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观释论卷第十二
安慧菩萨造 百
(西天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卿傳梵大師賜紫沙門臣 法護 奉 詔譯)
观业品第十七之余
或有人言胜义谛中业果受者此皆有体如佛所言世间众生无明所覆爱结所缠长远世中与生死合不知先际又复说言众生自作一切罪业。
或许有人会说,在究竟真理的层面,业力、果报、承受者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就像佛陀说的,世间众生被无明遮蔽,被贪爱的束缚纠缠,在漫长的轮回中与生死相伴,不知道最初的源头。佛陀又说过,众生自己造作一切罪业。
如是还复自受果报如有颂言。
这样自己还会承受果报,就像有一首偈颂说的:
众生无明复 爱结所萦缠
作作者受者 不一亦不异
众生被无明遮蔽 被贪爱的结所缠绕 造业的人与承受果报的人 既不是同一个也不是完全不同的
释曰自所作业自受果报此说毕竟此中无异相续所取果及受者皆有其体是故胜义谛中实有业果何名为业谓作者果一切有作众生当受。
佛说,自己造的业,自己承受果报。这是说最终的结果,这里面没有别的变化。从造业到受报,中间的过程和承受果报的人,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从究竟真理的角度看,业和果报是真实有的。
什么叫“业”呢?就是造作的行为。一切有造作的众生,将来都要承受相应的果报。
论者言汝所说业为从缘所作或非缘所作此复云何二俱不然次下颂言。
论中说:你所说的业,是从因缘造作而生,还是不从因缘造作而生?这又是什么意思呢?这两种说法都不对。接下来用偈颂说明。
业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见有业相违 是故无作者
释曰若有诸业从缘生者即实不实果乃有所起故于胜义谛中若有所见即成相违既无有业何有作者。
复次颂言。
无作者作业 何有业生果
既无实有业 受者当何有
释曰若受者有体此因义不成。
阿毗昙人言若如汝言无业无果此乃谤无业果即成邪见。
论者言若业若果或有或无此不可说着断常故此复云何故下颂言。
如佛神力化 化成具足相
是化复起化 初化名化者
诸法如化相 作作者无作
说作者等体 皆云何可有
释曰所起化时此中云何可说作者及彼作业有实体性今所显示其复云何皆如化相而无有异复次颂言。
诸法无有体 如乾闼婆城
烦恼业及身 作者果亦然
释曰当知诸法如乾闼婆城及如阳燄梦等诸相变化亦然如阳燄等因缘和合所生诸法皆是世俗有所成立善趣恶趣众生轮回于世谛中悉有所得如我前说亦不谤无作者作业及业果报是故所说亦无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