只看到造作行为的表象;如果认为一切造作行为都等同于如来境界,那是忽略了事物各有不同因缘的本质。所以说,大慧啊!如来既不是恒常不变,也不是无常生灭的。
言一切所作如瓶衣等皆归无常,则显如来所修福智皆空无益。若同所作,则一切有作皆应是佛。众具者,福德庄严之具。无差别因性者,谓佛与诸法所作是同,则非别有因性也,故结之云云。
说一切造作出来的东西,比如瓶子、衣服等等,最终都会归于无常,如果这样,那就显得如来所修的福德智慧都落空、没有益处了。如果如来和这些造作之物相同,那么一切有所造作的事物都应该算是佛了。“众具”指的是福德庄严的资具。“无差别因性”是说,如果佛与一切事物在造作上是相同的,那就不是另有独特的本质了,所以总结说……
「复次大慧!如来非如虚空常。如虚空常者,自觉圣智众具无义过。大慧!譬如虚空非常非无常,离常无常、一异、俱不俱,常无常过故不可说,是故如来非常。复次大慧!若如来无生常者,如兔马等角,以无生常故方便无义;以无生常过故,如来非常。复次大慧!更有余事知如来常。所以者何?谛无间所得智常,故如来常。」
再者,大慧啊!如来并非像虚空那样恒常不变。如果说如来如同虚空般恒常,那么自觉圣智所具备的功德就失去了意义。大慧!就好比虚空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它超越了恒常与无常、同一与差异、同时存在与不同时存在这些对立概念。因为执着“恒常”或“无常”都会落入边见,所以不可用“常”来形容,因此如来不是“恒常”的。
再者,大慧!如果说如来是无生而恒常的,那就像兔角、马角一样(成为虚妄不实的概念)。如果以“无生恒常”来理解,那么一切度化众生的善巧方便也就失去了意义。正是因为执着“无生恒常”是一种过失,所以如来并非“恒常”。
再者,大慧!还有其他的道理可以了知如来是“常”的。为什么呢?因为通过如实观照、不间断
言如来非如虚空常等者,《入楞伽》云:「若是常者,应如虚空,不待因成。然自觉圣智乃如来修德究显,则无是过。」又言譬如虚空,乃显双非,离于诸句,故不可言常也。又复若是常者,则是无生,如免马等角本来无生,则无方便益物之义,故曰「如来非常」。又复更有余事知如来常者,上云非常非无常,乃据性德圆离。然如来称性圆证,亦得言常。言无间所得智者,谓究竟始觉无碍智也。
如来说的不是像虚空那样恒常的道理,《入楞伽经》中说:“如果是恒常的,就应该像虚空一样,不需要依赖因缘条件而形成。然而,自觉圣智是如来通过修行功德完全显现的,所以没有这种过失。”又说譬如虚空,是为了显示双重否定,超越各种概念分别,因此不能说它是常。再者,如果说是常,就等于无生,就像兔角、马角那样本来就没有生起,这样就没有方便利益众生的意义,所以说“如来不是常”。另外还有其他理由可以了知如来是常的,前面说“不是常也不是无常”,是根据自性功德圆满超越而言。然而如来契合自性圆满证得,也可以说是常。所谓“无间所得智”,是指究竟、无碍的始觉智慧。
「大慧!若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毕定住。声闻、缘觉、诸佛如来无间住,不住虚空,亦非愚夫之所觉知。大慧!如来所得智是般若所熏,非心、意、意识彼诸阴界入处所熏。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实妄想所生,如来不从不实虚妄想生。大慧!以二法故有常、无常,非不二,不二者寂静,一切法无二生相故。」
大慧啊!无论如来出现于世间还是不出现于世间,真理始终安住不迁。声闻、缘觉以及诸佛如来都无间断地安住其中,这种安住并非住在虚空里,也不是凡夫所能觉察理解的。大慧啊!如来所证得的智慧是由般若智慧长期熏修而成,并非由心、意、意识这些五阴、十八界、十二入处等虚妄法所能熏修成就的。大慧啊!三界一切存在都是不真实的妄想所生起的,而如来并非从不实的虚妄分别中产生。大慧啊!因为执着于二元对立,才会产生“常”与“无常”的分别;真实境界是不二的,不二就是寂然清净,因为一切法本来就没有二元对立的生起之相。
若如来出世等,此言如来所证法性,有佛无佛性相常住,此理周遍,无间凡圣,故云「无间住」。言不住虚空者,显常住也,但愚夫迷而不知也。言如来所得智等者,谓修德之智,全性得般若之所熏发,不同众生心识为阴界人等所熏。又言如来不同三界从妄想生,则唯从真实功德所生。言二法者,谓虚妄生、真实生二法也。然虚妄法中虽说常无常,未会实理,总属无常。如来究竟实理,理本非常、非无常。但言常者,言偏意圆,然如来所证之常即无常。是不达斯旨,言说分别有常、无常,故云「非不二」也。然不二者,即一寂静之理,究论一切诸法皆具不二之理,故云「无二生相」也。
如果说到如来出现于世间这类说法,这里是指如来所证悟的法性,无论有佛出世还是没有佛出世,其本性实相都是永恒存在的。这个真理遍及一切,在凡夫与圣者之间没有间隔,所以说“无间住”。说“不住虚空”,是为了显示其永恒常在的特性,只是愚昧的凡夫迷失而不能了知。说到如来所获得的智慧等等,是指通过修行功德而显现的智慧,它完全源自本性,由般若智慧所熏发而成,与众生那被五阴、十八界等所熏染的心识不同。又说如来不像三界众生那样从虚妄分别中产生,而是只从真实功德中出生。所说的“二法”,是指从虚妄中生和从真实中生这两种法。然而在虚妄法中,虽然也说到常与无常,但并未契合真实理体,总体上都属于无常。如来所彻证的究竟真实理体,其理体本身既不是常也不是无常。之所以只说“常”,是言语有所偏重而意涵圆满,实际上如来所证悟的“常”就是“无常”。如果不明白这个宗旨,仅仅通过言语分别去理解常与无常,那就“不是不二”了。所谓“不二”,就是那唯一寂静的理体,究竟而论一切诸法都具足这不二的理体,所以说“没有两种生的相状”。
「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非常非无常。大慧!乃至言说分别生,则有常无常过。分别觉灭者,则离愚夫常无常见不寂静,慧者永离常无常,非常无常熏。」
因此,如来、应供、等正觉既不是恒常不变,也并非断灭无常。大慧啊!只要还有言语分别生起,就会陷入“恒常”或“无常”的过失之中。若能止息分别的觉知,就能远离凡夫对常与无常的执着,内心归于宁静。有智慧的人永远超越常与无常的对立,不被“非常”或“非无常”的见解所影响。
此言如来所证实理本离有无言想,才涉言说分别,则堕二边之过。分别觉灭者,即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也。到此乃离诸过,故云「永离常无常」。言非常无常熏者,盖分别双非亦是恶见,若离分别,所熏亦离也。
这里说的是如来所证悟的真理,本来就不属于有或无的言语思想范畴,一旦涉及言语分别,就会落入两边对立的过失中。所谓“分别觉灭”,就是指言语道断、心念所行之处皆灭。达到这个境界,才能远离一切过失,所以说“永离常与无常”。说到“非常非无常熏”,是因为执着于两边都不是也是一种错误的见解,若能远离分别,那么所熏染的执着也就自然远离了。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众具无义者, 生常无常过,
若无分别觉, 永虽常无常。
从其所立宗, 则有众杂义,
等观自心量, 言说不可得。」
一切条件本无实义, 执着生灭便堕常见断见过失, 若能不起分别妄觉, 自然超越恒常与无常的对立。 若强立理论宗派, 只会衍生纷杂歧义, 平等观照自心本然, 一切言说皆不可得。
众具无义等,谓凡在迷、修德未显者,皆堕常无常之过。若无分别,则离二边,趣乎寂静。从其所立宗者,谓外道所计之常及七种无常,无非邪见,故云「则有众杂义」。若以佛智等观自心现量契乎实理,则一切分别言说皆不可得也。
众生执着无意义的各种见解,指的是所有处于迷惑中、修行功德尚未显现的人,都会陷入“永恒”或“无常”这两种极端误区。如果能够不起分别心,就能远离这两种边见,趋向寂静境界。从他们所建立的错误观点来看,外道所妄想的“永恒”以及七种“无常”的说法,无非都是邪见,所以说“就会产生众多杂乱无意义的见解”。如果用佛的智慧平等观察自心所显现的、契合真实道理的境界,那么一切分别与言说就都无法成立了。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卷第四(上)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卷第四(下)
宋求那跋多罗奉 诏译
大明天界善世禪寺住持(臣)僧(宗泐)演福講寺住持(臣)僧(如玘)奉 詔同註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世尊更为我说阴、界、入生灭,彼无有我,谁生谁灭?愚夫者依于生灭,不觉苦尽,不识涅槃。」佛言:「善哉!谛听!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禀告:“世尊!恳请世尊再为我解说五蕴、十八界、十二处这些现象的生起与灭去。既然其中并没有一个实在的‘我’,那么到底是谁在生、谁在灭呢?凡夫因为执着于生灭的现象,不能了知痛苦的止息,所以不认识涅槃的境界。”
佛说:“问得好!仔细听,我这就为你解说。”
大慧菩萨对佛说:“是的,我们恭敬地聆听您的教诲。”
阴、界、入生灭,前文固言之矣,而大慧复有请者,意谓阴、界、入法有迷有解,以解则彼无有我,谁为生灭?以迷则愚夫依于生灭,不觉若尽,不识涅槃,何由出离生死耶?
身心现象、感知范畴、六种感知方式的生灭变化,前文已经详细说明过了。大慧菩萨之所以再次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他考虑到:对于这些身心现象、感知范畴和感知方式,众生存在迷惑与觉悟两种状态。如果觉悟了,就能明白其中根本没有一个实在的“我”,那么又是谁在经历生灭呢?如果迷惑了,凡夫就会执着于生灭现象,无法察觉这些虚妄分别如果止息,也就不认识涅槃的境界,这样又怎能超脱生死轮回呢?
佛告大慧:「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儿变现诸趣,离我我所,不觉彼故,三缘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觉,计著作者,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识藏。生无明住地,与七识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断。离无常过、离于我论,自性无垢,毕竟清净。」
佛告诉大慧:“如来藏是善与不善的根源,能够普遍生起和造就一切众生的生命形态。就像技艺高超的演员变幻出各种角色,它远离‘我’和‘我所’的执着,因为众生不能觉察它的真相,所以在业力、烦恼等因缘条件和合下,随缘显现出生死现象。外道不能觉悟这一点,错误地执着有一个造作者,这是由于被无始以来的虚妄恶习所熏染而形成的观念,这被称作‘识藏’。由此产生根本无明,并与眼、耳、鼻、舌、身、意、末那这七种识共同作用,就像大海的波浪,身体与现象的生灭相续不断。若能远离无常的过错、舍弃关于‘我’的谬论,就能了知自性本无染污,是究竟圆满的清净。”
答中言如来藏为善不善因者,如来谓理性如来,现前一念所具名之为藏。根尘一念心起,随染净缘,染即无明,随无明染缘则为九界生死;净即教行,随教行净缘则为四种道灭。四种者,即生灭、无生、无量、无作也,故曰「是善不善因」。因则感果,言一切趣生者,即十界善恶果报。譬如下,喻上随缘所造之法本离二我,如伎儿依呪术故变现种种形像,岂有二我之执?言三缘者?根、尘、识也,根尘和合,一念心起,由不觉故,随逐染缘,惟造惑业,而成九界生死。彼外道以不觉故,妄计执着造作,由无始恶习所熏,名为识藏。转生七识,无明住地。言无明,起之始也,从此根本乃生枝末无明,故喻之曰「如海浪身常生不断」。此随染缘从细至粗也。若能一念回光,能随净缘,则离无常之过、二我之执,自性清净,所谓性德如来则究显矣。
这段回答里说“如来藏是善与不善的根源”,这里的“如来”指的是本具的真理如来,当下这一念心所具备的,就叫做“藏”。当根尘相对,一念心升起时,它随着染污或清净的因缘而转:染污就是无明,随着无明这染污的因缘,就显现出九界(六凡三圣)的生死轮回;清净就是教法与修行,随着教法修行这清净的因缘,就通向四种道与灭(即四种四谛:生灭、无生、无量、无作)。所以说“是善与不善的根源”。有因就会感召果报,所说的“一切趣生”,就是指十法界(四圣六凡)的善恶果报。
下面用比喻来说明:上面说的随因缘所造作的一切法,其本性是远离“人我”和“法我”这两种执着的。就像魔术师依靠咒术,变幻出种种形象,那些形象哪里会有对“自我”和“法”的执着呢?
所说的“三缘”是什么呢?就是根(感官)、尘(外境)、识(心识)。根与尘和合,一念心就生起。由于不能觉悟,心就追逐染污的因缘,只造作迷惑与业行,从而形成九界的生死轮回。那些外道因为不能觉悟,就虚妄地分别、执着、造作,这是由于无始以来恶的习气所熏染而形成的,叫做“识藏”。它转生出第七识,成为无明(根本迷惑)的存身之地。说“无明”,是生起的开端,从这个根本无明,才生出枝末无明,所以用比喻说“像海浪一样,身形(指现象)持续不断地产生”。这是描述心随染污因缘,从细微到粗重的发展过程。
如果能够在一念之间回转心光,能够随顺清净的因缘,那么就能脱离无常的过患和对“人我”、“法我”的执着,自性清净的本
「其余诸识有生有灭,意、意识等念念有七。因不实妄想,取诸境界,种种形处计著名相,不觉自心所现色相,不觉苦乐,不至解脱。名相诸缠贪生生贪,若因若攀缘。彼诸受根灭,次第不生,余自心妄想,不知苦乐,入灭受想正受、第四禅。」
其余各种心识都有生有灭,意识及种种分别念,每一刹那都有七种作用。因为存在不真实的妄想,执着于各种境界,对种种形态和处所计较执着名称与表象,不能觉察这些都是自心所显现的色相,也感受不到苦乐,无法达到解脱。被名称、表象等烦恼缠缚,贪欲生起又再生贪欲,无论是作为原因还是助缘。当那些感受的根源息灭,依次不再生起,其余自心的妄想,便不知苦乐,进入灭除感受与思想的禅定境界、即第四禅。
此言诸识有生有灭。诸识者,谓意识及意意识,并前五意识,是为七识,非第七二乘识也。由念念而起,起必同时。因不实妄想等者,谓六识取境也。种种形处者,六尘也,根尘既形,遂著名相。由不了色等自心所现,生苦乐受,展转生死,无由解脱。名相缠缚,从贪起贪,因及所缘互相由藉,皆所谓生相也。彼诸受下,是名灭相,谓受根及想、行等次第不生,惟余自心妄想,不觉苦乐。言入灭受想者,谓受想心灭,即灭尽定,或得四禅也。
这里说的是各种意识有生起也有灭去。所谓“诸识”,指的是意识以及意意识,再加上前五识,总共是七种识,并非指第七识或二乘所理解的识。它们随着每一个念头生起,生起时必定同时发生。“因不实妄想等”指的是六识攀取外境。“种种形处”指的是六尘(色、声、香、味、触、法),根(感官)与尘(外境)一旦接触形成形象,于是就有了名称和相状。由于不能了知色法等境界都是自心所显现的,从而产生苦和乐的感受,在生死中辗转轮回,无法获得解脱。被名相所束缚,从一种贪欲又生出另一种贪欲,原因(因)和所攀缘的对象(所缘)相互依存、互为条件,这些都是所谓的“生相”。
从“彼诸受”往下,说的是“灭相”,意思是感受的根源以及想、行等活动依次停止生起,只剩下自心的妄想,感觉不到苦与乐。所谓“入灭受想”,是指受和想的心念活动止息了,这就是灭尽定,或者达到了四禅的境界。
「善真谛解脱修行者,作解脱想。不离不转,名如来藏识,七识流转不灭。所以者何?彼因攀缘,诸识生故。非声闻、缘觉修行境界,不觉无我,自共相摄受,生阴界入。见如来藏,五法、自性、人法无我则灭。」
真正理解真理而修行解脱的人,会对解脱产生执着。不脱离也不转变的,称为如来藏识,前七识流转不息。为什么呢?因为它们是依靠对外境的攀缘而产生的。这不是声闻、缘觉修行者所能理解的境界,由于不能觉悟无我的真理,执着于自我与现象的个体相与共同相,从而产生了五蕴、十八界、十二入等身心世界。若能证见如来藏,了悟五法、三自性、人无我与法无我,这些执着就会息灭。
善真谛解脱等,即声闻所修,于此灭定作解脱想,非究竟灭也。不离不转等,《入楞伽》云:「而实未舍未转如来藏中藏识之名,若无藏识,七识则灭。」由不转不灭,所以七识与六识为因及攀缘而生。然非二乘诸修行者所知境界,以彼唯了人无我性,于蕴、界、处取于自相及共相故。若见如来藏,则五法、三自性皆无我相,岂阴界入而不灭耶!
善真谛解脱等法门,是声闻乘修行者所修持的,他们在这种寂灭定境中误认为已经获得解脱,其实并非究竟的寂灭。所谓“不离不转”等义理,《入楞伽经》中说:“实际上并未舍弃、未转舍如来藏中所含藏识之名,如果没有藏识,七识也就寂灭了。”由于藏识未转未灭,所以七识与六识互为因缘、相互攀附而生起。然而这不是声闻、缘觉等修行者所能了知的境界,因为他们仅证悟了人无我的道理,仍对五蕴、十八界、十二处等执取自相与共相。若能彻见如来藏,那么五法、三自性都呈现无我之相,五阴、十八界、十二处又怎会不寂灭呢!
「地次第相续转进。余外道见不能倾动,是名住菩萨不动地,得十三昧道门乐。三昧觉所持,观察不思议佛法,自愿不受三昧门乐及实际,向自觉圣趣,不共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所修行道。得十贤圣种性道及身智意生,离三昧行。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欲求胜进者,当净如来藏及识藏名。」
大地次第相续层层增进。其余外道的见解不能动摇,这就称为安住菩萨不动地,获得十三种三昧法门的安乐。以三昧正觉为依持,观察不可思议的佛法境界,自觉发愿不贪着三昧法门的乐受及寂灭实际,趋向自觉圣智的境地,不与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所修行的道路共通。证得十种贤圣种性道以及身、智、意生功德,远离对三昧行的执着。因此,大慧啊!菩萨中的大菩萨若想求得殊胜进步,应当净化如来藏以及识藏的名相执着。
由前悟入得预初地,次第增进,位深德着,不为外道邪见所动,至第八不动地。于此得十种三昧乐门,为诸佛三昧力所持。觉即佛也。即能观察诸佛之法及本愿力,不同小乘着三昧乐及不住实际,则起化利物也。获自证智,岂与凡小所修行同?得十贤圣种性道者,即十地圣种性也。十地皆圣,兼言贤者,对极位而言也。及身智意生者,谓由十地至于佛地,身即法身、智即报身、意生即化身。既得三身,离于三昧因行,故戒劝云:欲胜进至如来地者,当净如来藏识藏之名。如来之藏本无可净,净其垢者耳。识藏以名言者,由迷如来藏转成妄识,无有别体,故但有名。若无识藏之名,则转妄识为如来藏也。
通过先前的领悟得以进入初地,依次渐进,修行位次加深、功德显著,不被外道邪见所动摇,直至第八不动地。在此地获得十种三昧乐门,为诸佛三昧力所护持。觉即是佛。此时便能观察诸佛的教法及本愿力,不同于小乘执着于三昧乐境以及不满足于实际境界,于是起心动念度化利益众生。获得自证智慧,岂与凡夫、小乘所修行的境界相同?证得十贤圣种性道,即指十地圣种性。十地皆是圣位,兼说贤者,是相对于究竟佛位而言。及至身、智、意生者,是说从十地到佛地,身即是法身、智即是报身、意生即是化身。既已证得三身,便超离三昧的因位修行,因此戒劝说:若想进一步胜进到如来地的,应当净除如来藏识藏之名。如来之藏本无可净,所净除的只是其染污垢秽罢了。识藏之所以用名称来指称,是由于迷失如来藏而转成妄识,并无别的体性,所以只是假名。若没有识藏之名,便是转妄识为如来藏了。
「大慧!若无识藏名如来藏者,则无生灭。大慧!然诸凡圣悉有生灭,修行者自觉圣趣,现法乐住,不舍方便。大慧!此如来藏识藏,一切声闻、缘觉心想所见虽自性清净,客尘所覆故,犹见不净,非诸如来。大慧!如来者现前境界,犹如掌中视阿摩勒果。」
大慧啊!如果不存在这个含藏种子的识(即如来藏),那就不会有生灭现象了。大慧!然而一切凡夫和圣者都有生灭,修行的人通过自觉圣智的境界,安住于现前的法乐之中,同时也不舍弃度化众生的善巧方法。大慧!这个如来藏(即藏识),一切声闻、缘觉修行者凭其心念所观察到的,虽然其本性是清净的,但因为被外来的烦恼尘垢所覆盖,所以他们仍然看见不清净的境界,这并非如来的境界。大慧!如来所证得的现前境界,清楚明了,就像看自己手掌中的庵摩罗果一样。
如来藏本无生灭,今既复本,而生灭何有?然诸凡圣悉有生灭者,凡谓外凡、内凡。外凡即十信;内凡即住、行、向,亦名为贤;圣谓十地。圣亦有生灭者,虽能修行得自觉圣趣,犹居因位,未离变易生死。言不舍方便者,一者自行增道方便,二者化他益物方便,皆有生灭义也。此如来藏等,《入楞伽》云:「此如来藏识藏本性清净,客尘所染而为不净。一切二乘及诸外道臆度起见,不能现证。如来于此分明现见,如观掌中庵摩勒果。」
如来藏本来没有生灭,如今既然回归本源,生灭又从何而来?然而凡夫与圣者都有生灭现象的原因在于:凡夫分为外凡与内凡。外凡指十信位;内凡指十住、十行、十回向位,也称为贤位;圣者则指十地菩萨。圣者仍有生灭,是因为虽然能通过修行证得自觉圣智,但仍处于因位,尚未脱离变易生死。所谓“不捨方便”,一是指自身修行增进道业的方便,二是指教化众生、利益他人的方便,这两种方便都含有生灭的意义。此处所说的如来藏等义理,《入楞伽经》中记载:“这如来藏识藏本性清净,只因客尘烦恼污染而显不净。一切声闻、缘觉二乘及诸外道凭虚测度生起妄见,不能亲证此理。如来对此却能分明现量证见,如同观看掌中的菴摩勒果一般清晰。”
「大慧!我于此义以神力建立,令胜鬘夫人及利智满足诸菩萨等,宣扬演说如来藏及识藏,名七识俱生,声闻计着,见人法无我。故胜鬘夫人承佛威神,说如来境界,非声闻、缘觉及外道境界。如来藏识藏,唯佛及余利智依义菩萨智慧境界,是故汝及余菩萨摩诃萨于如来藏识藏当勤修学,莫但闻觉作知足想。」
大慧!我对这个义理运用神通力量加以确立,让胜鬘夫人以及智慧圆满的诸位菩萨们,来宣扬解说如来藏与识藏的道理——这被称为与七识共同生起,而声闻修行者却对此产生执着,仅见到人无我与法无我。因此胜鬘夫人仰承佛陀威德神力,演说如来所证的境界,这不是声闻、缘觉以及外道所能了知的境界。如来藏与识藏的深义,唯有佛陀以及其他依义修证、智慧锐利的菩萨们才能通达。所以你和其余大菩萨们,对于如来藏与识藏应当精勤修学,不要仅仅停留在听闻理解的层面就感到满足。
我于此下,指往昔所说经为证。如来之说本不假证,但于彼经已曾广明,故兹略说得以指之。《入楞伽》云:「我与胜鬘夫人及余深妙净智菩萨说如来藏名识藏,与七识俱起,令诸声闻见法无我。」故胜鬘下,文显可见。言莫但闻觉作知足想者,言如来藏识藏是佛境界,非三慧具足,莫能造诣,戒劝修学良在此也。
我在此处下方,引用过去所讲经文作为例证。如来的教法本不需要例证,但在那些经典中已经详细阐明过,所以这里简略说明时得以引用。《入楞伽经》说:“我曾对胜鬘夫人及其他具有深远微妙清净智慧的菩萨们讲解:如来藏也叫做识藏,它与七种识同时生起,使声闻众认识到一切现象并无实我。”因此从胜鬘夫人往后的经文,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说到“不要仅仅听闻觉悟之理就感到满足”这句话,是指如来藏、识藏乃是佛的境界,若非具备闻、思、修三慧,便不能真正契入,所以劝诫修行者应当精进修学,深意正在于此。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甚深如来藏, 而与七识俱,
二种摄受生, 智者则远离。
如镜像现心, 无始习所熏,
如实观察者, 诸事悉无事。
如愚见指月, 观指不观月,
计著名字者, 不见我真实。
心为工伎儿, 意如和伎者,
五识为伴侣, 妄想观伎众。」
「如来藏境界极为深奥,却与眼耳鼻舌身意这七种识共存, 两种执着(能取、所取)由此产生,有智慧的人便远离它们。 如同镜中影像映现于心,这是无始以来习气熏染所致, 如实洞察真相的人,明白一切现象本质空寂。 好比愚人只看指月的手指,却不见手指所指的明月, 执着于名称概念的人,无法看见真实法义。 心如同变幻戏法的艺人,意识好比配合演出的助手, 前五识如同伴随演出的伙伴,种种妄想就像观看戏法的观众。」
颂上如来藏与七识俱,乃至由自相共相二种摄取,则有阴、界、入生,此乃随妄缘者。若能反妄见如来藏,则远离生死矣。如镜像等,喻上说也,谓八识体性本来无物,由无始恶习所熏,转生诸识等法,如镜现像。称性而观,像虚事亡。复以指月以喻假名实法有得有失,苟不能忘言契理,政如观指而不观月也。心谓如来藏心,随缘变造,如伎儿之化现。意即意根,复起意识,识起善恶,如和伎者。五识取尘意识同起,是为伴侣。妄想分别如观伎人也。
世尊(释迦牟尼佛)在颂文中说明,如来藏与七种心识共同存在,乃至由于对事物自相与共相两种方式的执着取着,便产生了五蕴、十八界、十二入等生命现象,这些都是随着虚妄因缘而显现的。若能返观妄念,体认如来藏的本体,便能远离生死轮回了。
接下来用镜中影像等比喻,进一步阐明上述道理:八识的本体本性原是空寂无物的,但由于无始以来恶习气的熏染,才转生出种种心识等现象,如同明镜映现影像。若能依着本性去观察,就会明白影像虚幻、事相本空。
又用“指月之喻”来说明名相与实相之间的关系,可能有得有失。如果不能超越言语的局限而直接契合真理,那就好比只盯着指月的手指,却看不到手指所指的月亮。
这里说的“心”,指的是如来藏心,它随顺因缘变化显现万物,如同幻术师的变幻示现。“意”指的是意根,它再产生意识;意识生起善念恶念,如同配合演出的助手。前五识攀取外境时,意识也一同生起,就像伙伴一样。而种种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唯愿为说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究竟分别相。我及余菩萨摩诃萨于一切地次第相续,分别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来自觉地。」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分别趣相者,谓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入如来自觉圣趣,离于断常、有无等见,现法乐正受住现在前。大慧!不觉彼五法、自性、识、二无我,自心现外性,凡夫妄想,非诸圣贤。」
这时,大慧菩萨向佛禀告:“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的究竟分别之相。我和其他诸位大菩萨,在一切修行阶位中依次相续修习,如理分别此法,从而契入一切佛法。所谓契入一切佛法,乃至最终证入如来自觉圣智之地。”佛告诉大慧:“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惟忆念。”大慧对佛说:“是的,我们恭敬领受教诲。”佛告诉大慧:“所谓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的分别旨趣与行相,就是:名、相、妄想、正智、如如。如果修行者依此修行,进入如来自觉圣智的趣向,就能远离断见、常见、有见、无见等错误见解,现证法乐的正受安住于当下。大慧!凡夫不能觉知这五法、自性、识、二无我的道理,误以为外境是离心实有的,这都是凡夫的虚妄分别,并非圣贤的见解。”
五法等上虽已明,而未曾约诸地分别,示其所以入一切佛法至如来地者,故复请之。答中先通示五法迷悟相,谓修行者趣入,则五法通是悟相,故曰若修行者等。若反是不觉,则五法通是迷相,故云不觉彼五法等。是知法无自性,迷悟在人。此且总示,所以趣入等相备见后文。
五法虽然前面已经说明,但还未曾结合修行阶位来分别阐述,为显示如何通过它们证入一切佛法、达到如来境界,所以再次请法。回答中先总体说明五法在迷惑与觉悟中的表现:若修行者依此用功,则五法整体都是觉悟的表现,所以说“若修行者等”;反之若不能觉知,则五法整体都是迷惑的表现,所以说“不覺彼五法等”。由此可知,法本身没有固定属性,迷悟全在于人。这里只是总体提示,至于如何趣入修行等具体情形,详见后文。
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诸圣贤?」佛告大慧:「愚夫计着俗数名相,随心流散。流散已,种种相像貌堕我、我所见,希望计着妙色。计着已,无知覆障,故生染着。染着已,贪恚痴所生业积集。积集已,妄想自缠,如蚕作茧,堕生死海诸趣旷野,如汲井轮。以愚痴故不能知如幻、野马、水月自性,离我、我所,起于一切不实妄想。离相、所相及生住灭,从自心妄想生,非自在、时节、微尘、胜妙生。愚痴凡夫堕,名相流。」
大慧向佛请教:“世尊!为什么愚昧之人的虚妄念头会产生,而圣贤们却没有呢?”佛告诉大慧:“愚昧之人执着于世俗的名相概念,心念随之散乱流转。散乱之后,便对种种形象样貌产生自我和属于我的执着,并贪求、执着于美妙的色相。一旦执着,就会被无知所蒙蔽覆盖,因而生起贪染执着。贪染执着之后,由贪、嗔、痴所造的业力便不断累积。业力累积之后,虚妄念头就像蚕吐丝作茧一样,自己缠绕自己,沉沦在生死大海、六道轮回的广阔荒野之中,如同打水的井轮循环不息。因为愚昧无知,他们不能了知一切如幻影、如阳焰、如水月,其本性是远离自我和属于我的概念,却生起一切不真实的虚妄念头。这些念头,远离能执取的表象和所执取的对象,也远离生、住、灭的变化过程,都是从自心的虚妄分别中生起的,并非由自在天、时节、微尘等外因,或某种殊胜奇妙的力量所产生。愚痴的凡夫,就沉溺在这名相
此征释中,别约名相妄想,就凡夫法以示迷相,谓依六尘等俗数名相起诸分别,其心流散妄返,堕我、我所见,希望计著于色,覆障圣智,起贪恚痴,造作诸业,如蚕作茧,妄想自缠,堕于诸趣生死大海。已上迷相,无出三道,文显可见。如蚕作茧者,喻自缠缚也。如汲井轮者,喻生死轮回也。如幻、野马等,喻不知幻性离我、我所也。起于一切不实等,谓名相起诸妄想,妄本不实,起于幻相。幻相本虚,离相所相,亦无生住灭可得,则归于自心而已。实非自在等邪因所生,凡愚不知,妄取外境,随诸名相流散耳。
这段解释中,特别针对名相与妄想,以凡夫的法来说明迷惑的表现,说的是:依着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这些世俗概念名相,生起种种分别,心念流散奔驰,妄念纷飞,堕入对“我”和“我所”的执着,对色法等境界怀着期盼、计较、执着,从而遮蔽障覆了本有的圣智,生起贪、嗔、痴,造作种种业行。就像蚕儿吐丝作茧,用妄想自己缠缚自己,堕落在各种生命形态的生死大海里。以上这些迷惑的表现,都超不出惑、业、苦这三道,经文说得很明白,可以清楚看到。
“如蚕作茧”,是比喻自己缠缚自己。 “如汲井轮”,是比喻生死轮回不息。 “如幻、如阳焰”等比喻,是说明凡夫不知道这些幻化现象的本性,是远离“我”和“我所”的。 “起于一切不实”等句,是说依名相生起种种妄想,妄想本来就不真实,只是生起了虚幻的相状。幻相本质是虚妄的,若能了知能见的“相”和所见的“所相”都不可得,也就没有生、住、灭可以执着,那么一切就回归到自心罢了。万法实在不是大自在天等邪因所生
「大慧!彼相者,眼识所照名为色,耳鼻舌身意意识所照,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大慧!彼妄想者,施设众名,显示诸相,如此不异象马车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犹如过客,诸识不生,不断不常,不堕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之地。」
大慧!所谓“事物的表象”,是指眼睛识别所照见的称为颜色形态,耳朵、鼻子、舌头、身体、意识及深层意识所照见的,称为声音、气味、滋味、触感、思想境界,这些就叫做“事物的表象”。大慧!所谓“虚妄分别”,就是给种种现象安立各种名称,以此来描述各种表象,就像给象、马、车、步兵、男人、女人等安立名字一样,并无实质差异,这就叫做“虚妄分别”。大慧!所谓“正确智慧”,是了悟那些名称和表象都不可执着,如同往来的过客,一切心识活动不生起,不断灭也不恒常,不落入一切外道、声闻、缘觉的见解境地。
彼相者等,追释名、相二法不出六识,取彼六尘。名之者名也,所取者相也,显示施设诸名、相者,妄想也。象马等名,以此名即显其相,名、相既立,谓此事如是决定不异,是名妄想分别。已上三法属凡夫。正智者下,就圣贤法以明悟相。言名、相不可得者,谓欲求正智,但悟名、相不实,犹如过客,识心不起,离乎断常,不堕凡小境界,是为正智。
那些所谓的事物表象,其实都是在追溯解释“名称”和“形相”这两种法,它们都离不开眼耳鼻舌身意这六识,都是六识去抓取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外境。能给予称呼的,就是“名”;被六识所抓取的对象,就是“相”。而世间一切名称和形相的建立与显现,其根源都是虚妄的念头。比如“象”、“马”这些名字,就是用这个名称来对应、显现那个事物的样子。名称和形相一旦确立,人们就会认为“这件事就是这样,确定无疑”,这就叫做虚妄的分别。以上(名、相、妄想)这三法,属于凡夫的认知范畴。
接下来讲“正智”,这是从圣贤的觉悟境界来说明真正的智慧。说“名、相不可得”,意思是:想要获得真正的智慧,只需觉悟到名称和形相并非真实不变,就像过往的旅客一样虚幻。当能认知的心念不再生
「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舍离二见建立及诽谤,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大慧!菩萨摩诃萨住如如者,得无所有境界,故得菩萨欢喜地。得菩萨欢喜地已,永离一切外道恶趣,正住出世间趣,法相成熟,分别幻等一切法,自觉法趣相,离诸妄想见性异相,次第乃至法云地。于其中间三昧、力、自在、神通开敷,得如来地已,种种变化圆照示现,成熟众生如水中月,究竟满足十无尽句,为种种意解众生分别说法。法身离意所作,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
再者,大慧啊!大菩萨们凭借这真正的智慧,既不刻意树立名相,也不是完全否定名相;他们远离了固执“有”和执着“无”的两种极端见解,既不盲目建立,也不轻易诽谤,真正明白了名相本来就不生不灭的道理,这就叫作“如如”。大慧啊!大菩萨们安住在这种如如境界中,就能证得一切无所执着的境界,因此登上了菩萨修行的第一地——欢喜地。登上欢喜地之后,便永远超脱了一切外道的邪恶趋向,安住于出世间的正道,对一切事物的表象都能透彻明了,能分辨如幻影般的种种现象,自己觉悟到诸法的真实趋向和相状,远离各种虚妄分别,看清事物本性与表象的差异,接着逐步修行,直至第十地——法云地。在这从初地到十地的修行过程中,禅定、神通力、自在无碍和种种神通都自然展现、开花结果,最终证得如来的果位。成就如来果位后,便能以种种变化,如明镜映照般清晰示现,教化成熟众生,就像水中的月影一样应机而现,究竟圆满地实践十大无尽功德愿,针对怀着各种不同见解的众生,分别为他们解说佛法。真正的法身远离意识造作,这就是菩萨证入如如
此段正明如如。由前正智观察名、相非有非无,故言不立非不立也。舍离有无二边,不堕损益二谤,一切名、相不生,是为如如义也。菩萨住如如下,正示如如所得之相。既曰如如,岂有得乎?乃以无得而得,得自他因果之法。言无所有境界者,离空有二边之相,由此登欢喜地,则别教初地也。不离而离,离一切外道恶趣;无住而住,住出世间正趣;无分别而分别,了一切法皆悉如幻;无证而证,证自觉法趣。亦离诸妄想见性异相,即能见所见,前文所谓相见俱离是也。如是次第至法云地,以至三昧、力等种种功德,由之开法至如来地,为众生故普现色身,如水中月。具足成满十无尽愿,随其意解而为说法,其身清净,离心意识,是为如如所得之相也。
这段正是阐明如如的境界。由于前面通过真正的智慧观察名相,认识到它们既不是真实存在也不是完全虚无,所以说“不立”也“非不立”。舍弃了“有”和“无”这两个极端,不陷入“损”(否定一切)和“益”(肯定一切)这两种错误的见解,一切名相的概念都不再生起,这就是如如的含义。
接下来“菩萨住如如”这段,正是展示证得如如境界的样貌。既然是“如如”,哪里会有一个实在的东西可以“得到”呢?这是以“无所得”的方式而获得,获得的是自他、因果等一切法。经文说“无所有境界”,是指脱离了“空”和“有”这两种对立的相状,由此便能登上欢喜地,也就是别教所说的初地。
“不离而离”,是远离一切外道的错误道路和恶趣;“无住而住”,是安住于出世间的正确方向;“无分别而分别”,是明了了一切法都如同幻化;“无证而证”,是证得了自觉的境界。同时也远离了各种妄想,认识到能见的“见性”与所见的“物相”并非截然不同,也就是前文所说的“能见与所见都舍离”。像这样依次修证,直至法云地,以及各种三昧、神通力等种种功德,由此开显佛法,最终到达如来的果地。为了众生,普遍示现各种色身,如同水中的月亮一样应化无方。圆满具足十种无尽大愿,随顺众生的心意和理解而为他们说法。他的身相清净,脱离了心、意、意识的分别执着,这就是证得如如境界的样貌。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为三种自性入于五法,为各有自相宗?」佛告大慧:「三种自性及八识、二种无我悉入五法。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时生,如日光俱,种种相各别分别持,是名缘起自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坏,故名成自性。」
这时,大慧菩萨向佛陀问道:“世尊!为什么世尊将三种自性纳入五法之中?还是它们各自有独立的体系呢?”佛陀告诉大慧:“三种自性以及八识、两种无我,全都包含在五法之内。大慧,那些名称和表象,都属于妄想自性。大慧,如果依着那些妄想产生心念与心所法,名称和对象同时生起,就像阳光与光线一同显现一样,种种表象各自分别执持,这就称为缘起自性。大慧,正智与如如的本性是不可破坏的,所以称为成自性。”
上既明五法,则三自性义在其中。今前后会摄,故复问其摄入之外亦各有自相宗耶?答中先答总入,可知。次别配法相,初以名、相对妄想者,从所因言也。以彼妄想反属缘起者,从所起说也。若依妄想生心、心法者,言心王、心所依分别起,起乃同时,如日与光不相舍离。分别诸相自持其名,各各无差,是为缘起自性。正智、如如皆非有作,故不可坏,是名圆成自性,是为三自性入五法也。
前面已经说明了五法的内涵,其实三自性的道理已经包含在其中了。现在为了前后贯通、整体把握,所以再问:除了相互含摄的关系之外,三自性是否也各有其自身的体系和特点呢?回答中先总体说明它们可以归入五法,这是容易明白的。接下来分别对应法相来说明:
首先,将“名”和“相”归入“妄想”这一自性,是从妄想的产生根源来说的——因为妄想正是从对名相的分别中生起的。而把“妄想”本身又归属于“缘起自性”,则是从妄想所依凭的条件来说的。如果依于妄想而生起心王和心所这些心理活动,就是说心王和心所是依赖分别而现起的,它们的生起是同时的,就像太阳和光芒彼此不相分离。分别各种现象,并各自执持其名称,各各对应、没有错乱,这就是“缘起自性”。至于“正智”和“如如”,都不是造作而成的,所以不可破坏,这叫做“圆成自性”。以上就是三
「复次大慧!自心现妄想八种分别,谓识藏、意、意识及五识身相者,不实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摄受灭,二无我生。是故大慧!此五法者,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自觉圣智诸地相续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再有,大慧啊!从自心显现的虚妄分别有八种,就是藏识、末那识、意识以及眼耳鼻舌身这五种识的相状,这些都不是真实的相,因为是虚妄分别的缘故。当“我”和“我所”这两种执着断除时,人无我和法无我这二种无我的智慧就生起了。所以,大慧!这五法(名、相、分别、正智、如如),是声闻、缘觉、菩萨乃至如来各阶位自觉圣智相续修证的次第,一切佛法的道理都包含在其中了。
此明五法摄于八识。于自心现而起妄想,有八种分别,皆是虚妄不实之相。若能舍离二种我执,则能、所摄受俱灭,二无我智由是而生,即正智、如如。是知识等虽异,同归五法,无别自相,宗明矣。然此五法,而三乘与佛及一切诸法皆入其中也。
这里说明五种法门统摄八种识。从自心显现而产生妄想,有八种分别,都是虚妄不实的表象。如果能舍弃两种自我执着,那么能取和所取的对象都会消失,两种无我的智慧由此生起,这就是正智与如如的境界。由此可见,八识等虽然不同,都归于五种法门,没有独立的自相,这个宗旨就很明白了。然而这五种法门,声闻、缘觉、菩萨三乘以及佛陀的一切教法,都包含在其中。
「复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是名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为瓶等,即此非余,是说为名。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始终无觉。于诸法无展转,离不实妄想,是名如如。真实决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我及诸佛随顺入处,普为众生如实演说,施设显示,于彼随入正觉,不断不常,妄想不起,随顺自觉圣趣,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得相,是名正智。大慧!是名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二种无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是故大慧!当自方便学,亦教他人,勿随于他。」
接下来,大慧!所谓五法,就是:事物的表象、名称、分别心、真如、真实的智慧。大慧!所谓“表象”,是指某个地方、形状、颜色形象等显现出来的样子,这就叫作“相”。如果有了这样的表象,就给它安立“瓶子”等等的名称,指的就是这个而不是别的,这就叫作“名”。用种种名称来指代、说明各种表象,对于“瓶子”等等产生的种种念头和心念活动,这就叫作“分别心”。那些名称和表象,从根本上说是无法真正把握的,从始至终都没有一个实在的觉知对象。对于一切事物,明白它们并非真实存在、相互转换,从而远离不真实的分别妄想,这就叫作“真如”。真实、确定、究竟的本性是不可得的,那就是真如的境界。我和诸佛都随顺这个境界而证入,并普遍为众生如实地讲解、开示和展现。随顺这个境界而证入真正的觉悟,不断灭也不恒常,分别心不再生起,随顺自觉圣者的境界。这是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能了知的境界,这就叫作“真实的智慧”。大慧!这就叫作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两种无我,所有佛法的道理都包含在这五法之中了。所以,大慧!你应当自己用功修学,也要教导他人,不要追随其他错误的见解。
此段重列名释义,复自一途,大同小异,不无所以。先相后名,不出名实,互有前后。余二不同者,前约自行,故前智后如。此兼化他,则反其次,故云「我及诸佛随顺入处」者,如如也。普为众生如实演说等,正智也。故知此文兼自化他。此中言相者,谓所见色等形状各别也。名者,依彼诸相立瓶等名。因此名相,则有心、心数法种种攀缘,是名妄想。了达名相毕竟无有,但是迷心展转分别,如是观察,离诸妄想,是名如如也。真实决定等者,重指如相,示诸佛入处,依于自证如实演说,不断不常,非凡小偏邪所得,故名正智。又曰一切佛法悉入其中者,约互摄义通结四种,故与上异。戒云自学教他、又言勿随于他者,谓莫随名相所转也。
这段文字重新列出名称并解释含义,另从一个角度说明,大体相同而略有差异,自有其道理。先说相后说名,都不离名称与实质,只是次序前后不同。其余两点不同之处在于:前面是从自我修行的角度,所以先讲智慧后讲真如。这里兼顾教化他人,就反过来排列,所以说“我及诸佛随顺入处”指的是真如境界。普遍为众生如实演说等,指的是正确智慧。由此可知这段文字兼有自修与化他两重含义。
这里所说的“相”,是指所见颜色形状等各有差别的外在形象。“名”则是依据那些形象建立瓶罐等名称。因为有了这些名称和形象,就会产生心念、心所等各种攀缘活动,这就叫作妄想。透彻了知名称形象终究不存在,只是迷惑的心辗转分别,这样观察思维,脱离各种妄想,就叫作真如。
“真实决定”等语句,是再次指出真如的体相,显示诸佛所证入的境界,依据自己证悟的真理如实演说,不断灭也不恒常,不是凡夫小乘或偏邪见解所能获得的,所以称为正确智慧。又说“一切佛法悉入其中”,是从互相含摄的意义上总结这四种法义,因此与上文不同。戒律中说自学教他、又说勿随于他,是指不要被名称表象所转。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五法、三自性, 及与八种识,
二种无有我, 悉摄摩诃衍。
名相虚妄想, 自性二种相,
正智及如如, 是则为成相。」
五种法门、三种自性,以及八种识体, 两种无我的境界,全都包含在大乘教法中。 名称与现象是虚妄的分别,自性具有两种形态, 真正的智慧与如如不动的实相,这些就构成了圆满的体系。
悉摄摩诃衍者,谓上四法普摄一切大乘之法。反而言之,一切佛法亦遍摄此之四法也。
这部经所说的四种法门,能统摄一切大乘教法。反过来讲,一切佛法也都能包含在这四种法门之中。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句,过去诸佛如恒河沙,未来、现在亦复如是。云何世尊为如说而受?为更有余义?惟愿如来哀愍解说。」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禀告:“世尊!正如世尊您所说的,过去诸佛多如恒河沙数,未来、现在的诸佛也是如此。请问世尊,您是依照字面意思这样说的呢,还是其中另有深意?恳请如来慈悲为我们解说。”
三世诸佛如恒河沙,经教言之多矣,诸佛之数为果如所说而受耶?为别有义耶?故复请云云。
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佛,如同恒河中的沙粒那么多,佛经中常常这样形容。诸佛的数量,是果真如经文所说的那样多呢?还是其中另有深意?所以再次向世尊请教。
佛告大慧:「莫如说受,三世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过世间望,非譬所譬,以凡愚计常、外道妄想,长养恶见,生死无穷,欲令厌离生死趣轮,精勤胜进,故为彼说言『诸佛易见,非如优昙钵华难得见。』故息方便求。有时复观诸受化者作是说言『佛难值遇,如优昙钵华。』优昙钵华无已见、今见、当见。如来者世间悉见,不以建立自通,故说言『如来出世如优昙钵华。』大慧!自建立自通者,过世间望,彼诸凡愚所不能信,自觉圣智境界无以为譬,真实如来过心、意、意识所见之相,不可为譬。大慧!然我说譬佛如恒河沙,无有过咎。」
佛告诉大慧菩萨:“不要像一般人所说的那样理解。三世诸佛的数量并非如恒河沙数那么多。为什么呢?因为诸佛的境界超越世间所能想象的范畴,不是任何比喻能够完全比拟的。凡夫执着于常见,外道陷于虚妄想象,助长错误见解,导致生死轮回无穷无尽。为了让众生厌离生死轮回的趋向,精进修行,所以有时对这类众生说‘诸佛容易见到,不像优昙钵花那样难遇’,这是为了止息他们急求方便的心态。有时又观察那些应受教化的众生,对他们说‘佛难以遇到,如同优昙钵花’。优昙钵花没有人过去见过、现在见到、将来能见。而如来是世间都能见到的,并不以建立自我境界为目的,所以说‘如来出世如同优昙钵花’。大慧!那些自我建立、自我境界的,超越世间认知,是凡夫愚人所不能相信的。自觉圣智的境界没有任何事物可以比喻,真实的如来超越心、意、意识所能认知的表象,不可用比喻说明。大慧!然而我用‘佛如恒河沙’作比喻,并没有过错。”
答中先指其非。盖诸佛数量过于恒沙,亦过世间心量所望,故非喻所喻,岂特恒沙而已?盖凡设喻,义非一揆,如彼凡愚未受化者,生死无穷,佛则为说诸佛易见,非如昙华,令其不生退想,息其方便妄求,进求佛道,以难显易,所以进之也。有时观已受化者,为说佛之难值犹如昙华,令其欣慕向道,所以策之也。又云昙华之难见者,无已、今、当见之说,而如来于世人皆见之,故知说如来如昙华者,实起人难遭之想耳。然此二喻言难言易者,皆如来化用边事,非如来自证境界。故云「不以建立自通」。若论自证,世间无等,非喻所及,一切凡愚莫能信受,亦非心、意、识所能知见。然有时而为建立化他,何咎之有?
回答中首先指出这种说法的错误。诸佛数量超过恒沙,也超过世间人心所能想象的限度,所以并非比喻所能完全形容,岂止恒河沙数而已?凡是设立比喻,含义并非一成不变。比如那些尚未接受教化的凡夫愚人,生死轮回无穷无尽,佛陀就会说诸佛其实容易见到,并非像昙花一现那样难遇,让他们不生退却之心,止息那些投机取巧的虚妄追求,进而寻求佛道。这是用“难见”来反衬“易见”,从而激励他们前进。有时候观察已经接受教化的人,则会说佛难以遇到如同昙花一现,让他们心生仰慕、向往正道,这是为了鞭策他们精进。又有说法,昙花难以得见,是因为过去、现在、未来都没有固定说能见到,而如来在世间人人都曾见过,所以知道说如来如同昙花,其实是为了引发人们“难遭难遇”的珍贵之心。然而这两种比喻,说难说易,都是如来教化众生的方便手段,并非如来自己亲证的境界。所以说“不以此建立来自证境界”。若论自证境界,世间无与伦比,不是任何比喻所能比拟,一切凡夫愚人都不能相信接受,也不是心、意、识所能了解和看见的。但有时为了教化众生而建立这些方便说法,又有什么过错呢?
「大慧!譬如恒沙,一切鱼、鼈、输收摩罗、师子、象、马、人、兽践踏,沙不念言:『彼恼乱我。』而生妄想,自性清净,无诸垢污。如来、应供、等正觉自觉圣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一切外道诸人兽等一切恼乱,如来不念而生妄想。如来寂然,无有念想。如来本愿以三昧乐安众生,故无有恼乱,犹如恒沙等无有异,又断贪恚故。」
大慧啊!你看那恒河边的沙子,任凭所有的鱼、鳖、鳄鱼、狮子、大象、马匹、人类、野兽在上面踩踏,沙子都不会想着说:“他们在扰乱我。”从而产生烦恼妄想。这是因为沙子的自性本来就是清净的,没有各种污垢杂染。同样,如来、应供、等正觉的自觉圣智,就如同那恒河;他所具足的大力量、大神通、大自在,就如同河中的沙子。一切外道、各类人等、兽类等所带来的种种扰乱,如来都不会因此动念而产生烦恼妄想。如来始终安住于寂静之中,没有任何念想执着。这是如来基于本来的誓愿,要以禅定的安乐来安抚一切众生,所以不会感到恼乱,就像恒河沙一样没有任何分别。再者,如来已经彻底断除了贪欲和嗔恨的缘故。
恒沙世间无情之物,虽为鱼鼈人兽等践踏,不生恼乱之念,以喻如来圣智,神通自在,受诸外道人兽恼乱不起念想。盖以本愿力利安众生,无有爱憎分别。输收摩罗,翻杀子鱼。
恒河沙数世间无情之物,虽被鱼鳖人兽践踏,也不生起烦恼嗔恨之念,以此比喻如来圣智神通自在,即使受外道、人兽等恼乱,心中也不起分别念想。这是因为如来依本愿力利益安顿众生,没有爱憎分别之心。输收摩罗,意译为杀子鱼。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尽烧时烧一切地,而彼地大不舍自性,与火大俱生故。其余愚夫作地烧想,而地不烧,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来法身如恒沙不坏。」
就像恒河的沙子是大地本来的样子,当世界终结、大火燃起时,火焰焚烧整个大地,但大地本身并没有失去它的本性,因为它与火一同存在。那些不明白的人以为大地被烧毁了,其实大地并没有被烧毁,只是由于火的缘故看起来如此。大慧啊!如来的法身也像这恒河沙一样,是永不毁坏的。
此言沙性不坏,喻如来法身常住。言是地自性者,有事有理。以事则同一坚性,故为沙为石;以理则与彼坚、湿、煖、动均一真性。故劫尽烧时而地性自若,盖地与火大俱是生故。愚夫不知见,谓烧尔。火因者,以地无火而不烧,火无地而不续,故地不得而烧。如来法身不迁不变亦复然也。
这里说沙子的性质不会毁坏,比喻如来的法身永恒常在。说到“地自性”,包含现象与本质两方面。从现象看,大地具有同一坚固性质,所以表现为沙或石;从本质看,它与坚固、湿润、温暖、流动等性质都同属真实本性。因此即使劫数终结、大火焚烧时,地的本性依然如故,因为大地与火元素都是因缘所生。凡夫不明白这个道理,看见焚烧就以为地性被毁。所谓“火因”是指:没有火,地不会被烧;没有地,火也无法持续燃烧,所以地的本性并不会被烧毁。如来的法身不生不灭、不迁不改,也正是这个道理。
「大慧!譬如恒沙无有限量,如来光明亦复如是,无有限量,为成熟众生故,普照一切诸佛大众。大慧!譬如恒沙,别求异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无生死、生灭,有因缘断故。」
大慧啊!就像恒河的沙粒多得没有边际,如来的光明也是这样,广阔无边没有限量,为了帮助众生修行成就,普遍照耀一切诸佛与大众。大慧啊!又像恒河的沙粒,你想在这些沙中找出不同于沙的东西,永远也找不到。同样的道理,大慧啊!如来、应供、等正觉没有生死来去、没有生起灭去,因为生死轮回的因缘已经彻底断除了。
此一节言恒沙无有限量者,喻如来光明无量,普照一切。言无异沙者,喻如来离分段、变易二种生死,以有漏、无漏因缘皆断故也。
这一节用恒河沙数没有限量作比喻,说明如来的智慧光明没有边际,普照一切众生。说“无异沙”是比喻如来已经超越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这两种生死形态,因为所有导致轮回的有漏因缘和修行过程中的无漏因缘都已彻底断尽的缘故。
「大慧!譬如恒沙,增减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来智慧成熟众生,不增不减,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坏,如来法身非是身法。」
大慧啊,就好比恒河的沙子,无论增加还是减少,都无法被察觉。同样的,大慧,如来的智慧成熟度化众生,既不会增多也不会减少,因为它不是有形有相的事物。凡是具形体的东西都会有败坏,而如来的法身并非属于有形之物。
此喻如来以方便智成熟众生,而于法身体无增减,不同色身有生有灭。身法者,色身也。
这个比喻是说,如来以善巧的智慧度化众生,而他的法身并没有增加或减少,不像色身那样有生有灭。这里说的“身法”,指的就是色身。
「如压恒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极苦众生逼迫如来,乃至众生未得涅槃,不舍法界,自三昧愿乐,以大悲故。」
就像挤压恒河沙粒也榨不出油来,一切极度痛苦的众生如此逼迫如来,乃至众生尚未获得涅槃,如来始终不舍离法界,安住于自身禅定的愿力与安乐,皆因大悲心的缘故。
尘沙无油,喻如来虽为众生众苦所逼,乃至蠢动未尽涅槃,欲舍深心愿乐亦不可得,以大悲心具足成就众生故也。
微尘沙土中无法榨出油来,这个比喻是说:如来虽然被众生的种种苦难所逼迫,甚至直到微小生灵都尚未完全进入涅槃,想要舍弃自己深切的悲心愿力也不可能。因为如来以大悲心为根本,必须圆满地救度成就一切众生啊。
「大慧!譬如恒沙随水而流,非无水也。如是大慧!如来所说一切诸法随涅槃流,是故说言如恒河沙。如来不随诸去流转,去是坏义故。大慧!生死本际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说去?大慧!去者断义,而愚夫不知。」
大慧啊!你看那恒河的沙子,随着水流而移动,并不是没有水在推动。同样的道理,大慧!如来所说的一切法门,都是随着涅槃的境界而流转,所以用恒河沙来比喻。如来自身并不随着各种生灭变化而流转,因为“去”意味着坏灭。大慧!生死的开端是无法知晓的,既然无法知晓,又怎么能说“去”呢?大慧!“去”其实是断灭的意思,只是愚昧的人不能明白。
恒沙随流,愚人但见沙流而不见水,以智观之,非无水也。此喻如来说一切法随顺涅槃,有如顺流而非去义,故曰「如来不随诸去流转」。谓于法悟性,不随相转,故不同去流,以去是生死坏灭之义故也。生死本际等,《入楞伽》云:「生死本际不可得知,既不可知,云何说趣?大慧!趣义是断,凡愚莫知。」趣即去也。
恒河中的沙粒随水流而动,愚昧的人只看见沙在流动,却看不见水。用智慧来观察,并不是没有水啊。这个比喻说明如来讲说的一切法门都是随顺涅槃的,就像顺着水流却没有“离去”的含义,所以说“如来不随各种去流转”。这是指在法义中体悟本性,不随表象转变,所以不同于“去”的流转,因为“去”是生死坏灭的含义。生死本原等问题,《入楞伽经》说:“生死的根源无法得知,既然无法得知,又怎么能说‘趣向’呢?大慧!‘趣’的含义就是断灭,凡夫愚者不能明白。”这里说的“趣”就是“去”的意思。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众生生死本际不可知者,云何解脱可知?」佛告大慧:「无始虚伪过恶妄想习气因灭,自心现知外义,妄想身转,解脱不灭。是故无边,非都无所有,为彼妄想作无边等异名。观察内外,离于妄想,无异众生,智及尔焰一切诸法悉皆寂静。不识自心现妄想故,妄想生,若识则灭。」
大慧向佛陀请教:“世尊!如果众生生死轮回的源头无法知晓,那解脱的境界又怎能被认知呢?”佛陀告诉大慧:“当无始以来虚妄分别、染污习气的根源息灭,能了知自心所显现的外境皆是心识所化,由妄想执著所生的身心形态便会转化,而解脱境界本身不会消失。所以说解脱无边无际,并非空无一物,只是为了对治众生的妄想分别,才用‘无边’等种种名称来表述。若能观察内外诸法,远离妄想分别,便会明白众生本质无二无别,智慧与所认知的对象一切诸法全然寂然。因为不认识一切皆是自心所现的妄想,所以妄想生起;若能识破,妄想便自然息灭。”
生死、解脱本际理等,云何一可知、一不可知?答中言无始虚伪等,乃是解脱之由,言以自心现知于外境,则妄想身转,即是解脱。既妄想转即是解脱,实不灭也。不灭则遍一切处,故曰无边。体既无边,故云「非都无所有」。为彼妄想等,言彼妄想转处作解脱、无边等名,名转体不转,故云异名。观察内外者,前以自心现知外义,则外无外相,还以此理而照内心,则内外一如,离于妄相,惟一真如,更无别法,故云「无异众生」。智及尔焰了无待对,所以诸法悉皆寂静。不识自心现者,重结示释成,此妄想生灭皆由自心识与不识而已矣,苟识自心,妄无不灭。然有言识而妄不灭者,是未为真识故也。
生死与解脱的根本道理,为什么一部分可以了知、一部分不可了知呢?回答中所说的无始虚妄习气等,正是解脱的缘由,意思是若能以自心显现的智慧照见外境,那么由妄想所生的身心就会转化,这就是解脱。既然妄想转化就是解脱,实际上并没有消灭什么。不消灭就意味着遍及一切处所,所以说它无边无际。本体既然无边,因此说“并非完全空无所有”。针对那些妄想等现象,说妄想转化之处称为解脱、无边等名称,只是名称转变而本体不变,所以说只是不同的称呼。观察内外:前面说到以自心显现的智慧了知外境意义,则外境并无外在相状,再用这个道理反观内心,就会明白内外本是一体,远离虚妄相状,唯有一真如性,再无其他法相,所以说“与众生没有差别”。智慧及其所对境界全然没有对立分别,因此一切法都归于寂静。不能认识自心所现境界的人,这里再次总结并解释成因:这些妄想生灭都只是由于自心认识或不认识而已,若能认识自心,妄想没有不熄灭的。然而有人说认识了但妄想仍未熄灭,那是因为还不是真正的认识。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观察诸导师, 犹如恒河沙,
不坏亦不去, 亦复不究竟,
是则为平等, 观察诸如来。
犹如恒沙等, 悉离一切过,
随流而性常, 是则佛正觉。」
观察诸位导师, 如同恒河沙数般无量, 不毁坏也不离去, 亦非彻底断灭, 这便是平等法性, 如此观察诸佛如来。 如同恒河沙数一般, 全然远离一切过失, 随顺世间而本性恒常, 这就是佛的无上正觉。
不坏,颂上喻法身常住。不去,颂如来说法不随诸去流转。亦复不究竟者,谓以不坏不去观察如来,则未为究竟。当观诸佛犹如恒沙,平等无异,离诸过患。又言随流性常者,谓随顺究竟涅槃之流,是为真常正觉也。
不会毁坏,这是赞颂前面所说的法身永恒常在。不会离去,这是赞颂如来宣说佛法不会随着各种变迁流转而消失。“亦复不究竟”的意思是,如果只用“不坏不去”来观察如来,那还不算彻底圆满。应当观想一切诸佛如同恒河的沙粒,完全平等、没有差别,远离所有过失与缺陷。又说“随流性常”是指,随顺那究竟涅槃的永恒之流,这才是真正的常住不灭、无上正觉。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唯愿为说一切诸法刹那坏相。世尊!云何一切法刹那?」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谓善不善无记、有为无为、世间出世间、有罪无罪、有漏无漏、受不受。」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禀告:“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一切事物都在刹那间生灭变化的相状。世尊!什么是一切法刹那生灭的道理呢?”佛告诉大慧:“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惟领会,我这就为你们解说。”佛告诉大慧:“这里所说的一切法,指的是善法、不善法、无记法;有造作的有为法、无造作的无为法;世间法、出世间法;有罪业之法、无罪业之法;有烦恼垢染的有漏法、清净无染的无漏法;以及能领受的(心法、心所法等)与不能领受的(色法等)。”
刹那者,时之最促,念之极微者也。如云「壮士一弹指顷,六十一刹那。」故以心念起灭不停为刹那。又物之无常变坏者为刹那,是皆众生虚妄识相。上说妄想身转,是说阴等无常,故举诸法刹那坏相为问。答中先列一切法名,然后为释。
刹那,是时间中最短暂、念头中最微细的。就像说“壮士弹一下手指的工夫,就有六十一个刹那。”所以用心念生起熄灭不停来比喻刹那。另外,事物无常变化坏灭的也称为刹那,这些都是众生虚妄分别的识相。前面说到妄想身心转变,是说五蕴等是无常的,所以举出一切法刹那坏灭的现象来提问。回答中先列出一切法的名称,然后再作解释。
「大慧!略说心、意、意识及习气是五受阴因,是心、意、意识、习气长养凡愚善、不善妄想。」
大慧啊,简单地讲,心、意、意识以及习气,这四者就是构成五种感受与身心现象的原因。正是这个心、意、意识和习气,滋养着凡夫愚人那些或善或恶的虚妄念头。
略说者,对下广说而言。心、识、习气乃生死之因,五阴乃生死之果。由不了心、识、习气长养,故有三界六凡有漏妄想刹那。善不善,即三善三恶也。
简单来说,这里是相对于后面详细展开的部分而言。心、意识以及习气,是导致生死轮回的根本原因;而色、受、想、行、识这五蕴,则是生死轮回所呈现出来的结果。由于众生不能透彻了知心、意识和习气的不断滋生与增长,所以才有了欲界、色界、无色界这三界之中,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这六类凡夫众生,充满烦恼的妄念在刹那生灭。这里说的善与不善,指的就是善道、不善道(即三善道与三恶道)。
「大慧!修三昧乐,三昧正受现法乐住,名为贤圣善无漏。」
大慧!修行禅定所得的安乐,在禅定境界中安住于现前法乐的境界,这称为圣贤所成就的善妙无漏境界。
修三昧等,即无漏因果。三昧,因也;法乐住,果也。此三乘贤圣无漏之法,无漏则离刹那念也。
修习禅定等法门,即是无漏的因果。禅定为因;安住于法喜之乐为果。这是三乘贤圣所证的无漏法,无漏即意味着远离刹那生灭的妄念。
「大慧!善不善者,谓八识。何等为八?谓如来藏名识藏。心、意、意识及五识身,非外道所说。大慧!五识身者,心、意、意识俱,善不善相,展转变坏,相续流注。不坏身生,亦生亦灭。不觉自心现,次第灭,余识生,形相差别。摄受意识、五识俱相应生,刹那时不住,名为刹那。」
大慧啊!所谓善与不善,指的是八种识。哪八种呢?就是如来藏所蕴含的识藏——包括心识、意根、意识以及眼耳鼻舌身这前五识。这与外道所说的完全不同。大慧啊!前五识的活动,总是与心识、意根、意识共同作用,呈现出善或不善的状态,它们相互影响、变化生灭,像水流一样连续不断。这识身本身并不坏灭,但在作用上却同时有生起也有息灭。众生不能觉察这全是自心所显现的境界,于是前念识灭,后念识生,呈现出各种形态的差别。当意识收摄并执取外境时,便与前五识相应同时生起,在每一个极短的瞬间都不停驻,这就叫做“刹那”。
善不善下,广明刹那相、非刹那相,名虽重出,义则通示。如来藏名识藏者,即第八识,此识乃至五识名相出于正教,故云「非外道所说」。言五识身者,正明刹那相也。心、意、意识俱者,即上眼等五识与心、意、识同时取境,有善不善相,或次等起、或间杂起,故云「展转变坏相续流注」。根境之间未始间断,不坏者,不断也,身生者,五识身生也,生则有灭,故云「亦生亦灭」。由不觉诸境自心所现,著于差别形相,念念起灭,故云「次第灭余识生」。摄受意识者,以五根揽五尘,识归意识,起善起恶,亦由意识同时取境而起分别,故曰「相应生」。刹那时不住者,言诸识起灭不停,不于此则于彼,无时暂息,是为刹那之相也。
善与不善的后面,广泛说明了刹那生灭的现象和不属于刹那生灭的本质,名称虽然重复出现,意义却是贯通开示的。如来藏被称为识藏,指的就是第八识,这个识乃至眼耳鼻舌身前五识的名称和概念都出自佛陀的正法教义,所以说“不是外道所说的”。所说的“五识身”,正是阐明刹那生灭的现象。“心、意、意识俱”的意思,就是上面眼识等五识与心、意、识同时攀取外境,产生善或不善的现象,有时依次生起,有时交错生起,所以说“展转变化坏灭、相续不断如水流注”。根与境之间从未间断,“不坏”的意思就是不断,“身生”指的是五识身的生起,有生起就有灭去,所以说“亦生亦灭”。由于不能觉知一切境界都是自心所显现,执着于各种差别的形象,念头念念生起又灭去,所以说“前一个识次第灭去,其余的识接着生起”。“摄受意识”的意思,是以五根摄取五尘,识的作用归于意识,从而生起善或恶,也是由于意识同时攀取外境而产生分别,所以称为“相應生”。“刹那時不住”,是说各种识的生起与灭去不停歇,不是在这里就是在那里,没有片刻停息,这就是刹那生灭的现象。
「大慧!刹那者,名识藏如来藏,意俱生识习气刹那,无漏习气非刹那,非凡愚所觉。计着刹那论,故不觉一切法刹那非刹那,以断见坏无为法。」
大慧啊!所谓“刹那”,指的是藏识中的如来藏境界。当意识与习气同时生起的识念,确实有刹那生灭的特性;但那些清净无漏的习气,却并非刹那生灭。这不是凡夫愚者所能理解的。因为执着于“一切皆刹那”的见解,便不能真正了知:万法中既有刹那生灭的部分,也有非刹那生灭的实相。这种执着,是用断灭的见解,破坏了无为法的真义。
刹那者下,重结前起后。此二种相虽通依诸识生起,而所从则别,故曰「名识藏」等。是则以诸识从识习气者,刹那也;从无漏习气者,非刹那也。既是无漏,犹名习气者,谓其体是第七识,执想犹在,虽非刹那,未为究竟真常无漏,乃是三乘贤圣境界,故非凡愚所觉。凡愚计著作刹那论,非但不觉非刹那,亦不自知其为刹那也。以断见者,谓凡外苦行,妄取涅槃,斯乃堕于断见,非无漏涅槃,故曰「坏无为法」。
刹那这一节接下来,是总结前面引出后文。这两种相虽然普遍依据各种识而产生,但它们的来源却不同,所以说“名识藏”等等。这样看来,各种识从识的习气而来的,就是刹那;从无漏习气而来的,就不是刹那。既然是无漏,还称为习气,是因为它的本质是第七识,执着分别的念头还在,虽然不是刹那,但还不是究竟真正永恒的无漏,只是三乘贤圣的境界,所以不是凡夫愚人所能了知的。凡夫愚人执着于刹那的观点,不但不能了知非刹那,甚至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处在刹那之中。那些持断灭见解的人,指的是外道苦行,错误地追求涅槃,这其实是堕入了断见,不是真正的无漏涅槃,所以说“坏无为法”。
「大慧!七识不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大慧!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四住地、无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觉,刹那见妄想熏心。」
大慧啊!眼耳鼻舌身意这七种识,不会生死流转,不会感受痛苦或快乐,也不是证得涅槃的根本原因。大慧!那个本自具足的如来藏,却能感受痛苦与快乐,与各种因缘条件一起运作,有生起也有灭去。它被四种执着以及无始无明的迷惑所醉染,凡夫愚昧而不能觉察,在每一个极短的瞬间,都被虚妄的念头所熏染影响着心。
七识不流转者,承上无漏之义,对六识、八识辩异。盖此二乘之识,已断见思,不流转三界,不受生死苦乐,故异于六识。非涅槃因,故异八识,以八识受熏能成涅槃之因故也。如来藏者,正明八识,以能含藏善恶,随缘流转生死,苦乐因果。四住地者,枝末无明也。无明住地者,根本无明也。由此无明昏醉,故受二种生死。凡愚妄想熏心,不能了知,起刹那见。
第七识不流转生死,这是承接上文无漏的含义,针对第六识和第八识进行辨析。因为二乘圣者的第七识已经断除见惑和思惑,不再流转于三界之中,不受生死轮回的苦乐束缚,所以不同于第六识。但它不是成就涅槃的根本原因,所以又不同于第八识,因为第八识能够接受习气熏染,可以成为证得涅槃的因缘。如来藏,这里正是说明第八识的特性,因为它能含藏善恶种子,随因缘而流转生死,承受苦乐的因果报应。四住地烦恼,属于枝末无明。无明住地烦恼,则是根本无明。由于被这种根本无明所蒙蔽迷惑,所以众生承受着两种生死。凡夫愚痴,被妄想习气熏染内心,不能透彻了知真相,生起刹那生灭的妄见。
「复次大慧!如金、金刚、佛舍利,得奇特性,终不损坏。大慧!若得无间有刹那者,圣应非圣,而圣未曾不圣,如金、金刚,虽经劫数称量不灭。云何凡愚不善于我隐覆之说,于内外一切法作刹那想?」
再者,大慧啊!就像黄金、金刚石、佛陀的舍利,它们获得了特殊的性质,始终不会毁坏。大慧!如果无间断的法之中存在刹那生灭,那么圣者就不应成为圣者,但圣者从来不曾失去圣性——正如黄金和金刚石,即使经历无数劫的时间,称量起来也不会减少。为什么凡夫愚人不能领会我隐含深意的说法,却对内外一切事物都产生刹那生灭的念头呢?
如来本答刹那之问,刹那则有损坏,而直以不可损坏言者,盖迷则是刹那、悟则非刹那也。喻如金刚等,金中精刚,以百炼故,鑛璞全消,惟一精刚,物不能坏,此世间之奇特性也。又喻佛舍利,以万行熏修,垢染都尽,惟一精真,无能坏者,此出世间奇特性也。如来所得真常亦复如是,故曰「若得无间有刹那」等。佛谓我以无间三昧所证真常,岂有刹那?言圣应非圣者,夫圣未有不圣之理,则知既悟不迷,其无刹那明矣。故云「金刚虽经劫数称量不减」。云何凡愚不解秘密之说,于一切法作刹那想。隐覆,秘密也。
如来原本回答刹那生灭的问题,刹那意味着有损毁变化,却直接用不可毁坏来阐述,是因为迷惑时显现为刹那生灭,觉悟时则超越刹那生灭。好比金刚石等比喻,金刚是黄金中最精纯坚固的部分,经过千锤百炼,矿渣杂质完全消除,只留下纯粹的精钢,任何事物都无法摧毁,这是世间罕见的特性。又如佛舍利的比喻,凭借无数修行实践的熏染修持,污垢杂染全部除尽,只留下纯粹的真实本性,没有什么能破坏它,这是出世间不可思议的特性。如来所证得的真实永恒境界也是如此,所以说“若得无间有刹那”等等。佛陀表明:我以无间断的正定所证悟的真实永恒,怎会有刹那生灭?所谓圣人应非圣人的疑问,圣人没有不成其为圣人的道理,由此可知既然已经觉悟不再迷惑,它没有刹那生灭就很明白了。所以说“金刚虽经历无数劫的时间称量也不会减少”。为什么凡夫愚人不能理解深奥隐秘的教法,对一切事物产生刹那生灭的执着呢。隐覆,就是指秘密深奥的义理。
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六波罗蜜满足,得成正觉。』何等为六?」
大慧菩萨又向佛请教说:“世尊!像您所说的‘修习六种波罗蜜达到圆满,就能证得无上正觉。’这六种究竟是哪些呢?”
刹那生灭者,生死此岸之事也。真常不坏者,涅槃彼岸之理也。然则自此岸而达彼岸,由刹那而究竟真常者,其六度之功乎!大慧所以承是而请问也。
刹那生灭的现象,是生死此岸的事实。真实恒常不坏的本质,是涅槃彼岸的真理。那么,从这生死此岸抵达涅槃彼岸,由短暂生灭达到究竟恒常,靠的难道不是六度的修行功夫吗!大慧菩萨正是承接这个道理而向世尊提问。
佛告大慧:「波罗蜜有三种分别,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大慧!世间波罗蜜者,我、我所摄受计着,摄受二边,为种种受生处,乐色声香味触故,满足檀波罗蜜。戒、忍、精进、禅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佛告诉大慧:“波罗蜜有三种分别,就是世间波罗蜜、出世间波罗蜜、出世间上上波罗蜜。大慧!世间波罗蜜,是在‘我’和‘我所’的执着中计较,执取两边,为了追求种种投生的去处,贪爱色、声、香、味、触的缘故,而去修布施波罗蜜。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也是这样,这只是凡夫的神通境界以及往生梵天的方法。”
答中言六度有三:初世间六度,言我我所摄受计着等者,谓凡夫所修其过为四:所谓计我、我所,则无度生之念,一也;著于二边,则不能达中道彼岸,二也;为求胜报,则不免于生死,三也;乐着六尘,则非无住相施,四也。外道之得五神通及生梵天,亦由修无漏事六度而得也。
回答中提到六度有三种:首先是世间六度,说到“我”“我所”的执取计较等,是指凡夫修行时存在四种过失:一是计较“我”和“我所”,就没有度化众生的心念;二是执着于两边极端,就不能通达中道的彼岸;三是追求殊胜果报,就免不了仍在生死轮回中;四是贪恋六尘境界,就不是无住相的布施。外道能够获得五神通以及投生梵天,也是通过修习无漏事六度而达成的。
「大慧!出世间波罗蜜者,声闻、缘觉堕摄受涅槃故,行六波罗蜜,乐自己涅槃乐。」
大慧啊,所谓出世间的波罗蜜,是指声闻和缘觉因为执着于追求涅槃的境界,所以修行六波罗蜜,贪恋自己证入涅槃的安乐。
此是二乘所修,虽依四谛、十二因缘行此六度,言「堕摄受涅槃」者,但为自度,而乐真空之乐,故与菩萨所修不同也。
这是声闻、缘觉二乘修行者所修的法门。虽然他们也依据苦集灭道四谛和十二因缘的道理来实践这六种修行方法,但经文中说他们“陷入对涅槃的执着追求”,是因为他们只求自我解脱,并且贪恋空寂境界的安乐,所以与菩萨的修行境界完全不同。
「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觉自心现妄想量摄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于诸趣摄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计着,为安乐一切众生故,生檀波罗蜜,起上上方便。即于彼缘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罗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摄所摄,是羼提波罗蜜。初中后夜精勤方便,随顺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毘黎耶波罗蜜。妄想悉灭,不堕声闻涅槃摄受,是禅波罗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观察,不堕二边,先身转胜而不可坏,得自觉圣趣,是般若波罗蜜。」
出世间的最高波罗蜜,是觉悟到一切境界都是自心所现的妄想分别所摄取,以及明白能取与所取都是自心所生,因此不再生起妄想。对于六道轮回的种种境遇不生起贪着,对自心所现的色相也不执着计较,为了安乐一切众生,而生起布施波罗蜜,发起最殊胜的善巧方便。
就在那种种境界因缘中,妄想不生,持守清净,这就是持戒波罗蜜。在那妄想不生的境界中,安忍了知能取与所取皆是虚妄,这就是忍辱波罗蜜。从初夜、中夜到后夜,精进勤奋,运用善巧,随顺正法修行方便,令妄想不生,这就是精进波罗蜜。妄想全部息灭,却不堕入声闻乘的涅槃境界而贪着其乐,这就是禅定波罗蜜。
了知自心所生的妄想本无自性,以智慧观察,不落入有无、断常等两边偏见,使修行者的身心转得殊胜坚固而不可破坏,证得自觉圣者的境界,这就是智慧波罗蜜。
此圆顿菩萨所修。摄受者,谓六根摄受六尘。自心二者,言修檀度治悭贪,能治、所治之二也。大乘菩萨既觉了诸法惟心所现,所谓不住色声香味触法而行布施,则能治、所治二无二也。二无二故则三轮体空,故曰「不生妄想」。能施,空也;不摄受,能受空也;不计着色相,所施之物空也。菩萨如是行施,是为利乐一切众生,故曰「上上方便」也。即于彼缘等,谓即以善修檀度之心,于持戒等缘亦妄想不生,一一称性而持者戒也。如是而持戒,则非持非犯;如是而安忍,则不违不顺;如是而精进,则何进何怠;如是而修禅,则无定无乱;如是而行般若,则非愚非慧。自然不即二边、不离二边,安于中道,直济彼岸,是为上上波罗蜜相。忍中言知摄所摄者,即能取、所取自性皆空。精进中凡两言方便者,一则别相,谓诵经等;二则通相,谓兼五度皆须精进而行。禅度中言不堕声闻摄受者,谓声闻定力偏多,及乐着涅槃,菩萨则不如是也。而六度皆言妄想不生、或言悉灭、或言非性,是则六度虽异,而以离妄为本。若能离妄,何行不成哉!先身转胜而不可坏者,谓六度增进,乃至般若,所得慧身转胜前五,不可破坏,得自觉圣趣,则又般若之至者。于是三品虽通中下,意实在乎上上,修者择焉。
这是圆顿菩萨所修行的法门。所谓“摄受”,指的是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对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的执取。“自心二者”,是说修行布施度来对治吝啬贪婪,这能对治的布施与所对治的贪吝就是二法。大乘菩萨既然觉悟了一切事物都只是自心所显现,也就是不执着于色、声、香、味、触、法的表象而行布施,那么能对治与所对治这两种执着也就没有分别了。二者没有分别,所以施者、受者、所施之物这三者本质上都是空寂的,所以说“不生起虚妄的念头”。能布施的人是空,不执取外境是能感受的主体空,不计较执着事物的外在形相是所布施的东西空。菩萨这样修行布施,是为了利益安乐一切众生,所以说是“最上等的善巧方法”。“即于彼缘等”,是说就用这样善巧修习布施度的心,在面对持戒等其他修行因缘时,也同样不生起虚妄的念头,每一个行为都契合本性去持守,这就是戒。这样去持戒,就没有持戒与犯戒的分别;这样去修安忍,就没有违逆与顺从的分别;这样去精进,哪里还有前进与懈怠的分别;这样去修习禅定,就没有定与乱的分别;这样去实践智慧,就没有愚痴与聪慧的分别。自然而然就不陷落于任何一边,也不脱离任何一边,安住于中道,直接到达解脱的彼岸,这就是最上等的波罗蜜行相。在忍辱度中说“知摄所摄”,就是指能执取的心与所执取的境,它们的本性都是空的。在精进度中两次提到“方便”,一次是特指,比如诵经等具体修行方法;第二次是泛指,是说连同其他五度在内,都需要精进地去修行。在禅定度中说“不堕入声闻乘的执取”,是说声闻乘修行者定力偏重,并且贪爱执着涅槃的境界,菩萨则不是这样。而这六度都说到“虚妄的念头不生起”,或者说“全部息灭”,或者说“没有实在的自性”,这说明六度虽然各有不同,但都以远离虚妄为根本。如果能远离虚妄,哪一种修行会不成功呢!“先身转胜而不可坏”,是说六度修行层层增进,直到智慧度,所获得的智慧之身超越前面五度,坚固不可破坏,证得自觉圣者的境界,这又是智慧度中最极致的成就。于是,上中下三品修行虽然都贯通,但用意实在是最上等这一品,修行的人要善加选择。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空、无常、刹那, 愚夫妄想作,
如河、灯、种子, 而作刹那想。
刹那息烦乱, 寂静离所作,
一切法不生, 我说刹那义。」
“空、无常、刹那”, 愚昧凡夫以妄想分别来看待, 如同河流、灯火、种子般迁变, 便以为是刹那生灭之相。
若能在刹那中平息烦恼妄念, 心境归于寂静,远离造作, 了知一切法本无生灭, 这才是我所说的“刹那”真义。
如来常以如河流、如种子、如灯等喻,破彼妄想有为作法,皆是空、无常、刹那。凡愚不善此隐密之说,而起刹那妄想。刹那息烦乱等,正颂上隐覆义,谓能了刹那,可以息烦乱、体寂静,则自然离所作,故一切法无生,所以为说刹那之义也。
如来常用河流、种子、灯火等比喻,来破除人们将一切造作现象当作真实存在的妄想,指出这些都是空幻、无常、刹那生灭的。凡夫愚昧不能领会这深隐的教义,反而生起对刹那现象的执着。所谓“刹那能止息烦乱”等偈颂,正是阐明上文隐覆的含义——若能透彻了知刹那生灭的本质,就可以平息内心的纷扰、体悟本然的寂静,这样自然就能远离种种造作,从而明白一切法本无生灭,这正是佛陀开示刹那教义的用意所在。
「物生则有灭, 不为愚者说,
无间相续性, 妄想之所熏,
无明为其因, 心则从彼生。
乃至色未生, 中间有何分?」
事物生起终会消亡, 这道理不对愚昧者言讲。 相续不断如流水般绵长, 皆因妄念习气熏染力量, 无明正是这一切的根源, 心识便由此生长流淌。 若在物质形态未现之前, 其中又能划分出什么界限?
物生则有灭,固是生灭常理。若为愚者说,则滋名相,于是破生灭法。先示生相为所破,谓无间相续性,即刹那生灭,由妄想所熏、无明为因,故刹那妄心从彼而生。次明能破中,初破生相,言乃至色未生等,承上心虽生而色未生时,中间自无所依之分,是心无色而不生也。「有何分」,《入楞伽》作「何所住」。
事物产生就会消亡,这本是生灭变化的常态规律。若对愚昧之人解说这个道理,反而容易滋生对名相的执着,因此需要破除对生灭现象的执着。首先揭示“生”的现象作为破除对象,指的是无间断的相续状态,即刹那间的生灭变化,这是由于妄念习气熏染、以无明为根源,所以刹那妄心由此而生。其次阐明破除的方法,第一步破除“生”的现象,经文说“乃至色未生”等句,承接上文——心念虽生起而物质形态尚未显现时,在这中间自然没有可供依托的处所,这说明心念若没有物质对应就不会产生。“有何分”在《入楞伽经》中写作“何所住”。
「相续次第灭, 余心随彼生,
不住于色时, 何所缘而生?
以从彼生故, 不如实因生。
云何无所成, 而知刹那坏?」
心念接连不断地生灭, 前念刚灭,后念便随之生起, 当心不停留在事物表象上时, 它又缘着什么而生起呢? 因为心念是从前一念生起的, 并非依真实不动的因缘而生。 既然没有真正成立的实质, 又怎会知道一切都在刹那生灭呢?
此明相续灭相,谓色虽已生而心续灭,是色心不相待。纵有余心随彼色生,苟心不住于色,复何所缘而生?为其念念不住而亦不取故。是心虽有色,亦无生性,抑若从彼生,则自无生性可得,故曰「不如实因生」。次破灭相者,由上求刹那成相尚不可得,况有刹那灭相乎?坏即灭也。既破生灭,则复本真常矣。
这里说明相续灭除的现象,指的是物质现象虽然已经产生,但心识的相续却已息灭,这说明物质与心识并不互相依存。即使有残余的心念随着那些物质现象产生,倘若心念不停驻在物质现象上,又能攀缘什么而生起呢?因为心念刹那不停留,同时也不执着外境的缘故。这样的心识虽然面对物质现象,本身却没有产生的本性;或者说,即使看似从物质现象生起,实际上也没有可以获得的生起本性,所以说“不随真实因缘而生”。接下来破除灭除相:从前面推求刹那形成的相状尚且不可得,何况有刹那灭除的相状呢?“坏”就是灭除的意思。既然破除了生起与灭除的执着,就能回归本来的真实恒常了。
「修行者正受, 金刚、佛舍利,
光音天宫殿, 世间不坏事。
住于正法得, 如来智具足,
比丘得平等, 云何见刹那?
揵闼婆幻等, 色无有刹那,
于不实色等, 视之若真实。」
修行者进入正定境界时, 金刚杵、佛陀舍利、 光音天的宫殿, 这些世间不朽的圣物, 皆因安住正法而获得, 如来的智慧圆满具足。 比丘证得平等心性, 如何能觉察刹那生灭? 如同乾闼婆幻化之境, 一切色相本无刹那变迁, 面对虚幻不实的种种形相, 世人却将其视作真实存在。
此颂不坏法有四:谓修行者正受,一也;金刚,二也;佛舍利,三也;光音天宫殿,四也,此天三灾不坏,复为后劫生成之始。此天与金刚是世间不坏事,正受与佛舍利是出世间不坏事。次示能得不坏之人,言住于正法得者,谓如来以正智具足庄严,比丘以平等正受,皆以正法而得。然金刚与光音虽曰不坏,总是无常。云何见刹那者,颂上结斥,谓若不如上作刹那见,当以何理见刹那耶?故以揵城喻之。然幻色固非刹那,而众生于虚妄法中计为实有,是犹视揵城幻色为实,非刹那而何?若了刹那,妄即真实矣。
这首偈颂讲到四种不坏的事物:一是修行者进入正定境界,二是金刚宝石,三是佛陀的舍利,四是光音天宫殿。这层天的宫殿不会被水、火、风三灾毁坏,并且是新一劫世界形成的起点。光音天与金刚宝石属于世间不坏的事物,正定境界与佛舍利则属于出世间不坏的事物。接着指出能够获得不坏境界的人,说“住于正法得者”,意思是如来以圆满的正智庄严自身,比丘以平等安住的正定境界,都是依靠正法而获得的。然而金刚宝石与光音天虽然称为不坏,终究还是无常的。为什么说要观察刹那生灭呢?这是总结上文并加以辨析:如果不依照上述道理去体察刹那,又该以什么方式认识刹那呢?所以用海市蜃楼来比喻。幻化的景象本非刹那,但众生在虚妄法之中执着为真实存在,这就像把海市蜃楼的幻影当作实有,这不是刹那生灭又是什么呢?若能了悟刹那的本质,虚妄当下即是真实。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世尊记阿罗汉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与诸菩萨等无差别?一切众生法不涅槃,谁至佛道?从初得佛至般涅槃,于其中间不说一字,亦无所答?如来常定故,亦无虑、亦无察?化佛化作佛事,何故说识刹那展转坏相?金刚力士常随侍卫?何不施设本际?现魔魔业,恶业果报,旃遮摩纳、孙陀利女、空钵而出,恶业障现,云何如来得一切种智而不离诸过?」
这时,大慧菩萨又对佛说:“世尊!世尊曾预言阿罗汉将来也能成就无上正等正觉,这与菩萨们最终成佛没有差别吗?一切众生本性本就不离涅槃,那又是谁真正到达了佛的境界呢?从成佛开始到最终圆寂,在这整个期间,如来没有说过一个字,也没有回答过任何问题吗?因为如来常在禅定之中,既没有思虑,也没有分别?化身佛所做的一切佛事,为什么又说意识是刹那生灭、辗转坏灭的呢?金刚力士常常随从护卫如来,为什么不说说生死的最初根源?世间显现的魔障、恶业果报,比如旃遮摩纳的诽谤、孙陀利女的诬陷、托钵空钵而回等,这些恶业障碍的显现,为什么如来已经具备了一切种智,却仍然没有完全脱离这些过失呢?”
此文有七问:一、问授声闻记;二、自一切众生下至无所答,问佛何故言不说法;三、如来常下,问何待思惟说法;四、化佛下,问说刹那坏相;五、问何故金刚侍卫;六问本际;七问九恼,九恼者,如天魔之兴兵、旃遮婆罗门女以木盂系腹、孙陀利杀女、入婆黎那村乞食空钵而出、食马麦、头背俱痛、刺伤足、设火坑、毒饭,是为九也。
这段文字提出了七个问题: 第一,问为何为声闻弟子授记; 第二,从“一切众生”到“无所答”,问佛陀为何说自己不曾说法; 第三,“如来常”以下,问为何要等到思虑之后才说法; 第四,“化佛”以下,问为何说一切刹那生灭; 第五,问为何有金刚力士随侍护卫; 第六,问众生轮回的根源; 第七,问佛陀所经历的九种磨难。所谓九恼,指的是:天魔兴兵扰乱、旃遮婆罗门女用木盆系在腹部诽谤佛陀、孙陀利杀害女子诬陷佛陀、进入婆黎那村乞食却空钵而出、食用马麦、头痛背痛、足部被刺伤、遭遇火坑陷阱、有人供养毒饭——这九件事就是“九恼”。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为无余涅槃故说,诱进行菩萨行者故,此及余世界修菩萨行者乐声闻乘涅槃,为令离声闻乘、进向大乘。化佛授声闻记,非是法佛。大慧!因是故,记诸声闻与菩萨不异。大慧!不异者,声闻、缘觉、诸佛如来烦恼障断,解脱一味,非智障断。大慧!智障者,见法无我,殊胜清净;烦恼障者,先习见人无我断。七识灭,法障解脱,识藏习灭,究竟清净。」
佛告诉大慧菩萨:“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考体会,我这就为你解说。”大慧菩萨对佛说:“太好了,世尊!我们一定恭敬聆听、接受教诲。”
佛告诉大慧菩萨:“这是为了引导众生证入无余涅槃而说的,也是为了劝勉、推动修行菩萨道的人。有些在这个世界及其他世界修菩萨行的人,却偏好声闻乘的涅槃境界,为了让他们远离声闻乘、趋向大乘,所以化现的佛为声闻行者授记,但这并非法身佛的授记。大慧,正因为这个缘故,化佛授记声闻与菩萨没有差别。
大慧,所谓没有差别,是指声闻、缘觉与诸佛如来在断除烦恼障、得到解脱这一点上,境界是相同的;但这并非指断除智慧障碍。大慧,智慧障碍的断除,是彻见诸法无我,达到殊胜清净的境界;而烦恼障碍的断除,是先通过修习,断除对人我的执着。当第七识息灭,对法的执着障碍得以解脱,藏识中的习气彻底灭尽,才能达到究竟的清净。”
此答初问。言为无余涅槃故说等者,子、果缚尽,故曰无余,然非究竟,虽为授记,仍须行菩萨行,此乃诱进小乘。又曰「此及余世界」等,言菩萨有始修大行,复乐小果,为其说授记事以策进之,故云「进向大乘」。此则斯经言记声闻之意。授声闻记正在《法华》,今乃化佛权记,故云「非是法佛」。言与菩萨不异等,据同断惑障、解脱一味云尔,非为智障断也。智障断则见法无我,得如来殊胜清净境界,非声闻也。声闻但断见思烦恼,见人无我,未破无明、见法无我,故与菩萨异也。又曰「七识灭」者,乃以七、八识而论二障有脱未脱,二乘但灭七识而法障未脱,所谓但离虚妄名为解脱是也。若法障等灭,方为究竟清净,是知同异未易轻议也。
这是回答第一个问题。说到“为无余涅槃故说”等话,是因为烦恼的种子和现行束缚都已断尽,所以称为无余,但这并非究竟圆满。虽然为他们授记,仍然需要修行菩萨道,这是为了引导小乘行者向上。又说“此及余世界”等,是指有些菩萨最初发心修习大乘,后又贪恋小乘果位,就为他们说授记的事来鞭策进步,所以说“进向大乘”。这就是本经谈到为声闻授记的用意。真正为声闻授记是在《法华经》,这里只是化佛权宜的记别,所以说“非是法佛”。说到“与菩萨不异”等,是根据同样断除烦恼障、获得解脱滋味这一点而言,并非指智慧障也已断除。智慧障断除,才能证悟法无我,获得如来殊胜清净的境界,这不是声闻所能达到的。声闻只断除了见思烦恼,证悟人无我,尚未破除无明、证得法无我,所以与菩萨不同。又说“七识灭”,是以第七识和第八识来讨论两种障惑是否脱落。二乘行者只灭了第七识,而法障尚未脱落,这就是所谓仅仅脱离虚妄叫做解脱。如果法障等也灭除了,才是究竟清净。由此可知,其中的相同与差异不可轻易议论。
「因本住法故,前后非性。」
因为本性常住之法,前后变化并非真实。
此答第二问也。谓本住法无增无减,故前无佛道可得,后无涅槃可入,中间亦无法可说,故曰「前后非性。」非性者,离自性也。
这是回答第二个问题。所谓本住法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所以前面没有成佛之道可得,后面没有涅槃可入,中间也没有法可说,因此说“前后非性”。“非性”的意思,就是脱离自性。
「无尽本愿故,如来无虑无察而演说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无虑无察。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二烦恼断,离二种死。觉人、法无我及二障断。」
由于无尽的根本誓愿,如来无需思虑分别而自然演说正法,这是由真实智慧所化现、心念纯正无妄的缘故,所以无需思虑分别。四种执着之地与无明习气之地已经断除,烦恼与所知二障也已断尽,远离了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两种生死形态。觉悟到人与法皆无实我,并且断除了烦恼障与所知障。
此答第三问也。如来度生誓愿无尽,无谋而应,非说而说,故曰「无虑无察」。良以究穷正智圆鉴法界,如镜现像,何待思虑然后说法耶!又曰「四住地」等,谓究竟果尽。所断者二障、所离者二死、所证者无二我法门,岂化佛之所为乎?
这是回答第三个问题。如来度化众生的誓愿没有穷尽,不需要筹划就能自然回应,不必刻意言说就能说法,所以称为“无虑无察”。根本原因在于,彻底通达正智、圆满观照法界,就像镜子映现影像一样,哪里需要经过思虑才来说法呢!又说到“四住地”等等,指的是究竟果位已经圆满成就。所断除的是烦恼、所知二障,所脱离的是分段、变易二种生死,所证得的是无我、无法二种我空的法门,这哪里是化身佛所能做到的呢?
「大慧!心、意、意识、眼识等七,刹那习气因,善无漏品离,不复轮转。大慧!如来藏者,轮转涅槃、苦乐因,空乱意慧愚痴凡夫所不能觉。」
大慧,心、意、意识以及眼识等这七种识,都是由于刹那间的习气熏染而形成的。若能通过善的、无漏的修行而超离它们,就不再陷入生死轮转。大慧,所谓如来藏,是轮转生死与证得涅槃、感受苦乐的根本因,但那些执著于空见、心意散乱、智慧蒙昧的愚痴凡夫,却不能觉悟到这一点。
此答第四问也。心、意等名七识身,即一第六事识。而刹那有坏不坏者,所从言异耳。若以诸识从刹那习气因则有坏,从善无漏品则不坏,以其性离,非刹那,故不复轮转,即不坏义。然刹那习气者,六识之分也。善无漏品者,七识之分也。此乃六、七对明坏不坏义。若约七、八相望,则七识执我,想心未忘,故有可坏,惟八识不坏,故特言眼识等七,意存八识,不坏故也。如来藏者,别显藏识,谓此识在轮转谓之轮转、在涅槃谓之涅槃,与之为苦乐而未如不净,是则不即不离、非坏不坏,故非凡愚所能觉知。空乱者,小乘着空,乃为空所乱也。
这是在回答第四个问题。心、意等名称指的是七识身,其实也就是第六意识这一种识。而说到刹那有坏与不坏,只是从不同角度来表述罢了。如果从诸识随顺刹那习气的因缘来说,那它是有坏灭的;如果从善的、无漏的层面来说,它就是不坏的,因为其本性超离,不属于刹那生灭,所以不再轮转,这就是不坏的意思。然而,刹那习气这一面,属于六识的范围;善与无漏的层面,则属于七识的范围。这里是通过六识与七识的对举,来阐明坏与不坏的含义。如果从七识和八识的关系来看,那么七识执着于自我,思虑分别之心还未忘除,所以有可坏的一面;唯独第八识是不坏的,因此这里特别指出眼识等前七识,其用意正是在于第八识是不坏的。至于如来藏,这是特别彰显藏识(即第八识),意思是说这个识在生死轮转中就表现为轮转,在涅槃境界中就表现为涅槃,它虽然与苦乐相伴却始终不受染污,这就是既不即也不离、既非坏也非不坏,所以不是凡夫愚人所能觉知理解的。所谓“空乱”,是指小乘行者偏执于空,反而被空的概念所扰乱。
「大慧!金刚力士所随护者,是化佛耳,非真如来。大慧!真如来者,离一切根量,一切凡夫、声闻、缘觉及外道根量悉灭,得现法乐,住无间法智忍,故非金刚力士所护。一切化佛不从业生,化佛者,非佛不离佛,因陶家轮等众生所作相而说法,非自通处说自觉境界。」
大慧,那些有金刚力士随从护卫的,其实是佛的化身,并非真正的如来。大慧,真正的如来,超越了一切感官认知的范畴,所有凡夫、声闻、缘觉以及外道的认知方式都已寂灭,安住于现前法乐的境界,成就无间断的法智安忍,所以不是金刚力士所能护卫的。一切化身佛并非由业力所生,化身佛虽然不是佛的本体,却也离不开佛;他们是借着如同陶匠转轮般的众生所能理解的形相来说法,并非在自身所证悟的自觉境界中直接说法。
此答第五问也。问中有对论、别论。对论则佛有真、化,故曰力士所护者化佛也。离一切根量等,言真佛不堕自他阴、界、入法,得现法乐,住无间法智忍故,则究竟住于智断,功德法身常与定俱,故不须护。别论者,虽化亦不护,凡二意故:盖化谓化现,亦应也,又无而歘有曰化,皆随机应现,不同凡夫随实业生,则不待护,一也;又曰化佛者,非佛不离佛,乃从真起化,故非一非异,亦不待护,二也。但化用必因众生,众生有作须众缘具,故佛亦以缘具说法,故曰「因陶家轮」等,正取缘具义也。是则不护而护,如金刚力士,岂得非化乎?非自通处者,不同真佛惟说自觉境界也。
这是回答第五个问题。问题中包含对比论述和分别论述。对比来说,佛有真身佛与化身佛,所以说“力士所护”指的是化身佛。所谓“离一切根量”等,是说真身佛不落入自我或他人的五蕴、十八界、十二入等范畴,证得现前法乐,安住于无间断的法智忍中,因此究竟安住于智慧断惑的境界,功德法身常与禅定相伴,所以不需要护持。分别来说,即使是化身佛也不需要护持,主要有两个原因:所谓“化”是指变化示现,也就是应机示现,又指无中忽然显现称为“化”,都是随众生机缘而应现,不同于凡夫随实在的业力受生,因此不需要护持,这是第一个原因;又说化身佛,并非与佛完全分离,而是从真身起现变化,所以既非完全相同也非完全不同,也不需要护持,这是第二个原因。但化现的作用必定依托众生,众生有所作为需要种种条件具足,所以佛也因条件具足而说法,因此说“因陶家轮”等,正是取条件具足的含义。这样看来,虽不刻意护持而实有护持,如金刚力士,难道不是化现的吗?“非自通处”是指不同于真身佛只宣说自觉境界。
「复次大慧!愚夫依七识身灭,起断见;不觉识藏故,起常见。自妄想故,不知本际;自妄想慧灭,故解脱。」
再者,大慧啊!那些没有正见的凡夫,看到前七种识的作用消失,就生起“一切断灭”的错误见解;又因为不能觉知第八识(藏识)的持续存在,便生起“永恒不变”的错误见解。由于自己的虚妄分别,所以无法了知生死轮回的根本起源;只有当这种虚妄分别的认知熄灭时,才能真正获得解脱。
此答第六问也。本际非不可施设,但为众生未能出自妄想外故,于本际有所不知。极其妄想,不出断、常二见,故曰「愚夫依七识身灭」等。据彼所知,极于七识之外无所知故,因起断见。而不觉识藏无尽,见其念念相续故,起常见。由其自妄想内而不及外,故不能知,必待妄想转灭方是解脱。慧灭者,示妄不自灭,必由慧而灭也。
这是回答第六个问题。事物的根本实相并非不能说明,但因为众生还没能脱离妄想的缘故,对于这个根本实相有所不知。他们的妄想推演到极点,都离不开“断见”和“常见”这两种错误见解,所以说“愚昧的人依据七种识的作用生灭”等等。根据他们所知道的,最多只到七种识为止,再之外就不知道了,因此就产生了断见(认为一切断灭无有)。同时,他们没能觉察到藏识(第八识)是无穷无尽的,只看到念头一个接一个相续不断,所以就产生了常见(认为一切恒常不变)。因为他们局限在自己的妄想之内,触及不到更根本的实相,所以不能了知。必须等到妄想转化寂灭,才是真正的解脱。“智慧寂灭”这个说法,是表示妄想不会自己消失,一定要依靠智慧才能灭除。
「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一切过断。」
四种烦恼住地、无明住地的习气断除之后,一切过失也就断尽了。
此答第七问也。如来五住烦恼正习俱尽、二死永忘,岂复有魔业等事?然皆为众生故,方便示现耳。此之七问七答,依经分节,或分为十、或节为六,读者宜自详之。
这是对第七个问题的回答。如来的五种烦恼障碍和残余习气都已彻底断除,分段生死和变异生死也永远超越,怎么还会有魔障干扰之类的事呢?这些都是为了度化众生,而随顺因缘示现的方便罢了。这七个问题与回答,依据经文划分段落,有的版本分为十段,有的分为六节,读者可以自行仔细研读辨别。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三乘亦非乘, 如来不磨灭,
一切佛所记, 说离诸过恶。
为诸无间智, 及无余涅槃,
诱进诸下劣, 是故隐覆说。
诸佛所起智, 即分别说道,
诸乘非为乘, 彼则非涅槃。
欲色有及见, 说是四住地,
意识之所起, 识宅意所住。
意及眼识等, 断灭说无常,
或作涅槃见, 而为说常住。」
三种修行途径其实并非真正的途径,如来境界不会消亡, 一切佛陀所授记的,都是教导远离种种过失罪业。 为了开启众生无间断的智慧,以及无余依的涅槃境界, 引导那些根器尚浅的众生,所以用权宜方便的说法来逐步接引。 诸佛所生起的智慧,是通过分别解说道理而显现, 种种修行途径并非究竟途径,那些还不是真正的涅槃。 欲望界、色界、存在界以及见解执着,这四种是烦恼停留之处, 意识活动所生起的,是识蕴聚集、意念所依附的所在。 意识以及眼识等等,若认为断灭即是无常, 或者将涅槃误解为断灭,佛便为其开示常住不灭的真理。
非乘者,非佛乘也。不磨灭者,谓真佛也。以其非乘故,为授一乘记;以其是真佛故,说离诸过恶。此间颂初、后二答,亦兼颂第五问答也。为诸无间智等,覆颂初答,意可知。诸佛所起智者,颂答第二问也,谓从初起道树所得智,后即分别说道,此以其说而显无说,非曰不说,以非性言之,故三乘而非佛乘,真空涅槃而非究竟涅槃,云不说尔。欲色有及见等者,颂四住地也,谓三界见思分为四住。意识下,颂答第六问,谓意由八识而起,而八识意之所住,故谓之为宅。以是言之,自不容以七识身灭而起断见。彼又于意及眼识等断灭处说无常,或作涅槃见者,此皆凡外自妄想见故,不知本际,如来为是说常住也。
不是指佛乘以外的修行路径。所谓不磨灭,指的是真正的佛性。正因为它不是其他修行路径,所以佛陀传授唯一佛乘的印记;因为它是真正的佛性,所以说它远离一切过失恶业。这段偈颂开头和结尾的问答,也同时涵盖了第五组问答的内容。
“为诸无间智”等句,是重复开头问答的意思,含义可以理解。“诸佛所起智”等句,是回答第二组提问,说的是佛陀从在菩提树下初证觉悟时所得的智慧,之后便根据众生根器分别讲说教法。这是通过言说来显示无言之教,并非真的没有言说,而是从非实有自性的角度来讲,因此三乘教法并非究竟的佛乘,空寂的涅槃也非终极的圆满涅槃,所以说“不说”罢了。
“欲色有及见”等句,是讲四种烦恼住地,也就是将三界的见惑与思惑分为四类。“意识”以下部分,是回答第六组提问,说的是意识由第八识生起,而第八识是意识所依止的处所,所以称之为宅第。由此看来,自然不能因为前七识的息灭就生起断灭的见解。那些人在意识及眼识等断灭之处,说这是无常,或者将其当作涅槃的见解,这都是凡夫外道基于自己虚妄分别所产生的看法,因为不能了知生死根本,所以如来为此开示常住不灭的真理。
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
这时,大慧菩萨用偈语问道:
「彼诸菩萨等, 志求佛道者,
酒肉及与葱, 饮食为云何?
惟愿无上尊, 哀愍为演说。
愚夫所贪着, 臭秽无名称,
虎狼所甘嗜, 云何而可食?
食者生诸过, 不食为福善,
惟愿为我说, 食不食罪福。」
那些追求佛道的菩萨们, 应当如何对待酒肉和葱蒜等食物? 祈请无上尊贵的世尊, 慈悲为我们开示解说。 愚昧凡夫贪恋的这些食物, 气味污秽且名声不佳, 是虎狼野兽所嗜好的, 修行人怎能食用呢? 食用会引发种种过失, 不食则能积累福德善果, 恳请世尊为我们阐明, 食用与不食的罪业与福报分别。
如来在鬼王宫中说法,诸夜叉等念食时将至,非肉不食。大慧欲令诸鬼生慈心故,因请如来说食肉、不食肉罪福。
世尊在鬼王的宫殿中讲法时,夜叉等众生想到进食的时间快到了,而他们非肉不食。大慧菩萨为了让这些鬼众生起慈悲心,便向世尊请教吃肉与不吃肉的罪业和福报。
大慧菩萨说偈问已,复白佛言:「惟愿世尊为我等说食、不食肉功德过恶。我及诸菩萨于现在、未来当为种种希望食肉众生分别说法,令彼众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于住地清净明了,疾得究竟无上菩提。声闻、缘觉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无上菩提。恶邪论法诸外道辈邪见、断常颠倒计着,尚有遮法不听食肉,况复如来世间救护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大慧菩萨用偈语提问后,又向佛禀告说:“恳请世尊为我们解说食肉与不食肉的功德和过患。我和诸位菩萨在现在、未来,应当为那些贪求食肉的众生分别讲说佛法,使这些众生产生慈悲之心。他们获得慈悲心后,各自能在所证境界中清净明了,迅速证得究竟的无上正等正觉。声闻、缘觉在他们所证境界中止息烦恼后,也能快速成就无上正等正觉。那些持恶邪论的外道们,怀着邪见,执着于断见、常见等颠倒见解,尚且制定戒律禁止食肉,何况是成就世间救护正法的如来,难道会食肉吗?”
《入楞伽》云:「路伽耶等诸外道辈起有无见、执着断常,尚有遮禁,不听食肉,何况如来正等觉大悲含育,世所依怙,而许自他俱食肉耶?」
《入楞伽经》中说:“那些顺世派等外道,主张‘有’或‘无’的见解,执着于断灭或恒常的极端看法,尚且设立戒律,禁止食肉。何况如来是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心怀大悲、包容养育一切众生,为世间所依怙的觉者,怎么会允许自己和他人食用众生之肉呢?”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然我今当为汝略说。谓一切众生从本以来展转因缘,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
佛对大慧说:“问得好!问得好!仔细听!用心听!好好思考体会,我来为你解说。”大慧对佛禀告:“是的,我恭敬地聆听教导。”佛告诉大慧:“有数不清的理由不应该吃肉,现在我就为你简要说明。因为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在轮回中辗转互为因缘,都曾经是彼此的六亲眷属,想到这份亲缘关系,就不应该吃肉。”
《入楞伽》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而受鸟兽等身,云何于中取而食之。」
《入楞伽经》中说:“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在生死流转中循环不停,没有不曾做过彼此的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的人或侍从差役,转生之时也可能投胎为鸟兽等身形,怎么可以在这当中捕杀吞食它们呢?”
「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屠者杂卖故,不应食肉。不净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众生闻气悉生恐怖,如旃陀罗及谭婆等,狗见憎恶惊怖群吠故,不应食肉。」
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动物的肉,因为屠宰者混杂贩卖,所以不应食用。这些肉是从不清净的气味环境中生长出来的,所以不应食用。众生闻到这种气味都会心生恐怖,就像见到屠夫和食肉者那样,连狗见了都会憎恶惊惧、成群狂吠,所以不应食肉。
梵音旃陀罗,此云屠者。谭婆,此云食狗肉人,又猎师也。
梵语“旃陀罗”,这里称为屠夫。“谭婆”,这里是指吃狗肉的人,也是猎人的意思。
「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应食肉。凡愚所嗜臭秽不净,无善名称故,不应食肉。令诸呪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深味着故,不应食肉。彼食肉者,诸天所弃故,不应食肉。令口气臭故,不应食肉。多恶梦故,不应食肉。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故,不应食肉。令饮食无节故,不应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不应食肉。我甞说言『凡所饮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药想故,不应食肉。』听食肉者,无有是处。复次大慧!过去有王名师子苏陀婆,食种种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谋反,断其奉禄。以食肉者有如是过故,不应食肉。复次大慧!凡诸杀者,为财利故杀生屠贩,彼诸愚痴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彼杀生者若以财物、若以钩网,取彼空行、水、陆众生,种种杀害,屠贩求利。大慧!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以是义故,不应食肉。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无所食,况食鱼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是故不应令食子肉。」
再者,为了让修行者不生起慈悲心,所以不应吃肉。凡夫愚人所贪爱的肉类腥臭污秽不净,没有好的名声,所以不应吃肉。会使各种咒术不能成就,所以不应吃肉。因为杀生的人看见动物形体就产生贪恋,深深迷恋肉味,所以不应吃肉。那些吃肉的人,会被诸天舍弃,所以不应吃肉。会使口中气味臭秽,所以不应吃肉。会多做恶梦,所以不应吃肉。在空旷山林中虎狼会闻到肉味而来,所以不应吃肉。会使饮食没有节制,所以不应吃肉。会让修行者不生起厌离世间的心,所以不应吃肉。我曾经说过:“凡是所吃的饮食,要当作是吃自己孩子的肉来想、当作是服药来想”,所以不应吃肉。如果说允许吃肉,那是没有道理的。
另外,大慧!过去有位国王名叫师子苏陀婆,吃各种肉类,最后甚至吃人肉,臣民无法忍受,就起来谋反,断绝了他的供养。因为吃肉的人有这样严重的过患,所以不应吃肉。
再者,大慧!凡是那些杀生的人,为了钱财利益而杀害生命、屠宰贩卖,那些愚痴的食肉众生用钱财作为罗网来捕捉各种肉类。那些杀生的人,无论用财物还是用钩网,捕取空中飞行、水中、陆地的众生,用各种方式杀害,屠宰贩卖以求利润。大慧!也没有不是教唆、不是追求、不是贪想而得到的鱼肉。因为这个道理,所以不应吃肉。
大慧!我有时说禁止五种肉,或者规定十种,现在在这部经里,无论任何种类、任何时间,除去特殊情况外,一切肉类都应断绝。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且没有什么可吃的,何况吃鱼肉呢?也不会教人吃肉。因为以大悲心为先导,看待一切众生就像自己唯一的孩子,所以不应该让人吃自己孩子的肉。
文中言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者,应具二义:一谓屠贩者非惟自杀,亦教人杀者,教也;为财利故以钩网等取彼众生者,求也;见形起识,身生味著者,想也。次谓愚痴食肉众生虽不自杀,以食肉故兴彼屠贩,即教杀义;以钱为网而捕诸肉,即求义;想义同上。然儒之五常以仁为首,若曰「钓而不纲,弋不射宿。」「不杀胎,不殁夭。」「君子远庖厨。」皆仁之端,而不禁于食肉。我佛直以不杀众生为第一戒,视昆虫肖翘无异己子,谓此而不戒,则断慈悲种子,其为仁岂不博哉!
文中说到没有不教唆、不追求、不贪想而能得到鱼肉的,应当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是指屠宰贩卖的人不仅自己杀生,还教唆他人杀生,这就是“教”;为了钱财利益用钩网等工具捕捉众生,这就是“求”;看见动物的形态就产生分别意识,身体生起贪恋滋味,这就是“想”。第二是指愚痴的食肉众生虽然自己不亲手杀生,但因为吃肉而助长了那些屠宰贩卖的行为,这就等同于教唆杀生;用钱财作为罗网去搜罗各种肉类,这就是追求;贪想的含义与前面相同。
然而儒家的五常以“仁”为首,虽然提倡“只用钓竿而不用大网捕鱼,射鸟时不射归巢的宿鸟”“不杀害怀胎的动物,不摧折幼小的生命”“君子远离厨房”,这些都是仁爱的开端,却并不禁止吃肉。我佛则直接把不杀害众生作为第一戒律,看待微小生灵如同自己的孩子,认为若不遵守此戒,便是断绝了慈悲的种子,这样的仁爱岂不是更为广大吗!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曾悉为亲属, 鄙秽不净杂,
不净所生长, 闻气悉恐怖。
一切肉与葱, 及诸韮、蒜等,
种种放逸酒, 修行常远离。
亦常离麻油, 及诸穿孔床,
以彼诸细虫, 于中极恐怖。」
曾做过亲眷的众生, 因污秽不净而杂乱, 从不净之中生长, 听闻气味都会恐惧。 一切肉类与葱类, 以及韭菜、大蒜等, 种种令人放纵的酒, 修行者应当常远离。 也要远离麻油, 以及有孔洞的床具, 因为许多细微虫类, 在其中令人极惊恐。
言离麻油者,外国风俗,捣麻使生虫合压之规,多汁益肥,如何可食?孔隙诸状多有虫聚,皆不可坐卧,以诸虫于坐卧之时生惊怖故。
说到离开麻油,是因为外国风俗习惯,人们捣碎麻麻时会让虫子滋生混杂,再一起压榨取汁,这样油汁更多也更肥腻,但这样的油怎么能食用呢?那些有孔洞缝隙的各类物品,常常聚集着许多虫子,都不可以坐卧,因为虫子们在人坐卧的时候会产生惊恐害怕。
「饮食生放逸, 放逸生诸觉,
从觉生贪欲, 是故不应食。
由食生贪欲, 贪令心迷醉,
迷醉长爱欲, 生死不解脱。
为利杀众生, 以财网诸肉,
二俱是恶业, 死堕叫呼狱。
若无教想求, 则无三净肉,
彼非无因有, 是故不应食。
彼诸修行者, 由是悉远离,
十方佛世尊, 一切咸诃责。
展转更相食, 死堕虎狼类,
臭秽可厌恶, 所生常愚痴。
多生旃陀罗, 猎师谭婆种,
或生陀夷尼, 及诸食肉性,
罗刹、猫、狸等, 遍于是中生。
《缚象》与《大云》, 《央掘利魔罗》,」
饮食会滋生放纵,放纵会引发各种欲念, 从欲念产生贪求,因此不应贪食。 由于饮食产生贪欲,贪欲使心迷惑沉醉, 迷惑沉醉增长爱欲,生死轮回不得解脱。 为利益杀害众生,用钱财换取各种肉食, 这两种都是恶业,死后堕入呼号地狱。 若没有教导、妄想和贪求,就不会有三种净肉, 这些并非无因而有,所以不应食用。 那些修行之人,因此都应远离, 十方诸佛世尊,全都斥责这种行为。 互相辗转吞食,死后堕为虎狼之类, 臭秽令人厌恶,所生之处常是愚痴。 多生为屠夫种姓,猎人或食肉者, 或生为陀夷尼,及各种食肉本性, 罗刹、猫、狸等,都在此类中轮回。 《缚象经》与《大云经》,《央掘利魔罗经》
陀夷尼,此云罗刹女。缚象、大云、央掘摩罗,皆经名也。
陀夷尼,翻译过来就是罗刹女。缚象、大云、央掘摩罗,这些都是经书的名称。
「及此《楞伽经》, 我悉制断肉。
诸佛及菩萨, 声闻所诃责,
食已无惭愧, 生生常痴冥。
先说见闻疑, 已断一切肉,
妄想不觉知, 故生食肉处。
如彼贪欲过, 障碍圣解脱,
酒、肉、葱、韮、蒜, 悉为圣道障。
未来世众生, 于肉愚痴说,
言此净无罪, 佛听我等食。
食如服药想, 亦如食子肉,
知足生厌离, 修行行乞食。
安住慈心者, 我说常厌离,
虎狼诸恶兽, 恒可同游止。
若食诸血肉, 众生悉恐怖,
是故修行者, 慈心不食肉。
食肉无慈慧, 永背正解脱,
及违圣表相, 是故不应食。
得生梵志种, 及诸修行处,
智慧富贵家, 斯由不食肉。」
以及这部《楞伽经》中,我明确制定了禁止食肉的戒律。 诸佛与菩萨,乃至声闻圣者,都共同斥责这种行为。 如果吃了肉还不感到惭愧,那么生生世世都会陷入愚痴昏暗之中。 先前我已从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以及内心所疑这三个方面,阐明了应断除一切肉食。 由于被妄想蒙蔽而不自觉知,所以才产生了吃肉的地方。 这就如同贪欲的过患一样,会障碍获得圣者的解脱境界。 酒、肉、葱、韭、蒜,这些都是修行圣道的障碍。 未来世的众生,会对于吃肉产生愚痴的见解, 声称这是清净无罪的,说佛陀允许我们吃。 (他们)把吃肉当作服药一样想,也如同吃自己孩子的肉。 应当懂得知足,生起厌离之心,修行乞食之法。 安住于慈悲心的人,我说他们恒常厌离肉食。 这样的人,即使与虎狼等恶兽,也能长久共处同游。 如果食用各种血肉,众生都会感到恐怖, 所以真正的修行者,怀着慈悲心而不吃肉。 吃肉的人缺乏慈悲与智慧,永远背离真正的解脱之道, 并且违背了圣者的清净表相,因此不应该吃肉。 能够投生为清净的梵志种姓,以及各种修行殊胜之地, 获得智慧与富贵之家,这些都是由于不食肉的功德。
佛说心品将末,大慧复请垂诫酒、肉等以终之。盖吾佛设化,以一性平等为本,以慈悲同体为心,以为人入道为宗故,莫先于清净离过,以济物度生为事故,莫上于罪福因果。是以《楞严》正宗之后,具明四种明诲、三种渐次,而于此经诫之弥笃,亦可以之拟流通焉。文先请通诫,次请别诫。佛答中备列不应食肉者凡十七缘,云云。次示遮制通局中,初言小教方便,或开五种,谓见、闻、疑、杀等。自余宜若开食或制十种,谓人、蛇、象等。而不及余类,似应通许者。然尤谨言之,但曰遮制而已,曾无开许之言。纵有一时方便,亦不得已尔。次言此经,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其言可谓深切矣。而论者犹以听制食肉,为一疑难。盖记者有言曰,此经菩萨不应食肉,故知仍存小教中开,遂谓此经但制菩萨。仍存小教开许者,或谓记者之误。今谓非也,正言《楞伽》当四《阿含》之后,故存渐教之说,异乎《梵网》顿制,以见此经部当方等,如是而已。所谓存者,特其文耳,何谓犹存其事,且以为误耶?不然经云「一切悉断」,斯言何谓乎?呜呼!大为之防、严为之制,而世犹或违之,况不为之诫乎!有以见业习之深也,至有不复赞叹梵行,亦令他人入不律仪者,吾知斯人自贻厥咎。然此经言,一切法唯自心现,苟知善恶唯心,柰何顺妄想而违圣教哉!戒之,勉之。
佛说到心性教法即将结束时,大慧菩萨再次请求世尊垂示关于酒、肉等事项的戒律,以此圆满法义。因为佛陀教化众生,以一切众生本性平等为根本,以同体慈悲为心要,以引导众生悟入正道为宗旨,所以最首要的就是身心清净、远离过失;又以济度众生、利益有情为事业,所以最重要的就是明辨罪福因果。因此在《楞严经》阐明正法之后,详细说明了四种明确的教诲、三种修行的次第,而在这部《楞伽经》中,戒律的教导更为恳切,也可以将此视为流通护持的准则。经文先请佛普遍告诫,再请佛分别细说。
佛在回答中,详尽列举了不应食肉的十七种缘由,等等。接着说明戒律制定的通例与特例:首先提到小乘教法中为方便接引,或有条件地允许五种情况,即亲眼看见、亲耳听闻、怀疑、为己而杀等。除此之外,似乎允许食用,或又禁止十种肉,如人肉、蛇肉、象肉等。而对于其他种类,似乎可以普遍允许。然而佛陀仍然谨慎地说,只说是遮止与制戒而已,从未有公开允许的言辞。纵使有一时的方便开缘,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其次说到这部《楞伽经》,排除一切方便开许,完全断除肉食,这话可以说是非常深切了。但讨论的人仍将听许与制戒关于食肉的问题,视为一大疑难。因为记录者曾说:“此经说菩萨不应食肉”,因而认为仍保留小乘教法中的开许,于是说此经只制戒菩萨。至于认为仍存小乘开许的说法,有人说是记录者的误解。如今看来并非如此,正是说明《楞伽经》出现在四部《阿含经》之后,因而保留了渐次教法的说法,不同于《梵网经》顿然制戒的立场,以此体现此经所属部类当属方等经典,仅此而已。所谓“保留”,只是文字上提及罢了,怎能说是仍保留其事相,并且认为是错误呢?否则经文所说“一切悉断”,这话又是什么意思呢?唉!大力设立防护、严格制定戒律,世间尚且有人违背,何况不加以告诫呢!由此可见业力习气的深重。甚至有人不再赞叹清净梵行,还让他人陷入不合戒律的行为,我知道这样的人必将自招过咎。
然而此经说,一切法只是自心所显现,如果知道善恶都由心造,为什么要顺从妄想而违背圣贤的教导呢!要警惕啊,要勉励啊。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第四终四终
今经四卷,凡四品,总名为佛语心,而无别品之目。魏本十卷,分十八品。唐本七卷,分十品。后东都沙门宝臣注唐本,则取魏之余八品如次间入,亦成十八品。夫《楞伽》一经,乃诸佛所说心法。佛说此法,令一切菩萨入自心境,则知云〈佛语心品〉者,据一经大意而言之。其魏、唐二本别分品目者,据经之节段而分之,使学者易晓知。文有总别,理无二致也。昔姚秦命僧讲此经,而不分节段,讲无伦序,故主有云:「吾佛经宾主问答,皆有起尽,此僧讲经如何独无伦序?」时道安在洛阳,闻此说乃叹曰:「何以吾侪例受斯耻?」自此经无大小,例分三分。后亲光论传至中华,果符其说,所谓分经雅合于亲光者是也。今四卷仍存〈佛语心品〉,后依魏、唐二本所列之,品标于其上,遮使讲学之人不迷于章段。然十八品之中,但缺〈陀罗尼〉、〈偈颂〉二品。初〈劝请品〉中文亦不足,止有六行偈文,以为别序分。断食肉即流通分。故知文略而义不略也。
现在这部经书共四卷,总共分为四品,整体称作“佛语心”,没有另外单独列出各品名称。魏朝译本有十卷,分为十八品。唐朝译本有七卷,分为十品。后来东都的宝臣法师注解唐朝译本时,就参照魏朝译本多出的八品,依次穿插进去,也成了十八品。这部《楞伽经》,是诸佛所讲的心地法门。佛陀宣说这个法门,是为了让一切菩萨能够契入自心境界,所以称为〈佛语心品〉,这是就整部经的核心要义来说的。而魏、唐两种译本分别列出各品名称,是根据经文段落划分的,为了让学习的人容易明白。文字编排有整体与局部的区别,但其中道理是完全一致的。从前姚秦时期曾请僧人讲解这部经,因为没有划分段落,讲解起来缺乏条理次序,所以君主曾说:“我们佛经中宾主问答,都有起承转合,这位僧人讲经怎么唯独没有次序呢?”当时道安法师在洛阳,听到这个说法后感叹道:“为什么我们这些人要蒙受这样的耻辱呢?”从此以后,无论经典大小,都按照三分的体例来划分。后来亲光菩萨的论著传到中国,果然印证了这个做法,所谓分经的方法恰好符合亲光菩萨的见解,指的就是这个。现在这四卷本仍然保留〈佛语心品〉的名称,后面依照魏、唐两种译本所列出的品名,标注在相应位置,是为了让讲解和学习的人不迷失在章节段落中。不过十八品当中,缺少了〈陀罗尼〉和〈偈颂〉这两品。开头的〈劝请品〉内容也不完整,只有六行偈文,作为别序分。而断除肉食的部分就是流通分。由此可知,文字虽然简略,但义理并不简略。
(臣)僧(如玘)謹識。
臣僧如玘恭敬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