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戒第二
初、制意者,酒为惛狂之药,重过由此而生。《智论》有三十六失,《多论》能造四逆,唯除破僧,为过之甚,故须制也。
最初,制定这条戒律的原因,是酒会让人神志昏乱、行为狂放,很多严重的罪过都由此产生。《大智度论》列举了饮酒的三十六种过失,《萨婆多论》说饮酒能导致四种极重的罪业,除了破坏僧团这一项,其他都包括在内。因为它的危害极大,所以必须禁止。
二、次第者,前即显外仪不敬,今则内无惛乱,故次明也。
第二,关于顺序。前面说的是外表仪态不恭敬,现在说的是内心不昏沉散乱,所以接着说明这一点。
三、释名者,亦从所妨立名。
三、解释名称,也是根据它所妨碍的事物来命名的。
四、具缘者:一、是酒;二、起彼想;三、无重病;四、饮便犯。问:小乘律饮酒不通想、疑,此中何故有彼想耶?答:以酒为过源,故彼不通错等。今据缘成,故具想也。是故文云:「若佛子故饮酒」。既云故饮,明知不故,即非正犯。
第四,构成犯戒的条件有四个:第一,确实是酒;第二,心里想着“这是酒”;第三,没有重病需要饮酒治疗;第四,喝了就犯戒。有人问:在小乘戒律里,饮酒这条戒,不管你是不是把酒当成酒、是不是怀疑它是酒,喝了都算犯戒。为什么这里却要加上“心里想着这是酒”这个条件呢?回答:因为酒是导致过错的根源,所以小乘戒律不区分你是不是认错了、是不是怀疑。但这里是根据所有条件是否具备来判断是否犯戒,所以需要有“明知是酒”这个想法。因此戒文里说:“如果佛弟子故意饮酒”。既然说是“故意”喝,那就清楚表明,如果不是故意的,就不是正式犯戒。
五、阙缘者,阙初缘得小罪,以起想等故;阙第二缘中罪,以境是实故。若阙三、四,无罪可知。
第五,缺少某些条件的情况:如果缺少第一个条件,只犯小罪,因为起了偷盗的念头等缘故;如果缺少第二个条件,就犯中罪,因为偷盗的对象是真实存在的财物。如果缺少第三、第四个条件,那就没有罪过,这是可以理解的。
第六、轻重者,有三:若约境,醨等应轻,𬪩酒应重;二、约心,若轻病无贪,亦犯应轻,反此应重;三、约事,即引生小益,即便同饮,是犯应轻,反此亦重。
第六,关于罪过的轻重,有三种情况:
第一,从喝酒的对象来看: 如果是清淡的酒,罪过应该算轻; 如果是浓烈的酒,罪过应该算重。
第二,从喝酒的心态来看: 如果是因为身体有小病,没有贪图享受的念头,也犯了戒,但罪过应该算轻; 反过来,如果是贪图享受而喝,罪过就应该算重。
第三,从喝酒的具体情况来看: 如果是为了引导别人得到一点小小的好处,比如为了陪别人而一起喝,这虽然犯了戒,但罪过应该算轻; 反过来,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罪过就应该算重。
七、通塞者,若为救生命难等,即酒饮无犯,如末利夫人等。又救彼无间业同饮,劝彼息麁重业,理亦无犯。反此所作,一切皆犯。
第七,关于特殊情况下的通融原则。
如果是为了救人命这样的紧急情况,喝酒不算犯戒。就像末利夫人那样的情况。
还有,为了阻止对方犯下极重的恶业(比如杀父杀母这种五逆罪),陪他喝酒劝他停手,道理上也不算犯戒。
除了上面说的这两种特殊情况,其他任何情况下喝酒,都是犯戒的。
八、释文者,亦四:初、标酒重过,二、「若自」下释成重,三、「不得教人」下正制所重,四、「若故」下故违结犯。初中言「酒过无量」者,《智论》三十六种是略显,应具列之。《四分律》第十五:「佛语阿难:凡饮酒有十过失。何等十?一者颜色恶,二者劣力,三者眼视不明,四者现瞋恚想,五者坏田业资生法,六者增致疾病,七者益鬪讼,八者无好名称恶名流布,九者智慧减少,十者身坏命终堕恶道。」又如娑伽陀比丘先时能伏毒龙,后由饮酒不能伏虾蟇等。又《大爱道比丘尼经》云:「不得饮酒,不得尝酒,不得嗅酒,不得鬻酒,不得以酒饮人,不得言有疾欺饮药酒,不得至酒家,不得与酒客共语。夫酒为毒药,酒为毒水,酒为毒气,众失之源,众恶本,残贤毁圣,败乱道德,轻毁致灾,立祸根本,四大枯朽,去福就罪,靡不由之。宁饮洋铜,不饮酒味。所以者何?酒令人失志,迷乱颠狂,令人不觉入泥梨中,是故防酒耳。」余失如《智论》说。二、释成中二:先举轻;「五百世无手」,杜顺禅师释云:以俱是脚,故云无手,即畜生是。二、况自饮者,况重也。三、正制中亦先举他,后况自。前中「一切众生」者,通畜生等,亦不令饮,以失利他故。四、故违结犯,可知。
八、解释戒文,分四部分:
第一、先说明饮酒的严重过失。 第二、从“若自”开始,解释为什么过失严重。 第三、从“不得教人”开始,正式制定重戒。 第四、从“若故”开始,说明故意违犯的罪过。
第一点里说“酒过无量”,意思是饮酒的过失多得数不清。《大智度论》举了三十六种,这还只是简略说明,应该详细列举。 《四分律》第十五卷记载,佛对阿难说:“凡是饮酒有十种过失。哪十种呢? 一、脸色变差。 二、力气减弱。 三、眼睛看不清楚。 四、容易现出愤怒的样子。 五、破坏田产和谋生的办法。 六、导致疾病增多。 七、增加争斗和争吵。 八、没有好名声,恶名流传。 九、智慧减少。 十、身体败坏、生命终结后堕入恶道。” 又比如,娑伽陀比丘以前能降伏毒龙,后来因为饮酒,连蛤蟆都降伏不了。 还有《大爱道比丘尼经》说:“不得饮酒,不得尝酒,不得闻酒,不得卖酒,不得拿酒给人喝,不得假称有病骗喝药酒,不得去卖酒的地方,不得和喝酒的人交谈。酒是毒药,酒是毒水,酒是毒气,是一切过失的源头,是一切恶行的根本,它能残害贤人、毁坏圣人,败坏扰乱道德,轻率毁坏导致灾祸,是立下祸患的根本,让地、水、火、风四大枯朽,让人远离福报、走向罪业,没有不是由它引起的。宁可喝熔化的铜汁,也不要喝酒的味道。为什么呢?酒让人丧失心志,迷乱癫狂,让人不知不觉就堕入地狱,所以要防范酒。” 其他的过失,如《大智度论》所说。
第二、解释为什么过失严重,分两点: 先举轻的过失:“五百世无手”。杜顺禅师解释说:因为都是脚,所以说“无手”,指的是转生为畜生。 第二点,何况自己喝呢?这是说明过失更重。
第三、正式制定戒律,也是先举对他人,后说对自己。 前面说的“一切众生”,包括畜生等,也不让它们喝,因为这会失去利益众生的缘故。
第四、故意违犯的罪过,可以知道。